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3:36: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人民银行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地方;金融业;发展;措施;建议
金融工作办公室是政府负责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各主管部门有关金融、保险等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地方性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与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加强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小额担保公司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协助、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开辟各种融资渠道。
长岛县金融办自成立以来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创新金融思路和方式,稳定推进企业融资上市,不断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一、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融资公司的筹建工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渠道
1.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增加“三农”和小微企业资金供给,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省要求,经烟台市金融办推荐,目前我办正在积极配合由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的蓬莱市德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
2.推进民间融资机构的筹建工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渠道。金融办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深入申办企业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摸底,了解、掌握融资渠道和帮助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与省、市金融办沟通对接已将我县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放贷范围扩大至长岛、蓬莱和开发区三地,目前金融办正在按照市金融办最新下发的《2015烟台市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发展工作方案》和《长岛锦润民间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材料审核意见》积极引导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想尽一切办法开辟和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助力中小企业的发展。
3.积极邀请驻烟证券公司有关人员来我辖区进行实地考察,对我县有上市意向的几家企业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上市融资管理的专题培训,并将这几家企业的实际情况制作成汇报材料上交给驻烟证券公司的有关人员,最大力度的对企业实施推介,助力企业到资本市场进行有效的、更大规模的融资。
二、编拟我县金融业发展意见督促我县资本市场和企业融资工作健康发展
我办借鉴烟台各县市区鼓励企业上市有关政策和反复汇总财政、发改、渔海、人民银行、银监和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等部门意见编拟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已报给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等待批复,争取能够早日以政府文件出台,以督导和促进我县资本市场和企业融资工作健康发展。
三、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区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办法,鼓励、督促、监管各金融机构的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当地实际并结合省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要求,广泛征求金融机构意见,汇同人民银行和银监局修订完善了《长岛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现已通过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防范风险。以实现地方经济与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双赢模式。
四、优化金融环境,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经济发展
1.金融办加强对渔村金融债务沉重问题的督导,积极督促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恒丰银行等金融机构努力向上争取政策,目前农业银行正与砣矶镇、县第三育苗场等采取一户一议的办法进行协商处置债务,当前两户利息已争取市行同意核销,本金的核减工作已提报省行争取批复中;恒丰银行经总行批准已与砣矶镇达成回购协议;邮储银行正在向省行争取在县内开展首家以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了债务危机,确保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金融机构的平稳运营。
2.组织人民银行、经信局等部门筹备召开银企洽谈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目前县金融办已将县经信局、交通局、旅游局提报的企业融资项目汇总表分别送达各相关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正与企业进行联系商洽,努力形成合作意向;人民银行长岛支行目前正在组织各金融机构筹备推介材料的上报和审核工作。
【关键词】内部审计 质量优化
党的十以来,中央强调依法治国、建设法制政府,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依法履职的要求不断提高。随着“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的出台,中央和国务院对党政机关履职和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外部监督的力度也越来越大。总行也明确强调各级行内部审计要坚持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关注重点领域,抓住重要问题,防范重大风险,以免影响人民银行的整体履职效果、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作为央行枝叶的基层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如果不能发挥好内部审计应有的咨询与服务作用,一旦把不好关口而发生各类风险,将会对整个人民银行系统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蝴蝶效应。
要把好内部审计这道关,就得筑牢内部审计质量这条内审工作的生命线。内部审计质量是指内审工作的规范程度和审计作用的发挥水平,是审计工作水平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也是基层央行衡量内审价值的重要指标。对于内部审计质量的控制,我们借鉴了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人民银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中的相关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要结合实际确保全面
审计项目是审计部门履行职责的主要载体,是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完成审计项目是内审部门和人员的基本功。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就抓住了各项工作的关键。科学编制项目计划,一是保证一定数量。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充分征求中支党委、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做到能审必审,凡审必严。二是突出重点项目。基层央行要每年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风险隐患易发部门及业务,精心选择重点范畴,配备高素质的审计人员开展重点审计,并根据党委了解某项工作开展情况的具体需求,查审审透。三要拓展符合央行业务变化和发展的新业务审计。根据人民银行业务高风险或新业务开展审计调查或跟班作业,提出审计建议和需关注的风险,从治理层和制度建设上做好审计的咨询作用。
二、夯实现场审计,查深查细具体情况和问题
确保审计质量,重在现场实施。一是注重审计准备,如:摸排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根据实际制定审计方案;多角度开展审前调查,对被审计单位的制度建立方面内容进行搜集,梳理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开展的具体流程或操作规则。二是通过问卷调查,从不同角度观察了解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突出现场审计效果,抓实打牢工作底稿,对看到的问题和情况一一进行罗列,病梳理各类问题之间的关系,理清被审计事项发现问题的原因和背景,对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他人复核性审计、确保证据确凿,查处准确。对外来渠道反映的问题进行复核,确保重点、热点问题有情况反馈、有证据、有落实。
确保审计质量,发挥倾听艺术。一是听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意见,了解单位工作发展方向、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亮点工作,建立被审计单位总体印象。二是听取被审计单位内部员工及相关单位等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想法和关注的热点。三是通过设立群众举报信箱、联系纪委等部门,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或调查问卷等方法,多渠道多形式获取信息。四是仔细听取财务人员对审计人员提出问题的解释,捕捉其中存在的漏洞。
确保审计质量,突出询问技巧。在询问过程中,审计人员要主动掌握住话语权,寻找到突破口,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奠定基础。根据合适的时间对应该问的人有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询问。在审计过程当中,通过询问得到的线索,罗列出需要去关注的一些问题,问答过程中不断激发自己积极探索答案,发现疑点。
确保审计质量,关键靶向定位。审计人员要根据审计项目特点,及时分类归纳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线索和信息,抓住主要矛盾和主攻方向开展审计。不仅要保证线索的完整性和充分性,更要找出问题的实质根源,即线索与审计目标的关联性及所反映问题的客观性、审计结论的准确性、提出建议的可操作性。只有判断准确到位,才能找准审计重点,进而发现问题,也才能做出恰如其分的审计评价和结论。要以符合优秀项目要求为检验标准,做实做细每个审计项目。
三、精准审计定性,确保程序合规,规避审计风险
内审部门在审计定性时,一是要充分把握审计定性的严谨和审计证据的适当和充分。可从不同来源和渠道获取审计证据来判定一项管理决策信息是否正确。二是审计定性要严格区分违规行为的不同层次。审计定性是以书面语言来表达审计结果,文字语言是否确切,措词是否严谨,在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审计的质量,所以审计组在起草审计定性文书时应规范审计定性的用语,这对保证审计定性的严肃性和提高审计质量是十分重要的。
强化审计定性程序管理。一是对详尽的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审计情况、发现问题和相关依据进行梳理归整,提出尊重事实、合乎制度的初步定性,二是审计组在事实确认环节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充分达成一致意见,允许被审计单位进行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三是审计组在接到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适时开展会议讨论,审核审计组的定性依据、证据和定性用语的准确性,讨论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最后作出正式定性。
四、审计建议要实际可行,切实发挥指导作用
好的审计建议可以树立央行内审客观公正的形象和威信,审计建议事关审计工作的成果运用、事关事后整改和审计价值增值,对审计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审计报告中的建议往往泛泛而谈不接地气或者查出问题多,审计建议少甚至建议与问题向脱节的现象,导致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整改效果大打折扣。从审计质量的把控上看,要有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我们提高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审计建议重要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谨记内审工作的目的,当好本级党委的“眼睛”、“耳朵”,掌握科学的审计方法和手段,增强自身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判断的能力;既要站在管理层和全行的高度来客观分析审计事项,又要站在被审计单位和具体审计事项层面,思考和分析审计发现,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分析和判断,实事求是地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
参考文献
[1]翟千千.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4.
[2]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课题组,张静,朱庆,王松.加强和改进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思考――基于对境外审计报告的研究和分析[J].审计研究,2014,02:108-112.
[关键词]IIA内部审计 国际惯例 接轨战略
一、 内部审计发展历程和现代内部审计组织情况
纵观IIA内部审计准则框架及核心理念的演进历程,我们发现国际内部审计理论研究领域的前沿成果是能在最新的IIA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得到完整的体现。因其集不同时期的研究成果之大成,同时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IIA所颁发的新标准往往也是最先为全球500强企业所采用,并为全球IIA成员组织所认同,内部审计起源和发展历程。内部审计源于企业管理者为了验证用以决策的(会计)信息而产生了对分离的内部确认职能的迫切需要。刚开始,内部审计作为内部经营职能主要集中在防止工资欺诈、现金和其他资产的损失,很快地,内部审计的范围扩展到对几乎所有财务事项的验证。1947年,IIA的《内部审计师责任说明书》里指出,尽管内部审计主要处理会计和财务事务,业务性质的事务也属于它的活动范围。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内部审计主要工作还是进行业务信息真实性和业务工作合规性审计,1993年IIA的《内部审计责任说明书》指出“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检查和评价组织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及履行职责的工作质量”,主要是对业务遵循法规、制度、程序和组织目标计划的情况以及各种信息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合规性地审查。进入新世纪,IIA在《职业实务框架》(2002版)中对内部审计进行了新的定位:“内部审计是一种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营运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的效果,以帮助实现组织目标”。因此,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就是为组织治理提供三种确认和一种咨询,即:风险评估、控制确认和遵循性确认和提供咨询或经营导向的工作。
当我们以上述内部审计的定位来审视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时,可以发现当前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与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存在很大距离。当前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还主要局限于对业务工作遵循性的确认,尤其是对业务工作遵守各种法律规章、制度规程的合规性确认。对组织内部控制评估的探索也还是以业务合规性为主要评价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的责任审计也没有落实工作效率、效果评价,至于风险管理的评价也还没有真正开展。总而言之,目前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还仅仅是业务工作的检查工具。
二、人民银行内审工作与国际接轨的重点
1.以风险基础审计理论为指导,实行全面风险管理
审计模式经历了由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到风险导向审计的三个阶段。人民银行内审目前处于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过渡的阶段。风险导向审计以组织的目标和风险为焦点,以审计风险的分析、评价和控制为重点,以内部控制结构分析为起点,具有科学性、系统性、效益性等特点。它利用审计风险矩阵图,来确定检查风险程度,根据检查风险大小,将可容忍的审计风险保持在低水平。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全项目管理。审计项目无论大小,无论是全面审计还是专项审计,都要以规避内部审计风险为前提。二是全过程管理。将风险基础理论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事前、事中、事后审计风险控制。三是全员性管理。审计部门的领导和一般审计人员要做到风险共担,将风险控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实行“风险分析报告”制度
风险分析报告制指基层央行应通过业务检查、内部审计、执法监察、工作汇报等途径收集其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的相关历史资料,根据风险的不同种类采取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其进行识别、分析,并向管理层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和建议。风险分析报告可分为定期风险分析报告和临时风险分析报告,前者是对基层央行的常规业务和管理活动开展的,后者则是对非常规性业务和管理活动及突发性事件开展的。
3.实行“风险处置预案”制度
基层央行应针对各类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根据其程度的高低、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大小、需要处理时间上的缓急、就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应急演练等制订风险处置预案,并结合基层央行工作的实际和业务的变化适时调整,从而提高基层央行防范、处置风险的能力。
4.充分发挥“大监督”机制功效
通过整合基层央行内审、纪检监察、事后监督等资源和力量,形成基层央行“大监督”机制,拓展内部控制的广度和深度。要实行监督信息共享,事后监督、内审、纪检监察等部门在实施检查监督活动中获取的一手信息资源或经分析评估形成的报告材料(应保密的除外),均可通过各种途径在各监督部门间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监督劳动或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要实行监督手段共享,主要是将内审、事后监督部门的“查”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活动的严肃性、有效性;要实行人力资源的共享,在各类内控监督活动中形成纪检、内审、事后监督等多个部门人力资源的调配机制,从而提高监督结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5.风险导向审计,开展组织风险管理
近年来,人民银行除一般的合规性审计外逐步开展内控评估工作,但是,人民银行进行的内部控制评估多数没有摆脱合规性审计的框架,也就是说对于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或者对组织面临的潜在风险的认定仅以人民银行的规章制度为准绳,得出审计结论的方法和审查的角度与合规性审计如出一辙。这其中除了旧有审计模式的惯性外,还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原有行政体系的封闭性,各分支行主要是对上级负责,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只要遵循上级规章制度,即使对外管理、服务出现问题,也能够将内部规章做盾牌;二是原有业务模式相对固定,因此针对原定业务流程制定的各种制度能够全面地涵盖固有潜在风险。但是,近年来随着人民银行内外环境的变化,日益需要将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估转变为以风险为导向。
三、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要条件
重新进行职能定位不会仅因组织需求就能水到渠成般地自然完成,这一过程需要满足组织环境、知识结构、工作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约束条件:
1.领导层观念的转变和有力支持
虽然人民银行对内部审计职能转变有了强烈需求,但是这一过程却依赖于领导层的支持和推动。绩效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的审计结论不再是以规章制度为唯一的判断依据,更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如果银行领导对内部审计的定位仍旧停留在查错纠弊的合规性审计阶段,就会认为缺乏规章制度明确支持的审计结论缺乏客观性,得不到领导层的认可,所引发的质疑和反对将阻断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的转型之路。反之,当银行领导认可了内部审计作为新时期人民银行变革转型中的有效管理工具这一地位,领导层就会主动要求内审部门担负起为组织全面风险管理进行评估、规划和建议的职责,也会主动要求内部审计就领导层决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信息进行独立、客观地确认。此时,决策层希望得到内审部门提出自主独立的专业判断,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能转变得到领导层的有力支持。
2.对独立性、客观性更审慎的把握
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向现代审计模式转变的重要切入点是由合规性审计为主向全面融入组织管理的绩效和风险管理审计转变,这一转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担忧既来源于新型审计活动自身,也来源于行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理解和赋予的任务。在新审计类型方面,绩效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不再通过将实际情况与规章制度对比来得出审计结论,而是通过独立、客观地专业判断来评价和改进组织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适当性和效果,于是,在向领导层报告和建议的过程中,前者主要围绕着改正违规问题提出建议,最多是提示如何做才合规,而绩效和风险导向审计中,审计建议可能会就提高工作绩效和有效控制风险提出管理建议或者工作措施,这些可能会涉及对组织治理行为的具体指导,进而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行领导在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判断的同时,往往会对内审部门产生更多的期望,赋予更多的任务。
参考文献: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
在履职实践中,我中心支行认识到,建立“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相对容易,难在长期坚持和不断改革创新。如果不建立长效化的工作机制,行政服务大厅功能的发挥将很难持久。为此,我们在已有“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的基础上,突破各种束缚,大胆改革创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管理,力推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真正实现了亲民便民利民。一是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绝大多数为民服务项目均向大厅集中,实现了本外币全覆盖。将行政服务大厅分设为人民银行服务区和外汇服务区,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在大厅办理,支付清算、贷款卡年审、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等办事频度较高、与老百姓联系密切的服务项目均向服务大厅集中,实现走进一个大厅、办好所有事情,极大地方便了客户。二是行政审批权限向大厅集中,内部管理机制日趋科学规范。利用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授予服务大厅从受理许可申请到作出许可决定完整的行政权力,对许可和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一次办结”的工作流程。同时,对服务大厅、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责做了适当分工,使前台充分享有柜面所有事权和人权,后台能有效开展培训辅导和检查监督。三是服务和管理制度向大厅集中,窗口示范作用明显。将服务大厅作为我中心支行实施行风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基本制度,构建以纪律追究、奖惩追究和“一票否决”为主要形式的责任追究体系,对工作推诿、态度冷漠造成不良影响的纳入季度考核,对服务不达标准、被投诉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外服务连续多年实现了零投诉、无差错。市作风办组织的明察暗访和评议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行政服务大厅的满意度高达100%。四是公开载体向大厅集中,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充分利用大屏幕、触摸屏、公示牌、办事指南等载体对应公开的事项主动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簿、24小时录音电话、电子邮箱等,多渠道反馈意见,充分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同时,在服务大厅设立金融知识展厅,定期将公众应当知晓的金融基础知识、人民银行的各项职能及中心支行的履职成果以图表形式向公众宣传展示,普及金融知识,传播央行文化,社会反响较好。“一站式”服务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上级行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
(二)丰富对外公开载体
一是电子公开。充分利用望海楼论坛、市长信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广场宣传、日报金融专版、金融信息网、触摸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开设行长信箱、咨询服务、网上调查等新渠道,针对货物贸易改革,及时更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的2项行政许可项目。二是媒体公开。建立了季度新闻通气会制度,完善了定期沟通和政策传导机制。全年共刊发《日报》金融专版18期,举办新闻通气会4场,解读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反洗钱、征信、支付结算、中小企业服务、外汇管理、利率知识、反假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政策。三是宣传公开。在公开各项行政权力和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了对人民银行政策和业务的公开和宣传,开展了外汇管理“诚信兴商宣传月”、“3.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融IC卡推广会”、“银行卡助农取款”、“支付系统宣传月”等多场大型宣传活动,印发20万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手册向全市市民发放,多渠道加深社会各界对央行工作的了解。四是互动公开。高度重视市长信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望海楼论坛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受理和答复工作,设立行长接待日,主动走进行风热线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解答百姓咨询。尽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但我中心支行未雨绸缪,认真组织学分行依申请公开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严防法律风险,同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案例库。2013年,我中心支行共办理建议提案22件,市长信箱交办件2起,答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望海楼论坛各1件,满意率均为100%,有效提高了办事效能,积极搭建便民互动平台,树立了基层央行的良好形象。
(三)推行行政执法阳光化
一是建立行政信息公开制,让公众对金融法律法规知情。通过定期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使社会公众了解人民银行有什么职能,什么行为要接受处罚、处罚多少,什么情况可以从轻,什么情况必须从重等。二是建立合规经营提示制,让金融机构对违法行为知晓。在新设机构加入人民银行管理服务体系、日常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大力宣传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提示金融机构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让当事人对处罚尺度了解。制定并实施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出台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明确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条件,向社会公布。同时,及时对行政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帮助其整改到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四)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一是打造标准化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手册》,下发至各职能部门,成为日常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抓手和档案载体。通过标准化流程的规范,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不搞假公开,注重质量和实效。二是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在查办违法行为上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在工作流程上实行权力分解,上一流程监督下一流程,下一流程对上一流程负责,相关监督部门全程参与,形成了完整的权力制约链条,有效堵塞了执法漏洞。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项目和内容,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制定了《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及过错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约束和惩罚机制。四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将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列入办公室日常监督检查和季度考核工作中,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面向社会建立行风监督员队伍,制定了《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和监督人民银行的各项工作,构建完整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2013年,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政务公开工作实践中,仍面临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尺度较难把握,在实际操作中,无具体的参考标准。建议上级行能够适时出台政务公开指导目录。二是县域政务公开工作有待加强,8月份,我中心支行监察部门对辖内各市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各市支行普遍存在操作不规范、制度流于形式、对外公开载体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当然,这与县域人员数量少,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标准很难与中心支行保持一致;三是依申请公开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调查发现,临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制度掌握不够,办理流程不熟悉;四是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仍需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我中心支行将在分行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公开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力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梳理和修订政务公开现有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并及时对《政务公开标准化手册》进行更新。
二是加大对县域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指导力度。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管理模式,细化工作内容,要求其具体做什么、怎么做、达到什么标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推动其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完备制度体系,实现上下联动、标准一致。利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各市支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年来,我部认真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三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金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制定和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成本意识,积极拓宽经营渠道,压缩费用开支,提高了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效益。在联社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完成联社主任室下达的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把主要工作放在服务于基层上,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合理制定经营目标,确保全年各项指标的完成
年初,本着“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省联社给我社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任务,结合我社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了各网点组织资金目标和任务,并于元月一日召开首季组织资金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明确组织资金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月份对各营业网点反复进行算帐,合理设定各项财务指标,与各网点主任签订经营目标责任制,修改和完善了经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为各网点明确了经营方向和责任目标。十一月份,根据各网点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结合本地市场经济变化特点,及时调整各网点经营目标,为今年利润计划的顺利实现进一步奠定基础。截止11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含贴现****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不含抵债资产),比年初下降****万元,不良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含贴现),比年初的*%下降了*个百分点;全辖盈亏轧差合计账面盈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增盈****万元。预计至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比年初下降****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比年初下降*%;全辖实现各项收入为****元,各项支出****万元,账面盈余****万元。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努力增收节支
1、根据上年财务管理经验,结合今年改革实际情况,以“总量控制,效益优先,以收定支,超额审批,超限停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为原则,控制水电费、公杂费、邮电费等费用全年限额,业务招待费严格按照利息收入的5‰序时列支,其他费用开支必须报经联社审批,并下批复作为年终考核认账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又给每个网点额外增加了****元费用,从而保证了各网点经营和管理所需各项费用的开支。
2、规范财务行为,合理控制财务开支。继续执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和《费用结报制度》,在联社费用管理委员会管理下,详细规范了财务开支的范围、标准、审批权限、程序等,不断完善了费管会的管理制度,对于核定费用以外的费用开支,一律提前上报费管费研究、审批。截止11月末,经费管会研究审批通过的各项费用为******元,其中:各项垫支费用*****,购买的低值易耗品费用为*****元,各种修理费用为******元,营业外支出为****元,其他各项费用为*****元。
3、减少非生息资金的占比,加强应收利息的管理。截止11月末,我社应收利息帐面余额为***万元,已超过银监部门的风险控制警戒线,我部根据实际情况,在主任室的要求下,坚持“谁分片地区,谁负责清理”的原则,对各网点进行跟踪督促,限期清理。截止11月末,应收利息余额为***万元,预计年末将全面完成应收利息的清理工作。
三、及时清收违规投资,规范投资行为
根据银监部门和省联社清理违规投资的要求,加大了对违规债券和保险投资的清收力度,通过采取上门催收洽谈、电话追问和网上查询、委托出售等方式,及时清收了申银万国****万元国债和保险投资****万元。目前仍有保险投资**万元未收回,正继续与太平洋保险公司洽谈给付;密切关注南方证券托管工作,债权一经确定,及时清收南方证券****万元国债投资。为规范投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营,我部于今年十月制定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资金拆借、债券买卖、债券回购等投资业务行为。十月份以来,委托省联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债券*****万元,同时与省联社进行短期资金拆放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申请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万元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用好国家资金支持政策,根据国库院《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银发[2003]181号)、《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指引》文件精神,一季度制定了《**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计划书》,在报经**银监分局批准后,一边请**会计师事务所清产核资,同时进行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采取措施清收和降低不良贷款,在二季度成功申请发行了中央银行专项票据**万元,并在二季度末达到了提前申请赎回的条件。
五、充实资本金,增强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农村信用社“资本自聚、资金自筹、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要求,通过宣传发动,募集股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必备程序,共增扩股金****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对“三农”的服务,同时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六、加强内控建设,堵塞经济案件的发生
1、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各营业网点依法合规经营,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我们修改和补充了《**市农村信用社违反业务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处罚办法》,把内控制度考核分为财务会计部分、信息科技部分、资金营运部分、监察审计部分、安全保卫部分、人力资源部分、资产保全部分共七个部分,详细、完整地制定了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的处罚办法,以处罚为手段,有效地规范了各项业务操作规范,提高了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了风险防范,防止违章违法行为的发生。
2、10月21日至25日,开展了“会计互审大检查”活动,我部会同监察审计部选择了*****等五个营业网点,组织全辖**个网点的主办会计,分五组对这五个营业网点以会计互审的形式对会计出纳业务核算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互审组全面调阅了被检查营业网点的传票、账册、报表、登记簿等会计档案,结合日常业务,对会计出纳业务过程中好的做法和不是之处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会计互审工作底稿,就互审情况进行了交流。活动结束后,我部同监察审计部对一些操作业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以后会计辅导、检查的重点和方法,此次活动不仅适应了新的业务系统操作要求,规范会计出纳业务的操作行为,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杜绝了安全隐患。
七、加强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及人民币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今年以来,为加强我社账户管理和现金管理,配合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业务监管的需要,分别进行了账户管理检查、大额现金检查。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各基层网点首先展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我部;第二阶段,我部对各网点自查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报告报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第三阶段,配合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对各网点进行抽查。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如违规支取现金、违规开设基本账户等进行通报,结合处罚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检查通过现场指导、问题讨论等方式,促进了基层网点内勤员工相关业务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规范了我社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和人民币现金存、取等业务操作行为,进一步确保了我社依法合规经营。7月份,结合全市开展“反假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了反假币宣传活动,在真州农贸市场、新城镇街道等地进行宣传,反假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内勤员工防假、反假的能力,而且也提高市民防假意识和对假币的识别能力,有效地预防了金融犯罪,防范了金融风险。
八、加强培训,强化辅导,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1、利用会计例会之机,组织各网点主办会计学习了《代收行政罚没款操作说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等文件。在综合业务上线后,对全辖各网点主办会计、记账员、储蓄员分别进行了操作业务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实践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方允许上岗。今年以来,我部下发了三期会计业务培训资料,分别是《出纳业务培训资料》、《会计凭证编制及装订规范标准》和《**市农村信用社报表填制说明及相关要求》,并根据《出纳业务培训资料》的内容,单独对出纳员进行了一期培训。通过多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了内勤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了内勤人员适应上线后新的业务系统操作要求。
2、会计检查与辅导。每个季度对全辖各营业网点的会计出纳基本制度的落实、工作质量、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纠正,并针对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和通报,促进各网点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九、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1、加强柜面人员业务培训与考核,组织技术练兵、技能评级等,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2、开展柜员制调研,争取尽早实行柜员制。
本文作者:陈清河工作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中心支行
汇改有利进口金昌市主要外贸企业金川集团是典型的进口型原材料企业,且99%的产品在国内市场,选取其为样本企业。6年来金昌市进出口额及其在全省的占比逐年增长说明,汇改对大额进口原料行业是有利的。汇改为原材料进口型企业获取境外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伴随着人民币汇率不断升值,进口原料人民币成本日益下降,金昌市进口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持续高位波动的同时,涨幅更大。经调查,样本企业作为进口类原材料企业,人民币升值可承受范围“没有上限”,人民币升值越高,节约成本越多。以2011年进口数据为例,2011年进口额为44.90亿美元(人民币中间价为6.4588),2011年样本企业共花费290亿元人民币用于进口,2011年样本企业利润为42亿人民币。这就意味着人民币每升值1%,便可节约资金2.90亿元人民币,利润上升6.90%,该比例随着汇率的上升呈递增态势。
汇改对样本企业出口影响不大在国外市场占比很小的情况下,汇改对企业出口影响不大。5年来金昌市出口额呈波浪式变化,并未与汇率变动呈现明显的相关性,主要影响因素还是国际市场产品价格,2006-2011年出口额分别为15578万美元、15586万美元、8511万美元、33382万美元和也表明人民币升值对进口型原材料企业出口的影响有限。2011年,样本企业出口收汇额为28303万美元,是2009年3.33倍。数据显示在金融危机影响淡去后,金昌市出口情况明显好转。可见影响样本企业出口的主要因素还是母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汇率变化引起的出口额减少非常有限。以样本企业2011年出口数据2.83亿美元计算(人民币中间价为6.4588),2011年出口货物收汇18.28亿人民币,占营业收入的1.50%。人民币每升值1%,少收入出口货款0.1828亿元人民币。由于样本企业产品主要为内销,所以说,人民币升值对样本企业出口的影响是存在的,但总体来讲,十分有限。
汇改利好对外投资汇改以来尤其是二次汇改以来,金昌市企业境外投资开始持续活跃,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发生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增资业务8笔,金额合计20.23亿美元,汇出金额合计14.07亿美元。而截至2010年5月底,金昌市境外投资总额仅4.91亿美元,是存量投资额的4倍多。汇率变化对于境外投资影响与对进口影响正相关,样本企业汇出额14.07亿美元,其中人民币购汇7.67亿美元,按6.4588的人民币中间价计算,样本企业购汇用人民币49.54亿元。这就意味着人民币每升值1%,便可节约资金约0.50亿元人民币,该比例随着汇率的上升呈递增状态。这极大地促进了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一次汇改初期,企业顺风顺水,迈大步前进,大大忽视了风险的防范,2008年以前企业基本未采用金融工具规避或管理汇率风险,许多企业根本不了解外汇掉期、境外NDF等金融衍生产品,更谈不上使用。对远期结售汇,多数企业认为银行提供的远期结售汇报价与企业预期和接受能力存在较大差距,办理成本较高而排斥对其的使用。直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到来,才让企业真正认识到金融工具使用所带来的实惠。调查显示,2008年样本企业通过使用外汇金融产品减少汇率损失150万美元,利用进口押汇、定期存款和远期售汇组合业务节省付汇成本约3700万美元。企业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汇改调查显示,一次汇改后企业被政策推着走,经过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洗礼,二次汇改后的企业迎着人民币升值之风而行,愈走愈勇。2010年伴随二次汇改推开,企业明确了经营思路,两条腿走路,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齐利用、共发展。一是充分利用金融理财产品。在规避汇率风险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从银行获取的不仅仅是结算服务,开始追逐融资、避险及理财等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二是充分利用ODI,为企业获取稳定货源开道。二次汇改后,企业借二次汇改的东风,截至2012年5月海外项目增资8次,投资额达20.23亿美元,特别是2011年2月成功收购澳门投资,更名为金川国际登陆港交所主板市场,成为甘肃省第一家在H股上市的企业。三是通过海外设立子公司,开辟出口新途径,合理规避汇率风险。2009年该集团公司通过对境外设立子公司——美国公司追加投资,启用了美国公司海外平台,开始了海外代销业务。简单地讲,就是国内先将货物以寄卖方式出口至美国公司,再由美国公司在海外存储售卖。好处是一方面国内公司提前锁定收益,另一方面也同时规避了可能的汇率波动风险。2009年该子公司就拉动境内母公司出口额达5866万美元。四是灵活选择国内外原料配比,综合降低企业成本。样本企业虽然是进口型原材料企业,但自身也进行资源开发。在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国际市场疲软、有色金属价格下跌的情况下,该企业把握时机,扩大了海外进口量,虽然2009年进口额仅为27.48亿美元,但同期原料价格仅为2008年金融危机前的四分之一。可见,灵活选择国内外原料比例,也是降低企业成本的途径之一。面临的问题一是企业不能冷静面对机遇,盲目扩大进口。从近年来的数字我们很容易看到企业大踏步扩张的步伐,样本企业原料对外依存度超过50%,这就为企业埋下了隐患,如何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货源成为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样本企业为资源开发企业,海外投资存在巨大风险。海外投资原本就要面临东道国政治、文化、经济等政策风险,况且又是要输出东道国资源,就更增加了投资所面临的风险。比如东道国发生、战乱等,都有可能造成后期无法取得收益,前期投资无法收回的情况。三是汇率优势掩盖了企业真实成本变化情况。由于汇改后人民币持续升值,从数据可以看到,仅人民币升值就可以为企业带来超过20%进口额的成本缩减,企业盲目乐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积极性。建议一是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势在必行。要进一步加大“以质取胜”、“外贸多元化”战略的实施力度,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尽快提高研发能力、设计能力、制造能力与竞争能力。有效运用税收、补贴等财政政策手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尽快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通过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努力降低换汇成本。二是政策扶持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加强外汇政策宣传,采用政策通报会、媒体宣传和定期举办各类境外投资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使企业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对信用较好的外向型企业,尽量给予政策倾斜,扩大其跨国经营在资源配置上的自。三是提高对汇改的认识,而不仅仅停留在价格层面。扩大人民币兑美元的波动幅度后汇率更具弹性,今后应该更加注重引导企业提高对汇改实质的认识,注重经济对汇率的控制力。近年来我国与一些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货币互换、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等都是汇率改革的深化,要进一步引导企业顺势而为,充分利用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
《金融科技时代杂志》2014年第十期
一、信息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法规标准模糊,操作难度大美国、日本和印度早在1995年就出台国家信息安全法,通过出台基本法对计算机的硬件与软件、网上信息、用户数据进行保护、对利用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处罚作出相应规定,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和网络信息的合理利用。目前,银行业信息安全管理法规主要有国务院《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但这些法规制度中对信息安全的边界界定不明确,行业标准不清晰,不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给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管理者更注重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轻视信息安全管理一是对信息安全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银行业机构仅忙于系统建设与日常维护,对信息安全管理无暇顾及。二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难以对计算机安全的实施进行全面管理。部分机构信息安全部门对信息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只有在遇到总行的信息安全检查时,才会对网络冗余线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对交换机、路由器中的ACL策略进行完善,对信息系统中的审计日志进行检查,并没有形成信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业务部门在信息安全方面有章不循,造成计算机的漏洞事件发生。据统计,大约63.1%安全事件是源于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落实、检查监督不严格造成的系统漏洞。三是信息管理疏忽,从已发生的计算机违规事例来看,主要问题是疏于检查、放松管理。具体表现在,有不少人员在未经系统管理员许可情况下擅自使用盗版软件,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重要数据丢失,严重者造成业务系统瘫痪,影响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计算机操作口令、密钥、机密数据资料没有按保密规定存放,大量的违章操作、越权滥用没有进行严格处罚,计算机设备的保管使用无专人负责,应用系统的操作未有交接的系统日志,系统的维护不能详实的记录。虽然有制度明确规定操作规程,但执行不严格使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频频发生。
(三)管理手段落后,影响管理效能银行业的各项业务与系统管理越来越依赖网络和计算机应用软件,因此对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监管至关重要。目前,管理单位仍然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材料上报等方式来获取银行的相关情况,缺乏直接、有效的管理手段,管理方式效率低,无法快速、真实反应银行业的信息安全状况,导致银行业务自身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易造成银行业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问题解决的建议
(一)完善制度标准,做到有法可依规范信息安全管理,首先要完善信息安全的制度建设。一是加快行业信息安全标准统一的进程。管理部门应制定符合当地信息安全标准,组织建立银行业信息技术发展规划,保证银行业信息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部分地区便曾出台信息安全法规,例如《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办法》,这种做法值得借鉴。二是设立硬件设备的准入标准。将银行业信息安全问题作为新硬件产品销售及市场准入的重要参考,对进入银行的PC台式机、网络设备、系统服务器都必须经过国家保密部门的安全检查,只有经过筛选的特定型号的引硬件设备才能进入银行系统和网络,从根源上杜绝信息安全漏洞设备的进入。
(二)明确责任制,加大信息安全管理力度一是健全信息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银行业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对基本的安全设备的防护形成统一模板下发给银行,例如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端口号、核心服务器建立堡垒主机、核心网络地址必须配置一对一的双向映射等。二是依据现有法规、技术标准,开展信息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检查深度与广度。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可让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评测公司,对整体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攻防测试,对测试结果出具权威的报告,明确安全问题,针对性地进行弱点的加强,保证信息安全工作的实用性和可靠性。三是建立责任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事件,按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限期纠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进行问题归纳梳理汇编成册,下发给银行提供参考。
(三)建立全方位监管手段,防范安全隐患在信息安全中,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应急管理、数据灾备都有着重要的地位。一是加强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和应急管理的建设。通过丰富管理手段,保证信息系统、基础网络和数据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信息技术风险,增强信息系统安全预警、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通过模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提升银行业信息安全的系统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的能力,保障银行业系统的稳定运行。三是完善银行业灾备中心建设。实现关键业务系统的应用灾难恢复能力,完善银行业信息安全应急恢复体系,保证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
作者:陈雯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1、网络银行的定义、特性以及优势
(1)网络银行的定义
网络银行又称互联网银行(Internet Banking)、网上银行(Online Banking)、电子银行(E-Banking)或者在线银行,是以互联网为渠道,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银行。[一]
美联储对于网络银行的定义是:应用互联网作为其产品、服务以及信息的业务渠道,向其零售以及公司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网络银行提供的服务以及产品包含:存贷、帐户管理、金融参谋、电子帐务支付和其他1些诸如网络货泉等电子支付的产品以及服务。[二]
从理论上说,网络银即将提供全功能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超出时空的“AAA”式服务,即在任什么时候候(Anytime)——为客户提供每一年三六五天,每一天二四小时;任何处所(Anywhere)——家里、办公室、旅途中……;以任何方式(Anyhow)——电话、互联网、手机、传真、电子邮件、短动静……,提供全天候金融服务。
(2)网络银行的特性
一、金融业务智能性、虚拟性。传统“砖瓦型”银行,其分行是物理网络,主要借助于物资资本,通过众多银行员工辛勤劳动为客户提供服务。而网络银行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以及因特网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主要借助智能资本,客户无须银行工作人员的匡助,可以自己在短期内完成账户查询、资金转账、现金存取等银行业务,便可自助式地取得网络银行高质、快速、准确、利便的服务。
二、金融服务选择性。传统银行1般是单方面开发业务品种,向客户推销产品以及服务,客户只能在规定的业务规模内选择自己需要的银行服务,而因特网向银行服务提供了交互式的沟通渠道,客户可以在走访网络银行站点时提出具体的服务请求,网络银行与客户之间采取1对于1金融解决方案,使金融机构在于客户的互动中,履行有特点、有针对于性的服务,通过主动服务博得客户。
三、金融业务立异性。传统银行的业务立异主要缭绕资产业务,针对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进行资产证券化,对于金融产品进行改造与组合,知足客户以及银行新的需求,而网络银行着重于应用其本钱低廉的优势以及因特网丰厚的信息资源,对于金融信息提供企业资信评估,公司个人理财参谋、专家投资分析等业务进行立异以及完美,提高信息的附加价值,强化银行信息中介职能。
(3)网络银行的竞争优势
一、本钱低,效力高
主要是由于网络银行是高科技含量的银行,不需要物理上的庞大建筑物,不需要众多的从业人员,其业务流动全体通过计算机以及网络完成,实现无纸化办公,数字化签名,大大降低银行的经营本钱;同时通过大规模地联网服务,实现实时交易,这就大幅度地提高了银行的服务效力,也提高了整个社会系统的经济效力;此外,网络银行应用因特网信息来源广泛的优势,掌握尽量多的有用信息,来完美风险管理,提高决策效力,增强本身的竞争力。
二、有显明的服务优势
网络银行可为客户提供1天二四小时、全年三六五天的三A服务,加上网络可以容易地进行不同语言之间的转换,也为其拓展国际业务提供了前提;网络银行应用先进的服务手腕对于客户信息进行深度发掘,针对于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更为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银行通过在线沟通可给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网络银行服务更生动、更灵便、更多样化,可在更高层次上知足客户的需要。
三、可建立银行的优良形象,取得高价值的客户
银行通过网络可以充沛展现本身雄厚的经济实力以及在科技力方面的领先地位,从而晋升银行的形象,增强客户对于银行的信念。
2、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
鉴于网络银行的特色以及竞争优势,中国银行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也就是美国开始有了网络银行八个月后,开始在因特网上设立网站,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社会提供银行服务。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一二家商业银行联合共建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并已经挂牌运行。 截至二000年七月底,其网上“企业银行”用户已经超过一一五00户,累计交易额逾二一四0亿元。二00三年初从我国东部沿海1带始发的“非典”,令人们的糊口产生了诸多的扭转,长期留在家中的人们,将互联网及电话变为互相沟通、消解愁闷及处理各种事务的首要工具,企业也透过可视电话继续洽谈生意,握手变为了网上或者手机短信问候,此时网络银行也变患上火爆起来。可见,网络银行的发展已经经成为我国银行业适应入世后面临的剧烈竞争以及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
经由几年的发展中国的网络银行发展出现下列特色:第1,设立网站或者展开交易性网络银行业务的银行数量增添。二00七年,中国网络银行持续了二00六年的高速增长,数据显示,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二00六年度网络银行交易额达九五万亿元,比上年增长八0.七九%,而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国有及股分制)网络银行用户数量为七四九四.五万户,比二00五年增添约二一0五.四万户,增长幅度到达三九%。交易额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网络银行发展安稳,而个人网络银行则增长迅猛,并且业务向投资理财、电子商务以及电子支付等领域不断拓展以及深化。[三]第2,外资银行开始进入网络银行领域,目前,获准在中国内地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外资银行包含汇丰银行、东亚银行、渣打银行、恒生银行、花旗银行等,此外还有几家外资银行的申请正在审核当中。第3,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二000年之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1,1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1个宣扬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经成为网络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含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代客外汇买卖等,部份银行已经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同时,银行日趋注重业务经营中的品牌战略,呈现了名牌网站以及名牌产品。但目前我国尚未呈现完整依赖或者主要依赖信息网络展开业务的纯虚拟银行。第4,中资银行网络银行服务开始博得国际名誉。在二00八年美国《环球金融》杂志网络银行评选中,工行1举取得了“中国最好个人网络银行”、“中国最好企业网络银行”、“亚洲最好投资管理个人网络银行”、“亚洲最好投资管理企业网络银行”4项大奖,并且连续第6年荣获“中国最好个人网络银行”。[四]
3、网络银行的发展对于央行现行监管轨制的挑战
网络银行作为在因特网长进行的1种全新模式的商务流动,其新型运作机制无疑会对于我国央行现行监管轨制带来冲击。
(1)网络银行电子货泉广泛使用给央行监管提出了1系列的政策问题
电子货泉系统是网络银行的基础,按公认的观点,电子货泉是1种“储量”或者“预支”产品,行将客户所能安排的资金或者货泉币值存储于其独有的某种电子装备上,如银行卡、电子支票以及数字化电子现金等。因此,其它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公司也可能具有发行电子货泉的权利。虽然目前我国还不存在此种耽忧,但跟着我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公司必然涉足此领域,若不对于其进行限制,将部份剥夺我国央行垄断发行货泉的特权,与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独一法定的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的单位”相冲突。其次,电子货泉发行的目的是替换流通中的现金,其大量使用必将减少流通中的现金,进而扭转货泉的流通速度,这又可能引起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范围的变相萎缩,使患上货泉总量的监测以及货泉供给的节制变患上更加繁杂。
(2)央行如何规范确保网络银行支付系统的效益性、安全性与不乱性
网上支付系统的效力性、安全性与不乱性是困扰网络银行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拥有保护支付系统、清理系统正常运行的职责”。这就对于我国央行提出了如何保证网络银行支付清理系统正常高效安全运行的新课题。此外,网上信息传递采取公共、私人密钥相结合的加密解密情势,在公用网以及金融专用网之间会呈现交易当事人如何拿到并确认对于方的公共密钥等问题,必将需要1个权威性以及公正性的第3方充之中介人以及担保人,央行是“最好人选”。
(3)央行如何处理网络银行监管及与其它国家央行监管的调和合作,防止新的支付工具被用来逃税、洗钱等犯法流动
电子货泉的运用使患上金融机形成为直接介入交易的主要环节,而网络银行更加其增加了1条低本钱、高效益的发展之路。央行如何监管网络银行的行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央行是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它对于网络银行监管必然触及到电子货泉发行管理、金融认证管理、电子货泉工具管理、安全电子交易管理、电子货泉运行监管管理等,特别是它要介入并主导全国性金融CA体系,对于所有的认证中心进行分级别的严格管理,诸多环节、诸多因素都需央行去规范、去监管。另外一方面,目前我国央行监管大多偏重于合规性稽核,对于银行市场风险、信誉风险及活动性风险等的稽核却较少,事先风险预警防范不够,监管水平不高,而网络银行跨国界运行的特征无疑对于央行又是1次重大考验。
(4)央行如何公正处理银行与非银行机构的竞争
目前,我国展开网络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其实不多,而纵观全世界网上交易的发展,在因特网上提供金融服务的大可能是非银行公司,相反,仅由银行提供最后的结算以及信誉服务,这就使患上我国银行业在未来加入WTO后,可能遭到非银行机构的更大挑战,就触及到1个新形势下的公平竞争问题,即现行有关银行支付以及结算的规定是不是应当合用到所有愿意在支付领域经营的非银行机构。对于此,央行应尽快制订本身以及其它金融机构在网络银行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机构展开网络银行的职责划分,公平公正处理银行以及非银行机构的竞争。
4、我国网络银行监管的对于策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网络经济也不例外,在网络经济前提下出生的网络银行必然离不开法制的保障以及支撑。尽管对于于中国目前的状态而言,网络银行展开的不是良多,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对于于网络的了解、钻研也不是良多,然而鉴戒国际上1些被证明有效的做法来立法,何尝不是良策。如: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巴塞尔委员会《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原则》、美国《总监手册—互联网银行业务》、《电子资金划拨法》、《统1商法典》等都给予了我国极大的示范作用。二00一年六月二九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展开网络银行业务的规则,揭开了我国网络银行立法的序幕。今后,还应当制订有关电子资金划拨、电子签名、客户身份认证、网络信息管理和网络金融犯法等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为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创造1个优良的法律环境。对于网络银行监管的对于策咱们认为应该侧重从下列几方面入手:
(1)严格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
对于于我国现有市场准入轨制的完美应包含下列几个方面:首先,应将技术设施前提纳入市场准入的前提来请求。由于,网络银行业务不但需要银行有至关范围的网络装备,而且还需要有关确认交易对于象的合法性、避免篡改交易信息和避免信息泄漏等方面的症结技术。其次,制订关于交易操作规程是不是完美的规定。完美的银行操作规程,1方面有助于提高银行的服务效益,另外一方面也有助于降低电子交易的风险。因而,网络银行应答客户申请开立账户、客户授权的声明、1般交易程序的请求等拟定细则。再次,制订关于内部节制轨制的规定。网络银行业务的无纸化特色,使患上交易的安全与合法更有赖于银行内部节制机制的健全。许多背法交易及损害网络银行交易系统的背法犯法流动,都是来自银行内部管理上的忽略和内部工作人员的配合。因而,对于网络银行的内节制度作出请求无比必要。最后,制订区别网络金融服务种类的规定。为保证交易的安全,有必要对于服务种类进行区别,并对于从事网络业务的金融机构,履行按网络业务能力以及银行资信能力进行分级来对于各种业务的展开加以限制以及许可 。
(2)提高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
加强央行监管工作的针对于性,监管机构可适量地增添若干对于口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力度,增强监管效力。对于网络银行的对于口监管模式,不仅可以更好的适应网络银行业务无缝运行的特色。而且可以免因不同部门在监管思路、重点以及法子等方面的不同,而发生对于同1网络银行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与风险判断的不同。解除了多头监管中调和的难题,有益于构成全面的监管轨制。
评估以及监管网络银行对于国家金融以及金融安全,甚至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依据网络银行风险构成的影响,肯定对于各种虚拟金融产品的监管内容以及总则;对于网络银行安全风险进行监管以及节制,包含对于发生安全风险的各种环境以及技术的监管,尤其是系统安全的>!
建议央行施行多种监管方式,如在网上采用“制订规则,然后警察巡逻抽查”的方式,对于网络银行的运作状态是不是“背规”进行抽查,1经查实进行“重罚”;或
者请求网络银行按期通过电子邮件向央行发送“汇报”文件;或者随机对于网站进行抽样调查;或者应用网络银行之间不同竞争者的利益冲突进行监管;或者应用消费者对于网络银行的服务质量及价格进行监管;或者应用独立的市场调查公司或者会计咨询公司对于网络银行服务进行监管等等。总之,种种监管方式的采取,都将使央行对于网络银行的监管效果更好。 (3)督促各网络银行强化内部管理,从内节制度上降低风险
因为网络犯法多为内部人员所为,因而,金融机构应重视加强内部管理,战胜本身存在的风险隐患。要结合网络银行业务的特色,完美现行金融监管办法。要从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资本足量性、资产质量、活动性、盈利能力、管理水祥和内部节制方面依据网络化前提来适时进行调剂、补充,构造1个相符网络银行生存、发展的金融监管技术手腕与操作系统。
一、尽快树立全国性的统1金融认证中心
因为我国缺少网络银行系统设计开发的经验,因而在相干系统的建设中规范化、标准化不1,没有1个详细的整体战略以及规范标准,如认证体系不统1、软件开发重复低效、硬件装备的购置标准各异等等,给网络银行的发展人为制造了必定障碍,故尽快树立全国统1的金融认证中心势在必行。
二、严格签约时的身份认证
为从源头上防范网络银行欺诈风险,对于于私人客户,银行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开户材料,并保证签约柜台的双人临柜操作对于于单位客户应严格审查客户的营业执照以及年审情况,并对于单位提交的网络银行服务申请表上的单位公章以及印鉴,与该单位在本行开户时的预留公章以及印鉴予以核查。对于企业印鉴的审查,银行应增设电子验印等先进验印手续,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三、树立业务操作管理轨制以及权限制约原则
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系统操作人员的工作操作进程以及权限,每一1步操功课务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必需分离,每一个级他人员都要受权限节制;对于操作密码要严格节制,指定专人按期改换,杜绝未经授权而操作支付系统的核算程序;由专人保管必要的系统操作记录,记载操作人、时间、操作内容等以备查
四、树立健全网络银行电子支付安全管理组织轨制
加强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以及安全规程培训;各支付系统的技术人员、监管人员共同树立对于话、商量机制;在电子支付的风险防范以及金融科技的资源信息同享等方面展开行业管理;加大宣扬力度,增强使用电子支付系统的客户以及商家的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维护知识。
五、制订相应的行业性鼓励机制,促使网络银行正常运作
相干经验表明网络银行构成的虚拟金融服务市场是1个高度的信息非对于称市场,网络银行 “看”不到其客户,更难以掌控客户的风险水平,一样,金融监管当局也“看”不到其监管对于象的网上行动。因而,制订相应的行业性鼓励机制是1条行之有效的法子。依照信息经济学鼓励机制设计原理,央行不是努力去了解网络银行做甚么,而是通过政策选择努力去诱惑网络银行去做甚么,诱惑的基本原理就是本钱选择,在这类情况下,央行不用耽心网络银行会应用它们的隐秘信息来诈骗监管人员。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票据市场发展迅速,但也存在着信用基础薄弱、市场不够完善和规范、交易品种单一、交易方式落后等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
一、前言。
票据市场是指以实质交易为基础的、以自偿性为保证的短期资金交易或融资活动,是货币市场中最基础和交易主体最广泛的组成部分。票据市场上交易的票据主要有三种,即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汇票又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对改善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及丰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手段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看,相对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信贷间接融资,票据融资是最方便快捷的融资方式。票据市场相对较高的收益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又使其成为理想的短期投资工具。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角度看,以票据为标的物的再贴现政策是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是满足金融机构短期流动性需求的重要手段。从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角度看,发展票据市场能够为社会提供持续丰富的短期融资渠道,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通过政策扶持方式,支持票据市场发展。
国外票据市场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以美国为代表的放任经营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引导专营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强管制模式。它们都有发达的市场经济水平、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成熟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体系及完善的规章制度等。这为票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支持货币政策尤其是票据的再贴现政策充分发挥效应提供了重要条件。目前,发达国家的票据市场呈现以下特点:票据多样化,融资性票据与交易性票据并存、再贴现操作方式趋同,再贴现利率多层次、中介机构多元化等。
我国票据市场起步较晚,在本世纪初开始快速增长,2001~2008年商业汇票年累计承兑量由1.2万亿元增加到7.1万亿元,年均增长29%;贴现量由1.4万亿元增加到13.5万亿元,年均增长41%;期末商业汇票未到期余额由0.5万亿元增加到3.2万亿元,贴现余额由0.3万亿元增加到1.9万亿元。2008年,票据融资高达13.4万亿元,2009年初,票据融资更是大幅增长,仅1月和2月,票据融资增加1.11万亿元。票据融资快速发展有效扩大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票据融资已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短期融资方式。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业务创新明显加快。
二、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票据市场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票据的信用基础薄弱。信用是票据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良好的信用环境,是票据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而中国信用制度不健全和信用状况不佳是票据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在企业方面,由于部分企业信用差,影响了部分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从而使市场对所有票据的信用产生怀疑,导致“劣质信用驱逐优质信用”,动摇了市场的信用基础。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利用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套、骗银行信用,使银行在承兑、贴现等业务活动中采取保守原则,极大地阻碍了票据业务的发展。而且企业在被发现造假之后,受到的处罚也较少,不会影响其在市场上的信誉和生存。在银行方面,有的银行机构受手续费和赚取利差的诱惑办理超过自身能力的银行承兑汇票,一旦到期无款垫付,就借故拖延或无理拒付,造成到期承付率下降,银行承兑汇票无条件到期付款的信用基础受到质疑。即使是银行之间也存在信用差异的问题,不是所有银行的票据都可以被贴现或转贴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票据业务的发展。
2.缺乏全国统一、完善的商业票据市场。首先,由于缺乏统一高效的登记、托管、交易平台,票据市场处于分割状态,仅在部分中心城市形成了区域性票据中心,缺乏一个全国统一、完善的市场。
其次,票据在各行各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较差。由于各商业银行票据交易的操作流程、业务制度自成体系,人为地制约了票据流通,阻碍了全国性统一商业票据市场的形成和进一步发展。
3.交易品种单一,交易主体少,信用风险集中在银行。从交易品种上看,在西方发达国家,票据市场工具和产品种类繁多,而目前我国票据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是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占95%,商业承兑汇票在票据市场交易中只占不足5%,在单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下,票据业务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既不利于银行防范票据风险,也不利于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不利于票据市场的进一步拓展。从交易主体上看,主要是一些大中型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参与票据交易,而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小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的程度十分有限,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由于票据业务的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使商业银行成为票据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既不利于金融体系分散和降低风险,也不利于推动商业信用的票据化和扩大票据融资。
4.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票据制度不健全。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是稳健发展的条件,我国现有的票据法律制度僵化死板,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我国《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这表明,融资性票据—商业本票,在我国目前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使得长期以来,商业票据只能作为一种支付结算手段和信用工具,其作为融资工具的功能未能得到很好发挥,从而限制了中国票据市场的规模,导致市场缺乏广度和深度。
另一方面,我国没有规定相应的较为详细的操作规定、防范手段和票据责任的规定,导致票据制度被滥用,而且又无人负责。
如虽然规定票据的开出必须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但没有规定对贸易背景的审查义务,所以导致上述有关贸易背景的规定有名无实;又如对票据质押没有规定相关的办理程序,只靠相关银行规定相应的内部工作制度,但它们的效力如何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些规章甚至与票据法本身相互冲突。
5.交易方式落后,票据欺诈风险越来越大。我国目前票据业务还是分散在商业银行的各级经营网点,采用实物交割柜台交易。
票据从签发、承兑、背书转让到贴现、转贴现,仍采用手工操作,市场电子化交易程度很低,票据交易范围有限,交易信息不畅、不集中、不透明,缺乏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统一控制票据风险的手段,使票据市场不能摆脱实物票据制约,难以形成统一的登记保管和交易清算体系,为个别商业银行故意压票、退票提供了机会,也为不法分子伪造、变造票据创造了机会。
6.利率机制僵化。合理有效的票据市场利率机制,有利于票据市场的流通,提高票据的收益性。199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对同业拆借利率的限制,但票据市场利率仍受中央银行管制。1998年12月,虽将贴现利率改为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加点生成,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贴现利率被管制的性质。
7.缺乏权威的资信评级机构。
我国目前尚没有很权威的资信评级机构,即使是现有的信用评级公司也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指标评价体系多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可信度很难令人信服,投资者只能自己通过一些渠道进行评价,风险评价成本的存在阻碍了投资者进入票据市场的步伐。
由于缺乏能在全国范围内被普遍公认的权威性资信评估机构对票据进行评级,配套的社会信用评估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规范管理制度尚未出台,企业的信用没有一个比较权威的参照系,致使商业票据的广泛可接受性大打折扣。
三、对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建议。
第一,建立票据信用信息系统,强化信用约束,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这套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票据违规行为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进行统计,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藉此规范票据行为,维护诚信的社会环境。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票据违规信息统计功能、多渠道的信息查询功能以及灵活的信息输出和报表管理功能等等。建议由人行牵头,金融机构和信誉良好的企业参加,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信贷登记系统,定期公布相关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大信用环境治理的力度和公开性,确保信用信息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对恶意逃避银行债务,有不良票据行为的企业,金融机构应合力制裁。同时,对随意延压、无理拒付行为的承兑银行,要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给予处罚,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承兑资格。
由于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存在规模小而松散、业务范围不统一、人员素质不高等缺陷,所以有必要在我国建立统一的票据信用评级机构。建议先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组建全国性的票据评级机构,当评测机制走上正轨后,再将原有的依附于银行的票据评级机构脱离银行体系,独立为中立的市场中介机构。
第二,加快跨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设,推进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的形成。为了解决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现有的弊端,便利企业支付和融资行为,支持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创新,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作出建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该系统定位于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等相关的业务处理服务功能,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及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的业务处理平台。该系统建成后,将对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对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的形成起到深远的影响。
基于我国票据市场的现实状况,建议在上海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短期目标为: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平台,实现商业汇票签发、托管、查询、鉴证、交易、结算等业务功能的电子化处理,初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商业汇票市场。长期目标应当是:建成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保障,以现代化信息技术系统为支撑,丰富的票据产品为内容,具备有效实现社会短期资金合理配置,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发现和生成短期资金价格等多种功能,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第三,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市场主体。一是大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改变目前银行承兑汇票一枝独秀的局面,鼓励实力雄厚、资信良好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利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融资。
二是大胆创新,积极开发商业票据业务新品种,如开展票据贴现买方付息、企业贴现回购、商业汇票保证、贷款协议回购等业务。
三是有序发展融资性票据,分阶段逐步放开,建立专业性的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和规范的票据交易所,培育和拓展规范、高效的融资性票据市场。四是放宽市场准入,允许私营企业和民间票据进入市场,积极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第四,逐步完善利率机制。
根据目前实际,建议逐步放宽利率浮动范围,推进差别利率,增加利率弹性,在票据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放开票据转让利率、贴现利率和再贴现利率的管制,以市场信息化管理为基础,由供需双方自主入市、自动议价、自愿成交。
第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建议尽快修订完善《票据法》,完善关于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有关内容,加强适用性和针对性;完善各类实施细则,加强监管类规则的制定和执行,避免在票据业务上的无序竞争和互相压价;建立健全商业承兑汇票签证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保证金制度和抵押担保制度,使票据市场在更为合理完善的法律框架下健康发展。参考文献:
[1]冯菊平,发展票据市场推动金融中心建设,文汇报,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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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财务风险管控;重要审核事项
中图分类号:F12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6-0047-03
一、投标报价阶段
投标报价处于项目开发阶段,企业投标价格的制定既要保证具备足够的竞争力,同时也要保证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投标报价的制定及审核是项目投标阶段的关键事项。通常情况下,投标报价表由项目人员编制,财务部门作为审核主体之一,在审核投标报表财务相关事项时,应关注的重点包括主要成本是否已取得合作单位的报价表(或其他依据),以及主要费用项目估算是否合理。由于成本部分一般由合作单位报价,相对较为确定,而费用部分主要依靠估算,因此是审核重点,其中税费、财务费用、汇率风险相关费用等应该是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
(一)税费
影响报价的税费主要有四项,一是印花税:对外合同和对内合同均需缴纳,税负为总包合同及分包/采购合同价格的003%;二是增值税:“营改增”工作完成后,项目涉及国内流转主要为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出口设备增值税一般享受增值税免税及退税优惠。即对于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同时退还该商品在国内流通环节已承担的税款。因此,投标报价表中,增值税出口退税作为出口设备成本的减项列示;三是佣金涉及的相关税费:如果该项费用由承包企业承担,即应在投标报价中列示支付佣金时代扣代缴的672%增值税及附加,以及佣金比例超过合同总价5%以上的部分应缴纳25%的所得税;四是项目所在国涉及的税费:根据标书要求和项目具体情况,按照项目所在国的税费政策填列。
(二)财务费用
影响报价的财务费用一般包括三类,一是银行保函费,其中投标保函每季度收费005%,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保期保函每季度收费01%。对于直开保函(担保银行直接向受益人开出保函),国内银行一般按季度收取,不到一个季度按一个季度收取。对于转开保函(担保银行委托国外银行出具保函),不同国别、不同银行的转开费不同,具体费用需咨询银行;二是资金占用利息:项目如需垫付资金,则应该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测算资金利息成本;三是银行手续费:出口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议付费可参考0125%计算,第三国采购部分如开立信用证,开证费可参考015%计算;四是融资利息及费用、出口信用保险费,可根据银行和信保公司的报价填列。
(三)汇率风险费
由于国际工程业务多使用外币结算,受外汇市场汇率波动影响,汇率风险成为国际工程业务的重要风险之一,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根据项目未来现金流和项目执行期,按照银行的远期外汇报价分期计算、预估填列,其中第三国采购和项目所在国分包款等可以直接以外币结算的部分不受汇率影响,可以在测算汇率风险时剔除。
二、合同重要财务条款审核
项目中标后,承包企业需要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并与分包商、供货商签订分包合同及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一般应由各法律、财务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并保障承包企业合理利益。在承包商签订总包合同、分包/采购合同时,应分别关注以下财务事项。
(一)总包合同
在总包合同的签约过程中,财务部门除了需要对合同总体财务事项安排予以关注外,需要对收汇条款进行重点审核,一是关注预付款条款,一般应要求收到业主一定比例预付款后合同方可开始执行;二是关注收款进度是否与工程进度配比,确保收款及时性;三是关注质保金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比例过大占压公司资金。
(二)分包合同
在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的签约过程中,财务部门应重点关注:一是付款条件是否完备,是否在满足付款方各项要求后进行支付;二是款项支付进度安排,即款项支付进度是否与工期进度相匹配,避免超进度支付情形;三是担保条款,即预付款、履约或质保金在支付前对方是否先行开具保函或具有其他担保措施。
(三)总包合同与分包合同关系
总包、分包合同应具有一定对应关系,作为总承包商,一方面要将总包合同的具体执行要求技术货物规格型号等在分包合同中作同等要求,避免由于分包合同要求不清导致无法满足业务要求;二是确保各分包合同无缝衔接,总包合同所有义务全面落实,避免由于责任范围接口不清导致执行过程中的推诿扯皮。
三、概预算管理
工程概预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预先计算和确定项目的全部工程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由于项目概算的编制和调整对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的国际工程项目的收入、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对概预算编制及调整的审核也是重要财务事项之一。
通常情况下,当项目对外合同已经签订并生效,项目管理模式已确定,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并得到业主批准,且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分包价格基本确定时,即可开始编制概预算工作。概算编制的基础及财务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概算编制应依据合同、投标报价表、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关行业的定额及限额设计造价指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已经签约的分包合同和已经采购的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或在有效期内的投标报价,按照实际价格计列。尚未签约或招标的分包合同和设备、材料供货合同,参照项目投标报价表、相关行业的定额及限额设计造价指标、已经采购的同类分包合同或设备和材料价格、设计概算书,并结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信息估算计列。其他费用,可参照已执行的类似项目实际费用数据并结合该项目的执行模式、执行地特点等估算计列。概算的成本水平和费用标准应能预估项目的实际水平,客观反映项目实际情况,不重不漏,定价准确合理。且应综合考虑项目实施中的各类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合理预估。
执行概算因市场环境、国家政策、工程设计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概算总额发生重大变化,应编制调整概算,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融资管理
对承包商来说,是否能够获取项目,不仅取决于企业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以及行业信誉,很大程度上在于承包商的融资能力和资金运营能力。对于业主或各国政府来讲,如果能够通过承包商的融资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则项目签约可能性大幅增长。目前,“走出去”企业可运用的主要融资品种包括政府优惠贷款(我国政府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借款国政府提供的双边援贷款)、出口信贷(为支持我国机电设备出口,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针对出口项目提供的利率较低的贷款,包括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商业银行贷款(传统融资方式)、项目融资(以项目预期收益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等。在目前实际应用中,由于政府优惠贷款、出口买方信贷、项目融资的成功案例较少,出口卖方信贷成为我国国际承包工程业务的主要融资工具。
财务部门应在企业内部加强融资政策的宣传,在出口卖方信贷申请过程中,引导业务部门在业务开发时关注融资项目国别、担保措施、业主实力、合同范围、中国元素等融资审批的重点因素。与此同时,应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除传统融资渠道外,应特别关注基金及新兴银行,其中基金包括: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丝路基金、东盟基金等。新兴银行包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金砖银行),实现传统融资渠道与新兴融资渠道的有机结合。
五、银行保函管理
银行保函是担保人(一般是国内总包方)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业主)作出的一种以款项支付为手段并由合同之前的第三方(银行)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是国际工程业务中较为常用的担保手段之一。应该关注的财务事项包括:
(一)保函条款审核
在开出或收到保函时,作为总包商应重点关注的保函条款包括三方面,一是转让条款:从总承包商利益出发,对业主开出的保函应尽可能为不可转让的保函,从而避免由于业主转让保函带来的额外风险。对于收取分包商的保函应尽可能争取为可以转让保函,以便将其转给业主,以减少承包商担保金额;二是减额条款:对于预付款保函,由于预付款将逐月从工程进度款中扣还,因此预付款保函金额也应随扣还后的余额而减少,承包人在通过银行开出这种保函时,应当在保函上注明,在施工期间应按月或按季度从业主那里取得同意此保函减值的通知;三是金额及期限条款,避免担保金额过高,避免有效期过长,给项目执行带来潜在风险。
与此同时,保函开立前还应对业主的财力状况、资信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作全面调查,对于私营项目,承包商在按业主要求提交各类货币履约保证书时,也应要求业主提供银行的付款保函或支付信用证明。
(二)保函撤销或延期
保函到期后,需要办理撤销手续或延期手续。对于可以撤销的保函,保函到期如不办理撤销,仍承担被索偿的风险,且银行将继续收取担保费用。对于需要延期的保函,如果未能及时办理延期,可能面临被索赔风险,因此应在到期前提前办理内部审批相关手续,避免由于未及时办理延期收到业主的索赔,影响公司信誉水平。
六、汇率风险
由于国际工程项目多以美元、欧元或项目所在国当地货币等外币作为结算货币,受全球经济环境影响,近年外汇市场波动较大,汇率变动将对项目收益产生较大影响。一般情况下,对于使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的项目,在人民币处于升值通道期间,会对项目收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而在人民币贬值过程中,将会带来额外的汇兑收益。
为了尽量减少汇率不确定的影响,财务部门应与项目部有效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对外汇市场研判,谨慎选择结算币别,在签约前深入分析外汇市场,对合同执行期内汇率变动予以分析,选取更加有利于项目收益的币种;二是对于已经确定币种的合同,合理预计并科学计算汇率波动影响金额,计入项目概算成本;三是尽量准确预计收汇时点,选择远期金融产品,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损失;四是合理把握结售汇时间,在人民币升值期间,收到外汇后应尽快结汇,对外支付时再行购汇,在人民币贬值期间则反向操作。
七、税务事项
国际工程项目涉及的税务事项包括印花税、流转税、所得税等,其中增值税出口退税、所得税税收抵扣对项目收益影响较大,在实际财务工作中应关注以下问题:
(一)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国家鼓励出口优惠政策,但如果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则会出现不能退税的情形,为确保退税工作顺利,应保证:一是及时认证,必须在发票开出后180天内完成认证。认证过程中需要注意审核发票的商品名称、数量与报关单一致; 二是及时申报,早收退税款。在中国电子口岸登陆出口退税系统,及时提交报关单出口信息及相关数据,提供资料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出口货物远期收汇备案证明(外管局开具);三是不断规范日常退税工作,力争取得并积极维护A类或B类资质,不仅可加快退税速度,同时可享受未收汇情况下收到退税款的待遇。
(二)所得税
所得税是针对项目收入扣除成本后的利润总额进行征税。一般情况下,在项目所在国形成的利润,需要在当地按照当地税率缴纳所得税,年终国内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双边税收协定进行抵扣。在办理国内抵扣事项时应注意:一是必须在汇算清缴期限内(次年5月31日前)取得项目所在国的所得税完税证明;二是根据分国不分项政策,同一国别不同项目的盈亏可以抵消;三是关注项目当地利润形成期间,避免前期少后期多,后期税额超出国内可抵扣上限,加大税收负担;四是对于企业为规避当地税务风险,合同约定所有税负全部外方承担的项目,仍要尽量取得完税证明,避免由于业主未实际交纳税费而引发的补税风险。
八、境外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
为满足项目资质等要求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多数“走出去”企业会在项目所在国建立分支机构,具体形式包括代表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为完善财务管理,避免税务罚款,企业应不断强化境外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防范境外财务风险,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机构设立前应充分了解当地关于税务登记的要求并按规定办理;二是应尽量派出财务人员在现场负责财务工作或聘请当地中介机构进行日常会计工作,并按当地法规按时进行纳税申报;二是定期将现场账面资产负债情况发回本部,本部将其并入总公司账内,保障公司账面资产的完整性;三是定期组织海外机构财务检查工作或离任审计工作,对现场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离任的境外机构负责人做到“离任必审”,强化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参考文献]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以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根本,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为重点,着力抓好违法生育案件执法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制度化、规范化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文明执法,严防发生恶性案件和;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
3.坚持区别对待原则。充分考虑违法生育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体现人文关怀,做到从严与从宽相结合。
二、专项行动范围
主要为年以来“六普”清查、非法收养整治和各年度尚未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及非法收养对象。
三、工作步骤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从年5月中旬开始至年月下旬结束。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年月)
1.召开专题会议。召开由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部署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任务,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为专项行动统一思想、营造声势。各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结合辖区内基本情况,制订落实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2.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生育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行动阶段(年月日—月日)
按照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各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在规定的工作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规范做好应征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和执行工作。对少数难以直接取证的案件,在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和市法院的指导下,探索建立规范的“零口供”工作程序,以利于工作开展。对诉讼期限已满仍不缴纳的,依法申请市法院强制执行。对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的违法生育对象,可以采取分期缴纳的办法。
(三)巩固提高阶段(年月日—月日)
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整体进展顺利,实效显著。同时,各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在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管水平,为今后依法行政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工作职责
各镇(街道)为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市监察局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在执行计划生育法规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
市法制办负责指导规范化执法,协助探索建立规范的“零口供”等工作方法,破解依法行政难题。
市公安局负责每月提供出生人口户口申报、户口迁移等信息;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境外违法生育当事人的出入境记录、出生孩子的出入境证件和记录等证明材料。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违法生育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证明和收养情况证明。
市地税局、国税局负责对有经营实体的当事人进行资产和收入核查,提供违法生育当事人的收入证明。
市建设局负责核查违法生育当事人的房产登记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市卫生局负责提供无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的出生婴儿及其父母的相关资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违法出生婴幼儿防疫接种等相关信息。
市人口计生局具体负责指导各镇(街道)进行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做好市级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工商分局负责核查违法生育当事人的工商登记、股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市人民银行负责将违法生育又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市法院负责依法受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案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点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也是建立依法生育秩序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将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工商分局、市人民银行、市法院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违法生育率较高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较低的镇(街道)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以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在单位难以取得相关损失及资金挂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时,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单位单位提供相关损失的内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4、根据收集的上述材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相关损失的发生事实和可能进行鉴证;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