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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不动产档案管理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原房产档案留存在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成本更低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在房产档案的使用上,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明确了房产档案的共用机制。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登记档案和房屋交易档案查询互用制度。广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房屋交易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登记档案和房屋交易档案查询互用制度,保证房屋登记和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由此可见,在房屋交易、确权与登记相分离后,原房产档案无论留存在哪个部门,将来都是要互相共用的。在档案的共用机制下,从档案转移及管理的成本上考虑,若将原房产档案由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转移至不动产登记部门是弊大于利的。
首先,将原房产档案移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会增加额外的转移成本,不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去进行大量的资料移交工作,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进度;其次,由于房产档案管理的复杂性与系统性,目前有很多地方的房产档案是由原房产管理部门专设的机构进行专门管理。新设立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设立的初期,从人员结构上看往往缺少足够的房产档案管理专业人才,若将原房产档案移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将需要专门培训或招纳一大批专业的房产档案管理人员,这在无形中会加大档案移交的经济成本。同时,也有可能会出现由于暂时缺少专业的档案管理人才造成房产档案得不到及时与有效的管理。因此,将原房产档案由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其成本更低,更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二、原房产档案留存在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更为科学合理
从目前来看,全国各地对原房产档案的归属问题并没有统一的做法。如果从基于房屋交易、确权与不动产登记相衔接的工作模式考虑,应该从是否有利于各部门职责的实现、是否有利于工作的衔接、是否有利于工作长远开展三方面进行考量,去论证原房产档案如何归属更为科学。笔者认为,将原房产档案归属于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更为科学,理由如下:
第一,将原房产档案留存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是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管理部门实现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职责的重要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履行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职责并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的复函》中明确指出,房屋交易、产权档案是交易的真实记录,是房地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基础。而房产历史档案往往具有不可拆分的特点,因此,将原房产档案继续留存于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是房产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与文件要求的需要。
第二,将原房产档案移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缺少有力的文件依据,甚至还与现行的文件精神相冲突。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形成的资料往往具有特定时间性,是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开始而逐渐积累形成的。将原房屋交易、确权与登记一体化下的房产档案留存于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并不违反相应的文件要求,也不影响不动产登记部门职责的实现,而将原房产档案移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显然不利于房产管理部门行使对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的职责。针对有些地区将房产档案整体移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出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履行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职责并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的复函》别提出,对于将房屋交易、产权档案移交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三,将原房产档案留存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并不影响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其职责,反而会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开展。如在广西国土资源厅与广西编办联合下发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编办转发〈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了广西内不动产的交易、确权、纠分调处等其他管理和监管职责仍由原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广西住建厅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房屋产权或交易当事人到房产主管部门申请确认房屋产权和交易结果,各市县房产主管部门要将《房屋交易和产权告知书》纳入业务流程,于登簿、发证环节前出具。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交易和产权告知书》应作为房屋确权和交易手续证明,依法办理房屋登记。在这个工作模式中,房产主管部门将通过行使交易与确权的职能以及通过档案的互用机制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等信息记载于登记簿提供大量的前期支持。同时,利用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较为完善的房屋电子档案资料,通过构建房产管理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与数据交换,可以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进行房屋登记时提供实时的支持,从而更好的保障不动产登记部门职能的实现。在这个模式中,房产管理部门对原房产档案的管理是审核房屋交易是否合法,明确产权归属的重要参考与依据,是出具房屋交易和产权告知书的重要前提。因此,原房产档案由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管理不但不会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开展,反而通过两个部门的合作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开展。
三、原房产档案留存在原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更便民利民
关键词:融资 统一 动产抵押
中图分类号:D91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09)24-0090-01
一、中小企业融资动产抵押存在的问题
面对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品,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实际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曾对银行系统授信时是否接受中小企业的存货、应收帐款等作为抵押品进行了调查,从银行角度分析了中小企业难以凭借动产作为抵押担保获得贷款的原因。从银行角度而言,动产抵押难以推行的因素主要包括:
其一,动产特征所致。在动产抵押中,动产易于移动导致实践中一物多抵和抵押物品不实。
其二,银行控制风险的需要。银行信贷资源在我国的金融资源总量中占有绝对优势的地位,但目前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与其理想状态相比仍差距明显,银行系统中的不良资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风险日渐累积,信贷趋于集中。在这个大前提下,银行防范风险机制不断完善,如商业银行普遍上收贷款权限,严格贷款发放程序和条件,重视对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考察。这导致以担保贷款为主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
其三,银行应对动产抵押经验不足。动产抵押要求银行相当熟悉抵押品所在的行业,能确定抵押物品的真实价值。目前国内银行在这方面谈不上经验丰富。
二、设立统一抵押登记模式的必要性
抵押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用于抵押的物权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法律行为。
目前,实践中动产抵押登记状况不容乐观,这已经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发展形成很大的制约。实践中动产抵押登记的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第一,登记效率低下。根据对工商局、银行、企业的调查。一般地,中小企业的动产抵押登记时间为:(1)设备登记,工商局认为实际所需时间为5天,而金融机构认为实际所需时间最短7天,最长为17天;(2)土地和建筑物登记,房地产登记所认为实际所需时间3天至15天;金融机构认为实际所需时间最短7天,最长为30天;(3)机动车登记,按《机动车登记规定》,汽车登记法定时间为1天,向登记机构查询信息,花费时间一般为1天至3天。这些均导致登记效率不高。
第二,登记事项不合理。目前实践中动产抵押登记的指导性法规为《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第4~7条的规定,不仅反映出登记内容过于详细而且需要登记人员进行实质性审查。如在进行动产抵押登记时,需要对抵押的动产做出详细性描述。
第三,登记机关杂乱。《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机关。”《物权法》也采用相同规定,于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了动产抵押的部门,即“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但是实践中,动产抵押的登记机关远比上述法律规定要混乱。
因此,动产是种类物和抵押物的不特定性以及抵押后容易替换,造成抵押登记在操作中的困境。再加之实践中登记机关杂乱,登记效率低下,可以说动产抵押登记状况不容乐观。动产抵押登记无章可循成为影响银行接受动产抵押权的重要原因。
三、设立统一抵押登记模式的可行性
(一)楼盘表提出的背景
2013年3月10日,经过全国两会授权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首次提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11月24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出台,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建立。自此,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快车道,我国实行多年的房屋交易与房屋登记一体化管理模式退出历史舞台。
在此背景下,为规范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10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在其中列举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内容时,正式提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楼盘表”概念,并把楼盘表管理列为第一项,还明确了各地应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中建立楼盘表,通过楼盘表对房屋交易与产权各项业务进行管理。
(二)楼盘表的概念
“楼盘表”最早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对某一幢房屋及每一套房屋的户号、面积、户型、层数、销售情况等内容形成的直观表格。但在《导则》中楼盘表被赋予了新的作用,其之于交易管理的重要性堪比登记簿与不动产登记,是开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工具。
楼盘表与房屋登记簿相比虽然还不是法定簿册,不能作为房屋产权归属的依据,但是其内容可以更丰富,范围可以更全面,应用可以更广泛。内容完整的楼盘表可以包括房屋的物理状态信息、查封等限制信息、权利人信息以及交易状态等。楼盘表可以根据房屋实际状况建立,无人申请登记的房屋同样可以设置,因此覆盖范围更广、建立更及时。楼盘表可广泛应用于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涉及房屋数据的各类业务中,可以解决不同部门、不同业务系统中房屋数据没有关联的问题。
(三)建立楼盘表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建立楼盘表对房屋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是当前房地产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楼盘表作为各业务系统房屋数据源,不仅可以避免各业务系统的多头录入问题,还可以对房屋数据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提高数据质量。通过房屋唯一编码,楼盘表将各业务系统串联在一起,可实现房屋有关业务数据的综合信息查询等功能,对现有数据资源实现有效利用,有利于房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楼盘表建立可以简单概括为,设计一个基本楼盘表数据模型,利用房屋唯一编码,整合各业务系统房屋数据,同时建立房屋数据及关联信息在房屋全生命周期内的动态更新机制。
二、楼盘表的建立
(一)楼盘表的记载信息
1.根据《导则》要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中建立的楼盘表应当记载以下信息:
(1)房屋物理状态信息。房屋物理状态信息包含地理数据、丘数据、幢数据、户数据、数字格栅图等。
(2)房屋交易与权利状态信息。房屋交易与权利状态信息包含土地使用权信息、房屋所有权信息、抵押信息、查封等限制信息、权利人信息以及交易状态等。
(3)其他信息。其他信息包含业务数据、统计数据以及数据等。
2.为拓展楼盘表功能,满足社会其他部门或组织业务管理需要,楼盘表还可以记载但不仅限于以下可以与房屋相关联的信息:
(1) GIS地理信息系统状态信息。GIS状态信息主要包含土地和房屋的地理位置在某个统一坐标系统中的定位信息。
(2)房屋租赁状态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包括房屋租赁状态和租赁人信息等。
(3)物业管理状态信息。物业管理状态信息包括物业费用的收缴、房屋维修等状态信息。
(4)人口管理状态信息。人口管理状态信息包括人口居住及流动状态信息。
(5)公共服务配套状态信息。公共服务配套状态信息包括房屋使用水、电、天然气以及缴费等状态信息。
(二)楼盘表信息采集途径
1.房屋物理状态信息,可以通过房产预测绘、实测绘、变更测绘等测绘业务途径获取数据。
2.房屋交易与权利状态信息,可以通过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或不动产登记等业务获取,实时更新。
3.其他功能扩展信息,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或组织业务系统的对接或关联取得,对接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定期更新,有条件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更新。
(三)楼盘表的建立标准
1.按照房屋交易最小基本单元建立房屋唯一编码,结合各地实际可采用现行的房屋代码,但因注意与不动产编码唯一对应的关系。
2.为规范和便于楼盘表系统与原住建部推行的七大子系统的关联,楼盘表应按《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55-2007)等标准建立,按项目、楼幢和套(间)进行层级管理。
3.涉及与其他部门或组织业务系统对接,接口标准应兼顾其他相关行业的规范和标准。
(四)楼盘表的建立程序
1.楼盘表建立的一般程序
根据《导则》规定,楼盘表建立的程序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步,采集规划许可、土地审批、建设审批等相关信息;第二步,采集测绘成果信息及相关电子图表;第三步,采集构建楼盘表,实现相关信息关联。
结合实际,楼盘表建立的一般程序可以分解为以下具体环节:
(1)房屋测绘:测绘公司受理房屋测绘申请,完成房屋测绘,形成房屋测绘成果。
(2)房屋测绘成果备案:房屋测绘成果提交至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3)基础楼盘表建立:测绘公司根据经备案的房屋测绘成果建立基础楼盘表,基础楼盘表主要是指房屋的基础测绘数据以及国土、规划、建设等项目测绘依据。
(4)基础楼盘表审核: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测绘公司提交的楼盘表进行审核。
(5)信息关联:房地产主管部门将相关业务系统与审核完成的基础楼盘表关联。
(6)楼盘表建立:信息关联完成,楼盘表正式建立。
2.基于无锡实际,楼盘表建立程序的设想
(1)以现有房屋测绘库为基础,构架楼盘表。
(2)利用房屋登记簿已有记载信息形成符合住建部要求的房屋交易信息簿册。
(3)通过房屋唯一代码,将房屋交易信息簿册与楼盘表建立对应关系,同时将房屋权利状态写入楼盘表。
(4)新建:新建房屋按照建立楼盘表的一般程序设置并关联房屋交易信息簿册。
(5)更新:通过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和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更新楼盘表。
(6)补入:根据存量房交易和变更测绘补入存量房楼盘表并关联房屋交易信息簿册。
三、探索楼盘表的应用
(一)楼盘表与房屋交易管理平台下属各子系统的互相应用
(1)楼盘表与测绘成果管理子系统
楼盘表基于测绘成果管理子系统建立,其基础楼盘表通过测绘成果管理子系统更新维护。
(2)楼盘表与商品房销售许可管理子系统
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前必须先办理房屋测绘,建立楼盘表。商品房销售许可管理子系统从楼盘表中选择预售或现售范围,建立销售楼盘表,通过销售楼盘表对商品房销售许可进行管理,并将房屋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办理状态写入楼盘表。
(3)楼盘表与统计分析与信息子系统
统计分析与信息子系统基于楼盘表记载业务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
(4)楼盘表与其他子系统
其他子系统包括: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子系统;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子系统;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子系统等业务系统。楼盘表与业务系统的互相应用,可以统一的描述为,业务系统在受理、办理各类业务的过程中,从楼盘表中实时查询办理业务所需的房屋相关信息,并将业务办理的状态、结果信息实时写入楼盘表,供其他相关业务办理时及时查询使用。
(二)楼盘表与不动产登记系统
虽然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影响下,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相分离,但房屋交易与不动产业务还是存在的紧密的关联。因此,为做好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业务信息应高度互通共享。有条件的城市,楼盘表应与不动产登记系统保持实时关联。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将所以业务办理状态信息写入楼盘表,开放楼盘表系统供不动产登记实时查询。不动产登记系统应将各类登记结果写入楼盘表系统。
(一)耕地保护措施得力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年初由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2016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继续将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纳入对乡(镇)政府目标考评的内容,落实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强化全县耕地动态巡查,完善动态巡查台账,开展以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的巡回检查,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图、表、册和实地“三位一体”管理,做到保护图、保护地块、保护责任“三落实”。
2.加大力度落实补充耕地工作。
二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补充耕地相关任务。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600亩,已完成1593亩;补充耕地任务1200亩,己完成补充耕地200亩(购买增减挂钩指标)。
二是有效利用我县废弃矿山资源,根据《__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有关问题的通知》(__国土资综〔2015〕314号)文件精神,将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以达到增加耕地、提高土地使用率,绿化环境、恢复植被以及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等目的。我局通过“204”图斑比对、分析,初步测算出全县域采矿用地图斑共计270个,面积4986.89亩,目前正在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工作,对条件成熟的将分期分批进行。
(二)规划管控落实到位
1.认真办理用地预审及农转用征收报批。积极靠前介入,严格按照办事时限承诺,主动提前介入服务我县重点项目。截止目前共完成用地项目预审20宗,预审面积513.06亩。
2.及时办理使用有条件建设用地区方案调整报批工作。上半年获批使用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方案3个批次,调整项目用地16宗,调整规划面积527.42亩,较好地保障了建设用地的正常报批。
3.逐步开展局部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上半年获批局部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个批次,涉及调整项目用地8 宗,涉及到调整规划面积806.28亩。
4.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__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__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与优质耕地的重叠度较高,城镇周边还有不少优质耕地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基础上,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目前城市周边范围内耕地面积8954.83亩,其中已有基本农田733.18亩(其中水田471.21亩,旱地261.97亩),未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有8221.65亩。经过前期调查、举证梳理,我县已完成面积538.22亩,完成任务率6.55%。
5.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管理。今年共购买城乡增减挂钩指标面积400亩,支付购置款17000万元;购买占补平衡指标700亩,支付购置款7400万元,目前还没有使用增减挂钩的指标,较好保证了经营性商住用地审批。
(三)建设用地管理规范。
1.积极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次报批及各类建设用地供地审批工作。上半年共获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41个项目,用地面积1712.2885亩;办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手续21宗,用地面积1412.76亩。
2.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项目用地公开出让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对重点项目的用地安排,上半年全县共出让土地11宗,总面积471.07亩,总价款103163.84万元(其中工业用地7宗,面积215.4亩,总价款7113.84万元;经营性项目用地4宗,面积255.67亩,总价款96050万元)。
(四)矿政管理稳步推进。
1.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一是委托省地质测绘院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科学规范采矿行为。二是进一步强化矿山巡查机制,保证各乡镇开展矿山区域巡查每月不少一次。对巡查中发现无证矿点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打击取缔。2016年上半年,我局对无证矿点开展巡查40次,打击13个矿点,捣毁开采锯台电脑板16台,有效地规范矿山管理与整治打击震慑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三是加紧机制砂出让工作。我县今年拟公开出让的机制砂项目有3宗,分别位于__镇、__镇、__镇,现__镇双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已办理地质报告等前期工作,其余两处矿点也正在论证中。
2.组织开展生态恢复治理。一是制订切实可行的矿山复绿方法,严格实行矿山复绿“双月报”制度,我县饰面石材矿山的治理面积已达近150亩。二是结合《__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托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废弃矿山覆土绿化工作力度,努力做到生态环境与补充耕地有机结合,一举多得。
3.抓安全生产及地矿灾害防治工作。一是抓矿山安全生产。积极协同安监部门依法对5家矿山开展年检工作,年检率和年检合格率均达100%。先后4次对持证矿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4人次。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万余份(册),张贴各类宣传标语20余条。有效提高矿业主及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二是严防地质灾害。按照《__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__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前后设立的84面警示标志牌进行全部更新,对全县地质灾害点实行经常性的监督巡查,并同时设立了避险安置场所。每逢台风、暴雨及汛期及时利用短信平台地质灾害防灾预警预报。同时,积极协助__乡__村与__乡__村做好地质灾害点搬迁安置和补助上报的前期工作,目前,3处地灾点66户居民搬迁安置的前期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__乡__村等4处地灾隐患点通过治理已清除安全隐患。对列入国家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__镇__街地质灾害点,已进入施工阶段,国土资源部是治理
补助款370万元也已下达。6.完成科学开发地热资源。对__镇__村的地热严格实行开采水量的定期监测(每季度1次)。不断完善贵安地热基础设施,实现了集旅游开发、理疗健身等为一体,
“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综合效应。
(五)执法监察力度加大
1.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共484个,总面积7866.9亩,占用耕地1707.66亩。其中,涉及188宗违法用地,面积264.99亩(耕地119.69亩)。188宗违法用地中,其中军事用地5宗,非立案查处31宗;立案查处151宗。全县违法用地占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4.69%,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7.04%。目前对立案查处的案件正在逐条分析、调查、审理中。
2.加强动态巡查,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我县采取无人机巡查、手机移动执法等高科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手段,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阻止。结合省市对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巡查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四大经济开发区和__、丹阳等违法行为高发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今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75宗(卫片案件164宗,非卫片案件11宗),涉及违法占用土地面积248.56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35.73亩。同时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全县共拆除违法建筑237宗,占地面积446.30亩,有效震慑违法用地行为。
3.认真抓好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结合大排查活动,认真处理群众的诉求,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半年共受理事项71件,其中群众来信11件,12345件44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件4件,省市部门3件,县局1件,12336转办违法线索8件。
(六)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1.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半年在“__之窗”网站公开信息共37条。二是规范征地工作。在征地过程中,认真征地公告,规范土地补偿费发放流转程序,防止征地补偿款的拖欠、截留、挪用、克扣和擅自变更征地补偿费用途,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范要求做好预决算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抓好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绩效考评、离任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地税局为县财政协征土地契税约2750多万元,耕地占用税约800多万元。加强耕地开发整理以及旧宅旧村复垦资金前、中、后三期资金跟踪,规范耕地开发整理承建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再线监控”管理。四是完善网上审核报批程序。目前国土资源管理网上审核报批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用地报批、地籍登记确权发证、矿山管理等项目已录入网,按照网上审批程序实行。五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全民宣传教育。以“6.25”土地日、“4.22”地球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利用有线电视、宣传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上半年我局还组织完成了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制度汇编工作。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等汇编成册,有效满足了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共识。
2.规范登记工作。
(1)组建__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是完成机构设置。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整合县土地、房屋、农地、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在本局加挂__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组建“__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已完成单位编制核定,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定”方案及负责人任命工作。人员划转工作正在进一步落实中。二是完成窗口设置,落实硬件设施。完成了窗口设置方案,购置服务器并与软件单位对接,落实好软硬件配置,基础网络调试及数据库建设,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力争月底投入发证。
(2)进一步完善地籍管理制度。5月底,全县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共计3540本,面积2024164.59平方米。其中,单位初始(变更)登记33宗,面积1889536.8平方米。办理土地他项
权利证明(抵押登记)194宗,面积502395.78平方米。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130本,面积11013.34平方米。(3)扎实推进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上半年,已完成地籍调查和房产调查共12个村,目前正在进行地籍档案扫描、地籍及房产要素测量、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等工作。
3.档案管理规范。上半年共接受地籍档案3852宗,用地档案国家集体类35宗,文书档案1004件,司法查询776宗。接待档案权利人查询复制300余宗。
4.统筹信息化建设。
(1)“一张图”已全部布置到位,现处于试运行阶段。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目前我局的电子信息系统“一张图”实现了电子政务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库及监管系统。一是实现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化工作要求,为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管理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办公自动化,我局自主开发了国土办公oa系统,实现单点登录和上下级数据交互。二是实现系统数据库的管理与应用。按照省厅统一数据标准,以“二调”数据成果应用为基础,逐步整合规划、基本农田、基准地价、矿业权核查、基础地理、遥感影像、数字__电子地图等数据库,建立“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形成我县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数据库集“批供用补查”一体,可被广泛的应用于数据查询、出图等全局各科室业务工作。三是落实综合监管系统。直观展示建设项目的生命树关联,实现对土地生命周期流转追溯,从而实现对土地流转过程的全程监管。
(2)稳步推进数字__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数字__空间框架项目获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复立项,目前软件部分确定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作为项目的技术支持单位,开展项目前期的调研设计工作;硬件部分已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四台服务器。同时,争取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专项经费50万元用于推进项目建设。
(4)完善土地监察系统动态巡查。根据国土资源部及省厅要求对出让地块的后期工作通过土地监察系统进行监督,对巡查的地块适时上传出让金票据、交地确认书、现场相片、施工许可证等。上半年已完成待监测宗地的约175宗地块的材料的收集上传工作。目前我县供而未用面积约2220亩,全省排名65位,已从去年同期的全省10名左右大幅下降,成绩显著。
(七)队伍素质有所提升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精神,我局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按照学习进度要求,目前已组织开展了5次集中学习会、1次专题学习讨论会,同时前往县展览馆开展“清廉自律,慎守儒风,林则徐家风展”参观学习。并认真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进社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员e家”平台的使用,完成了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47人的进“党员e家”平台认证。
2.认真开展廉政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2016年__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拒绝接受商业贿赂承诺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机制,增强廉洁自律观念。二是落实八项规定。通过局务会议、基层国土资源所长会议、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县纪委、效能办相关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典型事例的通报,提高队伍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三公经费开支较去年又大幅下降。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点围绕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动态跟踪掌握廉政风险,适时进行廉政风险预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四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两部法规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挺在前面。
3.深入推进综治工作。把综治和平安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内部的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知识教育,提高本单位人员的综治创安意识和法制观念,防止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完善保卫、保密、值班等安全防范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内部的安全系数。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体向好,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1.干部队伍力量不足。
2.矿产资源无证开采、乱采乱挖现象还时有发生,__流域共34个饰面石材矿山于2015年底虽然关闭退出,但“死灰复燃”现象在短期内可能存在,做好彻底全面退出还将面临工作考验。
3.农村个人违法建房现象时有发生,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因部分当事人不配合调查,且部分乡镇政府未将卫片图斑列入“两违”拆除对象,严重影响我县卫片整改到位率。
4.保护耕地压力大,耕地补充任务重,土地开发整理后备资源不足。
5.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与我县发展需求相冲突,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无法达到20%。将影响有条件建设区空间布局调整报批工作,继而影响我县建设项目的推进。
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1.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对上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努力解决基本农田任务数与二调数据之间的“反超”问题和耕地保有量与二调数据之间“倒推”问题。全面实施新一轮的__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尽早完成全县34642亩优质耕地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增划工作。
2、努力
挖掘潜力,落实补充耕地各项工作。一是立足政策,挖掘开发潜力。我局将与林业、农办、水利、农业等部门积极配合,拟出台相关政策,充分挖掘废弃园地、低效商品林林地、未利用地、村镇居民点低效建设用地等资源进行开发复垦产生新增耕地。
二是抓紧土地整理项目进度。下半年可完成补充耕地任务925亩。其中长龙洪峰等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产生新增耕地150亩;__乡__和__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产生新增耕地465亩;__乡__等11个村和丹阳文朱村旧村复垦项目,可产生新增耕地110亩。并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力度,推进拟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在下半年进入调查设计阶段,力争在年底前开工,2017年通过市级验收。分别有: 3宗未利用地开发项目,面积405.13亩; 3宗旧村复垦项目,面积215亩; 4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4493亩。
三是异地购买指标。立足本县资源情况和本年度项目开发新增耕地情况,及早谋划向域外购买指标,今年充分利用与相关县市购买增减挂钩指标老关系户基础上,继续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切实考虑我县资源紧缺和耕地保有量倒挂等实际情况,协助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确保完成2016年补充耕地任务。
3.强化用地保障。将坚持保重点、保民生、保产业的原则,一方面通过积极对上协调沟通抓用地报批,畅通报批绿色通道,努力争取用地指标,重点项目指派专人跟踪;另一方面,在项目用地过程中做到关口前移、主动服务,认真做好用地报批的协调和指导,确保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等所需的建设用地及时获批。
4.严格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对土地开发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土地等行为。健全完善招拍挂配套制度。要努力提升供地率,批而未供土地要抓紧利用,供而未用土地、闲置土地要抓紧清理,确保不突破批地红线。
5.加强矿山管理。
一是要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规划》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开展矿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促进我县矿产资源科学开发、永续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二是全面落实__流域饰面石材全面退出工作。按照省政府下达的2015年底前全面饰面石材矿山关闭的工作要求,继续保持打击无证违法采矿的高压态势,严防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隐患排查,遏制无证非法违法采矿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力争于今年底前基本实现覆土绿化。
三是统筹开展机制砂出让工作。__镇双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山近期将按照有关法定程序,依法公开出让,年底前完成__镇__村和__镇__村机制砂矿山的出让工作。
6.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场所装修、办公设备采购、人员划转、系统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颁发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
7.推进信息化管理。“一张图”系统将通过试运行阶段的调整,不断地磨合人员与软件,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优化,实行以图管地,依图办事,落实一张图工程,保障业务正常运转。
8.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动态巡查。强化执法监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查办土地违法案件中,建立案件调查相互协助、配合和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治本,“堵疏”互动。对住房紧张的无房户、缺房户、紧房户积极引导其向住宅小区集中,采取乡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办法,逐步解决农民住房问题。强化关键,问责推动。强化引导,宣传鼓动。依托普通宣传媒介,县电视台等开展宣传引导,通过标语、传单、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开展面上宣传,在全县群众中形成“违建必拆”的高压态势。
9.认真做好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健全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县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水平。加强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开采案件的查处整治力度,排查梳理今年已动工建设但尚未报批或获批的项目,抓紧在年内完成好获批工作。确保2016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并实现“零问责”目标。
10.认真办理群众问题。坚持“分门别类、逐步化解”的原则,抓好国土事项。着力化解省、市督办以及“国土大排查”活动中指出的件,分解细化督办内容并强化落实,确保逐宗解决,息访息诉。
一、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1、现金管理制度松驰,需要改进。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现金交易,经济往来无据可查,使税务部门无法通过有关信息渠道掌握各种交易发生情况。个人收入的绝大部分以现金形式取得,提取现金没有必要的限制措施,不利于监控各种交易。
2、金融资产实名制还有待建立。随着经济发展,个人可从多种渠道获得收入,如工资、薪金,利息、股息、红利,转让不动产、有价证券和特许权的收入,以及取得财产租赁收入或获得捐赠,很多收入目前税务部门还难以监控,个人存款以假名分散存于同一个银行的不同帐户或没有联网的不同银行,税务部门无法掌握个人的全部收入情况。
同样,个人支票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税务部门无法从个人支付情况来核定、推算个人收入。
3、没有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和个人存量财产实名制,财产难以查实,税务部门难以根据个人财产情况推算收入。
4、个人的主要收入支出都通过金融、保险、房地产、期货等部门,这些部门能掌握个人在储蓄、股票、债券、转让不动产和期货等方面的收信息资料。应建立这些资料及时向税务部门报送的制度,使税务部门能对个人的主要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控。
(二)、内部征管方面的问题
1、目前,大多数省、市、区还没有建立专门机构,从上到下,还存在个人所得税由多头管理的现象,主管力量不足,日管力量明显薄弱。
2、由于税源零散,数额小,征收成本较高,没有特定的经费渠道,因而难以保证完成越来越繁重的征管任务。
3、征管的科学化、智能化不够,目前,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越来越多,但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还不到位,还不能全程、全员控制个人收入的核算,还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核算、计税系统。
4、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应采取的对策
个人所得税之所以存在征管难的问题,其关键在于个人收入的难以把握,对此,我们从准确掌握个人收入入手,提出以下方案:
a、从核算方式入手,税务部门应建立一个全省、甚至全国范围联网、有统一编码的个人收入控制系统,并与金融、保险、股票、期货、房地产等部门进行信息联网,从而建立一个能监控个人收入的社会化网络,在保证能及时、动态、准确掌握个人资产、存款、收入等信息的基础上,核算个人收入总额,为计征个人所得税准备第一手资料。
B、从经济社会化行为入手,应在个人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扩大磁卡应用范围,最大限度地控制现金交易,提高交易经济往来票据化程度,甚至使一切货币交易都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核算。这是一个极大的社会化工程,但随着各种磁卡结算的不断应用,这也将不是一个梦想。
C、税收征管入手,要向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核算方法、核算工具。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偷税行为,多发生在工资表以外的奖金、津贴、补助等其他工资性支出上,大都名义多多,隐蔽性强,增加了税务稽查的难度。如果同时使用以下三种会计报表,可以比较简单地核算个人收入,方法是:工资发放明细表、其他工资性支出明细表、XX发放明细表(表下注明XX为红利、股息、利息、劳务报酬等)。三种报表设置相互对应的栏目,载明本次发放金额、扣除项目金额明细、本期另表发放金额、扣除项目金额明细、已扣个人所得税税额、本次发放应扣个人所得税额。这三个表格主要针对工资、薪金收入和企业发放频率较高的收入,相互呼应,联系密切,具有实用性强的特点,能够有效提高扣缴义务人的纳税核算水平。
D、申报管理方式入手,以“双轨申报制度“控制收入渠道。就是无论每个人有多少收入,都由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同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的个人收入。这样可以保证以下几点:一是便于掌握纳税人的多方收入;二是促进了代扣代缴工作,三是加强了税源控制。
二、利用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系统解决征管问题设想
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开发的目的应解决征到位、管得住的问题。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我国将实行的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税制的实际情况,我们考虑,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的设计的总体需求应是: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凭借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的支付人和纳税义务人的档案体系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信息管理系统。在软件的设计中必须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功能和网络的索引功能,将各有关部门都纳入到整个运行体系中来,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监控征管系统。在设计中应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中心,以纳税人档案体系为依据,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处理、分析,对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同时将异常申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以支付人申报的资料档案,纳税义务人档案和纳税申报表三者为基本依据进行稽查,监督支付人的扣缴情况,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
(一)、系统构成
系统在WINDOWS及UNIX环境下,运用客户/服务器技术,利用Sybase数据库存及PowerBuilder 前台开发工具,运用TCP/IP网络协议,构成其局域网系统,并可基于DDN、X25分组交换网及公共电话网,构成全省乃至全国的税务广域网系统。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以及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提供的可能性,未来的征管电子化系统必定是高效的、开放式的分布系统,纵向要尽快将微机应用于征、管、查各个系列,加强收入及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控;横向应以税务部门同其他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进行微机联网为重点,为实施现代化控管创造条件。整个系统不仅要满足税务机构内部需要,而且要满足税务机关与企业、社会、纳税人等外部联系的需要。在外部形成企业、银行和其他政府机构的一个网络体系;在内部形成纵横交错的内部管理网络体系,满足不同管理层次和不同管理目标的需要。(见图)
(二)、管理软件设计应具有功能
1、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1)纳税人信息档案管理子系统:1.财政部首先制定了一套全国统一的纳税个人和法人编码,这是全面掌握纳税人情况和依托计算机监控管理的前提,是归集、处理、交换、查询税务信息的先决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对于每一个纳税义务人都应赋予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包含有纳税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等信息的识别号。识别号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编制,应做为国家统一标准代码通用子社会,该编码同时还要应用于银行开户、财产购置转让、社会保险等各个领域。2.以纳税义务人的识别号为基础,建立纳税义务人信息档案。内容主要有:个人基本情况、职业情况、收入情况、财产情况、税款预扣情况等。
(2)支付人、被支付人信息档案管理子系统:1.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设计个人收入支付人的缴扣税款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报告表。2.个人收入支付人在向个人支付收入时按税法规定的项目和税率缴扣税款,向税务机关按月申报税款缴扣情况和按年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情况。3.以支付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为基础,对其所申报的信息资料建档。4.按被支付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将扣缴报告和支付报告中的信息,归入被支付人的个人档案。通过扣缴人的档案系统和纳税人的档案系统,税务机关可随时掌握扣缴人履行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况和纳税人的收入情况、纳税情况和申报情况,强化源泉控制。
(3)公共信息查询子系统:此系统应通过广域网连接到个人所得税征管公共信息库,公共信息库应以纳税人识别号来存放纳税人在银行的税款缴纳信息和存款信息、以及保险、财产登记等部门的其他必要信息。此项系统应具有上传和下载功能。
2、申报征收系统:申报征收是个人所得税征管中主要环节,他应该涵盖目前个人所得税申报、征收、核算的全过程。根据未来发展趋势和征管的需要,该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分散申报征收子系统:通过计算机管理网络实现了与银行和邮政局的计算机联网,这样,纳税人除了可以到税务机关缴税外,还可以在遍布城乡的银行分支机构和邮政局(所)办理纳税手续,从而为纳税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集中申报征收子系统:通过中心城区的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其主要功能有应涵盖。申报开票、定额开票、完税证开票、打印纳税缴款书。手工开票录入、结算处理、帐表打印、税票管理及查询,缴款书处理、退税处理、查询打印、作废税票等申报征收的全过程。
集中申报征收子系统还应根据目前各地税收征管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应具有智能、远程、网络申报征收功能,对大都已建立起较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财务电算化,具备实现纳税申报电子化、自动化的条件。对这类企业应开发企业端报税系统和税务自动接受系统,企业通过该系统自动统计、处理生成报税数据,税务自动申报接收系统通过调制解调器、数据接收服务器及公用电话网、互联网来完成加“盖”电子图章和数据的传输、接收等工作。
3、稽查稽核系统:
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体系,完善的服务和有效的监控,可保证纳税人、扣缴人按期申报,而申报是否真实,则取决于稽查的力度和质量。稽查系统的关键是信息分析,这就需要在稽查系统中软件有具有信息分析功能和交叉稽核功能以及举报信息处理系统
信息分析就有利用纳税人档案,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扣缴人的扣缴税款、支付个人收入报告表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选择必要的纳税指标,建立一个综合打分选案系统,以不同时期的相同指标做对比分析,筛选出纳税指标异常户,做为制定稽查计划的依据。
交叉稽核就要通过下载全省、全国个人所得税信息库的必须信息,对有纳税指标有异常的纳税人进行交叉稽查,来确定稽查目标。
举报信息处理系统应具有对纳税人举报的信息进行分类归档的功能,具有利用数据信息库和申报征收信息比较分析功能。
4、重点税源监控系统:
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对电力、电信、金融、保险、证券、事务所、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及效益好的事业单位等;高收入个人为个体饮食业经营者、企业供销人员、建筑工程承包人、大、中学教师 、医生等,实行全方位监控。
重点税源监控中应对高收入者的各项收入和申报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加、减、乘、除的运算错误;申报表相关栏目的数字互不勾稽;来源外部的信息资料与纳税申报的数字不符;申报表开列的税收扣除或抵免额与税法规定相抵触。
在这个系统中,纳税人的电话号码都能存入计算机,如果某个纳税人在纳税申报上有问题,这个系统便能自动拨通纳税人的电话、通知纳税人同工作人员直接对话,在对话时,计算机同时提供该纳税人的有关情况,帮助工作人员解决问题。
5、税政管理系统:
由于建筑安装业具有开发和生产项目的流动性、单件性、长期性、产业的关联性及对政策的敏感性等特点,而且工程项目持续时间多在一年以上,存在收入成本费用难以准确核实等客观因素,这就给现有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的营业税率均为3%。但是,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建筑业营业税的筹划空间却是大有可为的。
(一)设备安装公司的税收筹划——充分利用建筑业营业额的有关特殊规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计入所安装工程的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企业只负责安装并取得安装费收入,从而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如某安装企业承包某单位传动设备的安装工程。方案有两个:方案一,由安装企业提供设备并负责安装工程总价款为200万元,其中设备款为150万元;方案二,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业务,收取50万元安装费。根据有关规定,采用方案一,企业应缴纳营业税=200×3%=6万元;方案二,企业应缴纳营业税=50×3%=1.5万元。采用方案二,该企业可节税4.5万元。
(二)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税收筹划——把握建筑业与营业税其他税目划分问题。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该公司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该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应税营业额均为扣除转包或者分包款后的价款。
据此,假如A工程承包公司得知B单位将发包一建筑工程,A公司如果采用协助方式让C施工单位中标,由B单位与C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110万元,A公司从中收取服务费用10万元,则A公司对该笔业务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10×5%=0.5万元。而在合同金额相同的情况下,如果采用A公司直接与B单位签订合同,然后,A公司再将该工程转包给C施工单位,分包款为100万元,则A公司按“建筑业”税目应缴纳营业税=(110-100)×3%=0.3万元,少缴税款0.2万元。
(三)建筑公司所用原材料的税收筹划——精通建筑业营业额的基本规定与特殊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即除安装以外的业务),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也就是说,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应计税营业额均要包括工程所使用的原料及其物资材料的支出。这就要求企业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效率,尽可能降低工程材料、物资等的总价款,进而达到营业税的节税目的。
二、近年来,国家实行住房制度和用地制度的改革,同时,随着人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房地产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生机,作为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产业,建筑安装行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成为许多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建筑安装行业具有施工地点分散、流动性强、工程承包形式、经营方式多样化等行业特点,使得税务部门对其税收管理的难度增大。因此,建筑安装企业的涉税违法问题一直以来倍受税务部门的关注。
建筑安装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关联企业,一方面其签订的合同价格、结算方式是否公正、合理值得查证;另一方面建筑安装行业施工地点分散、流动性强,有个比喻比得好,叫做——“鸡飞蛋打”。它们主要采取“关联交易”、“合同做假”、“暗渡仓”、“拖延申报”等四种手法逃避建筑安装税收。如果税务部门“疏于管理”,必将造成建筑安装税收的巨大损失。上庄地税局采取以下办法强化建筑安装税收征管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建筑安装税收的管理,建立监控手段。
采取“一联动”:房地产开发税收与建筑安装企业税收联动控制,即建筑安装发票、房地产销售发票联动控制。“两核对”:一是核对建筑安装合同,防止在《建筑安装合同》上做手脚,主要是对“合同金额、履约方式”的核对,防止造成税收管理上的混乱;二是核对项目登记、项目清算的管理,没有办理项目登记不能发售和代开发票,没有清算税款不得办理项目注销手续。“三评估”:一是日常巡查评估,掌握工程动向和总体情况;二是逐项目分析、比对,单个项目评估,防止“暗渡陈仓”;三是综合纳税评估,防止“拖延申报”,特别是对零申报的项目,一律进行实地评估。
采取这些措施以来,效果非常明显,并且大大的遏制了偷逃建筑安装税收方法新的动向。
(二)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制度
1、建安项目登记制度。制定了统一的建筑安装项目登记制度,专管人员根据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的格式,对每一个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投资金额、完工进度、税款的申报、入库及欠税进行详细的造册登记,并且做到一户一册。
2、完善建安企业档案管理。严格对建安企业的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实行"一户一盒"和"一项一袋"制,即每一个建筑安装企业严格按照户管档案的要求建立征管资料,每一个工程项目的资料归积一个资料袋,以免不同项目之间的资料信息混装。
3、加强建筑工程税收申报制度。严格按照建筑安装营业税的有关政策进行管征,采取按照工程完工进度申报建安税收的制度,有效地减少了欠税和申报不及时等问题的发生。
4、加强了完工工程税款结算与开票管理。每一项工程完工后,要求纳税人在税款结算与开票时,提供与建筑安装工程有关的完整结算资料,并附建设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专管员详细审核完税情况。
三、建安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账证不健全,申报税款不真实。由于建筑企业挂靠户多,财务制度不健全,账证不规范,诚性度不高是普遍现象。有的单位仅就需要开具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的收入入账,对于涉私建筑项目,例如私人合伙建房等部分的收入入账价格五花八门,有的按合同价格入账,有的按税务机关确定的最低申报价格或者弱低于最低申报价入账,有的干脆就不入账,进行账外经营,有意偷漏税款。甚至个别单位根本就不建帐,这类单位无帐可查。在成本列支方面的随意性比较大,特别是借款利息、业务招待费、人工费、材料费、广告费等,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2、税款申报不及时,税款拖延普遍存在。企业承建的工程已经完工,甚至已投入使用多年,长期不进行工程结算,也不进行税款申报。借口是工程款项拖欠、资金困难或者工程未结算等原因。工期较长的在建工程,没有按照税收政策规定按完工进度申报税款。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工业企业或者政府、学校、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上。
3、企业提供的合同、协议等基础资料不真实,申报税款的计税依据不准确。承建私人合伙建房、私人房地产开发商的建筑工程,所签订工程合同、协议、工程完工结算资料等的真实性较差,工程造价与建筑面积和实际情况出现明显不符,有的甚至在合同协议、结算资料中没有体现建筑面积和价格。有的企业提供的合同仅为地面工程部分,不含地下工程、"三通一平"部分等辅助工程。
4、建筑企业流动性强,容易形成欠税。建筑安装企业流动性大,稳定性差,企业的开立与关停频繁,这些企业一旦在工程完工结算后,没有承包其他工程的情况下,既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也不办理税款结算手续,即卷铺盖走人,造成实际上的欠税。这种欠税人难找,是形成建筑税款死欠的主要原因。
5、协税护税网络有所削弱,源头控管开始松动。通过建安行业税收的专项稽查发现,建安企业的欠税问题普遍存在,且欠税时间较长,但是这些单位依然能获得新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权,直观地说明了税收的控管力度在减弱。
四、对策及建议
1.重视协税护税工作。税务机关要加强同城建、招标、规划、建委等部门的联系,摸清工程项目底数,有的放矢地开展税务稽查。
2.实行工程报备制度和分工程项目申报纳税制度。要求建安企业将工程情况及时报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专门为其设计一套跟踪管理软件,及时掌握项目的详细信息并按企业分工程项目进行分类建档。
3.实行统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制度。要按“建安施工企业采取预收备料款或预收工程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备料款或预收工程款的当天”规定执行,还应明确所有的工程应从工程开工后的次月起,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依权责发生制),申报交纳有关的税收。
4.严格被挂靠单位核算的管理。一旦发现被挂靠单位“以料抵工”虚列工资等抵消工程款的现象,一律要仔细审核严格处理。
5.加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一方面要求总承包人在代扣代缴报告表上按工程项目及不同的分包人进行纳税申报,代扣代缴税款;另一方面建议建筑安装业营业税实行由建设单位扣缴,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6.加强发票的管理。应加强源头管理,加强税务机关对发票领、购、存、用的管理。另外,对于伪造假发票、贩卖假发票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打击。
当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诸环节征收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13个税种。实施一体化管理,就是要求各征收机关,依托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各税种的申报管理,充分掌握各税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通过征收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准确、快捷地传递信息,逐步实现各管理部门、各税种间的信息共享,充分掌握税源,创新纳税评估;同时简化办税手续,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实施一体化管理总的原则是,以契税管理先纳税、后办理产权证书为把手,以信息共享、数据对比为依托,以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宗旨,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实现房地产业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一体化管理的初步目标是,在房地产交易环节实现相关税种的“一窗式”征收。
五、以票管税,堵塞房地产销售的漏洞
规范地方各税征管应以房地产发票管理为主线。税收征管历来最简单而有效的办法就是以票管税。将现有的不动产销售发票改为房地产销售发票,一式四联:存根联、发票联、登记办证联、记账联,并加印一份登记办证联,将其与契税票一同作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必备要件。房屋的装修也要求户主索要并保存发票,新房的装修可以一并计入户主的房屋价值,旧房装修发票由业主自己保存,在房屋转手销售过户时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依据,否则不予扣除。这样才有利于房地产税收的源泉控管,节省征管成本,提高办事效率,遏制炒房行为,并能为银行抵押贷款提供真实依据,为以后的家庭财产登记作好铺垫。]
六、强化税收管理,加强税法宣传
(一)突出宣传效果。把辖区内土地“招、拍、挂”所涉及契税、耕地占用税及房地产开发、建筑的有关政策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销售不动产、建筑业税收及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有关政策的内容以及地税部门加强契税征管的意义、方式和方法。征收窗口设立了契税政策公示栏,免费向纳税人发放有关宣传资料,让纳税人明白为什么交税、应怎样交税。
(二)做好税务服务。一是对外公示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税收业务流程和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区域;二是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的房地产税收,分企业、分工程项目送达税收告之函,做好税收咨询服务;三是所长及分管所长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企业、施工现场,服务上门,送政策上门,现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三)抓好税收环节控管。从征地、建筑、销(预)售、办证等环节,步步为营,实行建设、销售两个决算书。加强新开工工程基础资料的落实,实施栋号与片区管理相结合,做到不漏一个工程,不漏一个项目。
房地产业涉及的税种多,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的漏洞,税收流失比较严重。但房地产税收诸税种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大致相同,利用契税纳税申报以及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的信息,可以加强房地产税收诸税种的税源控管,减少税收流失,有效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七、改进措施
部门协调配合应由地方政府牵头制定长期有效的行业管理办法。首先应由税务、财政部门制定初步的《房地产税收管理办法》,由地方政府组织税务、财政、计划、国土、城建、房管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可,再以地方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各职能部门,由地方政府监督部门监督执行,对不按规定办理的,地方政府应制定具体的处罚纠正措施。
1.部门应将房地产开发立项审批及年度投资计划情况定期向税务、财政部门通报。
2.部门应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等信息向税务部门和财政契税管理机构事前通报,税务部门和财政契税机构则应在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交易过程中了解有关情况。国土部门凭纳税人持有的各种税收完税凭证和销售发票方可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及划转土地拍卖、转让资金手续。《土地增值税条例》中明确规定先税后证。
3.部门应凭税务部门报验登记证明办理房地产开发施工许可证,并定期向税务、财政部门通报。税务机关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取消欠税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的招投标资格。施工企业在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以便于税务机关及时进行税收管理。
一、工会经费拨缴和会费收交管理
(一)工会经费拨缴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40%工会经费拨缴上级工会,60%划入本单位基层工会经费帐户。40%拨缴上级工会经费的办法是:由地税收缴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划入市总工会委托地税收缴的专用账户,由财政代扣代缴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商定的办法执行。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
2、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由税务局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工会建立后,将筹备金按60%比例返还给该单位工会。
3、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可以凭工会或税务局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专用缴款书》税前列支。
(二)工会会费收交
会员应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工会交纳会费。奖金、津贴、补贴和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的不作为交纳会费基数。
计算会费的"工资收入"是: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勤人员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企业单位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均作为工资收入交纳会费。
二、预算管理
1、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及本年度工会工作要求,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赤字。
2、预算收入的编制,要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考虑本年度各项增减因素编制。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和体现工会工作的特点,把资金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活动和为职工群众服务等方面。
3、年度预算草案,要充分听取本级工会经审委的审查意见,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4、预算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批、上报预算调整方案。
三、支出管理
1、工会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2、工会经费开支,应根据审定的预算,实行"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的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事项,须集体讨论决定。
3、工会费用报销,须履行审核、报批手续。原始单据应是税务发票或财政监制收据,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应说明用途。购买多项物品的须附明细清单,开展活动购买的物品须附发放清单。
4、工会经费收支账目每年应至少一次向职工群众公布,定期接受同级经审会审查、监督。
四、决算管理
1、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基层工会应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编报。编制决算草案,须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2、决算上报时应附相关说明。其内容包括:基本数据、年度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设备增添情况、预算管理的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五、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
1、基层工会应依法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暂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2、基层工会财务核算,不允许与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也不允许将工会财务纳入当地结算中心管理。
3、工会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与工会无关的资金进入工会账户结算。
4、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收支"二条线"及有关管理规定,现金收入必须全额解缴银行账户,严禁坐支挪用和“白条抵现”,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得设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5、基层工会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必须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挪用行政划拨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职工培训费等,要做到专款专用。
六、资产管理
1、工会所有资产,包括购入、拨入、自制和其他单位捐赠的财产,凡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3、基层工会应该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领用到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也要分类登记,分别管理。工会的不动产要依法取得相关的权属证明,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
4、工会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处理。工会财产报废变卖的收入,列"其他收入"。
5、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也不得将工会的财产和经费作为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和清偿债务。工会组织合并的,其财产、经费和财务档案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分立的,其财产、经费按职工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工会组织撤销的,其经费、财产应按规定审计后移交上级工会。
七、会计及会计档案管理
1、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财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并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会计、出纳要分设,钱、账、物要分管。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工会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必须定期参加工会财务培训。
2、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单独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会计事项不多的基层工会,可设序时、分类的综合账簿,即"收支日记总账"进行核算。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可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经审会或上级工会派人监交。移交人员应将本人经管的所有会计资料编制成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向接管人逐项清点,不得封包移交。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
4、会计凭证及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期限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八、附则
1、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廉洁自律,恰尽职守。基层工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会计法》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摘要】: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建立,相当于为业主所拥有的房屋提供了“养老保险”。现行的管理办法,使此项资金在归集及监管上有了保障,但在维修及增值使用上却陷入了“饼大难充饥”的怪圈。在经济高速运转的今天,一个省(市)有着规模达几十、甚至上百亿的资金成了“不动产”,能不引人深思?业主利益的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促使着对维修基金的运营方式及风险管理模式作根本性变革。本文直击现行维修基金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保险资金与维修基金作类比性分析及两者运营方式有机结合的探索,提出了维修基金制度改革新思路——建立保险金运营方式及“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以期实现维修基金在维修及增值使用上的效用最大化。
建立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是物业管理发展史上的一大创举,也是住房私有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必然产物。归集此项基金,相当于对房屋建立了“养老保险”,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及更新、改造有了资金保障,避免届时在责任分摊及义务履行上产生矛盾,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及保障住户的安居生活。但此项涉及民生、意义重大的基金,自99年国家开始实行以来,由于管理办法上的诸多不完善,使“缴钱容易,使用难”、“监管严格,效用低”的状况日益突出。重庆市2004年至2007年累计归集维修基金已达38亿元,累计使用额却不足0.5%,增值收益仅有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不是老百姓的房屋维修量不大,也不是没有适合的增值渠道,而是现行管理机制让这笔维修基金陷入了“死钱”、“呆钱”的境地。
如何实现维修基金在维修及增值使用上的效用最大化?笔者认为,同样具有保障性质的保险资金,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史,在管理模式及运营方式上相对比较成熟和规范,既能按保险协议向受益人提供保障,又能灵活地对资金进行理财操作。两种资金既然都以稳健安全、保值增值为管理原则,那么借鉴保险资金的管理运营模式来改革现行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则将助推维修基金的管理更加科学化、社会效用最大化。
维修基金管理现状分析
(一)现行管理模式
我国第一部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于1999年1月1日起实行。建设部、财政部2007年第165号令又了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按新《办法》要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原则为: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资金使用的决策主体为全体业主,即资金的列支范围、维修方案、购买国债等问题需由2/3以上业主或业主大会通过。管理主体最初为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代管),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划转业主大会管理,政府部门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维修基金在管理办法的制定上更多地考虑了安全性,而弱化了资产保值增值要求;强调了公平性,而忽视了操作上的可行性。形成了资金规模越积越大,而解决维修问题的实际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的现状。“饼大难充饥”,无论是业主还是管理部门对此都深有感触。
1、“身份尴尬”——是预存款,还是保障性基金?业主心目中对维修基金的定位就是“预存款”,普遍缴纳积极性不高。作为一项保障性基金,应着眼于长远打算,充分发挥“众人拾柴火焰高”的作用,为受益人提供大于初始投入的保障。由于现在的物业维修基金,保障金额以初始缴纳金额及其低额的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为限,受益时间在几年甚至几十年以后。造成业主存在“预存一笔冤枉钱”的认识,普遍缴纳积极性不高,更谈不上今后续缴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各地的交存标准也不统一,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都按建筑安装成本价计算,而重庆还沿用98年颁布的管理办法,按总房款的2%-3%收取。“既然是缴多少、用多少,为什么我们交存比例或计算基数要高些”的疑问和要求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的诉求成为热点问题。若按保险金的运作模式来管理维修基金,提供比缴存金额更大的物业维修保障额度,则有利于提高业主缴存积极性和对缴纳标准不统一的接受程度。
2、资金利用率低——维修基金成“烫手的山芋”。业主大会对资金的增值利用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管理部门对投资风险心存顾忌,造成资金闲置率高、收益成负增长状况。由于现行《办法》对维修基金的增值途径限定于购买国债,决策权力交给了不具备专业知识、成员不稳定的业主大会。并且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出于安全的考虑,对这项基金进行专户储存,按银行活期利息计息,并无形之中也为其真实信息“披上了神秘的面纱”。目前全国购房者缴纳的住宅维修资金已有很大规模,却无一例运用维修基金购买国债、保值增值的案例。维修基金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应急性质的资金,而不是保障性投资。长此以往,将形成利息收入缩水、社会财富资源严重浪费的不良后果。一方面,业主利息所得减少。由于通货膨胀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且房屋大修通常发生在几年甚至十年以后,因此对维修资金按活期存款利息计息不符合实际。以一笔600万元的维修基金为例,若按理财方式存储,以2:1的比例分别作三年期、一年期定期存款,3年后该维修资金的利息收益将达到53.5万元,而以活期存款计算,3年后利息收益仅为6.5万元,业主利息收入损失达49万元。另一方面,造成大量的社会资金沉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比如,政府实施大规模危旧房改造及其他公建项目,还需要想尽办法通过各种渠道、以更大的成本代价融资,如果能有效利用维修基金,将有利于加速城市建设进程,让群众得到更多更直接的实惠。
3、资金使用难——维修基金成“镜中花,水中月”。现行管理办法在维修使用的操作上存在较多不可行性。一是决策主体缺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业主民主决策的规定难以实现。目前业主自治意识淡漠,对共用部位和设施共同维护的意识尚未形成,要几乎没有任何交往的邻居为可能与自身的房屋使用无关的维修持同意意见实在很难。维修基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更难。较之政府部门管理,业主更放心后者。由于业主大会存在变动性、非专业性,业主委员会因经费、精力和专业知识等限制,不足以承担维修基金的管理任务。目前,重庆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近1150个,但还未有一个小区的维修基金划转给了业主大会管理。二是支付范畴界定模糊,不象保险赔偿条款明确到具体情况。《办法》仅规定了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而未明细到满足使用的具体条件(如责任主体、损害程度等)。通常这些共用部分由物业公司在做日常维护,造成业主往往以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为由而拒绝动用维修基金。三是操作上程序复杂。审批上由于牵扯到物业公司、大多数业主、行政主管部门等太多相关方,不象保险金的赔付,投保人只需要面对保险公司一方,一旦保险受益人出现保障条款约定的事项即可通过申请得到赔付,程序上简单、清晰。而维修基金在使用上由物业公司提出方案、组织实施和业主大会决策等规定尚处于理想状态,一旦某一方环节受阻,即造成维修问题的解决在时间上延误或直接受害业主不得不自行“埋单”的后果。
二、维修基金实行保险金运营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上述问题是影响维修基金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已成为当前物业管理实践中的争议焦点和立法难点。单纯的行政部门管理或业主大会管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而保险行业坚实的安全监管保障和偿付能力引起了笔者对改革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的深入思考。
(一)共性特征:维修基金和保险金都是民众财富的集中,都是以稳健安全、保值增值为管理原则。维修基金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不高,可经营合理理财运作,提高资金收益率。
(二)结合方式及优势分析:
1、资金运作“两条线”。借鉴保险资金“赔付”和“理财”两条线运作模式,对维修基金也按“维修”和“理财”两条线运作。通过计算资金支付率,合理确定投资比例,建立一定比例的储备基金,用以日常维修支付,其余部分用于投资理财。以多数人的持续投入来保证解决个别突发性维修问题的资金需求,保持资金来源与支出的滚动性。
2、提高保障标准。借鉴保险资金保障额度的设定方法,通过对物业公共维修问题发生的概率分析,对交存的维修资金可提供的保障额度(支付金额及保障期限)作精准测算,提高现行维修基金的保障标准。
3、增值收益分配方式。借鉴投资分红型保险利益分配方式,保障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本金部分按银行协议利率复利方式计算的利息收入,同时对每年的资金理财投资收益部分进行分红。使业主不仅能获得预交维修费的利息收入,还能得到投资分红(增值收益计入业主维修资金账户滚存使用),从而提高业主交存积极性。
4、细化支付条件。借鉴保险保障条款的制定机理,通过立法制定维修基金支付细目,而不是概念模糊、难以界定的“中修、大修、翻修和更新改造”等表述。在法规中明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具体范畴,明确属于维修基金支付的具体条件。同时,还应明确承担公共维修责任的业主范围(比如哪些责任由一个单元,或一幢独立物业,或整个物业区域的业主承担)。一旦某栋物业出现公共维修问题,只要符合保障条款,即可用储备基金支付维修费。防止因责任主体的不明或利益相关人相互推诿而不能及时解决物业维修问题。
5、建立专业化投资和风险管理机制。借鉴保险资金管理经验,由专门机构(配置精算师、投资理财专家)负责资金理财运作和风险管理。
建立维修基金“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的理论设计
保险公司不存在破产问题,一旦出现资不抵债,则以其他保险公司收购、合并或政府接管等方式来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资金的亏损,也会有国家财政来负担。因此,为更好地规避风险,实现资金效用最大化,笔者建议对维修基金建立“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
(一)基本原则
由政府直接负责资金的管理及投资运作。因为政府管理,相对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而言,更具公信力和资源统筹、风险担保的能力。资金来源渠道拓展为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基金运营收益和财政负担;资金运作统一纳入国家财政投融资计划,进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等建设,既保障了资金安全性、增值性要求,又能使国家集中财力进行重点建设。
(二)具体方式
1、统一运作、管理。建议实行资金省级统筹运作。由政府投资成立国有独资公司——物业维修基金信托投资公司,实行公司化管理,属于非营利性企业法人。专职负责维修基金的理财、划拨及风险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维修基金的归集、储备基金账户及业主个人账户管理、维修方案审批、支付条件审定、信息和档案管理等系列行政管理职能。维修资金的理财收益一部分进入业主个人账户,一部分作为机构营运成本。
关键词:培训;质量;效果
0引言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迫切需要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打造由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和地理信息产业构成的“5+1”事业发展新格局。人才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既面临着需求旺盛、舞台广阔的良好机遇,又面临着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紧迫需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机制,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壮大人才规模,提升人才质量,充分发挥人才效能。根据我省测绘行业人才市场的需求,如何为测绘行业人才素质能力提升搭建平台,完善测绘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现状
目前,我省测绘培训工作呈现五大基本特征:一是培训项目的长期性。我省已连续7年在每年年初举办大型春季培训,除集中培训外,各单位还按计划进行季度培训和年中培训等后续培训。二是培训对象的针对性。每年针对不同人群开办专项培训,如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中队长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检查员培训、财务人员培训、统计与档案管理人员培训、非测绘专业人员转职培训和企业法人管理培训等。三是培训课程的全面性。培训课程的内容除基本的生产知识、管理知识、经营知识等常规培训以外,还逐步开展了多个针对大型国家项目的专项培训以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训。四是培训的多样性。测绘培训的组织已形成在职职工培训、岗前生产技术培训和企业委托培训等多样化教育培训网。五是培训的政府干预性。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以文件的形式对全省测绘职工的继续教育做了相应的规定,针对全省测绘职工制订专业的培训计划并纳入全年的工作中,力求全面提高我省测绘职工的职业素养和生产技术水平。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每年都会组织各种各样的测绘培训,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2.1资源不足
一是师资力量不足,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教育中心作为我省专业从事测绘教育培训的机构,现仅有2名专业授课教师,师资、研究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学习资料不足,没有系统的、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材;三是设备不足,培训所用计算机设备是2001~2009年出厂的严重超过使用年限的陈旧设备。现代化高新测绘仪器设施不足,无新型生产软件的使用权限,这些严峻现实已严重制约了测绘培训事业的发展。
2.2思路陈旧
近年来,我省开办的一些培训项目多是延续上一年的培训模式,培训思路陈旧、内容重复性高,为培训而培训,这使得测绘单位的培训投入难以持续并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重视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的培训少;重视新职工、中层及以上岗位职工的培训,轻视基层一线职工的培训;重视常规岗位的知识更新培训,轻视前瞻性的研讨型交流;重视测绘培训班次、培训人数,轻视测绘培训内容、培训质量等。
2.3培训项目与市场接轨效果不佳
测绘市场上主流项目大多为国家重点项目,我省每年为此均开办了项目专项培训,如1∶50000地形图更新、地理国情普查、基础测绘等项目。培训对象多为质检员及项目负责人,培训内容为总结上一年度项目生产中质检时发现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但是对下一步工作不具备有效的指导意义,导致培训内容滞后于实际应用,与市场接轨效果不佳,缺乏项目前期和中期的指导性培训。对于除国家重大项目以外的常规市场项目没有相应培训,如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土地确权登记等项目,故此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2.4培训手段单一
在职职工培训多为以天为单位的课程,培训方式以听为主,参训者完全处于被动状态。缺乏多感官学习等其他培训方式,基本属于静态教学;缺乏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互动式课堂模式;缺乏有深度的培训内容,培训面窄、可拓展性差;缺乏培训单位与参训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导致培训内容往往与实际需求不符,培训效果不容乐观。
2.5参训单位重视度不高
一是测绘一线生产单位通常内外业生产任务繁重,职工多为“一岗双责”或“一岗多责”,要抽出大量的时间去参加培训,将会直接影响生产进度。故此常有人力资源部门安排“闲人”去参加培训,在达到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又不影响生产。甚至出现一些专门以凑够人数、完成出勤签到、拿到“证书”为目标的培训“专业户”。二是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许多单位虽然每年都有系统的培训计划,但是当执行时往往为了节省人力、物力的成本而简化培训。三是不愿花费过多精力和财力对员工进行培训,避免员工经过培训得到成长后另谋高就。这也成为领导者们对培训重视度不高的主要原因。
3建议与对策
基于以上原因,通过走访调研参训单位和相关生产单位,结合自身多年行业培训经验的总结研究,本文提出了解决黑龙江省测绘培训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3.1加大宣传力度
我中心从2006年开始至今,已连续10年开办航测内业岗前技能培训班,吸引部分即将走入社会的学子们参加培训,进而加入测绘行业中来。致力于培养一线初级生产人员,以满足测绘人才市场的“人荒”现象。但近年来,此项培训遇到了招生瓶颈,参训人数逐年下滑。究其原因,主要是宣传工作没有做好,10年来都没有真正面向社会进行招生,而仅是靠行业内部的“口口相传”和往界毕业生的“介绍”与“推荐”,招生简章也仅是在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官方网站上。测绘行业内的大型培训除在局网站上“培训通知”以外,主要是靠当地测管部门的组织。由于测绘一线工作人员大多常年在通信条件不好的野外工作,难以时刻保持联系,经常出现培训即将结束或已经结束后,还有人询问何时培训等问题。由此可见,必须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测绘、走进测绘、了解测绘、加入测绘。还要在行业内建立有效的联系网及时地相关信息,追踪信息的接收状况。
3.2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3.2.1加大设备投入寻求上级领导机构的支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提高仪器设备的更新率,使学员在课堂上就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培训中做到“带着问题”来听课,“带着技术”去生产,改变以往软硬件之间“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局面。3.2.2加大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大调整师资队伍的专业结构,扩充专业课教师队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优化内部结构,补充专业教师的专业弱项和技能缺项;二是建立专兼职教师团队,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讲师、技术能手等定期到我省传授最新生产技术与手段,改变仅聘请省内甚至是局内的专家或讲师进行授课的现状,促进我省行业技术的有效提升;三是建立专兼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频率与时间,实施教师培养计划,采取高校进修、挂职锻炼、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等多种措施,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测绘教师团队,培养一批专家型名师和骨干教师力量,建设一支整体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师德高尚、学养深厚、业务精湛的测绘教师队伍,从而适应测绘培训的实际需求。3.2.3加大教材选取、编写力度一本高质量、针对性强的教材是一个培训的精髓所在,它是传播测绘知识、测绘技能的主要工具,影响着测绘职工学习和阅读的兴趣,也直接关系到测绘培训质量的高低。日前我省的各种行业培训所选取的教材基本分为3种:一是院校生使用的专业课程类教材;二是授课教师编写的课程PPT;三是根据需要讲授的最新法律法规或操作指南编写的内部教材。均具有针对性差、临时性、片面性等突出问题。因此,多方组织专家和教师根据历年常规性培训编写培训教材成为当务之急。且要使教材具有明了性、兴趣性、实用性的功效,体现测绘技术的新观点、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尽量做到测绘理论和生产实践相结合。
3.3建立多手段课堂
面对职工培训过程中存在已久的培训模式陈旧、培训效果不好等问题应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建立多手段课堂。3.3.1建立开放式网络教学培训让参训者可以自由地选择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内容,不再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参训者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在网上选取适合于自身条件的培训内容进行学习,还可以建立互动式QQ群或论坛等让参训者可以互相讨论所学内容及在实际应用中遇到的问题。用这种更易于被当下年轻人所接受的形式充分调动参训者的学习积极性。3.3.2建立走访式教学培训针对多数没有集中时间回到单位参加培训的野外测量工作人员,由培训部带着培训项目下基层,到测区提供“手把手”培训,并在生产一线就实际发生的问题与作业员一起研讨以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提高培训成果的实用性。3.3.3建立研讨式教学培训组织省内各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临时研讨小组,结合即将开始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国家重大项目展开课题研究。将项目设计中的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将项目中的关键点、热点、难点问题加以整合分析,共同制订具有可行性的项目执行方案,然后按照方案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开授课,既可以解决同一项目下不同单位生产成果良莠不齐的现象又可以带动生产技术人员完成一次有效的业务进修,进而全面提升我省的专业技术水平。
3.4完善考核机制
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不是看员工在一次培训后是否拿到了毕业证书或者一年参加了多少次培训,而是采用科学的考核方式,评定员工的继续教育履行程度、完成情况和发展情况,并且将评定结果作为职工晋升职务的依据。建立职工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分阶段对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和反馈,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做到思想落实、任务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各单位人事部门应加强合理引导,督促职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对不同岗位职工“量体裁衣”建立不同的培训制度。提供公开且具有诱惑力的晋升制度,建立有效的培训激励制度,加强对单位职工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提高对培训成果的重视,推进职工综合素质的提升,增强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3.5制定评价体系
开展培训质量考核评估,制定评价体系。按照评教结合、以评促教、重在提高的原则,检验培训的针对性和实际应用效果,加强信息反馈,提高培训质量。从组织领导、培训项目实施、培训任务落实、培训质量和效果核查等方面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培训质量的考核评估,逐步实现评估工作的常规化、规划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测绘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
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区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栋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栋____套,多层楼宇____栋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小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其他:
a、
b、
c、
(5)路灯____盏;庭园灯____盏;其他为灯:
a、
b、
(6)污水检查井____个,排污管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个雨水管____米;化粪池____座;明沟____米;暗沟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个;
(8)停车场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车位____个;
(9)综合楼____座,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a、b、
(10)肉菜市场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____、____、____项已工音乐会使用,有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____年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____栋____房
商业用户____栋____房(店、铺)
其它:
附: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划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编写此住户手册,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___公顷,总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绿化面积____平方米,绿化率为____.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各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用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和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地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么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xxx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xxx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机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入下年度帐目。各业主与用户床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入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5、管理帐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帐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的,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帐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吕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高有电视天线插位。若需啬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是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桉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甜言蜜语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工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抵装修期内收到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恶意火简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空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工作证每天四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好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高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水渠内。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适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讨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帐篷、窗花、秩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物业外墙上。发吸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环,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入住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份享受到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丫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xxx
联系电话(搬家):xxx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秫等许可告示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汇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优质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必须优质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防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5、景观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7、电梯服务
严禁使用客梯作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
8、危险物
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铁闸/卷门
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工窗花。
10、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书面批准确,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么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工业品、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等。各用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磁扰。
11、法律纠纷
业主或用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选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公司基受牵连而须进行额外工作及开销,亦将由相关物业业主/用户承担。
九、保安/安全
1、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2、大楼进出凭住房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3、小区每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值班和巡逻,请业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员工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区住户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b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
j与监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朋家能够互相照应。
4、除保安员外,物业亦高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房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空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恬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空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十、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为了保证业主对其住宅单位的安全需要,管理处允许在各住宅单位安装我方指定的防盗门、窗、并由管理处指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规格、样式及颜色由管理处指定,业主自己世勿私自购置指定之外的防盗门窗,以及由指定之处的安装队安装。以上务请业主遵照执行。
附:防盗门、窗安装申请书
业主姓名_______楼室号________
防盗门窗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
交费:
业主签名_________管理处________安装队________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区物业内部装置有灭火设备,用户应熟悉各项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须紧记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种设备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识
切勿令电线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来多种电器,例如电炉、熨斗电饭煲或吹风筒等,以免由于负荷过量而导致火警。。请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单位内储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离开单位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易燃及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在孩童无不触及的地方。。请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防火门必须保持经常关闭。。如遇到易燃物品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包括电话、门铃、电动玩具等)开关,小心打开所有窗户,门,让空气流通,然后离开现场及尽快通知管理处。
3、如遇火警时应采取的措施
保持镇定
拨打电话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装在走廊的防火警钟玻璃,按警钟示警。
及时通知小区保安管理员或管理处,如时间许可,应通知监近用户。
如遇到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不要乘搭电梯,应用楼梯逃生。。尽快前往小区地面或空旷地方。
4、防火演习
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防火学习及试验各项救火设备。
十二、清洁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洁工人负责保持公共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用户的通力合作,维持社会公共道德,才可确保地方清洁。
用户内部的清洁、卫生、防虫工作,应由用户自行负责,或委托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处理。
大楼住房应将其室内垃圾用塑料代包装妥当,摆放在管理处所指定的位置,清洁工人每天将会依时清理,切勿将垃圾堆放在楼内或小区的任何地方。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为给业主创造出一个优雅、清静的居住、休闲环境,管理公司物制定卫生管理规定,条例如下:
第一条: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你充分享受舒适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环境。
第二条:公司将定期进行消灭“四害”工作,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第三条:请业主勿将废物扔至楼下,应放入楼层或楼外指定垃圾存放处,由清洁工人每天定时打扫、清运。
第四条:禁止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第五条:禁止在小区建筑上张贴装修、标语、广告等。
第六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第七条:禁止破坏公共设施,保护其清洁、完整。
第八条:禁止践踏草坪、损害绿化设施。
第九条:业主装修后的垃圾,请放在室内,由清洁员每日一次进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楼内或小区街道上。
十四、保险
管理公司已为小区的所有公共设备购置保险,有关保险费将由管理费中预算支付。各用户若认为有需要,可以自行为其单位的室内装置购买保险。
各用户不得做出与小区管理公约相违背的行为,或甚至导致物业保险无效,或令该保险提高之行为,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违约用户需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开支及损失负。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夜间值班定:xx 火警:119
派出所:xx 匪警:110
医院:xx 急救:120
十六、结语
为使购买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册。本手岫所列各条款,纯为业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请各位合。
业主应将手册有关条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问,请向本公司或管理处查询,本公司将乐意尽力协助。对各位的真诚合作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