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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履职报告

时间:2022-08-21 20:01: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干部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干部履职报告

第1篇

按照上级和局党委的要求,年年度我分管的主要工作是人事股、教师股、老干办以及建整扶贫等股室的工作。一年来。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述职,请大家评议。

一、加强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才能适应时代要求,新形势下开展组织人事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为此,不断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一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及时参加法制培训的学习和阅读有关资料;二是坚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三是自觉新业务知识,经常为基础干部和教师上培训课,做到教学相长,全年共上课4天。

二、务实工作。

全年共完成了如下工作任务: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

1对全区中小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人员清理和编制核定。并对全区教师状况进行了调研汇报,为年争取教师编制提供了有力依据。

2通过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了15名农村教师和5名高中教师。缓解了师资老化矛盾,操作客观、公正、社会反响好。

3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核按收了厂矿子校在职教师84名。圆满完成了厂矿子校移交接工作,没有出现半点差错,同时还移交了37名杉山籍教师入开发区管理。

4秉着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农村调整了35名教师进城工作,解决了城区学校师资紧缺矛盾,如华达、华建、二中、三中、二小等学校师资得到补充,杜绝了人员调整的不正之风。

5区委、政府的领导下。评选了70名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6强化了支教政策。缓解了这些学校的师资压力,缩小了城市教育差距。

7狠抓了行政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市级校长培训10人,参加教育部远程教育“校园安全”培训50人,参加小学、初中班主任培训900多人,参加计算机高级培训700多人,参加普通话培训300多人90%以上,达到二级乙等,参加高中专任教师新课程培训400人,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期,120多名师生参培。发展了学生和教师党员48名。

8切实做好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认真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评聘工作做到三公开”阳光行动,教师反响好,全区没有因为评职称不公而发生问题。

10认真搞好推普工作。评出了21名优秀选手,并在市全国比赛获优秀组织奖,娄底三中、四小获创建“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称号。

11狠抓了老龄工作两项待遇的落实。全区离退休教师的各项待遇得到较好的解决。参赛人数近400人。

12关工工作抓到实处。全区共有300多名退休教师参加了关工委工作。努力下。扶助金额达50多万元。家长学校工作有新起色,各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不断推进,市、省有很好的声誉,兄弟县市多次来我区参观学习。主题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全区举行了知荣明耻树新风”主题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并获全国优秀组织奖。关工工作被评为区先进单位。

3协助彭局长完成了区里安排的建设扶贫任务。为江溪村筹措和协调扶贫经费14.7万元。维修山塘15口,为村民直接增加收入11万元。区教育局被确定为扶贫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

14按时完成了其它日常工作和中心工作。

第2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履职审计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2)02-0077-02

开展基层央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重点,对加强基层央行领导监督,促进内控机制的完善、执政能力的提高,更好的履行央行的职能。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落实执行总行的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内审部门分别从履职审计的程序、内容和评价方法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变和干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履职审计的方式和内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离任审计的不足,但与开展履职审计的预期目标相差甚远,履职审计的深度和内容急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基层央行履职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履职审计目标定位存在差异

目前各地对履职审计的理解和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差异,有的认为履职审计是对原有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的结合和补充:有的认为是考核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手段。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履职审计的对象是各级行领导干部和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而目前审计对领导干部开展履职审计时,主要是从被审计行的业务层面展开,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全部业务操作情况,使审计对象变为了针对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察,但实际上很多具体的业务操作与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关联很少。领导履职与业务管理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业务管理职责只是领导履行职责中的一个方面,“干部任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职责的重要内容。现对领导履职审计仅从业务操作管理职责来审计,则得出的结论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准确的,没有说服力。其责任界定、评价不全面也不客观、审计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同时以业务部门人员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来评价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显然偏离了审计的目标,失去了履职审计的价值和意义。

(二)履职审计的中心发生偏离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对履职审计内容规定为:传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行决定情况,组织和参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以及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四个方面。行长的主要职责是决策、用人和协调管理。然而这三方面工作尚无具体的量化标准,也很难进行评述。传统习惯,文化氛围和人员整体素质决定了单位内部管理和内控执行情况的好坏,短时间内很难取得明显效果,因此对其界定领导责任,意义不大。同时。行长一般主管或分管内审或人事部门,而履职审计中内审和人事部门不是审计的重点。所以对行长来说,承担主管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只有查库和综合治理工作属行长具体负责,也只有这二项工作发生了问题行长才承担直接责任。从而对行长而言,履职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只是承担领导责任。《履职审计办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仅仅是一句承担领导责任了事,这四个方面实质上只涵盖人民银行的业务工作。而业务审计本应是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基础和依据,但在审计操作中,偏重于查错纠弊,检查业务操作是否合规,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把履职审计的重心放到了业务管理的细节上。使履职审计变成了业务合规性审计,偏离了履职审计监督评价的初衷。

(三)审计方式落后,无法达到审计预期目的

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是传统的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查找问题的重点,其审计方式主要是检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不同于领导履行职责审计以决策、管理、协调和监督各项工作的情况为重点的审计。目前履职审计仍然是以全面审计方式的套路,从操作层面的审计核查来开展,没有切实根据履职审计的特点,从管理审计的角度,改变审计方式和手段,导致无法真正体现履职审计的内涵和精髓。履职审计常以传统的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调查问卷等方法,多年来未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变化等特点对审计方法进行适当的改进和发展,履职审计效果和目的难以得到确保。

(四)履职审计使用价值不高

正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状况是履职审计工作的目的。履职审计报告一方面应成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为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但目前履职审计评价和审计发现问题,均未从综合分析的角度对被审对象任期工作给予整体评价。审计报告的披露也由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侧重点不同导致内容散乱,重点不突出,整体把握性不强。虽提出问题较多,但作出评价较少:泛泛而谈较多,特色针对性较少;致使审计报告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审计对象的客观真实情况,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使履职审计工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提高基层央行履职审计效果的建议

(一)准确定位履职审计的目标、职能

履职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是对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综合考评的重要方法,是以全面审计所要检查的主要内容。再涵盖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应负的相应责任。履职审计不是操作性审计,而是管理性审计,是站在管理的角度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效果,进而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因此,单纯的查错纠弊。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不应是履职审计的主体,履行职责评价才是审计的中心。开展履职审计需要根据其基本内涵,合理确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科学选择审计方法、内容和手段。

(二)积极拓展履职审计内容和空间

对领导者的履职评价是涉及各个因素的综合评价。履职审计既然是对领导者履职情况的评价,单纯以“业务管理情况”来评价一个领导者的全面履职情况显然有失偏颇。对此,应参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确立的管理决策、干部管理、廉政建设、内控建设和业务管理五个方面,对被审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判断。因为“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当然,目前“干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干部任免情况”主要由人事部门考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考核监督,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已基本建立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人事、纪检、事后、内审)联席会制度,内审部门开展履职审计完全可以会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一起进行,这既是整合和节约监督资源的需要,也是发挥监管合力。提高履职审计质量的根本要求。

(三)努力提高履职审计的质量

目前,基层行履职审计现场时间一般为1至2周,加上审计的前期准备和报告的整理汇总也只不过一个月时间,有限的时间内,为行党委提供宝贵、公正的“评价报告”。难度确实很大,甚至不太现实。因此改变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水平和质量。一是采取与内控评价相结合、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创建被审计对象的资料库、分析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改进审计方式,实现信息共享。二是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听述职报告、约见会谈、找员工座谈、现场查看和走访了解等多种审计方式。尽快开发非现场审计手段,建立和完善审计机构内部网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随时掌握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动态,掌握审计对象的工作状态,进行过程控制,实时跟踪,以提高审计效率。为履职审计评价提供全面、动态、持续的信息服务。

第3篇

一、基层工商干部履职风险的类型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反失职、反渎职力度的加强,法律法规对工商干部履职的要求也越来越明晰。目前,就基层而言,履职风险来源主要是散见于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性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主要是从五个方面对工商业务干部的履职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如果对它们理解不深、重视不够,履职的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1、行政许可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就注册登记条线而言,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对前置审批把关不严谨。表现在工作上就是需要前置审批文件的,没要;不需要的,乱要。这两种行为,一方面可能是业务不熟;另一方面,就是个别人员,存在靠山吃山和雁过拔毛的卡、要思想。二是对登记事项把关不严谨。对需要审查的事项轻易放过,更有甚者,帮助企业做假。例如,不认真审查有限公司的出资行为,甚至帮助、参与公司的虚假出资行为。三是对细节审查不严谨。虽然法律法规对工商部门的要求是形式审查,但是,如果是很明显就能看出存在问题的,工商部门的审查责任将无法回避。四是对许可审批的具体环节不清楚。不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目前,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吊销手续。

2、行政处罚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从工商部门的实际情况看,一是因行政处罚程序不当带来的风险。如在行政处罚中不按程序进行送达,在做出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二是在处罚中的不廉行为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经不住当事人的不择手段的利诱,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被拉下了水,不按规定进行处罚。三是随意增减处罚幅度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加大或减少处罚的幅度,结果是以罚代管,当事人继续从事非法经营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引起的履职风险。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有《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规,赋予工商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实际上,一些执法人员为了办案方便而超范围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普遍存在。这种不按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一旦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必然会引发行政诉讼,一旦败诉就会有一个责任追究的问题。

4、行政确认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的行政确认行为主要是对外或提供证明。近年来,工商部门在探索新的监管思路上有了很大突破,尤其在信用监管方面。对单位和个人来讲,我们监管信息,必须有根有据,必须有的权利,特别是在一些有关企业商业信誉的事项时,要慎之又慎。在企业档案查询方面,要严格按照档案查询的管理办法,认真审查查询人员的资格,不能将企业的商业隐私供无关人员查询。在对外出具证明时,只能就事论事,就材料而出具证明,不能超过职权,随意为企业的经营情况或产品作担保。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员,更不能有向社会推荐企业产品的行为。

5、行政监督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除市场准入和行政执法外,还承担着许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在许多高危行业、重热点行业监管上,责任不可小视。例如,在对危化品销售监管上,必须认真监管到位,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数量,在职责范围内,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切不能闭门造车,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签字的不签字,出了事故,后悔莫及。

二、基层工商干部履职风险的形成原因

研析上述风险的类型,我们不难发觉履职风险形成的两大重要原因:

(一)客观原因

一是法律法规分工的不完善。随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工商部门的职能领域得到了扩展,但同时也带来越来越大的执法风险。在这些法规中,有些条文对部门责任的规定并不明确,导致部分不应由工商部门承担的责任却往往由工商部门“买单”。由于工商部门监管的领域太广,承担的责任太重,且无证与无照存在前扣关联性,多数地方都会将责任划给工商部门,而其他许可审批部门却依然可以稳坐“钓鱼台”。二是某些政府部门的压力。某些政府部门为了招商引资,对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有的地方专门出台文件,限制甚至阻止工商部门对一些企业进行正当的执法检查。如果工商部门不遵守当地的“规矩”就要承受极大的压力,如果违心地执行“规矩”则又会承担渎职风险。三是执法软硬件条件的限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日用商品品种繁多,单是容易引起责任事故的食品就有上百种,要在现有的人力状况下实现对辖区流通领域内所有商品类别的监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装备方面,工商部门无产品检测机构,严重地制约了工商部门职能的发挥。

(二)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主要是六个方面:一是部分人员思想素质差。部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外界的利益诱惑也对一些意志薄弱的执法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二是认识上不够重视。当前,多数工商干部没有树立起责任风险意识,认为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职务犯罪离自己都还很遥远;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虽然目前建立了各种责任制度,但真正能够落实的寥寥无几。由于责任追究制并未落实到人头上,导致部分工商干部责任心不强;四是工作程序不到位。基层工商部门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认为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只要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就是好猫;五是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一部分工商干部不加强业务学习,不及时更新知识,干什么工作都凭借老经验或是跟着感觉走。六是小团体利益作祟。某些单位负责人为了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必将导致责任的追究。

三、工商干部规避风险的思考及对策

有岗必有权、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险,法律法规既然赋予了每个工商干部监管市场秩序的权力,责任当然不可推托。当然,只要我们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职,再大的风险也是可以避免的。

就组织而言,可从四个方面帮助干部规避风险:

一是分清责任,建议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今年以来,泰州工商系统积极向泰州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出台了《泰州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晰了各个部门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方面的职责,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这就有利于从法律上保护基层一线从事监督的工商干部。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督查。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承办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实行“阳光政务”,尽可能避免暗箱操作。同时,要加大政务督查力度,抓好“三个结合”:督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对登记材料、案卷等及时进行随机抽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建立执法权力制约制度。实行案源发现录入报告制。办案单位要建立案件登记台帐,详细记载案件来源、发现时间、汇报时间、立案时间、调查人员、经办人等,便于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同时实行执法过程相互制约,即严格落实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操作的法律规定。推行重大案件集体会诊制。以合理把握处罚尺度,做到公正合理,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克服行政处罚中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实施强制措施规范管理制。对查封、扣押及罚没物资建立详细的清单,采取专人专管,指定场所保管,以避免出现违规使用等情况。

四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对本系统内的职务犯罪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使执法人员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对本系统执法人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倾向也不能轻易放过,要通过思想教育、劝戒引导等方式方法及时纠正干部的错误观念和思想。

就个人而言,可从四个方面,自觉规避履职风险:

一是树立掌权为民、执法为公的思想。我们工商干部的职权是组织上赋予的,组织赋予我们权力,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如果我们把它异化为个人捞取好处的权柄时,就违背了组织授权的初衷,与依法治国的原则背道而驰。作为基层工商干部,直接接触各类管理对象,受到的诱惑、面对的人情更多,更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时刻自我警省,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的学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各项规定,是我们从政行为的准绳,我们每一项行为的作出,都必须于法有据。所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每一位工商干部来说,尤为重要。必须认真地学习它,理解它,在工作中运用它、执行它,严格按规矩办事,再大的风险,都能避免。

第4篇

领导干部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应围绕评价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审计指标评价体系,立足于效果考核,便于操作,符合实际,用以指导整个现场审计的实施。

1.综合管理有效性指标。一是设置安全事故次数(率)、违规违纪次数(率)、业务差错率和案件发生率、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的有效性等指标。通过这类指标的审计和分析,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是否建立健全管理控制体系,依此评价领导干部在落实政策及内部管理方面的绩效。二是设置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思想状况、团结程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评价领导干部在单位里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思想勾通能力,判断领导干部管理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内部控制是否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依此评价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方面的绩效。

2.资源投入与使用经济性指标。基层人行费用是恒定的,更应追求每项活动的耗费最小化。通过设置人均完成工作量、公用经费使用总额以及人均使用公用经费、人均固定资产等指标,评价领导干部人员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了人尽其用,资金财产使用是否合规节约,公用经费、专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及浪费现象,以此判断领导干部在经费投入、资产使用、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绩效。

3.工作业绩效果性指标。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和加强内控管理,都会产生一定的效果。效果性评价指标主要可设:项目推广、经验材料转发与交流、论文交流以及履行人行职能所取得的成绩和赢得的荣誉等指标,包括在上级行综合考评名次、专业考核名次、单项考评名次以及各类业务比赛和劳动竞赛获奖情况、调研成果、工作创新、“一岗双责”及文明单位创建等,依此评价领导干部综合协调能力绩效。

4.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效率性指标。根据人民银行职能特点,其效率性可定义为履行职能是否及时、准确和全面,主要包括:货币政策传导、金融稳定、外汇管理、国库业务、人民币管理、征信与统计管理等方面的效率性评价。可考虑的指标设置与绩效评价如下:

①货币政策传导———设置新增存贷款比率、贷款增长幅度、贷款投向结构变化、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率等指标。评价是否根据货币政策对辖区银行业进行窗口指导,是否有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辖内金融部门信贷投向,体现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货币信贷政策的要求。

②金融稳定———设置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推进和建立情况、各部门之间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等指标,评价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是否科学有效,风险处置是否及时合理,是否存在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事件等。

③外汇管理———设置企业服务满意度,进出口核销率,企业年检参检率,国际收支申报率等涉外经济指标,评价是否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国际收支申报是否达标,经常项目贸易是否落实便利化,资本项目是否做到严格监管等。

④国库业务———设置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对国库工作的满意度,办理国库资金报解、支拨的及时准确性,国库收支分析、调研、监管等报告被上级行采用数量等指标。评价是否及时准确办理财政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以及支拨和退库业务,是否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等。

⑤人民币管理———金融机构及社会对货币发行的满意度,市场流通残损券占比,人民币流通整洁度等指标。评价是否根据市场流通需求合理调剂,是否存在有损人民币信誉的情况等。

⑥征信与统计管理———设置贷款卡年审率,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入库率,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情况,各项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率等指标。评价信贷收支各项数据统计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是否围绕经济金融热点难点以及上级行、本行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是否全面准确等。

开展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1.规范操作程序,建立评价标准。建议上级行尽早制定一套审计评价标准,使基层央行内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改变现有的单一、简单的量化标准来检查衡量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建立以评价内容、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为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只有把评价领导干部标准指标化,便于操作对照,才能有效地防止审计人对被审计对象的主观推理和臆断,减少避免发表不恰当的评价意见,使履职审计工作步入新的台阶。

2.更新审计理念,实现工作转型。结合岗位优化整合,引入竞争机制,把一批德才兼备的符合型人才纳入内审队伍。为此,要加大基层央行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内审人员在观念、知识和技能上实现转变,使内审人员不仅要具备会计和审计等方面的知识,还要熟悉金融经济、统计、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进而不断提升内审质量和履职能力。

3.提高科技手段,改进审计方法。审计必须同现代技术结合起来,加快审计手段现代化建设,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进行审计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变革,这不仅是履行职责绩效审计,亦是所有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在审计技术上,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利用计算机、计量经济学等技术,开发各种适合评价履职绩效审计效果的软件。在审计方法上,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建立相关模型,通过改进审计技术方法,增强对领导干部履职效果评估的真实性、客观性、可靠性,为充分肯定成绩和明确界定责任提供准确的信息,为科学评价干部提供技术支持。对涉及资金业务的审计监督,要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被审单位业务数据和有关资料进行连续性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使审计人员及时获得必要的审计线索,帮助现场审计更加科学地选择审计样本,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核实,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第5篇

(一)审计理念不够清晰

一是部分单位、部门和员工还停留在对传统审计的习惯认识上,对履职绩效审计的定位、性质、作用和意义知之甚少,影响了配合审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削弱了审计效果;二是个别审计人员的审计理念也不够明晰,突出表现为缺乏创造性,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较多注重合规性的查错补漏,而忽视绩效性的综合评价;较多注重账、表、凭证的核查,而忽视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的宏观核评;较多注重审计数量,而忽视审计质量等。

(二)审计理论的系统性研究不够

当前央行对于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多侧重对某一专业或某一部门的管理绩效审计研究,如对支付清算绩效审计、经理国库绩效审计等,而未将管理绩效审计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作为整体加以系统研究,因此,尚未形成连贯、系统及完整的履职绩效审计理论成果。对于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也是就事论事的多,对方法、手段、评价标准等研究得较少,因而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性理论来指导实践。

(三)审计的法制环境不够健全

一是法规建设滞后,没有明确的履职绩效审计条例;二是资源配置、管理利用及科学的规则不明确,领导干部履职绩效管理处于自发、半自发状态,评价体系尚未形成、审计难以考量;三是法律授权不明确,即使是2006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也只规定审计机关对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不但笼统,而且仅涉及管理绩效审计中“效益”这部分,多年来的审计实践更是只注重了“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方面,对于其他“资源”的“3E”审计很少涉及。

(四)审计标准不够完善

审计标准是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履职效果进行衡量或评价的尺度,是审计人员分析、评价并出具审计意见的依据。1999年以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陆续制发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企业效绩评价标准》等,为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对于像央行这样的公共部门的领导干部开展绩效审计,目前尚无明确标准。虽然我们在实践中对一小部分业务评价的定量指标体系进行了探索,但评价的客观性有待检验。正是由于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和参照蓝本,使履职绩效审计还处在初步探索中,绩效评价也难以深入。

二、解决方法

(一)转变观念,突出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价

绩效审计强调的是对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的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进行的综合评价,不局限于业务操作与管理的合规性和合法性鉴定,而是上升到对政策传导、组织参与决策、内控建设和业务工作管理等方面效率与效果的评价,真正突出“绩效”色彩。

1. 更新审计观念,强化绩效审计意识。大力推进内审文化建设,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了解、支持、参与绩效审计,形成和谐的内部审计环境。

2. 找准评价重点,突出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价。一是评价方针政策和上级行决定情况,对政策传达是否及时到位,工作部署及贯彻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做出评价和鉴定。二是评价组织参与决策情况,主要评价管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重大事项是否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决策过程是否合规,决策结果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三是评价内部控制的措施和效果,是否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实行分级授权管理、财权与事权分离、加强关键岗位管理等。四是评价综合管理机制的有效性,内部管理是否科学有效,是否制订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有无建立激励机制等。五是评价业务流程,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业务分解与控制的要求,如资金核算岗与复核岗是否分离由专人负责,业务操作上是否存在风险隐患。六是评价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对业务工作的质量、效率与效果进行评价,有无出现严重违规、重大业务差错等。

(二)加强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的系统理论研究

一方面,管理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应由审计机构与研究机构形成产、学、研协同机制进行系统研究,尤其是对央行这样的公共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绩效审计的方法、评价标准等系统研究,将研究结果运用到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中,使审计实践具有理论指导;另一方面,内审部门及时总结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审计的经验,从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三方面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履行职责情况,从实践的角度,分析总结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的方式、方法、内容等,与系统理论相融合,以实践验证理论,促进央行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的深入发展,推动央行内审的有效转型。

(三)完善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

只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把履职绩效审计确定下来,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才有法可依。因此,要对审计对象、目的、程序、报告基本形式等做出规定,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审计工作指南,明确在央行开展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的审计标准、原则、执业规范等,从法制的高度上定位绩效审计,包括完善制度、制定准则、操作指南等,防范审计风险,控制绩效审计质量,保证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的顺利进行。

(四)探索领导干部绩效审计评价的程序、方法及标准

1. 审计评价程序和方法。在遵循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可采取以下方法和步骤:(1)述职和评议。由领导干部本人在本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述职,根据述职情况,组织群众开展评议,评议方式还包括个别谈话和书面评价。(2)问卷。包括向审计对象、行内员工和行外有关机构(人员)发送问卷。(3)调查。包括行内调查和行外有关机构(人员)调查了解。(4)调阅资料。审计组调阅审计对象在本行的会议记录、账簿、会计报告、工作总结等资料。(5)实施检查。查阅资料,对照制度规定检查。(6)综合分析。审计组对审计过程获取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按照评价标准对审计对象进行综合评价。(7)交换意见。(8)汇总上报。(9)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及处理方法,其中,应包括换位思考后提出的切实可行的改进工作的方法,对审计结果显示出的问题也一定要有具体的改进措施。

2. 探索领导干部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由于领导干部绩效审计对象不同,不可能为所有绩效审计项目预先制定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因此,审计人员必须为每一个审计任务“量体裁衣”,根据审计项目及被审计对象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来制定审计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可分为全面工作评价指标和专项工作评价指标:

(1)全面工作评价指标,又细分为以下几项指标,①总体评价类指标,包括审计对象制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公众评议结果、被投诉次数( 率) 等指标。通过这类指标可判断审计对象各项职责是否落实,管理目标是否实现,据以判断其基本绩效状况。②工作业绩评价类指标,包括审计对象在上级行综合考评情况、专业考评情况、单项考评情况以及各类业务比赛和劳动竞赛获奖情况、调研成果等指标。通过这类指标可判断审计对象是否在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拓宽业务范围,据以判断其综合绩效状况。③人力资源管理类指标,包括定岗定责、人力资源结构、人均完成工作量等指标。通过这类指标可判断审计对象机构设置是否符合精简的原则;内部分工是否合理,职权是否明确;机构运作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协调,工作效率和效能是高还是低,最终评价审计对象人力资源的绩效。④内部控制类指标,包括业务差错率、安全事故次数(率)、违规违纪次数(率)和案件发生率等指标。通过这类指标可判断审计对象的人员配备是否恰当;岗位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管理决策是否科学;内部管理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据以评价其内部管理的绩效。

第6篇

文章导读: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示范引领做表率。特别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挖掘,选树一批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群众认可的先进集体和人物,在市直卫生系统尽快形成一个优秀的典型群体,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

“她做过四次手术,身患多处癌症,与病魔顽强抗争的同时,依然在为别的病人解除病痛……”今天下午在河北会堂,来自河北卫生系统的干部职工一起聆听了刘琼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团五位医务工作者在会上声情并茂地讲述了刘琼芳同志从医56年的光辉历程,感人肺腑。

刘琼芳同志五十多年如一日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地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对人民的热爱以及对工作的热情。从她身上折射出了一名优秀医生的高尚精神和情操,6月26日《光明日报》以“咱老百姓的好医生”为题刊登了刘琼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她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医院的文化内涵,代表了医院的一面旗帜,值得我们为之喝彩,更值得我们以她为榜样。我们应当从四个方面向刘琼芳同志学习:一是学习她心系患者、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二是学习她善于钻研、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三是学习她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工作作风;四是学习她淡泊名利、廉洁行医的高尚医德。

我们要深入持久地抓好向刘琼芳同志学习活动,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示范引领做表率。特别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挖掘,选树一批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群众认可的先进集体和人物,在市直卫生系统尽快形成一个优秀的典型群体,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赶超,跻身全国卫生工作第一方阵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7篇

2020年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个人述职报告

作为一名市政协常委兼政协工作者,我始终以更多的责任和担当,务实创新、履职尽责的精神,着力做好委员的服务、管理、考核、联络、培训等工作,努力在委员工作委主任岗位上积极发挥委员作用。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我任委员委主任以来,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为使委员尽快进入了角色,十五届政协成立初,经政协党组研究,创新培训方式,开设“丹东政协讲堂”,我委全力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已成功举办13期,培训委员及政协机关干部等3000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委员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搭建履职平台,激发委员履职热情。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队伍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我们积极为委员搭建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的平台。2018年9月,我委按照市政协党组决定,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丹东市政协委员活动站”,组织委员在活动站广泛开展学习、交流、履职、宣传、公益等活动。我委负责活动站总体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工作,为使活动站建设更加规范化,我委前期进行大量走访调研,制定了《丹东市政协委员活动站工作制度》,统一制作了委员活动站标志牌和制度牌。今年又重点对9家委员活动站的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升级,增添电子触摸屏、展板、照片墙和图书等设施。组织建立了“市政协委员活动站工作”微信群,及时反映政协工作动态,共享履职信息,交流履职成果,充分发挥委员活动站 “四个平台”的作用。

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我委先后共向34个单位推荐了111名民主监督员,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同时,为使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我委每年不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监督员工作调度会,积极参与职能部门民主监督小组的活动。另外,我们还推荐5名政协委员担任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2名政协委员担任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进一步丰富强化了政协组织民主监督力度。

强化管理服务,创造良好的履职条件。换届初,我委根据十五届政协委员的界别特点和人员比例把委员划分到9个专门委员会,并协调各委员会选出专委会组成人员,为在本届政协的五年里各专委会组织所联系委员开展活动奠定组织基础。我们整理建立了较完整的政协委员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制作委员通讯录和委员证件,重新修订了《政协丹东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相关考核机制。每年市全会期间,全力做好委员增补、分组调整、沟通协调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住丹省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做好省全会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住丹省政协委员赴辽阳开展调研视察,赴营口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参观“辽宁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抗美援朝纪念馆、烈士纪念馆等活动。

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目标赋予新使命,我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业务本领,以“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激发委员履职热情、拓宽委员履职平台”为目标,积极探索工作中的新方法、新思路,把委员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第8篇

一、支行履职中存在的困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够畅通、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二)监督机制不适应维护地方性金融稳定和防范风险的要求

(三)人员结构不适应高效履职的要求

(四)激励机制不适应支行更好履职的要求

二、制约县支行履职能力发挥的原因分析

第一,人民银行县支行普遍存在货币政策传导不够畅通、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的问题。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手段普遍较为单一,没有操作货币政策工具的自,不能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难以激励约束辖区金融机构。另外,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县支行职能权限大幅缩减,新增加的职能授权不清,导致对辖区金融体系的主导功能弱化,货币政策传导不够畅通,职能定位不够清晰。

第二,目前,县支行在金融监管及风险监测中的主导地位、政策不明确。特别是缺少监管职能的有效配合下,县级金融机构只是表面应付人民银行的工作,真正全力主动配合的较少。首先表现在金融机构报表的质量、时效性难以保证,同时对证券、保险整个金融领域的统计难度很大。其次是在征信系统管理中,金融机构存在不及时向人民银行数据库录入重要信息数据的问题。三是与银监部门、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协调和沟通不畅,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县支行相关职能范围不十分明确,维护金融稳定方面所需的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等也不清晰,致使县支行监督机制不适应维护地方性金融稳定和防范风险的要求。

第三,我行人员年龄、知识结构严重老化,岗位适应能力不足,干部队伍逐渐萎缩,从1997年至今未进新行员,人员调配、岗位整合往往捉襟见肘,导致从事一项工作一干到底的状态,有的岗位只由一名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多岗兼职现象非常普遍,无法完全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工作。

当前人民银行大力倡导“调研兴行”,但支行人员紧缺、知识、年龄老化,且所处的地域环境狭隘,调研的实际效果往往不理想,很难写出有价值、高水准的调研报告。从以上原因可看出人员年龄、知识结构老化已不能适应支行高效履职的要求了。

第四,当前,人民银行虽然已经自上而下建立了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机制,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和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并未拉开差距,干好干坏一个样,在很大程度上仍是平均主义,势必挫伤一部分员工的积极性。其次,考核机制缺乏科学性,目前人民银行实行的是自上而下逐级考核制,上级行负责对下级行工作考核,但现行考核办法刚性不足,缺乏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考核弹性大,对县支行工作的优劣难以客观真实的予以评判,有一定的随意性,为应对考核,县支行消耗了大量精力,力求形式上的“完美”。第三、人员晋升机制不合理。县支行受行政级别的限制,能晋升到一定级别的人员少之又少,极大部分人员到退休已只是一名科员身份,如我行已经退休的多名老同志都是科员。这也是影响支行更好履职的原因,现行激励机制已不适应支行更好履职的要求。第四、职工队伍士气低落。究其原因:一是人民银行职能剥离,东川支行降格,由大行变小行,观念没有根本改变;二是东川降为支行后,大量人员分流,致使支行16年没进人,12年没人提拔使用,人员不流动,支行平均年龄46岁;三是正向激励的少,肯定的少,挫伤积极性。

三、提升县支行履职能力的方法途径

提升县支行履职能力,要从立足县域经济金融的发展实际着手,明确其自身定位,抓住制约县支行履职能力的主要矛盾。

(一)定位清晰、职责明确

明确县支行主要职能定位于执行宏观信贷指导政策,突出基层特色。总、分行、地(市)中支和县支行根据所处的层次不同,工作内容应各有侧重,“上下一边粗”是不科学的。要使县支行更好地把握中心任务,适应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应以改革和发展的观念和思路指导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的职能定位,把部分应付性、事务性职能从县支行剥离出来,集中精力建设特色支行。积极构建“小而精”、“专而精”的基层央行机构体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激活动力。

(二)改善金融环境,建立健全监督服务机制

建议建立和完善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协调机制,从法律上赋予基层行一定的监督权限,加强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配合与合作,定期召开辖区金融协调会议,搞好辖区经济金融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定期对辖区经济金融运行状况进行调研、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制定辖区应对金融风险预案,不断提高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一方金融平安。

认真履行好国库、支付结算、货币发行等金融服务职能,制定梳理岗位业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使各环节、岗位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质量要求,岗位人员要明了自身职责、要求和纪律规定,满足金融服务的要求。

(三)优化职能调整,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履职能力

第一,根据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地区条件和履职的切实需要,合理确定县支行的人员规模。在人员结构无法大幅变动的情况下,可从职能调整着手来改善县支行的履职能力,建议上收部分业务至中心支行统一管理。如宣传群工、人事劳资、监察内审、反洗钱现场检查等可尝试上收到上级行对口部门统一管理,既可以减轻县支行工作量,又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允许县支行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兼职兼岗,有利于业务开展,又能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升综合业务技能。

第三,创新用人机制,对县支行人员管理实行“一行两制”,即分“正式行员”和“合同制行员”,由上级行依据具体情况,酌情分配县支行“合同制行员”指标,并提供录聘、费用等配套保障,将操作性强、无风险或风险低的岗位交给合同制职工承担。

第四,建立职工培训长效机制,区分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岗位,采取有效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培训和学习,注重培训质量。

第五,拓宽“退”的渠道,用好、用活、用足相关文件明确的提前退休政策,在导向上鼓励那些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能力较弱、不适应履职要求的职工自愿退出,同时适当为县支行补充新行员。

第9篇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系统的“窗口”和“前沿”,工商职能能否落实到位,事关工商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质量。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各分县局紧密结合基层工商所工作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基层工商所配设纪检监察员的新路子,按照基层推荐、纪委考察、党委决定的工作程序为各基层工商所(队)配设了纪检监察员。广大纪检监察员以纪检监察十一项工作为抓手,细化任务,量化纪检监察员各项工作指标,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工商__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就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提出了建议。

市局纪委现将__局《提升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的调查分析》一文的有关章节进行转载,望各单位积极学习借鉴,不断促进本单位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切实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保障,更好的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

一、__局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配设情况

近年来,工商__局在各工商所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每个工商所各配设1名纪检监察员,平均年龄42岁,其中由工商所副所长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有5个工商所,占56%;由内勤、法制员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3个工商所,占33%;由监管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1个工商所,占11%,拥有大专学历的2人,本科学历的7人,运行3年来,先后有4个工商所调整过纪检监察员。

二、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分局制定了《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责》,明确规定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工作的方法和程序以及义务、权利和待遇,应当履行的六项工作职能。从安排部署、过程督导、绩效考核、跟踪整改等党风廉政建设程序化管理模式,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纪检监察员业务能力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召开2次纪检监察员工作情况联评会,有力地促进纪检监察员工作开展。20__年分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实现全部工商所创建区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先进单位目标。其中,省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标兵单位2个,市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优秀单位3个。

三、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存在问题

(一)兼职纪检监察员职能发挥受限。纪检监察员多为兼职人员,有些甚至身兼数职,既要负责内务管理,又要负责监管巡查,同时还负责纪检监察员工作,导致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只能以学习传达文件文件为主,职能发挥受到限制;(二)纪检监察员专业知识不足。纪检监察员都是“半路出家”,对纪检监察知识相对缺乏。有的同志没有经过培训就走上纪检监察岗位,业务上不能马上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有的同志年龄偏大,只求表面工作过得去,不求精细和创新,使得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深入推进;(三)纪检监察员监督对象不全面。大多纪检监察员均为工商所副所长或不具有领导职务,由兼职人员或者老同志担任,导致监督的主要对象只能以基层一线监管干部为主,特别是对于工商所长职能履行情况的监督缩手缩脚;(四)监察效果还不够理想。由于工商所人员编制较少、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全面深入开展。对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个别纪检监察员存在不敢正面应对,能推则推,怕得罪人,怕影响单位声誉的现象。

四、提升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的建议

(一)加强纪检监察员队伍梯队建设。优先选择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公道正派的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员,对于因年龄即将到任的单位,应提前发掘、培养后备人选,形成良性循环的纪检监察员梯队。对于现任纪检纪检员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不定期地举办纪检员培训班,采取定期走访、跟友邻单位座谈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员能抓住监察工作切入点,提高工作成效。

(二)完善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健全纪检监察员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使纪检监察员依制度办事,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监督行为常态化、细节化。明确纪检监察员工作的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实行量优评分,通报点评,形成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外监内控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10篇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水利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认真落实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

1、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研究制定党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以及按照“三书两报告”制度的要求,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及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党风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落实“一岗双责”,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带头接受监督,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五水共治”水利建设项目、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防汛防台工作纪律等执行力度,确保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3、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要求,勤部署勤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方面的问题。

4、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有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加强先人用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5、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基层水利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清除河障、改善生态”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填埋占用水域等问题执法力度;加强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工程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开展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的行业监管,切实纠正违规行为。

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贯彻执行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__-2017实施计划”,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规范权力运行,明确责任边界;完善水利重点领域监管制度,落实防控措施,推进“阳光”水利建设;加强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制度,加大查处案件工作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制度;认真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答复限期办结。

7、坚持依法行政、勤政履职,把《宪法》、《水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行使权利、开展工作的依据,做到法有授权必作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密切群众联系,主动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防止懒政怠政现象。

8、配合协调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与检察院联合预防机制落实的相关工作。

9、每年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递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情况报告。

局纪检组要按照规定,局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坚持主业主责,要通过参加会议、情况通报、跟踪督查、廉政谈话、约谈诫勉、查处问责等方式方法,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局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防汛工作纪律、水利重大工程实施等监督,促进水利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2、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主要领导“五不分管

”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等事项。3、加强对水利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建设管理、水事案件查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4、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等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5、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股室(下属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第11篇

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市人大“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安排部署第三阶段的任务,动员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教育活动向深向实发展。下面,我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人大的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教育活动深入推进,第二阶段的工作成效明显

教育活动进入第二阶段以来,常委会和机关两级党组按照市委和市委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着眼全市大局,立足人大本职,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运筹,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富有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划。征求意见、查摆分析是整个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常委会和机关两级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全市教育活动转段动员会议结束以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市里的会议精神,对机关教育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第二阶段的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每进行一步,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做到走上步、看下步,环环紧扣,有条不紊。每周一的常委会主任会都将教育活动列为重要内容,听取汇报,重点强调,督查落实。特别是常委会的领导同志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落实市委的指示要求,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了这一阶段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开门纳谏,深刻查摆分析。人大两级党组把征求意见、查摆分析作为提升思想境界,推动依法履职,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紧抓不放,多措并举。一方面,广泛征求社会各层面的意见建议,召开了市人大离任老领导座谈会、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向“一府两院”、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人大发放了调查问卷,广泛发动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建言献策。另一方面,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进行自查,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相互之间,上下之间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加深了解,增进团结,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人人撰写出了个人查摆分析材料。常委会和机关两级党组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集体和领导成员在学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查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措施制定得实,成果体现得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波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报告上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注重边查边改,力促依法履职。查摆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我们始终坚持边查边改,务求实效。根据自己查、别人帮、上级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逐条研究了整改意见,特别是根据张秋波书记的指示精神,确定了“抓教育、办实事、促和谐、争一流”的总体思路,突出了“三个狠下功夫”。

一是在提升思想境界上狠下功夫。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特别是通过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远学烟台、近学滨州,跳出东营看东营,走出人大看人大,实地体验,接受教育,我们在观念思路上进行了重新审视,准确定位。在如何带头解放思想,把握发展大局;如何与市委的决策部署同步合拍,依法推进;如何破旧克满,创新实干;如何增强法制理念,监督改善发展环境;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民权民利等一系列体现人大履职为民的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坚定了信心。

二是在弘扬新风正气上狠下功夫。在这方面,我们注重做到“三个坚持”:第一,坚持紧紧依靠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多措并举搭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平台,健全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联系代表制度,规范和加强了闭会期间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都有计划地吸收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广泛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依靠民主的力量提高依法履职水平,集中群众的智慧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深入开展。第二,坚持求真务实,大兴调研之风。始终把调研作为实施科学决策、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手段,作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重要保证,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每次常委会议召开前,有关专门委员会都按照职责分工,围绕确定的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监督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同时,根据市委阶段性重点部署,适时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积极为市委决策出主意,当参谋。第三,坚持用制度规范言行,靠机制激发活力。特别是根据新出台的《监督法》,对10多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在重大事项的决定、监督重点和方式的选择、代表联系和活动渠道的拓宽、和申诉控告案件的受理与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改进举措;健全完善了严格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四环节工作法”,加强工作调度,加快工作节奏,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三是在增强履职实效上狠下功夫。我们始终把握教育活动要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这个根本要求,努力做好人大依法履职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维护民权民利有机结合的文章。前段时间,我们围绕新农村建设、经济园区发展、市场物价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上学看病就业、“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通过听取汇报、视察调研等多种手段依法推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委教育活动办公室来我们机关组织民主测评,满意率达100%。

第二阶段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对有些问题的剖析还不够深刻;边整边改的力度不够大;个别同志存有厌倦浮躁情绪,等等。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把握教育活动根本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

从现在开始,教育活动将转入制订措施、集中整改阶段,历时1个月。关于这一阶段的工作,机关教育活动办公室已印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希望大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以更开阔的理念境界认识整改。随着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化和实践的逐步推进,尤其是到烟台、滨州学习考察后,更加充分认识到观念境界、思路举措、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对一个部门的工作、对一个地区的发展所产生的重大影响;更加深刻体会到市委决定在全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整个教育活动来看,思想认识要再深化。最近,秋波书记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育活动交流会上突出强调,教育活动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四个必将”,也就是必将为东营的长远发展打开广阔的思想通道;必将为东营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必将为东营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必将为东营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我们要认真领会秋波书记对教育活动重大意义的深刻阐释,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不断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就这一阶段的工作而言,整改思路要明晰。制订措施、集中整改是整个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这个阶段是巩固和扩大前两阶段成果,集中精力解决问题的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抓得实不实、做得好不好,直接决定整个教育活动的成败。要始终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搞好集中整改,认认真真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人大更好地依法履职,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以更有效的办法措施抓好整改。这一阶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干部群众高度关注。我们一定要把这个关键环节的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一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重点突出。要针对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切实明确整改的目标、重点、责任和时限。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既考虑必要性,又考虑可行性,不提过高的目标和口号。二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履职到位。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操作性强的整改工作责任制,对每项整改措施都落实到具体委室和个人。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整改落实负全责,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抓好整改。要实行整改工作公开承诺、整改情况定期通报、整改成效全程督查等制度,务求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集中抓好整改,确保见到实效。要按照确定的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间,列出进度表,逐项抓落实。要把近期整改、中期整改、长期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进行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列出进度表,限期搞好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干部群众说明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三)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检验整改。整改工作质量高低、成效大小,检验的标准在于是否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群众满意。因此,我们在整改问题上必须要有大思路、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谋大局、议大事、抓重点,不能在一些琐碎小事上下气力、费功夫。整改的重点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人大依法履职的实际,突出做到“三个更加贴近”。一是依法履职要更加贴近科学发展。要围绕黄河三角洲开发总战略的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广利河综合治理、“三路两港一场”建设、市场物价等重大问题以及突破县域经济、突破市属经济、突破大产业大项目、突破大企业集团、突破旅游业等六大发展关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依法推动。近期,我们将对广利河治理、旅游业发展情况分别进行专题视察,帮助各有关方面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强化措施,积极推动市委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依法履职要更加贴近和谐稳定。要在前段对“打黑除恶”等项工作听取汇报、视察调研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市委关注、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村居换届等问题,查民情,听民声,集民智,问计于代表,问计于群众,问计于社会,为市委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尤其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深入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畅通民主渠道,依法接访处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意见和措施。三是依法履职要更加贴近民生。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切实关注民生,坚持把群众意愿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要求,把群众评判作为第一标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继续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子女上学、就业保障、建筑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监管、传染病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等问题,适时列入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听取审议市政府的汇报,提出改进提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得实惠,让群众真正共享发展带来的成果。

在切实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当前与长远、继承与创新、系统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努力把这次教育活动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制订更多更能体现时代特征的规范性要求。要针对市委提出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要探索研究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机制、科学决策机制、作风建设机制、机关效能建设机制、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机制、干部任免和监督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真正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第三阶段工作规范有效进行

第三阶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干部群众更加关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各项措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质量,求实效。

要坚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市委要求,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搞好整改,带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确定的整改事项,务必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一抓到底。

要狠抓措施落实。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环环紧扣,有序推进。教育活动办公室要超前服务,当好参谋,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

第12篇

一、自查对象

镇政府所有在编人员。

二、自查内容

(一)领导值班。检查领导值班及应急领守情况。

(二)在岗出勤。检查机关干部执行上下班制度情况,工作人员是否有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现象。

(三)工作秩序。检查不作为、慢作为,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

三、自查措施

(一)领导重视,积极行动

3月15日,我镇收到《通知》后,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同志为组长的整顿机关工作秩序领导组,对我镇开展整顿机关工作秩序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明确导向,全面自查

我镇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展开自查工作。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党委书记同志亲自抓,并指出了机关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自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自查发现,全镇机关干部职工整体工作秩序良好,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工作积极性普遍较高,但仍然有个别同志存在不能按时签到、值班离岗及上班期间玩手机等问题,影响了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三)对症下药,积极整改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镇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认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及自查结果,积极认真整改。根据存在的问题,在完善机关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8条硬性规定:

1、严禁上班时间利用机关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禁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无故关闭通讯工具以致联络不到、影响工作。

4、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5、严禁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

6、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7、严禁以基层调研、检查工作为名奢侈浪费和参加一切不该参加的活动。

8、严禁随意表态许愿、乱发议论,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