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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工作报告

时间:2022-09-14 20:54: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情况工作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十月份,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会议精神,开展了对服务对象跟踪调查服务活动,加强了对窗口项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部署开展了征订报刊、杂志的工作,全面推动行政便民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优”竞赛考核情况1、评比出的“优质服务红旗窗口”6个司法局财政局土地局农机局房管局林业局2、评比出的“优质服务标兵”10名李忠民(司法局)郭守彪(计划委)谢淑荣(公安局)沈玲(林业局)申旭红(建设局)巫建平(农机局)于亮(工商局)魏成秀(财政局)崔连师(司法局)牛彦琴(房管局)3、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交通分中心“双优”竞赛考核情况优质服务红旗窗口:客运窗口优质服务标兵:刘斌(客运)陈晓青(货运)

二、工作进行情况月份,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59件,当月办结459件,承诺期限内办结率100%,实现行政收费102465元,工商窗口收到群众表扬信一封,公开便民服务热线接受各类咨询2892人次。交通分中心十月份受理各类事项227件,办结率100%。通过局域网统计,本月中心办件较多的窗口有林业局、卫生局、房管局;办件为零的窗口为经贸委、乡镇企业局、环保局、人事局、农业局、技术监督局、水务局。截止十月底,中心已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4521件,办结53975件,办结率99%,受理各类咨询事项20000余件,累计实现收费243.214万元。

(一)开展对服务对象跟踪调查服务活动。为了更准确的了解窗口单位的工作服务情况,及时了解并掌握社情民意,“中心”在一楼服务大厅开展了对服务对象跟踪调查服务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在一楼咨询大厅,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时间、事项、办理情况、群众满意情况、证件未办的原因、建议等内容进行登记,填写跟踪服务登记表,让群众真正把来中心办事的情况及时反映给“中心”。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中心”真实、准确地掌握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务态度等情况,有利于“中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目前,这项活动仍在继续进行中。

(二)开展项目运作程序的理顺工作,努力提高窗口工作效率。针对个别窗口单位未将窗口项目办理所需印章、印签交于窗口,办事程序烦琐或出现“两头办”而影响窗口项目正常办理等情况,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坚持“理顺程序,简化手续,服务前置,后台配合,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原则,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窗口及机关分管领导对各窗口项目运作程序一项一项进行规范,使之真正达到便民目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部署窗口单位征订报刊、杂志活动,丰富工作人员的文化生活。为加强窗口建设,使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丰富文化生活,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要求每个窗口至少征订一份报刊或杂志,并将征订情况作为窗口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计入考评成绩。

(四)“中心”召开窗口办件分析会,进一步推动窗口服务规范运行。十月份,通过局域网统计发现,本月受理审批服务事项仅559件,明显与实际不符。针对这种情况,“中心”将所有窗口办件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个别窗口虽然办件数量较多,但审批过程中没有按照中心要求规范操作,一是办理过的事项积压在窗口,没有及时输入电脑,二是一些窗口图省事,简单把一类事项按一件事输入电脑,大大减少了办件的数量。为保证中心规范运作,要求窗口限期内将积压事项输入电脑,同时要求各窗口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中心各项要求规范操作,保证中心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2篇

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分局:

为更好地推进我市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黑龙江省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黑银保监办发 〔2020〕245号)和绥化银保监分局《关于转发推进省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绥银保监办发[2020]87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各机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刘亚桂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司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的部署与督导,各成员负责落实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作为,发挥主体作用

要求各机构、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方案,明确目标、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主动参与行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各项活动,建言献策、共享资源。

(二)排点业务,强化廉洁教育

各机构、各部门要定期排查各类重点业务廉洁风险,有针对性地运用廉洁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不廉洁行为发生。

三、活动总结

(一)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宣传与培训

在全辖范围内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宣传,重点对销售、理赔两个部门各岗位和流程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与关键岗位员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引导树立健康的职业观,带头抵制酒桌文化,坚守从业底线。

(二)开展保险中介“亲清”关系专项自查

全员排查、落实监管部门与被监管机构“亲”“清”关系各项要求,主要负责人带头签订“亲清”关系承诺书,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保险中介股东或实际控股人 “亲清”关系专项自查工作,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围猎”监管干部列入员工的禁止性行为。

(三)开展员工经商办企业清理工作

第3篇

一是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尽管年初我们专门出台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关举措,但在具体执行各项规定上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履行检察职能时体现服务大局的意识欠缺,有时存在着单纯的办案观念,导致考虑办案的效果多,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相对较少。

二是责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能够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工作做到认真负责,但往往重视分管线的业务建设,在抓队伍建设问题上的精力相对薄弱,存在着重案子、轻脑子倾向。

三是协作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团结协作,始终做到分工不分家。但还存在站在全院性高度来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和队伍建设的一些举措等情况相对较少,合心、合力、合拍在来开展工作的意识比较缺乏。

四是创新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中往往重视一些常规性工作,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现象也时有存在,同时对抓一些特色性、亮点工作相对较少。同时也没有发挥好班子成员各自应有的特长,来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的进取性不强。表现为少数干警对工作只就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自身要求不高,导致上进性和进取性缺乏。

二是工作不够用心。表现少数干警工作不饱和,过于清闲,惰性重。少数科室负责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很少去考虑把工作做好、做出成绩,精力不是很集中。

三是个别干警纪律观念单薄。主要表现在遵守办案纪律上存在着通风报信、违反规定自作主张、办案纪律观念不强的现象。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着抓而则紧,不抓则松的现状,自觉养成、自我约束、遵循规则的意识不强。

四是个别干警交友不惧。主要表现为一些重点业务办案部门的少数干警,通过办案结交一些老板,有时接受他们的一些吃请,导致在社会上的形象不佳。

五是钻研业务的氛围不浓。对新知识、新法规的学习不够重视,往往工作凭经验,方法老一套,尤其是对新形势下相对应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研究不够。全院缺少叫得响的业务尖子和办案骨干。

六是少数干警存在着怕苦怕累的思想。缺少善于打硬仗、打恶仗、肯吃苦的作风,有时在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时会产生骄傲自满情绪,自感疲惫想轻松贪懒现象也时有存在,同时在困难时刻、关键环节意志不够坚强。

三、班子成员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是抓全局工作的能力欠缺。主要表现为重视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而忽视对分管部门的队伍建设,同时全院性工作考虑的较少,没有真正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

二是自身业务学习不够重视。表现为对业务学习抓得不够紧,满足于现状,没有静下心来去钻研一些业务理论,来指导办案实践,缺少悟心。

第4篇

一、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我局充分利用每周二、四下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应急管理工作,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全局职工积极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并均取得了优秀成绩。通过不断地学习宣传,我局广大职工掌握了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提高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为我局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和在突发事件面前能够沉着应对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成立了市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廉保军任组长,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调研员胡永廷、副局长朱西国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日常工作组和应急工作组,日常工作组由胡永廷同志牵头,应急工作组由朱西国同志牵头,分别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信息后勤等日常工作及接待联络等应急处置和协调。共同做好突发性的应急管理工作及其它公共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协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演练,配合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搞好稳定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科学编制预案,狠抓落实。

为确保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市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秩序,积极有效应对突发性事件,根据市政府和省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亳州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可能会出现的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应对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为了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处置程序,提高实战能力,结合《应急预案》,在年奥运会前夕,我局组织了1次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演练。在演练过程中,领导小组沉着应战、果断指挥,组织干部职工立即停止手头工作,按预案要求,各科室紧密配合,与各县、区及市直部门密切协调,成功应对了突发事件。通过实战演练,达到模拟运行应急机制、管理体制,调整、充实预案的内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解决在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由于平时认真演练,且有平时处置突发小规模群体性上访的成功经验,在年12月31日的200多名外省兴邦集资户来我市行政中心上访事件中,我局措施恰当,处置及时果断,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维护了良好的秩序和社会秩序。同时积极支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

(五)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为保证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合理,使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我局邀请了省、市有关部门有经验的同志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上访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上访事件处置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件报告的程序、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

(六)认真排查隐患,防止上访事件发生。

由于工作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群众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为此,我局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入手,定期或不定期对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和可能会进京上访人员逐一进行清理,彻底排查源,并将有关事项的事由、涉及人员、形成原因、可能会出现的后果及应对措施等相关资料建立数据库,重点加以解决和应对。

(七)加强应急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我局建立了领导带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记录登记,特殊时期建立值班信息零报告制度。同时,为确保信息畅通,每月核对一次干部职工的电话号码,一旦遇到紧急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加强信息研判,建立社情分析机制,随时掌握动态,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发现有人鼓动上访和不稳定的苗头,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劝阻说服工作,每月分析上报一次社情形势分析,及时为领导掌握形势作好参谋,为部门和领导决策争得时间,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使小问题不出村组,大问题不出县区,困难矛盾不上交,确保我市大事不出、小事尽量不出,全力为推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尽管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明显。但通过自查发现,我局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深入;二是对有关的工作预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对有关制度的落实还要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包保稳控工作的落实等;四是有的硬件设施还需要配备,如灭火器等。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从查出的不足入手,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要进一步健全预案体系;三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四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应急管理硬件建设。

第5篇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

20*年市级收入预算完成4597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6.13%,同口径增长19.5%。市级当年实际支出完成45632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1.38%,较上年增长8.39%。结转下年支出43*4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8.62%,较上年下降10%。20*年市级一般预算总收入(包括当年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县区净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及调入资金)共计666578万元,较上年增长7.83%。一般预算总支出(包括结转下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调出资金、增设预算周转金等)共计665998万元,较上年增长7.83%。收支相抵,市级财政累计净结余580万元。

总的看,20*年度*市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市十三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计1296万元。20*年度该单位将收取的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检测费、预防性体检费,共计1786万元存入单位帐户,并只将部分收费491万元集中缴入财政,余款1296万元未上缴纳入预算管理。

2.市财政局在安排20*年初预算时,有部分资金没有批复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抽审的2个业务处年初都有预留预算资金,影响了预算资金分配的透明度,预算管理也不规范。一是该局农业处年初将全市统一安排补助县区的7800万元,仅落实到项目,未落实到单位,占年初预算农业资金总安排的45.35%。该部分资金实际执行中分配到县(市)区6570万元,分配到市直单位1230万元;二是该局社保处年初预留专项公用指标5315万元,占当年安排公用支出总数的58%。该预留资金实际执行中安排市属各医院4223万元,用于自然灾害救济165万元,安排市直部门补助927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偏小。市财政局自20*年开始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年初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941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实际完成政府采购支出2558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数为年初预算数的27倍。

4.市财政局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名义违规办理退库1200万元,且审批部分支出不规范。20*年度市财政局安排1200万元以“国有商业企业计划亏损补贴”退库形式拨入市财政局商业处“副食品风险基金”帐户,主要用于县(市)区项目支出等。从该帐户当年度支出情况看,20*年度由该帐户批拨资金761万元。其中491万元资金不规范。如个别县区财政局申请菜篮子工程建设补助90万元、50万元,在没有考察论证的情况下,实际批复30万元、25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定额及其执行情况的问题

1.部门间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存在差距。一是预算安排存在差距。抽审9个单位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平均为3.57万元,其中最高单位是最低单位的2.29倍。二是实际支出水平差距较大。9个单位人均实际支出平均为5.51万元,其中最高单位是最低单位的4.23倍。

2.年初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差距悬殊。经审计核实,9个单位人均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是年初预算的1.48倍。其中差距最大的单位实际执行是预算安排的2.18倍。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定额偏低,致使单位将其他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财政部门未根据现行财力变化及时修订预算定额,20*年部门预算定额仍沿用20*年制定的定额标准。二是预算审批不细化,致使执行中标准不统一。有收费项目的单位其资金安排与行政性收费收入挂钩,将部分返还款用于弥补正常公用经费。三是市财政局部分专项指标年初未安排具体单位。在实际执行中以追加“业务费”等形式安排,形成再次分配。

(三)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收支情况实施审计时,分别对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简称农高区)、市卫生局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发现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业资金。20*年,全市共安排农业资金12564万元,其中安排农高区1068万元,审计调查发现农高区在管理、使用农业资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低价出租国有资产,造成损失。农高区将财政投资226万元建立的大棚对外出租,合同约定年收取租金650元/亩。经测算,上述资产年成本造价为4461元/亩。至审计日,实际未取得任何收益,有投入无产出。二是市财政局未按项目进度拨付农业项目资金。20*年度市财政局批复农高区一农特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扶持资金30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情况仅需60万元,超出项目进度拨款240万元。三是农高区多报土地租金预算,争取财政资金49万元。

2.公共医疗资金。审计调查市卫生局时发现,该单位滞留、沉淀公共医疗专项资金较大。截止20*年底,公共医疗专项资金累计结余1*2万元(贷款财政贴息结余655万元),其中20*年当年结余742万元,占全年拨入总额的76%。滞留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提前拨付贷款贴息资金,导致资金延压滞留,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3.落实“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政策。一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高区等4个单位部分收费资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政策,涉及收费资金达2009万元。二是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20*年度未将收取的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按月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当年度该单位“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月平均余额近3362万元,年底才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四)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问题

20*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各项收入59577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9%,同比增长18.3%,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177816万元,同比增长6.9%。全市总计批复减免税款1*71万元,同比下降7.8%。截止20*年末全市总计欠征税款21405万元,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欠税,占欠征税款总额的75%。审计全市地税系统13个单位,并延伸审计调查79个纳税单位,重点对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及市级保留企业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共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0762万元,其中少征税款7457万元。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部分税收征管部门在完成税收计划后,将当年应入库的税款延迟到下一年度征收,计2438万元;二是审计调查的45户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税款的申报及交纳情况,有问题的单位为25户,少征税款69*万元。造成这些单位少征税款的主要原因,既有税务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房地产、建筑项目税收属地管理政策方面存在着不完善、衔接性差等因素,又有部分纳税人税法观念淡薄造成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不实所致;三是个别征收分局对市级保留企业税收征管不到位,主要是将3户保留企业的部分税款264万元混入区级(其中有2户税款148万元在财政体制改革运行前混入区级,后未调库),影响市级收入101万元。此外,审计调查发现,市政府济政发〔20*〕18号文件对部分市级保留企业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纳税级次没有明确界定纳入市级收入,如中国网通(集团)和*移动等2个*市分公司为市级保留企业,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各区县分公司实现的税款,市地税局仍按体制改革前由市分公司分别缴入各区县级国库,20*年度涉及税款1*0万元。

(五)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1.教育资金。审计和调查市教育局及44个下属单位和学校,发现在管理和使用教育资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教育资金757万元,其中市教育局挤占教育资金483万元,用于安置原教育教学设备厂分流职工;市教育局所属五十九中筹建处挪用教育资金245万元,用于自办企业的建设及经营;市教育局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及个别学校,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发放补贴、招待费等29万元。二是向非教育部门出借教育资金80万元,长期未能收回。

2.热源及管网建设费(简称建设费)。审计和调查市热电总公司及8个下属和相关单位,发现在收取、管理和使用建设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热源及管网建设费欠收数额大、收缴率不高。20*年至20*年,市热电总公司3年收缴率分别为76.9%、67.5%、75.6%,平均收缴率为73.2%,截止20*年末欠收24851万元。造成收缴率低、欠收额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征收部门缺少征收力度,如*银座久信房地产开发公司一项目,应征收热源及管网建设费2156万元,实缴250万元,收缴率仅为11.6%,至审计日征收部门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催收。二是20*年擅自减免建设费395万元。其中:市热电总公司批准减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市政公用局等3个单位办公楼、宿舍楼项目建设费358万元。市区域供热公司以核减开户单位供热面积的形式,减免2个单位建设费37万元。三是挪用、出借建设费1712万元。截止20*年末,市热电总公司向其所属非管网建设企业投资以及出借建设费1712万元,其中:挪用建设费向经营房地产开发的龙力热电开发公司等3个单位投资1296万元;向北郊保温管厂等6个单位出借建设费416万元。

3.彩票公益金。审计和调查市民政局、体育局及20个下属和相关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无基本建设计划、无相关评估手续,为市社区服务中心购置综合楼。20*年7月市民政局动用福彩公益金结余1841万元,购置4140平方米综合楼。二是大量公益金滞留、沉淀,影响公益金使用效益。20*年底、20*年底市民政局分别滞留2645万元、2638万元,20*年底累计滞留数相当于当年拨入总额的0.5倍。市体育局分别滞留447万元、456万元,20*年底累计滞留数相当于当年拨入总额的1.3倍。另对市社区服务中心等3单位审计调查发现,3单位20*年度共计收到民政部门拨付的公益金400万元,至审计日,全部挂帐未使用,没有发挥公益金的使用效益。产生上述问题主要原因:一是民政、体育等部门未能严格按规定程序使用公益金;二是财政部门对项目计划把关不严,未能按照用款进度拨付资金,往往年终集中拨付,拨款后又未及时跟踪检查,致使大量公益金滞留、沉淀于部门。

4.住房公积金。截至20*年底,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达*.35%,住房公积金实缴率为91%。当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完成2*841万元,支取65266万元,发放个人贷款73840万元。审计表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致使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济钢集团未执行国家规定的公积金缴纳基数,损害了部分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公积金业务尚未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职工的公积金仍由集团社保中心管理,该集团自19*年开展公积金业务以来,未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三是力诺集团(包括原永宁制药厂)等民营企业仍未实行公积金制度,损害了职工利益。

5.粮食直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市审计局对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漏报小麦种植面积。有8个县(市)、区的39个乡镇,漏报小麦种植面积1.16万亩,直补资金15万元。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直补资金发放到农户。有2个县(区)的3个乡镇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直补资金40万元发放到农户。三是部分跨区包地农户未获得直补资金。6.扶贫资金审计调查。市审计局对“一县十三乡”扶贫资金投入、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有关县(市)、区未按规定及时配套资金。截止20*年底,各县(市)区应配套资金800万元,实际配套资金211万元,欠配套资金589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73%。二是乡镇以下自筹比例过高。20*年商河县乡镇以下自筹比例为90%,其他县(市)区的13个乡镇为50%。

(六)其他审计

1.重点工程建设审计。20*年,市审计局继续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截止20*年底,3个区指挥部重点建设工程累计到位资金70.80亿元,累计工程支出59.59亿元。审计参与了3个区指挥部的69个建设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定额标的为14.35亿元,最终定标为10.50亿元,节约资金额为3.85亿元;对大明湖扩建工程、燕山立交和经十路1-3标段等项目的拆迁补偿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补偿金额12.52亿元,审计收回拆迁资金1569万元;对经十路1-3标段和燕山健身广场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减工程结算值*01万元;对监理、招标、拆迁评估、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区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规范,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明显提高,费用开支总体合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复补偿拆迁资金417万元。如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将已按第208号政府令给予补偿的7735平方米房屋(含土地价值),又按第205号政府令给予*金銮集团土地补偿,造成重复补偿金额268万元。二是经十路工程1-3标段等完工项目工程结算滞后。截止20*年底,工程实际支出59.59亿元,账面挂账资金42.40亿元,占支出总额的71%,造成财务账面不能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去年,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对3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首次开展了对县(市)区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表明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贯彻执行了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但部分领导干部还存有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致使所管理的部门单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有:一是原市房地产开发拆迁办公室等5个单位发现有经济案件涉及金额470万元,有关人员已全部移送纪检、检察机关,有的已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市口岸办公室等7个单位私设帐外帐、“小金库”,金额达410万元。三是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跑马岭景区建设委员会等9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881万元。四是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征地办公室、土地监察大队,市规划局等5个单位违规收取各种费用4863万元。五是市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农工商集团所属公司收到历年累计拨入的财政补助资金21862万元,未转增国家资本金,会计信息不能清晰反映国家的投入情况。六是长清、市中区政府20*年至20*年上半年编报和执行财政预、决算时,有的将预算外资金作为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虚增财政收入。有的未按规定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影响了财政的收支规模,致使财政预、决算不实金额达11599万元。此外,个别区政府年初预算编制偏紧,预算执行过程中临时预算追加较多、审批存在随意性,致使人大审批的年初预算缺乏约束性和严肃性。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纪违规及发现的财政预算管理问题,审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分别进行了处理处罚和提出了整改建议,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加大整改力度,绝大多数问题都得到了纠正。3.公共基础设施效益审计。按照国家审计署关于今后审计工作发展方向的要求,市审计局在效益审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对市水质净化一厂、二厂进行了效益审计,重点查清了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发挥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净化一厂工程建设迟缓,未按期完工,且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滞后,致使3.15亿元投资不能如期发挥效益,形成资金浪费。(2)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低,1.37亿元的设备闲置,水质净化厂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市水环境和小清河水质没有得到根本改善。(3)污水处理运行体制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运行模式,水质净化厂为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完全靠政府投资,不适应污水处理产业化、市场化的要求,直接影响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和效益的发挥。(4)中水回用项目规划、建设滞后,不能实现污水处理的资源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不到体现。二是市热电总公司所属区域供热公司巨额资产闲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区域供热公司于2001年底筹建燕翅山热电厂,20*年5月投资8000万元(其中贷款7000万元)先行建设了热电厂的配套工程———经十东路蒸汽主管网工程,于20*年9月竣工。由于种种原因,热电厂建设计划未能实现,蒸汽主管网闲置,每年400余万元的贷款利息加重了企业负担。同时,由于埋置地下的蒸汽管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锈蚀严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4.机构撤并及银行帐户审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审计局于20*年9月起,分别对全市机构改革中20个撤并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纳入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管理的231个部门、单位的银行帐户及资金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及财政专户款3168万元。其中市国资局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等计2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市成教局收取教育基金等131万元、市救助站收费409万元未缴财政专户。二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98万元。其中主要有市中小企业局20*年挤占乡镇企业发展资金86万元弥补行政经费;市民政局从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中垫支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生活补助费409万元。三是私设小金库及帐外资金267万元。其中市拆迁办将收取的拆迁周转房水电费、房租等117万元,形成小金库,用于支付餐费、补助和奖励等1*万元。5.粮食财务挂帐审计。去年,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会同财政、发改委、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对*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998年6月至20*年5月的财务挂账进行了清理审计。审计表明:*市粮食购销企业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发挥了粮食流通的主渠道作用。截止20*年5月审计核实财务挂帐为2.15亿元,较企业累计挂账审增5733万元。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粮食企业受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顺价销售造成购销倒挂,增加了新的亏损挂账。二是有的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粮食企业出现亏损。三是企业应提未提、应摊未摊的费用支出数额较大,人为的调节利润,影响了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三、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财政预算,增强资金分配的透明度。从审计情况来看,财政部门在分配部分财政资金时,未将其细化到用款单位及项目,使资金的分配缺乏透明度,不利于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随着政府资金管理监督机制运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客观上对财政部门编制部门、项目预算提出了更高的细化要求。财政部门要及时修订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第6篇

根据总行《关于开展地方储备粮油及贷款管理有关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发银客一〔2010〕19号)文件精神,我组对灵丘县市县级储备玉米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组根据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市粮食局《关于新增市级储备粮指标分配的通知》(同粮联字〔XX〕68号)及市农发行《关于对大同市粮油储运公司等二十一家企业申请市级储备粮贷款的批复》(同农发银复〔XX〕3号)文件精神,于XX年12月14日向灵丘县粮油转运站发放市级储备贷款30万元,贷款方式信用,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5.58%。该站于XX年1月收购玉米25万公斤,价款30万元。由于没有上级主管部门轮换及出库销售通知,该笔贷款于XX年12月13日展期至XX年年12月13日,展期利率执行一年期贷款利率6.12%。XX年年12月13日展期至2010年12月12日,展期后执行一年期贷款利率7.29%。

二、地方储备粮油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XX年,市政府首次拟建储备规模计划及相应地方储备粮配套指标并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县级储备没有配套。市级储备粮按市政府计划执行,储备品种玉米,储备数量25万公斤。由于没有上级粮食主管部门轮换及出库通知,目前储备库存未动。

三、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情况

灵丘县由县粮食局粮油转运站承担储备任务,该站仓库容量、仓储条件、仓储设备、检测仪器、保管人员均符合规定标准与技术规范,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对储备玉米实行集中承储、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无违法经营、出库、空库现象。

按照“谁储备、谁补贴、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由市政府对储备贷款进行利息费用补贴,补贴方式为每年末一次性补贴3万元。

四、地方储备粮贷款管理情况及评价

储备粮贷款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应坚持“钱随粮走、全程监督、封闭运行”的原则。在粮食库存监管中,我组信贷员每月到企业进行库存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未发现坏粮和挤占挪用现象。该笔贷款从贷前调查到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均符合贷款管理操作流程,贷款发放符合农发行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我行贷款管理办法的事项。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一,市政府应督促县政府执行储备计划,保证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第7篇

一、认真动员部署

我局将财经纪律执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局党政办公会议,对方案进行了学习,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组织部署了实施的方案,张贴了执行财经纪律的群众监督告示,鼓励职工对我局的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二、成立执行财经纪律情况领导小组

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长为成员,其余人员为监督员的工作小组,设立了日常工作机构。

三、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我局落实了举报制度。我局将县纪委监察局公布的举报电话张贴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组织干部职工对2008年以来的财务帐务情况进行了自查。一是自查了2008年至2009年6月以来是否违规使用的公务车辆、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二是自查了是否存违规报销通讯费、违规发放奖金及津补贴情况。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上述情况;

(三)我局对执行财经纪律、财经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情况。

(四)对2008年至2009年6月份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保障金发放情况是否落实进行了自查;对4050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是否落实进行了自查;对是否拖用救灾救济款、捐赠款等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拖用专项资金情况。

第8篇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真抓实干,狠抓措施落实,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工作,全省经济稳中有升,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成绩来之不易,应予充分肯定。同时,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我省经济的增长动力仍显不足,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引起高度关注。组成人员认为,要继续坚定信心、克难攻坚、积极有为、稳中求进,加快创新驱动,推进转型升级,切实把发展的立足点放到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具体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出口,切实落实好外贸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窗口作用和辐射功能,加快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支持企业抓订单、拓市场。同时,积极扩大进口。稳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发展质量。继续抓好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特别是产业类项目建设,加大实体经济投资力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要素保障,使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尽快落地见效。继续做好招商选资特别是浙商回归工作,在铁路、市政、能源等领域创新投资模式,扩大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和经营。研究出台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服务消费,积极拓展网络消费、信用消费等方式。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推动电商与专业市场有机融合。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确保经济平稳增长。

二、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决策部署的实施,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把“四换三名”作为重要抓手,毫不动摇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扶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大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力度,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摸清情况,分类排序,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切实发挥好产业集聚区在转型升级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着力在引进大项目、大企业上下真功夫,大力提升产业层次和集聚水平。加快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强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海洋环境保护。

三、继续加大力度,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继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抓紧制定规范中介机构政策意见,着力解决所谓的“二政府”问题。充分发挥“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先试先行优势,结合国家近期新出台的改革措施,积极谋划,有针对性地抓住一些关键环节和关键领域,争取有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加快推进要素配置综合改革,创新思路和办法,以“亩产论英雄”为导向,建立健全竞争性要素分配机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要素产出水平。

四、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以水污染治理为突破口,治水治气、治城治乡。充分运用经济、法律及行政等手段,建立倒逼机制,加大对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电镀等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的整治力度,全面治理主要废气及烟尘粉尘排放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严格能源消费“双控”制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变,保持工作力度不减,严防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三高”反弹。继续做好“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工作,加快建设“美丽浙江”。

五、统筹做好财政平衡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更要重视涵养税源,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打好基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控制和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严禁新建、扩建楼堂馆所,切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密切关注不良贷款“双升”态势,妥善应对担保链和资金链的断裂风险隐患,确保金融平稳健康发展。

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认真落实低收入群众的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安居工程特别是农村住房改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整治等热点问题,继续做好十方面实事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走亲连心”和“双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用工难等困难和问题,提振企业家创业创新的信心。落实好国家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对产业成长性好、有发展前途和后劲的中小微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帮助其走出困境、更好发展。认真做好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等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以上意见,请省政府研究处理。

第9篇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大常委会周建军 张劲松投票表决当后置

监督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着严格的环节要求,并且确立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应以解决问题为主的工作思路,即专项工作报告从原来报告基本情况改为回应人大工作机构提出的意见为主。审议过后,审议成果还将以审议意见的形式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专项工作报告还要进行票决,假使票决通过,那再办理审议意见就没有意义;假使票决未获通过,即对整个工作都全盘否决了,也谈不上再要办理几条审议意见。因此,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即付诸票决并不符合监督法的本义。

监督法同时规定,“一府两院”应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将票决移置这个环节,就能促使“一府两院”执行决议和落实审议意见由被动变为主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由过去的事后软监督变为积极的全程硬监督,监督工作就会更规范、更权威。2007年9月12日,浙江省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就对县政府关于打击“”赌博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票决,结果未获通过。怎么办?该县人大常委会在有关制度设计时就预先设置了假如报告未能通过要采取的刚性手段,即“对未获通过的工作报告,报告机关应在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再次报告”。同时规定:“若再次报告仍未获得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同时,报告机关应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就使得票决的程序更加严密、科学。正是在这种刚性的制度规定下,县政府认真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再落实,使地下“”在短时间内销声匿迹。今年4月25日,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县政府关于打击“”赌博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报告终获通过。这两次表决实现了审议意见监督效应的最大化。

四川省营山县人大常委会何金书蒋松柏票决专项工作报告很有必要

监督法对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否进行表决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是对审议意见的处理作出了规定。这就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专项工作报告只是一个简单的汇报,重点在审议意见的办理上。据此,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自身工作如何都没有一个必要的约束,这不能不说是前期监督的缺位。如果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进行一次满意度票决,对于不满意票数超过一定比例的,报告部门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并向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作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报告仍得不到通过的,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质询、责令辞职等监督措施,这无疑是对人大常委会监督程序的进一步完善。

如果对专项工作报告议完就了,人大监督的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如果进行票决,就能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尤其是对民意不满意的部门的工作报告不予通过,能够给这些部门及其负责人以震撼,促使其下决心并通过具体举措有效改进工作,这样工作才有逐渐接近民意要求的可能,特别是对整改部门工作报告予以否决的新闻通过媒体公开,更能对当事部门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而这种压力对于改进工作而言是必要而有益的。

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王成保实行票决制值得期待

一直以来,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套路――听取报告,分组审议,大会发言,然后提出审议意见。从实际效果来看,虽也解决一些问题,但总给人有一种走走形式的感觉。即使有的地方用了举手表决的方式,但碍于面子考虑,往往“一致通过”,对于不同意见或有保留意见的情况无法得到反映。而实行票决制,显然能够化解举手表决的尴尬,同时还有着多重意义。一是能够保证审议更近事实。坚持一事一议一决原则,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种形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票决,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评价,清晰地传达出对专项工作的认同和评价,保证意愿表达更加充分、审议更加贴近事实。二是能够促进政府增强责任感。实施票决制,就会有不满意票,总体评价中就会有“基本满意”状态,这必然会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能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三是能够增强监督实效。对专项工作报告采取票决的方式,除了能够引起报告人的重视,还能够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积极性,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水平。一旦报告未能获得通过,即责令限期整改,规定完成期限,监督的有效性就会大大增强。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大刘建新票决符合法律要求和人大工作实际

笔者认为,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而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做出决议必须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决定。可见,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通过票决制体现出来,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其次,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特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这正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和工作方式决定的,是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体现。而且,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还可以将一般性监督和刚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增强了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刘家华票决符合人民群众意愿

代表人民意愿、倾听人民呼声、维护人民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准则。当前正处在社会利益关系调整、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希望人大发挥好监督“一府两院”的功能,集体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能够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代表人民行使好手中的权力。既然缺乏监督权威是影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最为重要的原因,那么把票决制引入审议,把票决结果作为评价工作成绩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是提高专项工作报告质量最为关键的环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其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后,都应当对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凡被评为“不满意”的,必须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票决制一方面为常委会评价工作报告提供了一个客观标准,使其成为对报告机关进行跟踪问责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除由于组成人员“拉不下面子”而使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因而,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要求人大加强监督力度的愿望和要求的。

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经忠伟票决可以增强人大监督刚性

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既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表决权得到保证,也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了一项硬性的评价标准,可以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将产生积极作用。

首先,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表示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的程度通过票决制体现出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反映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真实评价,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得到不同的表达,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得到有差别的评价,摒弃了“一致通过”式的审议方式,提升了审议质量。其次,采取对报告票决的方式,能引起报告人的重视,平时积极努力地做好工作,报告时认真准备、认真对待,对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能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整改落实,有利于消除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

下期话题:要不要进行人大代表专职化试点?

第10篇

(2020年1月  日)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

大家下午好!

首先,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年来对市政府工作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

现在全省“两会”正在召开,再有一个星期,我市的“两会”也将召开,会上将集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民生实事完胜情况》,并就《2020年民生实事侯选事项》进行票决。

今天把大家请来,主要是征求大家对《政府工作报告》、两个《民生实事》的意见建议。上周,我们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送到了各位代表、委员手中,有关《民生实事》的两个文件也已在会前发放。希望大家结合自身工作,踊跃发言,坦诚交流,多提出宝贵意见。

下面,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简要介绍一下《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的有关情况。

下面,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简要介绍一下《民生实事》起草的有关情况。

下面,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次发言。

刚才,各位代表、委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对我们修改《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改进政府工作都有很大帮助。我们将认真归纳整理大家所提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使《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内容更加翔实,更好地反映辛集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11篇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形式,也是开展经常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依据《监督法》提高审议质量,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中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科题。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提高审议质量,应在“精”、“深”、“严”、“实”四个方面下功夫。

选题要“精”。人大常委会能否审议好“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且保证审议工作的质量,首先要取决于如何选好审议议题,这也是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质量的关键。议题的选择,不论是关系改革发展提高大局的重大问题,还是关系到群众一切身利益的发生问题,都必须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这应当是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准则。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要点的社会建设,因此,应把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放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把握重点,突出难点,紧扣热点。要围绕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化进程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等大事项搞好监督。围绕国企改制,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围绕“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调研要“深”。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专项报告的重要人员,要在事前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之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调研工作。一是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办事机构的服务性能,搜集,整理、编印有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常委会组成人员,让大家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二是认真制订调查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为调研过程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可根据需要,组织调研组有关人员学习有关纪律,法规和政策,听取情况介绍,熟悉有关资料。三是注重调研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走访、广泛座谈等形式,力求了解真实情况。四是梳理汇总调研情况。在调研结束后,集中调研组人员进行情况交流,分析问题、集思广益,以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的审议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审议要“严”。严格做好审议工作报告的各项准备工作,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关键环节。一是严把“初审”关,对“一府两院”提交的专项工作报告,应先由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及时反馈给“一府两院”有关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充实完善,使报告主题突出,层次清晰,行文规范。同时,形成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二是认真做好审议发言的准备。审议前,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阅读专项工作报告和调研视察报告等材料,拟写发言提纲。三是制订严格的常委会人员出席会议制度及人大代表、公民列席会议制。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的民利,要安排充足的时间,让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充分展开讨论,防止匆忙审议议题,草率决定事项。四是要突出重点。在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紧扣主题,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敢于指出问题,防止避重讲轻,只讲成绩不讲问题、离题跑题的现象。五是形成审议意见。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在对审议意见初稿的审议原则通过的基础上,对组成人员在会上审议发言的内容及时修改补充,形成规范性文件。

督办要“实”。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不能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关键在于其审议意见能否落实到位。为规范审议意见的办理和反馈工作,避免“文来文往”,增强监督实效,应做到:一是及时交办。对审议意见,常委会办事机构及时向“一府两院”发文交办,并要求在二个月内报告结果。二是明确承包责任。建立健全落实工作责任制,每次交办审议意见均要明确主要责任人,负责审议意见落实的牵头工作,如果审议意见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承办,则分别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三是听取情况反馈。对交办的审议意见,主动协调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反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由承办单位领导按时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对于办理好的单位,给予积极肯定;对于办理不认真,敷衍了事的要求重新办理,甚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询直至罢免。

第12篇

发现问题、充分审议

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从市审计局对市高法院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看,共发现10大类问题,有些问题属于常见病、多发病,比如未严格按预算执行,17个部门中13个部门都有涉及;有些问题属于屡审屡犯,比如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17个部门中仍有9个部门涉及。

对此,有的委员认为,“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达13个部门,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到底是藐视法律权威还是其他问题导致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需要继续深入研究。有的委员指出,共性问题明年要想办法避免,要将审计出来的共性问题告知未被审计的单位,让大家都避免犯同样的问题,促使审计工作上一个台阶。有的委员建议,政府要加强对审计出来的问题的查处力度,而且查处一定要动真格,要明确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业务不熟悉还是不尽责造成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否则查了公布了,到头来还是年年犯同样的问题。

集思广益、加大问责

按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安排,常委会根据委员和列席代表的分组审议情况,汇总形成了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预防违反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进行剖析,分类处理,要将审计出现问题单位的有关情况,提交组织部门,作为今后任用干部的参考”等4条意见报送市人民政府,要求市人民政府三个月内予以反馈。

8月12日,杨雄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作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针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在督查、联动、跟踪检查、问责、结果通报和公告等方面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闭环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提出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操作细则、审计部门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成果共享、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等一系列制度措施。11月初,市人民政府向常委会对审议意见进行了反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回复,件件落实。

开展跟踪、落实整改

审查监督政府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为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市审计局充分协商,从“审计工作报告”中选择各方反响较为集中、涉及社会民生的部门和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整改工作,同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一起参加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个部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使用管理等4个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跟踪检查的5个部门所涉问题金额2.9亿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39.15%。从跟踪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都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审计报告中查出的问题基本落实整改或承诺整改。同时,被检查部门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比如:有些部门反映,本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不统一,导致服务人员不稳定,影响服务质量,针对类似问题审计部门可在审计过程中进行调查了解,然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预算工委将这些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并反馈给市审计局。

11月1日,常委会预算工委专题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汇报,常委会领导亲自参加。从报告反映情况看,截至2013年9月底,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08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12%;其余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承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常委会领导为此提出三点建议,要求市审计局一要做好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服务的审计工作准备;二要加强对违规问题的审计力度,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后隐藏的制度问题,要大胆建言:三要向国家审计署学习,提出的审计建议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