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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税务筹划

时间:2023-09-12 17:10: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伙企业的税务筹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伙企业的税务筹划

第1篇

关键词:企业 组织形式 税务筹划

本文结合我国大多数企业税务筹划水平低的特点,系统的论述了企业在组织形式选择中的税务筹划问题。文章分析了企业新设时组织形式选择的税务筹划问题和企业扩张时的税务筹划以及调整组织结构的税务筹划。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天都会有一大批新企业注册产生,同时,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种种原因倒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与企业进入的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有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而纳税筹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

一、 企业设立时组织形式的筹划

一般来说企业设立选择组织形式时,理论上讲应考虑以下几点:(1)总体税负的高低。从总体税负角度考虑,合伙制企业因不存在重复课税,税收负担一般要低于公司制企业。(2)税务管理的难易。从税务管理角度考虑,公司制企业设立比较麻烦,但容易成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利于进行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设立相对简单,但很难成为一般纳税人,只能取得普通发票,难以从事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3)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及筹资金额等各方面的因素。

1、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企业应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资金多,筹资难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如采用合伙制形式运转比较困难。

2、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上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优惠税率幅度小,为18%和27%两个档次;而外资企业的优惠幅度较大,分别为15%和24%两档。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有第三产业,利用“三废”企业、劳服企业、校办工厂、福利企业等;外资企业的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有:生产性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等企业等。内资企业减免优惠政策时间较短,一般为1-3年;而外资企业减免优惠时间较长,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另外,内、外资企业适用税种的科目数量也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以上,外资企业适用6个税种。可见,外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较多,税收差别也较大,因而如果条件具备,那么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尽量寻求与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进行合作,以充分享受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在条件允许时,应尽量组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只能计入成本,因此,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如此。企业可以通过增值率法、抵扣率法或成本利润法等方法,事先从不同角度计算两类纳税人的税负平衡点,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进行税务筹划。当纳税人增值率小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抵扣率大于税负平衡点的抵扣率、成本利润率小于税负平衡点的成本利润率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

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二、企业扩张时组织形式的筹划

企业要发展业务、扩大规模,进行国外或外地投资时将面临着在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选择。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待遇一般都是有差别的,前者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后者往往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从税收的角度看,子公司可以享受所在国家或地区给予其居民公司的同等税收优惠待遇,当其所在国家或地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母公司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以达到延期纳税的好处,同时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利息和其他间接费用也比较容易达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从而能够减轻所得税负担。

作者单位:东营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 陶长高.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如何进行财务管理[J].财务与会计,2003,(1):48-49.

[2] 王革非.企业财务管理咨询与诊断[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56-58.

第2篇

(一)概述 现代科技发展迅猛,高新技术企业对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也越来越高,它们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国民经济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投资风险较大,其经营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基于此,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采取了各种优惠政策,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范围,突出了技术创新的政策导向,促进了高新技术的发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指的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涵盖电子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生命科学技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光电技术、材料技术、生物技术和其他共9个领域,并要求企业在人员构成、研发投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等方面符合相关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同时就国家酝酿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而言,在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期满后,有望在15%税率的基础之上,再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表1所示,为2002~2009年度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情况。

税收具有单向性的特质,其支出没有任何的直接回报,是企业的沉没成本。是否能够成功进行税务筹划,决定着企业能否获得额外的税收收益,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合理的税务筹划也能优化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使政府实现赋予税收法规中的立法意图,对政府和企业都有利。

二、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初期税务筹划

(一)企业设立地点选择 除了税法给予的15%税率优惠外,在上海浦东新区和经济特区内完成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由此可以看出,现阶段只要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都享有“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双重优惠,无论其是否在上海浦东新区或经济特区设立,均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进行纳税。其中,新设立在上海浦东新区或经济特区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除了在新设立的五年里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区域优惠政策之外,还可以在优惠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以上9个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均可根据自身的需要,通过选择设立地点,获得有效的税收减免优惠。

(二)企业组织形式选择 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考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选择。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只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将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针对公司制企业缴税,要首先考虑企业所得税(税率15%),然后为其投资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选择。具体有两种方案:方案一:甲投资成立一家个人独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方案二:甲和乙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合伙制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甲的占股比例为A(%),乙的占股比例为(1-A)(%)。

假设两种方案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均为X万元:当X≤0.5 万元时,以上两种形式缴纳的税收总额相等,为0.05X;当X>0.5万元时,方案二合伙人根据占股比例分拆利润,各自可能适用更低的边际税率,合伙人承担的总税收小于方案一中独资企业投资者所承担的税收;其中,若X>1万元时,各合伙人根据占股比例分拆应纳税所得,也可能不适用更低的边际税率,而适用与X同档的所得税税率(如X为2.8万元,假定A为50%,甲和乙的年应纳税所得各为1.4万元,企业和个人的年应纳税适用税率同为20%)。但各合伙人在缴纳税收时,均要进行一次速算扣除,所以总体而言,合伙企业所承担的税收总额仍然小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所承担的税收。综上所述,若考虑税务筹划角度,合伙形式的高新技术企业更为节税。

(2)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选择。具体有:方案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和乙,两人每年所分回的利润均大于5万元,则每年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合计为 0.35X-1.35(万元);方案二:一家 2010年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公司制,股东甲和乙,其中甲占股比例为A(%),乙占股比例为(1-A)(%),年利润总额(假定等于年应纳税所得额)X万元,实现的全部税后利润作为股利分配给投资者。

合伙企业年应纳所得税额0.35X-1.35万元,享受税收产业优惠政策的公司制企业年应纳所得税额0.32X万元。比较两者:当年应纳税所得额X>45万元时,公司制企业的税负水平较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X=45万元时,两种形式的税收负担水平相当;当年应纳税所得额X

(三)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 按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及经营规模,增值税的纳税人可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7%,少数货物适用13%的低税率;进项税额享有抵扣权。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不可自己开具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值得强调的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大多为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甚至高达60%以上,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成本相对含量较少,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并不一定比一般纳税人重。

增值税区别对待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在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上税务筹划的可能性。可以通过纳税人节税点的分析,即通过分析比较节税点和纳税人销售额增值率来决定其身份的选择。增值率的判断法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即不含税销售额的增值率节税点判断法(以下举例仅就此展开)以及含税销售额的增值率节税点判断法。

首先,增值率计算公式为:增值率=(销售额-购进项目金额)/ 销售额

假定以下的销售额、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则: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17%-销售额×(1-增值率)×17%

=销售额×增值率×17%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3%

令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则计算出节税点:销售额×增值率×17%=销售额×3%

增值率=3% / 17%×100%=17.65%

由此看出,不含税销售额的增值率节税点是17.65%。若增值率=17.65%,则两者税负相同;若增值率>17.65%,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重;若增值率

在销售额含税的情况下:销售额/(1+17%)×增值率×17%=销售额/(1+3%)×3%。

高新技术企业在设立之初,纳税人可以依据以上方法,比较分析节税点标准与所经营的产品总体增值率水平,选择采用合适的纳税人身份。考虑到高新技术企业大多生产销售额增值率较高的产品,对于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分立的形式,则可以尽可能地降低其分立后各自的销售额,使其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取得相对节税利益;对于规模较小的高新技术企业,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则相对适合。

例:某生产电子元件的公司,其年销售额(含税)为210万元,年购进材料金额(含税)为90万元。假定该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符合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那么该如何从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角度来考虑税务筹划问题呢?

首先,计算得出该公司的实际增值率=(210-90)/210=57.14%。节税点的增值率=[3%×(1+17%)]/ [17%×(1+3%)]×100%=20.05%。显然,57.14%>20.05%,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将有利于达到节税的目的。接下来,通过具体的计算来验证以上的结论:当采用一般纳税人的身份时:

应纳增值税额=210/(1+17%)×17%-90/(1+17%)×17%=17.44(万元)。

当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时:

应纳增值税额=210/(1+3%)×3%=6.12(万元)。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17.44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6.12万元,与以上计算结果一致。

三、高新技术企业经营阶段税务筹划

(一)筹资方式选择 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有股权筹资、债务筹资,无论是哪种均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其中,权益资本具备无需偿还、长期使用的特性,股权筹资可有效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但股息支付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不作为费用列支;另一方面,通过债务筹资方式取得的资金会提高企业的财务杠杆,但负债的利息起到了税收屏蔽的作用,同时提高了股东的权益资本收益率。不同的筹资方案税负轻重程度以及财务风险存在的差异,使得企业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税务筹划成为了可能。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决定了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以研发以及商业化研发成果,而自有资金远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因此在筹资活动中,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充分考虑债务筹资费用对利润的抵减效应,从而节减应纳所得税额。

例:某生产光纤材料的公司建设其产品的生产线,需筹措1000万元资金,制定了A、B、C三种相应的筹资方案。假定以上三种方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债务利率均为10%,则表4所示为其投资利润表。

对比以上A、B、C三种方案可以看出,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随着债务筹资比例的增长呈减少趋势,因此得出债务筹资具有节税的效应。方案C是上述三种方案中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

另外,企业在筹资方式上还可以考虑采取租赁。租赁不仅可以使得企业获取资产经营权,还可以将租金抵扣当期利润,实现节税的效果。其中,融资租赁不但可以避免资金的集中支付,而且还可以按规定计提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调增成本费用,进一步减少其应纳税所得,具有更明显的税收抵免作用。

(二)投资过程中分支机构选择 在投资过程中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两种形式:子公司和分公司。两者的税收待遇大不相同,子公司可以视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承担全面的纳税义务;而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要对总分支机构进行汇总纳税。对于能够迅速扭亏为盈的行业,可以考虑设置子公司,充分享受税法相关优惠政策;而对于长时间不能获取盈利的行业,考虑设置分公司,总公司的利润可以利用分公司成本抵冲,减轻税负。

例:北京某新能源公司拥有两家分公司,分别设在成都、无锡,2×10年度北京总公司实现1000万元利润总额,成都分公司亏损150万元,无锡分公司实现200万元利润,则该公司2×10年度应纳税额=(1000+200-150)×15%=157.5(万元)。

若将以上两家分公司的形式换成子公司,则:

北京母公司应纳税额=1000×15%=150(万元)。

成都子公司当年亏损150万元,则该年度无需缴纳所得税。

无锡子公司应纳税额=200×15%=30(万元)。

公司整体税负=150+30=180(万元),大于上述总分支机构下的整体税负22.5(180-157.5)万元,故该公司采用总分支机构较为有利。

对于已经设立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据税法规定,可以享受5年的过渡期优惠政策,可以选择在其他地区设置分支机构,而不要选用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形式。

例:某制药公司于2×10年在上海成立,总公司本部设在浦东新区(税率15%,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同时在武汉成立一家分公司,如表5所示为2X10~2X14年度该总分公司所实现利润总额。

公司整体税负=(520+510+520+100+110+105)×25%×50%=233.125(万元)。

若将以上两家分公司的形式换成子公司,则:

上海母公司应纳税额=(520+510+520)×25%×50%=193.75(万元)。

武汉子公司应纳税额=(100+140+100+110+105)×15%=83.25(万元)。

公司整体税负=193.75+83.25=277(万元),大于上述总分支机构下的整体税负43.875(277-233.125)万元,故该公司采用总分支机构较为有利。

(三)积极运用高新技术类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正常经营年度内,充分利用高新技术类有关减免政策以及费用扣除,增加费用,抵减应纳税额。

国家为了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规定企业为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加计扣除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企业在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节能节水以及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时,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该设备投资额的10%;综合利用资源,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取得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的年度起,三免三减半;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达2年以上的,即可按其投资额的70%于持有股权满2年的当年抵扣;居民企业从事技术转让而带来的符合条件的所得,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另外,对于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而取得的收入,可免征营业税。

另外,税法有关职工教育经费规定如下:对于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计税工资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计提扣除。其中,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全额扣除。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不断加强技术更新,理应顺应政策的导向,加大职工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税前扣除项目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四)根据优惠期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 除了对产品、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外,高新技术企业还需要大量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并且多是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进步较快的固定资产。它们属于准许采用加速折旧或者缩短折旧年限的范围。当处在正常纳税年度时,此时各年所得税税率保持不变,固定资产宜采用加速折旧或者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使企业前期利润后移,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优势,相当于在开始年份内取得一笔无息贷款,享受延期纳税的好处。

若是设立在上海浦东新区和经济特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于享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结果是负的,不但不能减少缴税,反而会增加应纳税额,因此在优惠期内宜采用平均年限法,待优惠期之后再将折旧用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3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 内涵 方式

一、税务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与是随着税收的产生而产生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征税的重点从个人转移到企业,税务筹划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展并专业化。税务筹划开始从企业计划中独立出来,并因此带动了包括个人税务筹划在内的全面研究。有效税收筹划是依托现代契约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充分研究在现实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同类型的税收筹划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税收筹划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合法地减少纳税支出的行为,它与避税、偷税、漏税、骗税、抗税等行为相比有着本质的差别。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契约集合中的一个元素,税负最小化策略的实施可能会因非税因素而引发大量的交易成本,这些交易成本的存在甚至会高于税收筹划产生的收益,因此,税收筹划就必须考虑到相关各方的利益。

二、税收筹划的方式

1.企业设立过程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以何种形式作为企业的组织形态?法律提供了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等。各种各样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经济生活中并存。对一个企业而言,在制度设计和策略运用上,如何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对于企业的投资者而言,面对市场环境中各式各样的经营风险,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自然成为核心。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前述规定明确揭示了公司股东责任有限原则,对于投资者(股东)而言,企业在经营上可能遭遇到的风险责任,止于其出资额或者所持有的股份,不及于其他个人财产。此一制度设计,对于投资者的风险控制具有相当的意义。相对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系负无限连带责任。投资者所必须承担的风险不仅及于其出资额,还包括其全部个人财产。

2.经营期间的纳税筹划

由于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致使税法及相应的税收政策亦不相同,不同的企业所运用的合理避税的措施也各有不同。现在有的企业认识到了合理避税的重要性,也想对此方面进行改进工作,但对税法知识的欠缺,往往力不从心,不知从何下手。以下归纳了企业中一般采取的主要方式:

(1)企业类型选择法。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主要是利用内资与外资的税率的差异来达到避税的目的。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其承担的税负也不相同。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对企业类型的选择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通过内、外资企业适用税种、投资方式的选择、投资产业的选择、投资地区的选择、投资期限的选择、再投资的选择等方面的比较即可明了当中的差异。

(2)转让定价避税法。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经济生活中,凡发生业务关系、财务关系或行政关系的纳税个人或企业为了躲避按市场价格交易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实行某种类似经济组织内部核算的价格方式转让相互问的产品,达到转让利润,减少纳税的目的。譬如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商业企业承担的税率高于生产企业或反过来生产企业承担的税率高于商业企业,有联系的商业企业或生产企业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生产企业利润,减少商业企业利润,或者增加商业企业利润,减少生产企业利润,使他们共同承担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担的税负达到最少。

(3)成本费用避税法。成本费用避税法是通过对企业成本费用项目的组合与核算,使其达到一个最佳值,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避税方法。采用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成本费用值的最佳组合来实现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扩大成本计算。企业主要利用材料计算避税法、折旧计算避税法、费用分摊避税法等方法来增加本期的费用、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在实践中,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企业的规模、企业所处的地区,企业的预计经营期限等来从上面的方法中,选择适合自身的方法,或综合运用几种方法来进行税务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第4篇

论文摘要:我国企业要从维护自身整体、长远利益出发,摒弃避税、偷逃税等短期行为,转而进行科学的国际税务筹划,即利用国际税法规则,通过对自身的筹资、投资和营运等生产经营活动事先进行适当的安排和运筹,使企业既依法纳税,又能充分享有国际税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优惠政策,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国际税务筹划的客观基础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务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有较深认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

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法律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由于各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务筹划创造了机会。

2.税率上的差别。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税收入或应税金额课以不同的税率。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

3.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不同的国家税种的课税对象可能不同,不同国家对于每一课税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计税基础也会存在差异。企业可以利用不同的税收处理进行税务筹划。

4.税收优惠的差别。许多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对于国外投资者在征税上给予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优惠。如减免税、各种纳税扣除等。一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跨国纳税人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

二、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

依据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和其它相关因素,可以大略总结出国际税务筹划的具体途径如下:

1.税收管辖权规避。企业应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居民管辖或公民管辖的国家发生人身法律关系,或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所得来源管辖权的国家发生联系。许多国家对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利润是课税的,因此在短期跨国经营活动中,尽量不要成为东道国的“常设机构”,则可避免向东道国纳税。这种规避可以通过控制短期经营的时间或是通过改变在东道国机构的性质来实现。

2.利用税率差别。由于不同国家规定的税率存在差别,在进行国际税务筹划时,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据统计,美国跨国公司持有资产总额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税率低于20%的国家或地区,在这些国家资产收益率普遍较高。

通常实践中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有几种:(1)企业可以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如果一个国家的所得税税率较高,该国企业就可以以全权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设在境外的避税地的信托机构代为管理,通过创立这种国外信托,财产所有人以及信托的受益人就可以彻底摆脱就这笔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由于信托财产是委托避税地信托机构管理的,当地政府对信托财产所得一般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税。(2)企业也可以通过向低税率国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的方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关联企业中实现。实践中跨国公司在税务筹划中这种方法最为常见。

(3)通过组建内部保险公司来转移利润。具体做法是,在一个无税或低税的国家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避税地的内部保险公司账上。内部保险公司在当地不用该笔利润纳税,而这笔利润由于不汇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国也不对其课税。

3.在税务筹划中注意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在税务筹划中,要注意考虑所选择投资地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根据投资地在存货计价与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准备基金的提取等方面税制规定的不同来进行筹划。

4.筹划时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优惠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有互相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所得税尤其是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条款。在国际税务筹划时,在考虑税收优惠时,要注意税收优惠往往是在经济不发达、劳动力素质低的地区力度更大。所以不能只考虑税收优惠,忽略该地区基础设施制度落后所导致的高成本负担及政治和经营风险。

三、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对策

1.我国企业国际税务筹划现状。我国大部分企业税务筹划意识缺乏。我国企业的领导由于欠缺财务、税收知识,因此当提及减少纳税成本时,往往使用偷逃税款、找税务人员等方法,而不是通过自身的税务筹划合理合法地节税。而企业的财务人员也因而不能利用税收知识和会计水平为企业做税务筹划。同时,税务筹划主体在我国企业中,至今还不甚明确。会计人员只关注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不关心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而管理人员则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这样就形成了税务筹划工作无人负责的情况。

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我国企业对于国际税务筹划的迫切需求。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企业的国际贸易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不仅是出口事业蓬勃兴盛,跨国经营事业也必将取得更加令人瞩目的发展。因而我国企业必须提高国际税务筹划的水平,以适应自身发展的需求。

第5篇

    【关键词】企业 投资 筹资 税收筹划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及意义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投资、经营、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的过程。

    分析上述概念,税收筹划包含了两个含义:

    一是税收筹划必须同时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否则,税收筹划就是不成功的;二是所有税收筹划的手段必须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税收筹划也是失败的。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1.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企业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对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深学习和研究,对企业具体业务进行合理安排和选择,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这个过程其实也是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的过程,同时,企业敢于面对税务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做到主动缴税,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水平。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促使其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增强预测、决策能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建立一支熟知税法的高素质的财会人员,从而不断提高企业会计管理水平。

    3.税收筹划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尽管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4.税收筹划有助于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的反馈行为,也是对政府税收政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

    二、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筹划

    (一)投资企业性质的选择

    1.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选择

    我国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是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对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案例1:张生准备独资经营一家商店,假如张生每年能盈利200000元,该商店如按合伙企业课征个人所得税,税后利润是200000-(200000×35%-6750)=136750元,设商店如按公司课征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为200000-200000×25%=150000元,假设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息分配,张生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30000元,其实际税后收益为120000元,与前者比较,多负担所得税136750-120000=16750元,因此,张生做出了办合伙企业(如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设定),而不组织公司的决策。张生的这一选择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未发生之前进行,并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因此,对于规模不大,管理难度不大的企业,选择合伙企业比较适合。但是,对于规模庞大,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的大企业,因为其筹资难度大,经营风险大,管理相对困难,如果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要想正常健康运作比较困难,一般宜用公司的组织形式。

    2.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选择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承担纳税义务,可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如果当地的适用税率比母公司所在地的适用税率低,子公司积累利润还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但设立为分公司,有利于总公司整体的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中对于初创阶段时间较长,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定为分公司,从而使分公司的亏损能在汇总纳税时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负。而对于生产走上正轨,产品已打开销路,企业可以盈利时,则应设立为子公司,这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对跨国公司而言,可以并用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将其某些附属机构设立为子公司,而将另一些设立为分公司,以达到最优的税收筹划效果。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会失去很多客源。通常,具有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高的企业,当它的规模较小时,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企业增值率较低,宜选择一般纳税人。

    (二)投资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

    进行跨国投资时,企业可以选择国际避税港,自由港等进行公司注册,如香港是亚洲着名的避税港,它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开始征收所得税,但所得税的课证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只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税率一般只为18%左右。进行国内投资时,首先必须熟悉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经济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对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对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等。一般可选择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注册登记企业,这种区域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很好的税收筹划机会。比如,把总公司设在低税区,分公司设在高税区,把分公司在其他地方经营的收入归在总公司名下,合并报表统一纳税,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三)投资行业的选择

    企业在投资行业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对不同的投资对象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必须先了解各行各业的税收待遇。如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没有税收优惠的其他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而且没有减免税期。因此,企业必须精心筹划投资行业,节约企业税金支出。

    (四)企业出资方式的筹划

    出资方式可分为:有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和现金出资。在投资方式筹划过程中,企业通常采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因为以有形资产出资的设备的折旧额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可以在税前扣除,削减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其次,在变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的不同导致高估资产,这样既可以节省投资成本,又可以多列折旧及摊销费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对外筹资的税收筹划

    (一)筹资利息的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凡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摊销;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财务费用可以直接冲减当期损益,而开办费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则须分期摊销,逐步冲减当期损益。因此,为了实现税收筹划,企业在控制筹资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加大筹资的利息支出,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

    (二)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选择

    企业的筹资方式可分为权益资本筹资方式和债务资本筹资方式两大类。选择不同类别的筹资方式,不仅隐含的财务风险不同,而且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不一样,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不同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因此,减轻企业税负也是企业筹资决策中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权益资本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企业自我积累等。发行股票属于增加权益资本,优点是风险小,无固定利息负担等,缺点是其成本为股息,不作为费用列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税收负担较重。自我积累方式由于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税收难以分割或抵消,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税收负担最重,因而难于进行税收筹划。

    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后面再想祥述)等。借款和发行债券都属于扩大借入资金,借入资金的成本是利息,按税法规定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列支,其优点是资金成本可以减税,缺点是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有可能要破产清算,风险较大。

    因此,企业就面临着资本结构的选择,是发行股票等筹集权益资本,还是通过举债的方式筹集债务资本。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分析说明。

    案例3:某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准备投资1000万元生产一种高新技术的产品,制定了下面三个筹资方案。三个方案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如下,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都为25%,债务成本利润率都是10%,企业所得税率都为25%,那么,其权益资本投资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如下表1所示。

    从上表可知,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纳所得税从62.5万元减为55万元,再减为45万元,呈递减势,显示债务筹资具有节税的功能,同时,当投资利润大于负债成本时,债务资本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对企业权益资本越有利。以方案二为例,全部资金的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为25%,债务资本占总资本的30%即300万元,债务资本所创造的利润为75万元,扣除利息30万元,加上利息费用抵扣利润可节约所得税7.5万元(30×25%)剩余利润为52.5万元,从而提高了权益资本的投资收益率,其税后投资收益率达到23.57%;同理,方案三计算的税后投资收益率为45%,两者都大于无债务资本的方案一的税后投资收益率18.75%。

    由此可见,当企业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债务资本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节税效果也越明显。但是,负债利息必须到期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财务风险,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因此,企业在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但要从税收上考虑,而且要注意企业收益提高所带来的风险,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正确选择筹资方式。

    (三)特殊筹资方式——租赁业务的税收筹划

    租赁业务已成为企业减轻税负、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同时,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所提取的折旧费(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减轻税负。经营性租赁对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涉及到税收筹划问题。对出租人来讲,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总资产收益率,同时,其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税负一般低于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税负;对承租人来讲,租金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例支,起到节税的作用,特别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时,可以直接、公开地将资产转给另一个企业,从而达到转移收入和利润,减轻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目的。

    案例4:某集团公司2007年4月对集团内部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发现a企业今年产销两旺,预计2007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0%;而集团内部的b企业却遇到困境,2007年预计利润总额亏损5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a、b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都是33%。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如下税收筹划:2007年5月,将a企业生产产品与b企业相似的生产线租赁给b企业,租赁费为50万元(假设符合独立核算原则,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该设备每年生产产品的利润为400万元(则b企业07年预计利润=-500+400-50=-150万元),那么,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营业税额=50×5%=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7%+3%)=0.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收入a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额=50×33%=16.5万元,原该条生产线生产产品的利润应缴企业所得税=500×33%=165万元(筹划后b企业仍亏损,不用缴),通过税收筹划后,集团公司获得的筹划收益=165-2.5—0.25-16.5=145.75万元,租赁筹划后,该集团公司的总体筹划收益为145.75万元,税收筹划的效果很明显,但由于a、b企业的产品相似,跟往年相比,租赁后经营变化的波动不大,对外影响也不明显。

    四、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依法进行。所有税收筹划的项目都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符合政府政策导向。

    (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综合分析有关税务及税务以外的各种利弊得失,分清主次,要达到税收筹划的效益要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

    (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法的时效性,注意防范风险。由于税法是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的,具有时效性,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一定时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时期可能就是违法行为,因此,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得经常注意税法的变化,而调整税收筹划的方法,以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行为而处以重罚,以至得不偿失。

    (四)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必须精通国内、国际税法规定,具备相当的会计、投资、理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五)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应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认同。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一定要按程序报批,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六)判断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案是否合法的依据是该方案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不是符合会计制度、准则的规定。

    参考文献:

    [1]张中秀,汪昊.纳税筹划宝典.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584.

    [2]王国华.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386.

    [3]刘东明.企业纳税筹划.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83.

第6篇

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所关心的是企业投资所获得的所得税后净收益。因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最为明显。税收负担轻或者减税有利于刺激企业投资,而税收负担重或者增税会抑制企业投资。税收负担轻重或税收负担增减可以从国家在某个时期的税收政策中显现出来,税收优惠是国家税收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减轻税收负担的一种手段。国家实施税收优惠引导企业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刺激经济增长,而企业投资利用税收优惠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分析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导向,预测税收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收益的影响。从目前看,在这方面可以从几个方面筹划:

一是投资于固定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抵税待遇,减轻税负。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将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投资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增值税税负将比现在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是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的比例,根据税法规定,借款利息能够列入企业的财务费用,进而减少所得税开支,并且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

三是尽可能多地使用设备及无形资产投资,因为设备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的税基,进而减少所得税税负。

投资地点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区域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投资地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率一般是15%,其他地区一般是33%,相差18%,而且,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自我国西部大开发以来,在税收方面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如果企业到西部投资,就可以享受这些优惠。

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收所得税,有的国家的所得税率高于我国或者低于我国。因此,投资地点不同,税收负担会有所差别,最终影响到投资收益。对于跨国投资者,还应考虑有关国家同时实行税收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而导致对同一项所得的双重征税,以及为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关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以进行投资国别或地区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收负担较轻的地区进行投资,使得该投资收益较大。

投资行业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行业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行业进行投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关于所得在不同行业之间税收负担的差别比较明显。比如,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对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行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而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所得税制度中规定,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在15年以上,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其税率按15%计。而对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国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而没有优惠的其他行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且没有减税期和免税期。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投资方式的税务筹划

考虑企业的投资方式。按投资的对象分,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一般指对经营资产的投资,通过购买经营资产,兴办企业,掌握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得经营利润。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面临的税制因素很多,可以涉及到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还会面临是兴建新企业,还是收购现有亏损企业的问题。如果税法允许投资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可以合并报表集中纳税,则盈亏抵销之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将有所减轻。

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对这种投资方式,需要关心的是投资收益及投资风险,而税收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分取的股息须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而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即国库券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投资时,还应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因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税收待遇有差别。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公司企业是一种重要形式,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少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差别税制。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不同,总体税负也将有别。从税法角度看,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不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对于国内投资者,因为分公司不作为独立纳税人,分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利润或者是亏损都转给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集中缴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盈亏在计税时可以互抵,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就不享受这一税收待遇,而是各负盈亏,各自缴税。一般来讲,企业可以在分支机构设立前期采用分公司形式,后期采用子公司的形式。

企业投资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它的制定不仅与当前现行的税收制度有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企业对国家未来的税收政策的预测。这就是说,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现行税收制度、税收政策,还要关心国家的税制改革状况、税制改革动向、税收政策的导向,合理合法地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使得本企业的投资既能尽可能多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获得最大的投资净收益,又能符合国家税收政策,接受国家的税收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第7篇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移动平台和云计算等的突飞猛进,对企业发展和创业形式带来了很大影响。目前在政府倡导、政策支持、媒介宣传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日渐形成,大学生创业已经成为更多大学生的选择。但某高校对创业团队的调查结果显示,仅不足四成企业仍在维系,创业“夭折”的原因包括融资、管理、成本及技术等多方面。价值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主要目标,成本是重点管理对象,税收成本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很多大学生创业者由于缺乏税收政策和财务知识而面临涉税难题,于是在思考企业长期规划发展的同时,迫切需要初创企业恰当地运用税收政策进行筹划,降低其经营成本。

一、初创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新设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一般来说,公司制企业相对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涉及的税种繁杂,初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使用税等。

(一)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凡是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进口货物及视同销售行为均应当向所在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按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11%,6%)或零税率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征收率缴纳。

(二)消费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按规定税率在特定环节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15种货物,在指定环节一次性征税。消费税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征税。比例税率有10档,在1%―56%间;定额税率则主要适用于啤酒、黄酒和成品油,其中啤酒税率有2档;复合税率只适用于卷烟和白酒。

(三)企业所得税。按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其适用税率有基本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15%)和小微企业(20%)。

(四)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种,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税率和计税方法,采用超额税率与比率税率。

(五)其他税种。(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作为计算基数,城建税视地区不同。税率有7%、5%和1%,教育费附加则为2%。(2)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设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必须缴纳印花税,税率有0.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技术合同等)、0.5‰(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等)、1‰(财产租赁及合同,仓储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0.05‰(借款合同等),按件贴花5元(权利、许可证照等)。(3)房产税是向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财产税,有从价计征(年税率为1.2%)和从租计征(税率为12%),有特殊情况减按4%税率征收。(4)车船税是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按辆或整备质量吨位等实行定额税率。(5)契税是针对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由买方纳税,税率为3%―5%,具体执行税率有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大学生创办企业设立初期的税收筹划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到底设立什么样类型的企业,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需要大学生创业者针对现行相关的税收法规和政策,综合税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为尽量减轻税收负担而事先合理谋划各个环节,包括创办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行业、投资地点、筹资方式、设立时间及员工聘用等。

(一)组织形式的选择。大学生投资创立企业之时,在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上需要进行事先筹划,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有着较大的差别,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在新设之初,备选的组织形式按照其财产的组合和所负的法律责任不同,通常可分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1.“双重征税”问题。公司制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但有“双重征税问题”即:一是企业按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利润分配后投资者拿到的股息还要按20%比率缴纳个人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综合税负的高低取决于利润的高低,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税率的最高限额为35%。

2.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问题。一般纳税人经营规模标准有:(1)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并兼营批发或零售,批发或零售货物,“营改增”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分别5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便于客户抵扣进项税,而公司制企业更容易成为一般纳税人,从而更有利于生产经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其规模不大难以满足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只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为3%简易办法征税,不能开具用于客户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抵扣税率很低,仅为3%。

3.涉及税种差异问题。公司制企业设计的税种比合伙企?I和个人独资企业复杂,且公司制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当经营初期出现亏损时,可以在以后连续5个自然年度内税前利润弥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则不能享受该税收政策。

以上是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但投资者在投资前选择何种组织形式,还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上制约少,管理上灵活,但其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资金来源广些,可解决大学生新设资金短缺问题,管理上可集思广益,增强决策能力,但其产权流动性差些;公司制企业,筹集资金渠道多,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经营者有较多的经营自主权,负有限责任,但大学生在经营、管理和融资等缺乏经验,创办公司制企业优势不明显。大学生创业应切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出对自己适合的组织形式。

(二)投资行业的选择。在设立企业前,投资者要综合自身的兴趣特长、行业发展前景、行业性税收优惠和行业性税制差异等因素进行投资行业的选择。现行税制中关于行业方向及企业类型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1)经相关部门认定,具备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缴纳。(2)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缴纳。(3)如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持有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抵扣。(4)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生产经营所得,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5)从事蔬菜等种植业,家禽等牧业,涉及农、林、牧、渔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因此,在企业组建时,大学生创业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了解所拟涉足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尽量选择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或项目创立企业。

(三)投资地点选择。企业设立登记时,除了要考虑劳动力、基础设施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外,也不可忽视当地优惠政策,我国现行税法实行逐渐由地区导向转向行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的政策。在现行税法中,区域性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点:(1)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西部地区新设立的交通、水利、电力等企业,在其所在区域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经所在人民政府批准可决定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3)有一些现行税种的征税范围、幅度与企业所在区域相关,如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因此,大学生创业者在选择投资地点时,除了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外,尚可借助“互联网+”优势,根据所得税区域优惠政策差异,拟出并选择成本、投资收益及税负水平权衡下的经济效益最大方案。

(四)筹资方式的选择。企业筹资方案的选择应充分综合运用租赁筹资、选择正确的贷款途径等多种方式。企业初创时,所需资金较多,为了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可以采取融资租赁,不仅可以使企业迅速获得所需资产,其租入的资产所计提的折旧计入成本费用,租金利息也可税前扣除,很好地降低了纳税基数;如是经营租赁租金则可以直接冲减利润,降低纳税基数。一般来说,初创企业注资较小,为了克服资金短缺,可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非金融机构或企业拆借、发行债券及企业内部员工等负债筹资方式;也可发行股票、内部留存等方式的权益筹资,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诚然,企业可以从多方借款,虽是财务风险加剧,但其利息可以税前列支,减轻税负。对新设企业来说,往往受限于金融机构借款条款,该途径筹资一定程度上容易受阻,很多初创企业转向基于“互联网+”的P2P、众筹等风险高、借款利率高的非金融的民间借款或高利贷,其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从税收筹划角度出发,初创企业应积极利用国家支持“双创”的融资政策,尽可能找金融机构筹资。

(五)设立时间选择。依据新办企业的优惠政策,下表中的企业或组织,自开办之日起,即从事生产经营并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起计算相应优惠政策期限。如第一笔收入在当月15日前,从当月计算;反之,从下月计算减免税时间。对新办的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如不是在年初开业,从开业之日起,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在6个月内的,可申请选择当年缴税,减免税执行期可推迟至下一年度。

(六)员工聘用的选择。大学生创业者设立企业时除了要根据企业自身人员结构、员工的能力等聘用人员外,有关员工聘用的税收优惠也应予以重视,可以吸纳一部分残疾人、退伍军人、失业人员、毕业大学生等到初创企业就业,以便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在其所支付工资可以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加计扣除。因此,大学生创业者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非核心岗位或是其他能扬长避短的岗位上,安排少数残疾人做文秘、后勤等工作,安排部分退伍军人负责安保工作及日常行政维护工作,该类人员工资可以按工资加计扣除,减少税额和残疾人保障金等税负成本。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符合优惠政策的条件,可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可见,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在聘用员工时,大学生创业者可通过咨询税务机构或研究税收政策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第8篇

【关键词】财务活动,税务策划,所得税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竞争越来越大,那么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扩大经济效益,就需要将所得税税务策划应用于企业财务活动中。

1、税务筹划的内容和目标

税务策划的内容:税务策划指的是纳税人严格依据国家的相关宏观调控政策,为了最大限度的扩大企业价值,结合成本与效益均衡的原则,保证不超出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界限,来合理设计和运筹纳税事项,对企业的经营、投资以及理财活动等进行科学的安排,以便对税负进行最大限度的降低,扩大经济利益,促进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税务筹划的目标:具体来讲,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税收负担直接减轻,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直接目标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税收负担。降低税收负担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考虑,一方面是绝对的对经济主体的应纳税款数额进行减少,另一方面则是相对的将经济主体的应纳税款数额进行见减少。二是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众所周知,时间价值是资金所拥有的一个属性,那么在税务筹划目标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纳税人会采取一些措施来延缓当期需要交纳的税款,延缓到未来年度。资金经过一段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之后,价值就会获得增大,这既是资金的时间价值。那么既然有时间价值存在于资金中,就需要对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当期的税款缴纳进行延缓。三是为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是纳税人从事一切活动的最终目标,缴纳税款的减少也是服务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如果纳税人将少缴纳税款作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那么纳税人不要从事经济活动就可以达到这个目标。

2、企业财务活动中所得税税务策划的应用

一是企业筹资活动中的所得税税务筹划:企业要想进行经济活动,首先就需要进行筹资。特别是企业是新成立的,或者是需要扩充投资经营,那么筹资就更加的重要。并且,企业的税负会在很多程度上收到企业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的影响。众所周知,企业往往采用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或者股票等方法来筹资,总结起来,企业筹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债务筹资,另一种则是权益筹资;前者在税前列支支付的利息,这样利息抵税就可以享受掉;而后者只能够将所得税交纳之后,才可以分配股息,抵税作用是不能够享受的。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某公司为了开发新项目,需要筹资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那么假如5000万是固定的息税前利润,一共有三种筹资方案,第一种方案是采用银行借款的方式,五年期限,每年利率为百分之十,筹资费用率为百分之零点五。第二种方案是发行债券,五年期限,年利率也是百分之十,筹资费用率为百分之五。第三种方案是发行股票,面值为1远,筹资费用率为百分之十,预期分配率为0.4元每股。那么我们就可以了解到,应纳税额最少的是第二种方案,第三种方案有最大的应纳税款,这是因为前两种都是债务性投资,可以在税前扣除掉筹资费用和利息。

二是企业投资活动中的所得税税务筹划:将税务筹划的分析方法应用到投资决策中,企业可以更好的评价和选择投资项目和投资方案,这样既可以对税负进行最大限度的节约,又可以对企业的税后收益进行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在注册登记经营之前,需要对自身的发展前景和规模作出科学的权衡和预测,对企业组织形式进行合理选择,这样就可以对缴纳税款进行减少。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在征税方法方面也是有差异的,比如我们站在总体税负的角度上,那么重复课税是不会存在于合伙制中,相较于其他的公司制,承担的税负相对较低。对于合伙企业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是不需要征收的,只是对投资人和各个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股份制有限公司,那么除了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征收之后,如果有红利或者股利分配给自然人投资者,那么这些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也需要代扣,也就是说企业的纳税包括两个层次。对于公司制企业来讲,最好的选择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税法规定的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都被股份制企业所享有,并且股东获得的股本也不被个人所得,这样个人所得税就不会征收。

3、结语

通过上文的叙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组织方式以及不同的投资融资方式就会有不同的所得税税负,为了最大限度的扩大企业利益,降低税负,就需要将所得税税务策划应用到企业财务活动中,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对未来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情况进行科学的预测,选择最为合理的组织方式和投融资渠道,最大限度的减少税负,扩大企业利益,促进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所得税税务策划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运用,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李延权.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研究[J].财会研究,2009,2(17):123-125.

第9篇

关键词:高新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企业财务战略

进入到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稳定地发展,并且成了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增长的产业之一,在经济框架整合以及发展模式改革等方面奠定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很多高新企业都没有制定完善的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导致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碰到了诸多的问题。本篇文章就主要从财务战略的视角出发,对税收政策的高效应用措施进行探讨,并在基础之上,建立明确的财务管理战略,进而给高薪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资金,进而推动我国高新企业稳定地发展。

1高新企业财务战略的税收筹划概述

1.1高新技术企业界定

高新企业界定存在动态性特点,它的基本概述会因为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其具备地域性。根据高新技术管理机制可以得知,高新技术企业不仅是一个知识性比较密集的实体,更是一个专业技术更加集中的实体,它不但可以实现科研技术的研发,同时还能达到科研技术成果的转换的目的,进而构建成为一个企业核心知识产权,并以此条件,实施一系列运营活动。在之前,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指一些从事信息技术开发或者生物工程研究的企业,而当今的高新企业已经开始朝着传统行业的方向发展。

1.2企业财务战略

所谓企业财务战略主要是指,在企业发展策略目标的统筹下,对企业内部运营环境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企业的现金流动以及资金运作进行合理地筹划,确保企业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进而给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企业财务战略作为企业各项战略目标中的关键环节,它主要注重企业各项财务资本战略资源的管理。企业财务战略主要分为三种战略,第一种是筹资战略;第二种是投资战略;第三种分配战略。

1.3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的最早定义是由美国南加州大学的教授梅格制定的,其主要是指,在没有进行纳税前期,有关机构对企业运营情况以及投资行为给出了事先安排,进而实现减少纳税的目的。这个过程就叫作税收筹划。国家税收有关部门把税收筹划定义成:在保证合理合法的前提条件下,企业为了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的,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通过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人的方式,对企业的运营情况、投资情况以及财务情况进行合理的统筹,高效应用税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一切优惠政策,对多种税收方式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新型财务管理模式。总的来说,所谓税收筹划,就是指在现在的商业法律的范畴内,利用合理的调整方式,将企业的经营范围、投资方式以及理财方法进行修整,从而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给企业的经济利益提供保障。

2高新企业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原则

2.1财务决策原则

高新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通常采用投资、理财等方式得以实现。所以,这不但会给企业的投资带来一定影响,同时还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运营、财务融资以及经济效益分配等方面,由此可见,不可以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策略进行分离,而是将税收筹划融合到企业财务策略中。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策略相背离,就会给企业财务策略的实施带来不利影响,情节严重者,还会诱导企业朝着不合理的方向发展。

2.2超前筹划原则

所谓的超前筹划原则主要指,企业在落实税收筹划时中,税收筹划一定要在国家收取税收和企业缴纳税收构成合法关系之前,根据国家税法存在多元化和差异化的特点,需要事先对企业纳税活动进行规划和安排,这样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真正目的。无论是任何因素而产生的经济活动,都应该要第一时间明确和掌握企业可能出现的涉税现象,从而建立完善、合理的税收计划,从而给企业节省一大笔经济成本。

2.3合法原则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秉持着合理合法的原则,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来选择合理的税收方案,不得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出现。其次,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活动时,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执行。最后,在保证合情合法的基础上,需要将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上交给相关的税务部门,并在税务部门的许可下才能实施。

3高新企业财务战略中税收筹划设计

3.1筹资环节的税收筹划与实践

高新企业在进行筹资方案的税收筹划时,可以将其划分成两类,第一类是筹资渠道;第二类是还本付息方式。如果企业筹资额度比较高,且需要承受的利息比较多时,这时需要合理的选择筹资方式,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财务风险。经常见到的筹资渠道有四种,第一种是借款;第二种是发行债券;第三种是发行股票;第四种是融资。例如,银行借贷利息可以在缴纳所得税之前进行抵减,因此其具备抵税的效果;债券利息能够在纳税之前进行列支,并且复习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定期还本付息方式,另一种是分期付息方式。如果选择的是定期还本付息的方式,这样不但能够享有在进行利息税前扣除时所产生的收益,而且还不用缴纳利息,因此这是大多数企业果断选择的筹资方式。

3.2投资环节的税收筹划与实践

3.2.1组织形式

通常情况下,有关部门将企业组织划分成三部分;第一是公司企业;第二是合伙企业;第三是个人企业。针对于大规模的高新企业来说,公司企业是最合理的选择,而针对于一些规模不大的高新企业而言,不应该选择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应该选择公司企业。这主要原因有两方面,第一,对于高新企业来说,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源方面,并且企业工作人言的薪资待遇一般比较可观,其中也包含了业主的个人所得利益。假设企业使用的时税收分工方式,那么将会有20%的固定税率,针对于经济收益比较可观的投资人员来说,后者所缴纳的税收比较少。第二,由于高新企业所承受的竞争压力比较大,并且生命周期比较简短,如果应用的是需要担负多种责任的合伙制度,这不仅会加剧高新企业存在的运营风险,同时还会给高新企业的今后运营带来不稳定因素,所以,高新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特点,并对各种税收因素进行考虑,采用公司制的方式将会获得更好的效益。

3.2.2投资地点

根据相关的所得税缴纳制度得知,国家相关部门应该给予高新企业更多地支持,并将原来缴纳的所得税率由20%直接减少到15%。并且相关的税收政策中已经明确指出,我国多个城市的高新企业于2008年初,被划分到国家重点扶持范围中,从获得第一笔经济效益的所属纳税年度开始,在两年内不用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除开始,截止到第五年结束,需要按照税率为25%来缴纳企业的所得税。由此可以得知,税率优惠政策不会再因为地域的问题而受到限制,但是对于国家重点扶持城市的高新企业来说,其具备更好的税收减免政策。所以,在这种可以选择的条件下,不管是为了实现企业税收筹划,还是为了推动企业今后稳定地发展,选择合理的投资地点,对于高新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项完美的选择。

3.3营运环节的税收筹划与实践

高新企业的运营环节中的税收筹划,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采购,第二部分是生产;第三部分是营销。采购方面,企业的核算和企业运营模式,不仅决定了企业纳税只有一般纳税人负责还是由小规模纳税人负责,同时还对进项税额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抵扣起着决定作用。其次,由于企业纳税人购进方式存在差异,进而导致所担受的纳税压力也会有所不同。另外,在进行固定资产购进时,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时间以及这就方式存在差异性,进而导致企业纳税额度会受到一定影响。生产方面,由于每个企业货物计价方式存在一定差距,就会给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假设企业在可以享有国家颁布的税收减免同时,采用先进先出的方式,这样可以给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具备较高的盈利能力,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档期的经济利润,并且可以延长纳税时间,进而获得更多的资金时间价值。营销方面,营销作为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直接环节,在企业的发展中占据关键的位置。其中营销方式的选择、营销产品的选择以及促销方式的选择,都和企业所要承担的税率有着直接的关系。例如,在进行产品促销时,促销方式不仅有销售折扣,同时还有以旧换新,这些税务处理都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在开展打折活动促销时,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都记录在同一张发票上,则需要按照折价后来进行增值税收缴纳,假设销售额和折扣额分别记录在两张发票上,则需要分别进行增值税收缴纳。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站在财务管理角度进行高新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可以有效地保证高新企业税收筹划质量,进而减少高新企业存在的投资风险,给优化税务管理奠定了重要的意义。通过税收筹划,可以有效地减少高新企业纳税负担,提升高新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优化高新企业经营能力,从而促进高新企业可持续发展。另外,在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过程中,还要结合高新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时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对管理模式进行不断创新,从而给高新企业的未来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代枫伟.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原则与相关应用探微[J].财经界(学术版),2016(2):271.

[2]陈文锋.高新企业财务管理战略中的税收筹划探析[J].中国总会计师,2016(3):138-139.

[3]罗珊梅.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J].商,2015(49):165.

第10篇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企业;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

税收筹划,也称纳税筹划。它是指纳税人在“尊重税法、拥护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对企业的组建、筹资、投资、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合理的筹划和安排,减轻企业税负、降低成本费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终极目标的一种经济活动。也可以理解为企业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供选择的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以期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二、税收筹划的特点

1.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表现在其活动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就等同于偷避税行为。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假设企业主为“经济人”,他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动机是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其次,“经济人”应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自身的经验判断选择最佳纳税方案,使自己追求的利益尽可能最大化,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终极目标。在这一前提下,当企业利用税法提供的一切优惠,在众多可供选择的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如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是无可厚非的。以合法为前提进行税收筹划,不仅是对税法的尊重和拥护,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税收筹划不仅是不违法的,还应该做为纳税人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

2.筹划活动的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筹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由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才缴纳增值税,实现或分配净收益后才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确定的滞后性使得企业税收筹划成为可能,因为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此时再进行税收筹划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是偷税、避税行为。

因此税收筹划就是要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理财、经营等活动做出事先的计划、安排、实施。

三、筹划人员的专业性

税收筹划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措施的灵活运用,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要求筹划者通晓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措施,熟悉企业的各种纳税会计调整,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组合若干税收筹划方案,并从这些方案中选择出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最佳方案。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1.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

(1)如何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在设立时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既是组织形式的选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可供企业选择,但是不同的组织形式也对应着不同的税收负担。因此,新设立的企业应当依据自身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税负较低的组织形式。①有限责任公司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股东在获得股利分配时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当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这一规定,中小企业在设立时可以选择合伙企业这一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②新企业所得税是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为纳税义务人。新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在设立下属公司时,就将面对设立子公司和设立分公司两种不同的选择,因为不同的选择会对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带来不同的影响。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因此它所取得的企业利润应当依照规定以独立法人的角色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子公司的注册地点所执行的税率低于母公司所在地的税率时,子公司就可以依照较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无疑就降低了整个企业的税收负担。反之,分公司因为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的企业利润需要与总公司汇总后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时不管分公司注册地点的税率是高还是低,都不会对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产生影响。另外子公司可享受注册地点政府所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因为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不能享受注册地点的税收优惠。

(2)如何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国家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对这类区域都给予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①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O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起,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当年出口产值达到企业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②凡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凡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除列为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充分利用这类特殊的区域优惠政策,尽量选择这类区域作为注册地址,以减轻税收负担,为企业谋求最大的利益。

(3)如何延迟企业的纳税期限。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延迟纳税期限,就可以把现金留在企业继续周转或投资,另外企业在利润总额较高的年度延迟纳税期限,能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这样不仅节约了筹资成本,由于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使得企业获得了税款在延迟的期间内实现的额外收益。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如果企业下设注册地点在低税率地区的子公司,企业股东可以将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转而在投资子公司,暂时不予分配,这样不仅是子公司获得投资持续发展,还可以降低母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延迟纳税期限的目的。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可根据这一规定事先预测利润实现情况,如果预计今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比上一年度高,可选择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反之,则按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2.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任何一个企业,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从一定意义上来讲,筹资的数量与结构直接影响企业效益的好坏,进而影响企业收益的分配。所以企业在筹集资金时,不仅需要从数量上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的高低和财务风险的大小,以便选择最佳筹资方式,实现企业经营的总体目标。正是由于不同筹资方案的税收负担的高低,使得企业对筹资决策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企业筹资可以选择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负债筹资的利息可以从税前扣除,因此选择这种方式能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数额,但企业利用负债资金要定期支付利息并按时还本,到期无法还本付息就会增加企业破产的机会或普通股盈余大幅度变动的风险。权益筹资由于没有固定的利息支出,因此对债务人而言风险较小,但股息和其他权益资本的支付不能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只能在税后利润中支付,且股东获得的股息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在企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经常发生变化的条件下选择一种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的最优资金结构,适时、合理地为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长远发展筹资足够的资金。

3.企业投资的税收筹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能否把筹集到的资金投放到收益高、回报快、风险小的项目上去,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十分重要的。企业想要获得利润,就必须进行投资,在投资中获得效益,当然在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利润的同时,也要注意降低风险、减少税收负担。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人。因此企业在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时,可以把购买国债以及取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对外投资的重点。同其他形式的债券以及股利相比,企业对于免税收人项目的投资风险较小,还能获得税收收益,这显然是一个较好的投资决策。

另外国家为了促使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在新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还对关于鼓励或者限制某些行业领域的发展作了相关规定。例如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十一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三条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针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应当尽可能地选择那些政府鼓励发展的领域和项目进行投资,争取最大的税收收益。

四、结论

西方国家对税收筹划的研究和运用都比较早,税收筹划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趋于成熟,成为了企业决策层日常理财和经营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税收筹划虽然起步较晚,发展也较缓慢,但是逐渐在被人们认识和接受,因此中国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税务从业人员应该抓住这次契机,努力提高从业能力,积极学习西方国家关于税收筹划的先进思想和实践经验,把减少企业税收负担,降低成本费用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相应地,国家立法机关和税务机关也应该重视对税收法制的研究和改革,加快中国税制与国际税制接轨的步伐,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减少税法本身和税收征管中的漏洞,积极引导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蒲护强,赵代喜,滕清安.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所得税筹划[J].四川有色金属,2008(2):73-76.

[2]周晓斌.浅议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的思路[J].山东商业会计,2O08(4):47-48.

第11篇

关键词:企业投资 税务筹划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在经济环境中的要素地位越来越高,日渐成为企业投资、融资等选择的重要因素。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等量的资本投入,投资成本越低,投资收益就越高,投资成本越高,投资收益就越低。一个企业如何合理合法地安排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缴纳尽可能少的税收,称之为税务筹划。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很多,比如:分税种筹划、分经营环节筹划、分国别筹划、投资融资筹划等。为了使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在进行具体税务筹划时,可以综合使用各种筹划方法。本文仅论述企业投资方面的税务筹划方法。

投资决策的税务筹划

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所关心的是企业投资所获得的所得税后净收益。因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最为明显。税收负担轻或者减税有利于刺激企业投资,而税收负担重或者增税会抑制企业投资。税收负担轻重或税收负担增减可以从国家在某个时期的税收政策中显现出来,税收优惠是国家税收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减轻税收负担的一种手段。国家实施税收优惠引导企业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刺激经济增长,而企业投资利用税收优惠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分析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导向,预测税收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收益的影响。从目前看,在这方面可以从几个方面筹划:

一是投资于固定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抵税待遇,减轻税负。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将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投资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增值税税负将比现在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是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的比例,根据税法规定,借款利息能够列入企业的财务费用,进而减少所得税开支,并且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

三是尽可能多地使用设备及无形资产投资,因为设备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的税基,进而减少所得税税负。

投资地点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区域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投资地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率一般是15%,其他地区一般是33%,相差18%,而且,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自我国西部大开发以来,在税收方面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如果企业到西部投资,就可以享受这些优惠。

从国外的情况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收所得税,有的国家的所得税率高于我国或者低于我国。因此,投资地点不同,税收负担会有所差别,最终影响到投资收益。对于跨国投资者,还应考虑有关国家同时实行税收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而导致对同一项所得的双重征税,以及为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有关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以进行投资国别或地区选择。

企业进行投资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收负担较轻的地区进行投资,使得该投资收益较大。

投资行业的税务筹划

分析税收制度的行业导向型优惠,选择税收负担轻的行业进行投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关于所得在不同行业之间税收负担的差别比较明显。比如,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对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行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而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所得税制度中规定,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在15年以上,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其税率按15%计。而对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国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 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而没有优惠的其他行业,所得税率一般为33%,且没有减税期和免税期。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投资方式的税务筹划

考虑企业的投资方式。按投资的对象分,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一般指对经营资产的投资,通过购买经营资产,兴办企业,掌握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得经营利润。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面临的税制因素很多,可以涉及到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还会面临是兴建新企业,还是收购现有亏损企业的问题。如果税法允许投资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可以合并报表集中纳税,则盈亏抵销之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将有所减轻。

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对这种投资方式,需要关心的是投资收益及投资风险,而税收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分取的股息须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而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即国库券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投资时,还应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因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税收待遇有差别。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公司企业是一种重要形式,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少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差别税制。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不同,总体税负也将有别。从税法角度看,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人,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不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对于国内投资者,因为分公司不作为独立纳税人,分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利润或者是亏损都转给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集中缴税,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盈亏在计税时可以互抵,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就不享受这一税收待遇,而是各负盈亏,各自缴税。一般来讲,企业可以在分支机构设立前期采用分公司形式,后期采用子公司的形式。

企业投资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它的制定不仅与当前现行的税收制度有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企业对国家未来的税收政策的预测。这就是说,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现行税收制度、税收政策,还要关心国家的税制改革状况、税制改革动向、税收政策的导向,合理合法地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使得本企业的投资既能尽可能多地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获得最大的投资净收益,又能符合国家税收政策,接受国家的税收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方卫平.税收筹划.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张中秀.纳税筹划案例点评.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

第12篇

【关键词】企业 会计税务 筹划问题

1 企业会计税务筹划的意义所在

现阶段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做好会计税务的筹划工作的意义如下:

第一,能够使得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有所提高,一般来说,企业在对会计税务进行筹划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所以企业首先要加强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以便做到知法懂法,确保企业不会有税务风险出现。此外,企业对会计税务进行筹划时,要严格的遵循税务相关规定,以此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减轻税务等,而且还能够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障,使得纳税人的税收法制意识更强,能够更自觉的去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能够促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以及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企业在对税务进行筹划工作时,相应的财务制度的建立也要跟上脚步,确保制定的财务制度足够的科学、完善,而且会计的核算形式也要足够的规范,这样才能使得企业的经营、投资以及理财的预测能力跟决策水平有所提高,从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高。

第三,企业会计税收筹划工作对完善我国的税法以及税收政策,还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为会计税务筹划一方面是纳税人对我国相关的税法法律政策的一种反馈,另外一方面则是对我国税收政策的一种检验,确保税收政策的导向足够的正确、科学且合理。政府部门通过税务筹划时得到的相应的反馈信息,而不断去完善我国的税法政策,最终能够使得我国的税制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 企业会计税务筹划不同阶段的主要方法

2.1 税务筹资阶段

在企业的税务策划中,最为基础的一个工作就是筹资方式和技术的选择。选择合适的筹资技术,或者筹资方式足够科学的话,有利于达到降低成本以及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现阶段企业在税务筹资阶段使用的筹资方法一般有两种,第一,根据资本的结构进行筹资方式的选择。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税收负担跟企业的资本收益也大不相同,企业要想使得企业的节税收益有所提高,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向金融机构进行借款。要明确知道企业的借贷并不是越多越好,借贷数额与负债率呈正相关,负债率太高时还会使企业的财务面临一定的风险,严重时还会导致企业的债务出现危机,对于企业的和谐发展很不利。所以,企业要多方面的进行考虑,确保选择的负债量为最佳,并能够以最小的税收成本获取最大的税后利益。第二,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可以使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迅速获取资产,进一步提高举债能力,所以企业要不断更新并增加新的机械设备,并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较少购买设备时企业所要承受的经营风险,而且还能够将租入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使其成为设备选购的成本费用和支付租金,从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应缴税的所得额,最终达到减轻税负,获取较大利益的目的。税务筹资的要点如图1所示。

2.2 税务投资阶段

在税务的投资阶段,筹划企业税务常用的方法有三种。第一选择组织形式。企业处于刚刚发展以及建设时期时,要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来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无论是独资企业、公司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有自身的税收特点,因而企业要对不同形式的税收特点进行分析,选择最合适的方式,以此减轻税务的负担。第二,选择合适的投资地点。企业能否长足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与投资地点的选择有关,要想投资地点足够的适合,要求企业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以及较好的战略眼光。能够对投资地点的基础设施、金融环境、技术劳动力和当地税收的优惠政策等不同方面有个综合的考虑,在掌握了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异后,确定最适合的投资地点。第三,选择合适的投资行业。如今,我国实施减税政策的行业有很多,包含有农业、高新技术业、环保业和相关的基础能源业。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对每个行业的税制差异、行业自身的特点、行业的发展方向以及行业的发展策略的不同因素都有所了解,并相互比较从而选择能够获取最大优惠的行业进行投资。

2.3 税务会计核算阶段

在税务会计进行核算时,首先要明确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同时企业对税务进行筹划的方式一般有三种。第一,选择固定的资产折旧法。企业税收所得额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影响,当企业特定的收入不变时,折旧额越大,企业的纳税所得额就越少。所以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固定资产的选择,以便获得更多的摊销额,降低企业的税负。第二,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式,企业在发展时,物价总在不断变化,基于此,企业要按照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存货计价方式,以便降低存货的成本,增加销货的成本,减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第三,计提费用要足够充分,要在国家相应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分列支与计提费用,对于企业经营中所能够遇到的损失进行预计,防止出现漏列的情况或者是出现不提或者少提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实现降低税基、减轻税负的目标。其中要明确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