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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与税务筹划

时间:2023-08-31 16:07: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纳税申报与税务筹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纳税申报与税务筹划

第1篇

【关键词】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内容

集团公司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形成的组织结构模式,一般由母子公司构成,研究其税务管理工作,有效降低税负并规避涉税风险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税务管理组织分工;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税务审计及税务稽查;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的奖惩办法。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税务政策及法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及时收集、税收法规;建立健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 ;研究会计、税务制度的差异,处理好二者关系;做好税务筹划,降低运营成本。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守国家税务政策,打造公司诚信纳税形象;维护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协调好公司与税务部门的关系。下面从七个方面论述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管理组织分工

大中型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隶属于集团财务部,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务的税务处理流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进行论证并促进实施;建立与税务部门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和谐的税企关系;负责集团本部的纳税申报及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子公司税务管理职责:执行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本单位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申报;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及筹划;负责本单位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本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涉税问题进行把关,在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前与集团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和汇报,防止出现重大涉税问题。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执行税务处理流程的规定。

二、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一)税务登记方面

集团新设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子公司选择合适的地区进行国、地税登记;子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变更征管范围时,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办理;子公司宣布歇业或清算时,原则上应先对清算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问题解决完毕,再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二)税务核算及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子公司应充分考虑税务成本,事前对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并积极进行税务筹划,事后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出税收异常变动的原因,从而达到合理运用税收法规节约税收支出之目的。税收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收筹划涉及到调整税收核算的,应按照税收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法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作出一个合理选择。

(三)纳税申报方面

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流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税务会计每月依据应交税金明细账与相关涉税科目等资料填制纳税申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按规定上报,同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子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集团备案。

(四)发票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领取、开具、接收和保管本单位的各类发票。在经济业务运行中,应按发票使用规定,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开具和取得合规的发票,严格杜绝跨期发票或过期发票列支成本费用;避免业务人员人为压票影响增值税抵扣和不能按期抄报税的情况。

三、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税收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本单位税负率标杆。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子公司应及时整理、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项整理归档。税务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税务资料、档案的移交手续,按照会计法规要求,实施监交。

四、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集团本部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税务部门提供有关纳税申报的资料,承担税款;集团本部单位的各类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在年终由集团税务部门负责收集清单,报董事会申请核销,经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集团本部各单位在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需做进项税转出的按要求转出。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参与合并纳税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年终时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部署进行所得税汇算工作,股权发生变动不再符合合并纳税条件的,应及时将股权变动情况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进行财产损失申报、所得税汇算需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时应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各单位聘请中介机构作税务顾问,要将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费用等有关事项报告集团备案。

五、税务审计及检查方面

(一)税务审计方面

原则上由集团税务部门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对审计过程实施监控,子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集团沟通;子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必须经集团审核确认,正式审计报告要交集团备案。

(二)税务检查方面

对子公司税务稽查事项的规定: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子公司财务主管为税务检查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批准;在得知纳税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通知书时,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检查中,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情况,对涉及到集团层面的涉税处理事项,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结果整理归档并交集团备案;税务检查结束后,子公司应积极取得税务检查结论草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复核税务检查结论,并制定改进方案。

六、税务筹划

子公司财务主管和税务会计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种申报材料。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实施前应征求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意见,筹划方案应提交集团备案;集团定期组织子公司讨论税收筹划论证会及举办讲座,提高税务人员税收筹划意识。

第2篇

关键词:应用型 理实一体化 税法课程 整合 供求

1 高职院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能力培养目标定位的重要性分析

一直以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都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所谓应用型人才就是能够把成熟的技术和理论应用到实际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技能型人才。对此,我们必须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指引下,对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学校的教学进行平衡,运用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开展课程的教学,才能真正实现为企业提供具有其所需的专业技能的专业人才。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我们的人才培养必须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目前我们高职财会类的学生就业主要集中在中小的工商企业及中小的会计服务公司,而记账和报税则是其工作的重点。所以高职财会类专业在人才培养中必须突出税法类课程的重要地位,以满足企业对人才税务知识的需求。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企业需要的税务知识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而是需要我们的学生在具备充足税务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解决实际的税务问题,即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来进行税款的计算及纳税申报并办理其他税法事项的能力。这些具体的能力教育在我们目前的教学实践中是比较欠缺的。

其次,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我们目前的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基本都开设了税法的课程,以及相应的实训课程。同时,社会上有很多的软件开发企业,为我们提供了各种教学软件,能够很好地模拟各个税种的网上纳税申报操作程序。这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们在目前的条件下能够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来进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整合我们的资源,如何对税法课程进行理实一体化的改造。

2 高职院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缺失分析

2.1 欠缺对税收法律法规搜集整理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都是以教材作为我们教学的主要依据。其实这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即教材与实际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全接轨。众所周知,税收法律法规是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调整的,所以即使最新的税法教材也无法完全与实际的税收法律法规同步。或者,即使当前教材与税收法律法规是同步了,也无法保证其与以后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用到的税收法律法规同步。我们的学生需要的不是死记硬背法规条文的能力,而是能够通过各种途径来自己搜集整理税收法律法规的能力。

2.2 欠缺对纳税业务资料分析处理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总是脱离了实际的工作环境。在讲解税法的问题时,我们总是抽丝剥茧,把问题直白地呈现在学生面前,要求他们根据描述出来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殊不知,实际工作中,最为复杂的就是对原始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因为没有人会把这些资料整理好,然后告诉你要交什么税,再来请你算算到底应该交多少。而是需要我们的学生能够自己整理理解这些资料,从中找出需要应税的项目来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当我们的学生面对一大堆原始凭证时往往就会理不出头绪,欠缺对这些原始资料分析处理的能力。

2.3 欠缺对税收申报等实务办理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对纳税申报的讲解偏少,很多时候都停留在手工填写纳税申报表的阶段。但是实际工作中,企业的纳税申报现在基本上完全是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在税法业务办理中还涉及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种的认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办理减免税申请、税务文书签收、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起等具体实际业务,对于这些我们的教学和实际脱节非常严重,学生也严重缺乏对这些实务办理的能力,同时欠缺专业沟通能力。

2.4 欠缺对税收筹划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中,我们对纳税筹划的讲解基本上是浅尝辄止。一般都是理论讲解为主,辅之以按照理论知识设计出来的所谓案例。实际上纳税筹划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课程,不仅要求学生具备纳税筹划的理论知识,更需要学生对具体实际业务有全面深刻的认识,否则纳税筹划无从谈起。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如果脱离了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来讲纳税筹划基本上是无意义的。问题是,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又是企业亟需的应用技能,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仅能减少企业的额外负担,也能促进国家经济转型调整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是必不可少的。

3 高职院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

基于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的组织上,我们应进行以下调整:首先,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论课程必须与实训课程相结合;其次,税法的课程内容必须与税务会计课程相结合;再次,税法的教学手段中手工的操作必须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最后,校内课堂与校外实践基地相结合。

3.1 以培养税收法律法规搜集整理能力为基础 借用一句古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笔者认为,在当前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中,教会学生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非常重要。对于税法课程亦是如此。既然我们不能保证将所有最新最全面的税收法律法规全部教授给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就应当让学生掌握各种获取税收知识的途径和渠道。如网络的渠道,有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地方各级税务机关的网站,都可以成为他们搜集税收法律法规的主要渠道,另外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可以很好的为他们解答税法的问题。对此,我们在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可以设计一些疑难问题,然后引导学生通过这些途径和渠道来找到问题的答案,从而培养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税收法律法规知识的能力。

3.2 以培养算税报税能力为两项基本技能 在这两项基本技能中,算税能力是指培养对企业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然后找出其中的税法项目,明确其结合税收法律法规来进行税款的计算。在实际的教学设计中,可以通过教学过程中的实训,让学生自己来整理企业的原始凭证,同时,可将税法课程和税务会计结合,然后不仅让学生能够理解税务和会计之间的直接联系,还可以帮助学生理解这些原始资料,并且结合所学的知识来对企业的应纳税情况进行计算。报税能力除了指学生能够通过税务机关的网上申报体系进行纳税申报之外,还包括其他税法业务的办理能力。对此我们可以借助目前现有的纳税申报教学软件资源,来辅助我们的教学,让学生边学边练,掌握网上纳税申报的操作。同时针对其他的税法业务办理,我们可以在教学场景中进行模拟,让学生自己来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准备相关资料,完成模拟的税务登记、减免税申请等具体实际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地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可以帮助学生真正地掌握这些基本的技能。

3.3 以培养纳税筹划能力为更高要求 对学生来说,纳税筹划能力的训练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这种能力的培养又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纳税筹划必须依赖企业具体所处的经济法律环境及企业具体的业务环境。所以在纳税筹划能力的培养中,仅仅依靠传统的课堂教学环境是远远不够的。现在很多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校外实践基地,甚至财会专业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开设专门的会计咨询机构。让学生进入这些专门的第二课堂,在实践中学习,是非常可行的培养学生纳税筹划能力的一个途径。

4 小结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在财会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税务处理能力是重中之重。对此,高职院校必须在对企业和专业会计服务机构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整合自身的教学资源,来对课程教学体系进行重新的安排,真正实现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方式。高职院校只有坚持切合实际需求能力的目标,才能真正培养出满足社会实际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姚爱科.试论《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整合[J].会计之友,2009(6).

[2]李晓红,谢晓燕.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会计之友,2010(10).

[3]张赢盈.专科院校《税法》课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创新[J].中国对外贸易,2011(2).

[4]吴婷,陈明明.高职高专纳税筹划课程教学改革设想[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5]华耀军.高职院校税收类课程开发浅探[J].财会通讯,2011(10).

第3篇

1概念及特点

1.1税收征管是一种执行性管理

税务人员在征管过程中,只能按既定的税法正确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改变税法,也不得放弃税法要求履行的职责。因此,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遇到税收法规无法执行时,必须通过信息反馈,最终以修订税收法规的形式来解决,在法规未修订之前,只能正确执行。

1.2税收征管应遵循法定程序

税收征管的一切活动都应有法律依据,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得在征管过程中随意变更。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若遇到了税收征管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只能通过修改税收征管法来解决,而不能在征管过程中相机行事。

2对税收筹划认识上的误区

节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纳税人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的行为。

3税收征管筹划的策略

3.1完善税收制度,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是税收征管筹划的前提

(1)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有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具体来说,即对逃税、避税筹划以及合法的税收筹划的构成要素和性质明确认定,并明确对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的否定由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

(2)税收筹划的基本方向的原则。规定纳税人必须利用合法的手段来实现其筹划的最终目标,不得与立法精神相违备。

(3)明确税收筹划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受益人同时又是纳税人承担方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对其违规行为所负的法律责任加以明确。

3.2人的筹划是税收征管筹划的关键环节

(1)建立良性的进入机制。

在个人信用方面,美国在招聘、选择和安排公职人员方面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在上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就业平等机会委员会、人事管理总署、劳工部和司法部联合提出了“雇员选择程序统一准则”,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申请表、申请条件、绩效测验、审查、书面测验、领导谈话和领导测验等。个人信用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因为通过对构成个人信用变量的分析可以预测其以后的行为。如果所预测的行为对社会不利,则要把该人排除在选择之外。一般而言,个人信用越好的候选人,对他行为的预测越趋向良性,被录取的概率就越大。

(2)建立良性的退出机制。

只升不降似乎已成为我国公职机构的铁定规律。美国就设立了公绩制委员会,接受雇员的申诉,维护雇员的权利,这样的机制的存在可使退出机制实现了良性循环,否则退出机制可能被扭曲,有可能成为不良动机的手段。因此,为保持机构的活力,应有进有退,能升能降,对于渎职、失职和舞弊人员毫不留情地给予相应的处罚。

3.3征管程序的筹划是税收征管筹划的中心环节

(1)在对税务登记进行管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在对领取税务登记证的经济主体收取规费时,只收工本费,不收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其次,明确税务登记证的地位,让其发挥类似身份证的作用,确保每个纳税主体都有税务登记证,实行普通纳税申报制度;再次,使税务登记证做到全面性、准确性、低廉性、遵循许可证原则和惩罚性的原则。

(2)账证的管理包括账簿和凭证两大类的管理。账簿管理应做到合法、准确、完整和耐久,记账凭证管理应做到以原始凭证为基础,凭证上的项目应齐全。

(3)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网上申报,适用于有限公司等单位纳税人;二是双委托纳税申报,即税务机关委托银行给纳税人开户,由银行定期划款的申报方式,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三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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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 “教学做”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3B-0083-02

税务会计是一门融税收法规、财务会计等知识于一体的应用型学科。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税务核算及纳税筹划业务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人员的关注。社会需求给会计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职业学校必须创新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和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出既具有扎实税务理论知识,又具有熟练实务操作能力和较高纳税筹划水平的应用型、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

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体系不合理

大多数职业学校开设的税务教育课程主要是经济法、税法、税务会计,这三门课程都包含各项税目理论知识,这样重复讲解同一内容,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而且税务会计这门课程的教材大量篇幅讲解税制,可是纳税核算及实务内容少,这样的教学设置对已经有税法和财务会计基础的学生来说,不仅满足不了他们对纳税实务学习的渴求,也不能启发他们的创新意识,挖掘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造成他们认为税务会计仅仅是财务会计另一形式。

(二)师资力量薄弱

“教学做”一体化的实施,需要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能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在职业学校中,大多数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又进入学校教学,他们有过硬的理论基础,却很少有在企事业工作的经验,对于学生的实践教学也仅限于教材和一些教学软件的辅助,提高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企业会计部门的特殊性,使得企业一般不接受教师到企业工作调研,这也限制了教师操作技能的锻炼。税务会计课程实操指导教师的缺乏,制约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三)缺乏实训设施

大部分学校都建有设备齐全的“会计手工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却缺乏专门的“税务会计实训室”。 税务会计实训内容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等。这类计算税款并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实训过于简单,在税务会计岗位的工作中也是最普通的,不能启发学生自我创造能力。学校的税务会计实训软件质量不高,训练的内容也是限于简单的抄报税等,过于“理想化”,用文字形式的实训题目代替税务会计实训,缺少真实案例,教学仿真性大打折扣。

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

(一)“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含义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即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教学方法,实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它是把课程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技术能力培养融于一体的工学结合模式:(1)教师指导、学生学习为主体、学生动手操作一体化;(2)专业理论教学场所与实务操作实训室一体化;(3)理论知识教材与配套实训教材一体化;(4)理论教学教师与实训指导教师一体化;(5)教学手段一体化,即传统黑板教学向信息化、多媒体、网络教学一体化转变。师生在教学过程中边学、边做、边练,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二)“教学做”一体化改革要求

1.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的构建需根据职业需求,整合出专业的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内容,将技能操作融入课堂,让学习从被动变主动,达到“学中做、做中学、学中练”一体化教学。

2.建设一体化教学环境。建立集知识传授、技能操作、实践学习为一体的教室,教师讲解理论知识,后布置任务由学生分组自主完成,引导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在安排的教学课时内教师学生共同完成―教师讲授、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操作,达到在同一教室或实训室“教学做一体化”模式。

3.编写一体化教材。编写以“教学做”一体化为统一指导思想,就业岗位需求为中心,降低专业理论的含量,技能培养为主线,实践操作为主要内容的教材。

4.培养“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要求教师既有过硬的理论基础,又能指导实操、实习、实践。这就要求教师走出学校,到岗位第一线进行实践技能的锻炼。

5.构建一体化实训设备。逐步建立功能完善的实训室,配备模拟器材、实训软件、教学设备、实践工具等,这样才可以达到教学环节的理实一体化。

三、“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在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一)教学设计“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1.引入角色扮演教学,使学生在边学边做中提高专业水平。教师根据各个教学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按5~6人分成一个小组,小组成员分别担任税务机构人员、企业纳税人。教师分配任务,每个小组各负责一个公司的业务,这些公司分别是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小组成员根据企业涉税业务模拟练习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抄报税、纳税申报、税款抵扣、税款缴纳、税务咨询等业务。通过实训,学生之间交流合作增加,锻炼学生与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解决矛盾的能力。

2.任务驱动教学,教师可以布置任务,给定原始凭证,让学生自主完成税款的计算与申报、纳税账务处理和编制纳税申报表。通过实训,教师将每一实训模块的每一环节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期末总成绩,以积极完成实训任务。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教师还可以设置一些障碍案例、违法案例、纳税筹划案例,考验学生实践能力的掌握程度,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

3.对学生的考核,要求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一体化,理论成绩包括学生课堂学习、平时作业、测试等。实践成绩包括实训综合评价等。期末成绩=平时作业(10%)+考勤纪律(10%)+期末考试(50%)+实训(30%),这样科学合理分配分数,更符合“教学做”一体化宗旨。

(二)教学设备“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1.“教学做”一体化教室,统一时间完成教、学、做的多个任务。若是税务会计课程,可以把需要配备凭证、完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纳税实务平台与教室一体化,也就是说教室配备学生学习的桌椅,还尽可能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数据库系统、实物投影仪、互联网等,方便教师截取信息和学习自主获取信息。教室电脑还装上《税收实务》多媒体教学软件,软件包括电子报税企业端和税务端,模拟企业纳税业务流程。这样一体化的教室有利于实现边教、边学、边做,有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养成综合职业能力。

2.建立“税务仿真实验室”,建造仿真征税大厅,大厅内环境配置电脑和硬件设备以及征管税务软件,设置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国(地)税纳税申报、综合咨询等窗口,学生亲身感受纳税申报流程,以及税务机关的各项业务,更快地掌握纳税业务。

3.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学校与企业、税局、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安排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参观学习、实习,并将税务实习列入学生毕业考核内容,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参与纳税实务,参与企业纳税筹划,为学生创造参与税务会计岗位实习的机会。校外实训基地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有效提高学生技能水平,还利于教师提高研究能力和实战能力。

(三)教师队伍“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不仅要求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要求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较高的教学组织能力,能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前提条件。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应该最大限度提供教师实践锻炼的机会,利用假期到企业、事务所、税务部门顶岗实践,制定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

聘请企事业单位税务会计、会计师或事务所的税务师,纳税筹划人才到学校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加强学校教师和企业财务人员的交流,提高教师实务操作的能力。

(四)教材“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将会计、税法、税务会计三门课程进行整合,依据最新税法,模拟企业经营活动流程,借鉴企业经济业务作为学生实操内容。设计各种税目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票据,如增值税,模拟企业销售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红字发票等,设计票据开具、认证、抵扣等业务操作流程,实现从税款计算、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的有机结合。

税务会计课程关于税制的内容有大量的法律条文,烦琐难理解,这部分内容应减少篇幅,难理解的法律条文通过案例教学展开,加入学生思考和小组讨论环节,便于学生通过分析案例,理解法律条文内容。

每一实训模块结合实际企业涉税业务,编写实训案例和资料。涉税业务按任务驱动形式设计,学生通过完成每一个设定的任务,模拟操作来实现岗位技能的提高。并增加网上报税的模拟实训,学生能亲身体验网上报税操作程序,促进学生实务操作能力的提高。

税务会计是将财务会计知识、税务知识、纳税筹划融为一体的学科,为了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未来的工作,改革税务会计首要任务就是要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开发创造性思维,增强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国兵.高职院校一体化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中外教育研究,2010(8)

[2]夏桂香,王玲.“零岗培”税务会计实践教学的构想[J].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

第5篇

税务,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并授权社会中介机构中的人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纳税人的名义代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它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纳税人委托税务有以下几点好处。

一、可减少纳税错误,少受或免受经济损失

我国《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作了“自觉申报纳税”的规定根据税收征管工作情况看,目前纳税人很难做到准确申报纳税一是因开征的税种多、纳税环节多、征收规定多变、计算极其复杂。二是1996年起税收征管模式改革后,取消了税务专管员制度,税务机关不再对纳税人进行直接管理,税收政策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纳税人那里。因此,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很难及时全面掌握,在纳税申报时.极容易出现计税依据错误,适用税率不当.计算不准等情况。在税务检查时,如发现少缴税款除依法补缴税款、滞纳金外,还要以偷税给予处罚对数额达到《刑法》第201条规定的一万元以上,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就会使纳税人文秘站 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若委托熟悉财税、会计业务知识

的注册税务师担任税务,遵从税法规

定.帮助纳税人全面准确计算申报纳税,把

纳税申报方面可能出现『拘失误降到最低

点,或准确无误.就可使纳税人少受或

免受税务行政处罚。另一方面.纳税人如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和

缴纳税款的.可由注册税务师制作报告申

请延期,经批准可不受处罚和免加滞纳金。

二、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既少纳税又

不违法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之前,

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

利用税收优惠鼓励政策,从经营方式方法,

投资规模大小、项目、地点的确定{财务

会计核算及理财等方面减轻税收负担,增

加经济效益,因此它又叫“节税”。税收筹

划与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筹划是以不违

背税法为前提.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

励的,是台法的。避税是钻税法的漏洞,达

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避税既违反税法,

又悖于国家的政策导向。我国现行税收政

策,有较大的筹划空间.但目前纳税人本

身搞税收筹划还有相当大的困难.而受托

的注册税务师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

技能,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担当此任。

三、遥用法律武器,维护纳税人的台

法权益

长期以来,由于对税务行政执法缺乏

全面正确的理解,过于强调征税人的权力

和纳税人的义务,很少讲纳税人的权利和

征税人的义务与过失,因此,纳税人的台

法权益受侵犯的事时有发生,许多纳税人

不完全知道或不知道自己应享有的权利,

有时虽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但又

7·39

___

问题商讨

抵磨帐

李洛红

目前企业问掐:拖父货款所形成的

债努链”严重地束缚着企、Ik∞经营活动和

展垒业为r摆脱债务镀”的}}j扰,通

过拒I磬帐等式I产品换阿生产所需的各

}材料或以货物冲抵欠款,造是纠前我国

疑济博完善情况下的处理企业问帻务

·晌一神水得已扮方法这种特殊清理形

式虽然与商品经济不协调,但它确实与|{

前的}境下.能为企业脱境起到一定

1-川本文拟就抵睡帐的有关问题.淡

侦自己的看法与同行商榷

、抵磨帐的内涵

抵帐是指债务方以自己的产品‘或物

资、以双方认可的价格绐债权人用以消除

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债务处理方法

抵帐过程伴随着物资的流动,

离帐是指三个以上单位形成的债务链

(俗称“三角债”)相关各方达成协议,只

之我见

李荣群

作会计帐务处理,不涉及物资流动,以达

到清理债极,债务为日的的一种帐务处理

鼻j盖

抵磨帐是指抵帐和磨帐业务相结合的

一种处理企业间债务链的一种方法,首先

通过抵帐使相关企业形成债务链,然后进

行磨帐处理,以达到清理馈权债务的H的。

二、抵磨帐的操作程序

首先销售部门根据欠款厂家的同款情

况.提供详细的信q资料清灾部门根据

资料与欠款单缸商浚钟决还债的途径和办

法达成意向,然后寻找中间商,调查资信

度,并写出书丽报琶≈售部门,清欠部

门与经销商、商及其他相关单位洽谈

具体抵磨帐事项,按规定的程序会审、批

准并按台同管理办法签定协议。最后经主

管领导批准后加以施实。实施过程的合同

或协议及执行情况等资料应建立备查挡

小知道通过什么样的渠道、用什么方法来

维护ff的合法权益。由通晓税收法 律法规

的浮册税务师担任税务,就可对税务

机关的侵权行政行为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

上,协调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提出协

商调解方法。如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确实

违法或不当.又不肯纠正,注册税务师可

接受委托代为参加税务行政处罚前的听证

或申请复泌.必要时还可建议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这些都能切实有效地使纳税

人受损的权益得到有效补救。

四、能提高执行与守法意识,推进依

法治税

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纳税人依法纳税

7·4f)

是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由社会中介机构

中熟悉财税、会计和其他相关法律知识的

注册税务师担任税务,既能沟通调整

征纳关系,又能依照法律以客观公正的立

场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帮助纳税人准确

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监督税务机关正确行

使权力。长期不懈地围绕执法与守法、监

督和纠正征纳双方背离税法行为.能使征

纳双方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准

则,从而折射出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

水平和公民法律意识的高低,使太家都能

从中吸取教训,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执法

第6篇

关键词:税收 理实一体化 教学模式

一、高职《税收实务》课程教学现状

目前高职高专有关税收方面的课程设置更重视税法相关的法律条文方面的讲解,而对于实际工作流程,尤其是纳税的实务流程基本没有体现在职业教育的教学体系当中,而纳税却又是一个实务性很强的工作,仅有死板的法律条文是不够的,高职高专的职业教育更应该注重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建立一套理论与实践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教学体系,培养和锻练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以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技能要求。

税收实务课程的教学比其他课程的教学难度要大得多,这不仅由于教师本身的知识与能力缺乏整合,而且很多老师没有自身从事过实务操作,缺乏实务操作知识,在教学中无法带给学生真实的感受。

二、“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课程设计

(一)明确教学思想。

应以深入了解与掌握税收实务实践内容为主要教学思想,以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为核心,突出高职高专的职业教育特点。

(二)构建“理实一体化”教学体系

在课程体系上,与行业、企业专家确定能力目标,并与行业、企业专家根据岗位能力目标确定学习领域 和具体学习内容。构建实用的教学课程体系,从税收理论与税收实务两个方面构建税收实务的教学体系,同时突出实务与案例的教学,满足学生职业技能方面培训的要求。

(三)以实例教学为主

在具体教学内容上,应该以各行业企业现有实际缴纳的各税种为依据,以实例对各税种的筹划、计算、申报与缴纳等进行教学。根据具体学习内容设计工作任务和项目,根据所设计的工作任务和项目,在情景教学平台上,利用现代教学技术和手段,采用理实一体的教学方法,分“办税’、‘做税’、‘用税”三个阶段进行融“教、学、做、练、评”为一体的施教程序。

(四)加强校企合作

还应该加强校企合作,同税务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紧密联系,提供给学生尽量多的实践机会,边学边练边实践,最终达到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实现零距离就业的目标。学生结合企业发生的各类经济活动进行企业各类涉税业务的处理,实现企业向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企业与银行的税款缴存、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务稽查等涉税业务处理,从而培养学生税额计算、纳税申报、税务会计处理、税务检查应对措施

(五)加强税法知识的普及

首先,充分利用己建立的由大中型企业、税务机关、事务所的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将税法普及引入校园,结合每年的税收宣传月,建立“税收讲坛”“税法知识咨询”等活动,加强税收知识的更新。其次,聘请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将身边真实的企业涉税案件带进校园,以案说法,培养学生将来诚信纳税的意识。

(六)加强学生纳税实务操作

首先加强对企业的认识,了解企业设立及企业经营流程的知识。这些知识对于学生更进一步了解企业运作、了解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有很大的帮助。加强了学生对税收实务操作的理解。

其次加强学生纳税操作,企业税收操作平台上主要分为手工实操和在线软件操作。“手工纳税申报训练”在帮助学生熟悉纳税申报表结构、掌握纳税申报表填制方法,了解纳税申报表中有关数据的来龙去脉方面有独到的作用。“电子纳税申报”以操作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网上申报纳税为主要内容,进行纳税申报的模拟操作。“电子纳税申报”与实际的纳税申报工作接轨,其仿真性进一步提高。二者结合实现涉税业务训练的二维覆盖,提升学生的办税技能。

(七)提高教师税务实务操作水平

高职《税收实务》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对老师要求较高,不但要有实践经验,同时要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学校的大多数老师的实践经验较差,没有进过企业便站在了三尺讲台上,无法真正理解企业的风和雨,无法真正理解纳税所产生的风险,因此,对于“理实一体化”教学的老师,一定要亲自深入企业,认认真真地进行纳税实务操作,实实在在地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带到课堂,“理实一体化”教学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综上所述,高职《税收实务》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是对目前税收实务教学的深入改革探索,将更具有实物操作性,符合高职高专教学的特点,通过学校的学习向社会输入一批操作技能强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纳税申报实训;双创;教学改革

创新创业教育最早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学者提出的,多所世界著名的高校都陆续开展了创新创业课程。美国是经济霸主,科技创新能力也是世界之最,这与其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从1999年开始,我国就一直致力于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普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2010年国家教育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新工作。2015年将双创教育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从政府层面开始,全面拉开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至此迅速兴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同年全国高职高专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创新创业教育开始渗透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创新创业教育简称为双创教育,是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又一重点,高职院校应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贯穿到具体专业以及专业课程当中。就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纳税申报实训课程而言,要大力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摒弃传统实践教学模式,提高会计专业实训课程教学质量,结合行业及区域发展需求,实现学校教育与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接轨。

一、双创背景下高职院校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2015年是双创教育空前得到重视的一年,从国家国务院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意见。具体提出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学校和各方合作的新的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吸引各方资源融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当中。根据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有1205所高职院校开设会计专业,在热门专业榜单上占据一席之位。每年毕业生的人数也是水涨船高,竞争愈发激烈,造成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因此,为了JX学院会计专业学生拥有较强的竞争力,纳税申报实训课程需要强化双创教育,使得学生对自主创新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培养学生纳税创新精神。因此高职院校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是培养学生会计及税务方面的实操能力,融合双创教育后,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就业能力,可以胜任企业的技能型人才所必备的课程。现在,企事业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由于财务人员的特殊性,短期内很难形成完善的体系。企业内一般都是形成“以老带新”模式,占用老员工的时间,短期内加重财务人员的工作,甚者,部分企业考虑新人需要付出时间成本、人力成本过高,对应届毕业生不愿意投出橄榄枝。所以,为了满足企业的日益需求,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既要懂得会计知识、税务知识、还要有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快速应对新的环境、新的工作体系。或是部分学生有创业意识,教师将专业知识和创新创业结合以后,让学生在创业前期就具备了专业能力、创新创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在创业的过程中能够从容的处理各种专业问题,跨过各种坎坷,从而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提升毕业生的整个就业率,缓和就业难的问题。

二、“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教学现状

(一)传统实训教学模式陈旧单一

目前,我校会计专业的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安排在基础会计和税务会计等课程之后,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学生对税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强化学生对税务会计的应用能力。因此,学生的基础专业知识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对课程的积极度。课堂中,教师会结合学生的税法基础知识以及授课计划等决定授课的进度,通常先带领学生回顾已学的税务会计知识,再讲解纳税申报实训的流程与方法,最后让学生在现有教材提供的案例基础上,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我校目前缺乏纳税申报软件,因此纳税申报实训课程采用手工模式完成。在这种你讲我听我做的教学模式下,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都是极少数,学生容易产生依赖心理,缺乏对问题的思考能力和对业务的分析判断能力,很大程度上禁锢了学生的创造思维的形成。税务会计知识繁多,加之部分和实践工作是脱节的,很多理论抽象难懂,学生接受起来很困难,上课应付、迟到旷课时有发生。降低了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失去了继续学习专业知识的动力。此外,对于课程的评价手段缺乏创新性,考核学生主要是通过“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没有对学生的创新创造方面设置评价,也没有考核学生运用分析能力,教学效果有待提高。

(二)税法准则和会计准则缺乏结合

会计专业的学生对纳税申报的业务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要掌握会计准则和税法准直的差异性,才能更好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工作。这就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熟悉税法准则,同时又要对会计知识很熟练。当然,这一切教师起到引领作用,首当其冲对两者准则融会贯通,传授学生,使得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能够快速胜任工作。

(三)教师团队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在双创融入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过程中,需要具备创新创业能力的师资力量。但在JX学院的双创教师队伍中,多数是辅导员,少部分是专业教师,这两者或多或少都是缺乏创业经验等实践能力。一定程度上,教师只能根据自己了解或者搜集的创业案例来开展教学,对学生的说服力也是大打折扣,从而造成很大一部分学生对其不感兴趣,哪怕学生选择这门课程,由于教师的自身水平的限制和制度的不成熟,未能全面加双创教育和纳税实训课程结合在一起,实质上并没有帮助到学生,甚至有可能打消学生本来仅有的一点创业念头。最终,使得双创教育流于表面,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税务方面的双创意识和能力。此外,2020年国家出台的政策中,要求高职院校重视质量转变,通过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团队,来提高教学质量。但实际当中,双师型评定标准还有待提高。

(四)双创融入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处于初始阶段

近年来,我校积极开展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双创品牌、退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并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开设了创新创业课程,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但是一方面,由于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导致学生参与的热情没有想象中的高涨,只有少部分同学踏出教室,参与创新创业项目,且具有价值的项目就少之更少,大部分都是理想化项目,很难转为实际的成果。其他大部分同学缺乏自主性,缺少教师潜移默化的影响,很难从舒适安逸的环境中走出来。另一方面,学校缺乏一定的奖励制度,来激励专业教师付出更多的精力去钻研双创教育的知识,从而将双创教育带入专业实践课堂,使得所有学生受益。

三、双创背景下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

(一)制定纳税申报实训课程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的融合JX学院最新的人才培养目标中,对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教育理念进行重修梳理、更新,使得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符合融入双创的理念。在教学组织与实施环节,首先做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融入信息化的教学手段,使得枯燥的税务知识通过生动形象的方式呈现,有利于学生的理解和掌握。讲授过程中采用启发式教学,把双创的教育贯穿其中,再引入经济活动中的案例,让学生对报税知识能够举一反三。此外,还可以采用任务教学法,在课堂中创设具体的税务创业情景,布置学生完成具体的工作事项,可以以小组讨论的方式,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从要我学的思维转换为我要学,再到我要有创新的学。这样把双创理念贯穿于整个实训过程,首先专业实训教育与双创教育的高度融合。

(二)明确课程培养的就业能力目标

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具有很强的实战性,要求学生在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以后,完成纳税申报的理论和实操学习,让学生接触仿真的纳税申报业务,虚拟完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完整的纳税过程,使得学生能够胜任涉税的相关工作,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有学者已经阐述过(纪丽芳,2020)学生的就业能力的理论构建,指出学生的就业能力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体现,不仅包括学生的专业能力、学习能力,还包括创新创业能力以及社会能力。专业能力和学习能力是基础,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能力是提升。在培养学生过程中,教师做到以培养学生的这四个维度的能力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就业和生存能力。在教学中结合使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来组织教学,以项目为任务,最终通过具体任务来对应完成就业能力的四个维度。以纳税申报实训课程当中申报企业所得税为例,教学目标划分为所得税的税款计算、纳税申报及缴纳、税务处理等项目,每一项目都再进一步细分,通过项目任务来实现专业能力和学习能力。在项目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将线上和线下教学进行有机结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比如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小组讨论法、成果展示法等。此外,借助泛雅平台提前纳税申报资料和申报表,将纳税申报填制方法上传至泛雅平台,供学生自我学习。实训课堂期间,借助纳税申报软件,让学生课堂分组再讨论,提高学生的自主性。课堂上以一个具体的企业为例,学位分组,且组内进行岗位分工,完成一家企业的报税事宜。传统的教学为教师先演示,学生后操作。这样学生就少了自我探索的学习过程,教师可以让学生自行申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申报过程中学生遇到问题,可以先按组讨论,尝试将企业报税事项操作起来,那么学生就需要解决报税的内容和数据来源、纳税申报指南的解读,这都是自我学习的过程,无形中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遇到实在不能解决的问题,教师再和学生互动讨论。期间教师也可以随机和学生小组进行互动,询问学生具体某个数值的来源、讲解报税表格如何填写、何种方式填写更加快捷,或者提问学生对报税流程的想法及建议,潜移默化过程中培养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报税完成后,让学生继续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调研,调研企业涉税业务、纳税情况、税务筹划等情况。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为企业税务筹划出谋划策,写一份报告,课前上传至泛雅平台,课堂中让学生进行成果展示及汇报,以此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三)强化双创师资队伍的建设

当前,JX学院的双创教师队伍成员主要包括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师资双创能力较弱。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人才才是最重要的资源,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高职院校应当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自身的创新创业能力,从而完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的建设体系。高校可以通过挖掘校内外有效资源,尤其注重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教师,为双创教育融合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首先,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积极将企业会计工作经验的人士聘请到学校,担任双创实践教师,既然是和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有关,因而聘请的财务人员可以偏向于纳税报税人员,甚至可以是企业的高管人员,在课程开展过程中,可以有选择的授课或开展示范课,这样不仅为会计专业学生提升就业能力,本校教师也可以观摩学习,提升了教师的创新创业意识,有利于以后课程的开展。此外,本校创新创业团队教师也可以定时到企业挂职锻炼,充分利用企业的实际环境和资源,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实战能力,打造具有高素质专业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四)将双创能力纳入综合考核中

根据JX学院课程标准可以查阅出,纳税申报实训这门课程的考核形式是形成性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过程,平时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0%。那么教师在考核平时成绩环节,考核的项目当中可以加入创新创业能力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同时设定具体的百分比,课程实训过程中,告知学生这一要求,从而激发学生进一步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纳税申报实训课程教学改革效果评价

(一)双创教育凸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教师通过报税软件,由学生自主进行纳税申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其次教师再根据学生报税情况给予指导,从而完成教学;课堂中学生通过一个企业完整的报税资料,进行分组讨论,扮演不同角色,体验企业的真实岗位,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生创新创业意识。

(二)真正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

传统的纳税申报实训是教师讲解步骤,学生手动计算报税数据,进一步教师讲解报税表格填写步骤及方法,学生根本不需要思考报税方法及步骤,这一传统的教学方法与实践的整合度相对较低。融入双创教育以后,学生需要思考那么多的数据、表格如何去处理,有哪些方法可以加速处理,可以通过查阅资料、小组内头脑风暴法等,边学边做,真正做到让学生发散性思维,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三)提高学生的兴趣度及就业能力

我们课题组对参与的学生进行了调查问卷。通过回收的调查问卷,统计出,超过80%的学生认为,本课程的教学实施使得他们对课程学习更加主动,对专业学习更加坚定,对创新创业更感兴趣,希望越来越多的课程能够融入创新创业元素。因此,教学改革的总体效果是良好的,提高了会计专业实践教学的质量。

五、结语

在双创背景下开展会计专业核心课程纳税申报实训教学,教学目标应该从简单的会计核算转变为有创新创业意识的税务实训,教学模式打破传统的模拟方式,通过税务软件,真账实训以及岗位扮演,让学生逐步喜欢上专业学习,逐步养成创新创业意识。最后通过对纳税申报实训课程的教学改革效果的分析,可以看出专业教学可以融入创新创业能力,不仅可以提升会计专业的教学质量,也可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了学生创新创业的思维能力。如果更多的专业实践课程融入创新创业元素,那么将从整体上提升学生的能力,使得会计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更加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提高高职院校学生在社会上的就业能力。

参考文献:

[1]纪丽芳.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发展的“纳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以ND高校为例[J].科教文汇,2020(8):113-114.

[2]刘畅.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路径探索[J].职教论坛,2017(3):36-39.

[3]刘晓宇.基于创业计划的会计课程案例教学的实践研究———以“财务管理”课程为例[J].江苏教育研究,2020(10):50-53.

第8篇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财务会计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下对已发生或已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由此形成财务信息,对企业和外部有利益关系的各方面提供报告,以满足其经济决策需要为目标的会计。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因此,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他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做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报告之中。

财务会计信息的计量及其披露是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而且企业可以根据其经济活动的需要,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一定的空间性和灵活性;而涉税会计信息及其披露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通过企业提供的涉税会计信息可以了解其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和税收负担,可以据此进行税款征收、监督、检查,并作为税收立法的主要依据。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纳税主体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从纳税人来说,《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条规定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企业。从扣缴义务人来说,《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各项所得应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此条规定明确了会计主体的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是一致的,一个纳税主体也是一个会计主体。在特定条件下,纳税主体不同于会计主体。例如,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分公司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却可能是一个会计主体;又如,未实行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却可能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再如,由企业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等,尽管不属于纳税主体,但属于会计主体,应当对每项基金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目标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包括银行、债务人、潜在投资者)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而税务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不仅包括国家、地方各级税务机关,还包括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另外,税务会计的一个主要目标,是提供企业税务核算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由此可见,税务会计所包含的目标,已不再是一般的债权债务或投资的经济目标,还应包括更正、决定、滞纳处罚及财产保全等法律权力的目标。

(三)核算方法和程序不同。财务会计反映的利润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凭证、账簿、财务报告而最终得到的;税务会计反映的利润则以各税种的条例、规定为依据,通过纳税申报表来披露涉税会计事项。两种利润之间的调整,即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体现了财务利润调整为税务利润的过程。

企业税务会计的核算实际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通过财务会计现有的各个会计科目,对企业所涉及到的各个税种进行反映和监督,正确计算企业应交的各种税金。其核算的数额再通过财务会计的科目,最终会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上,成为财务会计报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通过设置“税务利润调整”账目,正确核算。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的目的不同,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的“财务利润”与“税务利润”之间的差额。该科目只作为企业财务会计的备查账户,其平时反映的多笔业务不用登记在企业财务会计账簿上,核算的结果只作为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第三,通过税务筹划,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规划和安排企业的纳税活动,既能依法纳税,又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解除税负或推迟纳税的目的。这实质是企业税务会计的高级阶段,也称之为“企业税务管理会计”,其反映和核算的一切资料,均不在财务会计报表上披露。因为税务筹划重在对企业纳税活动的安排,解决企业怎样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回避问题。

企业税务会计的操作程序也要分这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操作程序主要是:(1)设置反映企业税务情况的会计科目,如“应交税金”科目、“待扣税金”科目、“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所得税”科目、“递延税款”科目等;(2)编制记账凭证,明确记账方向、记账金额和所征科目,简明摘要经济内容;(3)登记会计账簿,分别在总账和明细账上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4)编制有关系的税务报表,提供企业相关的税务信息。

2、在第二种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操作程序主要是:(1)设置“企业税务利润调整”科目。该科目反映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收益、费用处理上产生的差异。借方登记由“本年利润”转来的税前利润额和税法规定应调增的利润额,贷方登记税法规定调减的利润额以及从“本年利润”转来的亏损额。余额在借方作为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2)编制相关的记账凭证。当发生下列4种经济业务时,才编制记账凭证。第一种,会计准则确认为收益而税法不确认;第二种,会计准则不确认为收益而税法确认;第三种,会计准则确认为费用而税法不确认;第四种,会计准则不确认为费用而税法确认;(3)登记“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账簿,此账簿系备查账簿;(4)结账并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作企业财务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事实上“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账户就是为了提供准确的计税数额和详尽的差异资料。在第三种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不存在统一的操作程序,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采取必要的方法。

(四)披露的信息不同。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披露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

第9篇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作用及特征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一)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现行的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l)目的不同。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除了为综合部门及外界有关经济利益者服务外,更主要的是为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服务;而企业税务会计则要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征收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例如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结果和终点,是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不同,同一税种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之间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一致,所以反映各种税款缴纳的方法各不相同。企业应按税收规定,结合本行业会计特点进行正确的核算。(2)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必须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又如企业计提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时,先按权责发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终时,如未付出,按税收规定则应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冲回,并入本年损益,缴纳所得税。(3)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如财务会计把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收规定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4)企业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而这种价值正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进行核算的重要内容。(5)企业税务会计要对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税款减免、税收筹划进行专门核算。而企业财务会计则把以上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成为税务会计单独设立的前提条件。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

一是企业配备既懂税收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

二是有利于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账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机关应有的职责。

三是有利于税制结构的完善。企业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后,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片面地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而乱挤成本、扩大费用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最佳途径

企业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企业纳税及其有关的财务决策和会计处理,首先,是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规定。不能片面地只为缓缴税、少缴税、不缴税。纳税人应树立牢固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政策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其次,如果现行税收规定中存在某些“灰色地扩,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虚就实等策略也属合乎情理和法规之举。目前,国际上合理避税已很普遍,纳税人树立避税意识,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当然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内容及核算方法

具体地说,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用货币表现的与税收相关的经济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税务会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企业税务会计的纳税基础,即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和纳税申报。

2.流转税、所得税两大税金的会计处理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应纳税种的会计处理。

3.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分析等。

(三)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1.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制定的,与其它专业会计一样,税务会计也必须遵照执行。只有当这些制度与税收规定有差别时,才按税收的规定执行。

2.纳税申报制度。纳税申报制度,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制度。企业税务会计应根据各税种的不同要求真实反映纳税申报的内容。

3.减免税、退税与延期纳税的制度。企业可按照税收规定,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延期纳税。按照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办理书面申报和报批手续,应附送有关报表,以供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前,企业仍应申报纳税;减免税到期后,企业应主动恢复纳税。

4.企业纳税自查制度。企业纳税自查,是企业自身监督本单位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和纠正错计税、少缴税、欠税的一种手段。企业内部对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等进行自行检查,以避免应税方面的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对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几点建议

要把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其中虽然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有些甚至还要补充和修订《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等。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日益完善和普及,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并不是一件繁琐的工作。田会计电算化给税务会计所带来的便利、快捷和高效必将成为税务会计迅速普及的巨大推动力。

目前,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构想阶段,如何让其初具雏型,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人才方面

如果说税务会计的最重要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那么税务会计的业务素质则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税务会计作为融会计知识、税务知识、法律知识及其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为一体的高智能活动主体,首先需要社会为其提供充足的业务培训机会:

l.在高等教育中开设与“税务会计”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较深会计理论、税收理论及法律理论功底的专业人才。

2.税务机关应给企业税务会计常年提供咨询服务和培训的机会,以使企业税务会计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规定和征管制度。

3.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选拔符合税务机关和企业要求人员担任税务会计,并为其提供培训、调研机会,保证税务会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方面

健全的组织形式是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必要条件。就我国现状来看,要设立企业税务会计,还必须建立注册税务会计师协会,定期组织税务会计资格考试,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具有一定水准的执业素质;并对税务会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完善税收规定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另外,还应制定约束企业税务会计行为的条例或规定,以减少企业税务会计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第10篇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管理;建立;税务会计师;专职岗位;作用

前言

房地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逐步在迅速壮大,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的税收在整个税收中也占有及其重要地位,房地产行业所涉及的税种很多,如在购买土地的环节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费等;在土地使用环节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等;在房屋销售环节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费、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在发放职工工资环节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内容丰富,税率变化大,房地产行业应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减少企业涉税风险。我公司从2005年至2010年底所涉及的税种就达11种之多,税务机关每年对税收稽查,也遇到涉税风险。通过税务稽查,我们认识到企业的税务管理应该从项目部到公司都应该设立税务会计师专职岗位,来专门管理项目及企业的税务登记管理、外出经营报验证明管理、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票管理、税务档案管理、所得税预缴及汇算管理等税收管理体系,全面地避免企业涉税风险。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投资需求,启动房地产市场,我国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但透视房地产业税收本质,繁荣背后仍有隐忧,其存在的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扰乱了税收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重点对房地产税收面临的问题作一点有益的探讨。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面临的问题

(一)倒挂往来不入“收入帐”,随意调剂收入

这是房地产企业最常用的偷逃税手法。主要表现为:一是将预收购房款或当期售房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作为调节利润多少的工具,不及时结转收入,不及时申报纳税;二是客户产权转让变更收取客户的手续费用,不确认销售收入,直接冲减销售费用或者间接费用,逃缴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外投资分回的收益,账务处理上挂在“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上,不入“投资收益”账,逃缴企业所得税;四是以租待售的商业营业房的租赁费用不确认收入,直接冲减销售费用,偷逃流转税及企业所得税。五是收到银行按揭款时,长期挂在“预收账款”等往来账上,不入“销售收入”账,推迟纳税;六是将应该作为销售的综合办公楼转为自用,不结转固定资产,逃缴房产使用税等等。

(二)以房抵债、抵费用或弄虚作假不计销售收入,偷逃相关税收

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商品房抵项银行借款本息;抵项应分配给投资方的利润;抵项应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款;抵项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价款等相关债务,直接计入往来科目。二是以商品房抵项应支付的广告费用、电力费用等支出,不计销售收入。三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开具假发票,少计收入或减少应税所得税额。

(三)税前扣除项目不真实,虚列或高估成本

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发票监管的漏洞,抬高建筑成本,减少应税所得;二是不按项目设立成本明细账,将完工和未完工的项目成本混在一起,造成完工项目成本虚增,导致企业账面亏损或隐瞒巨额利润;三是在进行道路减少、小区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时,设法高估配套工程成本及其相关费用;四是人为地将开发项目中的自用部分成本缩水,扩大用于销售部分的成本,以减少销售部分的营业利润,逃避相关税收;五是多列利息支出和预提费用,隐瞒实际利润额。

(四)以代收账款或其他名义为由不按规定申报纳税,偷逃税款

主要表现为:一是代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企业收取的费用,如煤气管网费、市政建设费、邮电通讯配套费、房屋交易费、水电增容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电缆安装费、绿化费等。企业往往以代收款项全部付给了委托单位为由,在财务处理上不计收入或直接冲喊开发成本,导致营业额减少,偷逃相关税收;二是利用关联关系,非法转移利润;三是自建房屋销售或出租,取得收入不入收入帐;四是以工程尚未决算,收入、成本无法准确反映为由,不申报纳税;五是伪造审批手续,假借“委托开发”、“合作建房”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名义,骗取税收优惠等,也都是房地产业偷税逃税常用的主要手段。

二、我公司设立税务会计师后的纳税情况及其意义

房地产行业所涉及的税种很多,通过下述表一可以知道,本人所在企业六年的税种共计十一种,实际缴纳各种税收近一个亿。其中企业所得税缴纳2516.95万元。

通过表一的税收缴纳情况,可以看出: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税收工作,我公司从成立开始就设立了税务会计师岗位,对企业的税收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公司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管理、外出经营报验证明管理、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票管理、税务档案管理、所得税预缴及汇算管理等建立税收管理体系,其作用非常重大。

1.有利于全面、系统地考察整个税收管理活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和活动规律,加强企业税收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及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收。

2.有利于正确制定和贯彻、实施、执行实施政策法规,实现税收管理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规模效率,合理规避企业纳税风险。

3.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管理职能,进行税收管理的整体改革,有利于纳税人公平竞争,促进税收征管的良性循环。

4.有利于促进实现依法治税,建立市场经济税收新秩序,减少征税及纳税成本,实现税企和谐统一。

三、关于税务会计师

税务会计师(CTAC)是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负责认证的国家高级财税管理人才重点培养项目,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

可以说由于税务会计师这个管理岗位的产生,就使得企业原本的一些具有涉税经验,经常与税务机关打交道会计人员,通过必要的培训学习,在掌握了税务会计知识和纳税常识、税收筹划技能等一系列相关专业知识后,从传统的会计岗位中分离出来,以相对独立的身份,参与企业核算反映、监督管理、预测和决策的职能管理中,从而达到节约纳税成本、降低纳税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中的作用及意义

(一)在税务会计师这个定义没有立法前,作为企业财务会计中的一名与税务打交道的会计,他的职能只是在每月的15号之前完成报税,缴税业务,填写一些税务机关要求填写的税务报表,在特殊情况下处理一些简单的税务纠纷。现阶段由于我国税法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程序化、现代化的越来越严格、计算方式的越来越复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求也随之出现了分歧,现有企业的一些“税务会计”无论从管理上还是对税法的理解上都远远不能满足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必须进行的税收筹划业务。作为一名与税务打交道近三十年的会计我是感同身受。6月在成都的一次纳税筹划培训学习中,纳税筹划作为一个全新的名词,还不完全被各公司和企业所接受。但是,当时老师的一席之言却让学员振动。他说,他在给一些企业、公司作纳税筹划的时候发现,这些公司和企业可以说都没有少缴税,但却因为财务人员对税收法规了解的不及时、对税务理解的不全面、不到位,而给税务机关多交了税款。回公司后,笔者对我公司的缴税情况进行了一次盘点,发现公司从开始就设立了税务会计师的岗位,不存在该缴的税没有交,不该交的税却多交了的现象,充分说明了设立税务会计师岗位与不设立该岗位,对企业税收影响很大。

(二)企业为了提高税务管理的有效性,设置专职的税务会计,按照税务会计的职责,一是根据税收法规对应税收入、可扣除项目、应税利润和应税财产进行确认和计量,计算和缴纳应缴税金,编制纳税申报表来满足税务机关等利益主体对税务信息的要求。二是根据税法和企业的发展计划对税金支出进行预测,对纳税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发挥税务会计的融资作用,尽可能使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

总结语

在设有专职税务会计岗位和不设专职税务会计岗位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结果和作用却是截然的不同。前者产生的结果是因为会计人员因不能全面、及时的掌握税收法规,或对税法理解的不透彻,将不该缴的税多交了,不但没有起到为企业节约支出、减少浪费、利润最大化的作用,反而还为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增加了税收负担;而后者的结果则是税务会计通过对税收法规、税收政策和税收征收程序的某些特殊规定,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坚持合法性、事先性、适应性、综合性的原则基础,进行具体的筹划操作和运作,为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小税赋,最大可能地多获取利润和取得了更大利益做出了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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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一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是21世纪的第一生产力,比尔盖茨也说过,未来要么是电子商务,要么没有商务。在信息时代无法掌握信息,将成为功能性管理文盲,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最为严峻的课题。毫不客气地说,我们目前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正在堕落为功能性文盲,与大企业集团相比,税务局的税收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信息系统之外。大企业集团是依靠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作支撑发展壮大起来的,如果没有信息技术,大企业集团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全球化的规模。比如沃尔玛实现了在深圳总部财务核算的体制,它给各个分支机构铺设专线进行信息化管理。大型企业集团都有专门量身定做的管理软件,东风汽车公司及其分公司使用的ORCALE软件、神龙汽车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使用的SAP软件、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使用的是QAD软件,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和东风汽车车轮有限公司随州车轮厂分别使用的是用友和EC。这些企业花重金定做管理软件,除了自身发展需要以外,也为规避税收预留了极大空间。既使是用友和EC这样相对简单的管理软件,在税务系统内部,由于管理体制和基层管理人员素质问题,使得能够熟悉操作用友和EC的人员都非常缺乏,而对于相对复杂得多SAP软件和ORCALE软件,能够懂的人更少了。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大企业集团先进的操作软件,复杂的管理系统,将税务管理与企业管理隔成两个世界,从而使税务管理隔山看海,隔雾看花,鞭长莫及,被人牵着鼻子走,失去税收管理主动权,沦落为企业的办事员。在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上,税务局还存着巨大的政策设计缺陷和税收数据管理体制缺陷,我们法律规定要求企业上报的数据非常有限,与当前大企业海量的数据形成巨大的反差,因此必须明确界定大企业标准,重新规定大企业上报的数据表格,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此外,大力改革当前税收管理数据高度分离相互封闭的税收管理数据体系,建立综合型的数据分析管理体制,这都是极为迫切的任务。

二是体制不适应问题。当前的税收属地管理原则、多级行政管理原则、分税种设内部机构原则、国地税分立原则、不分纳税人类别一刀切的税收管理原则,不仅完全不能适应大企业快速发展形势,而且与大企业要求集中管理的呼声是相背离的,从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效率,提高税收征管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来说,也是相背离的。我们了解到湖北电信、湖北人寿等公司都实现了省级财务集中核算,市州局分公司都是报账制单位,所有的会计核算凭证都集中到省公司。沃尔玛湖北公司以及华润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今年分别要求实现税务集中管理与稽查。随着大企业发展状大和对分支机构控制手段增强,总部经济特征明显突出。如果不改革现有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因势而为,顺势而变,我们的税收管理工作将始终是被动的,无论从大企业税收管理角度,还是从提供纳税服务方面,都会与大企业的期望遥远。

三是信任不对接问题。一切的管理与服务问题,最终体为某种关系,这是潜在的核心问题,反映的是思维背后的灵魂平等与利益博弈问题,无论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管理宗旨,还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管理职能,最终还是体现为纳税人的信任与否。在最近的湖北省治庸问责问卷调查的实际情况看,企业对我省税务局信任是有限度的,我想这不是湖北国税的个案,在全国应该都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对企业的不作为、乱作为、消极作为俯首皆是,从税务管理思想、税务管理体制到税务管理人员素质,全面体现了中国式的管理思维,写满了中国式的管理特征,如果不是对权力的畏惧,或者是蔑视,不会有人真正对这样的管理抱有实在的好感与真正的信心。我们只有彻底改变根深蒂固的不对等的征纳管理思维,建立真正平等与信任的征纳关系,真正尊重企业,建立坦诚沟通关系,信息不对称问题与管理模式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税企信任不对接问题其实深刻而微妙地反映了体制管理问题与思维方式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必须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重构大企业税收数据管理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必须从立法的角度重新规定大企业申报的各项报表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章第三节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要求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而相应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分别体现在各个相关税种的管理条例中。也就是说,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上报的数据具体体现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财务会计报表,这构成了当前税收数据体系的基本框架。问题在于,法定上报的数据与企业实际的海量数据形成了巨大反差,当前大型企业集团组织架构错综复杂,核算体系庞杂,呈现出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家、跨文化、跨阶层、高专业、高科技、高战略、高集中、高筹划和高风险等复杂特征,仅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无法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当前国际上通行的税收风险管理要求相去甚远,从而全面地影响税收征管质量。随着企业不断发展,企业管理也发生质的改变,欧洲最有影响的商业思想家弗雷德蒙德·马利克(FredmundMalik)指出,对企业的评价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销售与盈利的评价,而个体表现在六个方面:即市场地位、创新业绩、生产力、人才吸引力、财力和盈利能力。沃尔财务状况综合评价模型,用十项财务指标来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当前我国法定的数据采集模式与企业的管理模式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大企业集团不仅可以利用我国税制设计和管理体制的巨大缺陷,进行充分的税收筹划,税收调配也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在老鼠与猫的游戏中,我国税收管理者扮演的是现实版的被老鼠捉弄得狠狈不堪的猫的角色,基层税务局税收管理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税收管理差距遥远。因此,必须学习美国国内收入局的做法,明确界定大企业的标准,重新规定大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全面改革现有的管理方式,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大企业集团数据管理体系的重构,从根本上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不改变这一现状,任何征管模式改革都将无功而返,现代化税收管理目标无法实现。

(二)必须实现大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软件与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的直接自动对接。目前大企业都实现了电子报税,电子申报软件取代纸质报表,提高了数据采集能力。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申报,真正意义上的电子申报是大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软件与税务局的电子申报管理软件直接自动对接,企业每发生一笔业务,开具一张发票,记录一个会计凭证,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都会自动反映和记录,根本不需要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将企业数据经过人工工序录入到税务局的电子申报软件中。从本质上说,当前的电子申报仍然是手工申报的现代版,只不过在手工操作手段上从纸质进化到电子信息系统,企业申报数据调整空间仍然存在,数据真实性得不到保障。实现大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软件与税务局的电子申报软件直接自动对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息管税,这一点并非难以做到。今年五月份我带领湖北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赴四川省考察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时了解到,四川省国税局在税收综合绩效评估工作中使用无锡奇星公司开发的《国税评估软件》和《数据采集软件》,自动获取企业完整的核算账套,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2010年四川省税收征管质量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查补入库税收18.2亿元,很好地说明了获取真实数据并非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信息化管理手段是必不可少的工具。我觉得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开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很好的数据管理与分析工具。

(三)必须实现大企业税收数据集约化管理。当前的税收数据管理在法定上报内容和上报途径与方式上尽管存在诸多不足,但如果能够综合利用这些数据,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事实上大企业税收数据分布在不同的部门之中,高度分离且相互封闭,形成数据管理的孤岛,难以发挥综合效能。同时,在各层级之间,数据也呈相互封闭状态,以重点税源监控数据为例,省局统计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而市州局统计的是年纳税50—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区局则可能将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包括在内,这样在各个管理层级之间,都有各自统计而其他层级并不知情的企业。此外,统计、商贸、财政、银行、地税、国库、海关等政府各个职能部门都有相关的涉税信息,但是国税部门取得第三方涉税信息渠道不通畅,有时靠部门协调解决不了问题,甚至需要政府主要领导出面才能获取。为了发挥数据的综合管理效能,迫切需要实现大企业税收数据集约化管理,税收征管模式变革必须以此为核心来构建,重新设置内设机构职责与税收管理层级与范围,并建立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畅通渠道。

二是重构大企业税收管理体制。必须突破现有的税收属地管理原则、按税种设内设机构的管理原则、国地税分立原则、多级行政管理原则和不分纳税人类别一刀切的管理原则。我认为方面:

(一)必须成立正式的专家型智库机构,不仅要实现专业化管理,更要实现专家化管理。美国大企业和国际税务局一线管理人员主要由检查审计人员和专家组成,前者构成了各个工作小组的成员,后者由行业专家、财产价值评估师、国际税收检查员、技术顾问和问题专家组成,其中行业专家又包括计算机审计专家、经济分析师、工程师、雇用税专家、金融产品专家。我们要比照美国的做法,不仅要实现专业化管理,更要实现专家化管理,实施真正意义的上专家管税。而且必须强调的是,要成立正式的智库机构如专家技术局,有正式的人员编制和工作人员,是专职人员,而非兼职人员。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成立汽车行业工作小组,包括武汉市、十堰市、襄阳市、随州市部分工作人员,由于行业工作小组是一个非正式机构,汽车行业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以兼职身份参与其中,没有工作积极性,岗位上的事务又相当多,汽车行业工作小组徒有形式。事实证明,迈不出机构改革这一步,不成立有正式机构的专家型的智库机构,税务风险管理模式难以真正建立,必然形成内热外冷和上热下冷的尴尬局面。

(二)必须实施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不仅要实现行业集中管理,也要实现总部集中管理。借鉴美国“行业+地域”分布的管理措施,将行业范围内的业务进行集中,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比如成立汽车行业管理局、钢铁行业管理局、石油石化行业管理局、烟草行业管理局,提升其管理层级,实施重点管理和直属管理,打破现有管理层级和管理资源配置方式,提高管理效率。构建总部集中管理模式。大企业集团公司管理走的是大区或总部财务集中核算的方式,湖北电信和湖北人寿实现省级财务集中管理,沃尔玛已经实现了在深圳总部集中财务核算。这些企业的分支机构均为报账制单位,相当于生产车间,不具备独立财务核算资质。在这种情况下,抓好总部的管理非常关键,企业在这方面的要求也很强烈,湖北人寿、湖北电信、沃尔玛湖北公司、华润苏果超市公司等相继提出实行税收集中管理和稽查的要求。今年湖北省国税局对省内良品铺子饮食有限公司实施集中管理,分支机构增值税按照销售比例进行分摊,这是大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向。

三是重构大企业涉税服务理念。主要是:

第12篇

一、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定位

2007年9月起,随着福建和泉州中小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一大批既能熟练掌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审计核查等专门知识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本专业通过对泉州会计行业人才需求状况的调研,掌握各用人单位对会审专业的人才需求培养的要求,以社会需求导向为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优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一方面,依据2014年福建省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泉州市2013年度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显示,财会类职业在服务类岗位群中的需求大于求职缺口,在最大的10个地方产业职业群中排名第8,求人倍率为1.04,说明财会专业人才在泉州缺口仍然较大;另一方面,2012年通过针对会审专业的人才需求调查,福建和泉州的行业企业对出纳、收银,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内部审计、财务管理、仓库管理等会计岗位群的需求量较大。因此,会审专业以职业岗位群为抓手,适应行业企业对会计、税收、内审专门人才就业的需要,为此,本专业立足会计职业岗位群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要求,立足大泉州,面向福建省,定位培养兼具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审计核查等3项“核心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理财能力、纳税筹划能力等3项“发展能力”。适应中小民营企业一般会计岗位群(中小企业主办会计岗位、报税员岗位、内部审计助理岗位、财务管理岗位、理财岗位等)的生产类技术技能型会计专门人才。

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贴近行业企业发展对会计人员培养的要求,面向中小民营企业一般会计岗位群,将主办会计、中小企业出纳、报税员、仓储管理、内审员、助理财务分析师岗位等作为会审专业人才培养的职业岗位群,使之培养的专业群岗位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完善,专业岗位群进一步与经济社会、行业企业、产业联系更加紧密[3],以充分发挥会审专业在福建省的优势品牌和龙头引领、带动作用。基于此,会审专业更新高职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深化拓展,构建“岗位主导、校企共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具体实施中体现一条主线、二个驱动、三个能力、四个突出。一条主线,即以会计岗位群(核心岗位群和相关辐射岗位群)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为主线;二个驱动,即技能竞赛驱动和校企共育驱动;三个能力,即会计核算能力、纳税申报能力、审计核查能力;四个突出,即突出就业质量、突出企业地位、突出成长培养、突出社会服务。会审专业以会计岗位群为主导,培养面向中小民营企业的生产业技术技能型会计专门人才。在岗位主导中培养中小企业主办会计岗位、报税员岗位、内部审计助理岗位等“三大”会计核心岗位,在此基础上拓展到财务管理岗位、理财岗位、税收筹划助理岗位等相关会计辐射岗位群的人才培养,重点强化专业三个基本能力(会计核算能力、纳税申报能力、审计核查能力)的培养与提升;以开展各类会计职业技能竞赛为载体,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同时实施专业建设与地方服务产业融合,与泉州宏兴记账公司长期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共同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教材开发、产学研方案等教学内容的制定、优化和完善,强化共办、共管、共育、共享的“四共”专业建设校企合作机制。在岗位主导、校企共育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培养下,突出专业高分录取率、高报到率、高就业率、高满意度的“四高”特点,以就业质量评价为主体的专业品牌美誉度;在校企合作中突出行业企业在“四共”专业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和中心地位;突出学生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学生就业、学生成长、学生创业与实践技能提升;突出专业在“校企”和“政校企”社会服务中的智力支持与保障作用。校企共育合作,积极推进校企对接、产学对接,双方合作共同培养服务类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面临的会计、纳税现实问题,而且提高了学生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审计核查“三大”专业核心能力。

三、构建基于会计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

依据会审专业岗位主导、校企共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实施核心课程内容与会计职业资格标准对接、课程教学过程与社会服务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的“三对接”[4],构建基于会计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做到课程改革的“三融入”,即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融入职业岗位要求,在课程教学内容中融入职业资格标准,在核心课程讲授中融入优秀企业文化(敬业、拼搏、诚信等)。同时,积极运用教育信息化技术,建成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富有特色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实施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优质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实现核心课程“教学做”理实一体化,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

1.构建基于会计工作过程为导向的“733”阶梯式能力递进课程体系

本专业以岗位主导、校企共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构建基于工作过程为导向的“733”阶梯式能力递进会计课程体系,即构建会计“基础能力核心能力发展能力”的阶梯式课程教学体系。即凭证编制与审核凭证填制与审核账簿登记报表编制财务信息分析涉税申报审计核查等7个会计工作过程的基础知识素质能力;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审计核查等3个专业核心能力;财务管理、理财、纳税筹划等3个专业发展能力。通过构建基于会计工作过程、专业技能耦合的课程体系,进而强化会审专业核心能力、发展能力和专业职业素质的培养。

2.重构专业课程体系内容

会审专业根据地方服务产业和中小企业对会计工作职业岗位群能力的技能需求来重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一是人才培养模式所需支撑的课程体系内容。一方面以“工作过程或工作流程”构建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审计核查三个专业核心能力所必需的课程教学体系。支撑三大核心能力的课程涵盖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填制、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技能实训、财务信息分析、税务流程与纳税申报、税务流程与纳税申报实训、审计工作规程、审计程序实训、财务分析处理、会计电算化实训、小企业会计技能实训、大中型会计综合实训等专业核心课程。另一方面,以会计职业岗位核心能力为基础,按照工作过程提升财务管理、理财、纳税筹划三个发展能力,支撑三个发展能力的课程包含会计基础工作认知、会计报表编制、企业财务信息分析、会计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纳税筹划、税务申报、公司理财、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分析实训、税务流程实训、成本核算实训等职业技术课程。上述专业核心课程和职业技术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有力支撑了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所必需的课程体系,并将其专业职业素养融入会计工作过程当中,培养学生解决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审计核查实际问题的操作能力和开拓能力,使学生逐步掌握适应未来会计职业岗位群工作必需的人才培养操作技能。二是强化专业核心课程实践教学内容。专业课程加大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专业核心课程的实践环节总学时占52.58%以上。目前,本专业在校内已建有“一中心、二实训”的校内实训格局。即会审实训中心、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ERP软件模拟实训室等2个专业实训室。能够较好地满足各专业课程的实训需要。因而在专业实践教学中,采取校内模拟仿真实训与校外职业环境实训结合、专题实训与综合实训相结合来指导职业岗位群实践操作。实训课程与专业核心理论课程有机对接,较好地训练了学生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审计核查“三大”专业核心技能,这些实践教学内容体现在每学年会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在会计与审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中,一般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占其总学时的40%~50%,专业核心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超过50%。三是优化“双证书”教学制度。根据会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和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迫切要求,实施“双证书”教学制度,即学历文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将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有机融入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体系之中,为此,选用财政部门编写的职业考证教材作为会审专业的专业核心或选修课程,目前会审专业的双证毕业率高达97%以上。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1.在教学中实施“教-学-练-讲”四位一体化课程教学方法

会审专业核心课程采取集中式“做中学”的“教-学-练-讲”四位一体化课程教学方法。根据对会计一般职业岗位群(会计核算岗位、报税员会计岗位、财务管理岗位、内部审计岗位、理财岗位等)的知识与能力的要求,以典型应用案例为主线,将课程教学场地安排在会计综合实训室、纳税申报大厅的现场,学生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问,老师再边讲解、边演示,实现知识与技能相融合,学生在“教、学、练”理实一体化的教学环境中理解并掌握会计操作技能等基础知识,因而具有较强的会计实践技能。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同步进行,既保持“做中学”,通过实践项目的系统设计与实施掌握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又贯彻理论知识的实践应用性,培养学生的专业操作技能。

2.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和采用会计仿真情景,提高学生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

一方面注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加强学校网络课程建设,实现教学课件、讲义、教案、案例、习题与企业纳税申报实训软件上网。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和结合专业课程特点,整合网上教学资源,且学校提供充足的机房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设备要求,以方便学生学习。另一方面校内按照真实的会计工作仿真环境布置和配备,模拟企业会计核算、纳税现场、会计项目等真实工作场景,使学生在这种模拟环境下学习和训练。学生不只是简单地掌握专业技能,还有宝贵的实践经验,将来进入工作岗位能够迅速适应环境。2011年至今,本专业开展国家金融专业教学资源库子项目———《财经在线》建设1项并通过教育部验收。《税务流程与纳税申报》、《ERP应用与实训》和《财务会计报告分析》3门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为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共享课程,便于教学资源共享。

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