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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汇报材料

时间:2022-11-28 19:25:19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1

我所实习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于集团。目前,该公司拥有员工近1500人,在等大中城市均有物业管理的项目。管理面积约300万平方米,管理项目类别有大型住宅区、高层商住大厦、商场、公寓、别墅、酒店、高等院校等物业。花园是其所管辖的物业管理项目之一。花园由2栋19层高的塔楼组合而成,小区面积约29000平方米,居住270户,居住人口近一千人,管理处员工26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

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花园管理处的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管理处开展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管理处的设施管理、事务管理、保安管理有了初步了解。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创“学习型、创新型”企业。

严把员工招聘关。物业在招聘管理人员须毕业于物业管理专业;招聘维修人员须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多面手,并持有《上岗证》;招聘安保人员须属退伍军人,对其身高、体能、知识、品格、心理素质等都进行严格考核挑选。

做好员工的入职、在职培训工作。物业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相关培训工作,使员工对小区的基本情况、应开展的工作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知识、技能的不断更新,对在职员工提供各类专业性的培训机会。物业提倡“工作就是学习,工作就是创新”,每位员工都争做“学习型、创新型”员工,员工中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比帮赶超的竞争氛围。从而,使员工个人素质得以提高,管理处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益得以提高,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从实际出发,管理处严格参照lS09000质量体系运作,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规程、工作标准、考核标准。管理处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制定全方位的上级、平级、下级的360度考核办法;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实行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减少考核时人为因素的影响;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避免了考核走过场的现象,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增强了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促使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培育自身核心专长,创特色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在实习中,我看到一套由物业合作自行设计开发的“一站式物业管理资迅系统”物业管理服务软件。该软件包括:“一站式客户服务、一站式资迅管理、一站式数码社区”三大体系,是一个利用网络、电子商务、科技手段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地开发、整合、利用客户资源的资迅系统。管理处全面提倡“一站式服务”、“最佳保安”的特色管理服务。从而,实现了高效的管理运作,解决了业主的奔波之苦,创造了一种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提升了服务效率,提高了业主满意度,提升了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服务质量,最终提升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

三、推行“顾客互动年”,促进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良性互动。

物业在与业主关系管理方面,在实习中我了解到,在20年重点开展了“顾客互动年”活动。成立了俱乐部,设立新生活服务中心,开通客户服务热线,及根据小区居住的业主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爱好与兴趣、不同的层次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的社区活动与主题活动。如:三月份,开展了学雷锋义务服务活动;“六一”儿童节,与幼儿园联谊开展游戏活动;十月份,组织小区业主观看露天电影;十二月份,圣诞节由圣诞老人派发圣诞礼物……通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加强了公司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创建了互动的顾客关系,营造了浓厚的社区氛围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四、重视物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设备管理。

对于设备管理,我在实习中看到,管理处着重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对各类设备都建立设备卡片;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巡视,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并认真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对水池、水箱半年清洗消毒一次,进行水质化验,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发电机每月试运行一次;消防泵每月点动一次,以确保发生火灾险情时,消防泵能正常使用。等等。

五、管理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安保队伍。

管理处的保安管理设大堂岗、巡逻岗、监控岗、指挥岗,岗与岗之间密切联系,对小区实行24小时的安全保卫。建立并完善各项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对新招聘的安保员进行上岗前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大对在职安保员的培训力度,注重岗位形象、礼节礼貌、应急处理能力等培训,从而增强安保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整体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并在”的服务职责,安保人员在做好治安管理职能外,还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形成了管理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2

关键词:出口加工贸易 异常资金 外汇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7-0066-02

近几年来,加工贸易在货物贸易出口中占据重要位置,“热钱”是否通过加工贸易渠道流入国内也成为比较关注的问题。天津市加工贸易具有出口额较大,增值率总体水平较高的特点,就此,我们选取了19家2010年进料加工贸易核销出口额大于5000万美元、20家2010年来料加工贸易核销出口额大于1000万美元的出口企业作为样本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加工贸易现状特点、监管现状及监管漏洞,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天津市出口加工贸易现状及特点分析

(一)加工贸易出口现状及样本企业情况

截至2010年底,天津市共有869家企业存在加工贸易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出口额较大,在天津市出口贸易额中占比较多。2008年-2010年,天津市加工贸易企业出口额占天津市出口总额比例均在一半以上,且这一比例连续2年相对于一般贸易出口占比高出10%以上。

我们利用出口收汇核销监管系统中2010年的出口收汇数据对样本企业进行了筛选,其中进料加工企业选取了19家,2010年核销出口额占进料加工贸易核销出口总额的42.34%;来料加工贸易企业选取了20家,2010年核销出口额占来料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71.1%;以上39家出口企业核销出口额占加工贸易核销出口额的46.7%。

(二)加工贸易境内增值率较高

如果假设天津市加工贸易企业产品不在国内销售,且一个年度周期内进口材料全部出口,那么可以认为:海关统计的加工贸易当年出口额与进口额的差额即为加工贸易国内工缴费的增值部分。根据近三年海关统计数据所测算的加工贸易增值率显示:近3年来,天津市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较高,且进料加工贸易增值率远大于来料加工贸易的增值率。

(三)加工贸易出口额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

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监管系统中统计的已核销出口额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天津市加工贸易出口额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占比均在60%以上,在本次选取的样本企业中,其中一家企业既有进料加工贸易也有来料加工贸易,总样本企业数为38家,外商投资企业共有35家,加工贸易出口额占比样本企业加工贸易出口额的98%以上。

(四)不同企业的加工贸易增值率不同

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监管系统中企业的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和进口贸易付汇核查系统中数据测算的进料加工贸易增值率显示,加工贸易的增值率并未呈现出一个规律性的范围分布,根据样本企业数据统计显示:一是来料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增值率与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不同。由于来料加工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特点的不同,整体上来料加工贸易企业增值率小于进料加工贸易企业增值率。但个体企业层面上不遵循这个特点。例如:天津武田药业有限公司来料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高达95.84%,阿富特(天津)天津电子有限公司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仅为9.21%。二是不同行业间加工贸易企业增值率不同,例如:同样为进料加工贸易出口企业,生产重型机械的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由于产品国内销售占比较大且国内购买原材料较多导致增值率高达96.45%,而电子行业企业优爱特(天津)电子有限公司增值率为43.84%。三是相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增值率存在差异。例如:同样属于电子制造行业,天津泰进光电子有限公司进料加工贸易增值率为63.23%,阿福特(天津)电子有限公司进料加工贸易增值率为9.21%。

二、对加工贸易出口及收汇的监管

(一)海关对加工贸易物流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出口企业备案。加工贸易出口企业首先向海关申请货物贸易的备案,如实申报贸易方式、单耗等。海关审核合规后,向企业核发加工贸易手册。其中,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的数量,是海关凭借判断申请企业本手册下是否可以结案的依据。二是加工贸易进出口报关及加工。出口企业持加工贸易手册等有关单证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若企业发生使用非保税物品加工、退运、退换时,应及时向海关进行申报,海关按相应数量在手册中进行扣除。此外,海关要求出口企业将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及其他有关单证,并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年度报表等资料。三是加工贸易货物核销。出口企业将同一手册中进口材料加工复出口结束后,向海关进行申报核销,并如实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单耗等情况,海关审核单证齐全无误后,受理报核并予以手册结案。

(二)外汇局对加工贸易资金流的监管

当前,外汇局对加工贸易分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种贸易方式并使用出口收汇核销监管系统和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收汇核销的监管。一是来料加工贸易收汇核销的监管。针对来料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时不付汇,出口时只收取工缴费的特点,出口收汇核销监管系统中只要求企业对来料加工出口贸易对联网核查要求的比例内工缴费率部分进行收汇核销;对超出联网核查比例外的收汇,收汇银行在出口收结汇系统中凭相应关单进行比例外登记为企业进行结汇处理。十进料加工贸易的收汇核销监管。出口企业进行进料加工贸易分为进料对口(进口原材料后加工复出口给同一家企业)和进料非对口两种,企业进行进料加工贸易的核销时,允许企业使用收汇水单核销出口报关单或者使用收汇水单和进口报关单进行抵扣核销。若企业存在抵扣时,按照联网收结汇核查额有关规定,外汇局定期将虚增可收汇额度进行扣除。

三、应关注问题

(一)工缴费率的核定没有统一标准,监管难度大

选取的样本企业中,多数存在来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和少数进行关联交易的进料加工贸易企业的工缴费率通过关联公司间进行协商决定,不同行业、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分别受汇率因素、原材料市场、企业战略决策等因素的影响在工缴费率制定上差异很大,因此从政策制定上无法选取一个适用于每个企业情况的工缴费收取比列来监管加工贸易出口收汇。

(二)进料深加工结转出口收汇币种无限制,异常资金有可能流入境内

进料深加工结转出口,企业既可以收取外汇也可以收取人民币,若收取人民币进行核销时,按照规定,企业应持相关单证到外汇局进行核销,同时按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按人民币核销额进行可收汇额度扣除。但是如果企业重复收汇,对同一笔出口既收取人民币也收取外汇,通过网上核销系统直接办理收汇核销时,系统无法监测该笔收汇是否为同笔收取人民币项下的深加工结转重复收款,因而使得企业通过此种渠道收取非贸易背景的外汇存在可能。

(三)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外币报关、收取人民币,异常资金有可能借道流入境内

按照规定,出口企业出口报关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外币报关,就应收取外汇,但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展后,有的出口企业出口时使用核销单并以外币报关,结算时使用人民币,有可能存在对同一项下的出口进行双重收款的异常资金的跨境流入。

(四)外汇监管与海关物流监管的相互独立,监管对象各有侧重

当前,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主要以单耗为依据对同一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材料的使用情况通过电子手册进行,对加工贸易企业境内采购、退运、退换、境内销售实行企业报告的方式监管。外汇监管只是对企业已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资金流进行监测,从而无法准确的了解加工贸易企业出口收汇规模的准确性。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有效监管加工贸易工缴费收汇的合理性

与海关联合加强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对企业出口报关过程的审价应参考市场行情和历史价格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工缴费率,对收汇异常的加工贸易企业调阅资料进行现场联合核查。

(二)进一步从政策上完善对加工贸易的监管

加强对企业境内贸易人民币账户与外汇账户的联合监管。同时,加快人民币跨境结算和外汇监管业务政策制定的对接,进一步完善对进料深加工结转业务的法规制定,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堵塞异常资金跨境流动的可能性。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3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企业签定的进口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企业签订的出口合同或协议、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 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 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八条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第三十条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 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 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十三条 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四条 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系统接入申请。外汇局在对银行申请验收合格后,予以准入。?

第三十五条 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一)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三)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四)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五)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

(二)按规定审核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上逐笔录入结售汇业务数据;?

(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 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十九条 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对银行和个人应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和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xx年 2月1日起施行。?

个人外汇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以内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购汇主要是审核其人民币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境外个人购汇时,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额度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目前,个人外汇流入、流出管理仍带有外汇资金短缺时期宽进严出管理的痕迹。个人从境外收入的外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入账手续;境内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直接在银行办理。

个人账户不再区分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统称为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统一管理。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开立、使用、关闭等业务均在银行直接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账户中的资金可在银行办理境内划转。个人从事对外贸易可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视同机构外汇账户进行管理。

个人外币现钞业务主要包括存入、提取、汇出和携带。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4

第二条普查工作档案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部门承办的各项普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实物凭证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个人都有保护普查工作档案的义务。凡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四条普查工作档案的管理,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实行分级管理;普查机构负责收集归档。省以下各级统计机关和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档案业务上受上级统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文件类

1.各类党政机关有关普查工作的命令、决定及批复;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题词;

2.各级普查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计划、简报、会议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提纲、总结;

3.普查办法、普查方案、普查细则及重要的修改稿;

4.普查公报;

5.各级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名单;

6.接待外宾的日程安排、谈话记录及出国考察报告;

7.普查文件汇编。

(二)资料、表册类

1.普查登记表样表、手工汇总表、机器汇总表、普查汇总资料(含计算机软盘、光盘等为载体的电子文件材料),填表说明及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等;

2.行政区划代码本,地址编码本;

3.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录入人员的培训教材;

4.内部编印和公开出版的普查资料、普查分析报告及汇编;

5.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和报纸杂志发表的有关社论、评论和报道等。

(三)音像、实物类

1.普查工作中及普查会议的照片、录音带、录象带,电影片、电视片、幻灯片及整理汇编的像册、画册;

2.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普查标志、调查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资料袋、软包装袋,普查机构印章等;

(四)普查工作的其它重要相关材料

第六条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一)各级普查机构制发的文件材料(含正本、定稿)须将原件归档。

(二)翻译为少数民族文字的普查文件材料应将原文及正文一同归档。

(三)普查文件材料应一式两套归档,其中含原件的一套移交同级国家档案馆,另一套存同级统计部门。

(四)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须保证齐全完整,做到不漏、不缺、不损。

(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参照《普查工作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和有关档案的归档整理要求,划分保管期限,统一整理归档并编制目录(附软盘),做到规范整洁;照片、声像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规定和标准整理归档;实物凭证应造册并填写说明。

第七条原始普查登记表的归档范围、要求和保管期限,在普查开始时,由国家普查领导机构与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协商作出具体规定,由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地(市)、县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结束后后四个月内,将归档整理完毕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机构档案部门或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中央和省(区、市)普查办公室应在普查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将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移交,移交时由同级统计局档案部门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要求检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各级统计机关档案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将到进馆年限的普查工作档案,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自普查开始,应建立普查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普查领导机构应建立与普查工作档案需要相适应的专项经费,用于普查工作档案的整理以及购置必要设施等所需开支。

第十一条普查工作档案管理有关机构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加强对普查工作档案的保密管理。属于国家秘密的普查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禁对外提供。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规定搞成普查工作档案丢失、损坏,或不按规定归档、造成档案损失者,或泄露普查工作档案秘密者,按照有关法规查处。

第十三条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其他部门组织或承办的普查以及国家统计局组织进行的跨年度的各项重大统计调查(如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及其他一次性调查等),其形成档案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5

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20****年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工作于一季度进行。为开展好20****年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全市年检登记、行业统计工作须于20****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其中县区及市属发行单位报送年检材料时间为2月15日前,市局报送年检汇总材料时间为3月15日前。

二、年检范围

(一)按照省新闻出版局要求,市、县(区)新闻出版局负责所属出版物零售单位及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单位的年检登记工作。

(二)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县(区)年检工作的组织动员,辖区内行业数据的统计汇总,对辖区内的出版物批发单位年检材料的审核备案,对通过审核单位的年检材料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凡经过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已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出版物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登记。

三、年检内容

(一)检查企业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期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如存在上述问题应督促企业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检查各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总结企业20****年的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发行品种、数量、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及库存等情况。

(四)核对经营单位相关信息资料,包括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等情况。

四、年检程序

(一)凡参加年检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应按照上述年检内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年检登记表(附件1),区属出版物发行单位还需提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各县区审核把关后,于20****年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年检登记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不含四县)报送至市新闻出版局。

(二)各县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出版物发行单位上报的年检材料要严格把关,督促其上报真实的数据,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材料一律退回,不得通过审核。

(三)对进入违规档案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有无整改措施,整改是否到位,须作为年检工作的重点。

(四)各县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向市级新闻出版局报送年检总结、年检登记表(附件1)、《20****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统计汇总表》(附件2)、《20****年度出版物发行单位奖罚情况一览表》(附件3)及《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4),表格的统计数据为所属所有网点。各县区局经汇总后,向市局报送年检工作书面总结及上述四种表格,并附缓期登记、警告、吊销和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名单。

五、年检处理

(一)对不按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的,按《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给予警告、罚款处理。对经书面催告或警告处罚后仍不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的,取消登记资格,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有下列问题之一者,给予缓期登记处理:

1.经审核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各项发行管理规定行为应予处罚的;

2.对违规行为隐瞒不报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年检材料的;

4.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缓期登记期限由负责审核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缓期登记的单位在缓登期间内应进行认真整改,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递交年检申请,被批准后,方可办理年检登记手续。缓期登记结束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登记资格,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缓期登记的出版物批发单位年检申请,报市新闻出版局审核,由各市局报省局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新闻出版局、文化局接此通知后,要扩大宣传、加强服务、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指导好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工作。

(二)要将年检工作与诚信体系建设、法制教育、市场检查相结合,组织好法规培训和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检查。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6

2008年6月1日,对中国的造纸工业来说,是一个带有历史性标杆意义的日子。这一天,芬欧汇川(常熟)纸业有限公司成为目前我国唯一持有中国环境标志的复印纸生产企业。其佳印产品系列中的新绿佳印作为首个获得该标志的复印纸产品,成为中国政府绿色采购的首选。

“一个完全依赖自然资源的企业,一定要更加保护自然。”芬欧汇川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贝松宁先生如是说。企业也是这样做的。

十年磨一剑。芬欧汇川集团在华发展的十年也是其持之以恒地贯彻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实施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十年。作为世界最大森林工业集团之一的芬欧汇川不断提升自身的经济、社会和环境表现,并关注从原材料的选择、能源的供应方式、生产方式和排放控制,到产成品的全程跟踪等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环节,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环境的影响。

世界第一个全球可追踪体系确保采用可回收和可再生的“绿色”原料

从原料的获取,芬欧汇川要求所有的木材原料都必须来自可持续管理的林地并经由合法且科学的方式进行采伐。通过建立在全球的木材供应监管链体系,芬欧汇川实现了对木材及木材纤维原产地的追踪。这是世界是第一个融合了所有主要的森林认证体系的全球可追踪体系,此外,纸浆及其他矿物填料和涂布颜料等等生产原料的供应也同样严格符合环保原则,只有经过全无氯和无元素氯工艺漂白的纸浆才可以在芬欧汇川的纸厂使用。

目前,芬欧汇川自有、租用和代管的林地均已通过FSC(森林管理委员会)或PEFC(森林认证认可计划)森林认证体系的认证,证明林地符合可持续管理原则。

此外,芬欧汇川还是世界最大的回收废纸用户之一,除原生纤维外,再生纤维的使用量在芬欧汇川的杂志纸和新闻纸生产中几乎达到30%。2007年在新闻纸和杂志纸的生产中,回收纤维使用量达到300万吨。

以可再生生物燃料为主确保了多样化的“绿色”能源供应

芬欧汇川的能源战略立足于电力和燃料的高度自给自足,电力来源形式多样,能源渠道包括风能、水力发电、核能和热能。大规模且高效地利用基于生物质的燃料,对减少化石燃料二氧化碳排放具有积极意义。

芬欧汇川正在着手准备成为可再生生物燃料的重要生产企业。木材生物质将是芬欧汇川生产生物燃料(例如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取自于采伐剩余物以及林地间伐等作业时伐除的树桩、生物污水处理厂和使用再生纤维的工厂产生的污物,浆厂产生的黑液等。芬欧汇川在芬兰以及全球的工厂中所使用的燃料分别有75%和60%以生物质为基础的二氧化碳中性燃料,这些燃料不会加剧气候的变化。

芬欧汇川在能源生产上广泛采用热电联供的方式,机械浆生产中使用的部分电能被作为热能进行了回收,再加上降低生产用水,这些措施都确保了能源效率的提高。

循环经济理念确保了“绿色”的生产和排放

作为在中国业界拥有最佳环保表现的造纸企业,芬欧汇川常熟纸厂投资3000多万美元与生产设施同期引进并建成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音防治、固废回收等一整套环保系统。自投产以来,废水及废气排放不断降低,不但远远低于国家A级标准,而且堪与欧美先进企业相媲美。2008年6月1日,芬欧汇川被授予中国环境标志,成为当前唯一持有该标志的复印纸生产企业。

芬欧汇川严格控制各项排放,并以不断降低水耗,减少大气及水源排放为目标,通过加大循环利用使固体填埋废物量持续减少。通过对燃料、焚烧技术的选择和有效的净化手段降低了废气排放。工厂电厂的锅炉废渣和飞灰都被回收,之后用于改善地貌和土壤或用于水泥工业。芬欧汇川电厂产生的灰渣超过80%得到了再利用。

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了“绿色”的工艺流程

在芬欧汇川,生产工艺的环境表现不仅得到监控,并且进行记录。目前,芬欧汇川所有的纸张生产企业均已通过了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部分欧洲企业还获得了EMAS(欧盟生态管理和审计规划)认证并且发表了EMAS声明,并荣获了“欧盟生态之花”标志。芬欧汇川正坚持在质量、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全面结合的方向不断迈进。

所有的这些体系建立在“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模式上,这种模式带动了集团所有企业在工艺流程上向着明确管理和提高环境表现的方向不懈努力。

如按照这个体系,芬欧汇川负责采购的供应管理部门,将通过程序,对供应商的环境行为和社会责任的等级进行评估。而供应商则须每年向芬欧汇川递交各自有关环境和社会表现的报告并接受外部审查。

得益于这个比较完善的认证监管链体系,从原料到成品的流动过程被全程监督。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确保了蓬勃发展的“绿色”新业务

芬欧汇川秉承具有前瞻性的发展理念和创新思维,以科技优势推动企业发展,在多个国家建有研发机构并设有专门投资部门,不断开拓全新业务领域,推动潜力项目的商业化。所有这些项目的发展,都是以绿色、环保、社会责任为前提。

如目前正就在中国设立农业剩余物综合利用项目,即借助创新技术有效利用麦秆等农业剩余物的可能性进行论证研究。利用全新技术,农业剩余物不仅可以用作制浆和生产生物化学品的原材料,还可以从根本上消除传统麦草碱法制浆生成的黑液,极大降低污染负荷,具有非常高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其成功应用将实现传统麦草制浆技术的重大突破。项目一经投产,将标志着世界首套采用此技术的工业设施的成功问世。

又如该公司的UPM ProFi项目。UPM ProFi是一种新型木塑复合材料,由不干胶标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主要为纸和塑料)制做而成,不但兼具塑料的耐用性和木材的延展性,而且还具有环保和可回收等优势,适合露台板、门窗和外墙材料等户外用途。

链接:

芬欧汇川,立足全球锐意进取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7

一、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确有出口且在2008年7月14日后收汇,但核查系统显示企业“其他贸易”栏目中的可收汇额为零或不足的,企业可于2008年9月30日前,持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企业可参照使用)、对应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直接到银行办理待核查账户中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二、企业按本通知规定,凭出口日期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待核查账户中资金结汇或划出时,银行应登陆核查系统,查询该企业“其他贸易”栏目中的可收汇额。若该可收汇额小于企业本次申请结汇或划出金额,银行应按照《通知》规定在核查系统中核注完该可收汇额,对不足部分,审核企业提交的单证后,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上签注已收汇情况和加盖业务公章,留存真实性承诺书及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备查。

三、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借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收结汇,已办理收汇或进料抵扣收汇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重复用于收结汇。

四、银行应将企业的真实性承诺书及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另行存档并于2008年10月10日前集中报送至所在地外汇局。各外汇分支局要对企业凭纸质单证办理出口收汇的情况进行复核,对于企业凭已收汇或已进料抵扣收汇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重复办理待核查账户中资金结汇或划出的,要将相应结汇或划出金额从企业相应的出口可收汇额中扣除,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中心支局、支局、外资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和相关单位。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至所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承诺书

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申请凭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号、、、、)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划出,保证所提供的单证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凭纸质出口报关单办理贸易收结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18号)及其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内容客观、真实,不存在重复收结汇、提供虚假材料和隐瞒情况等问题。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8

第一,加强存货的管理制度建设

包括物资采购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物资采购制度主要包括采购计划的编制,物资的采购过程,存货的定额管理,存货的验收管理制度,存货的领发及退料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是一个重要环节,物资一经验收,一切责任均有仓库承担,仓库保管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要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保证准确的存货核算,同时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理顺各部门的职责和关系,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存货内部控制牵涉的部门较大,包括采购销售部门,仓库部门,生产车间,财务部门。有计划控制、合同订立、材料验收、付款、审核、账账核对、清理、领料、发料、复核、分析等多个控制点。根据存货的业务流程,可以分为采购、库管、领用、盘存等多方面,其中采购和领用两个方面是重点,建立完善的存货内部控制应重点抓好采购和领用。要设立专门的材料采购部门,加强材料采购的计划性,强化材料采购比价招标制度,一定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强化内部稽核,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 建立完善的材料价格信息档案,建立健全的供应商档案。加强存货收发存管理制度,仓库保管人员收到材料时要严格把关,有相应的分析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应保证存货领用业务记录真实,领发无误。要求仓库保管员发货后及时登记存货台帐;财会部门根据材料记账员的发料汇总表按用途汇总分配,汇总领料单,如果是使用了计划价核算材料成本应在月末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分类制证,登记有关账务。

第三,制定存货的计价方法,加强存货的会计核算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以便于合理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确定了存货计价方法后,财务部门可以根据各部门收发单据进行核算,确定各项存货成本。在确定存货成本时,要考虑存货的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根据存货的经济订货量的基本模型,合理确定存货的合理批量和进货时间,使存货的总成本最低,达到存货的管理目的。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盘点报表,运用正确的成本计算方法,正确结转完工产品成本。对于期末存货成本的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要考虑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确定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四,加强各部门相互间的对账,建立相应的盘点制度,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保证存货账实相符

存货盘点可以分为日常性盘点,月底盘点和年终大盘点。可以由财务部门牵头,盘点生产车间的在产品及产成品,盘点仓库的材料及产成品,和采购及销售部门对账,密切注意材料的暂估与在途,及时催收发票,并注意各部门相互间的稽核。财会人员年底应抽查存货盘点表,对于生产中已无转让价值的存货及其它足以证明已无实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根据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批准的处理意见,同仓库保管员共同调整存货账务,以确保账实相符;对于对账过程中发现的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分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进行存货的会计电算化处理,加强信息化建设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9

报关单生疑

2012年8月的一个炎炎夏日,一份报关单引起了长沙海关审单关员的警觉:深圳市柏海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海汇”)在长沙申报进口108吨原生多晶硅材料。其中有两点疑问,一是,这一家加工型的企业,所在地为深圳,为什么不直接在深圳进口,而要不远千里绕道长沙进口原材料呢?二是,货物从日本大阪海运至台湾,再空运到长沙,运输路线诡异。空运成本更高,而且增加了一道搬运装卸的程序,徒增物流用时,这又是为了什么?

这两点疑问让审单关员警觉起来:这票货物存在猫腻。马上下达了验估指令。现场验估结果很快反馈回来:该批货物包装粗糙,形状五花八门,而且存在很多类似锅底料的杂质,与一贯整齐切割、真空包装的原生多晶硅材料存在很大区别。为审慎起见,审单部门和查验现场随后又与货主进行了数次交锋,最终掌握了充分的资料,认定货物明显具有固体废物的特征,货主存在走私固体废物的嫌疑。线索随即被移交至海关缉私部门。

有人来催放货

接到线索,缉私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前期调查,专业知识了解、背景调查、取样送检……一切有条不紊。正在此时,一位自称是该批硅材料发货外商Kim代表人的辽宁籍男子刘某不请自来,声称长沙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已经对该批硅材料进行了鉴定,硅成分纯度达到6N水平的99.9999%,不可能是固体废物,要求海关马上将货物放行。

侦查员通过了解,纯度达到6N的硅材料并不一定能够证明是原生多晶硅材料。因为6N的硅材料也可能是锅底、边皮料,去除粘结杂质必须经过化学强酸溶解提纯,在工厂环保不达标的情况下,提纯过程也会严重污染环境,这种材料也可能是固体废物。为了准确判定货物性质,侦查员已经取样,送权威检测机构——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料检验鉴定实验室进行检测,只是结果还未出来。

侦查员一边认真分析证据材料,一边与刘某进行沟通解释,先稳住他。通过分析外贸合同,该批货物在日本发运时,进口公司应该先支付50%货款,所以货物在海关被扣,着急的应该是柏海汇,而不是外商Kim。这里面难道另有隐情?侦查员通过与刘某进一步交谈得知,Kim是韩国京畿道人,与刘某认识,所以Kim在中国做生意,就找刘某作向导。刘某称,“这批货是深圳某公司的董事长林某和Kim合作运到长沙来的,林某到现在没出一分钱,一看到货在长沙被扣,管都不管。”这些情况,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重视,“货主林某没出一分钱,难道是Kim利用林某的公司在走私固体废物?”案件的突破口可能就在这里。

随即,侦查力量兵分三路:A组赶赴深圳,对柏海汇及林某开展侦查;B组到机场对报关员、货运公司进行调查;C组稳住刘某,对境外供货商Kim进行侦查。

突破报关员

在深圳,A组首先开展了调查,发现深圳这家公司厂区根本没有生产,但是仓库里面存有一些硅材料。特别是发现一批印有长沙空港标志的货物,打开一看,也是碎石块状的“硅材料”,与此次查获的“硅材料”外观很相似,并且印有日文标识。通过询问仓库管理员陈某得知,该批货物是2012年5月从长沙机场运到公司的,重达308公斤。

从日本空运到长沙后再转至深圳,成本很不划算,这难道是走私分子惯用的“试水”?A组侦查员马上把这一情况反馈给在机场调查的B组侦查员。

B组侦查员找到108吨货物报关的报关员鲍某。据鲍某说:“这批货物的申报品名是深圳某公司林某确定的。林某称其曾于2012年5月在长沙进口过一批308公斤的相同货物,当时申报为‘原生多晶硅料’,这次也这样报。”随后,侦查员又找到了308公斤硅材料进口报关的报关员肖某。肖某承认,这308公斤货物系林某委托其报关,品名“原生多晶硅料”是林某确定。

C组的工作也取得了突破。刘某主动反映,这108吨硅材料是Kim在日本采购的,Kim垫付了所有货款,然后按照林某的要求直接空运到长沙,现在没有收到货款,Kim非常担心被骗。侦查员敏锐地感觉到。可以通过Kim获取国外原始采购合同。于是。侦查员通过刘某告诉Kim,要求Kim提供这批货物在日本的采购合同,如果不能提供原始采购合同,这批货物的所有权就很难认定。Kim随即将货物的日文夹杂英文的原始采购合同发送给长沙海关缉私局。经翻译,这份采购合同上注明的品名是硅头尾料、边角料、锅底料,就是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进口的硅废碎料。

2013年元旦,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料检验鉴定实验室对该批108吨硅材料出具了鉴定意见:送检的8个样品中,全部属于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或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10

县委办公室同志鉴定材料

思想及工作主要情况: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特别是到县委办工作以来,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努力加强业务能力锻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勇于开拓,攻坚破难;吃苦耐劳,争做奉献,工作业绩突出,其工作能力得到办公室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深受干部群众好评。

一是政治思想过硬。坚持以学习为径。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拓展学习的渠道。积极关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把握内外形势。坚持利用八小时外时间学习,丰富知识积累,提高理论水平。注重学习的深度。坚持勤学、深思,不耻下问,向领导学、同事学、下属学,博采众长,弥补自身不足。努力掌握并灵活运用理论知识推动工作。

二是工作能够落实。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树立良好形象,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努力保持一种严谨而不失活力的风貌。说实话,办实事,拿实招,不搞花架子,坚持深入一线调研,反对主观臆断和形式主义。贯彻执行各项决策,雷厉风行,务求落实。始终坚持勤奋敬业,经常加班到深夜,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工作,努力把事情做到其所能达到的最好状态。做到正直处事,坦荡为人,没有违规违纪言行。版权所有

三是业务能力较强。在任教期间,连续三年被评为镇“先进教育工作者”,年与名教师参加蓬安中学语文教师考调,脱颖而出。所教班级学生考试年年居全县前列。到县委办工作以后,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新的工作。从年下半年开始承担县委大型材料的撰写任务。年,独立撰写的《改革,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加快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思考》等调研文章被《四川改革》等刊物发表在河舒镇首届桃花节上的欢迎辞》被《演讲与口才》杂志发表。参与了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到蓬安的汇报材料的撰写,独立撰写了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大部分大型会议上的讲话。××年,独立撰写的调研文章《对企业改制中工作的思考》连续被国家、省、市三级四家刊物发表,其中《四川》原文照发;撰写的《乡村债务再思考》被《中国老区建设》等刊物发表。独立完成了原省委书记到蓬安的汇报材料初稿,深受领导好评。撰写了市委黄书记两次到蓬安的汇报材料。上报的关于锦橙号的督查专报得到了市委黄书记的批示。参与了县党代会报告的写作。××年,组织文秘人员完成了省市领导到蓬安调研的工作汇报、全市企业改革现场会发言、迎接全市半年目标现场考评汇报、迎接省市领导参加金电开工庆典工作汇报以及县委领导在各种大型会上的讲话。组织文秘人员加强调研工作,签发《调查与研究》期,文秘人员在各级刊物发表文章多篇。负责完成了蓬安县迎接全市半年目标考评汇报画册、《司马相如故里——蓬安》画册。受县委领导委托,组织了蓬安县参加建市十周年商品展销获特等奖。代表县委办联系财税、金融、经营城市、重点建设和农村经济工作,为协调各方、凝聚力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自觉遵纪守法。在县委办工作期间,认真执行各项纪律,严格按各项规定办事。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有时必向领导请假。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和县委关于机关干部下乡的规定,勤俭朴素,不大吃大喝,在机关食堂或农民家就餐,不到乡镇、部门报帐,维护了县委办的良好形象。

主要不足:

一是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上,在学习理论的持之以恒上还要下功夫。

二是思想观念还亟需与时俱进。在新的形势下,还需努力学习新的理论、新的知识,不断开拓、进取。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11

关键词 人口普查 档案现代化 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级普查办的精心组织下,广大普查工作者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普查工作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有价值的文件、表册、音像和实物等普查资料。这些资料蕴藏着极其丰富的信息,能够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为科学制定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什么是人口普查档案

人口普查档案指在人口普查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口普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统计材料、表册;二是领导和组织人口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人口普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统计材料、表册。

如人口普查登记表、计算机编制的各种数据带、各种手工汇总表和机器汇总表等(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保存、销毁。)

(二)领导和组织人口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如关于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决定、通知、规定以及普查办法、实施细则、会议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来往函电等。人口普查登记表是直接向居民调查的原始记录,是人口普查的第一手材料,是汇总、整理人口普查资料的依据。

二、人口普查档案的特点

人口普查档案是人口普查部门在具体组织进行人口普查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公布出版等专门的文件材料。

(一)普查档案数据案卷多。

按照2010年人口普查的工作进度图,全部工作分为22个大项、121个小项,可形成的统计表格达35种之多,它主要包括户口整倾、调查摸底、入户登记、地址与行职业编码、全部手工与机器快速汇总表等,而且表格长短不一,如此众多的统计表格整理出来的数据案卷,可占人口普查全部档案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普查档案形成周期长。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它具有涉及面广,工作繁杂,技术性强等特点,因此,形成的档案周期性较长。有的文件可按阶段收集归档,有的则要在下一阶段或几个阶段结束后方能补充归档,全面扫尾工作需较长时间。至于建立数据库后进行资料分析研究,需要的时间则更长,决定了人口普查档案形成周期的长期性。

(三)普查档案性强。

人口普查档案中很多资料涉及普查对象的个人的隐私,关系到全市公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泄露,将带来不可估量和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加强对普查档案的保密管理非常重要。

(四)普查档案规范要求高。

一个完整的人口普查档案,必须全面、真实、系统地记载人口普查工作的各项活动,做到数据准确,分类科学,手续完备,材料真实,正确地反映人口普查工作的全部过程,人口普查档案的案卷整理和排列也要符合规范要求。

三、人口普查档案分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结合普查工作的特点,我市人口普查档案可分为文件类、资料表册类、音像实物类和普查工作的其他重要相关材料。

(一)文件类。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有关普查工作的决定及批复;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题词;

2、各级普查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计划、简报、会议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提纲、总结;

3、普查方案、普查填写说明、普查细则及重要的修改稿;

4、普查公报;

5、各级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名单;

6、普查文件汇编。

(二)资料、表册类。

1、普查登记表样表、手工汇总表、机器汇总表、普查汇总资料(含计算机软盘、光盘等为载体的电子文件材料)、填表说明及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等;

2、行政区划代码本、地址编码本、行业代码本、职业代码本;

3、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录入人员的培训教材;

4、内部编印和公开出版的普查资料、普查分析报告及汇报材料;

5、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和报纸杂志发表的有关社论、评论和报道等。

(三)音像、实物类。

1、普查工作中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电影片、电视片、幻灯片、光盘及整理汇编的相册、画册;

2、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普查标志、调查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资料袋、软包装、普查机构印章等。

(四)普查工作的其它重要相关材料。

通过对普查档案内容进行科学的鉴定,以上各类普查档案中,重要的作永久保存,比较重要的作长期保存,一般的作短期保存。

四、人口普查档案的整理归档

收集整理人口普查档案,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这一任务,针对人口普查档案的特点,对整理好人口普查档案提出以下浅见:

(一)坚持以成文单位立卷。

收集整理好人口普查档案,是人口普查工作最后一个环节,而成文单位是文件材料的形成者,对本地区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了如指掌。以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为单位,负责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更为有利,可以与人口普查办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岗位责任制直接挂钩,档案整理任务不完成,普查班子人员不能散。

(二)实行“三步走”的立卷法。

第一步,文件材料的收集与修复。凡是上级下发和本级产生的文件,可按收、发文薄进行收集,本级形成的各种文件按专业组、责任人逐个进行收集。对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或红、纯蓝墨水起草书写的文件、表格,一律用碳素墨水重新复制抄写一次。第二步:分类组卷。按照拟定的分类方案和归档范围,对收集起来的全部文件初步进行分类立卷。第三步:编目装订。参照文书档案的立卷程序,完成编号、编目、装订、书写封面等工作。

(三)保证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对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除了收集上级下发的文件外,收集重点应放在本级。要注意克服过去只重视“红头文件”,忽视其它文件的错误作法,凡是本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不管是“红头文件”,还是内部文件,只要具有保存价值的,都应当收集归档。因为上下左右来文还有可能从别的地方找到,而本机关形成的文件,却是“只此一家”,一旦散失,就再也无法弥补。

(四)文件和表格分开立卷。

整理立卷时,区分文件类和表格类,根据制成材料的多样性,实行通用文件与表格分开立卷。同一类型的表格,在保持同一问题案卷排列在一起的前提下,也可将八开表和十六开表分开立卷,更有利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五、人口普查档案的电子文献化管理

人口普查档案的电子文献化管理首先要把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文献档案,并能在信息网上流通。使用计算机进行处理后,具有容量大、速度快、应用广泛、传输简便等特点,但必须满足必要的先决条件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才能实现。

(一)电子文献档案的利用。

对档案部门来说,电子文献档案可供利用的方法有三种:(1)提供拷贝,通讯传递,直接利用,为用户提供打印件或缩微品;(2)可通过对点转播数据通信或联结网络来实现;(3)可以直接利用方式为使用者提供技术支援,根据档案信息系统中可从直接利用的信息资源解决使用者所需的档案信息。

(二)电子文献档案的管理。

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出发,主要是对使用者的管理,对提供利用载体的管理及使用中保密措施等管理。一是使用权限的审核:在使用中,由系统自动判定使用者身份的合法性及所使用的范围,并由系统自动对其操作的路径进行跟踪与记录;二拷贝的提供与收回:原则上应避免把载体上的电子文献档案全部拷贝给使用者,并通过技术手段防止所提供的拷贝再复制。同时应对回收的拷贝做消除处理;三是加强使用的安全管理:不能无原则地向使用者提供全部的使用方式,对提供的拷贝的制作,必须在有效监督下进行,对加密级的信息要进行加密处理,应对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控等。

(三)电子文献档案的建立。

物业管理汇报材料范文12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企业签定的进口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企业签订的出口合同或协议、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第十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第十二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第十四条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五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四条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八条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第三十条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第三十一条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十三条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四条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系统接入申请。外汇局在对银行申请验收合格后,予以准入。

第三十五条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一)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三)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四)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五)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第三十六条银行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

(二)按规定审核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上逐笔录入结售汇业务数据;

(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十九条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对银行和个人应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和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