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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

时间:2023-01-13 06:37:40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1

基层党支部是战斗堡垒,它担负着直接联系党员干部、职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单位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因此,基层党支部书记只有落实“一岗双责”才能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使基层党支部工作富于生机和活力,才能使支部工作围绕安全保供抓党建,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力地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使物流局业务工作持续推进,在管理上不断创新。为此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的党内职责和日常工作中应承担的岗位职责,更扎实的推进“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职责:

一、党务职责

1.负责本支部的日常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岗位职责

1.尽职尽责的做好本岗位的日常工作。

2.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强化责任担当,为群众树立好榜样。

3.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专研,争取为单位工作开展提出有利意见、创新举措。

4.增强全局意识,积极关爱青年职工,开展业务培训,为单位的发展有生力量。

责任人:

年月日

xx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2

中共XXXXXX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XXXX局

2019年6月7日

抄送:XXX纪检组,局领导,存档。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3

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街道党工委2016年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基层党组织维稳责任,完善基层组织“四位一体”、四知四清四掌握”、“369”工作机制,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的维护稳定工作情况;(2)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基层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全年检查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行结对帮扶,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情况;(4)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5)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活动场所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情况;(6)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重点和措施。

二、方法步骤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要坚持从严、着实、抓细,重点抓好3个关键环节。

(一)扎实做好述前准备

述职会前,各社区党(总支)委要全面总结年初以来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党(总支)委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述职报告的内容结构。要采取列清单的形式,分3个部分撰写述职报告。第一部分要列出“成绩清单”,以落实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基层党建责任清单“9个抓”内容为基础,梳理出自己履行职责抓基层党建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讲清自己的实践作为;第二部分要晒出“问题清单”,突出问题导向,既要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要从主观方面查找分析产生的根源症结;第三部分要拉出“任务清单”,主要是明确2016年重点目标任务,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述职报告的篇幅限定。报告原则上按2500字左右掌握,其中写成绩的篇幅不得超过1/3,晒问题的篇幅不得少于1/3。

3.述职报告的质量要求。报告要防止一味评功摆好、自我表扬,防止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社区存在的问题、不讲自身存在的问题,防止只分析客观原因、不分析主观原因,防止只提努力方向和目标、不提务实管用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查摆问题要具体、实在,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讲深讲透。

4.从严审核述职报告。一是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初核。重点审核篇幅是否符合要求,述职内容是否聚集“3个清单”,问题查摆和原因分析是否深刻具体、任务措施是否实在管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一味评功摆好,不深入查找问题、不研究解决问题实招的,严肃指出、督促修改。二是党工委书记审阅。对述职社区党(总支)委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审把关,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述职报告高标准、高质量。

(二)认真组织开好述职评议会议

述职、评议一并进行,由党工委书记主持。

会议主要程序包括:

1.社区党(总支)委书记述职。参加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按照审核通过的述职报告,逐一进行述职。

2.党工委书记点评。点评均采取“一述一评”方式,由党工委书记根据平时了解掌握、会前调研了解和党政综合办提供的情况,对每名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逐一点评。

3.党工委书记总结讲话。对街道党建工作进行总结,肯定工作特色亮点,着重分析存在的问题,对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4.与会人员现场评议测评。会议结束前,组织参会人员对每位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履职情况填写评议测评票,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价。会后,及时将评议测评结果反馈给述职的社区党(总支)委书记。

(三)严格开展考核

1.科学组织考核工作。社区党(总支)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党工委对各社区党(总支)委年度绩效考核。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4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的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采取内部预防、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等方法。预防的重点对象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和职务犯罪易发的部门、行业、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五条预防职务犯罪实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检察、行政监察、审计机关监督和指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根据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预防职责

第七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工作人员进行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

(二)对本单位容易发生的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预防措施;

(三)建立健全人、财、物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和制约;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国家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的规定以及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五)严格执行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收入等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部审计;

(六)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七)接受检察、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八)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报告或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履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措施;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三)在职务犯罪易发的部门和行业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专项预防活动;

(四)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

(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六)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提出表彰先进典型的建议,组织交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信息;

(七)其他应当做好的工作。

第九条行政监察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行政监察机关应当对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与预防职务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检查,制定和完善有关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纠正监察对象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和指导有关单位建立制度、落实措施。

第十条审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应当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预决算、国债资金及其他资金、基金收支情况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建立国家建设项目必审制度,并实行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十一条司法行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人事部门应当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录用、晋升和任职培训时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第三章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机构或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指导组织。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和工作计划,并保证开展工作的条件。

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换等制度。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实行年度考核。

单位负责人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接受考核和评议。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政务信息都应当公开。

行政执法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行社会、经济等重大决策,应当同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第十八条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实施侦查、检察、审判、监管改造等职能,应当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实行警务、检务、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应当实行重大事务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并建立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运作、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及其他重要经营活动决策和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向企事业单位谋取利益。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的授权或委托从事相关活动,实行公共事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其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利用上述企事业单位谋取利益。

第二十条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和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行政许可,以及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并建立监督制约与检查机制。

检察机关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贿赂行为记录档案。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招标活动中,招标单位可以向有关机关查询贿赂行为记录档案,并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投标人在投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廉政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有职务犯罪行为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举报。

第四章监督保障

第二十二条审判、检察、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问题,应当书面提出纠正问题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并抄送其上级或主管部门,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还应当抄送同级检察机关。

收到审判、检察、行政监察、审计机关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的单位,应当认真整改,其上级或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应当在三十日内书面反馈给提出建议的机关。

第二十三条检察、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可以检查、通报有关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有权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向提出处分建议的机关反馈。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等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应当在收到意见和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并予以答复。

意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应当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新闻媒体对各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控告和举报。受理控告和举报的单位对控告和举报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控告人、举报人。

受理控告和举报的单位应当为控告人、举报人保密,并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控告人、举报人打击报复。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或者因其他行为致使本单位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

(二)拒不接受有关监督机关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建议的;

(三)对控告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明知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有职务犯罪行为而不举报的;

(五)阻挠监督机关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

(六)其他妨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依照本条例从事监督、检查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秘密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和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5

关键词:农行县(市)支行 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 制度建设 组织建设 具体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2-205-02

近期,农行临海市支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课题组,就农行市县支行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一课题进行深入调研,结合临海支行实际,如何进一步有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以及推进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落实,提出具体工作的内容和措施。

一、落实委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落实好干部选拔责任,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准则,以业绩和素质选拔任用干部,确保广大党员干部风清气正、廉洁从政;二是落实好廉政教育责任,持续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约谈和提醒,营造良好的干部管理氛围;三是落实好惩治腐败责任,坚持做到有腐必反、执纪必严,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四是落实好案件管理责任,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好风险管理、案件防控和内控合规等职责,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五是落实好支持纪检责任,行党委做到为纪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支持纪委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纪检工作。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以下四种主体责任。

1.领导责任。履行组织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推动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3.监管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自律责任。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以下四种主要领导责任。

1.分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指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监管责任。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律责任。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要求支行纪委或监察部门明确自身职责定位,聚焦业务经营中心,进一步细化职能、转变作风,推动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纵深开展;二是要求支行纪委或监察部门落实监督、执纪和问责制度,时刻警惕党员干部做到洁身自好、清白做人、认真做事;三是要求支行纪委或监察部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查处腐败作风和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支行纪委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支行纪委要按照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1.加强组织协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本单位、部门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和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持续正风肃纪。加大严肃纪律和纠正“”力度,继续实施专项整治,向纪律作风问效、向权力行使问廉、向制度执行问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问题,坚决防止配备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等问题反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格对本系统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支行机关各部室、营业网点领导班子成员、客户经理为重点,坚持暗访、查处、曝光、追责“四管其下”,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快查快处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尤其要对系统内发生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4.落实谈心提醒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谈心提醒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通过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严格区分谈心提醒的适用对象,只有发生在违纪行为前的苗头性问题才适用于谈心提醒,对于发生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一抓到底、严肃处理。

5.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在廉政风险防控的全面性、系统性、细致性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围绕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做好清权、确权、晒权、控权工作。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7.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秉公用权。探索创新科学有效的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发现问题、纠错整改机制。

8.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把精力向办案转移、心思向办案集中、保障向办案倾斜;通过从群众举报中提取、监督检查中寻找、工作审计中挖掘和日常生活中发现等方式,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加大对违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各类腐败案件。

参考文献:

[1] 王理华.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2013(8)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6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对四川对凉山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凉山州州委关于两新领域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凉山州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述职范围

(一)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党委召开会议,各协会党支部书记在党委会上现场述职,述职报告(不超过2000字)。

(二)各个党支部书记负责开展好本支部考评活动会议,要求支部各位党员在党支部会议上述职,形成书面材料,(党员述职材料,考评是否合格)。

二、述职内容

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对四川对凉山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州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救灾等大战大考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

(三)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情况。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支部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抓实基本教育、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鼓励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出资人、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加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行政管理层“交叉任职”力度。实施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专项计划,对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企业实行挂牌跟踪管理。鼓励党组织健全的社会组织,到所在社区开展“双报到、双评价”工作,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抓好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和推进反腐败工作情况。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完善经常性政治体检制度,全面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整饬“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执行《凉山州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实施细则(试行)》等情况;强化制度执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情况.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委的工作要求,特别是传达学习党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综合运用巡察监督、专项监督、考核问责,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

三、方法步骤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20年12月中下旬开始,分级开展,原则上要在2021年1月前结束,各个协会党支部要加强统筹,合理安排,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一)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述职评议前,各协会党支部,深入了解本支部工作情况。根据不同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精简优化考核内容,注重实绩实效,考核工作要简化。注重改进考核方式,多交谈,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对可以通过工作态度,精神面貌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领导批示、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防止形式主义,切实为党支部减负。

(二)严肃开展述职评议。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听取述职的党委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样表见附件),具体方式可简化。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三)从严从实开展考核。党委应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工作了解,对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委员会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强化结果运用。把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抓好整改落实。述职的党支部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四、组织领导

各个协会党支部要把开展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途径,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党支部书记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审核把关。

《注意事项》:注意语言精练、层次明明、有理有据(数据案例)、问题精准、措施有力,述职报告要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内容进行撰写,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4个部分,讲清楚2020年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下步思路及措施。

另请提供一份自评意见,主要包括特色亮点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3个部分,每个部分300字左右。其中,存在问题要有数据有案例、见到具体人具体事,不能笼而统之、避重就轻(注意存在问题要与述职报告中的问题有所区分,原则上要不一样)。

具体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各协会党支部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要及时向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报告。

联系人:杨超勇,联系电话2165082,电子邮箱1361309682@qq.com.

附件:

1.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民主评议表(样表)

2.党员个人述职报告情况民主评议表(样表 )

附件1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

民主评议表(样表)

述职人:职务:

1.抓党建工作的总体情况

较好

一般

2.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对四川对凉山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较好

一般

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州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救灾等大战大考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较好

一般

4.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较好

一般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较好

一般

6.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

较好

一般

注:请在您认可的相应栏目内划“√”。

附件2

党员个人述职情况民主评议表(样表)

述职人:职务:

1.品德素质情况

较好

一般

2.勤政务实情况

较好

一般

3.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较好

一般

4.思想政治情况

较好

一般

5.廉洁奉公情况

较好

一般

6.树立榜样情况

较好

一般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7

市公安局审计科: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男,19×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年8月参加工作。2016年1月从市森林公安局政委改任局长至今。履职期间我带领市森林公安局班子成员和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认真履职尽责,踏实干事,清白为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辖区内没有发生重特大涉林刑事和治安案件、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的森林火灾和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没有发生涉林案件和涉森林公安民警的负面舆情,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就本人任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恪尽职守,强化争先创优

履职近五年来,我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充分依靠和调动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锤练了一支干净担当的队伍。坚持政治建警,提升队伍素质。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为重点,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规范支部党建工作,稳步推进支部“五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培养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对接公安标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成立督查组,开展自查自纠,对上下班纪律、警容风纪、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我局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提高。组织开展全市森林公安民警业务学习,开展森林公安民警案例教学比武活动,通过学习新业务、新知识,比武,“三项基本功”业务技能培训等方式方法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与实战本领,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执法办案迈入全省先进行列。近五年来,我带领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了涉林刑事案件××起,林业行政案件××起(2019、2020末受权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治安案件××起,其中市森林公安局本级办理了涉林刑事案件××起,人均办案数和市本级办案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全市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没有发生重特大涉林案件。2018年市森林公安局被省森林公安局集体嘉奖一次,××县森林公安局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2019年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市森林公安局和××县森林公安局又被评为先进集体。

(三)森林防火工作位列全省前茅。森林防火工作2019年底以前是我局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也是我倾注了大量精力的一项工作,近五年来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发生率、受害率均逐年减少,多次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每年省绩效考评均没有扣分项。

二、严格管控,强化经费管理

我带头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章和制度办事,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大额开支等财务事项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财务管理制度,量入为出,节约开支,确保了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

(一)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我局无收费职能、无经济来源,其经费来源全靠市级财政预算供给。为此,我注重在执行财经法规和标准制度上下功夫,落实了财务管理措施,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在财政预算内,精心安排,点滴节约,按“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对各项经费使用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二是对于发生的费用支出,首先认定是否合符开支范围,凡不符合者一律由开支者自负,其次是要求取得的原始发票必须要素齐全,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分管局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对要素及手续不全的发票,不得作报销凭证。三是对于公款购置的财产,由专人认真验收登记,做到钱物相符,凭票进入固定资产帐户,并造册登记,妥善保管,人员异动及时交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经费安排开支等重要的财务事项,由班子集体决策,严禁领导者个人说了算。财务报销实行分管局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在平常的经费审核中,坚持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四个不批”,即:开支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发票不符合要求的不批,超出规定的不批,手续不全的不批。从而较好地避免了假公济私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廉洁从警,强化底线意识

(一)改进工作作风。在工作中我坚持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从不独断专行,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凡遇重大事项,均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并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带头勤奋工作,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并十分注意工作纪律,经常加班加点做好工作。坚持勤俭节约,能远离享乐主义思想,抑制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和价值观的影响。团结同事经常通过与民警谈心谈话的方式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隔合与同志们的情感,每年我与本局所有民警都有二次以上的谈心谈话,还经常和区县市森林公安局的领导和骨干民警谈话谈心,全面了解基层领导和民警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

(二)严守道德底线。牢固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思想,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八小时内规规矩矩认真工作,八小时外不打牌、、喝酒、唱歌,不崇尚高消费也不赶时髦,大部分时间用来学习和健身。坚持以上率下,我从事执法办案工作多年,经手主办的涉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很多件,也负责过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在办案和工作过程中,我坚持做到不说情,不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卷,不吃别人一餐饭,不抽别人一包烟,依法办案,依规定和程序办事,公平公正,不徇情不绚私,认真担起清正廉洁的责、带好清正廉洁的头,严守纪律底线、法律红线,不越雷池半步。

(三)管住家人和亲朋。我与妻子两人都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双方的兄弟姐妹多,亲戚也多,有些家庭条件还不好,我长期从事执法工作,有亲戚想“借光”从事竹木生意,我非常坦率的对他们讲:“作生意可以,但千万不要违法,不要以为我会关照你”,直到现在我家亲戚朋友中没有一个人找过我为他们从事生意或经营活动帮过忙打过招呼,较好的处理了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8

报告网权威区人社局局长述职报告,更多区人社局局长述职报告相关信息请访问报告网。 【导语】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为业务部门陈述以主要业绩业务为主,少有职能和管理部门陈述。以下是整理的区人社局局长述职报告,欢迎阅读!

20xx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会议及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均超时序进度,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现将一年来履职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中,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亲自抓,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局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一是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穿于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全过程。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我和班子成员同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文件、论述和讲话,带头给全体党员干部讲反腐倡廉党课,并利用个别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通过设立党政纪宣传栏、悬挂廉政提示语、在网站开辟廉政在线栏目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被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五是由我亲自带队,组织考核组,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平。

二、清正廉洁,做好勤政廉政表率

我始终坚持“基层第一、群众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人事劳动保障政策,为职工和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是坚持以身作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全体同志强化“争先进、创一流”意识,在全局系统营造出了“比、学、赶、超”干事创业氛围。二是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不用权谋私、不滥用权力,带头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做到执行法规不走样、不徇私情,不感情用事、不留后遗症、不引起连锁反映。

三、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纪律

我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政纪,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扛得住灯红酒绿的诱惑,经得起权利和金钱的考验,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都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我还管好自己的亲属、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中纪委规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问题,不存在借用、租用小汽车、公车入私户和违反规定乘坐军、警牌照小汽车以及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问题,不存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位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不存在以学习考察为名弄虚作假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问题,不存在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问题,不存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问题,通讯费用未通过单位报销,未持有私人护照。在财务支出方面,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在社保基金和就业专项基金管理上,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在干部任用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办事,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不个人说了算,做到了严把用人观,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完善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我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正确认识、在感情上真诚欢迎、在行动上自觉接受。近年来,我和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先后建立健全了日常学习制度、“三会和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保基金内部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一年来,我和班子其他成员一起,凝心聚力,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局党组集体领导和全体同志共同支持努力的结果,但我也深深体会到,人事劳动保障事业是一项长期的、巨大的工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去探索、去研究,从个人来讲,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干部职工交任务、压担子多,全面了解其思想状况解决困难不够。二是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站的层次还不够高。三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解决。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9

一、主动作为,以高度政治自觉第一时间扛起责任

疫情发生后,市民政局党组加强党建引领,坚持早谋划、快行动,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1月23日,市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假到岗上班,及时召开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成立了由民政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高效运转,科学指挥,一手抓干部家属摸排防控,一手抓民政服务机构排查防控。从1月24日起,对全市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印发《切实做好全市民政管理服务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市养老机构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6月,为进一步巩固前期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消除民政服务机构内聚集性疫情发生和扩散隐患,还对296名民政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待返院的服务对象进行了全覆盖免费病毒核酸检测。民政局党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先锋入户关怀行动,由局班子成员带领党员先锋队,深入金轮镇双沙村、鸹林村、毗庐村开展关爱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为他们送去口罩、消毒酒精和消毒液等防控物资,确保疫情联防联控执行有力。主动融入全市防控工作体系,牵头市城市社区防控工作专班工作,印发《市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市城市生活小区封闭式管理操作规程》等文件,指导开展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民政局了相关文件12个、疫情防控动态32期,实现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

做实做细慈善捐赠工作。1月28日,市慈善会面向社会专项募捐倡议,成立专班,抽调专人做好相关工作。牵头制定了《市慈善会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捐赠款物的管理办法》,亲自协调,联系爱心企业及捐赠人,募集捐赠资金500余万元,接收境内外的医疗、防疫物资总价值约575余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所有款物均按照捐赠人和爱心企业意愿,以及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采购、分配给乡镇和相关部门,为市疾控中心建成PCR实验室、负压病房,紧急采购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医用口罩、防护服等专用设备及医用物资,有效提升了医疗专业防疫力量,为一线防疫保驾护航。尤其是在全国疫情最为严峻、医用口罩最奇缺的时刻,多方协调、多渠道筹集防控物资,全程跟踪协调,发动嘉森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从印尼、新加坡、香港等地采购28万只医用口罩,并全程跟踪服务,确保2月4日该批海外捐赠物资顺利入关,通过省慈善总会定向捐赠给、成都、绵阳等地,保障了抗疫一线、医疗、公安、乡镇等应急物资的需求。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履职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通过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支部“”,传达学习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统筹推进民政系统和城市社区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二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挺在前面。2020年,局党组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结合民政局实际制定下发了《中共市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梳理党组及班子成员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24条,明确了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対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强化了队伍建设,全年班子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3次,调整中层干部队伍及人员4人。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民政实际,制定了《2020年中共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计划》《中共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好工作,取得成效。2020年,市民政局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在民政系统全覆盖开展了“干部心气大摸排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收集对社会治理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能力提升等方面问题5条,个人诉求6条。

(二)主动谋划,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季度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干部队伍状况等。与班子成员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谈心谈话2次,在民政系统讲授廉政专题党课1次。二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带头梳理制定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三是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凡涉及本单位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20年局党组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7次,讨论“三重一大”事项92件。四是认真执行两报告制度,按时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书面向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次,报告个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情况1次。

(三)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是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股室、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督促分管股室、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析廉政风险点5人次,做到具体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工作齐头井进。二是深化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积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关键时间节点,在重大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实施前,对分管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三比三看”干部心气大排查大调研活动,灵活运用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举措,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2020年以来,分管领导与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发送廉政短信7条。

(四)以案促改,发挥廉政警示教育作用。年初,局党组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认识和反思蒲波、侯晓春、彭宇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彻底肃清流毒影响,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一是开展了“清廉民政”建设和“读书思廉”廉政教育活动。将“清廉民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规划,制定下发了《清廉民政建设的实施方案》《“清廉民政”建设任务分工表》,有效推进清廉民政工作。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结合党组(扩大)会议、机关干部例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民生领域典型案件15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观看了《一念之误》《越界》等廉政警示教育片,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新都杨升庵家风家规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四是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在办公楼打造党建、廉政文化长廊,营造“知廉”“守廉”知行合一的廉政文化氛围。以打造“书香民政”为契机,向职工推荐《忏悔实录》等一批廉政读本。

(五)强化监督作用,制约权力运行。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讨论修改了(市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分析廉政风险点5人次。二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目录化管理”,截止目前,共党务、政务公开内容300余条。三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的要求,领导干部职工应当对自己个人有关事项实行零报告,干部职工及时如实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三是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健全完善财、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出差、用车等公用经费支出,强化厉行节约,持续整治“”和隐形变异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常态化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参与等专项整治情况,截止目前共开展内部纪律督查3次,接受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检查12次。四是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上报违纪法问题线素。2020年,局党组对市纪委监委处理一名干部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在局党组及所属党支部进行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引以为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利用党组会议、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结合党的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开展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深入打造“书香民政”“清廉民政”,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持续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及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质量和水平。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党组领导力。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党组领导核心,规范党组决策运行,坚定必胜信心、强化使命担当,统筹全面推进全市民政工作。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10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受总理委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回良玉向会议报告了前一阶段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作情况。他说,5月12日在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按照中央的部署,整个抗震救灾工作果断有力、紧张有序、持续有效地全面展开:一是迅速解救被困群众,共解救转移被困群众146万余人,累计从废墟中抢救被掩埋人员84017人;二是精心救治伤病人员,累计投入医疗卫生人员9.68万人,救治伤员204.01万余人次;三是全力安置受灾群众,各灾区累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510.62万人;四是抢修损毁基础设施,各重灾县和主要城镇的对外公路通道已被打通,灾区大部分变电站已正常供电,基本解决了城乡受灾群众的临时用水问题;五是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目前地震灾区无传染病暴发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六是降低次生灾害威胁,成功处理了唐家山堰塞湖险情,35处堰塞湖中的28处已基本排除险情,其余的也完成了工程排除任务;七是做好灾后重建准备,制定出台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成立了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组建了灾后重建规划组;八是做好资金物资的保障和监管,目前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已投入抗震救灾资金543.13亿元,国内外捐赠款物合计已达524.78亿元;九是及时公布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情况,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

回良玉指出,经过前一阶段艰苦卓绝的努力,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统一指挥的结果,是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地区、各部门紧急行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指战员、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公安民警临危不惧、顽强奋战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全力支援的结果。

回良玉说,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针对抗震救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下一步要重点做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全面做好医疗防疫工作、加快基础设施抢修进度、进一步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等工作。

回良玉说,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准备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完成重建,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巩固发展。要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要认真做好评估论证,科学编制重建规划,制定完善重建政策,组织实施对口支援,坚持地方为主开展灾后重建。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会议作了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2008年中央财政拟安排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收入预算700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编制预决算,收入按转入基金的各项资金实际数列示,支出按实际安排、使用的数额列示。基金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安排使用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作的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财经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李重庵、乔晓阳分别作的关于国有资产法草案、循环经济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这三部法律草案。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议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议案、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引渡条约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就上述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6月25日,会议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草案)》,拟对这部促进国有资产权益有效保护的法律草案做出重要修改。2007年12月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国有资产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经过征求各部门意见以及地方调研,并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这部法律草案再次进行审议,拟作出以下重要修改:

名称更改为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根据一些常委会委员的建议,草案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经营性国有资产,即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因此应对本法的名称再作研究。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国资委研究,建议将本法名称改为“企业国有资产法”,同时将相应条款修改为:“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明确出资人定位。此前草案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政府授权的其他有关部门、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建议,结合国务院的现行规定和改革的实际做法,拟将上述规定修改为两款,分别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企董事长等不得兼任。原国有资产法草案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经理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不得建议同一人担任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经理。” 针对有些地方、部门和企业提出,国有独资公司的规模大小等情况有较大不同,目前地方一些中小型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同一人担任的情况不少,本草案拟修改相关条文,规定在实际的执行中,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董事长兼任经理从严掌握。具体条文拟修订为:“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严管对子企业的出资人职责。此前草案征求各方意见时,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提出,一些国家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子企业规模较大,集中了不少优良资产,目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不少发生在子企业。因此,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参照草案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对其投资的企业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决定或参与决定所投资企业的重大事项。为此,草案拟增加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参照本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恶意串通交易行为无效。在此前征求各方意见时,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在国家出资企业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及国有资产转让等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应明确规定为无效,以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因此,25日提交审议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增设条款,规定“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为无效。”

细化对企业管理者的任免。按照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建议,现行规定对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除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国家出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任免的,但是原草案没有包括这种情况。据此,草案拟增加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的企业管理者,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的,依照其规定。”

6月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闭幕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议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前一阶段的抗震救灾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引渡条约的决定,批准了上述公约和条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吴邦国为第三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的有关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在实有代表2987人。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重要讲话。他说,这次常委会会议,是在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专门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相关决议。决议高度评价前一阶段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肯定国务院和地方的工作,要求灾区广大干部群众、承担对口支援的省市,要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继续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这次会议还批准了调整后的2008年中央预算,同意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全国人大将继续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他说,今年以来,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我国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同时,汶川特大地震和年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国际市场石油、粮食等初级产品价格攀升和美国次贷危机造成的影响,也给我国今年经济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尽管这些不利因素并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因此,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6月13日中央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坚持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切实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支持奥运会筹办、组织等各项工作,排除各种干扰,确保把北京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和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在谈到常委会自身建设时,吴邦国强调,常委会自身建设,事关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正确行使和作用的充分发挥。本届常委会组成伊始,就高度重视自身建设。3个月来,在总结前几届经验的基础上,从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了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集中开展履职培训,熟悉人大的组织、职权、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掌握人大立法、监督的必备知识,学习补充自己不熟悉的知识。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组成人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等优势,加强调查研究,使人大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具活力。四是及时修改工作规则,对前几届制定的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等6个工作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其中的4个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推动常委会工作与时俱进。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11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市xxx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组的精心指导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实施“党建+”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档案事业发展高质量。现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馆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印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xxx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市xx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许昌市xx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调整了许昌市xx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许昌市xxx2020年主体责任工作台账》。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把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2.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六个亲自”带头抓,坚守第一责任人“不甩手”,每月及时组织召开馆务会,安排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充分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具体事项;带头深入基层群众、帮扶村和共建社区调研,了解具体情况,解决难点问题,从严上入手、从实处着力,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3.抓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六个是否”,履行“一岗双责”直接抓,强化压力传导,细化实化工作举措,重点督导分管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突出抓好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加大权力清单梳理;严格执行责任报告制度,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6人次,随时了解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和工作状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和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科学预防。

1.完善制度,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馆领导班子通过馆务会和中心组学习以案明纪和警示教育等相关典型案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规范“三公”经费使用,规范招投标、物资采购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接待活动纪律和标准。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措施《班子周例会制度》、《馆务会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局馆工作协商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科学议事决策水平,强化了用制度管人理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规范程序,强化权力运行。馆领导班子对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明确分管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今年4月份,按照省、市机构改革要求,市xxx对科室进行了更名,本着“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对科室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大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贯彻落实“党建+”推动中心工作。强化管党治党意识,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分内职责,组织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2020年“党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党建【2020】3号)文件精神,制定完善本单位“党建+”的具体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将“党建+”融入到档案业务工作中去,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下到基层中去,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良好工作作风。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馆人员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参加“学党史、守初心、勇担当”网上知识竞赛,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安排》、《2020年度机关党总支学习安排意见》等文件。购买了《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制度面对面》等图书资料,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馆务会、主题党日等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认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进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截至目前,领导班子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8次,全单位集中学习20次以上。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学习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章党纪、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等内容,班子成员参与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在10次以上。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学习《中共xxx纪委xxx市监委关于三起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的通报(许纪通【2020】6号)》、《以案明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等通报文件,用身边“案”警醒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建党99周年之际,xxx以《牢记第一身份增强党员意识》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专题党课,分管领导也为所在支部上了党课。坚持落实“三双”、“手拉手”等工作制度,组织党员到xx社区和xx社区等共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展、新《档案法》和《民法典》宣传进社区、“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宣传、垃圾分类宣传、慰问贫困党员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党建公园开展了以“参观党建公园、感受红色历史”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并面向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馆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到帮扶村调研走访一次,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台账和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及时提醒、全程记录、跟踪问效,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坚持每两个月对机关违反八项规定情况在全馆范围内进行提醒和通报,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对节假日时段监督。在节前通过节前廉政提醒会,下发有关廉洁过节通知,教育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节日腐败,节中通过电话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了解干部职工廉洁履职等方面的情况,筑牢廉政防线。四是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督查,查找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任务落实,营造勤政、廉政、务实的工作作风。

(四)绷紧防控之弦,扛稳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危急时刻坚守档案人职责。一是在疫情之初就研究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归档工作的意见》,并在疫情期间深入一线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关于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面向社会开展疫情档案资料征集工作。截至目前,共接收到市委组织部、市中心医院等单位捐赠的抗疫一线照片、实物、重要批示文件、抗疫原创文艺作品等各类档案资料415件。尤其是市中心医院捐赠的援鄂医疗队抗疫文字资料、照片和实物档案,十分珍贵。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档案利用。在“6·9”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充分利用收集到的疫情防控档案资料,举办xxx市疫情防控档案专题展。集中展示了各级党委政府、一线医务人员、党员干部群众防疫抗疫情况和突出事迹的照片、实物等档案资料。活动首日,xxxx一行到市xxx参观指导,对疫情防控档案专题展给予充分肯定。活动期间,共接待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小学校等53家单位1800余人次前来参观。四是开展志愿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到结对帮扶的xxx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分别捐赠84消毒液、酒精各50公斤,还捐赠了消毒喷壶等防疫物品;全馆41名党员积极奉献爱心,累计捐款5400元。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尽管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上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有时满足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具体研究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还不够。一些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二是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主动谋划、亲自督办的力度不够,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始终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通过专题辅导、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强化党性锤炼,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群众观点,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讲话精神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

支行案防工作履职报告范文12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以党建高质量推动林业发展高质量。现作如下述职。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我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先后主持召开主题教育专题会议6次,分2批组织党员干部到XX党建主题公园和县党史馆接受红色革命教育,以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深入开展调研,结合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调研走访等活动,形成可行性调研报告4篇。我坚持把整改贯彻始终,对梳理出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类15个,亲自督办,目前解决13个,成果转化率达85%,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我严格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今年初,提出了“XXXX”要求,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XX等活动。主持召开党建专题会议4次,确定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2个,与所属党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5份,确保党建责任层层压实。三强化理论学习。今年以来,我主持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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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开展党的报告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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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党员干部141人(次)在网上答题测试。四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为党员集中讲授党课4场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7月份,开展了为困难党员捐款活动,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5人,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提升。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我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持召开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签订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本人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廉政约谈谈话20多人次。二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集中学习了《以案促改》警示篇、县纪委下发的各类问题通报,深入开展“酒局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帮圈文化”,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本人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实施办法等规定;组织干部职工签定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拉帮结派非组织活动等现象。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

一是夯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础。建立了由我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舆论引导、监控工作;及时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制度、问责制度等,全年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党支部党建述职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活动,营造文明向上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荣获XXX,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三是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巩固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先后2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中全会精神;向XX等主流媒体进行投稿,宣传我XXX的经验;坚决杜绝在微信群、美篇等网络平台、转发政治敏感信息或其他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妄议,传递新时代正能量。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年来,我虽然在党建责任制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相比、与县委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存有差距:

一是管党治党认识还有差距。没有完全把“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根植于心,对党建工作谋划不深,对党建奖惩考核机制缺乏深入地研究和创新,开会部署多,真正靠上抓落实少;面上督导多,针对具体问题坐下来分析研究对策少。

二是对主体责任落实的日常监督有差距。平时参加会务的时间较多,忙于事务性工作多,抓党建的时间精力投入不够,没有建立起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对各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缺乏经常性监督,缺乏严抓、常抓、细抓的韧劲。

三是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差距。党员理论学习方式比较单一,基层党组织活动形式有待丰富,互动式学习、体验式教育缺乏,探索创新的较少;有的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法比较单一,还停留在开会、表态等形式上,缺乏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存在以“文件落实责任”等问题。

四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还不够深。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措施形式简单,吸引力不足,意识形态阵地设施与干部职工的精神需求不相适应等。对内对外宣传的力度还不够,新闻、信息上稿件数量不多。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时刻树牢“抓好党建是称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理念”,深入抓好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建立健全**制度,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的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切实把全面履行党建责任制落细落实落效。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制定《党员干部职工日常负面言行清单手册》,人手一本,经常对照,加大预防力度。紧盯责任落实不力、服务意识淡薄、进取精神不强等表现,严肃追责问责,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敢担当有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是突出理论学习。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利用每周四学习日,不定期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不断增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的学习。

医疗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人员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及培训组织程序;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频次、考核办法和情况记录等要点。

三、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确定防火检查的时间、频次和方法;确定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内容;确定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确定处理火灾隐患和报告程序、防范措施及防火检查记录管理等要点。

四、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确定隐患整改程序及惩戒措施;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管理要求及情况记录等要点。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理方法;制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要求;制订每日检查、月(季)度试验检查和年度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确定检查记录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等要点。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确定消防控制室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操作人员职责;确定执行值班操作人员岗位资格、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点。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火灾整改的期限和程序、整改合格的标准及所需经费保障等要点。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定期检查制度;确定用火、用电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确定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确定违规惩处措施等要点。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预案制定、修改、审批程序;确定演练范围、演练频次、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总结和自评及预案修订等要点。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危险物品的储存方法及储存的数量;确定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确定危险物品的人口登记、使用与出库审批登记、特殊环境安全防范等要点。

十一、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确定人员组成;明确志愿消防队员调整、补充归口管理;明确培训内容、频次、实施方法和要求;确定组织演练考核方法及明确奖惩措施等要点。

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内容及频次;确定电气设备检查、燃气管理检查的内容、方法和频次;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等要点。

十三、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要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备查、更新及销毁的要求及其管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