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7 08:26: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司法局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精准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县司法局以促进村扶贫产品销售通畅、贫困群众收入稳定、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认真落实消费扶贫工作。现结合县司法局近年来帮扶工作基础及村实际情况,将县司法局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花园口镇村位于县东部,距离县城60公里,与抚松县毗邻,为县东部门户,与抚松县一江之隔。辖区3个自然屯,幅员面积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50亩,人均耕地2亩,全村总人口294户587人,村党支部共有党员21人。
目前在册81户142人,现已全体脱贫。其中,适龄儿童5人,危房改造13户。总人口294户587人,2015年脱贫15户35人,2017年脱贫10户16人,2018年脱贫15户26人,2019年脱贫41户65人。
二、工作内容
(一)广泛组织动员,巩固帮扶力量。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局2020年包保帮扶计划中的一项重要目标,明确了消费扶贫工作的任务与要求。同时,定期召开村三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消费扶贫工作任务及措施,为村消费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局领导班子针对消费扶贫工作召开会议6次,就村消费扶贫工作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同时对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提出要求,必须重视消费扶贫工作,并抓好后期跟进和落实。
(二)瞄准突出短板,解决“瓶颈”问题。屯灵芝种植及榆树林子屯蔬菜大棚是村目前比较成熟的集体项目,但灵芝孢子粉缺乏销售渠道、蔬菜大棚种植技术不成熟阻碍了产业的发展。今年,县司法局全体帮扶干部通过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对屯灵芝孢子粉进行宣传推广,驻村工作队还联系厂家为产品设计包装,使其焕然一新;同时,局领导请来专家为村民讲解蔬菜大棚支架、扣膜及选种、种植经验,解决了老百姓的难题,蔬菜成熟后,帮扶责任人还帮忙联系销售渠道,确保实现稳定增收。
(三)注重宣传引导,凝聚全社会消费扶贫合力。2020年,县司法局在中国网、日报、平安、白山政法等各大平台上发表脱贫攻坚新闻信息共五十余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通过宣传脱贫攻坚优秀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积极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激励全社会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正当其时。
三、工作成效
2020年,县司法局于春节、端午、中秋组织大型走访慰问活动,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合计两万余元。村屯灵芝种植产业产出灵芝孢子粉1500余斤,在司法局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两个月内全部售罄,合计收入20余万元;榆树林子屯经营蔬菜大棚十余户,通过局销售渠道共计售出11万余元;另外,县司法局还组织帮扶责任人购买包保贫困户产出农产品两万余元,其中包含蔬菜、鸡蛋、水果等等,圆满完成消费扶贫任务目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风讷芬”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司法局营商环境情况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泾县司法局良好社会形象,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解放思想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抓队伍建设,抓职能优化,抓服务质量提升,助力我县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大格局,以实行人性化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以优质服务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努力为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泾县”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服务基础。局领导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组织会议部署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研究具体推进举措,落实责任,形成工作机制。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转变、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为抓手,创新体制、优化服务,全面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法律服务秩序健康发展。实现“一站式办理、一网式服务”。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实战化服务中枢,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上下功夫,完善“一站式”实体平台服务模式,提高平台服务效能,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有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泾川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全面公开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城乡不平衡、结构不平衡等问题,努力降低群众办事成本。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二)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泾县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农民工讨薪案,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二、工作成效及创新举措
(一)加大力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对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杜绝侵犯企业利益、不利于正当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为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自5月份起,县司法局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经过单位自查自清、报市集中审核、反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最终确定在全县13家单位试点开展对10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已于7月6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泾政办〔2020〕16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创新案件受理、审理等工作机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改革工作部署任务。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行政复议能力、应诉能力建设。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减轻行政诉讼压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训,向企业普及依法治企理念,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利用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抓宣传不放松,最大限度地确保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一是疫情期间,到安徽桃花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防范疫情活动,助力我县非公企业复工复产,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联合财政局举办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三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2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江淮普法行”法治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将市场经济领域进行宣讲、解答咨询。四是就当前高发的电信诈骗案件类型组织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题防范宣传,结合发生在广大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等,提醒各企业时刻紧绷预防电信诈骗这根弦。五是依托普法阵地和普法载体在县域内全面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氛围。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平台,各级法治微信群、普法公众号、普法微博推送等方式,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宣传格局。
(三)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及时调处化解。坚持推广“枫桥经验”,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登记和化解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048起,调解成功3017起,调解成功率98.98%,预防矛盾纠纷升级191起,预防群体性上访23起148人次,预防各种民转刑案件3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县经济社会顺利发展。
(四)指导公证处加大对民事公证的服务力度,认真办理委托、继承、小额继承、遗嘱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公证业务,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开展上门服务。搞好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要求全县各部门严格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将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角度出发,着力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三是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梳理。结合“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清理工作结果,完成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外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司法局及时公布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同步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等,全方位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四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营商环境。
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及今后发展规划
近年来,特别是自2001年9月司法部下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通知》(司发通[2001]095号)文件后,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在计算机硬件建设、干部电子政务培训、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使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已初具雏形。
一、我局“十五”期间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状况
(一)计算机硬件建设有了较好发展
市司法局硬件建设有了发展。目前已配置了办公用电脑17台,服务器1台,影音设备1套,摄像机3台、照相机1台,现已开通了全局各办公室的宽带网。
(二)注重干部电子政务和计算机技能培训
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全局干警参加人事局举办的计算机培训班,以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注重信息化管理干部的培养。据统计,我局大多数干警都能够较为熟练地操作计算机,仅去年就有5人参加了电子政务和计算机技能培训班,全部取得合格证书。
(三)信息化建设推动了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管理水平和办公效率,使信息资源全方位共享和流通。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使机关办公人员及时掌握各方面动态,努力做到办公的高效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是依靠信息化建设使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了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正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是通过建立xx司法行政网(),开通了与公众互通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了对外宣传,拓宽了服务领域。
(四)我局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对即将到来的信息化社会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其在司法行政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没有充分了解,工作比较被动。
二是信息化基础建设还很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比较滞后。
三是缺少统一规划和指导,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等等。这些都制约了司法行政系统办公自动化整体效益的发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
二、我局“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应用已经普及应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门,成为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等重要领域管理中不可少的工具和手段。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各类社会问题大量出现,社会矛盾日显突出和尖锐,我市今年提出“构建和谐xx”、“建设法治xx、平安xx”等等,任重而道远。作为宣传、普及国家法律法规的主阵地和依法治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重要力量的司法行政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等手段,建立全市司法行政信息系统,改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各项司法行政业务的管理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司法信息服务,就显得日益重要和紧迫,并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一)任务和目标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网络,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
目标是: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建成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实现与省、市、县(区)司法局之间的计算机联网;逐步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同时,开发适合司法行政系统业务需要的应用管理软件,对电子信息资源进行管理,高效率、高质量地为局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司法服务。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司法行政信息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二)网络构成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结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分为三个部分:
1、内部办公网络(内部局域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本单位建立内部计算机网络,同时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开发相应的内部办公软件,为本单位的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2、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之间的计算机网络互联。市、县(区)司法局逐步实现与当地政府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
3、条件成熟时,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政务公开、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服务、148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三)实施规划
一、做亮科技司法品牌,普法依法治理再上新台阶。
开播《联线司法》栏目。与电视办《联线司法》电视专题栏目,全方面、多视角的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每两周推出一期,目前,已制作播出《联线司法》专题栏目6期。
完善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扩大手机普法短信覆盖范围,截止6月份,订制用户已达两万余人,编发普发短信150多万条。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官方微博与网民的交流互动,上半年微博500余条。重点推进“司法面对面”公共交互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上半年共接收外网咨询问题1200余件。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以争取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为目标,全力推进法治建设。突出示范点建设,对五个街道和建设、教育、商务、经信、交通五大系统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突出法律进单位的推进,对汽车站、圣都中学、中医院等单位进行了重点安排。突出法制漫画宣传载体的运用,开展法润法制漫画巡展百日行活动。3月份,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我市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二、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建组织扩覆盖,推进人民调解社会创新管理。在全市镇村级调解组织100%覆盖,100%规范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企业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新建专业性、行业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3处;依托农民工维权中心新建市农民工维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处;新建龙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处。1-6月份,我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85件,调解成功率达98.3%,调解重大疑难纠纷23件,成功率100%。
抓基层强基础,着力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托市人大开展的“人民群众满意司法所”为契机,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所务管理制度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和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6月份,我市圣城所、洛城所、文家所、稻田所四处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抓管控促矫治,提升两类人员管理水平。以加强矫正队伍专业化、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刑罚执行流程、提升教育帮扶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档案材料为目标,开展社区矫正卷宗质量评查活动和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依托市心理卫生协会成立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中心,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测试及评估、矫治;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32场次。上半年以来,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5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383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1.08%;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4人,在册社会服刑人员5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1.7‰。
三、主打优质法律服务,唱响民生主旋律。
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体系。与民政局联合建立市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处,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14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分支,67个法律援助站点为触角,辐射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完善。积极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和范围,将农村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外地进城务工农民全部纳入援助范围。1-6月份,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1件,办结案件75件,代书430份,新增发法律援助直通卡200余张,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974人次。
引导律师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一村一顾问”、法律顾问全覆盖,聘请律师定期到社区(村)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参加“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法润、法律服务百日行”、“党员奉献周”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律师积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上半年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件,办结32件。安排律师陪同市领导公开接访,参与突发性、群体性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1-6月份,参与接待工作127人次。“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应邀参与市政府决策论证、经济运行,尤其是重大项目上马、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论证,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决策结果正确。
开展专项整治提升服务能力。与公检法联合出台了《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意见》,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印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意见》,提升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诚信执业和规范执业意识。成立法规科,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进行全方位督导,对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整个司法行政业务的正确方向。通过执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市场的整顿,肃清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诚信从业意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兴源法律服务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
完善规章制度提升公证质量。制定完善质量检验制度和集体会审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公证事项查证制度和公证业务办理流程制度,以规范提效率,以制度促公正。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748件,其中国内公证6263件,涉外公证469件,涉港澳台16件,有效地发挥了公证机关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为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紧抓队伍建设,激发司法活力。
一、化解矛盾,着力为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县调解中心、乡调委会、村调解员、调解信息员四级工作网络。全县共建立调委会337个,在册人民调解员总数1470人。二是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继续开展“金、银、铜”牌调委会和调解员评选活动,授予均溪镇调委会、广平镇调委会、华兴乡华安村调委会、县医患纠纷调委会、太华镇汤泉村调委会、桃源镇蓝玉村调委会等6个调委会2012年度“金银铜牌调委会”称号,授予梅山乡沈岭村调委会吴同万、县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陈宗袍、谢洋乡调委会李代汉、均溪镇南街社区调委会巾帼调解队刘晓玲、吴山乡东埔村调委会林成发、上京镇上京村调委会陈乘耿等6名调解员2012年度“金银铜牌调解员”称号。2013年2月,均溪镇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先进乡(镇)”,桃源镇兰玉村等16个村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先进村”,梅山乡沈岭村吴同万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能手”。三是健全完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1+N联动,大力开展“大调解”工作。全县18个乡镇公安派出所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各乡镇通过聘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官等配备专职调解员24名。转发了《省“公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闽公综〔2013〕272号)文件,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推进“公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继续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五是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组织乡镇司法所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08件,调处成功769件,成功率95.17%。如石牌组建“红旗”调解队、武陵组建“”调解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二、全面普法,着力为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一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法制动漫彩信、出法律宣传栏、挂宣传横幅标语、上街法律咨询、入户开展普法宣传等形式,发放“宪法知识问答”、“12·4”及“六五”普法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3万多份。二是继续抓好学生“带法回家”和“夕阳红”等特色普法活动。与综治委、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在暑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田综治委[2013]43号)文件,印发学生“带法回家”宣传材料6万多份,制作3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组织各乡镇开展“夕阳红”普法活动,印制法律入户宣传单4万多份,把法律带进乡村、社区和家庭。三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六进”活动,发放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800多册,印发各类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知识汇编5000多册。四是开展“法制教育进家庭”“八个一”活动。做到每户有一份“法制教育进家庭告知卡”;一份相对定期的法制入户宣传单;一本常用法律书;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每天收看一台法制节目;每户掌握或熟知至少一个维权法律法规;一名学法明白人;每年对村、社区普法骨干、普法中心户组织一次培训。扎实开展全县18个普法重点村的法制宣传活动,确定华兴乡作为“法制宣传示范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2万多份。五是加强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宣传与当事人个别跟进宣传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广播、发放告知卡、入户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一对一宣讲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有序、依法治访”等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六是坚持普治并举,以依法治县“三五”规划总结验收暨“六五”普法中期督导为契机,广泛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企、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活动,表彰了柯文润等60户家庭为“遵纪守法示范户”,扎实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创新管理,着力做好特殊人员的管理教育
1、着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为突破口,对社区矫正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是档案资料登记规范整齐,确保人档齐全。二是对在监狱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及时准确,做到日清月结。三是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摸清情况,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四是在日常管理上严抓细扣,实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谈话、思想汇报、组织公益活动等,切实从思想上矫正其不良行为。五是实行手机定位管理,设置定位手机告警围栏,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六是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帮扶措施,多渠道多方面帮助无业人员实现就业,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自主创业。到今年6月30日为止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8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416人,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70人,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2、着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以促进思想转化为根本,以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抓好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健全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完善衔接、管控、帮教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在管安置帮教人员共计1567名,现已安置1499名,安置率达95.6%;并已录入信息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名册和帮教安置档案齐备。全县重新违法犯罪人员32名,重新违法犯罪率2.13%。二是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建立了2个安置帮教基地,大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上主要采取基地安置、输出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等四种形式,帮扶上主要采取政策扶持、技术扶持、资金扶持等三条措施,全力做好特殊人员的管教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四、充分履职,着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1、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政府、机关、企业等单位或个人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审查草拟各类合同,办理公证,全力服务“六大战役”项目建设。选派5名律师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继续组织律师参与县领导接待日活动20多批次,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
2、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入乡镇、村庄进行入户宣传,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公证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及“便民服务联系卡”等宣传材料6000余份,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把法律援助“送进家门”,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积极创新服务方式,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突出农民工、下岗工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今年来,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121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3年1月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3、做好律师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城区通过上街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形式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机关、进单位、进家庭、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高墙“九进”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或草拟合同、办理公证、解决有关法律事务。全县3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50家,办理案件308件,代书200份,解答法律咨询1095人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34件。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16家,办理案件117件,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并广泛开展农村“三资”监管法律服务工作。
五、明确重点,着力抓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1、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全县18个司法所已有梅山、华兴、谢洋、石牌、济阳、奇韬、上京、桃源、太华、屏山、武陵、建设、广平、前坪、湖美、吴山、文江等17个司法所建成投入使用,均溪司法所正在抓紧建设,预计8月份可投入使用。1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达4025.32平方米,总投资682万元,每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平均面积为223.6平方米。全县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一方面改善了司法所办公用房条件,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
2、用好司法所专项行政编制。2012年9月,县编委下发田委编[2012]44号文件,增加乡镇司法所专项行政编制3名,增编后共39名。我局及时申报招考2013年春季司法助理员3名,现正在招录中,用足用好司法所专项行政编制,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提供人员支持。
3、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的标准大力进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干职培训制度,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发挥,抓好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联接省、市、县、乡四级的基础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2月,太华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
六、加强学习,抓好主题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
加强对党的十精神、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切实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七、强化管理,抓好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下发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抓好队伍建设,增强队伍活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岗位责任,量化绩效考评。开展“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综治、、计生、精神文明等工作,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2020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加强青少年保护工作,有效维护了青少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一、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重点,推进以法育人
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法治教育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并构建起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新机制。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建立完善了师资、教材、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制度,选派了42名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业务精的政法干警到全县21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二是结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辩论会、“争做最美守法少年”征文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三是积极支持学校建立家委会,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今年,全县各中小学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42场(次),上法治课50余课时,免费发放编印的《法律进学校》2300册,受教育师生达3000多人次
二、开展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解答青少年的法律咨询,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主阵地,在全县乡(镇)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中心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每个组落实一名联络员,建立健全了“点线面”的法律援助全覆盖体系。畅通便民利民举措,对青少年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代为受理、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的青少年及时指派或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让青少年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二)降低申请门槛,优化服务。对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实现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青少年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害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家庭经济状况审查。
(三)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督促承办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认真做好案件的审阅、调查和开庭准备工作,对群体性或影响较大、较复杂的青少年案件,由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指导或协同办理。通过陪同会见,旁听庭审,案件回访等多措并举,及时做好律师卷宗检查,以多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来提升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三、真情帮扶帮教,给予青少年更多司法关怀
县司法局注重保护青少年矫正对象的自尊和隐私,对其宣告不公开进行,在宣告时进行红色教育,通过讲述红色故事、解读新宪法,让青少年矫正对象潜移默化中接受爱国主义的教育和洗礼。加强与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衔接,充分了解青少年服刑人员的家庭环境、犯罪类型、成长过程、心理特点等情况,分析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制定差别化、个性化的矫正个案,确保矫正成果着实见效。对存在心理疾病、心理危机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沟通交流,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协调教育局、学校、就业处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就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使其更好的融入社会。
四、部门联合,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清单及工作内容,形成部门合力,对青少年的权益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一、基本情况
截止今年6月我区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41名,其中缓刑28人;假释3人;管制10人;接受异地委托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2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乡镇、街道也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矫正工作站。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矫前调查和衔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深入基层走访相关单位个人,做到调查核实要细,资料分析要准,评估报告要真,切实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1-6月份我局共对等9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二是加强与法院、监狱、看守所、司法所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环节。采取“报到回执制”、“集中衔接制”等衔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杜绝脱漏管现象;秉承“材料交接—家庭走访—本人谈话—宣告仪式—列入矫正”的接收工作思路,自收到交接材料后,及时找本人进行谈话,择日走访,了解家庭情况,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结合其工作生活的实际,安排好矫正监护人和志愿者,建立帮教小组。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加强管控,严格矫正程序,严肃矫正纪律。加强矫正对象的请假审批、走访、教育和其他监管工作,对违反监管制度的对象,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收监执行等措施;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西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两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
(四)重视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妥善解决矫正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发生因生活无着落导致的安全事件;定期开展监管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排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社区矫正对象稳定在基层。
三、2013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3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一)加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三)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1、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围绕构建“先进平安县”的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同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把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标准由50元/件提高到60元/件,调动各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矛盾纠纷681件,调处纠纷681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661件,调成率97.1%。与此同时,对全乡2008年进行认真审查,“一案六表”健全完善达870本,共兑现补助4.35万元。
2、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二是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不失控、防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57份,其中:刑释人员53人,解教人员2人,社区矫正对象2名。安置46人,帮教57人。
3、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县委、政府的请示汇报,成立了以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社区
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同时,根据昭通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云南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若干规定》三个文件进行转发,要求各级各部门进行认真学习,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目前,全县例入社区矫正对象2名,
矫正工作正稳步向前推进。
4、认真贯彻落实周边联防联调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周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县地处云南省东北部,与川、黔的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叙永县、毕节市5县市20个乡镇53个村接边,边界总长200余公里。近年来,我们针对跨省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积极探索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解的新方法和新举措。2008年7月,与毗邻的四川珙县签订了《行政边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调处协作协议》,对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进行联防联调。特别是2008年10月全市召开“三省六地州市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暨和谐周边建设研讨会”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4月20日,我县会同四川省叙永县,在分水镇召开了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川滇两省边界的十个乡镇。会议分析了当前省界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形势,研究了对策,交流了经验,签定了《边际联防协作协议》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5月11日,又积极配合四川珙县,在该县王家镇召开两省五乡镇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进一步修定完善联合调委会章程、边际联调信息制度、联调委员会纪律、信息收集及反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搭成了有关工作共识。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我县与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调处。近三年来联合调成了省际接边地区矛盾纠纷60件,仅今年以来就调成5件。接边地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进程。
1、县普法办加强对各普法单位的指导,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了三月综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知识竞赛活动。
1—6月,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700人次,累积开展普法宣传81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42期共15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80套6050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0次140场,办法制宣专栏、板报468期,制作宣传标语4008幅,出动宣传车宣传205次听众达2.3万余人次,广播宣传1080余次听众13万余人,法律咨询230次1868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130次听众680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868次听众7余人。
2、充分发挥××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目前有在校学员53名。
(三)全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1-6月共办理各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民事类24件,刑事类10件,非诉讼案件1件,仲裁1件,法律援助5件。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已办理各类公证80件。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件,其中:民事案件14件,刑事案件4件。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办理诉讼业务3件,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
(四)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抓好“八个一”活动
自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我们从三个方面狠抓“八个一”活动。一是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及方法步骤。二是于4月11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明确分工,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乡镇,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分别挂钩到83个村及4个社区,各司法所结合实际,积极配合抓好辖区内“八个一”活动。三是认真抓好各项活动内容。普法宣传方面,认真组织宣传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自开展活动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81场次,发放各类资料15万份,受教育群众32.8万人。法律讲座方面,对乡镇、村(社区)干部、中小学师生举办法律讲座,共举行70场次,受教育干部、师生达6.8万人。法律咨询方面,到各乡镇、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81场次,接待咨询1.9万余人。法律援助方面,对全县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为12人提供了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全县排查出矛盾纠纷681件,调处纠纷681件,调处率100%。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方面,积极协调人民法院等部门,在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共培训10次586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方面,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57份,社区矫正对象2名,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耐心地对他们进行帮教。司法所业务指导方面,局领导适时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各司法所,对工作业务进行指导帮助,规范内务管理和工作流程,有效进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在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市局刘副局长带领基层科人员,来到我县进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五)抓好队伍自身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狠抓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半年以来,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司法所人员不足。目前,我县还有9个司法所是一人所,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是司法行政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尤其是在“五五”普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方面,缺乏工作经费,工作较难开展。
三是公证处、律师所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人员身份仍不明确,致使他们在思想上存在一定包袱,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四是司法行政系统虽属政法队伍,原仅有的政法岗位津贴都已取消,待遇上更不能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部分职工有时存在一定的思想情绪。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里,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部署,围绕县委、政府工作的重心,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化解各种民间纠纷,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抓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的载体和平台,打牢工作基础,深入贯彻《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推动普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执业水平和案件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按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以来,在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我单位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及区食安办等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树立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堵源头、严准入、强监管,并实行整治与建设相结合,打劣与扶优相结合,为构筑诚信生产、规范流通、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防范体系而努力。
二、领导重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机制。
今年以来,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接到任何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食品安全局面平稳。同时结合各个时期及重要节日,开展多次卫生自查。
三、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尽其职,统一思想,提高食品安全的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他们具有初步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知识。
一、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志愿服务团”,服务团定期下到辖区各村、镇,通过各种方法,为农民群众送去他们最关心的法规、政策,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在北杜镇南朱刘村,服务团就开展了各项活动,向群众展示法制教育图板,向群众发放以《村委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图书共计120余册,散发各类宣传单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2次,并现场调解纠纷1起。通过法律志愿服务团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切实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上半年,我们聘请民族学院法学教授,举办了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行政执法人员是法律法规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和执法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公正实施。上半年,我们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区共5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下一步我们还将筹备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以此掀起一个全区学法用法新的。
三、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水平,维护其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普法的重点对象。首先,切实抓好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并形成制度,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其次,我们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报告宣讲团,调集公、检、法、司具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法制报告团成员,定期在全区各学校做法制报告,并且在辖区各学校都聘请了法制辅导员,由法制辅导员不定期的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活动,现全区已有法制辅导员124名。上半年,我们已举办校园法制报告会6起,法制主题班会10起,发放青少年普法读物1200余册,受教育学生共达3200余人次。我们还以“148”热线为载体,开通了未成年人援助热线,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如有法律上的疑难或其本身受到了侵害,都可以通过“148”热线电话向我们咨询、求助,我们在热线旁将有专人为未成年人解答并提供帮助。上半年,共接受咨询31次,
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加大有关维护老年人、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及妇女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和妇女都是社会的弱者,维护好他们的权益是我们普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在法律进基层活动中都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做为我们一个重点内容进行普及。我们经常与社区干部、村干部进行联系,对有出现侵害老年人、妇女权益的行为,立刻安排专人进行点对点、人对人的宣教。今年上半年的“三八”妇女节,我们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印制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宣传手册,在主要街道设点宣传,向群众讲解妇女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消除人们的重男轻女思想。
五、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的力度。
社区是我们普法战线上的一块主阵地,我们始终都将此项工作做为我们的重中之重。我们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法律进社区服务队。服务队会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定期下到社区,为群众提供宣传、咨询等各种法律服务。上半年,我们深入到辖区凤凰家园与八厂社区,在社区开展了普法“五个一”工程,即向群众发一份普法传单,送一本法律书籍,举行一次法制图板展览,做一次法律咨询,讲一堂法制讲座,并在开展“五个一”工程的同时,在司法所的配合下宣传教育入户,有重点到人,力求在普法过程中用法律手段调处化解群众的热难点问题,排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为了建立社区普
法长效机制,我们积极地与街道、社区联系,并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普法活动站。我们定期为活动站更新普法读物,以便社区群众能够长期地有法可学、有法可用。
六、参加各类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普及法律知识。
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声势大、人员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群众的关注。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走上街头,真正的贴近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上的疑难,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今年上半年,我们参加了“科技之春”、“综合治理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5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收到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七、创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工作。
只有在形式上的不断创新,才能使普法工作持久深入开展。首先,我们在公共场所的显要位置投资修建普法宣传栏。编写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解答,法律名词解释及典型法制案例,让群众随时随地学到法律,并且阅读后能真正提高个人的法律素质。宣传栏内容每月一期,定期更换。其次,积极开辟网络普法新阵地。我们与信息中心等部门相互协调,克服困难,准备资料,现*普法网站正在建设之中。通过网络全面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知识面和覆盖面。
一、加强领导明确主题
根据县“六五”普法规划和雅司发[2014]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县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县关于组织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县,助推灾后重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活动主题,依托灾后重建中心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
(一)今年三月也是第“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我县以“科技创新驱动农村发展”为主题,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县科协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到乡镇、社区、企业等重建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在活动中,9个乡镇都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咨询台,广泛宣传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满足广大群众对形势政策的需求,切实将党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宣传到千家万户,尤其是各项惠农政策及民生工程。在科普月,我县紧紧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多场次。培训内容涉及农业、食用菌、养殖及疫病防治等新技术。在活动中,我县还将科普宣传与反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各乡镇展示了“反昌科学”的展板10多场次,内容包括“的定义及危害”、“如何认清”、“遇到问题怎么办”等。通过展览,让广大群众了解了“”等组织破坏家庭、危害社会的典型案例,增强了与斗争的决心。
(二)积极开展“三八”法制宣传活动。3月7日上午,县妇联联合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局等20多个县级相关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以“深化妇女普法教育,携手共建法治”为主题在县城十字街开展了“三八”法制维权周及综治、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以散发宣传资料的形式,大力宣传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继承法》、《条例》、新《两纲》等法律法规,同时,向来往群众宣传讲解了我县灾后重建、农房重建贷款等政策及艾滋病防治、禁毒等知识,共为8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200余份。
此次“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我县妇女法制宣传和维权服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男女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把法制宣传与妇女维权服务送到了基层、送到了广大妇女身边,营造了广大妇女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促进我县灾后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3月14日,县工商局、县消委会邀请县食药监局、科技局、质监局、司法局、水务局、烟草专卖局、通信行业、保险业务、金融系统等消委会常务理事单位以及部分行业、企业代表16余家在老县城十字街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紧扣“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宣传主题,各单位和企业代表在县消委会指导下,立足本职,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接受法律、法规咨询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培育消费者理性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的思维,让消费者获取、掌握更多的消费知识,方便解决日常消费中遇到的各种困扰和疑惑,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挂图、书册、扑克牌等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横幅1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各界主动承担消费维权责任和义务的公德意识做出了积极地努力。
(四)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抓手,贯穿法制宣传。今年3月也是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为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振奋群众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县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县文明委《关于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芦文明委[2014]1号)决定,全县在三月份开展了以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的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整个活动中始终贯穿着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从而引导群众形成知荣辱、讲正气、讲文明、讲科学、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在此活动期间发放《农村健康教育知识读本》300余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宣传手册》200余册,相关公民道德宣传资料20000余份。活动期间还设立了法律知询点,着力宣传党的十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发放《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兵役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土地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3000余份。
三、抓“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升华法律服务意识
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司法局于2月20日至3月20日在各乡镇司法所开展以“公正司法为人民”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中,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摸底和排查工作,并充分利用纠纷调解这一平台宣传相关的法律和法规。通过摸底和排查工作,切实掌握了辖区内近期矛盾纠纷的类型和数量,并将可能激化为刑事案件或的纠纷进行重点处置和疏导,对经多次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纠纷,引导纠纷双方通过诉讼解决,有力地彰显了司法公正、司法为人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活动期间各乡镇司法所共受理纠纷32件,调解成功31件,进入诉讼程序1件。
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和法制宣传。活动期间,各乡镇司法所对辖区内共79名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走访,并有针对性地宣传了党的政策、《刑罚》、《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走访,掌握了社区在矫人员当前的思想状况和家庭情况,对于家庭确实困难的矫正对象,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最大限度地为他们争取帮助,以确保社区矫正人员能安下心来接受监管和改造。
一是召开工作推进会议。8月上旬,xx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市、县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会议精神,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专项斗争;三是要对照工作目标全力做好迎检工作。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管控。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自身职能,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多次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思想教育,严肃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远离黑恶,避免被拉拢利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村居街道对辖区内的两类特殊人员进行走访排查,了解他们的日常行踪是否有涉黑涉恶,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
三是加强基层法治宣传。为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各司法所充分利用乡镇赶墟日推进扫黑除恶法治宣传。8月10日,嵩口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等乡镇部门,在赶墟日组织开展了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及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黑恶违法犯罪,踊跃提供线索、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