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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安全职责

时间:2023-08-29 16:43: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监理安全职责,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监理安全职责

第1篇

关键词安全监理安全责任安全控制工程安全施工安全

Pick to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including supervising units shall bear responsibility,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which is necessary to implement such problems has been plagued by supervision unit, resulting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supervision has been in more embarrassing situation. 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supervision unit in fully implement safety supervision faced confused premise, put forward the new situation supervision unit, how to tak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security supervision safety responsibility safety control engineering safety construction safety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但自《条例》实施以来,包括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安全监理制度实施等诸多问题一直困扰着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安全责任?

《条例》实施以来,对于监理单位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一直争论不休,截至目前并未形成明确结论。争论而形成的两种观点:一是监理单位应该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依据的是《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二是监理单位不应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因为建设单位无须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负责,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自然也无责。两种观点都存在片面之处。

首先应分清两个概念:工程安全与施工安全。工程安全是指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保证、机械设备采购等,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自身安全,是目标体的安全,即通常所说的质量安全。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安全管理(教育、费用等)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是过程安全。显然,工程安全是建设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内容,是监理单位职责所在,当然也应该对此负监理责任。施工安全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条例》第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即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同时,《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总监理工程师的十三项职责中也包括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因此,监理单位必须对审查的技术安全措施负责,并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但监理单位承担的也仅仅是“监理责任”,不应成为主要责任者,《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已明确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也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施工安全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属于承包单位施工安全行为范畴。由于监理单位是在监理委托合同基础上,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承包单位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监理,并不等于对承包单位进行管理,二者并无行政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因此,监理单位无因也无力对其施工安全行为负责,不应承担由于承包单位管理行为上的疏忽大意或不作为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

因此,监理单位应该承担的是工程安全及施工安全中技术措施和方案审批的监理责任;对于施工安全中承建单位的管理行为,监理单位无须承担责任。

2:安全监理制度是否必要实施?

安全监理制度从上海市市政建设的试点经验到全国范围内的全面展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否认。但是,当前的安全法规体系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实行安全监理制度,《条例》也仅仅是规定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与权限;体系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安全工作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属于工程监理单位本身应该履行的职责,如审查施工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方案等。这就存在安全监理制度是否必要实施的疑问?。

试想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失的安全事故,工程建设肯定会受到影响;监理单位熟知并掌握现场,能够利用监理单位的权力发挥出对施工安全的监理作用,以减少事故发生。两种观点分别从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监理单位拥有的权力角度出发,提出安全监理制度实施的必要性。但是,安全监理制度的提出,首先,没有很好地解决与工程监理制度的融合问题,甚至造成二者矛盾冲突,而在冲突发生时,安全监理在一些人的认识上会让步于工程监理。其次,也没有很好地解决安全监理与工程监理职责分工问题,譬如对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如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那么项目建设监理工程师是否不需要审查,又如何体现“管生产同时管安全”这一原则。以上两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一个途径来解决,即通过对项目建设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理论知识的培训和强化,使其安全观念更新、安全意识增强,同时规定其监理过程中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监管安全的约束机制(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使其在真正意义发挥出监理安全的作用。安全监理在此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法律赋予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和义务,而不是也不应是一种职业,至少在监理单位内部是如此。

3:安全监理能否进行目标控制?

第2篇

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施工现场的各有关单位都有各自的责任以及需要做的重点工作。作为工程监理方,要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个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理单位必须加强自己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因为工程监理毕竟只是管理方,所有的任务落实还是需要施工方来完成。所以工程监理必须要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从而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1.1安全生产管理对监理自身的要求

首先,从事工程监理的各级监理从业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理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是自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好多监理人员都认为安全工作是施工单位的事,安全责任也是施工单位来承担,而与自己是没有关系的,自己只要做好工程现场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就可以了,这显然是不对的。虽然在一般的工程监理书籍上,甚至是专业教材上,讲到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时都说到“三控两管一协调”,但是除了“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这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所以监理人员必须要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的职责要求。

其次,监理要实行安全生产的制度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监理机构应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包括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监理例会制度、安全学习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资料归档制度等等。同时,监理公司应建立以监理单位负责人为总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明确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监理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责任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安全责任要明确到位,强化落实,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监理单位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任务落到实处。

然后,监理人员要加强地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能力。工程监理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要加强学习,吃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安全施工的操作步骤,对不同的施工阶段、部位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能提早进行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的规律以及预防、控制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素养。

最后,工程监理要实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工程开工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找出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将其明确在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中。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多走、多看、多说,深入每一个工作面,时刻留意施工现场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部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安全方案的编制以及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有效,就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代、检查,同时做好每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理日志。施工结束后,要将所有的有关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做好总结,以便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

1.2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最终是靠施工单位来完成,所以,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理单位一定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要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人员、安全设施的足够配备,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为职工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要求施工单位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出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成对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验收备案工作;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施工单位的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施工单位内部的安全自检工作,检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等。(本文来自于《科技创业家》杂志。《科技创业家》杂志简介详见.)

二、结束语

第3篇

关键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P62文献标识码: A

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作为资源和物质的提供者,其直接影响了施工的进度及质量,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提供的水、电、暖、通信、气象、水文资料等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大,必须要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9]。在购买施工材料时,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时,建设单位不应该从旁指点或者暗示,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2.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勘察单位需要对勘察到的地质情况提供详细的勘察 告,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进行强制性勘察,勘察文件的获取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实施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行使,在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

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负有全部责任,设计不仅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而且在设计时还应该考虑两个方面: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还应该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指导性意见。设计单位还应当注明对于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应该取得措施建议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监理企业是建设单位雇佣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企业,在施工现场监理企业应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情况严重时,阻止施工单位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从事工程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活动,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才能承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应健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单位承担的建设工程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在工作人员的配备上,应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危险性较大的或隐蔽工程应该提出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这些工程一般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以及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施工现场的危险作业时,为了避免事故的产生,应当在施工现场人口出入处、施工起重机械出入地、临时用电设施部位、脚手架、通道出入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随着施工季节及周围环境的改变。施工单位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冬季施工时,除了要保证材料的强度,还应该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在施工大型机械或高处危险作业的机械,比如自升式架设设施脚手架、模板等,验收应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应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当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首先应进行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现场取用。

施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制定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操练。对施工现场容易出现的重大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不可避免的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并上报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内部的责任分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职责划分要明确,通过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达到增强各级人员的责任心,共同协调配合,努力实现既定的目标。职责分工分为纵向划分和横向划分,纵向划分的各级人员应包括负责人、管理者代表、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济负责人、党政工团、项目经理以及员工的责任制。横向划分的职能部门应包括安全、质量、设备、技术、生产、保卫、购、行政、财务等部门的责任。现将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归纳如下:

(1)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应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最终责任;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包括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负责审核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提出预防措施,组织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交底工作;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并检措施的落实,做到持续改进。

(3)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能做到专项专用,并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正确。

(4)工会的安全职责包括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解决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的建议,单位应当及时研宄答复;发现危及员工生命的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单位必须立即处理;事故调查时,工会有权依法参加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安全部门的职责包括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情况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有关部门。推广应用先进经验,积极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能持续改进;整理安全生产档案,并定期进行汇总、统计,找寻安全生产的规律。

(6)生产部门安全职责包括生产的合理组织,合理安排人员和工序,遵守施工规程和施工顺序。

(7)技术部门的安全职责包括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改进安全生产技术和研宄工作。

(8)采购部门的安全职责包括在保证设备安全技术和性能的前提下,必须要有足够的防护装置,定期进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9)教育部门的职责包括组织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生产培训等,按照工作的需要对施工各级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0)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对参加施工作业的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需要交换工作岗位的应进行换岗培训,并考核培训的效果,组织特殊工种的取证工作。

(11)卫生部门的职责包括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有不适合现岗的员工要立即提出。要指导组织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有害程度,提出职业病防治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5.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单位,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配备齐全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如果采用租赁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租赁单位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且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在施工现场需要安装、拆卸的大型施工机械和设备,如自升式架设设施应该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拆除过程中应具有合理的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当大型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应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参考文献:

[1]陈宝智,吴敏.事故致因理论与安全理念[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1):42-46.

第4篇

建设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不断增长工程建设规模扩大到工业、民用、交通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各个方面,建筑工程安全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以及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各自的责任不明确、不具体,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所以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显得尤为突出,经对近年来对建设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研究和总结,参建各方的具体安全责任如下:

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应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2)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有义务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

(4)有责任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5)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等。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1)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

物、构筑物的安全。

2.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2)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如下:

(1)必须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应当在施工前向作业班组和人员做出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详细说明。

(3)应当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4)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操作

规程。

(5)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作业、生活环境等进行管理。

(6)应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验收合格后进行登记。

(7)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8)应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9)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四、其他参与单位的安全责任

1.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的安全责任

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2.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

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单位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3.拆装单位的安全责任

拆装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签字验收手续。

4.检验检测单位的安全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五、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时应做好如下几点:

(1)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即将建设的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文件,它既要体现建设工程的设计要求和使用需求,又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对整个施工的全过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参考文献:

1.朱晓斌,陆建玲,丁小燕编.安全员.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2.秦春芳主编.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监理;施工技术;创新关系

1建筑工程的监理现状

建筑工程的监理部门主要由承包方、业主与监理方紧密相连而成,这三者间相互促进且地位平等。工程监理的资质管理主要为“双重模式”,它既管理着企业内部的资质,又监管着相关管理人员的资质。然而,就我国实际国情而言,这种模式是难以在实际中得到高效运用的。当前我国部分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存在很大的不足,有的监理人员甚至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教育便加入到建筑施工监理队伍中,这无疑是难以切实发挥监理的作用。还有部分监理人员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难以高效完成预期的监理工作目标,最终也难以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建筑产品最终的质量从很大程度上受到监理工作效果的影响,良好的监理能够保证建筑产品质量,能够维护业主的权益,同时也能从很大程度上推动施工进度、提升工程项目效益,有助于业主和承包方关系的协调,降低各方矛盾,推动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为此,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

2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之间的关系

(1)施工技术和工程监理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来达到建筑产品质量提升的目的,所以我们应当对技术在工程项目中的作用和地位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监理单位需要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严格检查设计方案、图纸、施工技术等各个项目和环节,并且指导和调度施工现场,发现并监督改正施工中的问题。例如现场一旦出现紧急状况需要第一时间做好协调,进而保证人员、资金、设备等调度的顺利完成。此外,施工监理能够辅助施工技术的良好落实,同时施工技术能够将现场监理工作的压力减轻,二者共同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科学的施工技术是工程施工质量和视线建设目标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施工技术科学合理且可行监理单位才能够更好地管理和预测工程施工过程,进而确保工程适量、进度和安全能够达到预期要求。(2)工程施工技术和监理需要协调发展。协调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工作,其中包含管理和技术两个主要方面。关于管理,想要保证工程质量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和要求,前提是具有一个科学的管理制度,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也要通过及时发现并解决建设中的问题才能够实现监理工作价值。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应当科学管理各个项目,加强各个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各方为最终建设目标共同努力,协调开展工作。(3)需要通过良好的监理确保施工技术人员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施工中。可以采用合理的奖惩措施或者问责制度督促各人员积极主动地履行自身职责。在技术层面上,监理人员应当对图纸内容、图纸中的问题、技术交叉处理环节等各个细节做好仔细地分析,并且保证施工人员对设计的基本意图有着深入的理解,进而更好地协调各方施工工作。此外,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在日常工作中监理人员应当创建协调组织各方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协商施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确保工作人员明确自身的职责,明确施工流程,对监理工作和要求具有深刻的认识。同时建立人员应当监督协调施工工作,不断提升监理水平,确保施工技术达标。

3增强建筑监理的有效对策

某工程位于城市郊区区域,建筑面积超过500万m2。项目建成之后,城市的功能和定位会发生转变,无论是旅游业还是文化产业都能得到快速发展。工程主要分为两个部分,旅游产业部分包括酒店、公园、景区建设;而文化产业部分包括住宅与配套设施建设、商业区等。工程监理项目涉及到工程区域内的所有住宅建筑与商业配套设施。

3.1对于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监理是保证建筑工程施工顺利开展的基础,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进而以该体系为基础提升施工质量、提高技术水平。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中的规定,确保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在工程施工钱,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培训,确保员工能够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进而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避免出现安全事故。此外,在施工阶段组织相关部门控制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重点难点、细节的检查,保证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良好控制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最大程度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3.2对施工设备的管理

现代建筑工程建设中已经离不开大型机械设备,设备成为施工过程中重要的一部分。机械设备的应用可以节省施工工作量,缩短施工时间,但是同时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监理人员应当提高对现场机械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应当确保操作人员是持证上岗,逐一排查机械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监督相关工作人员技术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同时,应当对配件质量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和维修有缺陷的设备。

3.3对于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

农民工是大多建筑施工队伍的组成人员,很多施工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就参与到施工过程,存在大量的技术不熟练、质量安全意识不足等问题,这无疑会影响施工过程的安全性以及质量,为此,监理人员应当督促施工队伍提前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培训工作,同时向施工人员贯彻质量安全思想,提高施工队伍的思想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施工技术能够切实地应用到施工中并发挥其最大价值。在完成教育培训后还要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参与到施工中,监管人员要严格监控施工队伍的综合情况,确保施工队伍的整体水平达标。

3.4改进施工技术,合理设立监理机制

施工技术的创新有赖于现代监理机制的科学性,建筑行业整体质量的提升离不开良好的技术以及优良的监理。高新技术是推动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发展的动力,在现代建筑市场中,应当妥善处理施工技术和施工监理的故乡你,加强两者的创新,不断完善监理单位的组织结构,更新管理机制,让每个员工积极负责地参与到监理工作中,提升监理人员的质量检验水平、技术管理水平。

第6篇

关键词: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安全工作 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在项目监理工作中的全权委托人,是项目全过程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将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职责和义务,因此总监也将带领项目监理部全体成员开展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五方参建主体之一,应当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监理单位所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最终需通过项目总监在项目监理工作中来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对工作开展好坏将直接导致监理单位能否履行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要真正履行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度:

每一个项目监理部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总监负责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明确各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督促各监理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日常的安全工作。项目监理部各监理工程师在安全工作中要以既分工又合作的态度,形成以总监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总监要不定期的对各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监理工程师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各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要认真记录,形成良好的记录习惯,可使工作过程有据可查,既有利于督促现场安全,也有利于保护自己。

二、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1)建筑工程的特点就是固定、体积庞大、施工周期长,并且在有限的场地内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因此不安全因素将时有发生;2)由于建筑业中的工作大量是人工操作,施工人员受施工环境的影响,易产生思想和情绪上的波动,也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3)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较多,交叉作业增加,安全防护装置时有不到位,因此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 4)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设起来,并且露天、高处作业较多,受气候影响较大,因此也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5)当一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完成后,机具在拆除、转移的过程中又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针对上述不安全因素,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安全专项方案,如果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要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如果发现违规作业时应以安全监理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安全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2)要加强日常安全巡视检查。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中作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与控制;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施工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工程部位、作业活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排监理员进行监控;安全记录资料的检查;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后安全检查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应分为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三个方面。要求各监理人员在监理的巡视过程中抓住关键部位,重点关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必要时安排专人进行旁站;在巡视过程中要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检查施工单位的书面记录,同时也须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基坑边沿及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起重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等处完善安全标志的设置;

3)项目监理部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施工承包的管理、安全施工、安全制度、文明施工、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问题,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并经项目经理及有关单位签认;要求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4)利用专题安全会议、工地例会等对下一步工作或新的工序中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针对安全薄弱环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在会议上着重提出,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方案施工,并督促落实情况。如果有新工艺、新技术,开安全专题会议,讨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应该怎么样避免安全事故。

5)对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

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监理工程师对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对在施工现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工作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当场向责任人指出,立即纠正。

三、事故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了安全事故,就不可避免的有人员和(或)财产的损失,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看到的。但是工程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太多,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足,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停止此部分工程的施工,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维护现场秩序,督促抢救人员及维护现场安全,向公司领导、建设单位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事后要写出事故经过,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尽管这些不安全因素产生的根源往往不在总监本身,但是作为一名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要很好的控制这些风险,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要有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快速的识别不安全因素的类别,运用广博的知识、超群的技巧来防范和控制这类因素。以保证总监较好的圆满完成合同上规定的各项任务。

参考文献

[1]叶善图,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探讨,内江科技,2010年第08期

[2]陈尚增,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策略探讨,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第07期

第7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监理;程序;控制

1 建设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及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使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必须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类别、工程特点等;监理程序应当体现主动控制和事前控制的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监理程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依据为:

1) 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

2)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3)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 工程施工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5)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6)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8) 国家标准《现行有关土建、安装工程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0) 承包单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11) 其他涉及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

2 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1 组建高效的监理机构并及时进驻现场

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应及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2.2 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机构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要求,分阶段编写,用以指导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 确定监理工作应达到的标准。

2.3 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

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参加各专业的设计交底,了解熟悉本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掌握关键部位、特殊工序的工程技术与质量要求。

2.4??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控制

3.1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建设工程实施的重要内容,做好进度控制工作,能够保证建设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并及时发挥投资效益。但由于建设项目又存在着影响进度的诸多因素,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控制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具体进度控制措施: 为实现进度控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进度控制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进度控制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3.2??质量控制

(1)熟悉质量控制原则

监理工程师要以施工图、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为依据,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

(2)掌握质量控制内容

1) 督促承包单位认真审查施工图纸, 发现问题, 及时汇报、解决。

2)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

3) 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组织施工。

4)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

5)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使用前的各种支持性文件。

6) 检查确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

7) 考核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资质及人员配备, 是否满足工程项目需要。

8) 查验承包单位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各种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全。

9) 检查承包单位的现场计量设备、测量设备是否经过法定检测部门滤定合格。

10)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的全方位、全天候质量检查情况。

11) 认真对工程项目的隐蔽部位验收, 对分项、分部工程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

(3)监理对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手段

质量控制方法是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表和报告; 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质量控制手段, 主要是拒绝签字、严禁下道工序施工、拒绝支付工程款、责令停止施工等。

3.3??投资控制

由于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投资差异明显、投资确定依据复杂、投资确定层次繁多、投资动态跟踪调整等诸多因素。因此, 加强各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十分必要,在施工阶段应做好如下方面的投资控制。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投资控制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合理地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

(2)投资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 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仅仅靠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是不够的, 应该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费用。

(3)控制工程计量

计量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申报的已完成工程量, 要进行认真核验。

(4)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由于复杂环境条件的变异, 经常出现工程量发生变化、施工进度变化等诸多问题, 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关合同条款, 认真审查变更项目的成立条件。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 还应该认真审核变更工程量及变更单价或总价。

(5)索赔控制

索赔是工程合同执行中, 由于客观环境发生变化而履行的一种约定义务, 索赔是在工程实施中一种常见事情。因此,做好索赔控制是整个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任何原因引起的索赔, 都应该按照合同条款、索赔规定认真审核, 索赔意向成立后, 还应认真审查索赔的内容、工程量及价格。

3.4??安全控制

(1)监理组织安全控制

监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全部安全工作;监理机构的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安全职责;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方案。

(2)对承包商的安全控制

督促检查承包商成立安全组织机构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商合格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 督促检查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承包商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的安全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3.5 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扩大, 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经济转型必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新的问题, 加强市场经济管理、规范市场经济运作, 就必须要有严格的建筑市场合同管理制度。在建设工程中,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建筑市场奠定基础。

(1)合同管理的方法

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2)监督、管理合同的有效实施

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

(3)合同争议的调解

应当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调查、取证;召集双方就争议内容进行协商。

第8篇

【关键词】安全责任;安全监理;事故致因

1 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建筑工程安全现状

随着新世纪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迅速发展,我国基础设施和工程建筑的规模逐年扩大,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和作用日益增强。目前已成为带动我国社会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建筑业现已具有相当的规模。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施工安全问题必不可少的成为了一个社会与政府共同关注的焦点。自2002年来,经政府的建筑工程相应安全法规的逐步明确,建筑业施工作业和生产环境的安全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国处在大规模的经济建筑和建筑业规模的逐年增长时期的特殊国情所决定我国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形势还是非常严峻,而其中的安全事故发生和死亡人数逐年统计仍据高不下,严重危及建筑业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在此过程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效应。要构建全社会各方人士合同政府协作管理建筑施工的施工安全工作格局,强化媒体界对施工安全监理的监督。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管体系按实施主体不同,可分为内部监管体系和外部监管体系,前者是针对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职能的活动者,包括施工单位等;后者是对他人施工安全能力的监督管理,包括政府机构、工程监理单位、保险公司等。

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分析及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环节。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各种安全事故因素共同发展的结果,如果没有人为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发生将存在一定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是有事故安全的必然性所决定的。在事故理论中所述,安全事故具有因果性、随机性与偶然性三种性质,这三种性质决定了安全事故发生的潜在性和必然性,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关键之处在于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并加以识别和发现从而进一步的消除致使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原因使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降低至最小概率。事故致因理论提出:人的失误论;多米诺骨牌理论;综合因素理论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理论模型。进一步的阐述,即事故发生的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两方面;间接原因是管理因素。环境因素在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上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三是这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可以通过科学的管理将出现事故的概率减少到最低的。从管理方面来讲,导致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不重视、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不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章缺乏或执行不力等因素。进一步分析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缺失的原因还包括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社会因素。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第一,工程建筑参的安全管理机构尚未健全;第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第三,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施工安全技术不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滞后;第三,施工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力度不够;第四,施工安全所必须的投入不足;第五,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缺乏内部监管机制;第六,现今我国各地建筑市场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还较为严重。由于以上因素所造成的我国当前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中存在着较多困难:首先,传统的施工安全管理思想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使当前的安全监理工作居于形式化;其次,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与安全监理工作的发展和要求不配套导致法律约束的滞后化;再次,我国监理工程师的整体理论素质与安全监理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第四,目前我国各地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也严重阻碍了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第五,我国目前的工程监理费用已严重影响了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和发展。

3 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必要性及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年开始试行,九十年代已经进入全面推行的阶段。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工程建筑的具体施工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达到提高工程建筑水平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因素也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因此监理单位不能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管理而不重视对施工安全监督控制,相应的建立过程中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应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以提高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所以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是十分必要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要求增强施工安全管理力量;第二,实施安全监理是实现建筑工程目标系统和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的需要;第三,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对规范工程建筑参与各方主体的施工安全行为有重要的作用;第四,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方面薄弱需要工程监理单位参与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第五,科学的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对提高施工行业整体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最直接的作用效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同样也应该按照科学管理的方法对施工阶段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管。施工监管单位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的施工安全制度和标准指导监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同时,施工监理还需要对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定期的巡视和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尽可能的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监理部门有权利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不定期抽查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及施工人员相关证件。对施工单位的器械设施检查验收,在发现严重违规施工的情况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风险管理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科学的辩识和评估,并根据具体评估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从而减少意外损失。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更加是一项关系到施工人员生命财产以及工程项目成败的工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风险防范是通过实施各种风险控制的措施在风险发生之前消除安全隐患和力图在风险发生之后对于已造成的损失进行补救两方面实现的,前者所采用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和风险分散,后者包括风险转移、风险自留。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风险的防范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的建设完善;在承揽及履行监理业务时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在一定安全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不要越俎代庖;重视安全监理资料的保存以便维护监理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保护监理自身的正当权益。

4 结语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监理中两个永恒的主题,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的经济建筑时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据高不下,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明确了工程建筑参与各方的安全责任是必不可少的,作为施工安全监理部门,监理是否得当关系到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应该得到严重的重视。同时,在保障监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上面,本文对监管风险管理也做了概括性的描述。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研究还需要更深层次的理论与时间探讨。

参考文献

[1]张仕廉,董勇,潘承仕.建筑安全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1~9,107~109

[2]李世蓉,兰定筠.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2~5,137~144

[3]金丽莉.监理监管施工安全的困难及对策.建筑监理,2005,(3):42~43

第9篇

一、监理部内部安全控制

1、建立以总监为监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理部专(兼)职安全监理员、监理部其它监理人员构成的监理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2、建立监理部总监、专(兼)职安全监理员、其它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监理工作不仅是总监、专(兼)职安全监理员的事,也是全体监理人员的事;因为安全控制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只有把安全监理工作溶于日常监理工作中,并结合每月安全大检查才能使安全得到有效监控。

3、根据工程特点按安全有关规定给监理人员配备适宜的安全防护用品是总监、监理部专(兼)职安全监理员的责任,如海上(水上)监理工作要配备救生衣、高空监理检查要配戴安全带等。

4、及时配备针对工程特点的安全规程、规定等工具书。

5、做好监理部办公和生活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

6、监理部总监每月主持1-2次安全会(一般结合内部例会),针对当前工程安全状况应采取的监理控制措施,学习相关安全规定的章节以提高监理人员安全控制的水平;安全学习要有记录和参加人员的签名。

二、工程监理安全控制

(一)施工招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审查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状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有关主观部门评价)。

2、协助业主拟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安全监理工作准备

根据所监理工程的特点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控制目标及措施,在监理规划、细则中阐述;设置安全控制点,如线路工程安全控制点的设置:基础基坑开挖、立塔、架线时交叉跨越、附件安装、停电或带电工作项目等。

总监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项目的合同文件,调查现场用地环境,组织施工图会审,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调查分析及早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措施,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必要的走访和调查,开工前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介绍监理规则安全控制目标、程序及措施。

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把好开工条件关,审查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技术装备能力相适应,防止工程进度失控、加班加点和超负荷运转而引发事故),检查承包商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检查承包商安全措施,检查进场的机械设备。

(三)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1、督促承包商管理人员到位,以确保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措施。

2、检查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及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和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监理参加承包商内部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承包商真正做到事前交底和对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消灭习惯性安全违章。

3、检查承包商内部专项"四验收"(脚手架搭设、龙门和井架搭设、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安装等验收)。

4、协助业主成立本工程安全委员会,协助业主制定本工程安全奖惩制度,把安全罚金作为安全管理奖励金,若安全无事故每个月或季对参建(接第36页)理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参建单位的安全先进比例为业主∶监理∶承包商=2∶2∶6;无论是新建还是扩建工程均要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即按合同规定开工前承包商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如数交给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承包商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违章事项,则由监理按甲乙双方事先约定开出安全罚款单,并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适时扣除。

5、抓好施工过程安全薄弱环节的控制:检查施工电源线规格、布设及漏电保护,挖土前查明地下是否有管道、电缆等,检查基坑开挖边坡是否过陡应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围住,暂停人员过往;搬运钢筋要防止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钢筋冷拉时,冷拉线两端必须装置防护设施,电焊机必须接地;检查振动机漏电保护,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照明;竹脚手架的拉结,应严格按10-12铁丝双股并联的要求,与墙体牢固连结,并设支头抵住墙体,形成一拉一支,保持脚手架垂直稳固等等。对停带电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6、监理人员除日常安全监督外,每月总监会同承包商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发出书面整必通知单,要求承包商整改后请监理复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除要求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外,按工程安全奖惩制度进行罚款。

第10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监理;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s and supervision no contract relationship, just as the owner of the service unit common to owner is responsible for,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as the implementer, supervision party as supervisor, must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to exercise supervision right, not beyond the scope of the functions and powers of the intervention construction unit normal activities,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industry rules. The construction unit for supervision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to be fully respect, with supervision work for large differences, also can wait for means to solve by arbitration.

Keywords: construction site; Supervision;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施工现场监理现状

1.1 监理单位内部管理问题

(1)监理人员素质低

我国建设监理制度是从80 年代从国外引进后强制执行的,各项教育、考核、监督制度尚不完善,监理队伍素质偏低。主要表现为:①监理人员专业水平低,无现代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法律意识不足,合同管理能力低;②监理队伍参差不齐,由于监理费率过低,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不愿加入到监理行列中,首先表现为总监素质低,缺乏集技术、管理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监理工作难以开展,其次是监理人员身份混杂, 他们当中不全是通过专业学习和培训上岗的全职监理人,包括挂靠人员、离、退休教师、设计或施工转行人员等,要么懂技术,不懂法律和管理知识,要么只懂理论知识,缺乏实践经验,现场监理水平低下。

(2)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到位

监理单位的权责机制不健全,有的监理工程师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监管不到位,对应检查部分不检查,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个别监理工程师行为不规范,在未经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承接监理业务,在没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的情况下, 出具虚假监理工作报告, 使工程质量出现安全隐患。

1.2 与施工单位关系混乱

部分监理工程师不能正视自己的行业地位, 认为自己是业主的利益代表,在现场凌驾于项目经理对工作人员发号施令,态度恶劣;监理公司的利润与监理工程师的待遇不成比例,监理工程师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往往利用所谓的行业标准向施工单位发难,以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实现个人非法利益;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勾结现象也普遍存在,比如在材料采购时虚报价格,利用价差中饱私囊,欺骗业主。

中小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普遍素质偏低, 现场运作水平与监理管理层次不平衡,很难达到智能化管理。在我国监理责任主要是监管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 而中小型施工现场由于技术水平较低,不规范操作普遍存在,因此施工单位认为监理是业主派来的监督人,很排斥监理人员,常常不配合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处境尴尬。

1.3 与业主关系混乱

业主对监理权责认识不足,认为监理是其“代言人”,常常利用监理发号施令,而监理迫于压力往往惟命是从,不敢得罪业主;业主缺乏对监理的信任,为了实现现场控制,往往不赋予监理应有的权利,而是直接向施工单位命令,导致监理在现场缺乏管理地位,工作难以开展。

2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2.1 服务性

服务性是监理最基本的性质, 建设工程监理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利用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工程监督管理服务,以满足业主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

2.2 独立性

建设工程监理的独立性是其行业性质所决定的, 监理单位是具有独立性、社会化、专业化特点的技术服务单位,它们专门为业主提供工程技术服务。

2.3 公正性

在提供建设工程服务的过程中,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应当排除各种干扰,以公正的态度对待业主和施工单位,特别是当业主和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为准绳, 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公正的加以解决和处理。

2.4 科学性

所谓科学性, 就是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运用各种科学的知识和方法,不断提高解决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

3 加强中小型施工现场监理的措施

3.1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

监理单位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就要从企业人员抓起,提高整个队伍的综合素质。监理人员作为现场的监督者和协调者, 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因此,企业可通过以下几方面提高队伍素质:⑴建立可持续培养机制,组织新人学习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专业知识、业务技术,造就一批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的综合素质监理人员;⑵定期组织交流会,对于监理现场常见的问题重点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⑶建立审查机制,一方面要对新人进行综合能力审查,避免滥竽充数,另一方面要对已上岗人员定期组织考核,包括技术、法律、组织能力等方面,对于考核不通过的人员组织再培训、直至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⑷建立竞争机制,及时收集施工单位及业主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意见反馈,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既可以鼓励先进又可以鞭策后进。

监理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不仅要监督和协调施工单位的工作,还要对业主负责, 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到各方利益和工程质量,因此,提高监理人员的道德素质尤为重要。监理人员要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监督和协调现场工作,既要对业主负责,又要兼顾施工单位的利益,不谋私利,不越职权范围,对施工中技术问题及各种争议的处理要客观、公正,避免利益冲突,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收受施工单位的礼金,不与施工单位串通欺瞒业主。

3.2 落实工作责任制

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各级监理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都要建立责任制度,将责任和指标量化;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考评,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避免监理工作中的不负责现象,促进监理工作规范地开展;实行奖惩制,将考评结果与纳入工资组成部分,以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热情。

3.3 明确各方关系

监理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 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后,在规定范围内行使行政管理权,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监理要对业主负责,充分保证业主的权益,但也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现场进行管理和协调,不得为了满足业主要求而损害施工单位利益。业主要尊重监理的正常工作,不得过分干预,也不得提出合同外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论我国建设监理的困境及其对策[J].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05,6,(1):118-120.

[2] 王翠敏.浅谈施工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工程技术,2011,(9):43.

第11篇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督察队

1 概述

从1998年的《建筑法》和2003年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开始有法可依,并且大大提高了建筑安全的管理水平。但是,就目前统计来看,我国建筑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仅次于交通和煤矿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其重大安全事故仍然居高不下。于此同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使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因此,建筑安全重要性不言而喻。

2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不足

(1)人为缩短工期。很多建设单位因受到还贷款压力、提早卖房、尽早进行生产运行、提高业绩等多方面因素也经常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迫使施工单位日夜赶工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施工人员日夜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得不到必要的休息,必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2)设计图纸不到位。有些建设单位将施工分包给施工单位后,并没有提供完整的施工设计图纸。由于建设单位处于优势地位,施工单位不能与之抗衡,造成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审查设计图纸的安全性,又迫于工期的压力,于是会出现先施工,后有图纸的情况时常发生,给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2.2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不足

(1)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完善。(3)安全管理人员水平不到位。(4)安全资金投入不足。 (5)现场施工人员素质差。

2.3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的不足

(1)国家在《建筑法》中明确规定了工程建设要实行监理制度,但是仅仅限定在施工阶段,实施过程中确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不正当的竞争。(2)安全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应有的作用。在实践当中,很多监理没有按照安全生产规程行事,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只是象征性地履行书面程序。这就给施工安全埋下了安全和质量的隐患。(3)安全监理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对施工图纸、一些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合同管理等不熟悉,大多听取承包商的解释,无法实现自主地位。没有真正实现监理的作用。(4)有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私下沟通,对施工单位违章行为的惩罚只是流于形式,监理的作用形同虚设。

2.4 政府监管的不足

(1)安全监管人手不足,人均监管面积逾50万平方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完成建筑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全区共有140多个建筑工地,容易造成监管的不足。监督站的每个监督小组大约每年至少要完成11万平方米的工程这还不包括安全巡查和安全大检查等工作。此外监督小组还需处理住户投诉,进行质量安全培训、质量验收等等。可以说,现有的监督力量直接影响了安全监督任务的有效完成。(2)监管设备不到位。施工现场已安装摄像头,但是摄像头设置再多,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更无法代替现场的监管。因此,加强现场监督至关重要。

3 督察队基本情况

3.1 队伍来源

为确保开发区重点回迁安置项目“十二平方公里安置房”的顺利建设,保障国家民生工程,2010年12月,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按照开发区管委会领导指示,将出色完成京东方建设项目安全督察任务的,京东方安全督察队,派驻于“十二平方公里安置房”项目工地,承担该工地现场的施工建设安全督察任务。

3.2 督察队的业绩

成立安全督察队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督察是开发区创新安全监察工作的体现,也是安全监察工作的首创,更是严格落实管委会、安监局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在工地安全工作管理上最直接、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作为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新生力量,安全督察队成立两年来,全体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在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职责、排除各类隐患,确保工地顺利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督查队的成立,弥补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有监理单位的不足,有效地帮助政府进行安全监督,为国家做出贡献!

4 督察队的展望

虽然督察队已有完整的体系,并且在安全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有效地促进了建筑施工安全发展,减少了事故发生和国家财产损失。但是从目前来看,督查队有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主要如下:

4.1 督察队人员素质的提高

督察队的人员虽然是从保安公司中的优秀员工挑选出来的,并且经过一定的现场安全培训知识,但是这些员工对安全的理论知识非常匮乏,对现场的违章行为不能用理论知识说服施工人员,从而促使施工人员不能深刻地意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也阻碍了督察人员工作的有效性。因此,定期给督察队的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培训,再加以考核非常重要。

4.2 督察队人员的流动性

督察队存在人员流动性的原因主要有:首先在这个社会化大生产下,各个岗位人员的流动性非常普遍,督察队也存在这种情况。其次,督察队人员的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并且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这也是有些员工离开督查队的原因。另外,督察队的管理机制缺乏对人员的发展性。因此,为了减少人员的流动性,首先,要加强督查队的管理机制,完善人员的发展机制。其次,要提高督察队人员的思想素质,培育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喜欢在施工现场做安全,做行善积德的事情。再者,要加强一些督察队的集体活动,促进人员的交流和情谊。

参考文献:

[1]王雪敏.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分析及安全管理措施[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年第10期.

[2]黄世国.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第12篇

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是指在从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中,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水利部水建管[2001]74号和水建管[1999]78号的规定,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有健全职能的机构,一般应有计划、合同、财务、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机构,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人员结构合理,应拥有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大型工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0%,具有中级职称的不少于25%,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50%。中型工程可视工程规模参照执行。项目法人代表应为专职人员,应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大中型项目),负责过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

(1)科学进行施工进度规划。施工企业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减少企业工期延误造成的成本增加,其在工程施工中会相应缩短各个工序的施工时间。例如:水泥混凝土浇筑速度提高、浇筑后固结时间缩短、养护时间不足等。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混凝土强度的降低,甚至危及到工程的安全。施工企业宜在工程造价编制阶段充分考虑工期对施工的影响,将可能影响工期的各项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及时调整工程进度,按期保质地完成任务。(2)采取先进、实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技术是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其也是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施工企业要通过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指导技术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保障工程施工质量。施工企业要加强现场监控力度,施工方技术人员与质量人员要加强巡检工作,及早消除质量隐患,避免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3)以质量预控理论指导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以质量预控理论为指导,在工程施工前即对工程技术文件、地理条件、地质情况等进行综合的分析与论证,将影响该项工程各项因素进行统计并分类,设定科学的质量控制点。另外,针对施工材料、施工设备、人员以及技术、现场管理等工作,施工企业还应建立分项控制体系,强化对各项因素的控制,避免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

(1)监理机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只有分工明确,监理人员各尽其能,才能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总监理工程师要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同特长,分配其不同的工作内容,并明确其职责范围,才可能做到有的放失,履行职责,适应水利监理工作的需要。(2)监理机构在“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中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包括①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设计技术交底会应形成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方可实施。②监理人员应根据合同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规格和质量的检查工作,核查其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确认其质量;对检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绝不允许用于工程,并责令承包单位及时运出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准备施工自检监理检查合格签证”等顺序进行监理,上道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质量检验单,监理工程师抽检合格签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重点工序的施工应进行旁站监理、设置质量控制点等重点控制;对于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证,承包单位不能覆盖后继续施工。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未经补救或返工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订合格,绝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做好检验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特别是重要的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开好质量协调会,协助业主处理好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③监理工作要有针对性。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三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重大过失,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之间的偏差,然后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

质量形成于过程。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必须坚持质量标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一旦出了问题,轻者影响工程投资效益,重者影响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必须真正实行项目施工招投标、落实工程监理制、政府监督机构发挥监管作用。

本文作者:范永胜工作单位:运城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