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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安全治理

时间:2023-09-19 18:49: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公共安全治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会公共安全治理

第1篇

一、本研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概念界定

按照对社会安全事件的分析,并结合我国对公共安全的四个方面的分类,围绕社会治安与犯罪预防等相关事务,应对社会公共安全作相对狭义的理解。本研究认为,社会公共安全是与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等相并列的公共安全的一种。社会公共安全是指在一定社会共同体内,基于对犯罪活动的有效预防控制及实现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使社会公众免于遭受生命、健康、人格尊严或财产方面的侵害,并能获得较高程度的安全感和可靠的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涉及在一定社会共同体内,是与公众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等与社会治安秩序相关的安全,其实质是对法定的以生命和公私财产为核心的安全利益的维护和保障。

二、西方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研究路径

国外对于社会公共安全的研究总体分布于多个学科领域,且多自成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视角的研究。

(一)基于宏观社会冲突与社会秩序的安全研究社会秩序理论一直是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西方社会秩序理论中的基本线索之一是:构成社会秩序的各个结构之间的关系如何,是冲突为主还是一致为主?冲突范式是西方社会秩序理论的研究范式之一,主要注重社会结构内部的冲突性,强调社会异质性对于社会秩序的自我调节、整合或者社会秩序的变迁所起的作用。如刘易斯•科塞(LewisCoser)将社会冲突分为现实性冲突和非现实性冲突、亲密关系的冲突、内群体冲突与外群体冲突、意识形态的冲突等,他指出,“许多通常被看作是对社会有破坏作用的过程,如暴力、抗争、越轨和冲突等在特定条件下,同样也可以看作是在加强着社会体系的整合基础,同时也在加强着社会体系对环境的适应能力。”①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Fukuyama)在其著作《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中认为,西方社会在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的第三次浪潮中经历了大分裂,这期间西方世界的犯罪率在升高,作为社会合作最基本单位的家庭出现了破裂,而人们对他人、对公共机构、对政府的信任在下降,这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规范。②社会冲突与社会秩序的研究不直接涉及安全问题,却为安全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宏观背景和思维基础,是对安全研究的思想基础。

(二)国际关系领域的安全研究国际关系领域对安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安全观的研究上,安全观研究分为以下几种视角:一是以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Wilson)为代表的理想主义安全观,主张以集体安全模式取代以往的均势模式来寻求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强调规范主义和律法主义。二是以汉斯•摩根索(HansMorgenthau)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安全观,认为保持权力均衡是国际安全与稳定的基本因素。三是新自由主义安全观,特别是近年来以基欧汉(Keohane,R.O.)和奈(Nye,J.S.)为代表的新自由制度主义安全观提出“复合相互依赖”的安全理论,主张影响国际安全的因素不仅是政治因素,还有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国家间的共同利益尤其是国际安全只有通过制度下的安全合作才能够得以实现。四是建构主义安全观,把认同作为安全的一个重要变量进行考察,如哥本哈根学派的“语言——行为”(speechact)安全分析认为,如果人们知道谁能够、在涉及什么问题和条件下“制造”安全,就可能调整行为主体间的互动,并抑制“安全困境”;同样,一个行为主体适应其他行为主体对一种“真正”威胁内容构成的认知,也塑造着国际体系内的安全互动。新自由主义安全观和建构主义安全观都强调了安全领域的互动与合作的重要性,是安全协同研究的思想源泉之一。

(三)基于犯罪预防的社会公共安全研究国外学者基于犯罪预防的社会公共安全研究,其代表性的研究路径有零容忍警务政策、安全节点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与第三方警务等。第一种路径:纽约警察通过处理轻违法行为来应对和控制犯罪的零容忍警务政策。这一政策以破窗理论(BrokenWindowTheory)为基础。由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JamesQ.Wilson)和犯罪学家凯林(GeorgeL.Kelling)于1982年提出,它主要表达这样一个思想:即一栋建筑物的一扇窗户玻璃破烂后,没有及时维修,就会暗示,这栋建筑物没人关心,与这栋建筑物一起的街道也无人管理,从而纵容更多的人去砸烂这栋建筑物更多的窗户玻璃。破窗理论生动地揭示了社会失序与犯罪行为之间的一种潜在相联关系。这一理论引用到犯罪学上,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某一社会失序的蔓延必然会导致犯罪的滋生和猖獗。根据这一推理,人们又得出这样一个理论:维护社会秩序与解决犯罪问题同样重要,严肃处理小偷小摸等轻微犯罪行为能够预防更多的严重犯罪。从这一理论出发,针对纽约市严重的社会失序与犯罪活动猖獗的现象,美国纽约警察局提出了零容忍警务政策。它的基本含义是:通过对各种轻微犯罪(特别是公共秩序犯罪)和违法犯罪活动决不容忍,坚决打击,即通过在警务工作中加强对日常侵犯行为的控制和管理,有效防范更为严重的犯罪类型的产生。在策略层面上,对轻微犯罪和社会失序行为方面,要有更加灵活的执法手段。英国学者诺曼•丹尼斯(NormanDennis)认为,实践零容忍政策的指导性原则是“防患于未然”,确保这种控制不要有任何程度的侵犯性;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减少轻微犯罪,将有助于预防更严重的犯罪。①第二种路径:英国学者约翰斯通(Johnston,L.)和希林(Shearing,C.)提出了安全节点治理理论。他们认为“社会”的一般性概念,从理性治理(即作为政府干预的对象和机制)的角度看,将逐渐被更为中心消解的概念“社区”所取代。作为这种发展模型的一部分,他们认为政府提供安全的权力减少了,在很多情况下,政府现在只是诸多提供安全角色中的一个。节点治理的核心思想认为,国家在安全治理上所扮演的角色正在发生根本的改变,公共警察机构的功能正逐渐变成收集和分析从其他机构得来的信息并把这种信息到警务网络系统的其他节点上。②这一路径重新审视了国家与社会在安全供给领域的角色和关系,提出了新的安全治理模式。第三种路径:多中心治理与第三方警务研究。较有代表性的包括基于都市警察服务的多中心治理研究。奥斯特罗姆(Ostrom)等将警察服务当作公共经济的产业,从多中心治理的框架对警察绩效进行评估,认为制度安排会对警察服务绩效产生影响,与较大规模的生产者相比,小规模、直接服务的警察服务生产者效率往往更高。③洛林•梅热罗尔(LorraineMazerolle)、珍妮特•兰斯莉(JanetRansley)提出通过改变第三方日常行为的活动方式实现犯罪控制的第三方警务,并认为,“在第三方警务中,许多合作伙伴是人为锻造出来的且主要是用于犯罪控制的目的,这种合作伙伴关系在本质特征上是松散的、偶然性的,紧紧围绕遵守规则和解决当前面临的犯罪问题这个中心展开活动。”④上述主张为社会公共安全协同供给提供了基础性理论设想。以上三种路径都主张,伴随风险社会的出现,基于犯罪控制与预防社会公共安全供给的责任不仅归国家一方,而要由社会多方共同承担,而在社会公共安全供给中的发起者、多方协作的方式、进程、焦点等方面有所差异。

三、中国学者对社会公共安全研究的不同视角

国外对于社会公共安全的研究路径对我国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但由于政治制度、行政体制和警察职能的差异,我国的安全研究还要结合自身的体制和环境特点加以分析,相关理论的运用要注意本土化的适应性问题。我国学者对公共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五种视角:

(一)对维护社会稳定的研究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公共安全供给的重要方面,我国学者对维护社会稳定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是从政治学视角对社会稳定的类型及地方政府维稳困境的研究。学者们普遍认为,当前中国压力维稳的模式存在成本扩大化、价值预设与行为结果的背离等困境,需要改革当前的维稳方式,“国家的政策取向应当从压力维稳型向改革维稳型解决模式转变,维稳成本向改革成本转移,变被动改革为主动改革。”⑤二是从管理学视角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的研究。学者们认为,当前中国需要加强对于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制度建设。虽然全国范围内已经建立起相关制度,但主要是围绕项目或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安全性等内容实施评估,这种做法不够科学严谨。应以风险为核心设置评估指标,将风险与政府风险控制能力分别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实际风险值。①当前从量化视角考虑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是相关研究的发展趋势。

(二)风险社会下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应对研究风险社会下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的应对研究近年来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近年来,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的研究总体呈现高涨趋势,且对公共安全的关注维持在较高水平。对于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的研究,近年来国内学术界主要从内涵、特点、原因、对策等几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对策措施的研究中包括许多对农村、城市或某一类型的具体对策研究,宏观对策分析中较有代表性的有:有学者认为首先要以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为主要手段,加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性和回应性;其次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换,调整政府与市场、社会及政府与企业、公民的关系;再次要建立利益表达和协商机制。②此外,还有学者从当代的后果出发,对后果性质评估的“肯定论”与“否定论”分别进行综述,认为我国目前后果研究相对稀薄,国内研究迫切需要注重界定抗议行动的后果、拓展抗议行动结果的研究方法、探寻抗议后果的因果机制等问题。③近几年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的研究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对网络的研究呈现上升趋势,学者们分别从公共管理、公安工作、传媒、信息技术、传播学等不同视角进行研究。二是研究的视角呈现多学科趋势,学者们从风险社会下政策冲突、社会资本、群体行为模式、协商民主等众多领域研究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问题。三是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的性质评价研究出现了争论,出现了“肯定”与“否定”两种不同立场,特别是将与社会抗争、民主转型、政府政策、社会变迁等问题联系起来,这无疑扩展了对分析的视野。四是出现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量化模型研究。以往或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主要以定性研究为主,近两年有学者尝试进行了实证研究或模型研究。如有学者提出在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进行概念界定和突变分析的基础上,构建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尖点突变模型,指出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发生过程是连续性和突发性的统一,突跳值大小决定了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政府应针对控制变量进行政策研究。④

(三)城市公共安全与危机管理研究近年来,对于公共危机管理综合性研究呈上升趋势,学者们纷纷对危机及与危机管理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对公共危机类型划分、公共危机的诱因、研究领域和范围以及公共危机管理体系(机制)的构建等进行了分析,并形成了“制度论”、“公共关系论”、“经验论”和“全面整合论”等不同分析视角。但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的危机管理研究主要集中于城市范畴,主要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视角,对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城市安全管理现状加以评价,并提出城市公共安全资源的整合及公共安全管理机制的完善路径,并尝试构建城市公共安全相关模型。如有学者运用可靠度理论,探讨系统可持续发展指标的量化及其模型建立;以Logistic修正模型为例,提出了系统评价预测研究的方法论,共同构建城市公共安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本框。⑤

(四)社区安全问题研究社区安全问题的研究主要涉及社区安全的治理机制、评估体系和安全建设等领域。中国80年代开始社区警务改革,并于2004年在全国大中城市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我国学者借鉴西方社区警务的理论与实践,就社区警务的合作、预防、服务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就社区治理与社区警务、社区警务的模式与工作机制、社区警务与犯罪控制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有学者认为,我国社区安全建设中存在政府唱独角戏的弊端,需要调整府民关系,具体来说,要促使政府从社区安全建设主导者逐步变成引导者,最后成为监督者和评估者;同时整合各类社区安全建设方案,从而减少基层管理者承担的“运动式”的工作任务。①有学者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探索城市社区安全评估模型的建立。通过采用在指标权重赋值基础上的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遵循科学性、标准化、实践性、发展性、可行性原则构建城市社区安全评估模型,对制约社区安全状态负面指标决定的静态安全状况与促进社区安全正面指标决定的动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模型指标(因子)权重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指标(因子)水平采用标准化方法确定,并可在定量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定性等级评估。②有学者以治理机制为分析视角,对台北市内湖社区安全促(协)进组织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描述,着重对其在社区安全治理机制建设上的表现及作为进行了实证分析,提出以内湖社区为代表的台湾社区安全治理机制重视横向维度的建设,这值得大陆地区在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活动中参考借鉴。③

(五)公共安全管理综合模式研究这类研究从总体上较少。有学者提出了进一步改进中国各级政府综合公共安全管理的对策应重点关注完善安全信息共享体系;公共安全管理的纵向、横向与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发展规划的风险评价制度;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建立社区综合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区域综合风险防范关键技术示范基地等思路。④在社会治安供给领域近期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是聚集于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重研究其组织网络,认为在充分吸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兴社会和市场组织资源的基础上,建构起比较有效的组织化调控体系,是中国社会实现平衡转型的关键所在。此外,有学者借鉴西方的相关评价体系,从“脆弱性——能力”的视角构建公共安全评价框架,提出区域公共安全综合评价核心指标体系应包括:脆弱性指标(包含暴露性和敏感性指标、易损性指标)和应对能力指标(包含基础设施、管制能力、社会防御和经济能力四个方面的二级指标)。⑤这些研究对于我国公共安全服务供给模式、社会治安的供给现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发展等进行了较好的梳理,关注社会公共安全供给的协同机制,则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领域。

四、当前公共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研究的主要进展与不足

社会公共安全研究涉及面广,目前这一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以下进展:一是公共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在近年来受到多学科的普遍关注。近年来,以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公安学为代表等,许多学科为与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如风险社会理论、协商民主理论、危机管理理论、社会冲突理论、治理理论等提供了较为完整的分析框架和理论体系,这些为社会公共安全研究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基础。二是基于犯罪控制与预防的社会公共安全研究出现多元化视角。基于犯罪控制与预防,社会公共安全理论研究出现了零容忍警务、安全节点治理模式、情报主导警务、多中心治理与第三方警务、问题导向警务、社区警务等多元化研究视角或实践战略,为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研究向纵深扩展奠定了基础。三是出现了对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量化研究。在社会公共安全评价体系的研究中,一些学者开始运用数学分析模型,尝试设计社会公共安全的评价指标体系,或进行定量评估基础上的城市社会公共安全系统研究。这些量化研究成果为寻找中国社会公共安全供给之路提供了有益借鉴。

第2篇

[关键词]公共安全 教育 思考

日常的公共安全教育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危机、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用巨大。如何加强我国公共安全教育,完善公共安全教育体系,创新公共安全教育机制,探索公共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提高我国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当前我国治理公共安全问题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在加速进行,这一社会结构特点决定了中国社会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多样,公共安全问题更加突出。事实也的确如此,现阶段,各种影响公共安全的事件大量出现,重大自然灾害频发,由各种传染病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严重威胁民众健康,食品药品卫生事件不断曝光,安全事故总量居高不下,社会安全形势严峻。各种安全问题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以自然灾害为例,2008年以来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7亿人受灾,死亡和失踪88928人,紧急转移安置2682.2万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3547.5亿元。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发生的频度和造成的损失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一个复杂的高风险社会。

面对因公共安全问题引发的高风险,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是必须做的基础性工作。其意义在于:

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有助于预防事故灾害的发生。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可以增强公众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从而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

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可以有效降低因公共安全问题带来的损失。一方面,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救援人员的技能,增强救援工作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可以使被救援人员运用良好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积极自救,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害。

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应急管理有效运行的基础条件。应急管理的成效依赖于多种力量的协同配合。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一方面可以提高政府应急部门、各种救援力量、其他参与者和被救援群体各自的专项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意识和技能,提高应急管理的有效性。

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形成良好的公共安全文化的有效途径。良好的公共安全文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通过教育,可以转变人们关于公共安全的价值观念、思想意识,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心理和行为模式,为公共安全管理步入良性轨道奠定基础。

良好的公共安全教育有助于提高公共安全的研究水平和技术水平。通过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和扩充研究机构,可以壮大公共安全的研究队伍,增强研究能力,提高公共安全的技术水平。

我国公共安全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各种灾难发生的数据统计和公众在灾难产生及救援中的表现来看,我国公共安全教育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立法不完善。当前,我国关于公共安全应对的法律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但是关于公共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却不健全。我国目前没有关于公共安全教育的统一立法,教育法规中对公共安全教育没有作出相应规定,而其他法规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对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的具体规范和标准,完善的公共安全教育的立法体系尚未形成。

机制不健全。没有相应的财政投入和其他资金筹措的相关规定,资金投入不足是公共安全教育不完善的重要原因,奖惩激励机制的缺失不能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从事公共安全教育的积极性,而监督评价机制的缺失使得公共安全教育只停留在简单的低水平上。

教育体系不完善,覆盖不全。完善的公共安全教育应该是一个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系统。我国公共安全教育没有形成针对各种层次和对象的完善的体系。一是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小学和大学在教学时间、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手段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二是专业生产的公共安全教育培训欠缺,尤其针对农民工的教育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三是社会公共安全教育不完善。特别是对农民、老年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及其他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群体的公共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好。

教育资源缺乏。从事公共安全教学和研究的人员少;教材类型数量少,而且质量不高,尤其缺乏通俗易懂的普适性教材;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展馆不多;在专业设置上,我国高等教育中涉及安全的专业设置主要是技术和工程方面,没有公共安全教育的专业;专门的研究机构不多,研究成果少、层次不高;在社会资源方面,由于我国的保安公司主要由公安机关独家经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共安全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得公共安全教育的社会资源匮乏。

教育方式手段落后。现在的公共安全教育很多还是以知识介绍为主,照本宣科,缺乏体验性、情景性的教学活动,更缺乏相关的实战演练。

非制度化。由于缺乏相关的硬性规定和监督评价机制,我国的公共安全教育呈现出一种事后性、应景性、补救性的非制度化状态。

我国公共安全教育滞后的结果就是公众整体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危机意识,缺乏安全知识和技能,这使得各种安全事故的预防难度增大,安全问题发生时不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如何加强我国公共安全教育

公共安全问题的治理要做到监管、救援与教育协调发展,而教育更是具有全局性、基础性作用。

完善立法体系。公共安全问题的预防和应对都需要法律作支撑,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公共安全教育法规,统一对公共安全教育的主体、原则、内容、职责、标准、保障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在这个法规统领之下,再完善其他专项法规中的关于公共安全教育的规定,形成完善的公共安全教育法规体系,为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奠定法律基础。

加大公共安全教育的资金投入。公共安全教育应该纳入国家教育培训的范畴,建立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方面加大政府投入,确保在公共安全教育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基地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资助或参与公共安全教育,拓宽公共安全教育的资金来源。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教育体系。一是要建立健全以中小学为主的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系。要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统筹安排,从教学时间分配、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创新、监督和评价等方面建立相应机制,确保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取得实效,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二是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社会教育体系。应当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容易被接受的教育形式。三是要建立健全以行业为主的专业安全教育体系。要根据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消防、交通、卫生、化工、矿业、建筑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教育体系,特别要注重加强这些行业中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四是要建立以突发事件应对为主的应急管理安全教育体系。要加强政府应急管理、预报预防、救灾救援等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指挥调度、组织调动、预测预报、抢险救援方面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志愿者和其他非政府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参与救援救助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推进公共安全教育社会化。一是要发挥媒体的作用,确定媒体在公共安全教育的职责任务,对媒体参与公共安全教育宣传作出硬性规定。二是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群众组织、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公共安全教育。三是要积极发挥安全防范企业在公共安全教育中的作用,要求它们在搞好安全服务的同时注重公共安全教育的普及。四是要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推进公共安全教育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进校园等活动。

加强和整合教育资源。一是拓宽师资队伍来源渠道,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开设公共安全及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二是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研究,提高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三是建立相关的教育基地和展馆,拓展教育平台。四是积极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充分借助社会力量,推进公共安全教育社会化。五是编写、制作和开发相关的教材、宣传资料、软件等等。六是整合现有公共安全教育资源,发挥教育合力。

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多采用教育对象喜闻乐见的形式,少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法,不断创新教育方法。特别要注重加强演练,提高教育的实战性、实用性和实效性。

设立全国公共安全教育宣传日(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促使社会组织和个人明确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职责和义务,提升国民整体的公共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作者单位: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第3篇

关键词 社会管理 和谐相处 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G127.2(263)

文献标识码:A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因市场无法调节而引发的各种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需要政府通过加强社会管理予以矫正;在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为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处理公共危机,要求政府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具体来说,主要是城市管理体系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社区服务体系问题、物业管理问题这四个方面。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在发展经济、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和诸多问题。

如“政绩只看GDP,经济一俊遮百丑”的考核办法,使得我们的政府行为,热衷于微观经济活动,不屑在经济和社会事业间进行统筹和协调,虽然高呼“两个文明”一起抓,但总是难免“一手硬、一手软”。经常性工作不到位,造成许多“突击整顿”的短期行为总是被动地填补社会管理漏洞,政府往往是在社会问题产生后,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权力调控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在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建设上,政府还没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民主法制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用经济政策代替社会政策,没有关注发展环境的建设和营造,特别是发展软环境的建设和营造。政府过分介入微观经济生活,淡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无视政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但是政府职能错位,也有悖于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

社会事业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安排。一些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基础教育、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承担法定公共责任的机构,也被引向市场化方向,也被指令完成一定的创收任务,而且逐年还有递增的指标。这种放权过度,约束不足的问题,必然导致违背社会事业发展方向,偏离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加剧“上学难、看病贵”等涉及民生的问题。

政府公信度和干部作风问题有待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准备。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把建设“四型”(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依法服务、廉洁服务、诚信服务、创新服务、高效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总体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在公共财政投入方面要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确保对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视普通市民和弱势群体的需求,促进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薄弱领域的发展,缩小城乡之间、人群之间享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差距,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

三、加强城乡社区管理工作,建设好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城乡基层组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系统。

第4篇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春节前后,全国及省市区人代会、政协会(以下简称“两会”)都将相继召开。为了给“两会”和春节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使全区人民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工作。目前我区社会大局和谐安定。但因企业改制、城中村改造、沣河新区拆迁和农民工工资、农村换届选举、少数退伍军人和企业干部生活困难等问题引发了少数群众来区或到省、市上访。特别是春节临近,形势仍不容乐观,如不予高度重视,可能直接影响到全国及省市区“两会”和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对此,各镇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抓苗头,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处理一批积案,全力维护辖区稳定。在全国及省市区“两会”和春节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落实各项救济和帮扶措施,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继续坚持领导包抓重大案件等制度,积极开展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活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杜绝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要及时依法按政策查处案件,把问题解决在本辖区,化解在基层,力求做到息访罢诉。对少数串联、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的重点人要加强正面教育,维护正常的秩序。对于突发集体上访及,公安、等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果断处置。对于打、砸、抢、烧等犯罪行为,公安秦都分局要依法果敢处置,尽快平息事态。

二、切实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各镇办、部门要把全国及省市区“两会”和春节期间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秦都分局和区610办要切实加强对“”顽固分子的控制,落实对可能挺而走险危险分子和重点人员的监控措施;对极少数策划聚集闹事的退伍军人重点人物,要严格落实“五包”责任措施,严防其在全国及省市区“两会”和春节期间聚集滋事。公安秦都分局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刑事犯罪行动,重点打击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和爆炸、杀人、投毒、、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集中力量整治治安秩序混乱的地方和场所,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加强对重要路段、重要部位、重要时段的巡逻,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平稳。要以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确保不出问题。要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免疫、消毒、检疫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入和扩散。

三、精心抓好安全生产。各镇办、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全国及省市区“两会”和春节前,区安监局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搞好公众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等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旅游、交通、公安、建设、卫生、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加强对事故易发环节和存在重特大隐患单位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要把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网吧、公园、影剧院等人群聚集场所和公共场所作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逐项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采取得力措施,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全国及省市区“两会”和春节期间的交通管理,整顿交通秩序,要做好辖区参会代表和委员往返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和参会代表、委员乘车安全。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全国和省市区“两会”和春节期间,各镇办、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公安、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交通、城建、质检、旅游、环保、安全监督、检验检疫及各学校、110报警、紧急救护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要特别加强值班工作,并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人员和物资准备。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因脱岗或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镇办、部门要把全国及省市区“两会”和春节期间带班领导名单于元月13日前分别报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各镇办、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为开好全国及省市区“两会”、欢度春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社会环境。

第5篇

一、高度重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确保防雷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是运用科学的原理方法,对可能遭受雷电灾害的概率及雷电灾害产生后的严重程度进行分析计算,提出相应技术防范措施。因此,组织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是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管理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最基本的科学依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各级气象和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科学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做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雷击风险评估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依法履行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各级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安全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击风险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机构,必须根据委托单位的需要,客观、科学、准确地提供评估结果。评估范围内的业主单位、项目设计单位应主动配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机构做好雷击风险评估工作。

三、规范实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危险易燃易爆环境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同步做好雷电风险评估工作,设计单位应当把雷电风险评估报告作为施工图的设计依据,根据报告要求、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切实从源头把好防雷安全关,以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应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建设项目包括:

1、城市桥梁、燃气、轨道、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

2、输电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等电力设施、电气装置;

3、石油、化工、矿山等易燃易爆物资和剧毒物质生产车间与仓储设施等爆炸危险环境;

4、医院、商场、学校、影剧院和体育馆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

5、城市火车站与铁路枢纽的主体工程;

6、重点建设项目及高层建筑(建筑高度≥米的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

7、高速公路的高架桥、Ⅱ类以上的机场;

8、其他应当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重大建设工程。

承担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对评估结论负责。

(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基础资料来源及其代表性、可靠性说明,通过现场探测所取得的资料,还应当对探测仪器、探测方法和探测环境进行说明;

3、评估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方法;

4、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气候背景分析;

5、雷击风险性的评估,极端雷电事件出现概率;

6、预防或者减轻影响的对策和建议;

7、评估结论和适用性说明;

8、其他有关内容。

四、切实抓好防御雷电灾害安全责任制落实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督促各单位完善和落实防雷电灾害安全措施,监督有关单位主动做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认真落实防雷设施安全检测的有关规定,及时排查治理雷击安全隐患。

第6篇

作为市场调节机制的补充,政府应行使其经济职能,在市场失灵领域进行干预、发挥作用。其中包括:政府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政府提供市场无法供应的关键公共物品,如国防、大型基础设施等;政府通过行政的强制性禁止垄断,保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政府调节分配状况,促使收入分配趋于公平;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维护经济正常运行,等等。随着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风靡西方世界,政府干预经济成为西方各国竞相效仿的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对西方国家战后经济恢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由于政府长期干预经济,并日益扩大干预经济的范围、增加干预经济的力度,一系列对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逐渐暴露:政府机构日趋臃肿;行政效率不断降低;财政日益捉襟见肘;高标准的社会福利入不敷出。各种危机使人们再一次对行政感到困惑,同时也认识到“政府的行政机制本身并非不需要成本,实际上有时它的成本大得惊人”。既然存在“市场失灵”,当然也会出现“政府失灵”。政府失灵表现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时产生低效和浪费、政府决策失误、政府扩张与内部性、官僚腐败与职能寻租等。导致政府失灵的原因有很多:

(1)政府公务员作为自然人的私欲理性产生其对机构规模扩大和增加预算的追求,使得政府行为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2)在政府机构中,很少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竞争,因此降低了公共部门的效率;

(3)公共部门的低效率和多数政府公务员私人利益的存在,使得政府难以准确掌握市场信息,政府经常在信息不完全状态下做决策。由于存在市场失灵,使得政府介入市场顺理成章,然而政府内在的局限性又造成政府失灵。这使得被马克思•韦伯称为官僚制的公共行政体制陷入困境。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而产生的政府干预,促使政府职能不断扩张、分化,由此衍生出的规模庞大、机构臃肿的政府反而在效率低下和的双重作用下对公共管理失调、失控,以致政府形象严重受损,产生信任危机。一段时期内,西方国家为弥补政府失灵进行了很多改革,试图通过精简机构、减少政府职能、调整福利制度等方式来调节政府公共行政,但是这些努力收效甚微。在西方各国不断尝试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时,一种管理的新视角应运而生———治理与善治(goodgovernance)理论。

二、管理的新视角

在管理的新视角中,统治被治理所替代,这一理念现已被所有文明国家所接受。治理的最高追求就是善治。善治就是在社会管理中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其本质特征是实现政府与公民以合作为基础共同管理社会公共生活,以此来实现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三者关系的最佳状态。治理和善治理论在以下几方面可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第一,调整政府与市民社会关系。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方面应当让渡一些权力和责任,并与非政府组织、市民社会等在合作的基础上共同进行管理。由以往的政府单一权力对社会管理的大包大揽,变为政府主导下的多层社会组织共同完成对社会的自我管理,以此来分担风险、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实现公平。“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方式将是掌舵,而不是直接划桨,其控制的权力将从集中走向分散”。

第二,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前苏联解体(中央指令性计划经济失败)与西方高福利国家的财政危机,使人们认识到不能不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该由市场承担的事务必须由市场来发挥作用和优势,政府应当尊重、保护市场机制,提高市场效率,而不是一味地采取强制干预措施来控制和操纵市场。政府与市场在不同事务、不同领域里调整好主次关系,实现相互合作、相互补台,才能使经济社会良好运行。这是治理理论的重要理念。

第三,调整政府机构自身结构。在传统政府理论的影响下,政府为了加强对市场、对社会公共管理的控制力,不断增设机构、细化分工、累加层级,导致机构膨胀、效率降低,很多环节滋生官僚、官员腐败、寻租等与政府治理目标相背离的现象。善治理论认为,政府机构应当从臃肿的金字塔结构逐渐改变为平板式机构,通过减少层级来规避风险,减少繁琐环节,提升政府能力,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上实现政府与市民社会的合作和互动,从而控制政府失灵现象。第四,调整政府行政理念。传统的政府行政理念认为政府通过强制力控制和规范市民社会和每个公民的行为,来实现对国家的统治。当今市场经济需要的是政府行政为市场、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良好的环境,而非强行控制。因此,政府应当将统治性行政转变为服务性行政,实现统治向治理的转变。

三、治理理论与中国

治理理论在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进程中显露成效,颇具影响,已成为时下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学者们研究的焦点。这使得我国很多人开始崇尚治理理论,认为中国目前经济、政治、民主都已达到一定水平,而且既然搞市场经济,就应该效仿西方,完全按照治理理论进行政府行政改革,分解国家权力,实现“还政于民”。我们认为,借鉴治理理论中的一些理念来指导政府行政改革是有益的,但是完全照搬西方的改革模式,不符合我国当前的现实,无法实现科学发展。我国改革开放短短三十多年时间里,社会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目前我国仍处于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发展阶段。在当前阶段,我国还不存在能够推行治理理论的成熟的多元管理主体。政府之外的私营部门或非政府组织多以国家赋予权力和资源来运行,因此,只能成为代行政府强制力的政府的附庸组织,不具独立性;甚至一些组织已成为个体谋取经济利益的工具。目前我国公民团体数量较少,公民参与政治及公共事务管理的热情不高,仍需在全社会培养能够推行治理理论的民主、协作和妥协的精神,营造能够推行治理理论的政治文化环境。适当的公众参与对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及公共服务战略绩效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成熟的多元管理主体的形成与全民政治民主意识的培育都离不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如许多发达国家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一样,需要政府全力介入。因此,一元化结构对公共资源的调控在我国当前仍然合理,不应改变,以此来保证我国经济的高速平稳增长,进而逐渐推动政治发展进程。“在中国现代政治还没有完全成型之前,对国家权力回归社会的过分呼唤,会使中国重新掉入政治浪漫主义的陷阱,会使中国在改革开放时代所奠定下来的现代化成果遭致毁灭性的打击”。

治理理论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运用,显示出其对市场、政府及公民社会之间关系合理安排的重要指导作用;而且,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路对我们当前的赶超发展有重要借鉴意义。因此,治理理论对我国当前的改革与发展同样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从中可以吸收适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合理的借鉴因素。第一,积极培育公民社会,为政府与社会合作管理公共事务奠定基础。从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中可以看出,许多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公民团体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并承担起很多以往只能由政府来完成的职能。这样的发展趋势能形成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更有效地进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实现公共利益;有效地规避了由于政府强制力的泛滥所造成的政府行政偏离公共利益、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风险。同时,由于公民社会分担了以往政府行政的很多职能,使政府能够专注于关键性公共物品、服务的提供,节约行政成本。可见,培育出一个良性而有效的公民社会对国家长远发展十分重要。我国长期处于强政府弱社会的状态,公民社会虽然初见端倪,但数量、独立性、能力等都还十分孱弱。政府应当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注重培养公民的文化修养、道德修养、法制修养和政治修养,使公民在经济能力提升的同时,逐渐增强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当公民的政治素养整体提升到一定的层次,公民社会也将壮大起来,形成“市场之手”与“政府之手”之外的“第三只手”,真正实现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互动,共同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善治。第二,维护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的决定性地位,实现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规则是自由公平竞争,这一规则是市场机制发挥效用的根本保障。政府应当努力为市场机制运作营造良好的、稳定的制度环境,并与市场保持一种和谐关系,共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政府要维护市场秩序,使市场机制在稳定、规范的市场秩序中发挥最大效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即使在推行改革过程中需要政府强制力扶持建立更高层次的市场秩序时,也要慎重处理。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引发官员“寻租”,抵御由此产生的制度风险。

(2)政府要保护财产权,其中包括保护产权不为盗、抢、骗等手段所侵害,不为政府的随意作为所侵害,以此维护市场的独立性。

(3)政府应提供市场自身无法提供的关键性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如公共安全、教育、治理污染、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等。

第7篇

关键词:城市病;北京;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F299.27;C916

北京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其人口规模日益扩大从而引发“城市病”,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北京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基被侵蚀。调控人口、合理配置资源、环境友好型发展已经成为北京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尽管在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下,社会公共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着力点,但也并不意味着可以超越区域发展的水平和承载力,而盲目追求过高的社会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这样不仅不会带来城市发展的持久动力和民生的有效改善,还可能因为公共服务的超高水平供给而吸引过多的人口流入和不均衡分布,使得城市公共资源重新分配而造成的资源相对紧张、区域财政压力过大,并损害其经济发展积极性。同时,还可能会加大环境负担,以及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由此而言,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路径选择必须考虑其“双刃剑”属性,必须结合北京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需要,确定发展原则、目标与举措。

一、社会公共服务的“双刃剑”属性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社会公共服务是指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公共服务,是以满足公众基本需求为主要目的、以公益性为主要特征、以公共资源为主要支撑、以公共管理为主要手段的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养老服务、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等11项内容。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已经获得广泛共识,从学术界到实践界都认为社会公共服务是人的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条件,是直接影响人类发展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社会公共服务不仅能够通过再分配功能促进社会公平,而且总体来看还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另一方面,社会公共服务具有“双刃剑”属性,并非越多越好,过多的社会公共服务可能会带来社会税负的增加、人们工作积极性降低以及区域人口过度聚集、环境恶化、公共交通不堪重负等诸多“城市病”。

第一,社会公共服务配置对人口流动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可能会产生“马太”效应,造成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加大公共服务差距,使得资源集中度提高,人口流向固化。而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对人口流动会产生较强的吸引作用,较高的社会公共服务标准的落实或提升会对人口流动产生导向作用。可以说,一方面,由于人具有趋利避害性和经济人属性,一般都会选择具有较为优越公共服务水平的地域以及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因此,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布局可以起到对人口流动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不均衡配置可能造成人口过度集中和非均衡流动的恶性循环。如果对上述效应不加以重视并合理调整,则会增加人口压力,加剧人口资源环境不协调程度。

第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滞后会影响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在城市开发建设和新城建设过程中,如果不重视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置,那么社会公共服务就可能成为新城人口承载的一块“短板”,导致新城地区人口承载力低于规划设计,难以发挥其疏解城市中心区人口、吸纳新的城市就业人口的作用,制约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缓解城市人口资源环境矛盾。

第三,社会公共交通服务在城市不同区域之间架设起人口大规模流动的“导管”,具有“虹吸”效应。城市的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服务越发达、越便利、越完善,对城市人口出行的吸引力越强,越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口资源的配置,越有利于改善环境。

因此,社会公共服务存在一个最优供给水平的问题。最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受一个区域的发展阶段特征影响,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人口及人力资源结构、资源与环境条件等息息相关。因此,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路径的选择必须从区域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

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原则

如前所述,促进区域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因此,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回应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的关系

“回应性”是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对公众的需求和所提出的问题做出积极敏感的反应和回复的过程。“公正性”是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价值导向,要求公共服务是满足全体公众基本需求的服务。“回应性”要求政府及时感知公众的需求,并尽快作出回复,但并不代表一定能提供服务和满足所有公众的需要,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政府难以回应每个公民的每个需求。“公正性”则要求政府最大限度供给公共服务,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二者都是政府在公共服务中坚持的原则,但很多时候是不能同时无条件满足的。

(二) 处理好“非歧视性”原则和“正当差别性”原则的关系

对于接受服务的公民而言,他们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因此提供公共服务必须是“非歧视性”的,即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内容不能因为服务对象的年龄、性别、种族、、地区差异、受教育水平、社会地位与声望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

但是,与此同时,“非歧视性”并不是要求对整个社会的所有人都必须提供同样的服务,而是要在满足全体人民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基础上,还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差异性需求。尤其是要引导公民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即公共服务需求不能超越国情、区域资源禀赋和个人实际情况。

(三)处理好“价格公正”原则和“地区承受力”原则的关系

和其它产品一样,任何公共产品都承担着一定的生产成本。因此,在某些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中,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以保证公共服务的不断供给。但是,公共产品的公共特性决定了其生产的动机不同于私人产品的生产,即不是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而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要。所以公共产品的定价不能完全由市场来定价,而是由政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指导定价。因此,作为公共产品的公共服务“价格公正”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要考虑地区生产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和承受能力,不能超越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来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政府也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承受能力,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都能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补贴等手段来补贴私人部门,确定一个公正的价格。

(四)处理好“社会可接受性”、“经济可接受性”和“政治可接受性”的关系

区域或城市是由政治、经济和社会几个子系统组成的巨系统,社会公共服务在政治、经济、社会三个维度都发挥作用,公共服务不仅可以影响社会公平、经济效率,还可能影响政治稳定。社会公民可容忍的社会公平程度就是公共服务的“社会可接受性”。公共服务可能是公共领域资源分配的一种矫正,也可能起到逆向调节作用,造成地区间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影响社会公平。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效率与各个区域的承受能力反映的是公共服务的“经济可接受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本和商品极有可能因为地区间的公共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而非正常的流动,造成地区间资源的低效或无效配置。还有可能会对富裕地区的财政利益造成大的损害,严重挫伤其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从而在整体上降低经济效率。“政治可接受性”是指某一时期内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是否为大部分地方政府和社会成员所接受。从历史上看,许多国家都把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抑制分裂、维护或促进国家统一的一个重要政治手段。因此,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必须处理好“社会可接受性”、“经济可接受性”和“政治可接受性”的关系。

三、北京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路径选择

当前,在“城市病”背景下,北京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应该服务于北京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这一核心要求,不断实现社会公共服务供给充足、资源布局合理、供给方式高效、质量显著提升这一目标,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以社会公共服务的优化缓解北京人口压力。当前北京人口压力的核心是流动人口增长过快且分布不均衡,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资源配置不均衡。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是总体资源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吸引人口有序流动,可以缓解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促进人口布局随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布局的均衡化发展而不断趋于均衡。

其次,以社会公共服务的优化提高北京资源利用效率。使公共财政、土地等资源向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倾斜,保障有限的资源首先用于满足民生需求。在公共服务领域形成与周边地区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资源的有益补充。通过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盘活存量资源、整合增量资源,并将相应的集约式发展效应扩大到城市巨系统的各个领域,提高总体资源的利用效率。

最后,以社会公共服务的优化促进北京环境治理。在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弃物排放等问题上加大公共治理力度、增加投入、完善公共服务。在强化市民意识的基础上,形成民众、政府、企业等共同治理的局面。特别是构建“京津冀”区域间环境联防联控体系,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特别是要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

因此,根据以上论述,可进一步探讨北京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四大路径:

(一)布局优化路径

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布局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程度、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并对人口流动具有较明显的引导作用,因社会公共服务布局不合理导致的人口无序流动和过度聚集又会连带产生资源紧张和环境恶化问题。因此,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是北京社会公共服务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策略之一。当前,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布局,疏解核心区和人口密集区的公共服务资源,以此来促进人口的流动和分布均衡化。应重视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发挥新城疏解城市中心区人口,吸纳新就业人口的作用,从而通过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缓解城市人口资源环境矛盾。

(二)多元供给路径

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直接关系到服务质量,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模式决定了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资源布局调节能力。而通过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满足多元需求,避免人口聚集。第一,应明确重点公共服务领域的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明确中央委托、中央与地方共担、地方负责的重点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分别制定标准和政策,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合理供给,以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第二,应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灵活的多元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用购买服务、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形成多元参与、有序竞争、形式多样、成本低廉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三)精细管理路径

社会公共服务是城市运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管理的精细化可以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以及城市系统发展的科学有序化。首先,建立一套社会公共服务的标准化体系。根据北京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变化,制定符合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要求的社会公共服务评价指标和相应的标准;其次,组建一个综合协调机构,一个能够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综合协调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市社会公共服务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最后,构建一系列管理手段和政策体系。社会公共服务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同发展问题是一个诸多问题的集合体,因此需要法律、市场、行政手段的共同作用、协同作战,形成一个政策体系。

(四)标准提升路径

依据社会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要求,参照世界城市的公共服务标准水平,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修正和提升社会公共服务的标准。首先,通过社会公共服务标准的提升,促进优质资源的聚集和合理分布。高标准的社会公共服务要求必然要求更高的投入和更多资源的支撑,促使优质资源更高效的聚集,以及在各个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和区域的分配;其次,通过各个功能区社会公共服务标准的趋同化以及制定更高的标准,促使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不同区县之间越发趋同化发展,将会弱化人口在中心城区聚集的趋势,也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减轻环境污染;最后,通过社会公共服务标准提升,将会促进社会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模式的创新发展与之相适应。在生产和供给模式创新的过程中,又会促进资源利用效率、加速集约式发展进程,形成社会公共服务与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互动格局。

四、北京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措施建议

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养老服务、公共交通和住房保障等5个领域是当前北京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重点领域。因此,本文将以这5个领域为例,根据上述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路径提出一些措施与建议。

(一)公共教育服务的“建、迁、调、控”策略

当前北京市公共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学校和师资的缺口大,教育资源布局不均衡等。因此,进一步优化公共教育可通过“建、迁、调、控”策略来实现。

第一,建新学校。在人口相对集中、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优先规划建设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依法保证新城、新建小区和危改拆迁地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

第二,学校外迁。加大高校外迁力度并加快进程。完成高校布局的北部高校集聚区、南部高校集聚区和东部大学集聚区的“三区”建设。继续探索本科教育外迁到市外周边地区发展的路径,减少中心城区就学人口压力。

第三,控制核心区高校规模。一方面,控制核心区高校的招生规模,严格执行生均教育资源的招生标准,避免高校盲目扩张带来的人口流入压力;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核心区新增高校,原则上不再批准在核心区新建各种性质的高校。

第四,调整教育政策。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教育服务职能,形成普惠便利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机制建设,推进区域间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二)医疗卫生服务的“建、控、试”策略

由于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存在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需要科学配置资源总量、优化完善资源结构、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使群众能够就近、方便、快捷、有序地享受到所需的医疗服务。

第一,配建新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主要用于三类需求:一是新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设施用于满足区域医疗中心、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以及供需矛盾突出的薄弱专科发展需要;二是建设医务室,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三是鼓励社会兴办符合政府支持方向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社会高端就医需求。

第二,控制中心城区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城市五环路以内不再新建和扩建各级公立综合医院,以提高整体使用效率和技术服务水平为主要方向,重点改造陈旧老化的基础设施,将医院“做精、做强”。

第三,结合在京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试点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三)社会养老服务的“迁、调、扩”策略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口老龄化将成为北京市越来越显著和突出的重大人口问题。随着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以及养老保障需求的持续升高,导致未来养老需求不断攀升,同时,养老服务机构难以满足老年人口养老需求。北京市社会养老服务应通过“迁、调、扩”策略来解决这些问题。

第一,迁出部分老年人口。通过养老机构的均衡布局和加强中心城区以外区域养老机构建设、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并促进城乡一体化,建立异地养老综合服务区,探讨异地养老的实现机制等,促进老年人口迁出中心城区。

第二,调整养老服务政策。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前瞻性地制定养老服务战略和规划,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构建老年人宜居的社会环境及氛围,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第三,扩大现有养老服务能力。一是要调整机构养老功能和布局,加大养老服务容纳能力及服务水平;二是根据人口老龄化和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目标增加床位数。

(四)公共交通服务的“建、调、扩、管”策略

当前,北京市公共交通存在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持续增大;机动车发展呈现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和高密度聚集的特点,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不高;交通设施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需求下,公共交通可采取“建、调、扩、管”策略优化发展。

第一,扩大城市空间。可以通过建设市郊铁路、提高核心区地铁运营效率、成立新机场跨区管理机制等手段,构建城市新骨架、扩大城市空间。

第二,调整公共交通相关政策。如:调整道路微循环建设的投入方式和补贴机制;推动票制、票价的改革工作,建立与市民承受能力、运输成本、财政支付负担变化联动的票价调整机制;探索更为合理的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体制等。

第三,扩大现有公共交通承载力。加强轨道、公交站点与步行、自行车等方式衔接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居民出行“最后1公里”的难题;加强路网之间联络线建设,提供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第四,实现公共交通精细化管理。加强交通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交通管理的科技水平、服务效率;在交通需求管理、多元化交通服务、交通组织管理等方面逐步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并着力促进标准化。

(五)住房保障服务的“挤、调、控”策略

当前,北京市住房保障存在住房保障体系不健全,标准和质量参差不齐,定价不合理等问题,难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造成职住分离及交通环境压力,并且不利于人口的合理布局。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住房保障服务发展可采取“挤、调、控”发展策略。

第一,挤出闲置住房和部分流动人口。一是通过税收等政策调节,挤出现有闲置房,增大住房的市场供应;二是应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提高地下空间使用安全性以及改善居住环境,同时挤出部分流动人口。

第二,调整保障性住房总量、结构和对象导向策略。逐步形成公共租赁房和共有产权的限价商品房,并且以公共租赁房为主体的供应体系。

第三,控制违法居住现象。加强北京市租赁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和控制群租房现象,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体系、综合协调管理体制以及投融资机制等,规范地下空间管理。

参考文献:

[1] 陈昌盛,蔡跃洲.中国政府公共服务:体制变迁与地区综合评估[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2]张贤明,高光辉.公正、共享与尊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定位[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7).

[3]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促进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宏观经济研究,2008(5).

[4]廖文剑.西方发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径选择的经验与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2011(3).

[5]北京市人口规模调控联合课题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调控研究(以北京为例)[R].研究报告(内部资料),2013.

第8篇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省消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全省城乡消防工作不断加强,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深入谋划消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公共消防安全的管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各地多次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按照《****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各地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将责任书逐级签订到乡村、重点行业系统和重点单位,建立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例会和检查、问责等工作制度,切实抓好消防工作落实。根据《****省****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等13个州(市)制定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楚雄州还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曲靖市建立了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机制,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通过努力,全省各地初步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了消防安全基础。各地把消防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措施,狠抓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增强了城乡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一是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省868个社区全面完成了消防建设任务,同时,各地依托社区警务室、治安岗亭等设立消防执勤点,建立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宣传教育制度;在农村,各地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目前,全省82%的乡(镇)完成了消防建设任务。二是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增长。全省共建立了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9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84支、乡(镇)志愿消防队1999支、义务消防队和消防联防队6万余支,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消防组织体系。三是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持续发展。县级以上城市、重点和中心小城镇全面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新增市政消火栓1914个,欠账率由2002年的72%下降到1.8%,16个州(市)中有15个州(市)实现了消火栓“零欠账”。四是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和进家庭的“五进”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活动和消防文艺下乡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提高了消防宣传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了社会消防安全条件。各地坚持以整治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预防能力为重点,以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和减少火灾总量为目标,建立了火灾隐患信息采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联合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及周边建筑、违法建筑、“多合一”建筑、“城中村”、消防产品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据统计,仅去年,全省就组织检查组5340个,检查单位79700个(次),发现火灾隐患48600余条,督促整改47480条,整改率达98%;第1批40家、第2批88家、第3批196家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完毕。今年4月是“集中挂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月”,各地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各地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等问题,积极改善消防官兵尤其是一线官兵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了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深入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基础建设3年规划和“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的要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严格队伍管理和教育、训练、执勤,不断完善灭火救援机制,强化实战和夜间演练,抓好复杂条件下的救生、疏散、排烟、破拆以及现场救护等专业技能训练和技战术研究,全省公安消防部队的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部队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先后成功处置了昆明“3·29”森林火灾、323国道“9·11”隧道坍塌、曲靖陆良“10·01”井喷、大理苍山“3·8”森林火灾、红河个旧“3·31”森林火灾、昆明官渡“4·7”建筑物坍塌、“5·2”迪庆梅里雪山雪崩等重特大灾害事故,圆满完成了昆明国际旅游节、第七届全国残运会、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各项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二、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我省消防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

(一)经济社会发展与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滞后之间的矛盾未从根本上缓解。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总体管理水平不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多,城乡消防保障能力不足;一些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少数个体私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差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用火习俗难以在短时间内纠正,广大农村火灾防控基础较为薄弱,火灾危险性大。

(二)各种致灾因素增多,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困难、矛盾凸现期和安全事故易发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经济组织数量激增,人流、物流信息速度加快,火灾发生的几率不断增大。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火灾之外,恐怖活动、刑事犯罪、民间纠纷等都可能以爆炸、放火等极端形式出现,进一步加大了消防安全的不确定性,预防火灾的任务日益艰巨,消防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

(三)火灾隐患增多,严重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尽管我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但仍有大量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整治,“城中村”、“三合一”建筑仍然是火灾隐患整治的重点和难点,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突出。同时,随着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广泛运用,在推动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火灾隐患,一旦放松监管,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抓好消防工作,省人民政府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消防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重要保障线,在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消防安全纳入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统筹发展城乡消防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构建系统性强、功能完善的火灾防控体系,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制化、科技化水平,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二)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依法开展消防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统筹安排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

第9篇

陕县位于豫、秦、晋三省交界处,全县耕地总面积51.6万亩,辖13个乡镇,259个行政村,总人口3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18万人。属于山区和资源型城市,群众工作和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县活动具有较好基础。当前陕县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陕县部分土地被征用,其中张湾乡的土地相当一部分被征用,城镇化进程在加快。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矛盾繁杂,诉求多样化,面对这种局面,我们县委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近年来,陕县经济发展迅速,全县上下呈现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新形式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的重点内容,其根本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近年来,陕县进入了全面快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关键阶段,迎来了经济发展的集中上升期,也进入了社会矛盾的集中凸显期,面临着社会管理的重大转型。新变化也必将导致原有管理网络逐渐弱化和新建管理网络尚不完善的矛盾,工业发展和新兴城镇化带来的人口迁移、群众职业转变和外来人口增加、就业、综治等问题尖锐。这些都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需要我们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加大创新力度,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2.理清思路,明确方法,健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新体系

2.1要把握好一个核心

就是要紧紧把握以群众工作为统揽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就是做群众工作。两者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一定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始终,一定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贯彻始终,一定要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彻始终。

2.2要形成好一个体系

要紧紧围绕解决社会管理“管什么”、“谁来管”和“怎么管”的问题,立足如何加快构建社会管理组织体系、形成科学的系统和工作网络,开展大规模、多形式的实践活动。

2.3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2.3.1经济建设与社会管理的关系。经济建设是前提和基础,社会管理是经济建设的保障和目的,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动。

2.3.2政府作用与多方参与的关系。要改变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包揽全部、统管一切的做法,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力量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3.3管理防范与服务宗旨的关系。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社会管理的始终,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2.3.4行政手段与法律道德等手段的关系。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努力改变社会管理手段单一的问题,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柔性管理和人性化管理。

2.4抓住关键,积极实践,开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2.4.1要以平安建设为重点,在综合治理上求创新

要突出平安陕县建设,注重提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综合治理的“大管理”网络格局。要进一步创新完善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深入推进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形成县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司法行政部门主办,派出所协助,调处中心具体受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快整合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治安管控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人群的常态化帮教机制,特别是对社区矫正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吸毒人员等各类群体,要认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贡献社会;要进一步探索实施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深化风险评估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加大维稳源头治理力度,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效能;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快建立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公共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等联合指挥体系,提高应对和解决突发事件能力;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队伍建设和责任落实机制,积极整合社会力量,真正形成具有陕县特色的“大管理”格局。

第10篇

2、社会舆情热点事件也有其高发期和低谷期。

3、中国老百姓目前最为关心的问题是社会民生、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责任。

4、微博成为社会强大的舆论场,成为社会“议程设置”的重要策源地。2011年发生的舆情事件中微博成为第一大信息源,占到20%以上,而从传播学的角度看,20%的占比意味着已经拥有主渠道的规模特征。同时微博还扮演着重要的社会信息桥的角色,已经成为中国社会“议程设置”的重要策源地,其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在不断提升。

5、传统大众媒体在社会舆情的变化中仍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与微博等社会化媒介日益对接,共同成为社会舆情生成的“哑铃效应”。

6、“微力量”推动社会改革,“微温暖”积聚成社会大温暖。社会传统的个体救济转变为政府和民间力量合力的“无影灯式”社会公益将成为未来的主流。

7、社会族群碎片化,亟需构建社会公共话语平台。

(喻国明/《新闻与写作》)

公正是评论员的职业底线

把好评论操守。写评论是为了鞭挞社会弊端,痛斥不良风气,让生活更美好,还是为了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面化,充当一个不光彩的“搅局者”?答案显而易见,就是要本着“对发展有利、对事业有利、对民生有利、对人民有利、对改进工作有利”的原则,为社会发展、人民幸福鼓与呼。

提升评论能力。评论能力,是评论员写作评论文章的能力水平。在评论写作中,因为评论员写作水平不高而影响文章立场、观点的现象并不少见。汉语言文字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有的时候,差之毫厘,就可能谬以千里。我们在写作中经常碰到词不达意的情形:想要表达的意思,写不出来;不想表达的意思,却往往写在了纸上;或者自认为所写的东西意思表达清了,但读者却不知所云,甚至曲解、误解其内容。所以,熟练掌握运用汉字,是评论员的一个基本功。

控制评论情绪。写评论与写小说一样,只有思想而缺乏激情,感染力上不去,想让读者“为之所动”委实很难。但评论毕竟不是小说,可以随意铺张宣泄,恣肆张扬。总体而言,写评论是一件严肃、认真的工作,像虚构、夸大、缩小、猜忌、臆想等手法,都不能出现在评论中。米博华曾说,评论员写评论,无论是批评还是表扬,都要把握住自己的情绪,批评更不能情绪化,因为毕竟媒体影响很大,话说重了,对于被批评的一方就是很大的问题。

(程惠芬/《人民网》)

党报如何沟通民意

分清性质,区别对待。只要对当前的中国社会有深刻认识,你就会发现:80%的中国老百姓走上街头不是反规则,而是要求官员守规则,与西方相反。中国的情形是:你说给10块钱,结果只给2块,讲话不算数;西方是你给10块,根据人权,你应该给100块,性质不同。因而不要轻易把事件上纲上线到政治,这是很重要的。

就事论事,不做过度政治化解读。很多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当事人和围观民众的诉求都是地区性、行业性利益问题。高明的领导者把带有某种政治诉求的问题化解为地区性问题、行业性问题,把社会压力分解到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中去逐一处置,问题就容易解决。把具体的经济、民生问题政治化,只会激化矛盾,让各种社会压力都集中到一个断裂点上。

第一时间真实信息,滚动增加信息。公开是原则。事件发生后,报道中不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轻易把事件的责任推到上一级。在这方面,不宜轻易跟着舆论走,待到民众情绪稳定下来后,再根据调查追溯上级的责任。

(陈力丹/《人民论坛》)

记者微博的价值和规范

鼓励记者实名开博,给予充分自由的空间。记者可以通过实名微博分享信息、交流感受,培养比较熟悉的网络“水性”、敏锐的新闻发现能力和跟踪热点事件的意识,既有利于他们使用这种新型网络工具服务于新闻生产,也有利于他们通过网络扩展人脉增加影响,从而提升媒体的整体品牌。

内部备案,目的不为约束,仅为知晓。在媒体组织内部,对已经实名认证的记者微博有必要做适当的登记,主要为了掌握情况、有所了解。同时,这种备案形式也是对记者的暗示,提醒他们在微博上发言时不要忘记自己的新闻人身份,不应发表过激言论或其它有可能伤害媒体声誉的信息或观点。

第11篇

关键词:社会管理 创新 探索思考

2011年2月19日,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这标志着我国从“十二五”起进入了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时期。自从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来,我们国家在社会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1.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面临繁重任务和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1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发生变化,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社会管理组织不适应。原有单位管理功能弱化,新的社区管理功能不完善,社会成员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低,社会管理缺乏组织依托。

(2)社会管理职能不适应。大部分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职能相继剥离并让渡给社会,而社会支持系统尚未建立,社会问题自上而下的解决遇到了“断裂层”。

(3)社会管理体制不适应。从“单位制”到“社区制”的转变,既是社会管理单元从工作场所向居住场所的转变,也是社会管理网络从工作场所到居住场所的转移,为适应社会流动加快趋势,必须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1.2随着社会结构剧烈变动,不同群体的管理难度显著增加,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阶层结构变动带来社会整合难。社会分层体系1走向复杂化、多样化,不同的社会主体力量内部出现了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不同阶层,具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利益诉求和服务需求。

(2)城乡结构的变动带来社会管理难。城市化快速推进,带来了城市人口的高集中度和高流动性。

(3)人口结构变动带来社会服务难。“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大量出现,搞好就业服务面临新课题。

1.3随着利益格局调整重塑,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多,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利益的多元主体不断引发社会矛盾,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在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中出现了新的利益分歧和利益冲突,这是社会管理的新课题。

(2)利益的变化曲线深刻影响社会心态,当前社会利益格局调整更多的是结构性调整,既有你多我少的问题,也有你增我减的问题,过去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现在是“既患寡又患不均”。

(3)利益的差距拉大容易隐藏社会风险,在利益格局重塑的过程中,“铁饭碗”破了,社会失落感增强;“泥饭碗”多了,社会平衡感打破;“大锅饭”少了,社会归属感减弱,一些人甚至心理失衡、道德失范、情绪失常,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实践活动,必须全面把握、统筹推进

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统一,促进服务与管理融合,建立健全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2.1强化社会管理理念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不断在健全服务体系中丰富社会管理内涵,在完善服务模式中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在突出服务重点中破解社会管理难题。

(2)坚持社会协同、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群众的协同参与和自治互律作用。

(3)坚持统筹兼顾、依法管理。既统筹各方利益诉求、兼顾各方群众关切,又依法回应社会诉求、保障社会权益。

2.2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1)加强组织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政权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自治组织建设。

(2)优化社区服务夯实社区基础。坚持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使社区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沿、构建和谐社会的阵地。

(3)提高工作水平夯实工作基础。改革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服务格局。

2.3创新社会管理体系

(1)构建法治化的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推进严格执法,保障公正司法。

(2)创新人本化的保障体系。坚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3)创新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实现政府尽责服务、社会志愿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

2.4健全社会管理机制

(1)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创新社情民意表达方式,拓展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2)健全情绪疏导机制。认真研究社会心态,积极回应人们关切;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及时疏导网络民意。

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从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的要求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推进社会管理最薄弱的环节着力

3.1围绕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着力“治安”

公共安全是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涉及领域越来越广,影响因素越来越多,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必须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责任制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3.2围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着力“治差”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人的管理,人口管理的重点是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大量流动人口的服务需求,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好服务环境差、服务功能差、服务水平差和服务效率差等方面的问题。

3.3围绕民生权益保障管理着力“治难”

社会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就是民生和权益的保障问题。社会管理加强了,民生工作就会事半功倍;民生权益保障了,社会管理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当前重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生问题。

参考文献:

第12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深刻吸取昆山等地区事故教训,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打非治违”重点

以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燃气设施、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居民区、社会公共部位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消防安全。在建工程未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通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生产经营场所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施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经营单位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且储存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3、民爆物品。非法销售民用爆炸物品行为的;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或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存在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和“三违”(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4、油气管线和设施。建设占压油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影响油气管线设施安全的活动;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

5、工商贸企业。未按规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厂房、仓库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未按规定对企业各类人员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的;作业场所各类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设施不齐全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评估、告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作业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等管理措施不落实的;作业场所未按规定防止粉尘爆炸隐患。

6、居民(棚户)区。违章建筑、杂物、车辆等占用消防车通道、应急逃生通道和应急救护通道;人为毁坏、占压、遮挡消防等安全设施;在居民区非法从事有危险因素的生产加工、经营和储藏行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管线、仪表行为。

7、社会公共部位。擅自搭建违章建筑、招牌;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破坏社会公共安全设施等行为。

三、重点工作分工

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本辖区“打非治违”工作,在全面排查本辖区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协调各职能部门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区直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建设施工行业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校车安全、校舍安全、无证办园(班)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农林水局负责渡口、渡船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商旅局负责商贸企业、旅行社、集贸市场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职业健康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负责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各社区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8月下旬—9月中旬)

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包括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于8月25日前报送街办安委会办公室,并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按行业类别进行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社区于9月19日前将排查表报街办安委会办公室。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下旬-10月下旬)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打非治违”通知的要求,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打击,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重点督查阶段(11月上旬)

区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突出问题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的,由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予以打击,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通报阶段(11月中下旬)

各社区要对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25日前向街办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街办安委会结合政府督查情况对各社区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街办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街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办安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区政府将加大对此次行动的监督力度,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普遍存在的,将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社区要根据各自“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行动,排查整治到位,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点地区,深入细致全面排查,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