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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扶贫救助政策

时间:2023-09-05 16:59:07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1

为推动xx县健康扶贫工作,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8月,县人大代表教科文卫民族专业小组深入县卫计局、民政局、人社局和定安镇、潞城瑶族乡、者苗乡、六隆镇等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现场交流、入户走访、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健康扶贫基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出台《xx县健康扶贫工程“五个一行动”实施方案》《xx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县健康扶贫医疗保障联动工作方案》《xx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xx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厘清了专业部门职责,明确了各专业部门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并将健康扶工作纳入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内容。二是精准识别到位。以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为重点,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集中对扶贫对象前期患慢性病、大病情况进行进村入户调查筛查,摸排识别,精准统计,确保不漏一个“因病致贫”的贫困户,为实施医疗健康救助和动态监管奠定了基础。经动态管理核实后全县建档立卡因病致(返)贫贫困户x户x人,因病致(返)贫下降幅度x%,达到了健康扶贫考核指标“每年因病致(返)贫数应逐年下降,下降率需达到1%以上”的规定。

(二)强化政策落地,全力推进健康扶贫。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2018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数x户共x人,每个贫困人口享受城乡医保缴费补助每人108元,x人缴费补助总金额x万元,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100%。二是住院报销比例逐步提高。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报销95%;二级,报销80%;三级,报销x%;自治区三级,报销x%。三是民政救助全面落实。城乡特困人员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x%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x元;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5%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x元;城乡低保对象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0%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x元。2018年1—8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累计支出x万元。

(三)强化三大保障,提升健康扶贫服务能力。

1.落实“三个一批”,集中精力抓统筹保兜底。一是加强医疗救治,推进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目前全县患有9种大病的贫困患者x人,已集中住院救治x人,救治比例x%。二是实施公卫提升行动,推进慢病签约服务一批。2018年上半年,管理高血压患者x人,签约服务x人,签约率x%;管理糖尿病患者x人,签约服务x人,签约率x%;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x人,签约服务x人,签约率x%;管理结核病患者x人,签约服务x人,签约率x%。三是健全医保提升机制,推进大病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进一步整合政策、统筹资金,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救治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扶贫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五位一体的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机制,确保健康扶贫不落一人。

2.实施“五个一行动”,全力推进医疗扶贫。通过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提供一份健康教育处方、落实一名家庭签约医生、建立一项医疗保障制度衔接、购买一份健康扶贫保险等“五个一行动”健康扶贫措施,实现五个100%,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100%,大病保险覆盖率100%,预防保健覆盖率100%,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健康扶贫保险参保率100%。

3.优化诊疗程序,实现结算便捷化。实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无需缴纳押金,与医疗单位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即可住院治疗。2018年1至8月,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住院x人/次,住院总费用x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x万元,大病保险赔付x万元,民政医疗救助x万元,民政临时救助x万元,政府兜底x万元,报销比例x%。县级三家公立医院和所有乡镇卫生院统一建立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一是配合意识不强。少数乡、村、组干部认为健康扶贫是卫计部门、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的职能,与本职工作“关系不大”,主动参与度、配合度均较差,基层干部作用发挥效果不好,导致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效果不理想。二是理解政策有偏差。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限制性条件缺乏理解和支持,从以前的“小病不看,大病小看”到片面理解政策,主动要求“小病大治”,甚至为了解决个人自付费用问题,出现盲目要求住院、要求长期住院等与医疗行业规范相悖的现象。三是对政策研究不透彻。大多数基层干部对健康扶贫政策也只是概面了解,面对群众具体的政策咨询也说不清道不明,政策宣传效果不尽人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贫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村卫生室硬件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村卫生室墙体损坏、天面漏水未得到及时维修,不能正常使用;基本设备简陋,信息化办公设备缺乏,不适应当前业务要求。二是村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县165个行政村共有157个村卫生室,实际配备村医132人,25个村卫生室无村医。其中,68个贫困村卫生室虽均配有村医,但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只有2人,其他均为乡村医生资格;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仅4人,其他均为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学历;年龄45岁以上25人,60岁以上2人。村医的整体素质偏低,业务水平不高,特别是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欠缺。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不高。当前,我县x户x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签约率达100%。基层医疗单位以健康扶贫门诊慢病筛查为抓手,同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签约率虽达到60%以上。但真正投入的专业医师较少,提供的服务内容缩水,服务质量偏低;交通工具严重缺乏,给随访服务带来很大不便,出现重签约轻服务现象,签约服务流于形式。

(四)非贫困人口与贫困人口之间的医疗保障政策差距较大。部分贫困户利用“先诊疗,后付费”的便利及住院报销更加优惠的政策,本来门诊就诊就可以解决的却选择住院治疗,小病大养;有的贫困患者一个月因小病就来住院3次,把医院当作疗养院。这既占用了有限的医疗资源,又增加医保基金支出,将造成医保基金缺口更大。健康扶贫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出台优惠政策多,报销标准高,减免幅度大,“五位一体”的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机制基本解决了绝大部分困难群众的就医问题。相比之下,农村非贫困人口享受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报销优惠减免均与贫困户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在大病保障方面更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撑,一旦患大病即面临极大的致贫风险。由于医疗保障政策有差别,导致非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不达标,只能由当地乡(镇)政府来填补,给乡(镇)政府增加不少压力。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并不是卫计部门、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的独立责任,是被涵盖在全县扶贫政策内容之一。要多形式多途径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政策培训,强化宣传针对性,形成健康扶贫政策全社会大宣传、大普及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府在政策宣传资源和力度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宣传动员,采取网络平台、微信、QQ等信息手段,扩大宣传。组建由乡镇干部、帮扶干部、村组干部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共同组成的宣传队,深入村屯、农户进行宣传,让广大的贫困人口知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必须兜底保障,总费用报销达90%以上,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满意度。

(二)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问题。一是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加大投入,各乡镇要做好村卫生室建设用地、房屋提供等基础性工作。县卫计局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尽最大努力解决基层在专业技术设施设备配备等标准化建设要求方面经费不足等问题。通过加大投入,每个村卫生室要达到面积80㎡且分有治疗室、诊疗室、观察室、药房四室的标准要求。二是夯实队伍,着力提升乡村医生能力。按照2000人口以下的村须有1名村医、2000人口以上的村设有2名村医并持有村医证的要求,高度重视和推进乡村医生的招录和培养,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缺乏问题。解决好乡村医生信息系统应用能力差、医疗规范落实差、诊疗能力及水平低等关键性问题,提升村医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健全村卫生室各项制度并上墙,明确职责任务;严格村医上岗准入制度,确保村医在岗,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期药品及时下架,严禁违规开展输液业务。

(三)切实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健康扶贫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是健康扶贫工作重中之重,是脱贫摘帽必须核验的内容之一。因此,抓紧抓实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尤为重要。一是定期开展随访活动。按照健康扶贫工程“五个一”的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每个季度至少随访一次,每年至少随访四次。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在随访活动中,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患者制定不同的健康教育处方,做到“一人一策”,对症下药,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而不约,约而未感”等问题,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成效。同时,要在随访时填写好家庭医生签约手册,完善签约手册的每一项内容,并做好每一次随访的记录,包括随访活动的影像及文字记录,以备查阅。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建议建立健康扶贫APP,方便家庭医生随时了解签约对象情况,患者也可以随时向家庭医生咨询病情,以达到信息推送“零距离”、对接帮扶“零障碍”。四是做好基本公卫、基本医疗和转诊服务,提供用药和就医方便,满足签约居民健康需求,提高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感受度。五是整合交通工具资源,缓解随访服务用车不足问题。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的监管。严格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控费管理,切实减轻贫困对象就医负担;积极做好贫困对象引导工作,针对贫困人口对多品种、高品质药物期望与基本医保结算政策限制的矛盾,加强政策宣讲和引导,杜绝“小病大养”,真正发挥健康扶贫政策基本保障作用。积极推进人、财、物等医疗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投入,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研究出台非贫困对象医疗救助政策,建立专项资金,对非扶贫对象年度住院费用巨大因病致贫的给与政策支持和专项救治。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2

一、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1.强化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将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首位,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扶贫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行业扶贫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每月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会议,研究医保扶贫工作,常态化开展包保村帮扶工作。

2.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协调扶贫、公安等部门和各镇、村摸排贫困人口去向及参保变更情况,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205人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中,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11710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495人。

3.规范贫困人口慢病管理。根据省医保局加强慢病管理文件要求,协调市卫健局做好慢病人员排查和信息比对工作,将我市贫困人口中符合慢病条件人员纳入慢病管理,通过医保系统标识,在贫困人口“一人一策”上粘贴“医保慢病待遇标识”。

二、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医保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5%,封顶线20万元;慢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封顶线由6500元提高到7000元的倾斜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全年农村贫困人口按提高比例政策享受新农合待遇15491人次,补偿金额1788.21万元,其中提高部分金额171.99万元。

2.大病保险方面。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到3000元,报销比例在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切实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受益水平。2020年,按照大病保险65元/人、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的标准,累计为全部参合人员即38631人缴纳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费347.68万元,其中大病保险251.1万元,意外伤害96.58万元。

3.医疗救助方面。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的投入,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政策。2020年市财政为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补助130元/人,为农村特困人员(含农村孤儿)全额补助个人缴费部分270元/人。共资助困难群体参合12931人170.61万元。累计医疗救助2610人次166.67万元。

4.大病兜底方面。对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财政出资设立的“大病兜底资金”再次给予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和42种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累计大病兜底补偿14650人次193万元。

三、全面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

1.实现医保政策透明化。指定专门窗口和专人负责政策宣传并帮助贫困人口兑现政策,解决群众政策不知情、就医报销难等问题。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厅、出院结算等地点设置医保扶贫宣传内容和宣传资料取阅点,公开“一站式”办结流程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现各项补偿政策“只跑一次”。

2.推进医保服务便民化。启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信息系统”,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彻底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一单制结算”、“一站式”信息交换。县域内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医保政策全覆盖

1.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措施,与“两定”机构配合开展各种医疗保险反欺诈宣传,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集中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2次,受益群众2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0.4万份。

2.印制发放医保扶贫宣传材料。发放《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一单清”》《农村居民门诊、住院医保报销流程“一本通”》宣传单(手册)3万份。印制朝汉双语版《医保扶贫政策解读》宣传折页1万份;协调各镇分管领导和镇卫生院院长召开医保扶贫政策宣传研究会,并在各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悬挂张贴《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宣传展板共计80张。

3.广泛开展扶贫政策培训活动。领导带队先后到8个乡镇进行巡回宣讲;应镇、村培训需求,组织业务人员到龙城镇龙新村进行政策解读;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大病兜底系统操作培训;举办全市脱贫攻坚培训班;针对县公立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系统操作暨最新医保扶贫政策培训。全年累计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培训班9场次1500人次。

五、促进“两定机构”规范管理

在全市范围内将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融入日常的重点监督检查之中,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结合智能监控系统,更好的收集和锁定违法违规证据,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对全市1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8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对涉及违规医院、药店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3

让医保扶贫更好惠及贫困群众

**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重要指示精神,把医保扶贫作为主攻方向,从因病致贫、病贫叠加等突出问题入手,精准靶向施策,完善长效机制,扎实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医保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整县脱贫摘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全面覆盖奠基础。按照扶贫政策要求,贫困人口必须一个不少地全部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为了完成好这项任务,每年新农合筹资时,县合疗办及时与县脱贫办沟通衔接,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准确底数及详细名册,根据名册在新农合信息系统中逐人逐户进行比对核查。凡是在本县参合的贫困人口,全部在新农合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异地参合参保的贫困人口,留存印证资料备查;未参合的贫困人口,立刻通知其所在镇办补办参合手续,实现了建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让医保扶贫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精准施策见成效。根据健康体检结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名慢性病患者,纳入新农合慢病补助管理,贫困人口的慢性病申报实行“每月申报,次月生效”,并将限额提高20%,最低可报1800元、最高可报2.4万元。将全县筛查的**名重症精神病患者统一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全额补助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生活费。在市级定点精神病院开通门诊慢性病网上即时结算,有效减轻了需长期服药的精神病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六重保障解民忧。为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及时出台了《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政策》《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办法》《贫困人口补充医疗救助办法》等一系列医保扶贫政策,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打造了“新农合基本医疗+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贫困人口补充医疗救助”的医疗保障模式。2018年,在中央网信办的支持下,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中国扶贫基金会联合阿里巴巴公益和蚂蚁金服公益,推出“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为全县18-60周岁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提供专属扶贫公益保险,形成了健康扶贫第六重保障,切实降低了贫困患者实际费用负担。

政策宣传重实效。从全县卫计系统抽调精干力量和各镇办、各部门单位包村干部120余人共同组成宣讲团,采取走村入户、“院坝说事会”、“社会爱心团队+贫困村”“多名志愿家庭+贫困户”等方式参与精准扶贫,开展政策宣讲,做到户户宣传、人人见面。在中小学开展“精准扶贫、快乐成长”手拉手活动;针对智力障碍等特殊人群政策理解难、办事能力差的实际,实行由村组长、中心户长、计生专干帮助办理医保手续的代办制度;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健康扶贫知识小手册》、贫困人口就医流程图等宣传资料印发全县所有农户、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组织多场县级领导、包扶部门参与的医保扶贫知识宣讲会,局长、主任亲自讲解政策;开展县、镇干部政策掌握情况测试,督促帮助大家学政策、记政策,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干部群众对医保扶贫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4

扶贫述职报告

帮扶村:赵村镇李子裕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曹振彪

我帮扶的事赵村镇李子峪村,该村属于贫困村,共有8个自然村,13个村民组, 640户2808人。李子峪村2014年以来贫困户310户1071人。目前贫困户67户,贫困人口119人。

我帮扶5户,张士杰,魏长生,张现伟,魏松江,盛平安都属于龙脖组,其中魏长杰一家四口两个孩子,常年卖棉或者务工,年收入40000元左右,2016年纳入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缺少技术,于2017年脱贫;张现伟一家五口三个孩子,常年卖棉或者外出务工,年收入45000元左右,2016年纳入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缺少技术,于2017年脱贫;张士杰三口人,易地搬迁户,家中养蜂增收,年收入20000元,2016年纳入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缺少技术,于2018年脱贫;魏松江一家4口,养蜂及务工为主要收入,年收3000,2016年纳入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缺少技术,于2018年脱贫。盛平安一家两口,主要养蜂以及务工收入,年收入20000元,2016年纳入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缺少技术,于2018年脱贫。

最近两周的帮扶工作重点是:1、保证数据质量。利用手机APP对分包贫困户家庭成员信息(关注自然增减人员信息)、生产生活条件、帮扶人信息逐项、逐年度进行核实修正,确保信息数据质量100%。2、落实增收措施。对所分包困户的交通奖补、务工奖补、公益岗位和就近就业工资发放、农家乐项目奖补、电商经营收益奖补、养蚕户经营收益奖补、加工业收益奖补、种植业奖补、养殖业奖补、低保五保金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两免一补、两免一助、赡养费给付等增收类资金和政策性资料进行核实,确保落实到位或申请手续齐全,对落实到位的要收集相关佐证资料,真正达到应享尽享。3、核准帮扶项目和成效。重点对2016年以来贫困户享受的扶贫政策、措施进核实,帮扶人根据贫困户已享受的政策,核实明白卡中填写的帮扶项目和成效是否与手机APP信息一致,及时修正错项,补齐漏项,保证账实相符。

本人在近两周重点帮扶工作中按照县扶贫办的任务清单一项一项落实,逐条逐条核对,根据档卡,APP,以及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三对照。并且以贫困户的实际家庭情况为最终依据,在有符合家庭情况的档卡信息或者APP信息时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校对信息中发现魏松江家庭实际人数与档卡及APP信息系统不符,新迁入户口的儿媳和孙子没有在系统当中显示,以及魏长杰家庭当中婚出的女儿仍在APP当中。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登记上报。在上报务工交通补贴以及务工奖补时,为贫困户讲解政策红利,政策初衷,以及申报流程,对一些行动交通不便利的困难群众,帮助他们打印准备材料。

贫困户享受的政策具体如下:张士杰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返还新农合补贴每人30元,享受农业三项补贴80.59元,政府出资为该户每人投保18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补充救助险,单位出资为该户购买核桃树苗3棵,共计15元。产业奖补养蜂9箱补贴1800元。本年收入17440.5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3100元,生产性收入2000元,转移性收入2340.59元;魏松江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返还新农合补贴每人30元,政府出资为该户每人投保18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补充救助险,单位出资为该户购买核桃树苗3棵,孙子享受医疗报销近5000元。本年收入11772.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7300元,生产性收入3500元,转移性收入972.9元;魏长杰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返还新农合补贴每人30元,享受农业三项补贴120.89元,政府出资为该户每人投保18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补充救助险,单位出资为该户购买核桃树苗3棵,共计15元,儿子魏坤雨享受春季义务教育寄宿生补贴625元,魏丙乙享受春季义务教育寄宿生补贴500元。享受务工交通补贴300元,享受务工奖补1000元。本年收入41420.8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40000元,转移性收入1420.89元;张现伟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返还新农合补贴每人30元,享受农业三项补贴80.59元,政府出资为该户每人投保18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补充救助险,单位出资为该户购买核桃树苗3棵,共计15元,儿子张辛淼享受春季义务教育寄宿生补贴625元,享受务工交通补贴300元,享受务工奖补900元。本年收入46857.2元,其中工资性收入45000元,转移性收入1857.2元;盛平安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返还新农合补贴每人30元,享受农业三项补贴120.89元,政府出资为该户每人投保18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补充救助险,单位出资为该户购买核桃树苗3棵,共15元,享受务工奖补1000元。本年收入19972.9元,其中生产性收入18000元,转移性收入1972.9元。

在其他帮扶增收方面,鼓励贫困户魏松江家利用环境优势种植天麻,帮助其申请小额贷款,进行产业增收。对于我的帮扶贫困户经常定期回访,核算收支,建立动态预警机制,及时与自己分包贫困户联系,发现返贫苗头及时协调沟通解决。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5

市扶贫办:

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驻村帮扶工作

(一)基本情况。

磨盘山村是省级贫困村,幅员面积11.9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积326公顷,

4个自然屯。现有农户330户,人口123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51户,贫困人口56人。包保帮扶工作以来,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已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50万元,积极帮助贫困村发展蔬菜种植、芦笋种植、光伏发电等脱贫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通过产业带动、大病救治、低保兜底措施,目前已实现脱贫44户,46人,未脱贫7户,10人,2017年通过贫困村脱贫验收。

(二)包保帮扶工作情况。

1.继续发展好蔬菜种植项目。包保帮扶工作开展以来,磨盘山村建设完成了49栋蔬菜和芦笋大棚。2018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园区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联系福安街道修复并完善了园区内排水边沟,对园内道路进行修缮,对两栋有涝洼的大棚拉土填铺并整平,对个别有破损弯曲的大棚骨架进行了更换。同时,为解决磨盘山村园区菜农卖菜摊位难问题,协调磐石有关部门,在磐石市河南早市无偿提供园区菜农39个摊位及价值440元的货架,预计给菜农带来8万余元收益。

2.继续发展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在磨盘山村部建设62.8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7月项目竣工并网发电。2018年,重点帮助磨盘山村加强了项目收益管理,确保实现稳定增收。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按照“八有”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今年磨盘山村修建了后牌楼屯和小椅山屯水泥巷路。为解决资金问题,今年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克服困难,积极筹措,分别计划投入20万元和80万元,预计帮扶资金年底前到位。该项目建成后受益129户431人。

4.开展包保帮扶工作情况。市级包保领导对磨盘山村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率市民政局、**银行**分行有关负责同志,到磨盘山村帮扶座谈,指导贫困村脱贫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帮扶资金瓶颈。年初以来,结合走访慰问、推进项目建设、作风大整顿等工作,市民政局、**银行**分行主要领导分别2次、分管领导先后3次深入磨盘山村实地调研,研究推进包保帮扶工作。结合磨盘山村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包保帮扶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结对帮扶,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与包保帮扶干部,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谋划脱贫项目,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

5.多举措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坚持以党建工作促脱贫攻坚。今年协调福安街道为磨盘山村选优配强了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扎实推进“五好一满意”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培养和发展党员1名,培养致富带头人1人。此外,第一书记还组织粉刷了村部、帮助购置党员活动室办公桌椅、办事大厅档案柜、沙发、报刊架和打印复印一体机,切实改善了村部的办公条件。二是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春节前,市级包保领导带队,为贫困户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8月份,市民政局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包保帮扶干部,对陈云龙等3户2018年危房改造、子女考上大学的贫困户进行了慰问,共送去慰问金共4000元;三是计划1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健康义诊活动,为贫困户免费发放药品,并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向贫困户宣讲脱贫攻坚政策,鼓励贫困户进一步树立脱贫信心;四是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精心选派干部,共同组建了驻村工作队,其中市民政局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1名,**银行**分行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名,进一步加强了驻村帮扶工作力量;五是第一书记产品代言,助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代言品牌效应,帮助宣传推销磨盘山村大米和蔬菜。通过《江城日报》、江城党建微信公众号、**乌拉圈和新时代e支部等渠道进行宣传,拓展代言产品影响力;通过参加**市第一书记代言产品暨帮扶成果展、磐石市第二届金秋丰收节暨扶贫成果展示会及代言产品进社区等活动,代言产品销售额达到19.7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存在问题。在帮助村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增收上办法不多,磨盘山村贫困户平均年龄大,多数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不能直接参与脱贫产业项目,个别贫困户还存在靠低保救助生活,不愿主动脱贫的思想,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和勤劳致富积极性。

2.对策建议。一是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加大扶贫工作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二是积极选树脱贫典型,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引导贫困户树立脱贫信心;三是对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加强联系和关心为主,通过农村低保等民政救助方式,兜底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市民政局与**银行**分行将深入总结2018年扶贫工作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相结合,努力推动脱贫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1.发挥好部门优势。通过整合可用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渠道,加大对定点扶贫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和人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部门单位职能作用,动员和鼓励市管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定点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我要脱贫自主意识,使输血变为造血。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2.积极打造可持续发展产业链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将改善贫困群众生活质量、打造可持续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传统农业转型,打好生态牌,帮助村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产业带动,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受益。

3.强化结对包保机制建设。落实帮扶包保责任,继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与包保帮扶的干部,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实地走访,适时了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定期组织包保责任人深入贫困村开展“送医送药”“访贫问暖”活动,在增进为民情感、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继续开展扶贫日活动。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引导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切实履行好职责,积极帮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宣传党的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抓党建不断凝聚干群关系,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持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

社会组织是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市民政局下发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倡议书》,号召市级社会组织凝聚共识,助力脱贫攻坚、拓展思路,增加服务渠道、严守法规,规范管理制度。

《倡议书》下发以来,各市级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参与到我市扶贫攻坚工作中来。配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做好“统一战线助力百村振兴行动”,**市小微企业商会与龙潭区江密峰镇夹信子村困难户刘善荣、昌邑区沿江街道学生小丁结成帮扶对子,对**市红霞托老所进行扶贫慰问,为贫困户送上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值3000多元;**市工商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三兴村等贫困村开展家政服务、电焊工培训班,帮助村民实现就业;**市河南街商会会长莫英志带领医药专家到甘肃考察中草药种植项目,拟引进先进种植技术在我市推广;**市装饰装潢协会常务副会长滕彬带领桦甸市友谊村村班子赴甘肃珉县和宕昌县考察中草药种植项目,计划于2019年在友谊村试验种植;**市慈善总会、**市广播电视台《直播江城》栏目组在世纪广场开展了捐资助活动。此次活动中通过商户商品义卖,共为我市贫困学子捐资14200元,善款将用于资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市朝鲜族妇女协会与**市回族小学建立“结对帮扶

送温暖”关系,组织协会干部和会员代表带着全体会员的母爱之心,为结对学生送上每人500元生活补贴款、生活必需品、书记、民族特色糕点等,2018年已举办扶贫活动共四次;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力量,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投入到我市脱贫攻坚的行动中来,加强社会组织扶贫信息的调度与汇总,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的有效对接,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中的优势。

三、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

(一)基本情况。

1.如期完成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提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及省、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一是2018年7月1日,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四连调,我市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3450元提高到2018年的3804元,增长10.3%。二是依据省政府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经核准城区农村特困供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788元;依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定制,按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0%、25%、40%的比例确定,并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2.全面实行“补差式”救助。按照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彻底实现农村低保由“分档式”救助向“补差式”救助,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及省规定的“两线合一”要求。截至今年10月底,城区农村低保对象8418户、12240人。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家庭中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障水平,出台了《**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农村低保家庭特殊困难人员增发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农村低保中重病、重残、老年人、未成年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人员按农村低保标准50%-6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切实改善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完善制度建设助力精准脱贫。积极实施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会同市扶贫部门联合印发了《**市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攻坚专项方案》,市民政局印发了《**市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的基本原则和市级统筹、县(市区)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两项制度的政策合力。按照《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会同市扶贫部门开展了新一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核查工作,逐户逐人核对,科学分类、精准识别、建立台账,截至三季度,我市城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62人,其中纳入低保范围的有665人。

4.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确保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不低于70%。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参保参合,补贴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参保参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五道防线”大病兜底保障措施,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努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支出贫困家庭问题,有效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在全市6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同时,对重点救助对象中的特殊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一是按病种提高大病门诊救助比例,大病门诊救助比例为单次400元以上补助30%,针对患血友病门诊治疗、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治疗、癌症门诊放化疗等单次400元以上部分按85%比例给予补助。二是提高患尿毒症重点救助对象年救助封顶线至3万元(其他病症2万元)。三是对特困人员、孤儿及切实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特困低保对象执行“先治疗、后付费”政策。截止10月底,全市城区农村累计医疗救助15762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73万元。

5.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认真落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突出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及时开展临时救助,截止10月底,对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48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3.8万元。

6.及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根据国家统计局**市调查队公布数据显示,2018年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为3.7%,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我市随即启动实施联动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对象16900人发放价格补贴42.3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

二是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

(三)下步打算。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

一是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年度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确定的区域性低保标准,合理确定我市保障标准。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上年度农村低保标准的

1.3倍确定。

二是全面落实“补差式”救助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要求纳入保障范围,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精准施保。会同扶贫部门完成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信息衔接,定期比对汇总上报,实现信息共享。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按照平均不低于50%低保标准的比例增发补助金,确保兜准兜牢贫困人口基本生活。

三是会同扶贫部门健全完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综合救助政策措施,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合力救助作用,确保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

四是务实抓好《**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会同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和救助局,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督导检查,以问题导向为切入点,突出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进一步加强完善社会救助领域制度建设,推动农村低保制度管理更加规范公正,确保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6

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县以健康扶贫为统揽,聚焦靶心,精准发力,狠抓落实,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难、医疗负担重的问题。通过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倾斜政策,进行医疗精准救治,精准帮扶和政策宣传等措施,使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早日脱贫致富,达到小康水平。根据会议要求,现就我县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医疗有保障

全县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精准扶贫,群众受益”原则,围绕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核心指标,组织全系统1000余人次走村入户,对3个县级医疗机构、25个乡镇卫生院、143个村卫生室及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一)“四重保障”情况。一是动态调整情况。建立健全扶贫、医保等部门协同共享机制,第一时间掌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信息。明确享受医保政策时间和标准,及时更新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数据。(数据)二是政策落实情况。2020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7565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455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8人,异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人,死亡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达100%,实现医疗有保障政策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0元/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35元/人)全额财政代缴。三是患病救助情况。2020年1月至4月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销情况:贫困户救助481人次,报销金额33万元;门诊报销33人次,报销金额2.9万元,住院报销30.1万,救助448人次。四是政策宣传情况。2020年1-4月,组织宣传队伍一支,在乡(镇)政府及卫生院的协助下深入各乡、村面对面宣传20余次,印制、发放宣传手册17000余册、折页5000余份,张贴海报30余张、宣传横幅20余条,政策宣讲20余次,有效提高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知晓率。

(二)医疗保障情况。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局成立了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部署健康扶贫工作,确保健康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围绕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核心指标,我县巩固提升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二是组织各级医疗机构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家庭医生签约等制度,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帮扶工作,并创造性地开展健康扶贫政策个性化宣传,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健康方面的问题。三是开展“送健康下基层”巡回诊疗活动。在乡(镇)政府及基层医疗机构的配合下组织县级医疗机构高年资医务人员组成巡回诊疗队,有针对性地深入到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健康扶贫巡回医疗服务。健康扶贫巡回医疗覆盖25个行政村,为44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免费体检工作。四是慢性病管理服务到位。优化鉴定评审程序,采取上门排查的方式,做到精准识别、应办快办。针对特殊慢病用药需求,采取一户一策,落实购药渠道。五是重点人群服务到位。针对全县未脱贫4户17人,安排专人每月开展点对点上门服务着重解决看病就医过程中的转诊、特需药品购买、慢病报销等问题。六是制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施方案及台账,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方案要求联合乡(镇)政府村医开展边缘户调查,截止目前调查出4户有因病致贫风险的边缘户。我局对每户均制定了相关医疗帮扶政策。七是开展挂牌督战工作。我局在年初对今年脱贫的4户1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了脱贫计划,3月初对全县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了全县督战计划,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完美收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体检只能达到在家人员体检率100%,未达到省、州要求的在脱贫攻坚(2014年-2020年)期间所有贫困人口免费体检一次的要求。尽管今年我局开展了“送健康下基层”活动,但是贫困户体检效果不佳,活动期间补检了440人。截止目前仍有一些建档立卡贫困户未体检(部分贫困人口长期不在家,部分贫困人口返乡后不愿配合体检);已完成的体检人中尚有一大部分人员体检项目未做完整(多数体检项目乡镇卫生院无法完成,组织县级机构下乡体检时贫困人口又不愿配合)。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请人数457人,据调查符合政策、符合病种的贫困户患病均纳入慢性病管理,在检查时仍有贫困人口反映对慢性病报销政策不知情、不知晓。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巩固医疗保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四重保障制度,做到贫困人口住院及慢性病门诊总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5%,减轻贫困人口看病负担。二是加强东西协作,积极与浙江省台州市卫健委衔接,开展医疗技术协作,加大基层医疗远程设备帮扶力度,解决远程系统“空白区”。做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村卫生室工作,提升全县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做到让群众看得上病。三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围绕14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按照项目规范,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和精细化管理,做实做细各类项目,提高项目内涵质量,使贫困群众不但可以在脱贫期间享受免费体检,还可以享受高质量的健康教育宣传、慢病管理等服务。四是抓实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因病致贫户实行分类救治,实行大病集中救助一批、慢性集中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五是积极实施疾病防控,按照“一手抓精准施治斩病根,一手抓预防控制断病源”的原则,控制贫困人口患病增量,减少存量,让贫困人口“少得病、不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全面提升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全面高质量完成。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7

为认真做好扶贫工作,我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计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扶贫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北流市中医院党支部2018年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把握重点,着力提高扶贫工作实效。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罗远战院长任组长,各科中层领导为小组成员,他们不辞辛劳,多次奔赴扶贫点,实地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制订扶贫计划提供了决策依据。在健康救助方面我院每年都派多个医疗专家团队下村健康健康扶贫义诊,有内科、针推科、外科、脑病科、骨伤科、五官科、妇科、效果明显,从年初到现在总共下村20多次,为3000多位群众进行了健康义诊服务。

(二)我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为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年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订了扶贫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一是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扶贫工作队员每月至少一次到扶贫结对户家中,帮助扶贫对象搞好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工作,了解扶贫户的健康情况,免费为扶贫对象健康义诊。二是对于建卡贫困对象,医院积极实施“一站式”服务,在医院内实现所有的报销服务,为贫困户减少不必要的报销程序,使贫困患者看病、就医无压力、无负担。贫困人口住院不缴纳住院押金,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服务窗口”。诊疗结束后由医院与医保、新农合、民政、卫计等医疗救助机构直接结算。免收一般诊疗费、住院会诊费。三是不定期选派业务素质高、肯于吃苦、又有多年临床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到华东、石窝卫生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对他们进行技术指导,把我院多年的医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技术、经验传授给他们,特别是中医外治技术,并帮助他们建设中医外治室,让他们更好为贫困群众服务。

(三)结合我院实际,努力为健康扶贫点办实事、解难题。一是作为六麻、扶新、山围11个村的帮扶单位,我院积极帮扶贫困村脱贫工作。我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罗远战经常深入扶贫村调研,并督促指导驻村工作队员开展扶贫工作。积极发动医院职工为扶贫工作捐款献爱心,医院职工共为扶贫工作捐款22418元。二是驻村工作队针对扶贫对象开展了“精准核查”、“回头看”、“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等专项扶贫活动,切实做到精准扶贫。三是医院有扶贫任务的干部职工对帮扶村的贫困户,落实相应的帮扶措施,增加收入。在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同时,我院还对定点帮扶村农户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进行卫生知识和医疗常识的简单培训,发放卫生宣传资料3000多份,帮助村民提高了健康意识。四是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让本院广大医护人员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健康扶贫工作,形成健康扶贫帮困的良好新氛围。我院每月都选派20多名业务素质高、肯于吃苦、又有多年临床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到健康扶贫点进行健康义诊技术指导,对前来义诊的群众全部免费,包括普通检查、验血、做心电图等;对扶贫对象,在现场治疗方面一律不收费,并对需要治疗的对象开具处方到附近诊所、药店执药,让患者得到真正的实惠。五是对来我院接受治疗的扶贫对象给予适当的治疗费用减免,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免除挂号费、诊疗费和检查费等一系列费用,切实解决帮扶贫困村民的就医负担。对来我院进行白内障及胬肉手术的参保群众实行免费手术治疗,今年1-12月,实行免费白内障手术1889例,免费胬肉手术405例,合计免费金额135多万元 ,让贫困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存在问题    

(一)贫困人口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大多为老人,学历小学居多,耳聋眼花,理解能力差,交流有一定困难。多年的生活方式,惯有的帮扶工作,让他们在精神上产生了依靠,行动上变得更懒,脱贫意识淡薄,反以贫困为荣。

(二)年轻人外出务工谋生,农村劳动力变少,经济情况不容乐观,村落常住人口多为孤寡老人和小孩。   

(三)患病人员未能完全理解扶贫优惠政策,造成不能及时就医接受治疗。老一辈人观念陈旧,有病也不进医院,甚至迷信偏方,或者听信广告进民营医院,最后日积月累,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目前农村贫困户贫困群体80%以上多为缺乏劳动力的伤、残、病人口,他们想脱贫受客观条件制约,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很难改变客观条件,是造成脱贫难的主要原因。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着力践行医疗救助制度。配合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落实医疗救助保障资金,完善“一站式”精准帮扶机制,提高农村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是规范门诊、住院救助,凡贫困户人员到我院门诊治疗的,不收一般诊疗费,其余检查费只收成本费用,药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零差率销售。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通过基本医疗保障补偿报销、大病医疗保险累计分段赔付、计生医疗救助、民政医疗救助兜底,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病人都能得到医疗救助。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8

脱贫攻坚“三落实”现场会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我局贯彻落实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责任清单决策部署情况作如下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组建领导机构,强化组织协调。调整充实卫生健康系统健康扶贫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健康扶贫办公室,制定专人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健康扶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科学动态调整编制配置,全面充实县乡两级艾防队伍力量,确保全县卫健队伍满编运行,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设立艾滋病宣传服务中心,

二、积极开展宣传,确保政策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实施“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一站式”报销服务等医疗保障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细则》、《医药爱心扶贫基金使用细则》等。二是自行编制宣传资料。我局自行印制健康扶贫、艾防攻坚、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宣传折页,并进行乡(镇)、村全覆盖发放,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三是开展健康教育政策宣讲会。统筹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健康教育平台,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计生服务员组织辖区群众进行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宣讲会,通过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语言向群宣传各项健康扶贫政策。

三、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在年初制定当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明确各项工作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建立领导分片联系督导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沟通协调,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每月定期与医保局对接,及时统计贫困患者名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群,通过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通知本人或上门收集资料的方式,帮扶相关人员申请医疗救助。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工作机制。建立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卫生计生服务员配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户健康体检,医疗救助等工作台账,并逐一制定工作措施,定期跟踪随访,及时销号。四是强化整改,定期开展工作督导,突出实效。对各级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局班子全体成员定期深入联系点,进行现场工作督导,对发现的提出整改意见,规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实效。五是开展作风整治,强化履职尽责。依托脱贫攻坚作风整治年契机,积极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公共作风整治行动,重点从医疗机构综合管理、履职尽责能力、服务水平、医德医风、业务学习等为切入点,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作风整治行动。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9

(一)充分认识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以解决贫困残疾人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政策扶持、项目牵引、社会帮扶的工作机制,不断开拓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贫困残疾人数量多、分布广、贫困程度重,加之自身障碍和外界因素的影响,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权益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突出困难。目前,全市19.2万残疾人中有4.2万尚未解决温饱;有9万人迫切需要康复医疗和训练;残疾人的就业率仍很低,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因贫失学或辍学现象比较严重;社会各界关爱帮扶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氛围需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也是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所以,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千方百计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困难,推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全面开展。

(二)充分发挥政府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县(区)政府要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硬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小康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督导。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在全市特困人口中,残疾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解决好特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就是推动了全市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此,市政府将把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医疗、就业就学等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统一评估考核。各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主要领导要听取扶助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贫困残疾人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定期开展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积极为他们办实事、送温暖。

(三)探索和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要逐步完善扶助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带动、政策扶持、评估考核和资金保障等机制,推动扶助工作有效、稳步地开展,要根据当地贫困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本着尽可能优惠和特殊照顾的原则,制定扶助政策和措施,保护和实现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各县(区)要通过财政支持、开展募捐活动、争取国内国际资金援助,建立特困残疾人救助基金。在福利发行中,每年要有15%的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救助项目,并逐年加大救助力度。

(四)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推动扶助工作。市县(区)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工商、地税、扶贫、农行等部门,要积极带头把扶助贫困残疾人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突破口,纳入计划,明确目标,内容和责任人,每年为贫困残疾人实实在在地办2—3件实事,扶持他们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状况。并要大力支持残联开展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在政策上倾斜,项目上重点安排,资金上加大投入。市县(区)残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凋配合,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五)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30号)和《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印发关于广泛开展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残工委[]8号),以及地委秘发[]76号地委秘书处、行署办公室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的意见》和陇署发[]31号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批转《地区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的精神,将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纳入政府社会帮扶工作计划,落实“两带头、四定”制度(各级领导带头、残联干部带头,定帮扶对象、定帮扶责任人、定帮扶措施、定脱贫致富时限,确保帮扶任务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推动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动员社会各界发扬扶残济困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单位包村,干部、党团员、致富能手包户及送法律、送文化、送技术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活动,春节、助残日期间送温暖活动和志愿者助残活动,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增强帮扶实效,争取全市每年帮扶1万名以上的贫困残疾人。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扶助贫困残疾人,兴建残疾人福利设施、康复机构和特教学校,参与和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

二、以项目为载体,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大力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各县(区)政府及扶贫办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工作,将其作为总体扶贫工作的重点,统一安排,兼顾特性,重点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坚持整村推进和特殊扶持的原则,完善、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认真实施扶贫“带动战略”、巩固、发展一批投资少、见效快、辐射面广、符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基地和项目,扶持、培养一批残疾人致富带头人,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加工和多种经营,提高生活水平。在实施带动战略中,发改委、扶贫、财政、农行等部门,要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优先考虑残困户;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市扶贫工作计划,落实财专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牧、林业、科技、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供信息及农产品销售服务等产前、产中、产后的支持性、延伸;劳动保障部门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多种经营、劳务输出,增加家庭收入。

各县(区)政府及发改委、扶贫办、财政等部门、要加大残疾人扶贫资金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农行要与残联共同建好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库,适当放宽贷款条件限制,提高康复信贷资金到位率。

(二)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认真执行《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分类施保的原则,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孤残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及多残户,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予以重点保障;对接近低保线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给予适当补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79号),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残疾人家庭予以重点救助和照顾;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义务人、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给予供养和救济。

各县(区)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支持有就业能力的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对缴纳保险费确有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各级政府要给予适当补贴。要逐步将从事个体就业的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统筹等社会保障范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县(区),可用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三)加快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目前,全市尚有1.5万多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或住危房,相当一部分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也很差。各县(区)政府及发改委、民政等部门,要将农村无房和危房残困户纳入当地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灾民建房、危房改造等规划,统筹安排,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认真实施国家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力争“十一五”末,为350户以上农村无房和危房残困户修建或改造住房;动员社会各界捐助资金和物资,帮助更多的农村无房、危房残困户改善住房条件。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当地政府廉租房范围,优先考虑;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减免有关费用,优先实行实物配租;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家庭,要给予适当补贴,保证他们有住房。

(四)积极开展社区贫困残疾人生活服务工作。要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城市社区服务内容,在社区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尽可能方便和照顾贫困残疾人。要动员、组织社区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与贫困残疾人建立帮扶对于,帮助解决生活、就业、康复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社区各种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要在已整合的社区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并相应解决津贴,设立办公场所和残疾人活动场所。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协调、配合有关组织、机构开展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及时为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

三、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培训服务,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一)多渠道扶持贫困残疾人就业。

1、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认真落实《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加大行政执法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制定扶持政策和奖励办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支持社区按比例安置贫困残疾人就业。加快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代扣和地税部门进行保障金办法,加大收缴力度。

2、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福利企业的税费减免规定,扶持福利企业的发展。加快福利企业改制、改造步伐,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兴办福利企业和工疗机构,吸纳更多的残疾人集中就业。

3、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要完善、落实残疾人从事个体经济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适当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贫困残疾人个体从业,促进和稳定残疾人个体从业、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承租经营所得,全年应纳税额分别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部分,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工资或薪金所得,劳务、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制定全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规定,整顿和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加大盲人按摩保健人员培训力度,在每个县区扶持建立1—2个盲人按摩院(诊所)和若干个社区盲人按摩服务点,提高盲人就业率。

(二)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各县(区)要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结束之前,继续做好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利用再就业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下岗残疾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用人单位进行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设备、设施改造,促进下岗残疾职工再就业。

(三)保障残疾职工的基本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依法查处、纠正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持对残疾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和适当照顾的原则,确保残疾职工工资按时发放。

(四)加强贫困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各县(区)政府及劳动保障、教育、残联等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联合社会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定向免费开展适合贫困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使培训后残疾人的就业率达到50%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扶持他们从事适合的职业。各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等服务,推动残疾人就业。

四、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救助,使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

各县(区)政府及卫生、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84号),制定并落实帮助城镇残疾职工加入医疗保险、农村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对其中的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要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防治和瘫痪、截肢康复列入城镇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贫困残疾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救助。要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努力使残疾人参保率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民参保的平均水平。尚未开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县(区)要对患大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贫困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吸收残联参加,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

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省委发[]3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81号),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机制,扩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受益面。建立健全市县(区)政府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整合康复服务资源,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多项康复服务。

认真组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蓝天行动”、“彭年光明行动”、轮椅捐赠、假肢装配等康复项目和国家公益金康复项目,帮助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康复。组织医务人员在“三下乡”和“对口扶贫医疗”等活动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专项康复医疗,帮助他们,恢复身体功能。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的康复能力建设,支持、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康复科室。要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依托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组织,为广大贫困残疾人提供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康复服务。不断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康复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基层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对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的基层卫生人员,在晋升职称、解决住房等方面给予照顾。

五、改善办学条件,加大资助力度,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一)改善贫困县(区)特殊教育条件。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3号),把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增加资金投入,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一票否决制,加快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加强特教学校建设、把现有特教学校改、扩建工作纳入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总体规划中,力争“十一五”期间,市至少建成一所特教学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二)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减免费用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优惠政策,到年末,全市城镇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到年末,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这一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优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和特教学校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争取在两、三年内使全市残疾学生普遍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各县(区)政府要设立并增加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保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区)教育部门和残联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完善助学制度,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认真组织实施“中西部盲童入学”、“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公益金助学”等助学项目,每年资助350名以上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就学。

(三)积极发展高中阶段以上特殊教育。各县(区)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要积极争取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特殊教育资助项目,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班),让更多的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整体水平。各县(区)残联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高考残疾学生的摸底、录取和资助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被录取并稳定就学。

六、完善优惠政策,加大法律援助,努力维护贫困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和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各县(区)政府要针对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取消农业税等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修订完善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大对残疾人的救助和扶持力度。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优惠内容、提高对贫困残疾人的优惠标准。要明确各级各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的责任,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解决好残疾人在生产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国家扶贫办和省、州、卫计委。扶贫办关于展开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的通报精神,按照,《南华县健康工程示范县建设方案》要求,推动和落实好雨露白族乡的健康扶贫各项措施,促进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让贫困人口“少得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按照“精准核实对象、立卡、签约、治疗、管理、健康促进、保障兜底、费用控制、任务考核、脱贫成效”九个精准要求,将我乡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雨露白族乡位于南华县城东南部,县政府距县城14公里,国土面积2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6万亩,辖7个村委会,123个村民小组,境内世代居住着,汉、白、彝、苗四种民族,少数民族占全乡总人口数81.72﹪.是全州四个民族乡中唯一的白族乡,也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贫困乡。全乡设有一所标准化的卫生院和7所村卫生室,卫生院在职医生16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医师1人,助理执业医师3人,康复医学1人,主管护师1人,护士2人,经验师2人,主管中药师1人,会计1人,实习期医师2人,卫生院有乡村医生11人,其中有乡镇助理医生4人,有村医师执业资格7人,中专学历水平4人。卫生院设有门诊、住院、中医、医技、公共卫生五个科室。能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质和中医饮片、理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自2014年来、全乡2014年来共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377户,1438人。

(二、)工作措施:围绕《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从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四重保障措施”、实现“九个确保”工作、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力少看病”。

一、落实“四重保障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基本医疗和大便保险。积极协调当地财政和医保所,对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或特殊人群64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和大便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代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2018年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377户、1438人全部参保参保率100%。

2、落实城乡医疗保险政策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卫生院住院取消200元起付金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按“一展式”结算,补偿达90%。乡村两级医疗机械100%配备国家基本药物,100%零差率销售,门诊就诊一般诊疗费全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支付,西药费用补偿50%,中药饮片补偿60%。

3、落实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医疗费用大便保险起付线降低50%(由7000元降至3000元),补偿比例提高5%,例为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封顶。

二、卓绝大病专项救治,组织

4名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的大病患者到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完善“一人、一档、一方案”。2014年以史共救治白内障患者16名,2017年共筛查患白内障患者8名,手术治疗3名,拒绝手术治疗、不宜手术3名。

(三、)提升服务能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好病”

1、实施好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2014年来参取各级资金投资210万元建设卫生院住院综合楼,投资30万余元提升改造中彝医馆,投资15万余元,更新医疗设备开展B超、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三大常规分析。基本满足了农村常见病诊治需求。投资58万元完成了镇模河、大村、洒披武、罗文4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中彝医服务区改造,解决了人民群众抗病难问题。

2、加强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来调整充实了乡村两级卫生队伍。卫生院在岗医生16名。其中中医、西医主治医各1名,中医师1名。西医助理执业医师3名、经验师2名、主管中药师1名、主管护师1名、护士2名、见习期医生2名;乡村医生执业资格7名(其中新分配持有中专学历乡村医生4人)。7个卫生室乡村医生由8名发展到11名其中持有乡镇助理医师资格4名。卫生院设有床位18张,7个卫生院设有床位25张,标准化卫生室拥有率100%.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看病。

3、开展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建设。依托“对口帮扶支援提升服务能力”。通过资源整合,由南华县人民医院对雨露卫生院进行托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一体化管理。卫生院选定2名医师到县医院和县保健院进修学习。县医院下层业务副院长和骨干医师共4名对卫生院业务帮扶通过上下互动卫生院业务水平得到提高,门诊人次较去年增加6千人次。

4、提升乡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卫生院通过中医馆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彝医提升服务改造。全乡7个村委会均能提供中药饮片和理疗服务。实现了100%乡镇卫生院和100%村委会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中药汤剂和针法、灸法、推拿、拔罐、刮痧、敷贴等中医师适宜技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中医药服务,方便了群众。

(四)、落实便民,患民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

1、卫生院按照州、县卫计委统一布置。县乡村两级医务人员23名组成三个家庭医生团队,对全乡3127户,13420人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率93.7%。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约377户,1438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卫生院开通一站式服务窗和先诊疗后付费措施,方便了群众救诊看病。

2、精准识别,优质服务。对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377户1438贫困对开展健康体检和疾病筛查。查出高血压患者74人,糖尿病患者8人,重性精神病17人。均开展了规范管理;查出患9类15种重大疾病患者27人,45种重点疾病81人,48种次重点疾病3人,其他疾病39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30户115人,开展白内障救治16人,大病专项救治56人,发放健康扶贫卡1432人。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持有一张“健康扶贫卡”,持卡对象持有健康扶贫卡到乡村医疗机构门诊救诊就可以享受减免一般诊疗费6元、7元、9元的优惠政策。到州、县、乡是占医疗机构住院就能享受免受住院起付线,住院费用比例提高15-20%的补偿政策,减轻了贫困对象医疗经济负担。

3、做好二次回补和明白卡发放工作。为更好落实扶贫政策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户明明白白掌握政策补偿情况,按照县健康扶贫办要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均发放“健康扶贫明白卡”一份,将住院补偿情况清楚写出来,接受群众监督扶贫政策是否到位,各级不住是否达到90%的标准,对2017年1月-9月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规范转诊住院的患者,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和民政救助二次回补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确实是享受到眼里安排费用补偿到90%的扶贫政策。全乡开张二次回补109人次,回补资金57640.41元,民政回补正在进行中。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乡人民政府高统分认识到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关键环节,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全乡脱贫政策,工作进行统筹,统一安排,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雨露白族乡2017年健康扶贫方案,协调乡扶贫办、项目办、卫生院、村委会、民政办、社保所、民政所、文化广播站等14家单位共同负责健康扶贫工作。按照县级职能部门之要求,抓好各块职能职责。确保记得立卡贫困户100%参保。按规范落实了标准化卫生院和卫生室建设,配齐、配强两级医疗队伍,确保看得立卡贫困对象100%拥有家庭医生签约和电子健康档案。按健康扶贫政策做好医疗救助和大病救治工作,全乡健康扶贫工程得到全面推进和落实。

(四)、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

1、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力度。加强乡村两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防控,规范开展好疫苗冷链运转和结核病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99.4%,肺结核管理率100%,肿瘤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率5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糖尿病、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达100%。全乡无重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2、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卫生院建设有规范手术,卫生院100%配备妇幼保健员。2017年全乡实施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3对、12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人,完成率100%。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88人完成率77%,开展医学监护随访,提供 免费生殖健康服务82人,184次。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全乡0-6岁儿童1021人。保健覆盖1004人达98.33%;孕产妇管理182人,保健覆盖率100%。系统管理179人,管理率98.35%。开展妇女两癌筛查311人。全乡2017年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6%。积极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全乡共建纸质档14294份,电子建档12179份,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拥有居民健康纸质和电子档案。

3、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人民环境。全乡大力开展环境完善整治,完善村民规范建设、垃圾处理厂一座。垃圾池227个,活动垃圾箱10个,公厕8座,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90.5%。顺利提供云南省卫生乡镇创建评比验收。实施“河长制”工程,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卫生院加大力度,全面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卫生监测管理,覆盖率达100%。

4、广泛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健康素养行动。大力促进健康教育,全年卫生院共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0次,受教育436次,卫生院开展31期,受教育787人次,设有宣传栏7块,更新内容35期,开展健康咨询6期,播放录像资料21种。居民健康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卫生习惯得到提高,全年无食品、饮用水安全事件发生。

三、存在问题

1、卫生基础施设建设不足。雨露乡铅厂村卫生室建筑面积100㎡,促建设年代时问长,现已成危房。雨露村委会无胜出的业务用房,租借卫生院房屋开展工作。

2、卫生人员编制不足,服务技术有爱提高。卫生院编制18人,在岗16人,缺编2人,卫生室编制13人,缺编2人。卫生院包括管理人员在内有医师执业资格6人,临床医生不足,住院业务难行开展,不能很好落实群众住院需求,住院转诊率高。卫生室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于满足群众医疗需求。

3、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开展不足,群众保健意识不强,利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开展率低,许多建档立卡户虽然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接受观念等影响,主动寻求咨询和服务率低。

4、慢性病规范管理质量不足

下步工作思路:围绕健康扶贫工作存在问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乡村医师队伍,提高中医药服务,全面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方便群众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生病。

2、       加强卫生院业务建设,配强医疗队伍,开展好住院、门诊、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疗目标,降低转院转诊率。做好对口支援帮扶和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专家级服务。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11

贫困残疾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更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县的高度重视下,各级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贫困残疾人数量较多,他们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困难,亟待解决。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满足他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基本需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加快改善贫困残疾人状况,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渝办发〔**〕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切实做好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各街镇乡要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并将其纳入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建立多渠道的扶助贫困残疾人资金投入机制,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要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和产前、产中、产后的支持性、延伸,扶持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和多种经营,增加收入。

(二)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按照《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渝府第162号令)的规定。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都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因工种特殊不能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没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社会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扶助贫困残疾人从事个体经济,帮助贫困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增强贫困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和就业机会。

(三)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要为符合条件的城市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对低保中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孤寡残疾人员和重度残疾人予以重点保障。对家庭确有困难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无业残疾人,可与其父母分户计算,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二级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分类救助政策执行。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予以救助。要支持有就业能力的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障。

(四)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社区生活服务。各街镇乡要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社区服务内容,在社区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充分考虑贫困残疾人的需求。利用社区残疾人协会联系残疾人的优势,及时反映贫困残疾人的呼声,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加强康复和医疗救助工作,使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

(五)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康复工作机制,逐步扩大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受益面,使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逐步得到满足。有关部门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康复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基层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支持和鼓励基层卫生人员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六)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使广大农村贫困残疾人能够充分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直接受益者。

三、落实各项扶残助学的政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七)做好扶残助学工作。教育部门和残联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和完善助学制度,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求,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减免费用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优惠政策,力争到2007年末,全县贫困残疾学生全部能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视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

(八)继续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特殊教育,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要把残疾少年儿童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统一规划,增加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要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切实保障残疾学生的就业培训,提高残疾学生自我生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县财政局、县残联可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结余部分,优先用于解决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生活补助费,帮助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九)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对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因征用土地、城市拆迁改造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予以妥善解决。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渠道,重视解决中反映的问题。

(十)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有关工作的领导,积极引导各类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四、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十一)充分发挥政府在扶助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街镇乡要将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和工作全局,制定并落实本地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加强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将扶助贫困残疾人纳入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县残联和各街镇乡残联要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努力为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

医疗扶贫救助政策范文12

2020年是我市医疗保障局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市医保局自2020年3月组建成立以来,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和总书记“六个精准”的指示精神,不断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各种困难,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我市贫困人口提供坚强医疗保障。

一、注重宣传、提参保率,贴心服务群众

把强化政策宣传作为做好医保工作的基础。2020年以来,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强化医保扶贫政策宣传,贴心服务群众,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度,让贫困人口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2020年,先后带领干部职工深入农牧区、寺庙、厂矿企业和学校开展医保政策宣讲8场次;共编印并发放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共计2万余份,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医疗保障惠民政策。

二、落实政策,尽心服务,暖心关爱群众

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医保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切实加强基本医疗报销管理,规范医保报销操作流程,不断增添措施,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群众暖心。一是落实财政代缴,实现应保尽保。2020年,市政府为全市所有建卡贫困人员11247人,按医保一档代缴医保费用40.58万元。二是降低自费比例,减轻群众负担。通过降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政策倾斜、“一站式”结算等方式,加大贫困群众医疗保障力度,实现贫困户市域内住院“微支付”。2020年,我市建卡贫困户享受待遇3346人次,报销1335.12万元。

三、减化程序,提高效率,抗起群众看病担子

为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拖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在机改过程中保持工作不断档,积极完善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一是夯实基础,确保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范围。主动与民政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细化、精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为2020年参保登记打下坚实基础,确保人费对应、足额缴纳、及时参保。二是便民利民,实行市域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州医院、市医院和州藏医院,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三是窗口前移,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避免群众来回跑腿,对救助人群中实行医中救助“开单子”和由乡(镇、街道办)医保经办人员下沉服务,医后替群众跑“路子”的方式,为群众办理“最多跑一次”行动,提高办事效率。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为群众担起看病的重担。2020年,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医疗救助7795人次,金额486.54万元。

四、重拳出击、形成威慑,守护群众“救命钱”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守护群众的“救命钱”是新医保人的职责和使命。2020年以来,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一是持续推进智能审核软件使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20年,利用智能审核等大数据分析,先后3次对全市51家定点公立、民营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诊所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暂停了5家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诊所)医保结算服务;对1家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诊所)进行约谈,清退违规资金1.97万元;处罚4.84万元。二是针对新形势下骗保行为多发现象,在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2020年,我市查实冒名顶替就医住院3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人。涉及资金总额10.44万元,追回5.92万元。针对冒名住院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身份核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通知》,对参保人员身份核验流程、要求进行了明确,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有效防止基金浪费流失。

医疗保障局作为新成立的部门,积极发挥新机构、新体制、新担当的作用,聚焦聚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强大动力,继续巩固医疗保障扶贫成果,为实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高成色、高质量脱贫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