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1 17:35: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特殊教育的特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对象的身心特征
特殊教育的对象是身心发展有缺陷或残疾的少年儿童,即智力、听觉、视觉、肢体、语言、情绪等方面发展障碍的儿童少年。因此,不少的特殊教育学校视不同的对象称为“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启智学校”等。特殊教育对象与普通教育对象在身心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别,这种差别在学校体育实施过程中表现得非常突出。
身体活动是体育的主要手段和形式。教师传播知识、技术、技能和学生掌握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首先要借助一定的直观手段(视觉、听觉、本体感觉等),使学生建立正确的动作表象;然后通过表象的再现和无数次的模仿练习,学生才能掌握知识、技术、技能。而这些,对于视觉、听觉等方面残疾的学生来说,要比正常学生困难得多。如智力落后的学生,其身体发育随智力落后程度的加重而越来越差,生理和健康问题越来越多。中度以上智力落后儿童在肺活量、肌肉力量、身体平衡能力、身体协调性等指标明显落后于正常生。
听力残疾的学生主要依靠视觉、触觉、味觉、嗅觉等途径感知外界事物。因此,限制了感知觉活动的范围和深度。因为他们听不到声音,许多信息他们就不了解。他们的感知觉活动缺少语言活动的参与,使第一信号系统(客观事物)与第二信号系统(语言)出现脱节,造成他们虽接触的东西多,但会说(表达)的不多。由于思维活动要借助语言才能进行,因此,听力的残疾又影响了学生的思维能力。我国的心理学工作者研究发现,聋生在完成智力测验的试题上存在着比同龄健全学生更多的困难(除语言理解方面的困难外),即思维的深度和广度上都与健全学生有一定的差距。
盲生由于视觉丧失,因此缺乏视觉表象。他们的语言缺乏感性做基础,导致语言与实物脱节,不仅如此,由于丧失视觉,空间定向能力差,往往依靠听觉注意来补偿。由于缺乏视觉表象,对事物感知受到局限,通过其它感觉获得的感性材料往往只反映事物的局部特征,以此作依据进行分析、推理,很容易产生错误判断。
不同的生理缺陷,又影响了残疾儿童的个性健康发展。他们普遍存在着自卑心理、意志薄弱、缺乏主动性、兴趣单一、稳定性差等弱点。由于特教学校体育对象的上述身心特点,特教学校体育的目标、课程、教学组织、教学器材设备等,都有别于普通教育。
2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目标
在我国,特殊教育按其学段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目标与九年义务教育的体育目标是—致的。但由于学校体育对象的特殊性,特教学校体育目标又有别于普通教育,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特殊教育学校把功能缺陷补偿与康复作为学校体育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在培养目标中明确指出,特殊教育学校要培养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曰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121所谓补偿,“是指机体失去某种器官或某种机能受到损害时的一种适应,是一种与正常人发展过程不同的有特殊性的发展过程。在这种有特殊性的适应和发展过程中被损害的机能可以被不同程度地恢复、弥补、改善或替代”11167。体育在这种补偿过程中具有积极的意义,是功能缺陷补偿和康复的积极、有效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特教学校体育较之普通学校更重要。
其二,特教学校体育更突出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特殊教育理论认为,残疾学生的生理缺陷为第—性的缺陷,如盲、聋、哑、智障等。而盲、聋、哑等生理缺陷导致的认识活动和情感意志等方面的缺陷为第二性缺陷。体育以其独有的功能在改善和矫正残疾学生第二性缺陷方面同样具有重要作用。体育又可以培养人勇敢顽强、团结协作的精神和竞争意识。而这些,都是残疾学生将来走向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创造财富的劳动者所必需的。残疾学生更需要通过学校体育培养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3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
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学校体育课程更强调,“坚持’健康第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激发运动兴趣,培养终身体育意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个学生受益“[31。自不待言,特教学校体育课程概莫能外。但与普通学校相比,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内容更要体现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特点。
第一,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在满足学生对体育知识、技能等需求的同时,更追求其缺陷补偿与康复的功能,使教学过程与缺陷补偿相统1。我国的特殊教育理论认为,残疾儿童的第一性缺陷是其心理和教育特殊性产生的物质基础,是应由医生来诊断和鉴定或通过医疗措施加以治疗的;而由第一性缺陷派生出来的第二性缺陷要由教育工作者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学活动来加以训练和补偿。因此,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要追求缺陷补偿与功能康复的实效性,使传播知识、技能的教学过程与缺陷补偿统—起来。这也是“健康第一”思想在特教学校体育中的具体体现。
第二,特教学校体育课程内容针对性更强。同是特教学校,盲生、聋生、智力落后学生的体育课程内容差别也非常大。在保证残疾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科学文化知识、发展基本运动能力的同时,对盲生,应突出培养正确的定向和运动能力、坐立行走正确姿势的课程内容;对聋生,锻炼其视觉、触觉、运动觉和残余听觉能力,集音乐、舞蹈、体操、游戏等为一体的律动内容的比重要大;对智力落后的学生,则要发展其大肌肉群的活动能力、反应能力的协调平衡能力,自然,与这方面相关的课程内容相对要多。对竞技项目进行“教材化”加工时也应该充分体现上述特点。
4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教学组织与教法
目前,基础教育正面临着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的转变。就差异性教育而言,特教学校较之普通学校更为突出。如智力落后儿童既有智力落后程度和性质的差异、神经活动类型的差异,同时又有需要的差异、兴趣爱好的差异和学习能力、学习风格、学习习惯的差异。即便是智力缺陷程度完全一样,也可能由于不同原因而表现出对体育的不同需求。而对视觉和听觉缺陷的学生,除了有低视力和全盲的差异,重听与聋生的差异外,还都交织着其它身体与心理的差异。因此,实施个别指导是特教学校体育教学组织教法运用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如对盲生,教师不可能像对待正常学生那样,通过教师示范让学生建立动作表象,而要逐一指导。通过用手的触摸帮助其将姿势做正确,或摸对位置,或让其逐一触摸教师的正确姿势。
直观手段的补偿与综合运用,是特教体育教学方法的显着特点。直观是体育教学方法的重要特征,信息传递是体育教育方法的本质功能。因此,有人将体育教学方法分为视觉信息类、听觉悟信息类、触觉及本体感觉信息类等。对残疾学生,体育教学方法的运用,即直观手段的选择较正常学生局限性大,必须充分发挥各种直观手段的补偿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使学生获取更多的信息。如对盲生,宜采用听觉、触觉信息类方法以弥补其视觉丧失而不能通过视觉获取直观信息的缺陷;对于聋生,只能以形象的视觉和本体感觉信息类方法,来补偿其不能通过听觉获取直观信息的缺陷。
5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师资
普通学校的体育教师从事的是一般体育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师从事的是特殊体育教育工作。面对特殊的学生、实施特殊的体育课程、采用特殊的体育教学组织与方法,为实现特殊的学校体育目标,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师不仅具备普通学校体育教师所具备的体育专业素质,还要掌握系统的特殊教育理论和实际技能。如学习和掌握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儿童教育学、有关盲、聋、哑残疾儿童的病理学基础、康复医学基础,特殊体育教育教学组织与方法,以及盲文、手语等。只有这样,才能了解残疾儿童的身心特点,满足残疾儿童的特殊体育教育需求。在特殊教育十分发达的美国,必须大学毕业并取得特殊教育专业资格才能担任特教教师。因此,只具备一般的体育专业素质,是很难高质量的完成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育教学任务的。我国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指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或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培养残疾人教育教师。”141我国有特教学校近2000所,每年都需要补充一定数量的特教体育教师。为满足特殊体育教育的长远发展对师资的需求,应增设特殊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特教体育教师。
6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场地设备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学校体育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必要的符合教育对象特点的物质条件,特别是体育场地设备。体育教学的场所,除了包括不同功能的教室外,还包括体育馆(房)和各种体育场地如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教学设备有两大类:一类是常规性设备,如桌椅、图书资料、电化教学设备等;另一类是专门的体育器材设备,如体操垫、健身器械、篮球、排球、足球等。由于教育对象不同,体育课程有别、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异样,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场地设备也有别于普通学校。如,原国家教委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规定,9个班规模的学校活动场地,弱智和盲校应不少于3570m2,聋校应不少于5394m2;学校应设体育康复训练室,面积不少于56m2;盲校体育活动场地设置以适宜视力残疾学生使用的环形跑道和直跑道。除少部分作硬地外,大部分场地宜铺设草坪,并在适宜地位布置沙坑等适合残疾学生活动的体育设施和游戏场地。国家有关部门也曾颁布过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涉及到体育的有聋校29种、盲校33种、弱智学校41种。目前,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场地设备“常人化”、“竞技化”的问题较为突出,不符合残疾儿童特点,满足不了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基本需要。应该组织体育、教育、医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就特教学校体育物质条件的配备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根据不同残疾儿童的体育活动、康复训练的实际需要,编制特教学校体育场地设备配备目录及标准。
1.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地市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2.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已经“普九”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逐年提高;未“普九”地区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左右。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招收残疾考生政策,普通高校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4.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城市和农村地区要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地方各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和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在有条件地区积极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5.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6.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同步推进。残疾人教育机构、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工作,使残疾青壮年文盲率显著下降。
二、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7.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应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结合本地实际,支持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
8.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在人口30万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不足30万人口的县,在地市范围内,统筹建设一所或几所特殊教育学校。各地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东部地区也要加大投入,按照本地区特殊教育规划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
各地要统筹安排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特教班、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和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建设。
9.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
10.加大投入,确保特殊教育学校(院)正常运转。各地要从特殊教育学校(院)人均成本高的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院)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证学校(院)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
中央财政将继续设立特殊教育补助专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并不断提高。中央财政加大专项补助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地方办好现有的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各地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院)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
三、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11.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在课程改革中,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特点,注重提高其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能力的培养。
12.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推进县(区)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
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确保随班就读的质量。
13.大力加强职业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开足开好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同时,开设符合学生特点、适合当地需要的职业课程。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课程的建设。不断更新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教学内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
14.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建好国家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特教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15.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建设一支理论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特殊教育科研骨干队伍,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各省、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和科学研究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人员,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继续开展盲文、手语研究,使之更加科学、实用。
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6.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要适应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普及水平提高的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特教师资的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师范院校与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或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各地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时,要把特教师资培养纳入培养计划。加大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力度。注重特殊教育专业训练,提高培养质量。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任教。
各地要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重点抓好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要加强对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要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培训。依托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其他有关院校和专业机构建设“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17.配齐配足教师,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教师需求量大的特点,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并保障落实。
18.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各地要采取措施,确保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得到落实。要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要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五、强化政府职能,全社会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素养结构系统的功能主要是在一定的人本特教环境场里面发挥的。高校特殊专业课程的总目标是培养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具有良好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方面的素养。进一步分解为特教情感态度价值观,特教过程、方法和能力,特殊教育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从上面的图中我们很显然可以看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目标的实施都是与上面的四个要素密切联系的。情意使高校特殊教育教师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教学上;专业理念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指明方向,明确这样教的原因;而专业技能则是让高校特教专业教师懂得怎样去教。整个系统的功能发挥的大小,都是由这四个要素决定的。高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目标的实现是其教师素养结构系统功能发挥的作用。要发挥系统的功能,一方面要求专业技能、专业情意、专业知识、专业理念要素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各个主要要素的子要素在层次上平衡发展。形成专业情意是动力,理念的转变是关键,专业知识的构建是基础,能力的不断发展完善是核心。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素养结构系统在日益多变复杂的人本特教环境下必须不断变化以适应自身的发展,最终实现结构系统动能的最大化。
二、高校特教专业教师素养结构新视角
高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突出的是特殊教育的本质问题,突出了将特殊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建构特殊教育课程,突出了特殊教育的特点,使得特殊教育的本质和教育的本质在特殊教育的基础上统一[2]。也就可以认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素养应该具备特殊教育素养和教育素养(见图2)。从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的字面意思看,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首先是教师,所以其应该具备一般教师最基本的素养;然而,作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又有其自身的特点,要求其具备特殊教育的基本素养。从教育素养和特殊教育素养两个层次去建构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素养系统,是一个比较新的视角。
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一)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所具备的特殊教育知识,已经不能仅仅局限于特殊教育领域的知识,而是跨学科的综合性的通识知识体系。即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目前已经开设的传统关于特殊教育的通识课程主要有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等,这些是作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的通识课程。但由于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的教师是面对有特殊需要的群体,所以作为一线特教教师培养人的高校教师除了具备上述基本知识外,必须建构一个完整的跨学科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结构体系,一方面要了解不同学科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相关理论;另一方面还要对相关学科知识进行整合,打破原有的学科知识结构,不断吸收新的知识。这样才能既考虑特殊教育学科自身的逻辑化知识,又能与多学科建立横向的综合化知识结构,丰富和完善已有的通识知识体系。这种有机联系的立体化交叉建构的特殊教育通识知识体系才是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必备的知识,也是适应新时代对特殊教育要求的基本保证。
(二)特殊儿童知识。特殊儿童是特殊教育的对象,作为特殊教育的一线工作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而作为一线教师的培养者,高校教师就应该具备更广泛的关于特殊儿童的知识。除了一些基本的特殊儿童知识,特殊儿童的环境与适应知识,特殊儿童相关的法律知识,特殊儿童一般心理特点等知识外,还应该具备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基本知识,如传统的盲、聋、哑儿童的基本知识,现在社会新型的智力障碍、自闭症等孩子方面知识。具体来说,盲童的盲文;聋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手语知识[3];自闭症、智力障碍、脑瘫孩子的康复知识等。只有充分地掌握特殊儿童的相关知识,才能有效地培养职前特殊教育教师,使这些教师将来走上工作岗位能快速地进入角色。
(三)特殊教育方法论知识。高校特殊教育方法论一直以来主要借鉴的是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研究方法,为特殊教育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手段、方法和工具。在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的体系中,既有定性层面的研究方法,又有定量的研究方法。我国传统的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很重视定性的研究方法,尤其是个案法、观察法和田野法的广泛运用,主要停留在哲学层面的研究,这是其主要的优点,也是其主要的突出缺点,缺乏切实可靠的定量研究。一般的个案法、观察法可以有效地搜集第一手的材料,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研究方法,但是其不能代替特殊教育中的定量研究。高校特殊教育的一般研究方法主要是定量和定性研究两类。作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应该掌握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个案法、访谈法、调查法。利用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地搜集事实材料和相应的数据。从思辨的角度主要是演绎、归纳、分析、综合等[8]方法,其主要是处理已经搜集的感性材料,将这些感性材料进行梳理,使其上升为理性材料。特殊教育方法是特殊教育知识和能力的中介桥梁,将其纳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特殊教育史知识。特殊教育史记录了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其向我们展示了特殊教育的产生、发展和规律,这些内容对我们的特殊教育学习活动有重大的意义。特殊教育史为人们提供各种有效的经验,指引着人们的实践活动,也可以有效地激励人们不断地探索追求真知。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一方面应该掌握广泛的特殊教育史料,另一方面还应该积极地将这些历史资料运用到特殊教育实践中,产生积极的意义。特殊教育史的主要意义在于,其一方面为特殊教育课程增加人文性,另一方面,可以让学生了解特殊教育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和其历史文化,提高学生学习动机和积极性;此外,特殊教育中有了特殊教育史,学生就更能有效地把握特殊教育的本质,懂得特殊教育究竟是什么,特殊教育知识是怎样产生的,特殊教育在社会发展和进步中的作用,特殊教育和特殊教育方法的优点和局限性。目前,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也十分重视特殊教育史的教育。高校特殊教育课程标准中指出,特殊教育史能为特殊教育学科课提供重要的历史背景、原理、概念和现实的来源等,显示出特殊教育理论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不断修正、发展的过程,是特殊教育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特殊教育史相关内容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既要有西方的,也要有中国的,同时要筛选一些对培养学生的特殊教育素养有重要现实价值的史料。内容可以有多种呈现形式,在特殊教育教学中,可以把这些史料作为新知识的背景材料,或者单独的作为一门学科进行教学。
四、特殊教育能力
(一)特殊教育教学能力。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应该具备必要的教学能力。其必须具备特殊教育教材的剖析、教学设计、教学评价与反思、个别化教学方案设计能力。首先是教材剖析能力,由于相当一部分的教学材料都是针对普通教育的。所以在对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的培养上要对已有的教材进行整合、开发。其次是教学设计能力,其主要是对教学过程、步骤等的具体规划能力。在高校特殊教育中主要体现为根据高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标准的要求,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方案。课堂教学设计方案是整个设计的核心,也是关系特殊教育专业大学生素养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所以高校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具备教学设计能力;再次是教学评价与反思能力,好的教学需要有效的教学评价和反思。所谓教学评价是指教师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教学反思则是教师对自己教学情况的评价,这对刚入职不久的教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快速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最后是个别化教学方案设计能力,在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教学中不能忽视对特殊教育专业大学生“个别化教育方案”设计能力的培养。所以作为培养者也应该具备制定个别教学计划的能力。具体要求培养学生了解特殊需要儿童的现实状况的能力,培训学生具备制定年度或短期目标的能力,然后是选择合适的教育方式和服务的能力,以及特殊需要孩子的个别化服务的起止日期和整个过程测量标准的制定能力。[4]特殊教育教学能力是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能力。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应该具备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能力。“诊断”一词属于医学用语,意为“了解病情后对病人的病症及其发展状况作出判断”。教育诊断则是指分析判断影响儿童学习结果的生理、心理或者行为表现及其原因,以便为教学计划的制定及辅导治疗提供依据。诊断包括身体状况的一般诊断,也包括心理诊断。[5]在对身体进行诊断时,主要考察特殊儿童的体重、身高、呼吸和脉搏、血压、感觉和神经系统;对心理方面的诊断主要涉及人格测验、能力测验、智力测验等方面。一般而言,针对特殊儿童的诊断主要从认知、语言、智力、情绪、社会能力、身体运动能力等方面进行。不同的测验都有可靠的测量工具和专业人员进行测验。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有效的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诊断评估,才能为他们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教学计划和辅导治疗。所以为了培养出能适应社会需要,作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就应该具备对特殊儿童的诊断和评估能力,这也是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残疾人 西方特殊教育
现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概念是18世纪德国等西方国家在盲、聋哑、智力落后教育训练成功后,在19世纪初成立的异常儿童专门教育机构,出现了“特殊儿童”与“特殊儿童教育”。本文拟立足特殊教育之狭义上的残疾人教育,以历史分析的方法,揭示西方特殊教育的内涵。
一、西方特殊教育内涵的历史根源揭示
当前,对西方特殊教育的起源有一个似乎不证自明的结论,即特殊教育源于普通教育,认为是“特殊教育是普通教育无法发挥其完全功能的自然产物或教育进步的表征”。然而,通过对特殊教育产生的根源考察发现,特殊教育具有政治思想、医学/心理学和基督教的深厚始发性根源。从源头上看,特殊教育并不是教育派生体系,而是随着政治思想进步和基督教、医学/心理学发展,与普通教育 结合而理性化的产物。
(一)特殊教育源起于人性解放、人权崛起,具有体现残疾人的尊严、保障其平等权利的政治蕴涵
思想是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人们把握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方式。政治思想是人们对社会生活中各种政治活动、政治现象及其各种政治关系的思想反映。政治思想作为核心的上层建筑,构成了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特殊教育萌芽、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14~16世纪,自西方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思想运动以来,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人的权利、平等、自由、尊严、价值备受推崇,荷兰政治思想家格劳修斯提出与生俱来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人的生存权利和法律平等思想,法国思想家卢梭提出“人生而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理论。在国家政治建设中,1775年美国《独立宣言》对“人生而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理论予以强调和保障;1874年法国《人权宣言》集中体现了启蒙思想家的人权理论。18世纪中叶,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欧洲开始了对残疾人的教育训练,一些卓越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哲学家、医生、教师,开始开辟特殊教育的新时代。卢梭在《爱弥儿》中,从他的自然人性的观点出发,以人生来自由、平等、“天赋人权”观念提出,教育要遵从儿童天性,适应儿童的发展,并论述了盲人与聋哑人感觉器官代偿问题。狄德罗还专门著述《供明眼人思考的谈盲人的书》和《供健全人参考的论聋哑人书简》,论述残疾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问题。裴斯泰洛齐还亲自创办了特殊教育机构。可以说,文艺复兴以来,平等、自由的人权思想,为残疾人获得平等社会地位奠定了基础。残疾人开始具有受教育的资格和权利。随着人权思想在国家政治地位中的凸显,1789年法国政府承认了莱佩的聋人教育机构,并予以国家意志保障。其后,18世纪,西欧各国在政治文明进程中,纷纷建立国家行为的特殊教育学校或对个体行为的特殊教育机构并予以国家承认。可见,特殊教育源起于人性解放、人权崛起,具有体现残疾人的尊严、保障其平等权利的政治蕴涵。
(二)特殊教育源起于医学/心理学的发展,具有医学/心理学康复训练与缺陷补偿等属性特点的科学主义蕴涵
西方特殊教育的雏形出现在16世纪末的医学训练。医学解剖学的发展,以客观的生物学为依据,指出了残疾的原因与实质,为残疾人教育训练提供了依据。1614年,瑞士医学教授菲普拉特杰尔就曾对残疾作出分类。16世纪末荷兰人阿曼,在医生工作的基础上,对聋人开始语言训练,出版了《说话的聋人或先天聋人可会说话的途径》,1770年著述《关于言语的论文》对欧洲聋人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18世纪末法国精神病医生皮内尔,指出了智力落后的病态;依塔尔第一次用实践证明了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可能性,他对野男孩维克多,采用设计环境、感官训练、医教结合等方法进行训练,其成功经验成了19世纪前半叶整个智力落后教育的基础。1840年瑞士人古根比尔建立了第一所智力落后儿童学校;法国人谢根1846年发表了影响巨大的经典之作《智力不正常儿童的教育、卫生和道德训练》。洛克、孔狄亚克的感觉论提出让儿童学看、学听、学嗅、学尝、学触摸,
为感觉训练奠定了基础。特别是洛克的认知理论和心理学观念改变了人们对残疾人的态度,残疾人获得了接受教育的理论基础。这时,特殊教育实质上是医学/心理学医疗训练的性质和意义,主要由医生实施对残疾儿童的分类,以医学/心理学的医疗手段为主,开展医疗训练。法国人谢根甚至把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校命名为生理学学校,认为自己的教育训练是属于生理学的0。但医学/心理学的医疗训练毕竟具有了教育的雏形,鼓舞了医生、教师开展教育的热情,医学模式与思想深深影响着特殊教育发展,至今许多国家仍然使用医疗教育学的概念。
一战后,医疗康复的概念正式进入了特殊教育领域,力求以教育训练的手段使残疾人被损害的机能尽可能达到较好水平。特殊教育的着力点是关注残疾人病理学的根源、行为特点及其矫正补偿方法。其假设是,残疾是由个体生理、心理缺陷所致,而缺陷是能够测量和诊断的,采用医学训练是能够治疗和补偿的。可见,这种医学模式特殊教育以实证/经验主义为认识论基础,在西方科学文化中被广为重视,并迅速推广,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特殊教育源起于医学/心理学的发展,具有医学/心理学康复训练与缺陷补偿等属性特点的科学主义蕴涵。
(三)特殊教育源起于基督教精神的发展,具有平等、博爱、仁慈的道德蕴涵
西方特殊教育与宗教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渊源。基督教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必然影响着特殊教育的产生。在欧洲中世纪以前,由于人们认识的局限,无法科学解释残疾问题。对残疾人的产生,多从先验的神性之学给予解释,’认为是报应、魔鬼、撒旦等。尽管在基督教早期,残疾人仍被拒绝成为教会成员,拒绝对基督教的信仰,拒绝参加教会庆典,拒绝向上帝赎罪。但到11世纪中叶通过对旧教会制度的改革,教会思想逐步深人社会,并影响了社会政治制度。残疾人的教会教育开始作为个例不断出现,在早期残障人教育中,教会人士扮演了重要角色。16世纪末,西班牙修道士德乐翁成功地以小班级的方式教会聋童说、读、写。法国人莱佩在1729年至1930年获得罗马天主教士的第一个学位,他相信高僧詹森的教义至上主义,认为救济人类需要上帝的恩惠,并于1771年创办世界第一个聋人公共教育机构。至今欧洲一些宗教举办的聋校还以《圣经》马太福音中耶稣治好聋哑病人的故事作为教育思想与方法的经典表述。
在西方,基督教是终其人一生和整个社会生活的坚固的精神模子。特殊教育是与基督教有着深厚的渊源的。首先,西方人认为上帝是至美、至善的终极存在。基督教本身就是认识世界的一种哲学思维,同科学一样是人们与世界交往的两大思维方式之一,深深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生存。19世纪哲学家赫胥黎称宗教与科学是不可分的双生姊妹,牛顿认为世界的两本书是“自然之书”和《圣经》,爱因斯坦认为“科学没有宗教就像瘸子,宗教没有科学就像瞎子”。可见,科学与基督教是密切联系的,但它们分属于彼此不同的领域。科学认识只能限于现象世界,发现与回答“事实”,而基督教指向对人的终极存在的关切,给予和回答“意义”。正由于科学对解释人的终极存在的无能为力,而基督教以超自然、超自我的终极意识,使人超越理性和经验,凭借对上帝信仰获得终极关切。如同科学将理性内在于人性一样,基督教也将“上帝”内在于人性,最主要的就是给予道德的终极依据。康德阐发的道德律(实践理性),就将道德生活与上帝至善的终极存在的性质联系起来,认为“上帝的概念是一个从起源……属于道德学的概念”,“在道德上有必要假定上帝的存在”。涂尔干对道德机制的考察发现,对上帝的信仰,使得人们对世俗的东西和自我利益有疏离或放弃成为可能。为了维护共同的上帝,人们否定自我而关照他人,融人上帝信仰的群体,从而使人具有利他精神,这就具有了道德意义上的博爱、仁慈。可见,基督教孕育、增添着人们向善的人性光辉,从而也使得残疾人教育得以沐浴在人性光辉之中。其次,西方人认为上帝是最神圣的、至高无上且无所不能的。上帝创造了人类,人类皆是上帝的馈赠。人类对上帝既恐惧又敬畏,既热爱追求又保持距离,人既不敢僭越上帝,又不能放弃上帝。上帝的博爱、仁慈或惩罚是平等的,不会因人的社会地位不同和财富多寡而有所差别。也就是说,在上帝面前,没有只升天堂不入地狱的特权阶级,也没有只人地狱不升天堂的弱势群体。于是在唯一的上帝面前,给最底层社会群体的残疾人带来与优势群体一样的平等地位——无论贫富、强弱、智愚,都同等地受到上帝的庇护、享有平等的权利,即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费尔巴哈认为,“唯弱者乃需要宗教,唯愚者乃接受宗教”,这在一定意义上指出了基督教对弱势群体的庇护作用。基督教认为人人有原罪,不能自救,人人需要在上帝面前忏悔、救赎罪过。上帝拯救人类、怜悯人类,要求“爱上帝和爱人如己”(马太福音第二
十二章三十七节),这里蕴含着博爱的基本教义,即人应当自我完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宽容忍耐。同时,还指出“人生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是要服侍人”(马太福音第二十章二十八节),所以要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用对他人的爱和自身的修行,取得灵魂的最终解脱。看来,基督教在给予人精神安慰和庇护、促进社会整合的同时,也带来了平等、博爱、仁慈的精神因子。残疾人弱势群体正是籍着这些精神因子有了接受教育的可能。残疾人教育开始以传教士个人行为的个案出现。传教士一方面代替上帝向残疾人博爱施恩,救赎他们的罪过,另一方面把残疾人作为救赎自己罪过的途径,通过对残疾人的救济或恩惠拯救自己的灵魂。因此,特殊教育本身就是基督教精神的化身之一。同时,由于灵魂的畈依是漫长的,是某种彼岸的永恒的渴望。因此,博爱、仁慈作为人们灵魂皈依的自由之路也是漫长的。在16一19世纪漫长的历史时期一直是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当然,随着基督教的世俗化,平等、博爱、仁慈逐渐脱离基督教,开始成为抽象的精神存在,深深植根于人们的精神意识里,进入到社会伦理。特殊教育也开始了理性化进程,开始向社会主流教育转移、结合,在组织形态上、观念上、技术方法上日趋理性化,形成现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机构。可见,特殊教育源起于基督教精神的发展,具有平等、博爱、仁慈的道德蕴涵。
基督教、医学/心理学、政治思想进步是西方特殊教育产生的三个起源,蕴含着丰富的特殊教育内涵。通过对西方特殊教育起源的历史考察发现,特殊教育中的康复训练、缺陷补偿、平等权利、博爱仁慈等核心价值,在漫长的特殊教育发展长河中积淀下来,传承下来,成为特殊教育传统的内在基因,体现出稳定性、内隐性、可传承性、难以改变性等特点,这已成为特殊教育内在的独特的精神气质,展现着特殊教育文化风貌,反映着特殊教育文化心理性格。
二、西方特殊教育内涵的发展过程分析
西方特殊教育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又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通过对特殊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加以联系和比较,能更清晰揭示其内涵。
(一)宗教/医学为主的前现代阶段、融入教育学体系的现代阶段、全纳教育的后现代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
关于西方特殊教育发展历程阶段划分,有许多不同的标准。有的以人类历史阶段划分为古代特殊教育、现代特殊教育、当代特殊教育,有的以认识论为标准划分为医学/心理学视角的隔离制特殊教育,以社会学为视角的融合教育或全纳教育,等等。笔者认为划分特殊教育的阶段应以其核心的本体论视野来看,因为本体论是对事物存在的内在根据从概念上的精确描述。从本体论视野看,特殊教育存在与发展的本体内在根据主要有三个,即以宗教/医学为主要存在的内在根据,以教育学为主要存在的内在根据,以社会学为主要存在的内在根据。这样,特殊教育发展可描述为经历了两次转向、三个阶段。两次转向为:由宗教/医学向教育学转向,由教育学向社会学转向;同时,相应带来的三个阶段为:宗教/医学为主的前现代阶段,融入教育学体系的现代阶段,全纳教育的后现代阶段。这每一个阶段不同的本体存在的根据,反映出每个阶段的内涵和属性特点。在这里,三个阶段的划分不是时间和空间概念,而是思想认识的概念,体现的是特殊教育的本体存在根据,但由于思想的存在总是具有一定的传承、交叉,所以上述三个阶段往往也是存有相互交叉,同一时空内可能不同程度地同时存在,无法严格区分。
宗教/医学为主的前现代阶段。特殊教育表现为传教士个体自发行为的“传教士教育”或“教会教育”,以及医生自发的“医疗训练教育”。“传教士教育”或“教会教育”主要以教会教规为主要思想和方法,在提供宗教的精神慰藉和庇护同时,尝试用普通学校的方法教授聋人说话以及读、写、算等基本知识。学生不多且多来自收留的残疾人,也有贵族子弟。学生除学习外,有的还要从事教会的勤杂工作。这时的教育尚未形式化,没有专门的固定的场所和教育体系、机制。如西班牙修道士德乐翁曾在贵族家中教授聋儿。医生个人自发行为举办的特殊教育,多是在博爱思想影响下,结合自己的医学知识,对残疾缺陷进行医疗训练和康复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感官训练,提高感官机能。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本体上是以宗教/医学为存在的内在根据。在认识论上,把残疾人看作为身体病态的弱势群体,并以教育帮助作为救赎残疾人以及自己原罪的途径。一是朴素的上帝博爱、仁慈的救赎观,将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博爱,作为渴望上帝宽容、接受上帝恩惠,救赎罪过,畈依灵魂的途径。二是基于科学(医学)/经验主义视角,认为残疾是身体的病态,是能通过医学来测量和诊断的,把对残疾人的医疗训练、康复补偿作为提高残疾人生存能
力的根本。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多称为“医疗训练教育”、“教会教育”,不具备现代教育意义上的实质。在近代文艺复兴以来的科学主义思想影响下,一方面由于面向身体生理机能的“医疗训练教育”,无法对增强人的主体理性能力,如创造能力、实践与生产能力、认识能力等知识理性能力及道德、意志、审美等实践理性能力作出回答;另一方面,上帝、教会本身已成为批判的对象,于是宗教/医学为主的残疾人教育开始向教育学转移并媾和,为成为一个教育学概念设下了前提性的逻辑必然。
融人教育学体系的现代阶段。特殊教育秉承了博爱、平等、仁慈宗教精神和康复训练、缺陷补偿的理性精神,开始由宗教/医学向教育学转向,在与教育的媾和中成为教育领域的一个教育学概念,即教育的分支或属概念。特殊教育具有了完全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形式,成为彻底的“显学”。还媾和了教育的功能特点和属性要求,具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外在工具价值和促进自身全面自由发展的内在价值,体现出社会化要求和个性化要求的特点。外在表现为国家行为的特殊学校教育形式不断确立,且不断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对特殊教育做出了法律规定,体现了国家意志,明确了教师、管理、财政、教育机构等基本要素,划分有关权利和义务,指出各自的培养目标、指导思想、培养体系、发展格局和基本途径等,特殊教育有了自己的专业领域,并成为一种专业活动,理论与实践有了相对固定和完整的体系、范畴和基本根据,特殊教育开始成为一个日趋完整的学科体系,现代特殊教育正式诞生。这时,特殊教育在形式上和思想上与宗教、医学开始分离并转向教育领域,在办学主体上由个体自发转向国家意志。在认识论上,经验科学分化独立后,如心理学、生物学及其他与残疾人相关的病理学的进步为认识残疾人和进行科学主义的特殊教育提供了支持,特殊教育得以运用经验学科的新成果进行检验。从科学主义出发,秉承了残疾缺陷为病态的观念,更重视面向残疾人的残疾缺陷为本质的教育,并以盲、聋哑、智力落后、肢体残疾、问题行为矫正等更精细的分类、更专业化的学科理论建设、更相对分离的专门教育实践组织形态等,将残疾缺陷用社会分工分类的社会学方法予以常态化、体制化、社会化,从而也不断强化和夸大了他们的残疾缺陷,并视之为区别于健全人的本质不同。在安置形态上,注重采取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的做法进行特殊的有针对性的教育。从本体上看,现代特殊教育是以教育学为主要存在的内在根据,是教育领域的教育学概念,与普通教育相对立,具有现代教育的科学理性精神等功能属性。但正是由于教育属性功能的加入,同时带来了教育本身固有的社会分层机制,使得残疾人的社会分层分化加剧,从而产生社会歧视等效应。同时,面对工业大生产对教育培养人才的压力和教育对残疾人培养的某些无奈,以及残疾儿童培养难以适应大生产需要等实际,使得特殊教育面临着转向而与教育学分离的危机。
全纳教育的后现代阶段。特殊教育在教育理性带来知识经验体系、推动学科建设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其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加重了他们命运的不幸,带来了教育与学生现实生活和主流社会现实生活的隔离、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的隔离。从后现代主义视角看,残疾人生存境遇的窘迫和局促及其生命意义的工具化、飘渺化、片面化,正是特殊教育追求理性化的恶果。这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实质,是价值秩序的位移,即人的生命价值被实用价值的僭越;同时,也是以健全人为主导的社会群体的价值选择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压迫,是普通教育话语权对特殊教育地位的遮蔽。面对教育学对解决这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无能,特别是对回答平等问题、人的尊严问题、社会适应等问题的无能为力,逐渐受到人本主义的质疑和批判,于是特殊教育开始由教育学向社会学转向、求解。在与社会学的媾和中,特别是经过高涨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洗礼,于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形成了狂飙全球的全纳教育思潮,并迅速蔓延到整个教育领域。作为对现代特殊教育隔离制的回应,全纳教育以激扬高涨的后现代话语和思维,将残疾人的缺陷视为人的正常差异。反对基于残疾缺陷的医学/心理学的实证科学理性,反对隔离。在价值论上将博爱、仁慈、平等、人权、尊严、价值张扬到极致,高度彰显了人本主义的关怀。主张以社会学的视角,用民主、群体、合作的价值理念和方法论对残疾人进行教育,并提出构建全纳社区和全纳文化,通过社会资源和力量进行残疾人教育。从本体上看,全纳教育是力图将特殊教育作为一个社会学体系的概念,侧重用社会学的方法而不仅仅是教育学的方法解决残疾人的发展问题,体现了特殊教育的人文社会意蕴和价值属性特点。
(二)继承与超越:特殊教育发展赋予的新内涵
面向人的差异并正确理解和尊重、运用差异的内在蕴涵。由西方特殊教育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从前现代特殊教育阶段开
始,人们从科学(医学)主义出发,认为残疾人是“身体病态”的;到现代阶段,以隔离制教育等体制化的做法进一步扩大了人的差异,把残疾人视为异质的“另一类人”;再到后现代的全纳教育阶段,将残疾看为是“正常的”,残疾人是人类正常差异中的“同质人”,特殊教育的发展始终围绕对残疾人的缺陷差异认识这一核心。由此可见,面向差异并正确理解和尊重、运用差异,是特殊教育内涵应有之义。正确理解残疾人的差异,就是既要坚持残疾人群体存在的差异为客观事实的科学理性态度,又要坚持残疾人类存在的共性是主体的人、目的的人、自由的人的人本精神,实现二者的统一。尊重运用残疾人的差异,就是把人类社会作为一个差异普遍存在的社会,并把残疾人差异的多样性作为促进他们之间、与健全人之间、与教师之间等进行合作、创造的重要源泉,特别是把促进他们超越自我、实现潜在价值与“新自我”作为教育的新视野、新命题。无论制度安排、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和活动设计等,都体现和顺应这一特点。当前,全纳教育提出尊重人的差异和尊严,维护所有人的人权,正是尊重残疾人差异的一个进步表现。正确理解和尊重、运用残疾人的这些差异,始终是特殊教育变革紧紧把握的一个主题。
促进残疾人超越有限障碍、敞开无限发展可能的内在蕴含。西方特殊教育产生、发展无不立足缺陷补偿、康复,提高身体机能这一中心,体现了对自然存在缺陷的超越和对无限发展、实现自己价值的向往。然而残疾人生命体器官缺损或资质、能力的不足这一特殊性的“非正常状态”,使得本源于面向人的普遍特点的教育出现不适。教育与残疾人的差异有着先天的隔阂和距离。由此使得残疾人生命体器官缺损或资质、能力的不足这一特殊性与教育成为矛盾体。这是残疾人作为群体和个体存在的特殊性与作为类的存在的普遍性的矛盾运动的产物。但正是这对矛盾体的对立统一运动。构成残疾人及其教育存在与发展的动力系统要素。无论通过科技解决缺陷补偿,还是通过教育满足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发展性需求,减少自身自然存在的缺陷对发展的制约,始终是教育的一个核心的因素。西方特殊教育正是基于此不断自我调整、自我改造,能动地适应和改变着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性,而对特殊性的适应、改造又不断丰富、提升和推动着教育的进步,同时也彰显出特殊教育的独特本质,即把残疾人从受制于和被动适应于自然存在的缺陷,提升到超越自然存在的缺陷之上,使外在世界和自身内在的各种发展的可能性向残疾人本身无限敞开,并能自由地把握世界和自己。从西方特殊教育发展的思想基础看,经过科学主义特别是近代以来与残疾人相关的心理学、生物学等经验科学的检验,以及人本主义等社会科学特别是生物哲学的影响,残疾人作为“自然人”与“文化人”统一的社会存在,特殊教育不但要立足残疾人自身生物学意义上先天不足,弥补自身器官缺损等生命体机能缺陷的不足,还要面向更广阔的文化世界,用知识、经验、理性等进行文化补偿,即教育。文化补偿和缺陷补偿及其矛盾运动是特殊教育存在与发展内在动力与活力系统的一个要素。同时,残疾人在社会实践与社会关系中,作为对象性存在的“能动”与“受动”的矛盾统一,通过特殊教育促进残疾人超越障碍缺陷而趋向潜在价值的实现,使得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展示了其作为人所具有的能动性这一本质力量;而尊重自然存在缺陷障碍这一客观事实,使得特殊教育获得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具体存在和科学理性。当前,全纳教育提出的平等参与、回归主流,也预设了必须超越自身障碍这一前提,将促进残疾人超越障碍作为残疾人教育的题中之义。可以说,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有限超越障碍、敞开无限发展可能是特殊教育独具的人性光辉。
满足残疾人发展性需要、提升其人本价值与意义的内在蕴涵。其实,这是特殊教育以教育学和社会学为本体存在依据的逻辑必然。从西方特殊教育发展历程看,自从特殊教育向教育转移、媾和开始,教育一直是特殊教育的本体存在而成为内在本质属性。现代特殊教育阶段,由于教育属性的本质存在,使得特殊教育已不再仅仅停留于提高残疾人身体器官机能、满足其生存需要,而更重要的是面向和满足残疾人的发展需要。一者,从根本上看,教育本身是以知识经验传递和人格培育为主促进人提高主体能力的实践活动,特殊教育满足残疾人价值实现、创造成长等能动的发展性需要。是其作为教育事业存在的真谛之所在。再者,随着社会大生产的社会竞争的加剧,满足残疾人主体能力发展提高的需要,是生产关系、生产力之于残疾人成长内在规定的本质所在。第三,进入到后现代特殊教育以来,随着教育和社会的进步,不但特殊教育的教育属性极大丰富,而且特殊教育的社会属性也空前凸显。残疾人已不仅仅满足于主体理性能力提高,全纳教育中对自由、平等、人权、尊严、个性、价值、意义等精神家园需要的满足等人的目的性价值的捍卫。已开始成为特殊教育的内在要求。对残疾人发展需要的满足和自我实现内驱力的
一、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1.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15年,城市和经济发达地方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其他地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2.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要积极整合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就读;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3.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招收残疾学生政策,普通高校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开办特殊教育学院(系)或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继续办好中州大学聋人艺术设计学院、郑州师院特殊教育系、推拿职业学院,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远程教育和参加自学考试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其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4.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各地要根据本地残疾儿童的实际状况,开设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开设学前康复教育班,接收适龄残疾儿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各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和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
5.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依托现有的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设立职业高中部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残疾人培训基地,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逐步构建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沟通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
6.积极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各地要将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教育机构、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工作,使残疾青壮年文盲率显著下降。
二、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7.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发展,抓好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扫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禁将特殊教育学校用于普通教育。
统筹安排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附设的特教班以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和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建设。在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时,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需求。
8.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结合我省实际,支持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
9.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就读普通高中的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0.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鉴于特殊教育生均成本高的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生标准的3-5倍确定,高中及以上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生标准的2-3倍确定。所需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11.加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投入。省财政继续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充实教学与康复仪器设备。市、县级政府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并逐步增长。在安排教育经费增量时,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
各地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
三、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
12.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需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认真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与人交、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方面的能力。13.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推进县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在随班就读人数较多的学校,有计划地开展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确保随班就读的质量。
14.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开足开好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同时,开设符合学生特点、适合当地需要的职业课程。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课程建设。不断更新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教学内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和扶持保护。
15.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省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包括多媒体教室在内的特殊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建好省级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16.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依托现有的高校特殊教育学院(系)和条件较好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研究中心,承担区域特殊教育研究、教学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加强特殊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省和省辖市教育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殊教育研究人员,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特殊教育学校要鼓励和支持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原创性的研究成果。继续开展盲文和中国手语研究推广工作。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国际、地区、校际科研学术交流合作,提升我省特殊教育研究水平。
17.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开展特殊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带动和引导各地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8.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特教师资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师范院校、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或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加大特殊教育研究生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力度。注重特殊教育专业训练,提高培养质量。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任教。
要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重点抓好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要加强对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要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培训。依托高校特殊教育学院(系)、其他有关院校和专业机构建设“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19.执行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各地要认真执行省定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小学阶段按照教职工人数和残疾学生人数1:3配备,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需要。提高高校特殊教育学院(系)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教职工人数与残疾学生人数1:5的比例配备教职工。要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医疗康复和护理人员,并纳入教职工编制管理,实行教学、医疗、康复相结合,使学生的身心缺陷得到有效矫正和补偿。要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各地富余的中小学教职工,符合条件的,可调整充实到特殊教育队伍。
20.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的教师及手语翻译,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及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落实到位。要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其工作量计算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人数情况,适当高于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要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适当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五、强化政府职能,全社会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21.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各地要把各级各类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定期研究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督导检查。对在特殊教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引言
由于特殊教育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特殊教育教师是所有教师中面临挑战和困难最大的、要求专业化程度最高的群体,具有普通教育教师资格的教师并不一定能够胜任特殊教育工作[1],所以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国大陆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只是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市有过一段试验性的探索,但存在的问题还较多且没有在大陆全面推广开来。我国台湾地区在这方面工作开展的较早,而且积累了一些较成熟的经验,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在认证机构、职前培育、资格核定等方面的现状和特点,以期对大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
二、台湾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现状
(一)证书认定机构
依据台湾《师资培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台湾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的检定,并下设教师资格检定委员会,并根据规定设置试题研究发展组及试务行政组分別办理各项工作[2],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考试审查合格后,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特殊教育教师证书。只有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才能在特殊学校或特殊班(资源班)等。相关机构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
(二)职前教育培育
1.职前培育资格台湾地区各特殊教育师资培育相关学系的学生,其入学资格及修业年限,依据台湾《师资培育法》相关规定,设有师资培育之大学,得甄选大学二年级以上及硕、博士班在校生修习师资职前教育课程[2]。师资培育大学,根据实际需要,申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后,招收大学毕业生,这些学生须修习师资职前教育课程至少一年,并另加教育实习课程半年。学生修毕规定的师资职前教育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师资培育之大学发给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
2.职前培育机构依据台湾《师资培育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台湾地区师资培育的机构主要是师资培育大学[2],师资培育大学是由师范院校、设有师资培育相关学系或师资培育中心的大学组成,大学设立的师资培育中心,应经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其设立条件与程序、师资、设施、招生、课程、修业年限及停办等相关事项的办法,也是由台湾教育教育部门制定。师资培育大学负责制定台湾地区中小学和幼稚园各师资类别的教育专业课程、教育实习课程及教师资格核定的实施方式与内容,必须经师资培育审议委员审议通过后,最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3]。目前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机构总计包含九所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学系、四所综合大学所设的特殊教育学系、以及三所综合大学所设的特殊教育学程。
3.职前培育内容在特殊教育师资培育大学中无论是特殊教育学系或是特殊教育学程,其特殊教育师资职前培育课程都包括普通课程、专门课程、教育专业课程,教育实习课程四部分[3]。普通课程是学生应修习的共同课程;专门课程是为培育教师任教学科、领域专长的专门技能课程;教育专业课程是为培育教师以师资的科类所需教育技能的教育学分课程;教育实习课程是为培育教师的教学实习、行政实习能力的课程。目前台湾各特殊教育师资培育大学所开设的课程是依据各自院校的自身办学特色以及师资培育的需要而规划开设的,因此各个院校开设的职前课程并不尽相同,然而在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方面,台湾教育部门做出统一规定,依据台湾教育部门于2003年公布的《特殊教育教师师资职前教育课程教育专业课程科目及学分》[4],提出一般教育专业课程至少10学分,特殊教育专业至少有30学分的特殊教育职前培训课程,以供特殊教育师资培育单位做课程规划参考。纵使所有大学的特殊教育学系或是特殊教育学程都参考台湾教育部门颁布的特殊教育专业科目,作为其开设师资培育课程的参考,但是由于各学系,各学程的发展特色和师资专长等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每一所学系或学程所规定的必修课课程和选修课程以及学分数也都不尽相同。
(三)资格核定考试
1.报考资格台湾当地居民修完师资培育大学规定的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并取得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者,并且必须依照证明书上的科目类别报名参加与之相应教师资格检定考试。2.考试科目获得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者,依照所获证书的科目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检定考试,原则上每年只考一次,依《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核定辦法》第五条规定如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内容包括国语文能力测验、教育原理与制度、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特殊教育学生评量与辅导四门[5],具体考试科目及范围见表1[6],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下设试题研发小组,小组应依据考试时间与应试科目的不同,订定各科命题内容、命题内容参照及题型比例,并配合课程改革,切实的将课程纲要纳入到各科命题内涵与范围中。3.合格标准参加特殊教育教师格证考试的每科满分100分,符合下列条件者为合格[7]。1.应试科目总成绩平均满60分2.应试科目不得有两科成绩均未满50分3.应试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绩为0分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计算,考试结果经台湾教育局所设的教师资格核定委员会审核合格者,由台湾教育局发给教师证书。取得特殊教师欲从事教职者,除公费生应依据相关规定分发外,应参加与其所取得资格相符的学校或幼稚园办理的教师公开甄选。
三、台湾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特点
(一)特殊教育师资相关法律立法完备台湾现行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检定办法主要依据1995年8月9日台湾立法院公布的《教师法》,其内容明确规定了特殊教育教师任用、权利、义务、申诉、福利等;2003年5月28日修正公布的《师资培育法》,规定了特殊教育师资培育机构的设置、开设的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及教师资格检定等;2004年5月5日修正的《师资培育法》第22条及2003年7月31日公布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确立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的类科及应试科目[8]。
(二)系统专业的特殊教育师资职前培育系统专业的职前培育是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体系中颇具特色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先,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职前教育培育课程是由教育局委派具有师资培育资格的大学开设的,师资培育大学皆是在特殊教育专业研究方面已具有一定成果和优势的高校,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其次,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育的课程体系设置完备,包括普通课程,专门课程,教育专业课程,教育实习课程四个方面,为以后教师们走上特殊教育岗位奠定了扎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除此之外台湾地区在师资职前培训中还着重加强教学技能、专业精神及教师品德涵养等方面的培养[9]。#p#分页标题#e#
(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准入标准严格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是资格准入与资格等级结合式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这种制度体现出学历要求与特殊教育专业要求相结合的特点[10],台湾地区对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要求是至少本科毕业。但并不是仅有本科学历即可申请教师资格,还必须修毕符合要求的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学分,即取得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拿到职前教育证明书后参加教师资格的检定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拿到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最后在通过具体学校的教师甄选才能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这足以说明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教师入职资格有着严格的标准。
(四)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核定考试设置科学台湾设有专门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一次,应试的科目共四科,两科公共课,两科专业课,公共科目在于考察申请者国语的基本能力和教育学相关的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专业课考试科目包括特殊教育学生评量与辅导和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两方面,专业课考试科目涵盖了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完整的专业知识体系。只有同时具备一般教育学和特殊教育学两方面知识的这一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核定标准符合时代对特殊教育师资的基本要求。
四、台湾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对大陆的启示
(一)提供完善的法规政策保障尽管早在1994年8月国务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已经明确提出“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11],但因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只是在上海市得到了一段时间的实施,并没有在大陆大面积推广使用。200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人事部等九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再次提出制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条件有关规定,从而规范了特教教师的聘任制度[12]。但遗憾的是,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迟迟没有出台。因此,笔者认为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的法律应当重新修订,国家尽快出台专门的、具体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条例及实施办法,以确保早日建立完善我国大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
(二)建立科学、系统的职前培育体制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训是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石,大陆应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以一部分优秀的高等师范院校为依托,建立一批专门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机构,由政府拨款,每个特殊教育教师申请者必须参加职前的培训,并且着重加强对申请者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并且制定一个有效严格的评价体系,要求学员只有按质按量的修完规定的学分课程,并获得相应的证明书,才有资格申请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关键词:学前教育专业;特殊教育;融合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从1994年在萨拉曼卡宣言的提出至今,追求教育的平等,接纳全体学生,满足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需求的相关教育理念深入人心。201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学前教育列为未来三年的重要任务之一,并提出给第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由此可见国家对于学前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重视。因此,加强融合教育教师教育,提高融合师资质量势在必行。我国师范院校目前采用的普通教育师资和特殊教育师资分别独立培养的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融合教育的需要,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一体化培养是师资培养模式改革的方向。实现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一体化培养的阵地主要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可是目前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院校较少,许多特殊教育的学生在未来就业中选择学前教育相关领域的少之又少,因此,学前专业学生是实施早期融合教育的主要生力军。对于学前专业学生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是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全能型人才的关键因素,完善早期融合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
二、学前专业学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中的存在的问题
随着融合教育的深入,结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学前教育专业进行了一系列的课程改革,将特殊教育课程融入到学前教育的课程体系中,以便培养新时代,新要求之下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但是学前专业学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在实践过程中,还是存在种种的问题。现将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罗列。
(一)正确的融合教育的观念未树立
正确的教学观是教学活动、实践活动的指路明灯,影响着学前教育教师的教育能力,学前融合教育的推进不仅仅要求学生建立正确平等、尊重、有爱、多元的教育理念,还要求学生要具备树立关爱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信念,充分认识到融合教育对于特殊需要儿童的意义,并能够用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去帮助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接纳和转播接纳特殊儿童的素养,但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对于日常生活殊教育需要儿童的认识较少,普遍认为学前特殊幼儿不是其主要的教育对象,未来工作中,遇到特殊教学的学生概率较小。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往往对于特殊教育的相关知识不愿深入学习,学习态度较不端正,花费时间较少。其次,学前专业学生课程设置过程中,有关学前特殊教育的教育观念的讲授过程所占比重较小[1],教学过程殊教育理念的铺垫内容较少,学生学习中,对于应有的平等、尊重、多元化的教育观念,理解不深入。最后,学生学习过程中,未能将理论学习的认知观念与实际言行相结合[1],学生们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普遍认同融合教育观念,是还是存在对于从事相关工作存在疑虑,对于未来工作规划中不涉及特殊教育事业,导致教育观念的学习流于表面。所以树立正确的融合教育挂念,深化融合教育理念是学前专业学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二)完善的融合教育的知识未具备
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要求学前专业的学生要具备基础的特殊教育知识。这些知识包括融合教育的发展历程,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各种类型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及针对其身心发展特点所涉及的教育活动设计和教学策略。这些知识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撑,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能够实施特殊教育服务的重要保障。在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完整的特殊教育知识体系的相关课程的设置主要包括特殊教育概论,融合教育概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诊断与评估,个别化教育与教学,学前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心理与教育等。在多数的高校校课程设置中,并达不到完整的课程设计,并且开设课时较少,至今尚未开設特殊教育相关课程的师范类院校所占比重较大[2],学前专业学生对于特殊教育的学习仍处于初级状态,不能做到专业化素养的建立。其次,在学习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相关知识之前还要同时具备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儿童生理学、学前儿童游戏课程的相关知识。学生学习过程中前期知识的储备量要求较大,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不能将所学知识进行整合利用,专业知识的学习较薄弱,知识的转化能力较差,为后期学习特殊融合教育的知识不能提供有效的知识的支撑。
(三)专业的融合教育的技能未掌握
拥有专业融合教育技能的学生,应该具备学前特殊教育的环境创设,差异性教学课程设计、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班级管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教学方案设计,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及家长沟通技巧等等实践能力。但在学习过程中,过多课程的设置难度较大,专业性要求较高,且与学前教育专业的多项专业必须课内容重复,故开展的可能性较低。可是,学生所具备的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知识其他课程中又未体现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要求,在有限课时的课程设置规划中,往往陷入困境。其次,学生在课程的课程中过程中,对于相关特殊教育的实际操作课时较少[3]。多数院校在进行特殊教育类的课程时,普遍使用讲授法的方式进行教学,学生只能从理论层面认识特殊教育学生,可是特殊教育儿童的教育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的训练形式在有先的实际操作课时难以得到全面的练习。在操作过程中的学生教育技能整体掌握水平不高[4]。最在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真实遇到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是,只能做到态度上的支持,能力上还存在怀疑。最后,对于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实践能力的认证更多是教师资格证的评定,可是,现有的教师资格证的评定体系中缺少特殊教育知识的评定,学生对于所需要特殊教育技能没有权威的考核标准和具体要求。
三、学前专业学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的建议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集家庭、社会、学校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并不只是需要学校教育一方面的能够完成,而且需要政策、财政、人员过方面的支持。也就是说学前专业学生的特殊教育能力的培养需要多方面的通力配合,共同实施和完善。结合我国学前教育现状及学前专业学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的现状,对于学前专业的学生的特殊教育能力培养提出以下及点的建议:
(一)转变教育观念,创设积极环境
实践融合教育,态度和观念对于成功开展融合教育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若要促进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特殊教育能力的发展,首先要从学校层门的融合教育观念的建立做起。学校重视对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未来发展方向提供新的发展规划。在提供就业工作引进、实习、见习时,可给予特殊教育机构,学前融合教育幼儿园、康复治疗机构等相关学前特殊教育行业创造就业环境,以就业为导向,提升专业知识能力,根据市场和企业为导向进项宣传,提供新型就业思路,引导学生加强特殊教育意识。其次,改变高校教师传统教学模式。转变高校教师特殊教育教育理念。针对学前融合教育知识的传授,不仅仅是特殊教育相关课程老师的任务,在相关课程的特殊教育课程中,可结合特殊教育儿童观的特点进行相关知识的铺垫,为学生从不同领域,不同的课程视角对特殊教育进行初步的学习。也可以将特殊教育的融合理念更加深入到学前教育学生的方方面面,为学生创设更加积极有支持性的就业和学习环境。
(二)培育专业教师,促进多方合作
培养就有特殊教育能力的学前专业人才必不可少的就是具有既有特殊教育知识又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这样才能将特殊教育和学前专业的知识进行良好的结合。优质的学前融合教育的教师是传授学前融合课程知识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类教师的专业化是目前培养特殊教育能力的学前专业人才的主要任务。专业人才的配备及课程组的建设能够让专业课程建设的设置更有保障。但在专业教师的培养上,也就需要多的财政、政策的支持,让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免除后顾之忧。不仅是对师资的培养,还要注重多个领域之间的研究,使其能打破行业界限和科研知识的预留,为学前特殊教育能力的学前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同时社会文化领域的传播和发展,促进当今社会人员的新观念和新理念,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特殊教育能力培养提供舆论导向支持,加强普通高校之间、普通高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机构、福利院、残联等相关机构之间的联系,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學生提供大量的见习、实习,实践技能培训的机会和实施平台,让学生学习过程中更深入认识和了解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人群。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特殊教育实践理论和资源的贡献,以便促进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特殊教育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同时也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更有保障、更专业的服务支持,让双方建立良好的互动。
(三)提升教育技能,改革学习模式
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国家开始关注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的教育,这部分特殊的人群有的是在听力、视力、智力、语言能力或是身体运动能力方面有残疾或残缺,而身体某一方面的残疾与残缺也很容易使这部分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之中心理发展上产生一定的问题,进而导致他们在理解生活中的事物方面存在困难与偏差。这就要求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针对这部分学生的特殊性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特别是作为基础教育一门重要学科的思想品德教育,这门学科的知识学习可以让这部分特殊的学生在生活中明辨是与非。
关键词:
特殊教育;思想品德教育;课堂教学;分层施教
一、引言
近几年,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的教育观念不断更新,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在国家进行新课程教育改革的进程中,特殊教育的发展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而特殊教育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的发展也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关键,思想品德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与世界观的根本保障,思想品德教育能够教会这些学生如何在生活中明辨是非,让他们用阳光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使这些学生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能够健康发展,更好地融入社会中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与乐观的心态去回报社会。由于这部分学生的特殊性,在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实践之中需要广大的特殊教育教师耐心与细心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只有教师在工作实践之中长期地坚持,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切实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把学生生活中的事例与教学内容科学、合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使这些特殊的学生真正接受与理解教师所传授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知识。
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健康心理素质培养是思想品德教育的前提
思想品德教育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因此,教师在特殊教育工作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更应该把学生的年龄与性格特点、成长与生活环境作为备课的重点,这样才能在充分了解学生实际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学生才能够在教学中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效的理解与扎实的掌握,并能够在生活实际之中对知识进行灵活的运用。思想品德教育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这门学科的特殊性要求教师要充分了解自己学生的心理需求,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中引导学生不断发展自己的个性,使学生不断改正自己的错误观念与认识,为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的形成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思想的源头上净化学生的心灵,不断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品德课程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讲故事或研讨辩论等学生感兴趣的教学方式来给学生讲解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中的知识与其阐述的人生哲理,使学生的心理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
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课堂问题的精心设计是思想品德教育的关键
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的心理得到健康发展,使学生在教学实践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与思维能力,帮助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要达到这样的教学目标,就需要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精心设计教学问题,在教学实践之中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因生施教。在教学实践的不断反思与总结中,我认为特殊教育所面对的教学对象在认知能力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认知上不同程度与层次的缺失使这些学生在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上与正常的孩子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之中,教师更应该把教学问题进行精心的设计,教学问题的设计应该联系学生的实际由具体到抽象地进行设计,围绕一个知识点进行由浅入深的问题设计,更好地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特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教学问题应该具有一定的启发性,特殊教育的教学主体由于自身发展的局限,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组织教学会有一定的难度,这些孩子普遍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因此,教师要通过富有启发性的教学问题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学习热情,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敢于发言,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教学中及时发现学生的错误并予以纠正。
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教学中分层施教是思想品德教育的根本
首先,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在身体上都有一定的缺陷,这些缺陷也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学生在生活之中获取各种信息的能力,这也是导致这些学生在生活之中对是与非辨别能力较弱的主要原因。这些学生身体上的缺陷使家长在他们的成长之中对其过于溺爱,这些学生身体上的缺陷与家长的过份溺爱使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之中性格比较孤僻与自私,不会与人沟通与交往。这些性格特点也给教师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应该针对他们的性格特点教会学生与人沟通与交往的方法,让他们在学习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让他们能够树立自信心,以阳光、乐观的心态融入社会中去。其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由于自身的缺陷使他们在生活中产生很大的负面情绪,他们在生活中表现出很强的自卑感,他们在生活中害怕与人交流,内心长期充满着各种压抑与不满,这也是这些特殊学生形成心理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思想品德教师要正确认识这一点,在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使每一名特殊的学生都能在学习与生活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正确认识与评价自己,不断克服自卑的心理,让学生在学习中能够坚强地面对自己的生活,教给学生对逆境的应对方法,使每一名有残疾或残缺的学生都能做思想上的巨人与生活的强者。
五、结束语
1.引言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以一定数量的特教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特殊儿童在普通班级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1]。但是,从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历史可知,民办特殊教育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民办特殊教育是我国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状况。这些年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特殊教育需求的增加,民办特殊教育也得到迅速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杨团等人对北京市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现状的调查研究证明,民办特殊教育已成为公办特殊教育的有力补充,为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作出了贡献[2]。然而,杨团等人的调研也反映出我国民办特殊教育在教育质量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因此,如何通过提高民办特殊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民办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提高民办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民办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战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现状、应对策略值得研讨。
2.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现状
我通过对现有研究文献的搜索、查阅发现,现有研究中针对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研究较少,几乎无人问津。但是,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存在的数量、分布区域和发展趋势看,开展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相关研究刻不容缓。现有研究和新闻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整体现状不容乐观。
2.1监管体制不明确,缺乏培训平台。由于我国相关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或缺失,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存在较为严重的“身份认同”问题,即机构自身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归属于哪一个政府部门管理,从而出现了不同的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在教育、残联、民政、工商等部门“多头登记、多头管理”的现象[3]。由于“多头登记、多头管理”,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普遍缺乏行业规划、行业指导和行业规范。因此,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也相应地陷入了缺乏有效监管体制的困局。监管体制的缺失必然导致培训平台的丧失,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也就呈现出由各机构各自为政、各显神通的混乱局面。因而,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丧失了监管体制层面的保障。
2.2资源匮乏,缺乏有效支持。首先,对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而言,其运营经费来源主要有服务收费、项目支持、政府补贴、慈善捐款等。但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型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而言,服务收费仍然是该机构的根本经济来源。而中小型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又恰恰是我国民办特殊教育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在特殊教育高教育成本这一客观事实面前,大多数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很难在经费上保障教师的在职培训。这一现状使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陷入缺乏有效经济支持的困局。其次,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特别是中小型机构,由于其以服务收费为主的运营特性,势必迫使机构在人员配置上追求人力资本的最小化,即每个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很难有富足的教师可供抽离出来参加培训,特别是参加一些日程较长的集中式培训。然而,这种日程较长的集中式培训又恰恰是教师需要的,也是能实际解决教师专业成长需求的培训。再次,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的客观现状,也使机构负责人在教师培训方面有所顾忌,不敢或不太愿意在教师的在职培训方面投入太多。因此,这一尴尬现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办特殊教育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工作的开展。第四,特殊教育专业资源匮乏和分布不均,严重影响了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对特殊教育专业资源的获取。我国现有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师资力量实属有限,远不能满足其在职培训的需求,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并且培训平台更多地建立在一些设有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中,而且上述资源多属公办特殊教育资源或主要面向公办特殊教育单位,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较难共享上述资源。最后,由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与公办特殊教育单位间相对隔离,且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与机构之间大多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彼此间缺乏沟通与合作,严重阻碍了民办特教机构及时、畅通、有效地获取特殊教育专业资源,进而限制了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3培训模式单一,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在大多民办特教机构中,特别是中小型民办特教机构,其教师的在职培训基本以机构内部自我培训的校本培训模式为主,其基本的操作模式是:机构管理者或教学主管人员根据机构服务模式、教学要求、教师原有业务水平等具体情况,对教师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其培训方式主要以经验分享、个案讨论、专题讲解为主。该培训模式带有浓厚的“师徒传授制”色彩,其培训目的功利性较强;培训内容极易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培训质量基本取决于培训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时间随机性较大,缺乏有效的监管保障。相对校本培训,民办特教教师校外培训形式主要以短期专题讲座或报告为主。一方面,讲座或报告式的培训模式往往会因为受信息来源不畅、时间不匹配、教学任务紧、岗位人员有限等因素的影响,较难满足民办特教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另一方面,专题讲座或报告式的培训模式均具有信息量大、知识面宽,重理论(观念)轻操作技能等特点,必然要求听众具备一定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该模式对于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特别是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新教师来说,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必然受限。因而,该培训模式的有效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4学习动机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我国民办特教机构在教师薪酬方面较多遵循“按岗取酬,按劳分配”的薪酬原则,因此民办特教教师往往受制于薪资压力,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完成教学任务中,无心顾及专业学习或培训。机构在运营中迫于经费、成本等压力,较难在经费和制度上保障参加培训的教师的薪酬不受影响,即教师不会因为参加培训又不能完成教学任务而减少工资。另外,除薪资外,大多数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均较难在职务、职称等方面满足教师个人发展方面的需求,所以教师参与在职培训的积极性不足。此外,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受经费、教师流失、资源匮乏等因素困扰,机构在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激励机制方面也极易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p#分页标题#e#
3.开展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对策
3.1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教育、民政、残联等政府部门应加强联系与合作,明确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制,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有利于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平台的建立。加大财政对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投入与支持,更多地向社会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
3.2构建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合理格局。我国教师在职培训的模式主要有:短期非学历培训、长期函授学历培训、校本培训模式等[4]。因此,结合我国民办特教教师在职培训现状和特点,以及综合分析影响民办特教教师在职培训的主要因素,势必要求我们形成以校本培训为主,辅之以短期非学历培训、长期函授学历培训等校外培训的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格局。
3.3加强校本培训,建立、完善校本培训机制。师资培训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师资培训的水平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政策和举措、培训目标、内容,以及师资培训机构本身的水平等多种因素[5]。对于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而言,师资培训水平直接影响其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该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校本培训以特殊学校为基本单位,可以让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能力,既不受规定课程教材的束缚,又能避免理论脱离实际的弊端,不受地域和时空限制,是一种经济、实效、灵活的教师在职教育方式,可以提高学校教师的整体水平,应该成为特教教师在职培训的主要模式之一。[6]所以加强校本培训,建立、完善校本培训机制关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3.3.1建立、完善校本培训机制是加强校本培训的措施保障。机制的建立首先是平台的建立,综合民办特教机构运营和管理特点,搭建以下校本培训平台。
3.3.1.1教研活动。每周开展教研活动,将教研活动作为每周例行性事务,并将其建立校本培训的核心平台。借助该平台,以个案讨论、教学重难点剖析、教学心得分享为线索开展研讨式学习,学以致用,提高教师在职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3.1.2专题学习日。每月抽出一定的时间开展专题学习,在培训时间上提供更充分的保障。专题学习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组织教师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如:针对教育诊断与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ABA、TECCH、PECS、感觉统合训练、语言治疗、音乐治疗等专业知识、技能开展专题学习。
3.3.1.3自主学习。引导教师拟订专业成长计划,并主动为其提供必需的学习资料和信息,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从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师职业素养的角度提高教师学习积极性。
3.3.2制度的确立与落实是校本培训机制的动力所在。制度的确立即校本培训要求的具体化,从管理条例的层面对校本培训进行引导,提高教师参与培训的约束性与积极性。如以自编教师培训手册为契机和载体,明确教师培训目标、要求、内容,以及实施方式,规范校本培训的实施。
3.4丰富校外培训模式,构建支持网络。校外培训是提高民办特教教师在职培训水平,丰富培训内容,促进同行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共享社会资源,获取专业支持的主要渠道。
3.4.1加强沟通与交流,促进资源共享。由于国内特教资源的有限性,因此资源共享,资源利用最大化势必成为获取专业支持的必然趋势。各省市或地区的民办特教机构必须敞开大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如:在进行教师在职培训时,可对各自的优势资源进行组合或共同承办专题培训,互利共享,共同促进教师在职培训水平的提高。这种沟通与交流不应局限在民办特教机构之间,还应拓展至民办与公办校之间。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应主动与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或相关部门建立联系,以争取获得更大的资源支持,从而实现在不增加运营成本的基础上获取更多的师资培训资源的目的,进而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机构间的沟通与交流需要一个有效的平台作保障,所以各省市或地区成立相应的民办特教协会(社团)组织极有必要。该组织的建立不仅是促进机构间沟通、交流、资源共享的平台,而且在加强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化,扩大社会影响力,获取社会支持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摘 要: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所面对的对象是身心具有缺陷的学生,在面对这些学生的时候教育者应该更加具有责任心,要更富有耐心和爱心,让原本身体和心理上有缺憾的学生能够像正常学生一样茁壮成长。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育本真;回归
特殊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取得了辉煌的发展成就。但是在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之中,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才是特殊教育的本真。因为近年来我国特教事业虽然规模在不断扩大,硬件设施也日新月异,但是仍然没有本质上的突破,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我们是否认识到了特殊教育的本真。所谓特殊教育的本真不在于教学方法是否先进,教学设施是否齐备,而在于教育者是否用心去对待这些需要给予特殊关爱的学生。
一、给予尊重,寄予爱心
特殊教育所面对的学生是身体或者是心理上有缺憾的学生,这些学生往往具有一个统一的心理特点,就是自卑。自卑的心理使得这些学生不乐于与其他人进行沟通,而作为教育者应该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在教育过程中要紧紧抓住特殊教育的本质,用心去建立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用心呵护学生心灵的成长。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要给予学生充分的尊重,让学生逐步建立起自信心,并且在教育中要用爱心去呵护学生每一天的成长,让学生能够感受到教师的爱,这样学生原本封闭的心灵才会真正敞开。
二、付诸耐心,培养信心
特殊教育所面对的学生具有特殊性,通常的教育方式很难在特殊教育之中完成教育任务,而且很多学生在生理上有缺陷,在完成学习任务的时候较为困难,而这时如果教师没有充分的耐心,则会更加伤害到学生的自尊心。因此特殊教育的教育者要有充分的耐心来引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要不断地倾注耐心以换取学生自信心的逐渐建立。随着学生自信心的逐步建立,学生的内心会变得更加充实,原本的自卑也会随之逐渐消失,这样对于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会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突破。
总之,在特殊教育中,对于教育本真的回归才是特殊教育真正的突破口,而不是在于教学方法的研究以及教学硬件设施的配备。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要用心与学生进行沟通,要用浓浓的真情打开学生原本封闭的心扉。并且在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帮助他们逐步建立学习的自信心以及生活的自信心,为学生美好的未来铺垫一条平坦的道路。
[关键词]高等特殊教育 信息化建设 残疾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2-0229-01中国高等特殊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新的发展时期,高等特殊教育学校的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国内几所高等特殊教育院校的信息化建设也大都照搬国外的建设模式。但是由于国情的不同,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基础设施、残疾人网站、教学科研、信息资源、残疾人支持系统平台、形象建设等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国内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在借鉴国外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经验的同时,更要尊重残疾大学生的自身特点及其个体的差异性,在确立高等特殊教育以信息思维与信息科学方法为基础,把握残疾大学生与信息环境之间的关系,为更多的残疾大学生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目前,国内具有高等特殊教育网络资源较丰富的两家大学分别为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和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建有“国家高等教育视障资源中心”、国际PEN项目投资的“国际聋人远程教育网络系统”等。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设有残疾人中央电大开放式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技术类教育、全国信息应用技术(NIT)考试,并面向社会开展以业余、脱产和网上交流等形式的残疾人高等教育及培训。
一、缺乏统一系统的规划和设计
纵观国内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过程,普遍模式是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系统的规划和设计,不但导致大量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还造成了信息数据标准的不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要依靠健全的机制和服务质量的提升,高等特殊教育信息资源本身就存在局限性,做好信息资源的深度和广度,统一规划和设计有利于信息资源本身平台效益的最大发挥。
通过对国内的一些特殊教育网站的了解,主要是以基础特殊教育资源信息为主。这表明,高等特殊教育信息资源的社会基础薄弱,公共服务网站极其匮乏,残疾大学生获取信息资源的方式主要以国内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的网站为主,而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网站的建设缺少信息技术的组织架构、发展策略,这种负面影响直接导致了不切实际的投资。统筹协调IT资源,关注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科学合理地制定发展战略、管理体制,这对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后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是衡量其自身教学、科研等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一切建设环境要以信息无障碍入手,将辅助技术应用于硬件环境建设、教育管理信息平台、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远程教育平台、教育教学应用平台、残疾人支持系统平台当中。依靠机构支撑,制订长期规划,设立信息化建设协调小组,指定网络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是对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盲目建设,缺少理论支撑
理论指导对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尤为重要,在建设理念上要重视残疾大学生获取信息资源的便利性和重要性。在工作思路上要发挥系统性、持续性、均衡性的指导方针,避免发生先建设后理论的形式主义局面,从而造成了信息化建设方向不明确,导致校园网建设完毕后,没有更多的有价值的资源可以利用。应在已有的实践经验中总结信息化建设规律,形成信息化建设的规章制度,从而制约盲目性的信息化建设。
三、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区域化明显
目前,国内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部分由中残联、地方残联、地方政府及本部办学经费支撑,另有部分民企赞助支持。但由于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经费支撑,且存在经费支撑区域不均衡等特点,部分欠发达地区保障性资金缺口较大,经费来源单一。这一现象直接导致了国内部分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优质信息化教育资源总体缺乏,信息资源发展分布不均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脱节,信息资源兼容共享差距逐步加大,信息化人才培养质量受到制约等问题。
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要立足于长远的战略眼光,这关系到它对残疾大学生高等教育的水平保障,应提高对建设高等特殊教育数字化教育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化建设经费由静态变为动态,各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开发公益性经费支持,减少人才流失现象,加强开发应用于残疾大学生获取信息资源的辅助技术,优先推进无障碍信息化建设,切实满足高等特殊教育的需求,这样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才能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四、结语
21世纪将是一个信息时代,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知识是残疾大学生得以生存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我国教育发展实现现代化进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大力支持。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关的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政策,保障高等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有序稳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思寰.高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综述[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2).
[2]安婧.美国高校信息化建设对我国高校的启示研究[J].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集.
[3]赵国宏,朱新梅.论网络高等教育现状及其发展趋势[J].中国远程教育,2002(5).
【关键词】效率;途径;信息库;转换;课改整合;信息管理
一、现代信息技术在聋校中的应用前景
1、建立网络学校,开设聋人网站。
当今时代,随着信息量的急剧增大,信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以及需要教育人群的增长,“一次性教育”已不合时宜。单纯的学校教育也远远的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现代普通教育已实现网上课堂教学并实现校校相联通,教师学生可以进行网上沟通。遗憾是专门为聋人开设的网站并不多见,更不用说聋人网上学校了。因此,有条件的聋校开通Internet后,应尽快的建立聋人网,并开设网上学校,使聋人在网上教育成为可能。这既扩大了学校的知名度,又便于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教育教学,使聋校的信息资源、师资力量得到合理的利用,并对课改带来深刻的影响。
2、设立网上优秀教师专栏,提供教育新途径。
现代是信息时代,作为一名信息时代的教师,应当在 Internet上开辟出属于自己的一片新的天地,能够把平时积累的一些好的教学经验在网上,这样既有利于进行资源共享,也有利于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改进自己在教学中的不足之处,为聋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新的途径。同时,应该在专栏后面附上评论,以便随时与同行进行交流。
3、丰富教育资源,建立多媒体信息库。
现在我们国家的特殊教育主要以三种方式实现:一是特殊教育学校,二是通过学校中附设的特殊教育班,三是现在越来越广泛的随班就读。将网络引入到特殊教育则可以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现代教育技术将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学校、研究所、图书馆和其它各种信息资源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海量的资源库;另一方面世界各地的优秀特殊教育教师或专家可以从不同角度提供相同知识的学习和教学指导,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点通过网络访问。
4、建立学校个人主页,增加与学生的沟通方式。
特殊学校教育工作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尤其是聋校家长的配合。在传统的教育管理中,主要是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书信等方式,而且有时给家长带来诸多不便。聋校个人主页的出现为学校和家长带来了新的沟通方式,提供了一条捷径。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拥有自己的主页,以宣传特殊教育工作,提高特殊教育的社会影响力,赢得社会的支持。
二 、现代信息技术是发展特殊教育的客观需要
1、有利于实现真正的个别化教育。
人与人之间的个别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这种个别差异有时是多方位的,特殊儿童的个别差异则更为巨大。在传统教育中,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别化教育。因为每个教师都要面对一群孩子,教师只有根据大多数孩子的发展水平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教育,无法顾及到每一个学生。而现代化的教育技术能使个别化教育成为可能,学习变成一个各取所需的过程,个性化的学习难以真正实现。教师可以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水平制定适合于他们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他们的教育资源。
2、有利于促进特殊需要人群的基础和职业教育的发展,最终实现终身教育。
特殊需要人群是整个人类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部分,他们也应该享受到合适自己的教育,为每一个具有特殊需要的公民提供合适的教育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在特殊教育中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不仅可以改造传统教育,使其更适合特殊教育对象的需要;而且可以创造出一种全新的教育形式,特殊需要对象除了可以在学校,还可以在家,在工作岗位上,在其任何的时间,任何地方,自己学习。从而促进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发展,最终在特殊教育的领域实现终身教育。不仅如此,在特殊教育中引进现代化教育技术还能加快这一人群回归主流的社会速度,体现出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
3、有利于改变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实现教育公平。
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特殊教育的发展极为不平衡,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应用,网络的使用有助于我国特殊教育的平衡发展。我国特殊教育资源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而中部和西部等边远落后地区在特殊教育的发展则极为落后。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改变这一切,他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集中最优秀的教师资源把最优质的教育内容传送到全国各地。为需要得到特殊教育指导的家庭和学校提供帮助,使每个需要特殊教育对待的儿童得到适合自己的教育安置,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
4、有利于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对教育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师已经开始作为一种认知工具学习资源来使用。教师只有真正把计算机当工作生活的一种工具后,才能可能从所任教学科的角度去研究如何利用计算机辅助自己的教学,把信息技术融合到学科中去,这就是“课程整合”的关键所在。当然,从目前的条件看,聋校工作要实现上述构想还存在一定困难。也正是具有这些困难,才需要我们每一位聋校工作者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使聋校工作冲破传统框架的束缚,在新的教学环境中获得突破,为聋校改革开创一片新天地。
参考资料:
[1] 《现代教育技术》 辽宁大学出版社 2002.2.1
[2] 《“十五”期间关于教育发展例会》
[3] 《特殊教育》 辽宁省特殊教育出版社 2002.6
[4] 《论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战略》载自特殊教育研究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