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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分类

时间:2023-09-18 17:35:17

社会经济分类

第1篇

论文关键词:统计信息;分类编码;空间信息系统;信息基础数据库

信息分类编码是信息存储、处理、交换及共享的基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各种专题数据库应用系统虽已先后建成,但有关信息采集、处理与共享的技术标准的制定相对为滞后。对信息进行分类能够使信息系统条理清楚,易于管理,并能够方便地从中提取不同类型的信息加以分析利用。而采用信息分类编码是解决信息分类问题的有效方法。

自从开展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工作以来,一直没有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因而迫切需要进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的分类与编码,以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如何建立起一个可供统计各部门统一使用的国家产品分类编码标准体系,以实现信息管理的标准化,最终实现信息的共享,已成为统计信息标准化工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是统计信息标准化工作的一个专业领域,是统计信息化过程中的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基础工作。建立一个完善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体系,对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信息共享和各类应用系统建立都至关重要。

1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概念

分类编码是指把研究对象按各自的特征、特性进行分类,并按一定的规则编排成数字码或数字、字母混合码的过程。统计指标编码就是根据统计指标分类,将统计指标赋予一定规律性的易为计算机识别和处理的一组有序符号排列。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就是用字符(数字、字母或符号)对不同的行政级别分属不同类别的统计指标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的类别形成特定的规则和依据。

2统计信息分类编码原则

2.1分类原则我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工作,各类统计信息内容广泛,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信息化的分类与编码,现有数据的检索、处理、分析和信息服务等存在困难,不能满足当前综合指标检索、分析、处理的要求,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处理的实际需要,制定如下的分类原则:①分类的结构采用层级结构,逐级展开形成完整的分类体系;②分类要包括所有主要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指标类型,适合各种检索、处理需要;③分类要保持统计指标体系的相对完整;④分类要处理好指标层次与指标分组的关系,加强分类的完备性。

2.2编码原则根据国标《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GB/T20001.3-2001),结合农村社会经济信息的特性,将信息按如下原则分类与编码。①科学性、系统性。以适合现代计算机、数据库以及应用和管理为目标,按照农村社会经济信息的属性或特征进行科学分类,形成系统的分类体系。②稳定性。分类体系以各要素最稳定的属性或特征为基础,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不发生重大变化。③完整性和可扩展性。分类既要反映要素的属性,又要反映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应具有完整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的分类编码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包含所有主要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指标。④规范性。分类名称尽量沿用习惯名称,有国标则遵循国标,避免概念混淆。⑤唯一性。保证1个编码对象仅赋予1个代码,1个代码只反映1个编码对象。

3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与编码方法

3.1分类方法信息分类的基本方法有线分类法、面分类法、混合分类法3种。基于统计信息的特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采用线分类法(也称层次分类法),是将初始的分类对象按所选定的若干个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成相应的若干个层次的类目,并排成一个有层次的、逐级展开的分类体系。线分类法层次性好,能比较好地反映类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实用方便,既符合手工处理信息的传统习惯,也方便计算机的运行处理。

3.2分类设计根据信息分类原则,结合《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GB/T7635-2002)、行政级别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A门类以及农业生产结构特点,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成5个等级:5个行政级别类,5个大类,10个中类,70个小类,900个细类。在数据库结构设计中,每一层都留有足够的空间用于类别的扩充。

行政级别类:是按照行政区划级别进行划分,依次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大类:是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而建立的类别,依次分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中类:是大类中按照生物学科和农业学科基于生产实践中种养的植物、动物划分成若干分支的类群,如种植业下分粮食作物、蔬菜等。

小类:是中类按照生物学科和农业学科分类法细分成若干分支的类群,如果粮食作物下的小类可划分为谷物、豆类、薯类、油料等。

细类:是小类中细分的基本单位,也是各级单位的起点,即物种(简称“种”),如具有北方特色的谷物主要有玉米、谷子、高粱等等。

3.3编码规则编码规则是分类编码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是根据统计数据的各种属性特征来规定编码的每一位取值和对应的含义,进而约束代码的制定。编码要反映出其对应统计数据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以区分不同统计信息的类别。

4分类编码实例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编码设计首先确定编码对象。例如编码A01的对象是种植业下的粮食作物。其次建立编码、分层和各码位的规范取值规则,对每一编码对象制定码长。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采用9位编码,分6个层次。第1层用英文字母z表示指标标识,第2层用数字1~5表示,第3层用英文字母表示,与GB/T4754—2002A门类中大类的代码相对应,余下3层用数字01~99表示。第3层的代码从A~E,其余3层代码从“01”编至“99”,各码位代表相应的类别。每一层的编码采用数字顺序编码,动态递增产生系列顺序代码号,随着编码的增加而产生新的信息类别代码。其代码结构见图1。

如Z1A010101(稻谷)的结构为:z为指标标识,1为省级指标,为种植业,0l为粮食作物,01为谷物;01为稻谷。最后编制类别代码表(后4层),对每一编码对象按既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出该编码的数据元素的所有取值表(表1)。

5结论与讨论

第2篇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发展的历史还不长,由于目前尚无法律规范,其名称很不规范,有的叫专业合作社,有的叫专业协会,有的叫专业技术协会,有的叫合作协会,也有的叫合作社公司,等等。通过对大量案例的剖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功能看大致有四种类型:以共同购买生产资料为主要功能的;以共同销售农产品为主要功能的;以共同使用技术服务为主要功能的;以农产品加工为主要功能的。从发起方式看,有农民自发合作型,农村能人带动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型,涉农部门带动型,供销合作社带动型等。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尽管在组织结构上有差异,但都呈现出以下几个共同特征:

一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互。参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一般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目的是通过合作互助提高规模效益,完成单个农民无法完成的事情。这种互特点,决定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功能,这种功能又决定着该组织“对社员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原则。由于是互组织,社员可以入社享受收益,也可退社不享受收益,这就决定了该组织“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

二是建立在民主管理基础上的人合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主体是农业生产经营者,合作者虽依章程交纳少量入社资金(也可称之为股金),但他们合作的基础不是股金而是劳动,即社员与合作社的惠顾额。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盈余除提取积累外,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惠顾额返还,其实质是按社员的劳动量返还。这种人合性特点,决定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原则、由社员按照民主程序管理的原则以及限制资本权利的原则。

三是惠顾者所有的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基本上都是惠顾者,社员惠顾者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所有者。也有一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非惠顾者社员或法人社员,但限定在一定范围内,非惠顾者社员或法人社员对组织的管理不起主导作用。

总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生产经营者为了谋求互助,在自愿基础上组织起来,自主经营、自主管理并分享收益的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独立的经济组织形态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价值取向上,既有企业法人的某些营利性因素(对外营利),也有社会团体法人的某些公益性因素(对内服务);在组织结构上,既有一般企业的某些特征,又有别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团组织,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育起来的一种独立的经济组织形态。

(一)一人出资而数人参与劳动的经济实体不是合作经济组织

在现实中,存在着一人出资而数人参与劳动的经济实体,这类经济实体,实质上是个人独资企业性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于:

一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投资主体是多元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限于一个自然人。

二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具备法人资格,有独立于成员个人的财产。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没有明确界限。

三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管理机构,实行民主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是自行管理或聘请他人管理。

在现实中,对名份上有民主治理结构而实际由一人掌握、资本在收益分配中起决定作用的经济组织,不能界定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二)合作经济组织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差异是财产性质和法律人格不同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合伙企业有以下区别:

一是财产性质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带有法人财产性质,由该组织使用管理,股金和依章程分配的财产才可以归到社员名下。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的出资具有灵活性和相对独立性。

二是责任形式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员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使资不抵债,债务清偿也不涉及社员个人财产。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是成员构成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法人成员,合伙企业不能有法人成员。

四是成员在组织中的作用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困某一社员的加入或退出而影响组织的存亡。合伙企业的存亡则取决于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去留,如果其中一个合伙人退出或死亡,企业就必须重新建立合伙关系。

五是法律人格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三)合作经济组织与公司制企业的主要差异是投票权、收益权的分配依据及价值取向不同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公司制企业的区别:

一是对投票权的分配依据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人合性特征明显,社员在组织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不论每一个社员拥有多少股份,都拥有一票的权利。有的合作社虽然也引入资本权利,但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公司制企业是资合性组织,资本在公司治理中居于主导地位。股东的地位以出资额为唯一标准(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也都折为出资额),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控制权,决定于其出资额的多少。

二是收益分配依据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主要按照与社员的惠顾额返还。公司制企业按照股份分红。

三是价值取向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社员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外营利也是为了社员的利益。公司以谋求资本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四是与交易者的关系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易对象主要是社员,社员是主要的惠顾者,也有少量非社员惠顾者,前者拥有对合作社的控制和收益分配权,后者仅只接受一个固定的价格。公司制企业的惠顾者是社会公众,惠顾者与企业的关系是买卖或市场合约关系。另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公司制企业在注册登记条件上的要求差异很大。

(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杜区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差异是组织形式、产权形式和治理结构不同

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基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是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但它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形式、产权形式、治理结构、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区别是明显的:

第一,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与生俱来的,社区的村民是当然成员,没有退出机制(除非全家迁入城市落户),是终身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即使没有任何经营性的集体资产,其组织外壳也不会灭失,因为有集体土地存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是自愿加入的,有退出机制,其组织依市场法则有生有灭。

第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是人人有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是社员共同出资且受社员控制,股本及增值始终是社员的所有者权益。

第三,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共同管理”,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往往是少数干部说了算。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民主控制”,控制程序也是民主的,内部治理结构是通过法律法规和章程规范的。

第四,有经营性活动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其盈余一般是按劳或按人头分配。农民合经济组织的盈余分配,主要是按惠顾额返还。

(五)合作经济组织与社会团体的主要差异是能否从事营利性活动。我国民法通则没有给社会团体法人定义。1998年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根据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主要特征是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也不受破产程序宣告。

目前,确实有部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特别是在上世纪80年展起来的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但经过Z0多年的发展,许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从单纯的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发展到提供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销售和加工服务,不可避免地涉足“营利性活动”。如重庆市綦江县横山镇优质稻产销合作社,2002年前主要是为农民提供良种、技术及销售服务,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但他们逐渐感觉到只销售稻谷利润太低,2003年买了小型加工机械,加工稻米,当年获利。社员尝到甜头后要求扩大生产规模,但却遇到了工商部门的检查。为此,他们需要变更登记。因此,对于为社员提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运输、贮藏、销售、加工等服务,并按照惠顾额向成员返还收益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不能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的。

划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类型的思路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具备法人资格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否具备法人资格,要看其是否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比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一般都有自己的名称和固定的场所,有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章程,有一定的财产或者经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机构一般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一般来源于社员出资、积累资金和银行贷款,也有国家补助的少量资金,这些财产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独立支配的财产,并以这些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员不得拒绝以这些财产对外清偿债务。另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均要进行登记注册,方可有效成立。这些构成条件,符合民法通则中法人的成立要件,可以依法登记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而现实状况是,由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尚无法律依据,登记状况五花八门,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为公司或企业,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有的在农业部门登记(严格地讲这无法律效力),大部分则没有登记。据典型调查,没有登记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约占75%。

(二)合作杜法人符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

民法对不同经济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和行为规则进行系统化抽象,将其划分为不同的法人类型,赋予不同的民事法律地位,顺应了近现代经济社会生活的特色和发展趋势。从法人制度建立和发展演变的历史看,法人制度因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同而有较大差异。

1、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法人分类

大陆法系一般将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在私法人中又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继而又将社团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这种划分方式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对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划分标准,有的认为凡依公法设立的法人为公法人,依私法(民法)设立的法人为私法人;有的认为以法人的设立者为标准,国家或公共团体是公法人,其他组织是私法人;有的认为以是否行使或分担国家权力为标准,行使或分担国家权力者是公法人,否则是私法人,等等。现在,有公法与私法的融合互动的趋势。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这是西方法律中最重要的法人分类。社团法人多以营利为目的,在大陆法系的多数国家,公司、合作社、银行、商会、农会、工会及其他群众团体,都属于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是财产的集合体(如各种慈善团体和基金会等),只能从事公益性活动。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在设立、管理、变更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定都不同,社团法人主要受特别法调整,如公司、合作社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财团法人一般只在民法中简要规定,管理活动由章程或设立人的意志决定。

2、英美法系的法人分类

英美法系国家因为没有形式上的民法典,所以也就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法人概念和相关分类,但这不等于英美法系对法人及其类型划分没有相关的理论和规则。英美法系国家的法人分两类,一类指与自然人相对应的实体或组织,叫集体法人,集体法人指由多数人组成可永久存在的组织,包括了大陆法系中的公法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等法人类型。另一类指由一人经拟制享有法人资格的独任法人。

3、我国现行民法的法人分类

我国未采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人分类。我国于1987年实施的《民法通则》规定了四类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是我国的新创,系将“企业”概念与“法人”概念组合而成。我国现行法人制度中的企业法人,又按照所有制性质,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外资企业法人等。我国民法对企业法人的分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突出了不同所有制的特殊性,将此作为唯一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定法人分类的标准不应是所有制成分,而应是法人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我国目前企业法人的范围,相当于大陆法系分类中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我国现行法中的社会团体法人,与大陆法系分类中的社团法人概念也不同。我国将除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组织体统称为社会团体,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包括属于财产集合体的各种基金会。我国民法的社会团体法人,只相当于大陆法系分类中的公益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4、划分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类型的思路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人分类,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归入何种法人类型更符合其特征并有利于发展,确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特征和发展趋势看,如定义为社会团体法人,是不恰当的。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定义为合作社法人,比较符合实际,也符合国际惯例,这也是目前多数人的意见。鉴于1987年实施的民法通则没有合作社法人的分类,可考虑两个方案:

第一方案,修改民法通则,设立合作社法人的分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民法专家梁慧星认为,“正在起草中的中国民法典,虽然采取民商合一模式,但只是将民事生活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规定下来,而将民事生活的特殊领域、特殊市场、特殊关系的规则和制度,规定在各民事特别法。民法典只规定法人制度的基本规则,如法人一般条件和法人设立、法人机关、法人变更、法人解散和清算的规则等。公司法人的具体规则,由作为民事特别法的公司法加以规定,合作社法人的具体规定,则应由作为民事特别法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加以规定。”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保持法人制度的弹性,容纳不断出现的新的民事主体形态,是完善法人制度的内在要求。法律专家马俊驹认为,“商事主体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只要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经济组织形式,不管法律是否明确,它都会顽强地存在,这就要求民法关于法人的规定应是开放性的,不应对法人成立规定过多甚至苛刻的条件,否则会减少人们对民事主体形式的运用,反而压抑了社会生活的生机。社会经济发展会促使人们创造出各种各样的组织体形式,实际每一种组织在被法律赋予主体地位之前,在实践中都早已被采用了,法律通常只是对这些实践经验的总结。”两位法学专家的建议,值得认真研究。

这一方案可能耗时过长,为解迫切之需,能否对民法通则进行法律解释,并在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时,直接明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合作社法人。

第二方案,在不突破现行法人分类的前提下,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对待,归入企业法人类型,在登记时界定为企业法人的特殊形态。企业是比较宽泛的经济组织形态,我国现行企业的注册类型中,包括24个小类,如果按照大类区分,可分为依法设立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联营企业等)和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大类。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归入企业类型后,则成为普通企业、公司和合作社三大类。公司是企业的典型形态,合作社是企业的特殊形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依法登记时,可登记为企业法人,但须注明是合作社(或合作制企业),以区别于普通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国际上可资借鉴的经验

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的含义广泛,不仅包括以营利为目的并按公司法组建的经济组织,也包括不以营利为目的或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经济组织,包括了按特别法成立的合作社,合作社的法人归类不存在法律空白。在美国,合作社作为公司的一种特殊类型,按照各州的合作社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英国的合作社,既可按公司法登记为公司法人,也可按民事法的特别法登记为合作社法人。按合作社法人登记,合作社的资产构成和经营范围受限制,但税收上有优惠。小陈老师工作室版权所有

在大陆法系国家,多数国家由于民商法分立,合作社是按民法调整,还是按商法调整,也有不同。德国法系的一些国家(德国、瑞土、瑞典、丹麦、挪威、意大利、韩国、日本等),有关合作社的规定,大多按照商事法的一般规定进行特别立法,确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德国对于以经济为目的的联合体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以及登记合作社,分别制定了特别法子以规范,资合公司按照《德国股份公司法》、《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登记,合作社按照《德国合作社法》登记。在这三类联合体中,前两类属于资合公司,即取得成员地位是因为占有公司的一定股份;合作社则属于人的联合体。

第3篇

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1886年10月21日生于奥匈帝国维也纳的一个犹太家庭。波兰尼家族产生了后来使匈牙利知识界引以为自豪的杰出人物:作为著名社会思想家、经济史家、经济人类学家的卡尔・波兰尼;作为物理、化学家和著名哲学家的迈克・波兰尼(Michael Polanyi)以及获得诺贝尔化学奖的迈克之子约翰・波兰尼(John,Polanyi)。卡尔・波兰尼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在布达佩斯大学攻读哲学及法律,于190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1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并取得律师资格。1924--1933年,波兰尼在维也纳作为副总编辑和专题分析编辑在著名的《奥地利经济学家》杂志社工作。在维也纳期间,受马赫思想的影响并作为马赫研究协会的一员,波兰尼撰写了大量关于科学、医学、人类疾苦及共产主义道德的手稿。1933--1935年,他移居到伦敦,继续为杂志社撰稿直到1938年。1935年发表《论法西斯主义的本质》的著名论文。波兰尼应邀到美国的大学作有关当前国际形势及国际关系的巡回讲演,先后在美国的38个州举办讲座。1940年他与彼得・德鲁克继续在美国讲座,并在德鲁克的推荐下获得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成为佛蒙牧州Bennington College的访问学者(1941--1943),在此期间波兰尼完成巨著《大转型》的撰写,并于1944年在美国出版。1947年以后,波兰尼作为哥伦比亚大学的访问学者并受聘为副教授,讲授经济史课程并主持经济增长制度因素的跨学科研究课题,1957年出版《早期帝国的贸易与市场》。这一时期最终奠定了波兰尼经济人类学实在主义学派学术领袖的地位。

波兰尼晚年致力于创办经济学和政治学比较研究的跨学科《共生》杂志,致力于深入研究文化差异,改善人类生活状况并实现世界和平的工作。据波兰尼夫人所言:“直到死神来临的前夜,卡尔一直在伏案工作着”。在1964年4月23日《共生》第一期出版之夜,卡尔・波兰尼与世长辞。

二、波兰尼社会经济思想述要及其贡献

1 波兰尼的制度演化思想及制度分析范式

波兰尼社会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区别于主流经济思想的制度分析范式、分析框架与分析方法。从经济、社会、文化及自然环境的互动中,探索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模式。波兰尼认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关键在于,经济与社会关系、文化传统及资源环境约束保持内在关联和有机协调,脱离和背离社会文化约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终难以避免走向危机的归宿。在波兰尼看来,经济是一个制度化进程,是嵌入特定社会结构、历史传统和观念文化体系之中的动态过程,强调把经济――社会――文化关联的制度分析范式,作为衡量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尺度,把经济视为社会发展进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脱离社会环境的孤立存在,主张从社会关系、自然环境、人类多元文化关联互动的角度来分析市场机制的作用。他指出:“人类经济是嵌人制度、经济及非经济的环境中。宗教和政府与经济的结构和功能上其重要性并不亚于货币制度或生产工具的创新。文化传统及价值观念对制度演化、经济发展的持续影响作用不容低估。

波兰尼认为,前工业化社会长期存在的互惠模式(Reciprocity)、再分配(Redistribution)和家计(Houshold)模式,乃是深深植根并嵌入特定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并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自然演化的结果。波兰尼创新性地揭示出,只有到了近代,以货币为媒体的市场交换模式才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交换模式,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成为凌驾于社会关系之上,成为主宰社会发展的强有力的机器。然而,在波兰尼看来,这种自我调节的市场机制是一种非嵌入性机制,在社会发展的长期过程中必然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加速恶化,导致人与自然环境的加速恶化。波兰尼科学地预见到,这种近代出现的自我调节市场机制必然导致社会人力物力的巨大消耗,必然会导致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较早地揭示出资本主义市场制度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不协调性,与自然、生态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内在不协调性,最终难以长期存在。

2 波兰尼的“嵌入”理论(Embeded)

波兰尼对当代社会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他最早提出“嵌入”理论及其分析框架。他认为:经济是“嵌入”特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之中。人不仅作为其物质财富和个人利益的卫士,而且还作为其社会角色、社会需求及社会资产的卫士。无论是社会生产还是交换过程,并非单纯的经济利益关系,而必须充分考虑诸多社会因素。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在人、自然与社会环境的互动中把握人类经济活动的本质,应当构成研究的起点。在波兰尼看来,经济是一个制度化进程,把握经济嵌入社会关系及其演化的规律极为重要。然而,19世纪以来在西欧出现的以自我调节的市场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则是人类有史以来在机器生产方式推动下出现的一次大转型。对于自我调节市场经济这种非嵌入经济体,如果一旦市场机制成为人类命运的主宰,成为自然环境乃至购买力使用的唯一主宰,那么,它将彻底毁灭这个社会。波兰尼的“嵌入”理论为我们科学地分析经济社会运行机制提供了一种创造性的分析框架和一种新的方法论原则。

3 波兰尼的“双重运动”(Double Movement)理论

波兰尼的“双重运动”理论是他分析资本主义文明演化及特征的核心框架。作为人类历史上一种特殊的文明变异,自我调节的市场机制,事实上是一种区别于以往历史时代的非嵌入(或脱离)社会关系的一种裂变,它将人的盈利动机视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文化法则,一种普遍化的社会意识形态,超越于人们的一切社会生活,超越于人类历史上的互惠、再分配及家计关系之上,成为完全以白利动机为衡量标准的社会准则,经济动机取代非经济动机并支配经济机制的运转。这一转变的直接后果,不仅使市场直接脱离于既有的社会制度及文化传统约束,而且使市场成为社会生活的主宰,成为一种新的市场神话。社会所有行为和活动都需要服从于经济价值与市场的操纵,导致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领域关系的错位,构成19世纪以来我们时代的根本变革。自由放任的自我调节市场从根本上瓦解了人类生存环境的基础,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威胁。于是,直接对抗自我调节市场的社会保护运动必然兴起。

波兰尼的社会保护运动,一方面是指19世纪以来的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立法运动,直到二战后西欧福利国家的兴起。另一方面是指不断兴起的民主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运动的宗旨在于重新实现社会对市场的控制,或将市场的作用限制在社会能够控制的限度内,避免市场恶性膨胀而最终导致人类社会走向自我毁灭。为克服自我调节市场经济的种种弊端而出现的社会保护运动,构成这一历史时代的最为显著的制度化特征。波兰尼的“双重运动”理论不但对科学解释19世纪文明演化具有重要的价值,而且对于有效应对人类21世纪经济全球化时代面临的种种挑战,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方法

论意义。

4 波兰尼实在主义的社会经济思想

区别于自亚当・斯密以来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即从“经济人”的抽象概念出发,研究人们的经济行为及其理性选择过程和逻辑推理基础,波兰尼倡导实在主义的社会经济学分析框架。在波兰尼看来,经济通常以两种方式解读,一种是建立在目的与手段逻辑关联分析基础上的形式主义(fomal meanings)范畴,另一种是建立在人类生存环境基础上的实在主义(substantive meaning)范畴。“经济的实在的含义基于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及其人们之间相互联系的社会关系,它是指人与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互换关系,在此意义上提供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方法与手段。”惟有在实在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中,才会更加重视对历史进程的分析,更加重视对不同文化背景下经济发展方式的比较制度分析。随着时间的推移,波兰尼的实在主义社会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将引领经济学的新转型!

5 波兰尼关于文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思想

波兰尼长期研究人类学的学术背景,使他极为关注文化特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波兰尼认为,经济发展不可能在社会空谷中运行,而是在长期形成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运行。社会安排与文化特性在经济发展、制度形式、行为方式等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对于经济的制度化进程产生深远的影响。这是贯穿波兰尼思想始终的一条重要主线,从文明、文化变迁及文化比较中透视经济社会的制度化轨迹。在波兰尼的经典论文《论法西斯主义的本质》中,深刻分析了德国法西斯主义出现的宗教文化根源,透彻地分析了基督教、新教论理、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与法西斯主义出现的内在联系。对宗教文化因素的重视,成为贯穿波兰尼社会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基于宗教文化的分析,已初步形成了《大转型》的主要观点。而通过《大转型》的系统深入地分析,人们可以清晰地获得这样一个信息,资本主义文明的危机更主要地表现在道德危机与文化危机层面,这在20世纪30年代法西斯主义盛行与二战的灾难性后果中表现得极为明显。而道德与文化的重建则是人类思想界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深受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欧文的影响,波兰尼一生都致力于道德与文化的重建工作。欧文曾认为社会的堕落和痛苦源于生命已失去意义的文化真空,人类的拯救不能单纯依靠高工资,只能靠道德的重建。

波兰尼追随文化人类学家马凌诺夫斯基的研究足迹,对早期及非西方经济与制度结构给予了高度关注,对工业化以前的多种既有交换模式进行创新性研究。他强调经济方式和交换模式深深地嵌入于既有的社会文化环境,既不能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经济的作用作为普遍尺度对衡量一切时代和所有民族的经济运行方式,也不能简单基于西方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形式经济学标准来评价非西方传统经济模式的优劣。比较制度文化的思想是波兰尼文化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波兰尼社会经济思想的当代价值

波兰尼的社会经济思想是富有深刻洞见和高度预见性的。无论是他在《大转型》及相关著作中提出的原创性思想及具有深刻洞见的分析结论,还是他倡导的制度分析的范式及研究方法,对当代的社会科学诸多学科及热点问题的研究,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波兰尼的思想对20世纪的不少国际著名学者产生了重要影响,如管理学大师彼特,德鲁克,新经济社会学代表人物格兰若维特,世界系统理论的代表人物华勒斯坦,当代经济人类学代表人物萨林斯等。

1 波兰尼“双重运动”理论的重要价值

波兰尼早在60多年前就预见到自我调节市场机制必然跨越国界,而成为一场世界性扩张运动,重构新的国际秩序和国际机构的出现在所难免。20世纪末,由欧美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运动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扩张。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世界银行前副行长约瑟夫・斯蒂格里茨,在为2001版《大转型》所写序言中,支持波兰尼对市场基础主义批判的观点:波兰尼探讨了资本主义自由市场机制的神话,绝不可能存在真正自由的“自我调节市场制度”,市场经济不应仅仅视为将导致自身终结的制度,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它甚至可能导致人类社会的终结。

波兰尼揭示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强化社会自我保护机制的内在要求。如果说,19世纪的市场机制是在机器工业与资本推进下在一国范围内拓展。那么,21世纪的全球性市场机制则是在信息网络技术和跨国资本双重作用下在世界范围内加速推进,其结果必然导致强资本、弱劳工、弱社会的世界性图景的出现。就其本质而言,经济全球化就是自我调节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的扩张,国际资本的趋利动机和冷酷的市场交换规则将扫荡世界的各个角落。全球劳动力、土地日益成为商品,国际金融资本和跨国资本将成为控制社会的重要力量,使经济机制在更广、更深的范围内,脱离(disembeded)既有的社会文化和制度环境,必然导致社会风险日趋严峻。应对严峻的经济全球化挑战,全球性社会保护运动的再度兴起不可避免。

在某种意义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必然出现的全球性双重运动,其实施效果可能弱于全球资本的扩张力。如果民族国家缺乏强有力的社会保护制度的构建蓝图和具体行动纲领,那么,社会稳定的预设条件将大打折扣,全球性社会风险及社会动荡难以避免。因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凸显出社会风险管理和社会保护运动的极端重要性,必将成为贯穿21世纪各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2 波兰尼社会经济思想的重要方法论价值

波兰尼提出了丰富而深刻的社会经济思想,其研究的起点、研究框架、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都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波兰尼社会经济思想,提供了一个全新视角和研究框架,丰富和扩展了经济研究的空间。强调在经济、社会、文化的互动中,找准分析经济运行轨迹的切入点,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启示。

其二,社会经济发展的路径依赖深刻地制约和影响着未来发展之路,波兰尼揭示的经济发展所嵌入的社会结构、认知与心理体系乃至历史文化宏观视域的方法,从深度和广度上制约并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轨迹。经济发展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社会构建的紧迫需要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等,成为修正单纯和孤立经济发展模式的强劲需求,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统筹协调发展,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调整议题。

其三,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协调发展,已构成当代社会经济学创新体系的核心命题之一而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以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内在关联和协调发展为基础,重构社会经济学的创新体系、框架与方法,成为人类社会在21世纪必须回答的重大问题。

3 波兰尼文化理论的重要启示

贯穿波兰尼社会经济思想主线的是其制度分析框架,而文化特征及其重要作用又是其中的精髓。文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面临的危机从本质上是道德文化上的深层危机。道德与文化的重建是我们时代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怎样看待文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国内外社会科学界正密切关注的热点及前沿

问题。在人类学视野中,强调文化是一套生存机制并给我们提供实在意义。就人类经济整体发展而言,“经济增长不过是手段而已,各种文化价值是抑制和加速增长动机的基础,并且决定着增长作为一种目标的合理性。”事实上,只有在经济的制度化进程中,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诸多复杂关系中,文化和观念意识均发挥着重要的根源性影响作用。经济发展只有植根于深厚的文化制度土壤,才能够得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忽视在长期文化认同与社会关系中形成的互惠、再分配与家计等制度模式的重要作用,忽视经济动机与文化价值约束的密切关联和交织,将经济机制置于超越文化价值观念及既有社会结构的空谷中运行,必然导致经济与社会的巨大裂痕,导致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恶化,导致人类道德的堕落,而最终导致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因此,道德与文化的重建,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主题!

4 波兰尼共生理论(co-Existence)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当代价值

从波兰尼的整个社会经济思想体系分析,他一生致力于探索经济与社会和谐共生,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人与人的和谐共生。作为一个坚定的人道主义者,虽然一生颠沛流离,但不放弃社会主义,他始终对自我调节市场制度有清醒的认识,他深信文化道德的力量,致力于人类社会和谐共生的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作为20世纪对人类社会共生和可持续发展有高度责任感的社会思想家,他较早预见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如果不是置于社会的有效控制之下,必然导致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必然导致社会成员关系的恶化,必然导致世界性资源的巨大浪费。因而,波兰尼的共生与可持续发展思想则具有显而易见的当代价值。通过道德与文化的重建,将经济发展置于广泛的社会文化发展的关系网络中,使市场置于社会的有效控制下,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重新回到以诚信有序,互敬友爱为基础的和谐社会,并重建社会共同体。

第4篇

0 引言

《中图法》是以科学分类和知识分类为基础,并结合文献内容特点及其某些外表特征进行逻辑划分和系统排列的类目表。它是类分文献、组织文献分类排架、编制分类检索系统的工具。为与知识发展保持同步,及时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从2007年10月起,编委会着手《中图法》修订工作。2010年8月《中图法》第五版终于与大家见面了,新一版的《中图法》修订幅度较大,新增1631个类目,停用或直接删除约2500个类目,修改类约5200多个。其中F类增删改类目数最多,以下就是本人对五版与四版F0-F4类目设置的比较及在分类中应注意的问题的总结:

1 F0经济学

①增设类目:在经济学理论增设了总论西方经济学的类目“F0-08西方经济学(总论)”。

在“F014经济范畴”类目下增加“F014.8经济波动与周期”及“F014.82经济危机与经济泡沫”、“F014.84滞涨理论”2个下位类;在“F014.39资本和剩余价值”下增加2个下位类;在“F014.4收入与分配”下增加4个下位类;在“F019其他经济理论”下增加“F019.8经济结构与经济制度”下位类等。

②修订类名:将“F030生产关系、所有制”改为“F030生产力、生产关系、所有制”;将“F036国民收入和分配”

改为“F036收入和分配”并增设4个下位类。在“F062.5

信息经济学”类目下,增加注释“论述微观信息经济学、契约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入此。信息经济、网络经济入F49”等。

③停用类目:停用“F031.1商品、商品生产”、“F035.1社会生产、再生产”、“F035.2部门间的关系”、“F035.3社会总产品、国民生产总产值”、“F036.5生活方式”、“F037.1经济周期与经济波动”、“F037.3景气预测”、“F041.1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国有化”、“F041.2国民经济社会主义改造”、“F041.8由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F045.1商品、商品生产”、“F046.2物质鼓励”、“F046.3分配方式”、“F047.2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F047.5生活方式”、“F048.1简单再生产、扩大再生产”、“F048.2部门间的关系”等。

2 F1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①增设类目:在“F1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的相关类下增设“F11-6世界经济、国际经

济关系参考工具书”、 “F114.32经济安全”、“F123.399其他”、“F123.82工商行政管理” 、“F125.7国家经济安全”在“F113.4世界经济发展水平、趋势及预测”下增设2个下位类”等。

②修订类名:将“F113.9人民生活状况”改为“F113.9人民经济生活状况”,将“F114.3国际经济新秩序”改为“F114.3国际经济秩序”,将“F121.21全民所有制”改为“121.21公有制”,将“F121.24合营经济”改为“F121.24混合所有制”,将“F123.2远景规划”改为“F123.2国民经济发展趋势与预测”并新增2个下位类,将“F123.9市场机制与市场调节”改为“F123.9市场经济与市场体系”并增设2个下位类,将“F126.1人民消费水平、结构”改为“F126.1消费状况”,将“F126.2人民收入与家计调查”改为“F126.2收入分配状况”等。

③停用类目:停用“F114.42社会主义国家间的经济关系”、“F114.45东西方间的经济关系”、“F123.11计划工作”、“F123.13计划调节”等。

3 F2经济管理

①增设类目:在“F20国民经济管理”下增设下位类“F209涉外经济管理”,增设“F224-3经济数学研究方法、工作方法”,在“F231会计业务”下增设下位类“F231.7出纳”,在“F241.2劳动力与人力资源市场”下增设下位类“F241.22劳动力、人力资源流动”。增设“F272.7企业现代化管理”,将“F270.7企业现代化管理”改为交替类,在“F271企业体制”下增设5个下位类。

新增“F26产业经济”及其一系列下位类。

②修订类名:将“F201经济预测”改为“F201经济预测、监测与预警”,将“F202经济决策”改为“F202经济决策与调控”,将“F231会计簿记方法”改为“F231会计业务”,将“F241劳动力”改名为“F241劳动力与人力资源”,下位类“F241.1?诙?力计划”改名为“劳动力与人力资源规划”,将“F243劳动组织和管理”改为“F243劳动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将“F252.1物资流通体制”改名为“F252.1物流管理”并增设3个下位类,将“F252.2物资市场”改名“F252.2物流市场”并停用7个下位类,将“F252.8各类物资流通”改名为“F252.8各类物流”并停用其2个下位类,将“F253物资企业经营与管理”改名为“F253第三方物流与企业”并停用“F253.1、F253.2、F253.3、F253.4、F253.5”5个下位类,改入F253,将“F272企业计划与经营决策”改名为“F272企业管理(总论)”并增设2个下位类

③停用类目:停用“F213各种专门计划”下所有下位类,改入“F213”,停用“F249.15社会主义国家”、“F249.17资本主义国家”并改入F249.1有关各类,停用“F251物资管理”下3个下位类,改入F251。

④调整类目体系:将“F243.2劳动分工与协作”、“F243.3劳动定额”、“F243.5劳动纪律、生产责任制”3个类目,以注释形式改入“F243.1劳动组织与管理”,将腾出的类目改作新类“F243.2人力资源规划、职位分析与设计”、“F243.3人员招聘、选拔与考评”、“F243.5激励制度”等。

4 F3农业经济

①停用类目:将“F301.11土地改革”、“F301.12土地国有化”改入“301.1土地制度”,将“F301.5土地统计”改入“F301.22土地行政管理”,将“F312.5社会主义国家”、“F312.7资本主义国家”改入“F312.1/.2有关各类”,将“F321.21互助组”、“F321.22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F321.23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入“F321.2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等。

②修订类名:将“F301.3地产经营”改为“F301.3土地经营与土地市场”,将“F302农业计划与管理”改为“F302农业计划、规划与管理”,将“F302.1农业计划工作”改为“F302.1农业计划、规划工作”,将“F303农业建设与发展”改为“F303农业经济建设与发展”,将“F303.2农业技术发展与技术革新”改为“F303.2农业技术创新与发展”,将“F304农业生产”改为“F304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市场”,将“F304.2农业商品生产与价格”改为“农产品成本与价格”,将“F306农业企业经营与管理”改为“F306农业经济组织经营与管理”,将“F306.2农机站”改为“F306.2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将“322农业计划与管理”改为“F322农业计划、规划与管理”等。

5 F4工业经济

①停用类目:将“F401.1资本主义工业所有制”、“F401.3社会主义工业所有制”改入“F401工业经济结构与体制”,将“F403.1工业国有化”改入“F403工业建设与发展”,将“F404.1劳动力供应与培训”、“F404.2劳动与工资”、“F404.3劳动生产率”改入“F404工业劳动与工资、劳动生产率”等。

②修订类名:将“F402工业计划与管理体制”改为“F402工业规划、计划与管理?w制”,将“F402.1工业计划工作”改为“F402.1工业规划工作”,将“F403.5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改为“F403.5工业投资”,将“F403.6工业技术发展与革新”改为“F403.6工业技术创新与发展”,将“F405工业品供销与市场”改为“F405工业品销售与市场”,将“F406工业企业组织与管理”改为“F406工业企业组织与经营管理”,将“F406.11经营策略与领导方法”改为“F406.11企业战略管理”,将“F406.15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定额管理”改为“F406.1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将“F406.3技术管理、定额管理”改为“F406.3技术管理与创新”,将“F406.5原料、材料、燃料的管理”改为“F406.5原料、材料、能源的管理”,将“F406.7财务管理与经济核算”改为“F406.7企业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将“F407.6电气、电子工业”改为“F407.6电气工业、电信设备、计算机制造业”,将“F407.63电子工业”改为“F407.63电子通信制造业”等。

③新增类目:在“F406工业企业组织与经营管理”新增“F406.69企业营销管理与市场”,在“F406.7企业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下新增“F406.76企业理财”,在“F407.3冶金工业”下新增下位类“F407.31钢铁工业”和“F407.32有色金属冶金工业”,在“F407.61电力、电机工业”下新增下位类“F407.619家电工业”,在“F407.9建筑、水利工程”下新增下位类“F407.91建材工业”等。

第5篇

关键词: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校企联合;高校工厂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1

经济管理类人才主要包括两类:一个组织中高层管理者和自主独立创业者。自主创业不仅需要胆量和意志,更为主要的是谋略。作为经济管理类人才需要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经济学偏向对社会资源如何更加优化配置进行分析研究,而管理学针对不同人提出相异而又合理管理方案。经济管理类人才应具有独特的洞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专门服务领域和专业能力,综合性思维方式,勇于冒险的精神和较高的综合人格素质。因此,如何培养这种高素质综合能力强的经管类人才值得人们关注和思考。

一、培养经济管理类人才现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现况

经济管理类人才主要通过高校设立经济管理专业,从而对经管类人才进行培养。如今,全国高校中经管类学生将近15%以上,在高校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经管类专业学生基数可观,但由于好多高校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不十分明确,开设相关培养课程并不能够完全符合社会市场需求,而且高校大多只注重理论培养,忽略与实际结合,急于追求短期内高效益办学,因此,高校毕业学生职业能力不能很好适应当今时代需求,出现就业难等问题。

2.未来社会经济管理方向和对经管类人才要求

本世纪是人类知识经济时代。经济管理者为驾驭知识经济和适应未来经济发展,必须不断发展完善自身各方面素质,不断创造未来、开辟新领域、把握整个科技、经济走向,掌握经济管理专业基本知识和信息获取、分析和运用方法。经济管理类人才须具备科学的、完整的、合理的知识结构体系,要对社会科技动态、趋向及自然环境等的变化规律充分掌握。

新时期以人为本已经是社会共识,经管类人员在管理过程中由被动服从转向主动创造和适应。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发挥个人自主和自觉性,实现真正人性化管理。经济管理不断发展完善同时就要求经济管理类人才具备更加全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需要重视经济管理类人才具备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义务感、对新事物和契机的追求欲、富于挑战和创造性、善于合作、良好心理承受能力。在业务素质方面要具备较强组织能力、决策能力、预测能力、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灵活应变能力。

二、经济类管理人才的培养措施

1.利用高校工厂培养经济管理类人才

高校工厂是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和产品生产三者相结合的基地。它是连接高校教育和社会发展的枢纽。高校办厂紧密遵循经济规律同时承担教学任务,与社会一般企业不同,是根据学校教育和科研设计开办。通过与学校联合承担学生实习任务,同时遵循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以有效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经济管理类人才。

高校工厂面向世界高新技术,与社会各界合作交流广泛。实时与外界交流学习提升自身技能和知识层面。自由聘用外界人才专家为高校引进新资源同时大批的接纳实习学生。高校工厂通过自身拥有高技能、高素质、强表达能力的实习老师,在学习态度、劳动观念和纪律上影响学生。

经济管理类相对比较灵活,与社会联系紧密。经济管理类人才培养过程中,高校不断探索并更新培养人才模式,丰富自身教学方式,发展教学灵活和多样化,有利于经管类专业自身发展,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培养人才方式对提高管理人才实力和竞争力也十分有利,从而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所以在对经管类人才进行培养过程中高校必须注重培养模式多元化。经济管理类学生不仅仅要具备课堂理论知识,还需要从实践中培养交流、决策、预测以及挖掘信息等技能,即通过连接社会的桥梁——高校工厂培养人才。

2.高校工厂培养经济管理类人才的优势

校园和企业合作方式培养经济管理类人才。高校工厂紧密联系社会市场,时刻关注市场对人才需求动态,及时获取市场信息,适时调整教学方案和内容。经济管理类学生课堂学习和高校工厂实习同时进行,从而培养创新意识,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从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两个方面也得到培养。这种教育模式突破封闭教学模式,建设社会化、国际化大学,达到知识和人员在国际上交流合作。从而真正实现多元化和灵活性教学,培养更加符合市场要求的人才。

三、结语

通过上文分析讨论,本文认为要适应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和对高素质管理型人才需求这一潮流,高校应该注重与社会紧密结合,实时挖掘社会最新信息资源,适时完善自身教学模式,有效联合企业,重视经济管理类人才职业综合素养方面培养,改善以往学校教育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这一教育落后的现象。从而,培养多更多高质量、符合社会需求的经济管理类人才。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 经济人假设; 公益人;马克思;

在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问题上,马克思与西方学者具有很大的不同,西方学者一般是把理论体系建立在经济人这一不变的假设上面,而马克思所采用的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却是变化的,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预测未来的新制度时,采用的是不同的行为假设,我把马克思使用的这种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称为马克思人类行为的动态模型。我认为,马克思人类行为的动态模型无论是构筑理论体系而是指导经济实践,都比经济人假设更科学。

一 马克思与亚当、斯密关于经济人假设的差异

我们从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可以看出,《资本论》在对人的行为假设上继承了亚当、斯密的成果,认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同样是理性的经济人,这种人善于计算,目标明确,从来不自觉顾及公共利益。但除了这些共性以外,《资本论》对人的行为的基本假设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仍然有许多不同之处:

㈠ 亚当、斯密认为,自利是人的一种本能,是人类的自然属性,人们在交易中的利益最大化动机只是人类固有的利己心在商品经济中的具体表现,这样,亚当、斯密的经济人也就成了一个超阶级、超时代的范畴。⑴而在《资本论》中,人的自利行为却是由环境造成的,资产者追求利润的动机受竞争规律的支配,无产者追求工资的行为是由于生存条件的约束,我们不能简单地对这些行为进行好的或坏的价值判断。⑵ 既然人的行为是受环境支配的,那么,随着人们所处环境的变化,人的行为也会或迟或早相应地发生变化。

㈡ 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会形成有利于交易双方的客观效果,交换导致合作,能提高社会福利,体现社会合谱。而马克思认为,交换并不是平等的体现,一个社会平等与否,很难从交换中看出来,因为交换过程体现的是市场规则,至于平等与否却是由生产过程决定的,一个在生产过程没有平等的社会很难通过交换过程改变非平等状况。

㈢ 亚当、斯密分析的经济人,只是一种个体行为分析,缺少对群体行为特征的描述,他所分析的市场行为主体和个体行为是完全一致的,如果用今天的概念表述就是这里的市场行为主体没有法人行为,而只有自然人在行动。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仅分析了个体行为,而且着重研究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群体行为,探讨了群体间的合作,这种合作有时并不是建立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而是为了实现群体利益、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剩余价值的生产理论主要揭示了资产者之间的竞争,而剩余价值的分配则主要探讨的是资产者之间的合作,在平均利润率基础上形成的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规律,是最大化资产者整体利益的规律,建立在这一规律基础上的合作使资产者的利益能实现制度约束下的最优化。《资本论》的结论正是要告诉无产者合作的重要性,无产者的对手不是某一个资本家,而是整个资产阶级,因此无产者也只有联合起来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时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

㈣ 亚当、斯密认为,竞争是经济人的基本市场行为。以经济人假设为依据的马歇尔的《经济学》,建立了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型,该模型揭示的理论精髓是:竞争是最有效率的经济机制,只要竞争能充分展开,就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马克思却深刻地揭示出竞争的两重性,他认为在一定条件下竞争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显著提高,在另一条件下则会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他分析的逻辑是:如果孤立地来看一个企业,这个企业不受外部的任何制约,那么竞争是高效率的,但商品经济中的企业恰恰是处于相互联系的链条上,不可能是孤立的,因而竞争的效率就打了折扣。他特别指出,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有一个比例关系,因而需要各个企业的配合和协调,但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由于市场主体只顾及个人利益,市场成了囚徒困境,这种比例总是通过周期性的破坏,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实现。也就是说竞争的结果不是帕累托最优,而只能是纳什均衡,

不难看出,亚当、斯密应用经济人假设论证的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性,而马克思认为,正因为资本主义条件下经济人行为支配一切才决定了这个制度的历史暂时性。

二 马克思人类行为的动态模型

从亚当、斯密到现代的主流经济学,经济学的研究工具、研究方法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有变的是经济学对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亘古不变的信条。而马克思却认为,人类行为是可变的,因而作为人类行为抽象成果的理论假设也就不应该固定不变。马克思的全部经济理论,就隐含着一个动态的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模型。这就是: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主体假设为损人利己的经济人,把生活在共产主义低级阶段中的人假设为有限经济人(这里的有限不是指理性有限,还是指自利行为本身受到了约束,其中主要是主体的自觉约束),把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中的人假设为自觉考虑社会利益的公益人。相应地,人类的行为也就有一个从经济人向公益人的转化过程,而这种转化与生产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上层建筑的变革保持同向性。共产主义低级阶段,是一个生产资料共同占有,消费资料和劳动力个人所有的社会,这种社会条件决定人的行为虽然是自利的,但这种自利被限制在争取较高的生活水平和较满意的工作条件上,而不是无限地占有社会财富。也就是说,这样的经济人是有限的经济人。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由于物质财富的丰裕和消费资料的按需分配,人们也就没有必要再把劳动力做为私有财产。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人们自觉地为社会工作,而个人利益却是自发地实现的,不再需要人们去谋划自己的个人利益,因而生活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中的人是公益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未来的新制度及其形成时写道:

“?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後;在劳动已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随著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份涌流之後,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⑶

从以上引文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论述的从经济人向公益人转化的必要条件:

第一,生产力“增长起来,”“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这是人类行为从经济人向公益人转化的物质基础。根据马克思的经济思想,社会财富的增长决定于两大因素,即:劳动者创造价值或创造则富的特性,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而劳动者的创造能力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潜力就人类的本性来说都是无限的、不可穷尽的,只要具备了适合其发展的制度环境,“集体财富”的“充分涌流”就不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是一种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前景。

第二,存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这是人类行为从经济人向公益人转化的制度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或前提,人们利己的范围就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就是存在利己行为,其目标也只是为了获取消费资料,而丧失了积累财富的条件和动机。

第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伴随“社会文化的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存在无偿地占有他人财富的动机,也不存有无休止地积累个人财富的愿望,而劳动却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这是人类行为从经济人向公益人转化的道德基础。

马克思认为,从经济人向公益人转化的物质基础、制度基础和道德基础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部分,都不可能形成完全的公益人。但在这个有机体中,物质基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物质财富丰裕,劳动不再成为谋生的手段时,公益人行为才能成为人类行为的普遍的基本的形式。同时,从经济人向公益人转化的三个条件有一个逐渐累积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于人类来说具有不可逆转性,与此相适应,人们的公益行为也存在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样具有不可逆转性。

现在我们可以对公益人假设下一个基本定义:由于个人的消费资料由社会供给,社会不存在个人积累财富的条件,个人没有占有财富的愿望,人们尽其所能为社会尽责,这种以最大化公共利益为目标的理性人就是公益人。

马克思人类行为的动态模型可以用下面的公式给出:

公式一 U = W(1-P) ( 1 > P > 0)

公式二 W= U/(1-P)

其中:U 表示公益偏好程度

W 个人需要的消费资料总量

P 消费资料中按劳分配的比重

三 马克思人类行为动态模型的基本特征

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比较,马克思人类行为假设的动态模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 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经济学只有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才

能成为一门科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的不断创新,在内容上的不断充实,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经济人假设奠定的基础。但马克思的人类行为动态模型却打破了经济人“拜物教”神话,经济学没有必要建立一个一成不变的行为假设,否则就封闭了经济学进一步发展的大门。⑷经济学究竟采取何种假设,不存在一个先验的模式,而只能根据客观经济现实,根据经济研究的特定任务进行科学的抽象,通过这种抽象形成的假设与实际越接近,建立在这种假设基础上的理论才有较强的解释力。

(二) 在应用经济人假设分析社会现实问题时必然得出的结论是,社

会越向前发展,人们的经济人行为倾向就越严重,当代经济学家笔下人经济人比起亚当、斯密论述的经济人有更强的自利倾向,而且这种倾向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马克思的人类行为动态模型却说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人的经济人倾向不是在强化,还是因受到各种约束在递减,而人的社会性与公益性倾向却在不断增强。

(三) 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经济人的行为目标就是最大化个人利益,而自觉关心社会利益的行为从经济人假设的角度看是不现实的。虽然也有一些经济学家觉察到了道德、习惯等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但这些因素最多只是构成了对人类行为的一种约束条件,而不是人类的一种自觉的需求。与此相反,在马克思人类行为的动态模型里,个人利益并不是人类的唯一动机,自觉地遵循道德规范、为他人为社会主动做出奉献也能成为人的行为目标,这种行为绝不是现代某些经济理论所说的只是一种特殊的谋利手段。特别是在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为公共利益服务将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行为目标。

(四) 很明显,马克思人类行为的动态模型比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更贴近现实。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个人人力资本的积累,人们用于谋生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在不断减少,特别是一些掌握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可以主要用于自己感兴趣的事业,这是现代劳动者可以把为公共谋利益作为个人行为目标的物质前提;由于各国政府对公共事业、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视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个人需要的一部分已经由社会提供,因而使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夺取他人利益的行为有所减少;由于法制的健全和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加大了损人利己的成本,而创造出了更能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环境。总之,人类社会行为发展的轨迹与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类行为的动态发展模式是一致的。

有的读者可能会提一个这样的问题,本文提到的公益人与经济人假设比较更不现实。的确,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里,纯粹的公益人比纯粹的经济人要少得多,因而要建立以公益人假设为基础的经济学还为时过早。但这种状况并不能否定马克思人类行为动态模型的现实意义,因为这个模型强调的是人类行为从经济人向公益人转化的趋势,我们都明白帕累托最优也没有多少现实性,但却没有人否定这个标准作为参照系的重要理论价值。同理,公益人假设尽管没有多少现实性,但这一假设的意义在于它启迪我们形成这样的认识,一个人只有自利行为是不完整的,只有同时具备利他行为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社会人,也只有这样假设,人类的利他动机才能与利己动机一样进入经济学家的视野,经济学才能摆脱作为单纯的谋利工具的现状,进而推动经济学在增进人类文明方面作出独特的贡献。

当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和个人自然生命的有限,马克思没有来得及建立一个从经济人到公益人假设为基础的完整的经济学体系,但建立这样一个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一点对于我国正在建立和逐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具有现实意义,因为我国目前的市场化改革是朝着张扬经济人行为的方向发展的,对于谋取私利同时又损害公利和他人利益的行为社会给予了很大的宽容,这与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与人类行为的公益倾向的发展,特别是与我国实行的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制度很不相适应,因而创立一种全新的经济学替代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经济学,这是历史赋予我国新一代经济学人的使命。

参考文献

⑴ 亚当、斯密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下卷第二章 商务印 书馆 1983

⑵ 马克思 资本论 第一卷第二篇 人民出版社 1975

第7篇

一、经济法主体的基本含义

经济法的主体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社会实体。社会实体主要是指在特定社会关系中以实践活动为主的人以及阶级、阶层、民族、集团、国家等,以上主体承载了一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而经济法主体同样作为直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存在。与此同时,经济法主体作为社会中经济法律关系的承担者,在一国经济运行中履行其自有的法律权利并承担起社会义务。因此,经济法主体是社会实体的一部分。经济法在一国法律体系当中占据重要位置,经济法的主体也是所有法律主体当中的主要构成。经济法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得以建立的基础,在整个经济法律关系当中,它既是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也是法律权利享有者,最后还承担了相应的经济义务。所以,经济法毋庸置疑的是一种社会实体。经济法的主体特指了一定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规范经济秩序,厘清经济关系,确保经济发展合理有序至关重要,经济法作为参与者直接对经济的多个方面进行规范和调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参加经济活动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的社会实体都可以被纳入到经济法主体的组织框架以内。

二、对现有经济法主体学说的探讨

关于经济法主体的相关制度规定赋予了自然人和自然人所组成的社会经济团体可以参与调节社会经济或者被调节的权利的义务。由此得出经济法主体是整个经济法律体系中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履行相应法律权利的当事人。一个主体唯有进入到宏观调控或者市场规制等相关经济关系里,并受到规制才能够被称作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制度的确立离不开所在国家的社会性质,是相适应于一国社会经济环境的。经济法的主体制度赋予参与经济活动的各个经济部门在经济活动中拥有其特定权利义务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并有学者按西方经济学的组织构架将经济法主体分为了微观经济法主体和宏观经济法主体,这样分类有其道理但过于牵强。王全兴教授提出的“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的组织框架理论中,市场又被具体细分为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劳动者四种。单飞跃则以经济、社会自治和经济权利划分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可以叙述为政府、经营者、消费者三类。学说本身是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的,不存在完美抑或相对完美的学说可以一直被沿用。所以,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就当前经济法律环境而言,依然采用二元论的方法将经济法的主体分为经济调节主体和被调节主体,还是分为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和被管理主体都显得过于简单、对立,从而无法满足现在迅速发展以及日益改革的社会制度体制的需要。众所周知,西方经济学的根源在于人类无限欲望和需求与资源的稀缺性之间的矛盾性,在解决资源配置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市场为主导和以政府为主导的两种不同方式。单以市场运行机制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高效但低利用率的,政府干预则正好相反,正是由于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不可避免的有限性,以公司企业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团体作为第三种有别于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调节机制的资源配置手段出现在现代社会中并单独作为一种调节机制存在。社会经济团体在资源配置方面不仅是一定程度上应对了“市场失灵”,而且弥补了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的短板。可以看到,以往的二元论学说无法解决三种调节机制相互作用下哪一种才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调节主体和克服“市场失灵”的主要力量。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够得到妥善解决,那么关于如何克服双重失灵和社会经济活动调节方面的理论就无从谈起,这也必将削弱经济法独立的立论基础。而其他的一些理论学说甚至无法解决自身所存在的逻辑问题。政府为代表的行政力量只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并不能涵盖到所有的经济调节主体,同样起到调节作用的还有司法公检等权力机关。在劳动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法律制度下,劳动者也不能作为经济主体被包括在调节主体中。此外,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经营者同时也是投资者,没有重复列出分开考量的必要。在我国,有一部分法律专家学者提出的非公共性的经济鉴证性中间层主体、经济调节性中间层主体中,商业银行等非公共性的市场中介性中间层主体在实际经济生产活动中是以普通投资者身份出现的,并不属于与经济调节主体、被调节主体并列的社会中间层主体范畴。割裂式的以市场、社会和国家分类,将市场主体中不同的经济功能的承担者分为生产者与消费者两大部分,但具体而言,诸如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这些既不属于生产者也不属于消费者,这样的分类法也就不能涵盖所有的被调节主体。以此类推,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或者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分类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欠缺。同时,经济法中的社会共同体如果仅限于同业公会之类的社会团体,也是不够严谨的。

三、结语

综合上述分析,明确了政府机构并不能代表整个经济调节的主体,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又带着鲜明的行政法色彩。我们还发现,传统的这两种分类不能将经济法主体地位赋予社会中间层主体,而过于简单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分类方式同样无法囊括实际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市场主体。最后得出,以往所使用的这种分类方式欠缺科学的严谨性以及逻辑的周密性。

作者:刘育含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第8篇

一、经济转型与生态风险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社会转型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社会转型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其表现在经济领域中就是经济转型,即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由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的转变。经济转型包括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两层含义。制度变迁一般是政治体制变革、社会制度改变导致的结果,而经济发展主要是指经济运作方式从一种模式向另一种模式的转变。

经济转型是当今世界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当代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主要表现为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

人类社会源于自然,人类的发展更离不开一定的自然环境,其中作为自然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环境与人类发展的关系更为密切。所谓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其经济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生态环境,而生态环境的好坏也与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一方面,经济发展是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中进行的。当代中国的经济转型离不开生态发展的大背景,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为经济体制顺利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提供有利的条件。而不良的生态环境却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着社会经济转型的实现,最终会导致人类生存环境的总体恶化。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也离不开一定社会的经济发展。人类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当社会经济发展中体制转变比较顺利、经济增长方式相对比较科学时,就会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正常发展。相反,如果经济转型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就会极大地破坏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生态风险。

二、中国经济转型面临巨大的生态风险

中国的经济改革起始于1978年,并于1992年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正式明确地提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三十多年来,我国的产业结构不断趋于合理,经济增长方式正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增长,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可以说,我国的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另外,我们也要看到,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正在制约着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特别是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引起严重的生态风险。

(一)何谓生态风险

风险(risk)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出现的一种现象,是社会可能面临的危机状态和灾难性危险。风险本身并不是“危险”(danger)和“灾难”(disaster),而是一种危险和灾难的可能性。风险可以区分为“外部风险”(externalrisk)和“被制造出来的风险”(manufacturedrisk)两种类型。“外部风险就是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者自然的不变性和同定性所带来的风险”;“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在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在全球化时代,人们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或称“人造风险”。

作为一种常见的风险,“生态风险(EcologicalRisk)就是生态系统及其成分所承受的风险。它指在一定区域内,具有不确定性的事故或灾害对生态系统及其成分可能产生的不利作用,包括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从而危及生态系统的安全和健康。由于它的潜伏期长,出现过程缓慢,不像金融风险那样明显突发,所以很容易被忽略和轻视。然而,生态风险一旦从潜能转变为现实压力,却极难防范和缓解。”一般来说,生态风险不是自然风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生态风险属于吉登斯所说的“人造风险”,“人类某些技术官僚的‘愚昧、狂妄、盲目的乐观’以及民众的从众心理和迷信是生态风险的源头。”

(二)经济转型中的生态风险的表现

我国的经济转型是在全球化大背景下进行的,全球化一方面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另一方面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国内外形势的复杂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本身的艰巨性必然使这种转型面临巨大的困难和风险。其中,伴随经济发展过程所带来的生态不安全性会引发严重的生态风险。

生态风险的产生是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的恶化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一般来说,生态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另一类是由于城市化和工农业高度发展而引起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等环境污染。由于我国的经济转型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并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迈进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中国既面临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也要正确面对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向中新产生的问题。因此,我国当前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多、困难更大。其表现在生态领域中就是我国的经济转型不但面临传统意义上的生态风险,同时还要面对新的、更大的风险。

生态风险的产生是由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失去平衡造成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程度越高,风险后果就越严重。当代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生态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生态环境的恶化使生态系统运转不良,引起系统性风险。当前,由于森林资源和湿地面积的减少,会增加灾害性气候的风险,同时也会给生存繁衍于其中的动植物增加生存的风险;水污染和水体系统遭到破坏,会增加依赖水体生存发展的其它生物减少和灭绝的风险;草原面积减少,草场退化,会增加土地半荒漠、荒漠化和载畜量减少的风险;沙地植被减少、系统遭破坏,会增加沙漠化面积扩大和沙尘暴侵袭风险;农田作物生长环境遭破坏,会增加农产品质量、产量降低的风险;有毒有害固体、气体物质排放会增加人与其它生物的安全风险;水土流失地区生态环境恶化,会加剧土地沙漠化、土地贫瘠、泥沙淤积库坝、河流、湖泊导致洪灾的风险。总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态发展就会失衡,生态环境随之恶化,正常的生态结构被打破,整个生态系统循环不畅,引发系统性生态风险。

第二,生态环境的恶化使生态系统功能减弱,产生功能性风险。一方面,生态环境恶化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今中国的发展面临人口、资源和环境三大难题。特别是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程度很严重,近年来,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发生洪涝灾害的次数在不断增加,经济损失惨重;北方地区沙尘暴肆虐,旱灾不断发生。这一切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压力,形成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恶化给社会的稳定产生潜在的风险。人类对资源无节制的开发,自然界可被利用的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会变得越来越少,最终会导致资源的枯竭。这种状况不但影响国家的稳定,也给世界的和平发展形成巨大的挑战。

(三)中国经济转型中生态风险的成因分析

1.现代性与生态风险。现代性始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经过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发展完善,到20世纪中后期成为具有世界历史影响的行为制度和模式。现代性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是,其风险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人类对科技理性的过度重视导致生态风险的产生。现代性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造成了理性自身的冲突和分裂,理性被分裂为工具理性(科技理性)和价值理性。由于人类对科技理性的过分张扬,科学技术发展也给人类带来严重的风险,使我们今天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成为一个“可怕而危险的世界”,而这个“危险的世界”正是在人类不断地追求科技进步的过程中形成的。另一方面,人类对主体性的过分张扬致使生态风险出现。在人类发展历史上,人类对现代性的追求过程也是人的主体性的全面张扬过程。主体性的张扬使人类摆脱了神的束缚,凸显了人在整个宇宙中的主体地位。但过度地张扬人的主体性有时会走向其反面,人类一切从自身利益出发,大肆掠夺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土壤不断沙化、环境严重污染、气候逐渐恶化、生态正在失调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对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潜在的风险。

2.市场经济与生态风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还不完善,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市场作为主要的调节手段,具有灵活性、竞争性等优势,但由于其还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特点,使不同市场主体在经济发展中,为了自身利益,一方面,盲目开垦荒地、滥伐森林、过度放牧、掠夺性捕捞、乱采滥挖、不适当地兴修水利工程或不合理灌溉,引起水土流失、草场退化、土壤沙漠化、盐碱化、沼泽化,导致森林面积急剧地减少、矿藏资源遭到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资源日益枯竭、旱涝灾害,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另一方面,在进行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产生“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等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不但危及到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生存,同时也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生态风险。

三、中国经济转型中的生态风险治理

当前,生态风险事件的频发已使风险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它已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而且也是制约我国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为了使中国的经济能够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当前必须要加强对生态风险的治理。

(一)大力开展全民生态启蒙教育

康德认为,启蒙就是从蒙昧无知的状态解放出来,运用自己的理性去分析和判断。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给人类带来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为此,我们必须建构新的启蒙——生态启蒙。首先,要让人们认识到人类已经进入后果严重的世界风险社会,生态风险已经成为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全球性问题;其次,要看到科学技术的双面性,特别是要看到滥用科学技术所引起的负面效应;再次,要强化生态文明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建立科学的生态风险管理机制

首先,建立生态风险预警系统。通过设定一系列风险预警指数,并根据对这些指数的计算,及时向社会发出预警信号,使人们对生态风险有充分的准备,有效地防范风险。其次,建立生态风险分析系统。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定量和定性分析为主要手段,通过对生态风险分析系统得来的相关指数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风险控制系统提供科学的依据。再次,建立生态风险控制系统。由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律、制度等手段合理分配政府、市场、民间机构、家庭及个人的生态风险管理责任,对生态风险加以控制,以期防范和化解生态风险。最后,建立生态风险补偿系统。要构建政府-社会保障机制、市场-商业保障机制、社会-家庭、社区、民间救助机制三位一体的、系统的、动态调整和迅速反馈的生态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地处理生态风险,及时补偿风险损失,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

(三)树立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生态伦理观

“生态主义者”认为,“所有的生命形式都具有价值”,在内在价值上是平等的。自然界中非人类存在物与人一样,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都有“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要充分认识到自然界非人类存在物在整个生态系中的重要价值,人类与自然物之间具有密切的生态关联性。为此,我们要努力将这种平等原则转化为具体行动,善待自然,珍爱生态。同时,还要认识到,随着生态风险的不断扩张,生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能否处理好这一问题,既关系到当代人的利益,也会影响下代人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当代人之间、代际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使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共同发展。

第9篇

[摘 要]微型企业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微型企业的社会功能。只有依据其社会功能加以正确地扶助和引导才能使其产生预期的社会作用。微型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稳步前进的动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润滑剂;是社会经济畅通的末端毛细网络;是政府对经济主动调节与市场对资源自动配置的助力器。微型企业保证了社会经济的多样性,并能够灵活适应并有效促进社会需求方式的转变。微型企业按照社会功能可划分为两种典型的类型。我们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来适当调整二者的比例,以促进其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

[关键词]微型企业 生态系统 社会作用 社会功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种类划分中增加了一个新类型――微型企业。它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小于10人、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规模细小的企业组织。其实以个体户形式存在的微型企业早已出现,但是却往往被研究者所忽视。微型企业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2011年7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明确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三种类型。

一、微型企业的理论研究述评

国外对微型企业的理论研究都集中于下面的问题,即从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之间的关系入手,探究微型企业能否存在与如何发展的问题。这些研究历经了主张限制微型企业发展“微型企业淘汰论”,主张物竞天择的“共生进化论”,强调大型企业和原有的微型企业互补作用的“原有产业振兴论”,生存于大型企业力所不及之处的“市场缝隙论”和由微型企业聚合产生整体竞争优势的“企业集群论”。微型企业的存在形态与发展趋势决定于微型企业如何有效发挥其固有的社会功能,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探讨微型企业对社会的作用需要把它放入一个社会经济的生态系统之中,探讨其功能如何有效的得到发挥。

二、微型企业的社会作用

微型企业规模虽小,但数量庞大,依靠团队力量,会产生所谓的“蝴蝶效应”:一个小小的扰动可以通过系统的加乘作用放大。微型企业是社会经济生态系统中的及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微型企业虽然组织结构松散,不规范,似乎与大型企业相比缺乏竞争力。但是其游离于大中型企业之间,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根据社会需求变化而迅速转变。并能够保证社会经济的多样性,而且它最能够体现自由竞争精神,在某种程度上抑制垄断力量。微型企业结成的产销网络能够有效的渗透到社会组织细胞中去,微型企业串联成的网络系统甚至能够与大中企业相匹敌。数量众多的微型企业能够充分发挥出其长尾效应,积极的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

微型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润滑剂。我们可将大中型企业看作社会经济系统中有序的结构,而微型企业则相对处于无序的状态。一部机器可能由齿轮杠杆等有序的力学系统构成,但是润滑剂等无序的结构却对其正常运行并保证这种有序性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微型企业对社会经济起到的这种润滑作用能够保证社会经济的平稳运行,并能够保证政府对经济的有效的预测与控制能力。

微型企业的发展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随着国际金融形势日趋严峻、欧债危机不断扩展,我国的经济发展驱动力要逐步由外向型转向内向型。如何扩大内需则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微型企业的发展则能够调动多方面的需求。它不但能够将公民的储蓄用于投资生产,增加货币内部的流动性,而网络上创办的微型企业能够打开地区间的隔阂,增加物流量,从而推动各种社会需求的产生。更重要的是微型企业能够实现藏富于民。藏富于民就像大树的根深深扎入泥土当中,这样才能保证风吹不倒,我们的经济才能有力的对抗外来的冲击。微型企业能够对社会经济产生稳定的调节作用使得政府的有形的手和市场的无形的手有效的结合,稳步持续的发展经济。

三、微型企业的社会功能

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重要力量。因此微型企业具有扶助贫困、扩大就业、培育企业家、提供经济发展动力、促进社会稳定等重要功能。扶贫与就业是其基本的功能;而代表新思想、新理念的科技创新性微型企业则有可能发展为大中型企业,从而引领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功能可以概括为两大类型:第一大类型是减少贫困,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的功能;第二大类型是培育未来的企业家、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的功能。

微型企业的第一类功能中的减少贫困、扩大就业与稳定社会是一个问题的三个方面。三者是相辅相成的,最低的生活水平的满足是人们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失业就难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实现,因此会导致或加剧贫困程度。这是微型企业的基本功能。

微型企业的第二类功能培养未来企业家并未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是微型企业的高级社会功能。微软、惠普等巨型企业都是发源于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也为平民看到了发展的未来,提供了自我实现的社会机会。微型企业的创新功能不可小觑。例如上世纪90年代后,美国新生企业中有90%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有人甚至将美国新经济视为创新型小企业经济。经济发达的国家对微型企业的重视彰显出微型企业作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

我们不妨把主要发挥第一大类功能的微型企业称作保障型常规微型企业;第二大类成为发展型创新微型企业。在失业人群中具有性质不相同的两类人。一类是早已经步入社会的农民和失业工人而另一类则是接受高等教育的毕业生。大致而言,第一种类型适合于农民和失业工人创业;而第二种类型适合大学生创业。他们既具有相对性,又能够相互转换。因此在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我们要适时地调整这两种类型的微型企业,必要时要促进它们之间的转变。

第10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反映在利益关系调整的公平性上。由于社会保障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关于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论探讨,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 他阐述了通过“看不见的手”来推动个体利益和社会福利的共同增长。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的自然禀赋、经济基础差异造成经济发展极不均衡,省际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省域层面的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到底呈现什么样的协调关系?是不是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社会保障水平就高,而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社会保障水平就低?为了弄清以上问题,有必要从省域层面开展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比较研究,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事实上的参考和依据。

二、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法

1.指标体系的构建

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质与量相统一的概念,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构建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系统的指标体系。

本文从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覆盖水平以及待遇水平3个层面,使用10项指标来反映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其中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借鉴了贾智莲的计算方法。通过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两大系统,共同构建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系统的指标体系(见表1)。

2.综合水平计算方法

本文研究的时间序列为2003~2011年,由于这一时期是改革后第三次较明显的经济波动期,同时又是社会保障改革全面展开的关键时期,因而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本文的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4~2012)、《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4~2012)和分省市的统计年鉴等。

为消除数据量纲不同造成的影响,需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公式是uij′=uij/Max(ui),其中uij′为标准化值,uij为实际值,Max(ui)代表不同年份或不同地区第i指标的最大值。各指标权重赋值采用德尔菲法,通过征询不同专家的意见,依据各指标代表的含义及重要性、基础性程度,综合权衡确定各指标的权重,见表1。根据各指标的权重及标准化的数据,通过逐级加权求和计算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综合水平,计算公式为:

三、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时空耦合分析

1.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时序耦合

从时间序列角度分析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的变化可以更清晰地揭示两者相互作用的阶段特性。如表3所示,2003~2011年,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0.45稳步上升到2011年的0.71,协调等级从轻度失调逐渐向良好协调演化,表明2003年以来,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保持良性互动,两者关系从磨合阶段逐渐趋向协调适应。

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关系变化的重要原因是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1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7.2万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比2002年增长1.5倍。国家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从2002年的2632.2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109.4亿元,年均增长17.3%。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其成果更多惠及民生,社会保障水平也大幅提高。从覆盖面来看,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4亿人、3.2亿人、4.73亿人,比2002年分别增长了246.3%、481.8%、403.2%[20]。从待遇水平来看,2005~2012年,国家连续8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2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是2002年的2.8倍[21]。由协调等级的变化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趋向协调适应,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得益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居民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因此,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保持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根本。

2.中国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省际格局

(1)经济发展水平空间分布 特征。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东部、东北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区域间差距不断扩大。从图1可以看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实力明显高于东北和中西部地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呈现出从东部向中西部递减的“阶梯”分布格局。2011年全国人均GDP达到35181元。其中,天津、上海、北京3个直辖市位居前三,分别达85213元、82560元、81658元。东部沿海地区显示出强劲的经济实力,江苏、浙江、广东、辽宁等省份紧随之后,人均GDP水平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62290元、59249元、50807元、50760元。山东和福建的人均GDP水平也较高。而中西部地区省份的人均GDP大多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人均GDP水平高低排序的后10名省域单元中,西部地区占了6席,分别是广西、西藏、四川、云南、甘肃、贵州;中部地区占了3席,分别是河南、江西、安徽。其中贵州省人均GDP水平最低,仅为16413元,约占天津市的1/5。经济发展水平的空间分布呈现出极不均衡的特点,不同省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2)社会保障水平空间分布特征。

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中国社会保障水平整体呈现了两头高、中间低的“U”型分布格局——东部、东北和西部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而中部地区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从社会保障水平指数来看,东部地区平均值为0.547,东北地区为0.572,西部地区为0.505,而中部地区平均值最低,为0.458。其中,上海、北京、青海

社会保障

水平指数列居前三,达0.776、0.771和0.672。按照社会保障水平高低排序的后10名省域单元中,中部地区占了5席,除了山西外其余中部省份都在其中。社会保障水平的空间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一定的不匹配性,经济落后的地区,其社会保障水平并不一定低,比如西藏、甘肃等省区(见图2)。

从社会保障支出来看,201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最高的是经济不发达的青海,其次是西藏和甘肃,而排名靠后的则是广东、浙江、江苏等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最高的也是青海,其次是辽宁和甘肃,而排名靠后的仍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如浙江、江苏、广东等。鉴于中西部地区财力较弱,中央对中西部省份社会保障投入力度远远大于东部地区。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对全国社会保障的投入中,中西部所占比重保持在80%左右[22]。从养老金支付水平指标来看,区域之间的差距是十分巨大的。2011年,全国人均养老金为18700元,有一半省份的养老金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5个省份中,除由于近年西部大开发带动的人均养老金水平快速提高的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陕西五省份和中部省份山西外,其余9个省份都位于东部地区。从省际的比较来看,江西的人均养老金水平最低,为13831元。西藏的人均养老金水平最高,达到33106元,是江西的2.4倍。按照人均养老金水平高低排序的后11名省域单元中,中部地区占了5席,除了山西外其余中部省份都在其内。

总体来看,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在全国表现出不平衡性。经济最为发达的东部地区,社会保障改革的步伐也最快,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成熟。西部地区的经济总量水平偏低,财政供养人口比例偏高,大量就业集中在政府部门,因而,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而中部的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成“塌陷”态势。

(3)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类型划分。

将社会保障水平指数(SSL)和经济发展水平指数(GDPP),采用Zscore法标准化处理,生成两个新变量数据列ZSSL、ZGDPP,ZGDPP表征样本点在散点图中偏离GDPP 样本的中心位置程度,ZSSL表征样本点在散点图中偏离SSL样本的中心位置程度,那么符号正负实际表征的就是两者偏离程度的协同性。以ZGDPP为X轴,ZSSL为Y轴,绘制出不同省份的人均GDP和社会保障水平的象限图,如图3所示。

根据象限图,将全国内地31个省级单元的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划分为4种类型,具体来看:①第Ⅰ象限,即高级协调型,以北京、上海为代表,该类型特征是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水平都比较高。②第Ⅱ象限,即社会保障过度型,包括青海、新疆、西藏等8个省份,该类型特征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社会保障水平较高。③第Ⅲ象限,即低级协调发展类型,包括除山西外的所有中部省份、广西、贵州、云南等13个省份,该类型特征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水平也较低。④第Ⅳ象限,即社会保障滞后型,包括广东、浙江等5个东部沿海省份,该类型特征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社会保障水平比较低。

从象限图来看,我国一些省份的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出现了不相匹配的现象,为了能够对我国各区域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联系有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选取典型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总体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低于经济落后地区,尤其在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和财政社保支出比重两项指标上,以青海和上海为例,2011年青海省社会保障支出占GDP比重为14.6%,财政社保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为16.9%,分别高于上海市5个百分点和6.2个百分点。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发达省份经济发展水平高,GDP和财政支出总额大,导致了社会保障支出占比相对偏小;二是由于国家近几年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一定程度提高了经济落后地区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当然,经济落后省份的财政支出中用于

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很大,表明社会保障支出的财政负担也很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造成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差异的重要原因。从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看,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为社会保障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3.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空间耦合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社会保障水平也不尽相同,为进一步明晰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的空间分布规律和特点,从机制上揭示社会保障与区域经济耦合的规律性,本文以中国内地31个省份为研究对象,对2011年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耦合情况做了进一步研究。

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计算出2011年各省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度,并绘制出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的分布图(见 图4)。由图4可知,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呈现较为明显的区域差异,具体特征如下。

第一,东部地区,除河北、福建、海南轻度失调外,其余各省均实现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但协调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其中北京、上海、天津达到良好协调发展类型;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属于基本协调发展类型。

第二,东北地区除了辽宁达到基本协调发展外,其余省份轻度失调;中部地区全部处在轻度失调发展阶段;西部地区多数省份属于失调类型。除了内蒙古为基本协调,贵州、云南为中度失调类型外,其余均为轻度失调。

第三,从协调等级来看,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的省域特征呈现“橄榄型”,良好协调和中度失调的省份较少,其中,良好协调的有北京、天津和上海,中度失调的只有贵州和云南;绝大多数省份属于协调等级的中间类型——轻度失调和基本协调。其中,属于轻度失调的省份个数最多,达到20个,基本协调的个数次之,有6个省份。从地域分布来看,基本协调及以上类型基本上都位于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省份大部分属于轻度失调。

总体来看,2011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耦合情况不容乐观:超过2/3的省份处在失调状态,除了贵州、云南为中度失调外,其余都为轻度失调;两者协调的省份基本上都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北京、上海、天津处于良好协调发展,山东、江苏、浙江和广东达到基本协调。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及耦合协调度模型,从时空角度研究了我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状况,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2003~2011年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度在不断提高,两者关系从磨合阶段逐渐趋向协调适应。第二,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呈现较为明显的区域差异,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呈现从东部向中部、西部逐渐递减的“阶梯”分布格局;而社会保障水平整体呈现两头高、中间低的“U”型分布格局。第三,经济发展水平高的省份,其社会保障水平也相对较高,如北京、上海等地区,但西部地区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一定的不匹配性,如青海、甘肃、西藏等,尽管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社会保障水平并不低。第四,从耦合协调度看,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耦合度的省域特征呈现“橄榄型”,即良好协调和中度失调的省份较少;绝大多数省份属于协调等级的中间类型——轻度失调和基本协调,且东部地区协调度明显优于中部、西部地区。

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整体处在协调发展阶段,但从区域来看,大部分省份仍然处于轻度失调状态。长期来看,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两大系统的失调,不利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通过分析中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的空间格局以及两者的演变关系,本研究为各省份认识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地推动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但本研究对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关系形成的机理尚未进行分析,还有待更加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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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作者简介: 仇娟东,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及区域经济发展。

基金项目: 陕西省软科学基金项目(编号:2011KRM58)。

摘要

新时期,土地利用的属性决定了土地利用能同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而这两种效益的交互耦合进一步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本研究建立了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耦合模型,设计了分别测度这两种效益的指标体系,用熵值赋权法计算了各指标的权重,进而计算了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土地利用中这两种效益的系数及其耦合协调发展系数。结果显示:第一类地区是我国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均较好的上海市;第二类地区主要是社会经济发展较好但生态环境建设相对滞后的地区;第三类是生态环境较好但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第四类是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生态环境建设更为落后的地区;第五类是生态环境建设滞后但社会经济发展更为落后的地区。最后,对每一个类型的成因和未来发展思路作了说明,在此基础上,又说明了中国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仍较为有限、整体效益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区域分布特征、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已成为提高我国土地利用效益的现实选择等基本政策含义。

关键词 土地;社会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耦合关系;熵值赋权法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2)01-0103-08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1.017

1978年以来的30余年,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也出现了生态环境恶化、人地矛盾突出等问题[1]。此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然而,中国的“十二五”规划指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2]。可见,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非协调性和土地供求总量的矛盾性是中国土地利用中的突出问题。因此,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和推动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协调发展便成为管理层关心和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目前,国内学者们对土地利用效益方面的研究较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定性研究方面,张忠国、高军[3]认为土地资源具有经济特性和生态特性的双重属性,从而土地利用也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二重效益;李边疆、王万茂[4]认为区域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的动态耦合关系,并以复杂系统理论为指导分析了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耦合关系的实质。在定量研究方面,诸多学者运用动态耦合模型分析了中国不同地区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耦合情况,并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将相应区域的土地利用效益划分为不同阶段[1,5-6];王瑷玲等[7]构建了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景观效益的指标体系,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评价了山东省宁阳县的土地利用情况,并将评价结果分为不同等级;陈伟、吴群[8]构建了包括经济规模、集约程度、经济效益的指标体系,基于协调度模型分析了浙江省南浔经济开发区土地开发的最终效益,并得出该区域土地利用系统不太协调、开发效益较差的结论。

综观上述研究,这些研究在以下几个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第一,指标体系,学者们逐步建立了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的指标体系,并对这些方面进行了取舍或组合,这些指标的具体衡量指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第二,数据类型,学者们分别运用了截面数据、序列数据和简单面板数据,但以序列数据和简单面板数据居多,综合截面数据较少;第三,研究区域,主要是针对某一城市或省(区)进行分析,而对中国整体的土地利用效益水平的评价较少;第四,评价方法,除了用于评价的主体方法不同之外,确定各级指标权重的具体方法也存在差异。综上,本研究将从土地利用的基本属性出发,建立科学、系统的指标体系,以2009年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土地利用数据为依据,运用耦合协调度分析法来测度各地区土地利用中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交互耦合水平,从而为各地区土地的科学、可持续利用提供参考。

1 土地利用效益系统、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

1.1 土地利用效益系统

在新形势下,土地具有资本、资产、资源“三位一体”的属性[9],而正是这种属性使得土地成为“经济――社会――生态”组成的复合系统,也使得土地的利用效益相应地是由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组成的复合效益体系。在该复合效益体系中,由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净化土壤、改善小气候、改善大气质量、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组成的生态环境效益子系统反映了土地的自然再生产过程,由食物生产和原料供应等所反映的经济效益子系统及由粮食安全、社会保障、空间及景观、科学文化等[10]所反映的社会效益系统,反映了土地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因此,根据土地再生产方式的不同,可将土地利用的效益系统分为社会经济效益系统和生态环境效益系统,而人口子系统是联系这两个系统的纽带。在人类利用土地获得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因技术、观念、资本等各种条件的限制,会对生态环境效益系统造成破坏,从而也限制社会经济效益系统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为生态环境效益系统的改进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从而提高人类利用生态环境的能力,而土地生态环境条件的改善也将为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可见,这两个系统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共同使土地成为人类赖以生存、繁衍、发展的前提和一切社会经济活动赖以展开的载体。据此认识,土地利用效益系统可简单表示为图1。

如图1所示,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 境效益系统的相互作用中,二者是一个相互矛盾的统一

体,因而如何扬长避短并协调各自作用中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有利及不利条件,最终达到两个子系统的协调发展,对推动人地、城乡等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有效利用生态环境系统所提供的支持,降低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将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进一步用于改善生态环境,化解生态环境对人类活动发展所带来的约束;从而进一步提高人类的福利水平,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整体思路与最终目标。

1.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指标体系是评价的基础,指标选择的好坏对评价结果有重要影响。为设计适合本研究的评价指标体系,笔者依据上述对土地利用效益系统的认识和相关文献[5-6],初步设计了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四个子系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两个大系统的指标体系,在征询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如表1所示的指标体系。

[BT2]1.3 评价方法

在表1所示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现在需要明确各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及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耦合情况的具体测度方法。

1.3.1 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

本研究拟采用熵值赋权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11]。所谓熵值赋权法是指根据各指标信息载量的大小来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其主要原理是对 m个评价方案和n项评价指标形成的数据矩阵X=(xij)m×n,对于某项指标xj指标值xij的差距越大,则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所起的作用越大;如果xij全部相等,则该指标在评价中不起作用。可见熵值赋权法是一种客观赋值法,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主观因素带来的偏差。一般地,熵值赋权法求各指标权重的步骤如下:

(1)计算指标xij的比重Pij,其中Pij=[SX(]xij ∑[DD(]m i=1[DD)]xij[SX)];

(2)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ej,其中ej=-k∑[DD(]m i=1[DD)]Pij ln Pij,其中k=([SX(]1 ln m[SX)]),可以证明ej∈[0,1];

(3)计算第j项指标的差异性系数gj,其中gj=1-ej;当gj值越大,则指标xj在综合评价中的重要性就越强;

(4)计算指标xj的权数ωj,其中ωj=[SX(]gi ∑[DD(]n j=1[DD)]gi[SX)]=[SX(]1-ej ∑[DD(]n j=1[DD)](1-ej)[SX)](j=1,2,3…n);

1.3.2 耦合协调度的测算方法

一般地,耦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统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耦合度就是用来描述这种系统或运动相互影响的程度;耦合协调度则是衡量这些系统耦合协调发展状况好坏程度的数据。在本研究中,

耦合协

调度是反映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境效益系统相互作用、协调发展程度的定量数据。假设用xi(i=1,2,…,16)表示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的16个指标,用yj(j=1,2,…,16)表示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系统的16个指标,则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境效益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可分别表示为:

[JZ(]s(x)=∑[DD(]n i=1[DD)]aixi,e(y)=∑[DD(]n j=1[DD)]bjyj[JZ)]

其中, s(x)和e(y)分别表示社会经济效益系统和生态环境效益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ai、bj分别表示社会经济效益系统和生态环境效益系统各指标的权重。根据相关文献[12],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境效益系统耦合协调度的计算公式为:

C= s(x)•e(y) s(x)+e(y) 2 2

其中,C为耦合协调度系数,它反映了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境效益系统在一定条件下(即s(x)与e(y)之和一定),为使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境效益系统协调发展程度最高(即s(x)与e(y)之积最大),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境效益系统进行协调组合的数量程度。容易证明,0C1,C越大,说明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境效益系统越协调;反之则反是。

然而,耦合协调度系数在有些情况下很难反映出由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组成的整体效益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特别是在多个区域进行对比研究的情况下,单纯依耦合协调系数判断可能会产生误导。因此,可将耦合协调度系数与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指数结合起来,构造耦合协调发展系数来反映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整体协同效应或者贡献。其具体计算公式可表示如下:

D= C•T

T=αs(x)+βe(y)

其中,D表示耦合协调发展系数;C为耦合协调度系数;T为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指数;α,β表示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境效益系统重要程度的权数,具体计算公式为:

α= ω(X) ω(X)+ω(Y) ,β= ω(Y) ω(X)+ω(Y)

其中,ω(X)表示熵值赋权法确定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各指标权数之和;ω(Y)表示熵值赋权法确定的生态环境效益系统各指标权数之和。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依据耦合协调发展系数D的大小,将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统与生态环境效益系统的协调发展状况划分为5大类、15种基本类型,具体如表2所示。

在实证测算得到耦合协调发展系数 (D)后,可依据表2给出的标准进行定量评判。

2 实证测度

2.1 数据的来源及其预处理

本研究拟测度中国各省(市、区)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耦合发展水平,但由于港澳台地区数据缺失,因此研究范围仅限于大陆的31个省(市、区)。本研究的各指标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国统计年鉴2009》,当然,对于极个别的缺失数值,笔者以相应指标的平均值估计填充。

由于各指标的量纲单位不统一,即使一些指标的单位是相同的,但其实际意义也存在一定差异,加之指标体系中存在正向及逆向不同属性的指标,因此,为了消除这些量纲差异和屏蔽效应,笔者首先用极差标准化法对这些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xi′= (xi-mi)/(Mi-mi),对于正向指标

(Mi-xi)/(Mi-mi),对于逆向指标

生态环境效益指标:

yj′= (yj-mj)/(Mj-mj),对于正向指标

(Mj-xj)/(Mj-mj),对于逆向指标

其中,xi和yj分别为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实际值,xi′和yj′分别为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标准化后的值。i和j分别为指标个数,i=1~16,j=1~16。mi和mj分别为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指标中的最小值,Mi和Mj分别为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中的最大值。

2.2 权重的确定

用熵值赋权法对经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进行计算,进而测度各指标的权重,具体测算结果如表3所示。

2.3 测度结果与分析

根据前文所述的耦合协调度测算方法,笔者测算的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数( s(x))、生态环境效益系数(e(y))、耦合协调度系数(C)、整体效益指数(T)、耦合协调发展度系数(D)如表4所示。当然,根据耦合协调发展度系数(D)和表2所示的分类体系,将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土地利用效益亦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见表4)。

如表4所示,从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对比来看,可将中国31个省(市、区)土地利用效益划分为社会经济滞后型和生态环境滞后型两类,并且调度

以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居多。从土地利用的耦合协调发展

系数来看,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土地利用效益主

要集中于勉强协调发展类和中度失调衰退类两类,并且以中度失调衰退类居多。将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对比及耦合协调发展系数结合来看,中国各省区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耦合协调发展情况可划分为中度协调发展类生态环境滞后型、勉强协调发展类生态环境滞后型、勉强协调发展类社会经济滞后型、中度失调衰退类社会经济滞后型和中度失调衰退类生态环境滞后型五种类型。本研究对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土地利用效益各类别的成因及未来发展对策简单解释如下:

第一,中度协调发展类生态环境滞后型。表4所示的实证测度结果显示,上海市是中国31个省(市、区)中唯一的土地利用效益处于中度协调发展类型的地区。从统计数据来看,上海市单位面积土地的财政收入、单位面积土地的二产增加值、单位面积土地的三产增加值、单位建设用地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交通运输用地占土地面积的比重等指标均居全国首位,而其余多项社会经济指标也在全国前列,这说明上海市的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良好。相比较而言,除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重、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指标在全国前三名外,上海市其余的生态环境指标大多居于中游水平,从而使得上海市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滞后于生态环境效益。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市在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作为转型发展的着力点,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进一步协调发展。

第二,勉强协调发展类生态环境滞后型。由表4可以看出,北京、江苏、浙江、天津、广东、山东、福建、湖南、河南等九个省市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滞后于社会经济效益,而耦合协调发展系数也在0.4~0.6之间,属于勉强协调发展类型。这表明,这些城市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大于生态环境效益,而生态环境仅能勉强支撑社会经济的发展。从对原始数据的统计分析来看,这些地区单位土地面积的各类增加值均居于全国前列,由城乡收入比、城镇登记失业率、恩格尔系数、人均住房面积、城镇人口比重等为代表的社会事业发展也走在全国前列。然而,这些地区的由建成区绿化面积、森林覆盖率等反映生态情况的指标并没有“绝对优势”,尤其是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指标排名比较靠后;当然,这些地区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万元产值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反映环境状况的指标排名较为靠前。综合来看,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使得这些地区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排名靠前,但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产业布局的超负荷型,如大面积房地产开发中绿化的忽视、大规模工业园与产业园建设中环境承载力的超负荷等,使得土地利用中生态环境效益滞后于社会经济效益。

第三,勉强协调发展类社会经济滞后型。如表4所示,海南和江西两省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数均小于生态环境效益系数,而耦合协调发展系数分别为0.431 7和0.418 6,按照相应标准,这两省土地利用效益属于勉强

协调发展类社会经济滞后型。海南省2009年底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居于全国第三位、森林覆盖率居于全国第四位、城市人均绿地面积居于全国第一位;江西省2009年底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森林覆盖率均居于全国第二位;可见,海南与江西均具有良好的生态基础,加之居于中上游水平的其它指标的作用,使得这两省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系数得分较高。相比较而言,海南、江西两省的社会经济发展较为滞后,如海南省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全国最高值,加之大多数居于中下游水平的社会、经济指标的作用,表现出了这两省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滞后于

生态环境效益的现实状况。社会经济滞后于生态环境的现实,既说明了江西、海南两省的土地利用中的不足,也说明了在生态环境良好和承载力充裕的条件下,如何利用较好的生态环境优势辅以产业布局等措施发展经济及加快社会事业改革的步伐,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是这两省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有效措施。

第四,中度失调衰退类生态环境滞后型。如表4所示,河北、辽宁、湖北、安徽四省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系数大于生态环境效益系数,

并且二者耦合协调发展系数在0.2-0.4之间,因而这四省土地利用属于中度失调衰退类生态环境滞后型。从各原始数据来看,这四省土地利用的各社会经济效益指标均居于中游水平,但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却大多居于中下游水平,因而使得这四省区的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滞后于社会经济效益,也使得这四省土地利用的耦合协调发展系数较低,而土地的利用也表现出中度失调衰退的迹象。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之间的不均衡性已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制约,因而这四省不得不面临继续 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加速改善生态环境的双重 任务。这四省的未来发展中,应提高集约利用土地的能力,也要进一步推进社会改革,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当然,这四省更要重视生态环境的培育、建设与保护,加大对废弃物的管理以及再生利用,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水平,以减轻生态环境压力;也要进一步将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用于开发、投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第五,中度失调衰退类社会经济滞后型。如表4所示,广西、重庆、四川、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陕西、宁夏、山西、新疆、青海、云南、贵州、甘肃等15个省(市、自治区)的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大于社会经济效益,加之本来是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使得这些地区的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呈现中度失调衰退类社会经济滞后型特征。从生态环境方面来看,这些地区大多位于中国西部,由于西部地区土地面积相对广阔而人口稀少,经济、社会发展也相对滞后于中、东部地区,但该地区却是我国的能源、资源富集区,因此应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优势,利用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的支持。此外,鉴于这些地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国家应加大对这些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投资,而这些地区应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也应将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合理应用于生态环境的建设。因此,这些地区仍然面临改善生态环境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而发展的基本思路还在于进一步有效利用生态环境带来的“比较优势”,并将这些优势有效转化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达到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良性循环。

3 结论与政策含义

第一,中国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仍较为有限。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仅有上海市的土地利用效益达到中度协调发展类,其余30个省(市、区)的土地利用效益为勉强协调发展类和中度失调衰退类,并且尚无良好协调发展类地区出现。根据熵值赋权法和耦合协调发展系数的测度方法的基本原理,这主要是由于各地区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方面各指标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和指标体系相对庞大造成的,也就是说,各地区发展的非均衡性和土地利用系统自身的复杂性使得中国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水平显得较为有限。

第二,中国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区域分布特征。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我国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高于西部地区,其生态环境也要优于西部地区。然而,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东部地区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水平也较高,并且生态环境效益滞后于社会经济效益;西部地区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水平也比较低,并且社会经济效益滞后于生态环境效益。这就说明:我国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与生态环境情况呈负相关关系,我国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呈现了明显的区域分布特征。

第三,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已成为提高我国土地利用效益的现实选择。为了促进全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提高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应进一步合理引导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与升级、给予中西部地区更多的支持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解决地区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通过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切实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从而解决城乡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在全国土地资源有限和呈现明显区域分布特征的背景下,应开发、复垦、整理等多方式并举以保证耕地的供给;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应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以确保土地利用的各子系统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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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surement on the Benefits of Regional Land Use in China Based on Coupling Relationship

QIU Juandong ZHAO Jingfeng WU Jianshu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Northwest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127, China)

Abstract

第12篇

[关键词] 知识 经济 知识经济

知识自人类社会产生开始就与人类的经济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与经济越来越趋于融合。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知识,尤其是新的知识成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一、对知识与经济的基本理解

所谓知识,指的是人们通过学习、感悟和实践获得的关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总和。它既包括以经验、表象、印象、概念等形式表现的观念形态,又包括以图书、杂志、图表、信息等形式的载体中表现出来的观念形态。所谓经济,指的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不断提高和扩大的需要,而从事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产品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的总和。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经济一直都离不开知识。为了便于比较和说明问题,我们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的主要特征简单列表如下:

简单来看,在单纯依赖土地、自然生产物品的农业经济中,用于指导人类经济活动的知识以经验为主,知识的含量少,作用小。工业经济社会采取工厂化生产,用手工工具和机械制造物质产品,这一时期的经济主体依赖资源,依赖知识的程度明显提高,知识的含量和作用明显增加。而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知识与经济的辩证关系

总的来说,知识与经济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基于上文的论述可知,在人类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活动中,知识不是经济,经济也不是知识,二者之间存在着确定的差别,这是它们对立性的表现。而知识与经济的关系又是统一的。二者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过渡的。

一方面,知识的产生和积累离不开经济活动。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类的知识,无论是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还是生产技术知识,本质上都是由经济决定的。首先,人类的经济活动是知识的源泉。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最主要的经济活动就是采集和狩猎,人们通过采集和狩猎自然界中的野生动植物不仅维持了自己最简单的生活,而且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发明了“钻木取火”和“摩擦起火”,学会了制造工具。可见,知识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实践。其次,社会经济的发展为知识的积累提供了条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促进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离,知识成为了一种相对独立的东西,专业的知识生产者随之出现,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的发展。再次,生产实践的发展呼唤新理论的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生产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兴产业逐步取代传统产业,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指导。从而,探索经济发展的新规律,研究新理论,创立新学科,成为了时展的需求。

另一方面,人类的任何经济活动也离不开知识的指导。知识自人类社会产生开始就与人类的经济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人类历史上任何类型的经济都包含有一定的知识因素,并且这种知识因素是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不断在发展的,其对经济的指导与推动也在不断升级。当人类掌握石器技术知识后,创造出的是原始社会的生产力;当人类掌握了青铜技术知识后,创造出的是奴隶社会的生产力;当人类掌握了铁器技术知识后,创造出的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当人类学会使用机器以后,创造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微电子技术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知识与经济越来越融合在一起。从而,知识,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里,成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经济也将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的创新;在产品的价值构成中,知识创造的价值将占最大比重,知识本身也就成为了最大的资本。进而,知识的拥有与否成为生产力、竞争力和经济成败的关键,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

三、知识逐渐融入经济并不断加以创新――知识经济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