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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城市设计

时间:2023-09-25 18:02: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Abstract: Village and town construction has the significant meaning. To do well in the new period's village and town construction,great importance should be given to planning,because planning is creed and scheme for action. The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village and town planning development at village and town planning act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village and town planning from aspects such as town and country overall estimate、orientation of cultural creation in capital training,appearance of villages and towns and operation principles.

关键词:村镇建设;建设规划;意见建议

Key words: village and town construction;construction plan;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193-01

1村镇规划的发展情况

1982年国家建委及农委颁布了《村镇规划原则》,我国开始了“从只抓农房建设发展到对村镇进行综合规划建设”的新阶段。1993年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同年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1995年《建制镇规划管理办法》。各个地方政府也制定并完善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及标准,至1996年底,全国78%的镇,59%的集镇,18%的村庄对规划进行了修编或调整完善。在1996年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98%的县(市)和67%的镇(乡)设立了村镇建设管理机构。2007年《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2008年实施了《城乡规划法》,使城乡规划进入了完整规划体系的新时期。2008年新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已明确,城乡规划中的村镇规划也要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2村镇规划意义

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规划先行。科学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任何重大建设事项的前提和基础。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系统的规划,农村的发展更离不开规划的指导。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法律依据及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手段,具有配置空间资源、保护公共利益和协调社会利益的重要职能,关系到整体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影响作用。通过规划可以深入了解村镇存在的实际问题、农民意愿、村镇发展动力,确保新农村建设符合村镇的实际发展需求。

3村镇建设规划建议

3.1 注重产业的定位研究

产业是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村镇规划的依据。因而我们要注重产业定位研究,做好产业分析,找到产业发展的规律、特点及重点。村镇在产业定位研究时,应优先发展现代农业,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非农产业也应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空间,也包含在"生产发展"的要求之中。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可以使农民在加工增值的过程中增加收入。

3.2 注重城乡统筹发展

从一般上讲,农村和城市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因此,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才能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城乡统筹的主要内容:统筹城乡规划;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管理体制;建立城乡均衡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健全基层自治组织;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这就要求村镇规划时,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需要继续发挥市场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各级政府对城乡空间的规划管理,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放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突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促进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在区域层面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将基本农田、重要自然人文资源和生态保护区、环境脆弱区作为禁止和限制开发的地区,严格控制这些地区的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对重要水源涵养地、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基本农田的保护;划定城镇增长边界,提高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促进城镇紧凑布局,集约发展。城乡统筹政策的落实与推进,也就使村镇纳入城乡一体化的规划,使城乡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3.3 注重村镇面貌塑造

近年来,城市设计的定义逐渐吸纳了“制造场所”和“公共领域”的概念,将城市设计作为“为人创造场所的艺术”。城市设计涵盖了空间作用的方式和诸如社区使用安全及外观在内的诸多因素。调整人与空间、行为与城市环境、自然与人工环境的关系,并寻求能创造成功的村落与城镇的方案。当代的城乡环境普遍品质不高,缺少总体质量的概念,存在着种种批评。因此,将环境和场所视为产品,并推动环境和场所的设计进程就十分必要。以往,对环境场所设计的决定权往往取决于开发商,而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往往在经济利益和开发方式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却并非关注“场所”的质量。因此,城市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调和这些矛盾,将不同领域和专业的意见综合起来,从场所和环境营造的角度去设计空间,从而提升城乡空间的质量。为村镇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也就可以利用城市设计的方法,并贯穿于整个村镇规划设计过程中。通过适宜社会特征的空间组织方式,尊重原生态特征的空间设计,重视村镇特色空间塑造,使当地自然资源与人文环境结合,创造出宜人独特的村镇形象。另外,民居建筑的引导与选择也是村镇规划中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

3.4 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村镇

村镇规划必须借鉴经营城市的理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到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城乡经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城乡规划与经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城乡规划利用其综合的观点和整合的能力,规划好城市的空间布局,就有助于防止城乡经营中某些不顾大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短期行为;而城乡经营则发挥其驾驭市场的能力,成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规划的实施,通过正确的经营策略,既保证城乡长远的整体利益,又使得当前的局部利益得到满足。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 归位; 美化; 健康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于规划编制工作越来越重视,各种规划百花齐放,其中发展最为迅速的要数城市设计。如今城市设计受到与其在城乡规划体系中的地位不相匹配的高度追捧的同时,其对城市建设的作用却远远低于设计者和管理者的预期。尽管随着规划建设对城市设计需求的增加和实践的不断推进,关于城市设计的专著和论文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这些文献对完善城市设计编制,提高城市设计水平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但是目前城市设计在编制体系中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当大家都认为城市设计水平提高了的背景下,无数所谓的优秀设计束之高阁,或者是城市设计被一次次翻新而建设却没有根本变化。为此笔者希望通过本文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和建议,为有效解决理想与现实脱节,真正发挥城市设计的积极作用提供参考。

二、城市设计的定义及历史功能界定

城市设计在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者眼中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而在城市空间研究者眼里它是一个重要课题。1950年代,欧美国家大学中才开始广泛地成立相关学程,设置城市设计专业与研究领域,这时城市设计才开始普遍地为世人所认知,并逐渐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范畴的关系日趋绵密复杂,也逐渐与城市工程学、城市经济学、社会组织理论、城市社会学、环境心理学、人类学、政治经济学、城市史、市政学、公共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知识与实务范畴产生密切关系,现已成为一门复杂的综合性跨领域学科。

综合相关的研究成果,提出目前普遍接受的定义:城市设计又称都市设计( urban design ),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市功能,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的特点,但是它与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存在区别,多半是为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提供指导、参考架构。通过对物质空间及景观标志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社区(community)精神,并且能够带来整个城市范围内的良性发展的设计工作。

关于城市设计的功能和作用也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查理士‧埃布尔拉姆斯(Charles Abrams)的和谐统一观点――认为城市设计是一项赋予城市机能与造型的规则与信条,其作用在求城市或邻里内各结构物间的和谐与风格一致;乔拿森‧巴挪特(Jonathan Barnett)的唯美造型观点――认为城市设计乃是一项城市造型的工作,它的目的在展露城市的整体印象与整体美。富兰克.艾尔摩(Frank L. Elmer)的功能健美观点――认为城市设计目的是将构成人类城市生活环境的各项实质单元,如住宅、商店、工厂、学校、办公室、交通设施以及公园绿地等加以妥善的安排,使其满足人类在生活机能、社会、经济以及美观上的需求。

三、城市设计在我国城乡规划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我国的城乡规划体系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而详细规划又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从以上的规划层次中得知城市设计并未纳入法定规划的行列。

由于新的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尚未出台,重点依据2006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个各层次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城镇体系规划重点研究区域结构,对城市设计没有要求。在城市(镇)总体规划包含对应的区域体系和中心城(镇)区规划,这里的体系规划规划同样没有城市设计的要求。在中心城(镇)区规划部分要求明确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的安排,明确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同时还要求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等内容,这些内容和城市设计密切相关,然而《办法》并没有明确提出城市设计的要求,因此在落实以上要求时候常常依靠个人经验和平面分析,成果显得格外粗略和模糊,充满了不确定性,仅仅算是一种导向。当然总体规划不可能直接指导建设,接下来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办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的要求,而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要求的“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并未明确提出依托城市设计的要求。对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大多数人都认为是城市不久未来的简单表现,这里的城市设计就简化为几张表现图了,深层次的设计和研究也就少了,以至于《办法》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也未提出城市设计的要求。

总之,无论是在规划层次还是在规划编制要求中,城市设计都未得到与其现在受到追捧热度相当的重视,值得规范制定者、建设管理者和规划设计者共同反思。

四、现状城市设计功能发挥途径

和超生孩子一样,不管他最初是否在计划之列,只要他出世就应该得到基本的尊重,何况城市设计那么招人喜爱,一定对我们的城市建设存在非常的意义。既然如此,我们有必要为其搭建表演舞台――明确需要城市设计的层次,同时赋予城市设计阶段性的历史使命――完善编制内容以顺应城市建设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需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对城市建设的积极作用。在此之前我们得弄明白现状城市设计都通过哪些途径发挥其作用。

由于城市设计“血统不正”,其存在和寄存的环境也各不相同,对应的名称也不拘一格。对于独立的设计项目有直接称呼城市设计,有的区域较大称做概念规划,针对现状建成区和历史街区有的称作整治规划或者保护规划等等。同时,城市设计不断加强对城市总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渗透,在很多时候城市设计是作为其他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或者是重要的支撑条件来考虑。当初城市总体规划大都采取平面化的表现方式,少许三维分析也大都停留在文字表达层面,当然也有经济条件特别好的城市做有城市沙盘,但那毕竟是少数。但是,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的重视,希望能直观看到城市人工环境与自然山水环境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融合,因而要求总体规划中有城市建设体块与山水空间环境关系的三维空间研究和表现,这为城市设计拓展了新的空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历来都有城市设计的要求,但现在的要求已经不再局限于“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更多的希望通过大家认可的一个个城市设计来反算和确定地块的容积率、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等各项指标,尤其是当下的很多城市建设管理者他们已经厌倦了以往通过经验指标和规定指标对地块开发进行控制的模式,这为城市设计功能发挥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城市设计的运用不仅在规划层面上得到延伸,在服务对象方面也有全面突破的趋势。早期城市设计运用最多的是某某城市重点地段,或者因为这里公共建筑集中,或者这里有重要地标建筑,或者这里是城市的门户,或者是其他重要的公共开放空间等。由于城市设计具有公共服务的特性,因此几乎听不到居住区城市设计的说法,居住区在城市设计表现中大都以背景衬托的形式出现,除此之外,如今城市设计服务对象覆盖了包含工业仓储区、车站码头在内的几乎全部公共建设区域。

可以说现在城市设计正游弋于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的空隙之中,对城市建设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正如君友会王爱君所说:城市设计的范围或规模,可大可小,从整个城市三度空间架构的制定,到地区内外部空间的安排,甚或一条街道弄巷的改善,一栋历史建筑物或地区的保留、维护,以及一个纪念碑、一棵树的设计安排,都可包含在城市设计的范围内。它不但处理建筑物个体与个体间,同时也处理个体与群体间相互的关系。在城市整体发展过程中,城市设计实扮演着联系上下(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协调整体的重要角色。

五、现状城市设计主要内容和特点

城市设计不是法定规划,也没有法定的编制要求,其的编制内容根据对象的不同和管理者的不同需要而改变。不过也存在很多共识的地方,通过学习各地的城市设计导则和有关城市设计研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对现状城市设计的阶段和不同阶段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括:根据城市设计功能发挥的途径分为总规阶段、控规阶段和独立城市设计三个阶段层次;每个阶段层次的工作各有侧重。

总规阶段――宏观研究确定城市空间的总体形态,提出改善城市景观形象和空间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构建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格局和人文活动场所框架。主要设计内容包括研究确定城市空间功能结构、景观结构、开敞空间系统等。

控规阶段――提炼特定区域的景观要素,重点塑造区域特色,深化完善景观系统、深化用地布局、交通组织、空间管制和建筑容量控制等要求,做到定性、定量、定质。主要设计内容包括研究确定用地功能布局和结构、景观风貌、建筑容量、高度控制、交通与社会活动系统、开敞空间、界面控制和实施策划等。

独立城市设计――以上层次城市设计为依据,对城市局部地段的土地使用、空间形态结构、景观结构体系(重点界面、建筑形体、开敞空间、广场绿地)、道路竖向、市政设施、环境小品及人文活动场所进行详细安排与设计,明确地块性质和开发强度,并提出实施策略。

从内容可看出城市设计就是总体规划到详细工程规划之间的深入分析与策划,推进规划落实的过程,是规划设计理论研究到城市建设实践途径的探索过程,其重要意义可见一斑。从“过程”层面来说,与其说是“城市设计表达”不如说是“设计城市过程”更为贴切,然而现状城市设计刚好就是注重了外在的分层细化表达,而忽视了作为设计过程的内在需求研究。当然外在表达是城市设计重要而且必须的内容,也是最终的表现形式,但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单向外在推演研究,而需要增加更多的内在回馈分析,尤其是要加强对设计内容的内在适应性分析,形成双向互动,彼此反馈验证的设计过程。

六、城市设计愿景与现实差距

做城市设计的计师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你们做了这么多城市设计,有多少是按照你们的意思实施的”,扪心自问,有多少人能骄傲自豪地回答这个问题。多数人能找出很多理由去解释“没有多少实施了的”,也许你能告诉别人你的设计有多么优秀,得到了多少人的赞扬,获得了多高的奖项,你可以把一切责任推给建设管理和执行者――实施不得力。就当一切都是真的,却无法掩盖未按你的设计实施的现实,这是作为设计师的伤痛。为了不让自己随时伤痕累累,何不反思一下你为别人设计的城市除了美的外表,你考虑了实施途径,途径有效吗?你拟定了目标,目标的表达符合实际吗?如果你的目标实现,你考虑过其周边和整个城市产生的连锁反应吗?如果这些都没做到,你做的一切就只不过是总规意向细化的美丽表现图而已,对推进城市建设没有实质意义。只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你的设计才会变得更加优秀。

现有的“优秀设计”没有实施也不光是设计者的问题,也有城市建设管理者的问题,且不说少数为了私利或者面子去做城市设计的,就算那些要求做城市设计是为了让自己的城市建设发展得更快更好的,同样有很多地方值得探讨。如前所述城市设计不是法定规划,也没有法定的编制标准,因此,管理者的需要和选择就是城市设计的编制目标,城市设计的好坏往往就取决于管理者和他组织的专家团队的认知水平。大多数人都认为城市设计是很直观而灵活的设计,给了管理者更多的自由裁量权,这也是他们热衷编制城市设计的原因之一。然而,从“优秀设计”无法实施的现状看来,这种所谓的直观和灵活是很有限度的,甚至有时候还得问问这个设计有必要做吗?大的不必说,就拿乐山大佛博物馆设计来说吧,其设计理念和设计水平已经达到相当高的境界,以至于它能和北京的鸟巢和水立方媲美,同时获得设计金奖,而且也得到较好的实施,也许你会认为这设计非常成功,你可曾想到投入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建成博物馆以后,突然发现根本没有展品可以陈列。在大家觉得滑稽的时候,应该对城市设计还有个新的认识,即关注常规应该做什么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到底能做些什么,分析设计内容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七、城市设计归位与完善建议

总规研究宏观框架性内容,局部出现与现状实际脱节是常有的事,而在编详细规划的时候容易出现两种极端,要么重视与现状的结合,忽视基本的背景条件分析,就事论事;要么全盘肯定上位规划,详细规划就是对上位规划的逐级细化分解表现。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跨度过大,缺少双向互动的反馈阶段和程序,很显然仅仅采用现行的两个规划层次指导城市建设存在较多的问题,而城市设计拥有探寻规划实施路径的作用,是消除现状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弊端重要途径,也是现状城市设计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因此,城市设计不宜再游离在编制体系之外,宜根据其特点归位编制体系和程序。由于城市设计偏重多种可变过程的研究,不宜作为一个单独的规划层次进入审批程序。建议在城乡编制体系中明确规定城市设计应该涉足的范围,明确不同层次中需要城市设计辅助和支撑的内容,如总规中的山水城格局和城市边界应该有城市设计辅助表达;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等各项指标应该有城市设计作为支撑,直观全面地分析设计城市的合理性,而不再依靠凭空想象和简单的指标套用;此外,建议在审批前的公众参与阶段,借助城市设计方法让更多的人了解规划的意图和内容。总之,通过城市设计实现总规下延和详细规划上溯,使我们的编制体系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

在解决城市设计合理归位的前提下,深化完善城市设计的编制方法是十分必要的。由于城市设计覆盖的对象十分广泛,不同对象设计的要求和重点也不相同,不可能一一罗列,但概括起来不外乎就是要解决城市外在美化、内在健康和增强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问题。和人一样,健康美比外在美更为重要,而目前城市设计编制重视外在美而忽视内在健康美,导致出现很多难以实现的畸形美和嫁接美,如仅仅为了哗众取宠,设计各种稀奇古怪的造型,在长时间不可能拆除的现状建成区内大搞绿化和广场,在不到5万人的小镇设计超大规模的都市化的商业区、办公区和摩天楼等等,还美其名曰很具有超前性。设计者和管理者都应该结合具体实际,不仅要明白需要做什么,更要明白真正能做什么,要知道也许美人嘴里长出一对美丽的象牙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更谈不上美与健康,有了这样的认识才能避免一些目标方向性的错误。

外在的不健康容易发现,而一些影响健康的内在“疾病”则需要我们深入“把脉”。以广佛南海地区的一个升级改造城市设计项目为例。规划区域内存在大量杂乱无章的工业、传统村落和少量的城市开发用地,根据上位相关规划和现状条件的分析,提出对该区域的发展战略:一是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二是增加居住开发;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和城市公共配套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假设战略是完全正确,并据此提出了规划方案,也许此时有人会认为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事实上这仅仅是城市设计工作的开始,仅仅是粗略的定性分析,为深入的城市设计树立了靶子,接下来根据初步设计结果反转的验证过程更为重要,此时需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包括:在满足整体功能分区协调和城市形象统一的前提下,因为你的设计可能导致交通流的变换,原有的交通体系是否能适应,是否与交通实现有机衔接,如何确保不成为区域交通的堵点,也不至于过多增加交通的压力;如今广佛同城区域化发展,城市规模空前巨大,所做设计的任何功能不可能全城覆盖,日常性的配套更是如此,因此,在设计之前是否进行了城市功能单元的划分,在你的城市设计成果融入单元以后,单元内的就业、居住和公共配套的比例能否保证一种平衡关系;正如定义所述城市设计是一门综合学科,如果完全依靠现场观察和平面分布图,不全面了解区域内的人口、经济和社会,你怎么知道哪些企业发展前景好,需要保留和增加发展空间,哪些需要限制、转移或者关闭,否则何来集聚、转型与升级,最多就只能做点表面的风貌整治罢了;如果不了解政府、社区和市场对地区规划建设的影响力,城市设计选择的发展途径可能根本就行不通,没有合理的运行机制再好的规划设计都无法实现,为此该项结合地区实际正探索一条由政府主导建设向社区主导建设转换的“综合社区”发展模式。当然不同的项目需要深入分析的内容不一样,不过需要明确的是从上位规划分解下来的城市设计目标仅仅是开始的假设,需要返回到系统中去检验其科学合理性,进而不断修正设计内容,力保设计的“健康”性和可操作性,最后据此落实各项开发控制指标和要求,回归外在美的表达。

八、结束语

城市设计的归位与完善需要法规制定者务实遵酌,恰当地将城市设计纳入有关编制条款,做到物尽其用,发挥城市设计更大作用;需要建设管理者转变观念,对城市设计的优劣有更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需要规划设计者深入研究,采取双向互动的操作模式;使城市设计理想与建设实践更有一致性。由于涉及面甚广,笔者学识有限,部分观点可能欠妥,但是为了加速我国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不惜在此抛砖引玉,希望得到大家的指正和帮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四号;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6号;

[3]卢济威. 论城市设计整合机制[J]. 建筑学报,2004,01:24-27.

[4]扈万泰. 城市设计实施管理技术研究[J]. 建筑学报,2004,08:79-81.

第3篇

一、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

城乡规划是政府的重要责任,要树立规划先行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集约发展、依法管治”的原则和“融入成都、同城发展”的要求,实现与成都“有特色、无落差”对接。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履职,将城乡规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切实加强本区域城乡规划工作。

二、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

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选择国内外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重要项目设计方案。实行规划编制咨询制度,多规并举、相互衔接、整体推进,切实提高规划水平。城市重要干道、特色街项目以及开发面积在30亩以上的项目,应有2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其中必须有1家甲级建筑设计单位。

三、突出抓好规划管理

(一)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城市、县城、建制镇、新区、园区、风景名胜区等,必须纳入城乡规划统一管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行使规划管理权。

(二)加强市域交通干线空间管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市域交通干线两侧实行严格的规划管控。高速路、国道、省道、县道红线两侧建筑,分别按150米、120米、100米、80米控制,管控区内不得新建任何非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构)筑物。现有农房、厂房等规划不予保留的建(构)筑物,要逐步进行搬迁。违法违规的建(构)筑物,一律拆除。

(三)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要依照《城乡规划法》,坚决制止和处理违反规划的违法行为。对单位和个人未取得规划行政许可或未经规划验线合格的建设项目以及擅自改变规划审批内容的建设项目,市、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制止不力造成违法建筑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

(四)加强城市规划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的通告》(府通〔〕3号),城市规划区248平方公里范围内一切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必须报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不再授权东坡区及园区办理规划手续。

四、强化城乡规划监督工作

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的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营造全民参与、关心和支持城乡规划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区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巡查和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制止和上报,将违法建设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第4篇

关键词: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问题;分析;建议

中图分类号:F1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内容包括: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近年来,随着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减弱。修建性详细规划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逐渐转型,己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性需要重新思考。

一、存在问题

1、编制主体不明确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公共政策,其编制主体应当是政府。而在实际编制中,作为指导工程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绝大部分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在1990年《城市规划法》中提出“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即作为法定规划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其编制主体应当是政府。

在新版《城乡规划法》第一章“城乡规划的制定”中的第一十一条提出“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实施”中提出“申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较以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法》对由不同编制主体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了区别对待,在“城市规划的制定”章节中提及的城市规划编制主体均为政府,而将由建设单位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实施的一个环节。

2、编制主体与建设主体的不一致

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工程建设规划,其核心内容是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布局、道路、工程管线等具体的建设内容作出布局。而往往由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不需要上述内容。

需要由政府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地区一般均为城市的重点地段(如城市中心区、历史地段),这些地段在规划编制时往往尚未明确的建设主体。在市场化运作的条件下,一个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内的建设项目往往会有多家建设主体进行建设。因此,在实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大量由政府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仅仅是对未来城市空间的研究,甚至仅仅是作为未来地块进行招商的宣传材料。许多修建性详细规划仅有修建性详细规划之名,并无修建性详细规划之实。

3、在详细规划管理链条中不顺畅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详细规划层面必不可少的规划内容,也是城市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而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对地块的规划各项管理要求(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均己经包含。

根据《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仅规定了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并未区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就是说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控制性详细的强制性内容是一致的。而根据《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的修改的相关内容,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启动程序、修改后审批程序均作了明确要求,但对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后是否需要重新由原审批机关同意非作明确要求。

由此可见,在详细规划层面,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管理中所起的作用与地位不明确,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地位正在减弱。修建性详细规划己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管理的需要,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引导城市建设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有限。

二、主要原因分析

1、经济体制的转型

1984年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条例》是我国城市规划走上法制化道路的标志性文件。《城市规划条例》将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提出“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新建或改建地段的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布置和安排,作为修建设计的依据。”当时的详细规划其实质内容便是现在所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政府便是城市建设的主要主体,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落实政府各项城市建设计划的依据。

在1991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首次提出“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词。此时正是我国城市土地市场初步建立之时,也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孕育而生之时。“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词很大程度上是用来区分同属于详细规划层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针对城市土地市场化运作进行控制与管理的详细规划类型,它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主体多元化的需要。1993年《城市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中提出“出让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前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详细规划中的地位逐步凸现,成为城市建设活动必不可少的规划类型。

2、城市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变

纵观世界各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城市规划由关注物质空间机械式规划逐步向关注社会经济公共政策转变。在我国2006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提出“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作为公共政策的城市规划应当是一种公共管理的活动过程,其制定主体是政府或权威机构,核心作用与功能在于解决公共问题,协调与处理各利益主体的行为,其性质是一种准则、指南、策略、计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蓝图式”的规划,着眼于建筑物、工程管线等静态的城市物质空间的具体安排与落实。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往往只是地块众多规划方案的某一种可能,以此为依据进行城市规划管理,有悖于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原则。

3、规划体系的完善

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以总体规划一一详细规划为主要规划层面的城市规划体系主要源自苏联模式,体系内的规划类型和内容针对的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在经济、社会等层面己经历半个多世纪的深刻变革之后,当前我国的城市建设机制、规划管理方式也己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在此背景下,城市规划的内容也必将发生本质的变化。随着控制性详细规划地位的日益提高,同属于详细规划层面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地位正在日益降低。按照《城乡规划法》,是否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己经在规划主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己成为可有可无的规划类型。

因此,随着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我国法定规划体系中地位的稳固,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应当进行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适时淡出法定规划层面。

三、建议

由于划编制主体、编制对象的不同,修建性详细规划退出我国法定规划体系之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对当前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分解,落实到不同层面的规划或设计中。

1、城市设计代替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重点地段(如城市中心区等)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由政府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但由于规划区内的建设主体通过市场方式引入,建设主体是多元化的。从而必然导致规划的编制主体与建设主体的不一致。因此,这类规划并非用于直接指导工程建设,而是弥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空间形态管控方面的不足,其实质内容为城市设计。

因此,笔者认为城市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由城市设计代替。从近年各城市的城市设计编制情况也能反映这一点。但由于城市设计内容中涉及大量空间美学方面内容,是否需要立法,是否应当纳入法定规划层面应当慎重决定。

2、建设主体编制具体地块场地设计

由城市政府作为建设主体的城市公共地段(如城市公园、行政中心等)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建设。虽然同属政府职能部门,但编制主体与实施主体的不一致必然会带来不必要的协调成本。因此,这类规划应当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规划主管部门审查。

对于建设主体明确的具体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视为规划实施的一个环节,纳入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管理程序。

由明确建设主体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不管是由政府部门还是一般建设主体,其内容应视为设计层面的工作。因此笔者认为这类规划的名称改为“场地设计”较为合适。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S].1984.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S].1990.

第5篇

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我县城乡建设正沿着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方向迈进。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调控作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及我县城乡建设的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健全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城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坚持城乡统筹。统筹安排城市和村镇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生活、产业发展和资源保护,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三)坚持集约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力争以最小的资源消耗、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坚持依法管治。依法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监管,确保城乡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二、范围职责

(五)城乡规划管理的范围为县行政辖区,涉及面积1213平方公里,重点为中心城区和乡镇规划区。

(六)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审定城乡规划中的重大事项。

(七)县规划局是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日常工作,必要时可设置直属派出机构,以强化规划管理。

三、规划编制

(八)建立城乡规划新体系:城乡规划应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规划相协调,形成城乡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编制新体系。以《县域总体规划》为核心,加强以下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1、县域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2、乡镇和村庄规划;

3、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水资源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专业规划。

(九)建立城乡规划分级编制机制

1、县人民政府负责编制的规划: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具体工作由县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承担。

2、县规划局负责编制的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3、县规划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规划:中心城区各类专项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县域范围内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划。

4、县风景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5、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的规划:镇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镇乡、街道所属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四、规划审批

(十)建立城乡规划分级审批机制

1、县域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详细规划经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县人民政府报请上级政府审批。

2、县人民政府审批以下规划:

(1)县域分区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县域范围内各类专项规划;

(3)县域范围内重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规划;

(4)中心城区重要地段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5)镇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6)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五、建设项目审批

(十一)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由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和县规划局二个层次组成。

(十二)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下列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事项:

1、县域范围内总投资800万元以上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的选址。

2、县域范围内各类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选址。

3、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详见附件)两侧各100米、历史街区和文物单位重点保护区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

4、中心城区标志性建筑、重大公建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贸、物流、办公等项目的选址。

5、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

6、中心镇标志性建筑、重要公建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办公综合楼项目的选址。

7、建制镇规划区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重大项目的选址。

8、其他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为需提交的规划管理事项。

(十三)县规划局负责办理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的审批事项,审批除上报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以外的日常规划管理事项。

(十四)为简化建设项目方案审批环节,规范审定程序,中心城区内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中心城区标志性建筑、重大公建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贸、办公楼、综合楼、用地面积10亩以上的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建筑设计方案,由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并提交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办理行政许可。

2、其他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由县规划局组织论证、审定后办理行政许可。

(十五)镇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按下列程序办理:

(1)镇乡标志性建筑、重要公建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用地面积10亩以上的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由镇乡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规划局,由县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审定后办理行政许可。

(2)其他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由镇乡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规划局审定后行政许可。

(十六)中心城区标志性建筑、重大公建项目、用地面积10亩以上的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建筑设计方案,由建设业主负责邀请2家以上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建筑方案,进行方案优选。

(十七)中心城区内严格控制零星工业项目,新建工业项目都应选址定点在相应的工业园区内;现有工业企业在工业园区外的技术扩建项目的用地面积须从严控制。

(十八)工业园区内工业性项目符合工业园区详细规划的,直接按程序报县规划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十九)中心城区内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批准,若确因客观情形变化而需调整原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后,规划管理部门方可办理该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

(二十)中心城区限制小地块开发或单栋住宅项目建设。

六、监督管理

(二十一)严格依法实施城市规划。凡是已经纳入城乡规划的“红线”、“黄线”、“蓝线”、“绿线”、“紫线”、“黑线”管治空间,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对近期建设地段以及政府储备的土地和拟向社会供应的土地,必须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市场供应的规划管理依据。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

(二十二)加强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管理。各类建设项目报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前,必须按项目建设程序,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选址意见。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和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须经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未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延期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

(二十三)加强建设项目批后规划监管。各类项目必须按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要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和规划综合验收工作。建筑物应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时,要认真核对注册场所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用途,涉及建筑物用途改变的,应先行办理建筑物用途变更手续。建设用地转让过程中需要进行分割和改变规划控制指标的,必须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凡未经规划综合验收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产权属登记。

(二十四)加大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力度。相关部门应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已发生的违章建筑,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查处。项目竣工后的实测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合理误差范围之内。合理误差范围之内的超出面积应按原出让时的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应按竣工时的楼面市场评估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如超出面积部分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要依法予以拆除。

第6篇

加快各类规划的编制,促进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美好城乡规划引导工程”规划编制任务。

(一)区域统筹规划

1、完成东部片区发展规划,重点解决经济开发区和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整合、城南工业板块优化、经济开发区扩园、循环经济产业园与经济开发区关系以及东部片区交通干线网络等问题。

2、会同相关部门,深化研究县域功能分工(县城、县域门户镇、市级重点镇、沿海区镇一体化镇、重要节点镇等),促进差异发展、特色发展、集约发展。

3、深化研究陆海统筹规划。

(二)控规优化

将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城市设计成果、各类专项成果反馈到老城区、西南工业片区、新区三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强法定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城市设计

1、完成西南工业区城市设计导则,解决县城工业片区城市界面、色彩、风格混乱的问题,提高工业片区城市主干道两侧建设效果。

2、启动如等城市主要河流两侧规划控制和景观设计。

(四)专项规划

1、启动水系专项规划;

2、深化编制城市道路体系和公交、停车等专项规划;

3、在完成通信、电力、污水、排水、燃气等专项规划前提下,深化编制管网体系规划。

(五)重点专题板块研究

1、结合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编制沿城市河流建材堆场搬迁及物流布局规划;

2、完成殡葬服务综合区的选址和规划;

3、开展三号街区重点街道重要建筑细化设计、老城区交通水泥厂及周边工业遗产改造设计等。

二、品质提升,更美、更高。

1、按照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目标和“双低效应”的总体要求,强化城市水、绿特色,由围绕“道路”组织城市建设转变为围绕“水绿”组织城市建设。

2、进一步增强城市生活配套功能和工业区生产配套功能。按照“分层、多点、适宜规模”的原则,合理布局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功能配套,重点服务好商务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客运中心四大中心等城市级配套建设。以40-60公顷为一个基本单元,按照“8+2”(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肉菜市场、环卫、教育、公交停车点、社区服务和一个规模水面、一个规模绿地)要求,落实社区级的基本生活功能配套。在新区规划建设中,独立划出地块,强制落实商业服务和基本生活配套功能。

3、进一步放开规划测绘、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市场,全面落实重要项目、重点区域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切实提高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

4、开展城市主干道、主河流、主节点和主要公共空间的城市设计,会同住建等部门深化、细化东环(通洋高速接口与长江路段),长江路(东二环至苏223线段)道路景观设计和郊野公园、高尔夫球场改造设计。

5、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要求,优化新开发地段建筑形态,确保梯度和通透。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密度,促进房地产产品多元化。

三、行政效能,更快、更好。

1、进一步转变城乡规划管理职能,从管县城为主向管县域转变,从管项目为主向抓功能、形态、配套转变,从统一管理为主向统分结合转变。

2、完善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阶段与供电、结构、消防、市政等其它专项审查的衔接,提高方案审批效率。

3、延伸规划信息化管理至各镇区,实现规划审批网上提交和初审。

4、坚决执行落实服务期限承诺制,试行开发项目主要指标核算和日照分析承诺制和中介化。

5、加强各镇区规划报建员队伍建设,加强规划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实现规划把关的前移。

6、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后对各区的规划指导和服务。通过促进规划编制,细化规划管控;通过技术引导,提高规划水平;通过制定各类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通过巡查监督,及时提醒纠正。

7、进一步探索涉海工程规划审批,促进陆海一体化审批机制的建立。

四、服务镇区,更多、更实。

1、牵头做好经济开发区()和(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修编,推进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部分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2、协助做好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3、服务好双甸、新店、丰利、曹埠等镇总体规划修编和新店、双甸、袁庄、马塘等镇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4、服务好各镇小城镇建设中八个一(一条示范街、一所公立医院、一个肉菜市场、一个规模小区、一个道路体系、一套环卫系统、一个特色工业园区、一个规模公园)重点项目的选址、改造和提升。

5、对各镇工业园区回头看,按照集约、特色、规模的要求,拓展平台空间。

6、积极探索农民集居点规划,努力实现新的突破。按照“镇郊型、老点拓展型、生产生活结合型、万亩良田集聚型”,探索农民集居点多模式规划建设,优化各镇集居点布局。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的农民搬迁,重点做好、、、等四个镇美丽村庄试点。

五、批后管理,更紧、更严。

1、进一步强化规划批后管理,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权责明晰,全程监管”的原则,建立日常巡查、节点定验、不定期抽查、重点督察的多层次全过程动态批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项目验线阶段、基础主体阶段、规划核实阶段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

2、加强批后管理制度化建设,制定完善《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县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办法》、《县建设工程听证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

3、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对规划测绘、规划编制、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单位规划诚信评价体系。

六、队伍建设,更精、更强。

1、加强局机关队伍建设,尤其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满足日益深化、细化、优化的城乡规划管理要求。配合重点镇区做好规划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改变镇区规划队伍紧缺现状。

第7篇

(一)优化整合城市内部结构

社会发展的进度越快,人们对于城市空间需要已经不再满足现有的模式,城市的多功能特点慢慢成为人们新的需要,这就对城乡规划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城市内部结构发展速度跟不上时代的需要,导致城市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所以优化整合城市的内部结构对于城市的整体发展有很大推动力。

(二)转变城乡规划思维模式

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改变原有的一成不变的城乡规划思想观念,转变城乡规划思维模式大大有利于城乡规划转型。城乡规划的出发点应该是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为中心的,切实了解群众的生活需求,致力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是进行城乡规划转型的基本目的。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城乡规划应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并且加入文化、环境等因素致力于多元开放的发展道路。

(三)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工作应该提到日程上来,善于从多角度思考规划道路,致力于区域与大中小城市紧密合作,共同谋发展。另外,进行城乡规划时应该考虑到从整体的角度作为切入点,加强城乡的内部结构和功能性设施建设,提高本区域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从多方面拉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以促进区域与城乡的紧密联系,加强区域内资源的优化整合,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模式,有利于城乡之间的平衡发展。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规划的基本目标

要想尽快实现城乡规划的基本目标,首先要保证规划过程的科学性,在发展区域经济的同时注重目标的发展。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镇一体化进程的发展速度也在加快,区域范围内的有利合作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能够把资源合理充分地利用,使资源的作用得到最大地发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有很多关于城乡规划的目标,但是其中对城市内部结构的优化整合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城乡之间的不断发展,对城市的多功能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需要发挥多功能性、多元化发展。基于以上的问题,需要对城市的功能性发展给予充分的关注,能够促进城市的多功能性充分地发挥。唯有这样做才能够促进城乡规划的目标实现。

三、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规划的转型措施

基于以上问题的分析,对于城乡规划转型提出了几点可行性措施。整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优化整合城市内部构造;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一)优化整合城市内部构造

城市的发展是瞬息万变的,那么,随着城市的发展就要探索出与时俱进的城乡规划模式。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城市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需要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考虑多方面因素,尽可能地进行科学规划,并完善现有的工作模式。另外,城市发展过程中每个环节有每个环节的需要,根据其实际需要来制定城市规划任务,以促进城市功能性的发展。城市结构规划不应该继承传统的宏观结构规划,而是本着结构的优化整合进行创新,以此来促进城乡建设的发展脚步。城乡规划有利于对城市空间范围的有效控制,有利于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以达到优化城市内部结构的目的。

(二)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在实施城乡规划转型时,应该突出本区域内的特色,充分发挥本区域的优势,采取多样化的措施来促进城乡规划转型的进程,以此来拉动本区域的经济,满足人们的实际生活需要。保证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是转型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充分突出本区域的特色需要将转型工作和当地的文化和环境等有利结合起来。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发展,改变了原有同化型的发展模式,把本区域内的优势整合提高区域协调能力,以此来保证在城乡发展的过程中,既可以继承本区域原有的特色,还可以通过特色资源的利用来完善城市规划的体系。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时代在发展,原有的城乡规划理念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必须要落实到规划工作中,把原有的以物为中心转化为以人为中心。所以,在规划的过程中,要充分注重人们的实际需求,结合当下的绿色低碳理念,促进人和大自然的和谐相处。这种发展理念对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打破原有的思维模式,创新城市设计来促进城市功能化发展。另外,城市中的交通、医疗等问题也需要被考虑。

综上所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规划转型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因为城乡发展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于城乡规划转型有一定的阻碍。虽然以目前的技术水平很难达到预期目标,但是,积极地探索总能找到符合城乡发展的道路,坚持以人为主导,致力于满足人们的实际生活需求,注重城市多功能多元化发展,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此来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希望通过本文相关的分析,能够给予城乡规划一定的启发和建议,以此来克服转型中的困难。

作者:王超 单位:湖北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专业;设计类课程;教学改革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城乡规划作为城乡发展建设的依据和蓝图,其作用愈发重要。

兰州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成立于2003年3月,是在原兰州铁道学院土木建筑学院相关专业的基础上,由邓延复、阳世B、刘纯翰三位著名建筑师领衔创建的。

1 我校城l规划设计类课程现状分析

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设立以后,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我校的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性和操作性特征表现更为明显,作为城乡规划专业主干课程的设计类课程教学对于提升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教学改革,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作为在城乡规划专业阶梯式教育平台中建构课程体系,我校城乡规划专业的设计类课程体系设置仍然存在以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1)专业基础教育课程存在问题分析

按照目前城乡规划专业培养计划,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前三年教学的专业基础教育课程,包括《建筑设计基础1》、《建筑设计基础2》、《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3》,分别开设在入学第1、2、3、4、5学期,即从入学开始进行专业基础教育,每周学时在6-8学时之间,以上课程总学时数为512学时。

(2)专业设计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分析

城乡规划的设计类核心课程基本已纳入我校的教学体系,但设计基础课程还普遍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缺乏系统而扎实的城乡规划设计的基本功训练,导致学生在进入高年级时无法建立较为宏观层面设计概念。同时,以上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缺少城市设计相关的教学内容, 这与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编制的《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的专业知识体系中推荐核心课程内容不相一致。

(3)专业实践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分析

城乡规划专业的设计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学时各为2周的《城乡规划课设1》和《城乡规划课设2》,分别开设在第6、8学期;学时各为16周的《设计院实习》和《毕业设计》,分别开设在第9、10学期;学时各位2周的《建筑设计基础课程设计》和《建筑设计强化设计周》,分别开设在第2、6学期;学时为4周的《专业方向强化设计》,开设在第期。

2 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程体系改革的目标

(1)坚持人才培养方向与特色,构建完善的设计类课程教学体系

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借鉴学习国内城乡规划教育知名院校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完善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培养模式,使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的主干课程体系的培养目标更加明确、层次关系更加清晰,课程体系更加完善。

(2)以城乡规划实践为中心,重构设计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

通过开展充分利用我校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设计类课程教学的整合力度,以城乡规划专业实践为中心,重构各门设计课程的教学计划,以避免各学科片面强调自身特点而各行其是,努力形成合力以整体提升设计类课程的教学成效。

(3)以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优化设计类课程教学安排,逐步实现教学模式的多样化和多元化。

通过以上目标的实现增强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程体系改革的实施策略

(1)构建适应我校师资力量的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设计类课程的教学体系

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我院的城乡规划专业教育采用的2.5+2.5的两阶段模式,现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培养的要求,鉴于各种原因,我校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训计划每年都在修订,一轮改革后的培养计划还未得到有效的实践和反馈,又使用了新版的培养计划.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设计类课程的教学内容

目前,我院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程教学内容不够完善的问题。我校城乡规划教育应结合以上各方面的变化,重新修订新版的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确立各个教学阶段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教学目标,对规划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重构,以构成连贯、渐进式的教学内容体系,即对规划设计课程进行规划。

(3)以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设计实践类课程体系

按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要求,城乡规划学科的实践性决定了设计类课程教学的根本目标的实现和学生的设计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与提升。多年来我校设计类课程教学的一个最大缺憾是课程与实践脱节,学生的设计专业实践能力却没有得到明显提升,仍无法适应专业业务的实际需要。究其原因,主要因为学生设计基础不扎实,实践环节薄弱,近些年以来,我院对设计类实践课程进行了改革尝试,开设新课程,拓展设计教学领域。如在2016年毕业设计选题阶段选取了省内著名设计院所的实际课题,答辩时邀请这些知名设计院所的院长、总工采用模拟评审的方式进行,使得学生可以直接与专家、学者一同交流,同时获得了向用人单位展示的机会,学生普遍感觉受益匪浅,提高了设计能力。今后,我院应继续坚持以设计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加强与设计一线的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听取企业对人才的各种需求,把我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以需求为导向设置教学实践类课程体系,强化学生设计基本技能与思维方式的训练,并积极为学生创造各种设计实践机会。再者,在第期应严格要求学生利用此次机会进行全面的锻炼,帮助学生协调好找工作单位、考研复习和设计院实习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应加强《设计院实习》等实践类课程教学环节的全程管控。

4 结语

第9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分析方法;城乡规划;综合素质提升;实践意义

《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是一门年轻且正在发展中的课程,在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城乡规划转型背景下,西部地区适应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诉求的《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的开设院校较少,多数学校都在摸索相应的教学内容与模式,以期能够实现教学内容、考核、方法等方面建立完善、独特的课程体系。这对于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很大的提升,且在城乡规划转型背景下对于推动学生就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符合社会发展对综合专业人才发展的需求。

因而,本文将从课程发展现状和课程发展背景两个方面对《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的教学实践意义展开探讨。

一、课程发展的现状透析

通过对陕西省《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的开设情况及对西安科技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学习状况的调研与了解,总结出现阶段该门课程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课程设置与学生学习均注重物质空间设计而轻视前期分析,尤其是定量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实现了快速发展,对城乡规划人才的需求也急剧攀升。从高校教育角度来看,表现为各高校纷纷开办城市(乡)规划专业,或进一步扩大原有规划专业招生规模。通过调研,了解到各高校规划专业办学背景包括综合性大学、建筑类大学、理工类大学、农林类大学、师范类大学等,学科背景涵盖了建筑学、地理学、艺术学等,形成了色彩纷呈的课程设置与办学模式。

就西安科技大学城乡规划专业的成立与发展来看,其专业课程设置与学生专业学习呈现出以下特征。

(1)从课程设置角度来看目前,在专指委设定的专业知识体系中,西安科大在城乡空间规划方面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教学体系,包括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城市设计等课程,在物质空间规划的课程设置方面已较为完备。

城乡规划专业是基于工科学校土建类学科背景而设置的,其课程设置借鉴了建筑类大学的课程体系,表现为学生在大一、大二的专业课与建筑学基本相同,而面向城乡规划分析能力的训练缺失。具体表现为在城市与区域发展的分析类课程上还有所欠缺,包括规划中经济与产业的分析方法、人口与社会的分析方法、城市系统工程以及信息技术在规划中的应用等内容。而这些分析能力正是土建类背景城乡规划专业学生所欠缺的。因而积极完善规划分析类课程的内容对于优化《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体系、进而增强整个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大有裨益。

(2)从学生角度来看,一方面,通过对不同年级学生的了解,发现学生普遍存在注重城市物质空间的规划O计而忽视定量分析的问题,表现为在规划设计理念与图纸中出现错误、与现实情况不符、设计的随意性较大以及未遵循规范等系列问题,这都是理论基础不扎实、不牢固的表现,也是缺乏必要、可靠的前期分析,尤其是定量分析的表现。另一方面,通过对近几年学生在就业和实习过程中的调研获知,在实际参与项目过程中,学生都会遇到规划前期分析,但他们往往无从下手,认为定量分析比物质空间规划更有难度。可见,此方面知识欠缺或基础不牢固已对学生的工作信心和积极性产生一定影响。

2、课程开设与授课内容参差不齐

针对本课程的开设及教学内容,笔者对陕西省内开设城乡规划专业的高校做了调研,发现开设此门课程的学校并不多。有的学校开设了《城市规划系统工程》课程,主要讲授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决策分析方法、线性规划方法以及GIS空间分析方法等;有的学校开设了《城市分析方法》课程,课程内容以基于excel的数据分析为主;有的学校在研究生阶段才开设此类课程;还有的学校则尚未开设此门课程,但鉴于对这门课程重要性认识程度的提高,也正在积极筹备开设。可见,在陕西高校中,《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的开设及授课内容情况参差不齐,且已开设此课程的授课内容也相差较大。究其原因在于,基于多学科背景的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宽广的知识面,而该门课程的知识点在专指委的专业体系中也比较分散。因而将与《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内容相关的散落在城乡规划学科和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应用数学等相关学科中的知识点进行总结与整合,形成适用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课程内容体系也是十分必要的。

3、课程教学大纲已不能满足社会对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素质提升的需求

西安科技大学上一版制定的《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教学大纲将本课程定性为“培养学生对城乡规划基础问题的搜集和分析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运用调查分析方法的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课程。该课程性质明确了社会调查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诚然,社会调查是城市规划分析方法中的重要内容,但将其列为该门课程的全部内容似有不妥,且与专业课程设置中的《城市规划社会调查》课程内容重复较多。

二、课程革新的背景探析

1、专指委明确了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结构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下简称专指委)作为国家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指导部门,近年来围绕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改革开展了广泛的研究,特别是在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统一把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其制定的《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年版)》明确提出,“城乡规划专业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理念,以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城乡物质空间为核心,以城乡土地使用为对象,通过城乡规划的编制、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建设实施的管理,实现城乡发展的空间资源合理配置和动态引导控制的多学科复合型专业”,其目的是培养适应国家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富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和创新思维,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的高级专门人才。

因而,复合型专业性质背景下对坚实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的诉求就要求本专业的毕业生在其知识结构中不仅要具备本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更要具备地理学、统计学、应用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分析方法;在能力结构上要具备剖析城乡发展现状和预测社会经济未来发展趋势的基本能力。

2、城乡规划一级学科的设置提出了人才培养标准亟需提高的诉求

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将“城乡规划学”增设为一级学科,这就意味着城乡规划教育要从传统的建筑工程类教育教学模式转向为社会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社会综合管理与工程技术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模式。即要求城市规划教育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更应重视综合技能的训练。综合技能的训练既包括基本空间设计素养的培养,更应包括规划实践分析能力的提升。规划分析是规划设计的依据,没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分析,规划设计将会是纸上谈兵、不切实际,最终会导致规划成果落空,造成资源的浪费。因而在一级学科设置背景下,城乡规划行业对人才的需求绝不是只会表达物质空间的“画图匠”,而应是具备综合分析和设计能力的专业人才。诚然,综合分析离不开具体分析方法的学习和掌握。

3、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给传统城乡规划分析带来巨大冲击

随着以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城乡规划行业迎来了分析方法在内容上的革新,不仅要求学生掌握传统分析方法,还要掌握运用新型分析工具快速收集、处理、使用大量数据的方法,如ArcGIS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这使得城乡规划定量分析的层次和地位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城乡规划教育角度来看,教师要注重分析方法课程内容的建立与新方法动态的跟踪,学生要注重从课堂和课下实践中提升自身的规划分析水平,使自己具备科学、精准、前沿的综合分析能力。

4、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明确了该课程的地位和作用

西安科技大学于今年开展了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紧抓这一契机,城乡规划教学团队对人才培养方案展开了多次讨论与修改。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城市规划分析方法》课程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明晰了该课程的先导和后续课程,有利于下一步制定更为清晰、明确的课程内容体系,避免与其他课程的相关内容出现重复而造成的教学资源和时间上的浪费。

三、课程完善的实践意义

第10篇

为促进年城乡规划各项工作上水平,2月16日上午,林副市长到市规划局调研,听取了市规划局班子成员关于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做好今年规划工作提出要求:(1)加强规划编制,妥善处理好我市近期城市建设与远期发展目标的关系,确保我市城区规划控制范围扩大到35平方公里的目标落到实处,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2)促进规划实施,妥善处理好规划编制和打好城市战役的关系,结合城市规划策划一批近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努力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为城市建设战役向纵深推进打好基础;(3)严格规划管理,妥善处理好规划刚性管理和柔性引导的关系,扎实做好城区危房重建工作,进一步加大违章建筑的整治力度,维护了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结合林副市长要求,2月16日下午,市规划局王局长主持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就今年规划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作了进一步研究确定,并对今年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做到定任务、定时间、定人员、定要求,确保今年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服务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有效落实。

年规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海西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为己任,高舞规划龙头,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和深度,强化规划引导和调控作用,牢牢把握规划管理与规划服务两大主题,不断提升规划工作水平,努力改善宜居宜商宜业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开创规划工作新气象,推动城乡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不断强化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构建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为框架的规划体系。今年重点任务是:开展《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调整工作;扎实开展城东、城南城市设计工作;高质量完成高铁新区、飞机坪、马汶片区的规划编制;力争完成历史保护街区(铁井栏、紫芝街)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徐墩小城镇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形成最终成果;配合新区建设总公司完成水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工作。同时加大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力度,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2、加大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力度,为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能力提供全新的空间载体。重点是完善城市功能规划布局,为东岳大桥、芝城公园改造、北环路建设、城东五星级酒店、建州商贸城等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落地提供规划保障;结合推进城市“东进、西拓、北延、南发、优老”空间整体发展战略,策划建设一批城市基础设施、社会设施、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城市发展。

3、深化规划管理创新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规划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夯实基础。今年工作重点是:深化规划审批“公示制”和“规划公众参与”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努力建设廉洁规划、透明规划;理顺规划管理体制,逐步规范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规划管理,扎实推进城区危房重建管理,突出规划刚性管理和柔性引导,维护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大违法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增强执法力度和效果,保证规划的权威性,确保规划蓝图的实施;加大规划管理工作科技含量,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4、着力抓好规划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廉政规划和服务规划新形象,为规划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制度和作风保障。

第11篇

2009年是我市改革发展关键之年,也是保稳促调、会战攻坚,服务创新之年,围绕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大局,明年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为主线,以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总体要求和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域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大都市区空间布局;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引导和服务职能,积极推动重要功能区块的开发建设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中心城功能品位和形象;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营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努力为加快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步伐提供良好的规划保障。具体来说,重点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正视*城市建设与国内外先进城市存在的差距,确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为目标,整合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新组建的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力量,结合对*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深化*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功能转型与提升的策略研究。积极贯彻中央深化农村改革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等新的政策措施,加强城市空间框架和产业布局等规划研究,推进*新型城市化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强化城市重要公共设施及公路、铁路、轨道等重要节点方案研究。优化住房建设规划,完善住房供应结构,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优先保障政策性住房规划的落实,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深化次区域规划,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地区、奉化—鄞南地区、*港地区等次区域规划和落实省“两规衔接”工作为抓手,抓紧完善各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小城镇规划,启动*南部三门湾发展战略规划,着力构建大都市各组团之间有机分工协作、紧密便捷联系的格局。要以“洁化大地、绿化村镇、美化庭院”为目标,加快乡、村规划的编制进程,以示范村村庄规划、村庄整治与建设规划为重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以“中提升”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项目会战攻坚。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要求,加强重大项目规划研究,及时落实重大项目系统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建设方案。重点深化细化*湾新区、镇海海铁联运枢纽区块、*湖旅游度假区、*奥体中心、庄桥机场、甬江北岸区块等重点功能区块规划,有效保障“中提升”重点项目规划“落地”。配合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战攻坚,重点是审批穿山疏港高速公路、*保税港区首期集装箱码头、货运北环线、*南站改建等重大交通项目规划方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专题研究,针对“出行难”等问题,完善镇海、鄞州的道路网系统,提出通途路、世纪大道快速路改造方案,启动城市快速公交线网规划研究,进一步优化城市快速轨道线网规划,配合做好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建设,并对规划实施中的交通疏解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人居环境。围绕深入实施六大民生改善工程,继续抓好城市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完善、调整和报批工作。牵头组织编制一批市一级的专项规划,包括排污设施、综合防灾、住房建设等,加强各区各片专项规划的覆盖,深化完善环境卫生、灯光照明、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空间布局。以社区控制单元为管理平台,对商服、教育、医疗、体育、养老、给水、电力等各项设施作进一步的综合考虑,落实用地,促进公共资源配置的均衡性、基本性和便利性。

(五)营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城市总体设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门户空间体系、城市雕塑的整体规划,构建城市形象识别系统,展示*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入考虑城市各片区核心地段、近期开发地段、三江六岸等重要景观节点、廊道的结构布局,通过概念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详细规划等多样性规划,引进先进理念和设计手法,在优化空间布局、集约利用土地的同时,积极塑造城市风貌。配合各区政府和城管部门开展街巷环境整治规划,努力营造城市整洁干净、亲切宜人、充满浓郁生活气息的生活氛围,为把*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富足和谐的现代城市奠定基础。

(六)深化基础测绘实施,促进地理信息共建共享。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拟出台《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加强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并计划于明年初召开全市测绘工作会议。强化基础测绘项目管理,着力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提高项目的深度和质量。推进全市三维建模及数字仿真规划工作。加大地图编制力度,完成市三区的社区地图编制并印刷成地图册。进一步扩大全市中小比例尺基本地形图的覆盖范围,对地理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构建市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研究制订基础空间数据共享政策,鼓励和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七)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分析总结《城乡规划法》实施一年来的经验教训,抓紧进行《*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城乡规划管理审批规定》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地方性配套法律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善城乡规划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政府强拆机制。进一步优化城乡规划制定、调整、审批机制,提高规划的法制化水平。

(八)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高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服务意识,结合民主评议机关整改和“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规划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服务经济的关系,进一步理顺现有管理环节,简化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作风和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深化“阳光规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塑造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第12篇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

Abstract:Danxia Mountain Scenic Area, Area summer rich, for example, the form of study and explore the scenic area controlled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core content control system six control categories of elements and rigid control and flexibility, control the combination of space, landscape style guidance and control and environmental phasecoordination, promotion of village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ontrol system of controlling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scenic spots in order to provide a reference.

Key words: scenic area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control system

中图分类号:F123.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背景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最主要的法定依据,对风景名胜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国家规范,相关理论和实践都处在起步阶段,制约了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迫切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探索。本文以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夏富片区为例,研究和探讨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内容控制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特点。

丹霞山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和浈江区境内,面积292平方公里,是世界丹霞地貌的命名地,拥有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称号,于2010年成为世界自然遗产,2012年晋级国家AAAAA级风景名胜区。新的变化给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带来旅游经济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保护要求。

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夏富片区处于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的中部,《丹霞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0-2025)》定位其是丹霞山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属于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内部最高级别的服务单元,对周边服务辐射功能非常重要,对于风景名胜区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近期发展的重点之一。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夏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区开发建设的指引,详细规定各项保护与开发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

图1 规划区在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的位置

图2 用地规划图

求,为规范建设行为提供法治平台,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保证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的有序建设。

项目概况

现状概况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590.15公顷,(见图1)总人口约2050 人,东西环山,锦江蜿蜒贯穿南北,中部地势较平坦。景观资源特色为丹山碧水竹林田园村落。自然景观方面,童子拜观音石柱群为丹霞山特级风景资源,姐妹峰、锦江山水、锦江曲流、上天龙、犁头寨群峰等属一级风景资源。人文景观方面,夏富古村有600多年的历史,从整体布局到建筑都具有浓郁的乡土文化特色。

规划概况

规划区定位为富有丹霞特色山水田园风光的乡村聚落式服务中心。基本功能包括旅游服务,交通、物流节点,外延功能包括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规划至2015年日均保有人口规模约3700人;2025年日均保有人口规模约5500人。规划开发建设整体上采取“大分散小集聚”的空间布局模式,依托现有村落形成分散组团。(见图2)

规划控制体系要素构成

规划控制体系要素包括土地使用、环境容量、建筑风貌、景观风貌、配套设施、行为活动6大控制类别,下分40项控制内容,不同控制内容根据控制要求分为规定性指标或指导性指标。(见表1)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成果通过法定图则、管理图则和城市设计图则实现对规划区的图则指引和导控。法定图则和管理图则对土地使用、环境容量等开发强度进行控制。城市设计图则对建筑设计、道路设计、开敞空间设计、植物配置设计、环境设施设计等方面进行导控。(见图3,图4,图5)

规划控制体系特点

图6 项目系统与布局规划示意图

刚性控制和弹性控制相结合

对土地使用、环境容量、建筑建造、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等方面内容以刚性控制为主,以满足基本的资源保护、设施服务要求。

对建筑设计风貌、景观风貌、游览设施、环境保护和风景游赏行为活动等方面以弹性控制为主,以满足景观风貌特色控制引导和未来的不确定性的要求。

如在旅游项目控制中,规划采用项目策划先行,弹性规划布局的方法。从经营的角度将旅游项目划分为旅游系统(市场开发行为的经营性项目)和公共系统(非经营性项目)两类,其中公共系统项目可参照规划项目具体落实;旅游系统项目考虑市场运作在具体项目上赋予其一定的兼容性,相应在用地性质、地块划分、指标控制等规划方面也相应给予一定弹性,实现对公众利益和市场招商两方面地协调。

空间形态、景观风貌导控与环境相协调

图7 总体城市设计意向图

在城市设计上重视空间形态、景观风貌导控,塑造富含丹霞特色和优美自然风光的山水田园空间。

在空间形态方面,规划提出总体城市设计意向(见图)、整体景观结构、开敞空间结构、建筑高度控制、旅游线路控制要求。在景观风貌导控方面,规划提出整体设计导控、锦江沿岸保护带控制准则、建筑设计准则、道路桥梁景观设计准则、开敞空间设计准则、绿化设计准则、环境设施设计准则控制要求。

村庄保护与开发相促进

村庄是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保护有利于提升开发的价值,适当的开发有利于加强村庄的保护。村庄保护与开发相促进,顺应农民求知、求美、求乐、求富的需求,促进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融合、持续发展。控制重点为:

(1)严格控制村庄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

(2)保护和塑造村落景观。保护具有当地特色的传统建筑文化,对建筑的高度、形式、风格、体量、材质、色彩等方面进行控制,尽量保持地方文化特色,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保护夏富古村传统格局,对历史建筑的修缮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

(3)完善管理体系。完善行政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效率,制定和完善景区保护、管理的法令法规并严格执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

(4)引导和控制产业经济提升。以风景名胜区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居民点农业、副业、农副产品以及旅游产品加工业及相关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结语

由于风景名胜区的多样性以及控制要求的多样性等原因,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往往存在着差异性。在“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管理要求下,面对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共同矛盾,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也存在着普适性内容,这些方面仍需进行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岳邦瑞.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研究[J].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4):522-525.

韩炳越,陈萍,邓武功.具有风景区特色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探——以岳阳市南湖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A].城市规划和科学发展——200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09

程红宁.“申遗”成功新形势下的风景区服务设施规划探索——以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南门服务基地、夏富、龙皇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A].转型与重构——201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C].2011

作者简介:

杨庆东/男/1979年生/硕士/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师(广州 510290)

程红宁/女/1978年生/硕士/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园林设计高级工程师(广州 510290)

李枝坚/男/1969年生/硕士/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湛江524022)

黄高辉/男/1977年生/硕士/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所长/高级城市规划师(广州 51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