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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

时间:2022-04-08 00:06:02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1

建房房东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或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 区 村 大街 巷 号原有x层楼房,委托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筑材料。为了保证质量,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本合同条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甲方私人住宅加建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限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四、 工程议价:人民币x万元整。

五、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甲方的楼面加建工程,乙方全包工包料,包括模板、顶架、外墙排栅及施工机械、铁钉、铁线、扎带、四周彩条布、其它细节工具及一切建筑材料。

六、 工程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现有模型修建,在x楼加建x层楼房。

建房水泥采用 ,楼面用钢筋混凝土,室内倒x条横梁,位置由房东安排。楼层高3米。采用x砖,墙面扇灰二遍,贴xx砖。东面留x×x窗x个,具体位置由房东安排。厕所、厨房、阳台墙面贴200×300瓷片到墙顶,地面贴300×300防滑砖。厕所、厨房安装不锈钢门,各留一窗,建厕所位和不锈钢洗手盆,做好排水排污管道,水管材料用联塑。窗材料为东江铝,防盗网为远航不锈钢,飘xcm。

上述材料需为优等品,建好后乙方搞好屋内、四周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做到人走场地清。

七、 乙方在建房施工时,一定要保证质量。如有不符合质量问题,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费由乙方自己负责,并负责翻工费用。

八、 乙方在施工期间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若造成邻居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

九、 若遭受城管干扰,影响乙方施工,当中损坏的建筑材料,按当时造价由甲方负责。另外,如需修改施工内容,增加工程项目必须与甲方商量,双方达成一致,做到互相尊重、顺利完成本次施工任务。

十、 乙方进场后,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保证施工场地通水通电。房子建好后水电安装包括水电材料全部由甲方负责。

十一、 付款方式:完工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十二、 本合同书经双方确认后,即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2

1、工程项目:**乡旱片治理工程

2、项目主办单位:**乡人民政府

3、项目主管部门:崇左市**区人民政府

4、项目技术协作单位:**区水利电力局

5、项目实施协作单位:**区计划局

6、项目实施

地点:**乡岜那村

二、研究工作依据

三、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

修建一条3.5公里水渠、一条3.5公里机耕路

四、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五、效益

将1500亩的旱地改造成水田,每年增加粮食产量120万公斤。提高当地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粮食生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六、结论

项目建设必要,社会效益好,建设条件成熟可行。

第二章建设背景及建设意义

一、项目建设背景

**乡位于**区东南部,分别与扶绥、宁明交界,距崇左市区32公里,设9个村(居)委会61个自然屯,全乡总人口2.63万人,其中壮族占81.7%,土地总面积158.36平方公里,境内多为石山属丘陵地区,年平均降雨量在1100mm,以甘蔗为支柱产业,粮食主要有水稻、玉米等。

岜那村位于**乡西北面,离乡政府所在地4公里,距崇左市区32公里,毗邻省道20311线,上通市区,下达南宁,交通十分便利。村委会下辖8个自然屯,共526户2898人。全村有耕地面积8882亩,其中畚地7302亩,水田1580亩,是典型的畚地作物耕作区。主要农作物有甘蔗、水稻、玉米、红瓜子、木薯、花生等。

岜那村原来拥有耕地8882亩,除去部分种甘蔗,目前仅有800多亩的水田。人均年产大米207公斤,全村一直处于缺粮状态,每年吃粮不足只能从外面购买。而全村却有一片贯穿的岜弄、新庆、岜勘、坝凛、弄那、渠留6个屯的1500亩的连片旱片,该旱片地势较平坦,靠近派章水库,具有进行改造的地理优势。可以从派章水库饮水灌溉,改造成水田。

二、建设意义

可将1500亩旱地变成良田,使岜那村水田面积增加到3100亩,粮食年产量提高到人均595公斤,大大提高农民纯收入。

第三章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修建一条从派章水库到旱片总长3公里的干渠,一条3公里的配套机耕路。

第四章建设条件

第一节自然条件

一、气候

**乡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春暖易旱,夏热易涝,秋凉干燥,冬短微寒。年平均气温21℃—22.3℃之间,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9℃,极高气温41.2℃,年均日照1634.4小时,年平均降雨量1150—1450毫米,降雨多集中于5—8月,全年无霜期间346天,除每年5—10月的雨季对施工有一定影响外,其余的均对施工无太大的影响。

二、地质地貌

岜那村地形属于平原微丘地带,主要地质为砂性土、赤红壤及小量石灰岩,地质地貌对建设比较有利。

第二节原材料条件

一、水泥

水泥是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本项目实施的水泥可从崇左三家水泥厂购进,也可以从市场购进,货源充足。

二、石料

石料是本项目使用量最大的原材料,本项目改造的渠道两边有石山,所用石料需要就近开采及加工。

三、钢材

钢材可以从市场购进,货源充足。

第三节协作条件

一、交通

岜那旱片位于岜那村岜弄屯、新庆屯、岜勘屯、坝凛屯、弄那屯、渠留屯,可正常通行拖拉机,进行配套机耕路的修建,对施工队进场、原材料运输等较有利。

五、管道及机电设备

管道及机电设备可以从县水电物资或从南宁市管道、机电设备市场购进。

第五章总体规划设计

新建一条3公里的水渠,贯穿岜弄屯、新庆屯、岜勘屯、坝凛屯、弄那屯、渠留屯6个屯的旱地,提供从派章水库引来足够灌溉1500亩水田的水量。新修一条三米宽的机耕路,保证拖拉机、农机等能够畅行。

第四章环境保护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在施工用开挖土方、运输,使用水泥等产生少量污染,只要采取相应措施即可减少污染。

第五章项目实施安排

1、年月完成项目上报审批。

2、年月完成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并落实建设资金。

3、年月至年月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

第六章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由**乡政府会同区发展计划局、水利局、农业局、建设局组织,由**乡政府负责日常工作,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项目点所在地政府及村委负责各项理顺工作,项目资金由**乡

政府管理,设立专项户头,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七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估算依据

1、工程量估算以拟建工程建设规模及布置情况为依据。

2、土建工程估算单价参考当地类似工程的单位造价。

3、其它材料费均按目前市场价格及杂费进行估算。

4、其它费用的取费率参考1994年水电厅颁布的《广西农村水利工程概(预)算定额及编制暂行办法》规定的费率。

二、投资估算

本项目为非生产项目,不需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即为项目的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0.25万元,床架费用2.6万元,安装水电2.7万元,不可预算、其他1.5万元。

1、建筑投资:450m2×430元/m2(含材料、人工)=20.25万元

2、床架:200件×130元/件=2.6万元

3、水电:450m2×60元/m2(含材料、人工)=2.7万元

4、不可预算、其他:1.5万元

三、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27.05万元,其中申请的以工代赈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含国债)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5万元。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3

【关键词】电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投资决策前,通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技术、工程、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情况和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并对项目建成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的研究结论,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査与评估

咨询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后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业主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 因此,要对该报告进行详细审查和评估。审核和评估其内容是否详实、完整,分析计箅是否正确,最终确定投资机会的选择是否合理、可行。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是指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另一家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再一次对拟建项目进行技术、财务、经济等方面的论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做结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核实和评价,如实反映项目潜在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对项目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的结论,为项目业主或有关决策部门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需由政府审批的项目,一般委托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结论是政府决策的依据。拟对项目贷款的银行,一般自行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论是银行贷款、决策的依据。

项目业主或投资者为了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靠性,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聘请另一家工程咨询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2.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的选择

项目业主为了能快速、正确、科学地作出投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工作的准确与否,因此,业主在进行可行性评估单位选择时应重点考察执业资格、信誉、实力三个基本条件。

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机构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包括资格等级、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工程咨询单位应在其执业范围内承揽任务,并有良好的业绩。

评价可行性评估单位的实力主要是考核专家层次、―组织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的工程咨询单位,应有自己的专家队伍,有一批能胜任评估任务的项目经理,善于综合优化多种咨询方案和意见,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应具有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的管理和装备,并有组织高层次评估专家组的能力。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査的主要内容

3.1建设工程项目的必要性。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宏观角度,审査建设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地区规划,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分析市场预测是否准确,项目规模是否经济合理,产品的品种、性能、规格构成和价格是否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的趋势和有无竞争能力。

建设条件与生产条件。项目所需资金能否落实,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分析选址是否合理,总体布置方案是否符合国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和规定;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原料、燃料的供应条件,供电、供水、供热、交通运输等要求能否落实;项目的"三废"治理是否符合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工艺、技术、设备。分析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发展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是否可行、先进、适用、可靠,是否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项目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引进设备有无必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情,能否与国内设备、零配件、工艺技术相互配套。

3.2建筑工程的方案和标准。建筑工程有无不同方案的比选,分析推荐的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审核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自然条件对工程的影响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建筑工程采用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贯彻了勤俭节约的方针。

基础经济数据的测算。分析投资估算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工程内容和费用是否齐全,有无高估冒算、任意提高标准、扩大规模,有无漏项、少算、压低造价等情况;资金筹措方式是否可行,投资计划安排是否得当;报告中的各项成本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成本管理的标准和规定;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预测变化趋势,各种税金的计算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率;对预测的计算期内各年获得的利润额进行审核与分析;分析报告中确定的项目建设期、投产期、生产期等时间安排是否切实可行。

3.3财务效益。从项目本身出发,结合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现行价格,对项目的投入费用、产出效益、偿还贷款能力,以及外汇等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以判别项目财务上的可行性。审査财务效益指标主要是复核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和固定资产借款偿还期。涉外项目还应评价外汇净现值、财务换汇成本和财务节汇成本等指标。

国民经济效益。国民经济效益评价是从国家、社会的角度,考虑项目需要国家付出的代价和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效益。一般审査时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分析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以判别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评价指标主要是审查计算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投资效益率等。

3.4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包括生态平衡、科技发展、就业效果、社会进步等方面。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和审查可能产生的主要社会效益。

不确定性分析。审査项目的不确定性分析一般应对报告中的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进行鉴定,以确定项目在财务上、经济上的可靠性和抗风险能力。业主对以上各方面进行审核后;对项目的投资机会进一步做出总的评价,进而作出投资决策。若认为推荐方案成立时,可就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咨询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提出结论性意见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4.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的区别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是工程项目建设前期两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尽管在报告书中所涉及内容大体相同,但由于工作目的不同,因而在研究重点、评价方法等方面有重大区别,业主在审查这两个报告时,应掌握两者的差异,以便进行更好的评估审査。

参考文献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4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念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针对拟开发的新项目、新技术分析其必要性、可能性、客观条件与未来前景的片面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用途较广,无论在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领域,都会被广泛使用。例如.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一个楼盘不是盲目的,要经过一个前期的调查研究阶段,把这个调查研究的过程记录下来,从这个调查研究的结果中分析项目是否可以进行,就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把这个过程及结论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就是可行性研究报告.近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使得一整套可控的科学工作的方法日渐成熟和完善,并且被广泛应用于科学管理的各个方面,同时这也促进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朝着更加科学和系统的方向迈进。某些大型或者特大型项目的建设.都被要求在实施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尽a减少由于人为因索带来的!大失误.我国国家计委早在1983年就颁布了《关子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利用外资的项目、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大型工业交通项目(包括l大技术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其他建设项目有条件时.也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各种大型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也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特点

1.预侧性

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调查研究.收集充分的信息和数据资料,并借用数学、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学科的方法,分析和预测可能存在的各种因果关系,从而推演可能的结果,并对项目实施或发展的趋势作出相应的预侧。案例中的各种调查数据和图衷就是最充分的资料.各种分析预侧都是建立在这些数据之上的。

2.论证性

论证是一个推演的过程,科学技术的项目需要耗费巨大的资金,在实施之前。我们会对预侧到的可能结果进行相似或相同环境的局部实验,粉粉是否符合我们的预侧。当然,某些项目的实施较难实现局部的实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商业区域规划项目等),那么就有必要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认真细致的分析,科学合理的推导,并且要注愈听取专家和一般民众的惫见和建议,力求将失误或误差减少到最低程度。

3.综合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需要很多学科的知识,既需要自然科学,又需要社会科学;既有时间上的历时性.又有空间上的交盈性;既要有理论的支持,更需要实践的证明。在得出预侧的结论之前,将所有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提炼、升华和概括,是一个工程洁大的综合性过程。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种类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种类,基本是按照经济活动的对象来区分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科技类

科技类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耍涉及目前科技前沿领城部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例如,通讯行业, it行业、航空航天领坡等,我们比较熟悉的如登月工程可行性研究.就是一个科技类系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

2.生产类

生产类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耍涉及的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包括范围较广。有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产品开发工程等。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5

目前,我国风电项目实行核准制。2013年5月以前,风电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或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2013年5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的文件,企业投资风电项目的核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经核准的风电项目风电开发企业在项目施工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我国风电项目建设从规划、项目前期设计和核准,到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的运行流程见下图。

2陆上风电项目建设主要的环境影响

陆上风电项目建设,特别是山区风电场项目建设主要的(也是直接的)环境影响是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如果在动植物物种丰富地区,可能引起生物多样性下降,甚至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问题,主要源于进场及场内道路、风机基础和平台、升压站、送出线路占地的影响。山区风电场一般植被覆盖较好,交通条件较差,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运送往往需要修建较长的运输公路。由于风机叶片较长(约50m),进场及场内主要运输道路宽度一般不低于5m,道路转弯半径一般不低于35m(采用特种车辆运输时道路转弯半径可降低至25m左右)。以山区风电项目常见的50MW风电装机(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为例,项目总占地约50hm2,新建道路占地约30hm2占项目总占地的60%。风机平台建设需满足风机叶片、轮毂吊装要求,风机平台及送出线路施工占地约10hm2,占项目总占地的20%。我国南方山区风电场植被条件好,动植物和自然景观丰富,在风电场场区或周边区域很有可能分布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部分分布有高山湿地、鸟类迁徙通道等特殊生境,或者施工影响区域分布有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古(大)树等。对于这些风电项目建设,除关注常规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影响外,还要特别关注对这些特殊敏感区、敏感对象的影响。某些风电场风机点位或升压站距离居民较近,对于这些风电项目,运行期的噪声和电磁影响评价也是一个重点。

3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规划阶段

风电项目建设规划阶段主要的环境管理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国家层面的风电规划属于指导性规划,一般只提出全国或某个区域在规划水平年的风电装机规模,不涉及具体的建设项目,也不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各省(市、区)编制的风电规划属于能源专项规划,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59号,2009年8月)要求,应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然而,目前各地区一般按照《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5月)或《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FD005-2008)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篇章,基本上未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些规划报告在环境影响篇章中对项目选址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选点没有很好的避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从而一开始就埋下了生态破坏的“种子”。

3.2可行性研究阶段

风电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的环境管理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同步开展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一些大型风电场项目,有些地区要求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该办法第十五条要求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但篇章编制要求简单,对主要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未做明确要求。风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该办法第十六条要求编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篇章,但篇章编制要求简单,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中的环保、水保措施设计的衔接关系未予明确。对于风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编制,目前我国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行业规范。行业规范出台后,将有利用评价单位抓住风电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突出重点,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3.3微观选址阶段

风电场微观选址是对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现场确认的关键阶段。实际上,随着现场调查的深入,本阶段可能发现上一阶段未调查到的环境敏感点,如珍稀物种、古(大)树、少量居民点、用地和坟地等。对于这些分布范围较小的敏感点,通过机位的微观调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可以有效避免或减轻对这些敏感点的环境影响。但由于本阶段缺乏环境保护专业机构的监督,设计单位往往只考虑风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如何降低工程造价,忽略了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保护,最终确定的不合理的风机布置给后期环境保护带来了很大困难。

3.4施工图设计阶段

风电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主要在开展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同步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目前,该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滞后,甚至没有开展同等深度的设计。

3.5施工和运行阶段

风电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阶段的环境管理主要监督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并进行专项验收。目前,大多数地区要求风电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同步开展环境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但一些建设单位对风电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够重视,迫于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压力被动开展监理,常常出现监理工作滞后或流于形式等问题。

4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建议

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关键是如何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加强“同时设计”管理

各省(市、区)编制风电规划,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在规划报告报送审批前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建议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致总纲》(HJ130-2014),修编《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明确风电规划报告中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的编写重点和要求。根据国家简化前置审批的经济体制改革要求,风电项目核准建议取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同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参考《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FD007-2011),编制《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细化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篇章编制要求。目前,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编制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规范。笔者认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依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开展同等深度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措施上有优化(或变更)的需要补充说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投资必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保证专款专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核准的必要文件,项目核准单位应明确项目开发企业申报核准项目时,必须附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在开展风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设计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复核。

4.2加强“同时施工”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和水保监理工作。建议环境监理在微观选址阶段就开始介入,并贯穿微观选址、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全过程。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批复中的监测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风电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监理监测落实情况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风电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重大变更,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变更文件。

4.3加强“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

在工程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自查工作,全面检查工程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开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和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严格环保执法监督。风电项目运行期,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正常、稳定运行。风电项目施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由此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由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项目核准机关可对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进行专项巡查,发现相关问题及时移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处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可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举报。

5小结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6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

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应专门组织项目需求分析,形成需求分析报告送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提出咨询意见,作为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参考。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附件二)的规定,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编制要求》(附件三)的规定,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专门评审机构评审后审核批复。

第十一条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共建的电子政务项目,由中央政务部门牵头组织地方政务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建议书,涉及地方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摸,应征求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的意见。项目审批部门整体批复项目建议书后,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由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分别编制,并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项目建议书批复要求审批地方政务部门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事先征求中央政务部门的意见。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审批方面有专门规定的,可参照地方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中央和地方共建的需要申请中央财政性资金补助的地方电子政务项目,应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的规定,由地方政务部门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并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补助资金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次下达。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7

【关键词】项目程序化管理内涵;投资决策;设计审批;实施阶段管理;竣工验收和后评估管理;实施效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实行公司制后,要求企业的管理模式与之适应,管理水平不断创新。如何在公司制下搞好项目管理,减少投资风险,规范项目实施,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是项目管理者应该认真思考、解决的问题。

一、项目程序化管理的内涵

项目程序化管理的内涵是:对于项目建设从决策到投产运行的各个阶段,制定详细的管理程序,明确各阶段的目标和职责,使目标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而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总之,实行项目程序化管理就是要在管理理念上科学性,管理流程上制度性,管理理论上先进性。

二、项目程序化管理和实践

项目管理是指项目从投资意向开始到建设完成投产经营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投资决策、设计审批等前期管理、实施阶段管理、竣工验收和后评估管理。项目程序化管理就是指项目管理全过程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管理程序和责任部门,整个管理过程职责明确、程序清晰,以提高工作效率,搞好项目管理。

(一)项目投资决策、设计审批等前期程序

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程序最重要的阶段,包括从投资意向到决策立项的全过程,依次为投资意向确定、市场分析、项目建议书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决策立项。项目设计审批阶段的管理是通过技术、经济措施保证项目目标的过程,依次为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程序分以下十步:

1、项目提出

项目单位以正式文件提出项目申请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负责调研,拿出具体意见,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将项目列入前期管理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项目前期考察

项目列入前期管理程序后,以项目单位为主,发展规划部及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项目前期考察,了解项目的资源、市场、技术、盈利、风险等情况,考察组提出考察报告报集团公司,研究确定项目是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3、前期文件委托编制

项目主办单位负责委托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列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审

项目主办单位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发展规划部,由发展规划部对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进行初审。内容和深度达到规定要求的,发展规划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内容和深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发展规划部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退回项目主办单位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5、项目评审

发展规划部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汇报。项目设计单位或主办单位汇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相关人员做补充说明。

(2)提出问题。汇报完毕,与会专家对该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有疑义的问题,由设计单位或主办单位进行解答。

(3)组织讨论。解答完毕,与会专家根据专业分组讨论,充分发表专家意见,小组组长负责将本组意见总结,填写在小组专家意见表上,专家在专家签名栏签字。分组讨论结束,汇总各小组意见。

(4)评审表决。项目评审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专家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同意票达到专家组人数2/3的为该项目评审通过。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

6、项目决策

发展规划部负责将项目汇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融资方案预审意见等提交集团公司决策,履行决策程序。项目决策程序:

(1)项目汇报。项目主办单位或部门进行汇报,相关人员做补充说明。

(2)提出问题。项目汇报完毕,集团公司领导对该项目提出问题,由汇报单位或部门进行解答。

(3)讨论决策。集团公司领导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并在投资项目决策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和签字,需要申明的意见可在审议意见栏内具体表述。

(4)根据决策意见,发展规划部起草项目批复文件进行批复或上报。

7、项目上报核准或备案

集团公司决策通过的项目,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意见,发展规划部进行立项批复。需上报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由发展规划部负责,项目主办单位配合,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

8、初步设计审批

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批复和上级部门批复意见,项目主办单位委托编制初步设计,以正式文件报集团公司,由科技发展部组织初步设计审批。

9、融资方案审批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项目主办单位提出拟实施的融资方案报集团公司,由财务管理部组织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报集团公司批准。

10、施工图设计审批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项目主办单位报集团公司,由科技发展部组织审批。

(二)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程序

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具体落实阶段,程序分以下三步:

1、投资项目计划管理

项目主办单位提出建议计划报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分类汇总后,由集团公司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企业管理部汇总初审意见后,提出集团公司投资建议计划,报集团公司研究决策,根据决策意见,下达投资计划。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项目主办单位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2、投资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分管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对分管项目施工进度、质量情况监督、检查和管理。

3、项目进度验收及资金拨付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工程进度,根据通过验收的工程进度,按照工程合同或批准概算,项目主办单位向企业管理部编报进度统计报表,财务部门根据审定的进度报表,在合同或批准概算额度内逐月拨款。

(三)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估管理程序

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估阶段是检验项目是否按计划目标完成的过程,包括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呈报项目后评估申请、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总结及自评报告,进行项目评估。

集团公司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部门进行验收,项目主办单位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参加验收单位人员签署验收意见。

项目主办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呈报后评估申请,企业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后评估。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8

【关键词】工程项目;前期管理

中图分类号:N94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交通运输需求不断提高,公路工程建设在地方政府工作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然而一些公路建设项目只凭地方行政领导为求政绩而拍脑袋决策,变“可行性研究”为“可批性研究”,不经科学论证或肤浅论证,就仓促上马,致使在工程建设项目早产,实施过程中一变再变,甚至成为烂尾工程。本文主要就如何做好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谈一下个人对这些问题的浅见。

一、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概念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规划、机会论证、项目论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手续等,泛指项目开工前一切准备工作和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完成的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手续。

项目前期工作以确保项目投资效益和维护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和政策支持,在项目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高质量的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前提,是项目工作的起点。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学科多、法规多、审批环节多,这就要求项目前期参与人员能对前期各项工作加深了解,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项目管理的不断规范,对项目前期工作要求越来越严。当前项目前期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工作周期短,导致项目的科学、合理、经济、安全性不足,投资和社会效益差。

二、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程序

(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是指工程建设中的项目决策阶段,它包括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阶段。

规划是指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省发改部门或省、市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同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用地规划相互衔接。

项目建议书又叫做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它是由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各项资源条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具体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和书面文件。项目建议书由发改部门审查、批准后,即可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解决的是否建设的问题。

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也称行业审查)通过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继续进行,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进一步深化,收集资料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定位,综合评选,确定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条件上具备,实施上可行的最佳方案,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得到行业专家的论证和主管部门的批准。

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行业规划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编制设计文件提供可靠的依据,并可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基础。

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外部投资者、决策者、银行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设计阶段又分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科学依据,拟定修建原则,选定方案;对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通过科学实验、专题研究,落实技术方案;确定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表资料。

一般来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发改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各省、直辖市具体审批权限不尽相同,具体项目要根据所在省份(直辖市)政策、道路性质等级、建设规模、线路跨越区域等因素综合确定审批机关。

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置文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置文件主要有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节能审查意见或登记备案意见等前置审核文件、以及法律、法规对特定项目和环境要求的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复、涉河建设方案批复等前置审核文件。

(一)规划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的选址,不仅对建设项目本身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城市的布局结构和将产生深远的影响。项目建设的地点与周围其他建筑之间是否存在互相影响、选址是否影响其他重要保护区和居民生活、选址是否符合城市功能分区、选址是否会影响以后即将建设的其他项目,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以及起终点论证都需要在选址阶段予以明确。公路建设项目由于是线性构造物,还要考虑对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规划选址意见书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同级审批。项目业主要向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老路利用率低、改线路段较长及新建道路还应提供项目选址研究报告。本项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项目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的目的:一是用地性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出于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的需要;三是核算项目合理用地面积,集约节约保护土地。用地报批方式一般有两种方式:独立选址报批和城市批次报批。项目选址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以外,采用独立选址报批方式;项目选址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采用城市批次报批方式。路网建设项目尽量采用独立选址的用地报批方式。用地审批主体:用地面积70公顷以下(其中耕地必须35公顷以下)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用地面积70公顷以上(含70公顷)、耕地35公顷以上(含35公顷)或者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由国务院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的有关要求,还须把土地预审资料制成电子报件上报。用地报批程序分为用地预审、征地报批、划拨供地、办理土地证4个步骤,分别取得用地预审意见、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土地使用证4个批复文件。用地预审、征地报批、划拨供地、办理土地证等环节所需申报资料由各直辖市、省(区)国土资源部门规定。在土地预审资料中应包含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材料等内容。本项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三)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污染除了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外,还对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在项目筹建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在规划和项目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把在建设过程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的环境影响的可能性减到最小,对于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坚决禁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包括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写阶段、公众参与、修改完善和审批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需要重点评价的内容,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二是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三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写阶段,主要任务是汇总、分析前一阶段工作所取得的各种资料、数据和结论,完成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写工作。四是公布报告书,广泛听取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对于不同意见,可以向编制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反映。五是根据专家和公众意见,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六是主管部门最后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是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前置性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必须附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在本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四)节能审查意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 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 1000 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 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 (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 200 万至 500 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本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由省市发改部门实行同级备案。

(五)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 国务院323号令《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公路、铁路干线的特大型桥梁、大型桥梁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本项目审批机关为省级地震主管部门。

(六)涉河建设方案

涉河建设方案主要有防洪评价报告书、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研究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等。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研究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主要针对跨越通航河道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科学的提出防洪影响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来规避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泄洪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法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审批机关为水行政主管部门。

编制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研究报告目的是使桥梁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以适应水运发展需要,确保船舶、排筏的航行安全畅通。设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跨越国家航道的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的审批办法》。审批权限要求:凡在长江、黑龙江干流和通航3000吨级以上(含3000吨级)海轮的沿海、内河航道上修建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由交通部审批;凡在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航道上修建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交通部授权拟建桥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交通部黑龙江航运管理局审批,报交通部核备。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目的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水下活动对船舶通航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通航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工作。本项工作设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审批机关为航道主管部门。

(七)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凡征占面积在1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审批机关为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土地报批阶段专题研究

(一)土地复垦方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土地复垦方案由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五、土地报批办理

在土地复垦方案、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复、项目勘测定界完成后,就可以着手准备土地报批组卷。

一、组卷所需材料:

(1)用地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情况说明;涉及林地的,提供林业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涉及规划调整的,需提供规划调整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含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和勘测定界图;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核文件;线型工程平面图。

(2)劳动保障部门应提供的资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提供的资料: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报告;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新增耕地验收确认的批复;征地情况调查确认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及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回证;拟占用土地的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单位配合);补充耕地位置图(报国务院审批项目用地)。

二、征地流程

(1)办理规划报批手续。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红线图,至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址红线图及规划用地许可证;

(2)根据规划部门下发的用地红线图,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项目勘测定界,出具项目勘测定界报告书。勘测定界成果必须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核对,并经项目所在市国土部门审查确认,确保勘测定界成果准确性。依据项目勘测定界图至项目所在市(县)国土资源局绘制拟占用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对项目占用林地的,需由项目单位根据勘测定界成果向林业部门申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委托有资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编制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由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论证,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提供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市国土资源局或省国土资源厅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4)落实占用耕地补充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用地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部门申请委托补充耕地,缴纳耕地开垦费,获得省国土厅对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文件及对应的报国土部备案文件;

(5)配合国土资源局进行征地调查;协调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填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

(6)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及其他所需用地报批材料,督促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部门完成征地“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工作。在报件组织完整后,根据征地预存款的规定,开具征地预存款缴纳通知单,同时做好电子报盘。项目申报单位完成征地预存款缴纳工作并凭银行转账单,将报批材料及电子报盘送至省国土厅政务窗口。省国土厅政务窗口对报批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报批材料上报省政府审批。

土地报批批复后,然后进行土地划拨、办证。取得土地且施工图审查批复后,就可以进行征地、拆迁,施工招标,申请质量监督和开工许可。至此,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大功告成,进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七、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一)在项目前期工作中,专题研究报告众多,无论采取委托还是招标,都要注意编制单位资质(最好能有成功案例和业绩)和工作周期是否符合要求,做到合理适度交叉,缩短前期工作周期。

(二)土地报批工作,涉及人多面广,专业性较强,宜由国土部门牵头组建专门队伍办理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三)穿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时,要为铁路、高速公路的发展预留发展空间,设计方案要得到权属单位认可;桥梁建设的选址和跨径要与近期河道规划保持一致。

(四)在电子文件传输过程中,注意遵守《保密法》,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9

关键词: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概算编规、对应关系

中图分类号:P62 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水电工程勘察作业范围大、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广、工作周期长,在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中需涉及众多行业,为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以下简称02标准)。鉴于02标准未包括水电工程前期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02标准于2006年了《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

上述国家颁布的标准从总体上对水电工程的勘察设计收费进行了规定,因水电工程整体性和系统性较强,在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还会涉及交通、市政、农林等行业勘察设计工作,涉及面广。勘察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在项目合同范围和收费上往往容易产生歧义。本文通过对现行水电勘察设计的四个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分析,结合与水电相关各阶段的收费标准规定,理顺、明晰现行水利水电行业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范围与各收费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明确各费用在概算编规中具体出处,为勘察设计工作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2、水电勘察设计行业主要适用的收费标准、适用概算和编规

2.1 收费标准

我国水电勘察设计行业中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主要由两个文件,一是02标准;二是1352号文。

2.2 概算编规

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13)》(以下简称“概算编规”)及相关补充规定。

2.3 行业规范

1、《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206-2005),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2、《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20-2007),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3、《水电工程招标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T5212-2005),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3、勘察设计科研工作内容、范围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

我国现行水电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科研工作划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和施工图等四个阶段,以及其他围绕水电站建设需开展的项目报批、专项设计、特殊专题科研工作。

3.1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3.1.1 主要工作内容

水电工程预可研阶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大量的经济社会现状以及发展规划资料,分析各行业发展对河段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明确工程建设任务和综合利用,论证枢纽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初步查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选定工程建设场址坝、基本选定工程规模、选定基本坝型和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初选工程总体布置等内容。

其中,预可研阶段主要专题为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

3.1.2 相关收费标准规定

参照1352号文。

3.1.3 工作内容与标准对应关系

水电工程预可研阶段勘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性质、收费依据和概算编规之间的对应(但不限于),具体见表3-1。

表3-1 水电工程预可研工作内容对应表

3.2 可行性研究阶段

3.2.1 主要工作内容

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是在预可研审查批准的基础上,按照《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要求编制可研报告,加深工作内容和深度,同时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的重要依据。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水电工程在项目核准前需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同时需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环评报告批复文件、水保报告批复文件、安全预评价审批文件、取水许可审查意见等相关资料报送主管部门进行核准。因此,建设单位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和其他核准相关的专题报告。

3.2.2 相关收费标准

参照02标准。

3.2.3 工作内容与标准对应关系

由于水电可研阶段勘察设计的复杂性,在编制可研报告的同时,需要开展大量相关专题研究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性质属于勘设科研费用计入科研勘察设计费,根据2013年版水电工程概算编规,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相关核准需要的报告,同时编规中明确了咨询服务费中包括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执行概算、竣工决算、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安全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16项报告。

3.3 招标阶段

3.3.1 主要工作内容及深度

根据05年水电工程招标设计报告编制规范总则要求,招标设计报告的编制应根据不同类型工程的特点,工作内容和深度应有所取舍和侧重。

招标设计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原则进行。水电工程招标设计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和工程实施与管理的需要,对部分基本资料进行补充、调查,复核、完善、深化勘测设计,并对工程招标采购进行规划和安排。

3.3.2 工作内容与标准对应关系

结合近年各水电工程招标阶段实际勘察设计科研工作内容,对比02收费标准分析,其中招标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属于02标准收费范围内的工作有:完成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招标设计,在此基础上编制招标设计报告等文件。招标设计应满足招标设计阶段编制规程规范的要求,协助进行招标、评标及合同采购配合工作。

02标准收费范围外的工作有:国家科技攻关课题、对外临时或永久交通工程、对外通信工程、送出工程(含接入系统、与电网侧对应的相关设计)、枢纽区外的供电工程、水情测报系统、地震台网工程等单项工程;编制招标文件的标底、商务标;因满足前期筹建工作需要,按当地政府审批权限要求而进行单项工程报批所开展的相关勘察设计及专题报告编制,以及02标准颁布后出现的新要求等内容。

3.4 施工图阶段

施工图阶段按照招标设计成果要求,分时段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对比02收费标准进行分析,其中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属于02标准收费范围内的工作主要包括:对本工程的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其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和安装工程及其它相关工程项目进行结构分析计算和细部设计,提交满足规程规范深度要求并适应本工程实际的施工图,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并提供满足现场要求(从时间、人员、专业等方面综合考虑)所必需的现场技术服务,配合业主进行设备选型、调研、技术方案论证等相关工作,参加业主组织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设计联络、主要设备(水轮机、发电机、主变、桥机等)出厂验收等相关会议。编制施工技术要求,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服务。 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核准评估工作中对建设征地区的实物指标的复核调查和水库淹没处理工作,对补偿投资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负责主体工程、场内交通(含临时交通)、导流建筑物、施工工厂场区的施工地质预报和编录。进行技术交底,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技术讨论会,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或更改设计。参加业主组织的隐蔽项目验收、阶段验收、质量巡检、安全鉴定、试运行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项工作,提供相应的设计报告和资料。

02标准收费范围外的工作有:国家科技攻关课题,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竣工图编制;对外临时或永久交通工程、对外通信工程、送出工程(含接入系统、与电网侧对应的相关设计)、枢纽区外的供电工程、水情测报系统、地震台网工程等单项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除外)、环境保护工程;移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设代;因满足前期筹建工作需要,按当地政府审批权限要求而进行单项工程报批所开展的相关勘察设计及专题报告编制;超02标准增加的相关专题报告以及02标准颁布后出现的新要求等。

4、结论

综上所述,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和《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1352号文颁布以来,水电行业勘察设计科研工作内容及范围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渐渐明晰,作者通过多年工作经验及对照水电行业现行各规范、标准及各收费标准,通过不同工程,归纳总结了水电行业勘察设计科研工作内容及范围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此提出与同行探讨,但在具体实际合同洽谈过程中,确实也因每个工程的大小、难易、特点不一样,涉及到的问题也不一样,导致多数项目业主与设计院在沟通交流中对勘察设计科研工作内容及范围与收费标准之间存在一定分歧。

参考文献:

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国家计委、建设部;

2、《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1352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

3、《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206-2005),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10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3]112号)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批部门要委托有项目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并综合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投资机构(公司)、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等方面的意见进行审批。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3]113号)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第七条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2.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项目法人或其机构,须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5]128号)中“管理体制和职责”明确的分级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项目报建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报建登记后,方可组织施工准备工作。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5]130号)执行。

4.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

(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5)已办理报建手续。

第八条建设实施阶段

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2.项目法人或其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5]128号)明确的条件,即: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主体工程开工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项目主体的管理关系已经理顺;

(2)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来源已经明确,且投资结构合理;

(3)项目产品的销售,已有用户承诺,并确定了定价原则。

4.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项目法人要充分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独立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选择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水建[*6]396号)的要求;

5.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

第九条生产准备阶段

1.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2.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

(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满足运营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做好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

(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

(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3.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第十条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2.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办[*7]275号)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5]128号)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3.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4.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并落实责任人。

第十一条后评价

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3.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正。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第十二条凡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暂行规定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5]128号)的补充。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特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凯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依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包括:(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示范为主要内容,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制开发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三)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是指以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发及验证能力为目标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项目”),以及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四)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是指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扩大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为目标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升级调整项目”)。(五)其他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下同)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本办法所称贷款贴息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以下简称“国家补贴资金”)均为无偿投入。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高技术项目的组织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提出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相关产业的发展政策;(二)研究确定国家高技术项目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三)组织评审国家高技术项目,批复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四)编制和下达年度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五)协调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或委托项目评估工作。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经济(贸易)委员会。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对项目承担主管责任。具体要求由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规定。对跨地区、跨部门组织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可由相关地区或部门协商确定项目主管部门,或由组织部门指定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组织本部门、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高技术项目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相关工作,对项目的建设条件、招标内容等进行初审,审查通过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对初审结果和申报材料负 责;(二)负责国家高技术项目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实施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稽察、审计和检查工作;(四)每年定期将本部门、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国家高技术项目执行情况汇总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依照我国法律登记、注册,申请高技术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具备承担国家高技术项目所需的技术开发能力和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项目单位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按照本办法和项目公告的要求,编制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高技术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二)按照项目组织部门、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三)按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四)对国家补贴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五)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上述部门委托的机构所进行的评估、稽察、审计和检查;(六)项目总体目标达到后,及时按要求进行项目验收。第三章 申报及审核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明确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时间,以及安排国家补贴资金的方式和标准。第九条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核准或备案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核准同意后,根据国家有关投资补助、贴息的政策要求,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第十条 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要求;(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三)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四)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五)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第九条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已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或用地已经依法批准,具有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第十一条 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产业化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二)研制开发项目的研制开发方案先进、可行,目标明确;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制能力,具有前期相关领域的研发基础和研发队伍;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应结合依托工程。(三)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工程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组建,并完成相关组建工作的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该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和任务,建设方案合理。(四)技术中心项目的项目单位须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且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最近年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得分70分以上;项目应能够支撑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五)升级调整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项目单位具有良好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具有开展相关产品生产的资格,项目必须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有关标准。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应根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 金申请报告的具体要求由项目公告或通知具体规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研发)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研发)条件落实情况等;(三)申请国家补贴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五)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根据具体情况附以下相关文件:(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二)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六)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申请贴息的项目还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七)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八)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十三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审查项目单位提出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中,对于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项目,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并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商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不完备的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在要求的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第十四条 对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或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意见。专家组应由专业性、权威性、代表性、中立性,且与项目无重大相关利益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科学、客观、公正地评审项目。专家评审或咨询机构评估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一)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二)项目对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具有的带动作用;(三)项目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四)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五)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六)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其他要求。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科学、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或咨询机构的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审查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将项目的评审评估意见和审批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告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是下达国家补贴资金的依据,应包括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国家补贴资金额度和资金使用方向。批复文件可单独办理,也可集中办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一)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方向;(二)符合项目公告或通知的有关要求;(三)符合国家补贴资金的安排原则;(四)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五)项目的主要建设(研发)条件基本落实;(六)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投资的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企业投资的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在3000万元-2亿元之间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50%的,对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可按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 金在3000万元-2亿元之间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或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七条 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超过3000万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要求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概算,并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国家安排资金的具体数额。第十八条 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原则上均为一次性安排。对于已经安排国家补贴资金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重复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十九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项目单位的自有资金、国家补贴资金、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银行贷款,以及项目单位筹集的其它资金。项目资金原则上以项目单位自筹为主,国家采用资金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筹集的项目资本金或研发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新增投资的30%。项目资本金来源包括项目单位可用于项目的现金、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新老股东增资扩股资金、资产变现的资金等。第二十一条 国家补贴资金分为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两类。国家投资补助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风险程度以及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要求,分档给予补助支持。贷款贴息补助的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原则上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贷款的实际发生额分期安排贴息资金。第二十二条 国家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开发、购置研究开发及工程化所需的仪器设备、改善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建设产业化或工程化验证成套装置和试验装置、建设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必要的技术、软件等。第二十三条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和投资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国家补贴资金的下达申请,可一次或分次下达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项目主管部门收到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后,要按有关规定尽快将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对于由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国家补贴资金投资计划同时下达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经济(贸易)委员会,由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达到项目单位。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对国家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国家补贴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对国家补贴资金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方向使用国家补贴资金。第二十五条 项目单位的自筹资金应按计划及时足额投入。鼓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第二十六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项目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对国家补贴资金使用的稽察、检查和审计工作。第二十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国家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或实施方案。第二十八条 所有国家高技术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其中,对于使用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第二十九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在每年2月底和8月底以前,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包括项目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内容的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并提出国家补贴资金的下达申请。项目单位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第三十条 项目单位应按照资金申请报告批复的总体目标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项目出现重大情况需调整的,应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完成总体目标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其他不影响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调整,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调整,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 施达到项目总体目标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在验收国家高技术项目时,应邀请第三方人员参加。项目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有关档案和验收材料。第三十二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验收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视情况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有关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估。第三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四条 研制开发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财务处理按照科研项目相应的财政拨款有关规定管理。其他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的财务处理按照资本公积管理。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国家高技术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稽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配合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第三十六条 项目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进行。第三十七条 国家高技术项目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不适宜公开的外,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受理单位、个人对国家高技术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第三十八条 对于按项目总体目标和项目内容按期或提前完成、通过验收,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单位,以及在项目组织和管理中工作表现出色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给予表彰,并在今后的国家高技术项目评选中,对受表彰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第三十九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国家补贴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二)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补贴资金的;(三)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的;(四)无违规行为,但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未验收的;(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四十条 项目组织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评估、咨询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审批、管理、评估、咨询、稽察、检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总体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范文12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应掌握)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称为前期工作。立项过程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二、项目分类:

1.按功能、作用分: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

2.按对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分:中央项目、地方项目

3.按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分:大中型、小型 5.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 128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中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如下。

(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3)初步设计阶段

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15%以上(含15%)时,必须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

一般非重大设计变更、生产性子项目之间的调整,由主管部门批准。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或修改(包括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概算调整)等,应按程序上报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

初步设计任务应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

(4)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包括招标设计)是指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开工前,必须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招标设计指为施工以及设备材料招标而进行的设计工作。(考题2007)

(5)建设实施阶段

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8)后评价阶段 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考题2007)

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