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

时间:2023-09-13 17:13:48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1

下面就我省的幼教、特教、扫盲工作谈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九五”期间我省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简要回顾

“九五”期间,我省从事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同志们深入学习,解放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使我省幼教、特教、扫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为全省基础教育的整体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下面,我分三块对“九五”期间幼教、特教、扫盲工作情况进行简要回顾。

(一)幼儿教育方面

1997年,原省教委在昆山召开了全省幼教工作会议。五年来,各地教育部门在妇联、卫生等有关部门支持下,围绕“九五”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幼儿教育现代化,苏南、苏中、苏北涌现了一大批既有现代教育理念、又有现代技术装备的现代化幼儿园。全省一类园从1997年的500所增加到1400所,在一类以上幼儿园接受优质教育的幼儿从1997年的15.1万上升到47.9万,占全省学前三年幼儿总数的33%,优质教育资源正在不断扩大。多元化办园体制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办园从1997年的542所增加到目前的2183所。幼儿教育师资队伍进一步优化,学历达标率由五年前的75%上升到92.72%,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占21.1%。

在规模发展的同时,我省幼儿教育的管理体系和教育实践水平也达到了一个历史性高度。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到“九五”期末,我省幼儿教育基本形成了一个以县、乡为主的完善、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基层幼教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各地幼儿教育制度化、现代化发展和教师队伍的成长、先进经验的推广提供了保证。广大理论与实践工作者在幼儿教育的课程改革、幼儿素质的和谐发展、幼儿教育的社会化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使我省的幼儿教育总体上呈现出生动活泼的发展局面,为幼儿教育的进一步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楚地看到,在这五年当中,特别是近两年来,幼儿教育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矛盾也比较明显。其一,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于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但我省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率与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全省学前三年教育的适龄儿童人数是183万,但入园率才达到78%左右,这与教育部对经济发达地区90%入园率的要求和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相距较远;其二,南北之间、城乡之间差异很大。“九五”期间,我省城市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基本解决,但面广量大的农村及城市流动人口幼儿教育的问题还远远没有达到平均水平。苏南五个市学前三年入园率已达到95%以上,苏北部分地区最低的只有64%,地区间的不平衡还比较严重;其三,在当前农村基础教育包括幼儿教育的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地区指导思想还不明确,配套措施还不完善,工作方式比较简单化,导致幼儿教育管理水平下降,师资队伍不稳,事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认真对待,认真解决。

(二)特殊教育方面

“九五”期间,在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坚持“普及与提高并举、以提高为主”的方针,以创建“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为重要举措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建设,普及并巩固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开展特殊教育科研,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殊教育的学校数、在校学生数、年招生数以及毕业生数都在全国名列前茅。到“九五”末,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基本达到与当地其他儿童少年同等教育水平,视障、听障、智残儿童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达到95%以上,7—15周岁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比率稳定在90%以上。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与残联密切配合,通过学校办学、社会办学、个人办学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训练、早期康复。城市残疾儿童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60%,农村达到45%。目前,全省有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50多个。

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与高等教育。全省60%的特教学校创办了盲、聋职业高中和中专班,开设了按摩、推拿、计算机、机械、美工、服装设计等专业。通过“双证制”的实施,为残疾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全省现有8所高级中专(职高)特殊教育学校,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第一所聋人普通高中——南京聋人高中。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金陵职业大学等高等学校开办了盲、聋人专科教育。

加大特殊教育投入,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近几年我省特殊教育总投入近2亿元,新建高标准校舍3万多平方米,添置了大量的微机、语言测试设备、多媒体及电视播放设备等。到2001年底,27所学校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成为“江苏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

“九五”期间,我们切实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我省特教学校专任教师98%学历合格,科研的拉动和“特教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特教教师的国际交流等活动使我省特教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并涌现了一大批有科研、有实践、有特色的典型学校。

“九五”期间我省的特教事业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比如经费投入渠道不畅,数量不足;不同地区之间特殊教育的规模和条件差异过大;对残疾儿童群体情况了解不细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今后认真地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扫盲工作方面

“九五”期间,我省各地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共扫除青壮年文盲30多万人,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在这期间,扫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十分明显。1995年,全省大约有青壮年文盲50万人。“九五”期间,在扫除30多万青壮年文盲之后,这个数字应该有明显下降。但据2000年全省人口普查资料,15到49岁的文盲人口仍然达到了48.26万人。从“九五”开始到结束,全省青壮年文盲总量没有明显减少,盲率排在全国第十一位。虽然从客观上来说,这与我省流动人口、外来婚嫁人口等数量的增加有关,但文盲较多的现实与我们经济、文化和教育大省的发展水平很不相称。扫盲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意义

做好“十五”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幼教、特教、扫盲工作,首先还是要解决认识问题。前不久,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刚刚闭幕。十六大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全党的奋斗目标,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给我们研究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南。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十五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达到800美元左右。江苏在1993年就完成了这个任务。1994年省委在第九次党代会上提出到2000年我们还要翻一番。跨入新世纪,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奋斗目标,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再奋斗几十年,到建国一百周年之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完成我国建设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的第三步跨越。这个跨越还要分若干阶段,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分为2010、2020、2050,江总书记指出这对我们民族来讲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在年初的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了世界发展的总趋势中有三个没变:和平与发展的主题没变;政治多极化趋势没变;发展的机遇仍大于挑战这个战略没变,这“三个没变”给我们民族的伟大振兴提供了一个相对比较好的外部条件。我们如何抓住这个机遇发展自己?总书记提出这个战略机遇期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全面实现现代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全面建设小康是针对总体小康的三个不足而言,即发展的总体水平不高;缺乏全面性;发展不平衡。所以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促进发展的全面性、平衡性,就构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行动。从发展的战略上看,它要求实现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共同进步,追求均衡化的发展。总书记在阐述小康社会形态的四个主要方面即经济发展问题、政治民主问题、文化繁荣问题、生态优化问题时,于第三部分阐述了科技教育,对我们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如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问题;第二强调基础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既要注意新的提高、又要抓好薄弱环节,扫除文盲,实现均衡发展;第三从教育服务于社会、作用于社会来讲要体现全面性,要发展终身教育、全民教育,形成学习化社会,并且促进人的自身的全面发展。我们必须从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出发,真正把握中央对基础教育发展的要求。

在去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中央对基础教育的发展明确提出了“新三片”的规划,即,在尚未实现“两基”的15%人口地区,打好“两基”攻坚战;占人口50%左右、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重点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占全国人口35%左右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满足社会对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到2010年,基础教育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前不久教育部下发的《基础教育工作分类推进与评估指导意见》对此作了进一步说明。

“新三片”规划体现了“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目标是实现中国基础教育的持续均衡发展。为完成中央的统一部署,不同区划中的基础教育肩负着不同的发展使命。江苏属于35%的经济发达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方向,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总揽全局,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这一目标与2000年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社会发展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从完成“两基”任务,到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目标上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但推进的过程必须扎扎实实,不能脱节,更不能停留在空洞的口号上,基本的思路就是要在巩固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提高。

首先要坚持不懈地突出“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总体上看我们已经实现了“两基”目标,但“两基”本身还存在着水平不等和程度不均问题,存在着“反复”的可能,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没有高水平的“普九”,就没有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就是从“普九”的比例上看,不少地方也出现了反复和波动的现象。扫盲工作也是这样,就像前面我们说到的那样,原有的一部分文盲扫除了,还可能出现一批新文盲。“两基”不巩固,重中之重的地位没有得到坚持不懈的强化,江苏基础教育总体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就会受到影响。

其次,要做好巩固工作,当前阶段的关键问题是要花大力气解决一个均衡发展的问题。从我省的情况看,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均衡现象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是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第二是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第三是群体之间发展不均衡,残疾人群体、流动人口和下岗人员等弱势群体与一般群体、优势群体之间的教育机会和环境存在很大差异;第四是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在我省,苏南苏北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第五是学生素质发展不均衡,重知识性基础,轻能力性基础、创造性基础。这些均衡问题不解决,基础就不稳固。

为完成“巩固”的任务,特殊教育和扫盲教育工作者担负着重大的责任。扫盲本身是“两基”的任务之一,特殊教育是义务教育以及整个基础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特殊教育和扫盲教育的对象是我们这个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之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三个代表”思想的落实,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是一个拒绝歧视、较少差异的社会。这是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必然要求。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是更加现代、更加文明的教育,它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贡献,集中地体现在平等地面向每一种人群、每一个个体以及人生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促进每一个公民的发展,帮助每一个公民获得更多的机会创造生活、享受生活。在教育以及全社会新的发展形势下,我们应该增强从事这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基础教育要“提高”,要达到“高水平、高质量”的目标,就是要解决一个向两头延伸的问题,建立一个更加完整的基础教育体系。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整个教育事业的起始阶段。幼儿教育质量对整个基础教育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王湛副部长在去年11月召开的全国幼儿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是人口大国,0—6岁儿童多达1.3亿,是世界同龄儿童数量的五分之一。通过早期教育焕发这些儿童巨大的学习潜能,将极大地提高我国教育的水平和国民整体素质,对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当代幼儿教育已深入到脑科学、生理科学领域。当代脑科学指出,人脑有万亿个神经细胞,其中有1000亿个神经细胞,在儿童早期就开始发育。有研究证明0-4岁人脑的发展所奠定的人的学习能力大体上可开发50%,4-8岁可再开发30%。因此,一个人早期的脑开发对后天能够获得的学习能力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从儿童个体的发展来看,早期的语言、运动、情感以及社会化发展对今后健全人格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开发年轻一代的创造潜能,不能错过关键期的教育。从幼儿教育与整个基础教育的关系来看,实践证明,幼儿教育发展得好的地方,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兴趣、学习成绩以及学习的主动性都会表现出良好的状态。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必须从幼儿以至婴幼儿开始。抓住了早期教育,就是抓住了提高基础教育效率的关键。

对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而言,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意义也同时表现为是社会人力资源开发的直接要求。这几年,特教、扫盲都走上了文化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的道路,不仅让受教育者获得基本认知能力,还让他们获得自立于社会的能力。扫盲中出现了功能性扫盲,对扫盲对象进行初等职业技术培训。残疾儿童完成九年文化教育以后也开始进行职业技术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已经在进行人力资源的开发。从社会意义上讲,这也弥补了人群间受教育的差距,体现了教育的平等和社会的公正,是维护基本人权的表现。从文化意义上讲,儿童早期发展是提升人的水平发展的关键。因此,幼教、特教、扫盲工作都有重要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的意义,我们应该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找到我们教育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

此外,我们应该看到,当前阶段开展幼教、特教、扫盲工作有着良好的背景和条件。近年来,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和发展问题受到了党和政府高度的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过去不太受到关注的生活领域和人群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社会发展和政策环境为江苏幼教、特教、扫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最为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九五”以来,江苏基础教育的事业规模和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省一方面继续高质量地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教育促小康工程,加大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的力度,一方面加快了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课程改革的步伐。在这些良好的事业发展条件下,我们完全应该满怀信心,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我省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新局面。

三、“十五”期间我省幼教、特教、扫盲教育的目标与重点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关于“十五”期间扫除文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教育厅已印发了《江苏省特殊教育“十五”发展意见》、《江苏省“十五”期间扫盲工作意见》,并即将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基础教育的要求,结合“九五”期间的成就,到“十五”期末,全省幼教、特教、扫盲工作要达到如下总体目标:

幼儿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0%,办好一批0—6岁示范性托幼中心,初步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0—6岁学前教育体系;大面积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进一步推进幼儿教育现代化工程,实现幼儿教育的信息化和优质化,全省幼儿教育的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特殊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到2005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要达到与当地普通儿童少年同等教育水平,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中城区和经济发达地区达到98%以上,农村达到92%以上;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城区学前一年入园率达80%以上,农村达50%以上,积极支持幼教、特教机构以及家庭、社区开展3岁以下的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活动;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扫盲工作:全省扫除45万现有文盲。重点扫除青壮年(15—50周岁)文盲;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年(15—24岁)文盲;鼓励50周岁以上的文盲接受扫盲教育;以乡(镇)为单位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并巩固在95%以上;坚决杜绝新文盲产生。

上面的这些总体目标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任务非常艰巨。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全省各地必须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下面我分三块谈一谈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

(一)幼儿教育方面

1、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

我省幼儿教育的南北之间、城乡之间差异很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工作中,要坚定不移地从全省统一的发展目标出发,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各市城区和县以上城镇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95%,积极发展0—6岁儿童的教育,至少办好一所0—6岁学前示范性托幼中心,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指导;经济发展中等程度的农村,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90%,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实验,90%的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指导;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农村,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80%,基本满足家长送子女入园的需要,大多数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指导。

各地要以这些具体目标为标准,规划今后一段时间幼儿教育工作。要强调全省规划的严肃性,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计划的实现。

2、继续深化幼儿教育体制改革

从历史上看,我国1956年提出的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是:在城市中由厂矿、企业、机关、团体、群众举办;在农村提倡农业生产合作社举办;教育行政部门在可能的条件下有计划地办一些幼儿园;卫生、教育部门应该办好几个幼儿园和托儿所,起示范作用。1979年我国提出坚持两条腿走路,国家办园和社会力量办园相结合的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方针。1988年提出在地方人民政府举办幼儿园的同时,主要依靠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办园。这一系列的方针始终围绕着一个核心问题:研究在政府指导下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办园,从而扩大我国儿童接受正规早期教育的机会。因此,幼儿园形成了与义务教育不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

今后几年全省继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幼教管理体制,继续坚持“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发展方针。

当前幼儿教育面临的社会情况出现了重大变化,我国处于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和生产方式的转型期。过去的企业人、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社区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社区建设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幼儿教育发展的格局将逐步转向以社区为背景,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我们必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各地实际,重新思考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推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于社区,服务于群众。社区是政府组织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对外开放的平台。理想的社区管理,应该是在政府支持下,出现一种非政府、非市场的社会公益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公民的自治管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幼儿教育要反映社区的民主管理的特点。幼儿教育最终必将纳入满足公民需要的、依托社区资源进行的、促进社区发展的社区教育体系。我们的目标是努力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类幼儿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不再把0—3岁儿童和0—6岁儿童的保育教育按部门划分权限,而将整体考虑儿童的教育规划,以儿童的发展为中心,建立新的管理模式。但现在我们的改革还没有到位,理想的社区运行还未成熟。这个时候,政府更应加强统筹:统筹发展规划;统筹收费、分类等政策;协调医、保教等管理部门;统筹公办、民办等各种资源。随着十六大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我们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社区公民参与管理活动。

“九五”期间,各地政府和政府部门举办了一批质量较高的幼儿园。今后,这类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要继续扩大和发展,示范和导向作用要继续增强。要明确政府办好示范性幼儿园的责任。现在有部分地区在改制思想还没有明确的基础上,就以甩包袱的姿态将幼儿园“处理”掉了,这是不对的。中央最新的方针仍然重申政府有责任办好示范性幼儿园。但是我们有的地方公办园一所都没有了,政府怎么行使职能?示范性幼儿园有两个作用:一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起模范带头作用;另一个是起管理作用,它是政府管理的依托,形成指导服务网络的基础。在教育部报国务院的文中提到几个问题:县级以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办好一定数量的示范性幼儿园;农村各乡镇政府必须办好中心幼儿园。关于改制问题,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不能简单地一卖了之,企事业单位改制可采取国有民办、联办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办园转制必须报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转制时要确保当地幼教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合法权益。要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体制变革的问题。不能因为有了社会力量的参与,政府部门就马上退出。更不能将政府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简单变卖,造成教育资产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流失。

“十五”期间,入园率的提高对幼儿教育规模发展的要求提高。必须根据现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坚持“两条腿走路”,形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正规与非正规形式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发展格局。尤其是对新办园,我们应坚持在登记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促进幼儿园发展的重要政策方面一视同仁。

要特别重视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十五”期间,应当坚定不移地把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把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情况作为考察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业绩的重要方面。为此,一是要抓好中心幼儿园的建设,扩大中心幼儿园的规模,更好地发挥中心园的办园效率和辐射作用;二是要防止和克服只抓学前一年入园率的倾向;三是要充分调动镇村两级办好幼儿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布局调整,将空余的教室和其他资源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班),切实解决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问题。为农村幼儿能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为农村地区真正全面实现小康竭尽全力。

3、进一步强化对幼儿教育的管理

从“九五”开始,幼儿教育的管理问题变得十分突出。管理工作的强化,不但对保证幼儿教育的质量起着关键作用,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发展导向意义。今后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幼儿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安排专人担任的幼儿教育管理干部,教研部门必须配备专职幼教教研员。同时要明确,乡镇以下幼儿园的管理是乡政府的责任。有条件的地方,每个乡镇也要明确指定一个幼儿教育管理干部;没有条件的乡镇,也必须设有幼教辅导员,幼教辅导员可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担任,也可由乡镇中心小学副校长或文教助理兼任。只有配备了一支强有力的幼教管理队伍,才能保障幼儿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查幼儿教育管理干部的资格,提高管理者的专业化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切实解决“谁来管”的问题。

二是幼儿教育管理者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不要把幼儿园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混为一谈。要尽快地进入角色,摸清家底,建立本地幼儿教育发展现状的详细档案,认真做好0—6岁儿童的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台帐,建立幼儿园园籍制度,保证幼儿的受教育年限。要提出并实施本地幼儿教育合理的发展规划,以更高的热情促进事业的发展。

三要继续引导民办幼儿园(改制园)的发展。民办园在登记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要与公办园享受相同的待遇。要完善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民办园的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定办好有关手续。审批民办幼儿园时,要充分考虑布局设置的合理性,定量控制,防止盲目办园,形成恶性竞争。已经举办而没有进行申报登记的民办园必须补办审批手续,领取办园许可证,不符合办园条件的一律要求停办。同时要为民办幼儿园制定相关政策,确定适当的收费标准,使民办幼儿园得到健康发展。要注意在民办幼儿园中扶持一批办园方向端正、管理规范、教育质量较好的幼儿园,发挥它们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要坚持依法治教。国家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省颁发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等法规、文件仍然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实施幼儿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要规范幼儿教育的管理行为,针对当前在登记注册、园长和教师资格管理、办园体制改革、收费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严格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

4、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001年7月国家正式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纲要》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制订的,是指导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科学纲要,它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幼儿教育改革的经验,立足于我国幼儿教育改革的现实,在充分吸纳世界范围内早期教育优秀思想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了幼儿教育的发展目标,力求体现终身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思想;倡导尊重儿童、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师生共同成长等先进的观念。它的颁布标志着幼儿教育的课程改革已经与整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同步启动,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统一部署,幼儿教育的课程改革与中小学的课程改革同时展开。从2001年开始,全省已组织多次专门的培训活动,因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师资培养培训部门要把幼儿园教育新纲要的执行纳入到统一的计划当中,把它作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要通过培训的组织,把教师和园长观念的转变作为落实《纲要》精神的核心,坚决反对幼儿园小学化的倾向,确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组织模式,教育部曾经组织各地在幼小衔接问题上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结论为到小学后,影响、学生学习的第一位因素不是知识准备情况,而是儿童社会性的成熟程度,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儿童是否处在对学习和探索的积极主动的状态,我们过去过多地强调像成人一样给儿童灌输知识,违背了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要改变这样的教育状况就必须从园长和教师的教育观抓起;第三,要把新的观念与实践结合起来,用实践来体现先进的教育观念,关注儿童在真实教育情境中的实际体验和经历,体现以儿童和儿童的发展为中心的精神;第四,把贯彻《纲要》精神与开展托幼一体化实验结合起来,促进两类教育的有机整合与衔接,构建完整的早期教育体系;第五,要进一步提高幼儿教育社会化的水平。进一步促进幼儿教育科研、资源建设、服务网络的社会化发展。做好家园共育工作,真正把幼儿教育变成全社区所有成员共同关注的事业。

5、增加对幼儿教育的经费投入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政府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要继续安排幼儿教育的经费,并保证做到逐年增长。财政经费主要用于教育部门已经举办的幼儿园,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和表彰奖励等。

同时,各地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筹措幼儿教育发展资金,并保证专款专用。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幼儿教育和弱势群体的幼儿教育,调动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积极性,多方解决乡镇与农村幼儿教育的经费投入问题。要积极鼓励社区、集体和个人的出资办学、捐资助学行为,完善政策与制度,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益。

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阶段,因此,各地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形成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的机制。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类别制定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加强对幼儿教育收费和使用的管理,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6、加强园长和教师队伍的建设

新形势对我们幼儿教师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比中小学更加突出,尽管我省幼儿教育的师资水平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整体上与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各地要加强师德建设,针对幼儿教师在师德修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教师成长的特点和师德教育规律,不断改进师德教育的方式,提升教师的思想境界,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理想,培养教师对幼儿崇高的情感。

要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今后,全省幼儿教师学历层次的提高要通过培养、培训两个渠道进行,争取到“十五”期末,各市城区和县以上城镇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60%以上幼儿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园长达到专科以上毕业程度;经济发展中等程度的农村40%教师达到专科以上毕业程度,园长达到专科毕业程度;经济发展较低的农村,90%的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20%教师达到专科毕业程度,大多数园长达到专科毕业程度。

要严格把好幼儿教师和园长的上岗关,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例》对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各项规定,在全省范围内严格实行园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不符合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允许颁发资格证书。无资格证书的园长和教师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培训和资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同时要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特别要对民办或转制幼儿园教师的工资、住房、保险等各类待遇作出具体的规定,使其与公办幼儿园以及中小学保持一致,促进幼儿教师、园长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二)特殊教育方面

1、着力解决特殊教育发展的区域平衡问题

我省的特殊教育工作总体上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存在着比较大的区域差异。特殊教育发展好的地方,不论是入学率、硬件设施还是队伍素质都达到了较高水平,实现“十五”目标困难不大。也有部分地区的情况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特殊教育薄弱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要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综合利用当地政府、残联以及各种社会团体、个人的力量,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的步伐。全省今后也要对这些地区制定适当的倾斜政策,并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创造条件,促进区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省政府统筹下,苏南五个市和苏北五个市已结成对口支援关系,包括建立在教育方面共同发展的制度。前段时间,教育部转发了苏州地区对口支援陕西榆林地区的经验,我们要本着这样一个好的精神加快苏南苏北的联动,促进共同发展,解决发展均衡的问题。

2、发展特殊教育的内涵,满足发展需求

总体来看,“十五”期间我省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在于质量的提高、内涵的发展。提高质量、发展内涵,首先要关注残疾儿童在入学之后的实际受教育环境。特殊教育学校要不断丰富现代特殊教育的内涵,保证建设和发展的标准不低于普通学校。加大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力度,提高特殊教育的社会化、现代化水平。要加大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和开展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的力度,提高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加自然、平等地融入社会群体的机会。特殊教育工作者要加强师德建设,加强特殊教育科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其次,要提高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年限和层次。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学前三年的早期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我们要求全省各市至少设立一所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必须附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各市重点发展一所高级中等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的高级中等教育主要以职业教育为主。同时我们还要与更多的高校进行联合,举办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必须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入学,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新办面向残疾人的专业,鼓励残疾人通过自学考试和远程教育等方式,接受高等教育。

3、增加经费投入,进一步落实助学政策

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增加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事业费、基建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要保证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足额按时到位,并按“两个增长”的原则逐年增加,这是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必须予以保证。各地在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危房改造工程、校校通工程等项目时,要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各地要积极扶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以弥补学校经费不足。

“十五”期间,省继续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并逐步增加,各市也要设立相应的配套经费。同时要联合多方协作,争取民政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保证残疾儿童不因为教育费用问题失学、辍学。

提高学生助学金标准。从明年开始,省、市、县共同努力,免去残疾儿童的全部杂费、代办费。苏北地区由省里解决,苏中地区由省、市共同解决,苏南地区主要由地方解决。

4、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十五”期间,全省每年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培养100名特殊教育师资。我们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逐步配备专业课教师、心理康复教师、言语康复教师、医疗康复教师、特教工程技术员等专业技术人员,使特殊教育师资更趋专业化。

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充分利用已有的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每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培训班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定期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和评选学科带头人。各市要对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的教师进行系统培训,调配到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及应届普师毕业生,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省教育厅将委托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对全省非特殊教育师范毕业的特教师资进行系统培训,系统学习特殊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促进特殊教育师资整体水平的提高。

各地要保障和提高特殊教育战线教职工的待遇,保证工资和特殊教育津贴足额按时发放,并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特殊教育津贴标准。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要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适当的倾斜。对普通学校主要承担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任务的教师要给予适当的岗位补助。

(三)扫盲工作方面

“十五”期间开展扫盲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方针,坚持分类指导、分区规划的原则,巩固扩大扫盲成果,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和妇女扫盲工作,努力扫除青壮年文盲。突出效率原则,积极进行扫盲课程和教学改革,初步建立以学习需求为导向、满足文盲基本学习需求的扫盲教育机制,提高扫盲教育的效益和质量。《江苏省“十五”期间扫盲工作意见》下发时,文盲人口最新统计结果还没有出来,因此,现在我们把《意见》中“扫除8万现有文盲”的目标及时调整到45万。

1、健全工作档案,明确工作计划,提高管理水平

各地要针对“九五”期间新增文盲数量巨大这一情况,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资料,以行政村为单位,逐个登记造册,建立文盲档案。要特别关注青壮年文盲人员分散、妇女文盲比例较高的实际,把他们作为扫盲工作的重点对象。近期,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一对所辖乡镇的青壮年文盲档案资料进行检查,一定要做到文盲资料清楚、完备。对复盲、迁移性文盲、婚嫁人口文盲等新增文盲,要随时建档,形成完整的文盲基本情况资料,对文盲进行动态管理。健全对文盲情况档案、规划和计划档案、项目管理档案、扫盲教师及工作情况档案、教学和教研资料档案、评估考核档案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扫盲教育和管理的网络化,逐步提高扫盲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文盲情况资料,编制“十五”扫盲规划和各年度扫盲工作计划。要以村村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和超过95%、彻底扫除15—24周岁的文盲为目标,来编制规划和计划,要突出以青壮年文盲集中的县(市、区)和乡(镇)为工作重点,明确扫盲的目标、任务、要求、责任等。按照扫盲规划和年度计划设立有关扫盲项目,按项目组织实施。对项目管理,省里将组织市级扫盲管理干部到国家扫盲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各市、县(市、区)也要对所辖县(市、区)和乡镇的扫盲人员进行培训。

为更好地保证扫盲工作的开展,各市县要按现有的政策,提供扫盲工作的专项经费,并保证其足额、到位。

2、严格小学入学和学籍管理,降低辍学率,坚决杜绝新文盲产生

全省新文盲不断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每年全省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没有入学的就有1万名,占1.6%。另外,全省小学巩固率为99.7%,尚未达到100%,以小学在校生600多万总数计算,每年又将有2万多儿童因为辍学成为新文盲。“两基”的巩固问题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小学入学年龄全省统一为六周岁,要杜绝提前或推迟入学。要特别关注和解决女童、残疾儿童入学问题。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舆论和教育手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坚决杜绝新文盲的产生。各地特别要防止小学生因学校布局调整、收费、考试成绩不好受到歧视等原因造成流失,成为新的文盲。

3、改革扫盲管理方式,实行项目管理制

规划年度扫盲计划,以文盲突出的县、乡为重点。设立青少年、少数民族、妇女等扫盲的专门项目,集中力量扫除数量集中的同类项目;按项目的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做到经费专用、工作到位。

4、积极进行扫盲教学和评估改革

要转变扫盲教育观念,积极探索识字与学习科学基础知识、生产劳动技术相结合的扫盲教学方式;逐步建立以学习者学习需求为导向、满足文盲学习要求的扫盲机制,提高扫盲的质量和效益。探索多种形式的功能性扫盲途径和方法,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改革扫盲的评估方法,重视扫盲教育的过程评估,改变主要以识字为主的评估方法,向考核学员实际文化能力和应用性技能水平的评估转变。

5、进一步完善扫盲教育实施网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扫盲工作的负责部门和人员,负责扫盲的日常工作。农村扫盲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要组成行政领导牵头,教育助理和中心小学、成教中心负责人参加的扫盲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扫盲的组织实施工作。城乡用工单位(包括私营),法人代表是扫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扫盲规划和要求,负责扫除本单位现有职工中的青壮年文盲。

有扫盲任务的地方,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村成人学校要把设置扫盲课程和承担扫盲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负责本施教区内的具体扫盲教学。教师参加扫盲工作要计入工作量,对超工作量的给予课时补贴。教师参加扫盲工作的成绩作为职称评定、考核晋级、评选先进的依据。文盲较多地区,可以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扫盲活动,把参加扫盲活动列为学生社会实践、综合实践和假期活动的内容。居住分散和零星的文盲,难以组成扫盲班的,可以采取“包教包学”的方式扫盲。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农村中小学、成人学校承担扫盲教学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农村成人学校要按照省定编制配备教师,人口为5万及以上的乡镇为3人,其他乡镇是2人,明确扫盲工作及管理责任。扫盲任务较重地区,要有专人全职从事扫盲教育工作。

要落实扫盲经费,今年在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中,对农村成人教育经费作了明确规定:由县财政拨款的成人教育经费由每人0.2元提升到0.5元。可以运用于扫盲、职业培训、劳动转移的技术培训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注意运用这个政策。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促进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新发展

幼教、特教、扫盲工作与普通的中小学教育相比,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在幼教、特教、扫盲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各地的经验和实践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加强领导首先要解决领导者自身的观念和认识问题。当前阶段,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就是要求领导者牢固地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把自身的工作、把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幼教、特教、扫盲工作关系着全省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着弱势群体的利益能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关系着我省基础教育高水平、高质量的发展目标能不能顺利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对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领导责任。在思想上,幼教、特教、扫盲工作要有位置,位置问题不解决,工作就无法得到应有的落实。

其次,各地要集中力量,创造条件,解决组织健全和人员配备方面的问题。“十五”期间,幼教、特教、扫盲工作事业发展的任务在加重,但少数地区的管理力量反而在削弱,原有的一些职能机构被取消,人员被安排从事其他工作。这种现象要坚决防止。

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前一段时间各地幼教、特教、扫盲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管理上的复杂性有所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要加强对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领导,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变得越来越重要。领导部门之间不能很好地协调,实际工作中就会出现相互扯皮的现象,甚至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

要加强领导责任的落实,要从对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规划抓起。各市县要把幼教、特教、扫盲工作严格列入本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为此,各市县区领导要加强对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调查研究,对照发展目标,对存在问题和本地区的薄弱环节进行归总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实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对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领导制度,要定期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地区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强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经验交流,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事业发展。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2

【关键词】学前融合教育;巡回服务;资源教室;幼儿园;思考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1)03-0031-05

近年来,学前融合教育日益受到关注。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已率先开始进行学前融合教育的实践探索。据统计,北京目前正式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的幼儿园有73所,上海有12所。应该说,这些探索让广大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及其家长看到了希望,也让许多幼教工作者大受鼓舞。然而,不得不承认,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困境,提出促进我国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我国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困境

目前我国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的幼儿园数量很少,已开展相关实践的幼儿园也压力重重。总的来看,学前融合教育面临的发展困境至少表现在以下方面。

1 理论探讨多,实践探索少

当前,对学前融合教育的学术探讨日益增多,涉及的内容日益宽泛,包括学前融合教育的概念、有效性以及师资培养等问题,也有研究者对家长和教师的学前融合教育观念作过问卷调查。这些学术探讨和调查研究对于肯定学前融合教育的价值和意义,明确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应具备的前提条件等有积极意义。然而,深入的实践探索还是少之又少。多年来,学前融合教育还停留在观念层面,幼儿园少有落实,更缺少有价值的经验积累。

2 异域经验介绍多,本土实践探索少

从笔者收集的相关研究文献看,大部分对学前融合教育的研究仍停留于对欧美等国相关经验的介绍,内容主要涉及各国学前融合教育的概念、法律基础、实践模式等,而针对我国实际情况的本土探索很少。近几年,逐渐有学者进行了一些行动研究,如重庆一些幼儿园与重庆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了学前融合教育的本土个案研究,但总体而言,研究仍十分欠缺。现有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欠缺严谨性,研究结果也缺乏可推广性,很难切实满足广大有特殊需要幼儿的教育需求。

3 短期尝试多,长期坚持少

在国际思潮的影响下,我国一些幼儿园开始结合实际开展学前融合教育探索,但能长期坚持的很少。例如,王志强等人对两名发展迟缓幼儿学前融合教育的质性研究表明,尽管幼儿园园长认同并支持融合教育,但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在幼儿园的融合仍是困难重重,很可能因为教师精力有限、受到同伴排斥、课程调整困难等原因难以为继。而叶增编等人对一名自闭症幼儿学前融合教育的质性研究表明,因为教师缺乏相关技能的支持,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很难真正融入集体。从已有文献看,基本没有对学前融合教育个案作长期纵向研究的。

二、我国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缓慢的原因

笔者认为,学前融合教育在我国发展缓慢的原因大致如下。

1 幼儿园的实际困难

(1)园长兴趣不高

学前融合教育的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园长的观念。有调查表明,已有部分园长逐渐认识到让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接受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是这些幼儿的权利,学前融合教育对幼儿和幼儿园都有益处,但现实条件的制约常常让园长感到力不从心,从而导致他们对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的兴趣不高。一方面,开展学前融合教育需要配备相关专业人员,调整课程设置,创设相应的环境等,而这都需要额外的人力和经费支持。目前绝大多数公办幼儿园还得不到这样的支持。另一方面,受制于家长的影响,幼儿园如招收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很可能面临生源减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融合教育还没有进入学前教育的评估体系。和义务教育阶段将特殊教育纳入一票否决预警制不同,幼儿园实施融合教育纯属自愿行为。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园长的积极性。

目前,除了北京、上海等城市有少量幼儿园根据政府指令性要求招收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外,其他省市的幼儿园对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基本持“能不收就不收”的态度。据报道,我国至少有10万名有特殊需要的婴幼儿被拒于普通托幼机构之外。

(2)教师负担过重

教师的工作负担重,心理压力大,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一名普通的带班教师,不仅每天要面对30名左右的幼儿,保障幼儿的安全,安排一日活动,满足幼儿的各类需求,而且要处理大量的案头工作,如课件制作、活动设计、填写家园联系册等。幼儿园的各种考评、验收以及上级部门的检查等也常使教师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调查发现。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热情正在严重消退,在沉重的工作压力没有得到相应改变的前提下,只是一味要求教师奉献爱心。额外拿出精力来照顾班级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显然不现实。周念丽(2006)调查发现,65%的教师明确表示不愿意自己的班级招收有特殊需要的幼儿,53%的教师认为实施融合教育会降低教育质量,100%的教师对现有教育资源缺乏信心。可见,大多数教师对开展学前融合教育持消极态度。

(3)家长配合不够

家长不够配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普通幼儿的家长对幼儿园招收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普遍持保守或反对态度。严冷(2009)调查发现,在所调查的家长中,赞同幼儿园招收有特殊需要幼儿的仅占17.7%,38.7%的家长明确表示反对。另一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幼儿的家长本身也配合不力。一些家长在被告知孩子可能存在发展异常之后,常常极力否认或掩饰。这里的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是家长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认为孩子有问题是极没面子的事情,或者认为孩子出现问题是自己的过错,从而产生极端情绪,不愿正视现实;二是当前的社会支持系统不够完善,家长即便承认孩子有特殊需要,也得不到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反而可能会遭到嘲笑和轻视。

2 高校学前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滞后

毋庸讳言,目前在高校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中,缺少对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和培养,导致准教师们缺乏特殊教育素养。据调查,在137所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中,已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的仅有19所。因此,我们亟需在职前和职后教育中增设特殊教育课程。准教师们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还要亲自接触有特殊需要的幼儿,以期在实践中提高特殊教育素养。

因为很少有学校培养学前特殊教育师资。所以正在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实践的幼儿园普遍缺少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学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与此同时,由于目前我国专门的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很少,所以学前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的就业状况并不乐观。最终,师资培养的滞后阻碍了幼儿园融合教育的开展,而幼儿园融合教育的需求

不足又使得高校对相应专业的开设持保守态度。

3 宏观支持系统不完善

当前,政府对开展学前特殊教育的责任尚不明确。在某种意义上说,学前特殊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一个盲区。特殊教育的发展重点只是放在义务教育阶段,学前特殊教育还未成为地方政府发展教育的工作重点。更何况,学前特殊教育不仅取决于教育部门的努力,而且需要卫生、民政、残联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因此,学前特殊教育的处境比一般学前教育更尴尬。

从法制建设看,我国尚无专门的学前特殊教育政策法规,虽然《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提及了学前特殊教育的任务、实施机构和类型分工。但没有对教育对象、政府职责、财政投入与条件保障、教育机构、教育教学与质量评价等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从经费投入看,政府还没有为学前特殊教育设立专项经费。有研究者呼吁,在扩大整个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应将至少5%的学前教育经费专门用于学前特殊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高到10%。然而,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困难重重。

三、国外学前融合教育实践的启示

教育的投入总是受制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应该看到,我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和有特殊需要幼儿的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但幼儿园是否要等到所有支持条件全部具备才去尝试学前融合教育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儿童的发展无法等待。开展融合教育不可能是一个已然的结果和状态,而应该是一个逐步开展、逐步完善的过程。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与社会资源的投入是相互促进的。社会资源的投入当然能够快速促进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但也只有学前融合教育展现出巨大的精神力量和社会价值时,社会资源才有可能更多地向其倾斜。那么,在现有条件下,能否通过一些可能的努力来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呢?国外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实践的经验值得借鉴。

融合教育既是一种先进的教育理念,也是一套完整的实践体系。许多国家摸索出大量有特色的学前融合教育实践模式。例如,美国政府牵头组建跨专业团队(包括特殊教育工作者、服务协调员、融合教育推进者和特殊教育管理者),定期为各个幼儿园提供服务。在具体的服务模式上,结合具体幼儿园的特点,衍生出团队教学、助手服务等多种模式。又如,日本经过多年的探索,最终确定通过高校教师指导,园、所长和专职教师联合,康复治疗机构参与的实践模式来推动融合教育发展。

以上国家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的做法,有几点值得借鉴。一是幼儿园和政府都秉承务实的态度,脚踏实地做事。实际上,这些国家在发展学前融合教育的初期乃至现在也面临着和我国一样的困难,如资金短缺、人员不足、合作不力、环境设备条件不足等,但是家长、幼儿园和政府务实的做法使得学前融合教育最终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也得到了更多的立法保护和经费投入。二是他们在构建学前融合教育实践模式时都强调多部门协作,强调组建跨专业团队为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巡回服务。三是各国的教育实践彰显了本土化特色,如日本更强调高校的主导作用,而英、美、德等国则更加强调各部门之间的均衡责任。可见,对于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幼儿园不应被动等待,而应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学前融合教育实践模式。

四、对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实践的构想

借鉴国外做法,结合我国幼儿园的实际条件,笔者认为,幼儿园可以通过创建资源教室,同时争取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固定团队提供巡回服务,务实地推动学前融合教育发展。

1 创建资源教室

资源教室是指在普通幼儿园设置的专为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适当的个别化教育以及为普通教师提供教学支援的教育场所。有学者认为,资源教室是沟通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桥梁,是实施融合教育的第一步。资源教室功能强大,可以成为幼儿园特殊教育工作的平台和资源中心。

资源教室的创建有一定的要求,可作特定的区域及功能划分,需配置相应的教学设施。但是要评判资源教室创建得好不好,最重要的标准不是硬件设施多么完善,仪器多么先进,而是看软件建设是否完善,包括是否具备有较高水平的辅导教师,是否能够成为全体教师特殊教育观念改善及技能提升的支持中心,是否能为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及其家长提供心理上的支持以及是否能保持开放状态,与不同层面的社会系统进行信息交换,争取不同的资源支持等。

有了资源教室,幼儿园就可以与巡回服务团队定期联系,以便定期在资源教室为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服务。直接服务包括能力鉴定,个别教育计划的制订、执行及追踪评价等;间接服务包括为特殊教育教师、普通教师和家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

有研究表明,教师与家长积极联系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或学生,在幼儿园的资源教室为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专业服务,确实能提升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技能,改变家长的观念,最终使得有特殊需要的幼儿获得良好的教育服务。总的来说,巡回服务确实能够提升融合教育的品质。

2 具体的工作方式

(1)谁来提供巡回服务

巡回服务的提供者应包括五类人:医生、治疗师(运动、语言等)、社会工作者、临床教育心理学工作者、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幼儿园可以联合家长,先去争取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校的支持。然后再争取其他康复、医疗机构的配合和参与。这是因为高校的特殊教育专业工作者较多,专业知识丰富,且有相对自由的时间,而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正好可以在不断的巡回服务实践中锻炼自己。实践证明,广大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正是最好的提供巡回服务的助教或者志愿者。大量助教进入幼儿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幼儿园在开展融合教育时面临的人员不足的压力。

就专业团队成员之间的互动模式而言,大致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多专业团队工作模式,即各专业团队成员单独工作,分别完成巡回服务工作;第二类是专业间团队模式,即团队成员以多元方式工作,但需要相互沟通,对所提供的介入达成共识;第三类是跨专业团队模式,即各专业人员充分合作,相互学习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这三类模式对团队成员之间信息分享的程度和决策的一致性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可以先从多专业团队工作模式开始,逐步转到专业间团队模式,再转向跨专业团队模式。

(2)为谁提供巡回服务

目前我国普通幼儿园招收的有特殊需要的幼儿的发展障碍问题以轻度为主。存在程度较重的残疾或发展障碍的幼儿最好选择进入专门的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接受教育。以获得更好的支持和治疗。因此,目前巡回服务针对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在普通幼儿园入读的发展障碍程度较轻的有特殊需要的幼儿。

(3)怎样组织服务

在争取到相应的专业巡回服务团队的支持后,幼儿园可以利用资源教室,协助专业团队开展以下工作:完成对有特殊需要幼儿的观察,完成对有特殊需要幼儿个别教育计划的制订,实施个别教育计划(包括个别化的单独干预和日常生活的嵌入式干预),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开展对有特殊需要幼儿的家长的指导等。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3

一、说教材

1、教材的地位、作用和特点《幼儿园活动教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基本指导思想,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以幼儿教育能力为出发点,培养学生具有幼儿园活动实践操作能力的综合指导性课程。本课程具有鲜明的理论综合性和实践操作性,它是上承学前三学专业理论课,下启专业实践课的中介与桥梁。在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关系到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毕业生专业技能水平的关键。幼儿园语言教育活动的特殊方法是《幼儿园活动教程》五领域教育活动方法的部分内容。这节课主要讲的是幼儿园语言领域教育活动的几种特殊方法,它既是对前面所学内容的拓展深化,又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

2、学情分析授课对象为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学生。本学期是开设《幼儿园活动教程》的第二学期,通过前面内容的学习,学生已经掌握了幼儿园教育目标、幼儿园教育活动模式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原则,对幼儿园教育活动的一般方法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3、教学目标结合本节课内容和学生实际以及教学目标必须具有完整性、可操作性、易检测等要求,特制订了如下三维目标:(1)知识目标:掌握幼儿园语言教育活动的几种特殊方法。(2)能力目标:运用幼儿园语言教育活动的几种特殊方法,组织幼儿语言教学活动。(3)情感目标:增强学生对幼儿的喜爱之情,激发学生对幼教事业的热爱与向往,同时增进学生对未来幼教职业的幸福感。

4、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运用幼儿园语言教育活动的几种特殊方法,组织幼儿语言教学活动。本节课突破重难点的关键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主学习,开展幼儿教育教学评优实训活动,强化学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训练。

二、说教法基于幼儿园活动教程的学科性质及本节课内容,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主要选用下列教法:

1、创设情境法由于幼儿园语言教育活动的方法理论性强,运用传统的讲授法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于是通过幼儿知识学习活动和学生自主预习成果的展示为学生创设情境,在生动有趣的情境中,充分调动学生的求知欲,并以此来激发学生的探究心理。

2、引导发现法翻转课堂强调教师是学生自主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教学必须充分发挥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挖掘学生的个体潜能。因此在本节内容学习中要以学生为主体,注重让学生亲自体验感悟,思考内化。

3、练习讨论法学生自主预习成果展示之后,组织学生分小组互评,并围绕几个问题进行讨论,既让学生在讨论中不知不觉地将知识内化、巩固并迁移,又可以帮助学生突破重点,解决难点。

三、说学法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学会学习,能独立学习。正所谓教是为了不教,所以要注重学法指导,主要采用了三种学法指导:

1、合作学习法在教师主导下,学生分小组进行合作学习,培养其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学会自主学习、互助学习,为终身学习,适应社会打下基础。

2、实践体验法教师在尊重、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大胆地把课堂让位于学生,通过体验使其在活动中有所知、有所悟,自主生成认识,促进其道德修养、行为习惯和实践能力的养成,实现其全面发展。

3、主动参与法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开展幼儿教育教学评优实训活动,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各个教学活动之中,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四、说教学过程

1、活动导入,激发兴趣课前 5 分钟的幼儿知识学习活动,给学生创设了幼儿园的活动情境,也激起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很自然的引出本节课的内容。

2、合作探究,学习新知教师结合学生自主预习成果的展示,小组互评讨论解疑等方式营造了轻松愉快的教学氛围,并且通过教师总结,使知识得以正确全面的呈现,从而解决了本课的重点,进而又一次突破教学难点。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4

【关 键 词】蒙台梭利;特教教师;感官训练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5)03-0060-02

一个国家特殊教育事业的变革与发展一方面是衡量国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水平发展与否的重要标志,另一面也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标志。我国在近期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明确地把特殊教育纳入到我国教育发展任务之中,关于特殊教育教师问题纲要中指出:“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从纲要中我们体会到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关系着特殊教育发展的成败,也决定着特殊教育教学的质量,因此,国家十分重视特殊教育师资力量的培养。本文对20世纪初意大利著名学前女教育家蒙台梭利关于特殊幼儿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的成就进行探讨,从幼儿特殊教育教师如何对特殊儿童进行有效教育的角度和层面来论述蒙台梭利幼儿特殊教育思想,为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提供一些借鉴与思考。

一、幼儿特殊教育教师的使命

(一)幼儿特教教师的任务

蒙台梭利在《儿童的秘密》一书中用一章的篇幅来具体论述了教师的任务。她认为对于教师而言,最首要的任务是先观察儿童,了解儿童的生活习性、性格特点等一切未知领域,充分挖掘儿童的潜能,使他们无拘无束地生活,自由快乐地茁壮成长。为了实现这个任务,教师应该用科学方法观察儿童,研究儿童,理解儿童,热爱儿童,帮助儿童。教师的主要作用是指导儿童的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儿童拥有一种心理生活,这种心理生活的微妙表现尚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它的发展往往会被成人无意识地破坏掉。”①事实上,儿童正处于创造和发展的时期,他正处于创造自我的过程中,无论是正常儿童还是特殊儿童都有创造和发展的潜质和可能。因此,在外部表现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尚未被成人认识的、充满活力的儿童。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儿童创设一个相对自由的活动空间,使儿童舒适地,不受任何束缚地快乐成长。幼儿教师应该把儿童安置在一个自由、充满欢乐和身心放松的环境里,使儿童感到没有任何的压抑之感。如果幼儿在他的心理发展过程中,遇到一个禁锢的、充满敌意的、不适宜的环境,就会在人们尚未察觉的情况下产生各种心理问题,例如,心理障碍、依附他人、自卑感、恐惧、说谎等。在一个幼儿身上,可能同时出现几种心理畸变的情况。如果儿童没有消除他的心理问题,这些畸变将伴随他的一生。1898年,蒙台梭利在都灵召开的教育会议上指出:“儿童智力缺陷主要是教育问题,而不是医学问题,教育训练比医疗更为有效。”②作为特殊教育的教师,必须关注低能儿童的外部表现,儿童每一个不寻常的反应和每一次发脾气都是障碍儿童心灵中秘密显露的一种无奈表示。因此,对于低能儿童来说,特殊教育教师把他们安置在一个轻松愉快的环境里,对于低能和弱智儿童的教育和他们的心智发展都至关重要。

(二)幼儿特教教师的精神准备

蒙台梭利十分强调特殊教育教师在对特殊学生的教育过程中,教师对待儿童的态度,他认为这是全部问题的关键。正是教师身上所存在的那些不好的脾气和内心障碍,使儿童胆怯害怕,不能以真实的一面在教师面前展现,致使教师缺乏对特殊儿童的体会和深入了解。为了全面透彻地了解特殊儿童行为特点,教师必须要有思想准备,教师首先从了解自身开始,总结发现自己身上的优缺点。例如,傲慢、发怒、偏见等。总之,“教师必须变得谦和友善和慈爱,这是教师应该具备的美德。这种精神预备将给予他所需要的平衡”。③要在精神上为幼儿营造舒适、温馨、安全、宽松愉悦的社会环境,特别是要将心理学知识寓于教育教学领域之中去,以促进幼儿心理的健康发展。我国在特教的师资培训方面由于国家的重视,有了显著的发展和提高,但是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在我国的一些特殊学校和康复机构里,由于师资匮乏,很多特教师资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缺乏作为特殊教育教师所必备的知识素养和教育理念。因此,面对特殊儿童的外在表现形式,不知该如何应对,有的教师甚至采取简单粗暴的行为,缺乏爱心和耐心,这会给孩子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不良影响。因此,为了更有利于特殊儿童的教育与发展,特殊教育教师不仅要关注为特殊儿童创设良好的物质环境,而应更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特教工作尤其强调特殊教育教师的人道主义服务精神,为特殊儿童提供良好的精神环境,这样才能保证环境创设的质量,而不仅仅停留在物质环境的创设上。特殊教育教师要加强专业伦理、专业素养、专业行为的培养与提高,从而服务和奉献于特教事业。

二、幼儿特教教师感官训练的原则与方法

感官训练是蒙台梭利的精华所在。蒙台梭利指出特殊儿童的某些障碍和缺陷,只要在敏感期之前进行教育,就能得到很大的改善。而儿童敏感期大多主要集中在出生后到六岁前这一阶段,即学龄前阶段。所以,在这一阶段是幼儿特殊教育教师对特殊儿童进行早期干预的最佳时期,教学效果也最好。感觉发展敏感期是对特殊儿童进行感官训练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特殊儿童接受训练,有利于纠正智障儿童的感官缺陷,如果错过了这段最佳时期,对于有缺陷儿童来说更是勤苦而难成。

蒙台梭利把智障儿童的感官教育划分为:一般感觉教育(触觉、热觉、压觉和立体感觉)、视觉、听觉、味觉和嗅觉教育,在这些感官训练中以触觉训练为主要练习方式。智障儿童常常通过触觉来认识周围的事物,双手成为他们理解事物的直接器官。由此可见,特教教师只要掌握了智障特殊儿童感官敏感期的发展规律,充分地加以利用,不仅可以提高智障儿童的学习能力和效率,而且可以把握住智障儿童感觉器官逐渐从不成熟到完善的发展机会。同时蒙台梭利也指出,如果儿童感官敏感期已经过去,再加以练习,不仅增加了训练困难度,而且也不可能达到完善的地步。在智障儿童的各种感官训练中,蒙台梭利主张把“教师”改称为“指导者”。幼儿特殊教育教师根据智障儿童思维发展的特点,如思维发展迟缓、缺乏学习动机和兴趣、判断分析能力、情感发展滞后等心理特点,对弱智儿童进行感官训练的指导,使儿童自由自在地发展。幼儿特教教师在缺陷儿童感官教育实验中,充分运用了分解训练原则训练缺陷儿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分解智障儿童的感官训练程序和步骤,既符合智障儿童感官发展水平,又能够适应智障儿童的心理和生理发展水平。正如蒙台梭利所说:“如果不把感官教育作为某种含有智慧和动作的整体活动的一部分,那么就永远也不可能有什么感官教育。”④最后,蒙台梭利关于智障儿童的感官教育必须借助智障儿童的感觉器官和直观的感官教具进行。幼儿特教教师利用能够刺激智障儿童感觉器官的教具为媒介,通过不断训练和强化,提高智障儿童的注意力,使他们的感受性在不断的探寻和发现的过程中提高和完善。纵观新时期幼儿特教改革的发展进程,我们一直都在提倡教师应成为儿童学习的支持者、指导者,教师“教”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教”。这些观点在蒙台梭利的著作里随处可见,蒙台梭利在幼儿特教方面的真知灼见,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

三、蒙台梭利幼儿特殊教育教师理论的现代价值

蒙台梭利是以一个教育改革家的身份出现,尽可能试图打破以往传统智障学校的教学方法。客观、公正地从儿童家庭教育的视角对儿童的行为习惯和特点等进行细致入微地观察和体验。蒙台梭利对特殊儿童开展早期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后期乃至今日的缺陷儿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她实地观察低能儿童,努力寻找并在实践中不断运用自己的教学方法对低能儿童进行训练,并在训练中不断摸索新的经验进而使自己的教学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她的这种勇于探索未知领域的态度值得我们教育工作者学习和借鉴。关于特教教师的师资培养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很多真知灼见,她提出特殊教育教师要根据特殊儿童发展的敏感期进行感官训练,对特殊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和尊重特殊儿童心理特点和个性差异,对后世影响很大。在教学中,幼儿特教教师如何为智障儿童提供良好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如何利用各种教具刺激弱智儿童的感官,以及生活技能训练,至今为我们现今早期特殊儿童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之处。

总之,蒙台梭利关于幼儿特教教师的理论与实践在历史上乃至今日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特教教师师资匮乏,特教教师专业化素质培养尚不深入的情况下,重温蒙台梭利关于特殊教育教师的教学与实践经验,深入挖掘蒙台梭利有关幼儿特殊教育的理念和实践,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注释:

①③蒙台梭利.单中惠译.童年的秘密[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2,6,第1版:129,140.

②赵祥麟.外国教育家评传,第二卷[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5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发展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九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全省广大幼教、特教、扫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我省的幼教、特教、扫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苏南和大中城市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全省一类幼儿园从1997年的500所增加到2001年的1400所,接受一类园优质教育的幼儿从15.1万人增加到47.9万人;充分调动了社会举办幼儿教育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社会、个人多渠道举办的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特殊教育基本达到与当地普通儿童教育同等水平,7-15周岁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稳定在90%以上,特殊教育学校数、在校生数、年招生数和毕业生数均在全国名列前茅,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为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奠定了基础,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全省共扫除青壮年文盲30多万人,1996年在全国省、区中率先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广大幼教、特教、扫盲工作者的爱心、智慧和汗水,离不开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省教育厅向全省广大幼教、特教、扫盲工作者,向热情关心支持幼教特教事业和扫盲工作的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目前,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才达到78%,与“十五”规划目标相距甚远,面广量大的农村幼儿教育问题尤为突出;管理机构和人员薄弱,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亟待提高。不同地区特殊教育的规模和办学条件差距较大,特殊教育的层次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扫盲的基础不够牢固,文盲数量没有明显减少,新增文盲和复盲人数有所增加,扫盲课程和教学不能满足学习需要,扫盲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同属于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重视得不够,要花大力气抓。存在这些问题,固然与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增加等客观原因有关,但最主要的还是有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对幼教、特教、扫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摆上应有位置,有的同志存有畏难情绪,抓落实不够。因此,当前首要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幼教、特教、扫盲工作在基础教育和地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加强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逐步扭转地区差别、城乡差别、不同群体差别,追求全面均衡发展的小康社会。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孩子、广大残疾儿童少年和文盲是我们这个社会群体中的重要一员,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更需要我们特殊的关爱和帮助,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教育权益,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是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德政之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题中之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项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共同推进的宏伟目标,教育发展的程度是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小康社会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使“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总书记在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阐述,使我们对全面建设小康生活有了更高、更完整的认识。小康是经济、社会、文化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指标,与推进现代化发展的目标完全一致。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都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缺乏或削弱这三块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将不够完整,小康社会的建设也不够全面。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的高水平是小康社会的必须内容。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发展新阶段,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具备了一个较高的平台,各类教育事业发展也站在了一个较高的起点上。我们要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积极发展,开创我省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加强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幼儿教育是教育的起始阶段,加强幼儿教育,将为人的一生的充分发展奠定基础。随着优生优育国策的贯彻落实和人民生活状况的改善,幼儿教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希望幼儿能有机会入园,接受早期教育;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民已不仅满足于孩子有机会入园,更迫切要求入好园,接受优质的幼儿教育。大力发展幼儿教育,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需要。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儿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教育对于他们终身发展所起的作用,比任何其他帮助都显得意义更为重大。使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培养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是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优越性的具体体现。西方发达国家对残疾人事业非常关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重视残疾人事业,理解、帮助残疾人,让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从而提高生存能力和生活质量。文盲是当今文明社会的不和谐音符,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我省文盲大量产生于农村,主要集中于农民。扫除文盲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致富的基本前提,是传播科学文化技术、抵制各种社会歪风邪气的有效渠道,是消除农村贫穷落后现象、实现富民强省目标的重要基础。在新形势下彻底扫除文盲,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必须有良好的教育基础做保障。我国加入WTO以后,社会要求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术人才,没有文化不行,不加强教育不行。

加强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是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江苏基础教育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家基础教育“新三片”分类要求,我省大部分地区属于“占全国人口35%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必须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九五”期间,江苏基础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在全国率先实现“两基”目标,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较大进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稳步深入推进,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特别是进入新的世纪,今年我省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为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江苏基础教育目前也面临着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与困难,严重制约和影响着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实事求是地说,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这三块教育往往容易被忽视,已经成为基础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面对基础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绝不能拖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后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加快发展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强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促进各块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大力推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

第一、突出重点,解决事业发展不快的问题。“十五”期间,我省幼儿教育的事业发展的目标是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0%,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农村达到80%。目前全省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较低,在园幼儿数年递减15万人,大部分集中在农村,苏北不少农村只有学前一年教育。“十五”期间我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在农村,尤其是苏北农村。农村的幼教事业上去了,整个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就会大幅度提高,各地要本着积极进取、分区规划的原则,提出本地特别是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当前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具有良好机遇,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相对减轻了乡镇政府的财政压力,因此尤其要重视发挥乡镇政府举办幼儿教育的责任,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幼儿教育,同时调动村级兴办幼儿教育的积极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之后,闲置了一批校舍,可以通过就近合并、强弱联合、新建扩建等措施,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做大做强优质幼教资源。在政府办好骨干园的同时,要继续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要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实实在在的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的政策,根据教育成本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在登记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政府办园一视同仁,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强化管理,解决管理责任不明的问题。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不快,很大程度是因为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人员不落实。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管理,首先要明确管理责任。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主管幼儿教育的职责,具体负责拟订幼儿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动员并组织各方面资源举办幼儿园,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负责幼儿教育科学研究和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建立视导和评估监测制度,组织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实施园长、教师的考核和资格认定,办好示范园和骨干园,认定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示范园等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自己承担的管理责任,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其次要配备和充实幼教管理人员,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配备幼教专职干部,教研部门必须配备专职幼教教研人员,乡镇也必须设有幼教辅导员,幼教辅导员可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担任。再次,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幼儿园的管理。省级示范园和其他公办幼儿园是我省幼儿教育的中坚力量,对全省其他各类幼儿园起着示范、辐射和实验作用,不得以出售、拍卖等方式转让。对已经改制的幼儿园,绝不能一改了之,不闻不问,教育行政部门同样要加强管理,跟踪调研,时刻关注这类幼儿园发展的趋向,要结合本地区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改制问题加强研究,及时汇报。今后,不管是政府办园,还是其他社会力量办园,不管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改制后的民办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否则就是严重失职。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的主管职能部门,我们一定要怀着对民族未来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管好各类幼儿教育。

第三、遵循规律,解决保教质量不高的问题。当前,我省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内部管理不规范、教育不得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幼儿教育小学化、成人化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与教育部门疏于管理、加强科学研究不够有很大关系。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今后一个时期幼儿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指导性文件。各地教育部门和广大幼儿园园长、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纲要》精神,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转变幼儿教育观念,并将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渗透在幼儿教育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具体指导广大教师的保教行为。要进一步端正办园指导思想,坚持按幼儿教育规律办园,坚持保教并重,着眼幼儿的终身发展,促进每一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本地各类实验幼儿园、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和导向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学习、观摩活动,具体指导其他各类幼儿园的教育行为,提高幼儿教育质量。要加强幼儿园日常管理和检查,重视安全、卫生和环境治理,特别要重视对幼儿园危房的检查,不得含糊。要充分挖掘幼儿园(班)室内外环境建设的教育功能,提高环境育人的功能。要高度重视幼儿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加强与国内、国际幼教界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幼儿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努力探索符合江苏特色的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提高保教质量的关键是教师,幼儿教师是孩子权益的直接保护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掌握专业知识技能,提高专业化水平。要认真执行《教师资格条例》,严格幼儿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切实把好幼儿教师“入口关”,及时清理不合格教师。要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新师资的培养层次,抓好在职教师的培训。各级政府和幼儿园主办单位要按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发放和其他权益,当前要特别关注农村幼儿教师和因幼儿园改制而分流或转岗的幼儿教师的生活状况,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以提高生活质量,稳定幼教师资队伍。

三、完善体系,深化改革,积极提升特殊教育层次

特殊教育事业是一项充满爱心、充满社会主义人道精神的光辉事业,是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省坚持“普及与提高并举,以提高为主”的方针,以创建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为重要举措,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建设,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各项指标在全国均名列前茅。这些都为我省特殊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发扬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坚持“特事特办”,给特殊教育以特别支持,促进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尽管我省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较高,但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不同地区特殊教育的规模和条件相差也较大。“十五”期间,我们仍然要着重抓好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要根据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推进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特别重视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努力做到把每一位残疾儿童都送到学校。为此,一方面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建设,充实特殊教育教学设备,积极创建一批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的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另一方面要加大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和开展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的力度,强化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学校的业务指导,这是普及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增加特教经费投入,改善教学条件,保证残疾学生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高特殊教育层次。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残疾人对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不断增长。特殊教育必须针对这一发展趋势,在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根据社会需要,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以及更高层次的教育,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对他们的学龄期教育乃至终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十五”期间,各市必须至少单独设立一所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必须附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小学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拒绝残疾儿童入园,积极支持康复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机构。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要坚持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各地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加强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切实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将来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创造条件。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民政、残联部门的支持,在经费、场地、设备等方面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同时要帮助解决好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以及就业后的残疾职工培训、继续教育问题。

要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以培养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要目标,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有针对性地加强德育、体育和美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使不同程度的残疾学生通过教育都能够得到适合自身需要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在有条件地区和学校,除学科教师外,逐步配备专业课教师、心理康复教师、言语康复教师、医疗康复教师、特教工程技术员等专业技术人员,使特殊教育师资更趋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江苏存在一定的优势,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已升格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可以更好地为我省培养特殊教育师资。要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科研工作,认真开展分类教学、个别化教学的研究,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手段上积极进行探索,以提高我省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事业发展水平。

四、转变观念,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扫盲工作实效

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是“两基”的内容之一。我省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任务很重,形势十分严峻,大量文盲的存在,与江苏作为经济大省、文化大省特别是教育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各地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方针,坚持分类指导、分区规划的原则,把扫盲工作的重点放在苏北和广大农村地区,不仅要扫除现有文盲,更要杜绝新增文盲,重点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扩大扫盲成果。

一是深化改革,树立新的扫盲教育观念。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单纯以识字为主的扫盲内容和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文盲也不感兴趣。目不识丁的文盲群众能够生活,不误农时耕耘劳作,他们不是不需要文化知识,他们需要提高生产的知识与技能,需要脱贫致富的门路,需要提高生活质量的综合性知识。因此,新时期的扫盲工作要转变观念,深化改革,逐步形成以学习、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能满足文盲基本学习需求的扫盲教育机制,逐渐从扫文字盲向扫文化盲、扫技术盲等功能性扫盲转变。要深化扫盲课程和教学改革,建立基本文化知识、创业知识与技能、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家庭生活知识与技能、公民生活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的扫盲课程体系,积极探索识字与学习科学基础知识、生产劳动技术以及与农村的脱贫致富相结合的扫盲教学方式,切实提高扫盲实效。近二十年来,扫盲工作没有停止,但巩固成就不显著,存在复盲现象,存在虚假报数现象,扫盲工作必须扎实,不能自欺欺人。

二是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一年堵不住,三年扫不完,实行严格的堵盲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新生文盲的产生至关重要。扫盲工作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要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作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工作目标责任,实行严格考核,与评优晋级等奖惩措施挂钩,防止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学生辍学;要切实关注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女童、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制定扶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能够按时接受义务教育;要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学校布局调整、收费高、考试成绩不好受到歧视等原因造成流失,成为新的文盲。

三是建立制度,形成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的有效工作机制。要自上而下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逐级落实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扫盲工作责任。农村中小学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成人学校在扫盲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把设置扫盲课程和承担扫盲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负责本施教区内的具体扫盲教学,文盲较多的地区,可以组织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参加扫盲工作,把参加扫盲活动记入教师工作量,作为学生社会实践、综合实践和假期活动的内容;要利用科技服务站、农科所、示范户、专业户等多种渠道传播实用技术知识,让农民群众亲身体验实用技术带来的实惠,从中受到扫盲教育。居住分散和零星的文盲,难以组成扫盲班的,可以采取“包教包学”制度,通过签订扫盲包保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把扫盲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扫盲达标制度、脱盲考试制度、扫盲工作复查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积极创建“无文盲村”活动,促进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

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发展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事关江苏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都是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教育活动,涉及许多政府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需要政府的统筹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推动这三项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是切实加强领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一定要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自觉性、主动性,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姿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大对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的领导力度,努力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使三项工作都有新举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关于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的要求已经十分明确,《省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也对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作出了规定,这次会议上又印发了省有关部门关于“十五”期间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的意见,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也即将印发执行,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坚定不移地狠抓落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职能作用,恪尽职守,责无旁贷,把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工作目标,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集中力量认真部署实施;深入实际开展调查,不断加强科学研究,及时解决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每年为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办几件实事;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定期表彰在幼教、特教、扫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与此同时,教育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发动和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形成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农业、民政、文化、宣传、妇联、残联、科协等部门、团体要充分发挥本系统的优势,结合各自特点和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活动,承担任务,落实措施,共同做好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

进一步增加投入,建立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是社会事业中涉及面广、需要确保经费投入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必须按照“三增长,一优先”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对特教和扫盲工作的经费投入,这是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应建立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政府要继续安排幼儿教育的经费,并努力做到逐年增长。各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以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政策规定的待遇,同时,还用于培训教师、表彰奖励。幼儿园向入园幼儿的家长收取一定的保教费用,使其承担一部分教育成本是应该的,这也是幼儿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应根据生均教育成本、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不同幼儿园类别等具体情况来确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筹措幼儿教育经费,力所能及地支持农村幼儿教育,保障乡镇中心幼儿园必要的办园经费,包括修缮危房、改善办园条件等。教育部门要请其他部门协同合作,深入幼儿园调查研究,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财政对幼教、特教和扫盲工作的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要积极争取全社会关心支持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特教学校和扫盲教育机构的收费行为和所收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的规章制度。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6

【关键词】听力语言 康复 亲子交往

家庭教育对幼儿发展的影响甚大,是塑造幼儿健康人格的第一环境。家庭是幼儿最初的成长环境,是幼儿真正的启蒙学校,对幼儿的成长起着特殊的作用,幼儿从胎儿期直至生命结束,始终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对于特殊儿童来说,更是如此。他们比普通儿童更需要温暖的家庭和良好的家庭教育。美国教育家Buscaglia曾说:不论有多少专业人员来教导特殊儿童,其影响之深远,仍远不及特殊儿童父母对其的影响。总结特殊儿童成功的案例就不难发现:他们成功的背后无不凝结着家长大量的心血,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他们成功的基础。

一、亲子交往的涵义

亲子交往是家庭教育中的重中之重,亲子交往是指儿童与其主要抚养人之间的交往。它是儿童早期生活中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儿童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进入了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网络中,开始与周围世界发生一定的关系和联系。亲子交往是帮助儿童从自然人走向社会人,完成其社会化进程的重要途径之一。亲子交往概念的外延应该是广泛的,儿童与主要养育者之间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以任何方式、传递任何内容的活动都是亲子交往。亲子交往应发生在儿童生活的每一时刻。而对于特殊儿童来说,亲子交往甚至更加重要。

近年来,作为特殊儿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听障儿童,随着助听设备的不断发展,听障儿童听力补偿效果的不断提升,康复效果也有了很大进步。政府的大力资助及宣传,加上康复机构越发注重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使家长对听障儿的康复训练越来越重视。影响听障儿康复训练效果的因素众多,而家长与幼儿的亲子交往,就是影响听障儿康复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由于家长所受教育程度不一,对康复过程理解程度不一,其中出现众多需要改进之处。

二、亲子交往的意义

亲子交往作为儿童与养育着之间的重要联系与活动,对于因听力障碍造成交往障碍同时也需要更多交流沟通以达到听力语言训练的听障儿来说意义非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为听障儿提供丰富的刺激,弥补接受渠道的不足

听障幼儿受自身发展所限,不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能很好地认识周围环境、发展认知,而借由亲子交往,可以较好的改善这一问题。亲子交往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借由家长的主观努力,在整个亲子交往的过程中加强对语言与认知的灌输,从质与量上来弥补接受渠道的不足,刺激幼儿语言和认知的发展,巩固和提升康复训练的效果。例如,穿衣服的时候,可以教孩子认识衣服、裤子、袜子;吃饭的时候,可以教孩子认识米饭、面条、饺子、馒头,也可以教孩子认识筷子、勺子、碗;在家里可以认识各种家具和家用电器的名称,了解它们的用途;去动物园可以认识各种动物的名称,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等等。生活中的每地每事,每时每刻,都可以成为幼儿学习的环境和内容,而只有父母与幼儿的亲子交往的过程,才能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抓住这些机遇,完成相应内容。

(二)有利于听障儿情绪情感的发展

良好的交往方式是听障儿情绪情感健康发展的前提,精神环境能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感染和熏陶。良好的精神环境有助于培养幼儿努力进取、积极向上的个性品质;相反,不良的精神环境,只能使幼儿处处受到压抑,情感低落,养成消极的思想方法和行为习惯。因而,精神环境的创设很关键。对于听障幼儿而言,相对闭塞的信息通道,在造成认知与语言发展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情绪情感的正常发展,同时外部环境一些相对负面的评价,也容易造成听障儿自卑等负面情绪,而父母因幼儿残疾而产生的过度溺爱也极容易使幼儿产生以自我为中心等不良的情绪情感。而在良好的亲子交往过程中,父母的言传身教或者适时引导可以长期而有效的影响幼儿情绪情感发展,使其形成健康良好有序的性格。

(三)为听障儿学习社会交往、同伴交往提供最佳途径

听障儿受听力损失的影响,导致外界信息接受较慢甚至缺乏。他们不了解外面社会的发展情况,不知道社会上的种种规则,不清楚社会上的各种道德标准等等,而亲子交往刚好能填补这方面的空缺。家长代表一定的社会阶层或观念、文化,在交往中会自觉不自觉地向听障儿传授着多方面的社会性知识、道德准则、行为习惯和交往技能。比如说: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父母可以教孩子学会礼貌待人;在与同伴的交往中,父母可以教孩子学会团结、友爱、谦让、互相帮助等;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可以教孩子学会不乱拿别人的东西;过马路知道要左右看,要走人行横道等等。反之亦然。在平时生活的一点一滴中,孩子的社会性被不断培养巩固,亲子交往之中所携带的社会信息与处理方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亲子交往中常见的问题

影响亲子交往的因素众多。家长所受教育程度不一、对康复训练理解不一,甚至周围环境、与教师交流沟通等因素都使得在亲自交往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家长心态不良,亲子关系紧张,亲子交流障碍

一般来说,听障儿童父母的压力水平高于正常父母的压水平。在养育过程中,心理会在经历否认事实、内疚自责、 困惑迷茫、 沮丧退缩的阶段之后,才进入理性接纳现实的阶段,这样的心理过程可能会反复出现多次,使得特殊儿童的父母不断经历心理压力挑战。而家长的心理因素是影响亲自交往模式乃至效果的内在原因,不健康心理因素直接影响亲子交往的质量,给亲子交往带来负面影响。例如家长的内疚情绪映射为亲子交往中对幼儿的溺爱与过度保护;家长对幼儿的不作为直接导致亲子交往的淡漠;家长对回归主流社会的期望过强,在康复训练中对幼儿施加过大压力或者采取过于极端的方式,使亲子关系紧张,亲子交往无法进行等等。

(二)家长自身知识不足,亲子交往方式偏差

听障儿的家长来自于社会不同阶层,其受教育程度,自身修养,对康复训练及自身幼儿的人士都不相同,而部分家长对于康复训练的认识不足或不当理解,造成在亲子交往过程中采取错误的方法或者无法完成康复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严重影响听障儿康复效果。例如,对于在听障儿训练初期采取看口型学说话的方法导致幼儿听觉习惯无法良好完成;对听觉记忆、构音等训练方法的认识不足导致无法配合教师进行巩固练习等等。

另外,由于听障儿的补偿效果参差不齐,亲子交往中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与方法才能达到有效的交往效果,缺少知识的父母缺少与儿童互动的能力,造成亲幼儿行为减少, 必定意味着父母与特殊儿童的接触时间减少, 对特殊儿童的了解程度减低, 与特殊儿童的亲子交往不良。

四、提升亲子交往质量的常见策略

结合多年教学实践,归纳总结出以下几点提升亲子质量的常见策略以供参考。

(一)摆正心态,正确对待幼儿与康复训练

家长在康复训练过程中应摆正心态,树立正确的期望值,合理看待幼儿的缺陷与幼儿康复训练的过程,及时疏导因担心孩子的病情状况、 康复时间及程度,而对学习生活等问题产生的担忧、焦虑、紧张、恐惧等情况。特别是在与幼儿交往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因这些负面情绪对幼儿造成影响或者出现溺爱、过于严厉等情况发生。

(二)合理使用各种教学方法使亲子交往有序有效进行

一是注重示范、榜样作用,树立正确行为。孩子刚生下来就好像一张白纸,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作画。但因为父母和孩子接触最多,因此影响力也就最大。父母的一举一动都是孩子学习的对象:外部表现如动作、穿着打扮、言行举止等;内部表现如个性、情绪情感等。因此,家长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给孩子一个好的示范。如果外出也要注意周围环境的影响。二是灵活运用强制、忽略和引导等方法,改变听障儿不好的习惯。强制法是指不顾听障儿的心理意愿,强行要求听障儿改变。这种方法常作用于年龄小、不懂事的孩子,利用外部强权使其改变,短期内效果较好。忽略法是指当听障儿出现不良行为时,家长对其“不闻不问”,使听障儿觉得受到“忽视”,中断不良行为。引导法是指家长通过各种方式向听障儿表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让听障儿从根本上理解其含义。其中以引导法最为重要。三是适时合理巩固听障儿良好习惯。当听障儿表现出好的行为习惯时,家长及时给予正面的肯定,使这一行为得以保留并持续。巩固的方法有很多:一个鼓励的微笑,一些亲善的举止,以及一些肯定的话语等等,这些都能帮助听障儿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同时我们还需注意的是,表扬同样也是需要一定的方法的。表扬并非越多越好,太过频繁会使听障儿对这些行为的社会意义失去认识。表扬也并非越大越好,与其夸奖孩子:“你真棒!”不如具体地说:“你把玩具让给妹妹玩,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后者更能让听障儿认识到自己对在哪里,好在哪里,下次该怎样做会更好。四是将直接教导渗透入生活的每个角落。这是一种应用最普遍的方法,是指家长把孩子需要掌握的知识直接教给孩子。比如吃饭穿衣的时候,教听障儿认识词汇,发展句型,提高对话能力;与人交往的时候,教听障儿一些基本的社会行为,文明礼貌等,这些都是直接教导法的应用所在。

(三)加强与教师的交流配合

康复机构的教师作为相对专业的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与应变能力,多与教师进行交流,一方面可以互通幼儿表现、康复进展、出现问题等情况,一方面可以学习到更多提升亲子交往质量的知识与方法。另外,适时向教师倾诉负面情绪也有利于保证良好心态,正确看待康复过程。

五、结语

总结而言,亲子交往在听障儿康复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康复训练过程中,我们应该运用各种方法,有效提升亲子交往质量,达到提高幼儿康复效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帼眉.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2]戈柔著. “正确把握‘亲子交往’内涵”. 现代家教,2001(11):10.

[3]刘晓梅,李康. 亲子关系研究浅识[J].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96(3):74-76.

[4]么娜. 试谈幼儿心理健康的维护.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5]朱家雄. 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M]. 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6]刘金花. 儿童发展心理学[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7

关键词:台湾;早期疗育;特殊教育;发展迟缓儿童

一、台湾早期疗育的发展概况

1、早期疗育的概念界定

根据2004年公布的《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实施细则》指出早期疗育是指,“由社会福利、卫生、教育等专业人员,以团队合作的方式,依未满六岁的发展迟缓的儿童及家庭之个别需求,提供必要之教育、咨询、治疗、转介安置与其它服务与照顾”。早期疗育的目的和重要性,对特殊儿童而言,减少障碍程度,防止二次障碍发生;对家长而言,提高特殊儿童家长的疗育水平和能力,增进家庭功能;对社会而言,可以有效地减少教育投资和社会负担。

2、台湾早期疗育的发展

1991年台北政府委托心路文教基金会办理“心路儿童发展中心”,服务0-3岁的障碍儿童,台湾第一个早期疗育中心成立。1992年,中华民国智障者家长总会成立,积极倡导相关法律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台湾早期疗育事业的发展。1993年修正的《儿童福利法》用法律的形式规定要求建立早期疗育的通报系统,规定由社会、教育及医疗系统结合民间团体共同执行“发展迟缓儿童疗育转介中心实验计划”,成立鉴定中心以及早期疗育转介中心。1997年修订的《特殊教育法》提出要将学前特殊教育放到优先发展的位置的。同年,《身心障碍者保护法》,明确规定相关单位的分工、权利和职责。1999,台湾内政部儿童局成立,台湾早期疗育的工作开始朝向跨部门、多专业整合的服务模式。随后2003年颁布的《儿童及少年福利法》、2004年《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了台湾早期疗育的发展。

3、台湾早期疗育的服务流程

台湾早期疗育服务流程通常包括儿童发展筛检、发展迟缓的儿童通报与转介、评估与鉴定以及提供早期疗育等服务。

(1)发展筛检

儿童发展筛检是发展迟缓儿童进入早期疗育服务系统的起点,早期疗育的契机在于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因此及早发现是整个流程中极为重要的工作。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儿童来说,采用不同的发展筛检策略。在婴幼儿时期儿童的发展筛检主要由保健单位执行。当儿童进入幼儿园以后,筛检工作就由幼儿园的保教员来执行,一般在新生入学时候定期进行筛检。

(2)通报转介

《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2条规定:“各类儿童及少年福利、教育及医疗机构,发现有疑似发展迟缓儿童或者身心障碍儿童及少年,应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讲接收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并视其需要提供、转介适当之服务”。通报转介中心在接受通报发展迟缓儿童以及疑似发展迟缓儿童的资料以后,社工人员首先建立个案资料库,其次,要与通报者确认家长是否同意通报,以及接受后续早期疗育服务的意愿,对于同意通报的个案主动走访其家庭,并开始个案服务,提供家长早期疗育的资料。对于不愿意通报的个案,提供通报者可行之策略与相关早期疗育讯息,让通报者在日常生活中,协助疑似发展迟缓儿童的家长了解早期疗育的服务和好处,进而提高早期疗育的意愿。

(3)评估鉴定

目前在台湾地区发展迟缓儿童的评估坚定工作,是由卫生署指定的“发展迟缓儿童联合评估中心”医院执行,参与联合评估的专业人员包括:小儿神经科医师、儿童心智科医师、儿童复健科医师、耳鼻喉科医师、眼科医师、临床心理师、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语言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特教人员,各专业人员根据多专业评估模式和跨专业评估模式进行评估鉴定。

4、台湾早期疗育的专业团队

台湾的早期疗育专业团队成员包括医疗体系下的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语言治疗师、听力治疗师、视力治疗师、临床心理师、护理师、专科医师,特殊教育体系的包括特殊教育师、普通教育师、特殊教育行政人员、特教巡回访视人员、教师助理等以及及社会福体系的社会工作人员、职业辅导人员以及家长。专业人员之间往往采用多专业团队模式、专业间团队模式、跨专业团队模式和合作式团队模式。多专业团队模式是由一般的医疗院所发展出来的一种平行服务模式,各个专业人员各司其职、独立作业,分别对服务对象提供诊断、评量、制定服务计划;专业间团队模式重视团队各个专业成员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在相互协商和商讨的基础上对服务对象拟定服务计划;跨专业团队模式是以机构和家庭为中心,突出家庭在整个团队中的重要性,团队成员中会指定一个人成为直接服务的提供者,与个案和家庭共同讨论,执行服务计划;而合作式团队模式是根据儿童和家庭所面临疗育问题和需求采取弹性模式,兼具多专业团队模式和跨专业团队模式的特性,满足儿童和家长的需求。

二、台湾早期疗育发展特点

1、健全的法律保障

受西方先进国家特殊教育立法的影响,台湾在1993年、1994年通过修订《儿童福利法》、《儿童福利法实施细则》,1997年通过《身心障碍者保护法》、修订《特殊教育法》,2003年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以及2004年《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实施细则》,在这些法律中,不但明确规定对未满6岁的发展迟缓的儿童提供早期疗育的服务,并针对早期疗育的服务方式、原则、团队合作的形式、乃至发展迟缓儿童的定义均给出了清楚的规范,同时更进一步将特殊教育学生的入学年龄向下延伸至2岁。随着时代的发展,还根据时代要求就尊重差异性以及融合教育等方面,《特殊教育法》被不断完善和修订。

2、专业的疗育团队

台湾早期疗育的服务团队由来自医疗体系、特教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个成员组成,通过专业不同的团队模式,让每个成员发挥其专业领域的职能共同致力于发展迟缓儿童的诊断康复和治疗。例如物理治疗师主要负责对特殊幼儿的肢体动作发展、身体关节活动、神经肌肉和动作平衡等方面进行诊断和训练。职能治疗师主要对特殊幼儿进行日常生活、感官动作、手眼协调能力进行训练和调整。学前特殊教师是受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的合格者,或是学前教育专业在校期间特殊教育修满一定学分的专业教师负责特殊儿童在幼稚园的教育活动。

3、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多元的服务模式

台湾的早期疗育形成了比较规范化制度化的服务流程,从发现、筛检、通报、转介,到评估鉴定,

早期治疗等。通过制度的规范,台湾绝大部分特殊儿童在早期都可以及时被发现,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目前台湾早期疗育的服务模式大致分为时段、在宅服务、学前特教班、特教机构/早期疗育中心及融合式幼托机构服务。多元的服务模式可以让特殊儿童根据自己的不同水平和障碍程度选择适合的服务模式,以达到最好的疗育效果。

三、台湾早期疗育发展对大陆的启示

1、完善立法,增强法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早期疗育在大陆被称作“早期干预”,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未对此概念进行明确界定,其中与早期干预相关的法律条文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残疾人教育条例》这些法律条款主要是倡导性的、号召式的,其规定过于空泛、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指导残疾人教育的具体实践。应当增加对于早期干预、早期干预对象等概念的界定,细化早期干预评估、鉴定等相关流程,明确政府、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的职责和具体程序。

2、加强早期疗育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团队合作

大陆目前缺乏专业的早期疗育服务人员,尤其是缺乏大量的学前特殊教育教师。无论是幼儿园还是康复机构,从事学前特殊教育的老师主要来自师范院校,大多数缺乏特殊教育背景和实践,专业能力不足。大陆特殊儿童总数、特殊教育学校数量都远远多于台湾地区,但是所培养的教师数量却要低很多,所以大陆应当加大师资培养力度,改变传统的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建构学前特殊教育的支持体系,从质和量上提高学前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此外应当加强专业人员团队合作,针对大陆特殊儿童的家长缺乏社会和支持,幼儿园的很多教师缺乏专业医生的指导,应当结合起医疗卫生、学校、社会以及家庭的共同力量。

3、落实早期疗育服务流程,健全服务模式

大陆目前早期疗育缺乏规范的流程和体系,从特殊儿童的发现筛检到治疗,并未能引起家长和社会的重视和落实。例如很多发展迟缓的儿童由于在早期表现症状不是特别明显,在缺乏专业筛检工具和评量工具的条件下,又未能落实在医疗单位尤其是幼托机构的发现及筛检,很加之多家长和老师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因而造成很多特殊幼儿没能在早期得到发现和治疗,延误了疗育在最佳时期。此外,大陆应当借鉴台湾形成多元的早期疗育服务模式,政府应当进一步建设各类早期疗育机构、幼托机构,在幼儿园开设特教班,大力推进学前融合教育,幼儿园的硬件与软件建设满足特殊儿童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万育伟、庄凤如.从医疗与福利整合的角度探讨我国发展迟缓儿童之早期疗育制度之规划.社会发展季刊,72,48-61,1995

[2] 孙世恒.早期疗育发展迟缓儿童筛检模式之建立.中国医药大学研究计划报告,台北:中国医药大学

[3] 杨希洁.我国大陆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研究综述.中国特殊教育,2003,(4):63-68

[4] 传秀媚等着.早期疗育.台中市:华格那企业,2009.02

[5] 周文丽、邓丽珍、慧芳.台湾早期疗育的发展与未来展望.文教新潮,2000,(4):7-12

[6] 曾红、雷江华.台湾地区特殊幼儿早期疗育的发展之路.现代特殊教育,2011,(10):42-44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8

[关键词]幼儿园课程;文化倾向;故事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8)01-0004-06

课程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课程的出现缘于文化传承的需要,没有文化便没有课程。幼儿园课程自然也与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课程文化的差异、课程文化的形态和课程文化的倾向都会在幼儿园课程中得到反映。

事实上,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幼儿园课程反映的文化也具有特殊性。一般来说,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幼儿园课程的内容应该能使幼儿感到亲切,易被幼儿理解,并与幼儿的生活、体验密切相关:幼儿园课程的功能则是使幼儿习得某一社会的基本文化规范。同时对社会中的主流文化与亚文化进行调适或统整。使幼儿继承上一代的文化精髓。“文化上的差异与儿童的学习背景和社会的发展变化是紧密相联的。为儿童编制的课程是不可能脱离这些文化背景的……在不同的地方,在不同的文化中,我开始逐渐地感悟‘个性’‘创造’‘主动’‘自主’‘探索’等一些我们一直在追求的理念并不是一些中性的、完全客观的概念,在不同的文化中,它们有不同的涵义,对它们的价值追求也不尽相同;脱离了文化背景,这些所谓的‘先进理念’只是‘乌托邦’……在发展幼儿园课程的过程中,价值的多元性和文化的适宜性是非常重要的……中国的学前教育工作者要发展出具有中国特点的幼儿园课程,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西方人的价值,借用西方的课程。”

本文通过对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的故事材料的调查和抽样统计。分析了我国当前幼儿园课程的文化倾向。并对我国的幼儿园课程改革以及在幼儿园课程文本编制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提出一些建议。

一、研究方法

受年龄特征的影响。幼儿比较容易接受具体的、感性的事物,而故事恰好能使抽象的文化观念直观化,因此,故事往往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故事中蕴含的浅显哲理常常成为幼儿行为规范的指南。同时,在幼儿园课程文本中使用的故事又能很好地反映课程编制者的价值取向。折射出社会文化的需求。因此。本研究选定了幼儿园课程文本中的故事材料,排除教案设计以及教师价值观等因素对幼儿可能产生的影响,只关注幼儿园课程文本中故事材料蕴含的文化因素所反映的文化倾向性以及这种文化倾向可能对幼儿产生的影响,以此作为分析幼儿园课程文化倾向的切入点。

笔者随机抽取我国五省市(分别为沿海F省、Z省,内地B市、S省和G省)通过其教材编写组审核认定的幼儿园课程文本(分大、中、小班,均为主题式幼儿园课程),运用内容分析法,分析这些课程文本中的故事材料蕴含的价值观及文化倾向。

笔者首先对五套课程文本中的故事总量进行统计,并将故事分成有明显文化倾向的特殊故事(中国或外国的神话故事、寓言故事、民间故事和人物传记等)和无明显文化倾向的一般性故事(除特殊故事之外的故事)两类,统计各类故事数量,并进行描述性分析。随后,笔者从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的一般性故事中随机抽取200个故事。按情感、品德、审美、认知和其他五个方面将故事分类。统计每类故事的数量,并描述性地分析每类故事的子类特点。例如,笔者依据表1的记分规则,将品德类故事子类“个人修养与意志品质”方面的个人道德类故事按照其强调的品质特征一一对应。分入所属层级并记分。笔者假设理想的幼儿园课程状态是幼儿园课程中所提倡和培养的道德品质没有任何文化倾向,即所有道德类故事均记2分。笔者运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个人道德类故事的文化倾向。笔者还依据表2的记分规则,将情感类故事子类友情类故事按照其强调的品质特征一一对应。分人所属层级并记分。笔者同样假设理想的幼儿园课程状态是幼儿园课程中所提倡和培养的友情没有任何文化倾向,即所有友情类故事均记2分。笔者利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友情类故事的文化倾向。同时。笔者还从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的所有故事里选取典型故事进行个案分析。从故事立意和故事内容角度出发,分析其是否符合中国文化的规范。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1 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的故事数量比较

由表3可知。在五省市的幼儿园课程文本中,特殊故事的数量并不与各省市课程文本中的故事总量成正比。在五省市的幼儿园课程文本中,特殊故事所占比重非常小,均以没有明显文化倾向的一般性故事为主。在特殊故事数量方面,出现了有趣的倒挂现象。按照笔者之前的设想,沿海地区经济发达,思想开放,交流便利,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因此会比内地各省市在文化倾向上更西化。更偏爱选择外国故事。但统计发现。中国类特殊故事数量较多的分别为沿海F省和沿海z省的幼儿园课程文本,外国类特殊故事较多的是内地B市和内地G省的幼儿园课程文本。

总体而言,在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文化倾向明显的中国类特殊故事和外国类特殊故事数量基本持平,且所占比例较小,无明显文化倾向的一般性故事数量较多。因此,单从故事数量上分析,我国幼儿园课程的文化倾向性并不明显。

2 200个故事分类情况统计

根据王春燕1981年对幼儿园6、7月份中班语言教育内容的调查可知,在15个语言活动中,有关认知性内容的活动有8个(占53.33%)。显然,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幼儿园课程侧重认知,强调幼儿学科知识的获得。而笔者根据对200个故事的分类统计发现,我国现行的幼儿园课程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认知内容的比重明显下降(见图1)。如果说品德类教育一向是我国幼儿园教育的重中之重的话。那么越来越受重视的情感教育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众所周知,中国人的情感大多是含蓄而内敛的,“爱在心里口难开”是中国人对待情感的态度的真实写照。中国文化一向是重智商超过重情商。而西方文化对待情感的态度向来是大胆和直接的。西方人认为。如果一个人不会自由地表达和接受情感,即使他再聪明;也是一个有缺陷的人。由此可以推断,情感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是中国教育一向重视的方面,而是近几年随着对素质教育的肯定和提倡。从西方引进并逐渐发展起来的。

3 品德类故事成分分析

由图2可知,在品德类故事中,涉及社会公德的故事有17个,占品德类故事总数的16.67%;涉

及个人修养与意志品质的故事有85个,占品德类故事总数的83.33%。

由于受我国的文化传统和国家体制的影响,公民道德教育在我国学校教育中一向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中国文化强调集体主义、集体利益,强调个人的牺牲和奉献,反对和批判极端的个人主义。这种文化特征在道德教育方面就表现为对社会公德和集体主义的大力提倡,强调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社会公德方面的表现是学校对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的不可或缺的依据。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幼儿园德育已经悄然发生变化,其重点不再仅仅是为了把幼儿培养成社会的一分子,而且是为了把每个幼儿培养成一个完整的个体。因此更加重视对幼儿个人修养和意志品质的培养。

4 情感类故事成分分析

对情感类故事成分的分析发现,我国现行幼儿园课程中对朋友之间情感的强调(友情类故事占情感类故事总数的68.18%)大大超过了对传统的亲情(亲情类故事占情感类故事总数的25%)和师生情感(师生情类故事占情感类故事总数的6.82%)的强调。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重亲情历来胜过重友情。另外,尊师重教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然而,现行幼儿园课程的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所提倡的价值观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现行幼儿园课程更重视友情教育。这种倾向的出现可能与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有关。因为许多独生子女情感冷漠,不会与人相处。所以幼儿园才更强调对幼儿进行友情教育。

此外,在亲情和师生情的培养上,幼儿园课程还有一个很大的改变,就是提倡幼儿把对父母、对教师、对长辈的爱用语言和行动表达出来。在幼儿园课程中有不少故事都提及幼儿要用“我爱你~我爱你,老师”“妈妈,我好爱你”等语言来表达自己对他人的喜爱。这种培养幼儿勇于表达自身情感的教育倾向与中国人几千年来形成的含蓄、内敛的国民性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5 个人道德类故事分析

由表4可知,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85个个人道德类故事的平均分为1.8412,低于假设的理想状态得分。由此可以认为。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个人道德类故事的文化倾向与假设的没有任何文化倾向的理想状态差异显著(t=-2.298,p

从整体来看。在对幼儿个人修养和意志品质的培养上,现行幼儿园课程强调的是非常具有西方文化色彩的个人至上主义。传统的集体主义至上的色彩变淡。

6 友情类故事分析

由表5可知,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30个友情类故事的平均分为1.8000,低于假设的理想-状态得分。由此可以认为,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友情类故事所表现出的文化倾向与假设的没有任何文化倾向的理想状态差异显著(t=2.183,p

从整体来看,在对幼儿进行友情类情感教育方面,现行幼儿园课程提倡幼儿要学会分享友情与表达情感。中国传统教育所提倡的朋友间互相帮助、互相信赖的理念虽然在故事中也有所反映,但数量很有限。由此可见,在友情教育方面,我国现行幼儿园课程的西方文化倾向比较明显。

三、研究结论

1 在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文化倾向明显的中国类特殊故事和外国类特殊故事数量基本持平,数量都比较少。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的故事均以没有明显文化倾向的一般性故事为主。因此,单从故事数量上分析,我国幼儿园课程的文化倾向性并不明显。

2 在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里随机抽取的200个故事中,品德类故事最多,情感类故事第二,在传统课程中占首位的认知类故事的比重明显下降。在品德类故事中,现行幼儿园课程对社会公德的重视远不如对个人修养和意志品质的重视;在情感类故事中,现行幼儿园课程对亲情和师生情感的重视远不如对友情的重视。特别是在德育方面。“集体主义”这个曾经最具中国特色和最能代表中国文化特征的词语很少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对独立自主的个人意识的强调。西方化倾向明显。

3 对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个人道德类故事的分析发现。现行幼儿园课程西方文化倾向明显,强调西方文化色彩明显的个人至上主义,传统的集体主义至上的色彩变淡。对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友情类故事的分析发现,现行幼儿园课程提倡幼儿要学会分享友情与表达情感。中国传统教育所提倡的朋友间互相帮助、互相信赖的理念已不是主流。这种情感教育方式与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含蓄、内敛的国民性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这说明我国幼儿园现有的友情类情感教育内容倾向于西方文化所提倡的情感表现方式。

4 对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的一些故事的分析发现,许多故事远离幼儿的生活,加大了幼儿理解故事的难度。特别是一些西方文化色彩明显的故事,不为中国幼儿所熟悉。这种故事的出现有无必要,值得商榷。还有一些故事背离真、善、美的原则,内容要么是猛兽吃掉了小动物,小动物要报复;要么是动物损害了人类的利益,人类消灭了动物;要么是坏人做了坏事,最后下场悲惨,但是人们都不同情他,等等。这些“伪真”“伪善”“伪美”的教育内容,会把幼儿园教育引向何方,这实在值得我们去深思。另外,繁难的故事在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也占一定的比例。各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选取的许多中国传统故事和外国童话都存在故事内容复杂、用词晦涩难懂、大大超出幼儿认知和理解水平的问题。

综上所述。从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中的故事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幼儿园课程带有明显的西方文化倾向。

四、对幼儿园课程改革和课程文本编写的建议

本研究在地域上基本遵循遍及东、南、西、北,

兼顾内地和沿海,考虑民族地区的原则,因此,本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我国幼儿园课程发展的趋势。研究发现。我国现行的幼儿园课程中国传统文化基础薄弱,带有明显的西方文化倾向,这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本文试图对正在进行的幼儿园课程改革和幼儿园课程文本的编写提出一些建议。

1 对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建议

(1)实现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文化转向

很多专家认为,我国的幼儿园课程改革一直是以西方理论为指导的。从20世纪50、60年代学前苏联。到80年代引进西方先进的儿童心理理论、教育理论。到90年代引进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泰勒的课程设计理论、列昂捷夫的活动理论、儿童生态学理论、系统论及相关的游戏理论、情感智商理论等,再到90年代后期至21世纪初引进最近发展区理论、社会建构理论、多元智能理论、瑞吉欧教育理念及方案教学等,我国的幼儿园课程改革一直没有脱离过西方模式的影响。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这么多年来幼儿园课程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产生于西方文化和语境中的课程理念被大量移植到中国之后,与中国文化产生了激烈碰撞,导致许多长期浸染于中国文化中的教师和幼儿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文化不适应问题。

“中国的幼儿园课程改革不是按照某些西方人的价值取向,去做好他们倡导的事情,而是应该更多地考虑中国人该做些什么。当然,我们可以借鉴西方人的理论和经验,但立足点应该是中国社会本土的实际情况。”“从宏观的层面思考以后要走的路。也许我们要多去想想在全球化和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怎样更多地去关注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的问题。而不是没有批判地将一些源于西方文化的思想都当作‘先进理念’。”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幼儿园课程改革更应该有这样的文化自觉。幼儿园课程改革只有实现了文化上的转向,才能真正找到出路。

(2)加强教师队伍的文化建设

课程改革在不断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对教师队伍的文化建设要求。目前,各幼儿园都非常重视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的培训和改进,倡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价值观,却忽略了价值观中的文化因素,导致幼儿园整体文化建设滞后。很多园长和教师更多地是从技术理性角度去看待课程改革,孤立地分析课程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善于从文化层面整体思考问题,不善于从文化层面提升和推进课程建设,相当程度上处于一种文化集体无意识状态。笔者认为,要改变上述状况,首要任务是要引导教师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教师只有意识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并把传承民族文化作为自己的使命和职责去实行,才能在文化学视野下对课程理念、课程标准、课程实践进行深入观察与思考。从而使我国幼儿园课程西方文化倾向严重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文化建设,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普及与培训。应该成为教师专业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对幼儿园课程文本编写的建议

(1)重视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在课程中所占比例,突出地方特色

我国是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且地域与地域之间在文化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各地幼儿园课程编写者在编写幼儿园课程文本时应有意识地收集、传播我国传统的优秀文化及当地健康的民俗文化。加大优秀传统文化在课程文本中所占份额,突出地方特色。

(2)注意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

在对五省市幼儿园课程文本的调查中笔者发现。故事内容偏难、不符合幼儿认知特点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课程编写者在编写课程文本时一定要考虑到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在取材时要注意分析。选取与幼儿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学内容。课程编写者尤其不能为了追求中国特色或西方特色而舍本逐末。以牺牲幼儿的发展为代价,来实现自己的主观编写意图。

(3)教学内容应贴近幼儿生活,追求真、善、美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9

1.全纳教育概述

全纳教育,顾名思义,即容纳所有的学生的教育。全纳教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的美国民权运动,是建立一个民主、平等,自由的全纳社会的同时实现全民教育。但是到目前为止对“全纳教育”的理解还没有统一,具有代表性的就属澳大利亚学者贝利的思想、英国牛津大学的学者汤姆林森以及中国学者黄志成,这些学者对“全纳教育”的理解有一个相似之处,即,残疾学生(包括身体残疾和心理障碍)可以和其他正常的学生一样在普通的学校里学习和生活,反对歧视,反对排斥。让这些残疾儿童感觉自己是和别人一样的。

2.全纳教育中存在的个别现象

全纳教育的的提出主要是针对那些受排斥的学生,要求人们以平等的眼光去看待这些孩子,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全纳教育要求教育学者“积极参与,减少排斥”。努力使每一个儿童感觉到自己是被接纳的,使所有的特殊儿童能与其他同龄儿童一起接受教育。但仍然有些问题存在于日常教育当中。

2.1特殊儿童的排斥现象

在幼儿园中幼儿遭到排斥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幼儿的身体或心理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幼儿的入园都非常困难,因为现阶段的大多数幼儿园是不接受残疾儿童的。有些幼儿园为了维持生计,接受特殊儿童。但教师也会以各种理由不让孩子参加集体活动。

2.2学校中的分层现象

由于应试教育在中国的根深蒂固,许多学校仍然无法摆脱“排名现象”。考试成绩决定一切,在班级中自动形成“优,良,差”的分类现象。老师为了自身荣誉只是“照顾”成绩好的学生,成绩差的学生也只能是“望穿秋水”,成绩越来越差。

这些现象也说明了全纳教育的有待深入,只能说全纳教育是中国教育的理想境界,趋于无限接近状态。全纳教育的开展不仅需要广大专家学者的努力,更需社会大众对这些特殊儿童的接受,一线教师对学生的接纳。

3.自闭症儿童的现状分析

由于多重原因,自闭症的发病率居高不下,自闭症儿童的未来发展以及治疗方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其发病原因在此不做深究,一般是由遗传或是受疾病传染引起。自闭症儿童的临床表现主要包括“语言发展障碍、智力发育迟缓、社会交流障碍”等,当属“特殊儿童之最”。面对这样一群特殊儿童,全纳教育的提出无疑是“对症下药”,而如何让社会大众接纳这些孩子,让自闭症儿童能与普通儿童一起共同学习,仍待研究。

有关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的家长对残疾儿童表示同情,占百分之八十以上。但仍然有少数的家长害怕残疾人,排斥残疾人,但仅占百分之五。而关于全纳教育对自闭症儿童康复的作用,社会大众仍持不同观点。据统计,百分之五十的民众认为自闭症儿童应与普通儿童分开,进行单独教育,单独训练,这样自闭症儿童不会在大家异样的眼光中产生自卑感,教师能统一管理,幼儿能康复的更快;另外的百分之五十的民众认为,全纳教育的实施是必要的,也就是说他们相信全纳教育对自闭症儿童产生的良好作用。

4.全纳教育中,对自闭症儿童的教育指导要点

在全纳教育中,自闭症儿童是与普通幼儿一起生活学习的。由于与正常儿童的差异性,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同,这就要求教师对幼儿、家长等做好心理干预;教师,园长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学会改变,做好接纳准备。教师要做好家长洽谈工作,课程要做适当的改变等等。

4.1关于教师

幼儿教师,可以说在幼儿园当中是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教师除了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之外,还需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深入了解自闭症儿童的年龄特点。这样在与自闭症儿童相处的过程中,幼儿教师就能时刻了解幼儿的心理变化,做到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幼儿。特别是全纳教育的幼儿教师,更要无偏爱的对待每一个孩子,给每一个幼儿公平的教育机会。

4.2关于课程

课程是幼儿老师进行教育的重要载体。课程内容的选择是否具有科学性,关乎到幼儿的人格养成以及各种能力的培养。所以,课程的选择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特别是全纳教育的课程选择不仅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更要符合自闭症幼儿的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自闭症儿童在一定程度上的社会交往障碍以及情绪发展障碍会影响到幼儿的学习能力。如果按照正常幼儿学习的教材去对待自闭症儿童很显然是不可取的。所以在全纳教育中,自闭症儿童的课程选择要具有实用性,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符合自闭症儿童的发展方向。

结束语: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10

尊敬的领导,老师们,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幼儿园》。

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自己的本质和核心,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幼儿园是幼儿启蒙学习的场所,是培养祖国栋梁的摇篮,构建和谐幼儿园,促进每个幼儿健康和谐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可以归纳为“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延伸到幼儿园,主要是指幼儿园协调、均衡、有序发展的态势。幼儿园是由幼儿、教师、家长组成的,按照一定规范相互联系的一种特殊社会组织。幼儿园和谐主要是指幼儿园内部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

构建和谐幼儿园要努力实现教学与教研的和谐统一。教学研究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教学质量的提升也推动着教学研究的开展。随着教育信息的不断进步,教师的观念已开始更新,作为新型教师,不能总是强调“红烛精神”——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应该将“红烛精神”升华为“火箭精神”——通过不断添加燃料,不但自己能遨游太空,还能将“目标”送入预定的“轨道”。这就要求我们在用爱心浇灌幼苗的同时,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幼儿一起,共同成长。

构建和谐幼儿园要努力优化园领导和教师之间的关系。幼儿园里领导和教师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同时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幼儿面前都是教育者,都需要以自己的高尚形象来做孩子的楷模。园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确立平等、尊重、团结的意识,要尊重教师业务上的专长,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业务才干,鼓励年青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政治学习,引导她们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好师德规范,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注意经常性地了解教师的想法,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尽可能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有了和谐的工作氛围,大家才能更加充分的享受工作的快乐。

构建和谐幼儿园要努力优化教师与幼儿之间的关系。教师与幼儿的关系在幼儿园关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教育、启发、引导幼儿的重要渠道。在教师与幼儿之间应建立起以尊重、平等、和谐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师幼关系。教师扮演着朋友、妈妈、老师等多种角色,在生活中给予幼儿无微不至的呵护与关爱。教师要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优化自己的情感,以健康的情感去感染、教育、启发、引导幼儿,创建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全身心的爱每一个孩子,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思想。在细心照顾好幼儿生活同时,通过各种有趣的活动,使孩子思想道德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都能和谐共进,使幼儿在活动中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形成和谐的伙伴关系。

以人为本,创建和谐幼儿园是时展的必然。作为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更应该转变观念,结合新时代赋予幼儿教育工作者的使命,努力使自己成为构建和谐幼儿园的实践者和生力军。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幼儿,影响着民族的未来,提高全体教师素质是关系到幼儿园和谐的关键,就让我们领导、教师团结在一起,努力建设高尚师德、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为构建和谐校幼儿园而奋斗。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11

关键词 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优化配置;教师编制

中图分类号 G6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6017(2013)06-0007-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要“出台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我国现行幼儿园定编标准是由原国家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1987年制定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该试行标准已过去20多年,难以适应当前学前教育改革形势和发展需要。

教师队伍建设涉及教育、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并且受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制约。教育部2013年2月颁发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以下简称《配备标准》),将会有效地推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制定《配备标准》的背景与意义

近十年来,幼儿园数量增加较快,但由于政府重视不够,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很多幼儿园长期存在教师缺额,幼儿超额现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缺乏稳定性,这些因素极大地影响了幼儿园的教育质量。

制定《配备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用人行为。配备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教职工队伍,是幼教事业发展题中应有之意。在国家《配备标准》颁布的同时,江苏、浙江等地也颁发了幼儿园编制相关文件。国家与地方政府为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再一次发挥合力。

幼儿教育的质量,与教师资格、专业水平、师幼比例、班级规模等密切相关。制定和执行《配备标准》,可以从教师人数、专业水平、实际工作状况等方面,为保教质量提供基本保障。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普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许多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过低。而占据比例较大的非事业编制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相比差距大,存在严重的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二是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普遍处于无编制或少编制的状态,教师的学历、职称偏低,专业化程度不高,相当部分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难以适应岗位要求。三是部分城市的名园、公办园长期享用超编的教师配置,使得优质资源过于集中,从而激发“入园难”和教育机会不公平的社会矛盾。《配备标准》能够起到均衡城乡教育资源的调节作用。

中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各地应该根据当地情况,在国家《配备标准》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方案。我们可喜地看到,江苏提出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按师生比例核定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师生比。在编制总量的基础上,“核增5%的调节编制,主要用于农村地区、寄宿制以及有特殊需要的公办幼儿园”。浙江省提出“各地可根据实际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核定最多不超过本园专任教师编制总数10%的附加编制,专项用于对非公办幼儿园的指导帮扶工作”。同时规定,对编制核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在事业发展规划、幼儿园分布调整与班级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及时重新核编。

二、以《配备标准》促结构优化

《配备标准》适用于不同办园体制的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和民办幼儿园),虽然它只提出了数量标准,但是它为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提供了契机。

1 数量结构:师幼比反映一个国家教育资源和师资配备的使用效益,《配备标准》提出根据标准班额、班数、配备教师标准额度后,还可以根据特别情况调整比例数,如“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备巡回指导教师”;“提供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幼儿园配备相应的特殊需要教师”。与此对应,江苏提出5%的调节编制,浙江提出10%的附加编制,主要用于农村地区、寄宿制以及有特殊需要的公办幼儿园,或对非公办幼儿园的指导帮扶工作。

2 学历结构:各地在落实《配备标准》时,不仅要在数量上达标,还应该根据幼儿园条件和实际需要,合理搭配教师学历比例,配备职高、专科、本科不同学历的专任教师。同时,严格执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均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园长必须取得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管理水平和能力。专任教师必须具有学前教育合格学历,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 专业结构:幼儿园根据多样化、特色化的发展需要,可以合理配置部分非学前专业教师,包括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教师。改变单一的学前专业局面,让不同专业人员补充和渗透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从事相关专业资源教师工作。幼儿园配备的资源教师可以是专职或者兼职。

4 年龄与职称结构:据调查,幼儿教师队伍存在严重的年龄失调现象,部分城市幼儿园教师呈现为年轻化现象,而大部分农村幼儿园教师老龄化现象十分突出,有些园甚至近五年内无一新教师加入。青年教师有活力,工作热情高,有一定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中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强,教育经验丰富。需要确保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占比适当,以保障教师整体队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以及工作活力,保障教师梯队的自然衔接过渡。

5 骨干教师结构:保障和提高骨干教师比例,保证幼儿园里的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数量。从政策和配套资金上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形成骨干群体的培养环境,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水平,让他们起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6 性别结构:调整教师性别比例失调现象,改变传统以女教师为主的幼教队伍,使得性别结构更加趋向合理。社会与家长迫切希望男教师能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中来,以利于幼儿健全个性的形成。《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督导评估指标》提出,适当配备一定比例的男性教师,并且考虑学前专业与其他专业的兼顾,有助于教师取长补短,在分工协作中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

三、实施《配备标准》的关键问题与建议

落实《配备标准》,需要地方配套具体举措。我认为需要关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基本问题之一――完善幼儿教师的保障机制

1 各地政府应该根据《配备标准》,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以江苏为例,“十一五”期间全省缺少幼儿教师3万多人,而“十二五”期间幼儿教师数目缺口更大。需要采取措施,提供合格的幼儿教师来源,同时运用规范的考核方法,遴选录用部分符合条件的在岗非事业编制教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2 在落实《配备标准》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体系。公办幼儿园编制内的教师已经基本解决绩效工资和相应的社会保障问题,但是,编外教师的财政补助与工资待遇如何适当调整?如何逐步实现与编制内教职工同工同酬?如何消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之间的差距?并切实解决农村部分教师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这一系列问题有待解决。

3 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机制。严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统一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工作,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炊事员、保健医生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标准,违背《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一律撤销教师资格。中小学富余教师,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转入幼儿园任教。同时建立完善园长、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在岗教师的分层分类培训。

(二)基本问题之二――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配备标准》取消了城乡教师配备的差别,以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精神重新定位农村幼儿教育和教师队伍,这是一个重大突破。我国幼儿教育的根本问题在农村,而农村幼儿教育的关键问题是教师的严重缺乏。现在有了《配备标准》,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依据。但是如何引入符合条件的教师,给予其专业发展的基本保障,是我们要重点考虑的问题。笔者建议:

1 在农村贫困地区设立“教师特岗”。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聘任制,公开招聘,聘期三年,鼓励城镇幼儿教师去农村挂职支教。支教期间享受特殊补贴,支教期间的表现作为今后晋升、进编的依据。并鼓励工作优秀者长期在农村任教。这种方法既有利于鼓励年轻的幼儿教师和幼师毕业生到农村做出贡献,更有意义的是改善了农村幼儿园教师的专业人才结构,有利于提高农村幼儿教育质量。

2 改变城乡幼儿教师政策的二元特征。“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教育财政制度,缓解了乡镇压力,但“由于我国县级财政不平衡,60%左右的县级财政无力保证义务教育支出,”更加无法顾及学前教育,影响了农村幼儿教师的基本保障,同一个县,城乡幼儿园教师的收入可以相差数倍。因此,有必要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各种晋级、评奖、培训的名额向农村幼儿教师倾斜。新增编制与新进编教师优先考虑农村和幼教资源相对薄弱地区。

3 强化各级政府制度建设和公共服务职能。农村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产品,需统筹城乡公共教育资源。省级政府应当对农村幼儿教育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承担经费的比例。设立幼教专项经费,教师的工资待遇和培训经费由省级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

(三)基本问题之三――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

民办教育也是公共教育事业的一部分,民办幼儿园为解决“入园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扩大教育经费来源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着师资力量薄弱,稳定性差,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亟需对民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和培训。要促使民办幼儿园自觉参照《配备标准》,配备教师和其他人员。同时,需要在政策上进一步明确民办幼儿园和编制外教师的社会地位,使其享有与编制内教师同等的待遇。

1 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幼儿园教师编制总数10%左右的比例,核增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专项充实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提升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同时,非事业编制教师符合国家规定任教资格和事业单位进人条件的,经人事等部门审核同意,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档案可委托劳动保障、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或者由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2 加强规范管理。民办幼儿园中未取得职业资格的教师,应在3年内取得职业资格。对3年内未取得职业资格者,应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幼儿教育总结范文12

不同家庭的孩子,反映出的性格特征也不相同。了解、分析幼儿家庭的组成状况,有利于加深对幼儿的认识,也能根据幼儿平时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比如,不善交流、性格内向的幼儿,他们的性格受到家长的价值观、教育态度、性格特点及教育行为等影响。家长的教育观念、言行举止等,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学习方式、生活习惯的养成。因此,家庭教育因其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在整个教育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的教师常常发出这样的感慨:“辛辛苦苦地教育了一周,抵不过家庭教育消极的一天。”这更加说明了科学的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每学期的开学初,教师应通过各种途径,深入有效地了解本班幼儿的家庭背景,例如,了解家庭的成员情况,家长的价值观、教育态度、性格特点及教育行为等等,并根据情况进行分类。在制订本班家庭教育指导计划的基础上,对一些有特殊背景的家庭,要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应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计划。

二、细化家园合教计划,全面促进教育和谐

在先进的教育理念的引领下,教师应该有效地使用多种指导方式,对家庭教育进行集中或者个别的指导。

1.搭建家长会平台,培养家长的科学育儿意识

家长会有多种形式,内容也非常丰富。例如,教师可以以讲座的形式,向学生家长讲一些有用的教育理念,也可以采用录像或者叙述的方式,向家长介绍孩子在学校的表现,还可以让家长来介绍一下自己的育儿经验和体会,通过家长会这个平台,培养家长的科学育儿意识。为了充分发挥家长会的作用,首先教师应引导家长走出教育误区。例如,教师应该告诫家长,孩子放学回家时不要总是问“在学校里认了多少字,做了多少数学题”,而应该多问问孩子“今天是否举手回答问题了、是否提出问题了、学到了哪些道理”等等。其次,教师应告知家长应多发现孩子的优点,当孩子有了进步时要积极表扬,但不能总用别的孩子的优点和自己的孩子对比。最后,家长要学会帮助孩子学会提问,让孩子养成多提问的好习惯,还要帮助孩子知道如何有效地去解决这些提问,让孩子从小养成主动探究的好习惯。

2.开展多样的亲子活动,构建一体化的家园教育

亲子活动能够让家长走进幼儿园,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活动。教师要对亲子活动高度重视,挖掘亲子活动的有效教育价值,经常性地开展亲子教育活动,使家园共育能够做到步调一致,协同发展。在亲子活动中,家长的角色十分重要,家长既是活动的参与者,又是活动的传递者。通过亲子活动,家长还能学会育儿的方式和方法,与幼儿亲近,让幼儿快乐健康地发展。教师可以采用的亲子活动形式,主要有开放日(教学、生活观摩)、节日游戏互动、亲子阅读、家长授课。

3.建立幼儿成长档案袋

教师为了掌握每个幼儿的发展情况,可以建立幼儿成长档案袋。成长档案里面可以记录幼儿平时的活动内容或者绘画、写字、算术等作品,还可以记录教师对幼儿的评价、幼儿的兴趣、进步与不足等情况。幼儿的成长档案一方面有利于让家长知晓幼儿的成长过程,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教师对自己的教学与管理进行实时调整,从而修正自己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的实效。

4.利用现代媒体手段,加强家园联系

当代科技发展迅猛,教师可以利用各种便捷的媒体手段来进行联系与沟通。在家园联系方面,教师可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现代媒体手段,比如:校讯通、微信、微博、QQ群等等。家长可以利用这些媒体手段与教师进行沟通,家长之间也可以通过这些媒体来进行交流、学习。通过交流,互相补缺补差,取长补短,拓展教育思路,探讨孩子成长中的点点滴滴,分享其中的酸甜苦辣。因此,家园联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共同进行,从而提高家园共育的质量。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