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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3-10-12 16:12: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一、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人人享有基本免费就医惠民服务,是我国医改的核心,也是在努力完成的目标,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是国家各级财政部门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为了实现其资金的规范管理,我国相关部门也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其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资金高效运转。

( 一) 资金筹集

医疗资金筹资标准也代表着我国国民综合实力,因此资金配套会随着经济发展等因素提升,按照十二五期间医改政策的落实,当前我国的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要求每年人均45 元,有些发达地区已经达到50 元/ 人/ 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其医疗资金的筹集也会不断的增加,为城乡基层医疗服务提供了实际保障。

( 二) 资金拨付

当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拨付方法,主要以年初预拨、次年结算两种形式为主。年初会根据管辖实际情况实行部分年度项目资金的预拨,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次年初按照实际工作量、相关文件规定等,测算项目成本,并根据项目资金补助总额制定成本补助的标准,最后根据绩效考核等进行资金清算。

( 三) 资金使用

针对于资金的使用,按照相关标准规定,采取了使用对象、使用范围两手抓的对策,明确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的性质,以及能够列支的费用范围。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使用该资金,而行政机构不能使用;县区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财社〔2015〕255 号) 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地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 资金列支指导性文件问题

我国对于该资金使用的原则等进行大概性的规定,多种条文规定界限模糊,在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绩效考核时,针对尺度的把握因人而异,甚至很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中感到无从下手,造成资金违规支出、按项目比例分摊等问题,尤以职工福利表现最为明显,大大的降低了资金的支出率,也会出现结余过大等现象。

( 二) 会计费核算与专项管理问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作为经常性财政拨款实施会计核算,基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角度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当做是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明确规定要专账核算等专项管理,而经常性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是不能进行专户储存的,基层医疗机构以单位基本户的形式存储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不能超出其使用的范围,更不能利用其弥补医疗支出亏损。目前,2011 年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办法与项目组专项管理模式存在部分冲突之处,时常混淆专项资金管理概念,这为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 三) 项目资金支付方式问题

结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财社〔2015〕255 号),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数量、人均经费标准,采取因素法进行详细分配,做好绩效工作的审核任务。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中,项目资金支付方式还有待改善,尤以绩效考核措施为典型代表,再加上财政资金的补助标准逐年提升,部分地方群众得不到相对应的优质服务,实施有效的监管制约手段显得迫在眉睫。目前,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状,相关部门利用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别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效益,但如何落实资金管理标准、提高服务绩效,成为当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完善服务项目资金支付体系的关键要务。

三、完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对策

( 一) 落实指导性文件

首先国家卫计委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卫生部门的联系,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意见、手册等,细分并明确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内容、范围、原则等,规范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统一性的公共卫生资金资金管理办法,有效的规避当前资金混乱使用或结余过大的问题。

( 二) 注重资金专项管理

从目前医疗卫生机构方面来看,做好公共卫生资金专项管理环节,在国家政府明文规定文件的基础上,以项目支出、耗材支出为关键构成,定时定量检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预防违规操作现象( 造成结余、亏损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专款专用管理方案,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与计划,并做好具体数目核算工作,保障资金支出记录数据的可靠性;立足于财政补贴、项目投资等情况,整合各项公共卫生资金应用资源,设定财政资金支出、卫生支出核算计划,从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科衡量标准来考虑实际问题,调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各项公共卫生资金利用机制;基于财政部门稳固保障机制,构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科学管理制度,重点考察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等内容,严加审批手续、项目购买管理流程,强化成本补偿、待遇水平、福利保障,激励资金专项管理优质化、科学化发展,有助于服务社会大众。

( 三) 完善项目资金支付体系

在实践工作中,为满足老百姓的生活补助需求,依据国家规范标准,相关部门需要积极制定全面有效的资金管理体系,以资金补助、卫生服务为关键性内容,达到惠及百姓的实施目的。从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服务视角来考虑,做好地方财政部门、基层卫生机构联系工作,适当增加经费支出管理弥补措施,通过法律政策规定的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体系;倡导竞争考核机制,参考城乡交通状况、服务数量、人口密度相关方面,并统一规定资金补助的标准内容,遵循讲求绩效,量效挂钩原则,构件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避免均衡分配不合理现象;合理有效协调医疗机构公共费用占比情况,以人员支出40%、医疗补贴20%、健康教育10%、耗材支出20%、其他公用10%作为主要经费管理依据,充分发挥财政协调杠杆功能,保障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163 号) 内容,结合专业项目分配特点,平均分配基层单位经费支出比例,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这对资金管理项目具有促进作用。

第2篇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绩效考核体系;实践与探索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02

舟山市普陀区从2010年2月25日起,作为浙江省第一批医改试点县区之一,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引擎,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探索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不断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良性运行,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取得了“群众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区情

舟山市普陀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舟山群岛东南部,因境内佛教胜地普陀山而得名。下辖3乡4镇5街道,现有户籍人口32万,流动人口约15万。主要产业为临港工业、现代渔业、水产加工、旅游业等。2012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73.98亿元,预算内财政总收入32.06亿元, 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1.15亿元。

(二)卫生机构及人员情况

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2家,其中区级医院3家,专业公共卫生单位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建制乡镇卫生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3家,村卫生室71家,民营医院5家,其它医疗机构74家。截至2012年底,全区卫生技术人员1803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631名,其中正式在编职工303名,合同制职工328名。

二、具体做法

(一)明确绩效工资标准

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三家联合制定的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职工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补贴确定,并与公务员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40%。区卫生局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作为区级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部分,实行全区统筹调剂。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部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后发放。

(二)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通过逐级分层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基本形成了符合我区实际比较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一是对机构考核。由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从区级层面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一般一年二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一般一年四次。二是对人员考核。由区卫生局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从区级层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实施绩效考核,一般一年二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做好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包括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一般一月一次。

(三)突出关键指标考核

在制定绩效考核细则中,重点突出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满意度等关键指标的考核。机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机构管理指标,占20%;基本医疗指标,占35%;公共卫生服务指标,占35%;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员工满意度、社区干部满意度、病人满意度等),占10%。人员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共性指标(劳动纪律、岗位职责等),占20%;工作数量指标,占40%;工作质量指标,占30%;满意度指标,占10%。

(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在绩效考核中严格做到“五个挂钩”,确保绩效考核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与机构考核奖分配和单位评先评优挂钩;二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奖励经费分配及领导提拔任免挂钩;三是与职工职称评定聘用和个人评优争先挂钩;四是与人事制度改革如转岗分流、下岗待聘、聘用合同续签和解除、人员调动等挂钩;五是与个人月度及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

(五)完善辅助支撑政策

为更好地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了相关的辅助支撑政策。一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层面,按照各单位的上一年度医疗收入水平核定其下一年的医疗收入完成基数,超过核定基数部分,40%部分用于弥补卫生耗材和公用经费,30%部分用于事业发展,30%部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补充可以奖励分配。二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层面,规定医疗收入扣除成本后的90%部分可以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三是会同区财政局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加强经费管理使用,绩效评估与基层医疗机构的专项经费拨付挂钩。四是在区级层面我们设置了海岛地区津贴,同时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建立基层医务人员补贴政策,鼓励医务人员服务基层扎根海岛。

三、初步成效

1.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建立绩效考核体系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明显增加,2012年门诊诊疗人次与实施前增加57%,占全区门诊人次的比例提高了16%,门诊均次费用下降了46.92%。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满意度达98%以上。

2.确保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始终把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这两块内容列入考核的重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全面较好落实,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按计划进度实施,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得到有效保障,“责任医生进网格,健康服务到家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规范了基层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质量是医疗卫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绩效考核工作的“根本点”,更是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关键点”。在绩效考核细则制定中明显突出了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实施优绩厚酬,积极引导医务人员科学施治、合理用药。

四、困难与问题

1.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不高,不能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仅占绩效工资总额的40%,扣除区级统筹部分月人均只有一千元左右进入单位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再分配,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作用比较有限。

2.绩效考核工作量较大,管理考核成本过高。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软件还没有开发应用,尤其是我区地处海岛,交通不便,实施全面的绩效考核比较费力费钱费时。

五、体会与思考

1.在绩效考核中应正确处理好公益性与积极性之间的关系。开展绩效考核是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和积极性、效益和效率之间关系的有效途径。既要通过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切实维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可及性和公平性,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到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又要通过绩效考核切实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1]。

2.应建立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基层医务人员应参照公务员收入水平实行同步增长,职工收入增量部分要全部纳入到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以逐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并主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分配,合理拉开职工收入差距,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作用,进一步提高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应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和简化考核程序与手段。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结合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应不断予以完善,加快建立完善符合工作要求和海岛实际的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提高绩效考核的实用性及可操作性。

4.突出居民健康改善指标内容,更加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居民健康改善指标是卫生工作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将这方面指标更多地体现在绩效考核内容中,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质[2]。要引入PDCA工作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持续改进体系的重要环节,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规范运行。同时要更加密切绩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和领导班子的晋升晋职、评先评优、工作调动等挂钩,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能。

参考文献:

[1]宁博,李士雪,马立新,等.基本药物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改革的影响[J].医学与哲学,2012,2(33):49-50.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医改工作任务,进一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现就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6号)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基层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发展相结合。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让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做好扩面提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2.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7万元、12万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加大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

4.加强基金管理。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强化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责任,确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5.加强费用控制。大力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医药费用支付方式,转变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费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二)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现市级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启动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2.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执行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全县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按比例配备基本药物,并首选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继续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严格执行《市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诊疗及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指导基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医疗单位考核体系,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等挂钩,提高基层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充分利用县药品监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用药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卫生局)

(三)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今年完成9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推进一个民营三甲医院建设;新建2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四)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员三年轮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科学制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岗前规范化培训制度,对考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护专业毕业生实行规范化培训,使其达到相应技术水平。2011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38名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一个月到一年;选派乡村医生514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通过网络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30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和公共卫生人员78人;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对38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10名二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现场帮扶工作1年;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6名本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调整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和服务模式,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三位一体的职能,切实发挥好乡镇卫生院作为群众健康“守门员”的职责。足额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行院长竞聘制和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

2.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绩效工资政策培训和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细化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理清政府补助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形成的减收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增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予以足额补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布局。加快建立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纵向的业务合作关系,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到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实施首诊在社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发挥县级医疗机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便民门诊等措施,方便患者就医。继续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增加实施病种数量,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范围,促进合理规范诊疗。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有效控制门诊、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院长选拨任用、激励约束措施,推进医院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持续内在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落实人员和经费。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2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标准,配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并对全体人员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培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25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编办、财政局)

2.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乡镇卫生院工作重点,使工作重心从诊治疾病为主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移。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向全县人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任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镇达75%以上,农村达6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措施,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医改工作力度。调整充实医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常务工作和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医改办要充实医改办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医改工作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力保障。做好资金测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确定的任务、改革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第4篇

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一)完善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在财政投入政策方面,细化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配置、离退休人员费用、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项目补助,并逐步与医院管理绩效挂钩;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方面,按照“总额预算、超支分担、结余共享”原则,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付费制度改革。在收费标准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最高限价政策规定。同时要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结合省厅要求探索差别化费用控制机制,各公立医院要加强医药成本控制,优先配置和使用基本药物,广泛使用适宜技术,有效落实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认真实施阳光用药工程,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均次费用增长的监管,切实降低老百姓费用负担。

(二)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以医院公益性、运行效率、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公立医院考核体系,探索建立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机制,对所有公立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三)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要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综合管理能力为重要抓手,科学界定、合理划分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加强医院成本控制,建立完善的医院成本核算体系,不断推进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上联下沉,着力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一)上联:结合省厅“双下沉”工程项目,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与上级医院合作项目。市一院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合作,要找准目标,细化政策,取得实质进展,不断强化区域龙头地位;市妇保院已经跟省儿保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还要进一步盯紧。其他公立医院也应主动与综合实力、管理能力和科教能力强的上级医院加强联系,着力在专科特色和整体实力上加大建设力度,原则上每家医院都要有1-2个学科与上级医院形成紧密型的合作关系,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依托对口支援平台,积极主动与支援单位联系,在规范基层医疗服务行为和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提高上取得实质性合作,提高基层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同时,为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素质,年内与职技院合作完成二期100人次的以急救和基础实践技能为主的培训任务,考核成绩列入单位年度绩效。

(二)下沉:建立城区公立医院人才下沉机制,主要是二方面,一是落实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工作一定时间制度。二是2010年前参加工作大学毕业生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到基层工作一定时间。通过人才下沉,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三是乡镇(街、区)卫生院要根据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要求,主动深入村卫生室做好六统一的一体化管理工作,规范村卫生室诊疗行为。三是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签约服务机制,构建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新模式,此项工作卫生局已经明确在我市进行试点。

(三)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加快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和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加强救治设备设施配备,加强对急救指挥调度人员和急诊急救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急救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

三、深化三大专项活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一)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继续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并将医疗服务“3+X”公益承诺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延伸,组织各公立医院以签订承诺书的形式推进公益承诺活动开展。公开承诺主要内容:实现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畅通绿色通道,确保急救救治;为特殊贫弱群体提供一定程度优惠(免费)服务;服务大众,送健康知识进城乡社区;增进沟通,广泛开展社工志愿活动等。同时,邀请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二)深化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临床药事管理活动。认真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限品种、限用量、限级别”,落实抗菌药物目录、超品规采购、临时采购制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开展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加大临床药师培养力度,完善临床药师制度,突出抓好临床合理用药,扎实开展处方点评制度,一院、妇保院每月一次,其他医院每季(抽取1个月)一次进行全处方点评,积极争创市药品安全示范单位。

(三)深化“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实施等级医院回头看活动和基层卫生机构集中整治活动为抓手,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机制。

1、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公立医院要以实施专业化诊疗规范为核心,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和病种范围,实现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100%开展工作的目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市第一人民医院不少于23个,市妇幼保健院不少于10个,中医院、骨科医院、红十字会医院不少于5个,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不少于3个,同时要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入组率和完成率,实现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的目标。基层卫生院要根据2月26日卫生部召开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重点要抓好病历书写、院感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各类诊疗规范,技术规程的制度建设和狠抓落实工作。

2、不断增强质控中心的专业监管力度。各质控中心要规范开展质控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做到年初制定年度计划,年终做好总结评估和报告工作。各质控中心要将基层医疗机构纳入质控管理范围,要充分发挥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作用,年内组织一次基层质控综合排名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年终医疗业务绩效。

3、狠抓核心制度落实和规范关键部门质量管理。①强化医务人员医疗核心制度的教育与培训,有效推进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手术分级管理、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首诊负责制、院内会诊、交接班、病房值班、重症和危重病人监护等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②进一步加强关键部门质量管理。加强医院急诊科规范化建设,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实现与院前急救系统的无缝衔接;以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提高确诊率为重点,切实加强门诊医疗服务工作;加强手术病人管理和手术室规范化管理,完善手术室工作流程,完善手术审批和患者知情同意制度,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严格落实手术分级和手术安全核查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重症监护病房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加强技术能力建设,与功能任务和需求相适应,上规模、上水平,努力提高危重症病例的救治成功率;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规范管理,确保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加强医院消毒供应、血液净化、介入诊疗、放射治疗科室等其他关键部门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确保质量安全。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关键部门质量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同时要加强平时日常监督检查。

4、加强护理质量和医院感染规范管理。①强化护理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综合素质。今年重点抓好基层护理人员的“三基”培训比武工作,实现基层护理人员全覆盖,同时将成绩列入单位年度医疗业务考核内容。②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范围。根据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病房三级医院80%以上,二甲医院60%以上,二乙医院40%的要求,各公立医院要加大力度,增加人员,落实措施,切实提高临床护理质量。③强化医院感染规范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等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技术规范,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口腔科、急诊科、产房、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重点科室医院感染管理;重点强化各医疗机构感染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培训,全面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确保医疗安全;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查,加大对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处理力度。

四、大力发展民营医疗事业

(一)做好宣传发动,拟召开民营医院发展大会,宣贯卫生部门坚持“开门办医”的方向,对社会资本实行“非禁即入”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努力开启与我市民营经济大市相称的社会资本办医新局面。

(二)做好科学规划,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调整专科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布局和数量,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咨询窗口,做好政策宣讲、告知、引导工作,力争引进一家民营二甲综合医院。

(三)研究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如将民办医疗机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范围等。

(四)重点推进现有民营医院向规模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如引导康美诺口腔医院、光大医疗美容医院在技术能力、人才储备、专科建设方面有突破;为保证工作成效,把推进民营医院发展做为重点工作列入全市卫生工作重点,细化年度工作指标,力争年底完成民营医疗机构床位占比达到10%的目标。

五、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医政管理

(一)加强采血供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①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要适应针对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不断完善无偿献血管理招募制度,提高固定献血人员比率,建立健全各部门协作机制及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全市采血网络,确保满足临床用血需求。②加强血液质量与安全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科学用血管理,加强对各用血单位的业务指导,深入采供血各个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加强实验室血液质量控制,扎实开展血液安全督导检查,保障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

(二)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去年以来,周边县(区)及广东高州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医疗单位一定要完善惩治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和成效;完善药械集中采购机制;认真做好投诉和来信来访处置;做好征兵、招生体检工作以及博览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等。

第5篇

自2009年以来,我县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制定了管理制度,并组织政府机关、各级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能够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惠及我县人民群众。但从财政管理的角度,对这一部分的资金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1.财政部门缺乏对资金的监管

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资金在每年年初时先拨付给卫生主管部门70%,再由卫生主管部门转拨给基层医疗机构,脱离了县级财政的监管。而在每年度的考核中,由于卫生部门是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服务考核的主要职能部门,因此其占有主动及主导地位,使得财政及审计部门对资金的监管缺乏力度,从而出现卫生部门挤占挪用资金、迟拨缓拨、超范围拨付等情况。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到位,逐年拖后,影响了年度收支的准确核算,也使得县级监管难度加大。

2.资金核算方式不规范

资金在拨付方式和使用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统计核算要求,资金拨付时由于渠道多样化,没有专项账户进行收支结算,有些资金到位后基层单位并不明确资金名目,因此在使用中与其他拨入资金无区别,视同本单位正常经费支出核算,导致项目服务的资金收入、实际支出无法对应,部分项目由于内容类似还存在账目交叉重叠现象,影响了资金的有效监督。

3.年度考核流于形式,对次年预算意义不大

一方面由于财政拨款到位时间延迟,使得年度收支核算不准确,另外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服务数量和质量缺乏了解,加上年度考核需多部门联动进行,因此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难以实施,对项目经费出现的资金结余如何处理、对服务单位第二年度的资金预算做何改动均缺乏完善的规定和指导。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在思想认识、决策制定及监管执行方面不能很好的协调,卫生部门以完成卫生体系建设和服务为指导思想,而财政部门的职责仅停留在预算拨款、有专户核算等方面,对资金的预算和实际使用并不关心。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工作实践中的几点思考

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资金管理问题,相关部门还应提高认识,联合起来共同商讨制定新的方案,以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管理重点

为了避免多个部门同时管又无人管的现象,在资金管理上,集相关部门一起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并建立交叉监管的机制。例如,卫生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明确服务的数量、内容和补助标准,同时建立各级机构会计制度;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上传下达及时安排资金拨付,制定账目规范,对专项账户进行核算。同时,财政部门要对卫生部门制定的考核方案、分配方案、使用台账等进行定期的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资金使用情况的及时清点并反馈卫生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2.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拨付效率

由于资金拨付中间环节多,导致资金到位效率低,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年度收支核算。因此财政预算除足额配套到位,还应采取财政直接配发给基层医疗机构的方式,减去配发给卫生部门再由卫生部门转拨的环节,可提到资金到位效率。同时,财政直接配发有利于资金记账格式的规范统一,能够对资金实行直接有效的监管。

3.加强对预算的监管

年初各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应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共同审核。财政局应完善预算监管制度,审查其编制的合理性。例如若按照地区的户籍人口拨款,那么流动人口对预算的影响就很大,因此在预算编制时应完善方法,尽可能的准确覆盖当前情况,使预算分配更具合理性。

4.项目专账、管理专人

为了避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与其他类似项目资金重叠,应建立项目专账,由专人负责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拨款时明确款项名称及来源,各机构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账务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分户专账核算,每月或每季度上报使用情况和收支明细,严格与其他资金账目区分开。

三、结语

第6篇

1、积极构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今年我区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1个)。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的新模式,着力为辖区居民提供主动、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便民服务、特色服务,不断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动力。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步入全省先进行列(__桥中心、南瑞中心获“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鲁港中心获得省级示范中心,今年上半年__中心、__中心、__中心、__中心又获得“__市示范卫生服务中心”称号(全市只有5个示范中心)。

2、重大传染病病人救助和救治落实到位。积极开展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艾滋病等病人医疗救治与救助工作。上半年共实施医疗救治结核病病人25 人(任务数33人),救助资金22500元,救治救助艾滋病病人8人(任务数9人),救助资金35000元。对于重大传染病病人,我局在严格保密其个人隐私的基础上,以一对一的形式主动上门为其服务并积极帮助这些特困人群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全区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有力。

3、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两纲”要求,大力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儿童、妇女提供有效、优质服务。婚前医学检查便民、实效,一站式服务,截止目前,共免费婚检1820人(任务数2600人、婚检完成率达70%),婚检率达70%。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年儿童各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省颁标准。不断完善各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的条件和管理,强化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健全妇幼保健和预防接种网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4、敬老工程惠及非户籍老人。“敬老工程”的实施是一种“尊老惠老”的大爱之举,我局将敬老工程落到实处,出台《__区敬老工程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今年,我局将常住我区非户籍65岁以上老人也纳入了免费体检范畴,惠及广泛群众。截止6月16日,已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10489人(鲁港1510人、__1286人、__1129人、__桥1344人、南瑞1600人、__岗1860人、__1760人)。

1、完善和修订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在以往绩效考核各项机制的基础上,首次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绩效成绩计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成绩,意在为中心/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打下基础。同时,增加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中医药服务相关内容。

2、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力度。为加强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切实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上半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__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考核评分细则》,改变以往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经费不经考核一律拨付的做法,目的在于提高零差率补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同时,为理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用耗材管理,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中心的医用耗材全部由区医院统一进行采购,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使用。

3、强化村卫生室管理。今年初,我局首次组织全区村卫生室参观先进村卫生室并举办了现场座谈会,就今年如何提高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广泛征求了村医的意见和建议。上半年将为21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目前正在招标采购中。

4、启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今年我区被国家卫计委确定为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之一,意在过去几年基层医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改革。目前,我局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和部署,已经初步拟定了《__区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总体方案(20__-2016)》以及《

__区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20__年工作安排》。同时,我区正积极配合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开展__区基线调查工作。1、提高公共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扎实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针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开展防控工作:强化宣传工作,发放各类应急宣传材料5万余份,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94期。对全区基层医务工作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2场,培训人数200余人。配备应急抢救设备,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实地演练,确保各项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防控工作的落实。

2、均等化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卓有成效。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继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我局,今年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有效保障机制和实施途径上进行有效探索,出台《__区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建立了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激励机制。每季度考核组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正的考核并严格奖惩,对考核排名末五位的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约谈,帮助整改,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截止目前,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人数260029人,建档率83.88%;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238151人,建档率76.82%。其余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扎实开展。20__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得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的认可,我区被确定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联系区(国卫基层保便函[20__]61号,全国仅6个区)。

1、加大艾滋病预防力度。积极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免费提供自愿咨询检测。对高危人群艾滋病行为进行干预,对艾滋病病人开展抗病毒药物治疗。到建筑工地、街道社区、公共场所利用播放、咨询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上半年共对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行为干预1065人次,对社区、工地、高校宣传2570人次,免费抽取血样1100份,发放宣传材料 4700份,发放安全套12006只。加大艾滋病防治力度,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

2、开展结核病防治。做好结核病归口管理、健康教育和病人督导管理工作。加强对痰检点的管理。主动和市结防科沟通,切实落实结核病人服药督导工作。完成市疾控交给的结核病人追踪任务,按时发放各种补助经费,规范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治疗、追踪和全程督导管理。

3、强化免疫规划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常规接种管理。每季度定期对接种单位常规检查指导,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规范疫苗贮存和运输过程的冷链管理。继续做好各类免疫规划监测工作。

4、加强血防防治。继续巩固血防阻断省级达标成果,利用板报、展板、宣传橱窗、图片、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宣传血防健康知识,继续聘用禁牧协管员6人并签订了聘用协议(任务数6人),协管员认真履职。上半年全区未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5、强化母婴保健工作。继续实施“母婴安全”项目,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孕产妇生育安全,落实妇幼管理,积极开展妇幼保健规范化服务。上半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96.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6%,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0/10万,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进一步实现降低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人口素质目标。积极与镇办协作,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宣传和妇幼保健知识教育。

1、加强公共卫生监管。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了区级监督、办事处协助管理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饮用水卫生日常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机构改革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顺利完成食品药品职能的移交。

2.严格规范医疗市场。全面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坚持医疗机构按规划设置、按法律管理、按标准评审,有效促进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区”等普法宣传,提高卫生法律法规的普及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截止目前,打击非法行医立案3起,有效净化了我区医疗服务市场。

3、开展医疗机构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安全。上半年,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方面、传染病防治方面、母婴保健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责令、督查、帮助整改到位,为我区医疗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4、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上半年,在各中心聘用卫生监督执法协管员18名,每季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协管督查,不定期召开卫生监督协管员会议,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并为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备了检查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步入常态化,确保了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全覆盖。

1.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缓解“看病贵”问题。将《__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全面纳入区基本医疗保障目录,不设自付比例;针对一些价格低、疗效好的基本药物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推行药品统一招标、跟标采购,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已全部采购、使用全省统一招标的药品,20__年上半年药品招投标、跟标 22.9万元,占医疗使用药品100%,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组织医药费用控制情况检查,及时对每人次门诊收费,对每季度开展抽查医疗费用执行情况、大处方、大金额、用药量大的前10种药品和前5位医生,将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奖金挂钩,并予以公示等,确保群众的利益得到落实。

2、 公平合理医疗资源配置,解决“看病难”问题。想方设法筹集、争取资金,加快区医院新大楼装修工程,按三级医院要求进行配置,新医院将开通预约诊疗服务,患者可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由医院导诊台负责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区医院新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将设立收费处及西药房自动排队叫号系统。设立病人自动服务系统:新建HIS系统化验结果自助查询系统即将投入使用。区医院已实行《门诊病历》通用。开展推行医学检验、检查互认工作,推行节假日门诊。将区医院努力打造成__市特色眼科医院,缓解“看病难”问题。

3、 医疗纠纷预防体系进一步完善。 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防范与应对能力,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完善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预案,__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建立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的“五位一体”机制,推行医疗责任

保险,多方位创造和谐医患关系。1.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全国基层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任务的各项工作业已全部到位,目前等待上级验收。

2、 无偿献血工作持续推进。今年我局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多措并举,广泛动员,力争顺利完成今年目标任务数。据统计,截止__月31日,全区参加无偿献血人数累计达84人,完成比例为6.23%。

3.行业形象展现新面貌。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卫生队伍。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卫生行业作风、效能建设,强化职工教育和队伍管理,从制度建设着手,加强行业自律。认真办理两案工作。加强卫生信息化管理,及时答复办理市民有关卫生的咨询、投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杜绝安全事故。截止目前,全区医疗卫生系统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4.卫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扎实开展。 认真开展打击“两非“行动,加强了对各级保健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健全了出生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及设有B超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专项检查。

1、关于局医政科建设问题:

区境目前有102家医疗机构,现只有1名干部且非专业人员在对各医疗机构监管(实际只是组织培训和办理各类相关证照),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行政许可是一项很严肃的政府工作职能,目前,因医政科人手紧张且无专业人员,执业医师证和护士证办理,委托区医院全权负责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卫生局只负责盖章。这种做法着实欠妥,而且不符合卫生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此问题也多次反映,至今未果。

2。关于卫生专业人才问题:

各卫生服务中心缺少执业医师,医护比严重失调。区医院缺乏副高专业人才。人才问题也严重制约了我区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成为我区医疗卫生发展的瓶颈,现行的用人机制很难觅得卫生专业人才,急需改革。

3. 关于无偿献血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截止目前,全区无偿献血只完成全年任务的6.23%,工作进展极其缓慢。究其原因:无偿献血工作没有得到各单位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各街道办宣传动员招募公民参与无偿献血力度不足、缺乏得力措施;动员招募的公民身体素质很多不符合献血要求,成功献血比例小;区卫生局只能督促,缺少应有的抓手。对此,区政府若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全年的献血任务又将无法完成,直接影响政府目标考核。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群众健康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医疗安全事故;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做好饮用水、医疗、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

3、认真做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联系点工作。积极提升区医院“龙头”地位,努力构建无院级化管理模式;

4、夯实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网底”基础,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5、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工作,提高全区城乡整体卫生水平;

6、健全机制,改进作风,进一步提升我区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联系区工作;

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明确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原则目标和乡村医生身份职责;通过合理布局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卫生室基本设施,改善诊疗环境;积极稳妥地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养老政策;强化监管与指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培养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原则目标

(一)基本原则: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需求和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在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中,镇街卫生院负责履行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责;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注重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农村卫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实行“两证、四制、四统一、两独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大输液许可证》,乡村医生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考核注册制,人员统一调配、业务统一考核、药品统一调拨、财务统一管理和村卫生室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的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模式。各镇街人民政府及其卫生院要认真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考核职能,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

(一)完善村卫生室软硬件建设

1、统一规范村卫生室命名。实行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命名为“××镇(街道)××村卫生室”,实行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村卫生室统一命名为“××镇(街道)××社区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

2、提升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合理规划布局村卫生室。高标准建设村卫生室,达到“五室”(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分开和“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的目标。按照省《村卫生室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标准》,规范就医流程,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

3、健全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村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医疗废物处理、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健康教育、信息报告、人员值班等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内容全面、落实到位。

4、加快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012年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信息网络化管理,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二)明确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是:采取中西医两种基本医疗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对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应急处理,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为诊疗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提供护理、家庭康复及保健养生指导。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镇街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教育;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协助新农合筹资、做好参合农民就诊身份核实、门诊医药费报销和公示等工作;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

(三)规范乡村医生管理

1、严把人员资格和准入。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合理确定乡村医生配置规划,原则上每处卫生室配置2-5名乡村医生,以镇街为单位在辖区内合理调配乡村医生,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依法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做到合法上岗,依法执业,坚决杜绝违法执业、超范围执业等现象发生。

2、规范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市卫生局定期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考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之一。凡被聘用的乡村医生,经试用三个月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镇街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聘用关系。同时,选拔一名业务技术好、群众威信高、协调能力强的乡村医生担任村卫生室负责人,也可从卫生院在职医务人员中择优选派。各卫生室要相对明确医疗、药房、财务、公共卫生等人员分工,基本做到村卫生室负责人与药房、财务人员三岗分离。

3、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健全完善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受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深入推进“省卫生强基”和“市十百千”工程,每年均选派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到镇街卫生院、市直医院进修学习。镇街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按照乡村医生队伍发展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通过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和招聘医学本、专科毕业生等形式,增加乡村医生人员数量,壮大乡村医生队伍,不断完善乡村医生人员结构。要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监督管理

(一)强化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市卫生局要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医疗任务、公共卫生任务等进行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明确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并作为财政经费补助和对乡村医生动态调整的依据。完善考核方式,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其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监管。

(二)强化镇街卫生院行政管理职能。镇街卫生院受市卫生局委托,负责对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医疗服务任务、公共卫生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加强规范管理。与此同时,镇街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其基本医疗和开展公共卫生任务的能力。

(三)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所使用的药物由镇街卫生院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免费为村卫生室代购分发;村卫生室使用的药物品种、数量应每周向镇街卫生院申报采购计划,镇街卫生院要确保配送及时,并通过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对村卫生室落实药品零差价的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设药品管理兼(专)职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发放、调拨、记帐等相关工作;在显著位置将使用的基本药物名称、规格、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乱收费、滥收费和价格恶性竞争现象发生。

(四)加强村卫生室医疗质量管理。各镇街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每月组织公共卫生、医疗、护理、药品、财务、新农合等职能科室人员,到村卫生室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情况;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医务人员值班、出诊上门服务、接转诊和疫情报告等医疗卫生行为,做到接(转)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明细、疫情有报告;要积极开展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双向转诊,方便群众就医;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逐步健全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按照坚持标准、稳步发展的原则,将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镇街卫生院的支付比例。结合新农合门诊统筹,逐步探索开展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五、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养老政策

(一)健全补助渠道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2012年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0%,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要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2、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其劳务补助主要由患者个人和新农合基金支付。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2010〕62号文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和市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公布我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的通知》要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标准为非注射型1元/人次、肌肉注射型3元/人次、静脉注射型5元/人次,以上收费每人次仅限其中一种,不得重复收费。诊疗费由新农合支付80%,患者个人支付20%;新农合支付部分从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由省、市和市财政分别承担。市卫生局应根据村卫生室执业人员的服务年限、岗位职责、学历水平、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制定补助分配办法,由镇街卫生院考核发放。

(二)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已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可按《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立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养老政策、乡村医生培训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三)规范绩效考核。市卫生局要按照本意见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电子档案,记录乡村医生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在市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镇街卫生院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执业人员动态调整和收入分配的依据。

第8篇

 一、**县医疗卫生基本情况

**县共有卫生计生机构151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机构3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局),县直医疗机构2个(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12个,卫生所2个(驻看守所卫生所和驻福利院卫生所),村卫生室131个,另有民营医院10家。全系统有卫生技术人员819人,乡村医生34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30人,注册护士389人。全县设置病床2048张,每千人分别拥有床位数4.9张、医生1.42人、护士0.85人。

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

    (一)完善卫生基础设施,筑牢卫生工作体系

一是抓好项目建设。县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5年,实施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作,开工建设县疾控中心和县妇幼保健中心业务用房,3个项目累计需要资金约31000万元。目前,县疾控中心和县妇幼保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展顺利,主体工程即将完工;县中医医院搬迁工程虽进展缓慢,但已正常开工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近年来,我县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的同时,配套部分资金用于新建和修缮村级卫生室。今年,我县新建5个、修缮41个村卫生室,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设施设备。我县县级医院拥有CT、核磁共振、大型X线机、彩色B超腹腔镜等大型先进医疗设备,能够开展普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等各类业务,一般疾病均可在境内得到有效治疗。乡镇卫生院均拥有B超、X线机、生化仪等医疗设备,开展了普通内科、普通外科、儿科、中医科地方病防治等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并承担公共卫生监督、村卫生室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爱国卫生技术服务等职能。

    (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一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网格化管理;二是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研判和防控能力,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三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应急准备及救治工作,确保调查及时率、有效处理率达100%;四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和云南省、昆明市防治艾滋病工作要求,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五是围绕控制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核心目标,深入实施“妇幼健康计划”;六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三)推进国家政策落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长效补偿机制,总结推广改制医院“管办分开”的法人管理机制,创新人员编制管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开展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按病种打包、上下联动的办法,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结合国家药品定价机制改革,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药品采购配送机制。做到100%医疗机构使用基药,100%基药采购从省级平台上进药,100%患者看病使用基药,100%基药按零差率销售,真正实现让利于民。

四是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鼓励各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县乡镇卫生院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定自己的考核细则,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经费投入仍显不足

近年来,我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虽逐年增长,但因财力有限投入不足。新型医疗设备、设施相对比较欠缺,发展缺乏后劲,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配置还不够合理

现有卫生资源多集中在城区,其中优质资源又多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城乡之间差距较大,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机构的卫生资源匮乏,服务能力较低,服务质量不高,部分村卫生室的工作、业务、生活用房“三合一”,条件十分简陋,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专业人才匮乏,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由于人事引进和招考制度僵化、薪酬待遇差异、医疗执业环境恶化等因素,是导致县级公立医院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的主要原因。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严重制约县级医院发展,高水平的医务人员以及专业特色人才相对不足,人才队伍不稳定,“引不来、留不住、养不起”现象普遍存在,人才流失率相对较高。

(四)聘用人员多,工资支付压力大

按照国家规定的医护人员与床位比我县两家公立医院应该有编制1020人,实际编制数为355人,缺编数为665人。因工作需要,两家公立医院招聘编外医务人员323人(其中县第一人民医院218人、县中医医院105人),仅聘用人员工资全年共计2392万元(其中县第一人民医院1742万元、县中医医院650万元),是医院最沉重的负担之一。另外由于县级部门对合同工无相应的职称聘任制度,编外人员缺乏归属感,影响积极性,留住人才较难。

(五)城乡居民医保资金缺口大,政策制定不利于医院发展

    2015年以前实行“双均付费”考核,把全市发展在不同层次的同级别医院放在同一层面考核,导致越发展的医院被扣资金越多,不发展的医院不会被扣资金,严重阻碍了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度实施“总额控制付费”,医院无论收治多少病人,医保定额支付。实施“总额控制付费”与实际承担的医疗任务极为不符,将导致抢救病人越多,收治达住院标准的病人越多,医院亏损越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

    一是逐年加大对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把卫生事业投入的重点从城区转向农村,大幅度提高对基层卫生室的投入比例,逐步缩小城乡投入差距。二是有重点、有步骤地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施条件,添置必要的医疗设备,逐步提高基层卫技人员待遇,进一步充实基层卫技人才队伍。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投入体制。四是加大对医疗科研项目的争取力度,鼓励和引导各医疗机构积极引进新项目,推广新技术,努力打造品牌科室,更好的服务患者。

第9篇

【摘要】 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试点过程中,理清思路,创新改革模式,积累推广经验,提出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使新医改顺利稳步开展。

【关键词】 乡镇卫生院 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

一、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基本状况

崇礼县乡镇卫生院共有10所,村卫生室256个,辖区服务总人口12.89万人,核定编制142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4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4人,执业助理医师16人,执业医师19人,床位138张,医改前平均药品加成率53%,总体负债302万元,2008、2009、2010年收支结余分别为-153万元、-207万元、-186万元。

二、乡镇卫生院医改工作的实施情况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成立了“崇礼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设立了医改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医改工作。(2)制定了《崇礼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崇礼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办法(试行)》、《崇礼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确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的具体内容,为新医改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3)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药品收支进行了摸底调查,重新核算了2007~2009年三年的基本收支情况,掌握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销售、人员结构、诊疗设备使用、基本运转费用等相关数据,县级财政每月安排28万元医改经费,以保证基层医疗结构开展正常的工作。(4)县编制部门根据省、市编办《关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的通知》的精神,由人事部门、卫生部门提供现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底数,按照乡镇卫生院的主要工作职能和服务基层人口数,结合坝上山区具体情况,重新核定编制,核定10所乡镇卫生院编制142人。(5)县卫生局成立了“崇礼县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定了《崇礼县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试行)》,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分户管理,坚持各乡镇卫生院的 “三权”、“四责”不变:“三权”为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审批权不变,“四责”为资产管理责任不变、债权债务管理责任不变、财务收支平衡责任不变、会计主体责任不变。(6)县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科、社保科、国库科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计财科联合沟通,加大了医改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医改资金及时拨付到基层医疗机构。

三、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问题。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是要执行按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的运行包括定价、招标、配送、零差率销售、医疗报销等各个环节,每一环节的改革都会对现有利益格局产生影响或冲突:一是招标、配送费用是否列入基本药物成本;二是财政对基层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如何补偿,目前尚无统一的说法;三是村卫生室还没有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怎样建立一个完善的补偿和监督机制去管理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网的网底,主要靠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的加成来维持工作,若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受到很大冲击。(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的要求,政府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并且医务人员工资达到当地同等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若与我县乡镇教师的人员工资持平(人均25000元/年),预计增加财政支出236万元,再加上基本药物加成补助352万元,仅此两项财政多支出588万元,给县级财政造成很大的压力,实际拨付有较大的困难。(3)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陈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虽然政府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逐年增加,但是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水平相对落后,许多农民小病去村卫生室,大病去县级医院或省市医院,这是目前乡镇卫生院收不抵支的根本原因。

四、进一步深化医改工作的建议

(1)上级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新医改确实能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惠,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也给县级财政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建议中央和省级主管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配套政策,同时加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以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2)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府卫生投入政策。中央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管理办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多渠道补偿办法的通知》精神,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保基金购买服务补偿等方面原则确定了多渠道补偿办法。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出台一个比较具体的、地方可操作性强的“多渠道补偿方案”,以指导各试点县对乡镇卫生院科学合理确定补偿办法。(3)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手段。在加大政府医改投入的同时,加强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10篇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实惠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扶持和促进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围绕“十二五”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

(一)优化公立医院布局。严格规划刚性,控制区域综合医院数量和个体医院规模扩张;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和布局;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和职责分工。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工作量补助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长效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合理调整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明确政府办医、部门监管、医院运营责任。

(三)进一步加快中医科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做好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让中医中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机构建设更加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

(四)加快重点临床学科发展、薄弱临床学科建设。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建立学科发展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内涵建设,加强专业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儿科建设,加强儿童呼吸机等设备配置和儿科人才培养,争取儿科床位补助;加强重症医学科建设;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开展院前急救机构和人员绩效考核,充分调动院前急救积极性。

加快医疗事业发展,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

(一)继续深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区医院选择3—5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充分利用电子病历等信息化手段,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监督。

(二)做好重大医疗救治工作。做好卫生资源共享,整合区急诊抢救资源,统一医疗急救规范,做好医疗急救队伍的技术培训,提高我区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并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建立急救服务规范、急救网络设置原则,开展急救人员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建立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应及时规范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的医疗救治情况。根据“四集中”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症、危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三)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加强村卫生所改造提升工程,实现一村一所目标,实施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乡镇卫生院和示范村卫生所活动。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改扩建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间的分工合作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托大医院的龙头和技术辐射力,实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达到资源共享、服务基层、共同发展、造福百姓的目标。

(五)继续做好“三下乡”工作、“千名医师”对口帮扶活动。在活动中间注意做好宣传、组织和督导,使“三下乡”活动、支医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确有成效,起到为群众办实事的作用。继续把卫生技术人员下乡与职称晋升和执业注册挂钩,进一步做好区级医院对口支援山区卫生院和开展双向转诊工作。促使区级医院在输出技术服务的同时,也同时输出管理经验和服务理念。真正把城区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水平带到广大农村,使城区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提升医院服务,让群众看病就医更便捷

(一)完善医疗服务模式。从抓“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规范”入手,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狠抓各项核心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全面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将以区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为契机,提升区医院综合水平,一是逐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到2011年底,区医院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二是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善医院急诊设施和条件。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人,可开具2-4周的处方用量,方便慢病患者配药和就医。急诊病人抢救推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确保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和救治的及时有效。三是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逐步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的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及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

(二)逐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以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行责任护士制度、规范提供分级护理服务为三大核心,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范围,深化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护理垂直管理体制,建立符合护理工作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用人机制,实施与绩效考核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以高危科室为重点,扩大专科护士培养面。完善护理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加强临床护理服务支持系统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

(三)加强医药费用控制。按照省、市、区制定的相关规定完善措施、开展工作,重在制止乱检查、乱收费、高收费等违法违纪的现象,而不是要降低法律授予的收费标准,从而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卫生行业形象,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配合纪检监察、规划财务做好违法、违规、违纪收费的监管和查处。一要加强控费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控费管理制度。各基层单位要成立“费用控制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督促问题整改。二要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依托于“一卡通”建设,建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全部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医院所有收费都应开具合法的正规票据,严禁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三要实行价格服务公开,在门诊大厅设立价格服务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常用中西药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住院收费一日清单制。真正使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得到维护落实。

(四)努力改善医患关系。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切实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等各项权益。妥善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主动向社会医疗服务、科技创新、典型事迹等方面的信息。严格规范医院投诉管理,落实“首诉负责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投诉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现医疗差错的当事人要严肃查处。积极应对、认真处理各类医患矛盾纠纷,配合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公安等部门做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努力将各类医患纠纷的处理引入合法化渠道。努力形成部门协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2011年,所有一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达到“平安医院”建设要求,6月底前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做好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狠抓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放心

(一)提升核心制度执行力。结合“三城同创”活动,组织开展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明查暗访和医政管理相关规范标准执行情况抽查活动。在全区基层医疗单位开展以“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的管理年活动,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上新台阶。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抓好督导,按照《区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开展相应工作。对全区各医院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促使各医疗机构自觉的抓好医疗质量的环节控制,提高整体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规范综合医院的管理,提高质量管理和督查力度。2011年我区基础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合理用药、新病历规范执行等方面。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点评工作,进一步健全医院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健全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医学证明文件管理。落实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在重大医疗纠纷或事故中被认定负有责任的医疗机构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充分发挥各质控组织的作用,建立基础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管理培训。

(三)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一是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目录外药品比例,实行目录外用药备案管理。除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外全部药品统一实行零差率销售,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零差率销售情况及让利情况实行季报。二是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组织结算;严格执行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规定,对于第七批药品目录外药品采购实行严控准入,并报我局医政科备案。三是各医院应制定有《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严格实行“一品两规”、“两票制”,建立药品引入和退出制度,《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应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四是重新成立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并加大培训力度,今年内将对新成立的药事小组进行专业培训两次以上,规范药品采购程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习惯。五是推进医院合理用药,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与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结合,对于抗菌药物管理和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要一票否决;六是对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率进行排名和公示,对排名靠前的医院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诫勉脾话或行政处分。

(四)强化医院感染控制。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知识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院感控制意识和能力。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管理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科规范化建设。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落实医院12个重点部门院感质量控制工作,重点加强介入治疗室、手术室、内镜室、口腔科等院感高发科室管理。继续加强血液净化机构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妥善处置并指导各地规范处置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报告。结合“三城同创”测评任务,切实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工作。

强化服务要素监管,让群众看病就医更给力

(一)严格医疗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减少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不良行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间合作、协作行为,落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年4月底完成对对我区所有在册医疗机构摸底、清查,做到不漏不少,心中有数。二是严厉打击,规范市场秩序。2011年5月—10月对医疗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加大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建设一支业务精干、政治过硬、办事高效的监管队伍。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对于无证行医,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选择典型案例,通过活生生的教训教育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生命,爱护别人,爱护自己。要向群众宣传到无证非法诊所就诊的危害性,使得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无证非法诊所,提高对自己的健康和生命负责的意识。四是把好医疗广告的初审关,加强对医疗机构宣传的监督管理,对误导人民群众就医的宣传、虚假医疗广告、未经卫生厅批准的违法广告,依法从严处理。

(二)严格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医师护士执业考试、注册、变更注册已成为医政科长年性、琐碎性的工作。为规范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我局的工作形象,将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加强对注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做好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工作。强力推行医师定期考核,医师定期考核是《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项法定的医师考核制度,也是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将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完善考核方案,继续对适龄医务人员开展以“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单位的岗位责任制结合、与本人的晋升评优结合,为医疗质量持续改善建立良好的人本基础。加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依法查处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贯彻执行《护士条例》,努力改善护士执业环境。完善相关规范制度,强化护士执业行为管理,配合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实施,规范医院护理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医改 新财务会计制度 乡镇卫生院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其担负着在广大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及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责任。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推动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行,是实现医改目标的关键措施之一。为此,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财政部与卫生部专门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卫生部等5部门制定了《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提出了明确要求。笔者通过对新制度实施前后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运行情况等进行比较,探讨多项新制度的实施对乡镇卫生院运行,对医改目标的实现的影响,分析现阶段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所面临的问题。

一、推行新制度,促进乡镇卫生院改变运转模式

1.建立补偿机制,改变收入结构,转变经营运转模式、促进服务,体现公益性。乡镇卫生院是具有福利性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但这并不等于说不谈补偿。新制度实施前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主要依靠医疗、药品收入来实现运转,由于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手段相对较少、技术措施相对落后,形成了“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的状况,为了生存和发展,形成了以扩大医疗业务收入为目的的经营运转思维。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活动中,逐利性医疗行为普遍存在,造成过度医疗、盲目医疗现象。新制度实施后,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1)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实现了零利润,作为替代,财政进行药差补助,药品价格及销售量均大幅降低,医疗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下降明显。由于有稳定的财政补助保障,生存问题可望解决,且不合理医疗行为已变得无利可图,乡镇卫生院开展“小马拉大车”似的大型手术、疑难重症救治、大处方、不合理检查等等趋利性动机已不复存在,转而开展基本医疗,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疗服务手段、延伸医疗服务内容,根据自身实际和业务发展需要,稳妥地开展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医疗安全,获得合理的业务收入。(2)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财政予以补助,促进了基层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成为乡镇卫生院主要任务之一,由于财政按服务项目及工作质量进行补助,防保工作经费有了保障,工作有了积极性,只要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公共卫生项目便可取得相应的财政补助。乡镇卫生院重新配备人力、物力,加强防保工作,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将形成医防并重的运营模式。(3)会计核算体现公益性。新会计制度增设了公共卫生支出科目,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核算具体,各项支出均能明确地对应分类核算,清晰地反映了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费用构成,为全面计量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等公益性支出提供了依据,也为建立建全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制度提供了基础资料。

2.细化预算核算指标,强化预算约束,促使乡镇卫生院加强预算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透明。新财务制度明确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加大对财政资金投入,明确使用考核办法,细化预算核算指标。对基本补助、项目补助收支分别进行核算,单独计算结余数,为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评价提供依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透明。(1)强化预算约束与管理。根据其功能,核定任务、收支,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完整性、严肃性,杜绝随意调整项目支出等问题,促进乡镇卫生院规范运营。(2)在明确预算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强化预算执行。新制度对预算、决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程序及执行环节所遵循的方法、原则、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乡镇卫生院等主体在预算管理各环节中的职责。(3)财政补助明细表设计科学,信息丰富。对财政资金进行全面反映,准确反映财政资金对公共卫生、基建等的投入、使用情况,依据支出用途进行分类披露,体现政府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足额安排的补偿机制。将政府承担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单独反映,并将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形成的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区分出来,在会计核算流程中清晰反映了各种补偿渠道的资金流程。完整反映财政资金消耗、结余情况。便于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考核,同时能够反映乡镇卫生院自有资金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肯定了乡镇卫生院的社会贡献。(4)明确人员等各项经费的构成。按内容进行预算管理,并严格执行,切实解决了乡镇卫生院经费支出的随意性。

3.简化核算程序,强化会计核算与监督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资产购置与使用,防范财务风险。(1)明确建立财政对设备购置、村卫生室建设等经费投入机制。乡镇卫生院简化核算,不进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核算,无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提取修购基金。(2)严格禁止对外投资,控制大型设备购置。明确财政对设备购置、村卫生室建设等经费投入制度,规定不得举债建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控制财务风险,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3)建立“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并推行财务集中核算及委托记账制度。强化财务会计核算,加强了财务监督,有效保障乡镇卫生院经济活动的规范、透明。(4)把预算和财务管理责任进行落实,并将会计核算与预算制度进行衔接。达到强化财务监管和会计监督、加强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4.完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实施绩效工资,设立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1)制定考核方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随着财政投入的增加,如何评价财政资金支出效果尤其重要,新制度将财政资金的组织管理、资金分配、能力建设、人员培训、项目执行及实施效果、督导考核等情况全方位纳入考核体系,并通过量化积分等方式进行财政资金支出及其产出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全面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考核内容除了实施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外,更重视过程性指标,讲求科学性,重视质量,强调服务对象满意度。保证支出和产出结果之间紧密的对应关系。(3)建立制度,确保资金合理、适当、高效使用。考核是确定乡镇卫生院使用政府投入的资金是否适当的重要办法,但并不单纯靠考核来保证,新制度还通过制度设计来完成这一目标。新制度明确了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的使用范围、对象、支出渠道、支付方式以及会计核算流程、账务处理方法等,有利于乡镇卫生院对照执行,规范使用。(4)在专用基金中设置奖励基金,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执行核定收支等预算管理方式的乡镇卫生院,在年度终了对核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合格后,可按照业务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医务人员更好地参与医改、服务医改。

5.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完善乡镇卫生院内部控制制度。(1)完善治理结构。依据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制定管理层议事规则,明确院委会、工会等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制衡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和申报审批制度。(2)完善管理责任制度,细化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对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的流程设计一方面要有利于管理效能提升,另一方面要保证量、质控制有效。(3)完善业务审批、执行相分离的授权控制制度,特别注意规范不相容职务的授权,加强对员工离岗、临时离岗的交接管理,明确责任。(4)完善业绩考核制度,业绩考核不能满足于经济效益指标,医疗业务还应重视床位使用率、次均医疗费、次均药品费,公共卫生服务业务要强调支出效果等效率指标,社会满意度等质量指标。

二、当前乡镇卫生院运转仍存在的问题

1.乡镇卫生院发展环境有待改善。

(1)乡镇卫生院业务的正常开展需接受多个部门的日常监管,但环保、物价、药监、技术监督、安检、防疫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均要收费,其中部分部门没有真正帮助纠正和解决问题,而是以收费为目的。作为非营利性的事业性的机构,规费已成为乡镇卫生院的一项经济负担。

(2)基本医疗市场环境有待规范。乡镇卫生院处于广大基层农村,与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原乡镇卫生院民营化改制、新建等形式建立的非营利性、营利性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共同构建了农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市场的供方。但是即使是非营利性的民营医疗机构在现阶段也具有强烈的逐利性动机,部分机构通过广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夸大疗效、欺诈宣传,对介绍患者至其院就医的乡村医生、公立医疗机构临床医生等一切可能接触患者的人群支付一定比例的送诊业务费,甚至动用医托等方式招揽病员,在治疗过程中大处方、滥检查、巧立明目收费,并尽力鼓吹自己的能力、水平,诋毁其他机构。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侵害患者利益。笔者曾调查过一所只有25名(其中临床医生6名,专职市场运作人员8名)员工的民营医疗机构,2010年医疗业务额96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宣传费120万元、送诊业务费168万元(按患者医疗费总额的20%支付)。 转贴于

(3)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分配形式有待探讨。公立乡镇卫生院与民营医疗机构均可参与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但民营医院有选择权,可以挑肥拣瘦,补助标准高的做,补助低的甚至零补助的不做,医疗业务忙时不做,闲时做。而公立医院往往没得选择。

2.部分服务项目经费不足。国家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已经有对应的完善的补偿机制,而一些突发的、偶发的服务项目支出则没有固定的补偿方式,发生支出的额度也常常不能正确预计,经常是做义工。而且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也不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工资,从而形成了“以医养防”的现象。

3.部分业务收费标准过低。乡镇卫生院一些依行政指令开展的项目不能依据正常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比如某地由人社局组织退休人员每两年一次免费体检,检查项目包括心电图、B超、血常规、尿常规等14个项目,正常收费标准284元,但财政仅支付40元,尚不足以补偿体检过程中消耗的医用材料,更别说人员工资了。这种赔本买卖业务常常发生。

4.各信息系统孤立运行、条块分割,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增加管理成本及管理难度。目前,以信息化为手段的管理,在乡镇卫生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各职能管理部门、医疗保险部门也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加强了对乡镇卫生院的日常监管。但各信息系统大多独立运行,新农合结算软件、医保结算软件、救助结算软件、离休病人结算软件、药监系统软件、药品招标采购软件等均由不同的职能部门开发、管理,互不兼容。大多数信息均要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各系统信息也成了信息孤岛,对各系统的维护、升级困难,对本就缺乏信息化人才的乡镇卫生院来说,困难重重。

5.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差异,医患沟通难度大。目前,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方面三制度报销标准不一致,差异较大,特别是个人缴费标准与收益不成正比,引发群众不理解,增加医患沟通难度。笔者了解到某地居民原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每年每人缴费45元,住院报销比例为70%。2010年,因行政区划调整,所在镇与县城驻地区划合并,社区居民只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每人缴费提高到110元,住院报销比例却下降为50%。患者对这种缴费提高、收益率却下降的现象常常不满意,也影响了医患关系;另一方面医保制度不配套,如有些收费项目明文规定由医保统筹金支付或部分支付(如一般诊疗费),但是由于职工医保门诊采用个人账户制度,门诊医疗费均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不能享受统筹支付。三大医保制度的差异还表现在财政对不同身份、不同人群的补助标准不一致,不同地区的乡镇卫生院面对不同的人群,乡镇卫生院也面对着不同的政府付费补偿方式及标准,影响了正常的收费补偿机制。

6.基本药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商榷。合理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看病贵”的问题,但是一些习惯用药、甚至个别常用药并不在基本药物目录中。另外,虽说大部分药品的价格是下降了,但也有极少数药品,价格比过去加成之后的价格还要高,基本药物的中标价比市场上同品种的批发价还高的现象屡见不鲜。基本药物制度的效果受到影响。

三、实施新制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乡镇卫生院转换职能的几点建议

1.尽快落实新制度的各项实施细则,对制度中确定由政府投入的部分加快补偿机制的形成、完善。谨慎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财务集中核算对财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人才缺乏的乡镇卫生院加强财务核算与事后监督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对其他乡镇卫生院来说,却可能削弱了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计划、决策及事前、事中监督的能力。而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能力,对维持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的作用不可忽视。对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适当提升财务人员在乡镇卫生院中的管理地位,可迅速提升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能力,对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意义重大。

2.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规范,治疗措施进行论证,开拓医疗市场的方式进行监督,净化医疗市场的环境。加强对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对出资人一方面享受非营利性政策优惠,另一方面却大肆享用业务结余的现象进行打击,消除其趋利性动机,确保“非营利性”名副其实,促使其公益性回归。

3.界定基本医疗的范围及乡镇卫生院在基本医疗服务中的角色、业务要求、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尝试城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集团管理模式。既防止乡镇卫生院截留危、重、疑、难病人,也能防止乡镇卫生院在享受政府补贴、衣食无忧的情况下消极对待医疗业务的开展,将病员推向城市医院,造成“看病难”的问题。建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在基本医疗中的双向转诊、分工协作机制。

集团化管理还有利于城市医院通过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扶持等方式,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以适应多种形式的乡镇卫生院管理模式也十分重要。

4.改革医疗保险制度,缩小直至统一不同人群的财政补偿标准及险种报销水平,以体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的公平性。

现有制度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贴最高,其次是居民医保,再次是职工医保。最初的设想是按居民支付能力大小确定补偿标准,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

取消门诊账户制度,医疗保险是针对患病居民的保障制度,对未发生医疗费的居民本就不应给予医疗基金补贴,造成不需要的想办法用,于是就出现了医保卡可刷大米等极端现象,而需要的却不够用。

缩小甚至可以统一门诊、住院报销标准(目前除了个人账户制度,门诊报销比例大大低于住院报销比例),只要是基本医疗,不应区分就医形式,现有制度对慢性病患者尤其不公平,促进、鼓励住院治疗,加剧了医疗资源的消耗。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看病贵、看病难。

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集医疗保险、救助、管理、居民健康信息等于一体,实行居民就诊、约诊、转诊、结算、接受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一卡通。将居民就诊、接受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费结算、医保报销、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任务管理、结合起来。一方面可以促使乡镇卫生院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医疗费报销数据准确,杜绝套保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实时反馈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情况,夯实乡镇卫生院业绩数据,简化考核方式,防范“笔头”服务,保证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第12篇

摘 要 乡镇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基层组织,服务着最基层的群众,提高医院管理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计核算作为提高医院管理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分析目前基层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进而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管理质量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 基层医疗机构 会计核算 对策分析

一、引言

随着我国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开始,医院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作为服务基层百姓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要适应这一新的变化,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院竞争力。2011年7月1日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颁布实施,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依据。作为会计制度重要内容的会计核算工作,是以往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因此必须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二、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而言,其虽然规模较小,但“五脏俱全”,而由于传统观念、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医院会计核算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对象不科学,影响核算准确性

现行的制度和规定中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分为医疗成本和公共卫生成本两大类,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也将以上两个内容作为主要对象进行核算。但从实际情况看,特别是对基层医疗机构而言,其日常成本支出除了以上两项外还包括有医疗卫生服务等内容,而这些内容往往很难简单地归为两大类之中。这就造成了会计核算时,如果简单地将相关费用硬性的划入医疗和药品成本之中,就难以真实反映两者的真实情况,使得会计核算不准确。

(二)医院会计报表信息不完善,影响管理者决策

会计报表是医院管理者准确了解单位财务运行情况,针对性制定措施的最可靠依据。但在基层医疗机构中,一方面受医疗水平的制约和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的影响,医患纠纷的比例日益增加,相关的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等问题不断发生,使得医院财务运作受到极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由于自身负债率和相关资产管理工作因素的影响,一些医院的会计报表未能全面的现实出单位财务运行的实际情况,无法准确显现医院的经营状况。

(三)重资金轻资产,影响会计核算全面性

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是基础医院管理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固定资产而言,现行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按原价值核算,从其购入、使用、保养直到报废或出售,账面金额一致保持购入时的价格,而忽视了资产因老化、磨损等方面所造成的影响,导致在计算固定资产是存在着帐物价值不符的问题。同时,基层医疗机构由于相对资金较少,因此更为重视平时的创收,而在物资管理方面则重视不够,浪费现象严重,也导致了会计核算工作中资金与资产核算出现问题。

(四)会计核算管理体制不健全,影响工作开展

一是基层医疗机构在会计核算人员的使用方面,由于自身资金和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往往没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人员,而是将职能分散在财务以及相关的科室之中,难以发挥会计核算工作的作用;二是即使部分医院设立的核算人员,但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特点,相关人员面对大量的财务数据,往往势单力薄,疲于应付,核算质量难以保证;三是在观念意识方面,无论是医院的管理层还是工作人员对会计核算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存在着重创收轻管理、重增收轻节支、重资金轻实物的思想。

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对策建议

(一)完善基础医院会计核算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医院全体人员的会计核算意识,将切实将会计核算工作纳入到日常的工作之中,变个别人员的行为为全体人员的行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会计人员相对数量不足的问题;二是针对基础医院开支种类较多的实际情况,改进相关费用的分担办法,进一步细化成本计算的项目内容,从而提高会计核算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对医院会计核算人员的培养力度。上级医院要实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专家讲座等形式,提高其业务水平;基层医疗机构也要让相关人员能够有机会到一线调查了解情况,掌握医院收支情况的最真实数据,提高其工作的针对性。

(二)注重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一方面,要及时对各种设备的使用、维修情况进行入账并计提折旧。对基层医疗机构而言,由于其自身资金实力的限制和不少医疗器械公司采取的先使用在签订合同的促销方式的影响,不少基层医疗机构都是采取使用后付费的形式,约定在设备使用期内分阶段付款。而这种方式由于没有采取计提折旧的方法,无形中增加了相关科室的收益,而其成本却并未发生变化,导致在成本计算时未能准确反映其真实的情况。因此,对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人员要及时进入相关环节,实时计提折旧,准确反映医院的真实状况。另一方面,加强对固定资产登记的管理。及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薄》,全面、准确、详细的登记医院的固定资产情况以及其他使用、维修等内容,加大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支出的控制

一方面规范编制支出预算。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医疗机构资金、物资的局限性要求其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统一预算安排,相关科室要根据其工作实际情况,科学预测相关支出情况,编制支出预算计划,会计核算人员要对相关计划进行认真的整理和编写,确定支出标准;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支出。建立科学的支出核算体系,健全支出业务凭证流转手续,按照会计制度正确的进行支出核算,保证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参考文献:

[1]谢永军.浅谈医院财务会计核算问题.改革开放.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