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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事工作计划

时间:2022-11-18 05:06:39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1

20__年是全年工作的关键,我处将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年初拟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紧紧抓住中心工作和薄弱环节,总结工作经验,落实工作措施,力求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建设工作方面取得新的成绩。

一、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弘扬劳模精神为主题的“学劳模、赶先进、比贡献”活动,将此次活动与省直工委组织开展的“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省文明委组织开展的“迎奥运,讲诚信,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系统的行风建设相结合,树立和谐地税新形象;与系统的干部教育、业务练兵比武活动相结合,在系统内通过比学赶帮超,达到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要求;与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确保活动成效显著。

二、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准、配强、管好“一把手”,探索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机制,续深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人选的补充调整、考察认定工作,建立市局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队伍。

三、研究探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量化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先进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四、完成系统公务员登记,做好非领导职数确定与下达。

五、做好总局全国教育培训局长会议的相关材料整理和宣传交流工作。

六、严格按照《xx省税务局20__年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方案》逐步落实各项培训项目的许可备案、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

七、继续做好“五员”培训、领导干部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税收业务骨干培训;完成系统50名师资人员、100名税收业务骨干、50名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任务。

八、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健全完善集中学习、脱产培训、专题讲座、远程网络教育等多渠道培训体系,积极创建学习型地税系统。

九、组织业务能手达标竞赛活动。举办全省地税系统以“三员”为主的各类业务能手的达标竞赛活动,选拔并表彰一批业务能手。

十、建立完善师资队伍。研究制定师资人员的条件和标准,按照自愿报名、组织考核、明确待遇、加强管理的原则逐级推荐产生省局的师资队伍。

十一、按照选派要求,组织干部参加总局的专业知识培训班、省委组织部更新知识培训班、省人事厅组织的任职培训和对外交流培训班。

十二、完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网络教育平台和万人答题系统搭建工作。

十三、实施县(区)局基层建设达标活动,推进基层建设全面、协调、均衡发展。

十四、组织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做好各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及表彰工作。

十五、下发《xx省税务局关于加强地税文化建设的意见》,做好研究确定陕西地税理念体系等准备工作。

十六、汇总全省税务系统厅局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情况,根据各级别荣誉情况,确定进入《xx税务系统群英谱》的集体、个人范围,下发通知收集事迹材料,并进行修改编辑。

十六、做好系统新招录公务员的接收、分配工作。

十七、完成系统公务员工资套改,做好日常工资管理。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税收筹划;意识;人才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4041(2007)10-0031-03

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背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收筹划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它涉及财务决策、会计核算、投融资、生产经营以及法律等多个领域,需要纳税人对税法的熟悉和充分理解。在发达国家中,税收筹划的应用十分普遍,不仅企业和个人在决定投资、经营、获取报酬前,对各种方案都要进行比较分析,选择能获取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而且这种合理合法化的税收筹划也得到政府的认可甚至鼓励。在我国,税收筹划工作尚处在初始发展阶段,纳税人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税收筹划的应用范围小、水平低。

1目前我国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税收筹划常与纳税人对税法的滥用交织在一起。税收筹划照理是合法、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行为,但对纳税人来说,只要能减轻税负,又不会触犯税法受到惩罚就是可实行的行为,而不会考虑实施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所以,一些纳税人实际是在想方设法寻找税法空子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甚至故意歪曲税法。比如,国家对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投资有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目的是为了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有的投资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只愿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而不愿对这些地区进行实质性投资,仅在这些地区注册一个空壳企业,将企业的有关会计账务在优惠地区进行核算,从而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而这些地区为了所谓的政绩,也默认了投资者的这种行为。事实上,这些企业根本没有解决当地的劳动就业问题,更没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良好效应,也不符合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和意图。

1.2税收筹划有时是与税务人员里应外合紧密相连的。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无非是想通过筹划,执行最有利于自己的税收政策。执行什么税收政策,税法都规定了相应具备的条件,而相应的条件是否具备,需纳税人提供证明资料,经税务机关认定。因此,纳税人为能达到执行最有利于自己税收政策的目的,或伪造证明资料,在税务人员粗心大意、下蒙混过关;或拉关系、贿赂税务人员,以至不具备相应条件也能搞定。所有这些筹划实质上是披着税收筹划外衣的偷税。现实中很多纳税人聘请离退休或离职的税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不仅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他们与税务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容易疏通路子。

1.3税收筹划很多情况下是由于税收征管薄弱或漏洞促成的。虽然我国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的税收征管改革,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但各部门信息共享程度仍不高,征管的措施和手段还跟不上日益发展的新情况,导致税务机关对有些证据的提取感到束手无策,纳税人往往利用这一点,实施所谓的税收筹划。比如:税法规定,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应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但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价格应该是多少,由于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不全面,无法合理确定。

2提高我国纳税人税收筹划水平的建议

2.1树立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在市场经济下如何依法减轻企业税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企业不同,面临的税收环境各异,税收筹划的结果或许会不一致。相比之下,企业树立筹划意识并把它融入到企业经营决策的始终要比机械的学习、运用几个具体方法更为重要,毕竟意识是行为的先导,没有税收筹划意识,也就不可能有税收筹划行为。事实上,我国许多企业的领导由于对财务、税收知识不了解,加上社会上偷逃税款成风,因此涉及到企业税收问题时,脑子里想到的就是找政府、找税务局长、找熟人,压根就没想过通过自身的税收筹划能合理合法的节税。对财务人员来讲,限于税法知识的欠缺,又认为领导在税务问题上神通广大,碰到税收事务就找领导,会计只能写写算算,未能为企业税收筹划有所作为。

随着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的推进,企业必须彻底摒弃这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作为领导不仅要做到自身加强税法的学习,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而且要积极过问、关注企业的税收筹划,从组织、人员以及经费上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支持。作为财务人员不仅要向管理型辅助决策者角色转变,而且应加紧税法知识的学习,培养筹划节税意识,并将其内化于企业各项财务活动中,通过开展税务筹划为企业获得财务利益来赢得更高的职业地位和领导的重视。

2.2规范税收筹划基础工作。税收筹划的开展是建立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基础之上,而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规范现象,使税收筹划活动缺少根基:①各项管理活动并非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来做,不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甚至没有经过财务上的必要预算就由企业领导“拍板”决定。②税收筹划主体不明、权责不清,会计人员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提供会计报表,而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是领导的事。③由于财务管理不严,会计人员素质低、地位差,导致会计政策执行不严,企业的会计账目时有差错,不按会计程序做账、随意更改核算方法、账实不符、账外账、小金库等现象严重,税收筹划无从下手。为此,企业应从如下方面健全财务管理,为税收筹划打下坚实基础:

2.2.1强化科学管理。策划性是税收筹划的特点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各项活动最终都会归结为一种财务活动,为使每项活动的财务效果最优,企业必须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决策审批制度,保证必要的技术、人才、资金以及税务上的可行性论证,杜绝领导干部的“一言堂”。只有如此,才能开展正常的税收筹划活动,税收筹划也才能真正在企业中发挥“节税”的综合财务作用。

2.2.2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设立完整、客观、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既是国家财务法规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微观技术基础。实践证明,企业会计资料越规范,税收筹划的空间越大。为此,治理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会计账目不全、假账烂账现象,不仅是企业外部监管部门的工作,更是企业领导义不容辞的职责。

2.2.3明确税收筹划的主体。税收筹划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企业必须有相应的执行主体具体经办才能使税收筹划真正展开。具体来讲:(1)成立由领导、会计、税收专家组成的企业税收筹划组。考虑到在实践中会计人员懂财务而不精通税法,企业领导有最高决策权但对会计、税法了解不够又没有太多的精力,聘请税收筹划的中介机构参与可以弥补企业内专业人员的不足,但中介机构尽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但对于企业的具体业务、经营特点、发展方向等信息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可以考虑建立三者合作模型,在领导的重视、会计支持、专家献计的情况下,把税收筹划工作落落到实处。(2)改变财务会计兼办税人员的做法,在企业内设立专职税务会计一职。目前,许多国家的企业内部设立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中发挥着显著作用。在现阶段我国企业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专设税务会计岗位,其职责除了编制纳税申报表、办理涉税事宜满足税务机关的要求外,应有更多的精力对企业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

2.3加快引进和培训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才。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高素质的人才是其成功的先决条件。具体来看,从事这项专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条件有:(1)精通国家的税法及税收相关法律,并时刻关注其变化。只有如此,企业才能选准节税活动的策划点,了解什么是合法、非法以及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在总体上确保经营活动和税务行为的合法性。“用透”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实经济中,许多企业对放在身边的税收优惠不知道使用,发生了应享受税收优惠的经济行为,但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税收申报,没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白白丧失了大量的节税利益。(2)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市场法律环境,熟悉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好的税收筹划方法不一定对每个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合适,税收筹划人员要在熟悉内外环境的前提下,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设计适当的税收筹划方案。(3)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操作业务水平。此外,税收筹划活动涉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筹划人员为此还必须具备财务、统计、金融、数学、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及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

从国际范围看,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税收筹划专业化及跨国税务筹划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聘请税务专家从事税收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我国要解决企业因能力不足而带来的税收筹划水平低下的问题,必须重视并加快税收筹划人才的聘用、引进和培训工作。具体来讲:(1)请外部专业税务人员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我国的税务业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从最初的仅仅为企业办理一些简单的纳税申报等业务发展到现在已逐渐地介入企业的税收筹划,其为企业所带来的节税效应已令不少企业相当满意。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2)引进高素质专业税收筹划人才。企业要想降低纳税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必须引进具备税收筹划能力的人才。国外一些企业在选择高级财务会计人员主管时,总是将应聘人员的“节税“筹划知识与能力的考核,作为人员录取的标准之一。我国也应朝着这一趋势发展,在淘汰不称职财务人员的基础上引进高素质的财务人才,强调财务人才的税务及其所应具备的其他知识背景。(3)加快现有办理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在现阶段大多数企业由会计办理涉税事务的情况下,重视内部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可能是大多数企业最现实的选择。企业必须重视对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税法知识的培训,促使其提高税收知识修养,掌握税收筹划的理论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具备税务筹划的意识,从而能够依法高效地为企业开展节税筹划工作。在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筹划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这种培训工作更显得必要。

参考文献

[1]姚云,《论我国税收筹划发展的趋势》,《时代金融》,2006年第9期

[2]郑贵华,《如何提升企业税务筹划能力》,《财政与税务》,2004年第9期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3

成功的企业和个人应该是精明的纳税人,他们知道用智力赚取大量利润,也凭借其智慧缴纳少量的税收。世界媒体大王鲁珀特·默克多在英国的主要控股公司—新闻投资公司,在过去11年中,共获利近14亿英镑(约21亿美元),但其在英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净额竟然为零,真是“绝顶精明”。这位年近七旬的商人,既精于经营,也精于纳税,是税务筹划的典范。

在市场经济下如何合法合理地减轻企业税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企业不同,面临的税收环境各异,税务筹划的结果或许不会一致。相比之下,企业树立筹划意识并把它融入到企业经营决策的始终要比机械地学习、运用几个具体方法更为重要,毕竟意识是行为的先导,没有税务筹划意识,也就不可能有税务筹划行为。如此,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无异于纸上谈兵。

开展税务筹划对我国企业而言最大的障碍是筹划意识的缺乏。企业领导由于对财务、税收知识的了解欠缺,加上社会上偷逃税款成风,因此涉及到企业税务问题时,脑子里想到的就是找政府、找税务局长、找熟人,压根就没想过通过自身的税务筹划能合理合法地节税。对财务人员来讲,限于税法知识的欠缺,又认为领导在税务问题上神通广大,碰到税收事务就找领导,会计只能写写算算,未能为企业税务筹划有所作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依法治税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企业必须彻底摒弃这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作为领导不仅要做到自身加强税收法规的学习,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而且要积极过问、关注企业的税务筹划,从组织、人员以及经费上为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提供支持。作为财务人员不仅要消除自身核算员的定位思维,向管理型辅助决策者角色转变,而且应加紧税法知识的学习,培养筹划节税的意识,并将其内化于企业各项财务活动中,通过开展税务筹划为企业获得财务利益来赢得更高的职业地位和领导的重视。

二、规范税务筹划基础工作

税务筹划的开展建立在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健全、各项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基础之上,而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现状来看,存在较严重的不规范现象,使税务筹划活动缺少根基。一是各项管理活动并非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来做,不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甚至没有经过财务上的必要预算,更不需要税务筹划,就由企业的领导“拍板”决定的事例比比皆是。二是权责不清,企业中税收筹划主体不明:会计人员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提供会计报表>文秘站:<,至于立项前的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是领导的事。在老板心目中,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份内的事。三是由于管理不严、体制不善、会计人员素质低、地位差,导致会计政策执行不严,企业的会计账目时有差错:账实不符、账外账、小金库、无原始凭证、不按会计程序做账、随意更改核算方法等现象严重,税务筹划无从下手。为此,企业应从如下方面健全财务管理,为税务筹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决策科学化的管理

筹划性(在事件发生之前而非之后进行“谋化”)是税务筹划的特点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各项活动最终都会归结为一种财务活动,为使每项活动的财务效果最优,企业必须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决策审批体制,保证必要的技术、人才、资金以及税务上的可行性论证,杜绝领导干部的“一言堂”。只有如此,才能开展正常的税务筹划活动,税务筹划也才能真正在企业中发挥“节税”的综合财务作用。

(二)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

设立完整、客观、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既是国家财务法规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依法纳税、满足税务管理部门要求的基本需要,同时又构成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微观技术基础。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便于企业对税务筹划进行本利分析,为提高筹划效率提供依据。实践证明,企业会计资料越规范,税务筹划的空间越大。为此,治理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会计账目不全、假账滥账现象,不仅是企业外部监管部门的工作,更是企业领导义不容辞的职责。

(三)明确税务筹划的主体

税务筹划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企业必须有相应的执行主体具体经办才能使税务筹划真正开展。由于税务筹划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筹划主体专业要求较高,因此,目前可以采取的措施有:1.成立由领导、会计、税务专家组成的企业税务筹划组。税务筹划与会计具有天然的联系,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税务筹划的基础,会计人员做税收筹划的优势是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功底,不足是对税法了解不够。同时,因角色定位我国会计人员目前难以参与企业的高层决策,由会计人员单独从事税务筹划效果不会理想。企业的领导者虽负有使企业发展增值的责任,也具有最高决策权,但他们对会计、税法的了解不够,做税收筹划既缺乏能力,又没有太多的精力,也无法充当税收筹划的执行主体。聘请税务筹划的中介机构参与可以弥补企业内专业人员的不足,但中介机构尽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但对于企业的具体业务、经营特点、发展方向等信息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可以考虑建立三者合作模型,在领导的重视、会计支持、专家献计的情况下,把税收筹划工作落到实处。2.改变财务会计兼任办税人员的做法,在企业内设立专职税务会计一职。目前,许多国家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中发挥着显著作用。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会计政策和税法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主动性,要求会计不仅能够提供企业纳税义务发生和履行情况的信息,而且能够提供避税和节税的信息以支持管理决策。对此,笔者认为,在现阶段我国对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应否分离的讨论没有定论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借鉴国外做法,专设税务会计岗位。其职责除了编制纳税申报表、办理涉税事宜满足税务机关的要求外,应有更多的精力对企业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尽可能使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

三、加快引进和培训企业内税务筹划人才

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高素质的人才是其成功的先决条件。具体来看,事这项专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条件有:

第一,精通国家的税法及税收相关法律 ,并时刻关注其变化。只有如此,企业才能选准节税活动的筹划点,了解什么是合法、非法以及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在总体上确保经营活动和税务行为的合法性,“用透”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实经济中,许多企业对放在身边的税收优惠不知道使用,发生了应享受税收优惠的经济行为,但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税收申报,没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白白丧失了大量的节税利益,成为只知道辛苦创业、埋头拉车的“愚商”。

第二,不仅要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市场、法律环境,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外部发展空间,而且必然熟悉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能力,给企业自身的税务筹划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因为好的税收筹划方法不一定对每个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合适。例如,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方法可以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推迟所得税的缴纳时间,是一项很好的税务筹划方案。但是,如果企业正处于减免税阶段,运用加速折旧法则会使当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少,所享受的税收优惠额度减少,而在以后年度应纳税额反而增加,这对企业是不利的。因此,税务筹划人员要在熟悉内外环境的前提下,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设计适当的税收筹划方法。

第三,近年来,国家税制变动频繁而复杂,参与国际市场活动的企业面对的各国税制更是如此,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更需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操作业务水平。

此外,税务筹划活动涉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筹划人员为此还必须具备财务、统计、金融、数学、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及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否则,即使有迫切的税收筹划愿望也难有成功的筹划作为。

从国际范围内看,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税务筹划专业化及跨国税务筹划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聘请税务专家(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如以生产日用品闻名的联合利华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面对着各个国家的复杂税制,母公司聘用了45名税务高级专家进行税收筹划。一年仅“节税”一项就给公司增加数以百万美元的收入。

从我国的情况看,要解决企业因能力不足而带来的税务筹划水平低下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多种措施可供企业选择;

(一)聘请外部专业税务人员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我国的税务业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已有了很大的发展。从最初的仅仅为企业办理一些简单的纳税申报等业务发展到现在已逐渐地介入企业的税务筹划,其为企业所带来的节税效应已令不少企业相当满意。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

(二)引进高素质专业税务筹划人才。

在我国,出资雇用外界为税务活动出谋划策还不普遍的情况下,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必须引进具备税务筹划能力的人才。国外一些企业在选择高级财务会计主管人员时,总是将应聘人员的“节税”筹划知识与能力的考核,作为人员录取的标准之一。我国也应朝着这一趋势发展,在淘汰不称职财务人员的基础上引进高素质的财务人才,强调财务人才的税务及其所应具备的其他知识背景。

(三)加快现有办理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在现阶段大多数企业由会计办理涉税事务的情况下,重视内部税务筹划人才的培养可能是大多数企业最现实的选择。企业必须重视对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税法知识的培训,促使其提高税收知识修养,掌握节税筹划的理论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具备税务筹划的意识,从而能够依法高效地为企业开展节税筹划工作。在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筹划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这种培训工作更显得必要。

【参考文献】

[1] 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 刘静.试论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和方法[J].当代经济研究,2000,9.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税务会计师;企业税务;风险管控体系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资源采选、加工制造、建筑安装、供水供电、医疗、学校事业单位等多行业经营,年实现收入1000亿元以上,企业涉及税种多样,业务形势复杂,企业内部关联交易量大,在税务核算及管理上有很大的难度。2010年集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始建立全面企业税务风险控制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如何充分发挥税务会计师的作用需要在制度之外更多的研究。

1 税务会计核算工作

集团公司每个单位根据业务的复杂性,有单设税务会计的也有其他会计兼税务会计的,大的单位设置有税价科。税务会计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等具体同税务机关打交道的工作。税务核算同财务会计核算紧密相连,不可能将税收的核算分录每笔都单摘出来,因此每个会计的核算工作中均包含有税务会计工作,主管会计对每项核算进行审核。

集团层面设置了税价管理单元,负责集团本部税务核算及汇总纳税工作。每月对分公司增值税、营业税等税金统一通过内部银行将税金先收缴到母公司,由母公司汇总统算后再向税务机关缴纳,通过汇总缴纳实现盈余补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上日常工作包括税收政策的整理传达,对集团内部涉税问题进行答疑,对疑难问题咨询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上要求涉税的共同事项的同税务机关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对集团成员单位涉税中介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掌握内部单位税收稽查事项,对共性问题同税务机关进行政策沟通。

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税务会计核算上可以看出,税务会计师主要的工作是围绕纳税申报开展核算工作,没有充分发挥税务会计师的作用。税务会计师的核算工作其实贯穿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要将税务会计师在核算中的指导作用发挥出来需在业务流程上作出规定,在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会计核算和税务会计核算通过内部工作程序的规定使之有机结合,在业务核算过程中,税务会计人员对涉税会计凭证、报表进行审核,同时对企业会计人员组织培训,建立财务部门全员税务风险控制体系。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税务会计师应加强对业务的审核,从以下几个方面准确运用税法避免企业额外税收负担:

一是避免与会计核算相关的非正常税收负担,如兼营业务单独核算、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等;二是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的责任;三是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在扣除项目、调整项目、抵免项目等方面取得应享有的权益。

2 企业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和避税在出发点上有本质的区别,企业税务筹划出发点是在合法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企业的活动降低纳税的成本,包括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企业税务筹划首先依法原则,全员参与,全面整体规划,充分考虑成本效益,不以降低税负为目的。企业税务筹划应服务与战略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和企业整体利益,建立良好的纳税记录,创建良好的税收环境。企业通过税务筹划达到最低税收风险目标,实现纳税综合成本最优状态,从而实现企业管理目标,维护企业的信誉。避税的出发点是为了降低有形的纳税支出,以减少纳税为目的,有可能造成企业综合成本的增加。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税务筹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在筹划的组织保障上,集团大的决策上要经过财务部门专业的税收咨询,充分论证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计算纳税成本,选择合理的纳税方案,积极合理运用税收优惠。作为大型企业集团应设立独立的税务会计师人员,而不是将税务核算人员等同于税收筹划人员,应由专职人员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分析企业税负产生的根源,从源头做好税务管控工作。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不但要节税、利用优惠政策,可以将工作更前移,研究税法的基本精神去争取专项的本企业的税收优惠。

3 企业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包含于企业管理之中,首先遵循合法的原则,从企业开始到结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全员参与,事前规划,通过税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规避纳税风险,控制纳税成本。按照管理的概念税务管理其实就是对企业涉税过程中涉及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活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在税务管理上应更加将其系统化,建立税收管理的组织结构,将税收管理从税务管理制度、涉税业务流程、税务风险评估、考核与激励几个方面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

事前主要反映在税收筹划上,同时建立税收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事中的管理师税务管理的主要体现在日常性工作具体的纳税程序的工作上,建立岗位职责制约机制,加强业务的审核。统一税务管理,对共同税收事项统一税务,统一沟通,在过程中全面掌握所属单位情况;对涉税事项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集团公司将财务信息统一了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发现核算的异常,定期对成员单位进行风险自评和测评工作。所有的税务管理工作最终都要落实到考核政策上,没有监督考核任何好的管理最终都会流于形式,在集团层面通过监督考核进行反馈管理。在国有企业中最缺乏的就是激励政策,在技术开发费的归集、专项设备税收优惠上都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而这些工作应将其纳入对税务会计师的激励考核上,才能为企业创造纳税效益。

在税务管理中,除加强税务会计师的作用外,还应加强信息化的建设。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将越来越重要,通过外部程序的开发同企业财务核算软件实现对接,直接生成纳税申报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诉求。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也更有利于发现问题及改正错误。

4 税务稽查的应对

税务稽查对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大部分的稽查工作会使企业补缴税款,同时税务稽查也不断促使企业改进核算,堵塞管理的漏洞。对企业集团来说成员单位多,关联交易大量存在,税务稽查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税务稽查选案、立项、进驻、沟通、结案的全过程各环节都应重视信息的沟通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为避免作为异常户被选,要定期进行自查,了解同行业税收负担率,同本企业进行比较,出现差异要找出原因,并及时同主管税务管理机关沟通。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动纠正,即时申报,及时清缴入库。在涉税资料的管理上企业要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申报纳税资料认真整理、装订、标识、保管。在接受检查过程中,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积极配合。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及时沟通,基层单位应及时向上级单位反映,争取更高层次的对接,对企业使用政策依据充分沟通达不到效果的,依法采取行政复议及法律诉讼手段。

5 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作用及意义

(1)税务会计师从宏观上能够降低国家的征税成本,保证税收的应收尽收,从微观上在企业中可以对税务会计核算起着指导和具体核算的作用,通过税务管理工作,优化企业资源的配置,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纳税意愿,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企业税务会计师的定位。企业税务会计师可以作为技术职务,最低应作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应设计经过税务会计师审核意见的流程,其所发表的可能没有权限对管理部门不直接指挥,但是通过其意见可以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对违法的行为应具有否决权。

(3)坚持社会资格认证体系。目前经过国家专业权威部门组织培训、考试、认证的税务会计师填补了企业此类人才的空白,税务会计师应在推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后续教育及更高等级人才的认证,通过公开、公正、严格的程序认证的专业税务人员弥补国内此项企业专业人才的紧缺。

通过税务会计师的专业人员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对企业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由税务会计师进行税务规划及税务风险控制,有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有助于企业优化资源,提高获利能力。企业有序的税务管理能够降低国家的征税成本和企业的纳税成本,建立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取得外部的信任,促进企业的合作与发展。因此企业的税务会计师不管是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税收遵从度,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税负成本,还是对国家实现经济调控目标、完善税制、保证政府财政收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高校教职工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引言

新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阶层实行分类与综合所得相结合征税办法以来,纳税人普遍受益。高校是高级人才集聚地,但会计力量相对薄弱,能熟练驾驭税收政策的会计人才十分稀缺,能够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开展纳税筹划的会计更是凤毛麟角。高校教职工特别是一线教师都身兼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数职,仅教学领域就需承担授课、阅卷、监考、指导学生、兼职班任、评审项目等工作,其决定了教职员工收入来源复杂多样。给会计确认收入类别和分项预扣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带来难度和压力。加之教职员工取得有限的“阳光收入”,有很多要用于支付论文“版面费”、专利费、教材著作“版权费”等的“再分配”,导致其对收入分配特别是扣缴个税反应十分敏感。所以,研究高校教职工个税纳税筹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高校教职工应税收入构成

高校教职工收入具有类别多样、来源渠道广且形式复杂等特征,大体可概括为几类:(1)工资薪金(以下统称“工薪”),是教职工的常态化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补贴补助等纳入人事处工资表管理的收入。这些表内收入,都是按照国家工资管理政策和地方性规定标准给予的“固定收入”,是计算个税所得额最容易把握的基础性所得。(2)课时费,是高校教师实行“按劳分配”获得的一项很重要的收入,它是根据教师全年的教学业务工作量扣除学校规定岗位基础工作量并经人事处考核合格后,以课时或教分为单位平均分配的费用性收入,也称之为“讲课费”或“超课时费”。教师只要上课就可获取,多劳多得,不劳不得。(3)地方性补贴。高校所在的地方政府或中直大企业为鼓励教师开展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或弥补资源开发等对教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给予高校教职工的业务补贴或生活津贴,如大庆市政府给予驻庆高校教师的职称补贴和石油津贴等。该项收入往往有附加条件,比如职称级别和职务差别等。(4)业务补贴或重点岗位工资,是学校依据教职工岗位或技术职务级别确定标准并按照规定办法考评结果,实行分职级、分岗位发放的工资。所以,也称为“绩效工资”。(5)零星收入,是教职员工接受学校安排的各种考试监考(课程结业、英语四六级、考研、职称)、班主任、重修补考阅卷、新入职教师示范讲座、参赛获奖、以个人福利名义取得的劳动补贴、赛事或大创项目评审、毕业论文评审与答辩、会议补助、坐班出勤补助、午餐费和交通费补助等获得的报酬,以及教师受聘开展培训辅导、技术性指导等社会服务收入。该收入非按人头平均分配,而是谁承担了哪个项目即获得该项报酬,不承担则无此项收入。(6)兼职收入。部分教职工利用个人执业资质、专业技术特长和实践操作能力,受聘于企事业单位担任执行董事、高级顾问、技术专家和工程师等岗位所取得的“第二职业”收入。(7)技术成果收入。高校教师因教学科研“双肩挑”,其常年从事创造性科学技术研究和试验所取得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转让、特许使用,以及为他人“”撰写文章和出版教材著作“挂名”等所取得的收入。(8)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所列范围之外取得的应计税收入,如参加庆典获得的礼品、礼金(含网络红包)等偶然所得,投资入股获取的股息红利等。(9)高寒地区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取暖费补贴等免税收入。

三、纳税筹划的客观依据

任何纳税筹划都必须以税收法律制度为客观依据,高校教职工个税筹划同样如此。

(一)个税法律法规。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并称为综合所得,居民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去6万元基本费用并扣减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作为应税所得额,按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征管上,逐项采用累计预扣法、分次扣税法等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具体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和所得额计算办法等按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规定执行。

(二)个税政策制度。对高校教职工应计税收入的界定,除个税法规定外,应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2019年第74号公告):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税;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销售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对综合所得税前扣除除了原范围和标准外,《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新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具体标准和扣除办法;纳税人申报扣除应符合《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规定,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诺,若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税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关于综合所得税实行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国家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详细规定出纳税人各项所得申报税额和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办法,例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中,稿酬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为促进就业和消费等,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7月1日起,对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等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证明其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全日制在校生因实习按月取得的临时性工资,也按累计预扣法计税。此外,针对较低收入居民个税做出的《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整年内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薪个税且全年工薪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薪个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6万元扣除,直到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而产生所得额的当月及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税。对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筹划要点及方法

高校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构成,每月发放金额相对固定,且同一单位同一账户名下个人除费用报销外的表内、表外的所有收入都需汇总计税。所以,基本没有“节税”筹划空间。但教职工的“阳光收入”该不该扣税和该怎样扣税,是决定教职工是否被扣税和扣多少税的关键,因此需掌握好纳税筹划这门“大学问”。

(一)部分工薪所得适当福利化。对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或授予某种特殊荣誉的教职工所发放的单项奖励,可以考虑以实物形式发放奖品;也可以通过校院两级工会组织,适当增加教职工个人福利,扩大工会活动范围,增设校内全民参与或有目标针对性的竞技项目。这些实物奖励虽然属于偶然所得范畴,但也带有一定的“福利性”,可通过打个税政策“擦边球”规避个税。很多学校的会计都不熟悉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中的规定或者不能深刻领会该政策精神,对学校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实行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以及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均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就是说,教职工取得上述收入一律并入工薪所得计税。对此,财务处应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文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校给予教职工补贴补助的真实用意,体谅受补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不易,争取将本属于误餐补助的“午餐费”定为误餐费,或者开设教职工食堂免费供餐;取消通勤或交通费补助改按校内通勤车免费或低费标准接送上下班;取消住房补贴,学校提供教职工宿舍或公寓临时居住。这样,可以适当降低教职工生活压力和个税负担。

(二)有限的社会服务收入最大化“支招”。近些年,国家提倡高校加强社会化服务,旨在鼓励高校的专业智慧和科技思想引导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发展知识经济,树立高校的社会威望。社会服务的主体力量是教师,主导力量是专业对口、有较深造诣和享有一定社会威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所以,代表学校开展社会服务的教师都是高校为数不多的人才精英,他们在岗位教学和科研的同时,呕心沥血提供社会服务为学校创造社会财富,理应获取预期劳动代价和智慧贡献相匹配的所得收益。对此,国家虽然暂时无配套的税收专门优惠政策,但作为学校财务部门,应该深刻体会国家发展知识经济和学校图强的大局需要,用心体会教师担纲社会服务重任的艰辛,积极与科技处协同为教师谋划社会服务取酬方式,譬如:结合教师收入大部分将用于科研、学术著作和教材出版费用支出的客观实际,建议教师与社会单位签订联合攻关课题模式,设立“横向科研课题”,将培训、辅导、咨询、顾问等费用转化成“课题经费”;对利用专项经费预算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只能向教师支付“讲课费”的,建议学院领导巧妙运用“税负转嫁”思想,在商谈所委派教师讲课费标准时一律确定为“税后收入”;有些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接受培训等服务,需要通过学校财务“对公账号”结算服务费。这种情况下,会计需预先问清接受服务方即报酬支付方是否已经扣缴税款。若未预扣预缴个税,应先扣税后支付,但需向服务教师预先说明并提供扣税凭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如果确认属于税后收入,学校会计需直接将服务费转付给教师个人,不能再重复扣缴个税。以免侵害教职工个人利益,破坏教育人文环境,挫伤教职工社会服务积极性。

(三)集中补发薪酬巧妙地推迟到年初发放。多数高校都在九月份开展职称和职务评聘。新晋升职称或职务教职工的基础工资及薪级工资将进行上调和全年薪资“补差”,时间恰逢年终岁尾。累计扣税法下,教职工所得额年末已累积到高峰值,若再集中涨薪和补差,便造成扣税增加,甚至出现税率跨级可能。为此,建议学校组织人事机构,调整干部评聘和评审时间,比如10月报名、11月评聘、12月公示,下年一月份发文任职并兑现新晋职级薪资并补差。这样,可取得意想不到的个税扣缴效果。例如:王老师10月份职称晋升到教授,11月工资由15,000元上调到18,500元,前10各月已累计扣缴个税额7,480元,忽略附加扣除和附加扣除项,11月加上补发前10个月工资35,000元(3500×10),会计是否开展纳税筹划,将得出不同计税结果。(1)会计直接按累计预扣法计算王老师应纳税额:应纳个税额=(15000×10+18500+35000-5000×11)×20%-16920-7480=5300元(2)如果财务与人事协商调整确定10月申报评选,11月公示,12月调资,下年1月份兑现,则“累计起点无累计”,会计应按当月发生额直接计税。王老师应纳个税额=[(18500+3500×12-5000)×10%-2520=3030(元)年末晋职晋岗下年初兑现补差,王老师可节税额2270元(3030-5300)。(3)如果累计所得额超过144,000元,可分摊到1月和2月,各补发21,000元,则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下:1月份预扣预缴个税额=(18500+21000-5000)×3%=1035(元)2月份预扣预缴个税额=(18500×2+21000-5000×2)×10%-2520-1035=1245元王老师合计纳税2,280元(1035+1245),可节税3,020元(2280-5300),节税率达56.98%(3020/5300×100%),比第二方案尚少扣缴个税750元(2280-3030)。说明个税法改革不干扰和控制居民收入分配与发放的自由度,并且还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留下了足够的灵活把握空间。只要其善于研究运用,纳税筹划空间很大,效果也很突出。实践中,王老师是客观存在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的。所以,如果金额分配得当,其2月份的实际所得额会更低,完全有可能适用首档3%税率计税,其节税效果将更为突出。需强调,高校教职工薪酬纳税筹划绝非会计自身可以完成,必须与人事处的劳资科协同开展。人事机构最为关注教师队伍稳定,相信会全力支持财务的纳税筹划工作。所以,最关键的在于工资会计是否有纳税筹划思想和巧妙的技术方法支撑起操作行动,并付诸于向人事部门沟通协调的实践作为。

(四)其他收入扣税要依法合规。高校教师的其他收入主要是个人提供的与任职无关的劳务报酬所得,包括教职工外出讲课、咨询服务、审稿、监考、学校征集徽标入围中标费等。很多学校都操作错误,会计将这些费用直接计入当月工薪计算预扣预缴税款,严重侵犯教职工个人权益。例如,某高校校庆征集徽标,张教师入围费获得400元。该教师工薪14,700元,扣除社会保险费522元和子女教育费1,000元,会计扣税结果:工薪所得税额=(14700-522-1000-5000)×3%=245.34元徽标所得税额=(14700+400-522-1000-5000)×3%-245.34=12元虽然徽标入围费仅被扣税12元,但张教师怎么也想不明白“税”从何来。国家个税法明确规定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不计税,如果年终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因此而补缴税款是完全可以认同的,但偏偏在发放环节给硬生生扣税,难免质疑财务部门的财务能力和学校制度,甚至对这种教育维护环境产生失落感。对此,提醒高校财务,要认真学好个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内容,深刻领会税收征管法精神,做到依法正确扣税便是最基本的纳税筹划。凡综合所得范围内的教职工所得,不论劳务报酬,还是教师在本校《学报》等正规出版物发文获得的稿酬,虽然都从属于综合所得,但只体现在年终汇算清缴环节,日常实际发放时仍必须“分类计算”各项应预扣预缴税额。换言之,纳税人实际发生各项所得时要分类计税,年终汇算清缴时须综合所得计税,这才是我国个税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征税的实质。由于综合所得实行按实际发生所得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高校财务可从递延纳税筹划角度,考虑个人支付“延后总比提前强”的利益维护心理需要,设法减少教职工的日常所得预扣预缴个税,留待年终汇算清缴时一并补缴税款。这样,教师的监考费、审稿费、评审费、答辩费和培训辅导费等劳务报酬,因其零星分散,一般单次都不超过800元,应建议教务管理、研究管理等部门在劳务活动结束当月,向人事劳资部门提交费用发放明细表,获批后财务即时发放;若个别教职工一次取得该类收入较高或者教职工各月薪酬较高,则主张财务积极与人事部门沟通,将劳务报酬或班主任津贴、奖金奖励和超课时费等工资性收入,集中安排在仅有“档案工资”的寒暑假月份,分别两个月次发放,从而避免教职工收入提前扣缴个税或适用高档税率预扣预缴个税款,让广大教职工体验到学校财务贴心服务的温暖。

(五)年终奖和年终加薪灵活掌握。年终奖由于财税[2005]9号文即将到期失效,学校仅有超课时费和“第13个月工资”并都按照人事劳资审核办法发放。通常很多高校财务采取的做法是将超课时费按季度或学期进行发放,或者平均分摊到每年4~12月份发放;年终加薪发放恰逢寒假停发“校内工资”等月份;教职工绩效工资通常是学校按“重点岗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结合教师全年教学、科研任务完成状况的考评结果,进行“奖优罚劣”兑现,数额不大,财务灵活掌握即可。这都是可以减轻教职工个税预扣预缴负担的纳税筹划举措,可继续执行该类操作。但需提醒注意的是,对于新入职的年轻教师,应该认真执行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19号文件规定,并因其入职时间短、承担教学任务轻而获得的超课时费数额不高,适宜一次性集中发放,避免搞“一刀切”式的平均分摊发放。以免影响年轻教职工生活积极性,引发对学校不满情绪。

(六)用好、用足、用实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是人才流动最频繁的单位,每年都招聘新员工入职。新入职并不一定都是“新手”。作为培养人才的阵营,高校是高级知识分子集聚地,其运用特殊优惠政策引入高端人才司空见惯。这些新教职工入职即应获得学校兑现的职称学历、住房等多种“特殊待遇”。所以,财务必须秉持“特事特办”指导思想,在人事部门审定其应发放的薪酬、学位津贴、特殊人才引进奖励等待遇之后,按照先筹划、后发放、再核算的“稳健性”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文规定,以入职当月核定应发放的全部收入,一次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的累计月份减除费用。这也是政策规定的重要宗旨。此外,对在学校各部门兼职务工的教职工家属和应视同教职工的实习生,对其按月持续获得的勤工俭学收入或临时工工资,会计不能盲目按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扣税办法扣税,而应执行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政策规定,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并根据该纳税人上年是否在校内实习或务工以及其实际获得劳务报酬应税收入情况,考虑是否适用开始获取收入月份即可一次扣除6万元费用。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6

一、税务稽查机构及其人员配置

美国国税系统机关中主要业务部门有税款征收(追缴)、税收刑事犯罪调查、雇员(工薪税预扣)计划及免税机构管理、税务稽查、国际税收、申报表处理、纳税人服务等。税务稽查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业务处室最多,包括检查程序规范处、稽查协调处、稽查支持系统处、稽查计划调研处、举报管理处、自动稽查系统项目处等6个处。从人员上看,美国联邦税务局系统现有税务人员11.5万人,其中,税务稽查人员4万人,占总人数的35%。美国基层税务机关的主要工作就是两部分,一部分是为纳税人服务,另一部分就是税务稽查。

二、计算机在税务稽查中的应用

美国不仅在申报、征收环节大量采用了电子计算机,而且在税务稽查中也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选案、稽查计划管理、稽查监控等。在美国,90%以上的案件是通过计算机分析筛选出来的。小区税务局(美国的基层税务局)只有10%的机动数。各级税务局都应根据计算机系统筛选出来的纳税人进行审计。计算机筛选纳税人必须有一定的信息为基础。其信息的取得,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纳税人的报表。

2.特殊调查也称特殊审计。这是美国税务稽查部门进行的一项非常重要而且是经常性的工作。美国稽查人员要根据事先设计的“纳税人遵循纳税情况考核表”对纳税人分类抽样进行调查。该考核表长达11页,调查的问题非常具体。如对纳税人的询问包括主要职业、抚养辅养人(确认、验证其实际情况及证明文件)等等。这样的调查比纳税人申报表提供的信息要多,且更可靠。这种调查通常一年才能做完。调查结果全部输入计算机,从而分析出纳税人的基准线,衡量今后纳税人申报正常与否。

3.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如工商注册管理部门、海关、劳工部门、银行或贸易管理部门,土地或地产管理部门、城市建设和交通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福利管理、商品检验、邮政电讯、新闻部门等,还可以包括从举报人、会计师等获得的信息。这一部分信息对于利用计算机选案和加强税收监控十分重要。

根据以上这些信息,计算机系统就可以对各类纳税人作出基本描绘(每年修改一次),从而进行分析筛选。筛选的方法,即按照计算机系统所存标准,对来自各个渠道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并根据其异常情况的大小打分,各项分数的综合越高,成为稽查对象的可能性越大。美国联邦税务局就根据这个分数,选取纳税人作为当年的稽查对象。

筛选的时间,美国通常对上一纳税年度(如 1993年1月1日到12月对日)的申报表,从次年的4月15日开始筛选(计算机数据处理),一般在7月15日左右开始筛选出结果,9月1日开始对上年纳税人进行实地审计。

根据美国的经验,为达到稽查的目的,即通过少数纳税人的稽查,达到对大多数纳税人的震慑,从而依法纳税。挑选出来应稽查的纳税人数为2%左右,其中全面稽查的为1%。当然,各类纳税人的实际稽查比例不同,一般来说,收入越多,经营规模越大,实际稽查比例就高一些。对于筛选出来的纳税人,通过计算机分配给不同地方、不同级别的税务机关去完成实地稽查工作。美国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全国稽查计划,从服务中心(全国共十个)选出具体的纳税人,然后国家档案馆取走纳税人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稽查。实地调查了解的情况、工作进度要不断存入计算机,以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了解工作,并为稽查分析奠定基础。小区税务局每个月要向大区报告稽查的情况,包括通过计算机的分析资料。美国电子计算机在税务稽查中的信息流程大致可以作如下概括:

1.主文件:对所有纳税人进行数据处理、打分;

2.审计抽查:根据筛选情况制作评分情况报告;

3.审计案例数据输入;

4.待审案例的报告;

5.审计案例处理数据输入;

6.审计完毕的案例和管理信息的报告。

三、税务稽查的主要做法

美国在税务稽查中不仅广泛采用了电子计算机技术,而且在工作方式和具体组织形式上也很有特点。

1.税务稽查计划

美国的税务稽查工作是在总部高度集中的计划指导下进行的。

美国联邦税务局总部有专门的审计计划及其研究机构:税务稽查计划调研处。该计划负责税务稽查的规划、调研、制定及任务的下达。计划的基础,一是调查研究的信息及根据这些信息通过计算机对纳税人进行的筛选打分;二是税务稽查人员分14级,9级以下都是新手,只有14级的稽查人员才能稽查公司。所以稽查计划部门要将这两个基本因素综合考虑。通常在每年的6月向税务局公布当年9月1回到次年的8月里目的年度全国稽查计划。全国的稽查计划要说明稽查的重点、稽查对象的具体名单等,下达到小区税务局。小区税务局按总部的稽查计划提取申请表,如应提取1000人,通常可能提出1200人,经筛选提取1000人作为稽查对象。对于这1000人,小区税务局还要作人工挑选,计算机打分毕竟有一定的局限,该纳税人出现异常的具体原因是复杂的,是否属真正异常,都要人去判断,人工挑选又会淘汰一部分。为保证完成总部分配的稽查计划,小区税务局又会补充一些,然后,分给稽查小组去实施稽查。有的接近刑事犯罪的,就交给联邦税务局内的刑事犯罪调查人员去处理。小区税务局除了根据总部的计划稽查外,还有10%的稽查机动权,可以根据小区的情况灵活安排一些稽查工作。

2.税务稽查的分工

税务稽查工作一般由小区税务局负责。总部及大区税务局通常不负责具体的税务稽查工作。对于大公司(全国大概600-800家)的审计,通常采取驻户稽查,由大区税务局或实力比较强的小区税务局派小组驻户常年稽查,小组成员往往是某个方面的专家,如计算机专家、石油天然气专家等。为防止作弊,驻地的小组成员经常轮换。对于转让定价案件,往往由总部牵头,联邦税务局派驻世界各地的代表提供资料,并协助稽查。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7

一、我国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管理的现状

我国税务系统一直在强调要依法治税,但是只要实事求是地分析我国当前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就不难发现,税收任务仍然是一切税收工作的“指挥棒”。衡量各级税务机关工作质量如何,收入任务是否完成及超额多少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指标。

现行的税收计划管理体制出现了两个不适应:一是与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不适应,二是与依法治税的原则不适应。由此导致了在税源充裕之年,税务机关考虑来年税收计划的完成,往往会打埋伏;而在税源较紧时,税务机关就有可能收“过头税”,增加企业负担。完全以税收计划为中心的治税方针将破坏税收法治,损害税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助长人治思想和风气,体现不出公平税负的原则,削弱税收宏观调控的职能,从而影响到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给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带来极大的阻力。

二、正确处理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关系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要求税务部门必须具有法制观念,按照法制的要求,规范税收运行的各个环节,将各项税收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总之,税收的基础在于其法治性,要求税务部门必须依法治税。

(一)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是对立统一体

表面上看,二者是矛盾的。依法治税要求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但由于我国现行财政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税收计划编制是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内容,而财政预算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经济增长和财政支出的需要,这使得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之间往往存在不小的差距,这种情况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突出,形成“寅吃卯粮”或人为的“蓄丰补欠”等种种与依法治税精神背道而驰的现象。但从二者的实质来看,依法治税与税收计划的对立只是表面上的对立,依法治税离不开税收计划,税收计划起着促进依法治税的积极作用;而正确的、对经济的持续发展起积极引导作用的税收计划必须始终贯穿依法治税的税收工作灵魂,因此,二者是对立的统一体。

首先,从计划的重要性来说,依法治税离不开税收计划。计划是对未来行动的事先安排。“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税收工作千头万绪,内容纷繁复杂,但组织税收收入始终是税务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是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由税收的职能所决定的。要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税收计划是重要的前提。这是由计划工作的性质决定的。按照管理学的理论,税收计划的性质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即目的性、首位性、普遍性、效率性和创新性。每一个税收计划都是旨在促使税务部门的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的完成,因此具有鲜明的目的性;税收计划的首位性在于相对于其他税收管理职能而言,税收计划处于首位,而且,它影响和贯穿于组织工作、人员配备、指导和领导工作以及监督和控制工作;税收计划的普遍性体现在它是各级税务人员的一个共同职能,只是随着税务人员职责分工的不同而具备不同的特点和内容;税收计划的效率性体现为正确的税收计划起着指导税务人员“做正确的事”以及“正确地做事”的促进作用;税收计划是对税收管理活动的设计,是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而作出的,因而是一个创造性的管理活动的设计。

其次,“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依法治税要求,是税收计划存在的内在因素。这是因为,第一,我国税法仍不够完善,税收立法层级不够,造成了税收刚性的弱化。目前我国经过人大立法的税收法规、条例只有《税收征管法》等4个,仍有20个税种是以国务院的条例和暂行条例形式颁布的,其中不少税收规定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有的条例甚至已经沿用了40年而没有修订。第二,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实践中存在征收与稽查脱节,应收不收或少收,责任不明。第三,税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法制观念尚不尽如人意,税收“人治”观念仍未能被“法治”观念完全替换。因此,加强税收计划管理,用具体的计划性任务,督促税务人员恪尽职守,强化税收的刚性,在当前及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利于保证税收的应收尽收,实现依法治税。

再其次,税收执法环境欠佳是税收计划存在的外在因素。勿需讳言,目前一是我国公民依法纳税观念不强,社会诚信纳税的氛围不够,偷税现象严重。二是由于纳税人的信息资源未能实现有效共享,工商、银行等社会公共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甚至税务部门的国、地税机关之间未能进行有效的联系和配合,对纳税人经济活动的监控手段比较落后,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其在税制设计方面的缺陷,未能涵盖生产的全过程,再加上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未能覆盖整个经济领域(如涉及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大量购进建筑材料的建筑业征收营业税等),客观上形成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脱节,为不法经营者谋取不法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实现依法治税,达到应收尽收的目标,我国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一个收入指标去约束征纳双方的行为。此外,社会上各职能部门依靠职权收取的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严重地侵蚀了税基,实行税收计划管理,有利于抵制非税收入,有利于“费改税”的进一步深化。

由此可见,税收计划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及现实需要,是实行依法治税的重要辅助手段,但如不能正确摆正税收计划在税收管理中的位置,过分倚重税收计划来保证财政收入的实现,则不可避免地出现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税收工作原则的冲突。因此,在实际税收管理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趋利避害,充分发挥税收计划对依法治税的促进作用,使税收工作既有条不紊地开展,又严格实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税。

(二)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促进依法治税

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对立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二者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不容忽视的,处理不好二者的关系,会极大地损害依法治税的税收工作灵魂,甚至出现与依法治税背道而驰的结果。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矛盾,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提高全民素质,营造诚信征纳的氛围,实现依法治税。依法治税内涵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纳税人诚信纳税,二是税务人员依法诚信征税,实质上是通过自然人的诚信行为实现依法治税的目标。因此大力提高社会全员的素质,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提高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诚信征纳的氛围,有利于实现纳税人应缴尽缴,税务机关应收尽收,实现依法治税。

提高人员素质需与制度建设双管齐下,用制度来保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税务征管考核机制,大力推行人机结合,提高计算机在税务征管中的运用程度,并加快建立税收监控机制,在税务、工商、银行、海关等各职能部门实行纳税人经营情况的有关信息共享,从税源产生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实施监督,尽量减少税收征管中的人为因素,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彻底转变。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处罚机制,通过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有偷必能查的目的,增大偷税被发现的概率,增大违法风险,同时用完备的处罚制度约束征纳双方,实现纳税人应缴尽缴,税务机关应收尽收的依法治税的要求。

2、改革现行财政预算体制。由于我国现行财政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税收计划编制是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重要内容,而财政预算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经济增长和财政支出的需要,这使得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之间往往存在不小的差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实行中央大预算,即地方财政支出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从而解决地方实际税源与地方财政支出出现缺口的矛盾。但这种办法一方面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容易形成小进则满,安于现状,停滞不前的局面,这既与时展的要求格格不入,而且实质上并未解决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发生偏差的问题。因此,这种方法既缺乏现实基础,又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只是将问题上交,将矛盾集中体现于中央财政。

3、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不一致,除了上面所说的财政预算因素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我国当前的税收计划编制方式不够科学。长期以来,税收计划的编制一直采取“基数×(1+系数)+特殊因素”的方法,这种编制方法带有深厚的计划经济体制烙印,为了保证税收计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依法治税的要求,应考虑实行“零基”税收计划编制法,而且税收任务应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应改进税收征管业绩考核指标,改变过去片面地强调税收任务完成的“一票否决制”,将考核的重点放在是否应收尽收上。在现行税收计划的编制方法不变的情况下,要改变税收计划与经济的发展存在较大偏离的客观实际,迫切需要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减少计划编制中的人为因素,降低税收计划的目的性,杜绝随意性。要提高税收计划的科学性,一方面要求计划编制必须立足于调查研究,开发行业税负测算软件,以科学的预测为基础,另一方面要建立纳税人税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制度,全面、彻底地实现税源监控管理,再次要建立和完善事中、后续监督体系,从而充分发挥税收计划对依法治税的促进作用,避免不科学的税收计划的负面影响。

三、确立税收计划管理新思路

由于税收计划自身的特点,税收计划管理作为国家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客观上不是要取消税收计划形式,而是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更好地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和税收计划管理作用。目前,税收计划管理改革,一个重要的思路就是实行指导性计划,取消指令性计划。事实上,一项计划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及执行的实际效果是否与计划预测相符,都是取决于计划制定时是否科学合理。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符合从经济到税收的财政理论,使税收收入目标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一)做好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提高税收计划的准确率。税收计划的编制必须借助于经济税源信息的准确、充分,它是税收计划管理的基础,计划的执行也是在及时有效地掌握和解决税源信息所反映的问题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得以顺利实施。全面、完整、连续的经济税源信息系统是税收计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保证,它使计划管理不仅具有事后分析功能,而且具备可靠的前瞻性。

(二)开展税收预测,建立科学的收入预测模型。当前我国税收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计划的编制缺乏科学依据。其原因是由于我国财税体制是以支定收,税收计划是根据财政部的收入预算制定的,而且在征收中税收收入计划必须完成,所以长期以来,在税务系统一直未开展税收收入的预测工作。缺乏税收预测而编制的计划,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不利于税收计划管理乃至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开展。而通过税收预测的计划,能够使计划中模拟的税收环境和经济税源变化趋势更加接近客观实际,使税收计划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用“GDP税收负担率法”取代“基数法”的计划编制分配方法。通过对大量的有关税收与GDP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的增长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基础。GDP税收负担率相对稳定,又不受价格因素的影响,在横向上,可以反映各地产业构成对税收的影响程度和各地的征管水平,还可以进行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负比较;在纵向上,可以将各个时期的税负进行比较,以反映一定时期内税负变化趋势。

采用GDP税收负担率法编制税收计划,代表了税收计划编制方法改革的方向。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尚未完全采用这一方法,而是将之与基数法和弹性系数法结合起来,综合测算编制税收计划。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善和这一方法本身的进一步完善,在不久的将来,GDP税收负担率法将彻底取代基数法,成为我国税收计划编制方法的主流。

(四)取消税收计划指标下达时层层分解的做法。当今社会经济活动纷繁复杂,对每个纳税人进行准确的税收预测几乎不可能。在一个小的地域内,纳税户少,个别纳税户的经营变化都可能对整体税收带来很大的影响。因而税收计划是相对宏观的概念,税收计划分配不应层层下达,甚至落实到人。如澳大利亚的税收指标就只保留在联邦税务局总部,不下达于各联邦税务局。

(五)优化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体系。长期以来,在巨大的税收收入压力下,收入任务完成情况成了评价税务机关工作和领导干部业绩的惟一标准。在完成收入任务的耀眼光环下,往往掩盖了许多征管工作问题。推进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将会克服过去“一俊遮百丑”,只重视完成计划任务、不重视税源税基全过程监控的现象。税务机关的工作中心将会围绕提高征管质量,抓漏征漏管、抓申报管理、抓税款入库、抓案件查处。

四、完善和加强税收计划管理的几点设想

税收计划管理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各级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确保完成国家财政收入任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税收计划管理中也长期存在着一些问题,甚至对税收管理产生了一些负效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改革税收计划管理,提高其合理性、科学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实事求是,增强计划管理的科学性。税收计划的制定,除了参考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收入外,更应从经济税源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市场变化,遵循从经济到税收、积极可靠和留有余地的原则,以“发展变化”的总观点来预测分析经济税源,使税收计划尽量与实际税源相吻合。为做到税收计划的科学管理,要切实抓好涵养税源建设,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培植现有税源,发展潜在税源,形成梯级税源,努力实现从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循环。应按税款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级次分别建立省、地、县、分局(所)四级重点税源信息网络。为确保计划制定和分配的科学化、合理化,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所有者结构确定相应的调查方法和参数依据,为科学编制税收计划奠定基础;二要在具体编制计划过程中,采取因素测算法与抽样调查法进行综合验证,合理科学地确定每一因素,避免简单推算,提高计划准确度;三要开发设计出税收计划信息管理软件,建立纵向可与各级税务部门联系的征管数据库,横向可与各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互相交流的反映市场动态的数据库,并科学地将这些信息分类、解释、分析、转换成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的正确依据。

(二)完善会计改革,保证计划执行的准确性。现行税收会计核算办法虽以申报应征数作为核算起点,建立了基层征收机关分户分税种明细账,但由于诸多方面原因,在基层会计实践中,除入库数额外,其他数据一定程度上缺乏真实性、完整性,影响了税收计划利用会计资料来计算税收增减因素、测算税收负担和税收增减幅度、预测税源及其变化趋势。必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税收会计改革,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在计会领域的应用水平,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税源和税收收入以及欠税情况。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8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一)税收政策遵从面临的风险具体分为:

(1)税收政策改变导致的风险。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政策法律形式的集中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企业税收人员有可能没有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法规而导致税务法规滥用、错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明晰和各级机关在执法时未按相关法律、法规或法定程序受理税务纳税事项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由于我国目前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化,包括海关、财政、国税、地税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之间在税务行政执法上常常重叠,且税务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其他因素影响,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造成有的企业该缴的税未缴,不该缴的税反而缴了,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3)纳税人员素质有限,不能完全理解税务法规,造成本意以外的税收犯规,从而给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办税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彻,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意愿,但在纳税行为上却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或者在表面上、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逃税,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例如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财税[2006]88号),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适用这一规定必须同时满足当年提取和当年使用这两个条件,如果只提取而未实际投入使用,仍然只能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5%计算扣除;如果还按2.5计提就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

(二)纳税金额核算面临的风险具体分为:

(1)税收法规界限不明确,导致纳税人对业务的划分出现困难。现阶段,我国尚没有统一的税收基本法,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众多,企业要应对国税和地税两套征纳系统。又因为国税和地税在同一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或者模糊不清,导致纳税人员无法正确划分业务种类或采用正确的税收方法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基的计算错误和税率的选择失误导致的税务风险。税收法规的不明晰,会计人员对税法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或依据失真的会计信息计算税额,从而导致计算的税基不正确,或税率的选择错误,进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另外,办税人员或审检部门主观差错,也有可能造成企业在税额计算上的问题。

(三)税务筹划面临的风险税务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相应的风险。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而盲目进行税务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如税收政策的调整和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导致失败而付出的代价。具体分为:

(1)经济环境变化风险。企业的纳税事宜与税收政策以及所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会施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制定减免税或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生产和投资,这时,企业的税赋相对较轻或稳定;反之,政府为抑制某产业的发展就会利用税收杠杆调整税收政策,这时,企业的税赋可能加重或不稳定。另外,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或地区,运用税收杠杆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针对不同产品或行业实行差别性税收政策,使得税收政策经常处于变化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应时性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种税收环境的不确定性将会给筹划人员开展税务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筹划)带来较大的风险,所以任何企业的税务筹划都将面临经济环境变化所引致的风险。

(2)税收政策改变导致的风险。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变革时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税收政策的变化比较频繁,不够稳定,如果企业不及时调整自己的涉税业务,就会使自己的纳税行为由合法转变为不合法从而产生税务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力度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支出的不断增长,国家对税收检查和处罚的力度不断加强。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地方各级税务机关,都不断出台新的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在规范纳税操作方面的工作必须相应加强,否则纳税人会因对税务机关执法力度、程序与步骤不熟悉而导致税务风险的增大。

(4)筹划人员的纳税意识风险。企业纳税人员的纳税意识与企业的税务风险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很强,税务筹划的目的明确,那么只要筹划人员依法严格按照规程精心筹划,风险一般不高。但是,有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或者对税务筹划有误解,认为筹划的目的就是通过所谓的“筹划”尽可能少纳税或不纳税,甚至授意或唆使筹划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达到偷税的目的,从事这类筹划事项的风险就很高。所以企业必须提高纳税意识。

(5)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税务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影响其对风险的判断和筹划事项的最终完成结果。有的企业为了增加自己的利润,减少成本,会要求筹划人员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伪造、变造、隐匿记账凭证等;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上的风险。

(6)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风险。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会计核算水平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既影响可供筹划的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易导致筹划人员筹划方案的失误。如果筹划方案是依据虚假的涉税资料做出的,就很可能产生失误,风险极大。

二、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首先,企业自身应做到依法诚信纳税,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和及时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健康参与市场竞争。其次,在对外签定各种经济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纳税主体资格和纳税资信情况,防止对方当事人转嫁税务风险;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产生涉税歧义和误解,尽量分散税务风险。

二是提高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企业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了解、更新和掌握税务新知识,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能力,为降低和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和税务筹划风险意识,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开展税务筹划。在强调对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外。也应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灌输

正确的纳税理念,使之破除以往把税务事宜只看作是财务部门工作的陈旧观念,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的新思维,积极理解支持财务部的工作。

四是密切关注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化,树立法治观念,避免筹划手段选择上的风险。税务筹划的规则决定了依法筹划是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是进行筹划工作的前提,一项违法的税务筹划,无论其成果如何显著,注定是要失败的。面对这种风险,企业一定要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掌握与自身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法规定的筹划方案。

五是评估税务筹划风险,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评估税务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对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并明确责任人,这是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等。此外,还应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六是坚持成本效益原则。税务筹划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使企业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无论是由企业内部设立专门部门进行税务筹划,还是由企业聘请外部专门从事税务筹划工作的人员,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可能完全是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而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以,税务筹划与其他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税务筹划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时,该项税务筹划才是正确的、成功的。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9

关键词:税务筹划中外比较对策分析

一、税务筹划及其特点

在学界广泛被接受的界定是,税务 筹划是指企业纳税人在国家现行税法的 许可范围之内,通过对自身的筹资、投资 和营运等生产经营活动预先采取适当的 安排和运筹,全面优化收支,在精算以 后,确定最佳的纳税方案,使企业既依法 纳税,又能充分享受税法所赋予的权利 和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合法地减税、节 税的财务策划行为,以及获取最大的税 收利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活动、 具体来讲,税务筹划具有以下七个 特征:(1)合法性,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 绳是税法,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要依法 纳税)税务筹划也必须在国家法律许可 的范围内,按照税务政策及相关规定来 进行)(2)预先性,在税收活动中,企业必 定是先发生经营行为,然后产生纳税义 务,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如果税务 筹划在企业重大经济项目决定之后才进 行,就等于失去了筹划的意义)因此,税 务筹划在时间顺序上必须要在企业重大 经济事项确定之前,提前新型运作)所 以,税务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3)系统 性)税务筹划是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权 衡不同经济行为下的税负轻重之后所做~出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不仅要考虑整体的经营决策,而且还要把它放在具体环境中加以综合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4)可操作性,即纳税人经营活动的经营理念和特点要在税务筹划中有所体现,简明扼要的同时还要有较强的灵活性和操作性、(5)目的性、获得整体经济利益是税务筹划的终极目的、)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要进行一定的成本效益分析,使企业潜在的税收负担降到最低的水平,立足全局,选择投资、经营和理财方案,给企业带来净经济效益、(6)专业性、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系统的管理活动,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可供选用)从环节上看,包括预测方法、决策方法、规划方法等)从学科上看,包括统计学方法、数学方法、运筹学方法以及会计学方法等)因此,只有具有很高的智力层次,才能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利用广博的专业知识,进行周密的规划)税务筹划的专业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只有财务、会计,尤其是精通税法的专业人员才有资格有能力进行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二是各国的税制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越趋复杂,纳税人自身是不足以进行税务筹划的)于是,专门从事提供税务、咨询及筹划服务的机构应运而生,这些机构的出现使税务筹划呈现出日趋明显的专业化特征)(7)筹划过程的多维性、首先,从时间上看,税务筹划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可能产生税金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税务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控制、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务筹划,而且在企业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研发之前,甚至确定注册地点、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都要通过税务筹划,充分考虑到节税效应)其次,从空间上看,税务筹划活动不仅局限于本企业,还应联合其他单位,合力探寻节税的路径、)

二、中外企业税务筹划的对比分析

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尽管目前有关税务筹划的专著已不少见,不仅整体上对税务筹划的理论还需进一步探讨,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差距更是鲜有实践,落后与国外企业,具体表现在:

1、国外税务筹划几乎家喻户晓,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已形成了财务决策活动中,税务筹划先行的习惯性做法国外企业在作出重要的经营安排和重大的决策之前,首先就把税务筹划作为企业总体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事先进行经营结果的税赋情况的预测,选择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最优方案,并依据测算下来的综合情况,进行科学的决策和合理的实施)然而,在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为落后,许多企业在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简单地采取偷税、逃税的手段降低企业的税收支出,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主要是因为纳税人寻求税务筹划存在动力不足问题、)由于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征管意识不足,我国税收征管水落后于发达国家)征管水平的低下,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同时,及少数税务干部的、询私舞弊等也给纳税人提供了违法、违规的机会)很显然,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务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进行税务筹划)因此,如何提高税务筹划的动力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2、在国外,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同时,也有众多的会计师、律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税务筹划的咨询和业务、)如日本有as%以上的企业委托税理士事务所代办纳税事宜;美国约有50%的企业其纳税事宜是委托税务人代为办理的,20世纪末期,美国还出现了专为金融工程进行税务筹划的金融工程师;澳大利亚约有70%以上的纳税人也是通过税务人办理涉税事宜的)许多国家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税务筹划中发挥着显著作用)税务会计的职责:一是根据税收法规对应税收入、可扣除项目、应税利润和应税财产进行确认和计量,计算和缴纳应交税金,编制纳税申报表来满足税务机关等利益主体对税务信息的要求)二是根据税法和企业的发展计划对税金支出进行预测,对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发挥税务会计的融资作用,尽可能使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由于通货膨胀和高利率的出现,企业管理者增强了货币的时间观念,税务会计研究重心转移到第二职能,由于成效较大,税务会计得以快速发展)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加深,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跨国税务筹划更是已经成为当今跨国投资和经营中日益普遍的现象)税收筹划的高度专业性,知识融通性及操作的复杂性要求“一专多能”的复合性税务筹划人才,这在我国税务筹划刚起步的情况下,显然是人才难求、

3,税务筹划空间问题在欧美国家,一提起税务筹划,主要是指对所得税的筹划、)主要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或者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递延纳税义务等目的、)所得税需要纳税筹划主要是因为它不容易转嫁,纳税人一般要最终负担自己缴纳的税款)这样,所得税就成为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种成本,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越多,其税后实际收益就越少、)如果企业能够进行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则可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投资的边际税后收益率)另外,由于所得税税款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减少的应纳税额,不会相应增加其应税所得额)换句话说,所得税税务筹划带来的利益是免税的)当然,在国外,所得税的筹划较为普遍,不仅是因为它具有筹划的必要性,而且还在于所得税具有较大的筹划空间,这种筹划空间主要来源于各国税法中的税收漏洞以及林林总总的税收优惠措施、)但我国现行税制较大地倚重于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所得税等直接税收人占整个收人的比重有限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而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国家税制主要以完备的所得税体系为基准,因此,就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比较广泛的发展空间、)与稽查,为税务筹划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健康有序的宏观环境)

2‘做好专门人才培养工作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专门人才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基础)成功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要求筹划主体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更要求筹划主体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利的能力,精通法律、统计、财务、会计、管理、运筹学等多方面知识,同时还要全面了解、熟悉企业筹资、经营、投资等业务情况及其流程,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正确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出最有利的决策、)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重视税务筹划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3.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首先要做好税务筹划的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传递系统和税务筹划数据库,以实现税务筹划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相关适度性要求、其次,企业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法及税收文件中的一些相关条款,以及财务会计的规定,对达到相同经营目的的各种经营手段和方式进行纳税测评,选择纳税少、税后利润大的方案,以此达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的最终目的)另外,要加强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及时寻找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制定有效措施遏制税务筹划风睑、六

三、我国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途径

税务人事工作计划范文10

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管理;广电企业;所得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传媒行业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同时税收制度亦日臻完善,税收的可筹划性越发突出和显著,日新月异的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广电企业把税收筹划作为完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专题来进行研究。而鉴于所得税的税务筹划重要性,它是广电企业实现财务目标的有效手段之一,现根据广电企业当前所得税现状,结合税收筹划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对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及应对措施做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思考和探讨。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以及现代企业财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条件,选择最优的纳税法案,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标的税收规划。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以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它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筹划性、目的性等特征。合法性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实现企业总体税负最小是税收筹划的目的;制定不同的纳税方案并进行测算、选择、比较和实施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途径与方法。

(二)现代企业财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1.有助于提高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

资金、成本(费用)和利润是单位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这三者的最优效果。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悉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单位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可以分离,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从而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发挥会计的多重功能。

2.有助于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现代企业财务决策主要包括筹资决策、投资决策、生产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四个部分。这些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税收的影响,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财务决策的各个领域,已成为财务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此外,在企业产权重组决策中,也应根据分立、合并和清算的税收政策差异进行税收筹划.从而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3.有助于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制度的完善,纳税的可筹划性愈发突出。

这要求我们把税收筹划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点来研究.使企业在新的法规下更好地实现企业的最大目标。

二、广电企业当前企业所得税现状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当前,我国大多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都已顺利转企,享受到了国家对文化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优惠,这一举措助推了文化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所得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2011年10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在十七届六中全会上作出了重要讲话: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会还对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广播电视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从体制、机制上不断探索;从改革创新上寻求突破;从做大做强上争创一流。经营收入急剧增长,业务范围逐步扩大,自我积累不断增强。随着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期限的日益临近,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应成为广电财务工作者进一步做好纳税筹划的工作思考。

四、所得税税务筹划及应对措施

税务筹划是达到减轻税负、提升企业价值的一种理财行为,它是以遵守税收法律为前提的,因而是被法律所认可的。税务筹划是企业独立自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随着广电企业自身发展壮大之后,更好地回报社会、贡献国家也将成为必然。应在合理纳税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广电企业要把握各项成本费用的节税点,为避免少做所得税纳税调增,或者为以后年度留下列支余地,应尽量将各种费用开支控制在节税点以内,将各种费用支出合理列支,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将所得税负降至最低点。

(一)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所得税税务筹划工作。

此工作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它涉及到节目制作、影视剧购拍、传输发射、物质采购、广告经营等多部门多环节,是一个系统工程,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科室,组织专业人员,研究政策、做好方案。在对外方面,要与国税局、财政厅等方面积极沟通情况,争取和落实好所得税对广电行业的优惠政策;对内方面,要做好与税务对口的部门业务准备,并做好相关部门参与税务部门培训和沟通、做好前期税收筹划基础工作。

(二)要全面评估所得税对广电单位自身的影响,从企业组织形式、业务模式等业务前端提早考虑税务筹划。

各企业规模、所处阶段、企业的毛利率不同,所得税后对企业的影响也不同。企业应全面评估税负影响,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以及相关政策,使企业自身利益合法化、最大化。

企业要把组织架构顶层设计的首要性、统领性和前瞻性提升到一定的高度,提早考虑好其组织形式、业务模式等业务前端。广电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企业转制工作,必须以优化顶层设计为源头,全系统统筹安排。只有这个平台搭建好了,才能达到收入、支出合理有效配比和成本有效控制,从而实现税收有效安排的目的,最终实现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广电企业利润最大化。

(三)做好关联企业借款融资的税务筹划。

随着企业化进程的日益推进,业务范围亦逐步扩大。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之间、各种不同关联形式的企业之间,相互进行资金调拨与借贷在实际工作中非常普遍。对这种资金调剂行为,有的收取利息,有的不计利息。财税[2008]12l号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借款利率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和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准予扣除。对于这种经常性的资金拆借业务,企业应实行合同管理,拟定借款合同,注明利息、利率。在上述规定内,借款方发生的财务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从而降低所得税负担。但需注意的是,规定的利率不应高于当期金融机构公布的基准利率,否则,高出部分的利息税法不予扣除。

(四)认真对待收入成本费用的税务筹划。

广电企业应从收入和成本费用两方面进行税务筹划。首先,应税收入要进行详细分类,从合同签订的开始就注重,从交易的实质、公司的架构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和细化,从而妥善处理好收入相关税金的缴纳。在确定应税收入后,就应该仔细考虑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成本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哪些费用有扣除限额,哪些费用允许全部扣除,哪些费用又不允许扣除是广电企业在成本费用所得税税务筹划方面的重点环节。比如,工资薪金、职工福利、日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及广告费的扣除限额、可延续至以后年度扣除等,都应作为纳税的筹划范围。另外,对于非日常业务,也应纳入筹划范围。比如,针对私车公用所产生的所得税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实际工作中,私车公用报销相关燃油、过路过桥费用时应与员工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否则所报销的费用将作为单位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样就无法达到有效的纳税筹划。

(五)妥善处理资产管理业务的税务筹划。

总局(2011)第25号文规定,在业务活动中,一定要取得资产计税基础的证明发票,则没有取得发票的业务活动要主动与税务机关核实、认定,积极争取税前抵扣。另外,《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公告还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中扣除;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在做相应的资产管理业务时,发生的资产损失要先在税务机关做受理,待税务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可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确认资产的计税基础,就要扎实做好资产管理业务基础环节的工作,利用适合的时机,对损失和潜亏等单位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彻底的清理、清查,出具清产核资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厅核销,切实有效地夯实账面价值,保证企业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做好发票的开具及管理、发票的收集与鉴别工作,加强发票的管理和风险防控。

单位对发票的管理应强调合规性、及时性、操作的规范性。取得一张符合税收法规的发票,要从签订合同就开始加以规范,制定发票管理制度,做好发票的开具及管理、发票的收集与鉴别工作,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和风险防控。加强财务人员、采购和销售业务人员对发票管理规定的学习和掌握,不同发票的获得、真伪鉴别、开具、管理、传递和作废应区别对待。因此,对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不仅需要财务部门的重视,在开具和传递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都应高度重视。

(七)及时关注政策支持的税务筹划

1.关注政策,争取取得财税的优惠措施。

企业财务应密切关注国家给予特殊行业、特殊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行业自身情况,做好纳税筹划。例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内蒙古从2012年起加大对牧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力度,对在牧区投资建设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照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牧区企业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农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些都为企业对外拓展业务和对外投资提供了税收优惠支持,既帮助了困难地区经济的发展,又使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2.结合行业特点,取得上级和税务机关的减免税等政策支持。

办理减免税备案时应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遵守报批的程序、方法与时限,及时提供完整的备案材料,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减免税事宜。这项工作尤为重要,因为即便是国家有优惠的政策,也会因自身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申报的原因而放弃了该项权利,从而不能享受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八)及时、主动学习并掌握所得税申报事务操作。

所得税申报不同别的税种的申报,申报内容和程序都较为复杂,要求很规范和严格.现在所得税申报都是基于网络和申报系统等信息技术,所以必须熟练掌握报税申报要求和操作办法,按时正确地进行报税,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等税务风险。

在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的浪潮中,文化转制企业的所有税减免优惠确实带给了我们较一般企业所得不到的实惠,为文化事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助进和推动作用。身处新时代浪潮中的广电财务人员,应充分把握、利用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将税务筹划与社会责任实现价值增值联系起来;将税务筹划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出财务人员应有的积极作用,努力提高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综上所述,广电企业应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到税务筹划的重要性,从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思想出发,通过税务筹划实现国家和广播电视事业共赢。(作者单位:湖南广播电视台)

参考文献:

[1] 梁文涛:《纳税筹划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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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税务 风险 防范策略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分类

(一)税收政策遵从面临的风险

1.税收政策改变导致的风险。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政策法律形式的集中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企业税收人员有可能没有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法规而导致税务法规滥用、错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明晰和各级机关在执法时未按相关法律、法规或法定程序受理税务纳税事项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由于我国目前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化,包括海关、财政、国税、地税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之间在税务行政执法上常常重叠,且税务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其他因素影响,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造成有的企业该缴的税未缴,不该缴的税反而缴了,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3.纳税不能完全理解税务法规,造成本意以外的税收犯规,从而给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办税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彻,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意愿,但在纳税行为上却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或者在表面上、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逃税,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二)纳税金额核算面临的风险

1.税收法规界限不明确,导致纳税人对业务的划分出现困难。现阶段,我国尚没有统一的税收基本法,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众多,企业要应对国税和地税两套征纳系统。又因为国税和地税在同一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或者模糊不清,导致纳税人员无法正确划分业务种类或采用正确的税收方法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基的计算错误和税率的选择失误导致的税务风险。税收法规的不明晰,会计人员对税法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或依据失真的会计信息计算税额,从而导致计算的税基不正确,或税率的选择错误,进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另外,办税人员或审检部门主观差错,也有可能造成企业在税额计算上的问题。

(三)税务筹划面临的风险

税务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相应的风险。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而盲目进行税务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导致失败而付出的代价。

1.经济环境变化风险。企业的纳税事宜与税收政策以及所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会实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制定减免税或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生产和投资,这时,企业的税赋相对较轻或稳定;反之,政府为抑制某产业的发展就会利用税收杠杆调整税收政策,这时,企业的税赋可能加重或不稳定。

2.税收政策改变导致的风险。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税收政策的变化比较频繁,不够稳定,如果企业不及时调整自己的涉税业务,就会使自己的纳税行为由合法转变为不合法从而产生税务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力度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支出的不断增长,国家对税收检查和处罚的力度不断加强。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地方各级税务机关,都不断出台新的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在规范纳税操作方面的工作必须相应加强,否则纳税人会因对税务机关执法力度、程序与步骤不熟悉而导致税务风险的增大。

4.筹划人员的纳税意识风险。企业纳税人员的纳税意识与企业的税务风险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很强,税务筹划的目的明确,那么只要筹划人员依法严格按照规程精心筹划,风险一般不高。但是,有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或者对税务筹划有误解,认为筹划的目的就是通过所谓的“筹划”尽可能少纳税或不纳税,甚至授意或唆使筹划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达到偷税的目的,从事这类筹划事项的风险就很高。还有些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节税目的,甚至不听财务人员的建议而自作主张,从而导致税收风险。所以企业必须提高纳税意识。

5.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税务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影响其对风险的判断和筹划事项的最终完成结果。有的企业为了增加自己的利润,减少成本,要求筹划人员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伪造、变造、隐匿记账凭证等;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上的风险。

6.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风险。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会计核算水平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既影响可供筹划的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易导致筹划人员筹划方案的失误。如果筹划方案是依据虚假的涉税资料做出的,就很可能产生失误,风险极大。

二、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策略

(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自身应做到依法诚信纳税,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和及时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健康参与市场竞争。在对外签定各种经济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纳税主体资格和纳税资信情况,防止对方当事人转嫁税务风险;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产生涉税歧义和误解,尽量分散税务风险。企业不仅要有风险意识,还应利用现代现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务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大量收集与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税务行政执法情况和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多方面的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是否预警。当税收筹划可能发生潜在风险时,该系统还应能及时发现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使筹划者或经营者能够制定有效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遏制风险的发生。

(二)提高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加强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灌输正确的纳税理念,使之破除以往把税务事宜只看作是财务部门工作的陈旧观念,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的新思维,积极理解支持财务部的工作。企业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了解、更新和掌握税务新知识,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能力,为降低和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开展税务筹划

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加人WTO后,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很多企业都面临经营战略调整问题。在经营战略调整中,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防范税务风险,可以给企业带来较好的经营效益,但对优惠政策的利用必须恰当,符合企业整体经营战略。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为鼓励开发西部,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人超过企业总收人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可减按巧%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不仅要注意投资的地区和投资项目,还要确保主营业务收人达到一定比例。

(四)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水平。影响企业税负水平的因素主要包括:(1)税基。企业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与限额内,通过选择恰当的费用分摊方式来减少税基,实现各项成本费用和摊销额的最大化,以减少应税所得额,从而减轻税负。例如,国家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可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法,这主要指能促进科技进步、环保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长年处于振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可申请税务审批。(2)税率。不同税种的税率不同,同一税种内部也有税率差别。一般可通过改变税基,使适用税率降低。例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基本税率为33%,还实行了两档过渡性的税率27%和18%,这也是规避税务风险过程中常考虑的对象。(3)税额。这种方法最直接,即纳税人根据税收优惠中免征或减征条款,通过恰当的调整使企业的行为在形式上符合减免税条件,从而合法地减轻或解除税负。

(五)关注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化,避免筹划手段选择上的风险

税务筹划的规则决定了依法筹划是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是进行筹划工作的前提,一项违法的税务筹划,无论其成果如何显著,注定是要失败的。面对这种风险,企业一定要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掌握与自身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法规定的筹划方案。

(六)坚持成本效益原则

税务筹划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使企业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无论是由企业内部设立专门部门进行税务筹划,还是由企业聘请外部专门从事税务筹划工作的人员,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可能完全是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又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以,税务筹划与其他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税务筹划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时,该项税务筹划才是正确的、成功的。

(七)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 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 扩大就业机会, 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 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 企业要注重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 加强联系和沟通, 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 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 才能避免无效筹划, 这是税收筹划方案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企业要防止“对 协调与沟通”的曲解, 即认为“ 协调”就是与税务机关的个人搞好关系, 使之“ 睁一只眼, 闭一只眼”, 以达到少缴税, 不处罚或轻处罚的目的。当前, 随着税务机关稽查力度的不断加强, 以及国家反腐败和对经济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 这种做法不仅不会帮助企业少缴税, 反而会加大企业的涉税风险。

参考文献:

[1]赵艳.企业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与防范措施[J].时代金融,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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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会计师;作用;素质

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2

对于企业来说,从设立到终止,乃至每一个经营细节都可能涉及到税收,而涉税风险也同样伴存于企业税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因而,企业应该在了解我国基本税制的前提下,做好税务管理,积极应对各类涉税活动,在处理涉税活动中,税务会计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税务会计师开始在中国经济大舞台上崭露头角。企业设置税务会计师岗位,加强税务管理,防范纳税风险,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完全可行的。如何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如何面对繁多的税项,而不让企业在税赋上减少收益,是每一个企业都要面临的实际问题,这就对税务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税务会计师岗位设置,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强化企业在依法纳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合理合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企业设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一)防止税款大量流失的重要措施

近几年来,每年因各种偷税、逃税、骗税、越权减免税等造成的税收流失已经相当严重。违纪面越来越广,涉税违纪案越来越多,查获的违纪金额也越来越大。企业设立税务会计,配备既懂税法,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与此同时,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法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有效防止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二)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片面地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而乱挤成本、扩大费用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

(三)企业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最佳途径

企业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企业纳税及其有关的财务决策和会计处理,是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规定。不能片面地只为缓缴税、少缴税、不缴税。纳税人应树立牢固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政策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纳税人树立避税意识,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当然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

二、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中的作用

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才。税务会计师,是企业管理涉税事务的直接代表和责任人;是具备现代企业税务管理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才;是现代企业财税管理逐渐专业化、职业化的具体体现。

(一)纳税筹划方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的经营自日益扩大,企业逐渐成为经济活动中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主体,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寻求各种途径来减少费用、增加收入,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是一种必然的选择。税务会计师进行纳税筹划的作用是什么呢?税务会计师进行纳税筹划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企业的组织形式,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纳税筹划的大力开展,可以减少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出现,更可以反作用于税收法制,促使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以便更科学地设计税收的立法。

(二)税务稽查方面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稽查。了解企业税务稽查,企业该如何降低和避免税务风险,是所有纳税人都非常关心和急待解决的问题。税务会计师作为理性的纳税人有权利在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框架下,事前合理地安排各项经济活动,利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税务会计师和稽查人员建立良好顺畅的沟通也是减轻稽查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处理好与税务稽查人员的关系?本人认为,配合税务稽查,税务会计师应做到以下五点:

1.当接到税务稽查人员要来稽查的通知,税务会计师应迅速告知单位负责人,在税务稽查时希望领导也在场,以表示重视这次税务稽查工作。

2.要事先准备好有关账簿、涉税资料,纳税申报表以及企业核算制度等。如果时间允许,最好先自行检查一下,看看企业在纳税环节有无做错的地方,以便提前更正。

3.当税务稽查人员到达企业时,要热情接待,同时要记住稽查人员的姓名、职务和所在单位的电话号码,这样,一旦发现稽查结果与事实有出入时,可以及时和他们取得联系。

4.要积极配合税务稽查人员做好税务稽查工作,没有特别情况,应暂时停下手中的工作,尽量满足税务稽查人员提出的工作要求,如资料复印、查找有关人员、提供涉税合同,账簿和各项营业记录等。

5.及时了解查账情况,如发现稽查人员得出的结论与事实不符,要积极申诉理由。要语气平和,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以税法为准绳,要尊重税务稽查人员。

三、税务会计师要发挥作用,应具备的素质

(一)丰富的税收相关专业知识

税务会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来支持。这要求税务会计师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还应该通晓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

(二)把握税法、政策动向的能力

我国的税法在立法体制上有多个层次,并且具体的税收法规变化频繁,稍不注意,使用的法规就可能过时。因此,税务会计师应对各时期的法规应用,掌握及时、到位。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策划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并且进行比较分析,优化选择。

(三)有效的沟通能力

沟通能力具体表现在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与企业领导人的沟通两个方面。纳税筹划方案只有在获得税务机关批准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筹划目的。如何将一个成功的筹划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就要求税务会计师具有良好的口才,能根据税务机关对筹划方案提出的各种问题,以极其简洁的语言说明其筹划思路、步骤和操作方法,作出有理有据的解释,从而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当然,纳税筹划方案同样也必须经过本企业领导人同意。

(四)良好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税务会计师的精神面貌,它反映了税务会计师的品德和气质,集中地体现税务会计师的形象。职业道德具体地表现在正确处理好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相互关系上。税务会计师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合法,但在执业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对某些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界限,往往会影响筹划合法性的要求,对这种情况税务会计师必须态度鲜明地维护税法的权威性,绝不能为了某些私利而放弃原则,更不能受某些利益驱动,而主动进行违反税法,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在日常工作及日常业务处理中,税务会计岗位的设立完善了企业涉税有关事项的会计核算,企业税务会计师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完善纳税疏漏具有重要作用,在企业财务及税务工作多方面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由此看出,对于一个健康、完善的企业来说,设立税务会计师岗位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王欣欣.我国企业税务会计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7(08).

[2]马丽萍.强化钢铁企业税收筹划意识,提升企业效益[J].时代金融,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