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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实训总结

时间:2022-03-12 00:22:34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和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最大的效益,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为更好地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立*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第三条职业技能培训是指由*市直劳动、教育、农牧、妇联、团委、残联、扶贫办等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时间在140学时)以上的,以促进劳动者掌握专业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就业能力培训或创业培训。

第四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学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助,或对培训机构因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而给予的补助。

第五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自治区专项支付资金、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及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社会捐助等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以培训对象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培训代金券等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训对象,或者直接对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培训机构给予补助。

第七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只对*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特定培训对象给予补助,不包括其他人员培训。

第八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由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任务和项目的特点提出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确定及要求

第九条每年年初,根据*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培训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培训项目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中进行政府采购。对中标的培训机构确定为*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培训机构。

第十条以后年度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主管部门对上一年度*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机构进行考核,合格达标的培训机构可继续保留资格;或根据当年培训计划等情况按照公开招标程序重新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由于残疾人培训具有特殊性,对其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残联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等开设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专业(工种)培训机构中公开招标确定。

第十二条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就业需求,提高培训对象的专业操作技能,科学设置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选用劳动部门规定的教材或开发适合培训对象专业技能要求和就业特点的教材,注重操作技能,严格培训管理,加强就业衔接,提高培训就业率。

第十三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向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教学管理资料:专业设置、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教学计划;学校章程、学籍和学校以及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学校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推荐就业等资料实行备案制。

第十四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在每期培训班开学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及教学计划安排报培训主管部门备案,做为培训主管部门审查、监督培训计划执行,考核培训机构及其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学时在140学时)以上,或经*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特殊性短期培训,由培训机构根据不同培训专业(工种)所需培训时间要求,提出培训时间建议,报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训对象充分就业为目标。培训对象的培训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要达到82%以上、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指定培训机构,按照实际完成的比例支付培训资金。

第三章培训代金券的发放

第十七条“*市职业技能培训代金券”(以下简称代金券)由*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培训内容确定发放。

第十八条代金券的发放对象为经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确定的特定人员。

第十九条代金券由*市财政局负责监制(样式和资金额度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代金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使用,代金券必须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本人签名。

第二十一条培训对象每人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培训代金券。

第二十二条代金券填写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种必须要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培训或鉴定工种资质相一致。

第二十三条培训等级以初级工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兼顾中级工的培训,具体培训等级、内容由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对象确定。

第二十四条代金券的发放程序:代金券由培训主管部门注明培训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项目名称等内容,加盖*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公章后,由培训主管部门直接发放到培训对象手中。培训对象据此根据培训专业(工种)到政府采购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凭身份证和户口办理培训手续后接受培训,培训对象在代金券上签字后将代金券交与培训机构。

第四章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凡属于本办法(试行)列入的培训主管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其资金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培训、资金计划,统一汇总全市下一年度的培训、资金计划,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培训计划及资金总量。市财政局根据培训资金计划将培训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培训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市财政局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培训项目进度,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将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指定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采取培训代金券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代金券、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八条采取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项目合同书、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九条从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对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的审核意见,由市财政局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培训主管部门,培训主管部门据此从基金中将培训资金转入*市财政局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市财政局按培训进度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第五章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各培训主管部门培训资金计划的汇总和上报,负责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培训及其资金计划的下达,并根据培训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机构政府采购,进行代金券的印制与管理;配合培训主管部门对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第三十一条市审计局负责对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计划、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确保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财政培训资金。

第三十二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职业技能培训各工种的技能等级鉴定等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运作,保证培训对象及时接受技能鉴定。

第三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配合各培训主管部门利用本系统职业学校的技术和资源,积极承担培训任务,认真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计划的申报、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对经政府采购后确定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指定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质量的审核、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代金券的发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培训项目的考核、验收、总结,负责审核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及其申请拨付工作;负责积极争取自治区对口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资金。

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培训机构不得因财政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而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培训对象的学费负担。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缩减培训时间的指定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培训机构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相应核减其补助资金。

第三十六条培训项目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三十七条指定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对象台帐及其就业台帐,报市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查。对培训对象培训后考核合格率在95%以下、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在82%以下、就业率在90%以下的培训机构,将取消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

第三十八条培训对象领取培训代金券时,要登记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要有签字、签章(手印)。

第三十九条对未按规定培训内容和指定培训机构使用培训主管部门发放的代金券的,市财政局不予资金结算。

第四十条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项目中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职业技能鉴定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对培训不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培训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第四十一条培训主管部门于12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报送当年培训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十二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示制度。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人员、收费标准、资金补助、资金使用及培训就业等情况,在部门政务公开栏、网站、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及培训机构的培训点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四十三条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认真查证落实举报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2

第二条 计划安排。矿在安排每年度生产和工作计划的同时,同步安排职工品行习练计划。品行习练计划按照集团公司“五必训”(在岗人员必训、新员工必训、新任干部必训、“三违”人员必训、入党纳新对象必训)原则,并结合矿当年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干部(含工程技术人员)和入党纳新对象品行习练计划由政工部提出,“三违”人员的品行习练计划由安监部提出,其他人员的品行习练计划由财资部提出。政工部负责计划的汇总,报矿品行习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行文下发执行。

第三条 品行习练的内容和科目。根据集团公司“十有”(思想有准、言行有德、团队有神、个体有力、学习有效、命令有威、工作有序、守纪有规、会议有章、环境有韵)训练标准,结合“三违”治理的要求以及矿管理特点,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品行习练内容和科目。每期集训班品行习练内容和科目由政工部负责制定,武装部协助。

第四条 品行习练的地点和时间。职工品行习练原则上在矿工业广场范围内进行,少数人员或个别项目需到集团公司品行习练基地进行训练的根据上级的安排和要求执行。矿组织的品行习练每期时间为一周。

第五条 品行习练教练。军训部分聘请部队现役教官进行训练(对于人数较少的班次,也可由武装部自行训练),其他科目聘请有实践经验的该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训练。

第六条 安全措施。每次开班前,由武装部根据学员情况和习练内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报矿安监部和分管安全的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 着装要求。参加品行习练的职工必须统一着迷彩服。

第八条 组织实施。职工品行习练由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武装部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相关台帐。

第九条 费用安排。品行习练所需相关费用矿给予充分保障,费用计划由武装部和政工部共同提出,财资部按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把关。除学员着装费出各单位备用金外,其他费用从矿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条 组织领导。矿成立职工品行习练领导小组,矿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矿工会主席任常务副组长,经营副矿长、安监副处长任副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工程师、政工部部长、政工部分管宣传的副部长、财资部部长、财资部分管职工培训的副部长、安监部部长、武装部部长、党政办主任、群工部部长、团委书记、技术中心主任、电讯中心书记、救护队书记、职校校长等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工部部长和武装部部长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行为,使因“三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职责分工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县建委: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在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站工程和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政设施管养、维护改造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治、房屋拆除维护工程、地灾防治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对建设施工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经委: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县电视台、电信、移动、联通、网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通信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分别制订具体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4—7月)。县政府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有关企业、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以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狠抓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抽查及整改活动的高潮。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制订的专项整治方案,在本行业领域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的以“三落实”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检查督查阶段(2009年8—9月)。县政府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和抽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行业、分片区适时组织联合督查,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10月)。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整治内容

(一)落实安全专项经费的足额提取和投入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等规定,按工程总造价的1%—2%计提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措施经费,并列入总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使用时单独设立账户,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共同控制,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逐一检查全县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保障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对未按规定提取和支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落实安全专项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年第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等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危害因素编制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同时,做好论证和技术交底工作。对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落实建设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和国家七部局《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228号)规定,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教育、使用培训教育不合格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培训合格人员的,依法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的高度,深刻汲取武隆县芙蓉江大桥“10·28”建设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按照“一把手总负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县政府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监管责任,切实提高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要通过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行业监管盲点和薄弱环节。要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总包、分包)等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加强建设施工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机构,配足配强人员,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切实增强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建设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建设行业监管执法部门要大力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4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布,并将于199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劳动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劳动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的意见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是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行政法规,是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培训机构”)、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条例》与《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利用颁布实施《条例》的有利时机,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宣传,组织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宣传总结近几年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本地区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社会培训机构作为政府办学的重要补充力量,在我市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并大力宣传我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规范、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上所进行的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工作。

二、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检查评估。

各社会培训机构要根据《条例》规定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进一步端正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各办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管理职责,对辖区的社会培训机构有效地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劳动部《通知》的要求与我市实际情况,在前一阶段我市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工作的基础上,市劳动局今年10月将组织对举办美发、美容、中式烹调、中式面点、计算机文字录入、汽车维修等重点专业(工种)和举办高级技能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具体检查评估安排另行通知),并根据劳动部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进行资格审定,重点检查这些社会培训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落实招生广告审批制度、培训收费制度以及执行教学计划、使用教材和学员学籍管理、考核鉴定等情况。通过检查评估,进一步督促社会培训机构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从而逐步达到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目的。

三、制定配套政策,完善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市劳动局将根据劳动部《通知》的要求,制定并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建立我市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的审批制度,做好机构名称规范工作,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简章)与招生收费的审核与管理,加强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学员的学籍管理与考核鉴定管理,组织制定有关职业(工种)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教材教研建设与师资的培训与管理等,并尽快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政策与管理办法。

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直接关系到劳动力资源开发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起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与劳动部《通知》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劳动局。

附件:1.《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226号令)(略)

附件2: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通知

(1997年8月12日  劳部发〔1997〕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宣传部、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等民主党派中央机关: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布,并于199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贯彻实施《条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工作。现就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

《条例》是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行政法规。贯彻实施《条例》,对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发展职业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结合《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要把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本地区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规范、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使其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条例》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确立审批和管理的范围、种类,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对所辖区的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班)(以下简称社会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

为加强对重点职业(工种)社会培训机构的有效管理,劳动部将针对举办中式烹饪、中式面点、美容、美发、计算机文字录入等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社会培训机构,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并提出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根据这一基本要求,逐步分类制定省级辖区内统一的具体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及大纲,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审定和年检。

三、建立审批制度

劳动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制度。开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式样)的《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见附件2),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举办以培训初级职业技能水平和非技术岗位的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原则上由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举办以培训中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范围和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制定;举办以培养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报劳动部备案。国务院各行业部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及部级社团组织举办社会培训机构,原则上由劳动部审批,或由劳动部委托当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跨省(或省辖区内跨地市)举办社会培训机构,须经举办者所在地省(或地市)劳动行政部门出具证明,由办学所在地省(或地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社会力量举办技工学校,按技工学校审批程序执行。社会培训机构的更名、撤销亦按上述管理权限办理。

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取得办学资格的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分校或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办学资格及所承担的培训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它组织或个人。

四、做好机构名称规范和年度统计工作

社会培训机构的名称应按其所在行政区域、冠名、培训层次和类别依次确切表示。凡独立设置的社会培训机构,其名称应使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或中心”;不独立设置机构的,其名称应使用“××××××职业技能培训班”。凡需冠“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的社会培训机构须经劳动部批准。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劳动部统一制订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要求(另发)做好年度统计工作。要将年度统计情况逐级上报,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劳动部和当地人民政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同时应将社会培训机构年度统计情况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广告(简章)与招生收费的审核与管理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的审核和管理,建立招生广告审核制度,保证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招生广告中对机构的名称、办学性质及培训目标、收费标准、证书发放与就业方式等事宜应如实,不得以任何形式作不负责的许诺或言词误导。社会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须经负责办学资格审批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刊播散发。未经审核或虚假广告,劳动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条例》的有关规定,与财政、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社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核定工作,督促社会培训机构建立财务、会计和财产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收费标准和建立、落实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搞好指导和服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对社会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和培训方向提供指导;要在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教材建设、职业指导等方面及时提供服务。社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颁发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经技能鉴定合格的人员,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要抓紧研究制定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教师管理、表彰奖励以及开展教研活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其办学中出现的问题,维护社会培训机构合法权益,鼓励与帮助社会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

七、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经常深入社会培训机构了解情况,对社会培训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每年对所批准的社会培训机构要依据办学标准要求进行一次办学资格的复核认定。要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听取受培训学员、家长和用人单位对培训质量的反映。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社会培训机构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抓住实施《条例》的有利时机,依据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在今年11月底之前对本地区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重新进行登记注册,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取得教育、公安、财政、工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收费问题的规定,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报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

附1:制定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

为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有效管理,使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对教学活动的评估有更加明确合理的依据,现提出制定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供各地在组织制定具体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时参考。

一、制定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基本要求

(一)办学法人的资格。

(二)与培养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比例。

(三)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要求(包括理论教学与教学实验、实习场所,可按生均平方米数提出具体要求)。

(四)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设施、设备(基本的办学设施、不同工种专业所要求的特殊的教学设备,可按生均拥有量提出具体要求)。

(五)教学管理的要求(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大纲及所使用的教材)。

(六)管理制度的要求(包括教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七)培训期限的要求(初、中、高级技能培训分别所需的培训时间)。

(八)办学经费的要求(固定资产最低金额、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渠道)。

(九)结业方式(考试考核方式、证书种类与名称)。

(十)其它方面的要求。

二、制定社会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

(一)教学计划的制定

1.培养目标

2.培训时间

3.课程设置和要求

4.结业考试和鉴定考核

5.周数分配

6.教学计划表

(二)教学大纲的制定

1.说明

(1)课程性质和内容

(2)课程任务和要求

(3)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2.学时分配表

3.课程内容

(1)教学要求

(2)教学内容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5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布,并将于199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劳动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劳动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的意见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是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行政法规,是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培训机构”)、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条例》与《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利用颁布实施《条例》的有利时机,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宣传,组织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宣传总结近几年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本地区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社会培训机构作为政府办学的重要补充力量,在我市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并大力宣传我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规范、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上所进行的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工作。

二、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检查评估。

各社会培训机构要根据《条例》规定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进一步端正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各办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管理职责,对辖区的社会培训机构有效地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劳动部《通知》的要求与我市实际情况,在前一阶段我市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工作的基础上,市劳动局今年10月将组织对举办美发、美容、中式烹调、中式面点、计算机文字录入、汽车维修等重点专业(工种)和举办高级技能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具体检查评估安排另行通知),并根据劳动部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进行资格审定,重点检查这些社会培训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落实招生广告审批制度、培训收费制度以及执行教学计划、使用教材和学员学籍管理、考核鉴定等情况。通过检查评估,进一步督促社会培训机构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从而逐步达到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目的。

三、制定配套政策,完善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市劳动局将根据劳动部《通知》的要求,制定并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建立我市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的审批制度,做好机构名称规范工作,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简章)与招生收费的审核与管理,加强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学员的学籍管理与考核鉴定管理,组织制定有关职业(工种)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教材教研建设与师资的培训与管理等,并尽快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政策与管理办法。

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直接关系到劳动力资源开发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起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与劳动部《通知》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劳动局。

附件:1.《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226号令)(略)

附件2: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通知

(1997年8月12日 劳部发〔1997〕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宣传部、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总工会,,全国 妇联,全国工商联等派中央机关: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布,并于199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贯彻实施《条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工作。现就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

《条例》是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行政法规。贯彻实施《条例》,对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发展职业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结合《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要把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本地区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规范、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使其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条例》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确立审批和管理的范围、种类,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对所辖区的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班)(以下简称社会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

为加强对重点职业(工种)社会培训机构的有效管理,劳动部将针对举办中式烹饪、中式面点、美容、美发、计算机文字录入等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社会培训机构,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并提出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根据这一基本要求,逐步分类制定省级辖区内统一的具体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及大纲,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审定和年检。

三、建立审批制度

劳动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制度。开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式样)的《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见附件2),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举办以培训初级职业技能水平和非技术岗位的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原则上由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举办以培训中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范围和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制定;举办以培养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报劳动部备案。国务院各行业部门和各派中央机关及部级社团组织举办社会培训机构,原则上由劳动部审批,或由劳动部委托当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跨省(或省辖区内跨地市)举办社会培训机构,须经举办者所在地省(或地市)劳动行政部门出具证明,由办学所在地省(或地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社会力量举办技工学校,按技工学校审批程序执行。社会培训机构的更名、撤销亦按上述管理权限办理。

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取得办学资格的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分校或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办学资格及所承担的培训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它组织或个人。

四、做好机构名称规范和年度统计工作

社会培训机构的名称应按其所在行政区域、冠名、培训层次和类别依次确切表示。凡独立设置的社会培训机构,其名称应使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或中心”;不独立设置机构的,其名称应使用“××××××职业技能培训班”。凡需冠“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的社会培训机构须经劳动部批准。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劳动部统一制订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要求(另发)做好年度统计工作。要将年度统计情况逐级上报,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劳动部和当地人民政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同时应将社会培训机构年度统计情况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广告(简章)与招生收费的审核与管理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的审核和管理,建立招生广告审核制度,保证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招生广告中对机构的名称、办学性质及培训目标、收费标准、证书发放与就业方式等事宜应如实,不得以任何形式作不负责的许诺或言词误导。社会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须经负责办学资格审批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刊播散发。未经审核或虚假广告,劳动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条例》的有关规定,与财政、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社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核定工作,督促社会培训机构建立财务、会计和财产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收费标准和建立、落实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搞好指导和服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对社会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和培训方向提供指导;要在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教材建设、职业指导等方面及时提供服务。社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颁发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经技能鉴定合格的人员,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要抓紧研究制定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教师管理、表彰奖励以及开展教研活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其办学中出现的问题,维护社会培训机构合法权益,鼓励与帮助社会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

七、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经常深入社会培训机构了解情况,对社会培训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每年对所批准的社会培训机构要依据办学标准要求进行一次办学资格的复核认定。要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听取受培训学员、家长和用人单位对培训质量的反映。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社会培训机构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抓住实施《条例》的有利时机,依据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在今年11月底之前对本地区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重新进行登记注册,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取得教育、公安、财政、工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收费问题的规定,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报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

附1:制定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

为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有效管理,使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对教学活动的评估有更加明确合理的依据,现提出制定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供各地在组织制定具体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时参考。

一、制定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基本要求

(一)办学法人的资格。

(二)与培养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比例。

(三)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要求(包括理论教学与教学实验、实习场所,可按生均平方米数提出具体要求)。

(四)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设施、设备(基本的办学设施、不同工种专业所要求的特殊的教学设备,可按生均拥有量提出具体要求)。

(五)教学管理的要求(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大纲及所使用的教材)。

(六)管理制度的要求(包括教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七)培训期限的要求(初、中、高级技能培训分别所需的培训时间)。

(八)办学经费的要求(固定资产最低金额、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渠道)。

(九)结业方式(考试考核方式、证书种类与名称)。

(十)其它方面的要求。

二、制定社会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

(一)教学计划的制定

1.培养目标

2.培训时间

3.课程设置和要求

4.结业考试和鉴定考核

5.周数分配

6.教学计划表

(二)教学大纲的制定

1.说明

(1)课程性质和内容

(2)课程任务和要求

(3)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2.学时分配表

3.课程内容

(1)教学要求

(2)教学内容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6

一)人才队伍发展现状。

积极实施了人才强县”战略,出台了一系列适合人才工作的配套政策,形成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人才工作氛围,使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年底,全县各类人才总量达8877人,比年增加2434人,平均每年增长7.6%每万人拥有各类人才373人。其中党政管理人才1332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425人,专业技术人才4628人,技术工人755人,农村实用技能人才1737人,分别占人才总量的15%4.7%52.1%8.5%19.7%人才队伍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3596人,占人才总量的40.5%,把人才工作考核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项目。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比年增加1357人,平均每年增长12%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62人,中级职称1792占专业技术人员的42%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所突破,入选“333科技人才工程”3人,入选“555创新人才工程”5人,报送庆阳市领军人才18人,评选省级农村优秀实用人才1名。

二)存在问题。

1人才总量不足。仅占全县劳动力资源的6.8%比全国平均比重低2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人才373人。全市375人/万人)全县各类人才8877人。也低于全省、全市水平(全省526人/万人。初级职称和学历较低人才比例偏大。仅占人才总量的4.72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县企事业单位人才中具有高、中、初级职称人员的比列是1:10.9:16.5低于全省水平。高层次人才数量不足。高新技术和关键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如卫生、石油、煤炭、旅游等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匮乏。

2人才分布不平衡。县人才队伍存在机关事业单位多于生产一线。前塬多于山后等分布不均衡现象。全县各类人才近80%集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农、林、牧、旅游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相对不足。城镇多于农村。事业单位的人才又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系统。

3人才队伍开发投入不足。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高层次人才津贴补贴不能规范到位。走进来的少,人才开发投入力度不大。高学历人才考出去的多。经费投入不足,致使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困难。

4人才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我县人才管理机制、培养机制、引进机制、激励机制还不健全。盘活用好现有人才。各类人才的积极效能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不完善。开发实用人才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

二、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全会及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为方向。以调整人才结构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机制环境建设为保障,着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农业经济为中心,以工业经济为支撑”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人才模式与结构,为构建“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思路

实施一个战略(人才强县战略)围绕两个重点(工业强县战略人才促进工程和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坚持“四项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实施“六大工程”选拔领军人才工程,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坚持务求实效原则、坚持市场配置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四项机制”管理机制。引进机制。项目引进人才工程,紧缺人才补充工程,离乡人才回归工程,高校毕业生安置工程,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工程)开展“五大主题培训”党政干部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构建“三大服务平台”人才资源市场平台、人才资源信息平台、人才资源培训平台)促进全县人才工作整体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不断创新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人才实力,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优化人才工作环境。激发人才活力,形成人才合力。

二是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把人才开发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确定人才开发的重点。确保人才队伍的规模、素质、结构与布局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是坚持务求实效原则。以企事业单位、农业生产一线、高新技术产业、重大建设工程和项目为重点。用好存量人才。引进紧缺人才,从解决突出矛盾入手。挖掘潜在人才。培养后继人才,储备未来人才,全面提高各行业各层次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四是坚持市场配置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政府宏观调控。坚持人人可以成才的理念,培育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建立人才资源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协调的动态机制。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重点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四)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人才总量进一步增加。人才结构不断适应经济结构。人才环境不断改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较大突破。着力造就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优、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

具体指标是

1人才总量逐步扩大。全县各级各类人才总量争取达到14377人。平均每年增加约1100人。其中党政管理人才1532人、专业技术人才7339人、高技能人才1880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051人、农村实用技能人才2575人。积极实施“六大工程”力争到2015年。占全县劳动力资源的10.2%以上。

2人才素质显著提高。着力开展六项主题培训工程。力争全县各类人才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达到10064人。占专业技术人才的45%以上;享受国家津补贴的高层次领军人才达到120人。努力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占人才总量的70%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328人。

3人才结构明显优化。紧紧围“绕产业开发。采取派出培养、高薪引进、项目带动等措施。促进人才在产业、行业、区域间合理分布,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思路。进一步实现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调整一体联动。促使人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能结构趋于合理。特别是为电子信息、煤油工业、卫生医疗、科技文化、食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引进和培养各类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使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占人才总量比重超过60%。

4人才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消除期间人才工作的体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激励机制。努力实现人才资本增值;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大人才市场建设力度。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建立并完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消除人才的后顾之忧;构建开放灵活、协调高效的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5人才市场建设日趋完善。着重构建三大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健全、服务周到规模经营、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通过规范人事、择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中介服务。优化人才政务环境、工作环境、服务环境和创业环境。加快大中专毕业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入市场的速度。提高人才市场社会化服务水准。

三、重点内容

以“工业强县战略人才促进工程”和“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为重点,全县上下一心。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以盘活用好现有人才、开发、培养、引进紧缺人才为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机制,创新思路,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四项机制。

一是完善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各类人才数据库”加强现有人才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建立健全人才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优秀人才通过公开竞争找到能施展才干的岗位;努力改善人才的工作条件。为人才营造宽松、舒畅的工作环境;解决好人才生活待遇问题,主动为人才排忧解难。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确保各类人才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利用好县内外教育培训资源。着力增强政策部门集成合力。引入专家决策机制,积极开展五大主题培训。加强统筹协调。借助外部专家智力资源,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的再培训、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作。人才主管部门要制定人才培养教育规划,要有计划地“送出去请进来”进行高新技术和重点人才的培养。同时要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社会人才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

三是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着重引进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要全部放开接纳,建立健全科学、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对有创新能力又有创业积极性的各类人才。并实行“优才优价”来去自由政策机制。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举,鼓励各单位在引进项目、技术、资金的同时,千方百计引进人才。

四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继续创新人才考核评价机制。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实施政治关怀、政策倾斜、绩优绩酬、政府奖励等激励政策。兼职的人才实行兼薪制度。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充分体现人才价值、与人才贡献相适应、与外部市场相接轨的人才薪酬激励机制。以实际成果、业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让这些人得到更多的贡献回报。大胆探索尝试对高层次人才实行高薪制度。确立人人争做贡献,人人立志成才,人人都能成才的社会舆论导向。

2实施六大工程。

一是实施选拔领军人才工程。紧紧围绕全县专项人才开发配置计划所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组建领军人才团队。充分发挥团队的传、帮、带作用。充分利用各种科研资源,选拔配置领军人才。制定并落实传、帮、带责任目标计划。争取资金和项目。开发技术攻关活动,促进产业升级,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二是实施项目人才配置工程。突出发展抓项目主题。坚持依靠项目招才引智。全面实施项目人才配套工程。围绕煤炭、石油、农产品深加工、文化旅游等重大项目。依靠人才做强项目思路。

三是实施急需紧缺人才补充工程。依据实际。加大紧缺人才引进、补充力度。制定有利于人才补充的政策措施。凡对引进的紧缺特殊人才,着眼县情。着力解决影响人才引进、补充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不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经营管理单位,均由县财政出资,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对引进人才子女读书、就业要优先保障。

及时通报建设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有关惠民政策。争取他对家乡的建设在项目、信息、人才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四是实施离乡人才智力回归工程。建立县外工作的籍知名人才联系网络。加强信息沟通和智力交流。

继续积极稳妥地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支农援村”就业援助”进村进社”三支一扶”等就业政策。创业。五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安置工程。抢抓机遇。5年时间引进1500名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就业。

六是实施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工程。以全县专项人才开发配置计划为重点。根据重点项目实施需要。进行重点、集中培养。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并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每年选拔一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到国内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医院、企业研修深造。

3开展五大主题培训。

一是开展党政干部执政能力培训工程。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条例》以抓班子、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为主线。以电子政务、依法行政、外语等应用知识和技能为培训重点。每年选拔50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市、县两级党校培训。以提升党政干部人才队伍的职业能力、思想观念、职业操守、文化修养为目的主要实施两项培训计划:一是按照全县公务员培训计划。争取用5年时间将现有干部轮训一遍。二是充分发挥党校培训基地作用。

二是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程。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重点培养一批精干高效的教育、信息、金融、财经、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社会科学人才。要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积极配套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继续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以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建立人才自主择业的市场机制。努力扩大人才增量的同时,盘活用好存量人才。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继续实施好“333555人才工程。五年内培养100名省级专业技术人才,500名市级学术人才,1000名县级科技后备人才,2000名乡镇村级技术骨干。高、中级职称人员的比例达到4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70%

三是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经营管理理念、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为目的适应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对全县经营管理人才或后备经营管理人才的学历、学位及对国内外先进水平、先进经验进行专题培训。形成一支具有较强的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管理创新能力,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能力为核心。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促进工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建设进程的高素质复合型企业管理人才队伍。

四是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从适应县域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出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广“定向培养”职教发展模式,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技术工人一专多能,提高实用技能。加快技术工人的知识化进程,不断优化技术工人的知识和文化结构。十二五”末使初级、中级、高级(含技师、高级技师)比例基本趋于合理,分别达到30%45%和25%

五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工程。围绕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依托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农广校等培训机构。与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实用人才。主要实施两项培训计划:一是每年重点培养一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二是通过持续推进“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和“阳光工程”等项目工程,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造就一支有觉悟、懂科技、善创业。每年培训一大批以初高中毕业生为主体的农村劳动力,不断壮大乡村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才、种养能手和能工巧匠队伍。

4构建三大服务平台。

一是构建人才资源市场平台。努力推进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业务整合。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不断改善市场的硬件设施,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争取在5年内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标准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提高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能力,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全方位的基础。

二是构建人才资源信息平台。依据县域经济发展要求以及人才开发的需要。建成覆盖全区域。发展方便实用的人才资源网络和区域网站。通过网络、网站将人才资源市场与各培训基地、各用人单位联网,配合现代化、标准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建设需求。动态的开放式的人才资源信息库。由网络完成有形市场的服务功能,通过网上信息收集与、网上登记招聘、网上办理人事及社保手续等,实现人才资源信息平台与市场平台合二为一。

三是构建人才资源培训平台。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继续教育体系。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以主导产业为导向。以县内外的教育资源为依托。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培训学校、中心的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实师资力量,提高师资水平,使其成为我县人才资源培训的主力军;全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认证机构,积极实施培训项目的开发、开设、管理和培训补贴工作,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经过5年的发展建设,逐步形成与我县主导产业相配套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要树立正确人才发展理念。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人才开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更新观念。充分认识人才优势是最大的优势。各级党政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人都可成才、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思想观念,树立人才需要持续投入理念,人才闲置是最大浪费理念,人才流动是消除惰性、保持活力的理念,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不断优化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和改进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上下联动贯通,左右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总体规划制定、重点人才培养、重要政策统筹的人才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要求,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要加强重大项目工程的建设实施。积极争取项目。适应发展需求。完成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项目,多方筹措资金。逐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和培训中心工程项目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2个社区和10个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站(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人才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和软件配套工程,努力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与人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四要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力度。首先要牢固树立人才投资才是效益最大的投资观念。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要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基金制度,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其次。多渠道筹措专项基金,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供经费保障;第三,重大项目建设和科研经费中,要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人才培训和开发;第四,县、乡、村三级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将人才开发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7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政〔20*〕52号)文件精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和就业率,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任务。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转移意愿、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培训潜力的农民,均可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期间,全市力争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7万人左右。其中:农业部门实施“阳光工程”培训13万人左右;扶贫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培训10万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培训27万人左右。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培训按有关规定办理,培训人数7万人左右。通过培训,农民转移就业率力争达到85%以上。

二、培训方向和重点。一是职业技能培训。以电焊工、车工、钳工、挡车工、缝纫工等为主的制造业技能;以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木工、建筑油漆工等为主的建筑业技能;以保安、家政服务、旅游、信息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技能;以餐饮、汽车(农机)修理、汽车驾驶等为主的传统服务业技能;以计算机、电工电子等为主的新技术产业技能和农业产业化为主的实用技术。按照高起点、差别化、规模化的要求,市级培训方向是纺织服装、机械加工、汽车(农机)修理、计算机、电工电子等。二是引导性培训。主要是维权、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三是用人单位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由用工单位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岗位技能和职业技能再提高等方面的培训。

三、积极探索多元化培训方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同时鼓励和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市级和县区级培训相结合、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自办与委托培训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政府统筹与社会力量培训相结合等灵活有效的培训方式,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培训。

四、创新转移培训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统一规划、分工协作、分段作业、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市级指导、县区为主、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意见,分解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培训任务,加强政策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二是分工协作。在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招生、转移输出的基础上,生源的组织由县区政府和农业、教育、扶贫、妇联、统计部门负责;学员的培训由学校和实训基地负责;技能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培训学校、实训基地认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共同审核后,由政府挂牌、公布;培训资金的预算、拨付、监管由财政部门负责;培训学校、实训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争取由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积极探索组建六安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协会,承办具体事务。三是分段作业。培训理论课在学校,实践课在工厂。符合条件的各类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民办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均可参与培训。市政府将商定一批省属、市、县区重点骨干企业和有关驻军单位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义务实训基地。四是各负其责。按照“项目名称不变、实施单位不变、经费渠道不变、工作责任不变”的原则,经费争取、任务落实、工作总结仍由各部门归口负责。

五、用足用好国家、省转移培训补助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培训补助标准为人均250元;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培训补助标准为人均500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初次技能鉴定补贴和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培训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探索用活各类涉农培训资金使用的方法,在上级培训资金总数和培训学员总数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可按培训工种不同,补助资金不同,适当向高技能工种倾斜,延长学习时间,提升学习质量,切实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率,努力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低技能工种低补助,高技能工种高补助”的工种补助标准,由各县区物价部门会同农委、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核定,并在媒体上公布后执行。

六、千方百计筹措配套资金。为了用好国家、省专项培训资金,市、县区政府可从农业发展资金、扶贫培训经费、劳动力培训经费、库区后期扶持培训费用等经费中切块安排,专项用于培训项目配套。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要积极争取国家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各类扶持项目资金。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七、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各类培训资金的申报、拨付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扶贫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培训补助资金用于对受培训农民的学费补助或对培训机构因降低收费标准而给予的补助,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改善和技能资格鉴定开支等。培训项目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市、县区财政、农委、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培训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工作。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培训补助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领导。一是成立“六安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由市农科教办公室承办。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或聘请精干人员从事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具体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相应成立机构开展工作。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分解指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活动,兑现奖惩。三是做好跟踪服务。各级农委、扶贫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培训后农民的输出力度,保证充分就业。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8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买单到村、培训落实到人、机构招标确定、过程规范管理的管理机制,围绕主导和优势产业,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以及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按需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原则上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每天集中授课不少于3个小时,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项目村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通过培训项目实施,在培训示范村培养不少于40个从事主导产业的专业农民,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达到绿色证书岗位规范的要求,专业农户的产量和产值比前三年平均水平分别增加10%以上,纯收入增加5%以上。同时重点培养2-3名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通过项目示范带动,推进培训示范村“一村一品”发展,整村产业特色更加突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比重逐步增加,农村经合组织得以进一步壮大。

三、实施范围

在全省21个市州的30个县的1500个村实施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个行政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共计补助2250万元;在全省8个市的8个县的180个村实施省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个行政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共计补助270万元。

项目实施县确定原则:一是产业特色突出,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高,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二是农民积极性较高,有强烈的培训需求;三是当地领导重视,在执行项目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项目示范村确定原则:一是本村领导得力,农民有强烈的培训需求;二是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原则上一个示范村确定一个主导产业进行培训;三是有组织农民参加培训的场地和必要设施。

四、实施内容

(一)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按照综合培训、按需培训的思路,在培训内容上,各村根据本村的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村里的培训要求开展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专业农民从事主导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生态环境、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内容。在培训产业上,重点开展以突出农民增收为重点的专业培训,主要培训粮油、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生猪、山羊、家禽、獭兔、水产养殖等产业及加工业技术知识。在单项产业上,培训内容要落实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公共知识上,普遍开展农业政策、法律常识、农户经营和市场信息等知识培训。

(二)确定培训机构。充分依靠各级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机构。项目县农业部门与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培训合同,明确法人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对象,采用正规教材,优化培训方法。通过内选外聘,确定培训教师,落实指导教师,做到培训教师分片包干,指导教师进村入户。此外,充分依托市州农科所的科技推广力量,每个农科所在本市州内确定不少于5个村作为培训示范村。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在培训方法上,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等方式相结合开展。集中培训采取“五个一”培训模式,即“免费发给农民一张培训记录卡、一本公共知识手册、一本技术手册、一张明白纸,在每个培训点配送一张生产技术光盘”。在培训时间上,对40名骨干专业农民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每天集中授课不少于3小时,开展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不少于15次。对周边辐射农民主要采取明白纸和远程培训等手段灵活开展。

(四)实行培训卡管理。为加强培训工作考核,各地要对每个参训骨干农民发放培训记录卡,记录培训工作开展真实情况。记录卡要记载受训人基本情况(姓名、住址、生产规模等)和培训记录。培训机构要在每次给农民集中培训或入户分散指导后,在记录卡上记载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培训机构和农民双方签字认可。培训记录是农业行政部门检查验收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主要依据,参训骨干农民要妥善保管(培训记录卡参照格式见附件2-1)。

五、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从20*年1月底到20*年3月。确定项目实施县和示范村,制定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分村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和举行启动仪式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年4月初到20*年11月底。开展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进行项目跟踪检查指导等。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12月。自下而上进行项目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组织项目验收,形成验收总结报告。

六、资金使用

每个培训示范村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教学培训耗材、教师补贴、交通费、购买和编印培训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不得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等开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的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项目县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畜牧、水产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标确定培训机构。项目县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示范村的培训需求,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农业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培训条件,向县级项目办公室申请承担培训任务。项目县农业部门须与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报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培训监管。各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培训项目实行管培分离。县项目办公室要对基本学员登记注册,发放培训卡,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账(见附件2-2),写明每次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及培训教师。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项目公示平台,跟踪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省农业厅监督举报电话:。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9

一、主要目标

按照培养合格技能型劳动者的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培训项目和资金统筹管理体制,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自年起全市每年培训农民工10万人。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使用技能,全市新增技能型农民工50万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二、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管理

1、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示范性农民工培训基地和其他有关农民工培训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农民工培训经费的有关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农业技术技能培训和有关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科技部门主要负责星火计划科技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扶贫部门主要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其他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充分发挥所属行业和部门的技术力量、人才资源、实习实训场所和设备的优势,为农民工提供多种方式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2、加强各级政府培训统筹。强化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中所担负的责任,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农民工培训的统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工培训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工培训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提高培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卫生、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培训经费投入,改革资金管理办法

3、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农民工培训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的投入,确保农民工培训资金按照本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增速和培训成本同比例增加。

4、将企业招用的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上岗农民工培训政府给予补贴,对于初次通过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在岗农民工教育和提升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对自身没有能力或者未开展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实行职工教育经费统筹,地方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培训。支持行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学习与培训。

5、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农民工培训领域的途径,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金参与农民工培训,多渠道增加培训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训、出资办训。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6、改革和完善培训资金的补贴机制。积极探索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的政府激励机制,落实企业各类培训资金,对开展农民工培训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积极探索培训券(卡)等有利于农民工参加培训的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加强对培训资金的全过程监管。

7、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完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三)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健全资格准入制度

8、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机构资格准入制度。各级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机构资质规范,明确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农民工培训机构,确定其承担的培训项目和工种,并向社会公开。

9、加强对农民工培训机构的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对具有相对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较好、有发展前途的培训机构,予以重点扶持;对办学特色不够突出、规模较小的培训机构,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对不具备办学能力或布局、结构不合理的培训机构,进行重组和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培育专业培训服务机构,完善培训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

(四)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10、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农民工培训的重要作用。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培训、岗前培训和定向培训等各类农民工培训。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化。鼓励有条件的行业组织、企业举办农民工培训机构,鼓励委托技工院校进行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促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

11、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尚未参加培训的特殊职业(工种)的人员,可在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之后,先招收后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再上岗。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2、加强培训质量和效益评估。按照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要求,开展农民工培训质量和效益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建立农民工培训基本标准,完善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农民工培训机构的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加强对考评结果的管理和使用。

13、加大培训项目实施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法规,多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广泛组织动员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引导和规范培训机构组织生源的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结果和证书发放监督检查。鼓励各地区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农民工技能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技能型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

14、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依托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载体,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等资源,推广农民工网络培训、广播电视教育和电化教育,为农民工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材课程体系

15、加大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农民工培训师资库、动态管理,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标准和品行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组织农民工培训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民工培训机构工作。

16、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纳入同级职业教师培训规划,相应的培训经费要从同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职业教师培训经费中统筹解决。依托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改革农民工培训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工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对农民工培训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实施“农民工师资培养计划”,采取在职进修、研修培训、业务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学骨干。

17、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农民工培训的特点和需求,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农民工培训主管部门和农民工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考核、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18、完善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以政策法规、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框架,加强农民工培训课程建设。建立农民工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农民工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组织编写和审定技术要求规范、统一的农民工培训专业教材,每年遴选和推荐若干种优秀农民工培训教材。其他教材可以按照“一纲多本、编审分开”的原则,由各部门和农民工培训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编写或选用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农民工培训教材。

(六)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试点,强化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19、加快农民工培训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民工培训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各类培训项目的数字化培训服务体系,促进管理手段、培训内容、培训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制定信息化基本标准,建立培训资源数据库,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农民工培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10

共产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三篇

共产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一

近年来,我们按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为目的,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心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使县直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培训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党工委现有直属党总支*个,支部***个,党员****名。其中党政机关支部**个,事业单位支部**个,公有制企业支部**个;现有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名、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名、企业在职党员**名、离退休、内退党员**名、其它党员***名;女党员***名、少数民族党员4名。

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在县直机关党员干部中相继开展了理想信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学党章、正党风、守党纪”、**重要思想等主题教育,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实行以岗定责、不断强化党员目标职责管理。这些活动的开展、制度的建立健全,从根本上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使县直党员教育管理基本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给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以上好“党课”为主,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机制。

我们把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始终把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以上党课为主,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阵地的作用,采取分级负责、分级教育管理的办法。在培训资料上,突出**思想、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律法规和党员教育管理知识等。在培训阵地上,充分利用县委党校、基层党员活动室、党员电化教育等。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上,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职责制。党工委每年集中组织大型党课4次,举办入党用心分子培训班两期,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用心分子1200多人次。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管理行为。

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从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移、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职责追究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各基层党总支、支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同时,我们还就党内组织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各基层党支部能够坚持一周集中一次以上学习,每月正常组织一次以上活动,一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扎实开展党建活动,丰富教育管理资料。

我们本着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之中,以开展深入扎实的党建系列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教育管理资料。几年来,我们坚持面向机关广大党员,服从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相继组织开展了“我为党旗添光彩”和“解放思想找差距、干事创业促发展”等签名活动,每年还要在县直基层党组织及党员中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透过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使广大党员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工作,为党员教育管理拓宽了新的空间,更好地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活力。

(四)健全党建职责体系,强化教育管理职责。

我们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职责制,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职责、狠抓落实。一是落实党建及党员教育管理职责制。经常研究并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避免时紧时松的现象;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在对党员教育管理中,严格制度,在明确教育对象、教育时间、教育资料的同时,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争先创优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三是注重培养队伍。透过及时的调整充实,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培养锻炼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带给了有力的保证。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

我们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总体上看,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党员宗旨观念和模范作用淡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明显,有的甚至混同于一般群众。二是有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用心,开展群众活动难。三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形式还不够灵活。

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模式、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是部分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很好地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制约了党建工作的开展,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下步工作打算

1、以**重要思想为主线,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以**重要思想为主线,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从根本上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每个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解决能否代表、如何代表的问题。

2、要改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制订长远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适应当前形势和发展的需要,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改善培训方式,利用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3、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从各条战线、各个行业挖掘先进党员的典型,总结典型经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使全体党员在典型的带动下奋发工作,锐意进取,为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做出自我应有的贡献。

共产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二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镇****年的党员干部教育以学习遵守党章、贯彻维护党章、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党的执政潜力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坚持请进来面授和走出去培训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培训质量相结合,坚持传统教育和创新教育形式相结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高、作风实、能干事的党员干部队伍。****年,我镇各类培训已达62期,培训6***人次,全镇的干部教育培训取得了必须成效,构成了“人人谋大局、个个思发展”的良好氛围,全镇党员干部群众日益增强的自信心和凝聚力已成为加快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镇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培训经费,强化阵地建设,为党员教育带给组织保证

(一)、成立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职责部门,制定了全年的教育培训计划,健全网络,指派联络员到各党支部,分解培训任务,明确培训人员,使党员教育培训扎实有序开展。

(二)、制定出台了鼓励党员干部理解再教育的奖励措施,对凡参加本科专科学历教育的,凭毕业证书,经费由群众负担**%,个人负担**%;

对短训经费全由单位负担。极大提高了党员干部理解再教育的用心性和职责感。

(三)、依托镇党校,加大投入,加强党校的硬件建设,教室里配置了空调,报告厅里配置了多媒体设备,图书室、阅览室、成果展室等,一应俱全,为全镇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镇我镇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以“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为宗旨,全面开展了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全镇有***个远程教育接收点。

二、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做好各个层面各类型的培训教育工作

(一)、以提高党的执政潜力为着眼点,加强党委中心组成员的教育培训。

制定下发了《****镇党政班子专题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专题,明确了学习资料,采用请进来面授和领导亲自讲课、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围绕专题大家畅谈、撰写心得会上交流、观看警示片理解教育等形式,加强了对党政班子成员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政绩观的教育。党委中心组成员围绕专题、结合实际,每人完成了5篇以上的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

(二)、以提高综合素质为出发点,加强机关干部理论教育。

1、以建立“学习型支部”为载体,开展了“学习型支部”、“创先争优”的建立活动,开展学党章、学计算机操作等培训。机关内掀起了一股人人勤奋学习、个个畅谈体会的学习热潮。

2、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机关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党员计***个人每人写5篇以上学习心得,并在机关综合活动室内的学习园地里集中展示,相互学习、交流、竞赛。

3、以依法行政为导向,开展了“网上学法”活动,对学法合格者下发合格证书。

(三)、以提高全镇党员干部思想素质为立足点,抓好全镇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

1、坚持“送教上门”。党校坚持采用多种形式送教上门,为各支部作专题讲座、集中辅导,做党员教育试题,帮忙支部完成培训任务。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机关干部联系点管理网络作用,联系各单位每月或每季度的支部活动状况、党员干部受教育状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的动态。下发教学资料,坚持每两月编印下发《支部党课参考教材》,并为各支部征订学习材料,确保各支部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落到实处。

3、实施远程教育。随着接收站点的建成开通,为全镇党员教育的普及和多样化活动创造了条件。特采取定期交流和不定期培训的方法,借助有线电视、VCD、远程教育网信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了远程教育的作用。

4、坚持“分岗位、分类别”的教育培训。

(1)根据不一样的时间段,组织入党用心分子、村委、党支委班子成员、党务工作者、党建联络员等,开展法律法规、党务知识培训,更好地适应岗位,尽快进入主角。

(2)重视学历教育培训。开展本科、专科和中专各种层次的学历培训,提高青年干部的专业水平。

(3)关心后备干部培养。

三、以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创新党员干部教育形式

我镇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了“百名党员干部进千户”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增进党群感情,取得了必须成效。举办各类活动和干部教育相结合。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过程中,推出“十佳党员”等,用典型引路、辐射,透过广播橱窗、《****之窗》、图片展览等形式,理解典型教育,营造党员干部学先进比先进超先进的氛围。

总之,透过党员干部教育,正努力建设一支“内有凝聚力、外有亲和力、近有带动力、远有发展力”的结构优化、纪律严明、党委满意、群众信任的两级干部队伍,一支适合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

共产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三

根据组织部通知精神,镇党委及时对我镇近年来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认真地回顾总结,具体状况如下: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完善的培训机制

二、勇于创新,着力开拓教育培训新模式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镇党委在认真坚持党员正常的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需要,着力开拓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模式,以便使广大农村党员及时得到充电、提高和发展。一是认真落实了送寄学制度。例如在近年来先后开展的**重要思想和**年农村党员主题教育中,为确保党员的参学率和受教育率,采取了对外出流动党员寄学,老弱病残行动不便党员送学的学习教育方法,及时进行教育培训,使这部分党员离乡不离党组织,行动不便不错过学习教育的需要。为扎实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初各村党组织都专门召开一次党员教育培训咨询会,广泛征求广大党员要求学什么?需要充实活动的资料是什么专题会议,在综合梳理归纳后根据党员的意愿,由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实行订单培训,有效发挥了广大党员人尽其才,学以致用的模范作用。三是建立党员科技示范岗带培制,由各村的党员示范户进行传授技艺,增强致富本领教育培训活动,有效开辟了农村党员不出村门就能理解教育培训的新途径。四是组织由涉农单位科技人员建立科技服务小分队,适时深入到集贸市场,村组和田间地头进行流动培训,及时为广大党员群众充电。五是开展广播培训,镇农组办把有关科技实用知识制成磁带,在广播上滚动播放,既保证了党员的教育培训参学率,又有促进了农民群众学科技,用科技的用心性,推进了涉农科技业的快速发展。

三、党员教育培训的几点体会

在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只所以能够取得必须成效,全面提高了党员的素质,使全镇党员在三个礼貌建设中模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是因为:一是强化了党委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不然就构成不了浓厚的教育培训氛围,这项软任务就会软下来。二是教育培训的构成要灵活,多样化,培训的资料要紧密结合实际,针对性强,才能到达学以致用,促进发展的效果。三是制度要严,职责明确,才能实现常抓不懈,取得实效的目标。

四、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近年来,我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即使做了必须工作,取得了实效,但仍然存在着必须的差距和不足,具体表此刻:一是由于农村党员普遍年龄偏高,文化程度较低,在理解教育培训的受益程度上参差不齐现象比较突出,有待于强化措施,认真落实。三是部分农民党员对学习培训缺乏认识,参与性不强,务必加强教育,增强用心性。四是少数村由于资金困境,电教设施不配套,影响教育培训工作。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11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长垣黄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河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等水利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政(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版、水利部“水政在线”、黄河网(报)“黄河水政”、河南黄河网等网络媒体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长垣黄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辖区沿黄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河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患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河南河务局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或采用在日常生活小用品上印制宣传标语等方式以及无线通讯彩

铃,大张旗鼓地宣传水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沿黄群众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水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水政人员参加河南河务局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应在16天以上,年度培训率不少于50%,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水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黄委水政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机关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机关公务员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四、组织领导

长垣河务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会、省政府、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由

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公务员普法培训由人劳科负责;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水政科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水政科,普法办成员由水政科、局办公室等责任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2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新乡河务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新乡河务局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行政主管实训总结范文12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满足教育发展和校园长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以提升校园长能力为核心,以进一步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凝练校长培训特色,打造培训品牌,拓宽培训途径,提升培训内涵,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高教育竞争力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区教育局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目标是:满足需求,服务发展,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三、重点工作

1、紧跟形势,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抓好校园长理论武装工作

组织党的十精神专题学习和培训。党的十报告深远地展望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流趋势,勾勒出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基本目标的教育愿景,为更好地落实领会党的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发展,2013年我区将通过“三会一论”形式,深入学习践行党的十精神。

一是通过支部书记培训会,深入学习党的十精神,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精神上来,使校园长进一步明确十报告中提出的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性目标任务和六项具体任务;二是通过召开支部书记例会,结合当前工作和各校实际,坚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创新教育教学;三是通过校园长读书会,把专著研读和反思交流相结合,促使校园长提升教育理念和个人素养;四是组织“立德树人”的校园长主题论坛,牢固树立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学校领导的育德意识和育人能力。

2、围绕中心,实施分类分层培训,满足干部多样化学习需求

继续做好以全员性为主体的专业化发展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要求,继续与国内知名高校培训机构联合,办好第3期校园级领导干部综合管理高级研修班,着力提高校园长领导教育科学发展能力和执政能力,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继续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暑期培训班,根据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遵循教育课程改革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破解当前教育创新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今年重点就校园文化和特色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引领和教育教学研究等内容进行培训,以帮助参训校园长树立新理论、拓展新视野、掌握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拓展以中青年干部为主体的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把科学的发展愿景、清明的领导形象、自觉的文化创新作为培训目标,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与市干训中心合作举办第二期机关行政干部岗位培训班,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服务群众、依法办事、沟通技巧等方面的能力,满足教育行政岗位发展的需要;举办中青年副校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根据干部成长规律,分层次、多渠道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到高校进修、赴基层挂职锻炼,提高中青年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

推进以师徒结对为主体的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为让校园长将所学理论求真务实、创造性地运用到管理实践中去,做到边培边悟,并结合教育管理实际,在实践中认知,在认知冲突中提炼,然后再回到实践中检验。今年继续做好中学、小学、幼儿园名校(园)长工作室,在名校园长的带领下开展带徒活动,突出培训、指导和研究的功能,引领中青年校园长专业成长和学校发展,同时,总结提炼宣传名校(园)长成功的办学思想,进一步提高名校园长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进一步加强以民办幼教管理者为主体的联合培训。进一步健全幼儿园园长培训体系,全面开展区内所有幼儿园园长的专业培训。在去年成立的首批园长培训实践基地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新的基地园所,采用蹲点考察、问题研讨、经验交流、总结提炼等培训方式,进一步发挥优质园所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不同类型园所之间的园长双向进修帮扶制度,提高区域内幼儿园的整体水平。

3、强化管理,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研究,做好有关成果的汇编工作

提高校园长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市中小幼校园长专业发展“十二五”培训规划》和《2009-2012区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干部教育培训组织方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规范制度的职能,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设。采用科学方法,不断健全组织调训与干部自主选学相结合的调训机制。完善校园长教育培训计划审批制,加强各科室主办班次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办班成效。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办法,规范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查。实行受训者培训后汇报反馈和培训他人的制度,进一步扩大培训效益。

进一步反思提炼,加强干训工作研究。干部培训的发展性要求对校园长培训提出了更高的专业化要求,我们只有不断反思提炼,加强培训研究,才能培育培训的生长点。2013年,我们将通过对前两年相关培训工作的梳理,来反思、总结。特别是对校园长高端研修班、校园长读书会、论坛会等培训项目,加以总结提炼,形成一定经验,做好相关成果的汇编、出版工作,借以提高和发挥干部培训的辐射和引领作用,为我区加强校园长培训工作开拓新的途径。

四、月工作安排

一月份:

1、拟订2013年区教育干部培训计划

2、规划设置2013年上半年干训项目,并做好省平台上的申报、审核等系列工作

3、区干部教育培训优秀案例撰写上报

二月份:

1、2013年区教育干部培训计划发文

2、做好2013年上半年项目的第一轮选课、审核、受理复核等系列工作

三月份:

1、召开区师干训工作会议

2、做好2013年上半年项目的第二轮选课、审核、受理复核等系列工作

3、召开区内名校(园)长工作室导师和学员阶段会议

4、举办区支部书记十学习培训班

四月份:

1、选派区内部分校长赴外区挂职锻炼

2、举办区第三期校园长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

五月份:

1、组织全体名校(园)长工作室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及活动展示

2、组织召开校园长读书会

3、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例会

六月份:

1、校园长读书会资料汇编

2、做好“立德树人”校园长主题论坛前期选拔工作

3、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实践基地活动

七、八月份:

1、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暑期培训班暨“立德树人”校园长主题论坛

2、规划设置2013年下半年干训项目,并做好省平台上的申报、审核等系列工作

九月份:

1、做好2013年下半年项目的选课、审核、受理复核等系列工作

2、暑期境外培训作业汇编

3、“立德树人”校园长主题论坛资料汇编

十月份:

1、举办区中小学教科室主任高级研修班

2、骨干教师示范讲座

3、校级领导干部“管理哲学与领导力”主题讲座

十一月份:

1、推荐新一批局管校园级后备干部参加岗位培训

2、推荐人员参加市第二期机关行政干部岗位培训班

十二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