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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 金融危机突显了中小企业的弱势地位。这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突显出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和弱势地位。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冲击越来越明显,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陷入成本升高、产品销售困难、外贸出口受阻的困境。
我国政府以前所未有的财政投放力度来拉动经济,但投放的4万亿元对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仍是可望而不可及。《2008年中国银监会年报》披露了截至2008年底,中小企业贷款的情况。(表一)
从数字上看中小企业贷款比例很高,但由于我国的中小企业定义非常宽泛,所以受益的仍然是“金字塔”塔尖上的中小企业,而真正缺少融资渠道的广大中小企业由于缺少银行接受的抵押物、销售收入较低、财务报表不规范等原因,仍然难以从中受益。
2 就业形势日益严峻。需要发展中小企业、创造就业岗位。2008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13万人,但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比上年末提高0.2个百分点,2008年全国大学应届毕业生559万,这个数字在2009年上升为610万。由于2009年经济增长速度下滑,导致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3 中小企业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数已达42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8%,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出口额占全国出口的68%,注册全国65%的发明专利,开发80%以上的新产品,名副其实地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4 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高达70%。资金短缺使很多中小企业失去了宝贵的成长和发展机遇,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200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对8000多家民营工业企业和近3000家金融机构进行了以“中小企业贷款覆盖率”为主要内容之一的调查。贷款覆盖率是指同金融机构有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数与全部中小企业数之比。截至2008年5月末,全国中小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8.7%,上升1.8个百分点,增长平稳。从国际比较看,中国中小企业贷款覆盖率比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10.1%)高8.6个百分点;但与发达国家54%的中小企业贷款覆盖率相比,仍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
信用担保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投入大量资金全面推动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可以5~10倍的比率撬动银行信贷,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引领社会资金的投向,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规模、结构与效益产生良好作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成为政府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方法,也是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获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的有效途径。
1 借鉴国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经验。早在半个世纪前,为了扶持中小企业使其健康发展,一些国家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政府就已经开始建设担保体系,他们的经验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体制建设、运营方法等,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成立了东京信用保证协会。截至2004年财政年度末,全日本52个协会共拥有资本金近280亿美元,在保余额480亿美元,为日本35%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信用保证,担保额约占中小企业债务余额的15%,担保资金放大倍数达到60倍。通常办法是为银行贷款额的70%~80%提供担保,与银行形成风险共担。2008年9月,日本政府批准总额4,000亿日元(约合365亿美元)的贷款担保计划,使得中小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国家小企业贷款担保制度的集中管理者,在全美有2000多个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由联邦财政负担,每年国会从预算中拨款补贴,截至2006年,共向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780亿美元。信用担保机构对15.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90%的担保,15.5到75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5%的担保,并非承担100%的融资风险。
韩国信用担保基金(KCGF)建立于1976年,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组织机构包括总会、72个分会、7个信用研究中心和4个海外代表办事处。资金来源为政府和银行机构,截至2004年底,总资本为85.63亿美元,比创立时增长了161.8倍。放大倍数为15倍。
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成立于1974年。成立之初,当局出资约占60%,银行和企业捐助分别占30%和10%,之后当局出资额逐渐加大,目前已占资金全部来源的84%。与基金签约的合作金融机构有48家(含2500家分支机构),均可受理信用担保业务,基本上覆盖了台湾全岛。
2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迅速。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只有短短十余年的历史,但已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4,247家,担保资金2,334亿元,中小企业贷款累计担保额已达1.75万亿元,累计担保企业90.7万户。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有以下特点:
(1)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明显扩大,资本实力增强,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日益显著的作用。截至2008年底,全国4,247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户数比上年增长13.9%;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4,914万元,比上年增长5.6%。2008年当年共为23万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额达7,221亿元,新增担保总额4,340.8亿元,新增受保企业15.1万户,比上年增长9.52%,业务增长43%。
(2)国有出资的担保机构稳步发展,政策性担保资金发挥了引领社会资金投向和行业发展的作用。2003年底,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足1000家,其中大多数是国有出资,而截至2008年底,国有控股担保机构达1,245家,占全国担保机构总户数的29.3%。全国担保机构担保资金总计2,334.3亿元,其中政策性担保资金615.4亿元,占担保资金总额的26.3%,非政府出资1,718.9亿元,占73.7%。这些数字表明了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稳步增长和引领社会资金投向担保行业的重要作用。
(3)坚守政府设立担保体系的主旨。在担保资金规模和业务量快速扩大时,担保行业坚持着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业务方向。在2008年当年提供的近40万笔业务中,800万
元以下担保额有38.4万笔,占96%,其中100万元以下有23万笔,占57.6%。
(4)风险控制水平不断增强。加强担保理论研究,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业务流程。2008年全国担保机构共发生代偿6,759笔,比上年减少36.6%;代偿损失为5.8亿元,仅占当年担保额的0.08%。
(5)社会效益显著。担保体系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社会效益的增加。2008年,全国担保机构受保企业员工人数达1,614万人,销售收入达3.5万亿元,利税达3,6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2%,50.4%和66%,充分体现了担保体系的社会功能。
3 沈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沈阳市的中小企业近年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其经济总量已占全市的大半壁江山。目前,沈阳市共有中小企业27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8%;从业人员约280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75.6%;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75%,实现税收占全市税收的70%。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力量、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安置就业的主要渠道和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
截至2008年末,沈阳市共有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68家,注册资本金总额18.8亿元。其中由市、县区两级政府出资组建的担保机构有18家,市级担保机构5家,县区级担保机构13家,注册资本金总额为7.8亿元。全市实际已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仅有13家,其中由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11家。截至2008年末全市担保机构累计为1,678家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累计完成担保额17.35亿元。由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承担着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主要任务,由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累计为1,662家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累计完成担保额16.43亿元,占全部完成担保额的94.7%。(表二)。
沈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是:
加大政府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从2000年以来,市政府非常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先后组建了5个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不断扩充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规模。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市财政一次拿出20亿元对市级信用担保机构进行增资。截止到目前,市财政共为5个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资22.5亿元,有效地推动了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信用担保机构稳定、健康发展。正在积极落实风险补偿资金2,000万元,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
初步建成了一体两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县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区、县政策h生担保体系,市区两级财政共为13个区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资5.2亿。未来将逐步对目前小、散、弱的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重组整合,做大做强1~2家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争取将其发展成为全省信用担保机构的领先水平,并以此为核心带动县域担保体系的发展。
发挥先进担保机构的示范作用和技术优势,建立沈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培训孵化基地。沈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是2000年在英国国际发展部援助中国的国有企业发展和重组项目背景下成立的,开办资金仅为2496万元,今年9月新增担保资本金1亿元,变更为1.2496亿元。2001年被列入国家首批104户担保试点。成立至今,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1,160笔,担保额5.19亿元,帮助企业得到贷款6.4亿元,未收回代偿仅15万元,没有净损失。这是国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典范。为了充分发挥该机构的技术优势,2006年沈阳市中小企业局选定该机构作为沈阳市中小企业培训孵化基地,为全市担保机构提供技术培训。目前培训工作已辐射周边城市,为推动沈阳乃至辽宁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成立了沈阳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协会正在起草沈阳市信用担保机构倡议书。该协会的建立将大大加强沈阳市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技术交流和行业自律,为沈阳市信用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与广大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相比,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有准公共品性质,政府必须介入和扶持。信用担保对我国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还需要不断完善。必须坚持“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行”的原则,通过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途径,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
1 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明确的行业定位和统一的管理体系。从1999年国家经贸委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始,担保行业主管部门的确定一直在不断变化,各地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高度分散化。多年来,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既没有明确专职的监管主体,也没有行业管理办法,造成了担保行业监管缺位,业务开展欠规范,担保机构之间无序竞争等问题。国家发改委曾明确承担担保行业的监管责任,但是,[2009]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要求,确定相应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本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性质上看,担保机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服务机构,并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不适合按照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应该明确各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就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主管部门。
2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担保体系的建设。一是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作用。通过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注入资本金的办法,做大、做强政府注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使其起到带头作用。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地方政府出一部分资金,同时吸收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共同出资组建的担保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三是建立财政补偿机制。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按担保额一定比例实行补偿,以提高担保机构资信,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3 推进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双赢合作。鼓励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担保机构和银行共同开发符合本地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融资担保产品,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抵押物不足的情况,开发应收账款、股权等新的抵押(质押)产品。同时,银行应该支持担保机构使用银行的信用查询系统,共享客户的信用信息。
4 营造更有利于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政务环境。担保业务中涉及的各抵押(质押)登记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为担保机构查询、抄录或复印相关登记资料提供便利。在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过程中,不应强制指定评估机构。
5 建立多层次的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逐步建立担保与再担保分散风险、担保机构与银行分担风险、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风险准备金制度补偿风险的多层次的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控制担保行业的系统风险。
6 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应组建国家、省、市三级担保行业协会。我国担保行业有两个非法人机构的组织,一个是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另一个是中国担保业联盟。这两个松散型的组织都为推动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它们都不是法人机构,不能起到国家级行业协会的作用。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融资 信用保障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大潮和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自身决策灵活、建设周期短、管理成本少等优势,得到快速发展。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是具有活力和前景的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问题的解决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然而,融资难问题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许多中小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这极大地限制了其可持续发展。信用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是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企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获得资金的前提,完善的信用保障体系有利于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深入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提高企业竞争力。所以,如何构建融资信用保障体系,是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概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率较高,当研发后的产品获得成功时,能迅速占有优势,而后企业为了进一步扩大规模并回收成本,需要保持技术上的领先性而不被市场淘汰,就要有更多的资本支撑,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是不过或缺的生产要素,然而,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发展不成熟等原因,使其在融资上处于弱势状态,融资问题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
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表现:一是直接融资渠道狭窄,间接渠道主要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时,存在信贷配给问题,银行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时条件苛刻,易产生惜贷问题。二是融资结构不合理,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是依赖银行等间接融资融资,直接融资比例较低。三是融资体系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要从整个融资体系的角度出发,从内外两方面找原因,如下表1所示。
2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的信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信用保障体系也不断完善。但是信用体系在取得成就、带来益处的同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差距仍旧较大,其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
(1)担保机构管理分散,发展不足。由于多数担保机构缺乏先进的管理体系,使其在社会信用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很有限,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许多银行也因为担保机构自身实力弱的问题,不容易获得银行的信任,难以发挥担保的作用。虽然政策性担保机构是依靠各地政府出资提供担保资金,但是地方财政规模小,缺乏后续资金补偿制度,容易造成担保资金不足,也限制了其担保能力。
(2)缺乏风险分散机制。目前我国在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之间缺乏一个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避险能力弱,在同银行谈判的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由于未签订担保合作协议,很多担保机构也达不到享受国家风险补偿政策的要求,金融机构会转移所有责任到担保机构上,这就增加了担保机构的压力,代偿风险一旦发生,担保机构将无法弥补。
2.2 信用评级体系落后
(1)制度欠缺。1992年以后,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之外的评级机构开始出现[1]。虽然全国性评级公司已有了较为成熟的信用评价体系,但一套公正、客观、全面的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并没有真正形成,对资信评级机构的运作制度、业务范围也没有正式的制度规定,评级报告得不到社会广泛的认可,评估成本高,使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愿申请信用评级。
(2)有失偏颇,公正性不够。由于我国的评估业对信用的采集、评价等都分布在不同的职能部门,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的职能部门也只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评估,从单一方面进行评价,而不能全面反映企业整体信用水平,从而有失偏颇。
(3)缺少科学先进的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共享难。指标在不同行业或一个企业的不同时间段,无法进行比较[2]。另外,由于受到保密原则的约束,评价结果不对外公布,这就限制了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阻碍了企业信用信息的传播。
2.3 法律政策缺失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保障体系建设的保障,法律对市场各参与方都具有强制性作用,能保障各方的利益。但是法律和政策并不健全,存在缺陷。
(1)政策上主要表现为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与大型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得到国家和政府在项目、资金上的支持难度比较大[3]。
(2)法律的不健全是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的条件下,法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保障体系的建设尤为重要。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更加注重法制建设,但是针对信用经济方面的法律保障作用并不明显,许多信用核心法律并未制定,只有《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少数法律涉及信用管理,法律的规定也比较笼统、零散,不能适应各种信用问题的出现[4]。
2.4 信用意识与观念淡薄
当前,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也有不少守信的企业,但是整体信用水平仍处于低态,未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文化,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观念淡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多数人重利轻信,市场各参与方普遍忽视对信用意识和基本道德观念的培养,许多中小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在发展的过程中急功近利,致使失信行为的产生和企业信用文化缺失,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水平降低,严重的直接造成资金流失。
3 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原因分析
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保障体系的困难重重,为了更好的进行信用体系建设,有必要对信用缺失现象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政府法律政策的因素
政府在构建企业信用保障体系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政府方面影响信用体系建设的因素主要:一是政府的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处罚规定,对一些逃避债务、失信的企业行为,缺乏刚性约束,对信用好的企业也没有奖励和促进措施,这就难以促进企业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二是缺乏全国的相关信用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法制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信用立法不完备、法律诉讼成本高、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到位等,这些方面存在的缺陷间接地维护了违约者的利益,鼓励了企业的失信行为。
3.2 企业自身的原因
一方面是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素质较低,由于长期受封建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信用的重视程度较低,而且每个人有不同的教育背景,素质参差不齐,有许多企业家缺乏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理念,忽视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因而企业信用文化意识较低[5]。另一方面是没有专门的信用管理职能部门,企业内部尚未确立信用管理制度,所以很难形成科学的信用管理体系。
4 加强融资信用体系建设以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具体措施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的基础上,加强信用机制作用的发挥,并利用法律、法规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信用体系的建设。
4.1 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
(1)提高企业人员诚信意识,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借助大众媒体的工具,大力宣传信用意识的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大众能自觉树立诚信意识,同时要发挥其监督功效,支持、鼓励守信企业,惩戒毁约等不守信行为。企业还要把信用观念加入到企业理念中,加强内部诚信教育,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信用氛围,提升企业形象。
(2)制定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是规范的内部信用管理,要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建立独立的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分析调查客户信息,并及时掌握国家政策、银行信用贷款状况等,保护自身利益。第二,要提高风险防范控制能力。信用风险无处不在,制定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规范,增加刚性约束,使企业保持良好的信用度。
(3)加快企业产权制改革,明确产权。明确法人信用的法律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避免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明确的产权形式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
4.2 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
(1)完善信用担保和风险分摊机制。许多大型商业银行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实力弱,没有可供抵押的资产,而不愿意给其贷款,这就需要发挥信用担保机构这个第三方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普遍做法[6],对融资进行信用担保是解决融资和银行惜贷问题的有效措施。为了降低风险,要建立担保风险分摊机制,把风险进行分摊。例如,日本的担保机构和银行就对风险进行分摊,担保机构承担70%,其余的风险由银行承担[7]。由此,对我国来说,我们要借鉴日本的做法,使担保机构、政府、银行等共同承担融资风险。同时要完善再担保机制,建立区域型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进行风险再分散[8]。
(2)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政策性担保机构资金的来源主要是财政收入,在此基础上,政府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可增加商业银行对企业的投资信心,也可刺激其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3)学习先进的评级技术,健全征信系统。一方面,对相同的业务,各地区的评级机构可相互联合,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提高整体信用评级质量,保证其权威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9],投资者可通过数据库了解到融资企业的详细信用信息,很大程度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帮助。
4.3 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法律法规
信用除了需要道德的约束外,还需要有强制性的法律和法规,要尽快完善立法,依靠法律维护正常的企业信用关系。目前,我国针对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状态,要尽快制定《我国企业信用法》,进一步完善《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实行信用奖惩制度,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对企业信用采取激励机制。二要建立信用预警机制。三要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者采取监管措施,实行严重失信者淘汰机制[10]。
5 结语
本文主要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保障体系建设的视角出发进行研究,认为要完善信用体系,要注重信用意识的培养,从信用担保和评价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进行建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但不管怎样,解决其融资难问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长期摸索前进,而如何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保障体系更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还需要我们的不断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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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市场运行平稳。
一三大市场平稳运行。
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34.87亿元,银行业。截至2011年3月末。比年初增加27.07亿元,增长2.98%同比增加89.50亿元,同比增长10.59%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94.36亿元,比年初增加18.30亿元,增长4.87%同比增加52.12亿元,同比增长13.22%存贷比42.18%比年初提高0.75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同比增加3.99%新增开户数3905户,证券业。2011年一季度全市证券业金融机构交易额267.15亿元。同比增加38.82%利润总额2955.2万元,同比减少26.72%
比去年同期增加0.97亿元,平安业。月全市平安业金融机构总收入4.97亿元。增长16.94%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4.09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21.73%财富险保费收入879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9%
二大力做好资本市场工作。
韶铸集团改制上市项目工作计划和资产重组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仟邦企业上市所需安监、环监材料的审批工作,一是继续推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目前该工作已全面启动。该公司在新加坡市场上市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市第一家企业在海外市场上市融资工作有望在第二季度完成。三是积极推进在市发行第一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目前该工作已获得市政府同意,局正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我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方案,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宣传培训力度,与南雄市政府联合举办了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提高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性。五是进一步调整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有计划、有重点的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三推进地方金融市场加速发展。
市共有10家担保公司(其中2家为政策性担保公司获得省金融办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圆满完成。截至月末,一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全面完成。经过半年的规范整顿。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36441.9万元,第一季度,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共料理担保业务18笔,累计担保金额19640万元,其中政策性担保公司占全市担保公司在保余额和第一季度累计担保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7.91%和87.98%政策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作用凸显。二是小额贷款公司铺开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4家(其中3家已开业始兴、仁化等小额贷款公司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其余各县(市、区都争取在年内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截至月末,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8036.6万元,第一季度,累计投放资金304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作用逐步显现。三是积极推进村镇银行设立工作。市第一家村镇银行始兴银行开业准备工作稳步进行,同时我市已向省金融办申请第二批村镇银行设立指标,进一步空虚我市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四继续发挥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帮扶作用。
年第一季度,一季度我局继续充分利用好1000万元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共为2户企业办理了转贷手续,累计发放金额3816万元,充分发挥了帮扶中小企业的作用。
五认真做好政策性农房安全的续保工作。
继续认真做好督导工作。年1月完成36843户农户的参保出单工作,局作为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平安工作的牵头单位。确保政策性农房平安覆盖率继续坚持在100%为全市今年其他县(市、区开展续保工作开了个好头。
六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改革金融服务工作。
引导全市银行业平安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等涉林贷款业务和森林平安业务,加强与林改办、人保财险、农信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的平安保证,全力配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月,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99笔林权抵押贷款(其中67笔为农户贷款累计发放金额2.37亿元,贷款余额为2.16亿元,林权抵押面积40.3万亩;各平安公司共承保林木火灾平安面积共约81.9万亩,保费收入372.9万元,平安金额达3.6亿元。
七探索金融业改革发展。
局多措并举探索改革发展之路。一是加强调研学习,为我市金融业继续发展。前往肇庆市金融局、云浮市金融局学习政府性融资工作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并借鉴其经验,形成调研演讲。二是结合韶关实际,努力争取省扶持政策,积极申报省“十二五”金融重点项目,已申报广东韶关“三农”政策性平安试点项目和广东韶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三是与人保财险公司积极探索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安全,拟通过平安保证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
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
一大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一是充分利用其资本市场战略合作平台,形成推进企业上市的良好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促进企业上市。二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发行准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产权交易平台、早籼稻交割仓库设立工作。
二突出重点。货币政策已经由适度宽松转变为整体稳健,间接融资投放受限,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和政策,增加信贷有效投入,坚持信贷平稳适度的增长。一是国有四大银行应继续履行970亿政银合作协议,发挥国有四大银行经济建设主力军作用。二是要因势利导,继续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流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限制对“三高一剩”项目的信贷投放,确保信贷资金投放结构更为合理、有效。三是积极发明条件,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来韶设立分支机构,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设立工作,拓宽我市融资渠道。
关键词:融资;成因分析;对策研究
一、当前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是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间接融资体系难于配套
处于发展和创业的企业不具备较大的资产规模,同时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风险相对较大、竞争力弱、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市场开发能力不足以及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实物用于贷款抵押难度大。
(二)市场风险与体制改革之间的矛盾
我国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在全球金融风暴下,很多企业面临资金短缺而破产;在应对市场风险的大环境下,体制改革与企业发展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相适应是说它促进了企业的发展,相矛盾是企业发展缺乏应有的融资体系支持。
二、制约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企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不相符。制约我国企业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最首要的因素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对市场机会的把握,二是企业的融资问题,而融资难的成因主要表现为:
(一)企业融资知识缺乏
企业对政策了解不多,融资知识缺乏,市场可选择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手续繁琐复杂,融资额度小,融资成本高,金融企业未建立平等的客户服务关系。
(二)社会信贷服务体系缺乏
缺少专门为企业贷款的服务体系,主要是融资担保、信用评级、物业评估、报表审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来解决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金融机构服务意识淡薄 ,眼睛只盯大项目,看不起小企业,金融政策滞后。
(三)全面综合征信体系建设滞后
人民银行金融征信系统与工商、税务、公安、司法、海关等部门各自掌握的企业及个人其他方面的资信情况,缺乏信息共享。金融机构难以获得企业和个人综合资信情况,无法做出全面的资信评估,对企业前景难以把握,加上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债权保护制度不完善,对债务人约束软化,且没有信用激励、惩罚机制,这些都制约着企业的融资行为。
三、破解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一)营造促进企业成长的融资环境
政府和金融部门要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提升企业资信等级,努力创造信贷准入条件,营造内生性企业融资制度成长的环境。通过企业相互之间的资金流动与组合,自发地去寻找解决其资金供求矛盾的方法和途径,适当辅以政府资金扶持。
(二)改善政府的金融法制与金融政策供给
1.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制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条件下,给予企业更多的政策优惠。
2.完善法制环境建设。建议明确理顺企业的管理机制和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责任,调整和完善相关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3.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提供贷款、财政补贴、贷款担保,组建风险投资基金等措施来加大对企业的支持,提供税收优惠,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进行选择,避免重复课税。
(三)构建完整高效的企业融资体系
解决企业融资难,必须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发行债券,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完善企业金融保险服务体系,从而构建完整、高效的企业“大金融 ”融资体系。
1.要大力发展创业板市场、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培育企业多元化的融资市场体系。
2.要加快建设风险投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企业金融保险服务体系。
3.尽快建立畅通的企业贷款担保渠道,形成有效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逐步建立政府、企业、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企业信息机制,最终建立起支持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商业银行信贷服务与贷款经营管理机制创新。改善银行金融业务服务,满足企业变化的融资需求
1.创新融资业务品种。积极推广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法人账户透支、机器设备按揭贷款、原材料及库存物资担保贷款、动产及应收帐款质押贷款等多种符合企业实际的贷款方法。
2.创新担保形式。开展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企业互助联保、商会与信用联合保证等新型担保方式的试点工作,有效提高信贷资金的发放覆盖面。
(五)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推广金融教育和诚信宣传。金融诚信的正常化是整个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稳健金融系统的基石。通过对企业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的学习活动,促使人们自觉认识金融,科学地运用金融手段,合理地规避金融风险。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公众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2.建设企业征信系统。整合各种资源,建立以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制度,把提升企业信用意识、信用能力与提升融资能力紧密结合,加强企业对自身信用的现实需求。地区性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完善信用评级办法和企业信用档案库的信息采集,加快地区企业征信系统建设,规范企业经营,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扩大企业与金融机构的金融合作面。
3.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加大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投入,着力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合理的信用评级标准和体系,使企业信贷管理环境更加规范科学。政府尽快开放社会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各类社会征信机构,形成完善的社会信息服务体系,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制度与机制。全面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道德水平,遏制失信行为及其“外溢效应”。
(六)加强企业融资指导与对接
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融资需求,积极推动政府与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合作,共同搭建专门为企业服务的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协会、商会作用,为企业搭建融资合作平推动银行与信用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的合作,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信用保险等融资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的融资培训,帮助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指导企业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实用、直接、便利的网上金融服务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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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发展近况
实力增强,梯队形成,结构进一步优化。近两年来,各地严格执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现整合、整体优化:2009年底为5547家,2010年底为4817家,2011年底为4439家。在机构减少的同时,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总额、户均资本额及担保贷款业务量均明显增大:2011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收资本已达4591亿元,同比增长17.2%;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额2009年为6109万元,2010年为8129万元,2011年达1.04亿元,同比增长29%,第一次实现户均资本金超亿元。
在全国4439家机构中,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已达35家;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共计2196家,占比已近半壁江山。一批资本规模大、服务水平高、抗风险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正在形成,在公司治理、功能创新、风险管控、银担合作、团队建设等方面正在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担保行业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规模扩大、能力提升,服务小微企业作用增强。2011年全国4439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当年服务新增受保企业38万户,年末在保企业42万户;新增担保总额1.56万亿元,同比增长59.28%;担保余额2.6万亿元,平均单笔担保额385万元。2011年全年担保总笔数66.9万笔,其中单笔100万元以下的占57.9%;单笔800万元以下的占61.5%;单笔1500万以下的占81.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难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全国4439家机构中,占比89.9%的是地市级及以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他们已构成基层小企业担保服务的主体,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特点愈发明显。
体系形成,风险可控,企业和社会效益显著。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在有效激励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省、市、县三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初步形成了政策性担保与民营担保互补、直接担保与再担保联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2011年底全国4439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共计1072家,占比24.15%,实收资本1380亿元,占比30%;民营担保机构3367家,占比75.85%,实收资本额占比70%。我国担保行业正由试点初期的以财政出资为主,向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导、民营担保为主体的格局转变。与此同时,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再担保机构,实际覆盖了18个省市,再担保在信用增进、风险分散、产业导向和行业整合等方面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现状看,尽管试点至今已有13年,但多数担保机构仍处于起步或调整期,规范发展的意识和基础较弱,商业模式不成熟、盈利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加之当前经济下行,受保企业不景气,代偿风险骤增,致使相当部分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前景不明。另外,加之个别担保公司除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等本金不实外,还超收、挪用、高危运作客户保证金,甚至以理财名义占用客户银行贷款,形成高额负债引发风险,个别风险事件已对担保业整体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担保机构自身存在不足。担保能力普遍较弱,盈利模式亟待调整。中小企业盈利能力较弱,信用能力和意识均较低,因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面临高风险、低收益困境。部分地区担保业务增速放缓与代偿骤增同步发生,应引起高度重视。部分地方反映,受银行提高合作门槛、缩减授保额度、降低放大倍率,以及宏观经济下行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目前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增速放缓。个别机构存在业务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行为。个别担保机构的风险事件给行业带来极坏影响,损坏了担保业整体的公信力。
银担双方合作也不畅。担保业务尤其是融资性担保业务必须获得协作银行的认同与合作。目前担保公司在银担合作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平等开展业务,存在银行门槛高、成本高、难分险、难共享等“两高两难”实际问题。
部门协调与政策落实不到位。中小企业融资是项系统工程,融资性担保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动产、不动产抵质押非常重要。目前,多数担保机构成立时间不长,中高层管理人才奇缺,相关部门应加快培训及资质认证,以从速提高担保人才的能力建设。另外,有些政策如最近下发的有关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地方和相关机构反映十分强烈,政策出台的时机与初衷很好,但理解与执行存在歧义,需尽快深入沟通才有利于文件执行、实体受惠。
完善担保体系
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实际和当前面临形势,下一步要重点做好规范、扶持、监管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发挥担保在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配合有关部门,理顺体制机制,完善行业管理规定,为担保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利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平台,积极反映、共同研究、协调解决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有关政策与实操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尽快修改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机构的准入、盈利模式、资本及资金运作、分支机构管控、代持与实际人控制及关联交易等进行修改;对担保中的分类监管、银担分险、民间借贷、再担保机构与业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服务。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加大中央财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探索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方式和路径,鼓励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配合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银担合作中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三是进一步研究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建设。总结已设立的再担保机构运营模式和产品设计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加强创新,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的多种形式,推动与我部签约的工农中建交及国开行与再担保机构务实合作,注重发挥再担保机构的信用增进、风险分散、产业导向和行业整合功能,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关键词:国际比较;企业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
1 引言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世界经济面临较强不确定性,通过对金融危机的反思,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只有通过科技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走出当前经济困境,促使经济根本好转。当前,美国提高了研发费用占GDP 的比重,英国决定建设低碳经济,欧盟也开始向节能减排方向转变等等,这些现象说明国际社会已达成转变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共识。目前我国面临通货膨胀的压力,而经济的创新动力仍显不足,“滞胀”的风险逐渐显现。因此,必须全面实施自主创新的国家战略,发挥金融在自主创新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进行创新。
一个强大、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是企业创新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本文借鉴国际经验,对国际上企业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体系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体系的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创新的国际比较分析
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指面对不同质量、规模、风险程度的企业,为满足多样化的市场主体的投资或融资需求而建立起来的分层次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本部分将针对美国和日本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比较研究,为探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健全提供充分的借鉴经验。
2.1 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体系建设
美国的资本市场最为发达,其结构分层体系最为丰富,形成了集中与分散相统一,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相结合的体系结构,为其硅谷的高技术产业以及好莱坞的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和风险分散机制。
1.证券市场的多层次市场架构
第一层次:主板市场,由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纳斯达克全国市场(NASDAQ- NM)构成,是面向大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全国性市场。
第二层次:二板市场,由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和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NASDAQ- SCM)构成,是面向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的全国性市场。
第三层次:由太平洋交易所、中西交易所、波士顿交易所、费城交易所、芝加哥证券交易所、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等区域易所构成,是交易地方性企业证券的市场,还有一些未经注册的交易所,主要交易地方性中小企业证券。
第四层次:由公告板市场(OTCBB)、粉红单市场(PinkSheets)、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构成,主要面向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
第五层次:由地方柜台交易市场构成,是面向各州发行股票的柜台市场。
2.多层次资本市场信用担保体系
美国拥有一个贯穿全国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以美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为例,美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美国全国性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区域性专业担保体系、社区性小企业担保体系三个层面构成。此外,还有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持的中小企业局。
3.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参与主体
以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为例,其证券持有者主要是家庭、基金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金融资产中半数以上是投向证券和非法人企业的,其中股票约占69.9%。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给市场交易带来了活力。
2.2 日本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体系建设
日本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多层次化发展,建立起了以JASDAQ和SBM (多个中小企业市场)为标志的比较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1.日本资本市场的层次划分
日本证券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及店头市场两个大的层次,两大市场内部又进一步分为若干层次。
日本的证券交易所内部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市场第一部,即主板市场,具有较高的上市标准,主要为本国大型成熟企业服务。第二层次:市场第二部,上市标准低于主板市场,为具有一定规模和经营年限的本国企业服务。第三层次:外国部,主要为国际大型企业服务,如美国的百事可乐公司、宝洁公司、IBM公司、英国石油公司等。
日本店头市场又称JASDAQ市场,市场内部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第一款登记标准市场,为登记股票和管理股票服务。第二层次:第二款登记标准市场,为特则(GREEN SHEET)股票服务。
2.多层次资本市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1953年就在全国建立了50多所信用保证协会。现在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此外,多层次的信贷保险系统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2.3 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经验比较
发达国家根据不同融资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构建了一个体系健全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由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共同点:
1.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性对带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和引导经济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是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的资本市场典范,纳斯达克是层级丰富的、品种多样的全面的、多层次的股票市场体系。这一体系为创新企业提供了资金和各种社会资源,迅速形成竞争优势,成为推动企业创新的动力源泉。
2.二板市场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
二板市场较低的上市门槛为风险投资退出提供了保障,可以激励风险投资家对高新技术的投资,促进国家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3.地方性证券交易市场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地方性证券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开辟了融资渠道,以更为灵活的政策为之服务,同时增加了居民和其他投资人的投资选择。
4. 上市企业在高度细分的资本市场之间有很好的流动性
在美国和日本的多层次性资本市场上,企业上市是可以移动的,特别是NASDAQ - SCM、OTCBB、Pink Sheets几个市场之间有升降的互动关系。这种结构为企业创新成功或失败提供了进入和退出机制,有效激发了创新的活力。
5.建立了以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担保机构为代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配套支持体系
信用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原动力。围绕多层次市场的参与主体,建立丰富、多层次的中介服务机构,满足了多层次市场的多重信用体系建设。
3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创新能力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方面的发展现状
1990 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继成立标志着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也得到了逐步发展,在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直接融资支持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为企业开辟了多样化的直接融资渠道,为企业创新能力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建立,使得我国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渠道更便利。
2.引导资源在产业间优化配置,推动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资本市场作为联系和沟通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纽带,能够迅速的匹配资金的供求。引导资金资源流向高附加值的企业,加大对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发展。
3.积极支持企业创新,培育新兴产业发展
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企业开辟了多层次的融资渠道,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创业板为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创业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平台,涵盖了新能源、新材料等多个新兴行业。
3.2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资本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对经济结构的调整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但是,与国外成熟的市场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整体规模偏小,层次结构单一,直接融资比例较低
资本市场融资在企业融资结构中的占比仍然较低。主板市场尚未成为蓝筹股主导的市场;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尚处于发展初期,行业覆盖面窄;场外交易市场相对缺乏。这些都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影响了企业的融资效率,不能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企业创新方面的推动作用。
2.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失衡,难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资本市场内部结构失衡问题,一方面严重制约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难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多样化投资需求,制约了投资者资产配置的效率,抑制了企业创新能力的发展。
3.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新兴产业的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新兴产业的上市比重仍然比较低,我国资本市场对其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无法满足强大的融资需求,致使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新兴企业纷纷投身海外市场寻求融资支持。
4.各层次资本市场间缺乏有效的对接机制
我国的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及场外市场相互独立,不管是在上市条件还是在交易规则上都缺乏一种递进型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对接机制。这大大降低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效率,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资本市场对企业创新的融资支持。
5.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配套支持体系有待完善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担保机构是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所必须具备的配套支持体系。但是我国的信用评级,信用担保行业还没有相应的标准,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评级结果可信度不高,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6.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完善的法律制度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多头监管的机制,这是一个相对比较分散的体系,使得企业资本市场融资的门槛较高,不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相关的法律制度也不够完善,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创新方面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
4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创新活动政策建议
建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既要借鉴海外资本市场的经验,又要结合我国国情,不能照搬照抄外国的模式,也不能刻意模仿。一定要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4.1 明确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服务对象,动态审视新兴产业的发展,把握新兴产业发展脉络
以动态的视角来审视新兴产业的发展,在实践中通过市场化筛选评价机制来引导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资本市场也要在充分认识服务对象的基础上,不断地调整结构,做好资金的配置。
4.2 积极建设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
继续完善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积极发展创业板市场,增强创业板市场对新兴产业的支持作用,同时要抓紧场外市场建设,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场外交易市场,健全各层次市场间的对接和转板机制,为多元化的投融资提供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4.3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为企业构建良好的金融支持体系
要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的同时,积极探索针对企业的融资服务创新,加强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4.4 着力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创新,持续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专业服务能力
在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社会化的有效风险投资机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创新产品,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稳妥推进期货品种和业务创新,为企业创新提供专业的融资支持。
4.5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配套的中介服务机构,注重征信系统建设,规范资本市场投资行为
注重相关信用管理的配套机制建设。具体体现在对参与主体的征信系统建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等。只有形成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才能使多层次资本市场真正发挥促进创新、合理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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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对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组成的担保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着力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力,不断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行机制,切实改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快速健康发展,以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促进全市中小企业科学发展、加快和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一)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多元投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扶持、引导、鼓励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培育和促进各类担保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以市、县(市、区)政府积极推动、各金融机构全面配合、企业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二)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不断做大以市和各县(市、区)财政出资引导的工业园区担保机构,大力发展财政引导资金适度投入的互助式会员制的行业和地方商会担保机构。新组建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力争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年总担保能力达到60亿元人民币以上规模,培育出8个注册资本金上亿元的担保机构。
(三)鼓励和支持现有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增加资本金,进一步充实资本实力,扩大担保业务的覆盖范围;扶持“10+3”重点产业成立行业性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出资组建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法人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断扩大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的规模。
(四)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担保(再担保)业务。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并视财力状况安排部分资金作为财政出资引导建立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创业出资、股本扩充或增加担保基金。市财政设立1亿元工业园区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基金,专项用于扶持八个省级工业园区担保体系的建设。设立行业性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基金,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或行业*头企业组建主要为本行业企业服务的行业担保机构。设立反担保费补偿专项资金,鼓励市内担保机构与省再担保公司的对接合作,担保机构对市内中小企业担保项目中由省担保公司再担保项目而发生的再担保费,市、县财政按再担保额的各1‰给予补助,年度终了,担保机构向市经贸委提出申请,经市经贸委审核后,由市、县财政分别给予补助。
市、县两级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补偿。从2009年起三年内,对为中小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但不含木材加工)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6‰的比例补偿;对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4‰比例补偿。每年8月31日前完成对上一年度(指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的补偿工作。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具体补偿办法由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
担保机构创立时各级财政出资注入形成的国有股份,其分红部分由各级财政部门专项管理,经市、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可用于国有股本扩充或增加担保基金。
(二)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20*]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享受国家免征三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开展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符合财产损失税前列支条件的代偿损失,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三)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建筑物、土地、车辆、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登记部门要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为担保机构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提供便利。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登记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强制性评估,不得干预担保机构正常开展业务。各部门按照规定可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向担保机构开放,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建立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四、加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与金融部门互利合作
(一)按照平等、自愿和公平的原则,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互利合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贷款担保业务,进一步扩大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范围,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合理分担风险、分享利益的协作机制。对依法登记注册、经担保机构主管部门按权限批准或备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估后同意承保的贷款项目应予以受理,并在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双方协商,合理确定担保余额。对担保机构支持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资金供应、利率水平上予以倾斜。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互利合作关系,对贷款风险实行比例分担。担保机构费用收取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拓宽合作领域,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有效抵(质)押资产少等现实情况,研究制定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金融机构推荐的需担保的贷款项目也应积极受理,进行担保风险评估后,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承保。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由金融机构认可的信用等级较高的担保机构承保的优质项目,金融机构应按人民银行确定的基准利率适当下浮,及时足额发放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完善对信用担保行业管理与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农办、经贸委、发改委、财政局、人民银行、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和银监分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具体负责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的管理,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发挥指导规划作用、引导其公平竞争、规范管理,提升风险控制能力,促进我市担保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依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相关制度。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需根据注册基金规模,报国家工信部或市经贸部门审批,注册登记并运营一个月内(现有担保机构在本意见公布后一个月内),应根据注册基金规模,到国家工信部或市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凡未与银行签订协议或虽签订协议但担保基金倍数未达到3倍以上(含3倍)的不予备案登记,未备案登记的不享受国家、省、市风险补偿金补助。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建立财务、统计信息报告制度,向工商登记注册的同级经贸主管和财政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
(三)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和健全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并通过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和支持会员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制定服务标准、业务统计、融资咨询。组织会员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协调会员与银行间的相关事务等活动。
[关键词]再担保;风险控制;再担保制度;基本框架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8)05-0169-03
[作者简介]文学舟,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融资;
梅 强,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与战略管理。
(江苏 镇江 212013)
一、再担保的基本原理
所谓“再担保”,是指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原担保人)整体或其从事的具体担保项目所给予的一种担保(信用补偿)。再担保具有为担保机构增补信用、扩大担保基金放大功能的作用,是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拓展和延伸。
1.再担保的特点
(1)再担保是由再担保机构对原担保人提供的,其业务来源于原担保人的再担保需求;
(2)再担保的根本作用表现为,一是可以分散原担保人过多的担保风险;二是对原担保人即时或未来风险赔付能力的一种补充和信用升级;
(3)再担保实现权利的具体形式是补偿请求权,即原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赔付义务后,可以根据再担保合同,有权要求再担保人按照协议分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4)再担保范围仅仅是原担保人担保风险的一定比例而不是全部。[1]
2.再担保的作用
(1)再担保能有效贯彻和落实政府的相关经济和产业政策。通过建立健全再担保体系,可以把国家的各项经济和产业政策在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领域充分贯彻落实,使有限的资金流向国家鼓励的行业和地区。
(2)再担保可以规范担保行业的运作和发展。一般情况下,在国家级再担保机构对省级再担保机构或省级再担保机构对市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时,为了防范风险,再担保机构将首先对相关担保机构(原担保人)进行严格考核和信用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将不予提供再担保;此外,也可以对不同信用级别的担保机构在承保范围、收费、赔偿方式等方面区别对待。通过以上措施,可以规范担保机构的运作,有利于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
(3)再担保能有效分担担保机构的风险。建立再担保体系的根本目标就是分散担保机构过多的风险以此促进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增加收益,实现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4)再担保可以帮助担保机构提升信用等级。再担保能够分担担保机构的风险,增加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拓展担保业务量,提升和增补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
(5)再担保能使担保机构共享受保企业和其他担保机构信用信息。[2]
二、我国建立再担保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担保机构的快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再担保体系。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914家,累计担保中小企业26.34万户,累计担保总额4673.87亿元,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状况做出了极其重要贡献。[3]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与拥有成熟担保体系的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等国相比,我国担保体系目前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主要原因是,在我国现有的担保体系中,各担保机构大多单打独斗,风险集中在各担保机构内部,没有可以提供风险分担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措施,担保机构很难与银行签订高比例放大倍数的合作协议,限制了担保机构担保能力的提升。因此,建立再担保体系是我国担保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2.基本具有了政府扶持政策的背景。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虽然发展较快,但整体实力较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为促进我国信用担保业的健康发展,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再担保体系建设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国务院2005年出台的《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6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2007年4月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起草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始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所有这些政策的出台将是对我国建立再担保体系强有力的支持。
3.初步形成了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一方面,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出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经正式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科目,该项资金可以国家扶持政策的形式在再担保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已经或将成为再担保机构的另一个资金来源。此外,更加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担保行业的不断壮大,民间资金越来越关注该行业的发展。因此,初步形成以“政府预算资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民间资本”构成的、支持再担保体系建设的多元化资金渠道。[4]
4.再担保获得了担保业内外人士的大力支持。当前,再担保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一些地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已经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本地再担保体系建设的研讨和论证,而担保业内对再担保的研究和讨论也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三、我国建立再担保体系亟需解决的问题
随着担保业的快速发展,在全国部分省市,已经开始了地区性再担保的探索和尝试,如安徽省开始了“一般保证责任”的再担保,江西省在欧盟的援助下开始了“联合担保方式”的再担保试点,山西省在下岗职工小额贷款担保实践中建立了“一对一”、“上对下”的强制再担保体系合作机制,上海市实行了“市区两级财政分担风险”的再担保,等等。[5]各地的再担保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但总的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1.再担保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当前情况下,由于许多担保机构真实经营状况的数据难以获取,如担保机构的担保规模、代偿率、风险大小、担保资金的使用状况等,而且缺乏统一的对担保机构的评价标准,使得在控制再担保体系的风险和设置再担保条件时非常困难。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增加了再担保机构的风险,容易产生再担保机构的逆向选择和原担保人签订再担保协议后的道德风险。
2.再担保准入条件的设立较困难。对于再担保机构而言,要做到既能通过适度的补偿来为担保机构分散风险,又能以一定的手段促进担保机构的自我约束完善,还要避免单纯地成为担保机构转移风险的对象,就必须设定严格的再担保准入条件,如原担保人的注册资本、风险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但在实践中,还必须结合各地区原担保人的实际情况,要设定同时使再担保双方满意的准入条件是很困难的。
3.再担保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在世界各国,再担保是一种间接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方式,其对风险的控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水平和对担保机构经营状况的判断,而且一般不涉及反担保措施,因此,很难找到一种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4.政府有关部门对再担保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尽相同。担保业的特殊性在于由担保对象带来的系统风险和市场的系统风险,其自身很难通过市场化运作来化解,因此需要政府对担保机构进行支持和引导。政府可以直接对担保机构进行持续的支持和补偿,也可以通过再担保体系来完成,或者两种手段同时进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由政府最终对再担保承担责任,但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能有这样的认识。[6]
四、国外再担保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
1.日本的两层保障和自动再担保制度。日本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设立了履行再担保职能的机构一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标志着日本信用再担保制度的建立。随后形成了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该体系由分布于全国各地的52个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央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组成。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由政府全额出资,为各地方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提供再担保,因此,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两层保障。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与申请借款的中小企业和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签订担保贷款协议,并通过再担保信息平台自动为该笔担保贷款获取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的再担保确认。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与各地方信用担保协会对担保项目按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前者承担的比例为70%~80%,后者承担20%~30%。
2.韩国的再担保制度。韩国的再担保制度也是世界上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韩国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由政府推动的,具有再担保职能的担保机构有:1976年建立的韩国信用保证基金、1989年成立的韩国技术信用保证基金和2000年成立的韩国信用保证基金联合会。前两家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但也具有再担保职能;韩国信用保证基金联合会是主要的再担保机构,它是依据《韩国地方信用保证基金法案》设立的,承担了全国绝大多数再担保业务。它联合韩国16个地区的信用保证基金共同形成了全国性的再担保体系。资本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各地区信用担保基金缴纳的会员费、政府的预算拨款和金融机构的捐助款。它自动对全国各地信用担保基金提供的担保项目实施再担保;对自动纳入再担保的项目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任分担比例为50%-60%。[7]
3.德国的再担保风险分担制度。德国1954年成立了第一家从事担保业务的机构――担保银行,随后建立了较完善的担保体系,为解决德国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联邦和州政府制定的再担保风险分担制度功不可没。其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是:在德国16个州,每个州至少设立一家担保银行,担保银行与协作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是8:2。当担保银行发生代偿损失时,政府按照再担保风险分担制度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具体比例为:联邦政府承担39%,州政府承担26%。通过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分散担保银行的风险。
五、现阶段我国再担保体系建设的基本方案设计
针对我国建立再担保体系存在的不利因素,在借鉴日本、韩国等国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坚持“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来构建再担保体系,实现再担保的分险、增信作用。所谓“政府为主导”具体体现为政府在再担保管理体制、资本性质和体系构建三方面的主导作用。“市场化运作”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建立与担保机构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受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再担保关系。[8]此外,在再担保业务的运营模式设计上应更多地考虑可操作性。基于此,我国再担保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业务模式可设计为:
1.全国性再担保体系方案的选择。结合我国担保业发展的实际,全国性再担保体系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分别为:
(1)全国再担保体系的建设完全由政府出资,由国家再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以及市级担保机构共同组成其组织框架。国家再担保机构和省级再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和各市级担保机构之间分别签订再担保协议,明确彼此的再担保关系。在这种模式中,各级再担保机构都完全由政府出资组建,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以确保政府的政策得以贯彻。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政府可以通过该体系有效实现其政策目标,并能更好地行使对担保机构进行资信评估、业务指导及监管的职能。缺点是加重了国家和地方财政的经济负担。
(2)全国再担保体系的建立由政府资金与民间资本共同支撑,以政府资金为主。其框架由股份制国家级再担保公司、股份制省级再担保公司以及市级担保机构组成,省级再担保机构是国家级再担保机构的会员。借鉴韩国的经验,国家级再担保机构以中央政府出资为主,以各会员缴纳的会费为辅,同时逐步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的捐赠。省级再担保机构以各级地方政府出资为主,具体操作可以再担保基金的形式,由各市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按照自身实力进行一定比例的认购,同时省级政府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该模式的优点既能保证国家对再担保体系的主导,又可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再担保,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缺点是再担保贯彻政府政策的力度和有效性偏弱。[2]
2.国家级和省级再担保机构的业务模式设计。根据我国担保业发展的实际,国家级和省级再担保机构的定位应有所不同,具体思路如下:
(1)对于省级再担保机构,其主要作用是分担各市级担保机构的风险。因此,“分担风险”应是其出发点。省级再担保机构成立后,分担风险的再担保业务应是其主要业务。在再担保机构成立初期,由于难以获取各市级担保机构的经营状况相关资料而无法确定其信用等级,可以通过比较简单的单笔业务再担保起步;待条件逐步成熟后,再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的所有担保业务进行自动再担保。当然,也可以根据担保机构的实际需求,采取业务总量自动再担保和单笔业务再担保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业务方式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恰当的选择。
(2)对于国家级再担保机构,其主要目的是提升省级再担保机构的信用水平。因此,其业务发展的重点应是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一般保证责任再担保。通过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担保,不仅可以增强我国担保行业的整体信用水平,而且可以防范全国担保行业的系统风险,促进担保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晓尔.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再担保合作模式新探[EB/OL].省略/preiodical― file/elink/2006―011.htm#588.
[2]刘铭,刘征.我国再担保体系建设初探[A].“2006中国担保论坛”会议论文集[C].中国投资担保公司,2006.
[3]周平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报告[R].省略/show Article.asp?Art...25k2008-5-2.
[4]邹毅.浅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J].科技潮,2007,(4).
[5]王燕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再担保机制初探[J].商业会计,2007,(6).
[6]郑洪秀.论进入再担保时代后河北担保业的发展方略[A].“2006中国担保论坛”会议论文集[C].中国投资担保公司,2006.
1 调整信贷结构 拓宽融资渠道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云南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传统农业省份。从宏观层面讲,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协调、发展不可持续的问题仍较突出。就金融而言,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总量结构、金融创新能力、金融市场发育的深度广度、金融服务水平等,仍不能适应云南经济发展的需要。我认为,金融部门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当在提高执行宏观政策的主动性和创新力,找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等方面狠下功夫,立足云南的区域特色优势和发展现状,充分发挥现代银行业信息发现和资源配置的功能,通过调整信贷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动力。
(一)调整信贷结构,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桥头堡建设既涉及大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又涉及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既涉及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升级,又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客观上要求金融部门,一方面要加快存量信贷资金结构的优化调整,扩大存量信贷资源的累积效应;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发挥信贷资金投向对经济结构优化调整的引导作用,提高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对此,一要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提高对交通、油气管道、电力交换枢纽、物流、通信等基础建设项目的信贷投放比重,进一步改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确保面向西南开放国际大通道建设的顺利推进;加大支持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力度,加大对沿边开放经济带、对内对外经济走廊骨干产业和城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重点区域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带动力。二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信贷投放,优先支持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发展;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水利、保障性住房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加大“贷免扶补” 以及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信贷支持,满足“三农”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三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投向。通过用活用好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完善正向激励措施,引导其进一步加大对 “三农”、中小企业、微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二)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从国际经验看,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对于一个地区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分散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云南金融结构相对单一,融资市场过多依赖于银行模式,难以适应经济长远发展,为此,在做大社会融资规模和着力调整信贷结构的同时,必须加快培育直接融资市场和推广创新融资工具,不断改善优化社会融资结构。一是推进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应用。鼓励云南省优势企业、中小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企业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短期、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二是推动银行间多样化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资产转让、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系统内联合贷款等融资方式的运用,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通过项目融资等方式使信贷资金与保险资金、基金等金融工具相结合,发挥金融资源的放大效应,促进银行资产配置多样化,提升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拓宽金融机构盈利渠道。三是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和股权融资等方式增强资金实力,利用云南特色产业与优势资源,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市场,依托大型建设项目发行债券,推动云南债券市场发展,鼓励上市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并购等方式增强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推动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合作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在对外金融合作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与此同时,金融机构面临的国际性竞争和挑战也不断加大。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和桥头堡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在商贸往来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联系更为紧密,居于地缘、文化、资源方面的优势,云南在东南亚、南亚区域开放合作中的中心枢纽作用将更加凸显。尽管目前云南已具备一定规模的经济、金融总量,但与内陆和东部省份相比,经济总量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落后等制约因素依然较多。要在区域和国际性竞争中打开局面,还需在考虑与周边国家复杂的地缘、政治和经济关系的基础上,首先找准自身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充分利用云南的地缘优势,借助各方面有利因素,有针对性地推动金融创新改革,完善金融对外开放基础设施,增强云南金融业在对外开放中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从而有效发挥云南金融对桥头堡建设的支撑作用。
(一)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增强金融机构综合实力
通过深化机构改革,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完善金融对外开放基础设施等针对性工作,进一步增强云南金融业在对外开放合作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一要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拓展金融服务领域。深化各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滇机构改革,借助资本和管理优势,带动云南整体金融服务水平上台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完善股权治理结构,优化资产质量,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有效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和服务体系发展;深化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通过增资扩股,完善网点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方式,成为核心竞争力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业绩优良的现代商业银行;鼓励和支持外资银行到云南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符合审慎监管要求的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周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为桥头堡建设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窗口和平台。二要持续推进“一创两建”工作,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针对云南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薄弱,金融服务水平较低的状况,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丰富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完善服务模式,为县域经济,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更加便捷化、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加快建设农村支付体系,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办银行承兑汇票,推广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丰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种类,构建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价、建档及授信覆盖面,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增强农户信贷能力,扩大农村信贷市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三要要推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完善金融对外开放基础设施。加快建立区域性人民币跨境结算中心、人民币与小货币交易中心、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中心、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中心、人民币跨境金融产品创新中心、金融财富管理中心和金融信息中心,形成云南金融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增强云南金融产业的凝聚力和辐射力。
(二)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对外开放
在1997年和2008年两次金融危机后,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得到了大幅提升,中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核心角色进一步强化,人民币的国际认可度随之不断提高。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示范区,云南省应借助这一有利趋势,通过在周边国家创新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完善区域与国际化交易载体,加快人民币区域化进程,加大云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一要加快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按照市场需求,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试点范围,畅通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的清算渠道,推进跨境人民币投融资工作,拓展商业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投融资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资金来源和运用渠道。二要加快构建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机制。逐步扩大并放开专业货币兑换机构设立,构建以金融机构为主体、非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本外币兑换体系,充分满足境内外企业和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以“风险防范、自负盈亏”为原则,探索建立人民币与毗邻越、老、缅国家货币汇率的定价机制。三要建立和完善跨境人民币现钞回流机制。在目前成功与越南实现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与老挝、缅甸和泰国等东盟国家的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逐步建立人民币现钞出入境回流机制,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3 加强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保障机制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是桥头堡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目前,云南金融业结构还不合理,金融要素还不齐全,金融资源凝聚力还不够强,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具有更强凝聚力和辐射力的现代金融体系,还需为之付出更多努力。
(一)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金融核心服务功能
一要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金融信息网络中心,形成以云南省为中心、内联全国、外联周边国家的金融信息化网络,逐步形成“桥头堡”金融网络辐射体系;建设云南省区域跨境支付系统和跨境支付组织,开发具有辐射泛亚区域的支付服务和产品,扶持有实力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筹办具有覆盖泛亚区域功能的支付服务组织,逐步形成“桥头堡”金融服务延伸体系;推动云南省区域金融信息交换平台建设,逐步形成“桥头堡”金融信息交换体系,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发达的信息网络支撑。二要优化支付服务环境。实现跨行支付系统全面覆盖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间跨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处理效率;调整支付结算的推广策略及重点,发展和推广个人支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服务工具,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扩展银行卡在特色领域的结算功能;积极推进金融IC卡产业化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公共事业收费“一卡通”,全面完成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工程;完善支付风险应对机制,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要完善金融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区域金融综合统计体系,提供全面高效的经济金融综合信息服务;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工作,拓展金融监测范围,加强对桥头堡建设状况的动态监测和信息反馈,为金融支持服务桥头堡建设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体系。
(二)完善金融协调、监管机制,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
一要强化金融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完善与政府综合经济部门的信息交流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拓展政、银、企沟通渠道,充分发挥金融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跨境人民币结算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提高金融支持服务桥头堡的整体协同能力。二要加强互动对接和完善监管机制。通过融资项目推荐、创新金融产品推介以及金融政策宣传等活动,加强项目、产业与金融之间的互动对接,促进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建立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等机构的监测监管机制,形成更为全面的金融监管体系,确保云南金融稳健发展。三要强化金融信息安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完善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金融安全信息通报和交流活动,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配合,做好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工作,提高快速处置金融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
论文摘要:建设北部湾经济区自匕海)科技创新投融资服务体系是如海市生产力捉进中心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的出毅和落脚点。一方面,通过体系建设可以有效缓解本地区科技创新投融资困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另一方通过体系建设可以拓展北海市生产力捉进中心服务领域,延长服务链,实现良性和可持续发展。文章针叶北满彭瓦海科技创新投融资现状,思考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架构、功能设计、近期任务、三年规划及保障措施。
1北部湾经济区(北海)科技创新投融资现状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促进广西北海市经济发展,特别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科技创新和企业成长过程中,常常都遇到资金瓶颈问题。
2010年4月,北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北海中心)开展了“北海市科技创新投人现状”调研,调研样本分析表明:
(1)北海科技创新融资结构的特征是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投入和金融渠道融资所占比例较少。
(2)融资难问题被85%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70%高新技术企业列为企业面临的首要困难。
(3)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普遍认为科技创新存在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是:①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虽然政府以各种形式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但与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相差甚远;同时,由于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不健全,风险投资尚未起步,因此在企业技术创新融资方面除了从民间筹集到少量资金外,只能将银行贷款作为融资第一选择,狭窄的融资渠道和单一的融资方式成为限制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瓶颈。②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有限。科技企业无形资产多,有形资产少,成长性高,收益性好,但目前银行系统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价值,重企业以往业绩,轻未来成长性。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融资成本高且效率低,大量极具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得不到金融资本的支持。
(4) }75%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为,优秀的科技中介机构可以为企业融资提供优质专业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5) 95%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税收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环境。
调研结沦:要破解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一是政府要加强政策和资金引导,优化融资环境;二是改变目前单一的融资结构,建立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三是建立专业的科技投融资中介服务队伍;四是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融合、交流、沟通与合作,构建北部湾经济区(北海)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投融资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投融资服务体系)
2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
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逐渐形成立足北海,辐射北部湾经济区,服务全广西,投融资机构相对聚集,投融资服务相对活跃,具有较大辐射带动功能的投融资服务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商业信用为基础,政府为保障,投融资服务机构为纽带的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多层次、多渠道聚集各类国内外资金,缓解科一技创新活动中的融资困难,突破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瓶颈,促进科技成果走向市场,实现产业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奉献;同时,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促使企业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和科技创业活动,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木地区经济、社会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3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基本架构
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基本构成要素是:企业、金融、中介和政府构建投融资服务体系就是要建立和不断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链、金融产品供应链、中介专业服务链和政府引导推动链,井实现各链条之间的无缝链接与相互促进
北部湾经济区(北海)科技创新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应放在以下4个方面
3.1优化科技企业价值链
北海市有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年底有望达到25 - 30家,有一批像“新未来”“果香园”“深蓝”“辉煌”这样拥有自主开发技术成果、成长性较好的企业,也有一批像“石基”“宁能”“创新科”这样从发达地区转移过来需要对原有技术成果进行第二次开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企业;同时,在2005年开始的百名博上北海创业行动中,北海市已沉淀了50个左右的创业创新项目,本地区企业创新活跃,项目储备充分但是,因为缺乏专业引导和系统支持,许多企业的投资价值还没有充分体现或发挥出来投融资服务体系将帮助这些企业优化科一技企业价值链,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和融资水平。例如:①帮助企业进行项日筛选与商业策划,为重点项目提供商业计划书、技术和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②重视无形资产,对企业的专利、商标等可评估、可作价的资源进行有效管理;③帮助企业建立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资产负债合理、依法合规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制度
3.2丰富金融产品供应链
目前,北海企业科技创新外源性资金来源主要包括:①间接融资,如银行资金;②直接融资,如股权融资;③政府财政支持,如无偿拨款、贷款贴息、种子资金、创新基金等但这些资金无论是在资金量方面,还是在资金品种方面都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科技创新对资金的需求。因此,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建设一方面要帮助企业深化与现有金融产品的合作,另一方面要拓展新的金融产品(如筹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助推科技金融专营服务机构发展,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体系等,多层次、多渠道聚集科技创新投融资资源,丰富金融产品供应链。
3.3提升中介专业服务链
在现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日常服务的基础上,引导中介机构进入投融资服务体系,开展科技创新投融资专业服务。例如:成立北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风险投资、银行信贷、产品保险、贷款担保、债权融资、私募融资、增资扩股、上市融资、;个购重组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在北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和技术市场开展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制定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细则和投资交易方法,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帮助等
3.4强化政府引导推动链
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者,在科技创新投融资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引一导、推动和组织,具体体现在2个方面:
(1)直接投资。例如,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种子资金的支持力度,设立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等,将政府扶持资金的作用从目前的“消耗性”扶持变为“循环性”扶持,从低效的投人变为有放大效应的投人,实现政府扶持资金资本化运作
(2)通过制汀和完善配套政策(如财政、税收和采购政策等),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例如,允许高新技术企业按当年销售额的3%一5%提取技术开发费,用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各种类型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到本地区发展;组建专门信用担保机构,设立担保基金,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贷款等
4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功能设计
4.1投融资聚集功能
通过服务体系建设,吸引、聚集闰内外投融资机构使北部湾经济区(北海)成为西南沿海投融资机构相对集中的区域,并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等方式引人国内外资金设立投资机构。
4.2融资服务功能
通过服务体系,收集和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成果、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市场潜力及是否具有高成长性等方面的信息,将优质的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项目推荐给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通过服务体系将融资业务资源(包括银行资源、信用担保资源、技术产权交易资源、风险投资资源、上市融资资源、基金资源、股份制改造资源等)介绍给企业,协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根据科技企业的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解决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投融资双方的有效对话和沟通
4.3创新扶持功能
服务体系创新扶持功能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积极主动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计划项日,根据创新活动的不同阶段和类型申请各类政府扶持资金,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二是与政府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二是与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和融资顾问机构紧密合作,为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活动提供专业辅导
4.4创新引导功能
服务体系将设立“北部湾经济区创业引导资金(基金)”引人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等资金或基金将选择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参股、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企业科一技创新活动,}#=根据企业科技创新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给子不同方式的资金支持,体现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引导功能
4.5技术交易功能
服务体系通过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将有效促使科技成果产业化,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融资难的问题。同时,通过开展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可以吸引国内外的创新技术和科技成果落户北部湾经济区,改变本地区自主创新后劲不足、创新资源缺乏等局面_
4.6投融资放大功能
服务体系通过设认“北部湾经济区创业引详资金(基金)”,引人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等,使得进入企业科一技创新活动的资金不再是过去单一的无偿资助形式,而是增加了股权投资、跟进投资、风险投资、小额贷款、知识产权抵押等多种形式,引领更多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进人到科一技创新活动,发挥投融资的放大和拉动效应。
4.7创业孵化功能
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商务计划书编制、创业培训,以及工商登记等政务和相关行政许可申报服务;为创办3年内的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项目诊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筹资融资、财税申报、法律援助等辅导服务和创业场地等
5投融资服务体系的近期任务
(1)设立北海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首期引导资金不低于400万元;初步建立本地区科技创新投融资运行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吸纳金融机构或其他社会资金注资,为下一步建立具有一定资金规模的“北部湾经济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奠定基础。
(2)提升北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种子资金运行效率及北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区域性资本市场服务功能,为5一10个项日提供种子资金支持,为2家以上企业进行产权交易服务,为2一5家企业或项目提供技术产权(无形资产)交易服务
(3)成立北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公司),争取与银行、投行、评估等机构合作,打造北海市科技创业投融资一站式服务窗口,集融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资源整合为一体,为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进人资金和资本市场提供服务窗日和切人模式)服务企业30家以上,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技术转移、科一技成果转化、政府资金申报、令利与标准等咨询与服务,建立服务示范企业10家以上
(4)引导2一3家创业投资机构或风险投资机构进人北海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投资额为2 000万儿以上,帮企业分担风险,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规范的管理体制
(5)探索北部湾经济区国家小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提供信息化、专业化服务的机制与模式,培育北海中心服务品牌,建立服务质量标准,提升品牌价值和增值服务能力,提高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实现北海中心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6为完成近期任务所作的前期工作积累
(1)目前已基本确认首期北海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资金来源北海市科技局、北海市卜业园管理委员会、北海市高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北海中心于2010年7月底达成合作意}句,决定共同设立“北海市科一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首期资金注人额不低于400万元
(2)北海市科一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种J’资金运行情况良好,为扶持资金资木化运作积累了经验
2008年4月25日,北海市科技局出台了《北海市科一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种子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设立了“北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种子资金”,由北海中心负责资金筹措和项目的组织、评审与跟踪首期种子资金运作取得犷圆满成功,第二期于2009年12月启动,日前运行情况良好
(3)北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挥了区域性资本市场服务功能。2007-2009年,北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和北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共同投资进一步完善了北海市产权文易市场的服务功能,该中心已经为北海、钦州、防城港3个市的6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股权登记、托管、转让、质押、查询、分红、派息、馈赠和变更服务,这6家公司已在北海市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交易,已有1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1家企业通过了上市辅导期。同时,还为4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增资扩股、资产重组、融资等提供服务。
(4)已引人1家风险投资公司进人北海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融资1 000万元。这是北海中心积极探索依托金融资本市场,为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融资的一项尝试。
(5)初步建成了北部湾经济区科技创新投融资资源信息数据库。该信息数据库现已录人300多条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信息与项目信息、200多条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信息、200多条技术前沿报告及案例分析信息等。
(6)北海中心已与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广东生产力促进中心、广西现代物流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兄弟单位达成合作约定,它们将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信贷融资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服务等方面为北海中心开展业务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
7投融资服务体系的三年规划
(1)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担保、信贷风险补偿等服务试点,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评价体系和多层次多渠道融资体系。
(2)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根据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积极帮助、协调、引导企业开展规范改制、规范运作和拟定上市方案等,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寻求发展,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服务机构和团队。
(3)设立北部湾经济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争取由财政资金、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商业性金融机构、北海市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共同组建创业引导基金,吸引境内外投资机构来北海设立创业投资公司。
8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8.1编制规划
根据北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及实际需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区域产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8.2政策促进
根据北海市委、北海市政府制定的臼匕海市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总体方案》,对现有的相关扶持政策进行创新、补充和进一步完善,引导和鼓励国内外投融资机构到北海开拓业务,吸引和带动社会投资,加快推动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营的支持。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小企业贷款业务推进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我市小企业贷款业务、支持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刚才,部分银行和监管部门作了很好的发言,张强同志根据上级精神,比较深入分析了开展小企业贷款的意义,对我市贯彻《意见》,提出了推进小企业贷款业务谈了很好的思路和措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抓住《意见》实施的机遇,充分认识做大做好银行小企业业务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各级始终把培植发展小企业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来抓,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致力于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小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工商注册的个体及小企业近万家;全市小企业实现增加值、缴纳工商税金、出口创汇分别占全市的.%、.%和%;吸纳劳动力超过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特别是在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上,一方面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全市设立了担保公司家、典当行家,另一方面,金融部门积极探索银行业支持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银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市工商银行被总行列为中小民营企业试点行。被省行确定为重点发展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迅速发展;其他行、各级信用社等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也有了较快发展。据统计,两年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万笔,.亿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县域小企业贷款较去年同期增加.亿元,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比重同比提高了.个百分点。
但是,这与我市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实际资金需求相比,与我省其他市地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目前我市一些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小企业因缺乏资金支持而不能开足马力生产,错过了发展的良机;不少小企业新上项目融资不足,影响了企业长远发展和成长壮大。据了解,目前德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而我市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仅为%,相差了个百分点;济南市商业银行向小企业投放的贷款占其贷款总量的.%,小企业客户多户,占该行公司贷款户的%以上,该行近%的业务收入是由小企业业务营销产生的。与他们相比,我们的小企业贷款明显落在了后面,这与我市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不相适应的。出现这样的反差,值得我们深思。我们不缺资金,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差是.亿元;我们也不缺好企业、好项目,我们有成交额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位的临沂批发城,有重点规划发展的兰山和费县板材、莒南的磨具、郯城的杞柳制品、沂水的食品等二十条产业聚集带,这些都是我们开展中小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托。有人认为,大力支持小企业发展会拣了芝麻丢了西瓜。需要指出的是,西瓜虽大,但屈指可数,全市就只有那么几个大项目大企业,有的县甚至还没有;芝麻虽小,但数量众多,里面也不乏金芝麻,可以为银行带来理想收益。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很明确,我们不但要有华盛江泉、金锣集团这样“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更要有无数个“铺天盖地”蓬勃发展的小企业。希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都要切实转变观念,将支持小企业加快发展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尽快将小企业贷款业务全面铺开,扎实工作,抓出实效。
二、银行与企业互动,努力实现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新突破
促进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开展,银行和小企业是主体,要靠银企的互动和共同努力。银行业要切实转变经营理念,真正把支持小企业发展摆到突出重要的位置,摒弃贪大求洋的思想,将注意力转移到小企业上来,全面转变传统的信贷管理模式,构建全新的适应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信贷管理理念和机制。
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原则和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制度和规程。《意见》提出的是原则性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本行及各地区实际,立足发挥本行在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特色,找准市场,研究制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创新与发展规划,构建小企业贷款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明确银行在小企业贷款业务上的发展目标、努力方向和竞争优势,制定具体的小企业贷款实施办法、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小企业贷款服务特点的贷款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入分析小企业经营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建立小企业贷款审核、风险定价、授权授信、担保方式和激励约束等方面的贷款经营管理机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款风险识别、计量、评价和化解处置机制,既达到提高小企业贷款的可得性和覆盖面的要求,充分发挥贷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贷款风险。
三是要加强小企业贷款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小企业贷款开展得好坏,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意见》,尽快完善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建立专门为小企业贷款服务的人员队伍,加强信贷人员业务培训,掌握小企业贷款的方法和特点,使之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行业知识,确保有关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执行。
小企业要切实提高诚信意识,规范经营管理,坚决抛弃借助逃废银行债务发展的不良思想,建立起与银行的良性互动和互信关系,依靠自己的信誉争取银行的支持,尽快做大做强。一是要进一步明晰产权,明确责任。无论是新建还是现有的小企业都应该明晰产权,努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规范。创业期的小企业要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自有资本金。二是要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当前尤其要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增强经营透明度,增强银行的投资信心。三是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和信息交流,使银行了解企业,为银行信贷提供良好的载体。
三、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创造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当前,各级都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年,国家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近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经贸委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意见》,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的名义确定了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提出要通过整合利用财政、金融、担保、培训、人才、政策等优势资源,用年时间促使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做大,从而带动全省制造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最近,市委、市政府也正在研究制定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详细规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等不靠,加快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要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当前重点是要加快推进融资担保、信用评价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面,要通过股份制、会员制等多种形式发展融资担保体系,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参与形式多样化的格局。市里已经批准设立了国有独资的临沂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各县区政府也要尽快建立政府财政支持性担保机构,并对其它担保机构发展给予政策扶持。各担保公司要认真学习借鉴兰田担保公司的经验,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入股,实行市场化运作,规模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努力降低担保风险,提高担保能力。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方面,由经贸委牵头,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统计、环保、海关等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参与,建设面向社会的,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用监督和信用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小企业诚信评价服务体系,作为进行各类社会融资、担保、经济交往、社会评价的有效依据。银行业内部也要建立统一的借款企业资信评级体系,增强评级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对信誉好的,要大力宣传;对不讲信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要依法制裁,并予曝光。同时,加快中小企业培训、信息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要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要认真清理针对小企业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小企业与大中企业一视同仁。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真正做到对小企业多服务、少干预,多支持、少限制,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向小企业提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小企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有关政策。要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三乱”行为。要开展小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部门活动,对评议结果特别差的部门负责人予以戒勉。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把小企业发展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经贸委、中小企业办公室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日常调度,定期通报情况。四是银行监管部门要根据小企业贷款的特点,制定差别化的监管政策措施,在机构设置、业务审批、市场准入、风险分类等方面对开办小企业贷款的机构给予一定的监管激励措施,引导、鼓励、支持商业银行开办小企业贷款业务。
(一)总体思路。以《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激活社会服务资源、构建相关服务平台、开发服务产品、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面的社会化服务。
(二)工作目标。通过3至5年的努力,建立我州公益和商业相结合,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功能健全、服务完善、分工合理、体系完备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分阶段目标任务是:2008年,制定推进我州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组建红河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引导和支持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2009年一2010年,公共服务体系规范运行,公益体系基本形成,商业体系初步建立。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多渠道的服务体系。
二、我州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服务体系是以中小企业为特定对象,为中小企业创立、发展提供扶持与服务的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服务体系包含信息服务、创业辅导、教育培训、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维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当前应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中急需的创业培训、信息服务、融资担保和维权保护等内容建立“五个平台”。
1、建立创业培训服务平台。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县要充分挖掘现有培训资源,选择评估相关培训机构,建立中小企业培训基地。围绕“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向创业者提供项目筹划、创业园地、技术应用、人员培训,以及工商管理、税务征管、财务会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知识产权、融资投资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面对有创业意向和条件的人员举办各种专业技术、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解决初创阶段的困难,不断催生小企业,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对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帮助企业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建立符合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的现代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2、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彻底解决中小企业信息不畅和滞后问题,决定集中3年时间建设全州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平台以“红河?中小企业网站为中心,上联中国云南?中小企业网站”,下联各市县分站和企业,形成省州县企业五级联网,实现全社会信息资源共享,达到采用选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打造全州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的目的。依托网络平台为中小企业开展政策法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投资融资、企业管理、电子商务、技术创新、产权交易、法律维权等服务。逐步建立网上企业库、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技术专利库等各类信息库。充分利用我州国家级口岸的区位优势,建立面向东盟的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与国际信息接轨,为我州中小企业“信息资源共享,公平参与国际、国内竞争”创造条件。
3,建立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目前我州融资担保体系已有一定发展,但与全州中小企业发展及不适应,存在机构量少、规模小、作用发挥不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快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决定从今年起到2010年,有条件地对州内兴办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扶持原则、扶持条件和扶持办法以及管理办法执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新晨
4.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订和实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计划,建立各类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逐步完善科技创新服务网络,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技术开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新产品设计、设备与产品测试以及生产力促进等服务机构。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的专门技术实验室和测试基地向中小企业开放。组织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诊断、技术鉴定活动。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加强技术研发,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生产工艺,走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的路子。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建立10个州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含新产品开发中心);鼓励企业提高技术,申报省的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新产品开发中心。对州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和州内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含新产品开发中心)由州级财政一次扶持资金30万元。
5.建立维护权益服务平台。州县企业减负工作办公室等各有关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维护权益等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业主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鼓励法律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设立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服务。依法督促中小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真正做到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