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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会计准则

时间:2023-09-06 17:07: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业企业会计准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工业会计

近年来,我国现代工业化建设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中,企业是工业化建设的主力军。但是,和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水平相比而言,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国工业企业的基础比较薄弱,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资源浪费问题,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需要工业企业会计不断深化自身的改革。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新会计标准应运而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新会计标准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新会计标准下工业会计的研讨问题。

一、工业企业会计的现状分析

作为工业企业而言,应该在追求成本的最小化和利润地最大化的同时,达到对损耗低、质量优、效益高的相关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实现对资金运转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的管理,不断健全价值管理体系,进行合理地机构设置规划,根据任职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地分工,确保职责分工明确化、清晰化,提高经济运转的有效性,发挥工业企业会计的积极作用。

(一)设置独立的工业企业财务职能机构

作为工业企业,只有从会计中将企业财务分离出来,进行独立的财务机构设置,才能确保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也才能保证企业资金运行活跃性。从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看,主要是由产品经济到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化。如果企业资金在;流动方面出现滞缓或是停止,也就意味着企业步入陷入非常危险或是濒临破产的境地。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融资实务工作是关系着工业企业生存、运行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企业的融资实务主要是进行筹措货币资金、投放货币资金、调度货币资金和积累货币资金等工作。在企业的融资实务中,应该着重考虑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充分考虑货币资金所在不同的时间所具备的时间价值。就是应该对资金所具备的时间价值有比较准确的了解和把握,能够尽量地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时间价值。二是做好预定现金的收支工作,确保维持余额的适度性。三是做好企业货币资金运行管理的研究规律,做好资金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为企业做出重大的经济决策提供第一手真实有效的材料,提高企业重大经济决策的成功几率。从当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工业企业所面临的投放风险将日益增大,所需要达到的效应要求日益增多,企业自身内部的关系日益复杂化,企业外部的金融市场环境日益多元化、动态化和复杂化,因此,只有尽快地成立企业财务职能机构,完善相关的管理运行和保障体系,才能够满足企业财务决策的客观需要。

(二)从市场经济大背景的实际出发,工业企业的期望效益日益增加

作为财务会计,不能仅仅只满足于对过去财务信息的分析和研究,更重要的是能够对财务经济的未来发展进行准确地预测,并作出具有预见性和前瞻性的规划,以提高对企业经济活动控制的有效性和发展性,使其与朝有利于企业发展目标实现的方向前进。从企业面临的内部经营条件的变化和外部需求的多变性来看,其外部发展战略及内部管理机制都应该进行不断地完善。如果要实现生产经营规划的准确性,确保价值管理的实效性,若是只依赖于原有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是无法满足工业企业现实发展的需要,因此,作为工业企业,必须尽快将现代管理会计吸纳进来。当然,在管理会计的引进过程中,应该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实情与企业的实际状况相结合,科学合理地进行管理会计机构及岗位的设置,以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工业的经济竞争实力。作为优秀的管理会计人员,不仅应该具备与之相关的多种专业知识技能,同时,应该充分了解本企业的相关生产工艺及技术常识等,具有准确捕捉信息、分析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具有较高的控制协调能力,属于开拓创新型高素质的科学管理人才。

二、新准则下工业会计的新发展

(一)财务报告出现了新的变化

从新准则中可以看出,将原来旧准则有的“财务情况说明书”进行取消处理。对于报告中应该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新准则明确指出: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从新准则中资产负债表来看,主要取消了旧准则下的两个项目:即“预提费用”与“待摊费用”这两个项目。在新准则下,“待摊费用”被列入“预付款项”之中,而“预提费用”则列入了“预收款项”当中。从资产分类来看,主要是分成了两种类型的资产:即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从负债分类来看,主要是分成了两种类型的负债:即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新增的项目有“库存股”、“应付职工薪酬”等。从利润表来看,出现比较大的变化,原来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的收入及成本的划分被取消了,而变成了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两大类。

(二)对于企业合并有了新的规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账面价值;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公允价值。该准则规定,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三)更加体现了谨慎性的原则

1、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

从现行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短期投资的核算和报表列示均为其初始成本,不反映其价值变化,投资者只能借助于报表附注了解市价情况。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对委托贷款的谨慎计息和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3、扩大了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改变了计提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由原有的应收账款扩大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4、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现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只反映其历史成本,不反映其可能发生的毁损、陈旧或减值。在新准则下,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作出了如下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总而言之,新的会计标准对我国工业会计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它更加符合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更加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够对我国工业的企业的发展取到积极的助推作用,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新会计标准下进行工业会计研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新会计标准下的工业会计工作,在新的准则下开展工业会计工作时,应该充分了解新的准则要求,不断创新工业会计工作方法,提高工业会计工作水平,以便更好地为我国工业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鹂.新会计准则下工业会计的发展[J].现代商业,2008

[2]李朝霞.谈新会计准则下我国工业会计的发展[J].财经界,2010

第2篇

关键词:会计要素会 计科目 会计准则 重构

2006年财政部了1项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同年还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新企业会计准则以面向市场经济为理念,充分吸收了会计学的研究理论,覆盖了我国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现了与国际会计趋同对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和阐释。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设置上还存在着一些缺陷,本文就此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我国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设置沿革

(一)建国后至党的建国后,我国在会计核算制度上主要借鉴了根据地时期的会计核算经验和部分借鉴了苏联会计核算经验,逐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行业会计制度。1950年7月1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试行的《中央重工业部所属企业及经济机构统一会计制度》,1951、1952年先后两次全面修订了全国统一的各行业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净值、费用、收入、利润等六类,国营工业企业共设置149个一级会计科目,基本形成了中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其后广泛引进前苏联的作法,财政部于1955年正式颁发了由苏联专家参与制定的《国营企业基本业务标准账户计划》和《国营工业企业基本业务统一会计报表和说明草案》。这一时期的会汁核算制度在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形式方面,几乎照搬苏联模式,会计要素按“经济内容”划分为五类,设置一级会计科目90个。1966年财政部颁布试行《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格式(草案)》,将会计科目删减合并为26个。十年“”期间,企业会计制度遭到了极大破坏,会计核算制度发展缓慢。1973年12月财政部颁发了《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首次将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类和资金来源类,并划分了28个会计科目。

(二)党的至2005年这一阶段是我国会计准则形成和发展的主要时期。1980年以来由于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大量涌现。财政部酝酿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于1985年7月1日开始施行。该制度把资产、负债、资本、成本、损益定为会计的基本要素。1992年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同年5月了《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设置68个一级会计科目。根据十余年的改革经验,在广泛借鉴国际会计惯例的基础上,我国于1992年11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并陆续了14个行业的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要素。在会计科目设置上既借鉴国际惯例,又体现了各行业的特点和政策要求。每个行业单独一套会计科目,不同行业之间有相互联系,其中有5%以上的共性科目。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为例,设置五大类会计科目:27个资产类科目,15个负债类科目,5个所有者权益类科目,2个成本类科目,11个损益类科目。

(三)2006年新准则中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设置情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根据经济形势的需要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一设置与以往年代虽然基本相同,但在内容上已经发生了实质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会计要素从总体上进行了规范。新基本准则规范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类会计要素的定义、基本确认、计量标准及其报告,较好地处理了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之间的关系,体现了基本准则明确会计的基本性、原则性问题的特征。(2)会计科目的设置情况。财政部在2006年10月30日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将会计科目划分为六大类162个,分别是: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其中73个资产类一级会计科目,36个负债类一级会计科目,5个共同类一级会计科目,7个所有者权益类一级会计科目、7个成本类一级会计科目,34个损益类一级会计科目。这些会计科目涵盖了各类行业企业全部的经济业务,其中行业专用会计科目68个,形成了我国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构建了新世纪我国统一会计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成为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实际工作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

二、我国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缺陷分析

(一)会计要素设置的缺陷会计要素的设置还存在着缺陷:

(1)与国际会计的设置不一致。在我国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会计要素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反映财务状况的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分类和内容上与世界各国基本一致。个别国家又将某些要素进行分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影响权益要素的业主投资、业主派得作为两个独立的会计要素;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将所有者投资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第二类是反映经营成果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在分类上与世界各国存在一定的差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设置收益和费用两个要素,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设置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综合收益等5个要素;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设置利得、损失和向所有者分配等3个要素;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设置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等4个要素;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则引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设置,只有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我国台湾地区只是在损益计算时涉及到收入、费用、利润,但没有将它们作为独立的会计要素。而且各国对收入和费用要素的界定存在较大分歧。例如,我国和美国采用了狭义的定义,认为收入仅指企业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赞用仅指企业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并采用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强调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英国采用了广义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采用的是“收益”和“费用”,收益包括利得,费用包括损失,英国则采用了“利得”和“损失”,其中利得包括收入,损失包括费用。

(2)将利润作为反映经营成果的要素不符合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基本准则是所有具体准则的基础,是用来指导、评估和发展具体准则,为具体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之中处于基础位置。在会计基本准则中对会计核算的对象进行总体概括就是会计要素。新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利润定义为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据此,利润的计算取决于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

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基本会计准则将利润作为一个要素实有不妥,理由是利润只是收入和费用的计算结果,将其作为会计要素之一是不科学的。另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这就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收入和费用是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作为会计要素,而利润只是收入和费用二者相减的结果,将其作为一个会计要素在基本准则中列示,违背了会计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

(3)在收入和费用范围的界定上不科学。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将收入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同时取消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的描述性语句,更加符合企业经济业务多元化、复杂化的现时特征。将费用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但是在范围界定上不科学,在期末结转、计算利润时却又包括了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利得和损失。例如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所有损益类账户的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这样一来就使得收入和费用的范围前后不一致,内涵和外延不一致,缺乏一定的科学性。

(二)会计科目设置的缺陷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设置也存在如下不足:一是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会计要素不一致。如前所述,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所形成的项目。因此,会计科目应当以会计要素的分类为前提设置,具体反映各类会计要素的详细情况。新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资产、负债、共同、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六大类会计科目,这种分类显然与会计要素的分类不一致,导致了人们对会计科目的歧义理解,不利于会计工作的开展。二是会计科目的分类不科学。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科学分类的原则,违背了会计信息的明晰性原则,将某些性质相同的交易或事项归类在一起,给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实际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例如设置了成本类会计科目,如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显而易见,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的发生,在形成产品之前,其实物形式是半成品或者在产品,其价值在半成品或者在产品之间的转销,最后构成库存商品的成本,其间一直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符合资产的条件,应当划归资产类;再如,将构成企业经营成果的要素,划分了损益类会计科目。众所周知,利润是全部收入减去全部费用的差额,而收入和费用是两类性质不同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方法截然相反,将其共同归纳在损益类会计科目中,给会计实际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三、我国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重构的建议

(一)会计要素的重构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高度概括,是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也是构成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部分,它提供了会计科目和账户的设置基础,是会计核算及其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前提,应当按照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原则,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划分和设置会计要素。

(1)坚持会计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科学划分会计要素。在会计要素的设置上,坚持会计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按照企业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设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费用等五大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反映财务状况的要素,其内容与新企业会计准则一致;收益和费用是反映经营成果的要素。五大要素之间形成会计的基本等式,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费用,或者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这样五大会计要素形成了一个闭合回路,全面地反映了企业的交易或事项。之所以没有设置利润会计要素,是因为从经济实质上来讲利润只是一定会计期间收益和费用相比较的结果,企业实现的利润导致了企业的权益增加,已经反映在所有者权益之中,依据互排性原则,同一层次会计要素的设置不能重叠,而且企业的经营成果在损益表中完全可以得以反映,如果再设置利润要素实属不当。当然,利润是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也是衡量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最直接的指标,建议将利润在具体准则中进行规范,并将其纳入财务报告要素。这样既维护了基本准则的基础地位,又可以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系统、详细的信息,较好地解决了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主次关系。

(2)科学界定收益和费用。在收益和费用的定义和划分上,可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用广义的概念将收益定义为在一定会计期间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表现为资产的流入或增值,或者是负债减少。按照与经营活动的相关性,将收益划分为收入和利得。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利得是企业在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并在具体准则中明确规定收入和利得的具体规范。将费用定义为在一定会计期间导致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表现为资产的流出或折耗,或者负债的增加。按照与经营活动的相关性,将费用划分为经营支出(简称支出,下同)和损失。支出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损失是指企业在非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总流出,并在具体准则中明确规定支出和损失的具体规范。按照我国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时应当遵守明晰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据此,本文认为会计要素的设置既要符合会计主体经济业务的内容,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又要简明扼要,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从利得和损失的经济实质内容来看,利得与收入一样,都代表经济利益的流入,都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损失与费用一样,都代表经济利益的流出,都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收入和费用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交易或事项引起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利得和损失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偶发的交易或事项引起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为此,本文将利得与收入、损失与费用合并为收益类会计要素,既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又使得会计要素的划分简明易懂。

第3篇

    在以往的工作中,很多企业没有足够的重视会计工作,导致财务管理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企业往往把更多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更加关注市场的供求关系,而忽略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管理,长此以往,财务工作将失去实际意义。

    在市场经济活跃的今天,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谋求更迅速的发展,必须加强其管理理念,不断的自我约束,探知内部和外部形势,来做出正确的抉择。企业的现代化管理,离不开可靠的会计信息,这就需要工业会计提供一整套完整的会计信息,合理的协助企业管理者做出相应的决策,充分发挥其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006年,财务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该准则。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将趋近国际化标准。新准则带动了企业的管控能力,提高了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切切实实把财务工作落实到各个部门当中,从而根据财务预算,调动全体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1. 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会计工作最基本的环节。会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所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财务基础不够扎实,包括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品名、规格、日期等没有详细填写,造成日后账证不符,账实不符;记账凭证未经审核或者记账审核都由一个人操作,起不到相互监督和约束的作用,不能发挥会计的基本职能;企业的财务管理意识不强,责任心亏缺,对于一些往来帐长期挂账,甚至已经形成呆死帐,会计人员不及时清理,怕麻烦,给财务核算造成很大影响,这类问题应该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

    因此,要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管理,认真执行会计的两大职能——核算职能、监督职能。严格要求企业会计人员认真填制和审核凭证,为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切实做好入账依据。对往来帐要定期清理核算,避免长期挂账,及时加强对往来帐的管理工作。

    2. 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企业应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内部结构,建立一套科学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工业企业会计要善于利用国家给予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做出正确的判断,促进企业健康的发展。要对市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全方位的洞察,建立的企业的管理制度。

    树立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将企业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尊重人才,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同时,加强企业精神文化建设,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全体人员的凝聚力,提升企业的人文形象。

    3. 建立预算制度

    财务预算工作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工业会计要最终确定各项经济任务的指标,并对这些指标进行考核,不然预算工作将失去意义。在新会计准则下,做好财务计划,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将预算报表的数据和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掌控实时信息,抵御财务核算带来的风险。给企业一个可跟踪的环境,确保工业企业能健康稳定地发展。

    三、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

    企业的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任何经济业务的发生都离不开资金,所以要建立资金控制体系,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工业会计要有意识地对各个部门进行计划管理,并做出财务预算,包括对采购、生产、加工等进行控制。避免大量库存积压和货款的拖欠,提高资金周转率。及时了解各个领域的消息以及市场动态,在面临风险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风险造成的损失,以确保企业能正常经营。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是企业成本核算的关键性环节,以最小的消耗来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成本费用的控制,能降低产品价格,可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这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的利润,进而提高工业企业整体经营效益。在日常活动中,节约费用靠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应建立奖罚机制,引起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

    四、创新管理促进会计职能的发挥

    企而创新,图而突破,只有有企图的企业才能是真正的事业。无论在产品、技术、知识产权上都要有所突破,敢于创新,根据实际情况追求个性化管理,激发创新精神促进企业的蓬勃发展。

    工业企业要做到创新管理,更要遵守会计的基本职能,要求做到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比较。应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有效性,才能使企业管理者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

    在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监督职能的目的是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财务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经济损失,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工业会计的监督职能。财务部门应加强其监督职能,包括预算、收支、资产负责等方面的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4篇

[摘要]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已于今年2月份出台,企业的会计制度仍然在使用。本文阐述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关系,目前两者并存的必要性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从1993年基本会计准则实施至今,财政部已完成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至此,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在数量和质量上均与国际会计准则看齐的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以后会逐步向非上市公司推行。

在1992年底我国财政部陆续颁发了“企业财务准则”和与之相配套的行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准则”是在1993年7月1日实施,以后又相继制定和修订了38项具体会计准则,而行业会计制度又演变为三大体系的会计制度。那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会计准则是以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为支撑的规范的会计工作系统,是对会计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所进行的阐述,会计准则是由基本准则和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1992年11月30日,1993年7月1日起执行。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于1997年5月22日,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个《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于1998年5月12日,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个《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998年5月12日,2003年4月14日修订,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会计制度是有关会计记录环节的规定,目的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企业会计制度主要由三大体系构成,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是2000年12月29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除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所有企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是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呈2004年4月27日,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

我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因此,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

实际上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有一个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在1993年以前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只有会计制度,从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出台开始,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是实施“两则两制”时期。1997年后陆续出台了具体会计准则,是基本会计准则指导下的具体会计准则在部分企业和上市公司实施,其他企业依然是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并存。2001年起逐渐将13个行业计制度规范成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三大会计制度,笔者理解为这个过程应概括为:我国首先是建立起了基本的会计准则,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一整套的会计准则体系,而这又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因为会计制度较准则在会计实务中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指就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的会计业务水平而言)。因此,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仍将持续一定时期。

我国上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就已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业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但是,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外,也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而实施“两则两制”时,因为《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个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了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因此,随着具体准则陆续出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也越来越多。

而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可以将会计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清楚和逻辑严密,这已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逻辑结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它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因此,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模式可以概括为,会计准则主要规定确认、计量和披露标准,而会计制度则主要提供会计记录指南。

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进行充分的说明,这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在国际会计准则中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会计科目的设置、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配合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恰好是适合于会计记录。所以,会计准则能否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是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账方面的具体规定,是不是要企业自己来做?其实这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要,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不客观的。

在不断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前提下,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就我国目前会计实务来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刚刚形成,全面实施还要有一个过程,企业会计人员还不习惯于自己设计会计制度,所以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配套使用,推荐并解释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使用方法,讲解会计程序和提供主要经济事项账务处理范例,对于帮助会计更好地运用会计准则,提高会计工作效率,还是很有必要的。而随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成,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会计准则指南中提供了各类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会计制度的作用将逐步弱化。当会计人员自己觉得这套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时,会计制度也就会自动取消了。

第5篇

国际会计和审计界都很重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它自被引入会计和审计领域后,便成为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概念和应用原则。它的引用对于强化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实施以评审内部控制为基础的现代审计方法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现代会计审计理论与方法必须首先研究重要性原则及其应用。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重要性原则(Materiality)的表述虽不尽相同,但对重要性概念的认识却是基本一致的:都认为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就是重要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ALSC)认为:“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取决于在发生遗漏或错报的特定环境下所判断的项目或错误的大小。”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1987年10月公布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指出:“重要性涉及财务资料误报(包括遗漏)的数量或性质,不论是个别的还是合计的,根据周围的环境,作为这种误报的结果将会对人们依据这些资料做出尽可能合理的判断或决策产生影响。”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亦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遵循重要性原则,但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规定: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对于不重要的经济业务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可以简化核算、合并反映。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6年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重要性》的定义,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

显然,(1)重要性概念总是针对会计报表而言的。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应视其在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所作决策的影响而定。若一项业务在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足以改变或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则其是重要的;否则就不重要。(2)重要性必须从会计报表使用者角度考虑,因为会计报表是为了满足其使用者的信息需要编制的。当然,会计报表使用者应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并能够理性的做出判断和决策的人。(3)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环境。企业不同或时间不同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也就不同,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判断。(4)重要性与相关性虽都要考虑信息对决策者的影响或引起的差别,而且决策者需要了解的(即相关性的)信息往往就是重要的信息,但二者间仍存在着重大区别,不能混淆:相关性取决于决策者对信息是否感兴趣,而重要性则取决于信息是否对决策者起作用,不披露此类信息是否足以引起重大的差别。有些信息可能与决策相关,但因其金额过小,不予披露不至影响使用者的决策,此类信息即为不重要的信息。(5)运用重要性原则是为了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兼顾效率和效果,以实现较小的成本、较大的效益之目的。

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是运用重要性原则的关键。重要性标准应针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来确定。由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他们对会计报表信息的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因而对重要性的判断就有了多重标准。西方各国自70年代以来长期致力于统一重要性标准的研究。在美国,重要性标准的确定主要来自四方面的努力:政府宏观调控机构、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司法判例和学术界的长期实证研究,也已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然而,即使在今天,世界各国的会计界和审计界也未能就重要性划定一个统一的标准,都只是针对各种具体情形制定了一些较模糊的标准或只是规范了确定重要性标准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虽然各国尚未对重要性标准形成统一的认识,但都认同重要性具有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规定性,重要性有数量和质量两种标准。重要性的数量标准是指重要性的金额界限,它主要是通过大量的实证调查研究得到的经验数据或数量指南,又称重要性水平。比如国际著名“六大”会计公司使用的数量指南为:(1)税前净利的5~10%(净利大时用5%,净利小时用10%);(2)总资产的0.5%~1%;(3)权益(净资产)的1%;(4)营业收入的0.5~1%;(5)根据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比率,并选取同期会计报表中都最小的重要性水平作为会计报表层的重要性水平(即最低原则)。而重要性的质量标准往往是通过对各种影响报表使用者决策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又称定性标准。由于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标准,对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只能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在实务中,由于定性标准比定量标准更难操作、更难把握,故定性标准在实务中也较少使用。

会计中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体现于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在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的选用等需要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各个方面均有广泛的运用。现将有关法规规定的重要性标准简列如下表:项目法规及其颁发机构重要性标准每股收益的稀释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15号意见书降低每股收益低于3%时视为不重要。分部(店)报表及分部的确认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第14号财务会计准则其收入不低于合并收入10%者应视为分部披露。资本性租赁的认定美国FASB第13号财务会计准则租赁期不低于资产使用年限的75%或租赁最低付款现值不低于资产公平市价的90%(不含租赁契约规定的执行成本)者应作为资本性租赁。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单独列示美国证券委员会(SEC)第41号会计公告占资产总额5%以上或本类合计10%以上的项目为重要项目应单独披露。应收本公司高级员工及股东款项美国SEC规章S—X第5-04规则应收高级职员及主要股东款项如超过2万美元或资产总额的1%者详细披露。非资本化的融资租赁,约定责任的现值资料美国SEC第147号会计公告现值如为长期负债、股东权益和约定责任现值三者之和的5%或本金化对收益的影响为最近三年平均收益的3%或以上者,应予披露。长期债权投资相关费用的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1998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数额不大,可采用一次摊销法,于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分次摊销法。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国际会计准则(IAS)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如果投资者直接拥有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者20%或以上的表决权,除非能够清楚的表明并非如此,即认为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投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1995年)如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控制一个企业过50%的表决权,或虽不足50%但能实施控制时,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相表,如某子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按有关标准得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下,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主要投资者个人的确定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应认定为主要投资者个人;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可不予披露,重大的交易应分关联方及交易类型披露。主营业务收入与附营业务收入的区分与科目设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主营业务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是企业的重要业务,应重点加以核算;附营业务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次要的交易,可设“其他业务收入”予以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讲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由于这两种情况在企业发生得较少,对企业影响不大,可以作为非调整事项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也可以在发生年度的会计报表中反映。重大会计差错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为重大的会计差错。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分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列作低值易耗品。财务情况说明书应说明的事项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85条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期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等。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的披露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对于将在一年内到期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应从“长期投资”帐户余额中扣除并单列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的披露同上对于将在一年内到期应偿付的长期负债应分别从“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帐户中扣除并单列在流动负债项目中。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合并抵销问题我国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发生不多,或其交易对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以将其视为企业集团外交易不进行抵销处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待摊费用项目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1993年)企业发生的大修理支出一般可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但对于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或有负债项目的披露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对于“由企业负责的应收票据贴现”即“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等项目应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中。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抵押、出售或报废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时,应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借款利息的会计核算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短期借款利息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而长期借款利息应预提,且需通过“长期借款”并专设明细科目反映。

另外,我国企业财会法规中规定的对“应付债券”、“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分设明细帐予以核算,将企业的各种往来款项分为“应付帐款”与“其他应付款”、“应收帐款”与“其他应收款”,有关存货如包装物的核算,实务中存货管理的ABC分类法、成本控制中的例外管理原则等均体现了重要性原

第6篇

事实上,作为经济体的“细胞”,目前我国企业与应对复杂市场和外部环境变化要求相比,与参与国际竞争、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在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同时,如何开源节流是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而不论开源还是节流都离不开成本管理,高质量的成本核算离不开高质量的成本核算制度。“因此,在这种现实要求下,财政部门此次推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不论是对提升企业成本管理水平,还是对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稳步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都有重要意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刘东生博士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重要意义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期间陆续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等关于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规范,随着会计改革的深入,在90年代先后了13个行业会计制度,在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印发后配套制定了12个行业核算办法,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实现了国际趋同。然而,无论是准则还是制度,都没有系统地规范成本费用的计算方法、归集和分配等内容,而这些内容会影响财务报告中存货成本和营业成本等信息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广大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公开表示,此次实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对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有四个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打造我国经济升级版。他称,会计在经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表明,推动经济转型,会计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特别是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乃至经济管理中具有基础支持、战略支撑作用,推进包括成本制度在内的管理会计改革,释放管理因素在经济转型中的巨大潜力,有利于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二是有利于推动企业管理升级。三是有利于贯彻中央关于“走出去”战略。四是实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亦强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是适应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需要,是推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断健全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企业会计准则的持续平稳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在新的会计环境下,计划经济背景下出台的《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已经无法较好地对现有的成本会计实务进行指导。“由于时代限制,《国营工业产品成本核算办法》主要集中在工业企业领域,并且仍主要从财务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并没有提出像作业成本法这样可以和要素、资源、作业活动结合起来的工具。”中化石油副总经理兰海认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可以向后延展到未来,从管理会计的角度来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求。

目前,关于产品成本核算的内容散见于存货、固定资产、建造合同等现行具体会计准则和专业核算方法中,在使用中缺乏系统性、完整性。杨敏介绍道,由于以上规定相对较为原则,不够具体,不能满足企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的需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在整合的基础上,还进一步规范了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建立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操作性规范。

因此,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供统一指引是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现实要求。刘东生表示,“《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结合变化的会计环境,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下,有必要在对原有法规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企业成本核算制度。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供统一标准,有助于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性,降低随意性。”

促进管理升级

在刘东生看来,财政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直接目的是提高成本会计信息质量。从深层次看,这一目的主要来源于当前我国面临的一些挑战,《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实际上兼顾了宏观经济发展与微观主体经营两个层面的需求。从宏观管理角度看,长期高耗能低产出的粗放式的经济增长难以为继,而想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践中要依赖于微观经济主体企业管理方式的变革以及成本管理水平的提升。

“宏观管理是对微观主体的管理所提出的要求,而微观主体在成本核算标准问题上又对宏观管理部门提出要求。”他强调,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对具体核算提供指引才能更好地解决核算标准问题,才能在此基础上较好地进行数据挖掘,服务于企业成本管理,推动管理会计的发展。

“首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对于企业在同一行业对标有重要积极作用。对标数据背后的原因,包括资源是怎样被消耗掉、在哪些环节消耗、哪些是有价值的环节,哪些消耗是正确等问题都可以以此来分析。”兰海表示,如果未来同行业作业成本法也能建立起统一口径的标准,那么对标的层面就会更细致。他解释道,现在公司对标只能停留在部分费用如能耗燃料费用上面,但产生不同费用的原因就无法追踪,另外还需要比较生产工艺、选择的路线、作业流程、成本费用的结构以及组织结构、人员安排、人工成本的使用等多个方面。“现在企业直接的制造成本越来越少,未来营销型的费用会越来越多,而一些不直接创造价值但对企业创造价值是核心环节比如品牌建设、设计、营销等等,这些费用怎样进行对比分析是可以在推出作业成本法后可以实现的。”

其次,兰海亦认为,此次新制度的推出体现了企业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体系的衔接。除了“对标的转换‘代码’”外,他认为下一步可能还要细推“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管理的成本项目‘代码’”,这些都得到规范以后,企业都会统一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

第7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对策

2011年6月,工信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是我国企业数量最多、行业分布最广、最具活力的群体。财政部在2011年10月适时了为小微企业“量身订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急需国家政策扶持发展的小微企业无疑是利好消息。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1 月1 日起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本文旨在根据对小企业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总结回顾执行后已取得的成效,指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使准则的实施不流于形式,真正落到实处。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取得的成效

1.统一了小微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小微企业会计核算依据混乱,财务人员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多种标准中随意选择执行,会计信息质量良莠不齐,难以进行企业间会计信息的横向对比,无法满足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了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执行。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简化了会计核算,促进小微企业依法建账,有效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2.降低了小微企业的涉税成本,促进税负公平

由于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商业银行和税务部门。《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税务导向模式,与企业所得税法趋同。减少了小微企业纳税调整工作,方便会计人员进行纳税申报,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也有利于税款的征收方式由定期定额征收转为查账征收。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账核算并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依法享受银行的信贷支持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促进小微企业税负公平。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广大的小微企业无疑是一个福音,但是实际的执行情况却差强人意。有相当多数量的小企业因各种原因并未按时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仍沿用旧的核算方法,个中的缘由值得探究。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小微企业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意义认识不足

小微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准则的认可程度直接影响执行效果。企业负责人将主要精力放在开拓市场和做大企业规模上,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忽视,认为只要能符合税务部门征税和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即可,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关注的只是利润,没有必要采用准则,执行缺乏主动性。加之财政部未强制要求小微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强制执行力度不够。小微企业面列的的处罚多为税务处罚,极少因未执行会计准则面临处罚,违规成本低是财务人员不主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原因。

2.小微企业财务基础工作薄弱

小微企业规模小,业务相对简单,会计基础工作普遍薄弱,会计机构不健全,多数未单独设立会计机构或委托中介机构记账。即使单独设置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存在两极分化现象,返聘的、兼职的老会计因职业惯性,会计知识更新慢,刚走出校门的年轻会计缺乏工作经验,生搬硬套书本上的知识。《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小微企业会计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会计知识,尤其不了解新准则与原有核算标准相比有哪些变化,无法进行新旧会计核算方法的转换和衔接工作,导致准则无法如期执行。

3.《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工作不到位

《小企业会计准则》从颁布到实施中间间隔一年多时间,各地都开展了相应的培训工作,但仍存在培训工作不到位的现象。一方面,我国小企业数量众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未严格划分,导致培训缺乏针对性。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频繁改动,让小微企业财务人员应接不暇,对参加培训学习怀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或仅仅为了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参加培训走过场,对新准则一知半解,使培训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加快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对策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需要小微企业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各部门联动积极创造有利于实施的外部环境。

1.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公示备案制度

从两个方面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公示备案制度:一方面健全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根据国务院2014年2月18日公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适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也将建立。财政部应参与制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联合各地各级工商部门,要求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年度报告公示内容中增加两项内容: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定量”标准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使用《小会计会计准则》,供有关部门查询核实;另一方面建立小企业财务报表备案制度和小企业会计管理信息库,为财税部门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提供信息依据。只有切实感受到执行准则后的实惠,小微企业执行的主动性才会提高。

2.加大《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监督检查力度

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应会同税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小微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积极指导小微企业做好新旧会计核算衔接和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题,重点关注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未按时执行准则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提高违规成本。对执行到位的小微企业给予奖励,落实多项财税优惠政策。树立准则实施推广典型,组织小微企业之间进行经验介绍交流,以促使准则尽快全面实施。

3.有针对性地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工作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是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小微企业,涵盖合伙、个人独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存在多种经营的小微企业,根据主营业务确定划型标准。各地财政部门开展培训时,应通过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区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既不缩小培训范围,也从提高效率角度不随意扩大培训范围。

4.创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学习形式和内容

根据小微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学习形式,充分发挥网络新兴媒体的作用,借助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方式搭建便捷高效的宣传和学习平台。向小微企业宣传准则实施的重大意义、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和会计核算要求,积极营造实施的良好氛围。利用每年会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机会,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和考试内容,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人员执行准则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做好银行信贷部门和税务人员的宣传培训,依靠外部信息使用者建立和完善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准则的执行。

5.规范记账服务市场

小微企业迅猛发展,记账业务需求日益扩大,应发挥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化的小微企业会计服务机构的优势,推动会计记账制度在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方面的积极作用。必要时可以考虑采用政府购买记账服务等方式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

四、结束语

任何一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由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影响因素,在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只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财税、金融等多部门形成的工作合力下,在小微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肖胜莉.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问题及对策—基于湖北省小企业的调查[J].绿色财会,2013(2).

[2]林慧.议《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温州中小型工业企业的调查[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4).

第8篇

一、调整生产成本核算

我国企业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会计准则制度多为传统会计管理模式,在产品成本核算中,使用的是完全成本法。即会计人员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将其涉及的直接材料、人工费用以及制作费用等各个部门进行核算。在这种成本核算中,其根源问题在于无法准确的区分存货成本与计入当期损益的期间费用。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针对这一问题则有了全新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针对产品的原料、运费等存货中产生的费用进行相关规定;其次,针对企业产品存货期间产生的盘盈或盘亏进行了调整;再次,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进行了相关规范;最后,企业在日常生产管理中,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针对固定资产后续中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门进行完善,例如:机器维修费用。与此同时,针对传统会计处理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不计入存货成本,而是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二、调整直接材料成本核算

企业在日常生产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都是从原材料存货的采购成本或者其他渠道的取得成本转化过来的。而在直接材料成本核算中,其调整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针对原材料的储存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就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列入当期损益;对于生产领用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存货,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则需要同时结转其存货跌价准备,即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用于销售的产品存货,其跌价准则在确认销售收入的当期予以结转,冲减了销货成本。其次,针对生产领域的材料成本计价,会计人员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引用与之相对的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以及个别计价法等,而这些方法的使用,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以及材料的数量。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已经被取消。与此同时,在材料成本计价中,相关会计人员还应结合着市场材料的发展趋势,对其做出合理的判断与分析。以便从根本上确保材料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三、人工成本核算

受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我国企业会计在日常运行的过程中,至今没有形成统一的人工成本核算体系,一些企业在人工成本核算中,职工的范围、薪酬在界定的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而人工费用作为企业整体成本核算的一部分,若不能对其进行准确的核算,则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整体成本核算。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针对人工成本核算做出了全面的界定,同时也改善了长期以来人工成本的管理模式,扭转了劳动耗费与补偿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新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职工的薪酬主要包括职工的服务成果、劳动力付出以及一切薪酬福利等各个方面。除去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他的都应当将职工纳入企业的人工成本核算中,并以此来规范企业员工的社会随意性。然而在实际发展中,一些老工业企业在发展的过中,针对企业人工成本核算,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惯性,如将产品成本划分为原材料、燃料与动力、工资等各个项目进行核算。而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这一核算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生产发展模式,对此,新会计准则将其调整为“直接人工”。

四、核算制造费用

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产品的生产除了一定的人工费用以及原材料费用外,还涉及到相应的机器制造费用。在我国企业生产中,多数企业将制造费用作为部门费用进行核算,且在汇总的过程中,由多个部门进行归集、总结。在实际核算中,制造费用不属于当期损益,因而在核算的过程中应直接与管理费用进行划分。对此,新会计准则做出了一下几方面规定:首先,针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新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维修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维修的过程中,应及时的纳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而针对机器维修期间产生的停工损失,不应将其纳入制造费用中,而是纳入当期损益中。以此来确保制造费用的准确性。其次,在产品存货期间,传统的成本会计往往将盘亏、盘盈或毁损纳入产品所在部门进行集中处理,而在新会计准则中,也会这状况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其按照相应的规定纳入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盘盈的在产品存货一般冲减管理费用,

五、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新会计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不仅规范了企业成本核算体系,同时还对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企业成本管理。由此就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在管理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成本实施核算,在节省企业资金投入的同时,还能推动企业的市场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祥玲.新准则下成本会计实务的变化探讨.中国经贸.2010(2):185-186.

[2]姜忠华.新会计准则下成本会计实务的变化及对策.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1(8):51.

第9篇

摘 要 为了适应经济国际化的要求,最近中国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本文阐述了我国制定该准则必要性以及国际上相关做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同时,文章对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进行了讨论。最后,文章对《中小主体财务报告准则》与《征求意见稿》的几点差异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小企业会计准则 征求意见稿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建议

2010年11月3日,为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会计司《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目前我国会计改革与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中国财政部将其列为2010年工作重点。该准则目的在于提升小企业会计工作水平,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一、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背景和必要性

据资料统计,在我国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总量的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①。小企业对于中国经济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合适的会计核算制度对于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必要性从以下三个方面能够体现:

(一)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

不同于大中型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小企业财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许多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且成立时间短,很难在市场上发行债券和股票来获得直接融资。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强小企业财务报表信息的可信度,为金融机构评估企业提供便利并降低其信贷风险。此外,制定与税法相协调的会计准则,是税务部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现行制度的缺陷

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于2004年,其内容已无法适应当前中国小企业的发展。相关资料表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此外,随着企业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对于一些新产生的交易和事项,现行制度未能进行有效规范,致使虚假或欺诈性财务报告产生。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已成为我国会计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

(三)以准则代替制度

由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定义可知,两者主要差别在于:准则的制定以原则为导向,而制度的制定是以规则为导向。其次,会计准则主要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要求会计人员有更强的职业判断能力。

在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会计准则趋同的背景下,发展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信息质量。因此,以准则代替制度,是与时俱进的体现,也是中国目前会计改革的重要任务。

二、国际上相关做法及对我国的借鉴

(一)美国和英国的相关做法

国际方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成立了研究小组对小企业会计准则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FASB在早期就讨论过是否要对小规模的非公众公司实行单独的一套公认会计原则。

另外,在2009年7月9日,IASB正式《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这一全球性会计准则的,将有助于提高全球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比性,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

(二)英美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以上英美国家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对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以下的借鉴意义:

首先,简化不等于简单地减少准则内容。英国在制定《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过程中,对准则中各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部分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方面都做了不同的规定。因此,我国在制定准则时,应考虑到我国小企业的特殊性,制定一部专门为小企业设计的准则。

其次,IASB制定准则时进一步吸收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的参与,从而有效地增加该准则制定的透明度与可行性。我国在制定会计制度时,一般都对外保密,仅有少部分专家及领导了解制定的进程。在此方面,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做法。

最后,对于应该制定怎样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个问题,中国应该借鉴国外相关定义。2009年IASB的《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定义小企业为不具有“公众受托责任”的企业。中国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时,没有遵循IASB所考虑的是否具有公众受托责任等定性标准,而是从财务会计方面直接概括出财务会计的小企业的本质特征。这部分内容将在文章第三部分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三、我国小企业界定范围的讨论

对小企业的合理界定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研究的基础。然而,如何对小企业进行划分,历来是个充满争议的问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企业进行了分类,也都界定了小企业的范围,但这些划分基本上是从管理角度出发的。笔者认为,我们要研究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问题,需要一种“财务会计意义上”的小企业界定标准。

从目前各国准则制定的实践看,大体上按企业的规模界定小企业。比如,英国《公司法》规定,小企业销售额不超过280万英镑,资产总额不超过140万英镑,雇员不超过50个。然而,仅仅以这些硬性数字来界定小企业并不合理。因此,对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应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总体而言,可以考虑的标准有经营规模、雇员人数、资产多少、是否对外筹资、是否关乎公众利益等因素。

IASB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中小企业作出界定:一是不划定数量规模标准;二是公众受托责任;三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畴――所有非公众会计责任主体。2005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了以下定义:小企业为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该规定仅仅是直接概括出财务会计上小企业的本质特征。笔者认为,在我国界定小企业范围时,应考虑加入定性标准,可以引入IFRS中有关“公众受托责任”这一概念。

除此之外,对于小企业范围的划分也需要定量标准进行判断。2003年,国家经贸委、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了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必须满足职工人数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以下任何一条标准。该规定还对其他行业的小企业进行了划分。

同时,我国小企业情况错综复杂,会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应当考虑这些差异对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的影响,分别予以规范。故宜将小企业进一步划分为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可以定义为规模很小,不对外借款或发行债券的企业。会计需求以纳税部门为主,基本无其他外部信息需求。因此对它的规范可以主要依靠税制来调控,无需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以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笔者认为,这类企业规模可以规定为职工人数10人以下,或者销售额500万以下。

小型企业可以定义为规模较小,不对外发行债券,但是对外借款的企业。会计需求以纳税部门、内部管理需要及银行为主,应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

四、《征求意见稿》和《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差异及相关建议

(一)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小企业会计制度》只要求计提坏账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3项减值准备。但由于我国制度约束力欠缺,减值准备往往容易成为某些企业用来操纵利润的工具。刚刚的《征求意见稿》中,甚至取消了所有的减值准备。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明确规定需要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准则要求企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损失的确认。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时,资产的账面金额应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即为资产减值损失。在评估资产是否发生减值的迹象上,其考虑的因素比我国多。我国相关会计规范所提到的迹象较简单,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相对欠缺。同时,该准则的披露要求比我国更为详尽。

在《征求意见稿》中取消减值准备使得利润存在被高估的风险,使资产负债表无法正确地反映资产价值,误导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笔者认为,仅仅通过取消减值准备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利润操纵的问题。完善有关制度,使小企业计提相关准备时有据可依,监管部门有据可查才是根本的解决方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应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然而之前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可运用权益法和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但其处理非常简单。《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投资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交易而持有的投资及可供出售的投资;其规定为交易而持有的投资和可供出售的投资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价值变动计入损益或权益(即权益法)。

我国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是: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当然,此次《征求意见稿》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规定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起到了一定简化作用,方便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有利于会计准则的推广实施。但是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能力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能真实反映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权益。鉴于采用权益法能以公允价值反映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权益中所占的实际份额,防止对利润的操纵。取消权益法可能会使小企业的会计报表无法真实公允地披露实际的利润。

(三)负债

对比《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此次《征求意见稿》在负债的会计处理方面主要有如下变化。

《征求意见稿》在负债方面,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征求意见稿》规定,各项流动和非流动负债均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但是,《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遵循主流的财务报表编制惯例,以权责发生制为判断根据。根据权责发生制,当项目满足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就将这些项目确认为负债。

实际发生额入账,指在对流动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时根据当期发生的金额进行确认就确认多少。此方法较为便捷,然而,如利用此方法在财务报告中对流动负债进行简单的确认和计量,极可能会直接导致利润的错估,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明晰性原则,没有做到配比,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笔者结合具体国情,对《征求意见稿》此处调整进行分析,认为其根源为中外小企业现状的差异。国内小企业的规模及规范程度远远比不上国外小企业,它们主要的财务报告使用对象为税务部门。考虑到我国小企业实际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作出了相应的简化。这种调整是合理的,符合成本效益。

这种为适应国情而作出的准则简化也体现在于长短期负债利息的计算上。《征求意见稿》规定,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对应的科目。而《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借款费用的处理上,将借款费用更具体的分为基本金融工具、租赁、作为外币借款利息费用调整产生的汇兑差额,并区别处理。由于中国小企业规模的限制及金融市场的不完善,此类业务不占多数,简化显得更具有可操作性。

注释:

①中国财政部.起草说明.

参考文献:

[1]张明.IASB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进展及启示.财会通讯(综合版).2008.8.

[2]赵慧.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前的调查.中国会计报.2010.5.

[3]张东扣,忘伶,胡悦欣.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评析.财会月刊.2004.4.

[4]刘永丽.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读及启示.国际视野.2010.9.

[5]刘泉军,张政伟.新会计准则引发的思考.会计研究.2006.3.

第10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会计制度改革 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会计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一部分具体会计准则的陆续制定和颁布,如《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使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发生了质的飞跃。但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特点,相比整体而言,中小企业的会计改革要滞后得多。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是一个最具创新活力和变化特性的群体。中小企业财务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而且往往由所有者以人性化的方式直接进行企业各项制度管理,当然也包括财务制度,这就使得中小企业的利益与所有者个人的利益高度相关。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并,使得中小企业在各项财务决策方式上高度集中,企业的战略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往往带有很明显的随意性和非科学性。在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小企业在数量上都占有绝对的优势。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超过90%,我国市场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相比较其在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而言,其会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这些显得尤为突出。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中小企业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和改革形势来看,中小企业现行财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仍有许多不完善的方面,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为了更好地规范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完善现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针对现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缺陷,本文将主要对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修正收付实现制

当前,我们国家由于财政公共管理体制的配套改革还没有出台,全面推行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的预算会计改革的条件还没有具备,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进我国中小企业改革。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所提供的会计报表更准确,对单位的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也就更客观、更准确,也是为了真实反映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结果,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同时,中小企业也需要编制并利用预算作为其财务控制的手段,不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很难奏效。

二、继续完善会计准则体系

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和若干具体会计准则。截至目前,财政部已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针对企业合并、分部报告、外币折算等具体会计准则的研讨,正在努力初建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重要参与者,应当积极融身于继续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事业中,也将逐步其内部会计制度。

三、改进资产负债表结构

中小企业资产负债表可做以下修改: 首先,去掉此表中的收入、支出两大类,使之只存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大类账户, 这样就不存在时点报表包含时期内容的情况。其次,在资产类中增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当发生“结转自筹基建”业务时,借:“结转自筹基建”,贷:“银行存款”,同时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贷“:固定基金”;在竣工结算后,全额冲回以上在建工程, 同时按实际竣工值增加固定资产值, 这样就可以保持报表总资产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最后,在收入、支出报表中增加“事业结余”、“上年事业结余”及“累计事业结余”栏, 使之与资产负债表中的“事业结余”相对应。

四、改进会计报表披露

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方增加“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两栏,同时,净资产方的“固定基金”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反映。为此,中小企业应设置“累计折旧”科目,由于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已经在购建当期直接列支,因此中小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不应再作为支出入账,可直接冲抵“固定基金”。通过以上处理,可以相对真实地反映出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净值。在不改变中小企业收支情况表基本结构的情况下,在收支情况表中增设“本年预算数”和“实际与预算的差异”两栏对各项收支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差异的反映,不仅有利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部门了解中小企业预算的执行情况,而且有利于中小企业改进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五、抓紧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专业核算办法

国外,很多国家对小企业都有单独的会计标准,因为小企业具有很多自身的特点,比如规模较小,不对外筹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等等。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近来也将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作为研究的重点。我国小企业众多,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不现实的。因此可以针对小企业特点单独指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专业核算办法,以灵活方法和制度,区别大企业会计制度。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形成独立的中小企业会计体系。应对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做出规定,尤其从防止资金的流失和滥用、有效控制成本费用、着力强调合理授权等关键的控制点对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进行具体的指引,促使中小企业不断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光忠:改进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1)

[2]赵永刚:解析“三角经营商法”[J].商场现代化,2004,(15)

[3]周宏等:当前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与未来发展[J]. 商场现代化,2006(4)

[4]姬志刚: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社会[J].《科技咨询导报》,2006(20)

第11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职工薪酬 变化 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156-01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新会计准则的诸多变化中,职工薪酬的变化尤为显著。《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与颁布,新准则统一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佣基础上的各种支付关系,提出了明确的职工及职工薪酬的概念,统一了各项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原则。

一、新准则下职工薪酬的主要变化

(一)以准则法规的形式规范了“职工”的范围

新准则规定了以下三类人员为企业的“职工”: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从而为职工薪酬范围的规定奠定了基础。

(二)界定了完整的职工薪酬的概念和范围

原制度没有规定一个完整统一的职工薪酬概念,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比较分散。新准则从薪酬的本质出发,规定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对价),均构成职工薪酬,多方位、多角度地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内容。明确指出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三)统一了职工薪酬的核算原则

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了工资津贴和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外,职工薪酬的其他部分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新会计准则对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规定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新准则也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即因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所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职工薪酬等项目的金额。同时规范了对于因接受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计划建议的职工数量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进行披露。

(四)将非货币利均作为职工薪酬

原制度对于企业向职工提供的许多非货币利都没有纳入职工薪酬核算,新准则将这些非货币利都纳入职工薪酬,并规定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五)提出辞退福利的概念及其确认与计量

原制度下没有规定辞退福利的概念,企业一般是在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当期费用。新准则从资产负债表观的角度出发,提出辞退福利是对提前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的一个现金补偿。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规定当辞退计划满足准则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同时由于职工被辞退后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有辞退福利均应于满足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费用,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及时了解企业因根据辞退计划提供辞退福利所承担的义务情况。这类福利的引进,使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达到了进一步的趋同。

二、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对企业的影响

(一)有助于全面反映人工成本

准则中的定义涵盖了企业职工薪酬的各种形式,不仅有直接的,还有间接的;有货币性的,还有非货币性的;有显性的,还有隐性的,囊括几乎所有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费用,使以前分散在各个科目的人工成本得到集中反映,将使企业的实际人工成本更加透明,一目了然;有助于企业正确核算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从而可以提供更为可靠的成本等信息。

(二)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由于新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规定发生了变动,因此,新会计准则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要求,企业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列支,与税收规定不一致时,作纳税调整。这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中的流动负债、存货成本和经营成果中的期间费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2.新会计准则第四条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应付的辞退补偿只计入当期费用外,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而原制度是除了工资津贴和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外,其他职工薪酬如“五险一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全部计入当期费用。这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尤其是对工业企业的存货成本会有较大影响。

3.对于提前解除劳动而可能发生的补偿,原制度要求在发生时据实列支,新准则要求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应做预计负债处理,这也将影响各期损益。

(三)有利于引导国有企业的投资方向

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更加全面地反映企业支付的人工成本与费用。将几乎所有的职工薪酬按受益对象处理,改变了以前只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根据受益对象核算,而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及无形资产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一律计入当期费用的做法。新会计准则规定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在符合相应条件下准予资本化,解决了原来研发人员的工资标准与企业利润间的矛盾,将极大地调动企业家增加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可准予资本化,有利于引导投资方向,鼓励投资者投资高科技行业。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7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M].山西经济出版社

4.高晓莹.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对企业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9(7)

5.郑庆华,赵耀.新旧会计准则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第12篇

关键词:外贸会计;专业性强;外贸企业核心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0日

据海关统计,201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为26.43万亿元人民币,比2013年增长2.3%。其中,出口14.39万亿元,增长4.9%;进口12.04万亿元,下降0.6%;贸易顺差2.35万亿元,扩大45.9%。按美元计价,2014年我国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3.4%、6.1%和0.4%。由此看出,进出口贸易在我国的经济地位更加重要。从国际看,各国应对经济危机政策力度加大,欧债危机回暖,美国经济呈稳定复苏态势,但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潜力恢复缓慢,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加剧,新兴经济体发展困难诸多,因此世界经济仍将持续高风险低增长态势。在一系列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大背景下,我国外贸企业将面临更复杂的经济环境,外贸会计的责任也更加重大。

一、外贸企业会计概述

外贸企业会计采用复式记账法,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运用一系列专门方法,对企业的国际贸易业务进行核算、分析、预测、监督和控制的工作。具体包括:一般贸易进出口退税业务、来料加工业务进出口业务操作、进料加工业务进出口业务操作、深加工方式下进出口业务操作、配套相关理论知识与注意事项,除了这些,还涉及到报关、商检、核销、电子口岸、软件操作、免抵退税申报等相关知识。在具备会计知识的基础上,外贸企业会计还需具备外汇业务核算、出口业务会计、出口商品收购的核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进口业务会计、加工贸易会计、工业企业成本会计、进出口企业的会计报表等业务能力。因外贸会计行业的特点,其科目设置相对工业会计要简单。主要是按照业务种类或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业务的明细核算,若涉及出口退税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按出口商品的退税税率,核算进项税时按明细核算。外贸会计需要反映和监督企业是否遵从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和制度;反映和监督企业所有财产物资的保管及使用情况,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完整安全;反映和监督企业外汇收支业务,收汇付汇迅速合理,公正公平的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二、外贸企业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外贸企业反倾销措施不当。当前,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欧盟、东盟、日本等,所以向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案件的主体大多集中于这几类世贸组织成员。如2012年欧盟瓷砖反倾销案、美国特异性硅砖反倾销调查;2014年欧盟对中国出口光玻璃、光伏反倾销调查;2015年美对中轮胎反倾销案。截至2015年7月,中国已连续19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9年成为全球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可以说,中国仍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造成如此众多的反倾销调查的原因,除了经济环境、国际政治等因素,我国外贸企业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国际不认可我国外贸企业会计资料。虽然我国会计准则已经进行了多次大大小小的修订来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大环境,但因其首先要符合本国的政治经济特点和经济发展规律,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通用准则仍有差距,以此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如核算出口产品成本等内容,因其缺乏国际信任度而受他国质疑。

2、外贸企业会计未准确合理评估反倾销损失。当前形势为世界经济激烈竞争、国际社会产业保护斗争持续升温以及越来越多的产业经济安全任务,因此要做到正确评估反倾销损失。但企业自身不熟悉反倾销法规,会计人员未认识到评估反倾销损失的重要性,把针对本企业的反倾销调查当作突发事件,没有从本质上分析问题原因,因此不但不能有效减少反倾销损失,还加大了再次反倾销调查的风险。

(二)外贸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随着国内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当前有很多外贸企业虽然实现了会计信息化,但会计信息化建设仍不健全。

外贸会计与企业日常实际业务未实现有效连接。很多已实现会计信息化的外贸企业,资源配置混乱,会计信息系统中未纳入业务信息,致使业务与会计信息相分离,信息无法及时交流沟通,降低工作效率,导致外贸业务产生管理上的失误。

信息化建设再投入不足。企业会计大多采用电算化进行日常业务核算,可自动化处理数据,将当代电子技术与传统手工会计信息系统相结合,以更高的效率完成会计活动。会计电算化是实现会计信息化的手段,而会计信息化则要求企业考虑自身经营特点,市场的多变性和信息安全性,持续投入资金进行软件升级、维护及网络更新。但许多外贸企业只是购买高档计算机设备,建立企业网站,后续不再投入资金,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化系统落后于企业的发展步伐。

(三)外贸企业核算方法简单。为了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2014年我国财政部再度修订现有会计准则。例如,实际成本法下计价方法取消了过去的后进先出法,而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固定资产预计的处置费用计入成本,计提折旧,后续支出的确定原则取消;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财务报告至少由六部分组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资产和负债、收益和费用在列报时不能相互抵消等。全面履行会计职能的关键是会计方法的完整性及科学性,但是许多外贸企业会计未深刻领悟这一点,会计核算及监督方法未及时更新,最终导致为企业提供的会计数据不准确,使企业管理层无法作出正确决策。

三、建议

(一)反倾销问题的解决措施。首先,外贸企业会计应提供支持产品出口价格的信息。倾销与否,核心是价格问题。2015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统计我国出口商品主要为机电产品(手机、蓄电池、医疗仪器及器械等产品)和纺织品、服装、箱包、鞋类、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7大类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就是说,我国仅仅凭借廉价劳动力的成本优势才成为全球制造业加工工厂。而低价的劳动密集型的产品相较于高附加值的产品更容易受到国际反倾销的指控。因此,外贸企业会计人员需及时全面地了解到所售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及其他信息,认真分析预测价格趋势,从而尽量准确地为出口产品定价;其次,企业需认识到反倾销法规的重要性,加强会计人员国际反倾销法规相关知识的培训,对于日常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反倾销调查多思考,不再将其看作突发事件。近年来,许多国家不再对我国所有企业采用统一的反倾销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应诉企业采取分别裁决措施,统一税率只针对不积极应诉以及在应诉中不予配合的外贸企业。因此,外贸会计要善于日常监督,掌握有力的证据材料,为企业争取免征反倾销税或者适用较低的反倾销税率。在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调查时,一般期限为3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可自行搜集有力证据,此时外贸企业会计人员要填写相关反倾销调查问卷,此问卷可能涉及多达百页的会计资料,若企业有应对反倾销的会计系统,且会计人员日常工作中积累了相关材料信息,就能为高效地应对反倾销调查提供有效的证据。

(二)加强外贸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首先,加强资金后续投入。外贸企业可设立会计信息化专项资金,定期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监测,拨款升级维护会计信息化系统,使会计信息化系统与企业同步发展。对于适用性较广的信息化项目,企业可以吸收投资来开发建设,推广会计信息化系统,并向使用该项目的单位收费,项目良性发展的同时加强了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其次,加强重视信息人才的培养。外贸企业若要实现信息化建设,必定需要专业信息人才。企业应组织会计人员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培养外贸企业会计人才,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国家外贸会计证书考试,提升外贸会计的专业素质,增强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外贸企业的经济化建设。

(三)注重培养外贸企业会计人员。外贸企业会计人员应与时俱进,领悟新会计准则的内容。例如:新准则规定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所以外贸企业再不能通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使利润在不同期间转移。另外,新准则也修订了有关外币折算核算、借款费用核算、债务重组核算的内容。这些修订,使我国会计准则更趋向于国际会计准则,因此外贸企业会计人员要及时针对本企业使用正确的核算方法,使企业财务报告数据更真实可信,这样也可降低本企业反倾销的风险。

建立适应外贸企业会计的岗位责任制。外贸企业因其业务特殊性,除一般会计核算岗位外,还可设置外汇资金岗位、出口会计岗位、出口退税岗位、进口结算岗位。外贸企业业务复杂,因此应加强资源分配,做到业务分流,使每一个会计人员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结论

外贸企业是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纽带,若外贸企业发展得好,可迅速地带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外贸企业会计面对着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使用本币和外币两种货币,置身于“买中有买,卖中有卖”这样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其工作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发展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深深影响着国家经济的走向,因此做好外贸企业会计工作是有着重要意义的。作为外贸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必须要认识会计工作的及时和重要性,时时关注我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的变化,并时刻关注国际会计准则,把握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加强外贸会计知识的学习,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促使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会计实务教案.

[2]外贸企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