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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个人担保书

时间:2022-07-14 14:31:57

签证个人担保书

第1篇

申请签证材料准备

1、两份填妥的(学生认可)申请表;

2、由申请人用英文或法文和中文填写的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

3、所需受理费用(若邮寄申请表请另附一份邮政汇款单的复印件);

4、四张护照大小的近期照片;

5、四个写明申请人自己姓名和地址的回邮标签(不是信封);

6、发自加拿大学校录取处或注册处的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若录取通知书中未包括学费的准确数目和学习时间,申请人还需递交发自加拿大大学的标明这些内容的信件;

8、附英文或法文翻译的中国的毕业文凭复印件;

9、附英文或法文翻译的高中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有申请人的毕业学校注册处的印章)复印件各一份;

10、护照。

在所有这些签证所需材料中,一份正规院校的专业学习录取通知书、足够的真实经济担保、明确合理的学成归国计划是最为重要的部分。自认为具备了加拿大留学签证的基本条件后兴冲冲地走进加拿大驻华使馆签证处,可是很多人依然遭遇拒签,问题出在了哪儿?

先分析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的院校必须是被加拿大各省教育部承认的院校;必须有明确的专业学习计划,商科、工程、酒店管理都可以,直至厨师也行,但就是不能单学英语。在签证官看来,在中国完全可以学好英语,不需要专门到加拿大留学学英语。因此,仅获得语言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是申请不到学生签证的。加拿大的很多院校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之前提供语言课程,以帮助没有英语语言成绩的学生。所读学位越高把握越大。据加拿大使馆最近刚刚公布的签证数据,2003年,大学阶段约为80%;大专、预科、技术院校等为65%;小学、中学为45%(其中大多数获签者是中国的高中毕业生)。

再分析经济担保。足够的经济担保是非常重要的,读书加拿大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在10万人民币左右;如果加上语言课程学习期间的费用,读硕士(2年)的经济担保需人民币30万左右;读本科(3―4年)的经济担保需人民币50万左右;读专业文凭需人民币18―30万不等,这主要取决于申请人在加拿大读书时间的长短。除了提供经济担保金之外,使馆签证官还会注重考察经济担保金的来源,核实经济担保金来源的可靠性和合理性。加拿大使馆要求提供经济担保金在过去18个月的银行历史。重要的是,用作经济担保的资金必须是存于银行的现金,股票和企业资产须做相应兑现,房产、汽车只能做辅助证明,不起决定作用。除了担保资金的金额和来源,经济担保人的选择也有学问。经济担保分5种类型,分别是:个人担保、父母担保、企业担保、亲属担保和朋友担保等。一般来说要避免美、加的亲属做担保,以避免受移民倾向之嫌疑。原则上,使馆并未对经济担保人身份作限制,但是担保关系的可信度,实际就对担保人的选择做了限制。父母担保是最合理的;其他亲属也可以,但需要合理、可信的理由;朋友担保是最不可信的,在国外,朋友之间的经济是一清二楚的,在没有利益的情况下,投入相当的资金资助朋友读书显然是令人费解的。概言之,经济担保是成功获取签证的关键,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定要清楚、明了,这些证明材料也可经过专业公司的指导后着手准备。

明确的归国计划是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做出的综合判断。比如:可信合理的学习计划、单位聘用证明、父母陈诉等都可表明归国理由及归国计划的必然性。

加拿大签证的误区

1、误以为签证都需要面签

加拿大学生签证是按“递送文件”审核的方式,在平均2到4个月的时间内通知申请者结果。结果有三:一是拒签,在护照上盖章,附上拒签信,告知理由;二是通过,将签证附贴在护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谈,在30天内前往使馆面谈,时间是周一到周四上午9:00到11:30。面谈后,绝大多数立刻通知结果,极少数在随后再通知结果。故并非每个申请人都需要面谈,只有在申请人材料需要解释说明或需要核实原件或申请人背景较复杂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签。

2、误以为“包装”自己易获签证

有些中介、学生家长或申请者本人误认为只要把“假的做得比真的还像真的”才是最高境界。此种认识造成使馆愈来愈严格地检查申请者的文件。较高比率的面谈,故签证的审核会更加谨慎及严格。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诚实最重要,加拿大使馆尤其看重第一次材料的真实性。加拿大当地的审核机构甚至会派人到你家里、到你公司去审核你的资料的真实性,而且不仅来一次,常常要来两三次,来到国内拍照片、看资料,非常认真。一些中介为了赚钱,抱着侥幸心理,帮助那些不具备留学条件的申请学生搞假学历、假银行存款证明,这样的虚假材料被加拿大大使馆查出,不但申请者个人至少2年以内不能再申请去加拿大,对同一地区的申请者也会带来极坏影响。

3、误以为其它国家拒签会导致加国拒签

笔者知道不少学生被美国使馆拒签若干次,转而申请加拿大。为了怕再次拒签,就更换新的护照送签。同时也有留学参考书上说美国拒签,加拿大也会被拒,这些误导造成许多申请者在精神上、金钱上、甚至签证申请被拒的种种损失。

4、误以为中介申请比个人申请要强

如果你懂得如何申请,了解你未来留学的目的及有足够的专业知识,那么完全可以自己办理相关申请学校及签证手续。一些声誉不佳的加拿大学校及中介,在大使馆已经有非常不良的记录,如果你找到这些中介或学校,可能遭拒的几率就会很高。

第2篇

项目编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经本公司初步研究,拟同意为 公司在贵行的提供以保证:

1、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00元),贷款期限为 个月;贷款用途: 2、因本担保项目涉及抵(质)押登记,请贵行协助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并签订借款保证合同。 本意向书的有效期至 截止。

本意向书仅为一种担保意向,并不构成本公司就上述贷款向贵行提供了保证,本意向书不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力。在贷款企业落实了相关反担保手续,本公司将为其发正式的保证合同。

项目经理: 电话: ,手续: 。

河南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放款通知书

编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兹本公司向贵行通知如下:请贵行依( )年( )字( )《保证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 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 万元(¥ .00元),借款期限为 月。

特此通知

河南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放款通知书》送达回证

编号:

河南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兹收悉贵公司送达的编号为 号的《放款通知书》。

据此,本行向借款人 有限公司放款人民币 万元(¥ .00元),借款期限为 月。

兹确认借款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收单位: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营业部

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终止通知书

河南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借款人 有限公司已依与我行所签( )年贷字( )号《借款合同》的约定,于 年 月 日履行完结全部清偿义务。

据此通知贵公司:贵公司与我行所签( )年保字( )号《保证合同》于上述日期已告终止。

第3篇

Abstract: In the business practices of a security company,how to maximize the protection of the guaranteed company is a crucial but difficult issue. According to "Guarantee Law and Property Law",Security Company could negotiate a compromise with counter-guarantor,or implementation of the claims right in the form of auction or sale of collateral. However,in practice,the realization of security interests can be assured by litigation(or arbitration)and the judicial phase of the implementation,which could be a huge loss for Security Company to maintain the legal rights. However,the notary instruments have the unique characteristics that arbitration doesn't have,which opens a more convenient and effective new way for Security Company's maintaining legal rights.

关键词:担保;公证;债权;强制执行

Key words: guarantee;notarization;credit;enforcement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3-0082-01

1债权文书可予强制执行的条件和范围

1.1 债权文书应符合的条件。根据该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②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③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1.2 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根据《通知》的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包括:①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②欠赊货物的债权文书;③各种借据、欠单;④还款(物)协议;⑤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⑥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在担保公司的实践业务操作中所签订的各项反担保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具有给付货币或者抵押物、质押物的内容,符合《通知》的规定,可以通过申请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2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通知》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以及申请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

2.1 双方当事人签订符合规定的债权文书,对我们担保公司而言,即各项反担保协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反担保协议中应当准确表述以下内容:①准确确定协议履行期限。因为债务人违约与否以此期限为界。②准确表述债务人、担保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如可表述为:如有违约,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2 签订符合规定的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向公证机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通知》规定: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赋予强制执行的条件和范围的合同、协议、借据、欠单等债权文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在债权文书签订时并未进行公证,在履行过程中,债权人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机关必须征求债务人的意见。如果债务人同意公证,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公证机关可以依法赋予该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相反,如果此时债务人不同意公证,那么公证机关将不予公证,债权文书并不能仅仅因为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有愿意接受法院强制执行而自然获得强制执行的效力。

2.3 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即存在违约行为时,债权人应当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凭借公证机关签发的执行证书和原公证债权文书,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执行。

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必须要存在以下情形:①债务人有违约行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实发生。②债权人已如约履行了合同。③债务人对债权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没有疑义。

3公证债权文书在融资担保业务中的优势

3.1 时间优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一般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下还可延长。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但在实际诉讼中,审理过程可能会拖延更长的时间。时间成本巨大。

而公证债权文书具有较强的时间优势。就我们担保公司的业务情况看,在签订《委托担保合同》以及各项反担保合同后,即可向公证机关申请进行公证。公证机关的公证较快,一般在当天就能完成。当债务人违约时,我方可自行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新民事诉讼法延长了申请执行的期限,加强了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对于申请执行证书,可以适用该期限。也就是说,担保公司可以在合同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违约之日起2年内的任何时间选择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公证债权文书,选择权完全由我方掌控。凭借该执行证书和原公证债权文书,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的法院执行,将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编的执行程序,与通过诉讼进入的执行程序殊途同归。但是,以公证债权文书代替法院冗长的诉讼过程,可以为我们争取到更多的时间效益,此为优势之一。

3.2 可操作性强。正因为进行公证的过程较短,期间不存在其他的不可控因素,增加了公证债权文书的可操作性。在现实业务中,可以与某公证机构形成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对今后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进行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通过法院诉讼,不可预见的或者不可控因素较多,不利于我们业务的开展。

通过法院诉讼或者仲裁机构仲裁,如果债务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书义务或者仲裁裁决书,同样要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在现实担保业务中,如果借款人或者反担保人违约,尽管双方签订有明确的协议,也可以按照《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协商、拍卖、变卖担保物实现追偿,但是,这仅仅是法律的规定,现实中我们很难通过和平的方式获得还款,以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成为我们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通过对债权文书进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相比较通过诉讼或仲裁等程序,一样可以达到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效果,但其成本上的优势却非诉讼或仲裁可比。

参考文献:

[1]曹士兵.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第4篇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第三方担保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第三方担保书1甲方(债权人):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

本担保于 20__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_______________签订。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 20__年 12月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NJ2012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

20__年 12月29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

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关于第三方担保书2甲方(出借人): 签署地:

乙方(借款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身 份 证 号:

丙方(担保人):

身 份 证 号:

鉴于:

1、乙方于

年 月 日通过融贷通赢平台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借款期限 ,网站借款标编号为 (下称主合同)。

2、为保证甲方在主合同中的合法权益,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担保保证人。

3、由于甲方存在多个出借人,而且借款关系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不能现场与担保人签订合同,担保人已知晓,并对此担保予以认可。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丙方为乙方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提供担保事宜签订本保证合同,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一、丙方同意对主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乙方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如乙方未按主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甲方损失的,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将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支付给甲方。

二、丙方担保范围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滞纳金等,以及甲方或融贷通赢平台为实现上述权利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三、丙方用于清偿乙方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

2、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丙方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丙方资产抵押给甲方并可根据甲方要求办理抵押登记,抵押资产部分明细如下: 。

四、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甲方届时有权选择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张全部权利;

五、甲方给予债务人和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借款合同》及本保证声明项下的权利,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丙方履行本声明的各项义务。

六、甲方经各方同意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丙方同意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乙方借款出现逾期,融贷通赢平台运营方启动本金保障计划代乙方先行垫付偿还甲方本金和利息的,融贷通赢运营方因向乙方行使追偿权而对乙方享有债权,丙方抵押给甲方的资产自动转移到融贷通赢平台运营方名下或融贷通赢平台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还款困难或是有不愿还款迹象等预期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八、丙方担保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双方借款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而无效。

九、本保证责任自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根据主合同所应收的债权本息被全部清偿为止。如债权发生转让的,则丙方在原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十、甲方可委托融贷通赢平台的运营方代行其在主合同和本声明中的权利,代行其实现债权权利。

十一、甲方对丙方的通知只要发送至丙方在本合同所载明的邮箱即可,发送邮件即视为完成通知义务。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形式表示认可,并承认按此程序进行通知的效力。

十二、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第五条执行。在执行本声明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关于第三方担保书3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

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

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第三方担保书4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与 乙方在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向乙方提供资金周转借款,现我(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乙方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丙方愿意承担乙方履行上述借款合同的法律连带责任。

丙方在此声明和担保:

一、丙方是在 ,(单位/居住)任何改变丙方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件发生或发生时,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本人。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借款金额的三倍。一旦乙方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合同中的金额,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时,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借款合同的金额三倍,丙方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任何法律职责。

三、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甲方是否向乙方追素,保证按照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乙方和丙方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丙方未按甲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丙方在此授权甲方从丙方任何财产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利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丙方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限只要不曾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不会因为乙方与甲方同意对借款额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删除或者因乙方与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乙方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丙方。在本人担保项下的借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丙方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甲方对乙方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乙方破产或没有对债务的偿还能力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丙方在此信用担的责任。

九、丙方的继承人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甲方如将本担保项下的借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丙方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丙方与任何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法律性。

丙方地址:

丙方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第5篇

一、票据伪造背书的一般理论

票据指由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第三人于一定期日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通常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作为要式、无因的文义证券,具有支付、结算、融资、抵销债务等功能。作为商业信用具体化的票据,因背书而转让流通,并以承兑、保证、保付、参加承兑等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而提高票据流通的信用程度,所有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都必须对票据承担责任,都为促进票据流通参与了信用,对票据持有人都负有保证付款的义务。背书因具有权利转移、担保和资格授予三种效力,而为票据信用流通制度的有效确立奠定基础。票据上背书人越多,其信用愈高,故学者称之为信用的证券化。[1]

背书是一种重要的票据行为,它主要有权利转让背书、设质背书和委托收款背书,其中以权利转让为目的的背书最为普遍,也最具有意义。背书只能是权利人的行为,包括权利人亲自为背书或授权他人为背书。而伪造背书是伪造者假冒权利人进行的背书,它不是票据权利人自愿、真实意思地让伪造者实施背书签章,而是伪造者利用票据背书具有的特殊效力的功能,通过伪造权利人的签章而享有票据权利。伪造背书通常是在权利人没有管理好有效的票据,致使票据遗失、被窃,落到伪造者手中而出现的。也即伪造者有机会取得了本应由权利人享有的票据,从而实施假冒权利人背书签章。例如,甲向乙购买价值10万元的货,甲作为出票人出具了面值10万元的汇票给收款人乙,乙因不小心将汇票遗失,汇票被a拾得,a冒充乙向丙购买10万元的货后,假冒乙的背书签章将汇票转让给丙,丙因确信a就是乙,因而接受了汇票, 丙又将票据以对价背书转给丁。在这一过程中,表面上,乙背书签章在票据上,应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但事实上,乙因票据遗失而根本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作为伪造者a假冒乙的背书签章, 实际上是将乙的权利转让而享有了丙给其的10万元货,但a的名称并不在票据上出现, 故无法让其承担票据责任。作为丙和丁,他们均不知悉a的伪造背书, 均真实地支付了对价并签章,丁同时是现在的票据持有者。上述伪造背书及流通转让过程给人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那就是对甲乙丙丁和a的行为, 法律赋予其怎样的法律效力。法律又将是怎样去保障票据当事人的票据权利,是选择保护票据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如上述乙),还是选择保护支付对价、善意的持票人的利益(如上述丁)。对此,各国票据法规定不一。

伪造背书与票据伪造不同,广义的票据伪造指假冒他人名义而为的票据行为,具体包括出票行为的伪造,背书行为的伪造,承兑行为的伪造,保证行为的伪造等。可见,上例中的伪造背书仅是票据伪造的一种类型。狭义的票据伪造仅指假冒出票人的名义签发票据的作为,也称出票伪造。伪造的票据不能享有权利,至于伪造人和被伪造人,因其真实签章均不体现在票据上,都可不负票据上的责任,但伪造者要负民事或刑事责任。但若以伪造的票据为依据,在伪造的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必须承担票据上的责任。例如,某甲伪造本票,签署a 为出票人的姓名,将票据交给b,b以背书让与c,c再以背书让与d.这时,若d到期向甲或a请求付款,甲和a都不负票据上的给付责任,因为他们都未在票据上真实签章。d在无法获得票据付款的情况下,基于b 和c 为真实签章,d可向c或b行使追索权,由c或b承担票据上的责任,若c支付票款给d后,仍可向b追索,b所受的损失,只能向某甲(伪造者)请求赔偿。

伪造背书也不同于无权背书,无权背书指人在被人没有授予权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背书行为。票据的无权背书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无权的票据人的背书行为;二是超越权的票据人的背书行为。无权背书和伪造背书就背书无效而言是相同的,但无权是行为人以人的名义签章于票据上,行为人应自行承担票据责任。即没有权而以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承担票据责任;人超越权限的,应当就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二、伪造背书的法律效力

有关伪造背书的法律效力,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票据法系与以德法为代表的日内瓦票据法系分歧十分明显。英国票据法认为:汇票上的伪造签章是完全没有效力的,伪造背书不能产生任何权利,即使被背书人提供了对价并且善意地取得汇票,持票人也不能享有正当持票人的权利,包括不能把这种汇票再度转让给他人。因为他从为造者手中不能取得任何权利,也包括不能把这种汇票再度转让。英国票据法的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指在票据完整、没有过期的情况下,出于诚信,不知悉出让人的权利有瑕疵,并且支付了对价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的影响,即使汇票是他的前手从出票人处或背书人处偷来的,只要他是善意的、付出对价取得汇票的,他对汇票的权利仍然受到法律上的保护。汇票的真正所有人不能以汇票失窃为理由控告正当持票人。但伪造背书的后果则与上述规则完全不同,即使背书人对伪造者的伪造背书毫不知情而且支付了对价,但真正的所有人仍然可以以伪造背书无效为由来控告被背书人。当然,善意的被背书人可以向伪造背书签章者要求赔偿,并可依法追究造者的刑事责任。如果付款人(如银行)对持有伪造背书的汇票持票人付了款,付款人(银行)仍应对汇票的真正权利人承担责任,汇票的真正权利人仍可要求付款人(银行)付款。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汇票的真正所有人,使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不因别人的伪造背书签章而丧失汇票上的权利。[2]

德国票据法和日内瓦票据公约对伪造背书赋予的法律效力与英国不同。按日内瓦公约规定,尽管票据曾经发生过遗失、被窃或其中一个背书被伪造等情事,但对于善意地、没有重大过失地、通过一系列没有间断的背书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来说,他仍然可以享有票据上的权利。凡是在票据上有真实签名的人,如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等,仍须对善意的持票人负责。付款人在付款时,只负责核对一系列背书的连续性,而不负责核对背书人签章的真实性,付款人如果善意地,没有重大过失地对持票人付了款,付款人就可解除票据义务。至于伪造签章者的责任可依刑法或民法原理处理,不属票据法上的问题。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善意被背书人,即善意持票人的利益。

我国《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第32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上述规定与付款人责任、保证人责任等共同构成了票据伪造背书的效力原理,主要有7项内容:第一,对被伪造人的效力。 被伪造背书人自己并没有签章于票据上,也没有授权伪造人代表或其签章于票据上,依签章规则,不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不负票据责任。因此,被伪造签章的人不负任何票据责任[3];第二,对伪造人的效力。 伪造人伪造背书签章,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其本人签章不在票据上出现,所以其伪造的票据或签章无效,伪造人也不负票据责任,但伪造者应负民事责任和相应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则依民法的相应规定和刑法的相应规定进行;第三,对伪造背书后的直接后手背书人的效力。票据流通中,非直接当事人难以知

悉其他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或伪造,但直接当事人却应该知悉。为了保障票据流通的安全,后手应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背书人有担保前一手背书人签章真实而伪造的责任,前一手背书人的签章如为伪造,后手背书人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在前例中伪造背书后的直接后手背书人是丙,最终占有票据的人丁对伪造后全体真实签章的当事人拥有相当于正式持票人的权利,向前追索,直到丙向伪造背书签章的a追索要款,一旦丙追索不成功, 即成为伪造背书的真正受害人[4];第四,对票据上真实背书签章人的效力。票据上既有伪造的签章,又有真实的签章的,依票据行为独立的原则和文义证券的规则,一行为的无效不影响他行为的效力,伪造背书者的伪造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人所为的票据行为的效力,凡真实签章者,均应依票据所载文义负责,负有担保其后手权利实现的义务;第五,对于持票人的效力。通常,伪造签章的背书归于无效,伪造背书不能真正产生转让票据权利的法律效力,即受让人不能合法地从一个伪造背书签章人处取得票据权利,前有伪造背书的,继后就不可能有合法持票人。因此,对持票人而言,对有伪造背书的票据,并不能完整地享有票据权利,特别当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主张追回票据权利时,因前有伪造背书而占有票据的持票人负有交出票据的义务,但交出后,有向前手追索的权利。如果是直接从伪造背书者手中取得该伪造背书的票据而成为持票人的,持票人只能对伪造者依民法原理请求赔偿;第六,,对付款的效力。由于票据为文义证券,票据真正权利人于付款前未主张票据权利的,而付款人按照票载文义及票据的背书的连续性审查,不能发现伪造背书且事实上也不知道背书被伪造的,其付款构成善意有效付款。其付款票据责任因此而免除。但如果付款人付款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持票人系无票据权利之人而仍为付款,即付款人对背书不连续或恶意或有重大过失付款时,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有权请求付款人(承兑人)再次付款,该付款人(承兑人)再次付款后有权向其头一次给付票款之人索回要款,该被索款人又可以向他的前手索偿,一直追到伪造者,由其承担损失为止;第七,对保证人的责任。根据票据保证的独立性原则,票据债务形式有效,票据保证即有效,即使被保证人的票据债务在实质上无效,票据保证仍然有效。在有伪造背书签章票据流通中,保证人仍负有保证责任,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因其他关系对票据债权人的抗辩理由,保证人不得行使和主张。当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包括向伪造背书者行使民法的追偿权。

三、伪造背书下的票据权利保护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它是建立在票据上的一种特殊民事权利,即持票人以取得票据金额为目的,依据票据法所赋予的对票据行为的关系人所行使的权利。票据作为一种完全的有价证券,权利人必须实际占有票据才能取得票据上的权利。伪造背书下对票据权利人保护的基本原则为:凡是合法占有票据的人就取得票据权利,就是合法的票据权利人,凡合法权利不因伪造背书行为而丧失。另外,“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出于明知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所谓合法占有票据指的是依票据法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通常是善意、无重大过失的、支付对价地取得票据。证明流通票据的合法票据权利人的方法,就是背书的连续。背书连续是指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只有背书连续的票据,才具有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资格授予效力。现代票据法要求的背书连续指的形式上连续而非实质上的连续。实质上无效的签章,只要形式上有效,不影响背书的连续。因此票据法认定伪造背书为票据背书连续是对票据权利保护的一种基本方式。我国票据法确认了伪造背书为票据背书连续的效力,从而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利益。

票据背书连续就产生了对持票人和付款人的效力,持票人基于连续的背书,不论背书中是否存在伪造签章,即产生背书的证明力,持票人不须另外举证即可行使票据权利,就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对付款人来说,付款人及其付款人对背书连续的持票人给予付款,即为合法地履行了付款责任。在伪造背书的情况下,即使票据的真正权利人也不得再行要求付款人承担票据的付款责任,除非付款人在付款时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伪造背书中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被伪造者的权利保护。被伪造者曾经是合法的持票人,但因票据的遗失、被窃等原因,致使伪造者有机会拥有票据,并假冒背书人进行签章背书,试图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转让给自己。根据伪造背书的法律效力原理,被伪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更为重要的是,被伪造者作为票据的真正权利人,其权利如何补救和保护。基于票据权利不因伪造而丧失的原理,其补救的手段为:第一,票据在伪造者手中,尚未实施伪造或实施后尚未交付给他人时,权利人发现的,权利人有权要求其返还票据;第二,伪造者已实施假冒背书签章,并将票据交付给背书人(持票人),权利人知悉的,可以请求持票人返还票据;第三,伪造者将假冒背书签章的票据交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再行真实签章背书给被背书人(持票人),但持票人尚未请求付款,或未得到付款的,权利人仍有权要求持票人返还票据;第四,持票人通过连续的背书,善意支付对价地取得票据,并获得付款付款的,权利人无权要求付款人再行付款,但可请求收款人返还票款。至于收款人的票据权利,可依法向其前手追索。而直接从伪造者手中取得票据的人,则只能通过民事或刑事的手段向伪造者追索票款。

值得一提的,一个人如果未在票据上签字,尽管票据上有假冒其背书签章,他也不承担票据责任,这是票据法的一个通则。但是,如果被伪造签章的人知道伪造的事实真象,却以作为或不作为(保持缄默)的方式有意使善意之人相信该伪造签章就是其本人的亲笔真实签章,他将为此付出代价,即无权以该签章是假为由逃避责任。这就是所谓的“禁止翻案。”[5]在伪造背书中, 禁止翻案即表现在被伪造者应承担背书责任。

为防止伪造背书给票据流通带来的风险,我国票据法为保障票据流通的安全性,保障票据权利人的利益,不仅要求票据背书必须记名,不允许空白背书,而且还特别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前手的背书真实性负责”。“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据此,在票据实践中,后手对直接前手的背书真实性负担保责任的规则,有利于防止伪造背书签章、防止空白背书和单纯交付的出现,并使票据背书形式连续和实质连续,保障付款人的有效付款,从而形成一种后手对前手背书真实性进行积极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票据的信用、安全。同时,我们也应在许多情况下,即使是直接的后手也无法达到对前手伪造背书者整个过程的监督,更无有效的能力和途径防止和辨别前手的签章是否伪造,在这种情况下,后手为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拒绝接收自己无法肯定受让安全的票据。

「参考文献

[1]李有星。票据法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6.100。

[2]卢建平。金融法律实务[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6.381。

[3]王保树。中国商事法[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384。

[4]刘家琛。票据法原理与法律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307。

第6篇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目录

第1条 定义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 先决条件

第5条 提款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 承担费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 保险

第12条 税款

第13条 费用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第15条 约定事项

第16条 违约事件

第17条 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附件

1.提款通知书

2.工程超支保证书

3.缴资保证书

4.转让书

5.法律意见书

6.还款担保书

7.还款计划(略)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法国n公司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和中国ncc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最终机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

“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利息存款帐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帐户;

“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q地建设的f工厂;

“保管帐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1)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贷款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2)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_________法郎;

“借款额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_________美元。

第2条 借款额度及用途

2.1 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 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2)“借款额度(2)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 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 先决条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_________“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5)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中国有限公司股东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没有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时,由股东对此作出声明;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和_________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d和h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d和h的抵押书副本;

(13)项目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配套工程将按期完成的证明书;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5)由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借款人股东已缴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签署的缴资担保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项文件须为贷款人满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

4.3 借款人应将上述第(7)和(9)项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第5条 提款 5.2 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2)由“测量师”签发的“本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报告及实际建设费用估算报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 “提款通知书”一经发出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 保管帐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帐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美元“保管帐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

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帐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帐户”。

6.4 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 利息存款帐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帐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帐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 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2)“借款额度(2)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3)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 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2)部分”和“借款额度(3)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 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 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2)“借款额度(2)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2)部分”。

(3)“借款额度(3)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3)部分”。 (1)贷款人应在预计提前还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通知书,详述拟提前还款的金额及日期;

(2)每次提前还款的金额至少应为300万法郎和60万法郎的完整倍数,或50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完整倍数;

(3)任何提前偿还款的款项,应连同截止该提前还款日的全部应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一并交付;

(4)提前还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第11条 保险

11.1 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3 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险单于该保险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保险。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保险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 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 费用

13.1 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为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3 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律师费,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旅差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保险费和_________(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 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1)在签订本借款合同时,它已获得签订和执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确认文件;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3)它已向或将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实和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帐户。

第15条 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5)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扩大在本借款合同签署前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售、转让其任何部分的资产或业务;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时或随时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经营和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为贷款人检查借款使用情况提供方便;

(12)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任何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情况和/或借款人经营能力的任何不利变化;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 违约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6)由于借款人违约,借款人的任何债务在原定到期日之前应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应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债务。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全部到期,必须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刻终止。第17条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_________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 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 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19条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提款通知书

致:_________银行(贷款人)

敬启者:

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谨此通知贵行,我公司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额度部分”中的一笔“提款”,款额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请将此次“提款”之款额付入_________(银行帐户)帐号

我公司确认:

(1)“借款合同”第14条所载的声明及保证,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实和环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实和正确的;

(2)至今并不存在尚未获得纠正的,或贷款人并未放弃追究的任何“违约事件”或可能的“违约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2 工程超支保证书

鉴于本保证书的签署及其向贷款人的递交是借款人与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向贷款人递交了本保证书。

(1)本保证书中规定的“超支”指实际建设费用超过预算建设费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额。

(2)在_________建设期间,一旦发生“超支”,借款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九十天内解决该“超支”。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3 缴资保证书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为借款人的股东(股东)。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贷款人)承诺,除已汇入的“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将保证股东根据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规定的中国银行工作日结束前,按下列程序缴足“注册资本”:

(1)不迟于首次提款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2)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3)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4)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注册资本_________美元。

在缴足“注册资本”三十天内,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验资报告。

本保证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签字)

附件4 转让书

鉴于本转让书的签署和向贷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规定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的先决条件之一。

借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并递交本转让书。

一、释义:

(1)借款合同中阐明定义的词语,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义;

(2)“各项保险”指“借款合同”11.1所规定的保险,包括“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

(3)“履约担保书”指由银行开出的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履约担保书”。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诸合同。

二、转让

(1)由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的条款与条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额度,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彻底转让其对“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的全部权益,作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规定项下应履行的一切义务的持续的担保;

(2)虽然本转让书规定了权益的转让,贷款人在此授权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并就各合同事项继续与合同当事人往来,如同借款人仍单独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一般,但以不发生“违约事件”为条件。为此,

(a)根据“承包合同”,借款人应收取和保留应付给它的任何款项;

(b)根据“各项保险”,在任何保险赔偿应付之时,贷款人可按它决定的方式处分赔款;

(c)贷款人有权得到按“履约担保书”规定应付的一切款项。

三、保证及约定事项

(1)借款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宜的行动,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项保险”的有效;对于各项保险,它应当支付各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将收据送交贷款人,并按照规定继续办理所有保险或保险合同。四、授权书

作为一种担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贷款人为其授权代表,并赋予全权以借款人名义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诉讼或其他性质的行动,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项保险”和“履约担保书”规定的任何款项,并采取贷款人行使本合同赋予权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动。借款人应支付贷款人为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5 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我们作为您关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专门律师。该合同规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___美元的贷款。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其在合同中赋予的意义。

作为专门聘请律师,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4)项提交的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即纽约律师意见书)_________;

(5)我们认为作为本意见书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发生的问题。我们不想对根据任何其他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我们信赖关于与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相关的纽约法律事宜的纽约律师意见书。经你们允许,我们已经假定所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我们对我们的意见书陈述的事宜是就我们所知,未作专门调查,而信赖与上述事宜有关的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根据前述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从事合同规定的交易,而且就我们所知,有权拥有其财产并从事其目前从事的营业。

(2)借款人已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记税及其他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质的税款。

(6)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无权以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7)根据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律管辖。

(8)合同当事人选择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们贷款支付之时或之前通知人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之前,你们可以从本日起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_________谨上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6 还款担保书

受益人:_________银行

鉴于本担保书的签署和递交是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所规定的提款先决条件之一,(以下简称担保人)同意签署本还款担保书。

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

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额度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担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担保偿还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费用(以下简称担保金额)。在借款人到期应付之日没有或不能根据借款合同之规定按时支付担保金额任何部分时,担保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出具的履约书面通知(履约通知)后的十五天(履约期限)内如数支付该未付的担保金额。

担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履行担保义务:

(1)担保人的义务是持续的并将保持有效直至担保金额已由借款人或担保人全部偿还为止; (3)在担保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得取代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债权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担保人在抵押书(借款人将全部财产抵押给担保人的协议)项下的权利。借款人对担保人的债务须从属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债务;

(4)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责任。未得到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5)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宽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都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

(6)贷款人将履约通知送达_________,即被视为已送达担保人,由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约定比例履行担保义务。不论_________由于任何原因在履约期限内不能支付其应支付的担保金额,_________在履约期限内必须将履约通知上注明的全部应付担保金额支付给贷款人。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担保人已为签署和递交本担保书办妥了一切必需的批准手续,并将在担保金额全部偿还之前继续保持本担保书的有效性。

(2)担保人的改组、地位改变和财务状况的变化都不影响担保人履行其担保义务。

(3)本担保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须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4)如果担保人在接到履约通知后十五天内(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没有履行其担保义务,则担保人立即自动地和无条件地将担保人对借款人全部资产的抵押权转让给贷款人。该转让并不因此解除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继续按上述担保人义务第(6)项的规定,向担保人追索其应付的担保金额。

本担保书与借款合同同时生效。

第7篇

经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图纸、合同条件、说明书和建筑工程清单之后,我们作为签署人愿按照上述图纸、合同条件、说明书和建筑工程清单,按____(英镑)的金额,或按上述条件所确定的任何其它金额,承担上述整个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

2.我们保证,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将在接到工程师的开工命令后的____天内开始本工程施工,并从上述本工程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在____天内,建成并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规定的整个工程。

3.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如有需要,我们将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须经你们认可),同我们一起负有连带责任地承担义务,按不超过上述指定金额10%的金额,根据须经你们认可的保证书条件,担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收到投标之日起的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直到制订并签署了一项正式协议为止,本投标连同你们对其的书面接受,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标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

签名____以____资格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签署投标

(用印刷体大写)

证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职业____

附录①

保单的金额(如果有)____英镑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____英镑

开工期限(从工程师的命令到开工)____天

竣工时间____天

规定的违约偿金款项____每天____英镑

奖励金额(如果有)______

维护期____天

对直接成本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额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额____英镑

中期证书最低金额____英镑

出具证书后的支付期限____天

根据本文件,我们,当事人和担保人,兹具结向____②(下称政府)承担义务交纳上述保证罚金,对此,我们本人,我们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和继任人负有连带责任;但是,在担保人是几个公司,作为共同担保人的情况下,我们这些担保人“连带地”和“分别地”为上述罚金负责,只是为了允许对我们中间任何人或所有人提出联合或,而为了所有其它目的,每一个担保人各自与当事人一起负有连带责任地对交纳列入该担保人名下的罚金承担义务,可是,如果没有指明责任限额,则责任限额就应是整个罚金款额。本义务的条件是,鉴于当事人签订了以上指明的合同;为此,如果当事人:

(a)在上述合同原订的有效期间,和政府可能同意的任何其延长期间(无论是否通知担保人)以及在任何根据合同所需要的担保的有效期间,履行和完成上述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承担事项、约定事项、条款、条件与协议,并且还履行和完成今后可能以上述合同做出的任何和所有经正式批准的修改中所规定的一切承担事项、约定事项、条款、条件与协议,而担保人谨此放弃得到关于这种修改的通知和权利;以及

第8篇

欠条合同书要怎么写:

欠条合同书的格式

一般格式为:

1.标题。写明借条。

2.正文:写明事由或事实(涉及金额必须大写)。

3.署名、日期。

范例一:借东西的借条

借 条

今借到 省 市 有限公司下列资料:

1、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书壹份。

2、 项目开发计划书壹份。

公司工程管理部

经手人:

年 月 日

范例二:借钱的借条

借 条

今借到人民币 元整(¥: 元),月内还清,不计息。

此据。

借款人(签字):

年月日

欠条合同书范文(一)

贷款方:_________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_________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_________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报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贷款的期限是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借钱合同书范文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担保人是_________。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由甲方的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上述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欠条合同书范文(二)

借款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_________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_________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报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贷款的期限是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借钱合同书范文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担保人是_________。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由甲方的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上述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欠条合同书范文(三)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9篇

车辆过户委托书样本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的机动车的_____________业务,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有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公章):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或盖公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车辆过户委托书样本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下列事项:一、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代理人有(或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过户委托书样本xx车管所:

兹委托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负责办理_______车辆过户到我公司事宜,请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承担,与贵单位无关。

特此申明!

委托人(单位):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过户委托书样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_______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过户委托书样本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拟过户其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现委托 (身份证号: )全权处理该车辆转户及相关事宜。

委托人授予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车辆转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

四、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五、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户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第10篇

经 济 担 保 书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一、担保人_____________愿意为____________ 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 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

填写时间 :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 担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有较稳定的收或固定资产;愿意为被担保人承担风险。

3、 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4、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5、担保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担保人、被担保人各持一份。

工作单位经济担保书 相关内容:个人担保贷款申请书范文3篇 上世纪80年代,为了降低我国银行业的高不良贷款率,国有银行率先开始了担保贷款的探索之路,时至今日担保贷款在我国的开展已有30多年的历史,且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业务。本文是个人担保贷款的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

个人不可撤消担保书 致:XX公司鉴于贵公司将¼用 ,签订(试用期)一年期劳动(务)合同,经 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 在贵公司经营活动或工作期间发生的债务(含Υ法和过失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障责任,具体保证事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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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本所律师担任y公司诉讼代理人,以下为律师代理词摘要:

代理词:

首先、从本案证据情况来看,我方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

在庭审中,原告所举出所有证据,从内容上都与我方当事人没有直接的联系。我方当事人的全称是xx公司,它是于x年服从XX市政府的行政命令,依据国家法律设立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而本案中,原告方认为与我方当事人有关系的xx局,则是具有国家机关性质的公法人。我方当事人与其虽有着历史上的前后相继关系,但是因为法律性质的根本不同,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权利义务方面的承继关系。因此在x年才成立的我方当事人是不应对xx局在1993 年的行政行为承担任何民事责任的。

其次、从XX市xx局的角度来看,xx局对本案中所涉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也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一)xx局于x年11月所出具的《xx局铝包钢丝绞线项目偿还贷款保证书》不应对x 年2 月28 日原告与本案第一被告d厂所签的《转贷协议》 项下的债务产生法律后果。

本案原告依据其于x年2月28日与本案第一被告d厂所签的《 转贷协议》 为事实基础提起对本案三个被告的诉讼,但是。在原告向法庭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却实际发生于1993 年11月,这期间存在着将近4 个月的时差。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作为任何一项贷款的保证人所出具的还贷款的保证书都应在贷款协议签订之时或签订之后才应存在的法律文件而绝不会早在贷款协议签订前4个月就积极地为一个尚不存在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即使提供了保证,也并不导致xx局应对x年2 月28日原告与本案第一被告d厂又签订的《转贷协议》 项下的债务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

根据《担保法》 实施前关于担保问题普遍使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x]8号)》 第12 条规定,“债权人与被保证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如保证合同中约定有保证责任期限,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责任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如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限,保证人仍在被保证人原承担责任的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xx局即使曾为原告与本案第一被告d厂签订的某个“贷款协议”提供过保证,其保证责任也应以原保证责任的期限为限,或者应当在被保证人原承担责任的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应再为原告与第一被告在1994 年2月28日又签订的《 转贷协议》项下的债务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三)xx局于x年11 月所出具的《 xx局铝包钢丝纹线项目偿还贷款保证书》 并不具有以xxXX市冶金工业局的财产为本案中所涉债务提供保证的意思表示。究其实质只是一个行政文件,而不应是一个可以被推定为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文书。

(四)即使xx局有为本案所涉债务提供保证的意思表示,愿意为本案所涉债务提供保证;然而,其任何保证依据法律也均是无效的。这种意思表示不应对xx局,发生任何法律效果。对我方当事人也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6条规定:“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机关能否作经济合同的保证人及担保条款无效时经济合同是否问题的批复》(法(研)复[1988]39 号)第1 条规定:“经济合同的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不应作为经济合同的保证人。经济合同中以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其保证条款,应确认为无效。”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的立法精神。因此,在本案中即使与我方当事人有相继关系的xx局在当时有为本案所涉债务提供保证的意思表示,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也应确认为无效的法律行为,它不应对XX市冶金工业局发生任何法律效果,因此也不应对我方当事人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最后,原告要求我方当事人对本案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一)所有证据材料均未有担保方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的约定。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x]8 号)》第7条“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首先请求被保证人清偿债务。强制执行被保证人的财产人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之明确规定,在本案中即使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其所应承担的也仅是赔偿责任,而不绝应该是原告认为的连带担保责任

第12篇

借款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或负责人:(签字)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