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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税收筹划基本方法

时间:2023-08-30 16:47: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的税收筹划基本方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的税收筹划基本方法

第1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相关性如今,大部分企业中,生产与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涉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财务管理已然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税收则是企业制定财务决策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其对企业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的相关性

(一)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目标的层次递进性

税收筹划是企业理财行为中的一种。从专业学科方面研究,税收筹划为税务会计和财务学建立了一座桥梁,属于边缘性学科。而从其目的及其作用方面研究,税收筹划可划归为财务学研究领域。事实上,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有影响。税收筹划的方案设计,方式选择及具体实施都将财务管理目标视为中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即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直接决定了税收筹划的目标。现今理论界对针对税收筹划的目标提出多种观点,较为合理的观点是税收筹划目标具备层次性,即企业所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实现企业资源利用最大化这一主要目标的同时,还能实现多元化目标,但目标不可与财务管理脱离。

(二)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职能的统一性

首先,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决策者利用有关部门所提交的税收信息,通过相关理论知识,针对销售对象制定决策的过程。其次,税收筹划主要负责财务的规划及预算,其会受到财务规划的制约,然而税收筹划还需对财务目标服务与负责。最后,企业税收筹划无法与财务控制脱离,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与落实都需依托企业对财务的控制。

二、基本财务管理理念在企业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一)货币时间价值与延期纳税

企业资金运转时,所用货币会伴随时间的增加而逐渐获得增值,货币所增长的价值被称为货币时间价值,其体现了货币价值具有时间性这一特征。企业围绕货币时间价值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即进行延期纳税,虽然不能大幅改变企业所需缴纳的税款总额,但是企业在缴税初期只缴纳少量税款,之后等待货币价值提升,在缴税后期缴纳剩余大部分税款,便能使缴税金额降低,企业的缴税压力也得到缓解。延期纳税主要体现于资产计提折旧法方面,资产计提折旧法共有两种核算方法: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其中直线法又以平均年限法为主。我国税法允许企业选择资产折旧计算方法以及资产折旧年限,大部分企业还遵循传统的管理制度,利用平均年限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现今,我国税率按照比例收取,相比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更有利于企业资金支出的减少。加速折旧法的运用分为两步,第一步,企业可以在前期便将折旧费用纳入成本计算,并适当提高费用金额,从而使前期所缴纳的税额相应减少,缓解企业缴税压力。第二步,企业将企业的折旧费用逐渐减少,以增加企业所需缴纳的税金。从缴税的结果分析,缴税金额并未有发生过多变化,然而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则货币价值得到提升,企业便可少缴纳部分金额。故而,企业在没有触犯法律的背景下,应选择加速折旧法对财务税收进行管理。

(二)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

税收筹划既然属于经济活动,那么在其为企业获取利润的同时,企业自然需要支付成本。税收筹划由三部分组成:直接成本、机会成本以及风险成本。所谓直接成本,指企业因减少缴纳税额而使人力、物力等产生耗损,主要涉及制定筹划方案的成本以及方案实施成本。机会成本指企业在面对多种税收方案时,只选择其中一种方案,从而舍弃了其他方案为企业带来的效益。风险成本指企业不能科学合理地设计筹划方案,从而导致筹划失败。企业在设计或选取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将经济效益作为基本原则,无论是企业筹划方案的选择,还是筹划方式的选择都应遵循这一原则。企业在设计筹划方案时,共有两种方法供其选择:一种是通过支付税务金额,向其咨询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对税务所提供的方案进行取舍。另一种方法,企业可以专门设置税收规划部门,组建队伍研究如何降低税收。企业在选取两种方法时,需对比两种方法哪种支出的金额较少,同时对比哪种方法的税收筹划效率更高。企业设置专职部门,虽然在支出方面要多于咨询税收,但专职部门对企业更为了解,对企业发展需负有一定的责任,且公司可对专职部门的员工进行统一管理,这些是税收所不具备的。因此企业可设立专职部门规划税收筹划方案,从而节约税收金额。可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相关工作时,必须考虑企业收益与支出的关系。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之间关系密切,彼此互相影响,企业如能清楚地了解两者关系,并加以利用,便能够使企业的资金周转更为流畅,从而保证企业能够稳步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红梅.企业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分析[J].中国外资,2012,24:174+176.

[2]孙文婕.企业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分析[J].赤子(中旬),2013,07:293-294.

第2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偷税、漏税

中图分类号:DF4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2-0174-02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催生中国的企业快速、过于快速、甚至畸形的发展。企业原始积累在一片谩骂讨伐声中不断进行、成长,逐渐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经济社会力量。2008年由美国房地产泡沫戳破引发的次贷危机迅速席卷全球,许多民众眼中“万恶”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商人破产了,但民众并未从中得到些许好处,甚至连心理上的安慰也没有得到。因为,伴随房地产萧条而来的是整个建筑业的萧条,失业从华尔街蔓延到工厂、农场,激起人们对消费的恐慌,最终重创各国国民经济。而各种企业和股市的再度活跃成为大家翘首以盼的经济复苏信号、股市的强心针。

于是,引导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再也不是目光短浅者眼中的一项“杀贫济富”的活动。笔者认为研究和处理好企业税收筹划中的法律问题有助于推动税收筹划的普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最终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一、税收筹划的发展历史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由于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可以降低税收负担,因此,税收筹划又称为“节税”。[1]法律上第一次认可税收筹划是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在20世纪30年代“税务局长诉温斯大公”一案中作出的判例。由于纳税人有少缴税款内在需求,各种税收优惠的存在为税收筹划提供了,而每个人对税收筹划空间的认识和对筹划技术的掌握是有差异的,因此,人们对专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有需求,加上法律对税收筹划的认可,税收筹划在国内外都得到迅速发展。

二、税收筹划的内容与偷税、避税、节税的区别

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筹划的对象、税收筹划的方式方法。

税收筹划的对象主要是: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战略模式、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理财涉税事项,具体到各个行业、企业、个人会有具体对象,不尽相同。

税收筹划的方式方法主要有:1.利用税收优惠节税;2.递延纳税期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3.转嫁税负。

税收筹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合法性,这也是它区别于其他几个相关概念的特点。

偷税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税法相关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不缴纳税款或少缴纳税款的行为。我国这样界定偷税:“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①偷税具有欺诈性和违法性。

避税则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规定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上没有禁止的办法,作出适当的税务安排和税务策划,减少或者不承担其应承担的纳税义务、规避税收的行为”[2]。

节税在我国概念等同于税收筹划,在许多场合混用。

三、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的意义可以理解为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主要从其对纳税义务人、征税机关、社会的意义三个方面来说。

对纳税义务人而言,首先,税收筹划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意识,使得纳税人主动了解税法规定,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水平。其次,对企业纳税义务人而言,税收筹划是寓于企业管理各个环节之中的,不仅涉及法律部门、还涉及财务部门、管理部门、甚至生产部门,需要统筹协调;从而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直接节约企业生产管理成本,间接为企业做大做强奠定基础,满足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冲动又将其限制在合法范围之内。

对征税机关而言,减少税务机关与纳税义务人博弈成本,节约了征税机关的人力、物力资源,减少了稽核成本。但同时也加大税务机关研究法律漏洞,反避税的难度。

对整个社会而言,虽然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少缴税,但在客观上提高了纳税义务人管理水平,提高了征税机关的效率。

四、我国税收筹划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性质

1.税收筹划行为引起税法风险或者其他风险。税收筹划在现实中面临很多风险,主要是对违反税法强制规定可能引来税法上的惩罚,同时由于税收筹划也是一项管理活动,涉及企业决策,可能引起企业经营上的风险。

2.税收筹划在我国缺乏法律上的认可。税收筹划在国外发展迅速,但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认可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国内外学界也对其充满争议。

3.我国税收筹划多停留在钻法律、法规空子的不正当避税阶段。我国税收筹划起步较慢,从业人员多是懂税不懂法的会计人员或懂法不懂税的律师,缺少专业从业人员。税收筹划的技术手段也有限。

4.税收筹划、税务中介机构在我国发展比较缓慢。在我国从事税收筹划的机构比较少,而且其形式也大多是召开企业税收筹划培训班,几天的时间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本达不到税收筹划需要的要求。

5.企业税收筹划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在我国缺乏广泛、专业的慈善事业,传统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直接表现形式就是交了多少税,现在企业搞节税,大家的主观评价就是这个企业没有社会责任心。

五、我国税收筹划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税收征管执法不严、税务稽核水平低造成违法成本低。税务部门以补带罚、以罚带刑非常普遍,很多时候只求完成任务,加上资源、人力物力有限,稽核常常不到位,导致税收筹划违法成本很低,助长纳税义务人在税收筹划时的违法冲动。而事后惩罚力度不大且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2.我国法律更迭频繁,也是税收筹划风险重要来源。我国的几部基本税法,都处于几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的状态。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且长期的工程,法律的频繁更迭不但影响筹划的实际效果,而且为纳税义务人带来违法风险,阻碍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

3.我国税收筹划多停留在钻法律、法规空子的不正当避税阶段。我国现在的税收筹划从业人员多是会计人员、法律人员和从税务机关出来的工作人员,它们的筹划技术或者手段还大多停留在钻法律、法规空子的不正当避税阶段。而税务机关和立法人员不断对我国不成熟的法律法规进行防漏独缺(反避税――这也是我国税法频繁修订的原因),双方的博弈导致税收筹划不具有持久性和连续性,达不到纳税义务人进行税收筹划的效果,甚至带来负面效应。

4.税收筹划的法律社会环境不好。很多人认为企业节税是在“挖社会主义墙角”,一些觉得自己有“觉悟”、纳税光荣的纳税义务人不屑于税收筹划,一些想偷税的人觉得税收筹划达不到它们想要的效果。归根结底还是我国税法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家对税收缺乏正确的认识。

5.纳税义务人权利意识淡薄。税收筹划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项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如同它诞生时,法律对没有人可以逼迫纳税人多缴税的认可。但很多纳税义务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个权利,也没有行使权利。

六、建议与对策

1.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法体系,界定税收筹划概念。我国的税法体系相当不完善,既缺乏重要税种的单项立法,如增值税法,也缺乏一部税收基本法。建议制定一部《税收基本法》,对税法体系进行完善,同时在《税收基本法》中界定税收筹划的概念,以推进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普及发展。笔者认为新的《税收基本法》要跳脱现行《税收征管法》的既定框架,规范许多税法实务、前沿、理论问题,税收筹划是其不能回避的。同时,税收法律还应在税种、计税依据、税率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中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筹划的空间。

2.税务机关严格执法、税务稽查,依法行政。税务机关的执法、稽查力度直接决定纳税义务人在税收筹划中的违法成本。只有税务机关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加大税收筹划活动中相关各方的税法遵从意识,税收筹划才能在中国健康发展并得到认同。同时,进一步完善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完善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惩罚制度。

3.加大税收筹划知识普及,提高纳税人权利意识。税收筹划是纳税人权利应有内容,税务机关、高校、科研机构都应加大其宣传力度,支持相关研究和相关出版物出版,普及税收筹划知识,让大家知道如何合法筹划缴纳税款。同时,应当在我国税收法律中明确赋予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权利。

4.制定税务中介机构的业务规范和相关责任认定。税务中介机构在税收筹划中发生违法行为,其不利结果如何在税务中介机构和纳税义务人之间分配问题应当既定清楚;相对于税法知识丰富的从业人员,委托人(纳税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所以还应当规定税务中介机构造成纳税人损失的赔偿责任,以进一步规范税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

国家应当加快建立规范的税收中介机构职业标准和监督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才,如近年来北大等高校税法教授就提出了培养税法硕士等高等专业人才的想法,但其实施还有待成熟。

参考文献:

第3篇

近年来,税收筹划逐渐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因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使得各个企业都在追寻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法。而对于企业来讲,纳税支出属于成本当中的一部分,在纳税之前,通过采取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法,为企业减轻税收当面的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样也可以被视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在实践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已然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导致企业的工作税收筹划无法有效实施。在此过程中,我国税收筹划工作只有获取更好的发展与完善,才能真正确保企业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法来获取经济效益。

一、我国税收筹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在我国很多人都把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避税等问题,但是实际上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在本质上存在一定差异。偷税、漏税都是属于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避税是指纳税人钻税法缺陷来躲避国家的税收,属于钻税法漏洞的行为,避税正好与税收立法适得其反。而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实现优化纳税、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为目标的一系列筹划活动。税收筹划即与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不同,又因为其在国家中具备一定的合理性,还与人们日常见到的企业避税不同。但是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与所探讨牵涉企业谁收的实践当中,税收筹划与避税时而难以区别,在此基础中,一旦出现税收导向不明确,也不具备完善的制度,税收筹划极易转化成避税性质。

(二)税务等税务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税收筹划属于一种层次比较高的理财型活动,如果税收筹划的方法使用不当,就会引发避税甚至是逃税的行为,这样既会受到相关税务机关的处罚,严重的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对企业正常的经营非常不利。也就是说企业需要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其不仅要精通会计法与会计准则、制度等,还要全面的了解现代税务法与税务政策,更要熟悉企业的实际经营流程与业务情况。但是我国当前根本就不具备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关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大多都是由会计兼任,对于此种理财活动也仅仅是一知半解,甚至还有工作人员将税收筹划当作是税法当中的漏洞等,根本无法从全局对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统筹,最终使得税收筹划方法不能合理有效使用。

(三)缺乏认识税收筹划的风险

基于我国企业目前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而言,纳税人在实行税收筹划的同时,通常都认为,只要进行了税收筹划就能够减少纳税的负担,极少甚至没人考虑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风险。其实,税收筹划相当与一种理财活动,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例如,任意一种税收筹划方案的提出及顺利实施,都是建立在税务机关认同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就算企业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行为,有时也会因为税务执法人员想法存在的偏差使得税收筹划的有关方案在??务中无法真正的落实,从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失败。

(四)缺乏健全的税收法律以及征管水平还有待提高

一些税收筹划开展比较成熟的国家,通常所采取的征管方法都较为科学合理、手段先进、处罚力度较大。但是我国当前的税收法律还不够健全,征管水平也比较低,对于处罚违法的力度也不足,而且部分税务执法人员的税务知识浅薄,查账的能力较低,根本无法辨别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与非法的偷税、漏税等行为。外加执法也不够严格,政策缺失刚性,人员存在较强的随意性,这些都严重的限制了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对策

(一)完善税收筹划的立法工作

完善税收筹划的立法工作,是保证税收筹划发展的重要举措。首先,税收筹划立法必须简洁、实用、明确和规范。因为完善、规范的税收法律是企业实现税收筹划活动的前提条件,企业只有在正确的税法指引下才能更好的实施税收筹划活动。其次,加强建立与完善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形式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在进行有关税收筹划立法的同时,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这也是作为企业认可税收筹划实施的前提。

(二)正确掌握税收筹划的涵义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实现优化纳税、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为目标的一系列筹划活动。企业相关人员必须学法、懂法、守法,明确的了解税收筹划的涵义,并且能正确辨别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避税等违法行为的不同。其次,及时关注我国税收政策及税收筹划导向的变化。

(三)提高税收筹划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税收筹划属于一项具有较强专业性与政策性的工作,从事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素质与业务知识。目前,我国企业基本不具备专业的税收筹划队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是由单位的财会、委托税务师、会计师等中介进行。而企业的税收筹划属于一种职业,必须由专业的人员与机构进行研究,才能实现其获得良好的发展。与企业一般的活动相比较,参与税收筹划的相关人员除了具备法律、会计、管理、金融等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具备严密的思维逻辑、统筹谋划的能力。因此,从事税务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加大力度培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

第4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避税 发展 途径

引言

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纳税人更应该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税务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完善税务筹划工作,提高税务筹划工作的实行力度,解决好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为题,提高税收筹划回报的效益。我国税收筹划工作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起步较晚,虽然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意识增强,但是税收筹划理论和实务发展相对落后,如概念区分不清、税收政策体制不完善、筹划方法与途径不适应企业发展的环境、缺乏征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等,严重制约了我国税收筹划的深入发展。

一、税收筹划三层次简述

(一)税收筹划的定义与特征

目前对税收筹划的定义虽然表述上存在差异,但是表达的内涵基本一致。从微观上说,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实行实际纳税义务之前对纳税负担做出的最低选择;从宏观上说,税收筹划指的是经济实体通过合法途径合理筹划经营与财务活动,达到最大限度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行为。

税收筹划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在税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操作的,这是税收筹划与逃税、偷税的本质区别,是税收政策应鼓励的行为。第二,策划性。税收筹划工作是需要纳税人进行积极的事前策划、恰当安排的活动。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差别,所征缴的税款也不同,纳税人需要对税收筹划进行策划。第三,低风险,高收益性。低风险高收益性,是税收筹划工作得以被人重视的重要原因,它不仅体现了立法机构的征税的意图,也反映出纳税人的现实收益。

(二)税收筹划三层次的构建

税收筹划的传统划分方法主要从行业、税种、主体等人们普遍认识的范围出发,主要强调狭义税收筹划即中级税收筹划层面出发。税收筹划的三层次从广义的角度将税收筹划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税收筹划阶段。这三个阶段是层层递进的关系。

初级筹划是纳税人认识掌握税收体系的过程,它的投入产出性价比最高,征税机构最赞成推崇。中级筹划是纳税人熟知、理解和运用税收法规的过程,也是纳税人自我调节的一个过程,它的收益最大,是税收筹划的关键一环。高级筹划则要求纳税人不仅仅是作为客体的适应,而是要主动参与到税收改革的活动行列中来,探索适合企业和个人的税收体制,操作性最难,一旦成功,风险性最小,收益最大。这三个过程不仅层层递进,还是同时存在的,并没有先后主次的分别,税收筹划三层次的划分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基本思路。

二、税收筹划基本途径探析

(一)税收筹划狭义途径探析

从税收的三个层次来说,中级税收筹划即狭义的税收筹划。因此,税收筹划的狭义途径即中级税收筹划途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策略:缩小税基及选用低税率。这两种筹划途径经常一并使用。税基即应缴税额的依据,随计税依据变化而变化,它与产品的生产销售方式密切联系。在税率固定时缩小税基,或税基固定时降低税率,都可实现降低纳税的目的;规避纳税义务及税负转嫁。规避纳税义务是指对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征税项目的筹划,具有一定的刚性。纳税人通常使用在不改变原来资产的情况下,将部分资产所有权转为公司的做法,以此降低个人的纳税负担,并增加企业的税后收益。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将自己应缴税款,通过相关途径如税负前转、后转,税负消转、碾转等转由他人负担的过程。日常生活中企业通过提高原价转嫁消费税的做法就是典型案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延迟纳税。税收政策优惠筹划成本小、操作性强、收益大,有国家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可以通过货币政策,税基、税额、税率式减免实现减免税务的目的。另外可充分利用纳税义务实行的时间差,延迟纳税,节省利息资金,积累财富。

(二)税收筹划广义途径探析

广义的税收筹划是从三个层次对整体出发。针对目前存在的税收筹划概念不清、纳税人复杂的纳税环境、各机构部门纳税意识不统一现象,提出三点建议:第一,树立科学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加强区分税收筹划、避税、逃漏、漏水等概念和行为,提高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水平。纳税人也应当提高自身的税收筹划水平,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完善我国税收法制,使纳税人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第三,让国家通过政策优惠大力扶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为更广泛的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工作提供必要的客观环境。

三、结束语

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均收入的增值,使得纳税人群体更需要合法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纳税权利与义务,税收筹划作为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沟通的桥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税收筹划三层次理论的发展是我国税收筹划实践历程的印证。从遵守税法、筹划税务行为到改革税制,纳税人、企业、政府都需要树立科学的筹划观念,不断完善税征体制,创造合法支持性强的客观税收筹划大环境,不断开拓与完善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白芸.税收筹划的博弈分析[D].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第5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非完全信息;博弈模型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引言

2008年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发表的2008年度“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表明在全球66个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收“痛苦指数”位居第五,亚洲第一。最近几年,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GDP的增长幅度。在如此重的责任下,纳税人总会想方设法来缓解压力,拯救企业,寻求发展。虽然偷税、逃税也能减轻企业税负,但是偷税、逃税是要付出代价的,即是有风险的。可能侥幸躲过一时,但终究逃不了长远。

纳税筹划行为是企业理性的、趋向成熟的标志,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也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将博弈论引入税收筹划研究的视野,通过对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博弈论分析,将有助于得出正确实施税收筹划的方法,引导企业摆脱偷税的诱惑,走上选择税收筹划的道路。税收筹划主要是企业的筹划,而企业要面对政府管理、国家政策调控、其他企业竞争和外部依存环境,企业在考虑这些不同的因素进行税收筹划时就必然会形成不同的博弈模型。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假设

(一)经济人假设。理性是经济人理论的核心。在给定条件的约束下,经济人总是倾向于那种能带来最大净收益的方案。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是税收的征纳关系,征纳双方都是理性的。从纳税理性来看,理性的纳税人追求经济利益体现在其能够承受的风险限度内确保自己税后利益的最大化。从征税理性来看,税务机关总是在依法的条件下确保税收收益的最大化。纳税理性与征税理性总是互相制约的。在这样一对逃避或减轻税收义务与有效行使税收征管权的矛盾中,税收征纳双方的涉税能力都有所增强,这正是税收征纳间博弈关系的效果所在。

(二)资源有限性假设。税务机关的征管资源(包括人、财、物)是有限的,因此他们对所辖区域的税收管理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无一遗漏。当征管有时间要求时,在有限的时间内更不容易做到。这就使得税务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或特定决策下只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点对象或特意选取的领域。

(三)自由裁量假设。税收的自由裁量权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通过自由判断、自主选择而做出一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一方面出于行政执法效率与灵活的目的,要求给予税务部门具有自由裁量的幅度和范围;另一方面由于税收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使其难以驾驭和体现公正,稍有不慎,就会滋生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现象,对纳税人或国家利益造成危害。

二、税收筹划的博弈行为描述

税收筹划的过程就是在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企业根据现有的信息进行行为选择的过程。企业对自己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和筹划意图有着完全的信息,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是,企业对其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战略不可能都完全了解,因此他们之间是信息不对称的,在市场竞争中彼此直接就构成了一个博弈中的两个局中人。同时,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来说也是信息不对称的,企业无法准确地预测市场的变化时间、方向以及如何变化。同样,就外部市场环境来说,它由无数的企业组成,其定企业的信息对它来说也是不对称的,所以企业和外部市场环境也构成一个博弈的双方参与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时,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是公开的、透明的,企业是完全了解的。但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却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税务机关对企业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的,且税务稽查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都将导致税务行政执行的偏差。因此即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的,也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偷税或恶意的避税而加以查处。所有的这些信息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对称的,企业无法判断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的界定和税务人员的素质,从这一点来说,企业和税务机关又构成税收筹划博弈的双方。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博弈模型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知,企业在实际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要考虑竞争对手采用的策略对自己的影响;二是要考虑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三是要考虑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活动是否认定为合法税收筹划的影响。下面将通过建立对应的博弈模型来分析这三个因素对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决策的影响。

(一)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中,企业之间作为市场竞争博弈的主体是理性的,总是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来选择最优的策略行动。企业与企业之间展开的是在非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本文假设在同一行业中存在两家实力相当的大型企业A和B,都面临着是否要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他们经过测算得出:如果两家企业都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正的节税收益为X单位,而都不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的节税收益为零。如果A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而B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A企业获得节税收益为Y且Y>X,而B企业的节税收益为零(因为此时A企业降低了成本,增强了竞争力,能够抢占B企业原来的市场份额),反之则亦然。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是A企业,局中人(2)是B企业;行动策略:A、B企业都是筹划或不筹划;假设A、B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分别为P1和P2

节税收益的支付矩阵如下:

表中每格的两个数字代表对应策略下两个企业的节税收益,第一个数字是A企业的节税收益,第二个数字是B企业的节税收益。先站在A企业的角度看:

筹划的期望收益:EU1=XP2+Y(1-P2)>0;不筹划的期望收益:EU2=0。

从分析可知,不管B企业采用什么策略,税收筹划都是A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因而理性的A企业会选择税收筹划。同样的道理,站在B企业的角度看,无论A企业采用何种策略,税收筹划也是B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因而理性的B企业也会采用税收筹划策略。所以,(筹划,筹划)的策略组合不仅是这个博弈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解,而且还是一个混合占优策略均衡的解。企业选择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且也会增加整个系统的收益。因此,理性的企业都会选择税收筹划来降低自己的成本,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二)企业与外部环境博弈分析。外部环境包括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是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控的因素。其中,市场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而税收环境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外部条件。尽管博弈主体外部环境在形态上不是一个具体客观实体,但却时刻影响企业的经营。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考虑外部环境变化所造成的影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花费的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直接成本是企业为取得税收筹划收益而发生的直接费用,是一种显性成本,筹划者一般都会在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为了采用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他潜在收益;风险成本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使筹划目标落空和筹划方式选择不妥导致要承担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外部环境。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为筹划或不筹划;外部环境为变化或不变化。模型中变量的含义:C1表示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C2表示税收筹划的机会成本;C3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T表示税收筹划的收益;P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企业节税利益的矩阵如下:

表格中每格的数字都是企业在对应的策略组合下所能得到的支付。由于企业所获得的是不完全信息,所以企业不能确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设企业假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为P,外部环境不变化的概率为1-P,可求出这个混合策略博弈的结果。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1 =P(-C1-C2-C3)+(1-P)(T-C1-C2);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2=0。只有当EU1>0,即P

(三)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分析。在企业和税务机关的博弈模型中,虽然双方都是博弈的主体,但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企业作为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在企业的税收筹划已成为事实的情况下,具体执行税务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可能承认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是合法的,也可能认为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在以企业与税务机关为博弈主体的这种序贯博弈中,也存在着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即两个局中人的最优混合策略的组合,这里的最优混合策略是指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混合策略。

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税务机关。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的行动选择是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的行动选择是认定企业的税收筹划为合法或不合法。变量的含义:Y表示企业扣除应纳税额后的净收入;T表示税务机关征收的净税款(即扣除征收成本);C表示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F表示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对企业的罚款;M表示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P表示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

(1)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支付矩阵:

(2)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的树型表达式如下:

在假定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P时,企业选择税收筹划和不筹划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U1=(1-P)(Y-C+M)+P(Y-C-F)

EU2=(1-P)Y+P(Y-F)

令:EU1=EU2,得到均衡概率该P*=(M-C)/M=1-C/M,即:当PP*时,企业的最优化策略是不进行税收筹划;当P=P*时,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相同。

从以上分析可知:(1)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M越大,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大;(2)企业的税收筹划的成本C越高,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小。

四、税制优化对策分析

(一)要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西方国家对税收筹划几乎家喻户晓,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鲜为人知,只是最近几年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由于处于起步阶段,加上筹划水平不高,出现一些不正当的避税现象是难免的。纳税人总想少缴税而政府总想多收税,纳税人与政府在经济利益上的这种博弈关系将长期存在。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税负的一种经济行为,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随着企业节税意识的日益增强,纳税人从事税收筹划的技巧和手段会越来越高明。而税收筹划则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的好与坏,取决于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税制合理,税收筹划对经济产生正向影响;税制不合理,税收筹划则产生负向影响。这些都将刺激税制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要正确看待税务机关认定逃税。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税务机关执法不力,违法不究,部分基层税务征收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使一部分纳税人认为根本用不着依法筹划。只要偷逃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逃税的风险时,纳税人就不会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另外,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应精通税法,而且应该是博学多才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人才匮乏,整体税收筹划水平低,筹划活动走“弯路”、甚至“歧路”的现象很多。

针对上述问题,解决办法就是要求企业注意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当然,这里说的沟通协调并不是搞不正当行为,而是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需要相关方面达成共识,税务机关作为重要的利益方(代表国家利益)理应与之沟通协调。为了避免不同利益方对同一税收政策的认定出现偏差,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伊始就应与税务机关沟通。向税务机关提出相应的书面申请,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查,对一些特定的或特殊的筹划方式,应与税务机关达成共识后方可操作。

(三)鉴于我国税收筹划环境现状,当务之急是营造有利于税收筹划健康发展的环境。虽然税收筹划有钻税法空子从而减轻税收负担的倾向,但客观上促进了税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只有通过纳税人税收筹划的选择才能暴露出来,通过分析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的反馈意见,改进有关税收政策和完善现行税法,堵塞漏洞、加强征管,从而促进税制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诚信纳税是现代经济社会对所有经济主体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实现依法纳税的重要保障。诚信纳税要求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做到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把应该缴的税款一分不少地缴上来。同时,也要求税务部门依法治税,为纳税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只有整个社会建立起诚实的信用体系,税收筹划活动才能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则可,李杰.博弈论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

[2]马丁J.奥斯本,阿里尔.鲁宾斯坦.博弈论教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3]张新平.税务筹划的博弈分析.审计月刊,2004.12.

[4]刘建民,石倩.基于博弈视角的企业税收筹划.金融经济,2010.24.

第6篇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会计政策中的价值

(一)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应有的一项基本权益,在不违法税法的前提下,纳税人有选择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同样也具有从事经济活动获取收益的权利,因此,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而获得的经济利益是具有合法性的,这是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税收筹划不能超越利益的范围与边界,应该在企业权利的边界内,否则便会造成对企业权利的破坏,税收筹划是企业应有的社会权利。

(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把税收看作是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没有真正的理解税收的意义,一部分纳税人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混淆在一起,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长期以来,税收制度逐渐朝着系统化、规范化以及法制化的方向发展,人们也逐渐转变了对税收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会减少许多思想方面的障碍。同时,我国消除了税收筹划在理论以及宣传上的,各个企业的财务管理者也逐渐认识到税收成本的重要性以及现实作用。

二、税收筹划在会计政策选择中的应用策略

(一)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选择的税收筹划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可以选择年数总和法、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等,如今的税法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方法选择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宽松。折旧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成本的大小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折旧的计算以及提取,企业税负的轻重也受到折旧的计算以及提取的重要影响,因此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时,需要注意四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要了解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折旧方法的选择,这样才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节税收益,否则便会适得其反,给企业带来诸如罚款类的经济损失。第二,资金时间价值。从不同时间点来看,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是不等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资金会不断地增值,因此企业在进行具体的税收筹划时,应采用动态的方法,选择出在税法规定范围内最大折旧抵税的折旧方法。第三,通货膨胀。在这种状况下,为了能够使企业能够进一步缩短回收期,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从而进一步加快企业的折旧速度,使企业获取纳税的延缓,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投资收益。第四,折旧年限的选择。现行的税法以及相关的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选择空间,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的可能性,企业可以选择对自身发展有利的折旧年限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样便能够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存货计价方法选择的税收筹划

存货对于企业的利润、产品的成本以及企业所得税都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存货资金是企业流动资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应根据企业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企业盈亏的实际情况来选择,这样才能使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大的发挥。企业在对存货进行计价时应根据物价的变化来选择不同的方法,当物价的状态是处于上下波动时,企业在对存货进行计价时可以选择加权平均法,这样就能够降低企业安排资金难度,当物价处于不断下降的状态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三)企业收入确认时间选择的税务筹划

企业不同销售方式的选择会影响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及收益实现,因此企业在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时,可以根据产品的销售策略销售方式的选择来进行控制,这样一来便能够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收益。同时,企业还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一方面能够确保企业的收入平安收回,另一方面能够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针对企业年终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可以将当年收入确认时间推迟到下一年确认,这样企业就能够有充足的现金纳税,还可以享受到一笔等同于无息贷款的资金。

三、结语

第7篇

1.1违背合法原则

税收筹划是我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但必须是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才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也只有合法的税收筹划才能获得我国税收主管部门的认可与批准。目前有些企业混淆了税收筹划与逃税的本质区别,在税收筹划中频频出现触犯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而遭到我国税收主管部门的依法惩罚,情况性质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1.2违反系统性原则

有些企业管理者虽然具备了较高的税收筹划意识,但随着市场竞争环境变得日益激烈,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工作量变得庞大复杂,为节约时间精力,管理者选择将系统的税收筹划工作简缩为单一的制定税收优化方案环节,交给财务部门来处理,而忽视了对企业筹资、投资、运营资金和利润分配等相关工作环节进行及时关注,人为割裂了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活动和纳税筹划工作之间的系统联动性。

1.3违反利益最大化原则

企业进行各项经营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现在有些企业管理者认为税收越少对企业越有利,因此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以税收额度最少作为衡量筹划水平的重要标准。但一般而言,税收额度最小并不能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工作相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言,因其主观超前预测性而具有不确定的风险性。将税收最低而不是利益最大作为税收筹划的标准则更是违反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提高了税收筹划工作的风险性。这一做法经很多企业实践证明是错误的。

1.4违反时效性原则

税收筹划是基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企业未来经营活动可能缴纳的各项税收种类及其税收水平做出的一种预测性统筹规划。从做出筹划到付诸实施最后取得预期效果,其中的时间间隔可能是一年、三年甚至是五年。很多企业管理者忽视了在较长的时间范围内,我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在纳税者权益范围、纳税种类、纳税水平及其他重要相关条款上发生变动。这直接导致之前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在避税效果上无法作到最优,方案细信合金融节无法继续实施,最终影响企业的综合收益水平。

2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问题的解决措施

2.1牢固树立依法进行税收筹划的态度观念

未来的中国将是一个法治国家,未来的社会将是一个法治社会,这要求未来的企业也应是遵纪守法的企业。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首先应认真读懂、弄清我国新税法的基本立法精神,端正企业纳税的基本态度,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纳税者。其次,应对新税法中的各项条款细节进行认真分析解读,并与企业自身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业务种类进行一一对应,划定与企业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律范围,明确蕴含在其中的有关纳税人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重点内容,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奠定法律基础。最后根据所收集到的法律规范的细节内容制定出系统完善的最优税收筹划方案,并确保该方案中明确体现了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2.2系统合理地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和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三者是三位一体关系,同属于一个系统,为一个目标服务。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首先,应在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上应科学合理地投入人财物等必要资源,确保专人专项负责税收筹划工作,避免将税收筹划工作统统交给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处理,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引进熟练掌握经营管理知识和财务管理知识、具备全局观念的综合型人才。其次,应促进企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可以兼顾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能够确保企业避免在生产经营目标转化为财务和税收筹划指标时出现偏差失误的情况,最终导致财务管理方案和税收筹划方案无法落地实施,或实施情况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最后,应注意在生产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决策的具体细节中体现税收筹划的目标要求。由于税收筹划主要就企业的投融资活动、生产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活动等过程进行规划统筹,因此,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在遵照企业会计准则标准的同时,灵活可控地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筹划目标;针对投资活动应综合考虑不同国家地区在不同时期所施行的税收政策细节,选择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及其细节进行纳税筹划;针对融资活动,应以资金成本最小、收益最大为目标的资本数量、结构、风险、收益等因素进行纳税筹划;针对利润分配活动应适当延长年报经营期,或推迟开始获利年度,或将税前利润用作补偿以往的年度亏损。总之,要在各部门的决策细节上做到统筹兼顾。

2.3围绕企业整体利益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保证企业最终盈利实现最大化。其实现方法一方面是通过财务管理工作来估算企业生产经营项目的成本收益关系,依据财务指标从经营项目和经营方法角度进行改革,实现企业盈利最大化,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节税、避税,依据税收筹划指标来控制未来可能发生的税收成本,实现企业盈利最大化。在具体制定税收筹划方案的过程中,当税收筹划指标与财务管理指标发生冲突时,应对两项指标背后的风险作出合理预期,尤其不能将减少税收负担和增加资本总收益等同起来,而应从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进行综合决策。应当明确,纳税筹划方案的最优标准并非企业税负水平最低,而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目标下实现最优纳税的方案。其意义不仅保证了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也在宏观上保证了国家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企业与国家的双赢局面。

2.4基于风险预防机制制定税收筹划方案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场要素在全球市场上自由流动,对国内市场内各类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或大或小的影响,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风险也被随之放大,严重影响公司最终收益的达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者一方面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学习风险管理知识,建立企业经营管理风险预警机制;一方面要基于风险预防机制科学制定企业的财务管理方案和税收筹划方案,尤其要紧跟国家政策方向,对于政策中容易发生变动的条款部分进行实时的调查研究,灵活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中各类具体细节的时间间隔,将政策变动层面可能引发的财务风险和税收筹划风险降到最低。

3结束语

第8篇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企业税收筹划 目标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中各环节(投资、会计核算、筹资、经营和组织形式等)事项进行事前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整体税收负担最低、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经济行为。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的产物。它有利于企业资本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使产业、产品结构合理布局,从而有利企业进一步发展,国家税收也将同步增长。企业税务筹划是一项合法合理行为,在为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实行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更有利于培养企业的纳税意识,促进依法治税。

1 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一,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经营目标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通过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从中选出既不违犯税法又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现在不少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成本。

第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企业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可以分离,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不断完善的企业会计、财务制度,最终将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第三,税收筹划可以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减少违法行为,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其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其二,企业纳税意识增强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税法规定或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税收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强的题中应有之意。其三,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其节税的弹性一般应该会更大,也为以后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依据。

第四,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完善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营决策无非是决定企业经营中的“六个w”,即what(做什么),why(为什么做),when(什么时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谁来做),how(怎样来做)。这六大元素无一例外的与一定的税收政策相关。企业经营决策者在决定这六大元素时,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条件,根据政府制定的有关税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设定若干方案,进行精心比较后择优抉择,就会收到同样的投入赚取更多利益的效果。

第五,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税收筹划对节约税收支出与降低产品成本具有同等意义及经济价值。对于纳税企业来说,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其税款的支出是企业资金流的净流出,没有与之直接可以配比的收入项目。因此,搞好企业税收筹划,节约税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这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日益扩大,来我国投资的外企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中资企业也纷纷走出国门进行投资、经营,参与国际竞争。由于国家间的经济制度,如税收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国际间的差别、倾斜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国际空间,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2 正确设计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的目标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也是判断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税收筹划应当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同的税收筹划目标会导致不同的筹划结果。

目前,在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另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太宽。这两种目标的定位都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会导致税收筹划实践的混乱。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需要全面确定税收筹划目标的范围,即不能过于狭窄,也不能无限制扩大范围。笔者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一个包括多方面的综合性的目标体系,应该由直接目标(基础目标或短期目标)、中间目标(中介目标)和最终目标(长期目标或根本目标)组成。

2.1 直接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纳税人对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毫无疑问,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也就是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直接目标。

第一,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不损害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对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企业一旦遭遇涉税风险,不管政府怎么处置,对企业自身的市场信誉、形象以至长远利益而言,都将会产生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无论是有形抑或是无形的,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都不只是损害了政府的税收利益,更严重的是会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损害整个企业的经济发展。

第二,直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绝对地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其二则是相对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在税收筹划中往往采用第二层含义。即使从绝对数额上看,纳税人的当年应纳税款数额比上年有所增加,只要其应纳税额与生产经营规模的比率有所降低,因此说该项筹划是成功的。

第三,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通过实行纳税最小化、纳税最迟化、降低税收成本等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纳税最小化不是逃税,而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选择低税负方案,从而减轻税负。纳税最小化不能仅看个别税负的高低,它必须是企业的整体税负最低。纳税最迟化不是欠税,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推迟缴纳税款。虽然这笔税款迟早要缴纳的,但现在无偿占用这笔资金,就相当于从财政部门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税收筹划的收益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时,税收筹划才是可取的,税收筹划也才有存在的意义。

2.2 中间目标是实现企业总体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部分,其目标不能仅仅局限于实现企业整体实际税负率最低和税收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须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实现企业总体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如果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仅定位在少缴税款上,那么该纳税人最好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因为这样其应负担的税款数额就会很少,甚至没有。获取最大的经济收益既然是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那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理所当然应该是税收筹划目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在一般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能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从而有利于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目标。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单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可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企业整体现金流量下降和企业价值降低。

2.3 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这个目标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企业总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第二是企业的社会利益最大化。企业的整体利益既包括通过减轻税负直接获得的经济利益,又包括通过树立诚信品牌间接获得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和机遇。只有两者兼得,企业的税收筹划才能称得上达到了理想目的。

因此,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以减少或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税收利益为直接目标和手段,以此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进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标。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是税务筹划最直接的动机,也是税务筹划之所以兴起与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不可能是税务筹划目的的全部。如何减少纳税负担实质上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在相关法律制度、市场需要和经营管理、长远规划等各方面综合平衡,在纳税风险最低、纳税成本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纳税负担,通过实现企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

所以说,最终目标是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或长期目的,直接目标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原动力,中间目标则是实现最终目标的直接路径目标;具体目标和中间目标必须以最终目标为前提,最终目标只有通过直接目标的选择和中间目标的运用方可得以实现。

3 协调处理好企业税收筹划中的几个关系

3.1 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的关系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行为。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企业税收筹划要充分利用政策导向,科学地提出筹划方案,在税收政策的框架下,合理地减轻企业的税负。

3.2 涉税收益与非税收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主要分析的是涉税利益,一般情况下对非税利益分析不够重视,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关心的不仅仅是涉税利益,还关心非税利益。因此,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重视分析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结构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不能过分看重涉税利益而忽视重要的非税利益。这就要求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筹划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等观念,把不同的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比较,同时注意其他非税因素的影响。

3.3 企业发展战略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是首要的,税收筹划是为之服务的。当企业决定是否进入某个市场时,考虑最多的是该市场发展的潜力,而不是税收筹划。例如当外商考虑是否到中国投资时,看重的是广大的消费市场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而不是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税收优惠政策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条件,但投资者有时为了开拓某个市场,是很少考虑税收成本的。因为税收只是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关系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战略时,税收筹划应该服务于企业经营的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得以实现,否则会因为考虑短期的税收负担,而错失了企业发展的良机,从而导致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这样的税负最轻也就失去了价值,这样的筹划也就无存在的必要。

3.4 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中要协调的局部和总体的利益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注意兼顾纳税单位内部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对局部有利但对整体不利的税收筹划要摈弃或慎用,对局部和整体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对局部有大利但对整体无害或对整体有大利但对局部有小害的税收筹划要择机使用。二是注意兼顾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对企业有利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害的税收筹划原则上要摈弃,对国家和企业自身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

3.5 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筹划的目的在于付诸实施,再好的筹划不能操作,那都是一纸空文。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筹划前、中、后的全过程不能脱离与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征得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这样做的优点有两方面:一是便于筹划的完善。比如有些政策存在模糊性条款,通过及时沟通可以修改筹划不妥之处。二是便于实施。征得税务部门的同意,也就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理解,筹划成功率自然就高。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也是税收筹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如果不能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税收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会失去其应有的收益。因此,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也是规避和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1 贺飞跃.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 王兆高.浅论税收筹划的性质[j].经济师,2005(2)

第9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企业税收筹划目标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中各环节(投资、会计核算、筹资、经营和组织形式等)事项进行事前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整体税收负担最低、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经济行为。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的产物。它有利于企业资本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使产业、产品结构合理布局,从而有利企业进一步发展,国家税收也将同步增长。企业税务筹划是一项合法合理行为,在为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实行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更有利于培养企业的纳税意识,促进依法治税。

1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一,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经营目标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通过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从中选出既不违犯税法又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现在不少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成本。

第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企业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可以分离,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不断完善的企业会计、财务制度,最终将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第三,税收筹划可以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减少违法行为,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其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其二,企业纳税意识增强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税法规定或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税收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强的题中应有之意。其三,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其节税的弹性一般应该会更大,也为以后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依据。

第四,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完善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营决策无非是决定企业经营中的“六个W”,即What(做什么),Why(为什么做),When(什么时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谁来做),How(怎样来做)。这六大元素无一例外的与一定的税收政策相关。企业经营决策者在决定这六大元素时,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条件,根据政府制定的有关税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设定若干方案,进行精心比较后择优抉择,就会收到同样的投入赚取更多利益的效果。

第五,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税收筹划对节约税收支出与降低产品成本具有同等意义及经济价值。对于纳税企业来说,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其税款的支出是企业资金流的净流出,没有与之直接可以配比的收入项目。因此,搞好企业税收筹划,节约税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这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日益扩大,来我国投资的外企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中资企业也纷纷走出国门进行投资、经营,参与国际竞争。由于国家间的经济制度,如税收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国际间的差别、倾斜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国际空间,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2正确设计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的目标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也是判断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税收筹划应当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同的税收筹划目标会导致不同的筹划结果。

目前,在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另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太宽。这两种目标的定位都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会导致税收筹划实践的混乱。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需要全面确定税收筹划目标的范围,即不能过于狭窄,也不能无限制扩大范围。笔者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一个包括多方面的综合性的目标体系,应该由直接目标(基础目标或短期目标)、中间目标(中介目标)和最终目标(长期目标或根本目标)组成。

2.1直接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纳税人对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毫无疑问,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也就是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直接目标。

第一,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不损害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对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企业一旦遭遇涉税风险,不管政府怎么处置,对企业自身的市场信誉、形象以至长远利益而言,都将会产生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无论是有形抑或是无形的,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都不只是损害了政府的税收利益,更严重的是会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损害整个企业的经济发展。

第二,直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绝对地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其二则是相对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在税收筹划中往往采用第二层含义。即使从绝对数额上看,纳税人的当年应纳税款数额比上年有所增加,只要其应纳税额与生产经营规模的比率有所降低,因此说该项筹划是成功的。

第三,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通过实行纳税最小化、纳税最迟化、降低税收成本等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纳税最小化不是逃税,而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选择低税负方案,从而减轻税负。纳税最小化不能仅看个别税负的高低,它必须是企业的整体税负最低。纳税最迟化不是欠税,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推迟缴纳税款。虽然这笔税款迟早要缴纳的,但现在无偿占用这笔资金,就相当于从财政部门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税收筹划的收益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时,税收筹划才是可取的,税收筹划也才有存在的意义。

2.2中间目标是实现企业总体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部分,其目标不能仅仅局限于实现企业整体实际税负率最低和税收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须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实现企业总体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如果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仅定位在少缴税款上,那么该纳税人最好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因为这样其应负担的税款数额就会很少,甚至没有。获取最大的经济收益既然是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那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理所当然应该是税收筹划目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在一般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能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从而有利于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目标。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单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可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企业整体现金流量下降和企业价值降低。

2.3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这个目标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企业总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第二是企业的社会利益最大化。企业的整体利益既包括通过减轻税负直接获得的经济利益,又包括通过树立诚信品牌间接获得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和机遇。只有两者兼得,企业的税收筹划才能称得上达到了理想目的。

因此,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以减少或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税收利益为直接目标和手段,以此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进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标。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是税务筹划最直接的动机,也是税务筹划之所以兴起与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不可能是税务筹划目的的全部。如何减少纳税负担实质上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在相关法律制度、市场需要和经营管理、长远规划等各方面综合平衡,在纳税风险最低、纳税成本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纳税负担,通过实现企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所以说,最终目标是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或长期目的,直接目标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原动力,中间目标则是实现最终目标的直接路径目标;具体目标和中间目标必须以最终目标为前提,最终目标只有通过直接目标的选择和中间目标的运用方可得以实现。

3协调处理好企业税收筹划中的几个关系

3.1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的关系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行为。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企业税收筹划要充分利用政策导向,科学地提出筹划方案,在税收政策的框架下,合理地减轻企业的税负。

3.2涉税收益与非税收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主要分析的是涉税利益,一般情况下对非税利益分析不够重视,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关心的不仅仅是涉税利益,还关心非税利益。因此,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重视分析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结构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不能过分看重涉税利益而忽视重要的非税利益。这就要求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筹划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等观念,把不同的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比较,同时注意其他非税因素的影响。

3.3企业发展战略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是首要的,税收筹划是为之服务的。当企业决定是否进入某个市场时,考虑最多的是该市场发展的潜力,而不是税收筹划。例如当外商考虑是否到中国投资时,看重的是广大的消费市场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而不是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税收优惠政策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条件,但投资者有时为了开拓某个市场,是很少考虑税收成本的。因为税收只是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关系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战略时,税收筹划应该服务于企业经营的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得以实现,否则会因为考虑短期的税收负担,而错失了企业发展的良机,从而导致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这样的税负最轻也就失去了价值,这样的筹划也就无存在的必要。

3.4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中要协调的局部和总体的利益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注意兼顾纳税单位内部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对局部有利但对整体不利的税收筹划要摈弃或慎用,对局部和整体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对局部有大利但对整体无害或对整体有大利但对局部有小害的税收筹划要择机使用。二是注意兼顾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对企业有利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害的税收筹划原则上要摈弃,对国家和企业自身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

3.5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筹划的目的在于付诸实施,再好的筹划不能操作,那都是一纸空文。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筹划前、中、后的全过程不能脱离与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征得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这样做的优点有两方面:一是便于筹划的完善。比如有些政策存在模糊性条款,通过及时沟通可以修改筹划不妥之处。二是便于实施。征得税务部门的同意,也就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理解,筹划成功率自然就高。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也是税收筹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如果不能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税收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会失去其应有的收益。因此,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也是规避和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1贺飞跃.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王兆高.浅论税收筹划的性质[J].经济师,2005(2)

第10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税前列支

一、国内外税收筹划现状

目前,税收筹划受到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和纳税人的高度重视,税收筹划的专业性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有关的理论研究不断增多。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税收筹划已成为高度专业化的行业。从国外的税收筹划现状中可以看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他们都达到了更高的水平,其税收筹划的水平已经相当成熟。但目前国内关于税收筹划话题仍然存在争议,一部分人认为税收筹划是在助长纳税人的逃税意识,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等问题,这些争议使得我国的税收筹划理论发展较晚,但随着改革深化以及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快速发展,民营企业正试图通过税收筹划实现低税收、高收入的管理,达到增强自己的综合经济实力和企业利润价值最大化的目的,目前税收筹划在我国正在蓬勃发展,其帮助民营企业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使得民营企业有效地对资金进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资金占用。但在另一方面,我国税收筹划目前的发展状况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理论发展水平以及实践应用的范围上看,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二、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融资方式

首先是外部融资,根据外部资本来源与企业的实际关系。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所谓直接融资方式,一般是指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用来投资股票的融资方式。投资者依法取得股权并享有相关股息的一种方式。间接融资则有很大的不同。是指通过购买信托或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利用起来,然后由这些金融机构以各种形式,将资金提供给有需要的单位,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与外部融资相比,企业内部融资方式的优势很大,例如:融资成本低,在融资的初始阶段,几乎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此外,我们需要理解的问题是所谓的内部融资,一般是指企业为了满足企业进行日常经营、经营和扩张等活动的成本和其他资金需求。由于深受公司高层的青睐,成为企业融资的首选。只有当企业的内部融资不能满足其资本需求时,企业才会考虑选择外部融资。

三、融资租赁形式

融资租赁形式是近年来出现的另一种融资方式,具体来说是指公司不需要花钱购买相关的设备和设备。可以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承租人将花钱购买设备并将其租赁给企业使用。在此期间,企业应承担设备租赁直至合同期满。根据当时的市场折旧率,购买这套设备。这种简单的方法可以让公司在使用设备的同时花费最少的钱,又能有足够的时间购买设备,将节省资金投资于其他生产环节。

四、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运用

(一)企业负债融资的税收筹划

由于税收是必须要考虑的影响,因此选择融资方法来确定资本成本和最优融资构造,也就是说,企业在做出投资决定时必须考虑的问题。为企业选择最佳融资方案和财务决策是税务筹划的优势之一,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在金融租赁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中,哪一个最重要?以提高整体盈利能力为目标,当利息或税项前的投资回报高于债务成本时,只有当增加负债比率,才能超过最高限额,减少企业的整体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最佳途径不一定是纳税的最佳途径,企业应选择最佳的基本结构和融资结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应该一味地追求赋税最低的方案,所要筹划的事项和实际情况综合各种因素都要充分考虑,进而选择能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方案。1.企业间拆借筹资的税收筹划为了方便筹集资金,公司往往在相关方之间进行贷款,对集团公司而言,设立金融中心(核心控股企业)也可以用于集团公司的贷款。这样,集团的资源和声誉优势就可以对外用于整体募款和财务风险;可分为层次,解决集团内融资,调整基金结构和负债比率。因此,除了集中的财务职能所带来的成本节约外,金融中心还能为集团带来可观的税收效益和资金管理效果:通过内部借贷在两个税率不同的企业之间转移税收负担;税收抵免或停征的效果通过利息收入的规划来实现(适用于利息收入税率低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以及集中优势资金,有效利用闲置资金和转移利润等效果。2.银行借款筹资的税收筹划从银行借款仍然是债务融资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可分为国家政策贷款和普通贷款两大类:国家贷款融资需要满足政策要求,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要发展薄弱环节、支柱产业和新产品,可以从地方预算和地方政府预算中获得贷款。银行贷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之一,但借款规模一般受限于可抵押资产的数额或融资的信誉程度。企业的经营效率在决定贷款发放方面也占有重要地位。3.债券筹资的税收筹划发行债券是现代企业筹集债务资金的重要途径。发行债券的优势在于拥有广泛的融资目标和庞大的发行市场。通过发行债券,不仅可以为公司筹集大量资金,还可以只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固定利息,这样公司就可以用更多的收入分配给投资者;根据税法,债券的利息可以在缴税前收取,这样公司也可以获得税收优惠。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选择不同形式的债券利息支付获得税收奖励。有两种支付公司债券利息的方法,一种是主要的利息支付,另一种是定期的利息支付。企业在到期后选择支付利息的,可以在债券有效期内享受债券利息的免税收入,因为债券在到期日之前不必支付利息,企业享受利息税的时间价值利益的抵免。

(二)发行股票融资的税收筹划

股份发行是有限公司融资的基本形式之一。股票分为普通股以及优先股,获取股息的权利是普通股股东还是优先股股东都享有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息必须是税后利润,这是税法规定。由于以上规定,就是发行股票企业支付的股息不能享受股息的所得税收益,从而使企业承担了很重的所得税税负。根据上述,股本在所有资金来源中的份额不能无限期地减少。所以,权益资本融资的税收筹划空间较小。因为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分期付款,对外商投资公司来说,税务规划可以通过延迟交付注册资本来完成。即:当企业接受一笔注册资本时,不能享受所得税利益;当企业接受部分注册资本,股东仍可按持股比例分享利润,直到资金全部到位。负债通常因资金缺口而得到处理,减少流动税款负债的利息,从应税收入中扣除的费用。以整体情况上看,对企业税收筹划最为有利的就是这种融资结构,减少了税收负担同时还使股东在按比例分享利润。在税前扣除项目的债务利息是在这个时候,减轻税负和提高权益资本的利率可以增加债务数额,这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如风险因素的存在和风险成本的增加。确定适当的债务规模和比率是普通股融资税收规划的关键。企业决定发行普通股筹集资金时,必须从节税的角度确定企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即债务的最高限额),因为注册资本的规模与税收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认定的注册资本小,所需资金大,公司可以通过筹集部分债务资本来解决所需资金。虽然注册资本的规模将对债务资本的调动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公司可以通过改进管理方法和增加公司的投资回报来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以筹集足够的债务资本,通过这种方式,债务利息作为税前扣除,所得税收入。总体而言,这种融资结构最有利于企业的税收负担。注册资本的交付时间也与企业的税务负担有关。如果企业不能享受所得税的收益,如果企业被分为股份的份额,股东可以在资金到位之前分摊利润,由于资金短缺通常通过负债来解决,因此负债的利息包括在成本中,从而减少了收入,从而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虽然增加债务数额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股本资本的回报,但我们不能忽视其他制约因素,特别是风险因素和风险成本的增加。因此,在制定普通股融资的税收计划时,关键是要确定适当的负债规模和比率,并据此进一步界定股权融资的有效限额。1.目标权益资本规模和权益资本比率的确定(1 )确定企业每股收益的每股收益目标EPSEPS=[(K-B)(1-T)-U]/N式中,EPS为普通股每股盈余(2 )确定企业的目标权益资本规模因为EPS=[(K-B)(l-T)-U]N所以B=K-(EPSXN+U)/(1-T)/NS=K-B=K-[K-(EPSXN+U)/(1-T)]/T式中,K为投资总额:r为预计息税前投资收益率:B为货债总额:i为负债利率;N为已发行普通股股数:U为优先股利支付额:T为所得税率。2.最小股权资本规模与权益资本比率虽然负债增加可以产生杠杆效应,但企业股本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能无限期地降低,即股本资本融资有一定的最低限度,企业股本资本低于这一限度,就会损害净资产收益率。

结束语:

虽然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税收筹划,但企业必须依法进行税收筹划,这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所有税收计划必须符合政府的政策,并符合税法的规定,并必须同时执行。充分发挥企业整体效益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中之重。此时,要明确重点,使达到税收计划的效益大于税收计划的成本,所有税收规划都需要对税收和非税收政策的利弊进行全面分析。遵守税法的及时性是税务规划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防范风险也是同时要注意的。随着时间税法是会而不断变化的,这使它具有时间敏感性。例如,一些税收规划方法在一定时期内是非法的,但对另一个时期则可能是合法的。因此,企业要想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就必须注意税法的变化,并根据相应的变化调整纳税筹划的方法,以免被税务机关及时认定为偷税漏税,进而予以重罚,从而得不偿失。熟练掌握国内和国际税法是税务规划者的必要条件,同时,应具备相应的会计、投资、财务管理专门知识。税务规划师还必须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和联络。因此,有利于税务机关接受企业的纳税筹划行为。税务机关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应当按照相应程序办理。降低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是基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并结合对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参考文献

[1]伍丹丹.SJ企业融资活动的税收筹划研究[D].辽宁大学,2015 (04 ).

第11篇

关键词: 税收筹划; 税收法规; 纳税风险; 经营利润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4-0141-01

税收筹划理论虽然在学术领域早已被广泛研究,但是在社会上还并不被普通民众所熟知,通常大家提到税收缴纳这个问题时,比较常见的想法离不开“依法纳税”和“偷税漏税”,由于对复杂的税收制度了解甚少,企业在纳税管理方面非常被动,普遍没有意识到合理纳税其实也可以为企业节约经营成本。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深入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税收制度,做好税收筹划,对于企业规避纳税风险,降低纳税成本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意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律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核算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事先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和运用税收法规所允许的技术差异,从而达到尽可能降低税收负担或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以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也称节税。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在不违背法律和社会观念的前提下,依靠规范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对企业的税务进行筹划管理。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是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实现节税、避税和税负转嫁。税收筹划的意义在于可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降低企业纳税的风险,使企业实现财务成果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不能突破法律的界限

税收筹划决不是偷税、漏税、逃税、欠税、骗税、抗税,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能违背税法条文和国家的立法意图。企业实施税收筹划首先应当认真研究和深入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法律和政策规章,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核算制度,强化纳税意识,规范纳税行为。在此基础之上,企业逐步运用筹划的思路去思考问题,精心规划经营活动和财务核算,努力将高税负降为低税负、递延纳税时间、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款支付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中,从高管到具体实施业务操作的工作人员,都应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首先应严格以税收法规为依据,自觉的缴纳应该缴纳的税款,不能存在偷逃税款的侥幸心理,在此基础之上,再合理合法的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税收筹划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有效的方法,但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不能抵触依法纳税,不能以偷逃税款为主导思想。

结合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凡是纳税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在经营过程中偷漏税款的企业,随着国家税收立法的逐步完善、税收监管手段的不断加强,最终都受到了严厉的处罚,不但没有达到增加收益的目的,反而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同时,因触犯法律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影响,给企业带来的信誉方面的损失为今后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和不必要的障碍。

三、税收筹划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

我们平时所遇到的纳税方面的问题,基本上都是通过税务检查被发现和认识到的,企业为了事后补救和挽回损失大伤脑筋。这样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每到税务机关前来检查的这段时间,大家如坐针毡,小心应对,不确定在什么地方就会存在问题,旧的问题纠正了又有新的问题产生了,感觉企业在被牵着鼻子走,被动的补救着各种漏洞。

上述问题与企业没有在纳税这个问题上做好统筹规划和全盘管理有关。如果能够深入的研究税收法规,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在进行各种经营活动之前,事先做好税收方面的测算和设计,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选择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一套方案进行操作,这样即做到了依法纳税,又实现了税收负担最小化。这样一来,也避免了事后的种种烦恼。

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计划性,税收筹划的各种方法,都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发生之前进行研究和策划的。只有事先实施,才符合税收筹划的特点,才能将各种筹划技术进行运用,达到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经营活动发生之后,更多的是要考虑如何准确的将所发生的税款及时进行缴纳,而谈不上通过筹划降低税负了。

四、税收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

绝大多数企业研究税收问题,都是出于想要降低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的目的。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企业往往因为未能正确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或者只顾眼前利益而投机取巧,给企业造成了各种涉税风险,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可能会受到影响。企业在研究和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渐渐加深了对税法的理解,提高了对税法掌握的准确程度,纳税意识不断增强,财务核算的水平和质量也得到了提升,企业会逐渐纠正原有的不正确的思想和做法,减少了纳税失误,有效的避免了潜在的风险。

五、运用税收筹划可以更好的了解和掌握税法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税法,纳税人如果要进行税收筹划,首先要熟悉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掌握各种税收政策,迫使企业认真学习、反复研究税法,只有将税法研究透彻了,才能从中寻找和发现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途径。如果对税法不能熟练掌握,可能连依法正确纳税都无法做到,更谈不上进行税收筹划了。在企业的现实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环境和内外部情况是不断变化的,没有一模一样的案例可以照搬,想要做好自身的税收筹划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只能依靠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透彻了解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去研究本企业适用的有效方案。

六、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

税收筹划是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非常高的一项工作,从事税收筹划工作必须深刻领悟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随时掌握政策法规的更新和变化,要有敏锐的头脑,全面丰富的专业知识,要熟悉财务核算制度,要对企业经营管理有综合了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设计出合理、可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

一般的企业没有专门设立从事税务工作的岗位,很难培养和拥有这样的专业人才,现有的财务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没有精力去专门从事税收筹划方面的学习和研究,甚至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更都无法及时准确的掌握。这样的人员就算能够经过一番培训和学习,也很难成为真正的专业人士,这也是企业无法实施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第12篇

目前,我国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学校、研究机构从事会计实际工作的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强调了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和专门性。而从目前财经专业大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是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也是最需要大学生和最能发挥大学生特长的地方。因此,如何培养在校大学生,并使其毕业后能在基层单位发挥其专业技能,尽快适应社会需求,成为财会专业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中,从业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知识,还要熟知税法。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到:“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此外,根据我国国家人事部披露的一份人才需求预测显示,会计类中的税务会计师成为需求最大的职业之一,由此可见开设税法相关课程的必要性。在这里,“税法”相关课程主要包括《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等课程。而这些课程该在哪些专业开设,如何开设,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都值得在教学中认真探讨。

一、高等工科院校税法课程的开设现状

高等工科院校相对于高等财经院校来说,在培养目标上更应侧重于培养实用型而不是研究型的专业人才。而目前高等工科院校在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开设“税法”课程的专业偏少,普及性不足

目前,税法课程一般只在财会专业开设,其他专业并未开设相关的课程。实际上税法的相关知识不仅是财会专业必不可少的,对于其他专业也有普及关于税法基本知识的必要。因为不论是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还是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与税收息息相关,让大学生熟悉了解税法的相关知识,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既有利于日后的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日常活动,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在财会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未成体系,专业性不强

在会计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中,有的院校是《税法》,有的院校是《税务会计》,还有另再开设《税收实务》课程的;而在财务管理专业有的是《税法》,有的是《税收筹划》,有作为考试课的,也有作为考查课的,从而导致所开设的课程在内容上比较混乱,专业性不足,缺乏系统性。特别是有的院校所开设的课程缺乏“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的系统知识,而这正是实际工作中最常用、最需要用的,“税务会计师”也是社会最需求的职业之一。

此外,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对外贸易日益增多,海外投资也日益增多,相应地,社会和学生对于国际税收知识的需要也更加迫切,因此也有必要增设《国际税收》课程,介绍有关知识。

(三)缺乏实践环节或实践环节偏少

税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强调的是涉税的实际操作,即对企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个人日常生活首先要分析其是否涉及到税收问题,进而对所涉及到的税种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在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能充分享有纳税人应有的权利。社会普遍需要的是实用型的人才,而大学生缺少的正是实际工作的经验,所以应在教学中加强实践环节,为学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开设《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课程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目的不同,使得按照会计方法核算的会计收益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而且随着会计体制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不断的加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和税收的法律法规,如颁布实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2006年颁布于2007年施行的39项会计准则,在税收方面也不断地在修订调整有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都使这一差异愈加明显。由此要求企业纳税时,必须合理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应税所得,以保证企业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纳税风险,有效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利,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为了适应纳税人纳税的需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会计必须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二)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税法的逐步健全以及税收征管的加强,企业越来越感觉到税款的缴纳在整个资金运作中的重要性。纳税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需要对纳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事前筹划、事中核算和事后分析等。一方面,纳税人对纳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必须符合税法要求,按税法要求履行纳税义务,通过税务会计课程的开设系统地进行研究;另一方面,纳税人也应保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合理地“节税”。纳税筹划是我国税收法制逐步完善情况下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开设“税收筹划”课程加以引导和研究。

(三)是加强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

200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税收征管法》对于加强税收法制,强化税源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纳税人首先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核算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准确、及时地进行纳税申报,同时也为税务机关检查其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提供依据。这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还须熟知税法,熟悉税务会计的知识。此外,国家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采取税收筹划进行认可的同时也在积极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因为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意识的办法是让纳税人充分享有其应有的合法权利,这就需要有纳税筹划。因此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都是重要的必修课程。

三、税法相关课程的专业设置及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建议在高等工科院校的不同专业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

会计专业(会计学方向)应开设《税务会计》必修课程,至少60学时;《税收筹划》作为选修课程,30学时;28学时的《国际税收》为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务会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税务会计》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课程,平行或选修课为《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等课程。

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依然开设《税法》必修课程,50学时;《税收实务》40学时的必修课;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同时增加《税务实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

财务管理专业应开设《税收筹划》必修课程,安排40学时;40学时的《税务会计》必修课程;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收筹划》的实验环节。《税收筹划》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等课程。

其他财经专业如市场营销专业、生产管理专业等,应开设《中国税制》30学时的选修课程,主要是普及“税法”的基本知识。

四、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会计》课程的主要内容

《税务会计》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涉税业务的税务会计处理,而《财务会计》课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需再作介绍了。

1.税务会计概述。主要介绍税务会计的概念、对象与目标、基本前提、一般原则和税收制度等。

2.主要税种的税法及其税务会计处理。这部分是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分别按各具体税种介绍我国现行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应纳税款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包括有关纳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审核,税款的申报、缴纳和补退及如何对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其中重点介绍流转税和所得税。

(二)《税收筹划》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收筹划概论。主要介绍纳税筹划概念、原则、形式和种类等。

2.税收筹划的技术与方法。主要介绍国内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和方法;简要介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3.我国现行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介绍各税种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4.企业经济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企业的设立、并购与重组、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

(三)《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法概论。介绍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等有关税法的基本理论。

2.主要税种的税法。主要介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主要税种的税法相关规定,包括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3.税收征收管理法。介绍税收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

4.税务行政法制。简单介绍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四)《税务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务实务概述。简要介绍税务的概念、范围与形式、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等基本概念。

2.税务登记实务、发票的领购与审查实务。

3.建账建制、实务。

4.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重点是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5.纳税申报实务。介绍各税种的纳税申报,重点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6.纳税审查实务。

7.税务咨询。简单介绍税务咨询的形式、内容,详细介绍税收筹划的有关内容。

(五)《中国税制》课程的主要内容

从税收制度的角度介绍有关税法的基本概念及现行税法体系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侧重于有关税收制度的基本知识的普及。

(六)《国际税收》课程的主要内容

了解和熟悉国际税收学的基础知识,掌握国际税收学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五、改进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环节

在开设以上课程的教学中,适宜采用多媒体教学与板书相结合的方法,可以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一方面,由于“税法”中大量的内容是有关的税收法律条款,而且这些法律规定又在随时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教学内容变化又快又大,利用多媒体可以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可以提高授课的信息量和讲授速度,充分利用有限的上课时间;另一方面,“税法”的实务操作性强,需要具体运用法律规定,需要学生自己进行分析计算。例如,根据某一生产企业一个月内发生的销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增值税进行计算,就需要针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分析计算,这时,利用板书对学生逐步进行引导、分析,从而得出最后结论,这样的教学效果比单纯用多媒体的效果要好。因此,在教学中现代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板书相结合,更能提高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