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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产品营销方案

时间:2022-09-16 14:07:58

互联网产品营销方案

第1篇

2015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它代表一种先进的生产力,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生命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这也是泰一指尚的目标与使命。

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互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通过大数据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构建了包括大数据、数字营销及移动化在内的三大商业能力开放平台,面向传统企业、传统媒体及传统广告公司提供数据咨询、数据能力开放、数据管理平台定制开发、广告营销平台定制开发、移动电商解决方案、移动媒体解决方案等一体化“互联网+”转型升级服务。泰一指尚致力于成为中国“互联网+”组织头脑和践行者,助力中国传统企业互联网化和国际化。

泰一指尚通过敏锐的市场洞察和行业服务经验,形成了覆盖快消品、金融、汽车、房地产、教育、电商产业、时尚产业、传媒产业等在内的“互联网+”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在激烈的竞争红海中脱颖而出。

在产品方面,泰一指尚依托自身大数据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构建大数据、数字营销、移动化三大商业能力开放平台,面向传统企业、传统媒体及传统广告公司提供一体化“互联网+”转型升级服务。同时,旗下大数据全媒体营销企业AdTime,可为广告主提供一站式整合营销服务及解决方案。泰一指尚旗下主要产品有:

DataMust,大数据能力开放平台,拥有全网实时数据分析系统。利用数据挖掘算法、标签体系以及全网数据技术,借助骨干数据网络以及自由数据沉淀,逐步研发出行业领先的大数据产品,为客户搭建用户数据管理平台,提供商业决策服务。

Admatrix,数字营销能力开放平台,凭借多年的数据积累和算法优势, 有效整合媒体资源,为客户优化广告内容,向广告业生态链开放八项数字营销能力,通过开放模式为行业客户定制营销平台。

Biapost,移动化平台,依托大数据平台与移动互联特征,为客户定制一站式移动化商业解决方案。

AdTime(泰一传媒),中国创新的大数据全媒体营销企业,是泰一指尚旗下的营销传播公司。公司研发出多个数字化平台产品,并与传统媒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协同发展,可为品牌客户提供整合营销服务。

随着不断发展,公司近年来获得了业界的肯定。2015中国产业互联网大会暨年度榜单颁奖典礼于12月在北京隆重举行,泰一指尚作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荣获“最具革新力企业奖”,实至名归。

第2篇

在信息技术催生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以电商平台、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异军突起,正在改变着商业银行的金融生态,对商业银行承载的交易媒介、支付手段等金融功能带来冲击和挑战。

商业银行如何转型创新,以应对互联网时代新的金融格局?如何实现创新思路、产品应用、营销策略?围绕这一话题,中国农业银行湖北分行副行长李新平近期接受了本刊记者专访。

打破传统,精准服务

《支点》:农行湖北分行率先应用E商管家、掌e付移动商务产品,体现出对互联网金融充分的市场敏感性,其创新思路是怎样的?

李新平:互联网金融并不简单是金融电子化技术和渠道革新,而是颠覆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的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传统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挑战,必须以创新转型的思路加以应对,并不断加快互联网金融创新应用步伐。

近年来,农行湖北分行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应用工作,在推进互联网金融应用实践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是立足客户体验提升,创新金融产品。不但主导客户习惯的培养和跨行业应用合作,并将之体现在产品设计中。例如我们不仅在柜面摆满信用卡、理财或者其他产品,还给客户提供一个全天候使用终端(PC、手机、IPAD、自助服务终端),除最基本的使用功能外,还能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增加功能模块。

二是精准服务提高效率,创新管理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带来了开放合作的契机。一些电商企业通过精准定位零售客户的偏好,向其推送包括金融产品在内的各种消费品和服务,可以降低银行微零售成本,或间接带来银行日常涵盖不到的客户。“余额宝”的成功就是实例。

创新探索,“网”上掘金

《支点》:湖北农行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应用上有哪些具体实践?

李新平:互联网金融催生了大量新的产品和新的业务模式,从而促进银行产品结构和业务结构的改变。湖北分行以电商金融、移动金融、门户金融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发展新模式,不断发掘新的业务增长点。

在电商金融应用方面,今年4月,农行“E商管家”全渠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率先在湖北推出,为传统企业转型电商提供集供应链管理、多渠道支付结算、线上线下一体化、云服务等于一体的定制化商务金融综合服务。到9月末,已有197家企业成功上线应用了“E商管家”电商平台,新增电子商务客户数系统内排名第一,累计交易金额达22.6亿元。

在移动金融应用方面,湖北农行与银联公司合作,在今年8月正式推出“掌e付”等移动商务产品。作为“E商管家”电商平台的延伸,“掌e付”能全面打通实体渠道与网络销售、订单采集与资金收付、生产经营与市场营销,有助于客户实现对自身以及供应链上下游财务结算、采购销售、营销配送等全方位管理。

在门户金融应用方面,为提高营销效率和电子银行动户率,我行依托数据挖掘和信息平台,首创精准直销管理平台。通过这些系统平台,我们对60万贵宾客户、1万高端客户和10万对公客户进行数据分析,提供差异化服务,开展网银理财营销,培育客户通过网银自助购买理财产品交易习惯。

截至9月末,我行电子银行客户总量1769万户,同比增长29%,网银动户率提升4个百分点,实现短信服务收入8790万元,同比增长45%,网银理财销售占比达62%,同比提升42个百分点。

夯实推广,有效传播

《支点》:互联网金融的应用推广离不开营销,如何让农行电子商务与传统企业对接并融入经营,湖北分行在这方面的营销策略是怎样的?

李新平:农业银行如果能尽早地融入到互联网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进程,找到企业传统需求与网络化数字化技术的对接方法和解决方案,必将赢得市场和未来发展的先机。为此,湖北分行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营销,利用E商管家将现在的农业银行服务与企业经营发展高度融合。

第3篇

关键词:新互联网时代;数据业务;营销;策略

中图分类号:F713.5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20-0000-01

How to Marketing Data Services in the New Era of Internet

Li Jincai

(Inner Mongolia Co,Ltd.,China Mobile,Hohhot010010,China)

Abstract:Data from the new Internet era,analysis of the status of business development,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quo,business marketing data to identify the impact of some of the problems and proposed strategies for solving problems.

Keywords:New age of the Internet;Data services;Marketing;Strategy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基于Web技术的互联网产业也逐渐成熟;由于开放性思路在互联网产业中的深入,数据业务在当前新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中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新兴市场。在新互联网时代怎样进行数据业务营销?为公司和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是每个数据业务营销人员必备的一种销售技能。在新互联网时代,要想做好数据营销业务,必须从我国新互联网时期数据业务发展的现状及前景进行深入的剖析,针对数据业务在各级市场营销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全新的营销策略,并将不同需求的数据业务市场进行业务目标的细化,提出实施数据业务营销的策略。

一、新互联网时代下数据业务的现状

新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让丰富的数字资源能高效、安全的实现共享;数据业务是根据传输协议,在不同的功能单元之间进行数据传输的业务;是指通过移动网络在各种网络通信工具上传送语音、视频及各种信息事务处理的数字传输业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方式也发生着改变,特别是现代化联系方式的使用,更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我国数据业务的消费群体正在迅速增加,电信、移动、联通等三大通信巨头之间为扩大数据业务的市场份额展开了竞争,各个运营商不断地优化自己的移动网络,拓展新的数据业务。

数据业务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呈现了迅猛的发展态势。首先,数据业务量迅速增长,为迎合不同人群的喜好和使用特点,各个移动通信运营商不断地推出新的数据业务应用平台,大大地刺激了数据业务量的增加;其次,移动数据产品的用户群对运营商推出新业务的接受程度也在不断地提高,移动数据应用也越来也普及,其数据业务的发展也上升到主流业务的地位;再次,移动数据用户群体的需求专业化、多样化,专业化、多样化的群体需求迫使运营商针对不同群体需求进行数据业务的详细分类,针对性地对不同的用户群体需求采用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的个性化化数据业务服务。

二、新互联网时代数据业务在各级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Web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各运营商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中,采用不同的竞争方式占领着移动数据市场,面对激烈的竞争,数据业务营销工作要进行不断地创新和拓展。综合分析数据业务在新互联网时代市场营销中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当前数据业务营销在面对不同群体需求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数据业务促销方案及策略的影响。在各个运营商打入市场、占领市场过程中,多样化、专业化的促销活动是每个运营商惯用的手段,移动数据营销也不例外。由于在促销过程中所面对的消费群体不同,促销手段也应该进行科学规划,并且不断发生变化,以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而现有的促销方案及策划形式单一,层次化不强,从而造成数据业务的促销活动起不到应有效果的状况。

(二)数据业务中业务价格定位的影响。有些移动通信运营商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以价格战争夺市场,忽略了必要的成本控制和预算,从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还有的一些数据业务的营销,因缺乏市场的考察和对消费群体科学地分析,没有对市场中移动数据的消费群体进行详细的分类,造成层次性不强,目标不明确,导致营销达不到必要的效果甚至造成某项数据业务的营销失败。

(三)数据业务营销中产品定位与服务的影响。数据业务中的每一个产品都是面向不同消费群体的,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移动数据产品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相应调整。首先,有些地区受文化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数据业务发展不均衡,手机短信平台的业务量占全部数据业务效益一半以上,而一些附加值高的数据业务营销率比较低,收入相对较少,这些数据业务的拓展还没有达到数据营销的需求;其次,虽然产品的业务平台很优秀,但是缺乏对应的数据业务服务措施,致使移动数据产品和服务相对分离,不能将数据产品定位及数据产品服务有效地结合,甚至会导致优秀产品失去应有的消费市场;再次,层次化、多元化的移动数据产品是面向不同客户需求而开发的,有些客服面对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时,不能及时准确地给予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这也给移动数据产品的营销带来不良影响。

三、新互联网时代数据业务的营销策略

(一)移动数据产品促销方案科学化的营销策略。在进行数据业务产品促销之前,应针对本产品所面对的消费群体和竞争对手进行深入调查及分析,对于竞争对手来说,价格的竞争很重要,但是循环的降价又会阻碍本产品的客户使用新的数据业务;这就要求在促销的同时与移动数据传输平台的主要供应商建立密切、可靠的伙伴关系,从而达到以价格的优势占领同类数据产品市场较大份额;同时,科学地选择不同的媒体进行推广宣传,扩大数据产品的宣传声势,针对不同需求目标的消费群体,在他们集中生活或工作的地区进行多样化宣传推广等。移动数据产品促销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移动运营商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进行数据业务促销前,必须对推广宣传的费用及预期新增加的利润找到一个平衡点,科学地进行促销规划,达到占领市场与扩大效益的双赢局面。

(二)复式定价模式促进数据业务的营销。每个移动数据产品的价格决定着这个产品的消费群体定位和市场的占有率,在数据业务营销中采用资费复式组合的方式,给消费者一个印象价格,同时制定弹性灵活的价格方案;既让消费者感觉到资费的低廉,同时让消费者对所用的数据业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有效地增加市场份额;同时,面对竞争对手推出同类的产品时,应该与其保持合理的产品价格差距,这样既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现有的客户群体使用新的数据业务。

(三)数据产品多元化及营销渠道多样化的数据业务营销策略。在对数据业务进行营销、拓展市场的过程中,应坚持在原有移动数据产品基础上进行细化,在移动数据产品的定位策略上,以主打产品为主要载体,拓展外延的服务品牌,形成一个强势产品带动多个附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局面,同时还要建立渠道、新业务渠道等多层次的营销渠道,从而达到本品牌的数据业务在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的目的。

参考文献:

第4篇

未来已经到来,只是分布得还不均匀。

——威廉·吉布森

未来,不仅仅是时间意义上,也是空间意义的,在不同地域、不用领域,未来以不同面貌呈现。尽管我们处于“局域网”之中,互联网却是我们和世界发展水平最接近的行业,我们正面对着同一个未来。历史上每一次技术的创新,都使传播方式发生巨变,移动互联网也带来了营销的进化。但在同一个移动浪潮之下,不同行业的营销变化不一,甚至同一营销链条不同节点也呈现出多元的面貌。

WMMS 2016全球移动营销峰会,5月25日-26日将于上海开启,聚焦用户-媒介-内容-技术-品牌这些营销重要节点,横向细究每个环节,纵向统览整个产业,峰会将联合80+支持机构和媒体机构,邀请70+演讲嘉宾,吸引2200+行业精英参与,共赴一场移动营销生态进化论。

【营销界的“CES”】

WMMS是专注于移动互联网营销领域的国际会议,为企业在移动互联网浪潮下提供前沿视角和创新思考,为媒体、营销服务商、广告代理商、品牌广告主等搭建交流平台及展示营销最新解决方案,最新锐的创意公司在这里被发现,最前沿的营销产品在这里展示,最犀利的案例在这里脱颖,WMMS致力于成为移动营销行业发声平台,打造营销界的“CES”。

16年WMMS为期两天的议程,将开设七场分论坛,分别为【移动新媒体营销】、【大数据营销】、【程序化营销】、【内容营销】、【营销技术创新】、【社会化营销】、【移动电商】,激辨当下最热议题,探讨最具潜力领域。媒介遍在化、用户时间碎片化的移动领域,无数APP兴起,每一个APP都基于自身平台特点衍生营销解决方案,媒介作为营销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从未如此复杂迷人;每一次营销都有50%预算被浪费,精准依旧是痛点,当大数据读懂每一个人,精准从未如此之近;移动互联网带来自媒体元年,内容复兴、社群盛行,营销和口碑从未如此之紧密。在纷繁复杂的营销环境下,品牌主为何?每一个议题,我们都力邀最具实力和影响力的营销领袖,以全新视野、核心产品、实战案例,为你一一解析。

【峰会+案例大赏】

本届WMMS将开创营销论坛+案例大赏的峰会模式,同期推出第一届“金梧奖移动营销大赏”,在每一项议题激辨之后,分享最具创新和影响力移动营销案例,力争在日程设置上推陈出新:你可以和广告主探讨如何在数字营销中转型,探秘现象级刷屏H5背后的故事,见证操盘手复盘一个个经典实战案例。

第一届“金梧奖”设置移动社会化营销、原生营销、技术创意营销、移动电商营销等十大营销奖项,由品牌主、媒体、创意公司营销领袖和权威人士组成豪华评委团,历时五个多月案例征集、评审,发现并表彰移动营销领域最具创意的案例,打造移动营销行业风向标。全场大奖将于峰会现场进行提案PK,由现场评审投票决定,共同见证年度案例诞生。

【平台汇聚 敢为人“新”】

本届WMMS也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包括腾讯、百度、点媒、互动大师、TalkingData、讯飞移动、iClick等合作伙伴赞助支持,成功营销、广告主、数英网、RTBChina、钛媒体、网赢天下网、速途网、21世纪营销、微媒体联盟等行业媒体报道支持。

第5篇

内容摘要:本文基于文献研究,并结合网络营销渠道优势的分析,认为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及交易复杂性等特点对网络营销的成败起着非常大的作用。然后进一步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基于产品特点和网络营销渠道功能相结合的产品分类分析框架。这种基于产品特点的分类方法对于分析影响企业各网络营销渠道的重要性有所助益。

关键词:网络营销渠道 产品分类 适应性

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型的商务媒介和市场营销形式,许多文献都对其发展潜力进行了研究。众多企业已经或正在利用网络营销渠道开展营销活动,它们不惜成本改进传统营销形式,不断投入资金以开展网络营销形式。尽管目前有很多关于网络营销成功的案例,但是迄今为止对如何估计网络营销所带来的利益还没有一种有效的方法。

在本文的研究中,把互联网视为虚拟店铺,在该虚拟店铺中产品能够直接销售给客户。研究发现,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及交易复杂性等特点对网络营销的成败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另外,基于分类框架模式建立了产品特点分类框架,该分类框架在研究网络营销的效率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营销渠道的选择

营销渠道选择是营销管理中最重要的决策之一。传统上把营销渠道分为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营销渠道选择主要是指企业基于产品特点和市场等因素,决定如何选择或组合运用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一些企业直接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终端顾客,但大多数企业没有将产品或服务直接提供给最终客户,这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缺少直接营销所需要的资金;降低了成本;关注企业的核心业务。通过对关于营销渠道选择的文献的深入研究,得到了决定营销渠道选择的产品和市场因素。根据这些因素在营销渠道满足顾客需求中的功能的不同,可以将这些因素分为产品信息、产品定制、产品质量保证、批量、品种、可获得性、售后服务和物流八类(见表1)。表1还给出了每种渠道选择所带来的影响。

网络营销渠道对顾客需求的影响分析

基于互联网的网络营销渠道具有传统营销渠道所不具备的优势,它既能作为产品的交易渠道,又能作为产品的实物分销媒介。例如实行网上订票、数字产品的经营、金融服务和远程医疗等活动就是互联网网络营销渠道优势的体现。将互联网作为分销渠道不仅能够大大减少交付费用,而且能够确保产品和服务的交付方便快捷。因此,网络营销渠道扩展了应用于直接营销或间接营销中的传统二分法,成为交易/分销的一种新渠道。

通过对表1的进一步分析,并结合与网络营销相关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在选择网络营销渠道时有四个因素十分重要。这四个因素是:增值的容易性;产品的独特性;位置的便利性;交易的复杂性。在这四个因素中,增值的容易性和产品的独特性可以归为产品定制这一渠道功能,位置的便利性归为可获得性这一渠道功能,而交易的复杂性在上述关于八个渠道功能的文献中没有被提及。

通过对互联网及网络营销渠道功能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互联网即时交互的特点是企业能够快速地响应市场的变化和顾客的喜好,并且可以针对单个客户制定个性化的促销方案和产品。由于进入互联网没有物理障碍并且可以全天24小时进入,所以它可使企业更易获得广泛的客户群,在处理复杂的交易时更能够防止人为过失,并且可以降低交易特别是复杂交易的成本。因此产品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和交易复杂性作为渠道功能对网络营销渠道十分重要,而产品信息、产品质量保证、批量、品种和售后服务等传统营销渠道的功能对于网络营销渠道则显得并不太重要。因此,本文用产品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和交易复杂性作为建立一个分析框架的基础,该框架可用于评估产品或服务的网络营销适应性。

网络营销渠道产品适应性分类研究

(一)网络营销的产品分类框架

为了了解每种渠道功能对不同产品网络营销的作用,首先需要对进行网络营销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分类。不同产品和服务的分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传统营销渠道是根据产品的性质、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购买行为等进行分类的,但这种分类方式不太适合于网络营销渠道。基于上述关于网络营销渠道对顾客需求的影响分析,产品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和交易复杂性是建立分类框架的基础,本文通过增加交易复杂性来进一步完善分类方法。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复杂性要求通过对产品或服务进行仔细审查来决定该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网络营销。互联网能够简化交易程序,特别是处理复杂的订单,从而可以减少文本工作、提高效率,替代专业化工作,进而降低渠道交易成本。通过互联网下订单,不仅能够缩短处理时间、降低运营商的成本,而且能够减少人为错误和客户争执。特别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缩短交易时间即意味着卖家可以保持较低的库存水平和减少处理过多库存所需的相关开销。

基于以上讨论,并考虑到网络营销的四个渠道功能的影响,在构建网络营销渠道产品分类表时,将四个渠道功能按一定顺序进行复合组合。首先是物流功能在网络营销渠道选择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其原因是数字产品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和交货,分数字产品物流与实物产品物流两种情况;第二个重要的功能是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个性化定制的潜力,分定制化水平高和低两种情况;再次是交易复杂,分复杂性程度高和低两种情况;最后是可获得,考虑对网络营销是否为关键因素。所以四个渠道功能可以构成12种不同的组合,每种组合对应相应的网络营销产品和服务(见表2)。

(二)不同产品对网络营销渠道的适应性分析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要求企业必须考虑充分利用互联网,否则将会失去竞争优势。很多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使得企业与顾客能够直接接触。然而,产品特性在企业以互联网作为一种直接营销方式的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表2列出了网络营销渠道功能与产品特性之间的关系。从表2可以看出:进行网络营销比较成功的公司,其产品既具有数字化的特点,又具有高定制潜力。

通过对表2更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对于产品定制化水平低和交易复杂性低的数字产品和服务,互联网不大可能给公司带来新的竞争优势;对于有形性产品,产品定制潜力是决定产品网络营销适应性的最重要因素。当产品定制潜力高时,则交易复杂性低的产品更适合于网络营销;不论产品的可获得性是高还是低,只要该产品的交易复杂性高,均适合于网络营销;当产品的交易复杂性低和可获得性不重要时,不宜放弃现有的传统营销方式而采用网络营销方式;对于具有低定制化水平的有形产品,如果交易的复杂性和产品可获得性不重要,则该产品不太适合网络营销。总之,对于某种给定产品或服务,企业在对营销渠道进行科学决策时,可通过分析四个重要渠道的功能与相关产品的特性,以此作为评估网络营销成功率的依据。

结论

本文研究的重点是网络营销渠道的选择问题,该问题较大程度地影响着绝大多数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当然,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家企业只根据产品特性来选择营销渠道。尽管互联网具有高效率的交易机制和信息机制,但是在没有考虑竞争问题的情况下还不能完全了解互联网对产品盈利能力的影响。同时,上述模式还可用于以下两个方面:对于那些打算进行网络营销的公司,该模式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种方法;对于那些已经进行网络营销的公司,该模式能帮助公司评估网络营销的效果,并纠正和避免以前的错误。

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型的商务媒介和市场营销形式,许多文献都对其发展潜力进行了研究。众多企业已经或正在利用网络营销渠道开展营销活动,它们不惜成本改进传统营销形式,不断投入资金以开展网络营销形式。尽管目前有很多关于网络营销成功的案例,但是迄今为止对如何估计网络营销所带来的利益还没有一种有效的方法。

在本文的研究中,把互联网视为虚拟店铺,在该虚拟店铺中产品能够直接销售给客户。研究发现,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及交易复杂性等特点对网络营销的成败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另外,基于分类框架模式建立了产品特点分类框架,该分类框架在研究网络营销的效率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营销渠道的选择

营销渠道选择是营销管理中最重要的决策之一。传统上把营销渠道分为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营销渠道选择主要是指企业基于产品特点和市场等因素,决定如何选择或组合运用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一些企业直接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终端顾客,但大多数企业没有将产品或服务直接提供给最终客户,这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缺少直接营销所需要的资金;降低了成本;关注企业的核心业务。通过对关于营销渠道选择的文献的深入研究,得到了决定营销渠道选择的产品和市场因素。根据这些因素在营销渠道满足顾客需求中的功能的不同,可以将这些因素分为产品信息、产品定制、产品质量保证、批量、品种、可获得性、售后服务和物流八类(见表1)。表1还给出了每种渠道选择所带来的影响。

网络营销渠道对顾客需求的影响分析

基于互联网的网络营销渠道具有传统营销渠道所不具备的优势,它既能作为产品的交易渠道,又能作为产品的实物分销媒介。例如实行网上订票、数字产品的经营、金融服务和远程医疗等活动就是互联网网络营销渠道优势的体现。将互联网作为分销渠道不仅能够大大减少交付费用,而且能够确保产品和服务的交付方便快捷。因此,网络营销渠道扩展了应用于直接营销或间接营销中的传统二分法,成为交易/分销的一种新渠道。

通过对表1的进一步分析,并结合与网络营销相关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在选择网络营销渠道时有四个因素十分重要。这四个因素是:增值的容易性;产品的独特性;位置的便利性;交易的复杂性。在这四个因素中,增值的容易性和产品的独特性可以归为产品定制这一渠道功能,位置的便利性归为可获得性这一渠道功能,而交易的复杂性在上述关于八个渠道功能的文献中没有被提及。

通过对互联网及网络营销渠道功能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互联网即时交互的特点是企业能够快速地响应市场的变化和顾客的喜好,并且可以针对单个客户制定个性化的促销方案和产品。由于进入互联网没有物理障碍并且可以全天24小时进入,所以它可使企业更易获得广泛的客户群,在处理复杂的交易时更能够防止人为过失,并且可以降低交易特别是复杂交易的成本。因此产品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和交易复杂性作为渠道功能对网络营销渠道十分重要,而产品信息、产品质量保证、批量、品种和售后服务等传统营销渠道的功能对于网络营销渠道则显得并不太重要。因此,本文用产品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和交易复杂性作为建立一个分析框架的基础,该框架可用于评估产品或服务的网络营销适应性。

网络营销渠道产品适应性分类研究

(一)网络营销的产品分类框架

为了了解每种渠道功能对不同产品网络营销的作用,首先需要对进行网络营销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分类。不同产品和服务的分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传统营销渠道是根据产品的性质、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购买行为等进行分类的,但这种分类方式不太适合于网络营销渠道。基于上述关于网络营销渠道对顾客需求的影响分析,产品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和交易复杂性是建立分类框架的基础,本文通过增加交易复杂性来进一步完善分类方法。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复杂性要求通过对产品或服务进行仔细审查来决定该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网络营销。互联网能够简化交易程序,特别是处理复杂的订单,从而可以减少文本工作、提高效率,替代专业化工作,进而降低渠道交易成本。通过互联网下订单,不仅能够缩短处理时间、降低运营商的成本,而且能够减少人为错误和客户争执。特别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缩短交易时间即意味着卖家可以保持较低的库存水平和减少处理过多库存所需的相关开销。

基于以上讨论,并考虑到网络营销的四个渠道功能的影响,在构建网络营销渠道产品分类表时,将四个渠道功能按一定顺序进行复合组合。首先是物流功能在网络营销渠道选择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其原因是数字产品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和交货,分数字产品物流与实物产品物流两种情况;第二个重要的功能是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个性化定制的潜力,分定制化水平高和低两种情况;再次是交易复杂,分复杂性程度高和低两种情况;最后是可获得,考虑对网络营销是否为关键因素。所以四个渠道功能可以构成12种不同的组合,每种组合对应相应的网络营销产品和服务(见表2)。

(二)不同产品对网络营销渠道的适应性分析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要求企业必须考虑充分利用互联网,否则将会失去竞争优势。很多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使得企业与顾客能够直接接触。然而,产品特性在企业以互联网作为一种直接营销方式的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表2列出了网络营销渠道功能与产品特性之间的关系。从表2可以看出:进行网络营销比较成功的公司,其产品既具有数字化的特点,又具有高定制潜力。

通过对表2更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对于产品定制化水平低和交易复杂性低的数字产品和服务,互联网不大可能给公司带来新的竞争优势;对于有形性产品,产品定制潜力是决定产品网络营销适应性的最重要因素。当产品定制潜力高时,则交易复杂性低的产品更适合于网络营销;不论产品的可获得性是高还是低,只要该产品的交易复杂性高,均适合于网络营销;当产品的交易复杂性低和可获得性不重要时,不宜放弃现有的传统营销方式而采用网络营销方式;对于具有低定制化水平的有形产品,如果交易的复杂性和产品可获得性不重要,则该产品不太适合网络营销。总之,对于某种给定产品或服务,企业在对营销渠道进行科学决策时,可通过分析四个重要渠道的功能与相关产品的特性,以此作为评估网络营销成功率的依据。

结论

本文研究的重点是网络营销渠道的选择问题,该问题较大程度地影响着绝大多数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当然,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家企业只根据产品特性来选择营销渠道。尽管互联网具有高效率的交易机制和信息机制,但是在没有考虑竞争问题的情况下还不能完全了解互联网对产品盈利能力的影响。同时,上述模式还可用于以下两个方面:对于那些打算进行网络营销的公司,该模式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种方法;对于那些已经进行网络营销的公司,该模式能帮助公司评估网络营销的效果,并纠正和避免以前的错误。

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型的商务媒介和市场营销形式,许多文献都对其发展潜力进行了研究。众多企业已经或正在利用网络营销渠道开展营销活动,它们不惜成本改进传统营销形式,不断投入资金以开展网络营销形式。尽管目前有很多关于网络营销成功的案例,但是迄今为止对如何估计网络营销所带来的利益还没有一种有效的方法。

在本文的研究中,把互联网视为虚拟店铺,在该虚拟店铺中产品能够直接销售给客户。研究发现,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及交易复杂性等特点对网络营销的成败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另外,基于分类框架模式建立了产品特点分类框架,该分类框架在研究网络营销的效率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营销渠道的选择

营销渠道选择是营销管理中最重要的决策之一。传统上把营销渠道分为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营销渠道选择主要是指企业基于产品特点和市场等因素,决定如何选择或组合运用直接营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一些企业直接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终端顾客,但大多数企业没有将产品或服务直接提供给最终客户,这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缺少直接营销所需要的资金;降低了成本;关注企业的核心业务。通过对关于营销渠道选择的文献的深入研究,得到了决定营销渠道选择的产品和市场因素。根据这些因素在营销渠道满足顾客需求中的功能的不同,可以将这些因素分为产品信息、产品定制、产品质量保证、批量、品种、可获得性、售后服务和物流八类(见表1)。表1还给出了每种渠道选择所带来的影响。

网络营销渠道对顾客需求的影响分析

基于互联网的网络营销渠道具有传统营销渠道所不具备的优势,它既能作为产品的交易渠道,又能作为产品的实物分销媒介。例如实行网上订票、数字产品的经营、金融服务和远程医疗等活动就是互联网网络营销渠道优势的体现。将互联网作为分销渠道不仅能够大大减少交付费用,而且能够确保产品和服务的交付方便快捷。因此,网络营销渠道扩展了应用于直接营销或间接营销中的传统二分法,成为交易/分销的一种新渠道。

通过对表1的进一步分析,并结合与网络营销相关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在选择网络营销渠道时有四个因素十分重要。这四个因素是:增值的容易性;产品的独特性;位置的便利性;交易的复杂性。在这四个因素中,增值的容易性和产品的独特性可以归为产品定制这一渠道功能,位置的便利性归为可获得性这一渠道功能,而交易的复杂性在上述关于八个渠道功能的文献中没有被提及。

通过对互联网及网络营销渠道功能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互联网即时交互的特点是企业能够快速地响应市场的变化和顾客的喜好,并且可以针对单个客户制定个性化的促销方案和产品。由于进入互联网没有物理障碍并且可以全天24小时进入,所以它可使企业更易获得广泛的客户群,在处理复杂的交易时更能够防止人为过失,并且可以降低交易特别是复杂交易的成本。因此产品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和交易复杂性作为渠道功能对网络营销渠道十分重要,而产品信息、产品质量保证、批量、品种和售后服务等传统营销渠道的功能对于网络营销渠道则显得并不太重要。因此,本文用产品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和交易复杂性作为建立一个分析框架的基础,该框架可用于评估产品或服务的网络营销适应性。

网络营销渠道产品适应性分类研究

(一)网络营销的产品分类框架

为了了解每种渠道功能对不同产品网络营销的作用,首先需要对进行网络营销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分类。不同产品和服务的分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传统营销渠道是根据产品的性质、客户的需求和客户的购买行为等进行分类的,但这种分类方式不太适合于网络营销渠道。基于上述关于网络营销渠道对顾客需求的影响分析,产品定制、可获得性、物流和交易复杂性是建立分类框架的基础,本文通过增加交易复杂性来进一步完善分类方法。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复杂性要求通过对产品或服务进行仔细审查来决定该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网络营销。互联网能够简化交易程序,特别是处理复杂的订单,从而可以减少文本工作、提高效率,替代专业化工作,进而降低渠道交易成本。通过互联网下订单,不仅能够缩短处理时间、降低运营商的成本,而且能够减少人为错误和客户争执。特别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缩短交易时间即意味着卖家可以保持较低的库存水平和减少处理过多库存所需的相关开销。

基于以上讨论,并考虑到网络营销的四个渠道功能的影响,在构建网络营销渠道产品分类表时,将四个渠道功能按一定顺序进行复合组合。首先是物流功能在网络营销渠道选择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其原因是数字产品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和交货,分数字产品物流与实物产品物流两种情况;第二个重要的功能是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个性化定制的潜力,分定制化水平高和低两种情况;再次是交易复杂,分复杂性程度高和低两种情况;最后是可获得,考虑对网络营销是否为关键因素。所以四个渠道功能可以构成12种不同的组合,每种组合对应相应的网络营销产品和服务(见表2)。

(二)不同产品对网络营销渠道的适应性分析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要求企业必须考虑充分利用互联网,否则将会失去竞争优势。很多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使得企业与顾客能够直接接触。然而,产品特性在企业以互联网作为一种直接营销方式的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表2列出了网络营销渠道功能与产品特性之间的关系。从表2可以看出:进行网络营销比较成功的公司,其产品既具有数字化的特点,又具有高定制潜力。

通过对表2更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对于产品定制化水平低和交易复杂性低的数字产品和服务,互联网不大可能给公司带来新的竞争优势;对于有形性产品,产品定制潜力是决定产品网络营销适应性的最重要因素。当产品定制潜力高时,则交易复杂性低的产品更适合于网络营销;不论产品的可获得性是高还是低,只要该产品的交易复杂性高,均适合于网络营销;当产品的交易复杂性低和可获得性不重要时,不宜放弃现有的传统营销方式而采用网络营销方式;对于具有低定制化水平的有形产品,如果交易的复杂性和产品可获得性不重要,则该产品不太适合网络营销。总之,对于某种给定产品或服务,企业在对营销渠道进行科学决策时,可通过分析四个重要渠道的功能与相关产品的特性,以此作为评估网络营销成功率的依据。

结论

本文研究的重点是网络营销渠道的选择问题,该问题较大程度地影响着绝大多数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当然,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家企业只根据产品特性来选择营销渠道。尽管互联网具有高效率的交易机制和信息机制,但是在没有考虑竞争问题的情况下还不能完全了解互联网对产品盈利能力的影响。同时,上述模式还可用于以下两个方面:对于那些打算进行网络营销的公司,该模式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种方法;对于那些已经进行网络营销的公司,该模式能帮助公司评估网络营销的效果,并纠正和避免以前的错误。

参考文献:

1.白旭平.基于营销合作的第三方营销研究[J].经营管理者,2008(4)

2.赵忠涛.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比较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20)

3.夏春莉.BTOC中电子渠道与传统渠道的整合[J].科技广场,2009(4)

4.方强.企业营销渠道发展新趋势探析[J].网络财富,2009(8)

5.赵现锋,姜建敏,曹学慧.商品交易市场营销创新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7(12)

6.安颖,苗维亚,潘禄.网络营销环境下从产品特性看顾客忠诚[J].企业管理,2008(2)

第6篇

移动互联网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营销传播途径,并且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从根本上改变传统营销的传播环境,促进了现代营销观念的变革。

(一)缩短企业营销过程

由原来的四个阶段(导入—成长—成熟—衰退),压缩为3个典型阶段(进入—平稳—退出)。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产品的导入期和成长期这个两个阶段间反应营销差异的指标不明显;成熟期的持续时间较以往有所缩短,企业延伸成熟期的难度越来越大;衰退期产品退市场的速度明显加快,大多企业会选择放弃策略,而研发新产品,一般不会设法延伸产品的市场存续期。

(二)营销渠道扁平化

传统营销流通模式下,由于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信息传播与反馈能力等的限制,多采用多级渠道分销模式。而移动互联网时代,厂商与最终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障碍得以解除,尤其是电子支付、第三物流平台的支持使得企业的配送能力和结算能力大大加强,企业到消费者之间已经不需要多个流通中间主体的参与,营销渠道扁平化趋势明显。

(三)消费者权力增加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强大的瞬时信息沟通能力,消费者的建议、意见等信息可以及时反馈到生产厂商,大大缩短了信息反馈时间。同时,消费者可以网络平台上依法自由发表对产品的意见、建议和产品使用感受,其他消费者可以根椐这些进行评价、选择。传统上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权力明显增加,企业必须提高顾客满意度,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消费者体验来赢得市场。

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对营销人才提出新要求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企业营销发生了重大变革,同时也对营销人才提出新要求。

(一)营销人才的知识结构

一是要掌握网络营销知识,特别是能够正确运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进行营销的知识能力;二是掌握新的信息技术知识,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线下营销渠道被线上电商平台所取代,企业相继建立自己的网络销售平台,需要懂信息技术和电商技术的营销人才,对电商平台进行构建、维护、运营和管理;三是客户沟通管理知识,移动互联网背景下营销人才不仅要掌握客户服务与管理的知识,还要利用各种移动互联终端工具与客户进行良好沟通知识和沟通心理知识。

(二)营销人才的技能素质

一是移动互联网背景下,产品的更新日新月异,企业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离不开科学的市场调查和分析,这要求营销人才必须具备一定的市场调查和分析能力,能够通过移动互联网准确地搜集市场信息,分析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为企业经营提供宝贵的信息情报;二是信息处理能力,尤其是大数据分析能力。移动互联网上的信息量是海量而复杂的,需要营销从业人员从这些信息中总结、归纳、分析出对企业有用的信息,这要求营销人员具备一定的信息处理和数据分析能力。

(三)营销人才的能力素质

一是线上组织团体的管理能力与影响力增强。移动互联网时代,线上客户多而分散,企业要想把分散的客户聚拢,形成火爆的购买情景,就要靠营销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与影响力及网络营销的策划能力。二是创新能力。移动互联网时代是一个信息、产品日新月异的时代,无论是产品、服务还是市场营销模式、方法都必须创新,只有具备创新思维才有发展的空间、利润的空间。

三、移动互联网时代市场营销的教与学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企业营销重点发生变化,对市场营销从业人员也提出了新要求,而对于专门为企业培养人才的职业院校来讲,有必要从企业的人才要求出发,以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中心,来探讨市场营销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应如何教与学。

(一)移动互联网时代市场营销应如何教

1.与时俱进,积极学习。专业教师应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学习、增强自身适应新时代的专业能力。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营销手段和营销理念都已经发生显著变化,对营销人才的要求也提出新要求,但当前大部分营销教学仍然停留在过去的理念与方法,专业教师的知识水平也仍停留在过去,无法适应时展的要求。为了应对教学中出现的新问题,选择具有时效性和代表性的教学案例和有效教学的方法,市场营销专业教师应积极学习,接受营销专业教师再教育,应定期下企业锻炼学习,参加专业团队学习,扩大自己对外交流范围,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教学水平,为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制订新的人才培养方案。重订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择与开发适用性教材。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市场营销理论与应用范围已发生了变化,这需要营销专业教师根据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要求,充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科学合理的实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使学生深入浅出地掌握市场营销专业的基础知识以及移动互联网时代下营销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在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还应选择与开发适用性强的教材。根据市场营销具有全程性、综合性、实践性强特点,结合移动互联网时代背景,在选择与开发教材时应以实战型教材为主,而实践型教材内容应与企业营销的实际情况紧密相关,各个案例具有时效性。

3.加强创新思维培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着重创新思维的培养。市场营销直面市场,而市场是竞争之焦点,也是最需要创新思维的地方。移动互联网时代教师首先应该改变过去那种为教而教的纯教育观念,转换角色,从一个讲解者、传授者、解惑者、裁判者,转化为参考者、组织者、协调者、导向者和营销者。运用多种教学手段为学生搭建创新思维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的平台,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自我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营销思维与创新思维的培养。在充分改进传统教学方法的同时还要开拓新的教学手段,笔者认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新的教学手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运用网络模拟教学中心进行教学,利用真实与虚拟相结合的互联网网络平台。教师在虚拟的平台中教学,综合运用各种理论来分析市场、开发市场并进行市场的决策的模拟教学,学生在模拟的企业中比较不同的决策与策略所带来的不同的结果。第二,设立真实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营销中心。学校成立营销基地,提供一定的办公条件与销售店面,让学生在真实的营销环境中实战,运用淘宝、微商或其他的商务平台建立自己的网络店铺进行产品的销售,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真正做到传统市场营销理论与移动互联网营销理论相结合学习。第三,开设各种竞赛平台。以赛促学,通过各种技能比赛,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创新思维培养。如市场营销策划大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业大赛等这些比赛对教学、创新思维培养及学生认识不足、调整自负的心态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移动互联网时代市场营销应如何学

1.充分利用网上课堂,进行第一课堂补充学习。现在互联网网络资源丰富,新时代的学生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进行补充学习。如阿里巴巴商在线课程、百度大学的在线课堂,都是很好的教学资源。尤其是现在的市场营销专业在关于移动电子商务课程开设还不是很足的情况下,这些资源的补充弥补了市场营销网络理论知识的不足。

2.积极认真地听课、参与到教师的教学当中。当今的大学生尤其是高职学生,学习意识不是很强,教师在不断地改进教法,而学生不参与进行,也达不到学习效果。笔者在教学过程中也不断调整教法,但学生却无法积极地融入到教学情景当中来,如案例教学法,教师根据课程内容选择案例,并经过精心的设计,可学生却没有一点兴趣,教师不得不放弃。因此,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应加强学生的危机感,使其主动地参与到学习当中来。

第7篇

讯:我们站在新时代的前沿,未来移动互联网充满了无限想象力,品牌是一个企业的重要资产,工业时代一个品牌的塑造需要几十年,而互联网时代一个企业从0到亿,从默默无闻到品牌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这正是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创造力。如何利用移动互联网打造自己的云品牌是时下企业的共同课题,也催生了为企业服务的云品牌服务商。

工业时代企业与消费者是供需关系,而互联网信息时代带来的是“prosumer(生产型消费者)”的出现,消费者亦是生产者。这种新关系的出现让产品的生产制造、营销推广变得更加精确,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

云品牌打造离不开“大数据计算”长期以来一直鼓吹的“顾客是上帝”的说法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有望得以真正彻底实现。一个消费者在商场购买某件商品这一单一行为并没有任何价值,但当消费者一段时间内的消费行为诸如:产品类型、购买频率、购买时间、地点等信息被收集并加以分析,这就是大数据时代的特征。

据了解,超过9成的厂商可能连全国性的分销网点名录都没有。据说可口可乐进入批发渠道之后,他们根本无法监测最终分销网点。可口可乐的窜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过根本的解决。而由此催生出的企业对网点、消费者数据的渴望,也使大量卖数据的咨询公司生意红红火火,这就足以证明数据在产品营销上的作用有多大。

云品牌是以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为主、线下为辅的品牌营销方式,具有浓厚的互联网思维基因,以用户为中心来塑造品牌,强调社交化。而云品牌这个概念,源于云计算,它的“以消费者为中心”也正是基于消费者数据获得门槛被大大降低、能让厂商切实地了解消费者真正需要和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产品与服务这个基础之上。

解决之道:巧借第三方力量同时,基于网络平台沟通方式的便利性,能让消费者自由地对产品作出判断,并且写上自己的评论。这就要求企业在确定产品定位、营销对象及方案时进行数据分析。

中国首席品牌官发展推动第一人胥苗龙提出:“未来的时代一定属于那些善于建立自己云品牌的企业,运用移动互联网开展场景品牌营销,利用更多的交互式营销为企业沉淀数据是未来决胜的关键。”胥苗龙首创的云品牌营销体系成为解决传统企业品牌营销转型的新方向。

而云品牌的数据分析精准程度,精确地获得消费者本身的数据和购买行为数据,会让所有的传统企业都望尘莫及。目前更多的传统企业采取的是寻求第三方合作,让专业的品牌营销服务商为自己解决O2O的线上难题。如果没有精确的数据作为支撑,就不可能真正地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也只有以大数据进行精确分析,才能针对各种制定合理的营销方案,把产品推销出去。

终归说来,不管是传统企业还是电商,都需要大量的数据对市场进行分析,才能准确的制定出产品的营销方案。(文/何东莲 蒲学灿)

第8篇

房地产的互联网噱头和灰色地带

小米手机最近频频帮开发商站台,并且开始尝试通过工装把智能家居产品植入,而合作的开发商则根据自己客群把小米的品牌和智能设备,打造成一个营销卖点。但是,真的用了智能设备,就是互联网+了?资深地产操盘手应该都清楚的知道,其实智能家居恐怕已经是个老掉牙的概念了。

房产电商快熄火了,知名地产评论人蔡照明认为:房地产根本无法电商,目前有的仅仅是电托,以网络的名义做个托,行的还是线下看房团的拓客而已。

事实也是这样的,房产电商摇身一变,变成了“互联网渠道分销”营销手法,又称为“营销利器”,众多垂直网站拜倒在开发商的“客户需求”之下,变相和被动的去做所谓“网络拓客”、“房产O2O”,实际上依旧是“房托”的一套战术,曾经有媒体扮作买房人暗访过售楼处,自然到访客户,经过售楼员和案场经理的博弈和平衡之后,自然到访客户“变”成了另外一家竞争媒体的“拓客成果”,这叫做“内客外导”。渠道公司、代理公司、开发商之间的利益争夺,甚至引发了流血事件。

垂直网站间的战斗也到了刀刀见血的地步,开发商给予房产电商的佣金假设是1万,某些所谓房产电商平台甚至会通过补贴的方式,给予经纪人超过1万的补贴,通过亏本抢占市场份额,尤其是占据一些毫无销售压力的大项目,通过公关,做大数据和收入,但实际查看该平台流量,alexa排名仅有十多万名。

一方面,毫无流量的某些房产电商平台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收入,然后借助互联网包装获得资本收益,另一方面,开发商对于互联网营销的认识,还是停留在简单的营销包装和渠道利用方面。

破:房地产营销的互联网改造痛点

问题暴露的非常清楚,归根结底,房地产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都属于传统行业,尽管在产品定位、营销策略、包装方式上走的比较快,但在互联网的理解上,众多的开发企业,尤其是管理层,尚未完全理解,市场巨变之后,依旧用传统的手法去应对,结果不断的衰退也是在情理之中了。

从传统的房地产营销当中,我们发现了很多的优点,这在互联网运营当中也是非常重要的痛点,比如说:

1.产品思维:对于产品的重视,从拿地开始,对于土地的规划、产品规划、景观设计等,有非常体系和科学的分析方法,并且付诸实施。

2.流量思维:愿意用更多的渠道去引流、蓄客,通过大流量去进行营销转化

3.传播链思维:愿意结合自身产品卖点,塑造各类传播热点,利用众多渠道,进行项目曝光。

4.营销思维:实施营销的节点性强、执行力强,从营销案场的打造、营销氛围的营造,都是为了最终转化做准备的。

5.跨界思维:综合自身需求,结合各个行业,传统的案场坐销变成了行销,无论是活动还是拓客,均有闪光点。

6.渠道思维:利用多种渠道,形成矩阵,对于营销拓客的传播、积累形成自己的渠道。

综上所述,在传统的地产营销方式上,开发企业已经积累了多年经验,几乎每一家都形成了自己特定的风格和手法,也就是说,固化了模式,这是一种基因和壁垒。

壁垒是相对的,外面的有效信息不能进入,而开发企业的系统化思维也固定了营销流程,面对互联网人士的沟通,开发企业往往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和抱怨:这些都尝试过,或者觉得无足轻重,而互联网人士觉得开发商都是不够专业和顽固不化的。这就是存在于房地产营销和互联网之间的那堵墙。

立:对于互联网工具的使用是基础

实际上,上面举例的六个痛点,对于互联网行业,也是非常有用的,也是互联网运营思路中非常重要的,但是我们依旧要看到互联网带给房地产的,不仅仅是上面六点的简单升级改造,还有一些是开发商很难短时间具备的。

1.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是房地产网络营销提高效率的不二法宝,但是普通开发企业很难具备独立开发能力,且开发完成之后,很难具备推广运营能力。

2.产品快速迭代:相对于互联网技术产品的迭代,房地产项目由于规范性和政策限制,很难实现大规模的升级和个性化定制,创新机制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中后期表现的不够强烈。

3.社交属性不够强:营销活动不代表互联网的社交化,面对互联网的无边际效应下的树形几何社交化传播链,很难打造效果,但传统垂直网站也不具备这样的运营能力。

4.互动性不够:营销活动的互动,仅限于案场本地,而对于互联网互动的利用,仅仅在微博时代昙花一现,没有坚持下去,当下微信公众号的传播还是小圈层扩散。

5.媒体性不强:基于互动属性之下,除了品牌之外,对于项目本身的包装缺乏新意,靠软文和简单的媒体资讯很难堆砌自己的自媒体属性。

6.大数据和云平台:传统的开发企业大数据还是仅限于自身渠道下的数据整理和清洗,进行转化,并没有形成对于数据的深度利用。

综上所述,开发商对于自身的营销尤其互联网营销手法还是在传统手法上进行的微创新,且局限于垂直领域,不过做出新的尝试的开发企业已经出现,且取得不错的效果。

比如说老大哥:万科,万科一直以来就是地产行业大家纷纷效仿的对象,从去年郁亮深度学习小米之后,万科选择的另外一个深度合作伙伴就是百度,一方面在新的商业地产项目上利用百度大数据技术,另外一方面,万科给营销项目开通了百度直达号,可以查看楼盘位置、户型介绍、楼盘最新价格,拿到线上独家优惠等。根据万科北京公司公众号公布的数据显示,在百度万科第一期购房节上,上线20天,页面浏览量5万,线上优惠券销售了155张,认购金额超过3.8亿。显然万科内部对效果很满意,紧接着在端午又跟直达号一起把范围覆盖到了全国8个城市。

从这个案例上,我们看到对于互联网营销上新的领域:地产公司应该充分发挥跨界优势,对于互联网的应用,不能停留在简单的垂直网站应用上,实际上,从流量上来看,类似百度等巨头几乎垄断了国内的互联网流量入口,尤其是移动端入口。

从买房人角度,通过百度搜索楼盘,无需下载其他应用,就能直接进入楼盘,并且获取优惠信息,直接购买优惠,这样的方式直接避开了中转环节。从系统管理来看,直达号的管理后台,可以具备一定的CRM管理作用,也就是说,开发商直接能对客户进行管理,这部分客户数据是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无需再去中转,省去中间环节。

目前传统电商自己造节的声势比较大,而万科大胆采用自我造节的方式,联手百度也是一个互联网思维的很好利用,相对于互联网平台,也会动用自己的优势资源去推广。在这个过程中是一个互补的过程,因为相对于自己领域最了解强势资源的,就是自己,这样的组合方式,用最简单的搜索手法,这是地产商基于互联网创新使用最基础的工具化利用。

从这个案例上,我们可以看出,互联网技术给予地产商的改变:

1.从单向传播,变为双向互动

2.从被动的广告传播,变为用户的主动搜索

3.从传统的案场1对1的单点联系,变为了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多点并发的方式,提高了原有的效率。

4.信息更加透明,客户所见即所得,对于开发企业而言,获取了大量的真实意向客户,而数据管理后台方便再次利用。

第9篇

讯:2012年1月11日,由互联网协会主办的2011年互联网产业年会——不怕2012:在变革中洞察机会与北京拉开帷幕。悠易互通COO郭志明出席本次年会并担任现场互动嘉宾,在“气候瞬息万变:从数据中挖掘新商机”互动板块与在座嘉宾就互联网营收模式、消费者需求、微博在数字领域的营销价值及网络营销公司的优势和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帮助品牌主了解如何更好地实现精准营销效果。

年会上,悠易互通4@受众营销解决方案被授予“媒体眼中2012最看好产品”的殊荣。2011年,悠易互通凭借“中国受众网络概念”在互联网广告领域率先吹响受众营销的号角,并适时推出4@受众营销解决方案,将广告网络从媒体购买引领到更为精准的受众购买上来,从而带动整个行业的飞速发展。

4@受众营销解决方案中的4@指的是建立在受众数据基础上的四大营销工具:Y@受众洞察引擎、Y@受众精准营销、Y@受众监测系统及Y@受众数据管理。通过这四大工具,广告主可以在悠易互通的的帮助下突破媒体属性,直接找到目标受众对其进行一对一的“受众营销”。同时,还能够对目标受众进行全方位的实时分析和监控,并且根据用户的兴趣等特性,进行广告的个性化展现,最终实现实时广告的有效投放。4@受众营销解决方案的基础是受众(Audience)数据,悠易互通多年来积累的庞大数据库是4@受众营销体系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截止到2011年年底悠易互通的“受众”数据库中的用户总数为3.09亿,覆盖了60%的中国网民。

更重要的是,悠易互通一直坚持开放策略,希望和更多的商业伙伴一起挖掘受众数据的应用,尽快实现广告投放向受众实时购买的方向转变。据郭志明透露,悠易互通目前已经完成以实时竞价为基础的DSP技术搭建工作,并成功与谷歌Adx和淘宝Tanx对接,广告主可以利用悠易互通的DSP平台管理多个数字广告和数据交换账户,在广告交易平台(Ad Exchange)对在线广告进行实时竞价(RTB Real-Time Bidding)。此外,依靠悠易互通的数据优势,该平台还可以实现基于CPA的成本、收益计算、受众数据的人群兴趣效果分析及多维度的re-targeting等功能。

正是考虑到悠易互通4@营销解决方案背后蕴藏的“技术+数据”的深厚底蕴,互联网业界媒体一致将“媒体眼中2012最看好产品”殊荣授予了悠易互通,这也意味着在2012年里,悠易互通的4@受众营销解决方案及其DMP和DSP平台将得到更多的关注,也将获得更好的机会帮助广告主实现营销的需求。(来源:千龙网)

第10篇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 网络广告 文案写作

1 网络广告文案的特征

随着科技的不断向前发展,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上很多信息可以由画面、文案、声音相互叠加而成,吸引网络用户的各种因素也随之增加。广告文字创作所展现的情境给网络提供了无限空间,它让人们能联想到一个个生动的画面,加之配以图片、声音等因素,将用户的视觉:听觉积极调动起来。网络广告文案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1.1 多媒体交互性 信息化时代到来,将全世界不同区域电脑连接在一起,并且大多数网站都具有多媒体交互性,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有选择性的接受各类广告,而企业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用户信息的反馈,拿到用户的一手资料。

1.2 网络广告的及时性 企业产品广告的及时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营销效果,由于互联网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企业可以第一时间将产品广告出去,用户也可以及时通过网络广告了解企业的产品,考虑企业营销的产品是否符合用户本身的需要。

1.3 网络广告效果的可测量性 在信息化时代下,很多人已经习惯于通过互联网进行购物。而用户打开网站后,在众多信息当中,让用户选择和购买自己企业产品,就显得尤其重要。网络广告投放的时间是否合理、网络用户的点击率、网络用户的转化率,都能在企业网络服务器中进行分析查找,将所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来评估企业网络广告撰写的好坏和网络营销的效果。

2 网络广告文案的写作风格

互联网广告不同于传统广告,它是在传统广告的基础上,根据互联网的特点进行写作和创意,企业要十分重视网络广告的创意和写作,进而达到网络广告的宣传效果。

2.1 标题撰写要有独特之处 随着互联网上大量信息的不断涌现,用户在很多网站上,对信息的阅读只能停留在一些关键的词语或者标题上。只有广告标题独特,用户才可能有兴趣浏览整篇内容,因此对网络广告的标题撰写是关键因素之一。

2.2 广告的表达具有号召力 企业进行网络营销,很重要的工作是在各种网站上广告,其表达的方式可采用多种形式。比如多用号召性语言,比如用诱导性语言,再比如用设置悬念的方法等等,目的是引导用户点击和参与企业的活动。同样的广告用语,多用第一、二人称的方式进行广告创意,比生硬的广告文字更具有诱惑力,更能吸引用户对具体的内容进行访问,这样做的目的是提高企业营销商品的点击率,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

2.3 内容选择要有时代感 目前,网络购物的受众群体大多数是年轻人,他们喜欢时尚、富于变化、有时代感的内容,甚至在年轻人中间形成了很多独特的网络语言,企业在进行网络广告文案内容创作的时候要着重考虑到这一点。如果企业中很多产品广告内容创作符合年轻人的特点,就进一步拉近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距离,促进企业进行网络营销。

3 广告文案写作基调突出情感的重要性

随着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各种营销手段不断出现,网络广告文案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网络广告文案不再是一种单调的说明,而应该更加表现出情感这一因素,在网络营销不断深入的今天,可以考虑让亲情、爱情、友情三种基调成为广告文案写作基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而达到网络营销的目的。

3.1 广告文案写作基调主打“亲情牌” 在生活中,人们不可能忽视的是亲情的重要性。人们在社会打拼的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亲人的鼓励至关重要。因此在广告文案进行创作时,基调可以主打亲情牌,它可以给企业营销带来不一样的效果,不容忽视,这也是很多商家在节目中主打亲情牌的考虑因素。

3.2 广告文案写作基调主打“爱情牌” 目前,企业在很多广告产品中,抓住爱情这一永恒话题为广告文案创作基调,比如,在钻戒广告语中,“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I DO ”等广告语非常有名,让大多数的情侣在购买钻戒时第一时间就想起这些广告语,进而达到营销产品的目的,有关爱情基调的文案更能赢得大家的认同。

3.3 广告文案写作基调主打“友情牌” 以友情为主题的广告文字不断出现,带来效果也很明显。例如:“好丽友”广告文案中主打友情牌,广告中三个孩子在要拿到放在高处的好丽友时不小心打碎了东西,但三个孩子勇于承担错误,将“好丽友,好朋友”的理念进一步升华成为“有仁就有朋友”的理念,达到品牌推广目的,由此可见文字中友情因素的魅力所在。

4 结论

总之,随着信息化不断向前发展,广告文字展现的方式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广告内容不仅仅要推销产品,更要关注社会现实,把握消费情感。优秀的广告文案可以助企业网络营销的一臂之力。

参考文献:

[1]陈建中.营销策划文案写作指要[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

[2]冯章.新编网络广告文案写作与赏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

第11篇

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

年均增长49.06%

据了解,2014-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互联网借款合同纠纷,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等案件45705件。其中2014年5535件,2015年7941件,2016年15032件,2017年17197件,受理的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年均增长49.06%,快速增长趋势明显。

广州中院副院长张春和介绍,广州法院立足于庞大的涉互联网案件样本、日益增多的涉互联网案件类型,不断提升涉互联网案件的审判能力,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为互联网产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7年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占比60.15%

从通报的受理案件类型来看,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案件27887件,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及侵权纠纷案件16593件,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案件656件,互联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69件。在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受理的涉互联网案件中,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达10344件,占60.15%,其次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及侵权纠纷案件共6498件,占37.79%,两类案件构成了广州两级法院涉互联网案件的主体。

下一步,广州法院将以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为契机,在探索涉互联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州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

相关案件仍会大幅增长

广州法院涉互联网典型案件

1、如何认定“关键词广告”是否侵犯注册商标权

基本案情

某港益电器有限公司是 “绿岛风”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广州第三电器厂与某港益电器有限公司是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谷歌中国推出“关键词Google Adwords”服务后,第三电器厂通过谷歌中国的代理商购买了Google AdWords广告服务,由谷歌中国对第三电器厂的网络营销整体效果提升的持续服务包括:关键词的排位调整和再选择,关键词的标题和内容的再优化等。网络用户在“谷歌中国GOOGLE”输入“绿岛风”关键词时,在网页左边会出现“某港益电器有限公司”的链接,网页右边会出现“第三电器厂”的链接。双方纠纷成讼。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谷翔公司(谷歌中国GOOGLE)提供的“关键词广告”服务系一种新型的网络广告,谷翔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应当对广告主第三电器厂上载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第三电器厂通过购买关键词广告攀附他人注册商标,属于新类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对于新的商标侵权形式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制止,以维护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典型意义

本案率先认定“关键词广告”服务系一种新型的网络广告,认定“关键词优化服务”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引入链接的,系网络环境下新类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关键词广告服务商作为广告经营者未尽审查义务的,其行为客观上帮助了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对广告主发布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关键词广告本身是技术创新和经营管理创新的产物,其以搜索引擎技术发展为基础,其有能力对他人网络环境下的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审查,技术和服务的创新和发展也应服务于合法有序的社会秩序。

2、如何认定网络交易平台

是否已经尽到“善良注意和谨慎管理、协助义务”

基本案情

莫某通过天猫公司所属的天猫网向“安来平保健品专营店”购买了大豆异黄酮提取物复合胶囊3瓶,合共货款599元。莫某收货后未开封使用,亦无向“安来平保健品专营店”、天猫公司申请退货。其后莫某以涉案产品添加“大豆异黄酮”,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为由以天猫公司作为被告向从化区人民法院起诉成讼。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莫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天猫公司是否已尽到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定义务,如案涉争议产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则天猫公司是否应向莫某承担退还货款并支付货款10倍赔偿的法律责任问题。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证实,莫某在向原审法院提起本案诉讼前并未向天猫公司反映案涉的纠纷,且在原审诉讼中,案涉纠纷的销售者安来平公司已经到庭参加诉讼,故不存在天猫公司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与有效联系方式的情形。另一方面,现亦无证据可以证实天猫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不论案涉产品是否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莫某依据上述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诉请天猫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典型意义

审判实践中,网络交易平台一般均能提交经营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地址,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有效联系方式”的判断。对此问题,可以网络交易平台是否已经尽到“善良注意和谨慎管理、协助义务”为基本原则,在具体的把握上区分如下两种情形:第一,在经营者未退出网络经营的情形下,一般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需达到能与经营者进行实质的直接联系(排除法律拟制的公告送达等形式)的程度;第二,在经营者已经退出网络经营的情形下,自经营者退出之日起两年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需是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于有关国家机关登记的真实准确的主体信息。如果有证据证明网络交易平台掌握经营者其他联系方式的,网络交易平台需一并提供。

3、保险人是否可以向网约代驾司机主张代位求偿权

基本案情

王某在某代驾公司开发的网约代驾平台申请代驾服务,吴某作为代驾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全责。承保案涉车辆车损险的某保险公司在向王某赔付后,向某代驾公司及吴某主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诉至法院。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代驾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代驾人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某保险公司在赔付后可依法行使代位求偿权。对于某代驾公司与吴某的责任划分问题。首先,某代驾公司在与王某达成的代驾服务协议上盖章,事故后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实际参与了代驾服务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次,吴某须持标有某代驾公司标识证件在某代驾公司的管理和约束下提供服务,具有职务行为外观。再次,代驾收费标准由某代驾公司制定,吴某无议价权。因此,吴某与某代驾公司应属雇佣关系,吴某系履行职务行为,应由某代驾公司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典型意义

提供有偿服务的代驾人并不具有车损险被保险人的地位,代驾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代驾人负有责任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后,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对代驾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对于网约代驾平台与代驾司机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还是居间关系,应结合服务协议的签订主体、网约代驾平台对代驾行为的管理方式、收费标准决定主体等因素综合认定。如二者之间属雇佣关系,代驾司机因履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网约代驾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在梳理了网络代驾模式中各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明确了各方主体在网络代驾服务中的权利义务。既保护了网络代驾所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又对网络代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

4、如何确定谁是“海外代购”的卖家基本案情

王某在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药师大药房)的“好药师”网站购买了Healthy care propolis蜂胶胶囊10瓶。上述购买商品的合同履行地(收货地)为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该涉案商品无中文标示和进口食品《检测检疫证书(卫生证书)》,也无药品和保健食品批文,好药师大药房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王某认为,好药师大药房的商品不符合相关法律和药品、食品的相关规定,故起诉请求,好药师公司退回货款2580元并予以十倍赔偿25800元。广州中院二审判决依法改判予以支持。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王某在好药师大药房经营管理的网站购买了案涉产品,并通过支付宝账户向好药师大药房支付了货款,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好药师大药房主张其并非案涉商品的销售者,双方不属于买卖合同关系,但好药师大药房在其网站上并未明示案涉产品的销售商另有其人,在与王某的交易过程中亦未进行相应的告知或披露,且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好药师大药房提交的销售商的身份主体资料的证据亦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关于证据的形式要求。至于双方争议的案涉产品是从国外直邮还是国内发货的问题,涉及的只是货物的交付或运输模式,不足以作为认定双方是否属于买卖合同关系的依据。故应认定双方属于买卖合同关系。原卫生部已经做出了《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也明确将蜂胶收录其中,本案好药师大药房在2015年3月销售案涉产品的行为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条件。鉴此,王某诉请好药师大药房退还货款2580元,并予以十倍赔偿25800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典型意义

“海淘”、“海外代购”、“海外直邮”,涉及我国海关的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交易平台的规范化经营等诸方面问题,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需要综合考量,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好药师大药房虽在其网站上标注案涉产品为“澳洲直邮”,但此种运输方式对其与王某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并无实质影响,且好药师大药房并无提供证据证实是王某委托其在境外购物。根据王某提交的证据,案涉产品确实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故好药师大药房应承担其作为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5、如何界定主播与经纪公司的劳动、商事合同关系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好玩公司与刘某签订《好玩主播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中刘某的艺名昵称是Cookie。该合作协议约定,鉴于好玩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持续经营的资深文化传播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济资源;刘某具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为提升自身才能水平和知名度,有志于在好玩公司扶持下长期稳定发展,以更好地拓展其演艺事业;刘某通过在好玩公司注册登记备案的互联网,在好玩公司允许的视频秀场平台上开设个人直播间进行互动演艺。

刘某在2017年2月1日至28日,开播时长共7小时24分钟,有效天数是4天。2月当月未按约定进行直播。2017年3月开播时长为0小时。好玩公司于2017年3月8日按与刘某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地址送达《责令履行合同法务函》,告知刘某的行为已违约,要求刘某回好玩公司解决,刘某没有予以回复。双方成诉。

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原告广州好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某签订的《好玩主播合作协议》;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十日内,被告刘某向原告广州好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00000元;驳回原告广州好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直播平台)之间属于劳动(雇佣)合同关系还是商事合同关系,判断的核心在于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直播平台)之间是否存在人身依附的从属性特征。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直播平台)签订的商事合同,有关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明显不公、司法是否有必要介入调整,应从双方缔约能力、缔约过程、约定的具体内容、一方违约实际或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小、直播行业的特点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认定,网络主播并不必然处于缔约的弱势地位。

6、如何认定“秒杀”网购违约责任的赔偿标准

基本案情

2011年8月3日,纳纳购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进行音箱促销活动,商品名称为海尔音箱H97,价格为0.01元,网页配有该音箱的实物图片,并注明商品编号为1-367-375-5480,市场价为500元,界面上显示有限购数量。刘某在发现上述的广告后,下单购买了100台,下单成功后,刘某即通过支付宝将货款1元转给纳纳购公司。但之后纳纳购公司一直没有将货物交付给刘某,并将货款全部退还给刘某。刘某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合同,纳纳购公司赔偿99台音箱损失9900元。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纳纳购公司在网上发布促销活动信息,信息内容明确具体,并提供下单服务,刘某下单成功,并已付款,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由于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同时刘某亦没有提交证据证实其损失,鉴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刘某的损失以按照购买一台音箱的索赔数额确定,故判决解除双方订立的合同,纳纳购公司向刘某支付100元。

第12篇

由于快速消费品领域的竞争较耐用消费品、高价值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新产品与新品牌的涌现更加频繁,因此互联网媒体及其受众的特性使得其在快速消费品市场营销中的独特作用和价值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和不可替代性,网络正在成为日化快速消费品重要的营销手段。

可口可乐算是快速消费品品牌中应用网络最深、最丰富的品牌,而年轻人一直是可口可乐在市场定位和推广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这个群体也是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在定位上差异化的核心目标群体,因此如何利用互联网的力量影响这部分年轻群体,自然成为了可口可乐网络营销的重点。

可口可乐的独到之处

分析可口可乐的三个网络营销案例,会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而这几个特点也是作为一个网络营销活动成功的关键元素。

第二,营销创意和活动主题引起了目标群体的心理共鸣。“新年第一瓶可口可乐,你想与谁分享?”抓住了2008年结束到2009年开始这样的一个交界时间点,鼓励人们跨越过去,冀望未来,而将可口可乐作为一个关键词穿插起来,引发了年轻人在情感上的共鸣;在线“宴遇”飞轮海活动,则是让年轻消费者与自己喜欢的偶像可以互动,还可以带来体验;零度可口可乐的案例则是号召中国青年人发挥创意,展现自我,体现“没有不可能”及“中国制造”的精神,这三个案例都体现了在叩击年轻消费者的心灵,激发参与上有着独特的创意。互联网作为一个时尚生活和娱乐的平台,网络营销一定要创意独特,要能够洞悉年轻消费者心理才能引发他们的参与。

第三,在网络营销平台上的选择上,采取了注重创新和互动的优秀媒体。可口可乐的营销活动充分整合了目前国内年轻人热衷的大部分网络资源,QQ、、校内这些年轻人聚集的社交型网站,Youku、Ku6这样的热点视频网站,这些网站在定位上也是以年轻人为主,因此在这些网站上的互动活动可以吸引大量的年轻人的参与和互动。对于一项成功的网络营销来说,网络营销平台的选择以及媒介组合策略也是其取得成功的关键。

第四,突破广告本身,而是强调参与、互动,传播品牌文化。很多企业在采取网络营销的时候,都想直接推动对于产品的销售,更多在强调产品本身,实际上这在互联网上是不可取的,因为互联网本身是一个文化圈,过于强调产品本身反而会让消费者失去兴趣。可口可乐的网络营销活动,就巧妙的将年轻人欢迎的网络内容进行嫁接,而不仅仅局限在单纯的产品的广告投放上,并塑造了轻松愉快的环境下,来与消费者达成互动的沟通,在传递流行的、快乐的内容同时实现品牌推广的目的,可口可乐的品牌性格在整个营销过程中都表现得非常鲜明而不落俗套。

当然,可口可乐的营销案例也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对于网络营销资源的利用不够,只是选择了少量年轻人感兴趣的媒体,导致会有一些年轻人可能覆盖不到,另外过于强调线上,对于线下的互动活动还不够丰富,因为可乐本身是一个终端依存度比较高的产品,年轻人在网络上体验了其品牌文化以及参加了有意思的活动之后,最终还是要走进终端,因此,而有很多消费者是比较喜欢终端体验的,因此如果能和终端实现互动,比如在终端也可以通过手机等方式参与活动,甚至包括如今可以利用微博客的平台来进行互动,效果会更好。

网络营销不能忽视互联网文化

快速消费品行业是所有行业中最为丰富和变化的领域,包括了食品、个人护理与卫生用品、烟草、酒类和饮料等众多产品品类,也正因如此,快销品在营销方面无疑充满了诸多挑战,快速变化的特点使得快速消费品必须不断的挖掘消费者生活形态与消费行为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营销创新,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但是,今天的消费者的消费已经不再停留在产品简单的功能之上,他们更青睐其中的消费文化,例如,在饮料行业,可乐是每个消费者都熟知的名词,喝可乐已经不需要任何理由,因为对于消费者而言,无论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都代表了一种文化和时尚,已被广泛认同。而有了互联网,消费接受消费文化中的新潮流越来越快,例如,近年来,王老吉凉茶成为快速崛起的一个新消费时尚,定义了一种消费文化——“怕上火就喝王老吉”,这也成就了凉茶行业开辟了一个新的消费市场,凉茶成为一个解决“上火忧虑”的时尚品类,所以在快速变动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产品不仅要满足于产品本身带来的消费者效果,同时还要能够引领消费的新浪潮和新时尚,才可能引领消费市场。

快消品文化强调的是一种“快餐”文化,其特点是一次性,感性化,表层化和快捷化,因此,快消品在网上体现出的品牌理念,并不是希望网民点击鼠标去购买产品,而是要让上亿的网民形成一种品牌的认同,消费的认同。因此,如何让产品深入人心,如何针对越来越细化和个性化的消费者提出多元的营销策略,是快消品的网络营销之道。

快速消费品如何进行网络营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