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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督察报告

时间:2023-01-25 03:43:28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1

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集团2020年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下面,由我代表集团纪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年。一年来,集团党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以贯之抓好清廉国企建设,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推进了企业高质量发展。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护航”为主题,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为主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集团“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实践创新成果得到时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的批示肯定;省纪委专项执纪监督检查组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等系列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反腐败导刊》等予以专题报道;集团代表队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大比武”中荣获片区“第一名”、决赛“第二名”,并有选手代表国资系统参加全省总决赛。在此,向一年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向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责的各单位党组织、向恪尽职守的纪检监察战线全体同志表示衷心感谢!2019年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监委及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协助党委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动态研判政治生态。加强对集团党委、纪委换届的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2人次。动态更新廉政档案。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集团党委成立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持续深化省委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建设。

(二)以持续纠治“四风”为重点,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领导人员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情况专项整治。着重纠治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紧盯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集团本级及下属成员单位共开展明察暗访

次,检查单位(场所)共

家。

(三)以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为着力点,日常监督更加有力。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实施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排查梳理廉洁风险点200余个,建立“问题清单”“举措清单”“责任清单”,并赴

对有关子公司进行调研检查。集团监事会办公室、实业部、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招标和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协同防控,如:

等等。

(四)以标本兼治为目标,执纪问责进一步从严。集团纪委从严执纪问责,2019年收到信访件件,党纪政务政纪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人次,免职人次,诫勉谈话人次,责令检查人次,批评教育人次。严格追责问责。做好“后半篇文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补齐制度短板、规范权力运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集团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与案件查办等事项的报告工作。

(五)以“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清廉国企建设全面推进。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总结梳理集团在“一次混改”“二次混改”过程中加强清廉建设的情况,确定“十大项目试点”,并开展研讨和交流,形成了

等等系列成果。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纳入集团高管团队培训。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等单位将廉洁教育内容融入员工日常教育培训等等,营造了廉洁从业氛围。

(六)以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关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主题教育,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锤炼。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单设集团纪检监察室,选配干部,规范成员单位纪检部门职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事项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作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第四协作组牵头单位,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一体化协作机制。承办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和测试,不断增强履职本领。

虽然2019年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和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依然任重道远,集团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等方面,个别基层党组织、纪检机构以及个别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抓落实不够深不够细。二是纪检机构推动职能部门抓制度执行还不够强,有些职能部门日常管理监督还不够,“一岗双责”还需进一步落实。三是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结合不同产业板块特点开展监督工作还缺少有效的方法、路径,监督还不够精准,效果还不够明显。四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对照上级要求、集团发展实际,集团本级和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数量、结构、履职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成员单位纪检干部以兼职为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年和“十四五”规划启动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20年集团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践行“廉洁同样是生产力”的理念,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围绕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防腐反腐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集团建设“党建强、效益好的国企排头兵”,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着力抓好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着力抓好政治监督,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监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把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作为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开展常态化监督。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加大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的监督力度,督促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重大战略和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各项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和执行。督促落实好省内消薄、东西部扶贫协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后续复工复产等工作。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建设状况的分析研判和评估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二是推进“四责协同”。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组织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巡察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坚持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督促落实责任、整治群众反映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二)着力抓好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纠治“四风”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越往后越严。盯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及借公务考察之名违规公款旅游、收送电子红包、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等问题,不仅要查处当事人,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纠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只提要求不抓实抓细、企业经营管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是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制度体系。

(三)着力抓好日常监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协助党委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全面覆盖、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企业监督体系。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四张清单”管理。坚持和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报告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

二是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监察对象,印发监察对象告知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推动党组织、职能部门做到主体责任与经营责任两落实、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两手抓、从严治党与从严治企两手硬,推进集团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推进对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和部分成员企业党组织换届的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规定,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制度。

(四)着力抓好执纪问责,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一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处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修订集团有关制度,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研究、及时处置、定期报告等工作。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坚决反对、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权利。

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程序,用好“四种形态”,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问题。重点查处惩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查处违规关联交易、工作失职等问题。

三是精准开展问责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防止和纠正不敢问责、滥用问责等问题,对应当问责而不问责、问责泛化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工作,既守牢纪律底线,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着力抓好“混改国企清廉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构建防腐反腐长效机制

一是深化“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学习推广省国资委党委“党建十大样板”之清廉国企建设成果。抓好“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出台关于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加强清廉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十大重点项目”试点经验做法,打造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的XXXX样本。出台员工违规处理办法,规范员工履职行为。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二是开展清廉文化建设。健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出台清廉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清廉文化“进部门、进车间、进岗位、进网络、进家庭”活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配合党委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

三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好查办案件后的“五个一”工作。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用好内外部资源,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

(六)着力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做到政治过硬。集团纪委委员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本领高强。加强纪法培训、基础业务操作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锤炼,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作效能。增配纪检监察干部,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紧扣全县反腐倡廉新形势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实际,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涵

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创铸树”活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创三优”。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铸利剑”。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三是“树新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是队伍更加过硬,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全面提升,组织充分信任,群众广泛好评。二是“三转”更加到位,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需要。三是履职更加有效,纪检监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举措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总体要求,把“创铸树”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自身建设和正风反腐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县纪委监察局主要举措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纪律建设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和市委指出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

室等;完成时限:2015年5月底)

2.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按县委部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4.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建立全县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干部职工大会必学、党委(党组)会认真学、工作会议选择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

5.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新进人员必须书面承诺。(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二)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6.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探索差异化考核。制定细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探索将是否启动“一案双查”作为违纪案件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7.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备用人选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8.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严肃追究不按时按质报告的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9.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0.加强巡视联络。制定我县巡视联络工作办法,充分发挥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提升履职能力

11.围绕“三转”狠抓干部培训。参加中、省、市组织的培训班,扎实开展“清风讲坛”学习培训活动,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2.畅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出口,统筹推进委局各室、派驻(出)机构以及地方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3.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调整,进一步清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基层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办法,适应“三转”后充分履职需要。(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5.参加廉洁知识网络竞赛。积极参加在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举办的廉洁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浓厚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5月)

16.开展“订单式”调研。围绕正风肃纪、案件查办、纪检体制改革等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增添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四)聚焦主责主业

17.集中查办、通报一批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政府采购、财政项目资金、涉农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8.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重要复杂举报件分析研判及办理机制,深化委局领导干部带信下访活动。(牵头单位: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19.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建立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牵头单位:牵头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0.持续发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巩固深化“9+6”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分析研判“”新形式、新动向,结合全县“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1.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地区(单位)干部的集中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2.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案件审理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6月)

23.深化社会评价。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部门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4.严格按照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群众有反映、经过核查有问题的绝不轻易放过,努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合单位: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五)严格纪律约束

2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6.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提任的干部,要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新调入的干部,要严格审查身份、年龄、学历、履历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9月)

27.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

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和教育研究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8.深化“纪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纪检”。(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29.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法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六)加强激励关怀

30.开展“新常态、新生活”爱家倡廉主题活动。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接送一次子女或做一次亲子交心谈话、帮家属做一次家务劳动、陪父母户外活动一次、读一本经典文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家庭角色意识、生活责任意识和阳光工作生活的社会担当。(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1.选树纪检监察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和教育研究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2.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深化“标兵室”评选活动,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委局各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3.探索完善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机制。(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4.认真执行带薪休假、探望慰问、困难帮扶、工会活动等政策规定。(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35.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配合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时限:2015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铸树”活动,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三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活动,确保人人参加活动、个个受到教育、切实体现成效。委局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活动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创铸树”活动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会务组、材料简报和宣传组。委局各室按职能负责相应的工作,并实行室主任(负责人)负责制。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举措。“创铸树”活动的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切实为全县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向党委(党组)报告,争取工作支持;要及时制定方案,精心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要创新活动载体,项目化推进,倒排工期、强化责任,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点”,促进活动取得实效。委局机关各牵头科室要迅速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及早报委局领导审定后实施。各片区纪工委,各镇乡纪委,各园区、社区纪工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于4月23日前报县纪委。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3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纪检监察与审计部按照省公司纪检监察暨审计工作会议、“依法治企年”启动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紧密围绕集团公司“跨越式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反腐倡廉管控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效益审计、基建工程招标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采取有力的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扎实推进了纪检监察、审计、“依法治企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抓组织体系建设,组织防线牢固,责任主体落实

一是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化,先后两次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区的责任人,有效保证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级网络的完整。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要求为重点,明确了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和工作任务。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按照各个层面责任人管理范围,对责任制的工作目标进行了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经济责任目标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了经营单位、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活动扎实有效。根据“一岗双责”的五项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纪实手册》制度。按时上报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活动登记表。

四是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编辑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一览表》。按照《实施办法》和《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工作任务报告书》呈报公司10名领导班子成员,将《工作任务函告书》下发给了11个职能部门、7个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三书两报告制度》的实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抓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力度大,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

一是新年伊始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一”教育活动。

(1)组织了廉政教育一次培训。元月5日,公司举办中层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培训,把廉政教育作为第一培训内容,邀请西安市人民监察院高级检察官董金年做了“廉政教育专题报告”。

(3)举办了廉政教育一次党课,公司党委书记讲了党风廉政教育“第一课”。3月5日,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大会,党委书记做了题为《贵在身体力行、重在贯彻落实》的廉洁教育党课报告。

(2)开展了廉政法规知识一次考试。组织对全体参加学习培训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闭卷考试。

二是“学制度、促廉洁、保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序,效果显著

(1)为了增大活动的感染力,在公司网站设立“学制度、促廉洁、保发展”主题教育专栏;在电建动态电视频道每天播放“拒腐防变每月一课”廉政教育专题片。

(2)为了增强学习的吸引力,以漫画的方式对《若干规定》的39项禁止进行了解读,编辑“廉洁文化口袋书”送发给公司全体员工。

(3)为掌握制度的内涵,组织了学制度考试。8月31日进行统一考试,共有126人参加人考试。设置的本岗位有哪些的廉政风险点?的思考题,有51%的参考人员进行了描述,为完善公司“干部廉洁风险库”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4)组织“零距离”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了“学、促、保”主题教育月的内容。8月25日,组织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赴陕西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渭南监狱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议,接受“零距离”警示教育。

(5)建立廉洁文化景观墙,构筑促廉洁,保发展的环境。对公司办公楼门前30米长的廉洁文化景观墙进行了翻新,翻新的墙体古香古色,文化气息浓郁,更换的15副画面新颖靓丽,主题突出,可读性强。

(6)开展“古今廉洁故事”征集与解读活动,员工参与热情高,寓教于乐。对征集到的126篇作品进行了归纳整理和编辑,有73篇作品入选。向省公司推荐了17篇作品。

(7)举办《廉政准则》报告会。特邀陕西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马银录副主任为公司广大党员干部作学习《廉政准则》辅导报告。

(8)学用结合,有力推进了制度建设和依法治企活动。活动中我们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主导思想贯穿到活动的始终,将掌握制度和执行制度作为根本,结合依法治企工作,突出了反腐倡廉管控制度建设,对现有反腐倡廉管控制度进行了梳理,针对财务风险防范管理存在的缺陷,新建立了4项财务管控制度,废除了5项财务管控制度。对公司备用金帐户及其它货币资金进行了清理。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监督三大系统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工程流程,完善了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系统制度体系,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贯彻执行“三项谈话”制度,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谈话制度。

为有效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修订了《电建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先后对调整和交流的17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集体谈话;纪委书记先后同七个经营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公司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分管的经营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对三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以来先后两次对新提拔任用的12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知识考试。

三.抓重点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督,确保规范有序。

一是强化了对领导干部任用的监督。公司对新提拔和调整的中层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了考察工作,在选拔任用前人事部门书面征求了纪委意见;坚持了一年两次对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公司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先后同所分管区域的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110人次;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遵守干部管理规定,做到了任前考查,民主推荐、廉政鉴定、公示、任用各个程序。

二是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设立了《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效能监察》项目。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工作程序,扎实细致地开展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提出效能监察建议32条,被采纳的有32条,新建基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程序文件12项,管理制度51项,向公司提交效能监察管理建议报告1份。此项目已申报省公司系统优秀效能监察项目的评选。

三是加大了对基建工程的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监督。今年以来对基建工程的职工住宅楼工程钢材采购12次招标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共计5200.12吨,竞争性谈判14次,招标工作按照招标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

四是对公司基建工程职工住宅楼建设项目塑钢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外墙面砖采购、自动停车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南、北区消防工程四个招标项目进行了全过程监督。我们设计了《招标采购现场监督表》

对开标前后做了详细监督记录,要求评标专家填写了《廉政承诺书》,监督和督促评标专家履行评标专家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评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有效保证了招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招投标工作没有收到举报投诉电话,每一个招标项目都建立了完整的资料档案。

五是对经营单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我们根据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对公司所属经营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向公司领导做了书面汇报,提出了3条监察建议,经营单位采纳了建议,立即进行了整改。

四、抓审计监督深化,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起到了经济卫士的作用。

先后组织完成了对物业公司原任经理、管理公司原经理、监理公司原经理、调试公司原经理四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完成率两项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项目;为了深化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审质量,强化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制定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管理的责任和工作任务。对管理公司原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申报了陕西省电力公司系统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有望获得省公司系统优秀审计项目。

五、“依法治企年“活动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落实。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问卷调查,工作培训;签订了承诺书;对“自用电、福利电”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审计“回头望”进行了专项治理向省公司做了专题汇报。

二是清理排查,有序有力。清理和排查集团公司管理层面现行有效制度163项,修订新建29项,废止11项;控股公司回天血液制品公司有191项,在公司各项管理中涉及法律风险点有40个工作面,92处风险点。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为促进学习培训,制订了活动学习培训计划;为规范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行为,制订了依法治企办公室工作规则;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制定了公司依法治企工作考核办法。

五是明确重点、督促落实。先后组织开展推进会,通报会,研讨会,通报自查清理工作,进行意见反馈。每月确定重点工作,通过工作任务通知书的形式部署工作任务。

六是组织开展了依法治企工作“决策、执行、监督系统建设”工作,部署了《任务清单》和《制度清理统计表》。各单位、各部门的修订了工程流程,初步形成了公司决策、执行、监督系统制度体系。

六、“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召开了专项治理动员会议,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部署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提出自查工作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是设立举报公示电话,接受监督。按照“六制”要求,在公司办公楼门厅、网站公布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箱,开展了账务检查。

三是认真自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基层单位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作出了承诺书,承诺不设立小金库。在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广大了承诺人员的范围,凡是有收钱职责的岗位需作出承诺书,集团公司共作出承诺书155份,占职工人数的41.89%,“小金库”专项治理及“回头看”工作自查、督导监察面达到了100%。重点对本部及各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工资社保、资产管理等关键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检查。经过自查、督导检查及“回头看”再检查,集团公司没有“小金库”的现象。

三是梳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节点,明确治理工作范围。共梳理各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项目部、多经企业等,自查;项目部51个,部门11个,二级单位7个。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劳资、社保等制度进行梳理,检查收支等方面的关键节点,从制度和流程上查找可能出现的漏洞。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我们以科学构建公司组织、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洁四大体系为抓手,有效发挥组织防线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制度的支撑力和约束力,监督的警示力和推动力,有序推进了公司各项工作,通过四大体系建设,公司呈现出了“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和谐氛围,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和谐健康发展。

(七)规范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建设情况

按时上报了省公司纪检组规定的有关工作总结、每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标执行情况报告,月度工作报表、信息等。按照规范化的标准,巩固了纪检监察规范化管理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档案,电子版文件,规范化纪委监察室的管理标准坚持有效。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保持了在省公司系统的优胜行列。

(八)、部门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效能监察项目获得省公司优秀项目三等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获得省公司系统审计优秀项目。本人连续四年获得省公司系统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一年来自己积极主动地学习纪检监察、审计业务知识,认真记读书笔记,随时谈学习感悟,并组督促部门的同志学习记笔记,撰写业务工作论文。通过学习记笔记、谈感悟,使部门同志的学习兴趣更加自觉,思想认识更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我们克服了各种困难,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奋发向上的热情,投入到每一项工作之中,主动到各支部、各单位各部门交流沟通与协调,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从而,为有效地推进了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依法治企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既促进了工作,又磨练了自己、促进了交流,提高了自己、充实了自己。

在省公司组织对集团公司的“四好领导班子”考核中,对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效能监察、审计、“依法治企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其活动扎实、资料完整、细致给于了较高的评价。

借此机会我真诚的感谢公司各位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和各单位以及同志们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友情帮助。诚挚得感谢机关各个部门的同志们指导和帮助,衷心的谢谢你们。

(九)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公司监督部门的负责人,深知自己的责任,本着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干部的工作理念。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认真履行监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准则。冷静分析、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事件,有效维护公司稳定大局,得到了省公司纪检组的充分肯定。

家庭情况,爱人退休在一家私企做会计工作,儿子在大学学习。一年来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的全体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各项规定和要求、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和事件。

二、工作中的感受、体会和不足

在的工作中,我们在做好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同时承担了公司的“依法治企年”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省公司要求高,我们工作压力大,人员少工作头绪多,但是我们克服各种困难,时刻充满工作激情,扎扎实实推进每一项工作,使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省公司的高度评价,为公司赢得了荣誉,使我们感到了欣慰。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4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9年,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队,压实“两个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督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抓好《准则》《条例》贯彻执行。

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规划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通过撰写理论文章、开办专栏、专家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重要论述,逐条学习《准则》《条例》,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年内,组织开展《准则》《条例》学习月和知识竞赛,全面检验学习效果。加强正面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强化廉政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二、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拥护中央和上级党委决定,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守组织纪律,整肃队伍风气,坚决纠治乱写信、乱告状、告黑状和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净化政治生态,维护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查顶风违纪,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以及利用年节假期、婚丧喜庆之机收钱敛财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抓好“三清”,确保违规问题彻查见底,防止已纠治问题变种、反弹。

三、压实“两个责任”,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队。

认真贯彻上级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从严治队政治责任、行使权力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干部的监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基层单位履行责任制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的人和事,紧盯不放,抓住典型追究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队的重要抓手,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据规定,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的贯彻执行,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网络监控平台,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和廉政承诺制度,对处以上干部填报的个人事项进行抽查核实。严格落实“凡提必核(核实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凡提必审(审查干部档案)、凡提必查(清查信访举报)、凡提必听(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制度。

四、以零容忍态度,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规范线索处置,建立纪保、督察、审计等部门发现问题线索通报机制,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做到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经常使用。突出审查重点,紧紧围绕违反“六大纪律”开展审查工作,特别是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具有职业特点的违纪违法案件。落实纪律审查工作指导意见,改进审查方式,提高审查效率,坚持快查快结,着力查清主要违纪问题,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作出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查办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减少重复信访,对造谣诽谤、诬告陷害的,坚决惩治,让坚持原则的干部不受委屈。注重执纪效果,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责成审查对象撰写忏悔录等方式,把办案过程变为教育、警示、监督的过程。落实案件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处理,严格追究责任。落实首访责任制,着力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对重点案件、疑难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五、强化基础工作,筑牢队伍安全管理防线。

加强预防犯罪工作,准确把握规律特点,分类指导,提前预警,抓早抓小。落实预防犯罪工作“五项机制”、“六项措施”,加强对个别人员的排查列管、帮扶转化。加强“四反”工作,结合周边局势、社会环境、任务特点,扎实开展忠诚教育、“四反”教育,强化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严格重要岗位人员、执行重大任务人员政治考核,严格出国审查,严格因私护照管理。加强心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员心理健康普查活动。积极鼓励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等级考试,对考试通过的人员予以一定奖励,不断壮大心理咨询师队伍,提高心理服务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律援助人才库作用,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基层、送法下基层等活动,依法及时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六、加强督察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以落实督察工作要点为抓手,按照遂行重大任务必查、重大节假日必查、敏感节点和重点时期必查的原则,突出执法执勤及安全管理重点,采取交叉督察、派驻督察等方式,持续加大日常督察检查力度。完善督察体系,适时组织各部门联合督察,积极构建涵盖全部岗位、全部人员的督察体系。健全规范督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察情况与基层单位党委班子日常量化捆绑挂钩机制,大力纠治屡查屡犯、反复发生等问题。突出督察工作重点,围绕重大任务和执法执勤工作开展督察检查和专项督察;加强对执法不公、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督察检查;抓实节假日,以及涉酒、涉密、“三项纪律”和作风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督察检查。创新督察工作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网上督察工作,制定网上督察工作规范,延伸督察工作触角;采取集中培训、交叉督察、评比表彰等方式,持续调动激发督察“三员”(兼职督察干部、督察联络员、督察信息员)工作热情,提升督察工作效能。

七、强化审计监督,严格依规整改突出问题。

坚持党委管审议审,加强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基建和专项审计,年内经济责任审计率达到100%,对造价X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预、决算审计,开展经费财务收支和执法活动财物管理等专项审计。围绕中心任务,加强对工程建设、油料、公务接待、福利性补贴和财务工作大清查发现问题的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狠抓问题整改,按照统一部署,对近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审计约谈、审计通报制度,对未整改的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定期通报,杜绝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促进审计工作效能的发挥。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植根于中国实际、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检察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这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应尽的义务,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为当前和今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根本指导思想。检察机关作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实践,就必须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认真、诚恳地接受人大监督,在监督与被监督、关怀与被关怀、支持与被支持中,促进检察工作的开展,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贯彻与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人大及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主体地位的至高性、监督范围的广泛性、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和监督效果的权威性。是检察机关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不论在工作部署上,还是在检查推进中,无论是在督办落实上,还是在个案监督的办理中,都要反复强调人大监督的法定性、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多种途径使广大干警树立“三个意识”,处理好“三个关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人民意识、代表意识,使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保障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只有严格接受监督,才能防止自身腐败,保证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高效、健康、有序地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二是要引导干警正确处理“三个关系”。就是用宪法的根本原理正确处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的关系;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正确处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运用权力制衡理论正确处理独立行使检察权与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关系。三是要引导干警实现“三个转变”。要由年终突击联系向经常性联系转变;由单一的联系向采取多种形式的联系转变;由“请进来”联系向“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转变。从而使接受人大监督的观点在广大干警头脑中深深扎根,不断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二、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键是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检察机关做出的各项监督措施摆上重要位置,落实到工作去,真正体现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为此,必须在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上狠下工夫。一是认真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汇报、报告工作。在向人民代表大会作年度检察工作报告时,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下年度工作意见,诚恳接受人大代表对工作报告的审议,全面落实审议决议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每年人代会召开后,开党组扩大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贯彻,定期向人大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性情况。同时,按照人大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狠抓工作落实。二是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视察和执法检查。人大对检察机关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促进。为此,应如实汇报整体执法情况和重点案件办理情况,认真听取检查意见,对办案中适用法律不当的案件,要坚决纠正,对视察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不断加强对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改革和完善,全面推行检察委员会委员审查案件责任制,加大对执法各个环节的监督和防范,以此促进严格执法。三是认真配合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对拟提请人大任命或批准的检察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呈报。组织提请人大任命法职的干警,认真参加任前法律考试;已经通过任命的,按大常委会的安排,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四是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检察机关应建立由检察长把关协调、职能部门限期专人办理、督查部门全程跟踪督查反馈的责任制,确保人大交办、批办事项的办理速度和质量。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等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承办,认真整改。

三、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

为使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在这个体系中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分工负责,各业务科长为监督体系中的具体责任人,对于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做得不好、不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还要建立与人大制度,从年初制定工作规划到队伍管理工作,做到经常邀请多名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代表的意见,并根据代表的意见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另外,还要实行重大事项和大要案呈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一)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方式

1.通过人代会的监督。 每年年初由检察长代表检察院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法院工作一次,全面汇报上一年度的整体工作,如遇换届,还要全面汇报上一届的检察院整体工作。在每次人代会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期间,安排院领导和各庭室负责人深入到各代表团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通过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一是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工作汇报一次。自 2005年以来,我院先后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逮捕和公诉、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汇报。二是做好日常工作汇报。将上级检察院的会议精神、本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及时向县人大领导、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主动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三是对中层干部、检察官任职等涉及干警职务调整、晋升等事宜,事先征求人大的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并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任前法律专业考试。同时,年终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述职。

3.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的监督。 在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负责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日常工作,专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落实情况、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转交办的各类案件的承转督办事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广泛征求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通过人民群众的监督。 人民群众尤其是案件当事人常常通过的渠道向人大常委会或向当地的人大代表反映,对检察院工作或案件情况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检察院在处理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代表批转、交办、督办的一些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及时处理、及时回复,不断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关于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方式

1.认真执行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类,加以整理,印发各部门组织学习并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及时把《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量化,落实到各科室,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予以书面报告,反馈信息,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2.邀请视察检察院工作。 积极配合人大机关,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到检察院视察、检查指导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组织的各种专项执法检查。对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检查活动,高度重视,积极汇报工作,认真安排好视察、检查的内容。对人大领导在视察、检查中作出的指示和要求严格落实,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及时改进。

3.定期与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 实行院领导分片联系,要求院领导深入基层,深入乡镇,年终定期与日常不定期进走访人大代表。当面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当面回复人大代表的议案、个案监督的办理及落实情况。

4.邀请召开座谈会。 在每年年终分别邀请人大领导、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汇报年度检察院工作情况,总结相关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检察院阶段性工作重点的需要,临时性地不定期地邀请召开座谈会,及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发放征求意见函。 向县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意见表,向社会各界致公开信,就检察院公正司法、办案效率、执法纪律、执法作风、检察官职业道德等各方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监督,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的批评与建议。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6

组织机构

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日溪乡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201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2009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检查的步骤与内容: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督查工作安排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等有关材料,建立档案备查,接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减排责任书、绩效考评等重点工作,加大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7

1、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国士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实行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预防。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章党组及其成员和各级干部责任

第四条局党组的责任

一、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三、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领导管辖范围内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支持纪检监察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六、认真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

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应分别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八、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九、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以及谁分管谁负责的制度。

第五条局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党组书记的责任

(一)局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省纪委、省国土资源局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主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组成员和科以上干部学习邓小平和、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和党纪政纪条规,抓好“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教育。

(四)领导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领导查处重大违纪案件,支持纪检监察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帮助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六)组织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七)经常了解党组成员、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发现有违纪的苗头时,及时打招呼和制止,进行戒勉谈话。问题严重的,及时召开党组研究处理意见或向上级报告。

(八)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他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纪检组长的责任

(一)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外出期间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按照局党组的安排,指导、督促分管的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三)参加并指导分管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经常了解分管的县局、处室、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发现有违纪苗头时,及时建议启动戒勉谈话、训诫机制,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他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支持监察人员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单位的违纪案件。

三、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对分管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按照局党组的安排,指导、督促分管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参加并指导所分管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经常了解分管县局、分局、处

室、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所分管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纪苗头时,及时打招呼和制止,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它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支持纪检监察人员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直属单位的违纪案件。

第六条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一、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经常组织本单位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和党纪政纪条规,抓好“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遵纪守法。

(三)带领本单位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反对弄虚作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五)经常了解掌握本单位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有违纪苗头时,及时打招呼和制止。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或主要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六)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副职的责任

(一)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需办的重要事项,须经请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经常了解掌握本单位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有违纪行为时,应加以制止,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局分管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五)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其它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第三章纪检组(监察室)的责任

第七条纪检组(监察室)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局党组、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对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协助、监督、检查。对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局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二)监督、检查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督促、协助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制定、完善本机关和直属单位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三)受理管辖范围内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及申诉,调查处理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案件。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向党组提出标本兼治的建议。

(五)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工作;做好所在部门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协同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部门搞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离任审计工作。

(七)协助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好局党组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局直属党委的责任

第八条局直属党委的责任按《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局党组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九条党政领导班子不履行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提出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或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班子进行调整。

第十条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实施细则规定责任的,情节较轻的,提出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违反本实施细则责任内容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出差在外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除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外,还要酌情追究带队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领导责任。

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成员集体作出错误决定或者故意违纪的,追究党政第一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者的责任;属于过失违纪的,按照个人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章考核、奖励

第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机关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考核分为期中考核和年终考核。期中考核每年7—8月进行,结合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以本单位或本部门自查自评为主。自查自评情况要书面报局党组。年终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干部考察、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有机结合。必要时可进行专项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考核方式:一是听取被考核单位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的汇报;二是查阅有关会议记录、文件和制度建设等资料;三是采取个别谈话,开座谈会形式广泛听取本单位党内外群众竟见;四是走访暗察。

第十五条每次考核的结果,要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定期评比表彰党风廉政建设的单位、个人,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

第十六条建立报告制度,定期进行汇报。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各部门

,每半年就贯彻局党组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向局党组进行一次专题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核。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

第十九条各县局、分局、处室、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之日起实施。原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废止。

2、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警示告诫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反腐败防范纠错机制,根据中纪委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及省厅、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一)廉政警示告诫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可能出现和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以及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纠错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以形成反腐倡廉的廉政预警机制,监督挽救机制。

(二)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旨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防微杜渐,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扩大反腐败工作的群众基础,增强反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

(三)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是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全面体现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依靠制度的约束力,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监督的主动性,增强防范的严密性,强化纠错的及时性。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是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形式。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从服务于国土资源管理大局和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关口前移,强化监督,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为实现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五)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的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以人为本、保护挽救的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把握政策、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警示告诫制度

(六)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全面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两项制度。

(七)警示提醒制度立足于事前防范,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需要预警的党员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提醒劝勉。

警示提醒制度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防范的问题;单位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与各类项目工程招投标,以及领导干部个人以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职务升迁、子女升学、乔迁新居、出国考察等事宜,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需要事前预警的问题。

(八)诫勉纠错制度立足监督和挽救,对于苗头性、倾向性腐败问题和正在演化的腐败行为进行及时纠偏引导,中止其继续发展;对于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但可不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强制纠错,使其认识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

诫勉纠错制度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廉洁从政、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现苗头性问题;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在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般性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所列举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够纪律处分,或者情节较轻,可不予处分。

四、组织实施

(九)实施主体。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廉政警示告诫工作由市局党组组织实施,其中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县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警示告诫工作由市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实施,也可由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直接谈话。其他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告诫工作一般由所在党支部和单位负责实施;县局的廉政警示告诫工作可参照此办法,由县局党组和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实施,也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办法。

(十)方法程序

1、筛选和甄别涉及警示告诫对象的信息,收集和掌握警示告诫线索。警示告诫信息来源的渠道主要有:群众举报;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了解掌握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干部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局监督员反映经核实的问题;其他执法执纪机关移送的问题;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

2、确定警示告诫对象。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对象由局党组确定。各支部、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按规定确需警示告诫的由所在支部或单位报局党组批准确定。

3、实施警示告诫。警示告诫采用书面告诫和谈话多种形式。

警示提醒:通过发提醒书、询问函或约谈、提醒谈话、专题教育等方式,告知警示提醒对象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提出要求和希望。

诫勉纠错:通过发督导通知书、纠错通知书、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告知诫勉纠错对象存在的问题及其性质和危害,要求其中止错误行为或责令其纠错改正。同时,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失误,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基础上,研究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诫勉谈话时须有2人以上组织实施,谈话要作出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签字。涉及案件线索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检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进行初核,符合立案标准的,立案查处。

警示告诫对象对警示告诫的问题存在异议,可以向党组织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复议。接受申请复议的机关调查了解后,予以答复。

4、监督整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跟踪回访,加强督促整改。对诫勉纠错对象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其思想变化和工作改进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改正错误。期限一般为2个月,确需延期的,不超过4个月。

5、归档备案。警示提醒应做记载。诫勉纠错的书面通知和谈话记录,由纪检组、监察室留存备案。各支部、单位对一般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告诫情况要在实施后一月内报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6、结果运用。对警示提醒对象涉及的问题,群众仍有反映,纪检组、监察室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诫勉纠错对象,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的,既往不咎;整改不力,错误继续蔓延造成一定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立案查处,或采取组织处理措施。责令纠错情况应及时通报人事处,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五、工作要求

(十一)提高思

想认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十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廉政警示告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惩防腐败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各项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要加强组织协调,人事、、财务及执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警示告诫线索的信息,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送。

(十三)把握政策界限。在实施过程中,既要防止把警示告诫与一般性思想教育混为一谈,克服违反程序、不讲原则、不敢批评的不良倾向;又要防止以警示告诫代替纪律处分、放松办案的错误倾向,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十四)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澄清问题与帮助改正错误相结合,耐心教育与限期整改相结合,强化监督与营造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相结合,从实际出发,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分类处置,增强工作实施。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8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教育培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年上半年税务局纪检组关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的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共XX省税务局党组:

2020年上半年,在省税务局党组纪检组、市税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XX市税务局党组纪检组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的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统领、体系推进、创新助力,持续深化“三转”,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守职责定位

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党的会议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多形式全员培训等方式,组织学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召开联席会议,传达上级关于税务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督促指导,深入基层专题廉政调研3次,督促指导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围绕精神加强学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

坚持用新思想推动工作。积极协助党组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议及全市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讨论会,就纪检监察队伍新形势下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执纪监督问责等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对各县(市、区)税务局2019年度领导班子和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完成全系统科级干部2019年度的廉政考核测评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上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突出组织落实。加强组织协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织密监督网络,全市税务系统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双签字背书”和零报告制度,要求机关各部门人员外出会议、培训、调研和检查等执行八项规定情况报告。严格实行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督办制度,要求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重要情况及时应对处置,并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2020年上半年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二是突出监督检查。针对日常作风纪律、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慵懒散奢等内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将“四风”问题整治情况作为重要督导内容,加强节前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提醒。

三是突出开展明察暗访。开展市、县区税务局两级联动暗访,加强对基层税务分局明察暗访,采取随机突访、实地察看、听取情况等方式,检查人员在岗情况、涉税部门落实《外出人员登记表》情况。2020年上半年,市局和县区局两级分别对县(市、区)局开展明察暗访共15次,对12个基层税务分局开展明察暗访23次,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是突出对企业廉政走访调研。筛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一书一卡”发放使用情况及税务人员下户廉政执法情况,探索廉政监督工作经验及存在的不足,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

五是突出发挥特邀监察员沟通监督作用。拓宽社会监督途径,走访部分特邀监察员,就作风建设、税收执法风险等方面进行探讨,推动特邀监察员当好执纪检查的“监督员”。

持续强化监督执纪。

一是认真履行在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中纪检监察职责,督促各县(市、区)税务局及市局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改革工作相关要求。

一是督促严明政治纪律。加强思政建设,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开展谈心谈话,强化税务干部执行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督促强化组织纪律。督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每月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督促强化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律。

结合“三重一大”,加强对全系统人事调动、机构编制情况的监督,市局监察室联合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明上下班工作纪律;督促强化财经纪律,要求财务部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规定;督促落实保密纪律,要求办公室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抽查保密文件资料的存放和保密工作的开展。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联合日常检查、巡察工作,于5月底开始,重点聚焦政治、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和保密等纪律和当前税收中心工作情况、“三重一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制定检查的时间表、路线图、具体事项内容等,把监督执纪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婚丧喜庆事项、述职述廉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今年上半年全市税务系统述职述廉190人次,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项。

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监督。2020年上半年对考察对象出具廉政评价22份,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

三是加强事前监督。围绕“六大纪律”对72人次开展谈话提醒356次,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对县区局党组书记、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谈话27人次。

四是积极应用“一书一卡”信息管理系统。2020年上半年共发放“一书一卡”1195份,对纳税人回访50次,暂没有反映问题情况。

五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制定下发了《XX市税务系统2020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全市税务系统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责任履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研,目前已对全系统开展了八个扶贫点和三大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摸底。

持续严肃执纪问责。

一是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组织召开了“一案双查”工作联席会,调整案源标准,审定了2020年案源,研究制定了《XX市税务系统“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以量化标准明职责、多方联动齐推进、固化成果建制度三大措施推动“一案双查”工作开展,上半年已完成“一案双查”1宗。

二是按期解除税务干部行政处分。根据解除行政处分流程,对原接受行政处分期满的2名税务干部办理了解除行政处分程序。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2020年上半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受理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2件,同比去年减少4件,初核率100%,严肃问责,针对XX春市税务局一名税务人员违规经商给予记过处分,并开展排查整改,形成震慑。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全面排查风险点。在全系统举办3期“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主题的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围绕当前反腐败态势、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违反“六大纪律”案例警示、税务系统常见的职务犯罪案例等方面分析讲解,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紧跟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一是坚持紧跟时代丰富理念。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将“廉政惩防体系”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下发工作方案,并制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坚持以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全过程,拓宽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涵,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坚持扎牢制度笼子。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废止、完善、集成监察巡察工作流程,推进监察巡察“两化”建设,实现程序流程化、工作标准化、文书模板化,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坚持突出信息建设。积极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深化运用纪检监察信息平台系统、“一书一卡”微信版平台、巡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内控监督平台等,增强平台资源共享,扩展数据分析的深度,强化成果应用,加强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明确巡察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2020年巡察目标任务。制定市局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明确2020年度巡察对象、巡察时间和巡察方式、内容等,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系统共召开主题座谈会8次,座谈100人次,收集学习心得48篇,把深入学习贯彻重要系列讲话精神与巡察工作相结合。

三是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系统应用。举办了一期全系统关于巡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培训,推广应用巡察过程管理子系统和日常管理子系统,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2020年上半年共上报 “三重一大”事项67条,完成对县(市、区)税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审核333条,加强数据审核分析,深入查找疑点,深入推动重点监控常态化。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严明六大纪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为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保驾护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契机,总结监督执纪、巡视巡察、督察审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统筹多种监督手段,完善监督网络,实现成果资源互享、方式方法互鉴,统筹一体推进,督促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执纪,适应改革的新要求

一是加强对税务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和执行改革纪律情况检查,推进明察暗访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明察暗访的检查内容,明确并完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台账式销号管理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加以整改,达到传导压力、正风肃纪的效果。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税务稽查、涉税中介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地走访扶贫点及贫困户,了解扶贫项目进展及成效、贫困户处贫脱贫等情况,加强扶贫领域监督,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问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税收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严肃治理基层税务干部吃拿卡要、收人情税等行为。

三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堵塞漏洞,强化警示教育。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严明审查纪律,深入贯彻《问责条例》,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

(三)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一是突出政治巡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开展巡察工作,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情况,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涣散、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衡量巡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神经末梢”。

二是优化方式方法。深入推动巡察“双闭环”管理机制,从发现问题到规范管理,从巡视整改到推动问责,环环相扣、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开展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利用信息系统排查疑点,发现问题,更加机动灵活开展巡察工作。

三是转化巡察成果。注重标本兼治,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从体制机制找原因,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以问责倒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成果运用。

(四)坚持提升素质抓管理,强化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

一是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把对党忠诚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抓好监督执纪问责权力的分解,规范权力行使,坚守党性原则,严格自律,以身作则,以担当诠释忠诚。

二是激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人才库,挑选政治素质过硬、年轻化、有能力、肯担当的人才,加大人才库的使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交叉监督检查、案件线索调查工作机制,查深查透,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9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200*年至200*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200*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94人,提起公诉10899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13件532人,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200*年以来,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0件,促使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9件39人;对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8件20人,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审查逮捕和审查工作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相统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而未移送的,决定追加逮捕42人、追加30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30人,不731人;对违法取证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5件次。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坚持依法抗诉原则,严格掌握抗诉条件,明确抗诉案件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实行抗诉案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5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3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6件次。

依法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2人次;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56人次。注重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和被监管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及时受理被监管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充分发挥派出驻监管单位检察室的作用,加强了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3件,抗诉后人民法院再审41件,已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作调解处理的28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367件申诉案件,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监督方式,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2件,人民法院采纳44件,提高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二)以开展专项监督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针对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中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的问题,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重点纠正在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犯罪中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共查阅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盐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20538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17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份,行政执法机关采纳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200*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的犯罪案件10件12人。200*年5月,开展了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严肃查处刑讯逼供致人伤亡等犯罪案件。共与在押人员谈话273人(次),发征求意见表735份,未发现构成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连续三年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按照“有理推定”的接访理念和“清前抑后”的方法,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共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65件,办结62件,依法妥善处理了苏少先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蒋少云、毕建学要求返还财产等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 案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以办理上访案件为切入点,认真总结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促进规范执法。

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从自身做起,首先解决检察环节的超期羁押问题,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工作。专项活动期间,共向公、检、法办案单位催办案件340余次,发出督办函20份。结合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和机制建设,实行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初步建立起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20xx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实现了连续三年无超期羁押。

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200*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对20xx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3件次,从中立案侦查涉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私放在押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自治区检察院在查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熊斌案时,发现自治区监狱局20xx年至200*年共违法批准罪犯请假外出就医76人,致使重大毒贩周彦吉脱逃,继续贩毒的问题,及时向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提出了纠正违法意见,监狱管理局制定了七项措施进行整改,使违法请假外出就医的行为得到纠正。

(三)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了办案质量年活动。200*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为主题的办案质量年活动,重点解决检察人员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责任心、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创新思维,综合协调,分步实施,注重效果”的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加强了确保办案质量的制度和机制建设,通过开展争创“十佳”办案标兵、“十佳”办案集体、争办“十佳”精品案件等方式,狠抓办案规范、学习培训和监督制约等机制建设。各级检察院将“办案质量年”活动,同自治区政法委组织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使三项活动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办案数量不断上升,质量不断提高。200*年至200*年,我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增幅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有15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200*年,自治区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并从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建设、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理论和专题研究、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业务经费装备保障、科技强检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7条措施和办法以及100多条业务部门对口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0*年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我们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作为重点整改环节和部位,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中心环节,对原有的600余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围绕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业务办案流程》、《侦查监督工作规范》、《自侦案件不适用标准》等100余项规范。以各个工作岗位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规范为重点,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全区检察机关共有1384人参加了培训考核,占干警总数的98%,全部达到合格标准。200*年6月,自治区检察院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区22个市、县(区)检察院,查找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全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反映》,列举出了重点办案部门和环节上的六个方面29个不规范问题及表现,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保障建设分别作出规定,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并报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同意,于200*年10月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按照合法、规范、高效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监督规程和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并提出监督意见。目前,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89人,监督“三类案件”100件。在已经监督结案的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意见的5件,检察机关采纳2件。通过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在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实践。针对法律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规定过于原则不好操作的问题,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各市级检察院均同市中级法院就办理民行案件实践中的调阅案卷、抗诉案件的审限、出席再审法庭和检察建议的适用及效力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会签出台了相关规定。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检察建议引起再审程序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县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程序,明确了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效力,保障了监督权的行使落到实处。该《办法》实施后效果明显,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银川市检察院提请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0*年正式实施以来,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运用该《条例》监督案件446件,其中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案件390件,得到有效回复接受建议并整改274件,整改率达70%;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案件56件,得到有效回复并纠正52件,整改率达90%。检察机关监督的主动性明显提高,被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条例》为开展法律监督消除了障碍,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高。

进一步改革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由不同内设机构承办,前后环节互相制约的措施,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200*年,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监察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了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从严治长十项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人员的惩戒力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0人。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52件,依法决定给予刑事赔偿16件,赔偿金额35.3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集中清理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每年都组织案件复查组,对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撤案、法院判无罪等案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和检查,共复查各类案件1571件,对存在办案程序不严格、法律文书不规范、处理不当等问题的123件案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同时,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处理清况专项检查、不案件专项复查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共涉及扣押款物799.4万元,返还当事人及发案单位427.5万元,上交财政284万元,待处理87.8万元,已按规定解决66.3万元,清理扣押物品95件,已全部返还。

依法接受公安机关、法院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在依法履行职责和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的同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对要求复议的不批捕、不案件的制约,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共受理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和复核的不批捕案件64件88人,改变原决定16件17人。在公诉工作中准确把握条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不断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

(五)自觉接受和依靠人大监督,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200*年7月29日,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0*年9月1日施行),进一步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开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全国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的规定》,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批转和人大代表直接转交的申诉控告案件,并及时答复人大有关办事机构或专门委员会和代表本人。对于直接申诉控告到各级人大的案件,各级检察机关都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通过人大的个案监督,各级检察机关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检察人员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监督意识不强。执法观念不能适应现代法治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等问题。

二是一些检察人员有畏难情绪,不敢、不善监督。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有的认为监督多了可能“伤和气”,怕影响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有的在审查案件中把关不严,即使发现问题也打不破情面,不能坚持原则,该监督的不监督,该纠正的不纠正。有的面对干扰阻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缺少敢于碰硬的勇气,不敢监督。

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致使一些违法现象没有得到依法纠正。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作风不好,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违纪违规办案,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

四是现行法律对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不够完备,影响了监督效果。现行法律对法律监督规定得比较原则,有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由于法律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渠道和监督手段规定得不具体,检察机关难以及时发现违法情况,即使发现也缺乏必要手段进行调查核实;由于法律对有关部门接受监督的义务规定得不明确,被监督机关不愿接受监督,检察机关也无法制约,削弱了监督的效果。

五是法律监督的外部环境和保障机制不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上下级的领导体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影响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检察人才缺乏,检察官队伍面临断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当前,中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各种模糊思想。要增强现代法治意识,坚决纠正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陈旧执法观念;增强保障人权意识,坚持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认真履行批捕、、查办职务犯罪等检察职能的同时,重点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在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坚决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因贪赃枉法、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清除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机制,从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带有倾向性的司法不公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认真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希望人大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三)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加大检察工作改革的力度。探索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手段和程序;完善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机制,以及对超期羁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探索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现和查办机制,健全和完善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以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内部监督制约为重点,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以及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方面的作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在抓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和有序。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10

作为一名乡镇干部,就必须要深刻理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行动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业务工作本领。为大家整理的报告党员个人心得感悟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报告党员个人心得感悟一

学习报告全文,感受到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深切情怀,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无限忠诚,对大政方针政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深刻阐述和美好规划,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报告总结和阐述了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反映了过去五年我们党砥砺奋进的伟大实践;精辟概括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14个坚持”的基本方略;准确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政治判断,明确了当代中国发展的历史方位;科学制定了新的战略目标,系统提出了“五大建设”新的战略部署,绘就了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图。使我深深地感到,是当今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旗帜、领航灯塔,是深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爱戴的领袖、核心,这是我党之幸,是群众之福。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和思想武器,更为我们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一名乡镇干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体来讲,当前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定维护核心。党的xx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阶段,这充分体现了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的领袖风范,驾驭全局、敢于担当的雄才伟略。xx届六中全会确立了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经过历史证明、实践检验的,是实至名归、水到渠成的,更是众望所归、当之无愧的,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我们必须坚定维护党中央和这个核心,听党的话、跟党走。

二是带头搞好学习。报告已经绘就了中国到本世纪中叶发展的宏伟蓝图,明晰了各行各业、各领域、各条战线的未来任务和发展目标。作为一名乡镇干部,当务之急就是要原汁原味、逐字逐句的学习报告,真正搞清楚、弄明白报告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看齐,自觉用报告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积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报告已响彻神州大地,报告中把优先发展教育摆在首位,凸显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视。作为一名乡镇干部,就必须要深刻理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行动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业务工作本领,积极立足于岗位实际,做好表率、当好头羊。

报告党员个人心得感悟二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顺利召开,国家主席发表重要讲话,大会主题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阐述了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

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这是一个非常民主的政党。与此同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了实现一项长远目标,中国一代接一代人不懈努力。而在西方,执政党和反对党为了彼此的政治利益争论不休,这届政府的政策到了下届就得推倒重来,国家前进的步伐就这样被时时打断。”

“中国共产党有一个清晰的执政思路,为了人民的福祉而努力奋斗,致力于经济的不断发展,追求合作而非对抗的政治哲学,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充当任何特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能够带领中国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功的重要原因。

中国是一个有文化,有历史,有信仰的民族。近年来,中国式发展,中国式崛起都让我们为止震动,观察中国发展的人士都不难发现,过去这5年,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不断取得进展的5年。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深入参与全球治理,实现对大国、周边和发展中国家伙伴关系的全覆盖——中国与世界的互动从未像今天这般频繁,中国与世界关系也站上了崭新的起点。

强调,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一项工程的伟大实现就是要我们展现民族之魂,让我们正确认识自己,拨亮心信仰之灯,让我们正确审视我的国,感受发展的强劲脉搏!

报告党员个人心得感悟三

在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从创建到现在,历经了千难万险、千辛万苦,在初心和使命的激励下,最终从50多名党员地下党奋斗到现在8900万党员的执政党。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创新。

初心和使命是理想和信念,初心和使命是定盘星和宣言书,初心和使命更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只有不忘出发时的初心,才能以不变的初心应万变的世情、国情和党情,才能使中国再现千年前的“大唐雄风”。只有坚定了初心,才能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才能在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己,才能一件事接着一件事、一年接着一年干,才能使我们的祖国在本世纪中叶成为社会主义强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的核心内涵,中国有古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一个政党的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民心向背。人民是党执政之根基,如果将党比作舟,那么人民即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唯有充分发挥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唯有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路线,方能坚守初心、践行使命。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重点解决学的问题。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保证主题教育活动的扎实推进。在学习对象上,要以党员、公职人员为重点,抓牢大专院校师生的学习教育。在方式方法上,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线上”和“线下”互动、讲党课、集体讨论等措施,坚持温故和知新并重,确保学习效果;支部每月要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会,提高党性修养,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营造“人人争当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要学以致用,突出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扎实开展“做”,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去,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勇气、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工作做好做实。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根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通过构建系统完备、协调配套、运行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制度体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报告党员个人心得感悟四

党的报告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宣言书,是中华民族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动员令,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作为纪检人,在全面学习精神的同时,尤其关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努力学思践悟,力求知行合一。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

xx大以来,通过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实施“打虎”“拍蝇”“猎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这五年,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从“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再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折射出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波澜壮阔的历程。走向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报告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这些形势判断和部署,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歇一歇、松一口气”的心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持续加压发力,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落实得更加有力、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让精神在柴桑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把握精神实质,领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一是政治建设新要求。报告提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并将政治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这要求我们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把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作为基本做人准则,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二是正风反腐新要求。报告指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要求我们落实举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三是监督体系建设新要求。报告提出,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通过强化组织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等措施,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可以预见,为建设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任性,将会有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

三、勇于担当作为,完成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

报告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面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奋发作为,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用新思想武装头脑。革命理想高于天。报告要求,“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重点围绕党纪条规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等,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着力构筑不想腐的堤坝。

       二要创新监督方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的作风是观察民心向背的晴雨表。报告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底线”意识缺乏,行动自觉方面做得也不够,这样只要稍有松懈就会反弹。

        这就要求我们一如既往,弛而不息正风肃纪。一是从形式上,创新监督手段,开展精准监督,把监督范围从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从八小时内监督向八小时外拓展,不断扩大有效监督范围。二是从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直接、最强烈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抓起。三是从机制上,形成节前警示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通报曝光机制,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三要加大查处力度,巩固反腐压倒性态势。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我们要始终保持一份冷静清醒,深刻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是长期形成的、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松一松就会出现“回头浪”。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11

今天根据《**县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来到我的联系点检察院开展讲学活动,感到非常高兴,下面我结合自己的理解就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讲以下三点,与在座的检察院的全体干警共同学习。

一、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的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检察院提出紧紧围绕县委“科学发展、创业振兴”主题和高检院“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载体,以“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加强监督、服务大局”为检察院学习实践活动的主体和载体,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纪方面和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益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我认为体察院提出的主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都比较结合实际。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检察院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客观需要,是加强检察院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选择。所以检察院要以深化理论认识为基础,不断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不断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要以确保实效为根本,积极破解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妥善处理好开展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找准活动着力点,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及时将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引导到干好检察工作上来,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努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人大对检察院的监督与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归根到底要受人民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一府两院”必须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内容、程序和要求作了全面规定,同时对“一府两院”如何接受监督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一府两院”一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与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有关工作。比如,要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各项工作报告;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认真回答询问等;对于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制度,重点解决审判工作、检察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公正司法。

近几年来检察院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在报告中,既报告工作成绩,又报告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客观真实地反映检察工作情况。检察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都会邀请人大相关领导参加,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大主动接受监督的力度。在这我建议检察院加大对《监督法》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干警对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意义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认识到检察院主动把自己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有利于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有利于保证和促进检察院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实现司法公正;有利于促进检察院的廉政建设,改进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既保障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又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法治建设督察报告范文12

——2019年8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监察委委托,我就县监察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自挂牌成立县监察委以来,我们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使命,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优化组织架构上求深化,在构建监察制度体系上谋措施,在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上要效率,在推动监察对象全覆盖上想办法,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出实招,切实推进了全县反腐败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履行职责。我们始终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到强化执纪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追责问责的全过程,不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重大问题线索、涉及科级干部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监督全过程。同时,我们将重要案件的立案审查、使用留置措施、作出处分决定、移送司法机关等情况及时提交县委审核把关,把党的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一年多来,县监察委向县委常委会提交研究重大案件4件,县委书记主动认领问题线索1件,切实把县委抓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进行了实化、细化、具体化。

(二)优化机构设置,织密监督网络。我们按照“全面覆盖、区域派驻、片区相连、权责一致”的原则,向57个县一级单位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在各乡镇成立派驻监察办公室,设立监察专员,赋予监察职能,实现了对全县8087名国家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打通了监察“最后一公里”。同时,把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全县396个农村、社区设立“村级监察联络员”537名,将监督“前哨”和“探头”布设到了村一级。实行监督和调查前后台分设,及时将县监察委2个监督执纪室更名为监督检查室,着力使主责主业更加聚焦,职责履行更加科学,工作效率更加高效。

(三)准确运用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湟中县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管理使用办法》,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整改问题8个,追缴税款166.74万元,切实发挥了监察建议书的功能。全面运用12项调查措施,使用谈话措施258次、讯问17次、询问342次、查询101次、调取306次、扣押5次、勘验检查3次、鉴定1次、留置1人,完善调查法律文书44份。建立“N+1”信访举报平台,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评估、乡案县审等制度,受理违法问题线索83件,立案20件,给予政务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切实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以“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开设“周五早课堂”“业务大讲堂”学习平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6次,业务骨干辅导业务12次,学习新思想新理论52次,干部业务水平和政治理论进一步提升。强化教育培训,选派78名干部分批次赴外开展业务培训,选派12名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察委调训,选派5名干部到省市纪委跟班锻炼,多渠道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同时,我们完善初核报告、审理报告、谈话笔录等文书,建立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和三方庭前会审机制,制定《湟中县纪委监察委提前介入审理案件暂行办法》,加强纪法衔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多来,全县各级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作了大量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问题和不足仍然存在。

一是监督力量薄弱。虽然全县16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监察办,但从事监察办工作人员只有1-2名,加之农村点多、面广、线长这一县情,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同时,派驻工作比较滞后,全县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由未从事过监察工作的转员干部担任,成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组成,工作精力明显受限。

二是专业化水平不高。乡镇(街道)除监察办主任外,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全面掌握监察工作需要较长时间,距离专业化还有一定差距。同时,派驻机构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相对较少,对业务不够熟悉,执纪监督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高。另外,各级监察组织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问题线索,将专业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安排到案件查办上,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职能。

三是内外衔接不够。监察委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方面,还需要在线索移交、指定管辖、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不起诉复议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监察机关内部信访、案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之间问题线索传递如何更加紧密有序,审理部门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之间如何更好地衔接合作,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做好“四篇文章”。

(一)紧扣融会贯通,做好提升站位文章。牢牢把握监察委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首要素质,贯穿于监察委履职的全过程。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先用纪律的尺子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衡量和认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再用法律的尺子守住底线不放松,实现纪法衔接贯通。

(二)抓好规范运行,做好内部衔接文章。进一步梳理明确内设机构职责,积极探索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围绕责任分工、审查调查措施、证据规则、常用文书等重点内容,制定涵盖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各环节的工作规程,在优化执纪监督和执法监督、完善内控等方面下功夫,不断规范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