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2 17:10: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会计核算一致性原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主要载体,是政府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和国计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背景下,如何实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转变进行分析。
关键词:事业单位;企业化;会计
随着我国财会制度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改制,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将会直接面对来自国际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势在必行。由于企业会计制度更利于事业单位竞争和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是必然的趋势。根据新的仕业财务通则》规定,改制后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会计一核算。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过程中,事业单位原有的一些财务、会计管理理念需要重新认识,有些财务、会计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转变的可行性
1、企业会计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是构成现代会计的两大体系,事业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预算会计的职能也随之相应拓宽和发展,预算单位会计主体地位不断地变化和加强,非盈利组织的事业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特殊体系,与企业会计的差别逐渐减少,二者有着逐渐趋同的发展方向。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诸多的相同点.首先是两种制度的会计前提相同,主要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业务活动、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在会计核算的原则方面,二者也遵循着大体相同的原则,例如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等;两者在会计要素方面虽然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两者在内容和方法大体一致,例如企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六项。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项。各要素的界定、内容及特征相同。另外,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各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以及财务分析方法的应用上具有一致性。
3、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事业单位从单纯由国家拨付经费收支向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转变,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发展,逐渐强调成本核算,注重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在信息质量要求、报表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报告方法和内容等方面来看,其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同小异,各项核算原则、方法基本一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所有者权益、利润、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企业与事业单位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性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一致性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资产核算方式方面.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资产核算方式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 折旧,只核算账面原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转出、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等会计事项规定了详细的核算方法,但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核算的规定却不明确。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存在很多问题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发生价值背离固定资产原值,不反映固定资产的磨损,虚增资产总量,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由于成本不包括折日费用,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一方面事业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一设备购置费”澎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或“专款支出”等科目,这样核算虚增了事业成本;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人为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虚增了盈余,且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2、会计核算基础方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经常存在一些会计年度内收支项目不配比的情况,导致一些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来核算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该单位的经济业务。如,事业单位在一些非经常性的费用支出方面,在发生费用的时期,支出增大,造成结余减少
论文摘要: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主要载体,是政府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和国计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背景下,如何实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转变进行分析。
随着我国财会制度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改制,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将会直接面对来自国际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势在必行。由于企业会计制度更利于事业单位竞争和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是必然的趋势。根据新的仕业财务通则》规定,改制后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会计一核算。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过程中,事业单位原有的一些财务、会计管理理念需要重新认识,有些财务、会计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转变的可行性
1、企业会计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是构成现代会计的两大体系,事业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预算会计的职能也随之相应拓宽和发展,预算单位会计主体地位不断地变化和加强,非盈利组织的事业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特殊体系,与企业会计的差别逐渐减少,二者有着逐渐趋同的发展方向。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诸多的相同点.首先是两种制度的会计前提相同,主要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业务活动、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在会计核算的原则方面,二者也遵循着大体相同的原则,例如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等;两者在会计要素方面虽然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两者在内容和方法大体一致,例如企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六项。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项。各要素的界定、内容及特征相同。另外,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各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以及财务分析方法的应用上具有一致性。
3、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事业单位从单纯由国家拨付经费收支向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转变,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发展,逐渐强调成本核算,注重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在信息质量要求、报表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报告方法和内容等方面来看,其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同小异,各项核算原则、方法基本一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所有者权益、利润、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企业与事业单位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性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一致性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资产核算方式方面.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资产核算方式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 折旧,只核算账面原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资产转出、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等会计事项规定了详细的核算方法,但对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核算的规定却不明确。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存在很多问题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发生价值背离固定资产原值,不反映固定资产的磨损,虚增资产总量,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由于成本不包括折日费用,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一方面事业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一设备购置费”澎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或“专款支出”等科目,这样核算虚增了事业成本;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人为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虚增了盈余,且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2、会计核算基础方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经常存在一些会计年度内收支项目不配比的情况,导致一些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来核算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该单位的经济业务。如,事业单位在一些非经常性的费用支出方面,在发生费用的时期,支出增大,造成结余减少。使当期收支不配比,计算的结余也不是真正的结余。尤其是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采购环节和付款环节相分离,使得项目的实施与货款的支付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如按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处理,在采购和支付间隔跨年度时,会出现比较严重的账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
3、成本核算方面.目前,在事业单位体系中,经营性事业单位存在经营性业务,而两者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进行核算。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对经营性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对非经营性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进行成本核算。由于不计算成本,难以对非经营性业务进行正确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另外,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不易区分,使得费用难以合理分摊,造成成本不能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不利于国家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节约资金和提高运行效率。
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进措施
1、设置合理、统一的会计科目。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的过渡阶段,从会计核算的规范要求来看,经营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将会向两边分化经营性事业单位中,事业型的单位其会计核算规范将进一步向预算会计靠拢,而具有施工性质、需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者部门将向企业会计靠拢。在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可以对国家拨付的事业费管理采取事业单位财务准则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应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特点,采用新会计制度中通用的科目。对于不能够反映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但在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又十分重要的科目,则可以统一另行设置。根据拨付资金的性质,通过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没有能够确切地反映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科目,则可以根据其资金来源的特点,设置一个科目“实收资金”,以反映一个事业单位实际收到的各种资金。此外,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事业公积”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翎于反映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用来发展本单位建设的自有资金。以及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外,还可以加一个“事业费用”科目,以核算某些事业单位在发展本单位的事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事业单位企业化后应当根据企业会讨一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在固定资产的构建、使用、处置方面进行设置,选择合适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并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使得会计核算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根据不同情况,在转制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中列支折旧费用,对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只提折旧不列支出。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个财务年度末填报决算表时,要认真填列一份详细地反映固定资产增减情况报表,并根据年末固定资产实际折旧总额,填报第一年度的预算报表,申列折旧基金计划,申报预算拨款中取得折旧基金,并列入专款专用的科目,以备后用。在需要更新固定资产时,同样需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经审查核实确需要更新时,方可从折旧基金中支付使用.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其他会计原则;关系;问题
一、谨慎性原则的概念
谨慎性原则,它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应尽可能减少经营者的风险负担,在符合会计政策的前提下应当考虑企业风险,尽量低估企业的资产与收益,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与费用则要算足。谨慎性原则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实行谨慎性原则对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扩大企业的财务决策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谨慎性原则的实际运用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合理运用。随着科技的发展,产品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由于存货市价的下跌、存货陈旧等原因,导致存货的价值减少,如果仍以历史成本计价,显然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出现虚夸资产的现象,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不符合谨慎原则。因此,新制度规定,期末存货的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即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技成本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该方法只确认市价下跌,不确认市价上涨,在目前证券市场价格频繁变动且不规则的情况下,能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保持稳健。
2.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新制度要求企业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其出发点就在于要求企业将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价值损耗予以充分考虑并计入相关费用,以确保企业的资产更加真实、有效,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稳妥可靠,确保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得到很好的保障。
三、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关系
1.与真实性原则的关系。真实性原则就是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两者存在明显矛盾。
2.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关系。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属本期已实现的收入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本期是否收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收入或费用,强调的是确认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及其归属;配比原则要求,一定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内确认计量,以便正确计算和考核成果,而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提前计入损益,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显然与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相矛盾。
3.与历史成本原则的关系。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但在谨慎性原则下,存货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
4.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的关系。可比性、一致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且不得随意变更。但是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因而会与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
四、坚持谨慎性原则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的存在决定了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而谨慎性原则自身的局限性又使其与其他会计原则间有一定的冲突和矛盾,因此在实际的会计核算工作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合理确定各项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在12条会计原则中,真实性原则居于首要位置,谨慎性原则必须在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当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相冲突时,应根据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而定:不确定性程度较高,优先考虑前者,合理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除此之外,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地确定。
2.对企业的谨慎性原则运用情况予以充分披露。充分的信息披露能有效地提高信息可比性,从而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者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防止各项会计原则的冲突进一步恶化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
【关键词】物价上涨 财务状况 历史成本原则 购买力
一、物价上涨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影响
虽然国家已经采取措施防止物价指数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但是物价大幅、持续上涨仍将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客观存在着。因此,企业的财务信息将有新的变化。
(一)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和可比性有所弱化
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是以价值稳定作为基本假设的,即同一货币单位的货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能够购买到数量相等的同种商品或劳务。一切商品生产与交换、经营收支的发生和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化,均可把财务会计考察对象的具体内容化为同名的价值量计量,采用数量乘以不变价的计算方法。物价大幅、持续上涨以后,价值稳定的基本假设被动摇,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系统提供数据中的单价要素与现实数据中的单价要素相差悬殊,割断了历史的延续;原来的数量变动单价不变的核算变成了数量、单价同时变动的核算,运用传统会计核算方法的条件发生了改变。会计数据的有用性主要表现为会计数据的可比性。在物价大幅、持续上涨的影响下,传统会计模式的核算结果存有缺陷,会计数据缺乏逻辑关系和合理基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脱离实际,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数据不能直接进行分析对比,同类企业的会计数据也不能直接进行分析对比,无法凭借参照数据来判断、评价本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效果和决策上的优劣。
(二)历史会计数据和现实会计数据中的相等货币量具有不等的购买力
企业全部资产的货币价值能够变现或者用于交易取得的商品、劳务的数量称为购买力。按照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任何资产的取得都是按当时的交换价格或生产成本计价,任何负债都是按当时承诺的价格入账,在物价稳定的条件下它们当时的入账价值与以后的购买力基本上是相等的。而今在物价大幅、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等量货币资金的购买力是不同的,所代表的价值也是不等量的。持有货币性资产的金额固定不变,但因货币购买力下降而使企业进货数量少了,蒙受了一定的损失;持有非货币性资产金额的购买力随之有相应的提高,现有资产项目可以卖到高于原始投资的价钱,当时取得的资产成本同其现行的重置成本有了一定的差距,历史成本会计数据中的资产价值明显反映偏低;持有货币性负债的金额固定不变,但占用负债资金的资产相应升值,使企业获得购买力利得。譬如企业的债权、债务发生时所确立的应收、应付款货币金额,在清算期内一般是不变的。债权人收到的货币额同债权发生时的货币值相比,已丧失了部分购买力。债务人以购买力较低的同额货币偿还原购买力较高的债务而获得了货币的购买力收益。
(三)虚增报告期利润
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方法,规定一切业务活动均按发生时的实际成本单价确定当时增加的实际价值量和以后减少、结存的价值量,会计账表的各项资产、负债、业益、成本耗用按照历史成本表述并进行连续地反映和控制。只有保持货币自身的价值稳定不变,才有可能使商品销售和物资消耗的价值补偿与使用价值的更新得到统一。物价大幅、持续上涨以后,销售收入取得按发生收入时的市价计算,成本耗用和支出按不变的历史成本价格计算,会计数据计算内涵不一致,就会虚增企业报告期利润。譬如企业销售收入无论有否升值,代表的是已涨价期间的物价水平。购建入账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在涨价期间本应相应上升,但却未在账面上体现出来,于是企业仍按其涨价前的成本价值进行折旧、摊销。企业生产或经营用的原材料或商品不可能完全做到随买随卖或随时消耗,总有部分是在涨价前就储备的,于是企业仍按涨价前存货的成本价格结转成本,这样就增大了企业报告期收入与成本之间的差额,与涨价前的经营状况比较利润率有了提高。
二、物价上涨情况下完善财务信息的对策
面对物价大幅、持续上涨和国家不可能立即出台以币值变动为前提的会计核算政策的现实,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采取以下一项或两项因币值变动需要采取的辅助措施,以便补充、完善会计核算结果。
(一)按现时物价指数调整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产生的会计信息
在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时,按现时物价指数调整涨价前会计报表各相关项目的会计数据,使其具有的购买力与涨价后的购买力相同,这样同行业的不同企业、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期的历史数据的比较就有了科学依据。货币性资产金额除以现时物价指数的商,就是货币性资产购买力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金额加乘现时物价指数的积,就是非货币性资产购买力的价值,货币性负债金额除以现时物价指数的商,就是货币性负债购买力的价值及其利得。将涨价前后的货币性资产金额、非货币性资产金额和货币性负债金额的差整合起来,可以看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购买力净损益金额,从而了解到企业全部资产在物价上涨中的购买力变化的情况。各种收入除以现时物价指数的商,就是剔除了物价上涨的部分还原为涨价前的金额,按历史成本原则产生的成本、费用不需用现时物价指数调整,而调整收支数据后重新计算的利润能够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获利能力。
(二)通过账务处理保持会计数据在涨价前后的一致性
保持现在、将来的会计数据与涨价前的会计数据的一致性,使最终在资产负债表所显示出的资本仍然是业主原来投入的货币额,也就是最初投入企业货币所实际形成的生产能力。有的项目的财务处理是在账面增加因币值变动调整核算记录的内容,定期消化物价上涨的因素,以重置的方式核算物价上涨部分的金额,将现时实际成本修正为按历史成本原则形成的会计数据。譬如非货币项目的持有损益,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设置单独的调整准备项目核算,但不能计入损益表作为当期收益。有的项目的财务处理是不进行账面调整,但必须计算其购买力损失或购买力利得,以便年终决算分配时作重新评估企业净收益的说明。譬如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负债的持有损益,因计算结果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只能暂时挂在原本的账户内,不便立即剥离出来。收益是投入名义资本在该时期形成的增量,而报告期物价变动导致的利益即为持有利得,在有关项目转换之后列入损益表。商品流通费先支付后补偿,列入当期费用实际已存在超前负担因素,所以可以不调整。因为现行财税政策往往都是以传统会计为基础的,计算、上缴所得税依据历史成本原则形成的税前收益是不能改动的,所以企业无论怎样变动会计核算办法都不能给企业带来实际利益。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心合著.《现代会计理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
【关键词】 会计基本原则;存货会计;运用
会计基本原则是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方法选择、会计数据搜集、会计报告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在会计基本原则中有一些是适用于存货的,它们包括会计主体假设、一致性原则、披露原则、重要性原则和会计稳健原则等。下面分别予以讨论。
一、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中最基本的概念是主体。一个会计主体是一个组织,或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而存在的组织的一个分部。从会计的角度看,每个主体都有分明的界限,这样一个主体的业务才不会与其它主体的业务相混淆。不同主体的业务不能混合核算。每个主体都应该单独给予评价。
会计主体假设在存货会计中也同样体现。比如:在存货确认上,企业委托加工发出的存货属于委托方的存货;已经销售的存货商品,即使存货还在销售方仓库而购买方未提货,这样的存货商品也不属于销售方;购买方虽未提货,在会计上也确认为购买方的存货。
二、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采用相同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一致性使企业在不同期间的会计报表具有可比性。
假定你分析一个企业两年会计年度中的净收入,如果该企业对存货的计价方式在此期间由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法,它的净收入将呈现大幅度的增长,但这只是会计方法改变的结果。如果不揭示这一变更,会误解为收入的增长是企业经营改善的结果,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一致性原则并不要求同一行业中的所有企业采用相同的会计方法,也不意味着一家企业一定不能改变其采用的会计方法,但是,一家企业变更会计方法时需要对外披露由此变更造成的对净利润的影响。
三、披露原则
披露原则认为企业的财务报表应当为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作出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简而言之,企业应当提供关于经济事项的相关的、可靠的并且可比的信息。涉及到存货,披露原则意味着企业应当披露所采用的存货计价方法。根据有关存货计价方法的信息,一个银行家可能得出对一个企业错误的印象,从而作出不明智的贷款决策。例如,如果一位银行正在对两家企业进行比较――一家采用后进先出法,而另一家则采用先进先出法。采用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报告的净利润高,但只是因为采用的存货计价方法的差异。不了解这些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方法的差别,银行可能贷款错误,或者拒绝给有信誉的顾客提供贷款。
四、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意味着企业只对企业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项目和经济事项严格执行相应的会计方法。重要的信息,用会计术语来说,即重要性,指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归集和恰当地表述方式将影响报表使用者作出决策。非重要项目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归集和恰当地表述将不会影响任何人的决策。重要性概念使会计人员从严格按照公认会计准则计算和报告每一项事项中解脱出来。这样,重要性原则降低了会计工作的成本。
企业如何划分存货重要性和非重要性呢?这个决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的规模。例如,某公司有将近5亿元资产,管理层可能对100元被偷盗的存货产生的损失认为是不重要的。因为这一损失对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收入而言微不足道,公司会计人员可能不会对此作单独报告。这一会计处理一般不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于公司的决策,所以是否单独披露这一损失无关紧要。
五、稳健原则
会计中的稳健原则意味着在财务报表中的项目应当以导致企业最谨慎的财务结果的数字填列。稳健原则只在对同一项目有数种会计方法选择时才能有所体现。稳健原则能给企业带来何种好处?管理层往往只看到企业经营表面的繁荣景象,并且常常夸大企业的收入和资产。会计人员视稳健原则为对管理层乐观倾向的适当平衡,目的是使财务报表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稳健原则体现为这样一些会计思想:不夸大任何的收入,但估计所有可能的损失,如果存在怀疑,那么对一项资产以其合理范围中最低的数字填列,而对一项负债以最高的数字填列。稳健原则指导会计人员在一项资产价值高于常规时,减少它的会计计量价值,即便在没有任何交易发生的情况下。
例如:稳健性原则一个重要的体现是存货减值准备的提取。当一个企业取得存货时支付了35 000元,但年末的价值却只有
12 000元,稳健原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期末将存货价值减记至12 000元。稳健性原则还体现在存货计价方法上,常用的存货计价方法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能够按照最接近现行价格的价格反映存货的价值,为了更谨慎反映存货期末价值,先进先出法则是首要选择。
六、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
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是稳健原则的具体体现。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要求在任何时候,在存货历史成本和市价中取其低者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在涉及到存货时,所谓的市场价值通常指当前重置成本(也即企业如果重新购买同样数量的同一种原有存货时所需要支付的数额),如果该存货的重置成本低于它的历史成本,企业将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因为存货的这一损失在很大程度将会发生。会计准则对此作出的要求是对会计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期末存货计价。
例如:某公司在9月26日支付了
300 000元购买存货,到了11月31日,存货已经发生减值,此时存货的重置成本为220 000元,市价跌至成本线以下,该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上存货栏内即以220 000元填列。
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实质重于形式规定是:为使信息客观真实反映它所拟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就须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交易或其它事项的实质,不总是与它们外在的法律或设计形式相一致。这里的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外在表现,既指其法律形式,又指法律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这就是实质重于形式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体现。这里的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调在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其外在表现不相一致时会计人员应当具备更好的专业判断能力,注重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参考文献】
一、医院财务风险控制的客观必然性
所谓财务风险,是指医院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医院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产生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医院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出现财务风险,导致偿债能力降低。
在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中,出现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医院内部之间经济关系的复杂化、筹资渠道的市场化、利益分配的多元化等等,必然对医院的财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其中最根本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医院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目标对财会工作的客观要求。医院如何防范财务风险,已日益成为提高医院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
二、从会计核算角度分析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随着经济的进步和环境的不断改变,医院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有用性、会计核算的谨慎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与重要性要求不断加强。但事实上,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还存在问题。 笔者认为,从会计核算角度分析当前医院的财务风险,可以发现财务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核算方面
1、固定资产核算未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无法对资产的新旧程度进行准确把握,不能真实反映医院的实际净资产。2、没有及时对入账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部分医疗器械公司为进行促销,往往让医院先使用其设备,再签订合同,约定在设备使用期内分期付款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再付款。因此,从开始使用设备到最终付款期间,由于合同不能及时报财务转作固定资产而计提折旧,因而增加了受益科室的收入,却未增加相应的成本,造成受益科室盈利虚高,不能反映真实情况。3、医院会计制度未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也不能按重置价值调整账面价值,这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市场重置价值发生严重背离。特别是医疗电子设备,由于其技术含量高、更新快,客观上存在着因市价大幅度下跌而产生无形损耗或因未来经济效益创造能力降低而发生固定资产减值的可能。如果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加确认,必将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这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二)接受投资核算方面
1、内部投资。目前,不少医院在进行固定资产购置和更新时,缺乏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评价,可行性分析流于形式,缺乏科学的依据和方法,导致盲目购置、更新固定资产或投资项目工期长、资金回收慢、投资效果差,造成资金浪费。2、外部筹资。目前医疗机构的筹资渠道已趋向多元化,但由于医院会计制度下未设置接受投资的会计核算科目,也未对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相应规定,以致医院在收到投资时所作的会计处理不一致;在按协议分派投资所得时,不是作收入冲减,就是作支出增加。这样的会计处理混淆了投资与债权的不同性质,混淆了医院资本金与投资人权益的数量界限,人为调节了营业收支,违反了分派红利不得税前列支的规定,不但可能使医院的会计信息丧失可比性,还将直接导致医院会计信息失真。
(三)成本核算不准确
管理费用分摊不合理,管理费用所包括的范围较广,除医院管理部门费用外,还包括为医疗、药剂、管理等部门服务的辅助部门费用及借款利息费用等。管理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医疗服务成本、药品销售成本和制剂产品成本,最终将影响到收支节余和净资产。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简单地将管理费用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进行分摊,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
(四)信息系统内控不到位
会计电算化的普及极大地提高了会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并杜绝了业务流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医院实行会计电算化以后,对原始数据收集、整理、审核等项工作,均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会计人员只需做些辅操作。而许多医院不适应这种新环境的变化,对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岗位分工、系统操作、会计档案管理和数据保密等方面缺乏有针对性的安全制度和措施,这为犯罪分子盗窃经济情报,通过修改程序,篡改、破坏磁盘数据而使会计数据失实,从而达到侵吞医院钱财的目的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通过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管理机制,加强对医院财务风险的控制
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开展成本控制分析,实行预算控制。实行成本控制是改善医院经营管理,提高医院竞争能力的关键环节。应树立成本效益观念,重视财务分析工作;要正确评价医院成本控制目标的执行效果,提高医院和职工讲求经济效益的积极性;要揭示医疗成本升降的原因,及时查明影响成本高低的各种因素及其原因,寻求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医院的成本管理水平;既要重视事中、事后分析,也要重视事前预测分析。同时,分析应注意有效性,而且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分析结果。
应当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定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以此保障资金支出有预算可依,避免盲目投资。但也要避免过繁、过细。如果医院预算对极琐碎的支出也做细微的规定,就会使各职能部门缺乏应有的自由,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医院经营管理的效率。因此,一方面要使预算更好地体现医院的整体目标规划;另一方面应适当掌握预算控制的度,使预算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2、对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并计提折旧。医院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将影响到医院的固定资产、负债及收支节余。因此,在购入设备时,医院采购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及相关手续通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及时入账并对相关设备计提折旧,以反映医院真实的财务状况。同时,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也应及时加以确认。
3、加强成本控制,审计医院的成本。成本核算的目的是控制支出,节能降耗,降低服务运营成本。成本控制可通过制定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以及成本权重,对材料消耗、水电消耗、公务费消耗等实现事前控制,对服务质量、单位成本费用等进行量化考核,从而实现成本的全过程控制。医院的管理费用要按制度规定合理摊入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严禁乱摊费用、扩大成本。实行成本控制是改善医院经营管理、提高医院竞争能力的关键环节。同时,应加强对医院成本的审计核查,主要审查医院成本核算是否坚持了历史成本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核算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审查医院成本是否为医院实际发生的经济资源消耗,只有建立在实际发生基础上的费用,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可比性原则要求医院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一致性原则要求医院进行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能随意更改会计核算方法;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收入、费用的确认应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标准;分别核算原则要求审查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是否分别设置了相关账户,是否进行了分别核算。只有严格区分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支出的界限,才能正确计算医院当期损益,正确反映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实际耗费水平。
(四)健全会计核算管理机制,建立量化的财务风险评估指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财务危机由产生到恶化,并非瞬间所致,通常都经历了一个渐进积累转化的过程。因此通过观察这些财务指标的变化,可以对医院的财务危机发挥监测、预警作用。目前主要采用总资产收益率、所有者权益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金安全边际率、速动比率、应收款周转率等7项指标来进行检测。其中前三项指标属于财产效益状况,而后四项属于资金运营指标。
其他指标如业务自给率、债务基金比率、存货周转率等,都是建立医院财务预警制度可以选用的指标。不仅要对医院总体的财务状况建立指标分析,各个科室也可以建立相应的指标系数,由此配套而形成财务指标体系。这样,无论哪个指标出了问题而报警,就可以立刻判断财务风险出现的源泉,及时进行财务治理。应逐步将这些财务指标纳入绩效管理计划,作为考核标准,使工作人员意识到此类财务管理并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工作,医院每个工作人员都可能对这些财务指标的变化负有责任,从而把财务管理变成综合考量、防范风险于未然的手段。
【关键词】税务会计 职责 工作
我们统称的税务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的方法理论,以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为准绳,从全面、系统、连续的角度,对国家税款的形成、计算、调整、缴纳等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记录、计量、确认、和报告的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随着目前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各国的税收制度也逐步完善并不断趋同,对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也不断提出新要求。
一、税务会计的工作原则
税务会计的工作原则是指税务会计在工作时应坚持的基本法则或标准。税务会计的工作原则既要遵循一般财务会计的一般性原则,又要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和经济发展的情况,综合考虑到程序优先以及税收公平税负等原则的影响。当前我们将其工作原则归纳如下:
(一)一致性原则
税务会计人员工作的一致性原则除了要遵守一般财务会计的一致性原则外,还有其特别内涵,即与财务会计日常核算方法相一致的原则。首先,对于某一按照会计准则在财务报告日确认以后的事项,税务会计就可以确认该事项按照税法规定标准的应缴税款;其次,对那些在财务报告日以前还没有确认,但根据会计准则这些事项可能影响到了该确定日其他事项的最终应缴税款,这种情况下,税务会计只有在根据会计准则确认导致征税效应的事项之后,才予以确认这些征税效应。
(二)确定性原则
在日常的所得税征收工作中,税务会计按照国家所得税伐的规定,在纳税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上应具有确定性的原则,就被称为确定性原则。这一原则具体体现在计税所得和扣除项目的确定上。如对于或有资产不确认所得;对于扣除项目以实际发生为依据,一般不承认预计费用和损失等。
(三)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的原则
企业通过其经常性的主要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就是企业收益,企业收益通常表现为现金流入或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其内容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个部分,其税额的课征标准一般按正常税率计征。在出售或交换税法规定的资本资产时所得的利益被称为资本收益,一般包括纳税人除应收款、存货、经营中使用的地产和应折旧资产、某些政府债券,以及对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的版权以外的资产。
二、税务会计的岗位职责
税务会计具有一般会计共性职责,即核算和监督职责,税务会计的核算和建筑职责是特定的,这是因为其只对纳税人的涉税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更加具体的概括,税务会计的职责,一是正确核算纳税人的涉税会计事项,二是监督依法纳税。正确核算纳税人的涉税会计事项,是指税务会计根据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和会计准则等,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企业生产与经营过程中的税务活动,包括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等,从而为国家组织税收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税务会计核算的税务活动及其提供的资料,还可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监督依法纳税,是指税务会计根据国家的税收法令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等,通过一系列会计核算和监督的方法,监督企业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情况,监督企业收益的分配。税务会计对企业税务活动的监督和控制,可以保证国家税收法令的贯彻实施。
三、税务会计工作特点
(一)法律导向性
作为区别于其他会计专业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税务会计要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即税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国家现行税法的范围内。当发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与现行税法的计税方法、计税范围等发生矛盾时,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对自己内部的制度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对于那些由于按财务会计制度反映而不便按照税法规定反映的会计事项,税务会计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单独设置账簿、单独核算其销售金额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等,方能据以按应税税种的不同税率计税或减税、免税;否则,其税率从高或不予减免。
(二)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目的的明确性
税务会计人员与纳税人日常财务会计相比具有双重工作性质。其既要依据税法的规定依法收税,又要考虑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合理纳税,表现出了税务会计的“国家属性”和“自然属性”。由此决定了税务会计工作目的是兼顾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利益。而且当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相抵触时,税务会计应以税法为准绳计算纳税,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
(三)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统一性
税务会计人员的工作是把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工作融合于一体的会计工作人员,税法的统一性决定了税务会计对涉税事项处理的统一性,同一种税对不同的纳税人其规定都一样,都要按统一法律标准严格执行,不分企业隶属关系,不分所有制形式,也不分企业性质。如增值税的缴纳,不论城镇和乡镇企业、不论军工、校办工业、商办工业、机关团体办的工业等都要按统一税法的规定和标准纳税。但在统一的前提下,也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的灵活性。
总之,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税务工作的不断细致化、开放化,对税务会计人员的各方面要求必然也将越来越高,税务会计人员只要认真恪守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位工作,就一定能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艾华.税务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肖光红,仝自力.税务会计学.第2版[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关键词: 企业会计 法律体系 核算模式 国际化
一、 现有会计法律体系形成过程的历史回顾及格局分析
以《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会计法规建设目前基本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的相对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纵向分析,我国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律,主要是指会计法。第二个层次是会计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会计法》授权、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规范。横向分析来看,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会计核算方面的法规;二是会计监督方面的法规;三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的法规;四是会计工作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账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 (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如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一方面要求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账”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 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三、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二)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
(三)广泛推行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应以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具备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前提
如果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必将引起新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如滥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来蓄意调节利润,从而造成不同会计期间的损益大起大落的可能性,既是具有代表性的、潜在危机的表现所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而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本质是解决由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问题,因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处理好作为委托人的董事会和作为人的经理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有效地激励和监督约束经理人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则必然难以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四)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台相应的会计法律法规时应注重其内容的前瞻性
信息化技术在财务会计领域中的发展与运用,尤其是网络财务或电子商务会计的出现,必将对现行的一系列会计法规的建设与完善产生深远的影响,致使相应的法律法规需及时出台。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在修订过程中也要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增加其内容的前瞻性。当世界经济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网络数字经济时代迈进的时候,一方面,能迅速适应配套需要的敏捷制造方式,即以“零库存”为特征的适时生产与管理系统―――虚拟企业的出现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分散于各地的不同市场将联成一个整体,在一个超越了时间限制的、全天候的交易循环体内,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获取各种商品与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信息。在信息传播速度有了新的衡量标准后,这一切都使得会计以市价为基础的计量属性的推广和应用成为可能,进而为提高会计信息同决策的相关性和有用性提供了条件,使得现行成本的计量方法和属性受到了挑战。
(五)重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及职业道德的加强是确保会计法律体系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
反映与计量经济活动的会计工作是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的,经济能否发展、经济增长的预期能否实现,会计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否只是一个方面。而确保法律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真正地发挥出自身的效能,需有两个条件:一是会计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二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会计监督,一方面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在运行机制上确保结果不偏离基本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是加强外部监督,即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规,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在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上下功夫。
(六)进一步明确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税法与财务制度的相互关系
1.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关系。适应我国的国情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相互代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会计核算制度应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保持一致性,即对同样的经济业务所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保持一致,不能出现“两张皮”现象。二是在新的会计核算制度中应继续保持原有的结合会计科目的使用和会计报表的编制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做法,而不是将会计核算制度变成简单的会计科目汇总会计报表及其使用说明。
2.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关系。会计核算制度为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性的会计资料,是纳税的主要依据。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时,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减少调整事项,以便于企业纳税。但由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目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必将会导致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不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国际惯例。
3.会计核算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关系。财务制度是政府为强化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与企业所在的国家的所有制相关。随着我国企业公司化改造粒度的加大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方式也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相应的国家财务制度内容。也将作较大的调整,现行的财务制度中所包括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内容,将由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电视广播讲座 ,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企业会计准则2001. 经济科学出版社
[3]具体会计准则讲解与操作,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4]郭道扬 . 会计发展史纲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5]汤云为等 . 会计理论 ,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6]许永斌.我国电算会计信息系统模型改造的理论基础 ,会计研究 .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在会计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引发了很多讨论。怎样看待两者的关系,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毋庸质疑,正确的认识和把握两者的关系,无论对于会计研究还是对于会计实务操作,都有重要的意义。
笔者认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两者的关系不是分离的,而是并存的,从发展的角度看,两者最终会实现统一。
考察两者的关系,首先要了解两者的结构。我国的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是指1993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是指从1997年5月至今财政部陆续的16个准则和一个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基本准则对会计核算作出了完整的、一般性的规定,而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基础上对具体业务作出的规定。两者是纲领和分项的关系。我国的会计制度包括先后出台的行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不同的会计制度于不同的时期,适应于不同时期的会计核算工作需要。现阶段,《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核心,下文中主要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例分析会计制度。
在了解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对比两者在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制定背景、适用范围、规范内容等方面的异同就可以分析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1.制定目的。会计准则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从内容上看两者的制定目的并无实质上的差别,都是着眼于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可见两者目的一致。
2.制定依据。会计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会计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从依据上看,两者同受会计法的约束,都是为了贯彻落实会计法的规定。同时会计准则又是会计制度制定的一个内容依据,可见两者不是分离的,而是有着紧密联系的,具有并存的必然性。
3.制定背景。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适应企业会计核算发生根本变化的要求,1993年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为新的会计改革指明了方向,为以后会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我国会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1997年以后陆续出台的具体准则则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上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迫切的需要用准则加以规范和指导的背景下制定的。当然具体准则的制定也充分考虑了与国际接轨,适应加入wto后的要求等因素。我国会计制度制定与会计准则出台具有配套性。可以说准则的出台是制度制定的主要背景。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使基本准则在各行业得到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使股份公司更好的执行已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由此可见,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背景上具有共性——满足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核算的要求;同时会计制度又是对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贯彻,使会计准则得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这使得两者不可分离,具有并存的基础和可能。
4.适用范围。《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具体准则中除《现金流量表》等8个准则在所有企业施行外,其余部分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待条件成熟时,再推广到所有企业。《企业会计制度》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执行。可以预见,《企业会计制度》将逐渐适用于所有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可见,在使用范围上,准则和制度具有一致性。
5.规范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以及会计报表编报的一般要求。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业务作出的具体规定。因此,会计准则具有概括性强、理论性强、指导性强的特点。《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各会计要素和特殊业务的核算,以及会计报表的编报。各会计要素和特殊业务的规范是对已公布实施具体准则中相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进一步解释。因此会计制度具有深化准则、密切联系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可见两者规范的内容是一致的,差别在于准则规范的更理论化,而制度规范的更实务化。因此两者不是分离的,而是密切联系、互为补充的。在实际应用中不能顾此失彼,在深入掌握准则的基础上,更严格执行制度的要求,这样反映会计信息才能符合要求。可见两者在内容上、在实务中都具有并存的必要性。
此外,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很完善。同样,准则的制定受市场经济制约,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短时间内全部完善。因此,准则的制定是一项逐步的长期的工作,而制度的制定相对简单,二者是在时间上有差别,在内容上也必然有差异。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并无分部报告的规定,企业编制分部报告就不能仅看《企业会计制度》,而要依据会计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准则和制度也必须共存。
一、调研开展情况
本次重点调研了以下情况:一是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总预算会计核算情况,三是总预算会计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情况,四是预算会计职能划分与会计账套设置情况。主要考虑是:
1.选择对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主要是因为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年末调研落实情况,可以在一个相对完整的会计周期内,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掌握情况。此外,财政部2016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个别地区尚未落实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存在需要进一步了解并解决的问题。
2.选择对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总预算会计核算情况进行调研,主要是因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是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6年执行中,地方反映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面临着一些制度,其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账务处理办法有些不易操作。此外,中央财政在对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后,个别预算单位的个别预算科目也出现过负支出的情况,与地方所反映情况类似。
3.选择对总预算会计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情况进行调研,主要是因为2015年底财政部提出:“财政总预算会计按支付系统中记录的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记账”。国库司于2016年初先行启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系列工作,发现了一些问题,也积累了一些经验。2016年10月11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出台,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改革,调研相关情况恰逢其时。
4.选择对预算会计职能划分与会计账套设置情况进行调研,主要是因为2015年底《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要求财政系统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从各级财政国库部门的会计职能划分和会计账套设置情况,可以具体了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风险防控能力。本次调研的主要做法是:调研小组首先向两个省的财政厅国库处发出调研提纲,调研小组赴两省后,与省本级、五个地级市、两个县的财政厅、局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共同调研。一是座谈交流;二是现场查看;三是资料交换。通过调研,所梳理的情况、抛出的问题、释放的信息,得到了参与人员的一致认可。
二、调研了解到的主要情况和问题
(一)主要情况。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总体而言,地方各级财政高度重视总预算会计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夯实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以不断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需要。
1.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落实情况。2015年新修订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首次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对与预算收支变动密切相关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核算,增设了用于核算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股权、债权等资产的会计科目和不同类型政府财政负债的会计科目。落实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利于奠定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数据基础,有利于促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出台后,各地高度重视,深入领会新制度精髓,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综合运用集中面授、视频培训等方式,对于新制度出台的背景与意义、新制度的内容与变化、新旧制度衔接及执行新制度的要求等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对于新制度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同时,做好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记账规则、新旧科目转换、升级改造等技术准备工作,为新旧制度平稳对接和新制度执行提供技术保障。所调研两省的各级财政均执行了新制度,只是落实程度不一。
2.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总预算会计核算情况。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复杂,部门如何缴回、会计如何处理,对于总预算会计属于新的工作任务。为规范会计核算方法,财政部2015年出台了《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所调研省份之一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省财政厅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省直部门存量资金,收回时,按照财预[2015]81号文件,挂“暂存款”科目。支出时,按原用途使用的,直接冲减“暂存款”科目的挂账;调整用途的,先按原拨款支出科目冲减本级当年支出,再重新安排支出。该省反映,由于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一般年限长、项目杂,部门很难分辨具体的原拨款支出科目,因此,收回的存量资金一旦盘活他用,很难准确地按原科目冲减支出。所调研省份之二收回的存量资金先挂“暂存款”科目,重新安排支出时区分是否安排到原资金使用部门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对于仍安排到原部门使用的,冲减原支出科目;对于调整资金使用部门的,则难以按规定冲减原支出科目。实际执行中,对于收回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时,大多作了调整,因此难以严格按照财预[2015]81号文件进行会计处理。
3.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情况。《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财预[2016]135号)于2016年10月11日出台,由于此项改革试行方案刚刚出台,地方尚处于改革前的探索阶段。所调研省份之一的省本级对于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已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其核算数据由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总预算会计核算系统进行记账。所调研省份之二的总预算会计尚未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目前只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通过试编2015年度支出经济分类决算,反映出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的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高、经济分类支出预算约束性不强、预算单位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4.预算会计职能划分与会计账套设置情况。一是从会计职能划分看,大部分省、市、县国库处(科、股)和支付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国库机构的职能设置能够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个别市、县受人员编制限制,国库和预算合署办公。两省国库处均专门设有“会计组”,对预算内、非税及其他专户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市级以下国库部门有的总预算会计参与资金核拨、会计核算及决算编制全过程,存在不相容岗位同一人兼任的现象。二是从会计账套设置看,各地能够根据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资金性质合理设置账套并组织会计核算。所调研省份之一的省本级把会计业务分配给会计一组和会计二组,区分组别分别进行账套设置和会计核算:一组主要负责总预算收支会计核算,定期报送省本级旬(月)报、编报省本级和全省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等;二组主要负责教育(非税)专户、统发工资等财政专户的拨款及会计核算。所调研省份之二的省本级共设置五个账套:一是总预算会计账套,主要进行金库收支、国库集中支付等的会计核算;二是非税专户会计账套,主要进行非税收入收缴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会计核算;三是社保基金专户会计账套;其余两个是其他财政专户会计账套。
(二)主要问题。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及财政财务管理理念等因素影响,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各有不同。调研中主要发现了以下问题:1.对股权、债权、债务的会计核算问题。2016年是执行新制度的第一年,受财政部门内部职能分工多变、政府资产管理模式多样、需追溯信息的时间跨度较为久远等客观因素影响,实际工作中,为了启动并完成对股权、债权、债务等新增事项的会计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是在困难中摸索前进。一是会计核算依据获取困难。总预算会计对股权、债权、债务等进行会计核算,需要相关单位提供原始数据及相关资料作为依据。但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尤其是涉及的股权管理部门数量较多、各部门对股权的管理水平不一,总预算会计获取股权投资数据的准确完整性和真实可靠性难以保障,信息获取的渠道也难以确定。二是股权、债权核算内容需进一步明确。基层情况比较复杂,政府组织招商引资、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都会涉及大量的资金运作,所发生的业务是否形成股权、债权等,需要在管理环节予以明确。但目前,有些文件资料对于是否形成股权、债权等的管理规定并不明确,会计人员在具体进行会计处理时,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容易因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理解水平不同而造成会计处理方法各不相同。2.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会计核算问题。调研发现,对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地方财政存在打政策球现象。由于使用存量资金安排支出时,需要冲减相关预算单位、相关支出科目的当年支出,可能会影响相关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同时辨别存量资金曾经列支的科目也有难度,各地财政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不视具体情况只冲减“暂存款”科目的挂账;有的将收回的存量资金从“暂存款”转入“调入资金”科目,再重新安排使用,出现重复列收列支问题。
3.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问题。调研发现,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单位与总预算会计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在目前尚未正式实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情况下,受预算单位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不够规范、现金提取时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填写较为随意等现象的影响,预算单位的实际支出与总预算会计核算的支出,其经济分类科目数据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二是部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数据难以获取。第一,由于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其资金拨付仍采用实拨资金流程,部分经济分类支出数据总预算会计无法获取。第二,对于地方涉及到非本级预算单位的支出,是由财政代编支付计划时选择经济分类科目。这类拨款一般为大额的一次性拨款,在编报支付计划时无法具体列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计划。第三,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资金,由于尚未形成实际支出,则暂时无法确定经济分类科目数据。
4.不同会计账套重复核算的问题。调研发现,虽然各地账套设置较为合理,涵盖了全部财政业务,能够全面核算、准确反映本地区财政资金情况,但从具体核算情况看,不同账套间存在核算内容重复的问题。以其中一个省本级为例,总预算会计和财政专户会计对非税收入收缴业务重复进行会计核算,两个账套每天分别就单位名称、入库时间等收缴明细事项同时做大量的核对工作,两个账套核算的明细程度相同,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力和资源的浪费。
5.基层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配备问题。各地普遍反映国库部门人员编制不足,尤其是基层国库部门人员偏少,有的与预算部门合署办公,有的国库股只有1人;市、县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人员配备尤其不足,一人多岗现象较为普遍,未能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也难以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致使会计核算管理业务难以细化,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存在潜在风险。
三、对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新制度的落实1.进一步开展调研活动。结合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财政改革进展情况,有侧重地选择政府资产负债情况复杂、新增会计事项多的省份进一步扩大调研范围,广泛开展交流活动;在进一步了解各地情况的基础上,邀请与资产管理相关的部门召开研讨会,共同探讨解决有关股权、债权、债务等核算和反映方面的焦点、难点问题。2.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制度通常具有宏观性、一般性和指导性,为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往往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对于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尤其是 对于股权、债权、债务等新增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议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规范相关信息的统计口径和资料报送机制,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新制度的落实。
(二)严格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相关制度的执行。为规范对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会计核算方法,《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规定,总预算会计在收回资金时列“暂存款”科目;安排使用时,如按原科目支出则冲销“暂存款”,如调整用途则先冲销“暂存款”和原支出科目、再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这种制度安排,一是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二是可以避免年度之间的重复列收列支。因此,建议各地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于冲减支出可能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产生的影响,建议通过区分数据统计口径予以解释,一是可以在原预算执行报表后,附注说明冲减支出情况;二是可以生成预算执行数(含冲减支出数)和资金实际支出数(不含冲减支出数)两张报表。对于执行中的困难,建议总预算会计加强与其他内部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建立台账等方式尽可能掌握每笔资金的来龙去脉,规规矩矩组织会计核算,实实在在反映财政资金运行,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
(三)提高经济分类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2017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将在中央和部分省份试运行。按照“试行方案”,改革后将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总预算会计使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部门(单位)使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总预算会计和部门(单位)会计核算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数据将各自独立,难以就两套经济分类会计核算明细数据进行会计对账。因而,如何保证双方会计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是改革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鉴于预算执行环节,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控制支出,并且两套科目的类级科目之间存在一一对应关系(款级科目之间则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因此,建议各地在重视总预算会计与部门(单位)会计对账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可以对两套科目的类级科目实施会计对账,以提高双方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为公开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一、总则的比较
(一)明确提出“持续运行”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原制度仅提出“会计主体”、“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三项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未提出“持续运行”基本前提。“持续运行(或经营)”基本前提对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工会组织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工会组织虽不像企业那样长期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仍然需要建立在长期运转的基础之上。因为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管理,直接从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等社会公益活动,对社会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所以工会会计同样要讲究持续运行。为此,新制度突出了“持续运行”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工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工会会计核算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引入会计基础概念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贯穿于整个工会会计制度的全过程,属于工会会计的基本问题。原制度将其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加以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收付实现制的作用。新制度将收付实现制从会计基本原则中分离出来,明确其会计基础地位,这对于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工会预算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会计要素的比较
(一)资产要素的比较新旧制度会计要素的变化主要集中在资产要素。资产要素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资产分类。原制度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两大类,并未对其含义进行界定。新制度不仅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了定义,并根据近年来工会组织投资活动不断发展的趋势,还将投资从流动资产中分离出来,作为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并行的资产项目予以规范。第二,库存材料(物品)。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关于“库存材料(物品)”的核算在两个方面发生了变化,一是明确提出公允价值概念,并要求在无偿调拨、接受捐赠库存物品的业务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而原制度未提出相应要求;二是增加了库存物品发出计价方法的规定,要求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而原制度未对此进行规范。第三,对外投资。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关于对外投资内容发生以下变化:对什么是工会投资进行了界定;对工会投资进行了分类,将工会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明确了投资的核算方法,即成本法。第四,固定资产。新旧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规范基本一致,但在以下两方面存在区别:(1)新制度对什么是固定资产进行了界定,并给出了具体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即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这样既有利于实务操作,也有利于对实务资产的管理与核算。(2)有选择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原制度对固定资产相关业务的处理未提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规定,而新制度明确提出了公允价值概念,并要求在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固定资产业务处理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二)负债要素的比较关于负债要素,新旧制度的主要区别是新制度对原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归并、调整,将原制度负债项目由原来的应付上解经费、应付补助下级经费、暂存款、借入款、代管经费、拨入经费和拨人专项资金等7项划分化为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和应付款项等3项。
(三)净资产要素的比较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增加了“在建工程占用资金”项目,删除了“预算周转金”项目,将“经费结余”项目改为“结余”项目。
(四)收入、支出要素的比较新旧制度关于收人、支出要素差异不大,主要区别是新制度对原制度内容进行的调整。原制度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而新制度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人、行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原制度支出包括:会员活动费、职工活动费、事业支出、工会业务费、工会行政费、专项资金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其他支出;而新制度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费、维权帮扶费、宣传教育费、专项业务费、工会行政费、资本性支出、上缴经费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其他支出。
三、会计科目的比较
(一)不变的会计科目新制度多数会计科目的名称、核算内容仍与原会计科目相同,如“借出”、“固定基金”、“会费收人”、“补助下级支出”等。将此类名称、核算内容未变的会计科目,称为“不变的会计科目”。
(二)增加的会计科目有些会计科目在原制度中未设置,但在新制度中出现,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在建工程”科目。这类会计科目属于“增加的会计科目”。此类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应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设置和使用。
(三)取消的会计科目部分原有会计科目在新制度中取消了,如“暂付款”、“有价证券”、“经费集中户存款”等科目。此类科目的核算内容应根据新制度规定进行调整,称为“取消的会汁科目”。
(四)调整的会计科目有些会计科目名称改变,但核算内容基本未变,如“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有些会计科目名称未变,但核算内容有变化,如“投资”科目,将原制度“有价证券”中国债的核算内容列入其中。这类会计科目属于“调整会计科目”。
四、会计报表的比较
(一)会计报表构成体系的比较新旧制度有关会计报表构成体系未发生实质变化。与原报表体系相比,新报表体系具有以下变化:一是新制度引入主表和附表概念,规定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为主表,往来款项明细表、经费收缴情况表分别为各主表的附表。二是为了实现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的一致性,新制度将原报表分析说明书改为附注。
(二)会计报表结构的比较其一,资产负债表结构的比较。原制度资产负债表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公式设置,左方为资产类,包括资产和支出;右边为负债类,包括负债、净资产和收入。其结果是该表既反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项目的时点数,也反映收入、支出项目的时期数,导致资产负债表名称与其所反映的内容不符,有悖于资产负债表反映工会某―会计期末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性质,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与收人支出表内容重复,不便于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和使用。新制度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会计等式编制资产负债表,取消了资产负
债表中收入、支出类两项,并在净资产下增设了“结余”项目,使工会资产负债表结构与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趋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对资产负债表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其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比较。新旧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均由收入、支出和结余三部分构成,但其差异也比较明显:一是该表称谓不同,原表称为“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或决算汇总表”,反映各级工会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新表则称为“收入支出表”,反映工会组织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人、支出和结余的情况;二是该表支出分类不同,原表是按支出的性质分类,而新表则按照支出的功能分类。
五、新制度颁布实施的启示
(一)新制度实现了与会计准则体系的对接会计信息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其相互可比、真实公允对经济与经济的融合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会计准则、制度框架结构的一致性是发挥其作用的重要基础。新制度行文和结构遵从我国会计准则的习惯,根据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披露进行章节安排,取消了应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覆盖的凭证、账簿和年终清理结算与结账的内容,实现了新制度框架结构与会计准则体系的对接。
(二)新制度与《工会法》要求保持一致新制度本着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的前提下,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尽量与工会法保持一致,使两个法规互相配合,相得益彰。如为了体现工会法关于工会经费来源的规定,新制度设置了与工会法相适应的收入科目,即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三)新制度体现了内部控制的要求新制度不仅在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环节严格规范会计信息,而且注意完善工会内部控制。如在总则中对工会内部控制体系、岗位责任制、内部稽核制度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资产要素一章中,对货币资金、借出款、库存物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等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内部控制环节及内部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通过强化工会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使真实的经济交易或事项得到正确确认,其价值得以准确计量,并通过会计报表予以适当地表达和充分披露。
(四)新制度合理借鉴了企业会计理论与方法新制度合理地借鉴了企业会计理论与方法,如对于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资产业务的确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财务报表中引人中期会计报表概念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非企业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于满足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以及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一)宏观环境会计核算模式 当前,我国宏观环境会计核算主要采取的是“主体—附属”的模式。这一模式由两个部分构成,即主体核算与附属核算。主体核算方面,主体核算的核心为国民经济账户和基本核算表,依据货币计量和复试记账法来实施核算。国民经济账户包括国外部门账户、国内机构部门账户和经济总体账户,基本核算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国际收支表、现金流量表、投入产出表、国内生产总值表。附属核算方面,以主要账户和主体核算方法维持不变为前提,建立能够对经济与环境内在联系加以反映的账户独立体系,将环境资源间接地纳入到国民经济的核算范畴当中。其中,附属核算脱离了货币计算和复式记账的约束,来对环境资源实物的流量和存量进行显著特征的描述。我国通过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表的编制来实施附属核算。
(二)微观环境会计核算模式 当前,我国微观环境会计核算主要采取“中心—卫星”的模式,这一模式由两部分构成,即中心核算与卫星核算。中心核算方面,指的是核算同会计确认包括可靠性、相关性、计量性、可定义性等标准相符合的自然资源环境和人工资源环境。对于能够以法规或市场定价来实施可靠计量的环境资源,应当在会计系统中纳入,进而开展计量、确认、记录及报告。对于中心核算的进行可以相关会计理论、制度、准则、方法为依据,并进行资源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耗、资源资产等科目的设置,对于环境资源同确认条件相符的,需实施耗用、取得、减值、补偿、处置等方面的核算。卫星核算方面,对于只能以估价技术实施粗略计量,而无法以法规或市场定价的环境资源,因同会计确认标准并不相符,故在现行会计系统中不能将其纳入并实施确认。卫星核算可以环境资源的种类为依据,来进行辅助账薄的设置和价值量表与生态环境实物量的编制。企业以“价值最大化”为目的,在生产和加工的过程中不会考虑自然资源的消耗、废弃物的利用以及环境成本,传统会计在核算和监督企业的财务信息时也只考虑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和效益,并未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给社会带来的影响,这与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模式不一致,也就是说循环经济给传统的会计核算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具体表现在: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2006]33号)第四条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这就是说传统会计的目标中强调三点:一是服务的对象是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即会计信息使用者,或也叫相关利益关系人,主要指的是是潜在的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和政府等;二是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主要指财务状况、经验成果和现金流量,而这些信息主要强调的是财务信息,所以企业在信息披露的时候也只针对这些内容;三是管理层实行受托责任,而受托责任只局限于“财产托付论”。这些都是在“末端治理”经济下无视生态环境的一种会计目标,而循环经济强调的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因此传统会计的目标无论从内容上还是范围上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二、宏观环境会计核算模式与微观环境会计模式的内在联系
(一)内在目标存在一致性 宏观环境会计是以实施全面的行业、地区环境资源,来对经济与环境的内在联系作出系统的显示,从而为国家制定政策和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进而促进我国社会与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微观环境会计的目标则在于对企业环境受委托责任进行反映,从而为债权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决策,进而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持续性发展。两种环境会计核算在基本目标上存在着一致性。
(二)信息质量特征基本相同 宏观环境会计在信息提供方面,表现出重要性、可比性、可靠性、相关性的一般质量特征和效率性、公平性、协调性、社会性的特殊质量特征。而微观环境会计在信息提供方面,更多表现为明晰性、一贯性、重要性、可比性、可靠性、相关性质量特征。两种环境会计在信息的主要特征上基本相同。
(三)核算对象相似 宏观环境会计的核算对象是自然资源的流量、存量及其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而弥补GDP中没有扣除资源价值和环境资源成本的缺陷。而微观环境会计则是以企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消耗、恢复及补偿为核算对象。宏观环境会计核算对象中包含着微观环境会计核算对象,两者存在相似之处。
(四)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基本相同 宏观环境会计和微观环境会计在确认时,均应满足同时满足可靠性、相关性、可计量性、可定义性,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方面基本相同。
三、企业环境会计核算实务研究
(一)环境成本研究 环境成本主要包括环境污染预防成本、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废弃物回收利用成本、环境损失等。对于环境成本的确认,应当以配比原则来进行,即企业成本与企业收益间的彼此配合。这一原则的运用,应对成本和收益间的关系进行判断,当期成本只能配合当期收益,如需到未来才能实现收益,则就应对在未来期间进行相应费用的递延分配。依据环境会计指南,环境成本不仅包括本期支出环境成本,未来环境成本支出也应包含其中。而本期环境成本又包括资产化环境成本和处理环境成本,对于前者的处理在日后的使用中逐步摊销。对于环境成本支出的预计,应当以金额和发生可能性为依据作出合理的评估,或视作环境负债处理,或视作环境损失处理。在环境成本的计量方面,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基于传统会计期间损益计算,于会计系统内部实施计算;二是进行单独环境会计核算系统的建立来实施计算。而对于不同的计量目的和环境成本性质,则应用不同方式来作出处理。
(二)环境资产研究 环境资产主要包括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设备、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环境许可证、资源开发与使用权。对于环境资产的确认,应依据环境成本确认原则进行。相对应当期收益的环境成本被视作本期费用,将其归于本期损益当中实施计算。而相对于未来收益的环境成本,则落实资产化,在之后的年度收益中逐步实施摊销。在环境资产计量方面,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全部成本法、勘探成功法、现值法、发现价值法。其中,全部成本法是将环境资产的全部成本纳入资本化,并在日后的生产期内逐步进行摊销,但在这一方法的操作上表现的主观性很大;勘测成功法是将勘探成功确认可产生预期经济效益时,才可视作资本化,反之则被视为本期费用;现值法则是将预期环境资产的期末现值作为资产价值,但因选择贴现率会很大程度影响计量结果的可靠性,故不建议采用此种方法;发现价值法是对所发现的环境资产价值实施计价,之后再依据资源储存量的变化作出价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