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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论文

时间:2022-08-22 00:57:23

执法检查论文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1

各区县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强,不断加大投入,将档案馆库建设纳入地区发展规划,档案事业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市属单位的领导,为档案工作解决工作用房,配备必需的设施设备,有效地保障了区县档案局馆和市属单位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积极开展《处分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区县档案局(馆)和市属单位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培训、举办专题讲座、制发或转发文件、发放宣传材料或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挂图以及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等不同形式,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处分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公职人员贯彻落实《处分规定》的意识全面增强。部分区县档案局要求所属各单位把对《处分规定》的学习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部分市属单位将《处分规定》的内容及相关文件电子版,加载到单位内网上供大家学习,为每一位同志能够及时学习、贯彻《处分规定》精神创造了条件。

三、采取措施,依法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一)各区县档案局围绕《处分规定》及时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各区县档案局围绕《处分规定》精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地杜绝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执法人员明确检查标准,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大兴区档案局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评分结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真正树立了档案执法主体和权威的地位,有力提高了区属各单位依法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

(二)各区县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

进一步深化一是各区县档案馆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齐全完备,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确保了档案实体及信息的安全;二是按计划做好档案接收、征集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工作,馆藏资源不断丰富;三是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有序开展,档案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增强。此外,区县档案馆信息化工作发展较快,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率已很高,为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提供保障。

(三)市属单位依法管理档案工作水平有所提升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2

一、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程序之不足 

(一)程序启动未体现参与性 

目前仍采职权主义的原则,未给予当事人申请的程序性权利,由刑罚执行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在符合时点上依职权启动。一般由分监区组织集体评议、经监区讨论通过后报刑罚执行科初审,同时送一份罪犯减刑、假释名册给派驻检察室,刑罚执行科对监区呈报材料审核后提交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最后由监狱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向法院提请。特别对于刑罚执行机关应当提请减刑假释却不提请进行纠正存在困难。实践中主要还是依靠开展检察官接待活动、开启检察官信箱、与被监管人谈话等较为普遍的日常检察途径发现问题,且有的罪犯担心提出异议后会遭到打击报复,不敢向检察机关提出异议,从而造成发现及查实应当对罪犯减刑假释而未提请的情形,存在着实际操作上的困难。 

(二)提请环节未尽程序完善 

一是未给予听取服刑罪犯及其委托律师、被害人及其委托律师等当事人的意见的程序性权利,而是在监管场所内部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下运行。在实践中检察机关除列席监狱评审委员会之外,对审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驻监检察人员才采取调阅案卷、找罪犯谈话等方式进行详细检察,而一般情况下都是书面审查名册、参加会议听听汇报材料,这样的监督方式难以确保监督效果。二是在对保外就医监督工作中,检察监督很少延伸到疾病鉴定这个重要环节,且一些驻监检察室未配备法医,检察人员只能根据监狱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看监狱医院出具的病残鉴定在表面上是否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病残范围》,无法做到深入了解病情,无法确定病犯是否达到了“失代偿功能”、“生活不能自理”、“明显功能障碍”、“久治不愈”等病残标准。三是尽管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检察意见的权力,但是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对执行机关作出提请决定的刚性监督权。在刑罚执行机关不接受检察意见的情况下,监所检察部门只能将相关情况报“相应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而相关检察院的处理也只能依靠双方干警相互间的沟通,尤其是双方负责人的沟通更为重要,显然这在制度设置上并不科学。① 

(三)法律文书适用情形未予明确 

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执行监督的法律文书格式,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向法院、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发出《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检察意见书》、《减刑建议意见书》、《假释建议检察意见书》。但是对刑罚执行机关提请不当提出纠正意见以及采用什么格式的法律文书没有明确。在提出纠正意见的阶段,有发现问题立即提出纠正进行同步监督的,也有发现问题不立即纠正而在执行机关提请以后才发出法律文书进行纠正的;有在监区呈报后或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就向执行机关发出纠正法律文书的,也有在监狱向法院提请或向监狱管理局呈报后才发出文书的;在提出纠正意见的法律文书格式上,有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有的发出《检察意见书》或《检察建议书》,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 

二、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之程序规控 

“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由不同的程序和步骤构成。”②过去检察机关在收到法院或批准机关的法律文书再进行审查的监督程序是与立法精神相悖的。有效进行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的关键在其全过程与各环节的监督,置刑罚变更执行活动与监督同步,从而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一)启动程序 

检察机关应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开展同步监督。执行机关拟提请减刑、假释等变更刑罚执行的,应将刑罚变更执行建议书的副本及相关案卷材料移送派驻执行机关检察机构进行审查,启动同步监督审查程序。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是审查被提请的主体是否适格;二是审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即检察提请呈报表、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检察行政奖励、立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证据是否充分,对提请假释的,是否附有社区矫正机构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等。三是审查书面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四是审查提请流程是否合法。在启动同步监督程序前,检察机关还可以派员列席执行机关的有关讨论会议,调取罪犯的记分考核汇总表、采取约谈罪犯、找监管民警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罪犯及其委托律师、被害人及其委托律师等当事人的意见等日常检察方式或开展专项检察活动方式检查罪犯的基础分、奖励分,及时掌握罪犯考核奖惩情况,确保罪犯考核奖惩的公平公正。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3

本人李xx,现任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科科长,我科工作职责是组织和管理全市质监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受理行政相对人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对市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2007年执法打假工作被评为全国质监系统先进单位;查处的巧园假劣化肥案被国家质检总局通令嘉奖;2008年,行政执法工作被评为全省“十佳执法单位”;我科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最佳文明科室”;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被市政府确定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现述职如下:

一、积极学习、充实自我。连续两年我在科内组织开展邓--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提高全科人员政治修养及技能素养。先后组织了《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等宣贯、执法人员春季培训,案审人员封闭训练,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颁布的质监法规、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提高执法人员的权责意识和用法能力。撰写《我市液体中电阻起动业的的生产质量现状及思考》受到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的好评,《论行政执法的艺术性一文》被国家质检总局收录到优秀质检论文文集汇编,同时被xx省政府法制办列为优秀法制论文参加展评。08年我在各类报刊、杂志、新闻报道120多篇,被市局评为宣传报道先进个人。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一是强调监督与服务相结合,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协调发展,突出行政执法对行政管理的推动作用。实行执法检查报批制度,要求稽查机构除确有证据的投诉、举报外,不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执法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一主多协”的监管体制,减少多头进企业,交叉检查、重复检查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对于拒不整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及严重安全隐患的,集中整治,受到了政府的肯定和企业的欢迎。2008年,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0470余人次,查处各类案件1015件,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284万元。

三、落实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一是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集中案审制度,要求所有立案案件必须由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审意见一旦表决通过,必须无条件执行。确需减免缓的必须由案审会决定。拒不履行的,一律提交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改善案件审理流程。将以前通读调查报告的案情汇报方式,改变为先简介案情,重点突出证据展示及分析,不仅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同时突出了证据的重要性,提高了案审效率。三是现场督办,提高案审质量。08年,我组织各级案审人员持续一周对各县(市)召开的案审会进行实地观摩、当场点评,并就怎样开好案审会进行调研,并因地制宜的提出意见及建议。四是积极推行阳光案审,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子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制办及法院人员参与案件审核,对特别有影响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近两年有21起案件通过阳光案审的这种形式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四、作好指导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对案审会形成的每一类案件的审理意见进行总结,针对各类案件执法思路、取证要求、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形成统一的指导意见,引导、规范执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日常法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及措施,形成行政指导,在各县(市)进行推广。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适用,确保全市系统执法尺度统一。08年,我组织专人对质监系统常用的法律法规中处罚条款进行细化,界定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罚阶位,形成了《xx市质监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强化了自由裁量权的实际操作性,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三是组织制定出台了《xx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对技术监督行政行为和执法用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步骤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确保依法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的出台受到了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的高度肯定,在对我局的规范执法调研后,形成材料,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国务院法制办,材料在《xx法制》和《中国政府法制网》上刊出。

五、执法监督形式更加多样,针对性更强。一是从2008年6月起,我组织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执法文书评优大赛,将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切实将优化经济环境的理念贯彻下去。该项工作收到了市政府法制办的好评,并在《xx法制》上作为经验进行推介。二是根据我局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备案审查、督查督办、行政检查、案件评查、行政复议等执法监督手段在执法工作中的使用,对执法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票据管理、案件质量等方面实行季度检查、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有针对性的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及整改通知。2008年,共组织开展定期执法监督检查、案件清查、集中案审执行情况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8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出现错案的相关人员进行追究。08年,共有2家执法单位被通报,1人调离执法岗位,2人受到戒勉谈话,对迟报漏报执法信息的2人分别处以100-200元罚款的处罚。

六、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xx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相关法规规章的通知》,我要求执法人员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做到当天受理,当天下达受理通知及行政复议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并积极组织有争议的双方进行复议听证。三是对符合调解要求的复议案件进行积极调解。2008年,我科共受理各类复议及诉讼案件4起,其中复议案件2起,1件终止,1件撤回,2讼案件,1件撤诉,1件维持。

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对下级执法管理及法制监督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首先,各执法机构在按照市局制订的各项监督制度进行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法制管理上有欠缺;其次,督查督办力度不够,不能引起执法机构足够的重视。

(二)行政执法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不能形成有效的执法创新共享机制。县(市)局执法各自为阵,执法信息不能有效共享。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4

20__年执法打假工作被评为全国质监系统先进单位;查处的巧园假劣化肥案被国家质检总局通令嘉奖;20__年,行政执法工作被评为全省“十佳执法单位”;我科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最佳文明科室”;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被市政府确定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现述职如下:

一、积极学习、充实自我。连续两年我在科内组织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提高全科人员政治修养及技能素养。先后组织了《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等宣贯、执法人员春季培训,案审人员封闭训练,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颁布的质监法规、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提高执法人员的权责意识和用法能力。撰写《我市液体中电阻起动业的的生产质量现状及思考》受到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的好评,《论行政执法的艺术性一文》被国家质检总局收录到优秀质检论文文集汇编,同时被__省政府法制办列为优秀法制论文参加展评。08年我在各类报刊、杂志、新闻报道120多篇,被市局评为宣传报道先进个人。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一是强调监督与服务相结合,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协调发展,突出行政执法对行政管理的推动作用。实行执法检查报批制度,要求稽查机构除确有证据的投诉、举报外,不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执法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一主多协”的监管体制,减少多头进企业,交叉检查、重复检查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对于拒不整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及严重安全隐患的,集中整治,受到了政府的肯定和企业的欢迎。20__年,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0470余人次,查处各类案件1015件,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284万元。

三、落实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一是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集中案审制度,要求所有立案案件必须由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审意见一旦表决通过,必须无条件执行。确需减免缓的必须由案审会决定。拒不履行的,一律提交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改善案件审理流程。将以前通读调查报告的案情汇报方式,改变为先简介案情,重点突出证据展示及分析,不仅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同本文来源:文秘站 时突出了证据的重要性,提高了案审效率。三是现场督办,提高案审质量。08年,我组织各级案审人员持续一周对各县(市)召开的案审会进行实地观摩、当场点评,并就怎样开好案审会进行调研,并因地制宜的提出意见及建议。四是积极推行阳光案审,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子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制办及法院人员参与案件审核,对特别有影响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近两年有21起案件通过阳光案审的这种形式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四、作好指导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对案审会形成的每一类案件的审理意见进行总结,针对各类案件执法思路、取证要求、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形成统一的指导意见,引导、规范执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日常法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及措施,形成行政指导,在各县(市)进行推广。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适用,确保全市系统执法尺度统一。08年,我组织专人对质监系统常用的法律法规中处罚条款进行细化,界定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罚阶位,形成了《__市质监系统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强化了自由裁量权的实际操作性,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三是组织制定出台了《__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对技术监督行政行为和执法用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步骤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确保依法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的出台受到了__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的高度肯定,在对我局的规范执法调研后,形成材料,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国务院法制办,材料在《__法制》和《中国政府法制网》上刊出。

五、执法监督形式更加多样,针对性更强。一是从20__年6月起,我组织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执法文书评优大赛,将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切实将优化经济环境的理念贯彻下去。该项工作收到了市政府法制办的好评,并在《__法制》上作为经验进行推介。二是根据我局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备案审查、督查督办、行政检查、案件评查、行政复议等执法监督手段在执法工作中的使用,对执法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票据管理、案件质量等方面实行季度检查、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有针对性的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及整改通知。20__年,共组织开展定期执法监督检查、案件清查、集中案审执行情况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8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出现错案的相关人员进行追究。08年,共有2家执法单位被通报,1人调离执法岗位,2人受到戒勉谈话,对迟报漏报执法信息的2人分别处以100-200元罚款的处罚。

六、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__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相关法规规章的通知》,我要求执法人员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做到当天受理,当天下达受理通知及行政复议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并积极组织有争议的双方进行复议听证。三是对符合调解要求的复议案件进行积极调解。20__年,我科共受理各类复议及诉讼案件4起,其中复议案件2起,1件终止,1件撤回,2讼案件,1件撤诉,1件维持。

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对下级执法管理及法制监督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首先,各执法机构在按照市局制订的各项监督制度进行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法制管理上有欠缺;其次,督查督办力度不够,不能引起执法机构足够的重视。

(二)行政执法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不能形成有效的执法创新共享机制。县(市)局执法各自为阵,执法信息不能有效共享。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5

一、外汇执法绩效审计基本原则

确定基本的判断原则是外汇执法检查绩效审计标准化的前提,目的是解决评价依据问题。从检查的各个环节来看,高效的外汇执法检查需遵循目标性、合规性、安全性、经济性和效益性等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任何一项检查工作都要达成具体明确的近期工作目标,为达成中远期目标提供支持和保证。外汇执法检查绩效审计对目标性的工作要求包括:外汇执法检查目标的提出与确立是否符合外汇管理工作要求,是否实现了外汇执法检查提出的近期工作目标,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是否完成,对外汇管理执法检查中远期目标及宏观目标实现的正面影响。检查对象规范守法从业经营变化,涉汇主体管理服务质效提升情况。

(二)合规性原则。合法合规是外汇执法检查的前提和基础。外汇执法检查合规性要求包括:检查主体必须是持有执法证的外汇管理工作人员,具有相关外汇管理执法检查方面的专业知识,思想工作作风正派,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有无利益关联关系。在外汇执法检查过程中,外汇执法检查整套程序是否依法合规,取证是否充分,是否客观公正分析检查问题,检查违法事实认定、量罚尺度、标准、证据采集、制作检查文书等是否依法合规。

(三)安全性原则。外汇检查安全性保证,一是评价外汇执法检查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二是关注和评估外汇执法检查的负面影响,注意检查行政处罚方面引发的风险。包括行政处罚办案过程是否合法合规和适度,有无执行案审会制度进行集体审议,处罚主体、处罚内容、处罚对象、处罚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检查档案资料是否保存完整,处罚有无引起被查单位的抵触、不满情绪,影响外汇银行、涉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负面影响。行政执法检查处罚是否引起了申诉、行政复议、被诉风险问题。

(四)经济性原则。要点包括:外汇执法检查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执结完毕,外汇执法检查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情况,外汇执法检查、办案经费开支情况,投入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财务成本能否达到高效执法要求。执法人员的外汇专业素质是否达标,执法过程中有无贪污贿赂或其它违规谋利行为,对外汇政策的把握、外汇执法检查工作实践熟练程度;开展外汇执法检查对象选择的代表性如何,被查单位配合执法检查情况,有无干扰、拖延外汇执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其它负面影响。

(五)效益性原则。外汇执法检查产生的效果,主要包括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侧重社会效果评估。对被查单位产生的直接影响,被查单位生产经营效率是否提高,守法意识和守法经营状况是否得到改善,执行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否更加到位。处罚金额对被查单位财务经营影响,处罚金额占违法金额比例,有无起到威摄效果,罚款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当地政府、外汇指定银行、涉汇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执法检查和外汇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其他相关涉汇主体的反应和评论;外汇市场环境与市场秩序是否好转。

二、外汇执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外汇执法绩效审计的基本原则,我们从上述五个原则方面,优选了风险类和绩效类11个指标进行说明分析,并运用KPI指标分解法和层次分析法(AHP)来组织指标、评价绩效。

(一)风险类指标――主要从规范性、安全性方面考虑。

1.外汇执法检查覆盖率:外汇执法检查在一定时期(2年)内是否覆盖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收支、个人外汇管理、内部控制等外汇管理业务的各个方面。在一定时期(2年)内外汇执法检查是否覆盖了所有外汇指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是否开展对企业、个人外汇执法检查。

2.依法行政率:是否制订并执行外汇检查内控制度;开展外汇执法检查的县(市)级外汇支局是否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执法检查人员是否持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检查证或国际收支申报核查证)开展检查业务;是否在规定时间向被检查对象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外汇执法现场检查人员是否在2人以上;外汇局作出重大处罚决定前,是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检查完成率。是否按《年度外汇检查查处计划》开展外汇执法检查;是否按外汇执法检查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是否及时将执法检查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4.行政处罚率。是否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经济处罚是否在规定幅度范围内进行处罚,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是否符合规定。

5.行政复议率。被检查对象是否对外汇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复议,复议数占外汇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数的比例。

(二)绩效类指标――主要从目标性、效益性、经济性方面考虑。

1.立案数。与以前年度对比,立案数量的增减情况。

2.结案率。外汇执法检查案件是否全部结案,未结案占已立案数比例。

3.罚没款收缴金额。与以前年度对比,罚没款收缴金额的增减情况;外汇执法检查罚没款占上级局辖内同级机构平均数的比例。

4.检查办案经费。是否能保证外汇执法检查人员办公经费的需求;办案经费使用是否合规。

5.经济指标变动。对被查主体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与检查前三年平均水平、历史最好水平进行比较。

6.市场主体反映评论。对地方政府、外汇银行、企业等涉汇主体进行问卷调查,一方面问询对外汇执法检查的满意度;另一方面问询外汇市场环境秩序是否好转。

(三)绩效审计方法的应用。

采用KPI指标法,对以上筛选出11个关键影响因素(一级指标)进行KPI指标分解与设计,确定出23个KPI指标(二级指标),分别采取德尔菲法设计相对权重值,进行计算汇总(见表1)。

表1 指标分解计算表

1.一级指标分值,由对应二级指标分值乘以各自权重加总得到。二级指标分值同理得到。

2.对涉及到问卷调查、问询指标分值的计算,例如“市场主体反映评论”得分,运用主体权重法(AHP)进行分析计算。分三个步骤,一是确定评估等级,区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并将评价标准分值确定为100分、80分、60分和0分;二是设置不同类别的权重比例,注意所有参与评价类别的权重之和为1;三是运用数学模型测算结果,建立如下数学评估模型:假设权重矩阵为K,评估矩阵为R,则综合评判矩阵T=KR,K是n×1维权重矩阵,R是n×K维评价矩阵。

举例,对“市场主体反映评论”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等级分为四类,k=4,即好、较好、一般、较差。评估类别分二类,即外汇执法检查的满意度、外汇市场环境秩序是否好转,n=2,权重设置分别为0.4、0.6。假设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中认为“外汇执法检查满意度”好的占50%、较好的占30%、一般的占10%、差的占10%,“外汇市场环境秩序”好的占70%、较好的占20%、一般的占10%、差的占0%,那么

评分结果=0.6×100+0.24×80+0.1×60+0.04×0=85.2分。

3.汇总分值确认后,对绩效评估值合理划分区间,评判区间可分为好、较好、一般、差,辅之于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注重绩效审计的后续跟进工作

外汇执法绩效审计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对外汇执法进行标准化绩效审计工作目标不仅是要客观反映外汇执法绩效,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客观、规范的方法改进、改善工作。因此,要通过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的运用来提高外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外汇执法检查管理绩效。

(一)培训。按照评估的内容和目的的不同,对外汇行政执法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经常性培训、轮岗培训、任用培训。定期开展以外汇执法检查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内容的培训活动,根据外汇执法检查绩效评价的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培训,满足执法检查发展的需要,保证执法检查质量。

(二)学习。标准化绩效评估体系可以为外汇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一个标准化的学习蓝本。外汇管理局要通过学习型组织建设,结合绩效评估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或督促外汇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学习,提高外汇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培养外汇管理检查的综合性人才。

(三)激励。依据外汇执法检查绩效评估的四个标准化分类等级,制订相应激励性措施,保证激励效果。对于开展外汇执法检查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奖金、晋级、评先评优、通报表彰等正向激励;对于开展外汇执法检查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相关管理制度,给予批评、扣减绩效工资、直至处分等惩罚。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6

一、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看,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普遍较为规范、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较好,总体比去年有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迎检工作重视,准备较为充分

区司法局《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工作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各所高度重视律师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年工作进行梳理分类,汇总,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并形成了总结报告,确保了检查工作有组织,有保障,顺利圆满进行。

2、规章制度健全,落实基本到位

各律师事务所均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收案管理审批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能切实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一是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规范收费,开具正式发票,依法纳税;二是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能比较认真及时地传达上级要求学习的文件精神;三是收案管理审批制度,实行统一收案收费,规范收案审批;四是集体讨论和报告制度。各所均有集体讨论记录本,遇重大疑难、改变定性、无罪辩护的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并将集体讨论记录附卷保存。

3、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遵守较好

通过检查,绝大多数律师能够恪守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在诉讼、仲裁中的纪律、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纪律、与同行之间的纪律及其他相关规定。2011年度全区律师事务所实现了零投诉,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4、执业行为规范,业务质量较好

绝大多数律师能够严格执行《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接受委托后认真履行职责,文明诚信为当事人服务,比较好地履行人和辩护人的法定职责。在办理非诉案件中,能按规范办理见证、发律师函、担任法律顾问等非诉业务。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辖区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在执业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案卷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规范。律师事务所已办结案件均没有装订,案卷没有统一管理,不便查找。世创律师事务所案卷封皮还沿用“博大律师事务所”的封皮,应变更成“世创律师事务所”,卷宗号均没有填写,保存期限和归档日期均无。编号应以律师事务所编号为准。同时案卷的存放都在律师个人手上,应由所里统一管理。

2、个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律师事务所和世创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仍沿用以往制度,没有重新修订新制度。上墙公示内容也不全面。

3、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各律师事务所虽能够开展日常政治业务学习,但是均存在重业务轻理论学习现象,对于区局安排的学习内容资料没有学习痕迹,没有留学习资料,没有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三、几点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律师业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要统一管理归档,不能由所承办律师自己负责管理,存放在各自的办公室内。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7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原创: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平安、和谐延边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5日前结束)。

1、动员部署。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传达高检、省检和省州政法委有关精神,认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制定方案。州院制定并下发《全州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据上级院和当地政法委有关精神,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5至7月)。

(一)学习文件:各级院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

1、认真学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2、学习“两会”精神和罗干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报告”,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3、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五个专题”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4、学习高检院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进一步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化对检察性质、地位和职能的认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强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5、学习高检院、省院和省州政法委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电视专题讲座和光盘,听取中央宣讲团巡回宣讲报告。学习期间,州院根据省院的部署,将组织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论研讨会,开展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各院要踊跃参加,积极准备。

(二)重点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分类集中轮训、专门培训。各院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州院负责对基层院班子和本院干警的培训,基层院负责对本院干警的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州院将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分专题进行授课,并适当组织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进行法治理念讲座,网上或到基层院巡回辅导。各院班子成员都要带头讲课,确保通过学习培训,使干警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刻领会检察法律监督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8至9月)。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查摆、清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

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检察执法是否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缺少群众观念,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坚持秉公执法,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违法办案、贪脏枉法等问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牢固,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和要求,重大事项是否报告。

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各院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8至9月)。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清理整改。整改的重点是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要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

1、建立执法责任体系。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制定完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工作规范,明确执法各环节工作流程,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者个人的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涉法涉诉案件,平时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出现问题,责任能够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

2、建立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省院将制定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问题。各院业务部门要建立干警执法档案,重点研究对办案人的考评办法,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个人执法状况。健全案件质量和效率保障机制。州院督导组将定期对全州执法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把执法质量和效率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

3、建立执法监督体系。要按照合法、高效、经济原则,修订完善执法监督体系。重点是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建立对群众投诉、举报、涉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同时,完善我们内部执法通报制度。

4、建立执法工作信息化体系,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今年,州院要积极争取安装并试运行案件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管理软件,积极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各级院要以坚定的决心和积极的态度,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从全局出发,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执法的规范化。

5、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要积极落实《2004——2007年吉林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计划》,探索制定岗位基本素质和干警素质提升的动态、综合考察办法,使教育培训经常化、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各院要十分重视抓好制度的落实,把落实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来抓,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保证执法行为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五阶段:考核验收(四季度)。

1、组织考试。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组织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严格组织,周密部署。

2、检查考核。结合年终总结,州院对教育活动进行验收。看执法理念是否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是否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

3、反馈情况。各院要于11月10日前上报教育活动总结报告。州院将要在12月中旬前各院反馈验收结果,对州院验收和省院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补课安排。

三、基本要求

各院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理顺执法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院党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检察工作全局通盘考虑,建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检察长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原创:州院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实行联络点和定期巡查制度。各院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将情况报省院。

2、突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还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培训,带头清理整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

3、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六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全州检察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检察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实践活动,解决检察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检察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要与州直机关开展的争做“六个模范”活动相结合,培养干警的奋发向上的精神和争创意识。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8

2008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在省、州局和当地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州委六届二次全会、县第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州局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监工作全局,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认真落实年初与州质局和县委、政府及县食安委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县质监局认真探索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8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

结合省、州局和县委、政府对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上主要作了:一是及时学习宣传四项制度。分别于3月17日,3月31日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省州局和县委、政府四项制度相关文件。做到干部职人手一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全体职工于4月8日参加四项制度考试;二是成立了以覃上生局长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及时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实施。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已经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各项业务工作,通过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方式,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四是进行政务公开,在公示栏公示“四项制度”和##县质监局服务承诺;五是建立完善服务承诺,结合本局实际印发了《##县质监局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实施细则》、《##县质监局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县质监局贯彻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实施细则》、《##县质监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六是干部职工持证上岗。

(二)、积极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

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在全州质监系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通知》、《中共##州委关于在全州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县委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省委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一是为加强对我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印发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到各科室,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此项工作正按照方法步骤和活动形式认真地开展。

(三)、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一年来,##县质监局按照县委,政府以及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抓好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惩罚体系建设,加大防治力度,对照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1、2008年3月17日召开了党风廉正专题会,学习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全体职工学习3月13日召开的##县党风廉正建设会议精神,原文达学习县委书记邹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何键同志传达中纪委、省、州委党风廉正及会议精神,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安排了2008年党风廉正建设工作方案,从班子到职工层层签定了《干部职工廉正承诺书》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正挡案》。

2、认真按照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及“八个坚持,八个放对“的要求加强了局机关作风建设,及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带头转变观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制度:一是坚持上下班签到制,挂牌上岗制,严格八项工作承诺上班制;二是在工作中以服务企业为重点,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班子全年下基层达60天以上;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科室领导任免等主要问题必须经党组会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调好上下级关系,按规定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下发了征求意见表。并按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

3、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一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无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法行为。

(四)、加强对扶贫点的帮扶和捐助工作

08年我局新一届领导高度重视对扶贫点的和捐工作,把业务工作与扶贫工作同时一起抓。一是2月1日,我局党组一行4人到浪堤乡红波洛村委会浪普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把慰问金我财物送到困难户;二是8月19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到##县浪堤乡红波洛村委会甫戈自然村为新农村建设送去价值5600元的20吨水泥,迅速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帮扶扶贫挂钩点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支持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文件精神;三是5月16日上午,我局召开关于向四川省汶川县地震灾区捐助活动专题动员会,积极踊跃为灾区人民群众捐款2250元;四是8月20日动员干部职工向患上重病的县统计局局长捐款600元;五是单位及个人向莲花塘困难户张跃芳家捐款捐物600余元。

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把扶贫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

(五)、全面抓好各项业务工作

1、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1)、2008年,按照州局的布署,我局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开展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的执法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打假责任制,积极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20余台次,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到各乡镇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共抽检37个样品,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化肥,抽检19个样品有9个不合格,酒类抽检9个样品有4个不合格,桶装饮用水抽检3个样品有2个不合格,月饼抽检6个,人个不不合,查处5起特种设备案件,查处上年遗留5起生产不合格糕点案件和2生产不合格白酒案件,并对6家使用超期代码证的机构进行处罚。

(2)、一年来,##县质监局以解放思想为契机,不断树立人性化执法理念。文明执法,以情感人,以法、以理服人,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一是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视行政相对人为兄弟姐妹,把亲情执法融入日常执法工作,倡导并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二是把严格执法和亲情执法有机结合起来,降低行政相对人的抵触情绪;三是坚持公仆理念,强化“服务”式执法。融服务于管理之中,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渠道,全心全意为企业、商户服务,拉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距离。切实为广大企业和商户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以服务换理解,用爱心架桥梁,积极构建和谐质监,打造质监执法的服务品牌,塑造质监执法的良好形象。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县质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查找自身不足,不断使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成绩突出、措施比较先进,2008年被县政府列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认真开展标准化和代码工作

(1)、2008年,通过调查摸底加强对标准化管理基本情况汇总表、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统计表、企业标化管理基本情况登记、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台帐、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申请表、企业经济类型产品执行标准汇总表、企业经济行业产品执行标准情况汇总表等统计表进行更新。目前,我县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23家,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13个、执行地方标准的产品5个、执行行业标准的产品4个、企业标准1个。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中积极服务企业:一是为##县星云茶叶有限责任公司收集提供普耳茶标准:二是为保证我县居民饮用水质量,指导##县自来水厂抽取饮用水样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按时上报上一季度企业产品标准执行情况、备案情况。

(2)、认真做好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换证和沉淀数据清理工作。根据《云南省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办法》和省代码中心的要求,我局认真做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换证工作,全年,新办证17套,变更、换证39套,年检180套,有效期内合格数据比率为100%。

3、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结合省、州局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清明、五一、国庆等黄金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我局认真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对重点单位:宾馆、饭店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氯气瓶、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进行了检查。对所检查的单位认真填写了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记录表,按照《##县2008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全县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共检查企业18个,抽查工地2个,检查设备20台,通过监督检查确保我县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计量管理工作。

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通知》(云质监函〔2008〕5号)及《##州质监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质监局〔2008〕19号)文件精神,负责调查辖区内综合技术检测中心尚未检定器具的登记录入。负责综合技术检测中心委托各县(市)局开展检定器具的登记录入。负责辖区内民用三表(电表、水表、煤气表)的调查统计。目前已完成我县辖区内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的摸底调查工作,积极抽调技术人员到云南##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计量器具检定工作。10月7日至8日,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在城区对商铺、集贸市场、超市的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工作。

5、认真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1)、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目前我县8家生产企业10个产品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现有##县星云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和##县光明眼镜店2家企业正在申报生产许可证,我局定期或不定期派工作人员检查指导企业申报工作。

(2)、切实贯彻落实红质监局发〔2008〕61号《关于做好2008年企业质量档案及数据更新建档以及建立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工作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2008年3月20日至6月18日止,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企业质量档案建档及数据更新工作,已完成对全县14户工业企业质量档案的普查建档及数据更新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微机进行管理。

(3)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州质监局《关于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

6、加强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200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一是指导##县星云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县姊妹山茶厂和##县光明眼镜店申报生产许可证,并派工作人员带领以上两个茶厂工作人员到元阳县进行交流学习;二是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质监局更新观念、结合实际,把服务私营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6月30日,由局长带领质量、标准等业务科室的同志到云南##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检查指导企业生产工作受到了企业的欢迎。今后我局将采取积极的帮扶措施,一是帮助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指导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是竭尽全力做好其他方面的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7、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认真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3月至5月,##县质监局按照上级部门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的要求,针对我县农业人口多,农业土地面积大,农资监管难的现状,采取有效措施,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执法人员18人次深入迤萨镇、甲寅乡、浪堤乡、大羊街乡、车古乡等乡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通过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我县化肥市场存在问题主要是:一是在抽查检验的产品中,不合格项主要为总养分、氮、磷、钾含量不足,氯离子、水分超标等。二是部分销售企业进货渠道不正规。同时,我县化肥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假冒伪劣化肥得到有效控制,化肥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年,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化肥产品销售商,抽取了19个涉嫌质量问题的化肥样,查处假冒伪劣化肥案件7起,全年查处劣质化肥达104吨,货值147300元。

(2)认真开展奶粉及乳制品专项检查活动。根据红质监局发〔2008〕150号《##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奶粉及乳制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议论精神,为确保我县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县质监督局积极开展“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专项执法检查及乳制品企业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

结合实际县质监局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到甲寅、洛恩、浪堤、乐育、迤萨等乡镇,开展以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医院周边销售门市、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的“三鹿”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在活动中,共出动执法车辆10车次,执法人40人次,检查80家经销商。

8、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质量宣传活动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我局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质量宣传活动:

(1)、以“3·15”为契机,不断树立质量意识,在“3·15”来临之际,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主要开展了:一是加大对名酒、饮用水和汽油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抽取样品送州局检测中心进行检验;二是在3月13日,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组成“3·15”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强辖区执法检查力度;三是在3月14日,开展了由质监、工商、卫生、农业、宣传部和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参与的“3·15”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活动中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

(2)、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联发《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8月29日,##县质监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发改委、经贸委、总工会、共青团县委、食药监、工商、畜牧、农业、卫生监督和广播共12个部门开展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宣传活动。整个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3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销毁劣质饮料、糖果、酒、方便面、饼干、小食品共计4500袋(或瓶)食品和饲料75KG、兽药130袋。

(3)、2008年9月25日9月28日##县质监局参与由县食安委牵头,组成有工商、质监、城建、卫生、经贸、教育、食药监、广电、农业、畜牧兽医等10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活动。此次“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共出动执法车辆21台次,人员58人次,检查经营场所529家,产品种类17类,生产企业(小作坊)45家,查获假劣食品281袋、饮料1051瓶,劣质酱油42千克,面条267千克,问题奶粉129.2千克。

9、其他工作

为有效遏制我州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实现保稳定、保奥运安全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场(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的持证上岗率,杜绝无证或超期人员上岗操作。2008年7月9日至11日,##州质量技术协会在##县举办场(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培训班,全州参加培训的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有60余人,此次培训是州质量技术协会首次在边疆地区举办的培训班。充分体现了##州质监局高度重视边疆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把边疆地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列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为边疆地区顺利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和总结2008年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努力,同时清醒地看到我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需要不断提高,执法观念亟待转变。

(二)、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的原因,工作条件相当困难,电子化政务办公硬件设施不足,执法用车不能适应工作环境,制约着我县质监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经费紧张、制约着质监事业的发展。

三、2009年工作计划

1、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及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严格按四项制度的要求和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精神,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统一思想、开拓创新、为全面推进质监事业新发展,强化服务意识,为促进##县经济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及市场底细,全面建立企业档案台账,做好消灭无标准生产的动态跟踪管理工作,加强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的指导、监管工作。

3.加大无证查处力度,从2009年起,严格按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范围查处无CCC认证产品,查处无QS认证的食品。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9

关键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基于目前立法、司法等方面的因素,对民事执行进行检察监督的规范、有效的制度和程序远未建立,尚不能真正发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功效,需要根据我国民事检察监督的基本理论和民事执行的运行规律加以分析思考,逐步加以完善。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原则

我国民事检察制度是在民事诉讼制度背景中运行的,民事检察制度理应遵循民事诉讼原则。与此同时,民事检察制度也是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诉讼监督的本质属性,民事检察制度有其自身特有的制度运行规律,因此,民事检察制度除了遵守民事诉讼原则外,还应遵循自身所特有的原则。

(一)全面监督原则

民事检察监督应为全方位的监督,监督的对象包括法院和诉讼当事人,监督的方式包括提诉监督、参诉监督、抗诉监督、执行监督。设立民事检察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法院及诉讼当事人有违司法公正的行为可能存在于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而不只限于裁判发生效力后。因此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该对民事诉讼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进而维护司法公正。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坚持目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监督方式,并进一步将之完善;另一方面应结合我国国情,创造新的监督方式,与抗诉方式相互配合,建立起全方位的民事检察监督体系。

(二)有限监督原则

由于我国民事检察制度运行环境的限制,检察机关的监督应有合理的边界范围。检察机关所进行的民事检察监督在理论上涉及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监督两个方而,但在司法实践中,应把监督重点放在案件合法性监督上。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如果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将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发生冲突,有干涉审判独立之嫌。从当事人的角度而言,检察机关过多关注案件合理性问题将与当事人处分权发生冲突,有违私法自治。此外,民事检察制度的启动,必然要进行相应司法资源的投入,在我国现有司法资源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检察机关的民事监督应放在对案件的合法性监督上。

(三)依当事人申诉原则

为了避免造成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不当干预以及妨碍民事执行程序的高效运行,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应当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检察机关不应主动启动监督程序。检察机关的监督应当视为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应遵循民事诉讼的意思自治原则。因此,检察机关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应当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

(四)事后监督原则

检察监督是执行程序结束或某一法律文书(如中止执行、变更被执行人裁定等)作出之后,而不应是程序进行之中。程序结束是指某一阶段程序,如受理、准备程序之后,而不是全部执行完毕。

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与方式

(一)民事执行监督的审查范围

现阶段应重点对以下几类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1、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作出的生效的裁定、决定违反法律规定。

2、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3、执行人员徇私枉法的行为。

(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方式

1、纠正意见。对象为确有错误的裁定。执行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法院在执行中所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法院在执行中所作的裁定确有错误,指令执行法院的同级检察院进行监督。

2、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的对象可以有以下几类情形:(1)在执行程序中所作出的通知(包括协助执行通知)、决定有瑕疵的;(2)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准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可以建议法院暂缓执行;(3)对执行人员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建议法院更换执行人员;(4)对于执行管理中需要改进的问题,建议法院完善。

3、纠正违法通知书。对执行人员有严重违法的,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法院纠正违法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

4、刑事调查。发现执行人员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截留侵占执行款物或执行费、、等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涉嫌犯罪的行为,可以进行初查和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一)民事执行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

民事执行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包括了申诉案件的管辖、审查及审查终结等机制。

1、申诉案件的受理。可以由民检部门行使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权。从案件的来源看主要是检察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发现提出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人或案外人认为执行中作出的裁定、决定错误、以及法院的执行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控告的,检察机关应当受理。另外,对于民事执行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的、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执行人员徇私枉法的行为,检察机关发现后应当一起查处。

2、案件管辖。对于民事执行活动通过同级检察院的监督从时间上更为及时。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工作已开展多年,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民事检察队伍,办案质量已得到保证。因此,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级别管辖上应采取同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如上级检察院认为必要,可主动对下级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下级检察院认为需要的,也可提请上级检察院进行监督。

在地域管辖上,采取执行法院所在地检察院管辖原则。民事执行活动主要就在执行法院所在地进行,因此,由执行法院所在地的检察院进行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另外,执行法院和当地的同级检察院因为地域关系,开展工作时能更好地进行沟通和协调,监督效果更为明显。

3、案件的审查。民检部门受理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诉之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首先是从程序上进行审查,包括申诉主体的适格、申诉的材料等。其次是从实体上审查执行行为是否错误有且属于检察机关监督范围之内的。提起申诉的民事主体必须符合形式上的要件和实质上的要件:

可以提起申诉的主体为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案外人。执行当事人包括了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和被执行人,原则上是依照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内容来确定,即为生效法律文书所记载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债权债务主体的变更,即由执行当事人以外的人继受判决书中所确认的债权债务,此时,继受了债权债务的人就成为执行当事人,这种当事人称为继受人。

执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作为申诉的主体。这里的第三人是指主张其合法权益受执行行为侵害的案外人。提起申诉的主体必须是主张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执行行为侵害且与执行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除了符合形式上的要件外,提起申诉的主体还需具备实质上的要件。其一,提起申诉的主体必须是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执行行为侵害的人。如果认为执行行为侵害的是他人的权益,则无权提起。其二,提起申诉的主体必须是与执行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也就是说其合法权益受到执行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直接影响的人。

申诉的材料。申诉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4、审查终结后的处理。办案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进行审查,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按规定的手续办理。审查终结后,区分情况及时作出决定。民事执行行为没有错误的或虽有瑕疵但并不影响申诉人实体上的权益的,应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法院的执行确有错误的,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纠正通知书等。

比照在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抗诉案件办案期间,执行监督案件宜在3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需要刑事调查的,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

(二)监督保障机制

1、必要的调查权。为了取得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效果,应该赋予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相应的调查权。

(1)调查执行文书的权力。执行人员在从事执行活动时必须依照相关程序进行,执行文书是执行人员活动轨迹的书面记载。执行文书包括法院在执行中做出的裁定、决定、通知等。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合法性审查首先应是对执行文书进行审查。

对于已经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执行人员已将案卷归还档案室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直接调阅案卷。对于执行程序尚未终结,申诉人提出申诉的,相关资料未装订成案卷,或执行程序虽终结但执行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归档的,检察人员可以直接向执行人员借阅案卷或复制相关材料,法院执行人员不得拒绝。

(2)调查执行中相关事项的权力。申诉人在提出申诉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申诉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阐明理由的,检察机关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

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需要进行调查的,也可依职权主动调查。对于一些执行申诉案件中,申诉人并没有向检察机关提出调查申请的,检察机关认为确需调查的,也可调查。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违法对当事人采取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或其他滥用强制措施的,该行为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都造成了极大的侵害,影响较大,检察机关都可依职权主动进行调查监督。

(3)刑事调查权力。对于执行人员严重违法或者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可以直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侦查等。

执法检查论文范文10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市司法局2013年度法制工作目标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市局党组“两为”工作,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执法理念,依法行政能力、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

二、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

1、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3、律师管理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公证管理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5、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6、法律援助管理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7、司法鉴定管理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8、安置帮教管理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9、履行其他执法职责的情况。

(二)检查的内容:

1、市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所属各部门、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2、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3、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4、履行法定职责及与其他机关(部门)互相配合情况;

5、执法中违法、违规或者失职行为的查处情况;

6、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落实情况;

8、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事项。

9、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事项工作台账、执法案卷(分年度、按类别整理)

三、检查时间、方法

(一)时间:

3月下旬至4月上旬。

(二)方法:

在各科室、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将采取重点检查与普遍检查,集中检查与抽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一是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存在较为普遍的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二是针对自检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三是根据工作重点,定期检查几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同时不定期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就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做到跟踪问效。

市局在检查中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询问、调阅有关卷宗及有关材料;要求有关科室、单位和执法人员就执法检查监督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依法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查处。

四、具体要求

(一)各科室、各单位要把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

(二)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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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执行检察监督 监督范围 检察建议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现,民事执行是民事法律得以实现必不可少的形式和途径,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确立和展示的纽带。近年来,各地民事执行工作都存在“执行难”、“执行乱”的现象,主要包括怠于执行、执行案外人财产、增加被执行人以及执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近些年来,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民事执行监督这个领域进行了许多有效的尝试和探索。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文件,在部分省、市、自治区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同时对执行检察监督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在国家司法体制中的独立地位和在诉讼活动中的特殊职能,决定了它对民事执行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当说,作为专门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是最为有效的监督方式。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基于法律监督职责,对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决定及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并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执行活动中的实体和程序瑕疵予以矫正的司法制度。今年8月份修改通过的《民事诉讼法》第235条中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执行检察权,使得检察机关开展执行检察监督拥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仅用一个条文对人民检察院的执行检察监督进行了授权规定,对监督范围、方式、程序、权限等一些具体问题还应进一步论证和细化,使这项工作在司法实践中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法理依据

《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我国的检察机关是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的专门机关,有权监督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与执行。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其实质是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法律监督权在民事执行活动中的体现与落实。

在这次修改之前,《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人民检察院有无执行监督权争议的焦点就集中在该条中“审判活动”的理解上,即“审判活动”是否包含了执行行为。笔者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法官在执行阶段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失职渎职等行为拥有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方面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在追究民事执行人员的失职或滥用职权行为时,必然要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相关审查和监督,对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就成为该法的应有之义。可以说,从刑事法律角度来讲,早已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行为的法律监督权。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民事诉讼法》第14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将民事执行活动正式纳入检察监督范围。

之前,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主要集中在民事抗诉再审后的诉后监督领域,主要对法院的裁判结果进行监督。应当说,将检察监督延伸到执行监督领域,对法院的裁判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检察工作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必然需求。审判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主要内容,其基本内涵是要在法院的审判和执行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和正义的精神。豎如果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活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在执行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必然会损害审判公正,进而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信心。审判程序的结束只是当事人实体权利获得了法律上的确认,权益的真正实现有赖于当事人的自动履行或法院的强制执行。当前,能够自动履行的案件并不多,多数实体权益的实现更依赖于执行程序的保障。豏执行检察监督的专门性、专业性和针对性决定了其成为对法院执行活动最有效的监督途径。

二、明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定位和基本原则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基本对象是人民法院及执行人员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活动。检察机关开展执行检察工作,必须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检察监督不能代行执行权的基本要求。执行检察监督作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一项延伸和拓展,应当遵循民行检察工作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督原则

开展执行检察应树立规范意识。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执行检察监督职责,监督程序、监督方式及法律文书都要有明确的依据和规范,避免随意性。

(二)居中监督原则

执行检察监督是以公权力监督公权力。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执行监督职责,既不代表执行案件当事人,也不代表人民法院;既不能代行执行权,也不能与法院共同执行或协助法院执行。

(三)有限监督原则

执行检察监督应当适度。凡属法院自由裁量权范围的事项,如证据的采信,实体法律问题的决定等,检察机关不得干预。检察机关执行检察启动的时机和采取监督措施的强度都要适当,避免干涉司法独立。

(四)同级监督原则

执行检察应主要实行同级监督,即执行监督的检察机关与执行法院级别相对应,改变现行的抗诉监督的上级监督模式,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公平和效率成为了法律最为核心的价值。将民事执行案件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并实行同级监督,正契合了当代社会公平和效率相平衡的法律价值观。

三、适度扩大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范围

根据“两高”会签文件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主要集中在以下五种违法情形: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将款物给付申请执行人的;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当事人、案外人的书面异议、复议申请作出裁定的;无正当理由自立案之日起超过两年未采取适当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提供了足以保障执行的款物,并经申请执行人认可后,仍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行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实践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主要集中在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法院怠于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的(尚未超过2年);超标的执行的;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的;执行活动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为更好的适应民事执行领域维护公平正义的强烈诉求,有必要适度扩大目前的监督范围。民事执行监督的范围主要应包括人民法院执行民事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仲裁决定以及公证文书等活动,具体包括执行裁定、执行决定和执行行为。考虑到目前执行检察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具体工作内容还需要逐步探索,笔者建议在目前的五种情形之外,增加对超范围执行;执行案外人财产;执行人员不作为;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执行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几种情形的监督,以适应目前的形势需要。

四、规范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

在监督方式方面,民事执行监督应以检察建议为主,暂缓执行通知书、促成和解、移送犯罪线索等其他方式为辅。

(一)规范使用检察建议

对于执行裁定、决定及具体执行实施行为中确有违法和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检察机关可及时采取检察建议的方式指出法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执行法院和执行法官及时纠正。检察建议的运用方法相对比较灵活,可以自由掌握,也便于法院接受。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执行违法情形拟发出检察建议的,应当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依据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回复有异议的,还可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二)暂缓执行通知书

对于执行后可能出现执行回转困难或根本无法实现执行回转的案件,以及案外人遭到错误执行的案件,检察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可以向法院发出《暂缓执行通知书》,尽量减少被执行人因裁判错误或执行错误而可能遭受的损失。检察机关的《暂缓执行通知书》一经送达,法院即应暂缓对本案生效裁判的执行。

(三)促成和解

检察人员在审查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发现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未尽力进行执行和解或当事人双方有和解倾向的情况,可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参与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解决实际纠纷矛盾,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四)移送犯罪线索

在执行监督工作中应注意收集和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在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涉及执行工作人员涉嫌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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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做法

1、召开相关会议,逐级传达贯彻。我所于*月**日上午召开了由所党委委员、各科(处)室、中队主管领导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党委书记陈惠民同志全面传达了“5·14”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本所实际,组织深入讨论,领会会议精神,确定了本所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的原则性意见;*月**日下午,又召开了全所干警职工大会,由所长***同志再次全面传达了“5·14”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我所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提出了具体贯彻实施方案,使会议精神逐级传达贯彻到位。

2、成立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到人。为保证我所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真正落实到位,我所分别成立了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和执法执纪专项检查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政治处,具体负责专项检查活动日常事务开展。*月**日,所执法执纪检查小组召开会议,人员进行具体分工,同时明确七个方面重点检查问题,使我所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3、采用听查问谈方式,进行扎实有效检查。为保证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们整个活动采用了听、查、问、谈方式进行。即检查组先听取管理部门对2000年以来劳教人员的减期、请假、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等执行条件、办理程序和结果情况的汇报;检查有关劳教人员档案资料,看办理情况有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有否存在乱收费、变相收费问题;查问生产科、计财科和中队,同时对解教前劳教进行全员“问卷调查”,深入了解有无存在让劳教人员及其亲属为劳教所揽活、销售产品、索取财物,并为他们办理特殊关照待遇的违规问题;召开干警和劳教人员两个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执法执纪情况反映,看有无存在暗箱操作、不依法办事的问题。通过上述听、查、问、谈,对省局确定7个重点检查项目进行了逐项检查落实,保证我所这次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4、工作统筹兼顾,检查突出重点。由于我所在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期间,所内己在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与此同时,还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安全大检查活动、干警警体技能培训考核活动等。在时间促、任务重、人员紧、要求高的情况下,我们认真“弹好钢琴”,突出检点,统筹兼顾,有机结合,保证了执法执纪工作时间、人员、效果“三落实”。

二、主要收获

1、全体干警普遍受到一次法纪教育。在这次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中,我们通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有关文件,学习领会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湖南省邵东监狱、辽宁省大连监狱案件的批示精神、司法部张福森部长、范方平副部长在全国监狱长、劳教所长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陈保明厅长、薛育卿副厅长的讲话,学习劳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党纪政纪部令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联系本所实际组织认真讨论,使全体干警提高了对这次专项检查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他们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性和法律、纪律意识,表示一定要从邵东、大连监狱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警醒自己必须严守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端正劳教工作业务指导思想,使自己在市场经济浪潮中经受考验,成为一名永不溺水的劳教战线勇士。

2、检查范围和重点得到逐项落实。在这次专项大检查中,我们发现,通过近几年来我所认真贯彻以教育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干警法律法规部令、劳教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层级责任制,切实推行执法工作所务公开有效监督制度,干警中的法制意识、政策观念得到普遍增强。不仅绝大多数干警能自觉实行依法、严格、公正、文明管理,而且还能很好地运用法律进行积极的自我保护。表现在:干警在座谈会上说,现在我所每年党风廉政教育抓得这么紧,我们遇事都学会了如何冷静沉着应对,不会再用自己的双手去砸自己的饭碗了。而在对七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实际检查中,近几年来,我们所也没有发现有干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如我们对2000年以来已办理的劳教人员*人请假、**人所外就医、**人所外执行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发现呈报审批手续齐全,条件和程序合法,会议研究发言记录完备,且每起都有纪检监察和驻所检察人员共同参与研究进行事中监督把关,整个操作规范透明,可信度高;检查劳教班组长和勤杂性劳教人员选用审批的情况也是如此,操作公开透明规范,没有发现、收受贿赂、贪赃枉法问题。又如我们对有无利用劳教人员及其亲属介绍生产业务、销售产品、索取财物,并给其以各种名目的特殊照顾的检查,对有无存在不受所规所纪约束享受“特殊待遇”的“关系劳教人员”问题的检查中,也没有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问题存在;对有否存在违反财务制度进行不规范收费问题的检查时,我所于今年*月**日前已经进行过全面检查,检查情况以闽南教纪〔2002〕4号文已向省局作过专题报告。我们在这次检查中也仍无发现违规问题。再如对干警执法管理活动中有无存在打骂体罚劳教问题的检查时,我所于2000年和2001年两年中共发生过*起干警打骂劳教的一般性违规行为,对这*起违规行为,我们分别在当年均已作过相应的纪律查处教育。今年以来,我所没有发生此类问题。对劳教人员在生产活动中有否存在“双超”问题进行检查时,大家普遍认为,生产科和中队给劳教人员确定日生产指标,是以社会上同行业同工种的中下平均标准下达,生产指标任务相对合理,绝大多数劳教人员都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或提前完成任务。但对极少数消极怠工劳教人员,中队采取教育和强制相结合措施,督促其在当日内必须完成任务,这种情形不属于“双超”问题。在我所执法执纪监督机制是否健全问题的检查中,我们认为我所执法执纪监督机制和执法监督机构较健全,执法监督制度较完善,执法执纪工作公开透明,执法监督运作规范到位,因而有效地促进了我所执法执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健康扎实发展。

3、坚持边查边整边改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执法执纪环节。如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中队对警戒具借用制度不完备问题,及时提出整改,他们立即建立了规范的借用制度,并指定了专人负责管理;发现本所泡花碱厂对零星用工条件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管理部门立即对泡花碱厂用工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及时撤换,严格了零星用工制度。又如我们对往年所里执法执纪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发现我所《关于劳教人员管理工作规定》第三章第35条规定:“(劳教人员)积极引进生产项目,生产效益高……给予专项减期20天以上的奖励”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予以废止等。

4、进一步促进了所内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通过这次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不仅增强了全体干警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而且也促进了所内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场所管理安全大检查活动,岗位基本技能培训考核工作和所内正常管教、生产诸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健康有序开展。

5、进一步促进了场所安全稳定。通过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我所在已实现连续两年安全所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良好局面,这为我所连续3年实现安全所的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不足方面

1、由于这次执法执纪专项检查活动与上级部署的作风建设专项教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场所管理安全专项检查、干警警体技能训练考核、警衔晋升培训等相互交织在一起,加上所里正常的管教和生产重担,造成对基层干警承受力太大,工作和警力较难安排。执法执纪检查小组成员有时白天很难集中开展工作,有些工作只好安排在晚上进行。

2、由于在同一阶段同一时间多项工作集中交织在一起,有少部分同志因精力顾不过来,产生了埋怨、厌战甚至应付心理。

四、今后工作

1、继续加强干警执法执纪思想教育,进一步确立正确的劳教业务工作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