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16:12: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完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全程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主要内容
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专人负责、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医疗废物暂存地的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及运转、消毒排放记录等。
三、任务分工
区卫生局医政科联合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疾控中心、血站、医院进行拉网式检查;各镇卫生所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拉网式检查。
四、时间安排
1、2013年11月18日前,各镇卫生所完成对辖区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检查;2、区卫生监督所会同局医政科于2013年11月12日—18日对辖区内疾控中心、血站、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抽查部分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3、区卫生监督所各职能科室、各镇卫生所将检查表于2013年11月20日前交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科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安全处置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区卫生监督所、各镇卫生所要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做好检查记录,并对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本次检查将进行结果通报。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落实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医院废水处理工作的管理。医务、护理、后勤、感控、临床等职能部门及医务人员切实履行相应职责,查缺补漏,不留死角。区卫生监督所、各镇卫生所对检查发现的不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定、不认真落实集中暂存设施管理制度、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不正常使用废水处理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尤其是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倒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不处理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省级生态县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委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委创建省级生态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时完成县交办的生态县创建各项任务。
(二)4月底前完成危险废物处置资料: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情况汇总表;处置单位接收和处置全县医疗废物量汇总表;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书复印件汇编;县医疗废物转移连单(存各医疗机构)。
(三)4月底前完成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计划、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我县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证明、村镇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等文件准备。
(四)4月底前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表;全县改厕工作总结;农村常住户数统计;使用卫生厕所农户数统计表;全县改厕投资明细表;全县改厕工作取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有关农村改厕工程验收资料;政府及部门下发的有关农村改厕,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方面的政策文件准备。
(五)4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末梢水水质达标率汇总,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汇总等资料。
(六)6月底前完成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行。
(七)6月底前完成打造卫生改厕观摩点(每个乡镇2各以上),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1.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农村应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覆盖率。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收集,做好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点供水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全县农村供水有关数据资料。
3.结合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创建生态乡镇、村供水工程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对所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水样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2016年安排创建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二)农村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1.县爱卫办要在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项目督导组专家的意见,重点把好中央项目村的落实、项目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改厕健康教育三个关,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指导能力,确保中央项目质量。
2.普及全县农村的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积极扶持中心村的改厕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简易厕所、露天粪缸,按人口比例规划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在95%以上。
3.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
(三)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考核,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统一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偏远地区必须达到《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县环保局和卫计委同意后方可就地进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3.卫生监督所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4.督导乡镇医院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置,村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内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查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高标准完成卫计系统创建生态县的各项工作目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委统一时间要求完成各自任务,疾控中心负责对全县饮用水水质的检测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爱卫办要高标准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并做好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收集。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督查工作。各医疗机构加强对本单位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两废处置规范有序,相关登记汇总资料齐全。卫计委创建办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对创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医疗废物管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向社会污染环境和传播疾病,保障人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暂时贮存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扩散。要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不得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经消毒毁形后,方可集中处置。
四、各级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五、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可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但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毁形后集中填埋。
六、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领取许可证申请,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凡违反规定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
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并及时举报和反映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各种违法行为,举报热线:*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医疗机构: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县直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等情况,详见表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详见表2。
表格使用:每个受检查的医疗机构填写附表1;受检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附表2。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4月—7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为总结阶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卫生监督所要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附表3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报卫生局疾基妇股备案。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张昌华
卫生局疾基妇股联系人:李国燕
六、为确保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彭映春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彭玲艳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昌华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王章良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文良卫生监督所干部
卫生监督工作组设在卫生监督所,由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纠正,依法严肃查处。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 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防止疾病传播、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医疗废物统一规范化管理,集中无害化处理,杜绝医疗废物违法违规乱倒、乱埋及医源性的二次污染,实现我市医疗废物的安全贮存和集中处置,有效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建设循环发展、富民强市的新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分阶段、有步骤、保重点的原则,自2012年7月起至12月底前,从中心城区开始,逐步过渡到十县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等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具体时间为:
1、2012年7月至9月,中心城区及周边镇办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计生服务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统一处置;
2、2012年11月底前,十县区县城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
3、2012年12月底前,根据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转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全市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三、集中处置范围和医疗废物名录
(一)集中处置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它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称“产生单位”),均应参加集中处置。
(二)医疗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纳入全市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名录主要有: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清、血液,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2.损伤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3.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四、集中处置的原则及要求
(一)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遵循的原则及要求
1、各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严格的分类管理,建立医疗废物暂时中转贮存设施、设备,并按规范进行收集、贮存管理。
2.各产生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处置中心处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正常渠道买卖、回收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3.各产生单位和处置中心应当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费用承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报当地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产生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5年。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规范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作职责及要求
1.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统一集中处置工作。
2.处置中心的工艺流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持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
3.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只负责感染、损伤、药物性三类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要加大病理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力度,完善设备,尽早实现全市集中统一处置。
4.处置中心应掌握全市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专用车辆,制定科学的运输方法,保证运输工作需要。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有明显标识。
5.处置中心应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设备停运或检修期间,必须保证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的安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6.产生单位交由处置的医疗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产生单位和处置中心交接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专用)由处置中心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和产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7.处置中心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中心时,处置中心接收人员确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8.医疗废物运送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处置中心内及时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整洁。禁止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医疗废物运送车辆。
9.处置中心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每月报市环保、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五、收费标准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环保局、卫生局关于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执行。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是防止疾病传播,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投资环境,实现循环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卫生、环保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上统一安排和工作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2.密切配合。各级卫生、计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消毒、贮存以及集中处置工作中的传染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物价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公安、交通、药品监督、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2004年,国务院了有关加强节能减排措施的相关规定,全国上下都做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但在年末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至2005年,随着石油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的加速发展,更加提升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难度。细究其造成原因,除了各级领导责任不明确、相关部门认识不到位外,还有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方法不落实这些原因。针对这些不足,我国加大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编制,对污染源类型、处理工艺等都做了明确要求,全面帮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1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在节能减排中的影响
1.1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现状
由一份2001~2008年国内GDP增长总值和工业耗能率统计教据可知:由2002年起,我国能源消耗逐渐超过GDP增长率,到2004年到达顶峰,是GDP两倍之多。到来2006年降低与GDP同值。随着国务院对于环境治理方面重视度加深,及大量编制环境工程技术规范,我国能耗量由2008年的4.21%下降到4.06%。在2009年,我国部分省、市节能减排设备安装率达67%,如陕西省某发电企业在《电力行业除尘技术规范》推行后,安装废气净化装置颗粒去除率提高了37%,油剂回收率增加23%,车间内空气质量符合工程部标准,无明显刺激性气味。通过各式环境工程技术规范,提供了可靠节能减排技术指导,提高了坏境保护力度。
1.2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在节能减排中的影响
1.2.1提高各行业节能减排重视程度
一些小型化工生产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所处地域偏僻,企业领导并不重视污染治理,任由工业废物排放,加重周边地区环境恶化,长此以往造成了大量不可挽回资源损失。而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一般要求内都会规定废物排放量与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强制一些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处理工业废物,减少了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的盲区。
一些大型企业也会由于过去没有专门技术规范来衡量“三废”治理标准。而对节能减排没有足够重视,通过学习环境工程技术规范,提高对于节能减排重视程度,也会设立内部章程,保障节能减排工作高效完成。
1.2.2提高各行业节能减排处理水平
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已经推出99项环境工程技术法规,其中55项已经正式实行,余下44还在不断编制补充当中,确保技术规范专业化、全面化。这些规范主要由基础类、技术类两种构成;技术类又分为控制技术、修复技术、完善技术,除去通用技术外还对应不同污染物提供了不同处理技术,涉及了近40种企业为其提供配套处理方案。其中技术类还包括《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定技术导则》,帮助企业在污染处理中如果遇到新问题,也可以依据规范自己制定,过去一些企业对于一些污染物,并没有专业处理办法只是模仿其他行业处理办法,通过学习环境工程技术规范找到适合自己的污染问题,结合专进行科学治理,不仅节省了资源还提高了节能减排效率。
1.2.3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
每项工程在投资建设时,都会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恶化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并提出解决方案。环境工程规范不仅为其规定了参考指标,还帮助其找到污染源出处,并提供改良方案。如《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指出,坯布在精炼、漂白、染色、水洗等环节都会出现不同污染元素污染水资源,环境影响评价部门可以依据污染物不同,配合相关环节制定科学有效处理方案,提升评价质量|4]。
2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提供了大量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推动了我国环保工程发展接下来将从水污染类、固体废物污染类、大气污染类三方面介绍环境工程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
2.1水污染类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不仅涉及了工业废水排放处理,还对医院这种事业型单位进行了污水处理规定。通过物理、化学、生物三方面联合治理水污染问题气以《医院工程技术规范》为例,该规范以提高医疗机构水污染物处理为编制思路,将编制重点放在了室内外排水管网优化设计上。通过设计清污分流,使清水在经过检测后通过管网进行回收再利用,将非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通过二次混凝沉淀,进入消毒池进行紫外线消毒后进行排放,并将污泥进行回收处理。在处理期间严格监控温度、pH值和污染物浓度等,确保排放污水对于环境影响符合规定,并且重复使用催化资源与可回收资源达到节能减排目的。
2.2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治理技术中又分为通用类与特殊废物处理类,主要作用是通过收集处理、分类处理、回收处理和集令焚烧四种,对于高溫蒸汽、医疗废物也要进行特殊消毒处理最后依据种类进行填埋或焚烧。在普通固体废物处理中,会先集中送至固态废物处理场,进行分类处理一呰纸质废物可以送回工厂进行加工再利用,而一些生活类垃圾可以用作肥料。剩下不可回收废物再进行特殊处理后采取焚烧或填埋措施。固态垃圾在处理厂存放过程中会产生垃圾渗沥液,这种液体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经过发酵产生酸性,污染地下水。因此环境工程技术规范还推出《渗滤液工程技术处理规范》规定渗滤液处理办法,通过干污泥填埋或是浓缩液混凝压滤后填埋,降低污染程度,起到节能减排作用。
2.3大气污染
各类企业大气污染中,火电厂污染量较高,氮氧化物与烟尘排放量分别占全国工业排放2/3和1/3。因此针对火电厂化工工艺设计与废气处理技术规范较多。如进行脱硫塔工艺改
造增加喷淋次数,并在每层安装排污管道与控制阀门达到脱硫净化效果。在吸收塔顶部安装除雾器,吸收粉尘颗粒减少硫化物排放。通过改造脱硫塔工艺布置提高操作弹性,延长脱硫液体与烟气接触面积既提高了脱硫效率,还使排空烟气干净清洁,起到了减排作用。在处理过程中增加循环泵,与循环沉淀池设置,通过过滤与吸附处理,提取其中可回收物质进行资源再利用,起到节能作用。
3总结
关键词: 家庭护理; 医疗废物; 垃圾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
Abstract: With the emergence of home care in recent years, the problem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caused by home care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attention. At present, nation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have not yet issued relevant documents on th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of medical waste generated by home care. In this paper,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s on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waste in home care are reviewed,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waste treatment standards in home care.
Keyword: home care; medical waste; garbage hygiene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hygiene;
《全民健康指导方针》与《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应积极探索居家护理服务,鼓励家庭病床等延伸模式。随着家庭护理行业的日益兴起,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问题逐渐引起关注。与医院患者比较,家庭护理的患者大多病情稳定,传染性相对较低,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运送是否应有别于医院。目前,国家及地方尚未出台相关文件对家庭护理所产生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作出要求。本研究综合国内外文献就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情况进行综述,以期为我国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1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内容及危害
1.1、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内容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1]要求,参考广东省针对“家庭病床服务”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2]规定,家庭护理在限定的服务人群及服务内容上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伤口换药、气管切开护理、造口护理、更换管道、膀胱冲洗、腹膜透析等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敷料、手套和导管等物品,以及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2)损伤性废物,包括胰岛素注射、血糖监测、静脉采血、药物注射等操作产生的注射器、针头及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医用锐器;(3)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污染药品等;(4)化学性废物,如水银体温计、血压计破碎后产生的水银等。
1.2、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危害
家庭护理需严格进行医疗废物分类,特别是对锐器和意外血液暴露的管理,避免家庭医疗废物产生危害[3]。研究表明,75%~90%医疗废物与家庭垃圾或城市垃圾相似,不会产生任何特殊危害,类似于生活废物可按社区城市废物进行收集、回收和处理程序;但另外10%~25%的危险医疗废物或特殊废物,具有传染性、生物毒性、腐蚀性以及伤害性等特点,在家庭护理中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水、大气、土壤产生污染,同时,也会造成疾病的传播[4,5],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更有甚者,不法分子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二次简单处理后用于交易,成为传染的源头[6]。
2、 国内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现状
2.1 、英国
在英国,家庭医疗废物无明确的规定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的隔离、处理、储存、运输和处置[7],仅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从患者家中收集医疗废物后进行集中处置,但未全面落实此项规定。大部分民众认为家庭护理产生的普通医疗废物已与易感人群有接触,污染风险低,且产生量小,隔离处理难,因此将其当作正常生活废物处理。但锐器类及传染性医疗废物,则需由家庭医生或护士处理[8]。欧洲立法规定[9],在医疗废物密封后,由家庭护士驾驶专用车辆对家庭医疗废物进行运输及车辆消毒处理,并建议车辆带锁。
2.2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要求锐器必须由医务人员负责收集,但对家庭护理中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废物收集及处理方式尚未达成共识。昆士兰州政府环境与传统生产部指出,临床医疗废物分类不应应用于家庭护理环境,已干燥的血液、轻微被血液污染的物品应排除在医疗废物外[10]。不应要求家庭医疗保健提供者处置所有伤口敷料而不考虑敷料中所含血液或体液的量,因为目前并无证据证明这样做对环境保护有益[11],且这将加重政府医疗废物管理负担。
2.3、 新西兰
新西兰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受控废物及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指锐器及非锐器(如细胞毒性、放射性废物等);受控废物是指含潜在的传染性废物,如排空的尿袋、静脉输液管(无针头)和输液袋、导管、注射器(无针头)、造口袋(排空)、一次性床单、用过的敷料和纱布等;非危险废物如一般纸张、铝罐等,危险废物及受控废物均由家庭护理工作者收集及处理[12]。
2.4、美国
美国各州对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要求不尽相同。部分州允许居民将锐器丢弃在防刺穿容器中,如洗衣剂瓶或咖啡罐,放置于普通家庭生活垃圾中;而另一些州则要求使用锐器专用容器盛装,并将其带到经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置。美国环境保护机构建议使用锐器收集箱回邮服务,但因费用问题落实不理想[13]。对于污染的手套、引流管道、导管(如尿管)和伤口敷料这类感染性医疗废物,部分州要求使用红色生物危害袋按照医疗废物处置,但另一些州(如弗吉尼亚联邦)认为大多数手套和敷料不应被视为医疗废物,允许将这些物品丢弃在普通家庭垃圾中。液体或半液体的医疗废物则可倒入马桶后对马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注意预防体液溢出污染[14]。
2.5、 日本
日本环境部2001年《废物处理和公共清洁法》,将废物分类为工业废物或一般废物,所有从家中丢弃的废物都被归类为“一般废物”[15]。2005年日本政府要求市政当局收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各城市出台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如日本小山市市政厅市民生活部规定,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按照可回收物品及不可回收物品收集,其中可回收物品分为可燃、塑料容器和不可燃3类,纸尿布、点滴袋、腹膜透析包、导尿管(需清除排泄物、残留物)、脱脂棉、纱布(仅限非感染性)、测试纸、未服用药品、药品纸袋、药品容器(无塑料标志)为可燃医疗废物,药品外包装袋、包装材料、容器(无塑料标志)为塑料容器,药品、消毒药剂的空瓶为不可燃医疗废物,将可回收物品分类后按照相应回收时间放于指定地点,由政府统一回收。注射器、注射针头、软管、导尿管上带有针头等的感染性废弃物属于不可回收垃圾,由提供护理的医院或家庭护理中心护士带回处理[16]。
2.6、 中国
2.6.1、 中国香港
家居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不按照香港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医疗废物管制计划》规定[17]进行收集处置,其中所有经使用或受污染的锐器由社区护士家访时收集处置,其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暂未对收集有明确规定。
2.6.2 、中国大陆
目前,我国在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上仍是空白,仅上海市强调对居家医疗废物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未有明确指引[18]。在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过程中,由于社区护士等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疗废物处理意识淡薄,未接受相关的培训,常出现医疗废物分类不清,收集范围也不一致[19,20]。居民接受居家医疗废物健康教育较少,风险意识不足,胰岛素针头、腹膜透析针头等锐器常随意丢弃,导致垃圾转运人员针刺伤情况时有发生[21,22]。运送方面,尚无相关文件规定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谁、用何种方式进行运输。
3、 展望
家庭护理作为一个新兴事业,目前国家在其医疗废物处理方面缺乏相关的管理规范及监督机制,期盼国家能加快研究,尽快建立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减少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的产生。如选择产生较少医疗废物的产品;在护理过程中或清洁活动中应注意节约,防止浪费;选择可以重复使用的设备;按需开药,以小剂量的片、粒或毫升代替传统以盒为单位开具药品,定期清理药品,避免药物过期及重复开药;以电子血压计、体温计代替水银产品等。(2)充分评估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及环境污染效应,严格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及确定收集范围。(3)明确收集人、收集容器、收集地点、收集方法,细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方式指引,在家庭护理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原则上应由家庭护理实施者收集,使用专用容器,严格密封防止泄露,做好标识,做好交接。而锐器类医疗废物则应提供锐器专用容器,并做好健康教育,指导其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回收点收集。(4)确保运输安全,如条件允许,应配备家庭护理专用车辆,运输途中确保严格密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运输要求,政府部门可社区内配备相应家庭医疗废物收集点,固定收集地点和时间,由专门运输机构负责运输和处置。(5)加强家庭医疗废物处置健康教育。对于家庭护理人员和社区居民、清洁人员等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置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和环境保护意识,并采用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居民家庭医疗废物回收。
综上所述,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家庭护理所产生的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处理基本一致,但对于其他类医疗废物处理方式却不尽相同。部分国家对家庭医疗废物有专用回收链及终端回收部门,我国在家庭医疗废物具体细化指引方面还有待加强。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EB/OL].(2019-02-12)[2020-03-22].nhc.gov.cn/yzygj/s7657g/201902/bf0b25379ddb48949e7e21edae2 a02da.shtml.
[2]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EB/OL].(2015-12-21)[2020-03-22].wsjkw.gd.gov.cn/gkmlpt/content/2/2130/post_2130063.html#2532.
[3]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Medical waste mana-gement[M].Geneva: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2011.
[4] 黎瑞红,韩玉琴,陈雪萍,等.糖尿病患者居家注射胰岛素废弃针头管理的研究进展[J].中华护理杂志,2018,53(9):1136-1139.
[5] Cutter J,Gammon J.Review of standard precautions and sharps management in the community[J].Br J Community Nurs,2007,12(2):54-60.
[6] 田玉泉.社区医疗废物处理浅析[J].中国医药导刊,2013(z1):378-379.
[7] Chalmers C,Straub M.Standard principles for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infection[J].Nurs Stand,2006,20(23):57-65;quiz 66.
[8] Cole M.Infection control:worlds apart primary and secondary care[J].Br J Community Nurs,2007,12(7):301,303-306.
[9] Griffith R,Tengnah C.Legal regulation of clinical waste in the community[J].Br J Community Nurs,2006,11(1):33-37.
[10] Queensl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and Heri-tage Protection.(2013).Information sheet:Defining clinical waste (EM1250 V2)[EB/OL].(2014-07-07)[2020-03-22].ehp.qld.gov.au/licences-permits/business-industry/waste-management/pdf/info-define-clinical-wasteem1250.pdf.
[11] Pandur RA.Clinical waste in home healthcare:navigating the swamp[J].Aust Nurs Midwifery J,2014,22(3):39.
[12] Welcome to Canterbury SCL.Infection control[EB/OL].(2015-06)[2020-03-22].canterburyscl.co.nz/images/Infection_Control/GP_Info_Sheets/Medical_Waste.pdf.2015.
[13] Chalupka SM,Markkanen P,Galligan C,et al.Sharps injuries and bloodborne pathogen exposures in home health care[J].AAOHN J,2008,56(1):15-32.
[14] Bobolia J.Infection control for the family of the home hospice patient[J].Home Healthc Nurse,2006,24(10):624-626.
[15] Ikeda Y.Current status of home medical care waste collection by nurses in Japan[J].J Air Waste Manag Assoc,2017,67(2):139-143.
[16] 小山市政厅市民生活部环境课.家庭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分类方法及扔弃方法[EB/OL].(2016-04-01)[2020-03-22].baidu.com/link?url=4TRiV0yyELBDH5W QS2Y3tEAX70EjZA3Y-KbwjHMZzdS-4WO99lqS3nqcPAbj_n xbfBIp6yYd-gIyZG92kP2Zh_&wd=&eqid=c6141f00000472 d5000000025f0e7a43.
[17] 香港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香港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建议医疗废物管制计划[EB/OL].(2002-03-20)[2020-03-22].doc88.com/p-1826398608508.html.
[18]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EB/OL].(2006-11-02)[2020-03-22].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2407/nw15798/u26aw9146.html.
[19] 邓海松,李涛,牛婷婷.浅谈家庭病床的医疗废物管理[J].社区医学杂志,2010,8(6):4-5.
[20] 杨爱军,万巧琴.社区护士对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现状调查[J].中国护理管理,2010,10(3):68-69.
论文关键词:医院社区门诊部医疗废物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国务院2003年6月16日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社区门诊的垃圾分为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及部分生活垃圾。由于受地理位置、环境、设施等条件的限制,在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和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疾病传播。为此, 我们对我院8个社区门诊部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 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现总结如下。
1. 存在问题及现状
1.1 医疗废物未按要求分类??实施医疗废物环境规范化管理的关键环节首先是要做到严格分类放置,由于门诊流动人员多、少数工作人员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 或是为图方便,将利器、针头损伤性废物放入感染性废物容器内、感染性废物放入生活废物容器内、生活废物放入感染性废物容器内等,如使用过的棉球、棉签、输液贴膜、采血器、输液针头及玻璃安瓿等用物,易出现管理不善的情况[1]。
1.2 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规定护理人员偏少,管理意识差,常是忙于配药、打针而疏于管理。清洁工为图方便进行凭感觉估算重量,在登记本上写上称重时间、重量, 两人未进行认真核实就签名字,也常有漏签或补签的现象, 存在一定的流失隐患。
1.3??医疗废物的包装不规范??为了节约开支管理学论文,减少消耗,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内存放的医疗废物过满,不利于封口,同时标签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利器盒不注明启用时间,未做到定时更换。
1.4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管理不规范由于个别门诊部离医院较远, 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较少, 不能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通过检查发现后及时予以批评, 并与经济处罚挂钩, 对个别容器不清洁,检查人员当场督促清洁工人进行消毒、清洗处理, 对医疗废物管理中出现的缺陷, 及时予以指出纠正。
1.5 社区居民对医疗废物知识匮乏由于门诊人流量大、宣传不足和缺乏相关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多数社区居民将拔针时按压的棉签随意扔在生活垃圾桶中或者将用后的医疗废物带回用作他用。
1.6 各种应急预案知识了解不够 不能正确掌握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时的应急预案,应加强定期学习,同时加强自我防护意识,掌握锐器损伤后的正确处理方法, 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免费论文。
2. 对策
2.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并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各社区门诊部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 由负责人任组长,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环节和终末质控。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封口、标识, 使用专用容器盛装,感染性废物3/4满时,将塑料袋扎口并标识,损伤性废物放于符合标准的具有不撒漏、防刺穿、有损伤性废物标识的利器盒内,3/4满(48h内)时封闭集中处置。同时由医院专人专车负责医疗废物的清运, 每日一次或者至少每两日一次,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把制度落实到工作中来。
2.2 加强沟通齐抓共管 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方案, 同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写出书面报告,与各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保质保量的完成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工作。
2.3 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医疗废物的各项法律法规, 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能做到从医务人员到清洁员, 人人知法律,人人会应用,提高其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具体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2.4 加强环节质控责任到人 制定计划,每月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门诊部进行检查,从医疗废物的分类、容器是否符合要求、收集交接登记是否按规定执行,到医院专人专车转运全过程的检查,认真对医疗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检查,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并查找相关的责任人管理学论文,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提出通报批评,并有持续改进措施。
2.5 加大医疗废物管理的投入为使各门诊部医疗废物得到更好的管理, 医院领导加大了投入力度,配置了专用的医疗废物储装桶,配备专用称,准确称量该部位医疗垃圾的重量,制作了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及宣传画,宣传有关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人们积极地配合医疗废物管理。同时增加医疗废物专用转运车一辆, 做到日产日清。
2.6 全民动员共同防卫 大力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 提高社会和公众对医疗废物危害性的知晓率,同时做好监督工作,使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和监督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通过对社区门诊部医疗废物管理现状的调查,体会到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对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要持之以恒, 从它的领取、使用、收集、暂存、运送、上报核实等各环节抓起,才能实现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社区门诊部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更是防止医疗废物扩散造成疾病传播、污染环境和维护辖区居民健康安全所必需的[2]。
[ 1 ]刘素球,聂玉兰,韩永毅,等. 门诊公共区域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J ].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06, 16(5) : 552 - 553.
[2] 刘素球,菜尤菊.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初探[J].护士进修杂志,2006,21(3):257.
为能结合中心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很好的配合中心领导启动进新业务,建立健全中心管理制度、全疆固体废物监管工作的制度、程序和规范;快速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建设项目的进程,特制定20xx年监管科科室工作计划,以确保科室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快速度、高效率、有条不紊地展开,成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所有任务。
一、工作指导思想
监督管理科各项业务的开展必须坚持的哲学思想,遵循“抓主要矛盾”、“动态的看待和解决问题”、辩证地处理工作中遇到地困难和障碍。在新业务的开展上,既要借鉴和学习同行业(如内地固体废物管理业务的开展情况)的经验,又要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实现发展和创新,大事小事追求最好,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极力打造实力派业务科室,为树立固废中心良好形象做贡献。
二、工作实施原则
确立《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为下半年工作重点,同时开展制度建立、业务学习、固废调研、工作程序等业务。坚持每项工作没有不重要,只有最重要的原则;在重点工作上投入更大精力的同时,不轻视其他工作的重要性。
三、工作内容和进度
(一)建立工作制度
1.制定新疆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全疆固体调查方案、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违法排放查处和出发条例、疆内外危险废物转移的管理程序、固体废物污染纠纷处理办法等。
主要负责人:
主要起草人:
完成时间:20xx年6月30日前
2.协助办公室建立中心内部主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中心职能、科室职责、职工考核管理办法、职工考勤制度、中心会议制度、车辆制度、固定资产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和培训制度、印章使用制度等。
主要负责人:
制度起草人:
完成时间:20xx年4月26日(草拟稿)
(二)制定办事程序
1.制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制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程序、制定进口废物申报初审办理程序。
主要负责人:
主要起草人:林
完成时间:20xx年7月15日前
2.制定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价报告表的技术初审程序、制定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处置工作程序。
主要负责人:
主要起草人: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30日前
(三)开展业务学习
1.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xx版)。
学习方式:自学+交流
相关人员:全部
截止时间:20xx年5月1日前
2.固体废物基本知识,主要包括固体废物的法律概念和范畴、固体废物的分类、固体废物的来源、固体废物的危害、固体废物的处理技术(国内、国外)重点掌握焚烧技术工艺;电子垃圾、工业固废的概念。
学习方式:阅读书籍、结合工作
相关人员:全部
截止时间:20xx年5月15日前
3.固体废物处置技术、政策,主要包括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人工水平防渗建设、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等。
学习方式:阅读书籍、网络查询
相关人员:全部
截止时间:20xx年6月1日前
4.固体废物排放和处置标准,主要包括,《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关于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通知》、《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时间自定)
(三)推进项目建设
经20xx年4月25日中心工作会议确定,《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是本科室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室要配合中心领导积极推进该项目的进展,协调各相关部门(土地、工商、设计等)做好每项工作,充分估计日后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并制定应对方案。
危废项目建设工作进程计划如下:
略
四、预期工作成果
(一)理顺全疆各地、州、市环保系统固体废物管理网络,建立完善的垂直管理体系。
(二)建立中心及科室各项制度建设和程序制定工作,并在20xx年底能使各项制度优化和完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明确医疗废物卫生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防止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引起疾病发生、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以下统称医疗卫生机构)和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处置单位)。
第三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内部处置流程所涉及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等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管理履行相应的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对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五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采供血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护理院(站)中设有20张以上(含20张)床位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一级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护理院(站)中设置20张以下床位的,及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站、村卫生室(所)应当设置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履行监控职责,并做好对本单位高危险医疗废物压力蒸汽灭菌、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地点的物体及医疗废物转运工具等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有关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消毒效果监测要求》(附件1)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交接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督查和考核、奖惩规定等。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内容包括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质量指标、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方案和注意事项等。
设有2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有本单位设置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分布情况示意图及相关文字说明。
第七条设置家庭病床和医疗服务点(站)的医疗机构,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关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要求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和交接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负责移送到本部门设置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放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二)各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将已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按规定要求交接给本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
(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各部门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转运到本单位指定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并将转运的医疗废物交接给本单位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
(四)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将本单位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交接给经环保部门许可的集中处置单位的收集人员。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医疗废物使用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凡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如卫生巾、尿布等),均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和医疗用品(如手套、压舌板、吸痰管等)使用后,均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
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房、传染病留观病房、传染病门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所有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包装。
第十条医疗废物中含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由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在产生地点经压力蒸汽灭菌或用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的管理要求收集处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专人对废弃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和毁形处理,但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废弃药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
(一)医疗废物产生较多的门、急诊应当在各自的门、急诊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门、急诊,可按照距离最近原则,同层楼面合并设置分类收集点;传染病门诊在各自的门诊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
(二)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手术室等医技部门应当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其他科室的分类收集点可参照前款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门、急诊要求设置;
(三)普通病房以同层楼面按病区为单位设置分类收集点;传染病病房应当按同种传染病病区为单位设置分类收集点。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站、村卫生室(所)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可与暂时贮存场所合并设置,但应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相关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各部门设置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相对独立,设有相应的分隔设施且易于管理;
(二)方便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
(三)有标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和有关文字说明;
(四)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的盛器应当为脚踏开启的封闭硬质盛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因连续工作不能及时将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物送到部门设置的分类收集点的,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处置: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临时分别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专用包装袋应当置于硬质盛器中。
(二)工作岗位产生较多的损伤性医疗废物可直接置于利器盒内;工作岗位产生较少的损伤性医疗废物,可临时置于硬质盛器中。
(三)工作完毕应当及时将医疗废物送到部门设置的分类收集点,临时收集在硬质盛器中的损伤性废物置于利器盒中。
第十五条在家庭病床和医疗服务点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由开展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处置:
(一)感染性废物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并封口,系上中文标签,置于专用盛器中,损伤性废物临时置于硬质盛器中并加盖;
(二)当日能将医疗废物带回医疗机构的,直接交本单位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处置,临时收集的损伤性废物应当及时置于利器盒中;当日不能带回处置的,应当要求病人或病人家属待诊疗活动结束后,将涉及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和硬质盛器中,封口或加盖后暂时贮存于病人家中的安全处,次日由负责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并按要求取回处置。不得交由病人或病人家属自行处置。
第十六条救护车、流动采血车、献血屋内应当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专用盛器。对救护活动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先分别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和硬质盛器中,再暂存于车内设置的专用盛器;对采血活动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先分别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和利器盒中,再暂存于车(屋)内设置的专用盛器。
救护车上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应当由随车救护人员交接给救护病人送达的医疗机构急诊室处置,救护车交接的损伤性废物,应当及时置于利器盒中;流动采血车、献血屋每天工作完毕后,由专人于当日将暂存的医疗废物交接给所属的采供血机构处置。
救护车、流动采血车、献血屋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转交前应当封口并系上中文标签。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应当做好以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一)每天预先将无破损、无渗漏和无其他缺陷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置放在收集点的相应位置;
(二)在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当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混合或交叉收集,专用包装袋有无破损或渗漏。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并向有关部门责任人进行反馈;
(三)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达到专用包装袋或容器的3/4时,应当将专用包装袋或容器严密封口,系上中文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医疗废物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备注等;
(四)医疗废物每次转运后,对医疗废物收集点和使用的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洗,并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的名称和浓度等,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附件2)的规定;
(五)做好医疗废物转运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将已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转交给转运人员时,应当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附件3),交接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废物来源或产生部门;
(二)医疗废物类别及包装袋(盒)数量;
(三)医疗废物重量;
(四)交接时间、地点;
(五)交接时需说明的情况。
交接单填写后应当由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接单一式三份,医疗废物产生部门、暂时贮存管理部门、医疗废物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3年以上。
救护车、流动采血车、献血屋内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交接单制度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转运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包括运送车和盛器),专用转运工具应当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外表面须印(喷)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转运的人员,在将医疗废物装入转运专用工具前应当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一)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否使用专用包装袋、利器盒;
(二)检查每个医疗废物包装袋、利器盒上是否标有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部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提出改正要求,经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转运。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内转运医疗废物的时间和路线应当相对固定。转运路线应当以人流物流最少或较偏僻为原则。转运时间应当避开诊疗高峰时段。转运过程中转运者不得离开转运车。医疗废物应当转运到指定的暂时贮存场所。
第二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专人在每天转运医疗废物工作结束后在指定地点及时对转运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洗,并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名称和浓度等。
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附件2)的规定。
不得使用未经消毒和清洗的专用工具转运医疗废物。
第二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及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门诊部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相对固定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设备(柜、箱)。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站、村卫生室(所)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可使用密闭周转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
(一)选址应当距食品加工区10米以上。因条件限制选址靠近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人员活动区和医疗区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设有各自的通道;
(二)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上锁,暂时贮存设备应当固定,不易移动;
(三)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密闭,墙面、地面平整,不得存在洞穴或缝隙,可开启的窗应当安装铁栅栏和纱窗,出入门安装自动关闭纱门;
第二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和处置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将医疗废物交接给暂时储存和管理人员时应当称重,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类别、袋或盒件数、重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交接单保存时间3年以上。
(二)不得在非暂时贮存场所堆放或存放医疗废物;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运出本单位;不得接受非本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贮存时间超过时限集中处置单位仍未前来收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出入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严禁在暂时贮存场所内进行与医疗废物管理、处置无关的活动。
(五)病理性医疗废物应当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的低温或者防腐条件下暂时贮存。低温贮存要求参照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规定执行。
(六)医疗废物每次清运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场所和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污水应当排入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系统。每次消毒和清洗后应当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的名称和浓度等,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将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转移给集中处置单位时应当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制度。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由集中处置单位提供,交接时双方填写后签名确认,按照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时间3年以上。
第四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清运工作。
集中处置单位的收集人员在收集医疗废物时,发现医疗废物包装或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要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医疗废物应当置于周转箱内使用专用车辆运送;
(二)车辆应当标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
(三)车厢内体应当光滑平整易于清洁和消毒;
(四)车厢底部应当设有防液体渗漏装置;
(五)车辆行驶时应当锁闭车厢门,严防丢失、遗撒医疗废物,不得中途丢弃和取出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运送途中发现有渗漏或遗撒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清除渗漏、遗撒的医疗废物,对被污染的地面或物品进行消毒。
医疗废物每次运送完毕后,应当及时对运送车辆和医疗废物周转箱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医疗废物中转站的设置除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采取防盗和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并设有冷藏设施。
每次医疗废物清出后,应当对贮存设施和中转站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应当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一)焚烧处置场所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置无关的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二)焚烧作业时,应当使医疗废物处于完好包装状态;
(三)焚烧完毕后,应当对有关设备、容器及场所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维修、维护前应当做好消毒和清洗工作,并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包括消毒清洗运送车辆、周转箱、暂时贮存设施、处置现场地面的污水)应当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消毒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方可排放。
第五章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事故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简要经过;
(二)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型、数量,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
(三)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四)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四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配合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暂停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作业。
第三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人员死亡或健康损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六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三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工作人员及开展家庭病床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三)医疗废物各处置环节的工作方法、流程、质量指标、职业卫生防护、注意事项等;
(四)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七条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
(一)应当穿戴工作衣、帽、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近距离操作或可能有液体溅出时应当佩戴护目眼镜。
(二)每次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三)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四)当卫生防护用品在操作中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对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健康检查,并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学科研(教学)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机构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十条本规范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利器盒: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要求的盛装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用针头、缝合针、手术刀、解剖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损伤性废物的专用硬质器盒。
(二)专用容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要求的专用于医疗废物周转的容器。
(三)硬质盛器:暂时存放损伤性废物的防刺破的器具。
第四十一条本规范由上海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消毒效果监测要求
2.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单(样式)
附件1:
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消毒效果监测要求
一、监测项目
(一)高危险医疗废物压力蒸汽灭菌
(二)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地点的物体
(三)医疗废物转运工具
(四)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有关的设施设备
二、监测要求、方法和评定标准
(一)高危险医疗废物压力蒸汽灭菌效果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规定的方法和要求,采用化学法、生物法监测。化学法使用化学指示胶带每锅每包进行,经一个灭菌周期后观其颜色变化情况判定灭菌是否合格;生物法使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每月监测一次,将其制成的菌片置于被灭菌物品的中心位置,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投入特定的培养基中培养,观其培养基颜色变化情况判定灭菌是否合格。
(二)监测项目中(二)、(三)、(四)消毒效果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监测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规定进行,判定标准参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消毒效果监测情况和有关书面资料保管不少于3年。
附件2:
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
1.运送车辆、周转箱(桶)、贮存设施及其他有关的物品表面、环境消毒:使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20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喷雾或擦拭,作用60分钟后洗净。
2.地面消毒:使用500mg/l-1000mg/l的二氧化氯,或有效氯或有效溴含量为1000mg/l-20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地。
3.仪器设备消毒:使用0.2%过氧乙酸、500mg/l二氧化氯,或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溶液擦拭消毒。
4.防护用品消毒:耐热的用品可使用流通蒸汽消毒20-30分钟或用压力蒸汽121℃作用20-30分钟,耐湿的用品(包括防护眼镜)使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消毒液浸泡30分钟。
5.手与皮肤消毒:使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0mg/l)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
6.污水处理: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工艺流程和消毒方法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
附件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单(样式)医疗废物来源或产生部门
医疗废物类别
医疗废物数量(袋或盒)
医疗废物重量
医疗废物交接地点
【关键词】生态城,环境保护,贵阳,未来方舟。
中图分类号: S891 文献标识码: A
我国是全球城镇建设的核心地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从1981 年的6720 km2 增加到2008 年底的39140. 5 km2 ,年均增加超过1200 km2[1]。在环境资源危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大背景下,国内外的城市建设正在向绿色、生态、低碳的方向逐渐转变。生态城市,一个新兴的城市建设概念,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追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与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环境,已经成为全球城镇化的主流方向[2-5]。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等宏观战略引导下,国家各部委陆续出台各种政策来促进我国城市向低碳、生态、绿色方向发展。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的低碳生态试点城(镇)申报工作、国家发改委开展的低碳试点工作等。在地方实践层面,近几年以中新天津生态城[6]、唐山湾生态城[7]等为代表的生态新城建设,正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生态城建设数量最多、建设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但在生态城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各地对于生态城市的建设标准并未统一,尤其是在作为生态城立足之本的生态环境问题上,未形成相关的标准。本文以国家首批绿色生态城区-贵阳中天“未来方舟”绿色生态城市为例,分析其在生态城市的建设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为国内生态城市的建设,尤其是其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供借鉴的案例。
一、贵阳中天“未来方舟”绿色生态城介绍
贵阳中天“未来方舟”绿色生态城在2013年已获批为国家首批绿色生态城区。生态城位于东二环中段东侧、贵阳市老城区东部、南明河下游北岸,北接乌当区,南临南明区毗,西与贵阳老城区东山居住区连片,紧邻贵阳一环林带顺海林场、马鬃岭林区,总用地81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95.43公顷。根据上位规划,将把未来方舟生态城建设为以休闲度假、旅游商务、生态居住为主的新兴城市功能区。
整个生态城的生态规划由7大专项构成,涵盖了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绿色建筑等方面。本文将就未来方舟生态城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措进行介绍,包括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和垃圾固废处理。
二、水资源利用
通过开源节流,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实行“高质高用、低质低用”的用水原则,通过一些列技术手段,可实现节水、水资源涵养与保护、减轻未来方舟城市排水系统负荷、减少水污染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目标。
(一)非传统水源利用
根据低质低用,高质高用的用水原则,再生水作为非传统水源具有来源稳定、收集方便等优点,处理后的达标再生水用于低品质用水,如绿化用水、道路洒水、建筑冲厕等,利用分项见下表:
表1不同用水的水源分配表
序号 用水名称 非传统水源 自来水
1 盥洗用水 √
2 冲厕用水 √ 小型建筑可用自来水
3 绿化用水 √ 不足补充
4 道路浇洒 √ 不足补充
5 洗车用水 √ 不足补充
6 景观用水 √ 不足补充
(二)雨水渗透利用
鼓励开展雨水渗透利用,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减少雨水受污染机率,尽量采用渗透地面、绿化草坪砖停车场、渗透浅沟等雨水渗透设施,降低地表径流,减少市政管网雨洪压力,涵养水源,美化生态环境。
1) 公共活动场地、人行道、露天停车场的铺地材质,采用渗水性材质,如采用多孔沥青地面、多孔混凝土地面等。
2) 采用景观贮留渗透水池、屋顶花园及中庭花园、下凹式绿地等增加贮留渗透量。
图1 渗透地面等渗透设施
三、水环境保护
生态城内的主要水体为南明河干流,从西南部打渔寨进入本区,呈“S”型河谷由南向北流经生态城,作为生态城市的水景观核心,贯穿整个生态城,其水质及景观效果直接影响到生态城的品质,所以要对南明河的水环境进行重点保护。
(一)生态驳岸
根据南明河两岸的滨水空间主题及地块功能,对东、西岸的驳岸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南明河西岸紧邻水东路,所以驳岸的设计需考虑与水东路沿街景观、滨水主题、滨水步行道融合,主要采取人工驳岸的形式,辅以水生植物的栽种。东岸主要结合滨水主题和滨水步行道进行规划设计,采取自然驳岸和人工驳岸结合的方式。根据水文特点和景观要求,提出典型堤岸处理方式提出设计方案,并规划整个环形水系不同河段采取何种护岸类型。
(二)水生生态群落构建
植物群落的构建和形成是规划水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恢复的基础,也是生态护岸结构完善和功能实现的关键因素,所以必须根据水系地带不同的环境,选择合适的植物种类和群落结构形式,才能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抗逆性高的植物群落,同时营造由丰富的植物群落体系构成规划水系地带的植被绿化景观。
在南明河水体中进行水(湿)生群落恢复,包括缓坡生态滨岸、浅水沼泽(洪水消长区)、浅水区和深水区,并配置相应的水生(湿生)植被。既可以营造美观的绿色园林景观,同时可以起到水体净化、土壤改良等生态功效。在种植或移栽植物时,应考虑水淹深度和土壤理化条件,并结合景观绿化和特殊需求,选择合适的植被。
(三)河流湿地
根据南明河现状条件和规划目标,在其河道内构建11处人工河流湿地。结合南明河河道水力特征及河岸景观设置需求,建议人工河流湿地均采用表面流型。在尽量减小对南明河河道自然岸线和水生生态系统破坏的前提下,通过对现状河道的整治改造,在河道两侧的滩地上进行局部扩展,就可以建立一种能提高河道自净能力的人工湿地。在确定湿地形式后,需要在湿地内引种相应的植物,按照水分梯度引种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在河道两岸及河道水体中营造层次鲜明的湿地植被景观,但在植物的配置上需更多的考虑其湿地功能的实现和湿地景观的营造。
四、、垃圾固废处理
在解决城市垃圾的问题上,未来方舟生态城采用了科学的解决办法,首先根据规划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垃圾进行总量预测,随后有针对性的提出处置方案,最后将处置方案综合成为一套整体的垃圾固废收运回收系统,保证整个城市垃圾固废处理的高效。
(一)固废总量预测
1.家庭厨余垃圾预测:
公式:Mc=0.001*R*m*k
Mc――项目区厨余垃圾日产生量(吨/天);R――项目区常住人口,暂取80%住户在家用餐,即4万人;m――人均厨余垃圾产生量基数,取0.5kg/每人每天;k――厨余垃圾产生量修正系数,此处取1.13
计算得到,生态城内4个住宅社区的家庭厨余垃圾量为23吨/天。
2.一般生活垃圾预测
公式:Wa=0.001*N*Fw-Mc
Wa――项目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吨/天);N――项目区常住人口,取5万人;Fw――项目区居民生活垃圾产生系数,取0.7kg/每人每天;Mc――项目区厨余垃圾日产生量(吨/天),按前一项计算结果为23t/d。
计算得到,生态城内的一般生活垃圾量为12.1吨/天。
3.餐饮餐厨垃圾预测
公式:Mc=0.001*R*m*k
Mc――项目区餐厨垃圾日产生量(吨/天);R――项目区非常住人口8.5万人;m――人均餐厨垃圾产生量基数,取0.4kg/每人每天;k――餐厨垃圾产生量修正系数,此处取1.13。
计算得到,生态城内餐饮餐厨垃圾为36.7吨/天。
4.林区废弃物垃圾预测
林区按速生杨计算(胸径50cm),每亩年落叶0.5t,林区总面积224ha=3345亩,废弃物总重=1673t。沿南明河湿地区按密植芦苇计算,每亩年收割1t,沿河湿地总面积2 ha= 30亩。
计算得到,生态城内的林区垃圾量为1670吨/年,沿南明河湿地垃圾量为30吨/年。
5.医疗垃圾预测
医院床位数按5床/千人计算,项目区内共5万人。
计算得到,生态城内的医疗垃圾量为0.02吨/天。
(二)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及路线规划
1.固体废物处理收运总量及处理设施统计
固体废物种类 固体废物收运总量(吨/天) 固体废物设施名称 固体废物设施需求量(个)
家庭厨余垃圾堆肥量 4.6 家庭厨余垃圾堆肥桶 1000
社区厨余垃圾堆肥量 18.4 社区厨余垃圾堆肥桶 500
生活垃圾回收量 1.2 分类回收垃圾桶 800
生活垃圾中转外运量 10.8 生活垃圾转运站 6
餐厨垃圾残渣外运量 30.4 餐厨垃圾收集站 4
林区废弃物集中堆肥量 3.7 林区废物堆肥厂 1
林区废物收集中心 4
医疗废物收运量 0.02 医疗废物收集站 1
2.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及路线规划
处理设施名称 处理设施负责区域范围 设施处理量(吨/天)
1号生活垃圾转运站 商业H区 1.44
2号生活垃圾转运站 住宅A区 1.35
3号生活垃圾转运站 办公F区,商业I区 1.35
4号生活垃圾转运站 办公E区,住宅B区 2.97
5号生活垃圾转运站 住宅D区,商业J区 1.71
6号生活垃圾转运站 办公G区,住宅C区 2.07
1号餐厨垃圾收集站 娱乐O区,商业H区 10.4
2号餐厨垃圾收集站 办公E区,办公F区,学校K区 7.92
3号餐厨垃圾收集站 商业J区,学校L区,学校M区 3.92
4号餐厨垃圾收集站 办公G区,商业I区,学校N区 7.12
1号林区废物收集中心 林区Q区 1.83
2号林区废物收集中心 林区P区 0.73
3号林区废物收集中心 林区R区 0.37
4号林区废物收集中心 林区S区,沿河湿地T区 0.73
林区废物集中堆肥厂 项目全区 3.74
医疗废物收集站 医疗U区 0.02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09年)[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
[2]桑东升,严爱琼,蒋坤富.低碳生态:引领世界城市发展方向[J].科学,2011,63(6):24-27.
[3]李海龙,于立.深圳市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建设[J].建设科技.2011(15):39-43.
[4]Dietmar Hahlweg.德国生态城市Erlangen[J].规划师,2003(01):29-30.
[5]沈孝辉.世界顶级生态城市库里蒂巴[J].决策与信息,2007( 10) : 73 -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