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3 14:58: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扶贫资金审计实施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一是组织学习,统一认识。组织全体乡村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是搞好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措施之一,开展加强监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是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根本保证,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意义重大。
二是组建机构,加强领导。乡、村两级分别组建成立了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协调小组,由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乡行政监察室、乡财政、乡民政、乡村建与国土、乡会计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乡纪委行政监察室合署办公,由乡纪委副书记负责日常事务;各村相应成立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立以来,采取集中开会、电话沟通、按资金使用渠道分部门研究落实等各种形式开展工作。
三是制定方案,精心部署。由乡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协调小组制定下发了《乡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任务范围、方式方法、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召开乡纪委、乡行政监察室、乡财政、乡民政、乡村建国土所、乡会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村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题布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整改,完善管理。
(二)落实规定,依法规范使用扶贫资金。根据《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使用范围五个方面。(1)扶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包括:乡村道路、基本农田、小型和微型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户用沼气、村级通电、贫困户住房改造和异地移民扶贫开发等项目建设。(2)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开展科技扶贫。(3)扶持农村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培训补助。(4)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事业。(5)扶贫贴息贷款的贴息支出。
坚决做到“五不准”。不准把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工资;不准用财政扶贫资金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不准用财政扶贫资金弥补预算支出缺口;不准用财政扶贫资金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不准用财政扶贫资金外出旅游和考察。
全面开展自查。对照上述要求,以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村为单位,根据乡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由乡财政、乡民政、乡村建国土分别对我乡2010年至今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监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三)完善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力度。
按照《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广区纪〔〕36号文件《区乡镇纪委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实施方法(试行)》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制度、措施、办法,普遍建立了扶贫资金专户制、扶贫项目和扶持资金公示制、扶贫资金报帐制和定期审计制、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制等。
一是扶贫项目逐级申报制度。即村报乡,乡报区与扶贫办、财政局,区统一将项目上报省市扶贫、财政部门。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擅自调整,若确需调整,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加强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纪检监察到项目、管理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
二是扶贫项目资金区级财政报帐制度。坚持区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财政扶贫资金均实行区级财政报帐管理。
三是扶贫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制度。扶贫项目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项目实施村报帐資金直接转入乡财政专户,凭乡纪委行政监察室监督验收通知书去乡财政支取到户资金,自觉接受行政监督。乡纪委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项目的录入工作。
四是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公示。项目实施村对批准项目资金、实施单位、项目验收等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都坚持在政务公开栏中公示。
五是扶贫项目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项目责任单位向区扶贫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区扶贫办组织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乡党政领导、乡纪委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负责人、扶贫项目实施村党政领导、村项目监督小组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小组应通过实地踏看,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对项目作出是否验收合格的结论,对项目建设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作出客观评价。凡项目建设质量差、不符合项目设计和施工要求的不予验收。对验收合格项目按规定填写《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做好项目档案工作。
六是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乡纪委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年度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进行严格检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工作。坚持村纪检小组对项目资金的监督。项目村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必须有村纪检小组组长),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发票的审核、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对扶贫项目的实施过程实行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扶贫项目实施不够及时,有可能造成管理上的漏洞。
二是公益类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贫困村无法承担管护投入。
三是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大、筹措难。
三、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策研究,争取更大支持。搞好项目规划,认真研究国家当前为防范金融危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认真研究国家、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政策,争取上级扶持。
扶贫办内设综合室、项目室(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社会扶贫室、财务室4个股室。各股室职责如下:
1、综合室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政务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档案、,行政、接待、学习、人事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检查督促办理支部、办公会议及领导决定的事项;党员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各股室开展好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扶贫计划,汇总编制上报扶贫事业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室(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
建立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审批立项、上报和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负责部门实施扶贫项目及其扶贫工程的协调审核监督:组织管理全区“整村推进”项目,移民工程、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上报审批、实施好项目,进行完工项目的检查验收和总结,起草本股室的文件、材料。实施好产业化开发扶贫项目;协调转出方、接收方和各种关系;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和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配合扶贫开发项目的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和有关情况总结。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计划、确定规模、组织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3、社会扶贫
负责社会扶贫对应的工作,完成结对帮扶,和计划、实施、总结统计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利用各种渠道,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我区31名处级领导、66个区属职能部门,分别对26个贫困村进行对口帮扶。积极开展社会扶贫工作,千方百计地为包扶村引进项目筹集资金,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工作。同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
与老促会联合开展扶贫工作。
4、财务室
负责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扶贫资金专户、专人管理;实行扶贫资金报账制度。统筹安排好扶贫资金,严格资金投向,保证专款专用,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扶贫资金报账制,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明确责任,做到资金随着项目走。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配合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工作。
在国省扶贫办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十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整合、筹集、财政配套等方式,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47805亿元,其中20__年投入1.86175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扶贫攻坚项目实施以及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面对来源广泛、数量庞大的扶贫资金,市委农村部和市扶贫办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参与,突出强化管理这个关键,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对扶贫资金的来源、流向、审批、报账等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监管。既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同时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全市各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对扶贫项目的报批执行市、县两级评审制。各区县(市)扶贫办在上报扶贫项目前,会同农业、发改、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一同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提出考察论证报告,进行县级自评。市办与财政部门再次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
三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资金公开、建设单位公开、竣工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对于重点项目,还制作项目建设平面示意图,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建设规模、责任单位、资金投入额度、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管护措施等。
四是严格执行报账制。严格执行群众参与式管理,由项目村提出资金申请,项目村验收工程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的,扶贫部门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予报账。
五是严格执行验收考核制。对实施完毕的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考评。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持项目验收单、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报账。
六是严格执行年度审计制。由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取现场察看实施项目是否按方案实施完毕、到财政部门察看项目资金是否按要求拨付到位等工作方式,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尽管我们对扶贫资金实行了相对严格的管理,但是因为扶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的部门和扶贫对象多,资金的规模大小也不一,执行的主体也各有不同,所以,难免在使用和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难以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分配使用权力多集中于职能部门,在资金的安排、审批等环节,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不太规范的地方。
二是监管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传统的监管模式下,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往往是事后督查,很难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专业性强,对扶贫资金账目的审查耗费时间长、效率较低,监管范围有限,监管深度不够。同时,由于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使扶贫资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是责任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主管部门是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监督的主体,由于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是执行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个别涉农职能部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存在延期拨付、人情拨付、吃请回扣等不正之风。个别乡(镇)、村对各类补助补贴类资金的发放,未能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对发放对象、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缺乏透明度。
1、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要按照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和封闭运行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__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每笔资金从进户到划拨、从使用到监督、从验收到报账,都有据可查。另外,在继续坚持扶贫项目招标制和公示制的基础上。一是推行合同制。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明确项目责任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补助标准、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管项目、建项目、验项目。二是加强整合。针对原来扶贫资金存在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不清,扶贫资金“效益递减”的实际,要以县为单位,以贫困村为主战场,集中优势打歼灭战。要在区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资金整合。今后对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要按照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原则,在
扶贫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由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统筹管理扶贫资金,把扶贫资金与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整合,以村或者以片为平台,实行统筹安排、综合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盖贫困农户。三是积极创新。为彻底改变目前项目规划早、申报慢、资金下达迟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前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2、规范操作,建立科学严密的项目运行体系。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已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财政专项资金。随着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加强,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贫困群众的脱贫增收,关系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长久发挥。如何建立新时期新阶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已成为财政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
澄城县地处渭北黄土高原东北部,国土面积112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0万亩,辖8镇2乡266个行政村,总人口40.6万,其中农业人口31万,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属省定贫困县。全县共确定低收入村111个,按照2500元收入标准全县共有低收入人口12.5万。2011年澄城县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省级连片特困地区。随着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全面启动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重点也从基础设施建设向产业扶贫转移,着力加快脱贫产业发展,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财政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新一轮扶贫开发累计投入各类财政资金7435.05万元,为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并发挥最大效益,我们通过实际调查研究,提出以下见解,以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提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一、强化宣传统一思想是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关键
实施扶贫开发是党和政府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为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现象、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如何搞好新时期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关键在于县、乡、村三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关键在于对扶贫工作的投入、研究和引导。因此,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采取以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各类扶贫培训为主,通过报刊、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村级板报等有效手段,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培训教育县、乡、村三级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扶贫开发全局意识,全县上下形成重视扶贫、支持扶贫、关心扶贫和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上下齐心共抓共管共同谋划,确保实现新一轮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是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
农村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大,具有区域性和不稳定性,自然环境条件直接制约农村产业发展。新一轮扶贫开发实施,省级下放项目管理权限,加强自主开发意识,实行项目备案制。因此,项目选择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决定着项目资金的实效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放的项目和方向就成为脱贫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关键。县级管理部门应坚持瞄准贫困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为方略,一是科学谋划全局项目。要依据县域农村农业发展规划纲要,遵循村域自然环境和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深入项目村,全面掌握情况,制定全县扶贫项目规划方案,指导项目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好项目,确保年度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尽早尽快发挥效益。二是民主决策规划项目。在镇、村制定年度项目规划时,要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会、村“两委”班子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共同议定最急需解决的、最有发展潜力的项目,避免项目规划与实施脱轨,加大项目实施力度。三是全面综合论证项目。县级管理部门对所有项目按照重点考虑村域自然环境和资源优势发挥,侧重考虑整体产业布局和轻重缓急,统筹项目结构,广泛征询吸收各方面意见,对规划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看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全县规划和村域资源开发实际,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尤其是农业产业开发项目,要充分考察市场,避免“前开后废”,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到脱贫致富的项目上。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是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前提
加强制度建设是促进项目管理规范,搞好扶贫项目的支撑措施,也是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扶贫各项政策规定,做好“八项制度”建设,即建立扶贫项目计划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建立扶贫项目由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制度;建立扶贫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建立扶贫项目施工合同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明确施工责任;建立会同财政、农业、水利、乡镇等对项目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工程质量质监制度,建设单位确定贫困户代表、群众代表和工程技术人员实施质量监督,并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向群众公示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项目,融入项目;建立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建成移交资产,落实责任人和管护措施,长久发挥效益。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使项目资金从方案制定到实施、监督、评估、验收、监管等全过程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阳光操控有序运作是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重点
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一是项目前期阳光操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通过有资质部门的技术人员现场勘测、设计,以市场当期平均价格,编制项目预算书,对工程投资量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管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阳光公开。二是严格“三专”管理,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并建立完善拨款程序及内部稽核控制制度,把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计划、实施方案、施工检查进度相衔接,确保专户资金拨付公开透明、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实施县级财政扶贫报账制。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扶贫报账制管理办法,所有项目报账时,均须出具原始支出票据以及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原件,填写扶贫项目资金报账请拨单,报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初核后,送县级财政部门审核项目支出范围和内容,根据扶贫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按规定准予报账并拨付资金,做到资料全、手续齐、及时拨、不挪项,使财政扶贫报账管理自始至终置于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之下。
五、广泛参与全程监督是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保证
一是公开公示接受监督。项目镇村在扶贫项目实施前后,要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扶持对象、补助标准等情况,通过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村群众真正享有对扶贫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联合检查验收。建立县、乡(镇)、村项目资金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全程跟踪监督,采取群众代表、村、乡(镇)、县四级签字验收制,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局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检查,并适时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年度审计监督。要对年度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不断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杜绝挤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把握重点,抢抓机遇,XX年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认真开展“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
全年实施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243个村,总投入达5815万元(各级财政扶贫资金363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18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805万元实施187个村,市级财政配套540万元实施36个村,区县筹集财政资金290万元实施20个村。截止11月底,省级第一批50个村的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省级第二批135个村、市县筹集资金实施的56个村建设任务已完成70,省年底追加的2个重点扶持村正在抓紧编制实施方案。预计今年243个村整村推进项目全部完成后,将在项目区新建和维修公路40条168km,桥涵52座,人马驿道9条25km;建成输电线路49件125km,配套变压器34台;建成三面光水沟27件101km,人畜饮水管道119件542km,水塘(池、窖)550个8155m3;新建沼气池340口,节柴灶191眼;发展经济林果1.5万亩,特色作物1.16万亩。引进推广优质种畜禽1.26万头(匹、只)。开展科技培训267期1.16万人次。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使13410户56031人受益,新增灌溉面积2202亩,改善灌溉面积11610亩,新增基本农田地3220亩,解决1.9万人、4万头(匹、只)牲畜的饮水困难,解决1005户4169人用电、521户2287人的生活能源,820户3450人通路困难。项目区贫困群众新增粮食361万kg,农民人均增收191元。项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二)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一是在三个省级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劳动力输出质量和效益。XX年度1200人的培训任务已全部完成;XX年度市级、宁蒗、永胜3个基地将培训2200人,每人补助800元,共投入财政资金176万元。目前XX年度培训正在进行中。为提高培训质量,市级财政补助20万元。其中:每个基地6万元,奖补经费2万元,为三个基地开展培训提供了经费保证,确保了培训质量。经过基地培训并取得技能证外出就业人员,月收入大多在1000元以上,实现了脱贫梦。二是认真做好引导性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工作。今年,省下达我市引导性培训计划5000人,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宁蒗县XX人、40万元,永胜县3000人、60万元。为实施好这一项目,市、县扶贫部门对贫困地区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并负责输出就业工作,两个县培训转移输出任务将在省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积极配合农业、劳动等部门,突出支持特困农户,加强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技能培训,积极协调组织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今年全市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输出任务全部完成后,预计新增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输出7200人,劳务输出收入达到7000万元以上,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三)积极推进产业扶贫,贫困农户收入明显增加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培育支撑贫困地区增收致富的优势、特色产业。在省办的关心和支持下,有效运用财政扶贫资金引导信贷扶贫资金投入的倍增机制,充分发挥扶贫信贷资金在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扶贫到户贷款对贫困农户的瞄准度,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为贫困村发展产业和群众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XX年产业扶贫投入达到20865万元:
一是发放小额信贷9000万元,覆盖381个村委会、8113户33309人,扶持农户发展种植业7.2万亩,养殖业4.6万头,扶持加工业24个。二是投放信贷扶贫贴息贷款10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项目4个共8000万元,1000万元以下项目6个共2500万元),集中扶持了××三川火腿有限责任公司、××红土地天然植物油开发有限公司、宁蒗女儿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玉龙县拉市万强综合经营部、华坪县升华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华坪乌木春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牛奶有限责任公司、永胜滇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永胜雷特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益多乳业有限公司等10个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原料基地,带动农民增收。三是继续积极稳妥的抓好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发放村级互助资金200万元。其中:永胜100万元,在4个乡7个村小组实施;华坪100万元,在2个乡10个村小组实施。通过无偿投入、有偿使用、滚动发展、民管民用、民受益的方式,增加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四是积极争取省级科技产业扶贫资金,XX年度省级科技产业扶贫资金为350万元,项目批复后,将实施鲁甸乡中药材产业扶贫、宁蒗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等6个项目。
(四)实施易地开发扶贫,解决丧失基本生存条件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
一是切实抓好XX年度1200人易地开发扶贫项目的扫尾工作和验收。二是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XX年XX人易地扶贫开发项目。XX年,省下达我市易地扶贫开发项目XX人,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其中:其中:宁蒗县1000人500万元,永胜县175人87.5万元,玉龙县230人115万元,华坪县445人222.5万元,古城区150人75万元。各区县前期准备工作充分,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可在省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完成。项目实施结束后,将建成安居房400套3.3万m2;新建公路3条2.8km,维修公路8条29km;人畜饮水工程22件,饮水管道40km,配套水池26个248m3;建成输电线路10件17km;建成基本农田3100亩;新建节柴灶251眼;发展经济林果1600亩;举办科技培训20期1500人次。易地安置的XX人年总收入可达360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实现1300元,温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挂钩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
及时与各挂钩扶贫单位签订了挂钩扶贫责任书。中央、省级机关10个部门继续挂钩3个重点县,全市102个市级单位、390个区县单位挂钩帮扶到村。今年全市社会扶贫投入1159万元。其中,市级各部门挂钩配套159万元;其他各级各部门投入资金、捐款捐物折资约700万元;帮助贫困地区引进项目10个,投入300万元。在贫困地区建成一批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解决了贫困地区实际困难,帮助贫困地区增强了发展能力。
(六)加强革命老区建设,推动革命老区发展
XX年,省级财政投入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资金100万元(古城、华坪各50万元),县级配套108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28.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85万元,社会帮扶50万元,信贷扶贫资金53万元(从小额信贷资金中安排),总共投入624.5万元。分别在古城区金山乡贵峰村、华坪县中心镇龙洞唐家营实施。目前,两个项目进展顺利。1.金山乡项目将建设“开南研习所”红色教育基地一个,安居房5户,沼气池50口,公路10公里,发展经济林果1500亩,科技培训12期600人次,项目建成后覆盖老区1962户农户8007人;2.龙洞村唐家营项目,将种植核桃500亩,改建公路1件1.5km,建人畜饮水工程管道6km、5m3水窖40口,建陈列室1个,砖混结构学校一所,房屋改造29户、新建安居房4户,沼气池15口,改厕、改厩33户,标志碑1块,小额信贷51户。建成后使唐家营片区2个村民小组共51户224人基本解决温饱,人均纯收入1200元以上。
(七)集中力量,开展整乡推进试点
今年,我市永胜县松坪傈僳族乡被列为全省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项目总投资7422.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00万元,地方配套整合资金6822.8万元,一次规划、分两年实施,实施时间从XX年4月至XX年4月。目前,省财政已下达资金300万元。市县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组织力量编制上报规划,严格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顺利开展:睦科至松坪沥青硬化路面工程全线施工;完成生态树种植任务;永红、米厘和撒坝子村委会的通村公路建设工程已完成;睦科至松坪35kv并网高压输电线路建设工程通过省发改委评审,并完成了变电站选址征地工作;完成四个村委会70km人饮管线的铺设及部分配套水池建设;完成XX0亩核桃种植打塘工作;完成花椒种植的地块落实,正组织群众进行栽种;种植魔芋1514亩;完成中药材种植2019亩;建成生猪养殖合作社;松坪乡生态鸡示范养殖场,完成三通一平和主体房屋建设等工程;圆满完成1161户村村通电视播放器农户接收器安装工作;沼气池建设已全面动工。
通过各类项目的实施,松坪乡基础设施得到夯实,农业产业得到改造和提升,松坪乡经济社会将得到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历史性跨越。
(八)实施安居工程,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XX年度投入财政资金120万元,实施安居工程200户,每户补助6000元。其中,宁蒗、永胜各100户60万元。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九)加大扶贫宣传和统计力度,营造扶贫开发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宣传了扶贫开发成绩,报道了扶贫先进经验,树立了扶贫先进典型,反映了扶贫开发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和新问题,确保扶贫宣传的内容既真实准确,又富有时效性。全年由市、县电视台播出扶贫开发新闻、专题9次,编撰××扶贫开发信息16期,扶贫系统干部职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投稿并刊登在各类报刊杂志上的文章共10多篇,营造了良好的扶贫宣传工作氛围,进一步扩大扶贫的声势和影响。
同时,继续开展好扶贫资金项目统计、财政扶贫资金监测统计、贫困村监测统计、灾情统计等统计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政治任务和历史机遇,注重思想武装,加强理论学习,开展调研和案例分析,重视检查剖析,找准并解决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全办干部职工主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做到学习实践与扶贫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领导班子领导扶贫开发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是认真开展了以“讲党性、抓机遇、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和“感恩教育”活动。全体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始终,建立和完善了学习、项目资金检查监督管理等15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约束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坚持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强化了监督管理。
四是严格开展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树立了打造阳光政府的理念,严格按要求开展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全年公示、通报有关事项20余条。
五是按要求开展了纠风工作,对扶贫资金进行了严格监管,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认真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及时安排部署扶贫开发工作。及时召开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扶贫办主任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现场会和全省州市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市今年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为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进集中连片开发,加快扶贫进程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切实强化管理,实行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签订了XX年扶贫开发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与市直挂钩扶贫牵头单位签订了市级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责任状,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扶贫项目和挂钩扶贫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要求各区县扶贫办领导分工落实到乡镇或项目上,做到件件项目有人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资金监管。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我办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制度,严格实施《××市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市扶贫安居工程管理办法》等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就位资金。县、乡都设立了扶贫专户,实行扶贫资金专户存储、封闭运行,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加强扶贫资金的中期管理,保证项目资金落到实处。认真执行扶贫资金回补报账制度,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工程完成后,协调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实现了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项目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都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实施竣工后又在项目实施地建永久性标志牌,标示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市财政、各区县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的沟通,对各区、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协调,确保了资金的及时就位和专款专用。
(四)以思路创新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温饱、稳定脱贫、加快致富、全面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树立大扶贫理念,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以培育稳定增收产业为核心,以村委会为项目区域,集中连片开发,逐村逐乡推进。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开发方式、扶贫思路、扶贫内容等方面不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扶贫,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扶贫开发任务艰巨。XX年国家已将扶贫标准调整为1196元,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低保政策。这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一个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双轮驱动”的新阶段。我市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绝大部分贫困村生存现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欠缺。在扶贫难度加大,成本上升的前提下,要实现到2020年前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是扶贫投入与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各级财政投入的力度与扶贫任务相比显得十分薄弱,与扶贫开发的总体需求差距太大,要真正实现“实施一个村,巩固一个村,自我发展一个村”的目标,投资标准明显偏低,扶贫投入与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三是返贫现象突出。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已解决温饱的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基础不牢固、收入不稳定,因灾、因病、因学致贫和返贫现象非常突出。
四是产业扶贫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通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广大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单一、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还未根本打破,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的力度,因地制宜培育支撑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特色和优势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构建贫困群众长效增收机制,依然是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五是个别地方和少数干部对扶贫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认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贫困问题已缓解,大扶贫格局已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已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已不太重要。有少数干部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工作方式不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需要,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四、XX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计划
根据当前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XX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整村推进项目
XX年全市计划实施整村推进250个村,其中:积极争取省级整村推进计划200个村,市、县安排实施50个村。一要尽早做好村级规划,编制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要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围绕整村推进,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的综合效益,打牢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村经济发展两个基础。
(二)加大力度,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
要抓住国际金融危机结束,经济形势好转的良机,充分发挥3个培训基地的作用,把开展对贫困农民的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XX年3个基地计划培训2500人,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引导性培训5000人,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培训与促进转移相结合,突出支持特困农户,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培训,积极探索劳务输出的新途径,加大劳务输出力度。
(三)以产业扶贫为抓手,构建贫困群众长效增收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扶贫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和国务院、省、市精准扶贫要求,以全县主导产业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结合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贫困村、贫困户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产业,确保到2018年实现户脱贫、村出列目标。
二、扶持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侧重于当年预脱贫农户。
三、扶持形式
依托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经济实体,采取“基地+贫困户”的模式,根据贫困户所在地的自然资源和传统种养习惯,组织贫困户跟随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实施集约化产业发展,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在全县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建立种、养、加基地(产业园),着力打造“一村一品”,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由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为贫困农户、贫困村提供苗种、包技术指导、包产品销售。提高传统产业收益率,增加贫困户经营收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营特色产业自主脱贫的,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对贫困户直接奖补。
四、扶持方法及标准
(一)“基地+贫困户”模式。
(1)基地认定。凡在本县注册登记的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备“年带动农户20户以上,其中在册贫困户5户以上”或在“扶贫日”活动中认领项目及资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达5万元以上的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均可申请认定“县扶贫基地企业”。
(2)申报管理。县扶贫办负责受理扶贫基地企业的申报、组织认定和监测管理等工作。____年认定20家,自该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申报,以后每年12月前申报。对认定的扶贫基地企业,由县扶贫办报县政府批准后授予“____县扶贫基地企业”称号,有效期2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认定;认定的扶贫基地企业,每年考核一次。考核达不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取消扶贫基地企业的称号,不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3)奖励政策。凡认定为县扶贫基地企业,是农业企业的,享受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等待遇;二年考核均达标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吸纳本县贫困户劳力务工,年用工4个月以上、支付劳动报酬达6000元以上的,按企业支付贫困劳力报酬总额的10%予以奖励;吸纳贫困残疾劳力的,按企业支付贫困残疾劳力报酬总额的15%予以奖励;吸纳本县贫困劳力20人以上、支付劳动报酬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按企业支付贫困劳力报酬总额的15%予以奖励。与县其他奖补政策重复的,就高不就低,但不重复奖补。
(4)奖补程序。(1)符合条件的企业对象可在所在地乡镇扶贫办提出申请,____年申请受理时间截止____年6月30日。(2)申报扶贫基地的企业,应提供吸纳贫困户就业岗位说明,包括岗位工作概况,要求条件,岗位数量,薪酬分配。(3)乡镇于6月底前汇总基地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县扶贫办。企业承诺申报以后,乡镇即可以结合贫困户情况,以及个人意愿,安排贫困户务工。(4)县扶贫办于七月份将认定的扶贫基地企业向社会公示。(5)乡镇于12月份统计对扶贫基地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实际贫困户实际就业及薪酬,对照奖励条件,汇总奖补金额,并在本乡镇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县扶贫办申报。(6)县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扶贫基地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情况进行抽查,在县内媒体公示,于次年1月份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乡镇财政拨付到基地企业。
(二)贫困户自主经营脱贫
(1)奖补标准
根据全县主导产业发展,结合乡镇产业项目规划,____年对贫困户种植、养殖如下项目的实行奖励补助。
①水产养殖。贫困户在本县承包可养水面5亩以上,进行生态养殖或半精养的奖补2000元;对经营稻蟹养殖、稻鱼养殖等每亩奖补300元,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
②养殖生猪。贫困户养殖生猪,年饲养出栏达2头以上的,每头奖补500元,奖补限额不超过4000元。
③养殖鹅鸭。贫困户养殖鸭鹅1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2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2500元。
④养殖土鸡。贫困户养殖土鸡1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养殖土鸡200只以上的奖励补助2500元。
⑤养殖山羊。贫困户养殖山羊,年饲养出栏5只以上,每只羊羔补贴500元,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4000元。
⑥种植大棚蔬菜。贫困户种植大棚蔬菜0.5亩以上,为钢架大棚的每亩一次性奖励补助30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6000元。
⑦种植特色农产品。贫困户种植莲藕、荸荠、山药、瓜蒌、葡萄、葛根、新增茶园1亩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
⑧种植中药材。贫困户种植菊、金银花、伏苓、桔梗、芍药、板蓝根、白芍、蓝莓、牡丹、杜仲等适销对路中药材0.5亩以上的奖励补助500元,种植1亩以上的奖励补助1000元。
⑨林业种
植。贫困户种植精品苗木、盆景花卉、笋竹两用林0.5亩以上的奖励补助500元,种植1亩以上的每亩奖励补助1000元。(2)奖补工作程序
①村级摸底。各村成立产业发展验收工作组,组长由驻村工作队长担任。副组长为乡镇联系村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乡镇包村一般干部、村支两委为成员。村级验收组按照规模现场确认、农户现场签字、工作组造册登记等程序,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摸底,验收组全部成员要在“贫困户产业发展摸底登记表”签字,对贫困户产业发展规模的真实性和补助金额的准确性负责。村级摸底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②乡镇审核。各乡镇成立贫困户产业发展验收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扶贫负责人为副组长,扶贫、农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对各村上报的摸底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乡镇审核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乡镇审核完成以后,在乡镇和村分别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设立监督电话和联系人,接受群众监督。③申报奖补。乡镇于次年1月1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情况汇总审核签字签章确认后,将产业发展奖补发放清册报县农委。由县农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工作进行实地或电话抽查核实,核实面不得少于1/10。各乡镇应根据县核实反馈情况再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乡镇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审批。④奖补兑现。各乡镇扶贫工作站会同财政所(分局)按照涉农资金发放要求,做好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发放工作。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发放清册经乡镇、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农村局),在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产业扶贫奖励补助资金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列支。____年计划安排350万元。根据各乡镇____年贫困人口规模和脱贫任务分解到各乡镇,作为年度控制指标,各乡镇根据产业规划指导企业、经营实体、贫困户发展产业、攻坚脱贫。乡镇年度奖励补助资金结余的由县财政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一调剂使用。
(二)技术保障。农委、水产、林业等相关部门应成立技术指导组,印制技术规程和指导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并公示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2015年是“十二五”扶贫攻坚规划的收官之年,省委、省政府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第一民生工程”,大力推进以罗霄山片区和贫困县为重点的扶贫开发,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2015年一年就召开了两次全省扶贫开发会议,出台了《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等“1+5+23”政策框架,实施了一系列扶贫重大工程,为“十二五”完美收官写下浓彩重墨的一笔。
(一)主要成效。一是贫困人口规模大幅下降。2015年全省减贫72万人,贫困人口下降到200万。“十二五”全省贫困人口减少238万人,减少54%;贫困发生率由12.6%降至5.7%左右,下降6.9个百分点。二是贫困群众收入稳步提高。2015年25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80元,增长1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十二五”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三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十二五”全省累计用于3400个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专项资金达到近30亿元,同时较好地整合了新农村建设、村组公路建设、人畜安全饮水、农村危房改造、农网升级改造等项目和资金,用于村庄整治建设之中,五年完成了1.5万个贫困村村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任务,这些贫困村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显著改善,贫困村由3400个调减到2900个。五年来江西省整合各级资金,投入300多亿元,帮助34.6万贫困群众搬出深山区、地质灾害区、库区和农村重点污染区,搬迁到城区、工业园区、乡镇和中心村。四是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扶助贫困户子女参加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达20多万人。不断扩大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资助面,提高奖助标准,基本形成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
(二)经验做法。突出体现在做好了“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把扶贫开发融入全省发展大局,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三农”工作、民生工程的重点任务,以及纳入全省战略布局的全局中谋划。按照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制订“十二五”扶贫和移民工作总体规划以及各方面工作的专项规划;根据“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理念,出台《江西省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江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产业扶贫规划》等。特别是党的十以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听取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并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以及《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等,加大投入,支持产业、保障、安居三大扶贫攻坚战,高位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程。
二是坚持把精准扶贫作为根本实施方略,帮扶到户。江西省早在2012年便开始科学测定当年贫困人口在各县、乡、村的分布,这项工作比国家部署要早一年。2013年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完成了25个贫困县、3400个贫困村、119万贫困户和346万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对当年贫困人口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和建档立卡,全省贫困农户全面达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在此基础上,以贫困问题为导向,根据“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要求,在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确保实效性上瞄准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做到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三是坚持把机制创新作为推进工作主线,转型发展。近年来突出推进工作制度改进,主要是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加大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了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调整项目论证审批时间,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强化了专项扶贫机制的创新,积极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探索“五个基本”搬迁扶贫新路径;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创新“四位一体”产业扶贫到户新模式;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推进“四个转变”转移培训新方式;统筹加强村庄整治建设,实现“四个渠道”村庄整治新举措。这些探索创新,在全国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四是坚持把五级联动作为重要组织保障,合力攻坚。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了扶贫开发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构建了完整的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扶贫攻坚组织架构,有力推进全省精准扶贫攻坚深入开展。省级层面,重点做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在全国首创“四个一”组合式扶贫,由省领导带领有关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赣、省属大型企业定点扶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省财政连续十年每年每县安排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领导力度。据统计,2012年以来,相关帮扶单位投入帮扶资金及物资折款达33.5亿,新增行业扶贫资金116.1亿,新增贷款42.4亿。市县层面,强化组建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产业扶贫、设施扶贫、搬迁扶贫、智力扶贫、劳务扶贫、保障扶贫、结对扶贫等七个工作组,确保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层面,每个乡镇组建或强化了扶贫工作站。贫困村层面,选派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扶贫,对贫困村选派一名“第一书记”,制定一套帮扶方案。五级联动扶贫攻坚组织构架,为我省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是坚持把社会行业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动员参与。创建了定点帮扶新机制,开展了“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十二五”291个省直单位参加帮扶工作,共投入帮扶资金4.16亿元。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实现了新发展,“十二五”各地组织30多万名干部结对帮扶近70万户贫困户。精心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搭建社会扶贫平台,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扶贫开发多元投入机制。“十二五”以来,共筹集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及物质折款6.72亿。
春节前来到江西视察,对江西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更高要求,并对江西省把扶贫攻坚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帮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积极谋划和推进2016年及“十三五”全省脱贫攻坚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脱贫攻坚的决战时期。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开发是最大“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扶贫战略思想、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具体要求,谋划推进“十三五”脱贫攻坚,为全省“提前翻番,同步小康”作出更大贡献。2016年及“十三五”脱贫攻坚措施,我们提出的思路是“1234・10”。
第一,紧紧咬定一个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江西省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是:确保到2018年提前两年实现20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90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和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扶贫攻坚的样板区。为了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总体目标,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落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保障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摘帽有序推进。2016年到2018年,25个贫困县按年度分别摘帽退出2个、9个、14个;2900个贫困村按年度分别脱贫退出500个、1000个、1400个;200万贫困人口按年度分别实现脱贫70万、70万、60万,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
第二,正确处理两大关系,统筹协调综合推进。一是正确处理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贫困人口脱贫是一个突出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因此,要强调始终把精准扶贫工作放在首位,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推动发展的重大举措。有一些同志在观念上还存在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放在解决贫困县发展水平上,工作措施想的还是推进经济发展水平整体提高,认为区域发展可以代替扶贫开发,所以扶贫资金往往被整合到大的基础建设项目或者龙头企业发展中。从社会进程来看,区域经济发展了,贫困对象也有发展,但如果不同时进行扶贫扶弱,势必造成更大的发展差距。因此,必须坚持把精准扶贫放在首位。当然,单纯扶贫开发也不能代替区域发展,那只能是低水平的扶贫,所以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理念,战略上坚持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战术上坚持扶贫到村到户,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区域发展是系统工程,精准扶贫攻坚是细胞工程,处理好系统和细胞的关系,是新时期脱贫攻坚的关键所在。二是正确处理开发扶贫和保障扶贫的关系。在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开发性扶贫对象和保障性扶贫对象分别占建档立卡总人数的73.6%和 26.4%。因此,要突出开发性扶贫和保障性兜底两轮驱动,今年2月19日,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重点使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最低生活保障人口在区域分布、对象识别方面实现基本一致。首先要做好比对工作,一种情况是扶贫人口多于低保人口,理论上此种情况低保人口应全部纲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但实际工作中可能由于识别标准不一样或认定方法不一样,比如建档立卡按户识别,而低保认定按人识别,因而部分低保对象没有进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对此要注明没有进入的原因。第二种情况是低保人口多于贫困人口,即所谓“倒挂”,那么贫困对象应该从低保对象中识别。经比对后,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将加强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统筹协调,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4.4%,到2020年我省农村低保标准将高于同期全国扶贫标准40%。
第三,建立健全三大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一是脱贫攻坚考核机制。中央已经出台了对省级党委和政府精准脱贫成效的考核办法,我们也正在研究并出台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精准脱贫成效的考核办法。去年已经出台了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将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两部分内容进行整合,考核总分值为300分,扶贫开发占60%,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主要精力和各类资源放在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上。今年3月初省里正式启动对25个贫困县2015年脱贫攻坚实绩考核,3月底前将会出考核结果, 5月底前省委省政府将召开表彰会。今后对贫困县的考核,将于当年11月份开始,争取当年底完成对当年的考核,数据考核依据为上年的11月份至当年的11月份。对定点扶贫单位的考核,国家也正在研究,我们在适时也将根据国家部署研究制定。同时研究制定对省级23个出台了行业扶贫实施意见的部门考核。二是精准脱贫退出机制。我们已经出台《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明确了退出的工作原则、退出标准、退出程序、退出后的扶持政策、退出规划的年度计划。贫困户的退出要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主要衡量指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及五保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地方,凡纳入低保或五保的家庭,其收入视为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贫困村的退出,以贫困发生率和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完成率为主要衡量指标。原则上退出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应低于4%,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全部完成。贫困县的退出,其贫困发生率应低于3%。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至2020年,继续享受中央、省级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投入分配整合管理机制。江西省将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2020年省财政将筹集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以上。省级每年安排的扶贫资金,原则上按因素法分配,由县级政府包干使用,统筹用于扶贫工作,自主确定扶贫项目。市县财政也要相应加大投入。增加金融投入,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建立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和绩效考评,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资金项目安全有效。
第四,构建完善四大体系,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一是政策支撑体系。在已构建“1+5+23”( 也就是:1个纲领性文件,即: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5个配套文件和23个行业实施工作方案)构成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完整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有力支撑脱贫攻坚的实施。二是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乡村五村联动的组织保障体系,重点加强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进一步配好配强贫困地区基层领导班子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三是信息网络体系。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监管系统,实现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建立扶贫信息系统数据的部门对接和共享机制,推进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对扶贫指标数据的相关信息实现在网络平台上“一键搜索”,使扶持对象一目了然。依托扶贫大数据平台,提高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精准度。充分运用扶贫信息数据系统,把握减贫工作进程,监管扶贫资金使用,考核精准扶贫实效,科学作出推进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决策。四是社会帮扶体系。对接好国家部委和央企在贫困县定点扶贫和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对口支援,完善省级领导协调随同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开展驻县定点扶贫,扎实开展各级部门定点扶持贫困村,选派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扶贫。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为每户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鼓励政策,发挥“10・17扶贫日”引导作用,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培育多元社会参与主体,大力倡导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搭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平台。
第五,大力实施十大工程,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围绕江西省产业脱贫攻坚战、保障脱贫攻坚战、安居脱贫攻坚战,从增长收入、改善条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三个方面,大力实施十大工程,即;产业扶贫工程、就业扶贫工程、保障扶贫工程、搬迁移民扶贫工程、危旧房改造工程、村庄整治工程、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生态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等。
三、当前需要着力把握的几项重点工作
关于精准脱贫问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论,是对我们党的共同富裕理论的发展和延伸,开创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境界,开辟了新时期脱贫攻坚的新路径。江西省明确提前两年到2018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要实现精准脱贫目标,首先必须打牢建档立卡工作基础,我们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了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脱贫攻坚就是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工作。但是建档立卡是一个动态的、不断修订的过程,按照“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回头看,第三年规范运行”的要求,需要对信息定期核查,对遗漏的、返贫的、新致贫的要纳入,对造假的、脱贫的要退出,不仅要摸清楚贫困人口数量,还要搞明白贫困程度和致贫原因,做到信息准确、不错不漏、能进能出。前两年通过“回头看”清理不合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4万,2015年底到现在通过再次 “回头看” 核查,全省共退出贫困人口27.31万人,新进符合条件人口19.56万人,可见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建档立卡是各项扶贫举措能够精准的基础和前提,务必要精益求精。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基础上,我们还要明确脱贫的标准。现在有个倾向,就是简单以农户家庭收入多少来衡量是否脱贫。判断是不是贫困户,收入是个重要指标,是对贫困状况的综合判断,但其最核心的还是“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既考虑了基本生存需要,也兼顾了长远发展需求,是农户跳出“贫困陷阱”的度量衡,也是实现小康的基准线。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紧紧扣住“两不愁、三保障”这个标准,问题就会更聚焦,思路就会更清晰,措施就会更具体,从而打破惯性思维,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坚持扶贫到户,按照“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要求,瞄准贫困户,一家一户摸情况,逐村逐户搞帮扶,把扶贫政策、措施、资金、项目落实好。落实好针对贫困人口的特惠性政策,提高扶贫的政策、措施、资金、项目的瞄准度。通过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进而完成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的任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的《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对精准脱贫退出机制作了明确要求。3月中旬,根据部署,由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牵头组织大专院校等相关专家和民主人士组成核查评估组,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和贫困县进行第三方评估,以增强公信力和诚信度。
关于扶贫资金整合问题。扶贫资金整合提了很多年,但这个“老大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最近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对此已经作了研究,很快将出台支持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试点的目标是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支持贫困县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基本原则是: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县抓落实、权责匹配,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就是说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按规范的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贫困县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具体责任。试点统筹整合资金的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中央层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中涉及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助除外)等24项之多,还有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表态将积极支持整合,谁不整合重点审计谁,谁违规插手干预资金整合就处理谁,解决“整不动”等问题。试点要求各省、市也要参照上述资金范围,明确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中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
关于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驻村工作队相当于村级扶贫办,是推进脱贫工作的重要力量,必须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把扶贫资源精准地用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目前全省省、市、县共有3792个部门单位,10656名干部定点帮扶2900个贫困村,确定30万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摸清情况、资金监管、政策宣传、培训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地要明确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一是做好贫困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二是编制好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是组织贫困人口劳务输出;四是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到村到户政策;五是保证扶贫资金使用公平公正。需要说明的是,贫困户对驻村帮扶的满意度已纳入中央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的考核作为指标之一,我们也将对此纳入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脱贫攻坚的考核作为指标之一,请各地要高度重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培训、指导和协调。
关于产业扶贫问题。充分发挥省级财政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上重点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从扶贫产业业态角度看,有种、养、加等特色产业,电商扶贫和旅游扶贫等服务业,以及光伏扶贫产业;从经营方式角度看,有自营生产型、资产收益型、自营生产和资产收益结合型;从组织模式角度看,有“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五定”产业扶贫模式。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主要扶持发展自营生产型或结合型产业发展,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主要是资产收益型。今后随着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退出,将加大对资产收益型的投入。扶贫产业组织形式上,支持贫困地区建立“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新模式,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贫困村继续推行“五定”的产业发展模式。现在还有电商扶贫,今年在贫困村组织推进900个农村E邮等电商扶贫,各地要高度重视。
对于旅游扶贫,因其投入大、局限性强等特殊性,不宜过多扶贫资金投入。特别是,随着县级整合资金力度的加大,不能以扶贫的名义,整合扶贫资金投入到旅游扶贫中。对于产业扶贫,我们将于4月中下旬召开现场会,专题部署推进这项工程。
关于健康扶贫工程。从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致贫原因分析,因病因残致贫最为突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长期慢性病、患大病和残疾人占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 31.4 %。同时,因病因残致贫又往往与其它致贫原因交织叠加。因此,无论是预防新增贫困人口,还是减少已有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都要把医疗救助保障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在转发赣州市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就是鼓励各地采取切实措施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近期将研究出台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意见,参照赣州做法,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设大病商业附加保险。
关于村庄整治工程。重点抓好“十三五”2900个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将省级贫困村中的重度贫困村组全部纳入省级新农村建设点。省级贫困村以外的重度贫困村组,各市县要自筹资金,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面整治工作,2900个贫困村全面消灭“满目疮痍”村组。
关于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对农村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把“雨露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贫困大学生。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关于搬迁移民扶贫工程。一是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搬迁的范围与搬迁对象的关系,在搬迁的定位上,要把自然村或居住点的整体搬迁放在首位,再把搬迁地的所有居住人口全部纳入搬迁的范围,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搬迁重点扶持的对象,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做不到整体搬迁的,优先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他们搬得起,搬得出,能脱贫。二是以前搬迁和今后搬迁移民的关系,由于前后补助标准相差较大,已搬迁的群众可能会产生一些心理影响。三是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新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同步搬迁人口差距较大,给搬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带来了新挑战,搬迁工作的矛盾也将发生转变。在过去,搬迁的补助标准不高、差别不大,是困难群众不想搬,不敢搬,搬不起,而条件较好的群众希望搬,主动要搬。而现在是,同步搬迁人口补助标准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偏低,他们可能会有攀比思想,产生抵触情绪,搬迁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搬迁的组织实施难度会增大。因此,各地要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的同时,采取奖励性和组合式补偿的政策和措施。
关于扶贫宣传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打好舆论战、宣传战和信息战。宣传工作既能造声势,又能鼓干劲,还能推典型。要全面宣传江西省扶贫事业取得的重大成效,用信心凝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要生动报道各地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探索和实践,通过鲜活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促进脱贫攻坚不断深入。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政府直接投资扶持农村贫困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以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为内容,以缓解和最终消除贫困为目的,通过资金(或实物)投入方式,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得以改善,为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相对良好的外部环境,进而促进其自我发展。同时,通过组织贫困地区农牧民参加工程建设,获得一定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促进脱贫致富。
第三条以工代赈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群众参与的原则,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扶贫开发规划,重点解决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农村基础设施问题,为贫困地区消除贫困创造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以工代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编制以工代赈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的审批、计划编报和下达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计划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建设的原则内容
第五条以工代赈实施范围主要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当兼顾自治区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
第六条以工代赈的建设原则
(一)扶贫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原则:实施以工代赈工程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工代赈要与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相结合,实现脱贫致富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双重目标。
(二)相对集中、统筹兼顾原则:以工代赈的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突出扶持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突出骨干项目的示范带动效益,以点带面,有步骤有计划分类实施,提高以工代赈资金的扶贫效益。
(三)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原则:切实加强规划工作,优化建设布局,因地制宜安排建设项目,结合各地有利条件,发展特色经济,为增强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创造条件。
(四)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原则: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要考虑国家和自治区的扶持力度,针对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区分轻重缓急,研究确定建设项目,逐年安排实施。
(五)广泛参与,减负增收原则: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要广泛吸收贫困群众参加工程的建设。通过采取支付劳务报酬的方式,直接增加贫困群众的收入,减轻贫困群众的负担,体现以工代赈政策的实质。
第七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农田水利、县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小流域治理、草场建设以及国家确定的其它建设任务等。
(一)基本农田建设。主要指改造中低产田,具体工程有平整土地、改良土壤、盐碱地治理及田间配套设施等。
(二)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指新建或改扩建小型、微型农田水利工程。具体工程有水库、渠首、机电井、渠道、扬水站、节水灌溉等。
(三)县乡村道路建设。主要指新建或改扩建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乡、村的公路(等级一般不超过三级),以及县、乡、村道路建设所必需的桥、涵等配套设施。
(四)人畜饮水工程。主要指修建解决贫困人口和牲畜饮水所必需的水井、水塔、引水渠、输水管道以及其它简易自来水工程。
(五)小流域治理。主要指为开发治理小流域,防止水土流失而实施的河道疏浚、河堤护砌、建坝护地、营造防护林、经济林及水利配套等工程。
(六)草场建设。主要是指人工草料基地、草场改良、农作物秸秆氨化青贮、高寒山区暖圈和及水利渠系配套等工程。
(七)其它。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八条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及以工代赈政策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扶贫开发规划、基础设施状况等,组织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规划编制内容包括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实现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建设项目、实施步骤以及政策措施和有关效益指标等。县级规划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地(州)、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分年度组织实施。
第九条以工代赈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编制、上报、审批和下达。
编制规划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同时要统筹考虑如何处理与其它渠道的扶贫项目,以及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的关系,各项目之间既要做到相互配合,又要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条以工代赈年度计划要与规划相衔接,并服从规划。凡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年度计划不予安排。年度计划包括建议计划、资金计划、建设计划。年度计划的安排,以资金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按照项目安排资金。
第十一条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地扶贫开发重点及项目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历年资金、项目规模,充分考虑本地计划的年度建设任务、建设能力以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编制下一年度建议计划。列入建议计划的建设项目,应当做到符合当地实际,前期工作完备,审批手续齐全,配套资金落实,具备开工条件。项目资金规模按上年度自治区实际下达项目计划总投资的150%编制。地(州)发展改革部门于当年12月底前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第十二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地(州)上报的项目建设建议计划,按符合以工代赈政策投向、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所需投资,参照各县贫困人口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重点村数、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以及上年度项目实施和计划执行等工作情况,安排年度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
第十三条自治区以工代赈计划下达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任务和投资规模等内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履行报批手续,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准后方能调整。
第十四条在自治区以工代赈项目计划下达后,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规定时间里,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内,完成以工代赈项目的录入、申报、选报、审批、转批、启动等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的地(州)、县(市),自治区将给予全区通报或酌情调减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依据以工代赈建设规划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库,搞好项目储备。县级发展改革委部门要做好项目的核查、筛选、论证及收编入库工作,并上报备案。
第十六条以工代赈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咨询单位承担。总投资在100万以下的项目,经县行业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县级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报地(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备案;总投资在100—300万元的项目,经地(州)行业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地(州)发展改革委部门审批,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备案;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自治区行业部门审查通过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十七条以工代赈项目要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的要求组织实施。制定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和工程监理实施办法,实行区、地(州)、县(市)三级联动,监督检查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以工代赈项目必须认真落实劳务报酬政策,要优先组织项目所在地贫困农牧民参加项目建设,并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除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工程外)。没有安排劳务报酬的以工代赈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计划。有关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的实施,按照《自治区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暂行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以工代赈项目必须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项目根据项目审批权限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或组织安排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扶贫、审计、稽察等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计划执行、工程质量、工程决算、工程效益、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标志牌设置、工程后期管护措施、文档资料等。填写项目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合格项目,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使用和管理主体,制定项目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的后期管理,确保项目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以工代赈要坚持“三到场”工作制度。即县级发展改革委部门在计划申报前审核到场、项目建设中检查到场、工程完工后验收到场。县级发展改革委部门要严格坚持“三到场”工作制度,杜绝虚报、瞒报、谎报和重复申报,保证项目真实性,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以工代赈资金投资效益。
第二十一条以工代赈档案资料要明确专人保管,按年度实行一项一档制管理。档案资料包括: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项目库、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批复,还包括工程设计、项目实施责任书、开工审批报告、施工合同书、招投标相关资料、工程预算、工程决算、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书、监理资料、分阶段验收资料、工程验收报告书、财务决算及批复、审计报告、工程后期管护措施、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项目施工前定点照片、项目施工照片、项目竣工定点照片、工程标志牌照片、公示资料等。
第二十二条县级发展改革委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地点设立标识牌(宣传牌),标明项目编号和名称、建设时间、建设内容、完成投资、效益和受益范围等。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以工代赈资金按照现行的国家三部委《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1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01]27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做好以工代赈的资金和财务管理,财政部门按照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计划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的拨付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将以工代赈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以工代赈资金拨付实行财扶资金报帐制。基本程序是:项目开工报告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与县(市)发展改革部门签订书面劳务报酬落实责任书,并由项目建设单位(法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定期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帐凭据(税务统一发票复印件),经县(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到县级财政部门提取进度款,并按报帐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安排用于项目的以工代赈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项目工程建设费用。
第二十七条支付劳务报酬要做到公平、公开、足额、及时发放,严禁抵扣和拖欠。
第二十八条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是以工代赈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部用于以工代赈项目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地应当积极筹措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并与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统筹管理。
第三十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完工后有结余资金的,必须仍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逐级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以工代赈项目国债资金的使用,除按上述要求管理外,还须按照国家国债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三十二条自治区以工代赈办公室(以工代赈处)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四到省”(权力到省、资金到省、任务到省、责任到省)原则,研究拟定自治区以工代赈政策;负责编制自治区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的审批;编报和下达年度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全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监督检查等工作;参与编制全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规划;对全区以工代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十三条地(州)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作职责:对县级以工代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以工代赈政策;编制本级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各县(市)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审核本级权限内的以工代赈项目;上报各县以工代赈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持或参加所属县以工代赈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按要求汇总上报各地(州)以工代赈有关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
第三十四条县(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以工代赈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工代赈管理制度;编制县级以工代赈规划;做好项目的论证和储备,建立项目库;编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和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建设工期、资金使用和劳务报酬发放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做好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上报以工代赈项目有关信息;做好以工代赈资料归档和年度工作总结等。
第三十五条各级发展改革委部门要及时总结以工代赈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定期报告以工代赈建设和工作进展情况,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上年度工作总结逐级上报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以工代赈监督检查奖罚机制。自治区对开展以工代赈工作较好的地(州)、县(市),在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项目管理不规范、擅自改变项目计划、整改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州)、县(市)要酌情调减下年度计划安排资金规模,直至停止资金项目计划安排。
第三十七条加强以工代赈宣传。要通过广泛宣传,使社会和贫困地区群众更多地了解、掌握以工代赈的有关方针政策,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投入以工代赈工程建设。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审计监督、检查是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开展进行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专项审计、专项稽查,对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财务状况、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稽查等部门,加强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第四十条建立健全以工代赈检查制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以工代赈项目负有管理责任,必须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要坚持自查、互查、上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本地以工代赈工作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及时上报。
第四十一条以工代赈项目应当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第四十二条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纠正和整改。凡挪用、挤占、贪污以工代赈资金,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地、县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四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以工代赈项目的录入工作要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新财扶〔**〕5号)文件严格执行。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群众参与,科学决策。
2、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实施。我们组织贫困户参与项目的实施,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了饮水、沼气池、道路等项目建设。参与式扶贫增强了贫困户在项目实施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激发了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了扶贫开发的责任心。
3、群众参与项目监督。各乡镇把实施的扶贫项目在村委会公开栏公示,增加透明度,把扶贫开发项目变成"阳光工程",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保证了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四)创新机制,确保实效。
我县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过程中,创新并不断完善扶贫开发机制,从而保证整村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1、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提出的扶贫开发"省负总责,县抓落实,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我县明确了各乡镇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形成了县抓乡(镇)、乡(镇)抓村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
2、健全项目实施运作机制。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加强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紧紧围绕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确定当年实施的项目计划,每个项目实施后均进行逐村逐户验收。
3、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一是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核手续,实行逐级和有关监督部门审核、审批制度,有效地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现象的发生。二是项目管理责任制。扶贫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责任书中对项目实施的内容、质量、时限、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三是审计纪检跟踪制。从项目的申报、实施过程的监督到项目的验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参与,保证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按计划执行;四是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进村到户项目在村委会公开栏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使贫困村贫困农户真正受益得实惠。
4、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4个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互相协作,为我县扶贫开发做了大量工作。
5、完善帮扶机制。县组织了县直机关单位帮扶首批和二批"整村推进"贫困村。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改善了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为了促进"整村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县委、县政府每年组织3-4次督查,重点督查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帮助措施到位情况、"整村推进"项目实施等情况。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县形成了各方面关注、支持"整村推进"的社会氛围,广大群众投入扶贫开发的热情高涨,从而促进了"整村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整村推进"取得的成效
我县实施首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产业开发、搞好富余劳动力转移为重点,促进了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了"整村推进"的预期目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综合开发、全面治理的方针,在群众参与、集中投入、整村推进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开辟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有效途径,提高了扶贫开发的成效。
(一)抓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抓好重点产业开发,打牢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的基础
大力抓好覆盖贫困农户的桑蚕、木薯产业开发,把覆盖贫困农户的产业开发和地方特色产业开发结合起来,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走产业化扶贫道路。
2005年,在11个首批贫困村实施木薯种植项目,种植良种木薯7340亩,项目总投资41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5万元,群众自筹355万元,有贫困户3670户14500人受益,贫困户种植木薯人均增加收入115元。
注重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对贫困村产业开发的辐射带动作用。如华虹蚕丝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近年来我们积极为其争取扶贫贴息货款发展生产,2007-2008年共争取得5020万元扶贫贴息货款指标,从而带动了贫困村桑蚕产业发展,许多贫困农户从中受益,走上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三)扎实开展贫困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培训,促进贫困人口素质提高。
三、对几个问题的思考
通过几年来"整村推进"的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下一步"整村推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实践中,我们也深深体会到:"整村推进"就实施村来说是一个短暂的过程,但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并在"整村推进"的基础上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却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在今后的"整村推进"乃至整个扶贫开发工作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重点关注:
1、必须重视对贫困人口的精神扶贫
实践证明,对贫困地区的物质扶贫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但精神扶贫同样不可忽略。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强调得比较多的是物质扶贫,而对精神扶贫却重视不够。贫困地区的群众长期以来生活在落后闭塞、自然条件较差的环境中,受教育程度低,观念落后,依赖思想、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思进取,创新意识弱,争取自主权利益的意识淡薄。这种精神贫困已成为他们脱贫致富的严重制约因素。所以,消除贫困的治本之道是提高贫困者的自我意识即解决精神贫困的问题。贫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外在原因,又有内在原因。历史发展规律证明,内在因素是发展的决定因素。若扶贫重物不重人,就很难从根本上提升扶贫效果和质量,已取得的扶贫成果也难以维持和发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首要的因素是人,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活力的因素,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要十分重视贫困人口的精神扶贫,把精神扶贫与物质扶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谋划,一起落实。一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在贫困村大力营造"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浓厚社会氛围,使贫困群众懂得"要脱贫必须先立志"的道理。二是政府在引导、教育和扶持贫困群众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提高贫困群众的自主意识,加大人文关怀,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和信念,帮助他们从封闭落后和等靠要的传统观念中走出来,以积极的心态去获取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和技能,在现代生活中增强信心、提高能力、开阔眼界、自主发展,走上经济社会和人全面发展的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
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反映了党的根本宗旨的内在规定,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人民共享。也就是说,坚持"以人为本"实质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这一理念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始终。体现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就是要做到:一是选择扶贫项目要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对接,确保扶贫项目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最急、最难、最盼望解决的问题,使项目效益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户。要按照参与式扶贫的方式,把项目的选择权、资金的使用权和效益的收益权交给农户,实现项目由群众自主选择,工程由群众自觉监督,资金使用由群众监督,真正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出来,让广大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民生工程上,落实在为民解困,替民分忧,为民谋利上。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使项目发挥最大最好的效益,使贫困群众真正受益。
3、必须坚持依靠社会帮扶的力量加快"整村推进"的进程
4、必须重视贫困村人力资源开发
贫困地区发展的最大瓶颈是知识资源的匮乏。因此,扶贫开发应在主要开发自然资源的同时重视开发人力资源,使知识要素成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的最主要的推动力。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必须从以物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从单纯注重经济增长转向全面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教育是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渠道,必须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多渠道筹集教育基金,不断改善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另外,职业和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要重视开展对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逐步形成较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为促进贫困地区均衡发展和缩小地区差距提供动力。再次,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实用技术培训,通过致富能人的带动,提高贫困群众科学致富的本领,为稳定增收打下良好基础。
一、结合实际,指导制定完善规划。
八庙镇辖13个村1个社区,95个组,2882户,11241人。2018年县下达八庙镇脱贫任务为:贫困村退出1个(王家口村),非贫困村(和平村);贫困户退出62户223人,其中贫困村减贫41户156人,和平13户36人,举台8户31人。2019年计划减贫52户190人。围绕脱贫目标,我多次深入各村开展调研,与当地干部群众座谈,充分了解情况,指导八庙精准制定覆盖全部贫困人口的年度规划、产业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精准制定年度计划和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实施方案。亲自审定了《2018年度八庙镇脱贫攻坚工作规划》,王家口村、和平村脱贫规划,9个已脱贫的贫困村(2个)和非贫困村(7个)巩固提升规划,2019年脱贫村的年度工作计划。特别是对今年计划脱贫的建卡贫困村王家口村现场踏勘,组织县委宣传部、帮扶部门以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逐项规划,在集体经济发展方面,规划发展种植脆红李项目,流转土地60亩,建设脆红李产业园;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硬化村级联网路4.9公里,新建卫生室,文化室、文化广场,并对村委会外围结合乡村旅游进行打造。
二、严格程序,深入推进精准识别。
指导八庙镇充分利用好今年一次的贫困户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示”程序,层层召开镇、村、组干部群众会,广泛宣传精准识别政策,深入动员和部署,纠偏精准识别遗留问题。一是重点解决了乱拆户、未整户纳入等精准识别问题;二是对欺骗组织和群众,隐瞒家庭收入购车购房情况的贫困户坚决清退;三是对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确实困难又未能纳入系统的贫困群众,认真甄别,稳妥纳入;四是确因政策原因不能纳入的,综合其它救助手段进行解决。2014年精准识别建卡贫困村4个,贫困户536户1621人,经过几次精准识别“回头看”,截至目前,全镇现有建卡贫困户466户1545人。
三、着力发展扶贫产业。
始终把发展产业作为贫困群众脱贫的主要抓手,进村入户调查产业发展基础,了解群众愿望,帮助规划脱贫产业。指导全镇流转土地3000多亩,以发展葛根、青花椒、猕猴桃、脆红李、西瓜、黄精、瓜蒌等特色产业;同时,发动农户与温氏集团合作,新启动建设500头以上生猪适度规模养殖场6家,扩建1家,发展特色肉牛养殖场2家,家禽养殖场1家。建大型水产养殖场5家,特别是对今年的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产业落实落地,其中当年计划脱贫的王家口村,40户贫困户建了规范化的养圈舍,1户建了大型家庭养猪场,41户建了脆红李小果园,8户建了猕猴桃小果园。二是落实投入保障。产业扶持周转金已到位、扶贫小额信贷达80%。三是强化巩固提升。对2014-2015年脱贫户,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已经发展种植850亩,养殖生猪2300头。四是加快推动2018年脱贫户产业发展。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各项产业有序推进。
四、督促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今年脱贫的王家口村在县专项扶贫资金621.1万元之外,我亲自协调争取老区建设资金20余万元,协调帮扶单位县卫计局出资10万元为村委会购买办公桌椅;新建村文化室、文化广场、卫生室;对村委会进行风貌打造。争取县水务局解决全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51.3万元。增取农网改造资金100多万元。二是协调八庙镇对接市工商局、市县以工代赈办落实100万元资金对珑玲、七树、举台三个村的基础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四是指导开展新玲、珑玲、七树、青春、举台5个非贫困村的文化室、卫生室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了非贫困村的活动阵地建设。
五、着力强化安居保障。
针对八庙镇部分贫困群众住房危旧、住房困难等情况,采取C级危房维修加固一批、D级危房改造一批、易地扶贫搬迁一批的方式,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一是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求八庙镇实行打桩作业,责任到人,搬迁到户,户户落实。全镇40户异地搬迁户已全部完工入住。二是推动C、D级危房改造工作。今年八庙镇271户D级危房改造,C级危房改造420户,已全面完工;全面改善了贫困户的住房条件。
六、指导发展集体经济。
针对村级集体收入空壳问题,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指导八庙镇进行实地考察,在王家口村投入19.2万元建成脆红李集体经济园一个,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年收入1.7万元,并在非贫困村和平村也投入了20万元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七树、举台、青春三个村也通过“一事一议”入股分红的方式将10万元的集体基金投入到水产养殖、猕猴桃种植基地。
七、强化帮扶力量管理。
我带头每月至少深入八庙镇一次以上,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协调会,深入村组和贫困户家中实地调查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强联挂帮扶部门、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农技员联系管理,督查帮扶单位履职尽责。每季度至少与第一书记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全镇14个村均有一个帮扶单位,全镇466户贫困户均有一名财政供养干部帮扶。督促指导各帮扶单位加大帮扶力度,今年市工商局联系八庙镇珑玲、举台、七树三个村脱贫攻坚工作后,主要负责人三次亲临八庙指导工作,并协调市以工代赈办承诺为三个村解决帮扶资金100万元,帮扶工作队吃住在农户,调研了解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县红十字会联系今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村王家口村,落实帮扶资金25.7万元,用于村级活动阵地建设以及户产业发展,其中为57户建卡贫困户每户提供1000元的产业发展资金。县居保局为帮扶村每户贫困户预算1000元产业发展奖励资金,形成一定规模后给予扶持。县委宣传部为非贫困村提供帮扶资金2万元用于桥梁建设。
八、意见建议
(一)着力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扶贫开发基础。乡镇要以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为主要内容,按照长远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思路高起点做好贫困村扶贫开发整体规划,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和农产品运输难问题;要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着力解决农村供电质量不高和农村电力配送不正常的问题;要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和塘堰整治,畅通灌溉渠系,大力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积极引导群众择善而居、集中建房或连片建房,着力改善贫困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二)着力扶志扶能扶勤,增强脱贫致富“内力”。一要坚持分类扶持。对于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致富。对于无劳动能力,因残疾、因疾病致贫的,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直接解决其生活困难。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酗酒致贫的,需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经教育不改的,采取缓扶或不扶的措施,以此激发、激活贫困户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勤奋劳动,自我脱贫,走向富裕的内在动力和机制,最大限度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让贫困户把压力变为动力,把动力变成活力,使其在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劳动能力、生产方式和收入水平等方面有一系列的变化。二要抓好能力培训。要抓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引导贫困初、高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工作,提高脱贫致富本领,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三要加强扶智宣传。要大力宣传玉树村残疾人牛小兵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的先进事迹,鼓励群众创业致富、勤劳致富,充分调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把脱贫致富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提升贫困村自身“造血”功能。
1.义务教育保障达标缺项事项:我县按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要求,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14年-2018年共改扩建学校15所,迁建学校1所,新建学校1所。共投入资金13973.3万元,改扩建项目建筑面积23308.75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2758平方米。实现了三个片区小学高段集中办学目标。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配齐了实验仪器和音体美器材和图书。投入823.2万元,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校17所,已联网17所,改善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信息化条件。目前我县不存在达标缺项事项。
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达标层次。今年以来完成镇牧区重点寄宿制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与县中学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两个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
2.各级各类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9月12日国家审计署对开展督查工作,通过查阅学生资助系统,对建档立卡学生在线申请特别资助进行核对,因信息未共享和信息录入不准确(资助对象申请不积极、不主动,加之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及补申请年度有限制,扶贫系统学生数据不准确,扶贫系统数据更新和学生资助系统更新时间不一致等诸多原因),造成44名中职、本专科建档立卡贫困生未按规定享受特别资助,涉及金额:11.25万元。经再次核实有4人不符合资助条件(1人定向生,3人2015年入学),涉及金额2万元。整改情况:2018年9月-10月打电话通知每位学生补申请,已补在线申请的中职学生有32人,共计1.6万元;补在线申请的本专科学生有8人,补在线申请的共计资金3.2万元。其余4.45万元经县级财政拨款,已全部发放给中职和本专科生。目前不存在有整改的问题。
进一步抓好资助工作,做到摘帽不摘政策。今年以来启动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目前157人申请,发放资金7.85万元。开展了县级教育扶贫基金资助申请,截止目前完成学生资助224人(其中,学前教育36人,义务教育186人,受疫情影响,目前尚未开展中职以上学生资助工作),资金16.68万元。完成2019年秋季——2020年春季义务教育四类学生非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166人,发放资金4.15万元,开展2020年基层学费奖补发放申报工作,目前20人已申报。
3.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六+二长”责任制,建立完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办好2个文化技能培训中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人,其中失辍学0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993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有在校生4022人,入学率达99.32%,巩固率达99.05%,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达到国家、省的要求。目前有建档立卡小学生671人,初中生375人。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脱贫政策全落实,资助资金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学生。不存在脱贫质量不高的问题。
巩固提高控辍保学工作,今年技能班今年有100人,4月20日已开学。
4.脱贫攻坚"四不摘"落实情况:按照"四不摘"要求,我县近年来一直对建档立卡学生实施幼儿保教费,免费午餐补助计划、“三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确保应免尽免。2014-2018年,减免幼儿园保教费376.82万元,幼儿午餐补助381.76万元。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免教科书268.69万元,免作业本费75.49万元,补助生均公用经费1820.15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2665.46万元,营养餐补助1656.84万元,取暖补助412.96万元。2019年补助4022人生均公用经费,共计224.38万元;免除1012人幼儿保教费,共计42.5万元;补助4022人营养餐,共计199.66万元;补助3136人寄宿制生活费,共计268.19万元;补助1012人午餐费,共计10.48万元。同时加大学生资助。2016年启动特别资助以来,中职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特别资助政策应享受568人、未享受0人;高等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及生活费特别资助政策应享受238人、未享受0人。
围绕"四不摘",1-6月份,生均公用经费4122人、351.3万元,1-6月份完成拨付80万元;幼儿保教费97.18万元、1286人,1-6月份完成拨付53万元;学生取暖费4122人、82.44万元,1-6月份完成拨付38.19万元;营养餐4122人、313.27万元,1-6月份完成拨付75万元;寄宿制生活补助3136人、533.12万元,1-6月份完成拨付265万元;午餐补助1265人、101.2万元,1-6月份完成拨付47万元。
5.2020年扶贫项目推进、扶资资金拨付,2014-2020年扶贫项库建设情况:一是项目推进情况。续建镇幼儿园,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93%;投入资金2205万元,续建24所乡村幼儿园,投入资金225万元,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50%;续建县中学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厕所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90%;投入224万元,续建校学生宿舍、食堂,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95%;投入170万元。续建中心校教学辅助用房,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90%;投入110万元,续建校教学辅助用房,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85%;二是2020年扶贫资金,截止目前,完成春季中职学生资助157人,资金7.85万元。大专学生资助时间9月份开学后开展工作;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2020年计划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60人,贷款金额42万元,贷款时间9月份开学后开展工作;三是是项目库建设情况。2016年入库的项目11个;2017年入库项目12个,2018年入库项目共有17个,已完成审计和决算,2019年入库项目共21个乡村幼教点建设,完成13个,8个未完成,列入2020年续建。2020年入库项目共有17个乡村幼教点建设,入库项目正在实施当中。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年初,根据省委统一部署,34位省级领导分别深入到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中的定点扶贫联系县,开展扶贫专题调研,并撰写形成了调研报告。4月份,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莫建成,副省长李炳军召集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落实行业扶贫责任。5月份,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6月份,召开全省精准扶贫攻坚现场推进会。可以说,全省扶贫攻坚经历了一次大调研、大谋划、大举措的发展机遇期。
一、深入学习贯彻的重要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扶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
6月18日,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对“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强调指出,“十三五”时期是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握时间节点,努力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就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四个切实”的具体要求,即: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其别强调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实施“四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即: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二)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
6月25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指示,并就全面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提出了在建档立卡、分类施策、谋划长远等方面下功夫,最后还就切实抓好扶贫系统作风能力建设方面提出了要求。
(三)全省精准扶贫攻坚现场推进会
6月9日,全省精准扶贫攻坚现场推进会在吉安县召开,这是一次高规格、大规模的会议,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鹿心社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莫建成主持。各设区市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明确,加快实现精准扶贫攻坚工作目标,要求减贫任务提前完成,力争到2018年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贫困县脱贫摘帽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贫困县全部退出,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会议要求全省精准扶贫攻坚要按“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要求,聚焦三个着力点,打好产业扶贫、保障扶贫、安居扶贫三场攻坚战,并明确全面加强精准扶贫攻坚的六大工作机制。强卫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全省扶贫攻坚的目标、思路、举措都已非常明确,现在关键是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全省扶贫攻坚取得更大成效,确保老区人民与全国人民一起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省长鹿心社在讲话中强调,打好扶贫攻坚战,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
二、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攻坚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执行力和创造力
全省精准扶贫攻坚现场会召开后,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了很多切实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更加有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今年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统筹精准扶贫攻坚政策措施。扶贫攻坚是一项涉及诸多领域、需要配套政策相互支撑的系统工程。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是指导全省精准扶贫的纲领性文件。为把《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特别强调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把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执行。近一个月来,省办不断督促各地、各部门上报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目前省直有关部门材料已全部报齐,正拟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全省11个设区市和25个贫困县《实施意见》也已上报,省办正在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梳理汇总、统筹研究,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省政府。同时,省办拟将省委省政府《决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转的省直有关部门《实施方案》文件,以及各设区市和25个贫困县的《实施意见》汇编成册,印发各地、各部门学习参考。在此,要求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参照省办做法,将本地有关文件汇编成册,以形成全省完整的系统性文件。
二是着力构建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大量细致的工作需要完善的组织体系来保障和支撑。应该说有的县(市、区)在结合实际,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特别是构建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上,下了很大力气,采取了很多措施,也总结了很好的经验。最近吉安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精准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的决定》,构建了完整的县、乡、村、户“四级联动”扶贫攻坚组织架构,这对推进扶贫攻坚起着重要的作用。省办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提请省扶贫开发小组转发了吉安县的文件。新阶段扶贫开发实行的是“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也就是说中央要做好政策制定、项目规划、资金筹备、考核评价、总体运筹等工作,省级要做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市县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要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是难以奏效的。特别是县、乡、村、户四级组织保障工作做得如何,至关重要。这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的文件,就是特别要求县级要组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并下设产业扶贫、设施扶贫、搬迁扶贫、智力扶贫、劳务扶贫、保障扶贫、结对扶贫等七个工作组;乡镇要组建扶贫工作站,由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兼任站长,并做到有固定机构编制、固定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工作经费“四个固定”;对村级基层组织、驻村工作队和干部结对帮扶也有明确要求。这项工作,原则上要求25个贫困县依照执行,其他非贫困县参照执行,并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有关文件报送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查,督查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地予以高度重视。
三是着力推进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起着重要的“管道”作用,也是扶贫攻坚组织保障体系中村级组织的重要力量。要立足“十三五”2900个贫困村,按照中央、全省新一轮定点扶贫安排部署,统筹谋划、分层推进驻村帮扶工作。新一轮省派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已全面启动,省委各部门和省直各单位及副厅级直属单位、中央驻赣单位、大专院校、驻赣部队、省属企业和驻赣央企、金融机构等共291个单位帮扶301贫困村名单已确定,正在签发文件。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也要迅速将市直和县直定点帮扶单位落实到贫困村,并将定点帮扶贫困村单位名单报省办,省办将汇编省、市、县三级定点帮扶单位工作手册。由于省、市、县三级共将派出5000多个单位帮扶2900个贫困村,因此1个贫困村可能出现2个甚至2个以上定点帮扶单位,对此要协调处理好几个驻村单位的关系,以形成最大的扶贫攻坚合力。省、市、县扶贫部门要与组织部门合作,督促驻村帮扶单位选派2至3名有较强工作能力、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明确一人担任队长,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任帮扶贫困村的党支部“第一书记”,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省、市、县要对驻村工作干部搞好培训,并加强督查工作。
四是着力抓好干部结对帮扶。干部结对帮扶,是起着把扶贫资金和具体帮扶措施精准“滴灌”到贫困对象身上最直接的“管道探头”作用。要求各级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实现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结对帮扶。要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无缝对接,做到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贫困户信息互联互通。结对帮扶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要精准施策打好结对帮扶组合拳,实行“五定”(即: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一户一策或多措并举,要开拓思路、创造特色,尤其要结合各自职能、发挥各自优势,综合施策,组合帮扶,做到一类一套帮扶方式、一户一套帮扶办法,要重点做好帮扶发展产业、帮扶就业创业、帮扶完善保障、帮扶改善条件和帮扶提升后劲等。近期到一些地方调研,发现了很多好的做法,比如在贫困户的大门墙壁上订贴贫困户和帮扶干部的信息卡,一目了然,也便于监督。这些好的做法,各地可学习借鉴。
五是着力谋划“十三五”扶贫和移民规划。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同时也是谋划“十三五”扶贫和移民规划之年。谋划好“十三五”扶贫和移民规划,对做好全省下阶段扶贫和移民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在“十三五”规划扶持的2900个贫困村已经确定,各地要以省委省政府《决定》为指针,切实抓好2900个贫困村的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并围绕2900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年度项目计划制订工作。规划要分三个层面进行。第一,要抓好四大专项规划。①关于搬迁移民扶贫规划。各县(市、区)要根据搬迁移民扶贫条件和范围等政策要求,首先结合对“十三五”贫困村调查摸底,摸清需要搬迁移民村组或居住点数量,以及搬迁户数和人口数,并摸清其中建档立卡户数和人口数。同时摸清非贫困村需要搬迁移民村组或居住点等相关数据。按照贫困村优先搬迁,并确保到2018年完成贫困村搬迁任务的要求,进行全面规划。也就是说,“十三五”期间,前三年搬迁移民重点是贫困村,后两年则侧重非贫困村搬迁。在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凡是列入搬迁规划的村庄,不再安排村庄整治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也不允许新建房屋。关于搬迁移民所需财政和金融支持方面,据悉国家将采取重大措施,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支持力度,包括财政直补和金融贷款两个方面,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出台有关政策。至于整体搬迁中涉及非贫困户搬迁支持问题,国扶办的意见是仍按各省原有政策支持,所以在规划中要把上述等有关因素考虑其中。②关于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对未列入搬迁移民扶贫的贫困村,结合贫困村调查,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推进”的思路,将2900个贫困村中的村组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不通水泥路、土坯房和危旧房多、基础设施条件差、没有实施新农村建设、贫困人口占比较高的“满目疮痍”村,作为重度贫困村民小组;第二类为已通水泥路、土坯房和危旧房较少、基础设施条件一般的,作为中度贫困村民小组;第三类为基础设施相对较好、新房占比较高、已实施新农村建设、贫困人口占比较低的,作为轻度贫困村民小组。在村庄整治规划中,要按照优先整治重度贫困村民小组,并确保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重度贫困村民小组整治的要求做好规划,即“十三五”时期前三年,重点整治重度贫困村民小组,后两年则侧重整治中度贫困村民小组。对重度贫困村民小组整治,尽可能利用省里为每个贫困村专项安排1个村民小组的整治项目和资金,并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等给予解决。25个贫困县如在常规安排的村庄整治项目计划内三年不能完成重度贫困村民小组整治任务的,可利用“十三五”贫困村数量较“十二五”贫困村数量调减了20%,但资金仍保持不变这一条件,扩大安排重度贫困村民小组整治数量。如采取此措施仍不能完成任务的,则由县(市、区)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同样,非贫困县如在省里安排的项目和资金计划内,仍不能完成贫困村村庄整治任务的,由各县(市、区)筹措资金予以解决。目前“十三五”确定了2900个贫困村,如在此之外,还有那种“满目疮痍”的村没有包括在内,请各地将其列入市、县级贫困村,进行扶持,其村庄整治建设资金筹措由市、县安排和落实,并如期完成整治任务。③关于产业扶贫规划。国家对产业扶贫基本思路是,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重点支持其通过直接发展产业来增加收入,改变贫困状况。结合我省实际,具体组织实施方法有三种:一是针对贫困村,通过推广“四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将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组织起来发展产业;二是针对非贫困村,通过在乡镇级层面推广“四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将非贫困村中贫困户组织起来发展产业。考虑到在乡镇级层面推广“四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涉及农户较多,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可允许在一个合作社中,发展3-4个产业,以满足贫困户产业发展多样化实际需求。三是鉴于推广“四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时间,因而对于一时推广不了“四位一体”模式的地方,可推行“五定”的产业发展模式。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即低保户特别是纯低保户,可在为其提供低保补助的基础上,探索通过资产性投入获益的发展模式来实现增加其收入。现在我省有的是通过分户或集体发展光伏产业获益,有的是通过投资农商行等金融产业获益,有的是通过投资建标准厂房和批发市场获益,也有的是投资种、养、加产业获益,但总的要求是尽可能选择投资回报率在10%以上,且比较稳定、可持续的产业。困此,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好“十三五”产业扶贫发展规划。④关于“雨露计划”培训规划。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做好学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年度计划。其次,要抓好整体规划,在做好专项规划之后,要抓好“十三五”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总体规划。制定规划要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目标,落实好“十三五”期间重点是前三年的精准扶贫投入,统筹集中各方面政策、资金和资源实施精准扶贫攻坚。再次,要抓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各级要将“十三五”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及各专项扶贫规划、行业规划与当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要把精准扶贫攻坚规划与全省区域发展规划、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统筹起来。水库移民规划与扶贫规划同样操作。
六是着力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建档立卡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瞄准器”和“衡量器”,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就建档立卡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抓好建档立卡核查和纠错。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核查要求,我省已经部署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专项核查清理工作。数据质量是分析问题和研究政策的基础。各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由于数据质量导致数据分析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数据分析结论严重背离客观实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就缺乏支撑。请各地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和核查工作。第二,要做好“十三五”2900个贫困村的建档立卡工作,这次调整的贫困村有相当数量是新纳入,各地要认真细致地对贫困村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第三,要做好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建档立卡的识别和标识工作。国家正在部署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退出标准、程序和后续扶持政策。省办也正在研究,大致按照“鼓励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保障扶贫政策不变”的思路,制定贫困人口退出的相关文件。由于建档立卡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作用。
七是着力强化资金项目管理。扶贫和移民资金项目是我们工作中的“高压线”,必须严格规范运用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以稽查审计为手段,省级对各地扶贫和移民项目及资金管理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稽查审计;设区市对各县(市、区),县级对各乡镇,以3年为周期,实现稽查审计全覆盖。要强化动态管理,分别依托国扶办、水利部移民局的信息系统,开发资金项目管理模块,对各地扶贫和移民资金、项目进行实时动态管理;要完善制度,规范各地项目与资金的管理,并推行引入第三方参与项目的管理,做到项目设计、决算、验收等方面科学规范。这里要强调一点,现在资金项目审批权大部分都已下放到县,可以说是审批在县、执行在村,有权必有责,县级责任重大,省办正在起草加强资金项目监管的具体办法,要求县级务必要加强监督管理。
八是着力动员社会参与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攻坚战,是打好这一攻坚战的重要力量。要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江西社会扶贫网,广泛、深入、高效、准确地动员、组织和配置社会扶贫资源,实现社会扶贫和精准扶贫有效结合。要组织开展好今年“10.17”扶贫日活动,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参与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激发社会大量潜在扶贫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有效直接供给,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提升社会扶贫攻坚精准度。各地各部门要参照全省方案,结合各自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省级层面与地方层面的活动要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氛围。
九是着力做好水库移民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主要是移民的搬迁、移民村庄整治建设、移民产业发展扶持和移民培训,已经和四大专项扶贫实现了有效整合。当然其他一些特殊属性工作,比如推进三峡后续年度项目实施,加强水库移民安置管理,需要我们做好细致的工作。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程序性很强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我们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准确把握和执行有关政策。
十是着力加强扶贫和移民宣传工作。引导好舆论宣传、政策宣传,为精准扶贫攻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当前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要加强对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以及全省扶贫攻坚成果的宣传,进一步总结推广好成就、好典型、好经验,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这也要求我们既要干得出色,也要说得出彩。今年上半年,我省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成果,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头版头条等中央主要媒体都有反映我省扶贫攻坚经验和成果的宣传报道。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强宣传工作,省办已经草拟了《全省扶贫和移民宣传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这次会议印发了征求意见稿,正式印发后要认真执行,以促进我省扶贫和移民宣传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三、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抓好扶贫和移民系统作风和干部能力建设
从今年上半年的发展形势来看,我省已开启了小康提速的新征程,“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开局告捷。省委号召,要牢牢把握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保持定力,实现同步小康。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精准扶贫也进入了大有可为的攻坚期,这就需要我们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抓好扶贫和移民系统作风和能力建设。
一是要大气谋事。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要站在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着眼实施我省“十六字”发展方针,围绕促进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瞄准确保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的工作目标,切实担当起让老区人民一起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历史责任。这就需要不断加强调研,积极谋划扶贫攻坚新措施。在这方面,有很多市、县,做到了对扶贫攻坚的大谋划、大举措,以大会战的决心谋划和推进扶贫开发。
二是要精细做事。扶贫开发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从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的六个“精准”,到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三种“施策”,再到研究实施“四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滴灌式”举措,都需要细而又细的工作作风和态度。
三是要高效成事。扶贫开发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攻坚阶段,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只有5年时间,而我省提出的是力争提前两年到2018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形势逼人、形势不等人,时不我待,必须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更加有效的行动,就需要扶贫和移民干部提高执行力,抓一件事成一件事。要敢于作为,敢于担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要廉洁处事。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对照慎独、慎初、慎微,坚决守住纪律的底线、法律的底线、道德的底线、交友的底线,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自套“紧箍咒”,把“三严三实”融入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管住生活小节,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今年,办党组为抓好扶贫移民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开展了“廉洁扶贫行动”,要求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项目合同和进培训课堂的“三进”活动,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要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建立群众廉政评议制度,增强群众监督的力度;要严格廉政考核,将廉政考核纳入系统各项考核评先内容。今后,全省扶贫和移民工作考核、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都要加入廉政建设内容。对干部、职工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评优“一票否决”,项目资金安排不列入优先考虑范围。凡涉及扶贫移民资金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省办在系统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