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4 10:52: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加强学生活动系统设计与优化,增强学生职业素养,是由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目标所决定的。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走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办学道路,培养生产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高职生面向就业市场,面向生产第一线,其校园文化活动就应具有鲜明的职业特色、灵敏的行业导向性。中国青年报在《职业素养教育不是空中楼阁》一文指出:“当前,普遍认为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是适应企业的需求,而很多企业人士认为,职业素养至少包含两个重要因素:敬?I精神及合作态度。因此,说培育职业素养是高职教育第一要务并不为过。”教师应该把握好自身的职业身份,除了通过课堂教学和文化活动传授文化知识以外,还要在言谈举止、为人处事等个人修养上言传身教,尽量以自身卓越的才能和良好的品德去影响学生。开展日常教学活动时,应该适当穿插企业的工作流程,培养学生开拓进取的精神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尽可能让学生在准职业教育氛围中扮演角色。在完成的课题的过程中,增加了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培养,学生参与行业认知和福利院的座谈,对行业用人,需要具备的素质有所了解。该课题在实施的过程中提升了学生素养。
本课题在完成的过程中学生参与录制视频,参与完成访谈增强学生活动,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对综合职业能力的养成具有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高职院校学生活动向来紧密围绕学院办学理念、培养目标而进行设计,本身就融入了职业特征、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理想、职业人文素质等诸多元素,学生作为组织者,能够锻炼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创新精神、社会交往能力;作为参与者,在准备、参与的过程中,能增加团队凝聚力、锤炼职业技能、强化职业规范、竞争意识适应能力等。
二、行业人员人文素养的提升
护理员工作的本质就是“以人为本”,如何提高全体护理员的人文素养,是每一位从事护理工作的同志都应该认真思考并且要不断提高和应用的重要课题。人文素养是“以人为本”中的核心问题,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主要依赖于每位护理员在实践中的自我教育和培养。由于护理员的日常工作较为繁重,而且与孤残儿童接触的时间较长,压力较大,有时还得不到人们的理解和尊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会使工作热情降低,工作有压力、身心疲惫,还会影响工作情绪。充分认识“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护理员人文素养,有助于改善护理员心理素质,提高护理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在此意义上,人文即文化,人文精神是人文素养的核心,主要表现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文化的关系时,突出人是主体的“以人为本”原则;在认识和实践护理活动中,以各种需要的满足为最终诉求,强调“以人为本”,人是目的的原则;在人与物的比较中,突出人高于物,贵于物的特殊地位,强调精神重于物质,人的价值、生命价值优先的人道主义原则和人本主义原则;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强调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撑,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突出人人平等的原则。
良好的人文素养对于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的护理员形成严谨求实、遵守纪律和技术过硬的工作作风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提高护理员的语言素养。从某种程度上讲,语言素养是各种素养的第一大要素。语言包括口语和书面语言,是护理员在具体工作、交流能力必备的基本能力之一,护理员与儿童之间进行语言交流和沟通,不论经过何种途径都必须以语言的形式呈现出来,护理员加强自身人文素养的训练和培训,可以直接提高对各种事物的理解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有效地避免各种护理标准、护理操作贯彻的失真和走样,执行医嘱时出现偏差,讲话生硬冷漠等问题,同时提高护理员自身的语言素养可以提升学习和领会各种事物的能力。
要充分认识人文素养是一种基础素养,它对于其他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很强的渗透力。良好的人文素养,有助于护理员工作陶冶审美的情操,调节心理状态,促进身心健康,提高护理工作质量,拓展空间,可以提高护士的综合协调能力、自我调节能力、依法施护能力,同时对护士的思想境界、情操、认识能力、文化素养全面而自由地发展具有张力的作用。高雅的人文修养可以使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们自觉地关怀他人、关心社会、关心事业、关爱生命,逐步健全美好的自我人格,适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变化、变革、改革的需要。
人文素养的建议与对策一是自我训练的措施,作为从事护理工作者的护理员处在当今社会经济、科技快速发展的浪潮中,自我要有一种不甘落后、勇往直前的学习、工作精神。福利院和自身也要制定细致训练成长计划和目标,同时要注意强调主动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为使培养和培训方案,自我训练目标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更为人性化、合理化和科学化,必须结合各个科室、各位护理员的不同情况。二是培训、培养和训练要与福利院建设相结合,更要重视团队建设,体现团队精神。
三、课程特色提升
本课题以孤残儿童护理员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能力为核心,以学生能力培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婴幼儿照护一》和《婴幼儿照护二》课程的基础上对原有课程资源进行整合、更新和补充,形成包括教学文件、文本资源、图片资源、视频资源、模拟资源题库、职业技能大赛资源(含才艺资源)等集“课、证、赛”于一体的系列资源。项目的实施过程即是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手段信息化、评价方式合理化、标准化的过程。
资源库建设重点对热水袋的使用、温水擦浴、约束、癫痫急救、口腔护理、新生儿喂药、为肢残儿童穿脱衣物、轮椅的使用进行了视频拍摄,微课制作以及资料的收集。对儿童歌谣与故事、音乐、舞蹈、手工制作等可用于学生职业能力提升的教学资料进行收集,对历届学生参加大赛资料进行整理有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
本课题在《婴幼儿照护一》和《婴幼儿照护二》课程的基础上对原有课程资源进行整合、更新和补充,形成集“课、证、赛”于一体的系列资源。项目团队按照申请书中“具体项目成果”计划,认真执行,较好的完成了之前的计划。此外,由于本门课程的授课教师的专业领域是护理学,孤残儿童康复技术尤其是轮椅的使用需要视频资料支持,因此,本项目重点对轮椅的使用包括坐位独立转移(从轮椅到床)、从轮椅到地面转移、从地面到轮椅的独立转移、协助站立转移(从床到轮椅)、用转移板协助坐位转移(从轮椅到床)、上下坡道等进行了视频拍摄,微课制作以及资料的收集。
信息化手段得到合理应用,如微课制作实现资源可视化和趣味性转化,试题库网络化建设,有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图片、照片的收集突出操作动作难点,通过特写镜头呈现。为后续教学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素材。
多方参与,多元化视角。资源库建设整合校内外资源,从访谈、调研、核心岗位任务梳理、视频拍摄到微课制作,儿童专业教师、假肢康复专业教师、摄影摄像教师都参与其中,形成合力推进资源库建设。课、证、赛合一,以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能力为核心,以学生能力培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原有教学评估模式,实现课证合一,以证代考。在满足岗位任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才艺视频,图片资源,提升学生孤残儿童照护能力及其综合素质。
基本建成一个合理、够用的资源库,为孤残儿童护理员课程信息化教学改革奠定基础。本课题按照《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标准要求,基于“孤残儿童护理员”课程模块,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Y格证书获取,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资格大赛等所需资料,梳理相关教学文件、文本资源、图片资源、视频资源、教学课件、模拟资源题库、职业技能大赛资源(含才艺资源)等,构建了一个融课程标准、职业资格要求、素材资源于一体的资源库。本课题实施的过程,即是优化教学资源的过程,亦是探索资源利用最大化的过程。本资源库建设对原有课程资源进行整合、更新和补充,形成课程建设,职业资格技能,全国技能大赛备赛资源一体化系列资源,力争实现课证合一教学评估模式,通过网络资源平台,面向师生,孤残儿童护理从业人员以及残疾儿童家庭,通过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共享的方式,服务于教学和社会需求,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四、小结
一、福利院孤残儿童主要心理疾病
(一)自卑抑郁。他们自我感觉低人一等,感到样样不如人,处处不如意,常无缘无故郁郁寡欢。自暴自弃,不求上进,自信和勇气不足,不愿抛头露面,不敢接触生人,不愿结交朋友。感情脆弱,对他人的评论较敏感,对别人的批评难接受,甚至耿耿于怀。不希望别人超过自己,对受表扬的孩子进行人身和言语攻击,常给比自己优秀的孩子制造障碍。
(二)逆反固执。听不进教师苦口婆心的教育规劝,个性固执,甚至把教师的正常提醒督促看成是“管”“卡”“压”,是和自己过不去,是对自己自尊心的伤害,与教养者有对立情绪。厌学逃学,生活中随意乱发脾气,喜怒无常,随心所欲,不听管教,常有违规违纪现象。
(三)冷漠自私。与他人交往只考虑自己,不关心他人,漠视他人处境和感受,对人对事较为冷漠。不愿与他人分享共用的玩具,争抢、霸占玩具和食物形象突出,常欺负比自己小的孩子。对索取心安理得,对被照顾认为理所应当。不信任他人和外部世界,喜欢掩盖自己的真实想法和内心需要,自我封闭,有问题不愿与人交流。
(四)恐惧退缩。对陌生人感到恐惧,不愿与参观人员交流。在外上学融入班集体难,孤独感强,内向、害羞,社会交往能力较弱。班级中福利院儿童往往形成较为封闭的小团体,与其他同学保持距离,受同学欢迎和接纳程度低。环境一旦改变就狂躁不安,无所适从,当收养人拥抱时常常哭闹不止,甚至拳打脚踢,被收养后,适应新环境速度慢。
二、福利院孤残儿童心理疾病成因分析
(一)儿童适应性依恋障碍。发展心理学认为,儿童早期与父母的依恋是儿童社会化的开端,直接影响儿童成长过程中的人格完善。若强迫婴儿同依恋对象分离,则会使婴儿产生分离焦虑,形成不安全依恋模式,进而产生许多行为问题和心理障碍,影响儿童一生。福利院孤残儿童,自幼丧失父母关爱,缺乏家庭温暖,无依无靠,稚嫩的心灵遭受创伤,这是诱发儿童心理疾病的主因。入院后,孤残儿童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需求得到较好保障,但情感和心理需要难以获得满足。一方面,福利院工作人员每天三班倒,照料者不断变换,难以与孤残儿童形成稳定、深情的情感联系,易造成孤残儿童角色缺位或角色冲突。另一方面,一名工作人员往往要照料多名儿童,对儿童需求往往难以做出及时全面的回应,致使儿童情感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对儿童身心健康有较大影响。
(二)教养者能力素质不全面。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女性多,男性少,结构不合理;长期接触儿童的保育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照料缺乏专业性、科学性,工作过程中重视基本的生理护理,忽视儿童心理和性格完善,对儿童心理疾病发现不了,矫治不力。
(三)儿童自身缺陷影响。福利院孤残儿童,多为既孤又残,生理、心理缺陷不同程度存在,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质量受限。平时儿童缺乏与外界的交流沟通,不利于儿童的人格塑造与培养。少数正常儿童,长期与残疾智障儿童生活在一起,也渐渐习得了智障儿童的某些特征,如整日呆坐在教室内不言语、不与人交流、显得沉闷和抑郁。
三、福利院孤残儿童心理疾病矫治对策
孤残儿童心理疾病,影响儿童健康成长,造成送养困难,成人后还可能危害社会,其心理疾病矫治已迫在眉睫。
(一)党委政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孤残儿童心理疾病矫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和政府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关键。
1. 加大投入力度。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进一步完善福利设施,拓展服务项目,使更多孤残儿童得到优质心理服务。
2. 重视人才建设。加强对福利院机构岗位设置的督导,使现有人才得到合理配置和使用,同时充实引进特教、心理学等高层次专业人才,提升心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3. 创新养育模式。继续抓好家庭寄养,争取开展机构内小家庭养育,将机构专业资源与家庭亲情有机结合,最大程度满足孤残儿童需要。
4. 加强检查督促。不定时派出工作组对福利院养育孤残儿童情况和机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组织难题攻关。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可适时组织儿童福利机构和专家学者对儿童心理疾病进行专题研究和研讨交流并形成成果,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福利院自身方面:积极主动作为
1. 建立儿童心理健康矫治机制。建立福利院保育员―福利院心理健康小组―志愿者―心理专家四级心理疾病矫治机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2. 协调、整合社会力量支持。协调动员居委会、社区、学校等更多社会力量支持,为儿童提供帮助。组织志愿者队伍与孤残儿童开展“1+1结对子”、“周末家庭”等活动,让儿童有接触正常家庭、社会环境的机会,改善儿童情感缺失问题。
3. 努力提升自身建设。福利院人力物力财力均向孤残儿童的身心健康聚焦,倍加珍惜党和国家给予的政策、资金支持,解决好人浮于事、科室机构臃肿但一线教师力量不足问题;想方设法加强日常照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愉悦孤残儿童身心,提高儿童知、情、意综合水平;为儿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逐一评估和治疗;采取送学深造、在职培训等方法,提高工作人员心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真心做好事却遭质疑,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东北义工联盟理事长赵庆,曾致力于慈善义工活动十多年。他是黑龙江兰西县的公务员,最开始做义工却不在兰西,原因是怕别人说他作秀。
有人说,现在借慈善之名谋一己之利的人很多,为出名而作秀的人也不少。我们不否认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是我们更要看到,有更多的人不计名利、真心付出、乐善好施,比如荣登“中国好人榜”的4 564位中国好人,还有大家耳熟能详的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人物,以及众多的志愿者和我们身边的凡人善举。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脊梁。
让做好事的人不寂寞、不被误解,进而受尊敬、被仿效,才能提高全民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笔者认为,首先,在做好事的人受委屈、受伤害时,要有人来为他们撑腰、壮胆,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媒体、公众。“中国好人”余竹云坦言,纵然遭到过质疑与伤害,受了很多委屈,但他坚持做公益已有十年。“如果没有省市文明办的支持,没有有正义感的媒体认可,我又有什么信心与勇气坚持下去?”其次,对于以慈善之名谋一己之私的行为要惩罚,比如各类“诈捐”、官员走马观花的作秀等,都应受到谴责或惩罚。最后,公益慈善重在心诚,而非钱多、力大,要营造“好人有好报”的社会氛围。
只有行善者受到尊重、赞扬、推崇,更多的人才会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我们要努力呵护每一颗善心、每一个善举,不要伤害每一个好的开始,不要让好人只凭个人意志艰难地走下去。
链 接
国际关心中国慈善协会(International China Concern,简称ICC)是为了促进中国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的发展而建立的一家国际性慈善机构,由英国籍高永恩先生于1994年创立。
ICC主要资金都是从国外募集而来。现已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新加坡、中国香港注册。国外注册机构的目标是支持中国福利系统内的孤残儿童和青年人社会福利方面的工作。
ICC与中国的湖南、河南、广西、新疆、辽宁等当地政府组织合作从事社会福利方面的工作。
ICC的目标
ICC将增加国内、国际工作者的数量,与当地政府及其他机构合作,服务于国内各城市。
1.发展新项目,为中国社会福利系统内弃儿和残儿提供全面护理和支持,降低残儿的遗弃率。
2.提供社会福利系统所需要的管理及残疾人服务方面的培训。
3.为孤、残人士倡导权益。
4.培养本地化的人员和社区,满足孤、残人士的需求。
ICC的服务范围
ICC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开展孤残儿童和青年人的服务项目,提供相关的培训,目前主要服务范围有:
1.为孤、残人士提供护理、医疗、康复、教育、职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养育。
2.为有残疾孩子的家庭提供咨询辅导、康复治疗、特殊教育、职业培训、临时托养、父母支持小组(培训)和经济援助等服务。
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系省二级福利院,成立于1957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和主管局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以创建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不断开拓创新,已逐步发展成为集城镇五保供养、社会有偿代养、特殊儿童教育、医疗康复和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目前,全院占地面积近74.5亩,建筑面积0平方米,拥有职工197人,各类服务对象713人。老年公寓自费休养人员320人,入住率达100%。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已经完成评审立项规划设计。“夕阳红”之家、儿童“蓝天公寓”、五保老人及特别护理新区正在筹资待建中。我院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安徽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民政系统文明窗口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等数10项荣誉称号,并连续被评为省第四、五、六、七、八届“文明单位”,目前已完成了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涌现出市、市“十大女杰”、江淮“十大杰出青年”、“模范养老机构敬老之星——优秀院长”、“全国敬老之星——优秀护理员”、“市劳动模范”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行效能建设
院党支部紧紧围绕“推动全民思想大解放,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将行政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等通过网站、宣传栏公布,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合理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老年公寓实行“一站式”便捷高效服务,将代养、公寓等收费项目以及所有自费入住、离寓、儿童寄养、五保老人、工作人员信息、签定各项手续等操作全部实行了数据平台管理。三是严格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考评办法共26项139条,要求每个职工对《工作职责》、《公开承诺》、《办事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等都熟记在心,并利用闭卷测试的形式检查他们的掌握情况。四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寄养站采用定期家访与不定期家访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家访次数共余家次,确保家养点每月检查不低于2次。取消4户不合格寄养家庭,限期整改了8户家庭。
二、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素质,加强廉政建设
一是院班子成员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单位的职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依法办事,杜绝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现象。二是严禁吃、拿、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三是加强内部核算管理,节能降耗,厉行节约。四是加强对职工的业务能力培训,我院经常开展日常护理、不同病症急救措施的培训活动。要求各班组职工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理论或业务知识集中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定期邀请南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医院急救室医师为护理员及寄养家长进行儿童预防保健知识培训,内容包括预防甲型h1n1流感、脑瘫儿的护理、脑瘫儿的用药方法、老年人突发病症的急救常识以及不同年龄段儿童噎食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并安排4名护理员分别到上海、南京参加脑瘫儿感知综合训练和儿童、老人营养配餐培训。
三、广泛开展文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发展
我院每周在多功能厅播放各类题材的电影,利用广播播放黄梅戏、越剧、京剧花鼓戏等戏曲及红色经典歌曲等,组织院民观看收听。市文联在年初来我院开展了“送欢乐下基层”慰问演出活动。除夕、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我院都要为五保老人、孤残儿童和代养老人举行演出慰问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温馨,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广泛沟通、交流的机会,促进他们之间的团结。通过举办职工运动会、演讲歌唱比赛、消防知识 问答的形式,开展一些更加人性化、亲情化的职工娱乐活动和群众文化健身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工作热情。特教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在市特校学习的3名聋哑儿童参加了迎接第17次全国助残日“翼之梦”演出,2幅作品先后荣获“奔向——第四届国际少儿艺术大展”绘画类特等金奖和铜奖,聋哑儿童周昌素的作品《救灾》荣获全国残疾人书画大赛少儿组特别奖。
四、极力完善硬件设施,美化服务环境
为了给广大休养人员和孤残儿童营造更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今年,我院在经费极度紧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先后投入70余万元,将老年公寓112间住所的木质房门统一更换为造型美观、颜色鲜艳、坚固耐用的钢木门;对儿童院的格局做了重新规划、调整并进行装修;对老年公寓老区部分线路段进行更换;重新修建了倒塌的挡土围墙;建造了容积达120m3的沼气池;对公寓近9000平方米的环境进行了绿化美化,使公寓环境更加秀丽宜人。
今年以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和服务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明显提高。无一例违反计划外生育、安全生产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全年接待各级各部门考察慰问共2600余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老年公寓目前320张床位已满,还有200多人在排队等待入住,现有规模已(来源:文秘站 )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尤其是特别护理床位极其紧缺。鉴于此,我们在两级民政局及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聘请专家制定了《市老年公寓扩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争取国投资金。目前,通过省、部的协调,已安排了100万元资金,用于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市发改委已将我院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项目,作为省备选项目上报到国家发改委。
二是市老年公寓实行的是“低偿服务,保本经营”,目前的代养收费标准太低,最低服务级别的收费仅为每月420元,特级护理标准为每月720元。按照目前的市场消费水平和工资水平,这个标准难以促进公寓规模的扩大和环境、服务设施的改善。
关键词儿童福利院社会工作暑期实习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各种社会问题突显,社会工作应运而生。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制度。
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儿童社会工作,它是面向儿童的社会工作,目的是激发儿童自我发展、自我成长的潜能,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地发展,也就是把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应用到儿童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中,不仅救助和保护不幸儿童,而且关心一般儿童,使他们健康地成长。儿童社会工作是一项儿童福利工作,需要充分运用一切能促使儿童成长发展的个人和环境资源,以确保儿童福利服务的实施。儿童社会工作需要运用专业手段,辅之以非专业手段,需要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的结合。从狭义上来说,儿童社会工作是一种事后补救性的工作,多采取机构服务的方式,救助和保护那些家庭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或者有各种问题的儿童,包括孤儿、残疾儿、流浪儿、弃婴、受虐待儿童、情绪或行为偏差儿童等。
青少年社会工作是面向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以青少年发展为根本目的,辅导是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具有特别强烈的社会功能。青少年社会工作理论模式有生物进化论、精神分析理论、学习理论、认知发展理论、社会文化理论、社会学理论等。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一般方法是个案辅导、团体访问(榜样示范、行为锻炼、情景感染、竞赛激励、角色模拟)。
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对残疾人所做的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克服环境障碍,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专业活动。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内容有康复教育、就业、婚姻与家庭生活咨询、改善残疾人生活的物质和社会环境。残疾人社会工作方法的理论:供养理论、回归社会论、赋权(Enpowerment)理论。社会工作系这次暑期实习机构是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实习内容就涉及到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和残疾人社会工作三个方面的内容。
创建于1951年的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占地面积约27亩,建筑面积16,842平方米,现有员工408名,其中在职职工285名,离退休123名,院领导3名,中层干部14人,医护人员67人,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82%。下设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保教科、医护科、康复科、培智小学等部门及工会、青年团群众组织。福利院设有收容床位400张,医疗、康复住院床位130张,18个诊疗科室和11个医技科室。主要职责是收养社会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
该院把为孤残儿童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中心工作,以优养优教,优治强输为质量方针,以满足孤残儿童的成长需求,提供服务保证,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儿童基本权益,帮助儿童适应社会,促进儿童自身发展,寻求突破为质量目标,努力提高孤残儿童的“生存能力、生存质量和生存意义”,先后于1987年建立了全国第一所残疾儿童康复中心;1989年开办了金陵儿童医院;1991年成立了培智小学。1992年与香港杨震社会服务处、江苏爱德基金会合作,引进采用了先进的管理方法,对保育人员进行了喂养、护理、康复等知识方面的技能培训。近两年,进行了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实行政务“十一”公开,使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
在经过儿童福利院多元化的培训、康复、管理、教育后,被收养儿童在自理能力、认知能力、表达能力和运作能力等方面得到增强,福利院成立了少儿艺术团,已多此进行了“爱心互动”回报社会演出,为福利院的孩子将来融入社会和家庭创造了必要的条件。2002年,该院大力推动孤残儿童寄养活动,开展了《为百名孤残儿童寻找一个家》的活动,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全年共有85名孤儿走入家庭。
一,多角度透视学龄前儿童
福利院幼儿部有一个老师,三个保育员,一个清洁工。老师一般都是幼儿师范或特殊教育学校毕业,在暑假中实行轮班制对这里的儿童进行教育以游戏和教手工为主。保育员也受过专业岗位培训,主要负责儿童的生活护理。虽然职工的职位、任务、责任不同,但却拥有一颗对孩子真诚的爱心,并且积极发扬团队精神。老师采取各种合理的方法对孩子的纪律性进行训练。例:老师让孩子们排好队下楼玩时有的孩子仍东张西望,动来动去,老师会以当着其他孩子面进行批评或罚他呆在室内坐小板凳的方法进行教育。说明孩子的纪律性的形成是在老师负向强化下形成的,而且老师只是靠严厉的话语和加重的语气,有时采取非打骂的惩罚措施,如坐小板凳与别的孩子隔离的办法来使孩子知道遵守纪律的必要性。
我们这次实习共接触到17个儿童,残疾率是100%。在这17个儿童中,有2个侏儒,1个盲童,1个患有血瘤,2个兔唇,2个脑瘫,3个聋哑,3个智障,1个羊癫疯,1个心脏病,1个小儿麻痹,其中这些儿童多为多重残疾。在这17个孩子中有一个特殊的孩子,由于他是侏儒症,身高不足1米,身材非常矮小,为了保证他的安全,就把他留在了学前部,但他今年已经13岁了,并且在儿童福利院的培智小学念五年级,他完全是因为身高障碍影响了他的发展,从他这个特例来看,在儿童福利院内,不是一味的按年龄段来模式分段生活,而是人性化的以特殊形式对待,使孩子们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空间。
(一)、生活设施及饮食状况。幼儿部条件齐全、设施完备、干净明亮,福利院所创造的优良生活设施使残疾儿童在物质条件满足的同时减轻了身体缺陷对心理造成的影响。在幼儿部,每日三餐都有专业营养师搭配,并且针对不同孩子的身体状况有所区别,保证每个孩子都能补充每日所需的微量元素。
(二)、我们观察的现象
现象1:当活动场面比较乱的时候,有些孩子会把盲童牵到安全的地方。
现象2:洗澡时,有些孩子会帮助行动不便的伙伴。洗澡后还有孩子给别人擦干身体。
现象3:一个孩子拉肚子弄到了身上、板凳上和地上,马上别的孩子就开始分工,有的去冲洗板凳,有的去擦地板。
现象4:被老师罚坐小板凳的孩子不论我们怎么喊他,他也不肯起来玩,而且别的孩子也告诫他不能起来。
现象5:照相时刚被老师排好队的孩子一直排好队型,想让他们改变队型很困难。
现象6:吃零食时,没发到的会坐在那里等,不会抢别的孩子手中的,而且每个孩子虽然拿到的大小不一样,但都是各吃各的。
现象7:吃饭前有的孩子会主动摆碗勺。
现象8:老师挑了两个孩子喂其他孩子吃西瓜时,当这两个孩子喂到一个患血瘤,嘴张不大的小孩前会把西瓜弄成小片给他吃。
现象9:做沙画时一个孩子会通过给那个也想坐老师身边的孩子东西吃,来达到坐在老师身边的目的。
(三)以上想象分析:现象1、2、3、8反映孩子之间的互帮互助。由于他们彼此之间相互熟悉残疾情况,懂得应给予不同的伙伴不同的帮助。而且没有明显的帮助对象,只要看见谁需要帮助马上就会伸出援助之手。生活在群体里的孩子更易发挥这种团队合作精神,从小培养他们对残疾伙伴的照顾,使彼此得到关怀,使他们认识到残疾人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特殊的照顾。现象4、5突出了孩子较强的纪律性。纪律性的形成规范了孩子的行为,一定的约束力使他们做起事来或行动起来更加整齐划一,以达到和正常孩子一样,甚至做得比正常孩子更好。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孩子良好的纪律性使得即使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行为也不至于自由散漫,为以后的成长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这些孩子作为一个小团体,成员之间的相互督促也起了必不可少的作用,更说明了同伴之间的影响力与约束力,往往会取得更大的效果。但由于老师的权威性影响,加之福利院孩子的资源单一,所有资源都是从老师那里获得的,所以他们变的很机械,缺乏创造性。现象6表示出孩子心里没有攀比的概念,不会为了所得东西的多少而起争斗,认为每个人都得到就可以了。这和正常家庭健康的孩子不同,正常孩子多为独生子女,会比较要强,喜欢和别人攀比,凡别人有的自己也要有,争强好胜。而福利院孩子内心的公平理念说明院方为他们提供的物质上的满足是比较充分的,社会上都以给他们物质上的关怀来弥补他们精神上的缺失与不足。现象7说明孩子的主动性强,由于自理能力的完善而喜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而不是像正常生活中的孩子被娇惯得懒于动手。通过现象9我们可以看出孩子知道老师的重要性,找各种机会与老师接近,讨老师喜欢,他们知道被老师认可对自己有好处,因为有时老师会把喜欢的孩子带回家,说明孩子渴望得到更多的关爱——长辈般的,母亲式的,家庭型的。而且老师对听话的孩子会照顾得比别的孩子更多些。每个孩子也许在物质上面都不苛求太多,但由于都是被遗弃的孤儿,所以对爱的渴求是他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最重要的。能得到别人的一点爱在他们心中都是温馨甜蜜的,可以弥补心里的那份空虚寂寞。由此可见,合适的有专业的训练的老师对孩子是很重要的。
(四)、学习状况。幼儿部17名儿童中有5个上小学,除前面提到的特例儿童上五年级外,其余都上一年级。他们受的教育与外面的儿童相似,老师会根据他们自身的情况进行特殊对待,让每个可以接受教育的儿童获得相应的知识。
现象1:当我们给孩子们折纸鹤时,一个智力有障碍的儿童也跃跃欲试,而且跟在后面叠,虽然每次都不成功,但仍然不断尝试。
现象2:有一个孩子见到我们T恤上的字就会让我们教他识字,而且问了我们中每一个人,还一个一个字的读了很多遍。
现象3:一个智障儿童在看到别的孩子写出自己名字时一直注视着,但让他写他却表示不会,经过告诉他是能行的,他通过画画代替写字了。
现象4:做沙画时孩子会根据老师对他们的指导及加上自己的理解与询问完成他们所做的沙画。
(五)学习现象分析:以上现象说明孩子都有学习新知识的愿望,并且不懂就问,不断努力尝试。这些都是和正常孩子一样的,而且他们也很愿意去学,对于有一些轻微智障的孩子,他们内心深处是想学的,而且也想表现,但担心学不会,以及自身没有可以表现的资本,害怕别人笑话,缺乏自信,可以从他们对别人的羡慕中看出他们内心对学习的渴望,经过鼓励他们会有所进步。而关爱会使他们重拾信心。当然关爱的给予首先要与他建立良好的关系,让他信任你,孩子只有在自己信任喜欢的人的激励下才会发挥得更好。按社会心理理论来分析,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如果老师给予大力帮助和指导,积极鼓励儿童并对儿童的各种努力予以充分肯定,就会促进儿童形成积极向上和奋发进取的人格;反之,如果老师对儿童教育不当,或者儿童的努力经常受到老师及其它成年人的漠视,或者儿童的行为受到成年人过多的责难,等等,这些情况则会使儿童自视矮人一截,进而逐渐形成自卑的人格。福利院的儿童因为身世就已经有了一定的自卑感,所以在其他方面对他们的肯定是必要的。而且社会工作理论也认为,每个人都应被看成一个可以培养的有发展潜质的人。
(六)、对观察现象一些理论思考
在儿童福利院,老师都会让孩子做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样他们逐渐会感觉到自己的能力和树立自信心,并且养成自主的性格;反之,则儿童容易形成缺乏自信的人格。我们还可以从行为或学习理论进行分析。这是以实验行为心理学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儿童社会工作理论。行为主义强调学习起于人与环境的互动,通过与环境的互动,儿童学习不同的行为模式。
行为或学习理论认为儿童的学习模式有三种,古典制约的学习模式涉及儿童的外部刺激与反应之间的关联。操作制约的学习模式是指在适当的反应出现时给予奖励的一种学习和行为反应方式。此外,儿童还以观察的方式进行学习,并与制约的学习模式相互增加与互补。行为或学习理论对儿童社会工作的启示在于:儿童的行为是儿童对当前环境所作的反应,不适当的行为是儿童对当前环境所作的不恰当的反应,儿童社会工作的任务就是要帮助儿童学习和掌握恰当的行为模式与反应模式。由此可见,对待学龄前儿童必须建立在观察的基础上再辅之以理论知识,使我们对儿童的行为与反应有更深入的认知。而面向残疾儿童的工作更是应该细致深入。我们要把握儿童社会工作中的重点促进特殊儿童福利工作的开展。通过观察现象,使我们感触最深的就是孩子对关爱的渴望,因此,在由理论认识解决问题现象的同时,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满足是必不可少的的一项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建议
问题1:一个被助养的孩子在问及有没吃过肯德基、麦当劳时表示没有,但有老师在场时再问同样问题时表示肯定。
问题2:一个今年刚被家人丢弃的7岁女孩自称老师对她不好、生活环境不好,但事实却相反。
问题3:由于院中有规定老师不能打骂孩子,所以有的孩子仗着这点有时较任性(特别是在无外人在时),有的骂人是出口成“脏”。
问题4:老师天天对着有残疾的孩子,造成情感衰竭,对外界孩子无兴趣,包括对自己家的孩子也提不起精神,无法释放爱。
相应的建议:问题1、2说明孩子想通过得到别人同情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他们内心深处对爱的渴求,对关怀的期盼,希望得到一份完整的爱的温暖。因此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他们精神上的满足感。针对问题3,应该对孩子进行心理方面的辅导,让他们从小被教育成知道感恩的心情,要回报老师、回报社会的概念。以防长大后成为自私的人。这就要求老师应该受过专业训练,并且老师应被给予一定的社会地位,才能让老师更加尽职尽责。问题4展示了老师由于照顾这些特殊儿童而造成的心理障碍,院方应该多开展心理讲座及专业心理咨询来帮助老师,通过交流来培训老师。
三、福利院里学龄期男童
儿童福利院男生部原则上容纳年龄段在7—14周岁的男童,但结合实际情况和他们生理以及自理能力等状况,也有极其个别规定范围外的男童,但是到了18周岁就要转到其他福利院。我们主要以与保育员交谈和与男孩们互动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并辅以个案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
(一)、基本情况
男生部共有学龄期男童20人,有18人是直接从学前部转入男生部的,身体、智力以及受教育情况见下表。在20人中,年龄为:6岁1人,8岁2人,9岁5人,10岁1人,11岁2人,12岁4人,13岁3人,14岁1人,15岁1人,无残疾2人,占总人数的10%,肢体残疾者3人,占15%,语言听力残疾者8人,占40%,视力残疾者1人,占5%,智力残疾者6人,占30%。其中多重残疾(既有智力残疾又有身体残疾)者8人,占40%。20人中已经开始接受文化知识课程教育的有16人,占80%,其中上一年级的5人(1人为留级生),占25%,上二年级的2人,占10%,上三年级的4人,占20%,上四年级的1人,占5%,上五年级的2人,占10%,上六年级的1人,占5%。在16个受教育的男童中,有5人(3个就读于聋哑学校,1个就读于半山园小学,1个就读于富贵山小学)在院外学校上学,占总受教育男童数的将近三分之一。此外,从老师口中了解到,在福利院男生部正在接受教育的男童的成绩都一般。
男生部暑假期间日间由1名班长、2名保育员(均为女性)负责生活管理,并有1名姓刘的男老师辅导男童的文化课作业以及手工制作。班长和保育员都是实际社会工作者,接受过基本的知识培训,但无相关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丰富。刘老师毕业于特殊教育专业学院,从事特殊教育事业10年,除了指导、批改作业外,很少与男孩们交流。
男生部儿童基本情况表:
身体状况年龄受教育程度基本情况
肢体残疾(3人)11三年级有语言障碍,右手残疾,左手写字,识字能力强,听话,懂礼貌
14六年级小儿麻痹症患者,已进行手术,就读于富贵山小学,9月份升入五十四中上初一,成绩一般
15三年级豁嘴,有智力障碍,无法自我表达
听力语言残疾(8人)6有智力障碍,有很强依赖感,希望被疼爱
8一年级有智力障碍,不喜欢与外人交流
9有智力障碍,很少讲话,受他人欺负,经常哭
9有智力障碍,常重复讲同样的话,有被打经历,喜欢站在窗口看天空
9一年级就读于聋哑学校,留级,有燥狂倾向
9一年级就读于聋哑学校,识字能力强,记忆力好,非常调皮
10三年级不喜欢和其他孩子玩
12四年级就读于聋哑学校,很调皮
视力残疾(1人)11弱视,有智力障碍,乖巧,不喜欢玩闹,擅长手工
智力残疾(6人)9一年级身体发育迟缓
12二年级玩闹,不会写字,心理发育迟缓
12五年级有暴力倾向,有抱养经历,常与人打架
12一年级好独处,蛮力大,内向、行动迟缓
13二年级有燥狂倾向,想当画家
13三年级双脚残疾,内向,倔强,喜欢折纸
正常(2人)8南昌人,无父,母亲精神病,今年四月份入院,9月份准备入院外小学
13五年级就读于半山园小学,参加过夏令营,十分内向,不擅长交流,成绩一般
注:20个孩子中8个有多重残疾
男生部活动室除电视机外无其他娱乐设施,墙柜破坏严重,饭盆摆放整齐但不干净,宿舍内设施简单,床铺整齐,衣柜内基本上无私人物品,衣柜门大多数已没有。据男孩们反映,冬天比较冷。宿舍分配时,将好动调皮的放在一起,在外上学、自理能力较强的放在一起,也有较大一点的带一个小一点的一起睡的情况。被子自己叠,衣服洗衣机洗。宿舍内有学习条件,根据需要配有写字台、电脑等设备。一日三餐搭配合理,保证营养。他们在暑假期间整天在活动室内重复单调的生活,但却不乏儿童的天性,他们喜欢和人交往,活泼,好动,表现欲和学习欲都很强。
(二)观察到的现象及其分析
现象1,无意识模仿:电视中播放《西游记》,有几个孩子都摆出孙悟空瘙痒的姿势,他们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觉得很好玩,就一个接着一个地效仿。又如上一年级的聋哑孩子秦某某虽然不知道我们写的字是什么意思,但是经常很认真地一笔一划地抄写下来。并且在很长时间以后还能凭借记忆写出来。可以讲,这是一种比较低层次的从众行为,是符合这群存在障碍男童的发展特征的一种学习行为。
现象2,索要礼物,请求带出去玩:刚与孩子接触时,就有孩子提出会不会给他们带礼物,能不能带他们出去玩。对于他们来讲,院外人士去接触他们送礼物给他们、带他们出去玩是被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虽然他们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智力障碍,但对于一种经常性出现的,特别是可以让他们了解外界、接触院外世界的方式存在了太多的记忆。
现象3,表现欲强,容易带动:当我们拿出纸笔让一个孩子写名字或者画画时,其他孩子会争先恐后地要求把纸和笔给他们,即使有些孩子根本不会写字,他也会很认真地在本子上整整齐齐地涂划,每当他们找到一个新的玩点时,就急于展示给我们和其他孩子看。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他们获取资源的途径有限,对于他们而言,一个新的机会意味着一种新的资源,由于现有资源的不足,和对资源不能优化配置使得他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因为他们想走出福利院来寻求满足,当外界人员进入福利院时,他们尽力表现自己,以希望争取一个机会让外界人员将他们带出福利院,获得更多的资源从而满足他们的一些需求。而这些需求对一个正常的孩子来说是可以轻易得到的。而在陌生人面前的表演则增加了他们被带出福利院的几率。
现象4,惧怕保育员和年龄大的同伴:以大欺小是福利院内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一般情况下,电视节目的掌控权都掌握在年龄大的孩子手中,且平时维持秩序以及安排卫生时他们都是绝对权威;保育员的出现会让打闹中的男孩们迅速沉静下来,在保育员面前,男孩们的表现显得畏缩,拘束。
现象5,不讲礼貌,不注重卫生:在游戏活动过程中以及在和外界群体互动时不懂礼让,特别提到的是一名从男生部走出去的大学生孙某某不知感恩,反而是认为没有他们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就会失业,提出过分要求,强迫院方给予满足。普遍不讲卫生,虽每天有值日生,但自觉性不高,且卫生状况较差,不注意整洁,饭前不按规定洗手。他们认为自己所得到的是理所当然的,已经适应了一种接受但却不用给予、得到但却不用付出的恶性循环中。我们认为这种现象主要缘于老师和保育人员严重不足,现有人员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以及残疾儿童本身的生活自理能力差。而这又取决于财政投入的不足和老师们工作的社会声望不够。如何让残疾儿童的教师或保育人员的工作职位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职位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现象6,燥狂倾向:在接触和与老师的交谈中了解到,20个男孩中有30%(6人)有燥狂倾向,尤某某是在被领养后上小学五年级时因经常打架而被退回福利院的,而且他的志向是将来当警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三个在聋哑学校上学的孩子经常打架,特别调皮,也常将不愉快的事情发泄在别人身上。生理智力上的缺陷让他们从潜意识里就存在某种程度上的抑郁,他们幼嫩的心哪里藏得住太多的抑郁,迫不及待地需要寻求发泄。会说的孩子可以通过大喊大叫发泄,而聋哑孩子则只能通过暴力来解决内心的冲击。
(三)、对观察现象的理论思考
在他们的生活经历中,已经习以为常地形成了一般孩子不会有的固定思维模式,但他们身上也自然而然地存在着远远低于他们实际年龄的心理特征。可以说,对于我们来讲,在我们所能接触到的世界里,他们是基于特殊之上的特殊群体。
一般情况下,正如班杜拉所说,儿童会选择模仿那些能获得奖赏的行为,而放弃那些不能获得奖赏或导致惩罚的行为,但在福利院里,因为院方规定工作人员不能打骂儿童,所以他们强化学习接受积极评价的行为而避免惩罚的前提就已经不存在了。在福利院过多地尊重了他们本我的需求,遵循快乐原则,在觉察到别人的快乐后,自己再通过反复模仿,自我强化,变成自己的行为。在潜移默化的改变中,在没有辨别干扰的管束下任由其发展,他们的无意识模仿,强烈的表现欲、不讲礼貌、不爱卫生都有这方面的原因。在这个环节,我们不能指责孩子的这种从众学习行为,而应该把目光转向起引导作用的男生部的老师和保育员们。上文化课的刘老师和保育员们没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基础准备。刘老师是特殊教育专业学院毕业,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已经有10年时间。他说,特殊学校的老师不同于一般学校的老师,不能采用惩罚措施,而只能用奖赏教育,鼓励、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福利院的孩子智力一般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障碍,无论他们怎么努力,成绩最好也只能有一般水平,虽然现在男生部有75%的孩子都已经在上学,但是真正能够一步一步升学走上自立道路的人基本上没有。他们将来的出路就是被送到老残院(市社会福利院)或周边县的福利院等待国家给他们养老。另外,三名保育员年龄都已入中年,文化水平低,且都只是参与过福利院组织的培训,她们的专业水平和个人素质都基本上达不到护理残疾儿童生活和成长的需求。虽然院方有不许打骂孩子的规定,但她们的一个轻蔑的眼神,一句“不许……”的话语,足以刺伤孩子们幼嫩的心,而在她们平时的一举一动中,她们明显地对正常、听话的孩子有所偏爱。我们在赠送礼物时,由保育员分发,很明显地,正常孩子所分配到的礼物比不正常孩子多,而且保育员对他们的宠爱也成了他们在其他孩子中作威作福的资本。长此以往,当这些正常的孩子再进入院外一般的学校上学时,两种现实的不自然过度对一个心志尚未成熟的孩子来讲会是一个多么大的冲击呢?
对于男生部来讲,从有利于学龄期男童发展成长的原则出发,应该给他们更广阔的活动空间和更开放的成长领域,吸取国际先进经验,遵循儿童发展特征,给孩子撑起一片更蓝的天!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社会保障核心作用,坚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突出的民生、民权、民利问题开展工作,切实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不断推进和谐*建设。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围绕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为目的,以创新为主线,“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的目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互联互动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模式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不断加大抓落实、促深化、求实效的力度,着力形成政策法规完善,资金保障落实,组织网络健全,覆盖全部困难群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效能,构建社会安全网,为构建和谐*奠定扎实的基础。使我区的社会救助工作随着全区的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单纯的生活救助向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相结合的更高层次提升,从而进一步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向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三个力度,掀起扶贫助困工作新
1、加大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力度。一是加大构筑扶贫助困信息平台网络建设的力度,通过采集社区居民基本信息建立三级管理的扶贫助困信息平台,使之成为互联、互动、互补的覆盖各项社会救助的综合信息通道,编织一张全覆盖、高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实现社会救助资源共享化、数据标准化、工作流程化、管理规范化,为社会救助工作向人性化,系数化救助工作方向发展奠定高效、快捷的基础,使扶贫助困工作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建立与街道网络对接,探索网上审批和查询,实现管理信息化、审批规范化,提高低保审批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三是建立爱心网络超市,开辟网上社会捐赠和社会对口帮扶新窗口,实现扶贫助困社会化;四是在搞好软件开发前期调研研讨工作基础上,拿出可行性调研方案。此项工作由民政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2、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特困家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一是建立低保特困家庭健康档案,对*岁以上的低保、特困救助对象实行优先就诊,为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奠定基础;二是制定出台《*区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低保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三是提高一般门诊救助标准。针对老年人和长期患病人员等不同情况提高救助比例,制定男*岁以上,女50岁以上一般门诊提高到90元的标准,并实行年结算制度;四是把大病住院扩展到危急重症(以医院认定的危急重症为救助病种);五是扩大门诊特殊病病种,把危急重症病人康复回社区医疗费用支出列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六是制定二次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对实施一次医疗救助后因所患病种医疗费用支出数额较大,给家庭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救助比例在医保规定支出范围(三个目录)内,按规定比例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实施二次救助。
3、加大医疗卫生服务和优惠工作力度。一是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要主动入户为低保、特困救助对象提供义诊、查体、免费测量血压、询问健康需求等项目;二是低保人员到其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就医,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免收出诊费;三是低保特困人员到中心门诊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检查费、治疗费减免15%;四是住院费减免10%,药品实现“0”利润;五是对国家明确规定的计划免疫项目实施免费接种,对社区内低保救助对象的健康教育、流行病学调查、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的健康宣教全部免费提供;六是对患有甲类传染病的低保特困户,其入户访视、流行病学调查、入户诊疗和基本用药等项目全部实施免费;七是对属于低保特困的残疾人,全部免费建立康复档案,并根据需求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现有条件,免费开展康复服务与康复训练工作;八是王顶堤医院作为辖区精神卫生诊疗指导中心,积极开展精神疾病的防治与健康宣教工作,积极同区残联、街道和居委会协作,深入社区,走进家庭,免费开展入户访视,除残联拨出专款资助50位特困精神病人救助治疗、免费发放500元/任/年药物外,经区经防中心每年为辖区100名特困精神病患者提供500元/任/年的药物或生活资助,为特困群体奉献一片爱心;九是在辖区内开展白内障康复复明手术,实施成本收费,对于低保特困患者实施每例手术减免1000元的优惠政策,以最大限度减轻特困群体就医难问题;十是在社区定期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免费提供宣教资料,免费进行入户访视;十一是每年春节期间为辖区120个低保特困边缘户提供200元慰问品。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街配合。
(二)开展扶贫助困系列活动
1、开展低保边缘困难救助活动。在完善和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力度,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救助制度、确定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大病重病的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或给予适当救助,对困难群众分层次、按不同的困难程度进行有效救助,并逐步扩大救助面,使各类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有效救助,形成相对科学合理的层级救助。此项工作由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各街负责。
2、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一是继续开展“爱心筑就大学梦,共享*温暖情”捐资助学活动,对本区有常住户口且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年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分数在一本、二本分数线以上、收到报考院校录取通知书,被正式录取者,给予人一次性*元资助;二是建立健全师爱专项资金,对低保特困家庭的优秀学生实行教育救助;三是结合天津市开展资助百名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大学生(07年考入一本分数线以上)公益活动,拟对我区5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大学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每年*元,连续四年)。此项活动由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红十字会、计生委、区慈善协会组织实施。
3、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为残疾人办好以下十四件实事:一是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生活救助补贴;二是对有需求的下肢残疾和盲人家庭改装座便器(蹲改坐)及安全扶手,对盲人家庭免费安装语音门铃,对聋哑人免费安装闪光门铃;三是继续给接受各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给予补贴;四是继续对双残、孤残、单亲残家庭实行特殊救助;五是对重病和精神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六是对有能力的残疾人个体从业扶植金标准*-*元;七是为100名肢体残疾人发放轮椅;八是对给人开办智力残疾托管所得给予补贴;九是对居住在本区有条件安装暖气需求的残疾人低保困难家庭解决暖气初装费;十是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十一是为城镇残疾人、工商个体户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每人给予1200元补贴;十二是继续实施对残疾人家庭*-*元的特殊拆迁补偿;十三是开展康复进家庭活动,为社区残疾人进行家庭康复指导和器械训练;十四是建成残疾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4、开展充分就业援助活动。加大对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力度,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积极探索家庭多员就业途径,做好“4050”下岗失业人员托底安置,扩大充分就业家庭的比例,力争在全市率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目标,新增就业岗位1.6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人,失业率控制在3%。
5、开展对单亲家庭物质援助和精神慰籍活动。一是开展“大家助我就业,我为大家服务”活动,资助贫困独生子女家庭自主创业活动(07年拟资助1户,资助金额为*元),资助10户左右独生子女家庭的下岗母亲开办社区早点售货亭(拟申请资助金额10万元),选择10户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进行长期资助,每年*元;二是利用5月13日“母亲节”为百名贫困母系开展免费查体活动,增加为群众实行免费四术服务的定点医院,西部地区将向阳卫生院扩大进来,为群众提供方便;三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探索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物质援助,治疗和精神慰籍工作,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采取发放一次性关怀补贴及与儿童福利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联系制度,从精神上给予关怀和慰籍;四是开展出生缺陷于预工作)同时开办免费“母婴护理培训班”和“老年人护理培训班”。此项工作由区计委、妇联组织实施,各街道配合。
6、开展维权活动。成立区职工线权服务中心,按照改革发展最重要,职工最关心,工会维权最有力,服务职工最有效的工作要求,通过规范的组织机构,实在的工作职能,严谨的工作体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提升迭温暖工程质量,千方百计为职工办好事、解难题、实办事,此项工作由区总工会负着实施。
7、开展扶老助孤活动。对原有救济对象生活进行问需调查,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生存质量,发动社会力量为“三孤”人员实施人性化服务,为他们居住室刷浆、打扫卫生、添置家具,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团区委、残联组织实施,各街配合。
8、开展“真情助困”活动。成立两节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深入到低保特困家庭开展精神慰藉和办实事、解难题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组织实施,各街配合。
9、开展“万名党员干部进万家入万户”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万名党员干部开展进万家入户活动,签订帮扶包保协议,实行人性化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通过包户于部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向低保特困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直属机关党委、区民政局和各街负责。
10、开展一次大规模捐助活动。每年11份组织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社会团体和社区居民开展一次大规模捐助活动;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此项工作由区直属机关党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各街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和扶贫帮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各街、各部门、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各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办实事和扶贫帮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单位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区上下形成合力。
一、牢固树立窗口意识,狠抓内部规范管理
全力弹好“四重奏”,擦亮“亲情民政”窗口形象,做到让新闻媒体随时来、随便采、随处拍,让社会各界捧着爱心来、含着热泪看、怀着放心走,让干部职工爱心不疲惫、耐心不懈怠、责任心不放松。
一是树理念。为满足儿童探索新奇、向往自由和寻求安全的天性,市儿童福利院要求干部职工“站在孩子的角度,运用孩子的视野,满足孩子的需求”,研究工作方法,寻求工作创新,衡量工作好坏。提出了二线围着一线转、工作围着孩子转的“一线工作法”;推行了贴近服务、细致服务、亲情服务的工作方式;实施了用挑剔眼光审视工作的工作标准,逢会必讲,以会代训,使干部职工对新的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标准入耳、入脑、入心,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二是提素质。重点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全体职工的专业素质。通过每周院务会和科室周计划,让中层干部及时了解全院工作情况,熟悉不同岗位性质,加强科室协调联动,着重提升“协调、管理、执行、参谋”四个能力,形成了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采取“请进来”和“派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聘请育婴、社工、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到院讲授相关知识;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下派的专业技术培训名额,尽可能安排职工外出学习;鼓励职工自学考试,对考取社工资格证的,除报销相关费用外,编外人员每人每月增资50元。目前,市儿童福利院拥有专业资格的职工达27人,其中拥有医护资格7人,育婴师13人,营养师2人,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师各1人,专业人员队伍结构基本与儿童养育工作相适应。
三是建制度。把严格卫生管理作为突破口,抓重点促难点,明确了卧床儿童、学龄儿童、院内室内和厨房餐厅等一系列卫生标准,建立健全了卫生检查通报和达标处罚制度,使院内卫生状况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大改观。同时,贴近儿童成长需要,相继出台了《来宾接待制度》、《文明服务语言规定》、《家庭寄养工作制度》、《婴幼儿护理规范》、《学龄儿童日常管理制度》和《康复训练流程》等34项规章制度和4项工作流程,并及时上网上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指导和监督,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四是抓安全。把每年3月份定为“安全教育月”,全面开展消防、交通和饮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力求“三确保”:一是确保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要求职工在院与孩子时间同步、地点同位,尽量使孩子不离工作人员视线。初中和幼儿园的孩子专车接送,小学生由两名职工步行接送。投资近20万元安装了与公安部门联网的监控设备,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二是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制定了火灾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火灾逃生演练,增强职工儿童的自防自救能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确保不发生饮食安全事故。采购食品要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检疫证“三证”齐全,接收捐赠食品要求登记生产日期。炊事员每年查体后持《健康证》上岗,严格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严禁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每年主动邀请卫生监督部门来院检查指导,被市卫生局评定为食品卫生B级单位。
二、深刻理解幸福内涵,全面开展亲情服务
把保障孩子幸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做好四方面工作,让孤残儿童享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专业科学的医疗、正规传统的教育、和风细雨的关爱,并最终顺利回归社会。
一是护理养育精细化。对婴幼儿24小时的起居、饮食、游戏和早期教育等养育工作进行细化,明确了主副班、营养班和早午夜班等工作职责,制定了交接班、安全报告和户外活动等10项制度;规范了喂奶、喂饭和喂药等6项操作规程,以及尿布皮炎护理法、紫外线灯管消毒法和室内环境要求。根据每个孩子年龄情况配奶,适时增喂鸡蛋羹和各类果汁,以满足婴幼儿身体发育多种营养所需。提出了“孩子和我一张脸”的婴幼儿卫生标准,要求做到“三勤”和“三随时”,即勤翻身、勤换衣、勤按摩和鼻涕口水随时擦、呕吐的衣物随时换、便后的婴儿随时洗。投资近10万元,为婴幼儿生活场所配备了空调、加湿器和音响设备,保持室内四季恒温,分时段播放儿童音乐,张贴各种大型壁画,丰富了室内色彩,优化了婴幼儿生活环境。
二是医疗康复科学化。重点为每个孩子建立了“两证”、“两档案”,即医疗保险证、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成长档案、心理健康档案。根据患儿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施治。对于可以手术矫形的儿童,一律送到专业医院进行医治,术后采取家庭寄养方式,实行“一对一”精心护理。对于不能手术治疗的脑瘫儿童,有计划地进行康复训练。对于特殊原因造成的其它隐疾儿童,制定可行的个案处理意见。截止目前,先后成功实施31人次手术治疗。为修复孩子的心理创伤,投资近5万元配备沙盘和画桌,设立阳光心屋。到目前为止,先后建立心理健康档案57册,进行心理疏导680多人次,帮助孩子收获了信任和阳光。
三是学习教育多样化。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全部安排入学就读,及时增加幼儿园教育,使他们能和其他孩子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缩减办公用房,扩建电脑室、图书室和电教室,配备23台电脑、1.6万册图书和幻灯机等学习设施,给孩子提供充裕的学习空间。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特长,选送26名学龄儿童参加各类文化辅导班,组织23名儿童参加美术、围棋和舞蹈等9类特长班,收到明显成效。1名孩子作文获全国作文奥赛三等奖,1名孩子获九级音乐证书。积极倡导“行为收获习惯,习惯收获性格,性格收获命运”的教育理念,以简洁活泼、朗朗上口的短句编排了待人和就餐等8方面的行为礼仪,制作刊板,让儿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和熏陶。利用假期组织儿童参观教育基地,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开展农田劳动和义务植树等活动,磨练坚强意志;游览风景名胜,让儿童体验美好生活。
四是生活照料人性化。根据孩子成长需要,保证每个儿童每季至少有两套内衣、外衣和两双鞋。坚持合理安排捐赠衣物与孩子自选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限定金额,孩子自购”的方式,陪同孩子到商场选购自己喜欢的衣服,充分尊重了孩子个性。为保持孩子良好的个人卫生,设立了洗衣房,做到孩子衣物随脏随洗;坚持组织孩子寒冷季节每周洗澡,炎热季节每天洗澡。儿童饮食保证每周一次水饺、一次包子和一次面条,每天一份水果、一个鸡蛋、一袋鲜奶。日常饮食以家常饭菜为主,营养师每周制定食谱,确保营养合理搭配。为了培养孩子的亲情观念和感恩意识,给每个孩子制作相册,记录在院期间的点点滴滴;将弃婴入院时的衣服被褥清洗、消毒、包装,为孩子保管好亲生父母的亲情印记。组织开展了“大手牵小手,亲情伴我行”活动,一名职工至少联系一名儿童,按时参加学校家长会,经常与儿童谈心交流,全面关注儿童的学习和成长。寒暑假前夕,引导孩子利用零花钱为亲属选购礼物,回家孝敬长辈,密切亲属关系。通过“亲情日”活动引导孤儿亲属积极与孩子沟通,尽量领孩子回家度假,让他们感受家的氛围。
三、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畅通捐助渠道
立足于宣传引导,突出抓好“四个转变”:
一是变无声为有声。投资3万多元开设网站,将工作动态、工作制度和儿童成长情况等全部上网,并协调房地产信息网和信息港等知名网站实行链接,实现更大范围的信息传播;投资近4万元印制了宣传册,分发给探访人员,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全程陪同介绍。加强与在威各大新闻媒体的联系,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记者群,实现了社会捐赠活动报纸上有字、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近三年来,日报、晚报刊登儿童福利院新闻近100篇,各类电视上镜60多次,互联网文字视频报道近120次,提高了儿童福利院的社会知名度。
二是变无序为有序。为改变以往部分爱心人士直接将捐赠物品和现金分给孩子的现象,要求做到捐赠物品“三统一”:即统一登记接收,统一入库保管,统一分发使用。捐赠物品由传达室专人登记接收,开具收据;财务科每天根据登记清点入库,设专帐管理;各科室按需领用,财务科根据有效期、库存数量等统筹发放。捐赠现金做到“一条线”,即所有现金无论多少全由财务科统一接收,填写纪念明信片,当场开具捐赠收据,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年终申请返还。
【关键词】民政;技能鉴定
民政技能人才是民政领域掌握特殊知识和专业技能、直接从事生产和服务性工作的一线从业人员。主要分布于福利、假肢、救灾、殡葬等领域,具体包括从事养老、孤残儿童护理,假肢、矫形器制作,灾害信息,殡仪服务、社会紧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2005年以来,民政部从建立民政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入手,成立了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06年起,民政部职鉴中心开始了对全国范围内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站工作,民政行业职业鉴定工作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自2008年起才面向全国正式逐步实施,鉴定工作起步相对较晚。本文以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研究对象,研究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途径。
一、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1、民政职业技能鉴定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衔接并轨需积极推进。在《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民函〔2007〕290号)中指出,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独立开展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应当按照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部署,纳入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做好衔接并轨工作。而全国范围由于相关体制管理及其他因素,该项工作仍需积极推进,直接影响着民政行业从业人员参与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
2、降低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问题。鉴定站在具体工作当中,应严格依照《职业标准》及技能考核标准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技能考评等。由于业务水平、设施建设不足等相关原因存在着降低报名资格条件、降低评分标准等行为。
3、鉴定管理不够到位。主要是对质量重要性认识不充分,不全面,疏于管理,自身质量管理力量不足。同时,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另外,理论研究不够,鉴定工作始终处在边实践边建设的状态。
4、鉴定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不足。鉴定站岗位配备不足,完整配备包括鉴定站站长、副站长、综合管理岗、考务管理岗、试题保管岗、财务及其他支持人员等。而由于机构编制等原因,鉴定站岗位配备严重不足,除制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外,还严重影响到鉴定工作质量。专业师资培训队伍建设还不够,急需加强。另外,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造成对鉴定活动的质量监管覆盖范围有限和工作力度不足,导致考场现场纪律不严等现象依然存在。
5、鉴定工作信息化管理手段建设仍待完善。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现已建成在线报名、网络考试等单个功能系统,初步实现民政鉴定管理的信息化。但对从鉴定计划申报与审批、考生信息上报与资格审核、考务安排及后期成绩上报与审核、证书生成打印等过程性记录并未实现信息化管理。相较于国家通用工种已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平成鉴定工作的所有流程,民政行业鉴定工作信息化管理建设暨待加强,需加快对鉴定工作整个流程可实现记录管理的在线网络管理平台开发,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
6、对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宣传不够,认知度低。不少从业人员对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了解不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也不以是否持有相关证书作为必要条件。必须加大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实行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重要意义和目的。
二、解决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存在问题的途径
1、不断完善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建设,促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设
要加快鉴定立法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化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不断从制度上保证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范发展。
2、加大鉴定站、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及专业人员建设
鉴定设备、设备状态、数量、检测工具(手段)、鉴定环境等是否满足鉴定职业(工种)、级别所规定的条件,直接影响着培训与鉴定质量。加大对于考务人员、考评员、督导员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保障鉴定流程规范化。
3、进行职业鉴定在线平台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
在线平台是通过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的提供过程(含考务过程和管理过程)智能化、规范化管理的载体。开发包括所有鉴定流程的功能强大的多业务综合网络管理平台,相关业务通过这一平台便可完成,同时实现对于各流程的过程性记录。各个相关角色根据自己的权限在统一的协同工作平台上便捷的开展工作。该在线平台可对鉴定计划申报与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试卷制作、成绩上报与审核、证书打印、数据查询等鉴定流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实现民政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网络化、科学化。
4、强化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机制建设
如通过召开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会、鉴定座谈会等总结经验、强调质量控制目标,部署鉴定管理阶段性任务。开展鉴定业务项目开发和试点、全国质量检查等工作,不定期组织各类经验交流、课题研讨等形式,建立统一认识、协调创新、引领发展的良好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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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要求,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纠风工作为突破口,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但是,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 响,政风行风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何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民政已成为民政系统一个重要课题。下面,以铜梁为例作简要探讨。
一、我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基本情况
(一)政风行风建设机制逐步健全
铜梁县民政局党组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的重要抓手,积极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领导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局党组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廉政建设总体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夯实了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查找和分析政风行风建设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局党组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坚持每周接待来访群众,到“阳光铜梁”直播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单位的行风建设,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适时接待来访群众,有力推动了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周密组织,健全运行机制。民政系统科室(事业单位)多、业务杂,工作性质不同,根据工作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就管行风”的原则,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筹划安排和组织协调,各科室(事业单位)结合本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相关窗口单位负责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局纪检组负责组织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和组织民主评议,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受理群众举报。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三是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先后印发了《铜梁县民政局窗口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实施细则》、《铜梁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局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制度规定、《行风建设承诺制度》、《岗位服务规范细则》等制度,把政风行风建设评议活动与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保证了政风行风建设有章可循。
(二) 政风行风建设渠道不断拓宽
1、实施“八项行动”。结合民政系统思想、作风建设、深化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一是实施“阳光救助,亲情服务”行动。实行城市低保公示到户、农村低保公示到院,开展困难群众普查、建档、定期走访活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抓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二是实施“三进三查三回访”行动。进受灾农户、进倒房户、进生活困难户,查受灾情况、查倒房重建情况、查灾民生活救助情况。三是实施“做老人床前好儿女”行动。开展养老机构优质服务活动,开通福利机构普查公示服务监督电话,核实投诉案件,督促整改措施到位,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实施“做孤残儿童好父母“行动。多渠道做好孤儿(困境儿童)养育服务工作,促进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加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保护,开展主动救助,强化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帮助流浪儿童及时回归家庭和社会。五是实施“优抚对象热心关爱”行动。抓好优抚对象走访、帮扶、慰问,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六是实施“社区服务心连心”行动。抓好“一卡一档一队一台”建设。七是实施“丧家至上,诚信服务”行动。抓好殡葬改革政策宣传,落实殡葬改革惠民政策,执行“六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服务。八是实施“婚姻登记优质服务”行动。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人性化、标准化、优质化服务。
2、开展“社区工作日,居民开放日”活动。坚持“以民生为导向,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每个月确定一天,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全部参与,依次到各镇、街道开展定点接访或走访活动。一是走访体察访民情。采取分片走访、重点走访、主动约访的方式,深入村(社区)倾听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实现走访中解民难、聚民心、促落实。二是广泛宣传顺民心。宣传民政各项惠民政策,丰富群众的信息来源,化解对立情绪和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深入调研问民意。围绕困难群众的“柴米油盐”和事关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四是扶贫济困解民难。在倾听群众心声,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切实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大病医疗救助、因灾救济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3、推进政务公开活动。将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力度,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与社会监督、热情服务的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民政局信息网、公示栏、LED显示屏、办事指南等及时公开民政相关政策法规,公示服务承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力量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三) 广大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我局把低保、救灾资金、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作为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突破口。针对群众反映低保的问题,出台了《低保工作核查 实施方案》,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把部分不该享受低保的人员清理出低保队伍,今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十条具体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20__年以来下拨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资金3000万元,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个别镇街资金拨付不及时,台帐登记档案不规范等问题,有效维护了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群众反映治丧中心设施简陋的问题,积极争取资金600万元,整体搬迁了县殡仪馆,同时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实行“六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点及在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中的作用
(一)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点
1、具有政治性。民政工作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群众解愁,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质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反映,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民政事业的成败,民政行风反映民政干部的政治意识,思想觉悟和党性原则,决定着党的方针、政策能不能在民政系统得到有效落实,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民政干部的信任,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2、具有长期性。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和各项民政工作的全过程,改善和保障民生不能一蹴而就,面对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面对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要树立更高的目标,履行“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有良好的政风行风作保证,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课题。
3、具有特殊性。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殊性源于民政工作的特殊性,从工作内容上看,包含着几十项业务工作,每项业务工作都相对独立。从服务对象上看,体现 “五个最”:最可爱的人、最可怜的人、最困难的人、最幸福的人(结婚对象)、最不幸的人(离婚对象),可以说,民政工作范围广、任务重、对象特殊、政策性强、关乎民权、关系民生,民政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民政系统要有好的政风行风来作保证。
(二)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在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中的积极作用
1、积极促进窗口单位环境优化。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加强软、硬件建设,严格按照行业建设标准规范服务场所,促进了服务环境优化。如20__年,投入600万元,迁建了县治丧服务中心,改善了治丧环境;根据政协委员建议及群众反映,从20__年开始,投入1500万元新建了铜梁县社会福利中心,投入20__余万元新建、改扩建10所敬老院,增加了工作人员,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实施“286”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了管理水平;投入500余万元,对烈士纪念馆进行了综合改造,软、硬件设施提档升级,去年接待游客达20万人(次),被评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针对群众反映结婚、离婚登记不方便的问题,投入40万元,装修了婚姻登记大厅,实行结婚、离婚合并办理服务,工作人员整洁着装,挂牌上岗,态度热情,微笑服务,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
2、积极促进工作人员素质整体提升。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将人员素质提升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根本内容,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等综合 素质培训,提高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20__年以来,民政局组织全县民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4期,参训人员400余人次,提高了执行政策的能力;社救科组织灾害信息员培训500人次,提高了核灾、报灾和灾害预警的能力;县福利中心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全县敬老院护理员培训,激发和调动了工作热情,提高了专业技能,促进了整体素质提高。
3、积极促进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落脚点是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近年来,全县民政系统认真履行为民服务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项惠民政的落实,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政风行风的转变。如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实现“阳光操作”,做到“应保尽保”;深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改革,强化救助保障、规范救助流程、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20__年11月至2013年6月,共救助1.02万人,支出救助金额789.9万元;推进殡葬制度改革,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丧葬补助,20__年共减免135人丧葬费,计10.55万余元。对全县农业户口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收费均低于渝价〔20__〕488号文件规定的20%。
4、积极促进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近年来,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了民政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工作流程,以制度手段规范对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彩发行等业务工作流程和标准,全面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如低保中心结合实际,将低保申请、听证、审批、公示以及监督举报电话采用漫画的形式张贴到院坝、楼栋,形象直观,通俗易懂;婚姻登记处全面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服务,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方便;军休中心完善公开制度,设立事务公开专栏及意见箱,每季度向军休干部通报经费使用情况,维护军休干部利益。
三、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当前我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还很滞后。民政基础设施是为民服务的平台和载体,近年来,我县加大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但整体上看还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难以适应民政工作的发展和为民服务的需求。如我县婚姻登记大厅面积不足,还没有配备取号器,仍沿用“站队”式的办理方式;还没有规范的救助管理站,不能满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需要;镇街民政办办公面积狭小,多数没有专门的民政服务窗口,直接影响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全县57个社区只建立了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
2、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要加强。尽管每年都组织民政政策法规宣传,但大多数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了解仍然不够,需求还很强烈。据统计,去年县民政局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中,咨询低保、大病救助、退役士兵安置、收养登记政策的占总量的28.6%,反映了民政政策宣传还需要创新方法,加大力度。
3、基层民政干部力量薄弱,待遇差,影响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随着改善民生要求的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任务逐年加重,很多工作都要落实到镇街甚至村(社区)一级。据调查,全县各镇街民政办平均只有2人,部分镇甚至只有1人,村(社区)还没有专职社会保障工作员,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从待遇上看,镇街没有民政办主任的编制,民政办主任进不了镇街二级班子,成长进步受到很大限制。敬老院工作人员月最高工资1200元,大部分900元,平均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且多数镇街未购买社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二)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建议
1、深化教育,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外窗口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服务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向群众宣传民政工作政策法规,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向群众民政信息和民政工作情况,接受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规范完善会议制度,强化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民主生活会、议事规则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和民政部门行政效能。
2、立足实际,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根据民政工作实际,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逐步实现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目标。二是要加快救助管理站建设,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供条件。三是加快设立镇街民政服务窗口建设,方便服务群众,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加快推进“三升一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构建符合县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区域均衡和全民共享,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服务体系,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1.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按照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目标,不断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水平,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分类服务、自助服务、个、特色服务等四大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工作平台服务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活动,启动充分就业乡镇(街道)创建。加强岗位开发,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9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2.积极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引导,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实习制度。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推进月”活动,推进大学生创业创新,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积极培育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健全城镇“四个一”和农村“六个一”就业援助机制,实现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登记一名、援助一名、解决一名,全年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4100人。(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3.着力缓解企业招工难。探索建立就业失业信息动态监测机制,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等相关信息全面监测,实现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实时流通。定期举办不同类型人力资源招聘会,积极为用工紧缺企业招聘各类人力资源搭建平台。建立40家稳岗扩员企业示范点,新增5家外省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探索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创业成功率提升培训,研究扩大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范围,全县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6000人,培训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8000人,培训高技能人才750人。(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4.深化创业促就业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五大体系建设,提炼适合本地的创建模式和工作机制,加强创业典型宣传,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大力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参照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创建工作。全年开展创业培训250人,培育优秀创业孵化基地20个,树立优秀创业示范基地20个,征集本土创业项目60个。(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5.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深入开展“彩虹计划“和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网格化监管水平。深入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60%以上的规模企业和较大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工作机制,促进各项监察执法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劳动保障监察结案率巩固在96%以上。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办案规程和各项便民服务,简化办案手续、提高办案效率,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巩固在92%以上。加大劳动争议案外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受理前、庭审前、庭审中和裁决前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二)扩大覆盖范围,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6.扩大社会保险参保面。以基本养老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积极推进五大基本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6000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新增5500人,工伤保险新增4500人。着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力争全县45~60周岁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7.着力完善重大社会保险政策。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施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制度,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研究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研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项目上的支出范围,大力推进工伤预防机制建设。动态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70元,同步提高精简退职人员等困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逐步调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8.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卡系统,按时发放第一批社会保障卡,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持卡就医和刷卡结算。加快实现与省级社会保障卡信息平台的对接,扩大持卡参保人员跨地市享受医疗服务。2011年10月底基本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域内异地就医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同时完成与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对接,实现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9.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巩固“四个一百”成果,建立低保提标提补的落实机制,确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低于60元,达到低保标准的55%以上。完善全程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9元。积极构建灾前防灾、灾中避灾、灾后救灾的综合性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县应急救助预案,开展村一级救灾信息员的培训和认定,推进村级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各乡镇或灾害易发区域至少建有1个规范化避灾场所。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启动县救助站管理用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办理援助案件500件以上,逐步建立“12348”法律援助平台。(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司法局、县总工会)
10.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巩固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集中供养标准,确保集中供养率在98%以上,加快推进4家农村敬老院向综合利中心转型升级。努力提升老龄工作水平,开展老年友好基层单位创建工作。新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20个,建设5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农村“银龄互助”工程,完善老年活动室、“星光老年之家”、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阵地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养老床位数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1.扎实开展福利和慈善工作。健全孤儿保障体系,推进孤残儿童财政专项补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动态调整孤残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积极保障残疾人权益各项优惠政策,对1800名低保(含精神智力三、四级)、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全额发放低保金或低保补助金,为335名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服务及拓展项目,对500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12.着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县城镇住房保障以及解决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2010—2012年)》,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在中心城区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50万平方米;启动建设公共租赁住房7万平方米(其中,政府主导新建3.5万平方米、企业配建3.5万平方米);实施危旧房(4个老小区)改造15.67万平方米。继续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全年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6100户。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全县改造户数不少于300户。(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民政局)
(三)落实教改规划,促进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13.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和均衡化,以公办幼儿园建设为重点,改造提升农村幼儿园,接收配套建城区幼儿园,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建设一批规模适当、功能齐全、方便儿童入学的幼儿园,努力解决“入好园难”问题,不断形成能够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学前教育网络。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200元。建设和改造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00%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加强教育督导,创建学前教育先进和达标镇6个;创建市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12个;创建省一、二级幼儿园3~4所。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88%,确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4.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和“三残”儿童入学率均保持全市领先水平,义务教育质量主要指标均超过市均水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全面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债务的基础上,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标准高于省定额标准。2011年,全县小学生均日常公用经费460元,初中生均日常公用经费660元,免费提供农村贫困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做到“应助尽助”。依托县培智学校和试点学校,有效实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满足“三残”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需求。切实抓好2011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开发区初中新建、龙山小学新建、李家巷小学迁建、一小迁建、四小扩建等重点建设项目。全县省标准化学校占总数比例达到93%以上。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完成6所学校校舍改造工程。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合理补充教师110名(幼儿教师30名);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完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小学、初中教师高学历比例和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增加名特优教师和骨干教师的数量。提升薄弱学校,完善城乡校际共建,选派10名建城区学校优秀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任职,选派120名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促进农村学校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在县域内合理有序流动机制,鼓励支持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任教;增加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的培训机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5.促进职业教育优化发展。职教中心通过国家级改革示范学校复查验收,技工学校通过技师学院评估验收,申报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项目一个,林城、泗安成校申报市级区域性中心成校,新建1个市级先进实训基地、1个市级校外实习基地、1个市级品牌专业、1个市级校企合作职工培训基地、1个市级新农村农民培训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社区学院办学机制,推进乡镇成校向社区教育转轨,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继续实施中职学生奖学助学制度,落实中职学生1500元/生年补助,免除涉农专业学费,进一步提高中职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6.加快办学条件现代化建设。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基础,全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都建有实验室和图书馆;计算机生机比达到6.5:1,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校园网覆盖率90%以上。构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阅卷、网上调查和网上报修等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实施完成多媒体进教室、塑胶运动场进乡(镇)学校、电脑和空调进教师办公室的农村学校“三进”工程。全面完成塑胶跑道进学校工程,完成14所中小学塑胶跑道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深化体制改革,确保医改三年任务完成
17.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80元),参保率达95%以上;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门诊补偿比例达到门诊费用的2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发改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18.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目录遴选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加大对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性定编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编办)
19.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社区卫生内涵提升行动”,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乡镇(村)、标准化公共卫生科等创建工作,提高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群众的服务满意度。完善县级医院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结对帮扶机制,加大帮扶力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0.加强卫生人才和科教工作。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继续实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养力度,加强人才引进,不断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创新思路,加大与省内高校合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卫校办学水平,卫校与温州医学院联合举办第二期研究生班。加强卫生接轨沪杭名院名科,实施靠大联大,强化县级医院龙头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大力推进县中医院肾内科、县妇保院围产医学科省县级龙头学科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1.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实施三大类12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人均25元,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扎实推进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体检率累计达到60%以上。扩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覆盖面,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比例和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切实抓好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2.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规模档次,积极推进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完善公立医院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优化门诊诊疗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3.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全县新增“生育关怀.少生快富”项目1个。继续推进“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全县90%以上的学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大力推进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增完成1个一类站,4个两类站的规范化建设任务。继续认真实施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困难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及计划生育公益金等制度,预计需完成3500人左右的奖扶金、300人左右的特扶金、60户左右的计划生育公益金的发放任务以及150人左右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工作。深入推进“健康宝宝计划”,免费婚检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县人口计生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拓展基层文体服务网络
24.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县“乡乡建有文化站”的目标,加大推进力度,对文化站未达标的乡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争到2011年底实现乡镇文化站全部达到1000平方米。加快文化馆新馆建设,继续做好图书馆开放工作,指导36个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继续发挥大剧院影城功能,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25.丰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着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项目,全年送戏48场以上,送电影2688场以上,送书2400册以上;培训100名以上农村文艺骨干,提升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打造“幸福周周演”、幸福乡村大舞台“百千万”工程等文化活动品牌,全年安排广场文化演出20场以上、文化下基层活动200场以上;开展乡镇广播站、行政村广播室建设,农户有线广播收听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传媒集团)
26.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木花都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酌情新建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开展“流动少年宫”进校园活动,全年举办不少于8场。进一步加大民工子女学校结对服务力度,关心关爱民工子女成长。(责任单位:团县委)
27.着力打造农村体育精品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创建省级体育强镇2个,省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2个,省小康体育村不少于12个。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再延伸15个自然村。建设省村级体育俱乐部2个,市级社区体育俱乐部2个,市村级体育俱乐部2个。(责任单位:县体育局)
(六)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8.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志愿服务和社区市场服务为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6581890”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用房管理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有关机制,适时举办社区工作者论坛。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探索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星级创建活动,新建15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和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9.进一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63.1公里通村联网公路建设、58.785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和8座桥梁加固与改造等农村公路完善工程。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解决1.1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乡镇自来水厂管理,不断提高供水能力,全面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合溪水库水源保护污水排放管道工程建设,完成“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天然气和平门站、泗安站和30公里管网建设,推进天然气逐步向乡镇拓展延伸。(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
30.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配套管网建设70公里。推进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和直运工作,逐步扩大垃圾分类在小区的覆盖。按照“富庶、洁美、文明、和谐”的要求,推进魅力乡村建设,完成1个乡镇整治、20个省级整治村建设任务,努力提升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农户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办、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
31.提升农村信息邮电气象等服务。全面加快以村邮站和信报箱为主的建设步伐。力争2011年完成45个村邮站和7058个信报箱的建设和改造,扩大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对吴山乡进行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实现100%的乡镇及100%以上行政村的3G网络覆盖;新增市级信息化示范村10个;农民信箱用户注册数达到5万户,规范率达95%以上;万村联网村级网站建站率达到100%。在2010年完成建站的基础上,进行一期村级信息培训,以完善村级网站的资料图片,规范率达50%以上;对全县有条件、要求入网的低保户按上级政策规定实施安装,并按政策规定对7967户低保户免除有线电视基本视听维护费,保障收看。加快气象公共服务建设,完善或增补灾害易发区2个乡镇区域站,新建2个现代园区监测站;建设数字化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电子显示屏实时播报气象预警信息平台,完成防灾标准化乡镇(街道)4个,村(社区)81个,防雷示范村1个,完成协理员、乡镇干部、农业大户的培训,赠送千册科普图书、防雷图集、手册。(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县经信委、县农业局、县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年度任务落实到位。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部门联络员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能,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各责任单位在按照实施计划展开各专项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加强沟通与协作,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均等化的实施。
第一条本行政区域内户口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满两年,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居民(即城市居民),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城市低保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城市居民,主要以货币补助形式,保障其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城市低保实行以货币差额救助为主,辅之以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配套措施。
第四条城市低保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为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二章城市低保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城市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区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工作。
(一)区民政局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区民政局下设的城乡低保与社会救济办公室具体承担:
1、负责本区内城市低保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起草制定本区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本区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本区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对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在本区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城市低保标准;
5、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审批工作;
6、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7、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对本区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不低于30%;
8、指导、监督和检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城市低保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9、组织开展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
10、受理本区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行政复议工作;处理或移交处理城市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纪单位和工作人员;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城市低保待遇的行为;
11、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并向上级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3、组织发放城市低保金领取凭证及款物;
14、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统计汇总、定期上报和公布本区城市低保工作情况;
15、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低保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低保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负责本辖区内城市低保的申请受理、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成立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主任)、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副主任)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责任人员,持证上岗。办公室具体承担辖区城市低保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申请、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
2、按照上级政府及业务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3、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做好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城市低保评议工作;
4、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5、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安排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家庭情况报告工作。对辖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达到100%;
6、组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配合就业服务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就业或技能培训等工作;
7、为辖区城市居民提供城市低保政策咨询服务,接待来信来访,调查处理骗取、冒领城市低保款物等违法违纪事件;
8、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工作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计算机网络管理;
(三)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对本社区城市低保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1、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市低保资金与工作经费;
2、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优先推荐、介绍城市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
3、工商地税部门对自谋职业的保障对象应当优先发放营业执照,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4、公用事业、电力等部门应当对保障对象的家庭基本用水、用电、燃煤(燃气)等予以优惠;
5、房管部门应当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家庭租住用房的房租;
6、教育部门应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费用;
7、卫生部门要指定定点医院对低保对象在检查费、门诊治疗费、处置费、住院费等方面给予减免;
8、审计部门应做好低保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同时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社会互助、经常化捐助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城市困难群众的氛围。
第三章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城市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的程序办理。
为及时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特殊事项,由民政局指派专人负责,按照个人申请、入户核实、民政局审批并张榜公示的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家庭成员具体情况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下岗证、离退休证、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
4、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障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
5、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7、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这些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否则不予受理申请。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街道办事处受理城市低保申请后,指定专职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会同社区城市低保评议小组成员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共同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的核实工作,填写《市区城市低保入户核查表》,经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由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家庭成员及住址等情况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本人理由。
1、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及收入等情况,以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审核、审批时查验。
2、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应规范、简便,讲求实效。民主评议参加人员应为社区低保专管员、社区居委会成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党员代表及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轮换。评议时应充分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情况,必要时可向低保申请人或其人询问,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束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镇办。
(三)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在接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的入户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和审批工作,并将拟享受人家庭成员、住址、拟享受金额等情况返回镇办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对有异议的返回镇办重新进行核实。
第七条申请及审核过程殊情况的处理
(一)家庭成员的确定办法:同一户口簿的家庭成员,按同一家庭进行计算(子女已婚,且未共同生活,但因住房问题暂无法分户的除外)。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未在同一户口薄上的城市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时,要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其它家庭成员要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纳入我市低保的证明,跨镇办的由镇办民政办出具,跨县区的由县区民政局出具未纳入城市低保证明。
(三)在本区内,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由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申请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且在居住地居住超过12个月的,可以根据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四)无行为能力的居民申请低保待遇时,由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请手续。
(五)在敬老院、精神病院集中供养或治疗的民政对象,由供养或治疗单位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办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相关手续,并纳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
(六)原为本地非农户口,现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中专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员。
第四章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
第八条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按照市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九条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第五章城市低保对象的确定
第十条申请城市低保对象待遇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户籍所在地常驻城市户口;
(二)申请人必须通过资产和收入审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资产(如物业、现金、银行存款、投资及其它可变换现金和财物)总值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限额。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三)申请人员家庭中有就业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当地政府认定属于合理情况下不能工作的(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等);
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活动。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然进行登记,但半年内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介绍就业的;
(二)有劳动能力而无正当理由2个月内两次拒绝参加办事处(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三)证明材料显示的家庭月收入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四)连续6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五)连续6个月未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家庭人员及收入变化情况,不接受定期复审的;
(六)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关证明材料不全、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故意弄虚作假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故意放弃或转移个人所有资产的;
(八)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九)近半年内购买高档家用电器(如空调、电脑、数码照相机、移动电话)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住房和近一年内高标准装修现有住宅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0%的;
(十)拥有并经常使用机动车辆的(残疾人本人使用的残疾用车除外);
(十一)有高值收藏,购买股票或有其他投资行为的;有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十二)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法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十三)除政策性规定在当地落户之外的其它在当地落户不满5年的;
(十四)其它与低保保障标准明显不符的。
第六章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十二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以国家统计口径为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般包括以下人员:
(一)夫妻;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
(四)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六)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按照申请人前6个月家庭总收入的月平均额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货币收入包括: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
(二)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离退休养老金、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四)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保险付金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收入、租凭收入、接受馈赠和继承收入;
(六)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结付的赡养、扶养或抚养费;
(七)出租房屋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八)兼职和自谋职业以及各种劳务收入;
(九)农转非家庭其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归还集体的,持村镇两级以上证明,按城市居民受理其申请,但其获得的征地补偿应计入家庭收入;
(十)实物收入按物价部门规定或评估的物品价格折旧计入家庭收入;
(十一)同一家庭同时具备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的,其收入按全体成员收入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只计算非农业人口;其家庭中的非农业人口在转为城市户口的下月起可申请入保;
(十二)当地政府确定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一)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特殊享受的补贴收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工作、学习成绩优秀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给予的奖金;
(三)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部分;
(四)因病、因灾、因就学困难等原因由政府和社会给予救助款物;
(五)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六)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专项奖金、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高龄补贴;
(七)在职职工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
(八)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及保健金。
第十四条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
(一)在职职工按其工资名册上核定的应得收入总额计算;离退休人员按单位和社保部门应发放的离退休费计算。以上人员经所在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或经贸等有关部门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未能领取应得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含临时工)另有收入的,与失业保险金或离退休费一并计入家庭收入。
(二)一次性安置职工的收入,按从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扣除按规定交纳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障金以后余额计算。
(三)对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又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和下岗人员,已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企业职工按其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四)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按下列方法计算:有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协议或裁决规定计算;无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每个法定赡(抚、扶)养人每月为被赡(抚、扶)养人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半的费用计算;多子女老人的赡养费按各子女提供的赡养费总和计算。法定赡(抚、扶)养人家庭属低保户的,不计算赡(抚、扶)养费。
本细则涉及的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及其权利与义务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五)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填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六)从事经营性活动所得,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申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当地同行业中等水平收入计算,但不应低于经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家庭收入不稳定时,按申请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家庭收入属一次性的(不含企业破产一次性安置费),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摊到若干个年月计算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受理入保申请。
(八)实行年薪制单位的职工,按上年实际发放的年薪平均分摊到本年度12个月后,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一并计算的方法计算人均月收入。
第十五条核定家庭收入可采取下列途径和方法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如实填写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同时经办人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二)入户调查。经办人直接到申请人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
(三)走访单位、邻里。经办人通过走访社区居民,到申请人所在单位了解其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
(四)信函索证。对不便走访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经办人员通过信函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部门协查。民政部门与劳动保障、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建立联系,有条件的可实行计算机联网,及时了解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变化情况。
(六)行业评估。对家庭中有自谋职业且有相对稳定收入和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的各个行业打工收入情况及就业市场进行调查,制定各地个体行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的行业收入指导标准,规定和统一核定这些申请人员收入的标准。
(七)跟踪消费。对申请人家庭的消费情况进行跟踪,以便全面了解其真实的生活状况。
(八)对有隐性收入而又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的申请对象,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第七章分类施保
第十六条每个低保家庭的困难程度有所不同,特别是城市中的“三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及重病人员的困难要更多一些,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特殊的照顾,要分类施保,确保重点。
第十七条分类施保的原则
(一)应保尽保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重点救助与特殊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分类施保的对象
(一)重点保障对象(A类)
既“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
(二)特殊保障对象(B类)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残疾人员(残疾程序分为:肢体、智力、精神残疾1、2级,视力残疾盲1、2级为无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3级,语言听力残疾1、2级,视力残疾低视力1、2级为少部分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4级,语言听力残疾3、4级为有部分劳动能力);
2、患大病且常年卧床不起,住院费、医药费开支巨大的家庭或成员;
3、单亲家庭尚无就业或无稳定收入的;
4、因子女就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70岁以上老年人;
6、依法抚养和领养孤儿的家庭;
7、突遭严重天灾人祸的家庭。
(三)基本保障对象(C类)
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但因下岗、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或家庭生活困难相对较小的家庭和人员。
第十九条补助标准
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全额补助;特殊保障对象(B类)实行重点补助;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差额补助。同时因以上家庭或人员按原保障标准仍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可适当提高其家庭补助标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二十条分类施保中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及收入计算等均按本《细则》中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低保资金筹措、发放和低保办公经费
第二十一条城市低保所需资金包括中省市补助资金,区政府按照上年度可用财力1%列入财政预算的资金。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要将上级补助的低保资金和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及时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被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在中省市低保补助资金到位之前,应首先落实本级低保预算资金,并采取超调、垫支等方法,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十四条城市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民政部门核定低保对象人数和月补差标准,财政部门核拨低保金,金融部门发放到人”的管理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的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将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杜绝以实物抵扣低保金或其他变相抵扣低保金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五条低保金存折由区民政局直接发放,户主或家庭成员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区民政局低保办领取,特殊情况需要代领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持代领人和户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领取。
第二十六条低保对象持低保存折和身份证按期到委托银行网点领取城市低保金,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代领的,应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代领人的身份,手续不全的不予支付低保金。代领人一次只能领取一户低保对象的低保金。
第二十七条区民政局城市低保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每年按照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低保资金总额3%的比例列入部门预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调研、培训、核查、建档、表格印制、微机网络维护、交通、通讯等方面开支。低保工作经费可计入我区应匹配资金的总额中,但不得进入低保专户。
第二十八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金全部纳入区低保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第九章保障对象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低保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按要求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和实际收入;
(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社区公益劳动。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劳动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其申请低保时,要先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申请和登记,同时要积极参加劳动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就业培训。如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为其介绍职业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第三十条建立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报告制度。在册基本保障对象每季度持低保金领取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一次,在册重点保障对象和特殊保障对象每半年报告一次,如实报告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
第三十一条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随时纳入保障范围;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对取消低保待遇的,管理审批机关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以适当的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实施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年审制,只需掌握人员变化情况;对特殊保障对象(B类)每半年审核一次;对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一个季度重新审核审批一次。基本保障对象是分类施保中的重点管理对象,也是动态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此类人员每季度都要向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写出续保申请,并说明申请续保的原因和不能就业的正当理由,并按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以促使其早日就业。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低保对象家庭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低保对象档案要一户一档,实行微机与档案的同步管理。其纸质档案材料为:户主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申请审批表、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证明等材料。区民政局要建立低保对象的电子档案。
第十章低保工作监督
第三十四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低保政策、低保标准、办事程序、低保金发放等情况,加大城市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建立和完善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设置固定的城市低保公示栏(牌),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享受金额、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六条建立低保监督咨询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低保监督箱和咨询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咨询。对于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对署名的上访信件和电话,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答复本人。
第三十七条区民政、财政、审计、纪检和监察等部门要经常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章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与处罚办法
第三十八条低保工作人员在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核、审批过程和低保工作的管理中,有下列行为者,要追究其工作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为申请人在就业、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劳动能力、健康状况、伤残等级等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出证谁负责”的原则,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对出证单位、出证人、负责人及冒领低保金的人员各处以冒领金额的1—3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居民对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低保待遇或减发、停发低保金以及对给其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从事低保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公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更改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的;
2、擅自改变保障对象和保障金额的;
3、在调查审批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调查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明知当事人不符合低保条件,故意为其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的;
4、、、收受贿赂、为泄私愤或、故意刁难低保对象而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意见,将其拒之低保范围之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贪污、挪用、扣压、故意拖欠低保金的;
6、其他违反低保政策规定和影响低保工作开展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不遵守诚信原则,有下列行为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