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5 11:26: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劳务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 _________银行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 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 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 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下列工程中部分劳务项目分包给乙方,为按期完成工程任务,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数量
1、承包方式:本工程项目由乙方包工、包材料用量、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如发现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与另一家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已施工工程量概不付款。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和追究违约责任。
3、工程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
四、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五、工程费用
1、甲方按招标问价内容以验工计价数(不含变更) 价格将本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具体价格以决算为准。
2、施工中因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时,甲方与乙方的利润分配比例为8:2;变更项目经业主批复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3、此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按合同价计算确定。
六、本工程涉及的其他特殊费用
1、乙方施工临时设施费和生活设施费不计取。
2、乙方各种机械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拆卸费和职工的(人身)事故保险由乙方承担。
3、施工用水用电自行解决。
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场地。
5、既有铁路沿线安全防护措施及拆桥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物资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2、乙方在每月计价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当月的材料发票,否则不予计价。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
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
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因为与劳务方有过一定的合同或者需要赶工程期限,就满目的信任劳务方,没有签署相关的劳务合同就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等到施工后才对合同和相关的程序进行补救。作为企业方,应该考虑到没有哪个工程能够保证不发生纠纷,若是先施工并无劳务合同,在施工中发生劳务纠纷将会对工程造成更多的延误。因此,即使工期较紧,也应当及时拟定相关具体的合同,签署后再开始施工。在合同签署后,施工过程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规定,如果时间允许应当对合同部分进行专门的审核,把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有一些附属的合同,或者合同的副本,都应该一并到公司备案,公司相关的审查部门应当对这些附属条款也都进行审查,将不合理的条款进行纠正。
2对印章加强管理
在合同管理中还有一项比较重要的内容,那便是对印章的管理,印章管理时应当注意出了要管理好自身的印章外,还应当对劳务方的印章做好管理。许多人存在认识的误区,认为印章有了专人负责,不会与劳务的纠纷挂钩。一旦对这方面产生了疏忽,就会有不同的问题发生,比如:许多人用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擅自用了劳务方的印章,有时还存在用章代替劳务方担保的现象。这些问题的疏忽,常常会让公司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地步。所以在印章的管理方面,要避免劳务方找出种种借口私自刻章,特别要监督不允许用公司的印章随意签署合同或者其他协议。
3确定合理的合同承包方式
在劳务合同中存在两种承包方式,分别是单价承包和总价承包。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尽量采用单价承包项目的方式进行承包,这样做对劳务方验工计价可以更好地进行控制。一些单位为了图省事,直接下调了建设单位给出的单价,然后进行分包,这样做相当于把分包单价调错,如果在施工中需要调概,劳务方可以提出企业应按比例调高自己的分包单价,若产生纠纷,将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因素。
4工程质量合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工程的质量严格把关,按照行业的要求,严格的规范,统一相关的技术,才能更好的对质量合同进行管理。在我国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建筑物的保修期有严格的规定,我们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对劳务方提出要求,在此同时应收取劳务方一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工程的质量,提升劳务方对工程质量的意识,等到工程结束后,若劳务方在工程技术方面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那么企业可以将保证金全部退还劳务方。
5保证劳务合同的履行
并不是签署了劳务合同就足够了,在合同生效过后应当重视合同的履行。如果企业不对劳务合同有较好的管理,在施工的时候劳务方可能在无法满足企业要求时,拖延工期,甚至放弃整个工程,这就对施工的进度有了很大的影响。企业应当收取部分履约保证金,或扣去一定的验工价款,用这种形式对建设单位进行一定的约束。做了这种保证后,如果建设方毁约,经济方将降低损失,也可以弥补部分工程欠款,工人工资等。如果并未发生上述的情况,合同期满后,可以对工程前收到的工程保证金进行退还,这样做就更好的保证了工程纠纷的现象。
6结束语
文/赵山江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社会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及房地产业的蓬勃进步,建筑总包企业也迎来大好商机。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务作业人员是建筑总包企业的重要核心资源,其人工费是建筑工程费用构成的主要部分。人工成本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总包企业的盈利水平,是优秀的总包企业必须修炼的内功。
人工成本管理形势分析
劳动力供应紧张助推人工费价格上涨。我国正处于走向刘易斯拐点的进程中,劳动力市场结构由原来的供大于求转变为基本满足需求,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工费单价连年上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主办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数据显示,2013年四季度,全国综合人工成本平均日工资为132.83元/工日,比2012年同期上涨13.7%,比2011年四季度上涨24%。笔者所在的北京建工集团,对近3年所有办理劳务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汇总分析,建筑面积综合人工单价一项,2012年均价为206元/平米,2013年均价为248元/平米,2014年一季度均价为290元/平米。此外,按工种工日单价、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等计价方式的统计分析,也反映出人工费价格持续上涨的趋势,需要所有总包企业正视这一客观形势。
减少支出是目前总包企业的主要手段。行业内总包方让利、低价中标是普遍现象,人工费一项大多处于亏损状态,业主或建设方的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均比较苛刻,明确约定了人工费结算时不可调整,因此在人工成本管理这一课题上,“开源”增加人工费收入的对策和研究较少。优化工序、提高效率、减少窝工等“节流”措施,成为当前各总包企业降低人工成本的主要进攻方向,行业内管理者各显其能,研究对策。
总包对劳务分包的依赖逐渐加大。近些年,项目责任承包制(直接的或变相的)大行其道,总包项目为了节约成本精简管理人员,把部分职能转交给劳务分包完成,如一些项目部依靠劳务分包企业的工长,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测量、放线、试验、资料等岗位也依赖劳务队伍代为完成。总包企业中既能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又能在过程中及时检查验收、指导返工修补的工长出现明显断层。对劳务企业的依赖直接增加项目成本控制的难度。
承包制、计件制成为劳务企业内部主要分配方式。2010年和2013年,笔者两次参与了针对劳务企业内部管理状况的专题调研,抽取了20余家劳务企业进行访谈,涵盖了土建结构、装饰、水暖电安装等各种类型的企业。调研反映出,劳务企业内部形成了公司一队伍一班组一工人的几级承包体制,班组一般实行承包制,工人工资实行计件制,只有少数不宜实行计件制的工种实行计时制(如焊工)。短期窝工时,计时工人照发工资,计件工人则没有工资。承包的优势主要是明确管理责任、调动工人积极性、提高生产率。但不足在于逐级增加人工费成本、班组长权利较大、容易发生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件。
劳务分包商利润预期大。笔者调研发现,劳务企业利润预期偏高,大多数企业利润预期值在劳务合同额的10%以上,装修队伍和水暖电安装队伍预期值更高达20—30%0达不到这个预期值,诚信的劳务企业选择不接分包项目,诚信缺失的劳务企业则采取低价进场、坐地涨价、拖延进度、高价退场等方式,获取利润。
劳务合同结算价格普遍超出合同价款。劳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外增项、零星用工、停工、窝工等时有发生,成为总分包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在过程中不能做到及时确认、及时签认,到竣工结算时往往争议较大,结算额超合同额较多。还有部分企业以人工费上涨为理由,要求增加劳务结算金额。劳务合同结算时限越长,结算金额与合同额的差距越大,及时结算、支付劳务费,有助于抑制不断上涨的劳务人工费。
总包企业人工费成本管控对策
树立人工成本管理的全局观,正确认识人工费上涨的客观形势。总包企业要强化项目部在人工成本管理方面的主体作用,要调动施工一线预算商务、材料、安全、施工、技术等部门,在工期管理、质量安全监控、材料管理上功夫。不要把人工成本管理简单等同于压低分包价格,与外施队长“斗智斗勇”,而要把精力放在提升自身管理、过程精细管控、工序合理优化、合理控制材料损耗等方面。总包企业订立劳务合同时不要迷信于“平米包干” “总价包死”等简单的合同条款,如果劳务分包真出现“亏本”的情况,这种“包死”合同条款基本对其没有约束力,往往引发频繁的纠纷、群访、闹放,最终还是总包企业掏钱“买单”。要正确认识人工费上涨的客观形势,畅通人工价格调整机制,约定好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调整依据、调整标准和调整程序,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
“开源”与“节流”并举,缓解人工费入不敷出的难题。总包企业要利用一切可行手段,千方百计争取业主和建设方的理解,按市场涨幅适当调整人工费,打开人工费收入增加这个“通道”。以建工集团的某项目为例,总包合同条款极为苛刻,综合单价除钢筋和混凝土主材承担市场5%风险后可调价差外,其它所有单价均固定包干,工程量仅调整暂定数量。该项目投标时人工费预计亏损500万元,到项目开工时,市场人工费对比投标价格上涨幅度达到45%,涨价后仅人工费项亏损超过1000万。项目部并未简单停留在“节流”,而是与业主分析设计图纸、定位点、施工条件等因素,主张地下车库延迟开工,取得一致意见,并获得人材机价格补差8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项目人工成本压力。
加大优秀工长培养力度,降低对劳务分包的依赖。合格的工长,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成本控制、材料节约等各项指标直接负责任,可以带动劳务分包,促进项目履约,但工长培养却是长期过程。总包企业要减少相互“挖墙角”、东拼西凑等低级竞争,从现在起树立工长危机意识,制定企业的工长培育战略。建立和完善总包企业内的施工管理系统人才库,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老中青几代工长的“传、帮、带”计划,使新老交替常态化。与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学校合作开展委托培养,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既缓解这些学校的“招生荒”,又培养总包急需的工长人才。采用差异化的考核机制,对工长岗位不实行绩效考评,而偏重以技术能力、安全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为考核要素,吸引新入职员工走上工长岗位、激发在岗工长的工作热情、留住宝贵工长人才。
摒弃粗放式的“平米包干”发包,在劳务分包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班组承包制已经成为劳务企业内部主要的结算分配制度,总包企业在劳务分包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能有效控制劳务企业报价中的水分,在项目发生穿插施工、抢工配合、中途退场等情况时,工程量清单优势更为明显。具体操作上,由总包项目部提供工程直接人工费中劳务作业项目名称、部位和工作量,各劳务分包企业对各施工作业项的直接人工费进行报价,在此报价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计提小型机具费、辅助材料费、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和税金。各项费率比例由总包项目部进行统一,各劳务企业仅对作业项直接人工费单价进行竞争性报价。以清单价格对比选择优秀劳务分包方,清价报价作为劳务投标报价、劳务合同清单、劳务费结算各环节的依据。
建立班组长资源库,及时了解市场人工费水平。总包企业依托各总包项目部,建立钢、木、混、砌筑、抹灰、焊接、脚手架及电暖电安装等主要工种的班组长资源库,定期与班组长沟通,进行市场询价,掌握班组价格的浮动。在企业内部定期人工费价格信息,适时反映建筑市场人工费价格变化,为总包项目队伍选择,合同谈判、过程结算提供依据和参考。班组长资源库的建立可以有效控制劳务企业漫天要价,抑制其过高的利润预期,引导其通过提升自身管理来追逐合理利润。
过程结算与竣工结算挂钩,加快竣工工程结算周期。劳务费结算、支付的及时与否,对劳务价格有相当大的影响,及时结算、支付劳务费,有助于抑制不断上涨的劳务价格。总包企业要通过制度设计,引导项目部把劳务合同的每一次过程结算都当做最终结算来做。合同外用工和合同内增加用工,不宜“堵”,而要“疏”,在劳务合同中提前约定好合同外用工和零星用工的工作量计算规则,明确此部分用工的工日单价,约定好发生后的记录、结算程序。群体工程分栋号,单体工程分节点进行及时总结、结算,做好过程中洽商变更的签认手续,为竣工结算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开展总包企业组建自有劳务企业尝试。建立多元化的建筑用工方式,允许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企业相互申请资质,是住建部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思路和措施。组建总包企业自有劳务公司,既能解决部分劳动力供应问题,又能对现有劳务企业形成有效牵制,稳定和降低劳务企业报价,还能进行专业工长、专业技术工人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关键字: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加之从劳动岗位上下来的职工,都拥有了更多的劳动选择权,出现多种多样的用工关系形式,不同的用工形式,体现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也由不同的法律规范去调整。
一、劳动合同方面
我国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 ,1995年1 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内容。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将许多新型的劳动关系纳入调整范围,从而填补了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许多空白,被称为劳动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 “ 里程碑 ”。
二、雇佣合同方面
对于雇佣合同 ,《民法通则》没有规定 ,《合同法》也没有将其列为独立的一类合同。在《合同法》制定的过程中 , 围绕着对于是否要规定雇佣合同这一问题产生了很多争论,数个草案中也曾对雇佣合同进行了专章设计,但正式通过的合同法文本并没有将雇佣合同作为一个正式有名合同进行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2 年 7 月 14 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 , 其雇主是当事人”。
三、劳务合同(承揽合同)方面
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 , 完成主要工作 ,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 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 未经定作人同意的 , 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 , 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四、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既然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合同,二者就有一些共同点: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以给付雇用为目的;都是连续性合同;都是双务有偿合同。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主体有所不同;形式不同;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法律性质不同;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提到的概念,但是,对劳务合同的正式定义,不但立法没有做出规定,理论教科书中提到的也不多。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在工作完成后给付报酬的契约。本文所讨论的劳务合同主要指承揽合同,它代表着劳务合同基本特性。所以,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对承揽合同所表现出来的其他劳务合同都具有共性进行一些一般性了解。雇佣关系与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主体地位不同;目的不同;通常报酬的给付方式有所不同;提供工作的工具和设备的主体也不尽相同;报酬是主要体现劳动力价值还是包含有技术成分两者也不同。
劳动合同是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许多共同点,因此,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承揽合同)之间的区别,可以比照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承揽合同)之间界定的标准。总的来说正确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除了上述标准或因素外,还有主体要求;从属性;稳定性、持续性;国家强制性;规章制度;福利待遇等区别。
五、案例分析
2005 年,王某需将房屋拆旧建新,遂将工程承包给邻村的张某 , 但张某没有相应建筑资质,双方约定包工不包料,建房材料由王某负责提供。张某承包后,雇佣了包括刘某在内的八、九个邻近村民进行施工。主体工程完工后,粉刷墙壁的过程中,刘某所站脚手架横板 ( 王某提供 ) 断裂,摔倒在地,被送往医院,经诊查颈椎骨骨折,花去医药费 7000 余元,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与张某约定包工不包料,系承揽关系,本不应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是作为定作人,其提供的劳动工具不能保证安全,存在过失,应与承揽人张某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笔者赞成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首先,王某与张某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承揽关系)。王某基于对张某技术的信任,将其房屋承包给张某建造,在保证供给建房原材料的情形下,对张某的建造行为没有指挥和管理关系,张某可以自行决定自己的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其次,张某与刘某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张某与刘某等人之间,存在支配与监督关系,由张某按天计工,从王某支付的建房款中给刘某等人支付报酬,刘某等人向张某提供的仅是劳务本身。第三 , 房主王某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 王某不是伤者刘某的雇用人,但他却使张某不恰当地成为了伤者的雇用人 ( 张某不具备从事本案工程的资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本不应从事此项工程,王某对承揽人的选任有过失 ) , 同时 , 王某提供的劳动工具不安全是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 故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结语
通过以上对理论的辩析和对实际案件的剖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三者是既有密切联系,同时又有本质区别的不同的三个法律概念。因此,笔者希望在不断提高司法人员自身素质的同时,尽快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和规定出台更为详尽的司法解释,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公平、正义,彰显国家对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决心和能力。
参考文献:
[1] 廖名宗,翟玉娟,向明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精解[M].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7.
[2] 姜颖. 劳动合同法论[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6.
摘要: 在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劳务市场中,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还不成熟,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对劳务合同的法律意识不强。本文针对目前在劳务分包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减少建筑劳务市场中的纠纷。
关键词: 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合同管理
0引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
【关键词】建筑企业,劳务用工,管理
一、建筑企业劳务用工现状
随着社会发展和分工的细化,建筑企业已从从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化为管理型企业。按照建筑行业资质管理要求,建筑企业实行劳务分包,原来建筑企业大量的自有职工已被大量的建筑劳务工人所替代;而现在的建筑劳务工人直接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合同,由于大量的劳务公司存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使用的劳务工人大多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大量的劳务工人上岗前没有经过专业岗前培训,导致劳务工人得不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加之劳务工人维权意识不够,造成了建筑劳务管理混乱,劳务工人上访、围堵工地闹事等现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根据新浪网刊登的一项对京、渝、沪、深四个劳务工密集城市的劳务工人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75%的建筑工人面临着讨薪难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没有劳务合同,准确来说: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某些劳务公司与劳务工人根本不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只与劳务工人签订一式一份劳务合同,在遇到纠纷后,工人手上没有合同,无法维权,同时,大部分的用工方式还是包工头式的劳务用工,这一比例达到了75%,且40%的工人还遭遇欠薪,劳动成果得不到保障,从一些劳务用工现状的调查中我们还发现,薪酬管理、合同、劳务保障、安全管理等问题都迫在眉睫。
二、建筑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劳务企业管理人员对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有限,并钻政策空子,影响了企业的合法性运营,使建筑企业遭受了连带责任风险。
(一)建筑劳务薪酬管理方面问题。由于近些年以来正是我国房地产发展的黄金十年,各地的建筑工程大量上马,建筑企业和建筑施工任务增多,很自然的催生出了一大批的规模人数、施工水平参差不齐建筑劳务队伍。在工程的竞标中,有些施工企业故意人为地压低工程的投标报价,为提高中标几率通过无限贴近于利润的方法来取得工程的标的,即使最后中标也会给企业的资金安全带来问题,进而最后影响到工程薪资的发放,加之一些建筑企业由于本身实力的限制,在开工不久就有可能出现资金的短缺,因为建筑行业都是实行的垫付制,这样一来劳务工人的薪资得不到保障;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建筑企业支付给劳务公司一定比例的劳务费,由劳务公司垫付其余部份,等工程完结之后结账,(实际上现在很多劳务工人是由包工头组织管理,包工头向劳务公司交管理费挂牌子,劳务公司根本就没有承担起管理的责任,)包工头在用完预付款后,如没有实力再垫付劳务费,劳务工人的薪资也得不到保障。
(二)建筑劳务合同管理问题。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用来明确劳动关系、最大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劳动合同条款中本应规定好劳动合同的时间、相应的工作的内容、劳动的保护以及相应的条件、劳动的报酬和违反了劳动合同之后的双方之间的责任等内容,而且劳动合同的存在对于劳务工的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农民工群体由于自身的劳动地位较低一直都是出于弱势的一方,这样一来劳动法的保护也就显得尤为的重要;还有一点,由于我国的农民工群体文化普遍不高,缺乏系统的对于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这样的劣势就使得他们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一般都是由于不平等的条款而最终损害了他们的切身的利益,这样一来劳动合同完全就不能够起到保护他们的作用。
(三)建筑劳务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建筑业本身以及相关的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是众所周知的,建筑业目前虽然已大部分由劳动密集型的行业转向管理型企业,但还是就业人数众多,加之建筑业本身作为高危的劳动职业,如果缺乏相应的劳动保障,安全事故也会经常发生,大部分的农民工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就直接上岗,安全隐患极大,而他们大部分是在没有各种的医疗保障的情况下来从事这种高危的职业。通过了解很多企业的生产生活条件都非常恶劣,而且施工的设备比较陈旧,缺乏基本的安全设施,农民工加班加点的情况也非常普遍,为了最快的赶工期,导致了安全事故频频爆发。
(四)劳务工人维权意识不够方面问题。建筑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应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企业与农民工之间不是众多农民工口中的劳动合同关系,然而在发生拖欠工资或者安全事故等情况时,他们没有法律意识,把维权的矛头直接指向建筑企业,如果企业不妥善解决,他们就走极端、闹事,使企业陷于窘困;还有一些不良企业抓住农民工一心只为了挣钱可以牺牲部分利益的软肋侵害农民工的利益,因为农民工群体普遍文化素质不高,没有经过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专门培训,一旦陷入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完全没有对自己权益进行维护的意识,这也是其中的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
(五)不完善的劳务用工管理产生的劳务纠纷。A公司作为劳务承包方与总承包方B公司签订了《**工程劳务施工合同》。A公司又与个人宋某签订了《劳务协议》,在B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从B公司承包的劳务施工部分任务分包给了个人宋某。李某是宋某雇用的人员。李某在施工中从高处坠落致伤。为解决医疗费等争议,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其与B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这个案例中被告李某是隶属于宋某的雇用人员,在法律上宋某是个体包工头,是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原告A公司作为合法的劳务公司,法律上具备劳务分包资质,但是A公司将自己承包的劳务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宋某,按规定A公司应对宋某雇用的人员李某承担用工主体责任,A公司要求确认与李某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能予以支持。法院确认被告李某受伤时与A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驳回原告A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例来源于中铁一局集团法律事务部。
三、加强建筑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策略
(一)完善劳务管理制度。出现了劳务纠纷之后,受侵害方应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通过劳动仲裁的有关部门来送达裁决书,进而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配合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按照有关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觉得仲裁不公平,也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样一来就直接通过法院来执行判决。这方面还应注意:第一落实相应的责任划分,农民工合法权益受损,企业与劳务公司各应承担什么责任;第二就是有关各级建筑主管部门积极地严密地组织各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把问题解决在出现之前;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立法规划目前劳务用工的法律空白,建议在签订用工协议的时候,将维权成本进行明确划分。
(二)完善建筑劳务保险制度。有关的监督单位必须积极地确保建筑企业为企业的劳务工购买相应比例的保险,比如大病医疗、工伤意外险这些险种,也可以为他们购买相应的商保,积极地推进农民工群体参保的比例。这些保险的购买可以在出现问题时极大地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而且也对农民工群体的利益作出更好的保护。对于那些技术要求高和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建筑企业也要做好相关的把关工作,严厉杜绝非专业人士的上岗。对认真落实农民工劳务保险制度的企业,相关单位应给与一定奖励,建议从建设劳保费专项资金中优先给予解决。
(三)加强对用人单位合同签署力度的监督。对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的监督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就是主管部门对于用人单位进行实地的检查,对于用工企业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摸底;第二就是对于农民工的合同书文本进行相应的简化,使之一目了然。针对农民工不愿签订规范的《农民工劳动合同书》,认为内容多、涉及面广、不易懂、没有时间学的问题,及时征求建筑施工企业及部分农民工的意见,结合实际,简化劳动合同书,使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更能直观地了解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和条款。
(四)加强职业技能和安全施工教育。经过对大多数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之后发现,在工人上岗之前对他们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率,对于新上岗的工人尤其要注意让他们明白这个工程项目的有关的安全要求,掌握施工的安全技术,提高自身安全保障能力。对于素质不高的农民工群体进行培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细心,可以采取更直观、易于接受的讲解方式,比如讲解一些在工地上发生过的事例,这样比单纯的说教好,对于积极地遵守安全规定的员工要进行奖励,对于那些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要进行处罚,以儆效尤。
四、总结
建筑企业劳务工人的薪酬管理、合同管理、劳务保障、安全管理等问题,从以上几个方面极大地、针对性地进行了分析和提出了一些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一方面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建筑企业也有责任监督和执行,一方面劳务企业要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对劳务工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等)将劳务纠纷的可能降至最低,这样为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创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与企业环境。
参考文献:
(选择劳务分包企业、合同签订及施工)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将劳务作业部分工作量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来完成,比如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砌筑等工程劳务分包。就劳务分包企业的选择及合同签订、现场管理、进退场管理等进行叙述。
1劳务分包企业的选择
(目前现状)劳务分包企业需要承揽业务,首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目前相关单位在劳务供方选择上仍存在不足: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审查规定不严。一般情况下: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报价,大多施工单位比价注重劳务分包单位的报价,对其综合素质要求审查不严;且一般价格合适后,劳务分包会先进场,进场后边施工边谈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及时签订或对过程中的劳务付款支付及结算存在一定影响。
2分包合同单价及相关内容
分包合同范本推行不广,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条款签订缺乏规范性、严密性;有的分包合同中的合同数量不能明确确定,如外墙岩棉保温工程施工(数量大都为估算值,结算时才有明确的工程量)。劳务分包合同单价的组成应明确,如楼承板施工,单价中应明确是否包含大于最大无支撑跨时搭设支持的费用是否含在楼承板铺设的单价中,避免发生争议。我单位在某工程施工中遇到过。
3建议建立劳务分包招标制度
建筑业人员流动较大,劳务分包企业也不例外,且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劳务分包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也待提高。劳务分包亦应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那样成立专业的招标管理机构,由招标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招标管理及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监督工作。
4健全合同签订
相关流程等劳务合同亦应履行合同评审制度,且应及时签订,合同签订合法,明确合同单价组成,避免后期施工时产生不必要争议。合同中亦应明确相关违约责任的处罚等(包括进度滞后、质量不合格等)。
5劳务分
包施工劳务分包施工前,应进行相关施工前安全教育,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不能松懈,项目部内部的培训、教育等应定期进行。劳务分包亦应做好隐蔽验收验收,工序间的交接验收等。
二工程劳务分包结算管理
1重要性劳务分包结算时项目成本的重要组成
是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基石。项目的成本有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规费、税金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等组成。劳务费用为基础,一般人工费占到工程造价的20%左右(工程材料费占工程造价的60%左右),虽然人工费所占比重不是最大但却是工程管理的重点、难点,是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是重中之重。劳务结算应及时办理,可有效防止劳务纠纷,维持社会问题。如:某单位与木工班组的劳务结算未及时办理,工人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工人开始闹事,爬塔吊,做出极端的行为,影响工程施工,社会影响也不好。因此做好劳务结算很重要,且要及时做,亦利于施工单位成本控制。
2常见问题劳务分包结算的依据
主要为甲乙双方所签署的《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协议,现场签证、相关罚款、扣款(如伙食费、水电费等)。(1)工程量差异:应统一计算规则,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合同中应明确。(2)工程变更引起的大量签证工程量:工程签证应合理,不得重复计量,签证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量、价应明确,符合项目部对签证工程量的相关规定。避免签证原因等不明导致后期争议。同时应明确变更程序。工程变更一般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也可以由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变化思路,但是工程变更通知单必须是由设计单位出具的。一般劳务分包拿到的变更是由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转发的变更通知单。如:在办理某工程模板工程劳务结算时,班组的计量员拿出一张打印的A4纸,并解释是项目部某某打印的变更资料,一般这种情况是不予认可的,A4纸上没有任何管理人员的签字,说明。因此变更资料应符合相关程序。(3)单价不同,却混算:如独立柱模板和框架柱模板施工,其单价不同,计量时应分开计算。(4)强行退场的结算处理:对于未按合同完成劳务工作任务的队伍,应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劳务结算(合同中一般会明确相关计算规则及处罚措施)。(5)劳务结算前均需项目部提供的验收交接单方可到相关部门办理结算。(6)施工单位审核结算的人员要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造价计价程序,确保劳务分包结算价格的准确性。此外,还要坚持深入现场,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图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没做的部分是否有变更通知,在变更的基础是是否再次变更。劳务分包的结算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进行审核,还应深入现场进行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劳务分包结算的质量,防止劳务分包单位高估冒算。
三做好劳务结算的应对措施
一个工程项目是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单位工程又由分部工程,一直细分至工序,其子目非常繁多,施工条件亦复杂不一,想要做好工程必须做好各项计划安排,过程要做好控制,事后做好各项资料汇总及办理决算。劳务结算为基础,为施工单位成本核算的基础之一。劳务分包施工前,做好合同交底工作。重点说明合同的主要工作内容、工期、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明确劳务结算程序:虽然劳务结算为基础,为施工单位成本核算的基础之一,但是劳务企业的最终结算亦应按照建设单位计过价,按图纸内容完成的合格工作量。且施工单位应建立详细的劳务结算台账。日常及时记录施工日志,详细记载各工序班组施工情况,以便能为后期结算提供依据。施工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再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达到进度要求。施工过程中做好劳务班组协调工作,如钢筋班组、模板班组、脚手架班组的协调工作,做好各工序间的协调工作。
四结束语
粉刷劳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晋城镇工业园区内第二综合楼内外墙粉刷工程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方式与范围:
1、甲方以连工带料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水、电、脚手架、龙门吊、搅拌机与及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平台的搭建。乙方负责做工,晋城镇地方的粉墙沙,合格厂家水泥,拉毛、订钢网及一切材料,材料质量要求为合格。材料进场前需提供样品给甲方,甲方同意使用后方可进场。
2、内墙:23.6元每平方米,墙面按不扣门窗计算。柱、线条展开面积计算。
3、外墙:30元每平方,墙面按不扣门窗计算。柱、线条展开面积计算。
4、墙面厚度超出4公分,按墙面平方双算。
三、质量要求:
1、内墙保持垂3㎜平3㎜(以2米直尺检测)。
2、外墙保持垂4㎜平3㎜(以2米直尺检测)。
3、内外墙空鼓,裂缝均达到国家检测要求。
4、乙方粉好的成品墙,甲方安排的其它工种人员施工中损坏的墙面,由损坏工种人员负责修补。
四、验收方式:
1、乙方在施工中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促进质量提升。
2、甲方检测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认真修改。
3、粉刷完工,甲方应及时组建验收,不得拖延,不得超过30天,如30天外甲方不验收,乙方识为默认验收合格。
4、由于房屋沉降产生的裂缝、空鼓,乙方不负责修补。
五、付款方式:
1、甲方负责支付国家法规劳务税收。
2、乙方粉刷完七层为一阶段,甲方应按工程量的60%支付乙方进度款。
3、乙方粉刷完工,甲方按总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
4、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95%支付乙方工程款。 5、5%保质余款,三个月以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全部支付乙方。
六、工期要求:内外墙粉刷完工,应按甲方主体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全部完工。
七、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知识教育。
2、施工中安全方面各负其责,甲方必须增设安全设施,乙方应按甲方章程文明施工,如乙方违反章程操作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如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对该人员纠正、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服管理者,甲方有权教育,以及清除工地。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协议,相互配合,相互沟通,以到达工程安全、质量最佳效果。如因为单方违反合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反方全部负责。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尾款付清失效。
十、粉墙所产生的垃圾要清理、楼板要清理到砼原始地面。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粉刷劳务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涂料品牌、色号:
1、工程内容:
2、涂料品牌:
3、使用颜色号: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总面积约为 M2 ,单价为: 元/ M2 (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约为: (大写 ),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 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 天。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六条 工程质量要求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在保质期内不脱皮,基本不褪色。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30% 工程款备材料,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 75% 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99% ,预留 1% 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八条 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的位置,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甲方派给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5、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内墙工程量造价的
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 壹 式 叁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粉刷劳务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韶山市石忠片区保障性住房工程(二期)
2、工程地点及栋号: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括所有泥付工内粉刷劳务人员承包及内粉刷架搭设。
三、承包内容及工具
1、乙方在施工中的灰桶、扁担、锄头、铁铲(甲方提供和灰机适量斗车)。
2、承包本项目从正负零至屋面层所有内粉刷、地面、厨房厕所、楼梯踏步等。
3、结算按地面面积算三层面积(内保温不在本项目结算范围内)单价按地面平方,若在2015年4月20日之前竣工,按每平方叁拾元计算(30元/m2)。若未按时完成,则按每平方贰拾捌元计算(28元/m2)。
4、主体需要凿除的地方,应提早三天通知甲方。
5、一层地面回填,大面积修整归甲方负责,小部分修整乙方需做到做地面的标准,所有地面混泥土需达到施工规范标准。
6、本项目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如要修补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修补,乙方没有及时修补,甲方相关费用在本项目工资中扣除。
7、工程完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
施工中支取零用钱,本项目完工后,付齐本项目总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其余验收合格后付清。
五、乙方施工中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造成工程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在需要赶进度,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劳务人员而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做了的项目按百分之五十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别的施工队伍施工,其工资本项目验收后才付清。
六、做到安全施工,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违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七、文明就餐,按时就餐。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
XX年在诚惶诚恐中到来,半年时间,国际国内经历了许多自然灾害等大事,我们的祖国依然以她东方的雄姿屹立东方、以她前所未有的魄力斡旋与各强国之间,游刃有余的处理好了周边国家的事务,巧妙的处理好了人民币升值的事情;快速而稳妥的安排了青海玉树地震及洪水等其它灾害的问题;世博更以她特殊的姿态向世人展示祖国的强大。我们公司也平稳的走过了XX年大半年,其间取得了许多成绩,也得到了许多经验教训,今天在苏州这个美好的地方召开半年工作会议,也是我们公司开始发展的表现,下面我想从几个方面说说。
首先谈公司方面所取的成绩:
一、 公司逐渐制度化,由创业阶段向发展阶段扩展
XX年,公司首先是财务制度上的完善,规范了公司财务开支的程序,减小了因管理造成损失的风险,尽量规避了上半年大量资金投入的紧张;材料部门,制定了采购和月结算制度,合约部门,制定了统一的内部签证、结算表格,劳务合同进行项目交底;员工实行了自我评分与项目、公司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制度。
二、 新陈代谢、新老更替,公司在人才储备上下大功夫。
XX年7月止,公司走了一批人,有因犯错误的、有因胜任不了工作的、有吃不了公司节奏及项目要求的、也有带着情绪的,但公司更多的引进一大批新鲜血液,目前情况看,他们有开始闪闪发光的,(无锡蒋工、苏州马工),大学生的引进是公司上半年来的亮点,这一方面是公司对社会的贡献,另一方面说明人才储备是公司的一个战略,诚然,大学生是零起点,故需要我们公司担当起培养和引导他们的责任。同时公司以后在人才选用上尽量专业负责人选用专业人才,专才专用,人人尽其用。
三、 劳务分包逐渐走专业化。
长风一号楼、无锡古运河项目的劳务改革是成功的,这种成功我们将推广,最求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四、 公司文化开始形成
XX年公司开始对员工体检、专业培训等活动,这样的活动以后我们将更加丰富更加完善。
再次谈XX年上半年所存在的问题:
1材料部门:
材料是占项目成本的60-70%,深感其重要,但是材料部门在各项目材料采购价格上的透明性、比较性、信息性、采购商信息平台不完善,迫切改善。项目管理上,计划与使用脱节,现场控制力度不够,收料程序需加强监控,劳务合同不明确;部分材料采购不及时,库管制度上急需加强。
2合约部门:
合同交底要及时及全面,劳务及分包签证及结算不购及时。劳务合同的签订逐步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参与。
劳务合同范本简单版一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范本简单版二
甲方:襄阳市名流文化用品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斌
住所:襄阳市前进路金隆小区一楼
邮编:441000
联系电话:3221722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劳务合同20xx年8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襄阳市名流文化用品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范本简单版三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_________选派_________名劳务人员前往_________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_______工作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_________至_________周岁,并具有_________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_____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_____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_____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_________;人数_________;每人月工资_________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_____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_____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 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_____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_____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_____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_____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_____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_____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_________,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_____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_____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__________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_____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_____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3.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_____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_____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 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