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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2-09-11 07:19:14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1

一审宣判 49名责任人获刑

2015年8月12日22时52分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据新华社报道,事故共造成1 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8.66亿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起火灾爆炸事故属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瑞海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同时,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滨安评公司)作为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使得瑞海公司取得危险品经营资质,并在继续经营过程中造成“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最终导致了“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人员及财产损失。被告人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归案后主动供述其为瑞海公司违规办理港口危化品经营资质,多次向时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请托,送给李志刚、冯刚财物共计15.75万元。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瑞海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瑞海公司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十年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中滨安评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判处罚金25万元:中滨安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罪或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志刚等8人同时犯,予以数罪并罚。宣判后,备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超范围经营 拿资质当儿戏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起火灾爆炸事故属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瑞海公司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据央视报道,经调查,瑞海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时的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经营。公诉人指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必须要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而办理这两个证需要安评、环评等一系列手续。

这些手续听上去繁复,却是企业具备相关生产经营条件的基本保证。2015年6月23日,瑞海公司取得了上述两张许可证,但事故却在瑞海公司刚刚拿到相P资质两个月的时间就发生了,原因何在?

“瑞海公司在办理经营资质的过程中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的行为,”公诉人表示。一家“漏洞百出”的公司,正是经过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等人的“包装”最终“层层通关”。

原来,为了获取危化品经营相关资质,瑞海公司在很多环节违规操作。法庭首先举证了瑞海公司员工代替周边居民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正参与调查表的虚假行为。此外,按照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库大于550平方米的,仓库距离周边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等必须大于1000米。为了规避这项规定,瑞海公司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虚报面积。原始数据材料显示,危化品仓库实际存储面积为3622.2平方米,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低报为541.84平方米。

法院经审理查明,于学伟等人以贿赂、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多份临时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批复;通过伪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提供虚假公示证明材料、低报危险化学品实际仓储面积等方式骗取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验收;通过验收当天暂停作业、更换专家、向专家打招呼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安全评价验收,最终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除瑞海公司直接责任人员纷纷领刑之外,一些瑞海公司的前员工和股份代持人,此次也被法院追责判刑。瑞海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只是替于学伟代持股份、“挂个名”,没在公司领过薪水。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在瑞海公司工商登记材料上多次签字,对瑞海公司违法经营的行为不管不问,具有犯罪的间接故意,已经构成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和非法经营罪,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监管部门“一把手”从严惩处

在此次系列案件审判中,所涉政府官员全部被判罪或罪,所涉受贿官员被依法严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罪或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W专家指出,事故发生与有关政府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履职不到位密切相关,这样的判罚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作出的从严处罚。比如罪和罪,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期为七年,在此次法庭判决中,25名官员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5人,其中4人“顶格”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法院依法追究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严重渎职人员的刑事责任,从严惩处相关单位“一把手”的渎职行为,是此次判决的主要特点,天津市交委、天津港集团、海关等3个单位“一把手”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四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在近年来的事故处理中是比较少见的。对相关单位“一把手”从严惩处,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生产安全事故刑责理念的重大转变,对于警示、督促“一把手”尽职履责具有重要意义。

中介弄虚作假当严厉追责

在瑞海公司“层层通关”、违规取得相关资质的过程中,为其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中介公司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系列案件庭审中,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11名直接责任人员因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受审。

据了解,中滨安评公司作为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收取劳务费5万元,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使得瑞海公司取得危险品经营资质,并在继续经营过程中造成“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中滨安评公司违法违规为瑞海公司提供安评报告,接受瑞海公司委托,为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堆场改造项目的安全评测和验收评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且明知瑞海公司存在选址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购买防爆叉车等安全问题,仍出具了虚假安全验收报告,使得瑞海公司取得危险品经营资质。

法院认定,中滨安评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判处罚金25万元;中滨安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近年来一些安全评价中介机构闭门造车、不到现场,甚至明知有重大安全隐患仍然使用各种‘障眼法’,想方设法为被评价机构出具合格的评价报告。这种企业成为某些人违法违规牟利穿上的一层外衣,担当了违法犯罪帮凶的角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此次审判也提醒,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这类中介机构严厉追责。

给生产者立规给行政部门划底线

案件宣判后,《天津日报》评论指出,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庭审表明,“8・12”事故的发生,既与肇事企业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有关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有关,也与政府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有关。法庭此次追责,既包括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管之责,也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还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可以说,只要涉案的任何一个部门守土尽责,瑞海公司危化品堆场这颗“定时炸弹”就会被发现、被拆除、成为哑弹,这场惨剧就不会发生。因此,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既要体现在各级党委、政府守土有责上,也要体现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上,更要体现在企业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上。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2

据悉,该起事故的第一次爆炸大约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ML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发生在约30秒钟后,近震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中国国家地震台网官方微博“中国地震台网速报”消息称,“综合网友反馈,天津塘沽、滨海等,以及河北河间、肃宁、晋州、藁城等地均有震感。

事故造成惨重损失

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造成173人死亡,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5人。住院治疗人数233人,其中危重症3人、重症3人;累计出院565人。爆炸导致门窗受损的周边居民户数达到17,000多户,另外还有779家商户受损。

爆炸发生后,国内外分析人士对事故造成的整体经济损失有不同的预估。最吸引人眼球的是德国财经网的估算:爆炸的经济损失预计在数十亿甚至上百亿欧元。按照8月24日1欧元等于7.3232元人民币元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最高是730亿元。

由于爆炸中心临近进口汽车仓储地,大众、雷诺、路虎等企业受损严重。据估算,数千辆进口新车因爆炸事故焚毁,预估受损新车价值超过20亿元。2015年8月18日,评级机构惠誉警告,震撼中国港口城市天津的爆炸事故造成的保险损失可能高达15亿美元,使其成为中国近年来代价最高的灾难事件。

除此之外,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在地――天津港也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天津港也称天津新港,位于天津市海河入海口,处于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交汇点上,是中国北方最大的综合性港口和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2013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300万标准箱,成为中国北方第一个5亿吨港口。中国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天津港作为中国北方的国际航运中心,出现了这样大的问题,不仅直接损失巨大,间接损失也是巨大的,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今后全球资本对天津的投资选择。

24小时环境监测仍难消公众焦虑

与一般事故不同,危化品爆炸最令人担心的便是其对空气、水、土壤等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为此,8・12爆炸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的第一批工作人员在8月13日0点40分便到达爆炸现场附近区域,并开始对现场周边警戒区外的环境空间质量进行监测。

13日凌晨3点,天津市环境检测中心现场采样、实验人员,后勤保障以及相关仪器设备悉数到位。工作人员迅速对仪器进行调试,设置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0个,环境空气流动筛查点位8个,水环境监测点位40个,海水环境监测点位4个。环保人员每天持续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得出测试数据后,经过与专家组会商,逐步向外界公布环境空气数据。

天津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组组长包景岭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表示,环保部门设置环境空气监测点的目的,在于检测爆炸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做好应急预案。“一旦出现连续的超标或异常情况,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通知公众,该撤退的撤退,该后移的后移。”与此同时,国家环境保护部也迅速调集全国环境保护科研和监测专家、技术人员、监测仪器、车辆等,赶赴事故现场,帮助天津市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他们分别对大气、水、土壤、海水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重点会商应急监测方案的优化与调整,帮助开展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这些工作正是希望通过多角度信息的不间断,抚慰民众焦虑的心情。可即便如此,人们心里的焦虑和不信任仍难以消除。

安全再次只停留在口号上

这究竟是怎样一家企业,竟发生如此重大安全事故?据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曾多次进行危化品事故演练,2014年3月5日14时,该公司在其剧仓库北库进行剧毒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演练。2014年8月,公安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多方面检查。其仓储业务中主要的商品分类,基本上都属于危险及有毒气体。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

“8・12”陕西山体滑坡与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究竟暴露了什么?

暴露出一系列监管漏洞

公开资料显示,涉事企业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系民营企业,是天津口岸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集散中心,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主要经营危险化学品集装箱拆箱、装箱、中转运输等业务,年货运吞吐量100万t。

8月15日《北京青年报》在《给“瑞海”做安评的是个什么公司》的调查中披露,瑞海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是由一家甲级安全评价机构中滨海盛作出的,报告评价为合格。瑞海公司是怎么通过该安评机构安评的,受到了媒体的广泛质疑。在2014年10―12月,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资质、人员、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为重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中滨海盛曾被点名批评。

瑞海公司在2014年5月获得了危化品的仓储资质,而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小区仅600 m。按照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的距离至少保持1 000 m。但是,在危化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未能明确规定城乡规划部门的职责,很难保证从源头上对危险品的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同时,虽然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应由安监部门负责安全许可,但对于其周边区域的其他建设项目(如居住区)则不需要安全许可。如此一来,规划部门就难以从安全角度进行科学审查。因此,瑞海公司钻了规定上的空子,跳出了规划的圈子,违法经营如入无人之境。瑞海公司为何规避了安全监管?这是致命的问题。

暴露出安全工作不严不实突出问题

2015年8月14日,新华社发表《以“三严三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的评论指出,尽管这两起事故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但两起事故的安全责任已经引起不少人质疑:山阳县山体滑坡事故发生时,当地并无明显降雨过程,日积月累的采矿行为会不会是事故“祸根”?天津仓库爆炸企业的危险品储存是否合理、监管是否落到实处?

每一起事故都是一记沉痛的警钟:忽视安全、违规操作都将付出沉重代价。当前,各地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必须把“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各领域、各环节、各层次。

暴露出安全管理存在不够专业的突出问题

8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网在“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发表了几位网友的建议。

网友“老安全”建议:一是我国的安全监督机制亟需改革。危险存在于各行各业,安全管理应该是各行业、各专业管理的主要职责。安全监督部门应改变职能,主要承担事故调查,因为无法监督各行业的安全现状。二是改革安全监管队伍的知识结构。安全监管要有专业知识,更要有专业经验,没有10年、20年的专业历练是无法识别隐患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一支有知识、有经验的队伍。三是安全管理是细节管理。一项作业、一个操作,忽视了细节,就有可能酿成灾难。四是改革安全检查的方式,落实企业自查的主体责任。安全检查需要企业自查,熟悉工艺、生产、设备。各级政府、行业的监管主体是制定标准,检查企业自查情况。弄虚作假的要重罚,确实排除隐患的要奖励,防止企业隐瞒隐患、政府发现不了隐患的现状。

网友“启明星”建议:一是成立国家安全智库,由各行业顶尖技术人员组成,吸收国外一些顶级专家,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国家召开安全视频会议,确定最佳方案。二是国家科技部、中科院及国家重点高校、中石化、中石油等设置国家重大专项,联合攻关一批机器人、军事化的灭火技术、化学安全装备,为安全保驾护航,进行现场演练,在“十三五”期间形成完整系统的防火防化安全设备、碳纤维等新技术,中石化负责化工安全等,分类负责。三是进行安全立法,将安全规则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对有毒化工产品加强监控,预防为主,做到落实。有规则不落实等于零,强化监督监管。不定期巡检,同时加强自动化检查,如机器人巡检、无人机巡查。

以问题为导向解决

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新华网等媒体在评论中指出,“8・12”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在三天之内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指示,其中,特别着重强调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十二个字。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4

根据新《规定》,中国籍海船、河船12个月内在船舶安全检查(含境外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滞留2次的,外籍船舶12个月内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机构滞留2次的等六类船舶应被列为重点跟踪船舶。新《规定》明确,对有船舶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管理公司,相关海事机构应加大公司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重点跟踪船舶和有船舶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管理公司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应将船舶及公司采取的相关整改措施纳入审核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共建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协作机制

6月4日,在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合作框架之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决定建立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协作机制。双方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综合利用执法资源,共同维护国际航行船舶管理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国口岸开放和便利运输。

双方将建立协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指导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国际航行船舶违反海事管理规定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互相通报,并互相提供识别伪造出入境证件、AIS和VTS应用等培训支持。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停靠码头或锚地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联合检查。

交通运输部加大海峡两岸海运市场监管力度

针对少数企业使用方便旗船非法从事两岸海上运输,瞒报、虚报相关进出口岸信息,逃避口岸监管,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部分港口企业、船舶企业法律意识不强,未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等现象,交通运输部近日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深入落实停止外国企业经第三地绕航运输的政策措施,采取更加严格、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世界海事大学在沪首期航运金融高级研修班

5月31日,由世界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合办的首期航运金融研修班在沪正式开班。

现代航运金融高端人才的短缺,已成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瓶颈。航运金融高级研修班旨在为业界打造出一批高质量的航运金融高端人才,为推动上海航运金融中心的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满足上海、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市场对国际航运金融高级人才的迫切需求。据了解,此次是我国在航运金融领域首次创办研修班。研修班教师队伍由来自世界航运金融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代表着国际航运金融教育的最高水平。

“海巡01”穿越赤道海事直升机完成在赤道海域首飞

6月15日15时05分,中国海事旗舰“海巡01”轮驶入太平洋海面,穿越赤道,这是中国海事公务船首次穿越赤道。B-7778海事直升机从“海巡01”船尾甲板起飞,并同“海巡01”船及所属救生快艇开展了编队巡航、联合搜救演练等课目。这次演练是为中国海事局和澳大利亚海事局在6月26日举行联合搜救演习的一次预演。这也是中国海事直升机首次在赤道飞行。

此次演练以营救落水人员为背景,模拟了一名商船船员落水,“海巡01”船接到求救信号后,立即根据事发海域的洋流、海浪和风向等信息资料,科学推算遇险人员的地理概位,迅速组织海事直升机升空搜索。发现落水者后,机组人员通过海空通信系统向搜救指挥中心报告具体GPS位置。随后,搜救指挥中心派出2艘高速救助艇,根据直升机的引导前往遇险者水域实施救生。整个演练过程共历时1小时25分钟。

海事部门全程保驾护航中国依兰港至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港货运航线首航

6月16日,中国依兰港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港货运航线首航仪式在黑龙江省依兰县松花江渡口举行,首航国际货运船舶龙推343、龙驳6209和龙驳6212安全驶离依兰港,标志着依兰县与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拉开了友好合作、互惠共赢的序幕。为确保国际货运航线首航仪式的成功举行和首航船舶的航行安全,哈尔滨依兰海事处周密部署、严格监管确保了首航的成功进行。据了解,2013年依兰县已正式启动了依兰港复建工程,该工程投资1亿元,港口建成后年吞吐量可达200万吨以上,哈尔滨依兰海事处将为县域经济和港航业发展提供有效监管和优质服务。

上海海事局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6月13日上午,上海海事局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宾馆举行,从而揭开了双方深度沟通、深化合作的序幕。这是顺应发展海洋经济、加快航运航空要素融合的必然需求,对加快形成海陆空立体化、全覆盖的海事监管新格局,加强海洋综合监管、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意义重大。上海海事局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一次海空之间的合作,政府部门与中央企业之间的合作,也是一次交通运输部内部门之间的合作。东航将以自身丰富的航空运输经验、强大的航空资源配置能力、专业化的航空服务,努力为海上空中巡航提供全方位和专业性的技术保障。

岳阳海事为渡船量身定制航行“宝典”

为了进一步提高渡船船员操作技能,规范渡船航行行为,岳阳海事局为辖区长江干线的渡船“量身定制”,编印出300册《渡船航行安全手册》。6月3日起,免费赠送给辖区渡船船员。目前,岳阳海事局辖段长江干线有渡船47艘,渡线19条,年渡运量60.5万台次、280万人次。该手册结合法规及航段实际,为每艘渡船制定揽括其航行全过程的操作规范与注意事项,以及人员落水、船舶失控等七种紧急情况下渡船的应急措施。

天津市率先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

从天津海事局获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正式获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标志着天津将在全国率先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也因此迈出了关键一步。天津海事局通过对现行船舶登记制度下购置船舶年限、国家授权组织等方面要求的重大突破,将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提供广阔的政策空间,使更多的船舶注册东疆保税港区,加快天津国际航运业上、中游产业发展,缩小与世界上主要国际航运中心的差距。

广东海事局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全面调整干部队伍

6月13日下午,广东海事局召开落实“三定”规定干部大会,集中宣布局机关处室和分支机构及后勤管理中心领导干部任免决定。这次干部集中调整是落实海事转制“三定”规定、优化党政骨干队伍结构、推进现代化海事强局建设的需要,对于广东海事推进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干部调整,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事业用人、集体选人”的原则,对局管领导职位进行了重新任命或选配。本次调整坚持“三选”方式(双向选择、择优选任、统筹选配),“三向”准则(竞争择优导向、重视基层导向、崇尚实干导向),达到“三优”要求(优化年龄结构、优化专业知识结构、优化来源经历结构)。

多方座谈共同应对海事劳工公约履约

5月31日上午,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广州召开“应对海事劳工履约座谈会”。此次座谈会在广东省《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高级研讨班》期间召开。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履约应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整体部署,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办公室策划了此次高级研讨班,就公约履约实施的部署和航运公约履约准备工作进行了讲解,研讨班还邀请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广东省劳动监察局的专家就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监察等事项与参加的单位代表进行了深度地交流。

高温季来临广东海事局开展危险品安全大检查

随着暑季来临,气温持续升高,为有效预防火灾、爆炸及危险品货物运输污染水域等险情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连日来,广东海事在辖区开展了高温季节危险品安全大检查和水上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

据了解,每年进入6月份以后,广东气温居高不下,是水上危化品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特别是危化品船,在高温天气,很容易引起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为确保辖区油船的安全,海事部门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结合辖区码头集中、通航密度大、作业船舶多、锚地少的实际,根据“小船容易出大事”的规律,通过设置海事、水警联防联监控点,出台了辖区小型船舶安全航行指引,船舶锚泊、靠泊安全提示,深化低闪点油整治等措施,加强油轮监督管理,全面排查到港作业船舶移泊、靠泊、锚泊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据介绍,广东海事局于2013年6月9日到2013年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

“海巡31”船抵达港珠澳大桥水域执行沉管浮运安全警戒任务

根据《广东海事局2013年度海区巡航计划》和广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百日安全大检查方案》和《关于做好E2管节浮运与安装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珠江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和港珠澳大桥沉管浮运安全,6月15日下午,“海巡31”船离开高栏海巡基地,于1850时抵达港珠澳大桥东人工岛附近水域指定位置,进行警戒值守,沿途对高栏港至珠江口桂山航道水域进行了巡航监管。

千吨货轮被撞沉8名船员落水获救

6月7日1:36,“旺达97”轮装载14573吨钢材开往黄埔途中,在虎门大桥上游约100米处与从黄埔开往香港的集装箱船“惠湾391”轮装载62个货柜碰撞。事故造成“惠湾391”轮沉没,62个集装箱落水,8名船员落水。经海事部门施救,落水船员全部获救。广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接报后派海事船艇及海事人员前往处置。由于落水集装箱漂浮影响船舶进出港安全,海事部门对事故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反复播发警告,提醒过往船舶加强瞭望,减速通过。目前撞船事发水域主航道已恢复通航。

《广东沿海行》大型全景式系列报道启航

6月8日,《广东沿海行》大型全景式系列报道在潮州市饶平县亚太港震撼启航。报道从2013年6月8日起,历时半年,以广东卫视、珠江频道、新闻频道重点栏目为主平台,新闻、专题、纪录片、大型活动配套进行,中央媒体、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将进行联合宣传。

《广东沿海行》是南方影视传媒集团、广东电视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旅游局组织策划,广东电台和广东沿海地区14个地市台参与的大型报道活动。它将从国家战略、海洋发展、地缘特点出发,着眼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系统、全景式地介绍广东沿海地区各方面的建设成就,共谋未来发展之路。报道将以行进的方式、变化的视角,采用“海陆空”立体交叉报道形式,三路并进,讲变化、讲背景、讲内涵、讲文化,通过小故事折射大背景,通过小风情反映大文化,立足广东,面向亚洲,辐射太平洋,放眼全球,展现全球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海洋经济蓬勃发展时代背景下,蓝色海洋的独特魅力。

报道组从广东省最东端的潮州市饶平县大埕湾出发到最西端位于北部湾的湛江市英罗港,沿着4000多公里海岸线,跨越14个城市,涵盖1431个岛屿。

阳江海事为旅游船“体检”,确保水上出游安全

为了确保旅游旺季游客出游安全,自6月以来,阳江海事局对辖区所有旅游客船展开安全“大体检”,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船舶“无病”航行。据悉,阳江市共有滨海旅游客船10艘,载客位392人。此次安全检查,主要针对船舶的动力设备、操控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阳江海事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所有船舶逐一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缺陷,向船舶所在旅游公司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定期整改完善,并跟踪缺陷整改进程,合格后方能发放船舶检验合格证书。同时,对旅游公司和船员进行船舶安全教育,发放船舶安全航行宣传册,要求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海事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湛江海事启动Ⅲ级响应海上防热带气旋有序推进

受热带低压“丽琵”影响,湛江海事局于6月14日21时启动防抗热带气旋Ⅲ级响应,进入湛江辖区锚泊防台的船舶陆续增加,琼州海峡于16时全线停航。

海事部门充分利用VTS(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海岸电台、(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AIS和手机短信平台,预警信息,重点落实“四客一危”船舶、沿海施工船舶、无动力自用船舶的相关防台措施,特别要求做好大型油船等危险品船舶的防台工作。提醒辖区港航企业加固港口设施,提醒船舶及早回港避风,加固锚泊设施,防止出现走锚、搁浅和碰撞等险情。

茂名海事局开展环境日宣传工作

6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几年环境日的主题是“同呼吸共奋斗”。茂名海事局组织海事青年组队分别深入油库码头、旅游码头、客运码头、乡镇渡口等地开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保护水域清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当日,在茂名港水东港区码头现场,海事青年向港航企业人员发放《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保护海洋清洁的学习资料,并结合海事业务工作宣传防治船舶污染海洋水域的法律法规,使行政相对人树立法律意识;海事人员还加强对港航企业员工的溢油应急培训,在港区应急船舶上向员工讲解了围油栏的作用和操作知识,互相交流学习,致力共同保护好港口海域环境。(陈富强)

佛山海事局“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水上安全教育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广东海事局和佛山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6月7日上午,佛山海事局组织参加了佛山市政府2013年“安全生产月”广场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掀起了水上安全教育活动新高潮。围绕“强化安全基础 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该局积极筹划,精心编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和宣传板,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向广大市民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向市民讲解水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此次活动执法人员还特别对儿童进行了安全教育,通过救生衣穿着、救生圈扔抛等现场展示重点向儿童普及渡船乘坐注意事项以及救生衣穿着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水上出行安全知识,并附送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笔记薄》,引起了家长们入夏期间对儿童水上安全的关注。活动期间,共展出各类宣传展板2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一百五十余次,获得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深圳“四型海事”服务进校园

6月8日,深圳海事局指挥中心团支部与南山第二外语学校团委开展共建活动。在共建中,深圳海事局指挥中心团支部为南山第二外国语学校的500多名初中生做了“关爱地球,保护海洋”的知识讲座。讲座从海洋污染物来源及分类、污染特点、海洋环境及突发事件应急等几个方面向孩子们做了介绍。重点介绍了海事局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深圳海事局成功处置深圳海域污染的典型案例。海洋科普进校园,是四型海事服务社会、普及海洋知识的良好形式,是深圳海事局探索“四型海事”文化建设的一个新的思路。

清远海事开展打击水上走私行动

5月29日,为更好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秩序,根据清远市打私办的统一部署,在市区及周边地区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清远海事局制定了水上行动路线,并在辖区水域积极配合开展打私行动。在行动中检查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的特点,对船厂及水上加油站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询问,并对被检查的船舶及加油计量设备进行了勘查。检查没有发现船厂有违规操作施工,船舶无加装改装设施,水上加油站提供的燃油出货入货清单据清晰明确,燃油过驳作业均有主管部门的审批,每批燃油均有闪点检验报告。

库区水位超113米,河源海事局提醒船舶注意安全

5月23日,河源库区水位超113米,漂浮物增多,水上交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此,河源海事局于近日向航运企业及水上施工单位发出通告,要求辖区船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航行、停泊及作业相关规定,严禁超载船舶、非法载客船舶、“带病”船舶航行。

番禺海事处积极部署保障500龙舟端午竞渡安全

2013年端午节前后,广州市番禺区将有8场龙舟竞渡活动,预计参与龙舟总数将超过500艘次。为确保龙舟竞渡水上安全,番禺海事处提前介入,积极部署,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全方位保障端午期间水上安全。

安全监管措施主要有:及早组织摸查辖区龙舟活动情况,召开龙舟水上安全协调会。并提前龙舟活动航行通告,提醒过往船舶加强瞭望、注意避让、缓速通过、以策安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巡查龙舟训练和竞渡水域,排查内河桥区水域、施工作业区、水下碍航物、沿岸设施等安全隐患,通知比赛水域沿边停靠的船舶提前移泊至其它水域,保障有关水域的通航环境和竞渡安全。

阳江海事局650万助力卫国村脱贫

2013年4月,经过三年的扶贫,阳江海事局顺利结束在卫国村的扶贫“双到”工作。阳江海事局与其他帮扶单位一道在卫国村投入帮扶资金650余万元,出色完成了各项扶贫工作任务,给卫国村和社会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李丰华)

梅州海事局全力应对百年一遇暴雨洪水

18日,粤东北多地出现大雨到特大暴雨的强降水过程,梅州市个别雨量站实测雨量百年一遇,韩江上游的松源河出现了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水,韩江三河坝、留隍航段水位数次超警戒水位,蕉岭长潭水库超限水位2.86米,梅州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使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有序开展,梅州海事局迅速采取了多项应对措施。5月21日~22日,梅州海事局领导班子分别深入基层一线,靠前督查汛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到位。全天候值守,利用CCTV视频实时掌控。根据汛情及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确保此次汛情的平稳顺利度过。

汕头海事局与市海洋与渔业局携手共建平安海域

为鼓励船员自觉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辖区船员自觉遵纪守法,防止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共创汕头平安和谐海域。汕头海事局与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于6月中旬联合举办汕头辖区第一届“十佳商船船长”、“十佳渔船船长”评选活动。

自去年7月以来,汕头海事局就与汕头海洋与渔业局签订了《关于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合作协议》,双方建立了包括水域功能规划沟通机制、防止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合作机制、健全完善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在内的合作机制。双方在推进汕头沿海水域船舶航路、禁航区、港外锚地、捕捞区、养殖区等功能水域的科学合理规划,防止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完善海上搜救联动机制,提高渔业海难救助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加强了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双十佳船长”评选活动,是双方在合作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邹贤慧 郑丹)

江门海事“防台”宣讲团走进广东台山核电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5

>>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谣言及其治理 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的传播作用 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传播中的微博影响力研究 微博与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 我国微博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研究 突发公共事件的谣言消解策略 解构公共事件中的微博能量 公共事件中微博的规制与引导 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谣言与政府责任 突发公共事件中谣言传播的心理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谣言发生及传播模式建构 微博意见领袖场域下突发公共事件治理的政府失灵研究 政务微博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应对策略研究 微博对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的演进 微传播时代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舆论的成因以及特征 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因探析 突发公共事件的谣言传播系统及过程分析 公共事件的微博传播模式 微博公共事件的集体效能 微博用户公共事件参与的因素探索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艺术 >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谣言成因研究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谣言成因研究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王慧超")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随着网络迅速发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众对于信息速度和数量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并渴望能够交流。微博的实时性与互动性给了公众这样一个较为自由的信息互动传播平台,但同时也为谣言提供了滋生的环境,容易对社会稳定产生有害影响。本文从微博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用入手,以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为例,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谣言的类型、产生进行分析,揭示了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微博谣言对于社会的危害。 关键词:谣言;微博;突发公共事件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5)11-0050-03

随着手机上网的普及与不断发展,微博应运而生,成为了时下热门的一种传播工具。与互联网和传统的无线电话相比较,微博结合了两者迅速、便捷、覆盖范围广等优点,迅速被广大用户所接受,用户数量日益增加。通过微博来获取信息,不仅丰富了人们信息获取的新渠道,还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从此,人们不再是单向的信息获取者,而成为了信息的传播者,甚至逐渐承担起了部分媒体的角色,这一点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显得尤为突出。

目前我国处于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发期和社会高风险期。微博的出现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2009年12月,中国社科院出版了《社会蓝皮书》一书,书中写道微博的研究者们称微博为“杀伤力最强的舆论载体”[1]。微博的出现给予了网民时刻扮演“公民报道者”这一角色更大的平台,突发事件的频发使得网民有了更多机会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中,而微博谣言也趁此机会应运而生。

一、微博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角色

(一)第一手信息的平台

在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微博成为了第一手信息的平台,让广大网民通过微博就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事件发生的情况,相关的爆炸视频、灾难情况、救援情况等信息都在这个平台第一时间,并得到快速的传播。微博凭借其及时性、移动性、随意性的优势参与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中来,大大提升了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时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新闻媒体的不足。

(二)集中大众力量的救援平台

随着微博的迅速发展,其逐渐成为了网民心目中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在公共突发事件中也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除了传播突发事件的最新情况之外,微博也因其信息传播快,能迅速集结大量网友的优势成为了集中大众力量的救援平台。在此次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奏耐天津等微博账号主动相关的物资、志愿者需求,以及寻人信息,并被广大网友传递,许多热心网友根据信息提供物资和人力,加入救援队伍之中,对于灾后救援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同时也有公益组织在微博募捐平台上发起募捐项目,并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响应和参与。

(三)谣言载体和辟谣平台

虽然微博有信息传播速度快、信息来源广的优势,成为了公共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平台之一。但是因为微博用户的草根性,信息没有“把关人”,微博又容易成为谣言的载体。许多谣言被微博用户以看热闹、半信半疑等心态转发,造成谣言的病毒式传播。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微博平台上流传着关于伤亡情况、环境污染、物资需求信息、寻人信息等多种类型的谣言,并在初期被热心网友广泛传播,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

但是作为信息传播的双刃剑,微博也通过上述种种优势,如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等成为了主要的辟谣平台之一。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凤凰新闻客户端于8月13日了名为“天津爆炸事件中的十大谣言”的长微博,对相关的谣言进行了及时的辟谣,该微博受到了39959次转发,2124条评论,影响范围较广。随后于8月17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也发表了名为“关于#天津港爆炸事故#,这21个消息都是谣言!”的图片微博,对截止至8月17日的相关谣言进行辟谣,得到转发10357次,评论3340条。除此之外,@平安天津@天津网警巡查执法等相关政府、媒体官方微博也纷纷利用微博平台进行了辟谣,并对一些造谣人员进行了查处。随着事件的发展,网民从一开始的狂热到后期的冷静,能够主动辨识谣言,并做到主动转发辟谣微博,使得微博成为一个辟谣的平台。

二、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的谣言类型

根据统计,在此次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微博平台上主要流传的25条谣言,可以被分为杜撰事实、断章取义、移花接木、大打感情牌四种类型,主要涉及灾后救援、伤亡情况,环境污染情况,社会民生情况,事故调查进展等几个方面。其中杜撰事实类型谣言11条,占谣言总数的44%;断章取义型谣言6条,占总数的24%;移花接木型谣言5条,占总数的20%;大打感情牌型谣言3条,占总数的12%。

(一)杜撰事实型谣言

此类谣言多为捏造子虚乌有的事情来吸引网友注意力,达到夸大、耸人的轰动效果。如在本次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有“天津爆炸事故死亡1300人”,“爆炸导致一小区全灭”等谣言,伤亡数字被放大,杜撰出惨烈的死伤情况,来达到惊人效果。同时,与当地百姓息息相关的环境、民生信息也成为捏造事实、制造谣言的对象,如“700吨氰化钠泄露毒死全国人”,“ 内部通知爆炸物有害气体可能影响北京”等谣言,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断章取义型谣言

此类谣言将发生的事件的前因后果掐头去尾,只保留矛盾冲突的部分,并予以适当放大和歪曲,制造真实可信的假象。本次事故中的断章取义型谣言多为社会民生和事故调查方面的信息,如“方圆两公里内人员全部撤离”,“城管抢志愿者的东西”,“瑞海国际与中化集团多有交集”等谣言。这类谣言利用大众聚焦事故后问责和关心自身生活环境的心态,此类谣言因部分事实获取大众信任,大量被网友转发,影响范围广。

(三)移花接木型谣言

这类谣言多为突发公共事件之前的陈旧信息或编造信息,在事故发生后趁机浑水摸鱼,再次传播,形成信息的冗余。本次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的移花接木型谣言主要为救援信息,如急需某血型、为救护车让路、寻找某某等。该类型的谣言虽然对社会稳定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是因其真假难辨,网友秉持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进行转发,会形成大量无效信息,造成信息资源的浪费,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救援。

(四)大打感情牌型谣言

在数次的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煽情成为了灾难之后的一个常态,常常伴随救援行动的展开而发生,多为救援行动中的感人故事、漫画等。但是也有人利用这个机会编造煽情故事,制造谣言,达到自己的目的。本次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父亲在爆炸事故中身亡”的谣言吸引了大量富有同情心的网友的关注。造谣者以居住在爆炸事故附近的女高中生身份发表微博,表示自己的父亲在此次灾难中去世,母亲也早已离开她,博得了许多网友的同情和支持,3700多位网友通过微博打赏功能为该造谣者捐款9万多元。后该造谣者遭到质疑和举报,现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微博谣言的产生原因

谣言的散布,一直被认为是重大的社会和心理问题,微博谣言的出现让这个问题变得更为严重,尤其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更是如此。每当社会不稳定,社会秩序紧张,不实的消息就会在不经意间迅猛增长,诸多原因都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谣言的产生。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性

谣言的产生总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奥尔波特在其著作《谣言心理学》中提出,谣言的产生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故事的主题必须对传谣者和听谣者有某种重要性;第二,真实的事实必须用某种模糊性掩盖起来[2]。因此谣言的产生与事件的重要性和模糊性这两个条件密切相关。根据奥尔波特提出的谣言公式R(谣言)= i(事件的重要性)* a(事件的模糊性)可知,谣言的产生和事件的重要性、模糊性成正比关系,事件越重要且越模糊,谣言产生的效应就会越大,反之则会越小。当事件的重要性与模糊性任意一方趋向于零时,也就没有谣言了[3]。

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其令人震惊的效果会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网民的关注,其事件的重要性是非常高的。天津港8・12爆炸事件正是一次令人震惊的突发公共事件,其产生的大爆炸在视觉上给予网民巨大的冲击,使其在相当短的时间内产生了大规模的影响,为谣言的产生、传播提供了环境。因为本次事件与爆炸、化学物品、环境污染、火灾有着重大关系,危及了周边人们的生命安全,公众在初发期显得焦虑不安,并试图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事实真相来进行缓解。此时任何渠道传播的与该事件相关的信息对公众都会产生强烈而直接的影响,微博作为近年来公众了解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在短时间内有大量的信息涌入,给谣言留下了滋生发展的空间。

(二)官方信息的模糊性

除了事件本身的重要性之外,信息的模糊性也是引发谣言的原因之一。信息的模糊性主要由官方信息更新滞后,公开信息不够详尽,难以获取公众信任造成。以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后,政府一般选择通过信息屏蔽的方式来控制社会舆论,从而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自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达,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以往的处理方法不再适用,从而逐渐变为在各种媒体平台发表官方声明,稳定大众。

然而在信息快速传播的微博平台上,官方信息却缓慢,没有来自草根的信息那么及时,并且容易被淹没在大量的其他信息中,难以被大多数网民看到。此外,许多公众迫切想要得知的消息在官方信息中也没有得到清晰的回答,或是语焉不详,或是并不提及。比如在此次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中,关于事故的原因和危险品的数量官方在第一时间内并未公布,而是表示正在调查中,而迫切希望得知这些重要信息的网民对此表示不满。官方信息的姗姗来迟和不够详尽使得事故相关信息的模糊性较强,进一步推进了谣言的产生。

(三)微博信息的随意性

相对于正规媒体而言,微博上大量的“草根记者”可以随时随地自由的信息,在传播速度来说是一种优势,但是在某些方面也会为谣言的产生埋下隐患。微博的信息自由化、碎片化程度高,不需要精心的采写、编排,因此也缺乏了传统媒体所拥有的“把关人”的审核,使得信息的来源不可靠,准确度下降,给谣言可趁之机。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众急需在第一时间知道真相,而正规媒体和政府官方都需要一定的时间采访编写、核实信息,难以短时间内满足公众的需求。在这一段媒体和官方消息空白的时间中,谣言四起,并且以“病毒式”传播的方式向周围人群散播。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许多造谣者利用政府和媒体在核实确切消息的时间,对爆炸源、危险品数量、伤亡人数等公众迫切想要知道的信息进行编造、夸张,然后投放到微博中,在短时间内形成了大量传播,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四)受传者的易感性

受传者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容易因为想要获得安全需求而积极对各类消息进行获取、转发,在转发信息发表意见的过程中,人们往往希望与大多数保持一致,这一想法映射到行为上就会模仿他人,即转发他人转发过的信息,进一步形成“群体模仿”效应。当某种意见在“群体模仿”效应的影响下成为主流,公众出于对心理安全感的寻求,往往乐于利用这些意见或信息来消除内心的恐惧,从而接受这些模糊虚假信息并成为其传播者。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有相同心理的受众不断加入,形成“谎话说多了就成真的了”的效果。

此外,因为某些突发公共事件对于科学性知识的要求较高,使得普通受众难以辨别消息的真假。而“沉默的螺旋”在这种状况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天津港8・12爆炸事件中,人们对于起火源,存放化学物品的处理,爆炸对周边环境和身体的影响等信息十分关注,但由于这类信息通常包含着较强的专业知识,普通民众无法也没有能力进行辨别,因而在转发时就少了辨别信息真伪的过程。盲目跟随大众使得谣言有了重复产生、传播的机会。

参考文献:

[1]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6

奥巴马经济团队面临大换血

美国财政部负责金融稳定事务的助理部长、美国7000亿美元不良资产救助计划负责人赫伯特・艾利森9月22日宣布辞职,这是最近两个月以来,奥巴马政府经济团队中第四位宣布辞职的高级成员。

德国10万民众游行要求关闭核电站

9月18日,约有1万名反核示威者抗议德国政府打算延期关闭核电站的计划,敦促政府按计划终止使用核能。

这是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事故后,德国爆发的最大规模的反核抗议活动。事件起因是德国执政联盟决定延长17处核电站的工作使用期限,根据决定德国境内至少在2024年前仍将有核电站在工作,但默克尔此前曾表示所有核电站将于2020年停止使用。

牛津大学将建政府学校为领导人提供智库支持

9月20日,英国牛津大学开工修建一所政府学校,预计2012年建成。这所学校成立后将会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培养熟识政府政务处理技能和责任的优秀毕业生。

这项工程得到了众多世界前任领导人的支持,如南非前总统曼德拉、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以及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等。

第3

9月20日,美国和欧盟联合一份报告,将印度列为仅次于美国、中国的世界第3大强国,并称其为世界第4大实体。

1/4

孟加拉国媒体9月22日报道,近一年在孟加拉国有100多人因遭雷电袭击死亡,这一数字为全球每年雷电致死总人数的1/4。

10万

9月20日,俄罗斯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库德林表示,俄罗斯政府计划在未来3年裁减超过10万国家公务人员。

66%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最新估计,印度2009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6%,总数高居各国之冠。

638件

9月20日,伊拉克国家博物馆展出了638件文物,其中包括不同年代的雕像、首饰、图章等,它们都是从美国寻回的伊拉克文物。

1959年

英国25家公司将于近日前往古巴签署协议,届时他们或将成为自1959年古巴革命胜利以来第一批购买古巴土地的外国公司。

一周・焦点

菲律宾正式提交人质事件调查报告

9月20日,菲律宾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三世在首都马尼拉召开新闻会,正式宣布已向中国驻菲大使馆递交人质事件调查报告副本的消息。报告建议就人质事件对包括马尼拉市长阿尔弗雷多・林在内的至少15人提出指控。报告还列举了导致劫持事件以悲剧告终的8个因素。

8月23日,乘坐一辆观光大客车的21名香港游客在马尼拉市中心遭一名持枪绑匪劫持。对峙大约11小时后,菲警方发起强攻,击毙绑匪。这次事件导致香港游客8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

时政

伊朗阅兵式上发生炸弹爆炸

9月22日,伊朗武装部队举行盛大阅兵式,纪念两伊战争爆发30周年。而在西北部城市马哈巴德举行的阅兵式上发生爆炸袭击,造成9人死亡,20人受伤。

社会

墨西哥湾漏油油井被彻底封死

9月19日,美国原油泄漏事故救灾总指挥宣布,墨西哥湾漏油井已被永久封堵。此前,英国石油公司工程人员从底部向漏油井注入水泥,待水泥凝固后开始进行压力测试,以确认油井是否真正“死亡”。

漏油井被正式宣布“死亡”,意味着历时近5个月的封堵墨西哥湾漏油工程终于画上了句号。英国石油公司租赁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4月20日在墨西哥湾水域发生爆炸,导致11名工人死亡,并引发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原油泄漏事故。

哈萨克输俄天然气管道发生爆炸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7

摘 要: 以军事手段封锁一国海岸线,显然属于战争行为。1840年6月22日,英军宣布封锁广东沿海海岸线,也就宣告了战争的开始。懿律到达广东的时间应是1840年6月30日,而不是28日。定海之战中,张朝发受伤而死,应是鸦片战争中第一个为国捐躯的高级将官。《穿鼻草约》根本不存在,义律与琦善达成的所谓共识也不足以成为英军侵占香港的理据。关于虎门大战前后琦善裁撤军备、不增援的说法可能来自于骆秉章的一份奏折。琦善可能是最先认识到英军能够陆战之人。三元里抗英斗争发生时余保纯应为署广州府知府,而不是广州府知府。在英船沉没的问题上,姚莹、达洪阿确有不实虚夸之词。

中图分类号: K253.9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9-4474(2012)06-0123-07

一 目前,各大图书馆、档案馆所收藏的鸦片战争资料可谓汗牛充栋,学术界的相关科研成果也是难计其数。就鸦片战争中的诸多基本问题而言,学术界已达成不少共识,但由于对资料掌握的程度有别和解读的不同,在某些问题甚至是重大问题上,学者之间仍存在着不同意见和争论,一些有影响的观点也还有进一步斟酌、讨论的必要。下面,笔者拟就几个有关问题进行考证和辨析。

二 (一)关于鸦片战争的起始时间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学术界以往大致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以为,鸦片战争开始于九龙之战、穿鼻之战;另一种观点则宣称,第一次定海战役当为鸦片战争真正发端的标志;还有一种观点认定,此次战争正式开始于1840年6月,即英国舰队大批抵达广东海面之时。

持第一种观点的学者,可以牟安世、姚廷芳等人为代表。牟安世认为,中英九龙之战揭开了鸦片战争的序幕,同时也是鸦片战争的正式开始〔1〕。姚廷芳认为发生于1839年11月3日的穿鼻之战是“鸦片战争的序幕,也可以说是开始的日子”〔2〕。《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的编者认为鸦片战争始于1839年,实际也可归为这种观点〔3〕。但这种看法存在可以商榷之处。

鸦片战争是中英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九龙、穿鼻战事发生前,义律是英国政府驻华商务监督,代表英政府管理在华英国商人,发展对华外交关系,并未获得发动战争之授权。英国外相巴麦尊虽然主导英国对华外交事务,但他毕竟只是外相,要发动对华战争,还必须经由英国内阁和议会开会讨论、表决方能发动。1839年10月,巴麦尊致信义律,表示英国政府准备发动战争,要义律做好准备〔4〕,但此时巴麦尊的决定尚未成为英国政府公开的政策。直到穿鼻之战爆发时,巴麦尊的信还在送往广东的途中,并未到达义律手里。但义律一收到巴麦尊的信,其行为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一方面从广州撤走英国商人和侨民,以确保他们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另一方面做好了等待英国侵华舰队到来的准备,而不是再次肆无忌惮地挑起武力争端。可见,义律之前之所以发动九龙之战、穿鼻之战,完全是他个人出于维护英国殖民强权而妄自使用武力的结果。

李章鹏 鸦片战争若干问题考辨而且,我们还须看到,在中国使用武力,推行英国殖民强权,并非始于义律。1834年,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为了对抗两广总督卢坤禁运的命令,就曾下令英舰炮击过守卫珠江口的虎门炮台。如果没有英国政府的后续行为,与律劳卑炮击事件一样,九龙之战、穿鼻之战也只不过是另两起无关紧要的武装冲突而已,并不必然导致大规模的战争。巴麦尊之所以作出战争的决定,更多的是迫于英国纺织资本家和鸦片商人的压力,出于对英国战略利益的考虑,与九龙之战、穿鼻之战并无太大的关系。事实上,巴麦尊作出战争决定时,穿鼻之战尚未发生,九龙之战的讯息也没有传回伦敦。因此笔者以为,将九龙之战、穿鼻之战看作是鸦片战争的正式开端,是不太妥当的。

至于第二种观点,即认为鸦片战争真正开始于第一次定海之战发生之时,则以炎明、冯琛和王和平等人为代表①,他们十分强调浙江战场在整个鸦片战争中的地位。不可否认,定海确实是鸦片战争中第一次重大战斗发生的地方,浙江也确实是鸦片战争的主战场之一,但是,这与鸦片战争真正开始的时间问题不能混为一谈。将第一次定海战役发生的时间——1840年7月5日认定为鸦片战争正式爆发之日,显有不妥之处。

英国外相巴麦尊致全权大臣的训令,是持上述观点学者的一个最为重要的论据。他们认为,巴麦尊明确要求英军采取的第一项战争行动即是占领舟山岛。这种认识,不妨说是片面地理解巴麦尊的训令的结果。实际上,以武力封锁广东海岸线才是巴麦尊训令要求采取的第一项军事行动,英国舰队到达广东海面后也严格地执行了这一命令。宣告封锁广东海面之后,英军才陆续北上,继而占领舟山群岛,驶抵白河口,逼迫清廷谈判。因此,谈及英国的战争行动,绝不能忽略封锁中国海岸线这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毫无疑问的。

不仅如此,笔者以为,封锁中国海岸线,在巴麦尊最初的战争构想中还居于最为中心的地位。通观巴麦尊的训令,封锁中国沿海逼迫清政府同意英国的要求,是英军最为主要的任务。而占领舟山岛只不过是英军行动的一个重要步骤,它一方面为英军进一步行动提供了军事基地,另一方面则可为满足英国条约之需——清廷割让一处岛屿给英国,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至少造成一种既成事实,即英军已占领舟山岛,可作与清政府进一步讨价还价的资本〔5〕。

彻底打败、打倒清政府并不是英军的主要目的。英军第二阶段的军事行动虽与第一阶段有很大的不同,但在战争构想上却存在一致之处。眼看封锁中国海岸线不能达到目的,英军才转而封锁中国的漕运线,因为漕运线是清政府的生命线。封锁漕运线之后,英军很快就如愿以偿。而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以军事力量封锁某一国的海岸线,当然属于战争行为。但从炎明等学者的论述中,不难看出其对战争行为外延的理解尚显狭窄,对英军封锁中国海岸线这一战争行为着实缺乏高度的重视。

与此同时,对第一次定海战役之前发生的厦门战斗,冯琛、炎明等人也以为只是一次微小的战斗,不值一提。但问题的根本不在于战事的大小,而在于其性质。如果说鸦片战争真正始于定海之战,那么此前发生的厦门战斗难道就不属于鸦片战争?如果属于的话,鸦片战争并不始于第一次定海之战可得而知。

第三种观点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很多学者认为,鸦片战争应该开始于1840年6月英国舰队大批抵达广东海面之时。如茅海建就持这种观点〔6〕。

此种看法应该说是较为合理的。但问题在于,英舰是陆陆续续而不是在同一天抵达广东海面的,因此鸦片战争究竟发生于哪一天,仍然有待确认。但如果承认以武力封锁一国海岸线属于战争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1840年6月22日,即伯麦宣告封锁广东海面之时,也就正式宣告了鸦片战争的开始。

(二)关于懿律到达广东的时间问题

关于懿律到达广东的时间,茅海建经过考察认为是1840年6月28日〔6〕,而义律在6月30日致巴麦尊的报告中则说是当天到达〔7〕。义律的报告是一份正式的官方报告,且产生于懿律到达的当天,可信度应较高。在没有充分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还是当以义律的说法为准。

(三)关于张朝发是否为战死的第一个中国高级将领问题

以往的大部分史书给读者一个印象,即三江口协副将陈连升乃是鸦片战争中中方第一个战死的高级将领,定海水师总兵张朝发战死之真相往往被忽略了。

就笔者所知,最早认为张朝发是战死的应为夏燮、刘曾騄等人。在《海疆殉难记》中,夏燮为张朝发鸣不平说:“考总兵之死,与裕帅之殉难于镇海泮池,被人抢救,舆至余姚而卒,大略相同,徒以乌抚参奏在前,不得同邀恤典,浙人以此惜之。”因此,他要将张朝发的事迹附记于定海县令姚怀祥之后,“以慰其不瞑目之忠魂”〔8〕。刘曾騄则以简洁的笔调对张朝发之死作出评论,谓英船“乃窜浙江”,“陷定海,总兵张朝发、知县姚怀祥死之”〔9〕。

可惜的是,他们的观点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共鸣。宣扬浙江沿海军民抗英史迹是镇海口海防历史纪念馆的基本陈列内容之一,在有关鸦片战争的展览中,镇海口海防历史纪念馆只提到在浙江战场牺牲的葛云飞、王锡朋、郑国鸿和谢朝恩四总兵,对最先牺牲的张朝发却只字未提。

那么,张朝发是不是鸦片战争中第一个战死的高级将领呢?这个问题又可以分解为两个问题来回答。首先是,张朝发之死是否早于其他高级将领?

厦门战斗是鸦片战争中第一场战斗。这是场小规模的冲突,双方死伤不是很多。据闽浙总督邓廷桢、厦防同知蔡觐龙等人的奏折,清军被炮火击毙兵弁9名;而据英军布朗底号船长鲍彻报告,英军无一伤亡②。

接下来的战斗就是定海之战了。定海之战也被有些学者视作鸦片战争第一场重大战斗①。在这场战斗中,负有守土之责的张朝发、姚怀祥,一个受伤身死,一个兵败自杀。姚怀祥在定海失陷时就投水自杀,而张朝发因伤延至近一个月后(1840年8月)才去世。姚怀祥只是署理知县,而张朝发则是正二品水师总兵。定海失陷后连续几个月没有大的战事,直到1841年1月,英军才重新集结进攻大角、沙角炮台。也就是在这场战斗中,三江协副将陈连升父子英勇牺牲。显然,张朝发应是鸦片战争中第一个去世的领兵抗英的高级将官,他的死要比陈连升、关天培等人为早。

其次,张朝发是否属于战死?依据档案记载,张朝发确系因战斗受伤而死,理应视为战死,应当享受战死优恤之礼。可实际上,张朝发一直没有得到清廷的恩恤,也没有获得后人应有之评价。其中原因可能有二:其一,张朝发不是中炮当场死亡,这与当场战死或自杀殉国还是有点差别;其二,恐与定海失守后清廷最初的反应有关。获知英军进攻定海后,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即具折上报情况,对张朝发横加指责:“夷船在洋游奕,既经带兵防堵,何以任其登岸?均应严查奏办”〔10〕。定海失陷后,乌尔恭额又立刻上奏道光帝,报告定海失守情形,并请旨处分张朝发等人。在奏折里,乌尔恭额虽然报告了张朝发受伤落水的情况,却认为张朝发对定海的失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乃该镇张朝发愎谏撤守,以致丧师失城,其情罪有应得”〔11〕。收到乌尔恭额的奏折后,道光帝下令将张朝发革职拿问。随后,道光帝根据刑部的拟议,判处张朝发斩监候。根据档案记载,至此,道光帝认定的张朝发的罪状,恰是乌尔恭额奏议的“愎谏撤守”、“丧师失城”〔12〕。伊里布到达浙江后,复查定海失守情形,认为:“张朝发先因愎谏丧师,迨受伤进城,复不设法固守,辄即遁回镇海,以致城被攻陷,实属咎无可逭,业已因伤身故,应无庸议”〔13〕。这里张朝发又多了一条罪状,即“遁回镇海,以致城被攻陷”。临阵脱逃,向来为人所不齿。所以,张朝发此举不仅牵涉到律例,更属道德问题。其实,关于张朝发究竟如何“愎谏撤守”,并无真凭实据。这种说法,恐与巡抚乌尔恭额等逃避责任不无关联。在当时,张朝发因战伤而死,却没有当即战死,遂被认为有罪之身,诚不足为怪。但即便其真有防御失职责任,也仍不失为因战殉职的第一位清朝总兵。

对于定海战败的原因以及英军的强大,清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缺乏清醒的认识,故对于张朝发战败责任的最初认定,在某段时期内也就成为盖棺之论。后时过境迁,张朝发的死也就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时至今日,我们实有重新认知基本事实之必要。

(四)义律指挥英军侵占香港是否于法有据?

自佐佐木正哉编的《鸦片战争之研究(资料篇)》及其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公布后,学术界已基本认定《穿鼻草约》不存在。不过香港学者黄宇和在查阅英国大量档案资料后却认为,琦善与义律达成了共识,英军占领香港是有所依据的〔14〕。应该说,琦善与义律确实在某些方面达成了共识,但不能据此认为义律侵占香港于法有据。关键要看这些共识是哪些方面的共识?是什么性质的共识?

综合整个谈判过程来看,英军侵占香港之前,琦善与义律达成的共识包括:(1)清政府赔偿烟价600万元,分五年偿还,不计利息。由于此前已经谈妥,1841年1月8日后的谈判未予讨论;(2)释放俘虏,交还定海;(3)广州于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正月上旬重新开港;(4)不再增开口岸;(5)双方以照会的形式进行文件往来,而不用禀谕。

关于给予英人外洋一处寄居泊寓之事,双方虽有交集,但分歧很大。琦善同意向道光帝代为恳奏,而没有同意给予,义律以条约形式来规定各项条款的要求始终未能实现。而且琦善同意的只是英人寄居泊寓,不是割让。这点已为双方往来的照会所证明。在致琦善的中文照会中,义律曾多次要求给予一处寄居,甚至说如澳门一样,竖旗自治。只是在1月14日的照会中,出现了由“英国主治”的字样。这虽与以前的照会不太一样,但在“英国主治”后又有“为寄居贸易之所”一语。整句话连起来,即是“将尖沙咀洋面所滨之尖沙咀、香港各等处让给英国主治,为寄居贸易之所”。这句话显得有点语无伦次,意思含混。况且“主治”与“割让”还是大有差别的。联系到义律以前照会的遣词用句,将这句话的意思理解为给予英人一处寄居泊寓之地,一点也不为过。但在这份照会里,也显现出义律狡诈的特性,这为十几日后(1841年1月26日)英军非法强占香港留下了伏笔。

而琦善在致义律的照会中,一直坚持代为恳奏给予寄寓一处的说法,只是具体用词有所不同而已。在义律拟好的英文照会原文中,虽含有割让之意,但由于琦善不懂英文,照会原文总是由英方翻译成中文再送给琦善。也就是说,琦善收到的是英方已经翻译好的中文本照会。因此,在没有条约规定双方文件往来应以何种文字为准的条件下,义律与琦善之间的意思表达应以中文本照会为准。

再者,双方就给予寄居的具体地方也有不同的理解。琦善以为给予的是香港岛中的一个小地方,而义律主张的则是香港全岛。

义律所炮制的、后被人称为《穿鼻草约》的初步协议,根本不存在。义律与琦善之间关于割让香港的共识也十分有限,如果非要说有共识,也仅仅是琦善同意向皇上代为恳奏给予英国一处寄寓之所。所以,义律凭此宣称琦善已同意割让香港并指挥英军侵占香港,完全是一种强盗逻辑,那种认为义律占领香港是有所依据的判断很值得商榷。

其实,义律也清楚他与琦善之间观点的不一致。侵占香港后,义律多次照会,敦促琦善早日签订协议,割让香港〔14〕。稍后,义律也渐渐明白,在既定的条件下,想与琦善达成协议,几乎不可能,所以他与伯麦等人商议,要通过扩大战争来逼迫清廷让步。

琦善答应“代为恳奏”,是冒着欺君之罪而作出的痛苦抉择。作为道光帝的近臣,琦善十分明白道光帝的底线在哪儿,他也十分明白,如果他擅自割让香港,等待他的又将是什么。

退一步讲,即使琦善同意割让香港岛,也不能构成英军侵占香港的理据。对义律占领香港的合法性,义律的上司、英国外相巴麦尊也曾加以否定。他说,要把一国君主所属的领土割让给另一国,必须缔结一项条约并经那国君主批准,而义律与琦善之间并没有签订正式的条约〔15〕。

(五)关于虎门大战前后琦善裁撤军备、不增援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长期流行的主流观点是,虎门大战中清军之所以惨败,与琦善坚持妥协投降路线、裁撤军备、不增援,最终动摇军心是分不开的。茅海建先生经过详细的考证,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他认为,琦善不仅没有撤兵,相反,却向虎门增派了兵力。茅先生认为,依据林则徐、怡良等人的奏折,琦善到达广州前在虎门地区设防的清军兵勇最多时不会超过6000人,而琦善到任后,虎门地区的兵勇陆续增至11000名以上〔6〕。

琦善增兵之事,不仅为林则徐、怡良、琦善等人的奏折所证实,也为英方有关记录所证实〔16〕,而且英方也一再要求清军停止重新装备或增建炮台,甚至为此发出战争的威胁〔14〕。茅先生的观点应该是符合事实的,此处不再重复论证。

这里只想指出的是,以往史书对琦善的这一指责,可能源自当时的一份奏折。

1841年5月27日,监察御史骆秉章上了一份奏折,控诉琦善“到粤查办,将招集之水勇、防备之守具全行撤去,迨大角、沙角失事,提镇专弁赴省求援,仅发兵数百名遣之夜渡,惟恐逆夷知觉,以致提督关天培、总兵李廷钰在炮台遥望而泣”〔17〕。

根据道光帝的要求,刑部将骆秉章的这种说法列为琦善的一条罪状加以讯问。不过,刑部将“以致提督关天培、总兵李廷钰在炮台遥望而泣”改为了“以致提督关天培失守阵亡,伤死弁兵无数”〔18〕。

面对这一指控,琦善一一作了否决。琦善首先指出大角、沙角炮台之失与关天培之死是前后相距一个多月的两件不同的事,接着说明水勇、火船全部交给提督调拨,他没作任何裁撤。至于关天培请援之事,确实发生,但此事发生于大角、沙角战斗之后和虎门战役之前,英军围困横档炮台,关天培为防万一,请求支援。当时“督标远在肇庆,抚标存城无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琦善仍“就在省兵丁星夜发去”,后英军退去,没有发生战斗。琦善最后辩解道:“至二月初六日,提督关天培在三远炮台阵亡,彼时六台炮位已增至三百余门,兵丁状勇亦增至八千五百余名,不意失守,赴援莫及,实属愧恨无地”〔19〕。琦善辩解中的一些具体说法,有的已很难考证,有的还需挖掘新的史料加以证实或证伪,但依据茅海建先生的说法和前文的论述,其中的基本事实——琦善不仅没有撤兵,相反却向虎门增派了兵力,还是可以肯定的。

(六)是谁最先认识到英军能够陆战?

对于英军能否陆战,道光君臣包括林则徐等一开始都持否定的态度。随着战事的发展,清廷君臣的这一认知发生了变化。许多学者(如茅海建〔6〕)都注意到道光帝在这一变化过程中的作用。其实,最先发现英军能够陆战的,还应属琦善。在英军占领沙角、大角炮台后,琦善奏报战事情形时说道:“连日详查该夷进兵情形,向共知其仅长于水战,今讵料其并设有陆兵”,“至其陆战之兵,技艺原不甚矫捷,而器械则甚属淫巧”〔20〕。在这份奏折中,琦善不仅奏陈了当日陆战的情形,而且明确指出英军设有陆军这一事实,并道出了他自己的判断。虽然他关于英军技艺方面的判断不甚确实,但关于器械方面的判断,却是比较准确的。“器械甚属淫巧”,说的正是英军武器先进这一点。在当时,琦善的这一认识,还是较早和实事求是的。

可惜的是,琦善关于英军能够陆战的判断,当时并没有引起道光帝的重视。直到7个月后,英军第二次进攻厦门,道光帝看到闽浙总督颜伯焘上报厦门失陷的奏折中含有“伪陆路提督郭”的字样,才意识到英军也会陆战。此后,他连续上谕,提醒各省督抚注意英军也会陆战,并要求他们及早做好因应的准备。

(七)三元里抗英斗争发生时余保纯的任职问题

大多数史书在谈到三元里抗英斗争时,都将余保纯的职务标为广州府知府。其实不然,此时余保纯应为署广州府知府③。两个多月后,道光帝才正式任命他为广州知府,而且说这是破格提拔,下不为例,“广东广州府知府员缺,准其以余保纯补授,该员系应补选缺知府,与例未符。惟念该省现当筹办善后事宜,故如所请准行,后此不得援以为例。”〔21〕余保纯此前的正式官职应为南雄直隶州知州,而广州府为广东省的首府,所以才有道光帝所谓“破格提拔”之说。

(八)台湾人民抗英斗争过程中“击沉”的是否为遭风商船?

与这个问题相关联的问题是,达洪阿、姚莹是否谎报军情?

据达洪阿、姚莹上奏,鸦片战争期间,台湾军民曾先后两次击破英船,共击毙英军数十人,俘虏182人,并缴获各种军用物件。1842年5月,达洪阿、姚莹奏请将其中173名俘虏正法,只留下9名“夷目”。《江宁条约》(《南京条约》)拟定后,璞鼎查要求释放英国俘虏。当他到达厦门,得知台湾处决俘虏的情况后,立即照会耆英等人,声称被击沉的英船系遭风商船,扬言要予以报复。道光帝害怕璞鼎查借口滋事,破坏和谈局面,急命闽浙总督怡良渡海赴台调查情况。经过调查,怡良认为:“两次夷船之破,一因遭风击碎,一因遭风搁沉,并无与之接仗计诱如该道所奏者”,并说达洪阿、姚莹“不能实事求是,殊属辜恩溺职”〔22〕。为了平息璞鼎查的怒气,道光帝宣布将达洪阿、姚莹二人革职、解部审讯。

以往,流行的史书多完全同情姚莹、达洪阿等人,认为姚莹、达洪阿等人的奏折并没有弄虚作假。姚莹、达洪阿等人的被捕,系耆英、怡良等人妒忌姚、达之功,屈服于英人的压力而构陷所致〔23〕。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姚、达确有夸张不实之处。首先,姚、达所说的两条船,不是英国的战船,其中一条是运输船“纳尔布达号”,另一条是“阿纳号”,“阿纳号”原先是商船,后受英军支遣。其次,这两条船的沉没不是因为战斗或计诱使之搁浅而致。不过,这两条船也不是像璞鼎查所说的那样为遭风的一般英国商船,而是英军舰队序列中的运输船和英军雇佣的武装商船,它们都担负了军事任务④。所以,姚、达将两船中的英国人视作俘虏对待,也并无不可。如何认定这两艘英船性质,对于今人正确认知当时的中英战时关系、彼此的战争态度,公正评价相关人物,均不无影响。

注释:

①见冯琛、王和平《鸦片战争在浙江若干问题新探》,刊于《浙江学刊》1994年第2期第106-108页;炎明《鸦片战争研究中几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关于鸦片战争爆发的标志、时间与地点》,刊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第116-119页。

②参见《皇家海军舰长鲍彻致舰队司令官懿律函》,收入胡滨所译的《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下册)第676-677页,中华书局1993年出版;《厦防同知蔡觐龙等为厦门抗击英船事禀文》,收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Ⅱ》第157-158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闽浙总督邓廷桢奏报来厦英船被击退情形折》,收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Ⅱ》第166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

③《参赞大臣杨芳奏报击退进犯省河之英船情形折》内有“署广州府知府余保纯”字样,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Ⅲ》第238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

④《闽浙总督怡良奏为遵旨查得台湾两次抗英获胜纯属虚饰请将达洪阿等治罪折》,收入《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Ⅶ》第104-105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李永玉《鸦片战争期间搁浅台湾英船性质考》,刊于《历史研究》2003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牟安世.试析中国近代史的开始及其上限〔J〕.学术月刊,1987,(2):49.

〔2〕姚廷芳.鸦片战争与道光皇帝·林则徐·琦善·耆英(上)〔M〕.台北:三民书局,1970:221.

〔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G〕.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1.

〔4〕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的史料(下)〔J〕.经济研究,1955,(2):114.

〔5〕巴麦尊子爵致女王陛下驻华的两位全权大臣、尊敬的海军少将懿律和皇家海军上校义律函(第1号)〔C〕∥胡滨,译.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530-553.

〔6〕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132,140,223-224,345.

〔7〕义律海军上校致巴麦尊子爵函〔C〕∥胡 滨,译.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664.

〔8〕夏 燮.中西纪事(卷二十四)〔C〕∥中国史学会.鸦片战争(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653.

〔9〕刘曾騄.和夷纪略〔C〕∥中国史学会.鸦片战争(六).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185.

〔10〕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奏报英军至定海递书并围城已亲自赶往筹防折〔C〕∥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154.

〔11〕浙江巡抚乌尔恭额等奏为定海失守请将镇臣张朝发革职定罪并自请议处片〔C〕∥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161.

〔12〕著伊里布抵浙后再行讯究已拟斩监候之张朝发接仗败退实情事上谕〔C〕∥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241.

〔13〕钦差大臣伊里布奏为遵旨讯明定海接仗总兵张朝发等败退情形折〔C〕∥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536.

〔14〕黄宇和.两次鸦片战争与香港的割让:史实与史料〔M〕.台北县:国史馆,1998:1-22,81-84,78-80.

〔15〕巴麦尊子爵致义律海军上校函(第9号)〔C〕∥胡 滨,译.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898.

〔16〕宾汉.英军在华作战记〔C〕∥寿纪瑜,齐思和,合译.中国史学会.鸦片战争(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178-188.

〔17〕监察御史骆秉章奏报琦善误国情形并陈战守之策折〔C〕∥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Ⅲ.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448.

〔18〕刑部等进呈讯问琦善各条〔C〕∥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Ⅲ.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458.

〔19〕刑部进呈琦善亲供一件〔C〕∥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Ⅲ.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472-473.

〔20〕钦差大臣琦善奏陈英占炮台欲攻虎门和省垣现拒守两难折〔C〕∥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Ⅱ.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744-745.

〔21〕著准祁等所奏广州知府员缺以余保纯补授事上谕〔C〕∥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Ⅲ.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602.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8

大众电影:您在香港拍警匪片受限较少,第一次来内地拍这类题材,是否有担心受到审查的限制?

杜琪峰:老实说,有些情节拍的时候,我们也不知道在内地能不能通过。比如警察要去卧底,有时候要被迫吸毒等等。实拍的时候,为了保险一点,我就拍一个有吸毒的镜头,一个没有(吸毒的镜头)。先拿我们最喜欢的吸毒版本去参加审查,他们很明白这个(吸毒的镜头)是必需的,能够通过(审查)。所以后面没有遇到什么很大的问题。

大众电影:《毒战》的电影剧本准备的时候,内地的电影审查要比现在严格吗?

韦家辉:我们印象当中是很严格的,中国以前的警匪片很少,剧本能够写到什么程度我们都不知道。

杜琪峰:我们想做这个故事,完全是希望拍一个方向正确一点的电影,就是反毒。我们一开始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没有什么其他原因。

大众电影:当时电影审查下来之后,修改意见比预料当中要宽松,也是个惊喜了吧?

杜琪峰:算是一个惊喜,我们以为修改片子,来来去去都要很长时间,要剪很多。

大众电影:说到审查,想问电影里面有没有什么情节是由韦先生写出来,您也特别喜欢,但是由于审查的原因不得不得把它砍掉的?

杜琪峰:其实韦家辉一开始的剧本我非常喜欢,但是电影拍出来已经和剧本完全不一样了。原来整个故事绕了大半个中国,从天津到湖南,湖南到广东,广东再到云南……现在故事在天津。造成这样的状况,其实不完全是审查的缘故,而是考虑预算,我怕剧组超支会影响到片子的质量。韦家辉的剧本一开始是比较残酷的调子,每个人在故事的最后,都会有强烈的痛楚,我们不想送审的时候,让大家觉得这个片子是一个暴力电影,所以必须用一些迂回的方法。

大众电影:电影里面古天乐最后是死于打针注射,吸毒也是打针,这种安排是反讽吗?

韦家辉:开枪在电影里很美,但现实中更人道的方式是打针,我写这个人的时候心软了一下。我不赞成死刑的,无论犯了什么罪要死,都要尽量选择人道一些的方式。

每个故事都有自己的生命

大众电影:同样是拍电影,内地和香港,工作模式有什么区别?

杜琪峰:我们原来在香港拍片时,拍摄环境一直改变,剧本也可以一直改,创作过程不是像现在这样子的。但是《毒战》一直在中国大陆拍,以前我们拍一半就可以调整一下,但是现在不能调。小的时候看过一些电影,看到外国人拍欧洲的宽阔,觉得挺过瘾,但是在香港拍不到,因为很小,回到大陆我们想拍宽一点的,因为大陆区域很广。当时我们想希望天津的天气是下雪的,也没有遇到下雪的天气。所以很多过往的拍摄经验,我们在内地都用不上。

大众电影:杜琪峰导演的第一部电影《碧水寒山夺命金》也是在内地取景拍摄的,当时和内地工作人员合作的情况如何?

杜琪峰:那时,剧组里根本没有内地的工作人员。我们就在当地村子里找到一个人帮忙拍摄,那人完全不是电影圈里面的。

韦家辉:90年代,我来过内地拍片。当时,大的摄影棚就是在制片厂。制片厂时代,剧组开工的时候,50多个工作人员都不见了,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出现了。现在来讲,内地的电影行业还是不断进步的。我也有一个感觉,从制片厂出来的人还是很专业的。

大众电影:除了送审之外,《毒战》的拍摄中遇到过其他的波折吗?

杜琪峰:我们原来希望这个电影拍出来,场景变化很大。警察跟毒贩,十个小时之后从一个很冷的地方到一个很热的地方,跑来跑去的感觉。当初以为天津的冬天一定很多雪,整个城市很冷。可是,我们在天津的时候天气虽然很冷,但是没下过雪。在天津拍的时间很长,也超出了预算,就没有按原计划去拍其他许多地方。

大众电影:这样会不会觉得很遗憾?

韦家辉:每一个故事都有自己的生命,一旦开拍,可能我们两个都控制不了这个故事的发展。有时候就让它自己走,让它自己变。

大众电影:在通常情况下,剧本中写到枪战和动作场面应该都是一笔带过的?

韦家辉:不是的,其实需要很清楚写出来到底是怎么样打,到底这个车位在哪里,让哪辆车先走,每一步都在剧本里写的很清楚。如果在拍摄上面有些改变,我们再去完善剧本,编剧写动作要很细致。

大众电影:杜导,我感觉这部电影和您以前的作品相比风格特别纪实,为什么会这么拍?

杜琪峰:拍这个警匪电影的时候,我们变的很务实。我们担心这部电影对内地观众来讲比较抽离,怎么样让他们不抽离?所以我们尽量用一个比较真的方法去拍摄。

大众电影:电影里面黎叔背后还有7个黑帮大佬,这个桥段的设计是从《神探》里来的吗?

杜琪峰:我们拍到一半的时候,都没确定背后这些大佬是怎么来的。一开始,我希望《毒战》完全没有港产片的感觉,拍到一半的时候,我们又觉得港味浓一些比较好,后来又找了熟悉的班底来一起弄,他们也弄过《神探》。

《毒战》之后,古天乐成为真正的演员

大众电影:您的电影里的演员班底,很多人都有很扎实的电视表演的经验,比如说古天乐,2003年,你们是第一次合作,现在合作有十次了。您特别看重电视台背景吗?还是说您的剧组里,很多幕后人员都是从电视台出来的?

杜琪峰:在香港,以前没有这么多专业机构培训电影人才,有些是演艺班训练出来,有些一直在片场熏陶出来的,有些是从小就去拍电视,有些是演歌剧的,演员入行的路径很乱。原来在电影行业里面,很多人不一定都懂演戏。而表演概念和经验更准确的人,大部分就是当时的电视演员。所以,我们用他们的时候,非常相信他们能表达我们需要的东西。这十多年来也出来很多新演员,也是从电视台出来的,他们的表演理论的知识也很丰富。

韦家辉:古天乐当时已经拍了很多电视剧,他出来拍电影的时候已经相当有地位了,原来他主演的电视剧收视率很高的。

大众电影:古天乐这个角色虽然是个反派,却比正面角色还令人印象深刻,你们设计这个角色是怎么考虑的呢?

杜琪峰:我们看很多外国毒贩出卖自己人,他们绝对可以为了自己减刑脱身而去出卖别人。古天乐就是这样的,在香港假如你贩毒被抓,最高刑期是20年。内地是贩毒50克以上就可以判死刑。一个坐20年牢还能活着出来的人和一个知道肯定死的人,他们的心态当然不同。一个知道自己一定死的人,在你抓到他之前,为了求生,他一定想打死你,一定出卖所有人。我要讲的是,因为古天乐演的这个毒贩,为什么会害死那么多人?因为他一直想走,但是走不了,他被吓疯了,变成可以出卖所有人的疯子。

大众电影:古天乐这个角色带有一种原始的兽性,像一个野兽一样,不择手段去生存,您同情这个角色吗?有的观众反馈到最后同情古天乐这个角色,您会不会同情这个角色?

韦家辉:我自己不会,因为生存的确是人类很必然的天性,但是人始终是人,不是动物,你生存可以,但是不可以剥夺其他人的生存,这个是很重要的人的价值。

大众电影:杜导,您能聊聊和古天乐的合作吗?

杜琪峰:古天乐对我们是非常有信心的,我们怎么写他就怎么去跟。他之前在电影里都是靓仔啊,这部戏里他的样子很难看,他也没问题。古仔这次的角色不像他以往那些比较外在的感觉。我的看法是,这部电影可以算是古天乐作为一个真正演员的开始,不再是偶像的感觉。他是在这个过程里变化非常大,他还有空间变得更好,现在只是一个开始。

《毒战》中的孙红雷就是真实的内地警察

大众电影:为了拍《毒战》,你们到内地搜集过很多警察办案的资料吧?

韦家辉:政府机构安排一些警察跟我们聊天,最重要的就是跟他们聊天的时候,听听他们的工作是怎么样,有些办案的方法是他们告诉我们的,有些案例他们讲的非常非常好,拍警匪片其实是可以参考的。我在写剧本的时候,就把许多类似的细节融入进去。

大众电影:张雷(孙红雷饰演)这个人物个性很简单,为什么没有给这个人物设定比较复杂的背景?

韦家辉:有些警察给我的印象,就是为了抓捕罪犯不眠不休,什么方法都是合理的,我就这样设定张雷的角色。刚才已经讲了,我们面对电影要送审的问题,一定要自己把关,不然通不过审查就麻烦了。警察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角色,匪徒就是个性奇怪一点,这是警匪电影最原始的状态。

大众电影:片子中两个警察黑白分明,孙红雷扮演的警察形象过于正面,这是为了通过审查的考虑吗?

杜琪峰:其实送审之前,我们跟很多警察都聊过天,像孙红雷这样的警察,确实有,而且数量也不少,警察每天要面对很多黑的东西,他必须保持自身的白,去对抗那种黑和灰色的东西。有许多这样的警察,他们的形象一个一个浮现在脑海里,我把他们抓出来放在剧本里。孙红雷是一个脸上就带着这种“白”质感的人,他非常适合这个角色,因为他能让观众相信正义是存在的。

大众电影:香港警察和内地警察的工作方式很不一样吧。

杜琪峰:香港警察比较少动用武力,除非那个人攻击他或者拒捕。香港警察无权判断一个人有罪无罪,就算人赃俱获也不能,只能逮捕他去警察局,判罪是法官的工作。香港警察很守规矩,怎么穿衣服、怎么走路、不能吸烟、当差的时候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休息吃饭都要报告总部,很有规矩。这些规矩跟国内差别很大。

大众电影:这部电影里面警察办案的流程,是严格按照内地警察办案流程来做的呢?还是有一些香港警察的办案方法在里面?

韦家辉:我们从香港来的编剧,想写《毒战》这样的电影,只能找很多内地警察谈,了解内地的办案方法,两地不同的查案思路的碰撞让片子更有意思。在香港被抓,毒贩子不会被处死,不会有古天乐这个角色,他不用死。香港也没有这么多警察去抓另外一些人,香港警察不会这样查案,可是国内有这样的方法,和香港完全不一样的。

大众电影:《毒战》里面的世界对于你们来说是全新的吗?

杜琪峰:《毒战》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个尝试。因为警匪电影在国内是不多的,我们要突出中国公安电影的风格。纽约警察跟香港警察、北京警察都完全不一样,其实有些东西不一定要跟他们的风,你有你自己的文化、服装、场景,我的感觉就是警匪电影在大陆还没有正式开始。所以应该允许我们多一些这样的东西,因为这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每一个省的警察都有不同,云南的警察跟天津的不一样,广东的又不一样,这个范围很大。我们写的时候,能再开放一点就更好了。

坚守香港,期待内地

大众电影:最近几年香港导演北上的很多,你们应该是在香港坚持最久的,是什么让你们改变并开始尝试做一些内地的警匪片?

杜琪峰:我们总是想拍不一样的东西,但是我们也没有挑最容易通过的路,比如说拍古装电影等等,这个路比较容易走。我最想拍的就是警匪片和动作片。我们在拍的时候都很花心思去想缉毒这个问题,花了很多心思去研究,我觉得还是要保留银河映像原本的精神。

韦家辉:很多人写我们是最后一批的导演,其实不是这样子的。以前,大家就一窝蜂去做合拍片,我们这些(坚守在香港的人)也在等一个机会,等到没有这么多人拍合拍片,我们就去做。我们确定好风格才去想故事,所以我用三年多才写出来剧本。

大众电影:许多影迷认为你们是现在最能够代表香港电影精神和风格的导演,但是连你们都来内地拍电影了,而且是拍自己最拿手的题材,他们就会认为香港电影真的死了吗?你们怎么看这个观点?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9

10月14日,《方圆》记者从天津市检察机关获悉,金建平已经因涉嫌贪污公款3600万余元、受贿424万余元被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将做出判决。

仓皇出逃

1959年出生的金建平,案发时54岁,身兼多个要职: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天津TL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化名处理,以下简称TL公司)董事会主席。

金建平问题的暴露,源于审计。早在2013年6月,国家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对天津市大型国企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天津燃气集团的财务状况作了一些延伸审计后发现,承包燃气集团发包工程的某乙方公司,将一笔230万的“不明资金”流向了金建平亲人的个人账户。

审计人员把金建平相关问题向国务院领导作了汇报,国务院把相关《审计要情》转给中纪委,中纪委要求天津市纪委进行调查。

察觉到“风声”不对,金建平感觉自己的犯罪可能会败露,于是计划出逃。

2013年8月30日,金建平计划以公务名义到香港出差再中转去国外,然后“一去不返”,但相关部门早已对其采取边控措施。在机场办理出境过关手续时,边检人员当场扣押了金建平的护照证件,并要求其等待检查,狡猾的金建平感觉不妙,当即扭头跑出机场,甩开边检人员,一头钻进车里仓皇逃离。

金建平的出逃直接导致了案发,因金建平系8月30日出逃,天津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随即成立了“8・30”办案组,并通过公安机关通缉金建平。2013年9月3日,金建平开车逃至河北香河地界被警方抓获。

被抓获后,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一开始,金建平也不知道“这230万神秘资金”究竟是自己多次作案中哪一笔,苦思冥想很久后,他感觉这230万,应该是通过民企老板李杰(化名)公司侵吞公款里面的一笔,于是向办案人员作了“试探性”供述。

立案初期,检察机关围绕着金建平及其社会关系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各类线索被纳入侦查视线,由此,一起淫浸于天津燃气集团长达九年的贪腐犯罪开始浮出水面。

通过民企走账“倒”房款

金建平落网后不久,其弟弟金建虎主动来到检察机关自首,交代了房子问题,揭开了金建平贪腐案的一角。

2005年,在首届中国企业职业经理人“魅力奖”活动中,时任天津燃气集团总经理的金建平被评为“中国企业最具敬业力职业经理人”。这一年,甚至一度有传闻,金建平可能会“更进一步”,调任天津市某区、县任职主要领导,但最终结果却没有下文,金建平的心理开始失衡。

也是在2005年7月,金建平看上了天津市南开区天越园一套商品房,但又不想“自掏腰包”,一翻琢磨后,他想到了天津市西青区某劳动服务队的陈经理。金建平向陈经理提供了一份燃气集团“空白合同”,并提出以燃气集团的名义与劳动服务队签一份某工程拆除的虚假合同,工程造价260万。

陈经理长期从金建平手里“讨活”,承揽燃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工程,不敢得罪金建平,遂答应配合。在金建平安排下,燃气集团与劳动服务队签订了合同,并于2005年8月2日将260万元以工程款名义支付给劳动服务队。260万进劳动服务队账户“呆”了两个月后,金建平要求陈经理开具两张劳动服务队的空白支票。拿着空白支票,金建平以其子的名义购买了南开区天越园一套房屋,用支票支付房款260万余元,这是金建平第一次“出手”。

时隔四年后,因为有人举报金建平孩子在澳大利亚开豪车,担心受到查处,金建平将该房屋过户到弟弟金建虎名下,并以金建虎的名义支付了陈经理260万元房款。躲过一劫后,见一切风平浪静,金建平又向陈经理索要归还260万,聪明的陈经理丝毫不敢懈怠,甚至多支付了20万利息,归还金建平280万余元。

工商资料显示,燃气集团是以天然气开发、利用、销售为主,集燃气输配、城市供热、供气与供热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燃气表具制造、商贸及中高等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作为天津市重点扶持的大型国企,燃气集团员工人数过万,资产过百亿,长期享有政府的资金和政策倾斜支持,是多家民营企业梦寐以求和求之不得的“合作伙伴”,因而,“傍上了金建平就傍上了‘摇钱树’。”业内人士比喻说。

傍上了金建平就傍上了“摇钱树”

金建平对房产“情有独钟”,2007年,他又看上了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一套别墅和津南区一处花园洋房,这次,他想到了民营企业主杜某(另案处理)。

在南开大学攻读EMBA研究生期间,金建平与杜某相识。之后,打着“同学”的名义,杜某希望能够承揽燃气集团下属城建学院教学主楼等系列工程,并约定给予“好处”。在金建平的帮助下,杜某挂靠的建筑公司如愿中标。一系列工程养“肥”了杜某,而杜某为金建平看中的紫金山小别墅支付了定金5万元,税款10万余元,首付款102万元,共计人民币117万余元。

杜某的钱给得不是很“爽快”,仅为金建平支付了首付,而余下还有数百万的房款没有着落,让金建平很“上火”,金建平只好又打起了公款的主意。燃气集团下属第二分公司有个“多种经营办公室”(以下简称多种经营办),金建平指示多种经营办主任开具了两张空白支票交给自己,作为上级领导,金建平无须交代支票用途,而多种经营办主任也不敢过问。

金建平使用两张支票分别支付了紫金山路别墅款159万元和津南区花园洋房款184万元。钱是付给了开发商,金建平开始思索怎么平账。

为了掩盖挪用行为,金建平又动用燃气集团的公款归还了多种经营办385万余元,补完西墙后,东墙又出现了“窟窿”,隔一段时间后,金建平又要求多种经营办归还燃气集团385万元。

被金建平用于购房的385万公款,无论在多种经营办和燃气集团之间如何来回倒腾,总会有一方留下“窟窿”,无法平账,如何填补这个“窟窿”,成了金建平一个心病。

正发愁之际,一个蹊跷的事故请示报告,让金建平填补上了这个“窟窿”。2004年,河东区某小区曾发生了燃气管道爆炸事故,金建平和时任河东区政府领导开了几次会,河东区政府、燃气集团等几方协调后,河东区政府最终出面进行了赔偿。

事故过去了几年,政府也进行了赔偿,但金建平仍授意下属公司起草相关文件,并在下属公司上报的《关于河东区某小区事故给予资金支持的请示》上作出虚假批示,以“多种经营办支付赔偿款”,将报告交给多种经营办主任平账,最终填补上了“窟窿”。

尽管当初约定好了,但在买房问题上,杜某迟迟不兑现“好处”,且一拖就是好几年,这让金建平非常恼火。至此出逃前的一个月,金建平还向杜某索要了人民币200万元。

杜某依靠金建平“发了大财”,但金建平感觉杜某送钱并不主动,而且所做工程也存在质量问题,于是疏远了杜某。再有工程,金建平与李杰(化名)走得更近,他更相信李杰。

“杂交”在一起腐败

李杰,祖籍河南,背靠着金建平这颗“大树”,在天津发展多年后,成了多家民营建筑公司的法人、经理,与金建平结下了深厚的私交。2013年9月3日,金建平出逃的当天下午,李杰也“消失”了。迫于法律的威慑,李杰后来又投案自首。

通过李杰的公司,金建平不费吹灰之力,一次性就“倒”出了2000万公款。

2008年1月,在金建平的直接“关照”下,李杰的公司承揽燃气集团下属的城建学院二期图书馆、科技楼等基建工程,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工程款总计4397万余元,工程竣工时支付90%工程款,燃气集团基建工程部根据工程进度报金建平审批付款。

2008年12月,工程竣工,燃气集团尚欠有400万工程尾款未支付,李杰为此请求金建平帮助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400万尾款对于资产数百亿的燃气集团来说,是个“小数字”,但却让金建平又看到了机会。时逢燃气集团为了包装下属 TL上市公司的业绩,计划安排一批资金支持,但这部分资金不能从燃气集团直接划给TL公司,否则会有关联交易之嫌。

为了回避所谓的关联交易等违法问题,金建平指示集团总经济师董某,从燃气集团向天津市某自来水公司支付了虚假工程款2000万,而金建平与自来水公司负责人私下约定,燃气集团的2000万以工程款的名义支付给自来水公司,由自来水公司代为保管,将来燃气集团需要时,再做假协议,把钱再转走。

但这2000万资金并没有真正用于支持TL公司,在金建平策划下,自来水公司与李杰的公司又签订虚假合同,将燃气集团账外资金2000万以工程款的名义转到了李杰公司账上。

而另一方面,燃气集团基建部又通知李杰公司结算400万工程尾款,李杰将相关情况告知了金建平,金建平则指示李杰与燃气集团基建部正常结算,同时将自来水公司划过来的2000万提出现金交给其处理,“以作他用”。

此后,李杰开始演变为金建平的“捞金手套”。李杰下属的多家企业帮助金建平贪腐资金走账,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倒钱机器”,而作为“回报”,李杰几乎不费力就从金建平手中承接到了燃气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多个工程,收益颇丰,双方各取所需,混合“杂交”在一起腐败。

面对金建平的要求,李杰采取虚构劳务费、工程款等违法方式,陆续将2000万公款提出现金,在明知金建平欲非法占有公款的情况下,采取隐蔽方式,先后六次将扣除税费后1870万公款交与金建平或存入金建平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所余数万元,亦被李杰非法占有。

2000万银行存款提成现金在实践中操作起来并不容易,每次“倒”现金,李杰和公司会计都很头疼,李杰也害怕出事,只好通过“零敲碎取”方式,分多次、多笔取出后,将现金装进一箱又一箱的茅台酒箱中,并和一箱箱的真茅台酒混放在办公室里。李杰害怕丢失,每凑够300万现金,他就把几箱装满现金的茅台酒箱送给金建平。

李杰“倒”得很辛苦,金建平“贪”得更辛苦。据金建平向办案人员交代,一笔笔现金到金建平手中后,他也很害怕出事,一次不敢存太多,每次“5万”、“10万”往银行存钱时都有“做贼心虚”的感觉。案发后,根据金建平的交代,检察机关起获了无数张银行卡,银行账户多到连金建平自己都记不清楚了。

李杰送了六次“大数”的钱后,有一次,金建平问他,“2000万大概还剩下多少”,李杰想了想后说,“大概还剩下的230多万”。金建平给了李杰一个身份证,“你也别给现金了,把230万直接存进这个户头就完了”。这230万,最后存进了金建平亲人的个人账户,后被国家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发现为“不明资金”,导致了金建平最终的败露。

以支持TL公司业绩需要之名

2004年,天津TL公司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2005年8月,通过股份收购,天津燃气集团成为TL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建平也由此成为TL公司董事会主席。

2006年年底,金建平在听取天津燃气集团第三销售分公司姜经理工作汇报时,得知第三销售公司下属的静海燃气维修中心有闲置资金1100万。金建平当即以支持TL公司业绩需要资金为名,安排静海维修中心与李杰担任经理的河南某绝热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用于将公款倒出平账。

2007年7月,金建平指示姜经理将1100万支付给绝热公司,后又要求李杰将1100万汇入其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中,占为己有。

为了遮人耳目,不使下属起疑心,金建平编造了这样的“幌子”――为了支持TL公司的上市业绩,回避关联交易,作为股东的燃气集团无法直接将资金直接注入控股企业TL公司,只能“曲线支持”。

尝到甜头后,金建平乐此不疲,一年后的2008年10月,金建平在听取姜经理工作汇报时,得知静海维修中心又有闲置资金1000万,便以相同的名义、相同的手法――“支持TL公司业绩需要”,安排静海维修中心与天津市某管道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用于将公款倒出平账。

2008年12月,静海维修中心以工程款名义向管道公司支付1059万。两个月后,金建平又要求管道公司将1000万资金换成存折交给自己。

管道公司是燃气集团长期合作伙伴,金建平开了口,管道公司不得不“给面子”。2009年2月至9月,管道公司以数名职工名义开立银行账户,扣除税费后,办理了若干本存折、存单合计960万。2010年6月,管道公司工作人员将960万的存折、存单交给金建平。

拿到存折后,金建平并没有急于占有,细细观察一年后,金建平觉得一切都风平浪静,又将960万的公款存折及利息转入其本人和母亲的银行账户内,并用于理财、消费和取现。金建平的“点”似乎不太好,据办案人员统计,他用贪污出来的公款购买理财产品后,居然赔了十多万的银行利息。

瓜分股票佣金

TL公司系天津燃气集团持有股份的上市公司。2008年3月,TL公司为在香港进行股票增发,聘用香港HF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F公司)作为配售。

股票增发完成后,因有六千万股票系燃气集团自行销售,燃气集团总经济师董某就相关“佣金”问题进行了请示,时任燃气集团董事长兼 TL公司董事会主席的孙某表示,“六千万股票系燃气集团自行销售,这部分的‘佣金’不能让香港HF公司拿走”。燃气集团为此和香港HF公司进行了沟通,香港HF公司也认可此事,于是退还了多收的410万“佣金”。

根据孙某的指示,董某和 TL公司副总孙某某将退回的“佣金”存于TL公司账外,放在一个朋友宋某在渣打银行的账户。

金建平接任TL公司董事会主席后,得知有这么一笔账外“佣金”后,找到已退休的孙某商议,决定该笔账外款由金建平、孙某、董某、孙某某等几人瓜分。2013年6月,四人瓜分了“佣金”,其中,金建平分得港币150万,孙某、董某各分得港币100万,孙某某分得港币60万。

受贿424万余元

与数千万的贪污金额相比,金建平受贿是个“小头”。据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7年至2013年,金建平利用担任燃气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4万余元。其中,金建平索取、非法收受上文提到的杜某强给予的钱款就高达368万。

除此之外,金建平还收受了下属同事苑满辉40万元过节“红包”。在燃气集团内部,金建平和苑满辉相识较早,金建平仕途平坦,一路高升,相比之下,苑满辉一直没有被提拔起。2010年1月,燃气集团下属的允孚燃气科贸有限公司的经理到点退休,金建平想到苑满辉,在金建平的帮助下,苑满辉被任命为允孚公司经理。

在允孚公司经理的位置上,苑满辉被发现这个公司权力很大,“油水”也很多,许多供应商天天围着他转,出于报答,从2010年春节至2013年中秋节,苑满辉每年都会奉上10万元“红包”,四年共计40万。而苑满辉本人也因多次收受多名供应商贿赂,今年2月5日,一审被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0年。

监督缺位

据了解,金建平案发后,在天津国企领域引起不小的震动,燃气集团内部不少职工为此感到很“惋惜”。从上世纪80年代起,金建平就来到了燃气集团前身――天津市煤气厂工作,一干就是30年。从煤气厂技术员起步,金建平一步步成为最年轻的车间主任、最年轻的领导班子成员,43岁时被任命为燃气集团总经理,成为天津市最年轻的局级领导之一。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10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科普意义正在显现。因为700吨的巨大数量,氰化钠很快受到公众广泛关注。

随着调查逐渐深入,危险化学品(下简称危化品)的管理漏洞成为关注焦点。

事实上,除了氰化钠,包括电石、汽油以及无水酒精等,日常生活中危化品并不鲜见。而仅在2015年8月份,除了发生在天津港的爆炸,西安快递员氰化物中毒以及山东淄博的化工厂爆炸等有关危化品的事故密集发生。

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从2010年至2014年的5年间,全国共发生危化品事故320余起,其中约80%的危化品事故为危化品爆炸,2200余人因此遇难。

“随着经济发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和储存方面新的情况和问题越来越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政府参事、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告诉《t望东方周刊》,天津港爆炸事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危化品导致的最大事故,暴露出我国在危化品监管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目前我国对危化品的监管主要通过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现,在更高的全国人大层面,尚无专门法律。

“我觉得全社会都应该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天津港的爆炸事故,促进我国的相关立法。”杨伟程说。

GDP的动力

“危化品应用于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可以说,一个国家对危化品的需求与这个国家的工业化程度密切相关。”中国物流与采购协会危化品物流分会秘书长刘宇航告诉《t望东方周刊》,目前,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危化品生产和应用国家。

危化品,通常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和放射性等特征的化学物质,如果监管不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比如有些遇水、遇晃动就会爆炸,有些挥发后有剧毒等。而每种危化品的储存和运输方式各不相同。

我国《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将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22项,每一项都包含着大量具体的危险货物。目前《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在册货物已达2763个品名。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和使用每年都在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刘宇航说,危化品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埋下了诸多隐患。

比如由于规划不当,很多化工厂和危化品仓库与居民区距离过近,有的甚至突破了1公里的安全底线。

“化工产业拉动GDP的能力比较强,不仅自身有市场需求,还可以形成上下游产业链,这也是很多地区对化工产业情有独钟的原因。”NGO组织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本刊记者,包括天津在内的很多沿海、沿江地区,已经形成了化工产业聚集的局面。“我们的产业规模已经非常巨大,风险在不断积累,但监管却没有同步跟上。”

以危化品运输为例,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协会危化品运输分会在2015年初的统计,中国每年通过道路运输的危化品超过3亿吨,占公路年运输总量的30%以上。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万余家,运输车辆超过30万辆,驾驶、押运和装卸从业人员超过120万。

“纵观近几年发生的特大危化品运输事故,大多数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刘宇航说,由于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忽视驾驶中的隐患造成的事故不胜枚举,甚至有时驾驶员根本不知道自己运输的货物是危化品。

比如2014年8月,在杭金衢高速公路杭州方向距离义乌出口5公里路段,一辆运输33吨保险粉的货车尾部冒出浓烟。保险粉学名连二亚硫酸钠,遇水、遇潮湿会分解发热,可能导致燃烧并释放有毒的二氧化硫气体。此次事故中的司机只知道货物是保险粉,但并不了解其性能和危险所在。

2014年7月,在沪昆高速公路湖南省邵阳市境内路段,一辆运载乙醇的货车与一辆客车追尾,乙醇泄漏起火导致50余人死亡。更早的2014年3月,晋济高速公路上一辆货车运输的甲醇爆燃,结果导致40人死亡,数十辆车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

“中国各地危化品事故频发,特别是天津港爆炸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国在危化品监管方面的许多问题。”北京市北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文学告诉《t望东方周刊》,鉴于危化品的特殊属性,针对危化品的管理理应受到社会的重视。“目前在危化品的审批、生产、存储直到监管,各方面都有诸多不明确的地方。”

政出多门

危化品货物的生产、仓储、运输、使用,现在已涉及各种行业,比如化工、生物医药、民爆、食品、农业、电子电器、邮政等产业。刘宇航告诉本刊记者,各行业的性质、经营方式以及监管部门又各不相同,这都让危化品的管理和运营更加复杂。

“我国针对危化品的管理,涉及法律层面的规定的确比较少。”吴文学说,从现有法律来看,仅在《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的相关规定,而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以及使用等更广泛的领域,却没有专门的法律去规范。

事实上,在针对危化品的一系列环节的监管中,涉及包括交通、民航、铁路、公安、质监等10余个部门,几乎每家都有各自有针对性的规范和办法。

比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环保部门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还有交通运输部门出台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等。在各个垂直部门之外,很多地方政府也对危化品出台过诸多地方性的政策和规范。

“但这些法律法规、条例、标准政出多门,管理的角度和要求不同,一些地方性政策法规与其他地方无法衔接甚至相互冲突。”刘宇航说,我国针对危化品物流缺少综合的法律和实施细则,这也导致了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的混乱局面。

“各部门之间管理职能相互交叉而工作中又缺乏协调,使政策执行不统一。这不仅降低了效率,也使企业无所适从。” 刘宇航介绍说,比如公安交巡警部门对危化品物流车辆采取分段式管理,也就是在车辆注册、检验、报废等环节对其进行相应管理,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两次年检间的时间段,对危化品物流车辆非法改型、拼装、超载等行为,缺乏有效监管。

这正是造成路面违法运输危化品物流车辆数量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危化品物流车辆的规定非常少,处罚力度也不够。“民警遇到违规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往往无计可施,监管难度非常大。”刘宇航说。

根据相应规定,新增危化品物流车辆的车型必须经过工信部的备案公告,而实际情况是随着危化品物流标准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危化品货物需要通过集装箱运输。“但目前国内生产的集装箱挂车都没有进入公告目录,这样,危化品物流企业在购置车辆时就无法查询到准确的备案信息,因而无法购置标准化的危化品物流车辆。”

危化品的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西方国家在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工业化大发展的阶段,也经历过类似的混乱。”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钱大琳告诉《t望东方周刊》。

统计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前后,美国危化品运输的事故比例超过20%,仅在1971年至1980年的10年间,就发生了11万余起危化品运输事故。

这个时间段的欧洲同样教训深刻。1976年7月,意大利北部靠近塞韦索的梅达市发生了一起二f英泄漏事故,这起因为压力阀失灵而导致的事故,造成约2吨化学物品扩散到周围区域,大量居民出现头痛、腹泻和呕吐等症状。由于缺乏对危化品危害的认识和处理经验,两星期后人们才被安排撤出这一区域。此次事故共造成2000多人中毒,几十名孕妇被建议堕胎。

在付出巨大代价之后,西方国家纷纷以立法的方式加强对危化品的监管。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颁布了《联邦法典49号――危险物质规则》。

“近年来,美国危险货物运输引起的事故越来越少。”钱大琳说,这与相关法规和监管体制的完善密切相关。

而意大利在发生塞韦索泄漏事件6年后,欧盟前身欧共体颁布《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又被称作《塞韦索法令》,列出了180种危险化学品,还详细规定了临界量标准。

“安全生产的底线不能突破,仅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监管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杨伟程说,危化品在生产、管理、储存以及运输的所有环节,都必须有强有力的法律来约束,而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在权威上低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所以对行政机关和相关企业的约束有限。

杨伟程说,近年来各地危化品管理事故频发,国家应加紧危化品立法,通过法律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这已迫在眉睫。

“企业也应该把安全生产放到重要地位。”杨伟程说,危化品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企业要承担责任,相关的审批部门、监管部门等整个链条都应该被追责,“现在我们的处罚力度远远不足以引起企业以及社会对危险物品肇事犯罪的重视,我们还没有把危化品的安全看作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11

我国迄今第一例因海水污染导致赔偿标的额最高、废液排放达标企业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养殖损害赔偿纠纷案,2002年4月天津市海事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迁安第一造纸厂等9家企业赔偿原告孙有礼等18户渔民损失1365.97万元后。迁安第一造纸厂等8家企业不服,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长达一年时间的审理,孙有礼等18户渔民今年刚过完”五一”,终于等到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河北省迁安第一造纸厂等日家企业连带承担赔偿孙有礼等18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55.325万元,被当地环保部门确定为达标排放企业的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14万元。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判决形式确认 达标排放不能免除民事责任,首开排放达标企业为污染做出赔偿的先河。污水肆虐“金银滩”众渔民遭遇惨

地处滦河三角洲的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拥有9日公里长的海岸线,滩涂面积多达65万亩。沿海渔民大搞海水养殖,使昔日的荒野滩涂变成了片片”金银滩”。

1993年,在乐亭县水产局工作的鲁月波放弃了机关舒适的工作,与江苏大洋港养殖场的庞国华合伙投资买下了当地400亩的养殖场,用于养殖文蛤。几年后,他们已拥有了千余亩的养殖场。看到海水养殖效益可观,当地渔民们纷纷效仿。从1997年开始,乐亭县王滩镇孙庄村孙有礼与另外8户渔民合资搞起文蛤养殖。邻近的洋角村渔民高维华也与十几户渔民合伙办起了文蛤、毛蚶、鱼类养殖。一时间,养殖区域面积发展到三千多亩,成了北方地区最大的文蛤养殖基地。

2000年,眼看满滩的文蛤丰收在望。没想到.一场大祸不期而至。

2000年10年4日,鲁月波像往常一样到养殖场察看。在路上,他看到铺天盖地的海鸥盘旋,顿时感到这是一种不祥之兆。第二天,酱红色的黑液便汹涌地奔流进海水刚刚退却的滩涂中。顷刻间,海域滩涂养殖区以及鱼类养殖区内,满眼尽是泛着高高白沫的污水。渔民们的“血汗钱”一下子被这滚滚而来的污水卷入了滔滔的大海之中。

一时间,望着满地狼藉的蛤皮,渔民们有的哭,有的喊,有的捶胸顿足.有的跪在滩涂地上久久地长叹。希望之梦,就这样被打碎了!

经农业部渔业环境监测中心黄渤海区监测站评估这次污染事故造成文蛤、青始、蛏、毛蚶等损失合计1,365.97万元。

18户受害的渔民很快从悲怆和震惊中清醒过来后,也合计着找有关部门讨说法。他们选派代表到当地政府和有关新闻单位控诉,同时,积极筹措鉴定费用,请秦皇岛引青工程水质监测中心的专家在事故发生的养殖场水域、水闸河道、迁安市省庄排污总口等14个地点取样,进行了检测分析。

2001年1月4日至2月7日,根据农业部渔业局的批示,河北省水产局渔政处、乐亭县水产局组织5名水产专家会同乐亭县渔政站执法人员成立了调查小组,开始对这次渔业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确认污染源主要来自滦河中游河北省迁安市的造纸、化工企业,9家企业排放了大量超标的工业污水引发水面有机物污染、养殖水域严重缺氧,致使大量贝类和鱼类死亡。受害渔民讨说法九家企业赔臣歉

有了充足的证据,孙有礼、鲁月波等1 8户农民再也按捺不住愤怒,他们于2001年5月23日将9家排污企业到天津海事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9家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01年12月17日和2002年3月21日两次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法庭委托农业部渔业环境监测中心黄勃海区监测站对渔业污染事故原因予以鉴定。该站参照河北省水产局渔政处和乐亭县水产局组织调查所做的调查报告和秦皇岛引青工程水质监测中心的监测资料及该站2001年5月对该区域污染源调查的情况和部分数据作出鉴定。结果认为 乐亭县近岸养殖海域滩涂贝类和鱼类死亡事故非养殖技术原因所造成,而是唐山市滦河沿岸造纸和化工企业排放未达标污水所致。

经过庭审调查,天津海事法院认为,原告孙有礼等18户渔民具有合法的养殖资格。在污染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当地及上级渔业行政主管机关,由乐亭县水产局和河北省水产局渔政处组成专家组进行调查,并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初步勘查评估,依据出具的调查报告及原告拍摄的现场照片等证据可以认定原告确有污染损害事实的存在。渔业环境监测站作为农业部确定的渔业污染事故的甲级调查鉴定单位.依据农业部《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具有对受污染渔业损失的评估资格。鉴定人具有相关的专门性知识,鉴定程序合法,对鉴定依据的原始资料取舍得当,损失计算方法科学,符合农业部《水域污染事故损失计算办法规定》的要求,评估结果客观合理,其评估鉴定报告应作为认定原告损失的依据。

依据秦皇岛引青工程水质监测中心的水质检测报告、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原始监测数据、处罚情况及法院调查取证情况可综合判明,在事故发生前所有被告均实施了向滦河排放大量工业污水的行为,所排放污水中均含有大量的悬浮物、挥发性酚等有害污染物质,除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达标排放外,其它相关8家企业均为超标排放。化工公司虽为达标排放,但并不意味着达标排放就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损害结果,一旦有就应承担对原告损失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据此,9家被告在事故发生前存在排放含有有害污物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具有违法性。依据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及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判决9家被告企业赔偿孙有礼等18人养殖经济损失1365 97万元。并立即停止侵害,不得再排放污水入海,消除继续污染原告养殖区域的危险。

一审判决后.迁安第一造纸厂等8家企业不服,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高院经审理认为,原鉴定机关对污染事故认定的结论是正确的。但孙有礼等养殖户承包的养殖场的水产品不可能以市场零售价出售,况且文蛤的价格是以出口的价格确定的。考虑到零售价与批量出售的价格应有所区别,应对原评估报告计算损失的数额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原数额1365 97万元的基础上减去30%,即409791万元,实际损失为956 179万元。迁安第一造纸厂等8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污的损害事实,是造成孙有礼等养殖户水产品死亡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孙有礼等养殖户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考虑到上述企业多年来生产排污的历史原因,特别是华丰纸厂系国有大型企业,具有百年历史。在靠近排污的河道及入海口从事养殖业,具有一定的风险。孙有礼等养殖户应自行承担由于对养殖环境风险估计不足的相应损失286 854万元,其余损失669 325万元由造成污染的企业承担。

天津高院还认为,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当地环保部门确定为达标排放企业.属于国家许可的正常经营活动。虽然其不能提供排放工业废水入海的行为与孙有礼养殖水产品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的相关证据.但在承担民事责任上应与超标企业有所区别。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判令其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人民币14万元,不承担连带责任。饱经灾难众渔民呼唤碧水与蓝天

官司最终还是打赢了,18位渔民及亲人们的心里虽然有了少许的轻松,但在他们的脸上却看不出多少喜色。因为现实中许许多多的难题仍在困扰着他们,,渔民孙有礼为养殖文蛤,措上了自己多年的积蓄不算,还欠下了一屁股的债务。他本来有一艘渔船,以往每到捕捞季节,都会到海上去捕捞。可自发生污染事故后,他的船仅在今年春天勉强干了一个多月就停了,因为他已没钱雇工,更没钱添置船上的一些生产用具,家中儿子早早退了学,炕上还常年躺着年逾八旬的瘫父亲。谈起自己的遭遇有礼总是一脸的沮丧。现在他惟一的盼望就是官司完了,能给他赔些钱偿还债务。渔民高维华在事故出了半个月后还不敢告诉妻子。他的妻子后来知道了真相,无法承受这沉重的打击.整天不是哭哭啼啼,就是沉默不语。而渔民高维业当初是贷款7万元入的股,前段时间,一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去采访他,他以为是银行来催贷款的,竟当场吓得昏了过去。最让人怜悯还是高建福,高建福为入股搞养殖,贷了8万元款,还借了许多外债。养殖场被毁后,他跟着取证到迁安市去查找污染源。同去的一共有4个人,因口袋里没多少钱,4个渔民住进了一间10元钱的房子里。时值深冬季节,屋子里冷得像冰窖,高建福被冻得腰痛,回到家就躺在床上起不来了,却无钱就医,其他几家渔民不忍他被病痛折磨,凑了1200元钱:降他送进了医院

鲁月波说,他们打官司的目的不只是为了索赔,更重要的是希望9家被告企业早日停止侵害,不再向下游排放污水,给渔民们一条谋生之路。渔民们反映说,他们的养殖场虽然已经被毁了,但他们至今也舍不得退出承包的滩涂地.他们在每年想方设法交纳每亩50元承包费,幻想着有朝一日重新开始养殖,因为这片滩涂曾在他们心中燃起致富的希望。

然而,让渔民们看到的现实是,从滦河上游流下来的依旧是黑色的污水。这些污水只不过暂时被关在一道道通往滩涂地的排水闸内。如果上游河道里承受不住,说不定哪一天,它们又要泛着白沫、咆哮着涌进一片片”金银滩”里。

天津港事故调查报告范文12

一、案情简介

案例一:收货人A公司从英国进口一艘游艇,金额为23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800万元,拟参加于2012年9月在青岛举办的游艇展,委托天津B货代公司办理运输清关手续。游艇长26米,宽6.8米,高7.6米,采用框架集装箱运输。由于框架集装箱货物不能转运,而起运港菲利克斯托到青岛没有直达的船,所以A公司选择了距离较近的天津新港作为卸货港。游艇此次进境是作为展览品,采用ATA单证册报关。B公司业务员发现报关单据中缺少ATA单证册,多次让A公司业务员催促国外发货人提供,但是A公司业务员认为游艇大概于35天后才到达天津新港,一拖再拖,直到游艇于8月2日到达天津新港后,A公司业务员急忙与英国发货人联系时,才得知英国发货人正在休暑假,假期长达2个星期。8月21日,B公司终于拿到英国发货人寄来的ATA单证册并向海关申报,海关于8月24日放行,清关总共花了22天,产生了滞报金45000元人民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由于游艇价值昂贵,英国发货人要求必须从英国派指定的资深船长将游艇从天津新港开到青岛,而英国船长的签证直到清关后才办理完毕,等英国船长驾驶游船离开天津新港已是8月29日,游艇从到港直至离港共计27天,产生押车费27万元。

案例二:收货人天津C公司从台湾基隆进口1套氮气设备,长11.8米,宽3.6米,高4.2米,委托天津D货代公司运输。C公司没有提前将基本路况告知D公司,D公司也没有提前做好路勘工作,当载着氮气设备的车辆通过103国道到达河北和天津交界处的大沙河检查站时,被路标拦住了去路。原来,车货总高5.2米,而收费站的路标只有5米高。D公司匆匆忙忙去路政部门申请将路标移位,光审批手续就花了2个星期,移开路标并复原的施工费用花了10万元人民币。

可见,作为大件货物的主要运输载体,框架集装箱运输风险大,如果运输延迟或清关不畅,将会产生高额费用。

二、框架集装箱货物运输、清关的风险

(一)货物的尺寸或重量超出运输硬件条件的限制

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各国对运输硬件条件有一定的限制。国外大城市的安全限定高度在4.5米左右。在我国,桥洞、隧道等限制通过总高度不能超过5米,各省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宽度一般也控制在5米以内。为了避免出现桥梁、道路跨塌事故,部分桥梁、路段对于通过重量(轴重或总重)有严格限制。但是,框架集装箱装载的大件货物要么长度在4米以上,要么宽度在3.5米以上,要么高度在3米以上,要么重量在20吨以上,尺寸或重量容易超出运输硬件条件的限制。例如,大件货物的高度可能超过桥梁高度、高压线高度、交通标志牌高度、通信线路高度、收费站高度。大件货物的宽度可能超出路面宽度、收费站宽度,重量也可能超过路面负载能力,如果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不能顺利通行。

在第二个案例中,由于收货人C公司没有将基本路况告知D公司,D公司也没有提前做好路勘工作,车货高度超过路标高度,不仅耽误两周时间,还产生了路政施工费用10万元人民币。

货物重心越高,其运行的稳定性越差,而框架集装箱货物和整车的重心往往较高,稳定性较差。

(二)货物重心不稳或捆扎不牢导致货物移动或倾覆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纵向惯性力、横向惯性力、垂直惯性力、风力的影响,如果捆扎不牢,框架集装箱货物可能产生移动、滚动或倾覆。例如,车辆加速、减速、转弯、颠簸等都会造成货物的横向、纵向或上下运动,遇上风浪或恶劣气候时,船舶上下或左右摇摆,会导致货物发生位移和倾斜。而框架箱货物一般都是大型仪器设备,货值高,一旦加固工作不到位,损失将十分惨重。据上海海事法院网站报道:2008年2月,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港某船务公司运输6台门座式起重机。途中遭遇海上突发暴风,船上的门座式起重机落海受损,货损价值高达2000多万元人民币。究其原因是加固工作不到位所致。

(三)清关延误产生高额费用

如果由于收货人没有及时提供报关单据、缴纳税费、提取货物,导致清关不及时,还会产生高额滞报金、港杂费、仓储费、滞箱费等费用。

以滞报金为例,进口货物收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征收,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万分之五。而框架箱货物一般价值高,所以滞报金数额一般很高。

再以滞箱费为例。框架集装箱(表1中用FR表示)的滞箱费是干货集装箱(表1中用DC表示)的5倍。尤其是对于长度超过12米的超长货物,港口规定不能直接将货物从船上卸到码头地面,必须卸到车上,直到结关,押车费每天高达1万元人民币。

在第一个案例中,装载游艇的船舶于8月2日抵达天津新港,本应不晚于8月16日报关,但是由于收货人A公司没有向B公司及时提供ATA单证册,B公司无法及时报关,5天的滞报金额高达4.5万元人民币。由于清关不及时以及船长签证手续延误,游艇从到港直至离港,花了27天时间,产生了27万元押车费。

三、框架集装箱货物运输、清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制定集货调箱方案及做好路勘

为了避免框架集装箱货物的尺寸或重量超出运输硬件条件的限制,收货人和货代公司应协商制定集货调箱方案,共同做好路勘工作。

框架集装箱货物一般采用场站集货模式,即货代公司派卡车上门提货,运到港口仓库或堆场,在堆场将货物装箱。之所以选择场站集货模式,是因为:第一,框架集装箱货物本身就可能超高,货物和车板的高度加上集装箱的厚度会超过道路、桥梁的限定高度,无法通行;第二,场站配套工具更加齐全。例如,卡尔玛、吊车、叉车、衡器(测重)等专业设备,有利于货物装箱操作;第三,集装箱堆场更加开阔、平坦,安全性更高;第四,集装箱场站、货代公司更加了解各船公司对于装箱、加固等方面的要求,减少超重、失衡、绑扎不合格等情况,避免出现因二次装箱、绑扎等现象造成的经济上和时间上的损失。

为了保证大件货物顺利通行,收货人应向货代公司提供路况信息,配合货代公司在启运前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路面负载能力、横坡和纵坡通过能力、弯道通过能力、桥梁通过能力、外形尺寸通过能力。根据运输线路的净空要求、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桥梁载荷强度要求、公路最大坡度要求,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并采取必要的排障措施。例如,对于净高不足障碍物的处理主要方法有拆除法、顶高法、落地法等;对于净宽不足障碍物的处理方法也有很多,例如交通标志牌可以暂时移位、拆除;对于不能满足大件货物车辆组通过的路段可以采取铺设钢板、增加挂车轴数等方法进行处理,达到承载要求。

第二个案例中,因为车货总高为5.2米,超过路标高度,临时办证,不仅耽误了2周时间,而且产生了路政施工费10万元人民币。收货人和货代公司应提前做好路勘,规划路线,绕道行驶,避开路标,或提前向路政部门申请移开路标。另外,对于长度超过12米、宽度或高度超过4.5米的框架箱货物,需要预约交警开道。由于天津和河北唐山分属两地,所以需要撰写计划,和天津交警以及河北交警分别预约,由交警将框架箱货物护送到目的地门口。

(二)安全装卸确保重心平衡

为了保证重心平衡,收货人应向货代公司提供详细的物流工程图,在货物的重心位置做出明显标志,对于形状不规则的大件货物,可以通过测量的方式计算出其大致重心。货物的重量应尽量均匀分布并居中摆放。而且,货物重心应尽量地放低,以增加货物的稳定性。如果货物的着力点不稳,或者货物为圆柱体,或者货物与箱体接触面积过小等,就必须垫上枕木,使货物能平稳、服帖地与箱体接触。装卸时必须按货物实际重量的2倍以上选择吊装工具,以免出现危险。

上述两个案例中,货代公司根据收货人提供的物流工程图中标识的重心位置,确定框架箱货物的重心。

(三)使用专用固定器具确保加固牢靠

对于框架集装箱货物,由于收货人比较熟悉货物的特性,如果能跟货代公司共同协商加固方案,货代公司再结合货物的形状、重量等因素,双方确定固定方案,并使用专用固定器具如绑扎带、千斤索等进行加固,将有利于货物加固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加固时,一般采取交叉捆绑法及对称绑扎法。另外,应在钢丝绳与货物的接触点添加垫充物,如废旧橡胶胎皮,一则可避免运输过程中搓伤损坏货物表面,二则也可避免磨擦而产生静电、火花等。

在第一个案例中,游艇虽然体积庞大,但是重量只有35吨。根据收货人提供的工程物流图,货代公司在游艇的前后左右方向用10根固定带将游艇固定在船的铁架上,确保游艇加固。在第二个案例中,收货人事先告知货代公司,装载氮气设备的罐体壁厚只有7毫米,如果用铁链加固,会导致罐体表面磨损,根据收货人的建议,货代公司最终选用了固定带进行加固。

(四)提前做好报关准备提高清关效率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货代公司应到船公司网站上查找“集装箱货物跟踪”栏目,根据订舱号、提单号、箱号信息追踪货物行程,确定货物到达目的港时间,并告知收货人,以便提前做好报关、提货等准备工作。

因为框架集装箱货物一般都是价值高、性能复杂的设备,在报关前,收货人除了核实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商检条件、报关要素等信息,准备好报关文件以外,还应该向海关提供中文的产品说明书及货物的照片,以便海关清楚掌握货物性能,加快海关审单速度。

为进一步提高海关税费支付信息化水平,海关总署陆续在全国各海关实行电子支付税金。收货人应提前跟海关、银行签署《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只要电子报关文件已递交,收货人就应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或支付平台查询税(费)信息,第一时间在电子网上支付税金,以免产生滞纳金、滞箱费、堆存费等不必要的费用。

在第一个案例中,收货人A公司应在货物到港前向B公司提供ATA单证册等报关单据,由于游艇金额巨大,还应向海关提交货物情况说明,以便顺利通关,不仅避免了滞报金,押车费也会降到最低。

综上所述,,框架集装箱运输风险大,所以收货人应和货代公司紧密配合,从路况勘察、绑扎加固等方面防范运输风险,并做好报关准备工作,提高运输和清关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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