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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工作计划

时间:2022-10-21 08:59:07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1

1.促进就业取得新的进展。通过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70.3万(其中非农就业岗位15.1万),**年底,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26.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4.3%以内。出台了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对大龄失业人员实施了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对本市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实施了跨区非农就业岗位补贴,并强化了对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项目的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得到加强。就业援助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全年共帮助4000多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对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启动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训模式,全年共完成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多人,为4.01万青年提供了职业见习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36.52万,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已提高到19%。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新的步伐。**年**月,《**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实施,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3.6万,比2006年底增加54.6万。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普遍地增加了养老金,并提高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保”做实个人账户工作进一步得到推进,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工作平稳有序地实施。市政府还了《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完善“农保”工作正式启动。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取得新的成效。《**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开始实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面推进。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年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0%。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促进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同时,还加大了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去年,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投诉2.4万件,检查用人单位4万户,追缴欠薪欠保金额5.4亿元,涉及劳动者75万人次。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建立了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年受理案件2.95万件,涉及劳动者3.98万人,处理结案2.75万件,协调调解率达到66%。

4.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开创新的局面。按照中央工作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对社保资金案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深刻的剖析,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开展了切实整改。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制定了《**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本市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市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年金规范管理运营机制的要求,完成了原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整体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行。从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实施内审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筹建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逐步地形成由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

5.抓好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呈现新的面貌。加强全系统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本市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服务以及电话咨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依托本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人民群众评议本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定期开展“局长在线”活动,将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履行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情况向全社会公开展示,全面接受社会各方的评议和监督。坚持建设与督查并重的原则,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市政风行风测评中的8项基本内容的总评分在11个被测评的综合管理类部门中排位第二,比去年上升了两位。

二、关于**年本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扩大社会就业

**年,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全年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1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力争到年末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1%。

为此,要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深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在进一步缓解就业总量性矛盾的同时,重点在扶持创业和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上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促进就业各项目标任务。

1.不断健全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和工作体系。制定实施本市鼓励和扶持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鼓励扶持创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的扶持力度。建立面向全社会、开放式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创业服务,让有志于创业的劳动者方便创业、成功创业。

2.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完善对本市大龄失业人员和大龄协保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受益范围。拓展社区服务等领域灵活就业的渠道,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实现自谋职业。按照国家规定,将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到商贸、服务型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

3.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健全网上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完善用工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健全全市市、区县、街镇、居委(村委)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形成地区人力资源状况的分析体系,加强失业状况动态监控,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逐步形成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社区就业服务网点为基础、社会职业中介为补充的农民工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

4.着力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援助体系。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就业。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及时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托底,并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就业后实施就业专项补贴,帮助其家庭中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非农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转移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

5.切实加大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工作的力度。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分产业类别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基地)”,充分调动和整合全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全面推进校企合作、职业见习、公共实训等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完成定向培养2万人的目标,继续组织3万名青年参加职业见习,加大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来沪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多层次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高师带徒”活动。完善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机制,规范补贴培训的运作管理。研究健全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政策。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分层次、可持续”,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着力完善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深化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镇保”制度,坚持土地换保障原则,主要解决离土农民的保障问题,建立“镇保”个人缴费机制。大力推进将“农保”统筹层次由乡镇提高到区县,建立区县和乡镇两级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形成“农保”养老金稳定增长机制。在浦东新区和松江区开展完善“农保”的试点。完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研究完善“综保”制度。制定规范本市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有关政策,扩大本市企业年金覆盖面。

2.着力扩大各类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确保完成将本市10万名农民纳入本市养老保障体系工作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将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面扩大到360万人。研究将更多的城镇无保障老人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建立本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3.着力提高本市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国家要求,启动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年连调”计划,统筹做好对本市“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工作。适时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镇高龄纳保老人养老保障水平、支援外地建设退休(退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标准、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等有关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4.着力加强本市社保基金征收和监管。建立健全与市有关部门对单位注册登记信息沟通比对的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和专项审计。建立向各区县通报区域内参保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函告制度,发挥各区县在督促、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上的重要作用。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各项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确保本市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探索构建社保基金网上实时监管平台,确保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研究制定加强“农保”基金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会同财政部门完善“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面落实《**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各项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管。开展《**市劳动合同条例》修改的立法调研。贯彻实施《**市集体合同条例》,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调研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活动。健全市、区县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并推行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

2.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加强行业性工资指导价位的工作,探索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情况行政函告工作,督促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3.不断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和“网络化”监察,启用劳动保障监察监督管理平台,提高主动监管比重。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分类监管。

4.进一步理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法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年内全面建立市、区县劳动争议仲裁院。调整市、区县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分工,发挥区县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推动仲裁前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形成纠纷调解和争议仲裁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优化劳动保障管理服务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建设公开透明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大力推进劳动保障阳光政务。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研究本市贯彻落实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办法。要依托劳动保障网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做好本市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要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网站等公开渠道,充分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模式,向公众提供集查阅、咨询、办理、评价为一体的一门式网上服务。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取消不必要、不合理的审批项目,全面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法优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审批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群众办事。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2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今年,我局将继续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与《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列为全年法律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组织,统一检查。在学习方式上,我们将继续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集中辅导和岗位自学相结合,并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人人有学习笔记。同时,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尤其要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妇女都能够了解国家劳动保障有关政策,提高广大妇女的劳动保障意识和就业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与本单位计划生育专管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二是由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积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各项登记表册记录完整全面,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发生。

(二)开展暖流工程,服务困难群体。

1、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要针对下岗女职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困难的实际情况,把社区就业作为她们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主攻方向。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帮助她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2、开展积极主动的就业服务,促进下岗失业女职工再就业。一是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做到应发尽发。二是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女职工提供了小额贷款担保,以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三是在职业介绍工作中,积极为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免费为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四是继续做好女性下岗失业职工接续养老保险的工作,开设专门的个人参保窗口,提供了方便、优质的服务。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3

为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到实处,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局长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负有领导责任,并将各项工作划分到各事业单位,明确各事业单位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各事业单位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培训,重点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就业培训。截至今年10月底,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已完成对2785人的培训工作,其中创业意识培训658人,创业能力培训190人,城镇失业人员职业培训398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69人,农民工在岗培训1070人,有效的提高了城乡劳动者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

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千人就业援助”活动,帮助解决大学生就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富余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有力缓解了当地企业的缺工压力。截至2012年10月,我区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26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974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330人,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2941人,完成就业援助登记350人,实现就业211人。

(三)扎实开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我区实现新增创业1272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214户,私营企业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户,有力的推动了带动就业工作。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已全面开展,为以后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打基础。

(四)维护劳资双方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强劳资纠纷调处能力,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开展了清理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督促、促进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春暖行动”,以及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加大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督促劳资双方共同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今年截至10月底,我局共计完成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单位101户,涉及劳动者4389人;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67户,涉及劳动者19977人;受理投诉案件50起,目前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清欠工资款852.91万余元,涉及劳动者925人;督促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覆盖率达85%。到2012年10月底,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接待咨询150次383人,并对来信来访反映的事件做了及时妥善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及本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生育保险的征收及费用报销工作。

截止2012年10月,我区共有9772名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征收生育保险基金110.3万元。

三、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落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1999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五在精神,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关键一年,是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与脱贫目标承前启后的一年,同时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落实“三二一”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工作,将对保证今后几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三二一”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继续以党的十五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以下简称中央10号文件)精神为指针,根据中央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三二一”工作目标,在客观、全面分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现状和科学预测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认真做好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10号文件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的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随下岗随进再就业服务中心。

三、认真做好培训就业工作,把促进就业,特别是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摆到战略高度,抓紧抓好。要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为就业服务的指导思想,以实施再就业工程、落实“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为重点,规范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国有企业已下岗职工和当年新增下岗职工的50%以上实现再就业。同时,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切实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实行积极主动的就业服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合理调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流动规模。

四、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建立起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为主要内容,覆盖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体系。养老保险方面,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的政策调整工作,继续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和统一制度的并轨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力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努力提高收缴率。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清理企业欠费,明年要完成全部清欠工作。医疗保险方面,要根据国务院明确的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原则和主要政策,明确各地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规划和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失业保险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调整统筹层次和基金支出结构,切实做好提高缴费比例后的收缴工作,并使失业保险制度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工伤保险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政策,努力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实行地市级统筹。生育保险方面,建立统一规范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提高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村养老保险方面,要通过调研和摸底,提出开展农村(含乡镇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的建议,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继续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和企业工资改革工作。要在巩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大力推进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地区性三方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妥善解决劳动争议。要继续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搞好工资收入宏观调控。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确定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目标,结合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本部门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合理安排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对少数工资总额增速过快、工资水平偏高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要继续贯彻从紧调控的原 则。

请你们按上述精神和要求,抓紧编制本地区、本部门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草案),并于1998年11月15日前将计划草案报送我部规划财务司(一式五份)。

附件:1.《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略)

2.《1999年城镇劳动力平衡表》(略)

3.《199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计划表》(略)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5

一、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劳保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我们从上到下建立责任制,强化了工作领导,明确了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社区劳动保障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各方协调联动的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劳动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宣传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就业再就业氛围

建国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先导作用,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宣传单、入户面对面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进一步转变了各类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树立新的就业理念,为推动我辖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我所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分别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1)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帮扶就业困难群体。我们开展了“上门走访、送就业政策、送就业岗位、送职业指导、送培训信息、送困难帮助”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针对辖区内一户就业特困援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其上岗参加公益岗位,在活动月期间,我们共提供就业岗位36个,通过帮助解决就业的困难,让就业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爱心。

2)开展“春风行动”送岗位活动,服务农村劳动者。我们组织开展了以“保障民工权益、促进城乡和谐”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宣传月”活动,在市政府广场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本辖区农村富余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建国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活动期间,发放“春风卡”320份,“宣传单”、“务工手册”数余张,为350余人次提供政策咨询。同时,我所组织了50名农村劳动者参加了市就业局组织的“春风行动”劳务交流招聘会,其中24人达成意向性协议。

3)5月下旬,我所积极宣传并组织人员参加了民营企业大型招聘会,现场有多家民营企业前来招聘,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桥,为民营企业招聘人才服务。在本次活动中,为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及民营企业提供“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的“四送就业服务”,达成意向性协议50人。同时,此次活动为本辖区的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以及辖区内企业单位中有培训意向的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共有高校毕业生12人,复转军人2人,农村劳动人员13人,企业31人报名参加培训。

4)为了使辖区内的城镇失业人员能尽快的换发和办理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8~9月份,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秉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要求换证和办证的居民耐心、细致、周到、真诚地服务,让他们感觉到社会的温暖和国家政府的关爱。截止目前,办证和换证工作已进行近两个月,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1800多个,办证和换证工作仍在继续,工作人员将仍以“微笑服务”的理念继续为广大公民服务。

三、稳中求发展,积极完成既定工作指标

建国劳动保障所全体人员一年来努力工作,扎实落实年初既定工作任务和目标,截止目前,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50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15%,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人数446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1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13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95.5%,失业率控制在4.5%内;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人数260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4%;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数229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4%;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数量14个,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0%,解决零就业家庭比率100%。

2)全面开展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就业培训,2014年共举办计算机培训三期,中式面点培训二期,共计368人参加培训,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23%,新生劳动力培训20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0%。开办创业培训二期,共计125人参加培训,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4%。同时,为农民组织种植养殖及病虫害防治培训班一期,有农民36人参加,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20%。

四、开拓进取,继往开来,积极备战新一年工作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我所积极准备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一是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二是进一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宣传活动,深入基层开展面对面的直接宣传。

2)推进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在原有2个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争取全部创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就业信息网络化水平,为本辖区各类失业人员就业提供统一、高效的服务平台。

3)增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创业能力。继续开展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短期性”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结合各企业用工岗位的需求,把培训和劳务输出有机结合,以专业技能培训为主,扩大“订单式培训”和“个性化培训”,使每个外出务工人员都能掌握一项简单的专业技能。同时辅以维权内容,搞好外出人员的劳务输出前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适应市场的能力。

4)充分发挥职业介绍的“纽带”作用。我所将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窗口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体系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劳动力资源信息、培训信息和用工信息的快速传递,为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及时、高效的服务。凡是有劳动能力且登记求职的人员,将为其免费提供相应的就业岗位供其选择。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6

大家下午好!

今天,县妇联、县扶贫局联合举办“雨露计划”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专业培训班开班仪式,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本期“雨露计划”*专业培训班开班表示热烈祝贺!对县妇联、县扶贫局和*市石油工具厂的领导和同志们为这期培训班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参加学习的各位学员表示热烈欢迎!

国务院扶贫办一直非常重视贫困地区的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20*年10月24日,在某正式启动了“雨露计划”。“雨露计划”是一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的社会工程。其目的是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实现生产发展、收入增加,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县份,全县有农业人口32.4万人,劳动力资源丰富,其中贫困剩余劳动力占60%。但劳动力素质低、劳务输出人员技能差,仍是农民外出务工的“瓶颈”,通过对贫困农民技能培训,有利于从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民主法制等方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现代意识,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加速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针对今天的培训班和今后如何抓实“雨露计划”这项工作,我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劳动力市场迫切需要智能型、技能型人才。目前,我县的培训规模、劳动力转移层次还不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为尽快把我县富余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出去,确保每个参加培训的对象能高质量、高薪水、相对稳定地就业,县政府成立了“雨露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各相关部门也要齐心协力、加强沟通协作,共同谋划好、规划好我县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妇联组织要发挥网络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星火培训学校的优势做好培训工作。扶贫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学员就业率,确实让富余劳动力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各乡镇党政领导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

二、突出特色,抓好落实

要想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不断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模式,形成签单、招生、培训、就业、跟踪服务“五统一”的格局。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劳务输出资源档案。各乡镇妇联组织要对贫困劳动力资源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就业需求档案。提前做好培训,确保用工单位招工时,能够随时组织,随时输出,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重点开展定向培训。要积极探索“一个工种、一套方案、一本教材、一张光盘、一个基地、一本证书、一个岗位”的培训模式。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前提,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确保受训农民能够转移就业。开展培训的目的不仅是让农民工掌握技能,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掌握就业形势、劳动法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以及城市生活常识等内容。同时要强化培训管理,建好培训档案。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把培训班办到各乡镇,既降低了参训成本,也方便了农民工就近参加培训。三是做到服务到位。为解决外出人员信息渠道少,信息面窄,甚至盲目外出无功而返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做到服务到位。各乡镇的妇联组织要注意考察整理用工信息,做到及时反馈。要与职业介绍机构加强联合,提高培训的输出能力;要坚持跟踪服务,及时到用工单位了解情况,建立回访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本次“雨露计划”开展的技能培训一定要保证质量,达到上岗的初级水平,不能流于形式。此次培训就是让出去的人员到岗就挣钱,选择的单位必须是经得起考察、信誉好、合法权益有保障的企业,这样才不失我们开展“雨露计划”培训的目的。

三、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雨露计划”*专业培训班选择在石油工具厂举办,这是按照《雨露计划实施意见》,对培训师资、培训教材严格把关的要求而选定的。*市石油工具厂始建于*年5月,*年7月由乡镇企业转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生产石油井下工具的专业厂,是集开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科技化、规范化企业。希望此次培训的主体——石油工具厂能够安排责任心强、理论功底深、业务素质高的教师任课,同时要指派专人协助任课教师工作,把这次培训班办好,达到预期目的。同时,也希望参加培训的各位学员一定要珍惜学习机遇,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坚信“知识改变命运,学习创造未来”,尽快把技术学到手,把知识转化为劳动技能,努力提升自已的劳动价值。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7

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的一项工作要求。**年5月,我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18号),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做好**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年度计划任务是:培训农村劳动力800万人。其中,培训转移就业前的农村劳动力(包括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和其他新成长劳动力、农村退役士兵、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40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转移就业率达到80%;培训在岗农民工400万人,培训合格率、稳定就业率分别达到90%。有关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统计,按我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函〔**〕272号)执行。

二、现将**年度各地计划任务安排随文下达,请各地抓紧进行任务分解,有条件的省份可直接分解到县(市、区)。在此基础上,请各地督促、指导基层劳动保障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培训转移就业前农村劳动力的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定点培训机构或乡镇;培训在岗农民工的任务,要分解落实到用人单位。对已经分解落实的培训任务,要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对因故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三、对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农村劳动者,各地应当给予培训费补贴。培训费补贴标准,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在参考当地各职业(工种)培训项目的社会平均培训费用基础上,按差额补贴的原则提出具体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后予以公布。对经认定属于劳动力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可商财政部门进行全额补贴。认定劳动力市场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项目的工作程序,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四、各地在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用项时,应当把农村劳动者培训补贴资金作为重要项目,优先安排资金规模,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各省份的就业补助资金,各有关省份应根据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对农村劳动者培训补贴资金作出相应安排。中央财政支持东部7省(直辖市)的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地方各级财政对跨省外来农村劳动者的培训补贴资金。东部7省(直辖市)和有条件的中西部省份,可尝试运用项目管理的方式组织实施培训。

五、为了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件关于对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策鼓励的要求,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参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补贴办法,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对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政策。

六、为了充分发挥政策效用并保证培训、鉴定质量,各地应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以下各项制度:

(一)建立健全农民工岗位培训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制订农民工岗位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落实参训人员、培训师资、培训教程、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和培训经费,完善培训质量控制和验收办法。

(二)建立健全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认定制度。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及其所设专业,由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认定。对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公办、民办培训机构要一视同仁。认定的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和专业要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健全培训、鉴定日常监管制度。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指导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统一格式要求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台帐,作为政府日常监管的原始依据。对培训、鉴定台帐,基层劳动保障部门要经常查验、定期汇总上报。

(四)建立健全培训成果验收制度。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活动,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对照有关标准逐项进行查验并出具验收报告,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组织抽查。对通过验收的培训项目,要将有关信息上传到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政府网站,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健全培训、鉴定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培训、鉴定补贴资金的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对培训、鉴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申请补贴的用人单位和培训、鉴定机构的监管,重点防范虚报冒领等问题。要加强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提高遵守财务纪律、防范道德风险的意识。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8

1.1企业用工形式的创新,带来了劳务派遣工、季节工、临时工等不同从业人员的猛增,据全国总工会2014年末调查: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高达3700多万人,占到国内职工总数的13.1%,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企业占69.48%,一些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总数高达50-70%。

1.2劳务工的主体是农民工,是农村社会成员中思想较为活跃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劳动者。

1.3企业中劳务工人数众多、来源广泛,背景复杂。

1.4首次应聘和从民营企业流转过来的人员对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规定一无所知,信息极度匮乏。

1.5企业急于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存在先用工,后审计生证明和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的现象。

2各地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存在各地区计划生育办证程序不统一的现象,有些地区办证时间过长,流程繁复。

2.2计生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执行公务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计生管理人员在思想上认为计生工作只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就算没有做好也不会造成影响,只要不出问题,得过且过就行。

3国有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计生管理队伍不稳定。一是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不设专职人员,把计生部门当做一个暂时的岗位,负责计生的工作人员大多数安排兼职;二是计生管理人员待遇低;三是计生人员变动频繁的特殊性,新上岗计生人员业务十分生疏,在熟悉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很难顺利开展工作。

4正确把握国有企业用工特点,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4.1劳务派遣工是我国特殊户籍制度、特殊转型期出现的一种历史阶段性用工制度;目前,劳务派遣工是国有企业的生力军,他们在国有企业承担着大量的具体工作,甚至是主要的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国策,国有企业是我国重要的一大经济实体,有必要也有责任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从而为民营企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2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国有企业党政领导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当作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摆在党政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人员、机制、费用和任务落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

5做好劳务派遣员工入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对策

5.1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既要满足工作对象的需求,又要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要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和主题活动,把计划生育政策普及到每位职工,形成共识。要围绕企业文化建设、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依法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综合管理、优质服务等活动,使计划生育深得人心,成为企业和谐建设的基石,成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动力。

5.2完善劳务派遣工入职计生管理各项制度;入职前必须提供本人未婚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于各地区的办证流程差异性大,计生人员可以协助劳务派遣工与其户口所在地街道或村委会联系,阐明企业用工的条件要求。

5.3所有适育年龄的妇女入职前体检增加小便化验项目,排除早孕。

5.4员工首先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后签《劳动合同》。

5.5杜绝先用工后签订《合同》的现象。

5.6建立起一支稳健的计生工作队伍,能够长期、固定在国有企业计生岗位工作,不仅可以增强熟练度还可以支持创新。大企业设单独的计生办,小规模企业设专职管理人员。不能把计生工作看成一个临时的暂时的不重要的岗位。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9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http://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很快、问题很多的一种形式。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劳务工特殊的三方关系,经常导致矛盾冲突,影响劳务工的利益。

以下就从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两个角度分析如何加强劳务派遣及用工管理。

一、用工单位加强劳务派遣管理

1.明确劳务派遣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处为企业劳务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劳务工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_核定劳务工计划和劳务费计划,指导用工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务派遣协议》。

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本用工单位劳务工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执行企业劳务工管理有关规息根据本用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编制、申报劳务工计划;依法与劳务公司签订并履行《劳务派遣协议》,做好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工作;监督劳务公司依法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薪酬和缴纳社会统筹保险等。WWW.133229.CoM

2.完善劳务工计划和补充

(1)劳务工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分别以年度和月度计划下达。

①年度计划。企业每年底依据劳动定员标准、工作量(生产规模)和人员结构状况等核定下达用工单位次年用工总量计划。考虑用工单位生产特点、岗位类型、岗位人员素质和职工队伍现状等综合因素,核定和单列劳务工年度计划。

②月度计划。企业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量(生产规模)变化和用工申请,结合劳务工实际调整情况,每月20日前,核定或调整用工单位劳务工月度计划。

(2)用工单位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和工作量增加用工,原则上从用工单位内部挖潜解决,内部调剂确有困难的,由企业从其他用工单位对口专业(工种)人员中调剂。对调剂确有难度的一线缺员岗位,经企业批准后可通过适度补充劳务工解决。

(3)用工单位在企业下达的劳务工计划内通过劳务公司采取引进专业对口、符合岗位要求的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以及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在企业待业子女中公开选拔培养后备劳动力等方式补充劳务工。

(4)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的劳务工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和其他影响工作的严重疾病或严重的生理和心理缺陷;

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职业技术等级等资格;

④没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在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

④符合拟派遣工作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规范劳务派遣协议

(1)根据企业核定下达的劳务工计划,选择资质合法、管理规范、信誉较好的劳务公司,与其协商签订《劳务派遗协议》并报企业备案。《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务工的岗位和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费数额与支付方式等。

(2)用工单位应严格履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内容,执行过程中因劳务工派遣岗位、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劳务派遣协议》的解除、终止或变更手续。

4.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1)劳务工上岗前,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务工拟从事岗位的工作内容、考核标准和劳动报酬,并对劳务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安全技能培训。劳务工取得拟从事工种(岗位)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后,用工单位方可安排其独立顶岗,并及时将《新增劳务工花名册》和有关证明材料报企业备案。

(2)用工单位受劳务公司委托可负责劳务工的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①劳务工执行用工单位同工种(岗位)职工相同的工作和休息、休假制度。

②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结合,定期对劳务工在务工期间的工作能力、表现、业绩、适应性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劳务工劳动报酬和终止、解除或续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依据。

③用工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劳务工采取相应的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组织劳务工进行健康检查和相应的专项职业健康监护体检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④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等培训。劳务

转贴于 http://

工可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⑤劳务工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时,用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劳务公司,并配合劳务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国家规定应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⑥劳务工在务工期间因病或非因工伤亡时,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用工单位应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按规定标准支付劳务工医疗期内的http://待遇。

⑦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与劳务公司和劳务工本人协商后,可调整劳务工的务工岗位。

(3)劳务工与劳务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30天通知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同时告知用工单位。

5.加强劳务费管理

(1)劳务费是劳务工完成约定工作任务后,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公司的所有费用,包括劳务公司的管理费和劳务工个人收入及相关计提费用。

(2)企业根据劳务工的规模和分布状况,结合市场劳动力价位,及时制(修)订劳务工的劳动报酬指导价位,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协商确定劳务费的依据。

(3)根据劳务工年度和月度计划,结合劳动报酬指导价位,企业分类编制下达用工单位的年度和月度劳务费计划。因劳动报酬指导价位的修订、劳动组织形式的改变以及施工环境的变更等情况,将相应调整用工单位劳务费计划。

(4)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在企业下达的月度劳务费计划内,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结合,每月25日前编制劳务费结算清单,经企业审核后,及时将当月劳务费通过银行足额支付到劳务公司账户。

二、劳务派遣单位角度加强劳务派遣管理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必须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坚持缴费与待遇对等的原则。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应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在上岗前及时缴费。

(3)被派遣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4)用工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和劳务协议的约定,将社会保险费用拨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5)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要缴纳规定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2.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1)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转贴于 http://

标准,且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同岗位职工的工资标准。

(2)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3)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克扣、无故拖欠工http://资的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应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3.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1)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必须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教育培训,增强被派遣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及时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必须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海洋渔业、重型装备制造(指修造船、大型起重装备及大型钢结构件生产加工)等高危行业及危险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考核后持《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就业。对职业病多发行业和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费用的承担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

(3)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用工单位应协助劳务派遣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伤申报认定工作,并承担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费用及其他相关义务。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10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制定政策,明确优待;整村推进,落实项目;结对帮扶,感受温暖;搞好培训,提高素质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年初,我办特制定有关扶贫开发工作中计划生育相应政策,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在农村特困户扶贫项目开发,党员结对、县直单位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优先考虑计划生育贫困户、我县在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非常注重扶贫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在修路、兴建学校、水利设施等项目的实施中,全面考虑大部分群众利益、在安排党员干部、县直单位和外资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户中优先安排计划生育贫困户、我办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中,优先安排了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扶贫办根据《20*年县直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评估调查方案》的精神,严格履行扶贫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注意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扶贫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就20*年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政策,明确优待。年初,我办特制定有关扶贫开发工作中计划生育相应政策,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在农村特困户扶贫项目开发,党员结对、县直单位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优先考虑计划生育贫困户。

二、整村推进,落实项目。我县在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非常注重扶贫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在修路、兴建学校、水利设施等项目的实施中,全面考虑大部分群众利益,尤其是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利益,确保贫困村百姓共同富裕。每年我办要专门安排**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发展生产。如今年在**等村优先考虑了计划生育贫困户**余户发展养殖业。

三、结对帮扶,感受温暖。在安排党员干部、县直单位和外资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户中优先安排计划生育贫困户。在各个重点贫困村进行重点帮扶,一年来结对帮扶计划生育贫困户**多户。

同时我们积极争取省直单位挂点帮助贫困村,在帮扶中把计划生育户作为帮扶重点,如省安监局帮**村*户计划生育贫困户。省国防科工办帮扶**村**户计划生育贫困户,从信息、市场、资金等多方面给予扶助。目前他们关系稳固融洽,这些贫困户去**必到他们单位上看一看,坐一坐。

四、搞好培训,提高素质。我办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中,优先安排了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今年我办在县就业培训中心和明正企业举办的“雨露计划”培训中重点安排了**多户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参加缝纫、机电等培训,使他们掌握了就业本领。在**、**等重点乡村举办的水稻种植、麻鸡养殖、蔬菜种植等实用技术培训中,安排了**多户计划生育户劳动力参加,增强他们的致富能力。

一年来**县扶贫办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需要更加努力地把工作做好做实。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11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168shanglv”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一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一季度,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历年,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作部署,积极实施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就业和城镇居民增收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计划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9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56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计划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2051人,完成年度计划的31.96%,超时序进度6.96个百分点;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333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4.96%;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72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8.45%。

一季度,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65%,控制在4.5%的计划目标以内,低于年度计划控制线1.85个百分点。

一季度,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6.4%,高于全省0.6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四;绝对值14432元,全省排名第三。

二、社会保险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计划分别为111.03万人、53.47万人、52.32万人。

一季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0.66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9.6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9.51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9.56%;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11.1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0.63%。

一季度,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56.75万人,同比参保人数减少1.29万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51.8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6.90%;全市参加工伤保险51.9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9.25%,

三、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计划数为10000人,其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4000人,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390人;技工院校招生计划为3400人,其中:新技工系统培养2400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5800人,其中: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人数300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人数14500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14500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650人,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数12000人。

一季度,全市新增新增高技能人才260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60%。其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260人,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97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6.50%、24.87%。

一季度,全市技工院校招生1205人,其中:新技工系统培养人数1119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35.44%、46.63%。

一季度,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6388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45%。其中: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人数0人;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人数3822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0人;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数3363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8.03%。

四、劳动关系协调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计划为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计划为9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计划为96%,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计划为98%。

一季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分别为78.88%和81.5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已达到年度计划要求;一季度,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为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计划为100%。

五、能力建设计划完成情况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范文12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不低于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要将上述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落实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全面完成并轨任务,解决好并轨人员就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接续等问题。建立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以奖代补”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联合检查,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推进服务措施和政策的落实。

(三)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大力推行技能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推广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加强技能实训平台特别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提高技能鉴定质量。加强职业培训教材等基础建设登陆文秘资源网查看更多文章和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和“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实现创业培训40万人,再就业培训400万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32万人。通过东部工程探索素质就业的路子。

(四)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工作。探索加强失业调控的新措施,推动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推动“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的实施,积极帮助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职工权益。

二、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2007年力争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3亿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2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7亿人。

(六)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巩固确保发放的成果。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巩固成果,不发生新的拖欠,努力创造条件补发历史拖欠养老金。全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提高基金征缴率,保持基金增长态势。

(七)继续做好国发〔2005〕38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实施意见。做好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关政策,规范个人账户基金归集和管理流程,推动试点地区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做实比例,将既有基金支撑能力、又有试点积极性的省份纳入试点范围。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指导推动企业年金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养老保险精算工作,为完善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八)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指导试点省份在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好本地区的试点方案,及时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九)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提供再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有条件的中西部省份选择一些中心城市进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加强与就业服务工作的配合,健全完善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十)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精心组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建设。多渠道落实参保资金,着力解决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加强生育保险服务管理,规范生育保险给付和经办管理程序,推行生育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办法,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

(十一)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工伤保险工作。以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和大中城市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基础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加强对各地工伤认定工作的指导,抓好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继续做好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试点工作。

(十二)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农保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十三)开展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制定经办业务标准。完善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加大联网数据整理力度,推进经办业务管理、数据采集、信息传递、查询服务的网上办理。逐步实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行标准,普遍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做好9个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管好用好试点资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和退休人员公寓建设试点。

三、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十四)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监督的法规,充分认识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十五)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和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六)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十七)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省级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八)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层层落实清欠任务,做好工资历史拖欠的认定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制订清欠计划和具体解决办法。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按月统计汇总各地清欠情况。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建立欠薪保障制度。狠抓最低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监管,完善并严格实行垄断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制度。

(十九)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继续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确保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宏观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继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二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各省会城市及其它中心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率先建立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在企业聚集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改进处理程序,改革办案方式。

(二十一)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进一步畅通咨询、投诉、举报和权利救济渠道。

(二十二)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进一步规范办信接访办法,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控。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认真分析,做出准确判断,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下大力气做好农民工工作

(二十三)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继续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服务。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培训800万人。

(二十四)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劳务品牌推荐、评选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二十五)做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实施“平安计划”,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积极促进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和经办业务规程。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800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600万人。

(二十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严重超时加班和劳动条件特别恶劣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十七)继续做好农民工办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协调各地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引导各地普遍在市一级建立农民工协调机构。组织开展农民工统计指标体系等基础性研究。继续做好涉及农民工的各种专题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7年工作要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基础工作,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八)加快劳动保障立法进程。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组织有关方面起草《企业工资条例》草案,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二十九)加大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查制度、和解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三十)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制定和落实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强化目标责任制,做好“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分解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重点工程投入等保障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2007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加强对各地执行年度计划情况的调研和检查,促进年度计划的落实。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劳动保障情况的统计直报,充分利用金保工程获取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力调查、农业普查、城乡统筹就业等统计工作,研究开展农民工调查工作。

(三十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办法和制度的落实,发挥政府网站、电话咨询中心和媒体的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快捷性和有效性。

(三十三)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加强省市两级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完成示范城市的评估和验收。抓好全国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完成各省与所辖各地市的联网,实现部、省、市网络的三级贯通,推进联网应用,开展异地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和规范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三十四)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出版工作。拓展信息来源渠道,突出政务信息促进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工作网的使用效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新闻制度,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工作。做好劳动保障报刊和图书出版发行工作。

(三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科学研究工作。着重加强对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农民工问题等重大课题的研究,积极有效地发挥科研理论的重要作用,使科研课题在理论创新和指导实践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按照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劳动保障科研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