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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工作意见

时间:2022-06-10 03:56:24

督导室工作意见

第1篇

一、监督对象及范围。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

二、监督责任。局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局长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单位)全体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处室(单位)其他负责人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3.局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纠正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不良问题。

4.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逐级报告。

三、监督方法。日常监督管理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采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随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状况。

1.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原则,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理解、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的目的。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的负责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处室同志谈心每年不少于一次。继续执行干部职工与领导约谈制度。通过谈心,及时分析干部现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对干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帮助解决。主谈者要做好谈心记录。

2.征求服务单位意见。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每年向服务单位征求意见不少于一次。各处室(单位)对服务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适时向服务单位反馈。

3.聘请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局聘请为人正直、有责任心、关心财政事业、敢于进言的日常管理监督员若干名,重点对财政干部工作、生活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员可通过谈话了解、模拟办事、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通过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反馈,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

4.召开家属座谈会。各分管局领导每年至少召集分管处室人员家属召开一次座谈会,以通报情况、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相互沟通。

5.重点帮助。对日常监督中发现有工作不认真、存在不良嗜好、家庭不和睦等现象的重点人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局领导应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沟通,重点帮助,防微杜渐,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财政干部队伍纯洁。

第2篇

对全院教学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对主管院长反馈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1.负责组织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的研究工作;

2.负责骨干课程、主体内容设置的研究;

3.协作各系进行观摩教学、教学巡查及教学督导等工作;

4.全校教学工作秩序监督与分析;

5.课堂教学质量和实践教学质量的监督与分析;

6.教学人员教学文件的检查;

7.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分析;

8.听取学生的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

9.考试过程的监督与试题、试卷分析;

10.全院各级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察;

11.全院年度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和建议;

12.对学院教学质量进行调查、了解、评估、指导,将有关的信息上报院领导并反馈给教师和院、系教学管理部门,从而发挥监管、指导作用,以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督导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教学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督导室各项工作组织和安排;

2.负责制定教学督导室的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学期、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督导工作,提出督导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4.负责参加学院的教学例会,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督导结果和督导意见;

5.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教学工作检查的标准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6.负责完成督导室的行政管理职能,做好督导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了解国内外督导信息,收集、消化、借鉴先进的督导经验;

8.负责参加学院的各类教学会议,及时向督导室人员传达会议内容;

第3篇

 

一、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既总结经验,又反映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领导负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督查工作,正确处理好督查和承办的关系。

(三)突出重点。要紧紧把握各个时期组织部门的中心工作,特别要把了解和反映组织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要做到举一反三,通过对某一事项的查办,促进同类或类似事项、问题的解决。

(四)注重实效。凡列入督查的事项,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力戒形式主义。

 

二、督查工作的内容

(一)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陈巴尔虎旗委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的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的贯彻情况。

(三)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委领导同志及组织部门领导同志有关组织工作的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及全体职工大会决定和宣布的重要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以及新闻媒介、内部刊物、来信来访中所反映与组织工作有关的重要意见、建议的办理和采纳情况。

(六)下级党委、各直属单位有关组织工作请示的答复办理情况。

(七)有关部门转来的重要事项的办理和完成情况。

 

三、督查工作的分工

(一)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及本部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科室(中心)办理。

(二)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交办件和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三)下级党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由各科室(中心)考评,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排列名次。

(四)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转来的批办件,领导同志转来的批示、交办事项,下级机关及本级直属机关各单位的请示、报告等,由办公室按科室(中心)工作职责,负责转办、督办,由有关科室(中心)承办并回报结果;有关部门转给各科室(中心)或有关人员承办的事项,由承办科室(中心)负责督办落实。

(五)科室(中心)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专项会议、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由主办科室(中心)负责督办并回报结果。

(六)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或部领导直接交有关科室(中心)办理的事项,由承办科室(中心)办理并回报结果。督办事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中心)的,由办公室协调,明确牵头科室(中心)落实并向办公室回报结果。

(七)信访件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负责督办并回复结果。

 

四、督查方式

(一)定期报告。在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及本部的有关组织工作的重要决定下达或重大工作部署之后,已明确要求报告日期的,要督促按期报告,凡未规定报告日期的,一般半年要报告一次。

(二)日常催办。对本部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主要工作安排的进展情况,本部决定的重要事项,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及部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每周各科室要开展自查工作,每月各副部长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每季度办公室要按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表》对各科室进行督查。紧急事项要及时催办。办公室要定期汇总落实情况,向部领导或交办部门报告。

(三)信息反馈。充分利用组织部门的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和反馈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有关组织工作的重要决定和组织部门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对下级党委报送的情况,要认真整理、分析和综合,及时向部领导报告。

(四)实地督查。办公室要根据部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针对组织部门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选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调研能力的同志深入工作第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在实地督查的基础上,要向部领导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或综合报告。

(五)督查通报。对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和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工作的落实。对一些带有全局性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办结报告,可在《陈巴尔虎党建网》上登载。具有普遍意义,需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宣传教育的,可通过报刊广播宣传。

 

五、督查工作的程序

(一)立项。凡需督查的事项,均应填写《督促检查事项登记表》,根据事项内容和重要程度,写明来文时间、单位(或交办人)、份数、责办事项内容等,并填写《查办件呈报单》,由办公室提出办理意见和督查意见,报部长办公会、分管部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正式立项,再由办公室通知有关科室(中心)办理。

(二)承办。督查事项立项后,按照审批意见,办公室和承办科室(中心)要及时办理或转办、协办。紧急督办件,要及时督查完毕;一般督办件的转办不得超过3天;协办件要明确主办单位或牵头单位,有时限要求的应按时限要求办理,对逾期未报的,应查明情况,及时向部领导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应根据具体内容提出报送要求,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查办件一般在两个月内办结。对突发性事件要立即查办,并及时向发出查办通知的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报告查办结果。

(三)催办。督办件转办后,要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根据事项的难易或有关要求,适时催办。对下级党组织要及时填发催办单,逾期未报或久拖不办的,要查明原因、追查督促,并及时采取措施督办。对重要的催办情况,要及时向部领导报告。

(四)办结。事项办结后,有关承办科室(中心)应及时综合情况并报告。凡业务工作任务的查办结果应以本部名义和正式文件向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和旗委报告;凡一般批办、交办件以本部名义和督查专报形式向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和旗委或有关领导报告。

(五)归档。《督查呈报单》、领导的批示意见、督促工作办结报告等开展督查工作过程中的一系列重要材料,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档案资料要实行微机管理,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归档,不漏不缺,能随时统计、查阅、调用。要保守秘密,查办工作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材料必须妥善保存。

 

六、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督查工作是各级组织部门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给督查工作人员出题目、交任务,加强具体指导。

(二)督查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主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工作。办公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务工作内容来抓,切实加强同有关业务科室(中心)的联系,做好重要事项督查的组织工作。

(三)部务会、部长办公会要定期讨论、研究督查工作,听取督查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提出任务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四)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网络。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上下联系,认真开展工作。

第4篇

一、推进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的落实是党委综合办公室的重要职责

加强督促检查,是推动中央、市委和各级党委决策及大事要事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各级党委是抓决策落实的主体。党委综合办公室是党委抓决策落实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党委综合办公室要强化督查意识,明确督查内容,健全督查制度,规范督查程序,提高督查实效,从而更好地发挥参谋、协调、反馈的职能,全面推进中央、市委及市经济工作党委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贯彻实施。

二、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综合办公室开展督促检查,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为党委抓决策落实服务。根据中央、市委和市经济工作党委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精神,及时向党委提出开展督促检查的建议。

2、反馈市委和市经济工作党委决策落实的情况。受领导委托,起草给市委和市经济工作党委的报告,向市委和市经济工作党委汇报决策和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反馈:上级党委文件及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市委、市经济工作党委有关文件和会议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报告,对报告的情况要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统计汇总,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市委和市经济工作党委领导同志批示、批办的事项进行专项查办。

5、开展督查调研。根据市委和市经济工作党委的决策要求,主动围绕上级党委一个时期的重大决策,组织有实效的督查调研活动。

三、健全督查工作的制度

1、建立工作责任制

督查工作是领导行为,领导督查在督查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综合办公室要协助领导搞好督查,为领导督查提供服务。综合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党委的意图或授权,确定督查的重点,拟定督查方案,协调督查力量,报党委审批后,将督查的工作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并明确质量、时限要求。综合办公室的督查工作,尤其是专项督查工作要在各处室的支持配合下按各自职能协助完成。

2、建立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每年初,综合办公室应根据党委的工作安排,制定《党委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并针对工作内容,确定督办的工作节点。综合办公室要制定实施方案,搞好重点督查的协调、联络、服务,及时收集分析、反馈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建立领导同志批办事项查办制度

对中央、市委及市经济工作党委领导同志的批示、交办事项进行专项查办,是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工作,必须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综合办公室要建立领导批件登记制,并填写《领导交办件督查情况单》。综合办公室要明确承办者,由承办者实施催办、查办工作。

4、建立督查调研制度

综合办公室要把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在督查中调研,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向党委反馈大量的真实情况,提供高质量的督查报告;在调研中督查,将调研成果运用于督查过程,提高督查工作的水平。综合办公室要将督查调研纳入整体调研工作的范畴。

5、建立工作考核制度

为增强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要建立督查工作考核制度。对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结报告,上级党委办公室要适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向承办单位领导通报。市经济工作党;委综合办公室将定期对归口的委、局、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督查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带动后进。

四、规范督查工作程序

党委办公室督查工作按督查前、督查中、督查后三大节点规范工作程序。

1、分解立项

各级党委作出重要工作部署或上级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后,党委办公室按照突出中心、把握重点的要求,分解立项,拟订督查方案。督查项目要明确督查内容、要求、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立项督查的方案必须报党委领导审核同意后实施。

2、督促检查

督查方案经领导审核同意后,分别向有关承办单位发出督查通知单;督查项目下达后,由专(兼)职督查人员负责通过督促巡查、督查调研、联合督查等形式,实施定期督促、跟踪检查。督查人员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准确反映倾向性问题,促进工作的落实。

3、综合反馈

第5篇

1、文公布成立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抽调人员组建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并落实办公场所。

3、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个过程尤其是动员部署阶段的相关工作。

4、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宣传报道计划、安排局内部网络开设专栏和专题报道。

5、制发《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6、制发《市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

7、召开市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

8、发文明确必学内容,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搞好学习。

9、以一定的方式公布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义、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以及接受监督的事宜。由局办公室、局效能办负责。

10、举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培训会。由局效能办负责。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6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查找效能方面问题、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研究第二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明确查摆问题的要求,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以效能办名义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开展“投资者评机关”、“服务对象评机关”、“机关评机关”活动,听取各方面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单位。由局效能办负责。

4、组织开展一次重点督查,了解各单位、各部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的情况,列出机关效能建设要解决的问题。由局效能办、监察室、办公室、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5、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6、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

7、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由局人事科负责。

8、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效能建设“几项禁令”》。由纪委、监察室负责。

9、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由监察室负责。

10、设立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投诉查处和督察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9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抓住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二阶段工作,研究第三阶段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2、发文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由局效能办负责。

3、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政务公开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4、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纳税服务大厅”管理的意见》。由局办公室、市区分局、局监察室负责。

5、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由办公室负责。

6、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优化机关服务措施的意见》。由局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7、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8、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

9、制发《xx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专项清理整顿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意见》。由局监察室负责。

10、对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检查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督查和检查情况汇报。由局效能办、局效能建设督导组负责。

11、指导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公布效能建设整改方案或提高效能的制度和措施。由局效能办负责。

12、开展《行政许可法》专项检查。

13、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由局人事科、监察室、效能办、办公室负责。

14、组织效能建设好典型专访,大力宣传效能建设的成效。由办公室、效能办负责。

第四阶段:考评考核(10月—12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机关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指导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市局领导小组和市局效能办的主要工作有: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三阶段工作,研究第四阶段工作。

2、制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由局效能办负责。

3、对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由局效能办负责。

4、对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由局人事科、效能办负责。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建立持续长效、自我完善的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区域学校均衡可持续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市港口经济的发展作贡献。

二、督导评估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履行领导职责、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发展性原则,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经常性督导检查和综合性督导相结合,重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四、督导评估程序

(一)乡镇自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市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及计分办法》进行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认真总结本年度教育工作的基本做法、主要成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评报告,填写自评表,于每年度12月底之前,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及时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和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县级评估。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委托县(区)政府(管委会)督导室(组),在乡镇自评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人员进行督导评估。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深入有关村居(社区)、学校实地了解查访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督导评估意见。县级评估应在下一年度3月份之前完成,有关督导评估意见(通报)应及时报送本级政府,并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市级抽查

市级督导评估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每个县(区、管委会)每年抽查若干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五、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督导评估标准及计分办法》设置总分为100分,评估达到90分及以上为优等级,80分及以上为良好等级,60分及以上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绩效考评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达到优等级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乡镇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资格。

六、组织领导

第7篇

第二条省、市、县(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督导室。各级督导室是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普通教育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指导的职能机构。

第三条各级督导室的工作任务是:

(一)对本地区的普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二)监督、检查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三)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帮助和指导。

(四)对教育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反映和提出建议。

(五)完成本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各级督导室的工作范围:

负责本行政管理辖区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化技术学校、中等师范、进修学校,以及盲聋哑、弱智儿童学校的督导工作。

第五条督导室工作人员配备:省督导室为八至十人,市、县(区)督导室为五至八人。

各级督导室所需人员编制由当地政府在现有人员编制内调剂解决。

各级督导室设主任督学一人,副主任督学一至二人,省督导室的主任、副主任督学可为厅或处级,市督导室的主任、副主任督学可为处或科级,县(区)督导室的主任、副主任督学可为科或股级。督导室正副主任和督学的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各级督导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若干名兼职督学。

第六条督学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受过高等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历,熟悉教育业务,懂得教育规律,有较丰富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写作水平。科级、处级、厅级督学应分别具有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以上教龄或教育工作经历。

(二)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的威望。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第七条督学在督导工作时有以下职权:

(一)检查、督导教育、教学业务,可参加有关教育方面的会议、活动和听课。

(二)可视需要找督导对象了解情况和交换意见。

(三)调阅有关的文件、资料、簿册和档案。

(四)对有显著成绩或有重大失误的教学、管理人员,可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奖惩(包括干部任免)建议。

(五)参与教育行政干部和学校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8篇

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协助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要决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督查为重点,寓调查研究于督查工作之中,经过自身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就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服务

为切实作好信息工作,确保信息工作的质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资料,督查室一是加强了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二是加强信息网络暨信息员队伍建设,督促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配备了信息员。三是加大信息上报力度,全年收集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上报的信息2000多条,通过整理上报市政府800多条,被市政府采用100多条。同时撰写了《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县城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推动县城经济全面发展》和《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强县富民》(对一肯中乡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调查)等调研文章。这些信息为县领导掌握基层动态,实施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参谋作用。

二、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决策的落实

督查室把抓督查,促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议定的事项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进行督查。多次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大明、榆树林子、必斯营子铁矿、大明万寿菊产业)、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城市亮化、京南小区取暧、工业企业改革遗留等问题进行督查。对各乡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公益性公墓建设、食品安全登记及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对乡镇重点建设项目,劳务输出,招商引资,乡镇财政收和农民人均收、农业产业化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开展专项督查活动12次,书面、电话督查10余次,接受市政府督查活动3次(食品安全、经济普查、“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印发《督查通报》10期。为县政府领导把握全局,了解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效推动了政府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政令畅通。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2006年,县政府督查室收到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18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70件政协委员提案119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由38个部门单位进行办理。

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明确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及时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为确保办理质量,在交办会上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指定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工作,切实作到从交办、催办到答复的各环节有章可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

二是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办力度。县政府督查室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后,认真进行登记、梳理分类,并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建议、提案呈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批示,根据类别性质确定38个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接到政府督查室转交的建议和提案后,认真研究,精心核对,并按承办程序予以办复。在办理过程中,督查室加大了督办力度,通过采取实地督办、电话催办等措施,提高了办理实效,在法定时限内得以办理。

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中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明确要求承办部门认真研究,克服困难,狠抓落实。由于县政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部门配合,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使多年反映强烈的县保健所道口红绿灯设置、市内公厕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网吧管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11月份,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政协文史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城建系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既推动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也赢得了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协助黄国飞副县长落实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二是万寿菊产业项目(大明镇哈脑村)建设工作,今年落实种植面积8000多亩。三是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四是科技示范县审核工作,协调金融财政部门通过验收。五是“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五、积极参与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积极完成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会、拉练会、现场会、新闻会及重要接待工作的筹备工作。

六、自身建设情况。

第9篇

职业教育教育督导督导原则笔者从2006年初从事教育督导工作以来,常常被问到什么是教育督导?1986年,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正式恢复,各级督导机构重建。1991年4月,原国家教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5号令的形式颁布了我国关于教育督导制度的第一个法规性文件《教育督导暂行条例》,明确了教育督导的任务是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的的实现。2008年2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教育督导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性的执法监督机构,基于教育督导这个大背景上而产生的学校教育督导机构,不曾享有国家行政性的执法监督机构特权,在学校机构中地位不明确或地位不适当,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在职业学校这种现象更为突出。我认为,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应作为上级教育督导工作延伸的手臂,在职业学校应是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对职业学校各职能处室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一个重要机构,在职业学校工作开展中应起到积极的作用,从而推动职业学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职业学校教育督导现状

多年来,职业学校的教育督导机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职业学校的督导机构有名无实。督导室的人员往往是已退休的二线人员,只参与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仅仅起到了教学督导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由于督导机构不健全、无活力,从而使职业学校制定的目标以及分解到各职能处室办的目标完成进度、完成情况都无法知晓,各职能处室办依据学校工作目标制定的目标是否合理,各职能处室办对于学校工作目标的理解是否合理、协调一致,因缺乏约束与监督而无法了解到,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处室在落实工作目标时就已产生偏离,但由于缺乏反馈,无法修正目标,只能在原有偏离的基础上继续走偏离之路。因为学校教育督导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对各职能处室办的检查标准也不统一。教育督导本是学校督导的日常性工作,由于学校教育督导机构未能正常开展工作,往往只有校长(分管校长)去落实这个所谓的全面工作。但是若学校本阶段还有应急性的工作要去做,难免会顾此失彼,在一些检查反馈上,一是部门自查,二是职能部门互查,这些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弊端。一些部门往往会夸大自己的成绩,回避其缺点或不足,即使在职能部门互查中也会相互捧场而掩盖真相,会制造成一个秩序和谐、管理到位、表面繁荣的假象。此外,检查结果往往是客观性的描述,没有人对照处室办的既定目标去发现问题、去分析问题,去解决问题,因而难以提出促进学校工作开展的合理化建议。

二、职业学校教育督导的地位

2008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中等职业学校也将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因此,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是应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开展工作而成立的机构,可以实现对学校教育的自查任务,在自查中发现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职业学校在上一级的教育督导中得到肯定,以便在检查中促进学校工作开展。实现自查,应该是全校,应该站在全校的角度上开展工作。若将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定位为学校的一个中层职能处室,显然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为其他的职能处室会问,这个教育督导机构凭什么对学校的全面工作指手划脚,因而职业学校应把学校督导机构定位为校长直接领导下的,对学校各处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反馈、建议的重要机构,这个机构向上承接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直接对校长负责,地位应当高于中层职能机构。

三、职业学校教育督导作用

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该发挥以下作用:

(一)在校内

1.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根据校长办公会研究出来的工作目标,将其分解到各职能处室办,并督促各职能处室办再将目标分解成年级工作目标、班级工作目标,从而使学校的工作目标从上至下层层落实,层层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形式从下至上层层有保证的有机整体,这既是职业学校实施目标责任制的理论依据,亦可以使教育督导机构在实施监督时有载体。为了便于阶段监督考核与部门监督考核相结合,教育督导机构还可将部门目标再分为月目标、期中目标、期末目标,从而使学校目标在横向与纵向上形成网络化,使目标考核具体到时间与部门。

2.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要落实目标完成情况。光有目标,不去监督、不去了解目标落实或完成的怎么样,那么制定的目标将是一句空话。所以,必须要检查工作目标落定情况,看目标体现的“向量性、集体性、预测性”是否落实得准确,落实得到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所制定的目标加以修正,还要分析目标之所以不能很好实现,究竟是谁的责任,是制定目标的不科学,还是落实的主观不努力,或是由于现实情况的改变,我们都要搞清楚。若属于目标制定有误,我们当然要修正,对于客观情况的改变,我们亦要改正,若落实是人的问题,我们则要建议其限期整改。

3.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还要负责督查结果反馈与建议。检查作为促进工作的一种手段,当检查不反馈,一些相关部门是不能够了解其工作开展的进度和效果,所以有检查就必须有反馈。对反馈而言,一方面,要把检查的结果老老实实,不掺假地公布于众;另一方面,要将每次检查出来的结果与既定目标的进度和标准相比较,看任务的完成率和效率作为综合评价学校各处室办的目标考核情况,也可为各处室办的评奖评优奠定基础,而不能用单靠民意或校长办公会说了算的偏颇做法,偏颇做法的结果往往会使各职能处室淡化荣誉与责任,甚至会出现不靠做工作,而靠拉关系的丑恶现象。

4.对于检查中表现优秀的、表现较差的,学校教育督导机构亦不能仅仅留于反馈的阶段,还要对其结果加以研究。对表现优秀的,要归纳出成功经验;对表现较差的要总结教训,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一些情况要加强研究,以期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对问题解决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推广成功做法,使学校工作点面结合有效开展。

(二)在校外

1.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要认真对照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学校进行督导的种类和项目,并有效地将学校工作目标内容分解到上级督导部门所要检查的种类与项目之中,使上级要督查的种类和项目在学校工作中得到落实,从而能有效地接受上级督导机构对学校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2.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还要加强学习。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对一些成功的教育督导做法要加以借鉴利用;一是向做得好的学校学习,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室也不能闭门造车,而应实现与兄弟学校的交流,与兄弟学校一道扬长避短,并努力实现本校工作的突破。

四、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原则

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在开展时,要努力遵循以下原则,给教育督导一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结果,在结果分析上注重理论指导,重在解决存在的问题。

1.职业学校督导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该说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在学校工作中是举足轻重的,做的却是与中层职能部门工作绩效息息相关的事情。做得好,能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各职能处室也能在自己成绩面前增强成就感,也能在自己的不足中寻找差距而迎头赶上,这也是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开展的目的所在。否则,督导结果会使相关职能处室不满意,则会影响他们的工作情绪,降低他们的工作效率,所以对各职能处室的工作督导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了使结果更透明,亦可请一些职工代表参与督导工作。

2.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工作要实现督导与指导相结合。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教育督导机构不仅要公布,而且要给予指导,以纠正工作中的不良方式、方法。这也要求职业学校的教育督导机构,应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权威机构,不少学校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比如,学校会留一些德高望重的离退休人员担任校督导员,这些人是有威信的,为此一些职业学校教育督导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些督导员不在教育教学一线,不了解学校实际情况。他们退休以后,工作热情也会减弱,所以要使督导机构真正能发挥作用,对督导人员必须实现老中青相结合,保证人员队伍上的衔接与过渡,才能保证监督与指导的实现。

3.职业学校教育督导还要将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职业学校督导机构应督促各处室的制定工作目标,检查其工作目标的完成进度和效果,进行工作反馈,其实更重要地要与时俱进,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能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供校长决策用。教育督导本来就是检查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在学校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即学校个体如何有效地贯彻学校法律法规,学校个体又如何形成自身特色,有效落实教育教学法规,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4.抓大放小,也应该是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坚持的原则。学校工作目标已分解到各职能处室办,至于各处室办再将其工作目标细化,这已经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事,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关键看各职能处室的目标完成和效果情况,即使职能处室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教育督导机构也不能直接过问各职能处室所属的具体办事人员。

总之,职业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该是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与学校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职业学校校长直接领导下,对职业学校各职能处室在工作目标实现方式方法、工作效果方面进行检查的机构,也是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供校长决策依据的机构,其目的在于全面提高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所以,职业学校的教育督导机构在学校中地位必须确定,职能必须明晰,职责必须清楚,使学校工作既分工又协作,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功能,形成职业教育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第10篇

浦北、灵山县分局,本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组的通知》(桂食药监办〔200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和各专门工作组。现将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的成员名单及工作组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组长:梁卓贤局党组书记

吴志新局长

副组长:黄世棠副局长

邓锋副局长、纪检组长

黄卫红副调研员

成员:曾绚局办公室主任

劳诒瑞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陈建统副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谭渊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孙东科局综合业务科科长

李其松局药品市场监督科科长

罗俭华局稽查队副队长

梁潇文局财务规划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综合考核评议。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邓锋副局长、纪检组长兼任,副主任由曾绚、劳诒瑞、陈建统兼任,成员有邓秀贤、梁龙、吴莉。

办公室下设六个专门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组长:梁龙

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上下联络、会务筹办、简报编印、新闻宣传、领导讲话及有关材料的撰写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拟定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方案;及时了解、掌握、分析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学习、交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

(二)干部作风组组长:劳诒瑞

主要负责拟定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相关制度,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干部认真剖析自身作风情况,查找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提高。

(三)监督组组长:陈建统版权所有

主要负责拟定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工作实施监督,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受理、查处有关举报投诉案件,揭露和发现突出问题,对违反有关规定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秩序和效能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实施效能过错责任追究。

(四)考核组组长:邓秀贤

拟定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考核评议办法,科学规范考核评议的项目、评分标准以及方式方法;定期对各县分局及本局机关各科室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议,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五)督查组组长:曾绚

主要负责督促各县分局及本局机关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局领导小组关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有关文件以及领导讲话、批示的跟踪落实及反馈工作;组织进行明查暗访,深入了解和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注意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向被督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督查,促其整改列位;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并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

(六)审核组组长:黄卫红

第11篇

   一年来,在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协助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要决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督查为重点,寓调查研究于督查工作之中,经过自身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就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服务

   为切实作好信息工作,确保信息工作的质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资料,督查室一是加强了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二是加强信息网络暨信息员队伍建设,督促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配备了信息员。三是加大信息上报力度,全年收集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上报的信息XX多条,通过整理上报市政府800多条,被市政府采用100多条。同时撰写了《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县城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推动县城经济全面发展》和《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强县富民》(对一肯中乡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调查)等调研文章。这些信息为县领导掌握基层动态,实施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参谋作用。

   二、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决策的落实

   督查室把抓督查,促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议定的事项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进行督查。多次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大明、榆树林子、必斯营子铁矿、大明万寿菊产业)、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城市亮化、京南小区取暧、工业企业改革遗留等问题进行督查。对各乡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公益性公墓建设、食品安全登记及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对乡镇重点建设项目,劳务输出,招商引资,乡镇财政收和农民人均收、农业产业化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开展专项督查活动12次,书面、电话督查10余次,接受市政府督查活动3次(食品安全、经济普查、“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印发《督查通报》10期。为县政府领导把握全局,了解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效推动了政府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政令畅通。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XX年,县政府督查室收到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18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70件政协委员提案119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由38个部门单位进行办理。

   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明确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及时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为确保办理质量,在交办会上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指定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工作,切实作到从交办、催办到答复的各环节有章可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

   二是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办力度。县政府督查室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后,认真进行登记、梳理分类,并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建议、提案呈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批示,根据类别性质确定38个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接到政府督查室转交的建议和提案后,认真研究,精心核对,并按承办程序予以办复。在办理过程中,督查室加大了督办力度,通过采取实地督办、电话催办等措施,提高了办理实效,在法定时限内得以办理。

   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中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明确要求承办部门认真研究,克服困难,狠抓落实。由于县政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部门配合,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使多年反映强烈的县保健所道口红绿灯设置、市内公厕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网吧管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11月份,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政协文史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城建系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既推动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也赢得了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协助黄国飞副县长落实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二是万寿菊产业项目(大明镇哈脑村)建设工作,今年落实种植面积8000多亩。三是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四是科技示范县审核工作,协调金融财政部门通过验收。五是“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五、积极参与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积极完成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会、拉练会、现场会、新闻发布会及重要接待工作的筹备工作。

   六、自身建设情况。

第12篇

以推动科学发展、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加强服务窗口软硬环境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实现服务环境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服务机制健全化,服务程序最简化。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加强窗口人员教育,提升服务理念。

以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窗口人员公共服务礼仪教育,做到举止规范,仪表端庄,接待热心、解答耐心、服务诚心,文明服务。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做到规范办件,依法行政,廉洁服务。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选派机制和业务培训机制,使工作人员熟知政策法规、业务程序、办件时限、工作标准,真正做到高效、务实、清廉。(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行政审理室)

(二)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必践制、岗位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制、首问首办负责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制等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创新制度体系。(责任单位:监察室、行政审理室)

2、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特约监督员视察监督制度,设立投诉平台、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责任单位:监察室)

(三)精简服务环节,提高服务时效

1、进行流程再造和优化。市科技局服务窗口认真梳理所属服务事项,根据法律法规、事项办理的逻辑顺序,尽力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压缩申报材料的数量。(责任单位:行政审理室)

2、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市科技局服务窗口要做到简单事项当即办结、一般事项当日办结、复杂事项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责任单位:行政审理室)

(四)公开办事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1、办事程序公开。市科技局服务窗口要根据*市“干部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承诺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属于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还要公开依据、收费标准、责任人、监督方式。复杂事项要对办事过程运行状态进行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

2、办事结果公开。依据经济、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利用各种媒体或其它载体公开办事结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3、完善办事指导制度。通过公开流程、短信提醒、申办导示、延伸服务等形式引导服务对象开展下一步登记行为或其它审验。(责任单位:行政审理室)

(五)加强硬件建设,提供人性化服务

1、服务窗口的环境美化、绿化、净化。(责任单位:行政审理室)

2、设置事项标牌、事项办理流程图、明白卡或办事指南。(责任单位:行政审理室)

3、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服务窗口亮化工程是落实省、市委“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服务窗口的建设,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