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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现场管理;设备采购;合同管理;预防为主;制度建设
0 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是从事建设活动的四大主体之一,对建设工程强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这些法律、法规及规范里,国家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管理对象、可行使的权力,同时也规范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建设活动方式、行为准则,还规定了对其违法、违规乃至违约行为的处罚措施和赔偿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还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细分出了监理合同的订立形式及相应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所以,在我国将建设行业作为支柱产业、政府机构职能面临重大转变的形势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不仅包含着为建设单位进行现场控制和管理的职责,还承担了过去政府机构的部分现场监督、管理的任务,因而必须以更科学、更规范的形式,进行建设项目的监理。
1 项目监理部的确认必须经过招投标
这项制度似乎不属于监理的现场管理内容,但是其直接影响了监理的现场管理的规范性,也体现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管理能力的选择权力。有了这项制度,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等级、工期、投资数额以及技术特色等方面的要求,正确选择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必要还可以细化到整个监理部的基本组成和配套设施的使用。这样做有利于实现监理目标的控制、施工合同以及供货合同的管理、参建各方决策机构的建立和信息的沟通,更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速公平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和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的规范化。
2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应该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具体内容
在最新公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其配套的规范表格正式施行不到4年的时间里,已经流行几种不同版本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书写形式,这样做有如下的积极含义:
(1)能节省项目总监编写“规范”及“细则”的精力和时间;
(2)易于在同行中或与建设、施工单位间进行信息交流;
(3)标准规范的书写格式符合哲学上“形式上的相对,内容上的丰富多变”的范畴定义,也符合规范管理的要求。
然而,规范格式也会带来一个很大的负面效应,即有些总监不考虑具体情况而一味应付性地相互抄袭。“规划”和“细则”的抄袭问题亦出现得极为普遍,如无地下室的多层结构工程突然冒出了深基坑的验收等,经归纳之后发现多属一家公司的某个“规划”和“细则”版本,只经简单的更换(如房屋的层数,总面积等基本参数),就产生了几个乃至上十个工程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所谓对编写工作加以规范,是指前部较为通用的部分可以采取“填空”的方式编制,但一定要填对,注意去除不该填的地方,后部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法,应该由项目总监自己花费精力编写,对具体工程进展情况和工程变更、计划变更等补充情况绝不可以相互抄袭。
3 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本文仅就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工地例会、施工过程的控制工作、竣工验收四个关键环节的内容加以分析和论述。
3.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该阶段的工作表现为建设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和对自身的事前规范管理特征,不仅能够体现监理部的技术管理能力,还考验了其对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控制能力。①要求总监及全体监理,通过参与“技术交底”会议等活动,按各自的分工,熟悉项目的技术要求,掌握总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②按照“合同管理”的相应要求,检查分包单位及施工队的资质状况;③核实施工许可条件,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准备签发“开工令”。可见,准备工作的充分与否是监理签认开工令的必要条件。
3.2 工地例会
这一工作内容在监理工程管理工作中已形成相应的制度。作为监理,应正确地认识到它是信息交流和关系协调的重要场合,所以要做好会前准备,列出在执行合同发生分歧的问题的动议;签发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注意引导甲、乙双方围绕动议进行讨论,并提出协调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作为重要资料备档。通过例会方式解决问题是强调透明化、规范化操作的基本方式。
3.3 施工过程的控制工作
建设工程是一个周期长、影响因素较多的实施过程,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引入监理机制,就是要让这一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是在工程目标实现的同时,保证工程质量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并使投资和进度不会明显地偏离事先设计的计划范围。由于控制工作的三个对象(投资、进度、质量)的创造和完成主体是施工单位,而不是工程监理,所以控制工作只是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其工作的特点是对施工单位的工作成果加以分析、认定和考核。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在此时的权力、职责,集中于对分项、分部施工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验收、各种报表以及各种上报资料的“签认”上。因此,控制工作是监理规范管理的主题,也是建设工程监理是否能够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建设目标的基础考核依据。
3.4 竣工验收
该阶段工作的重点是工程质量的验收,其依据是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分项和分部要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其次作为工程监理,应汇总、整理工程备案涉及的各类资料、档案;最后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单位工程质量评估等竣工验收报告审核签字。
4 施工合同管理的费用索赔处理
该项工作是体现监理能力和公正性的最重要的场合之一,对甲乙双方未能良好地执行合同的行为,监理的规范管理将表现为:
(1)以监理的身份和能力,弄清责任所在;
(2)依据施工合同,对索赔额度进行合理评价;
(3)以书面的形式出具对索赔申请的鉴定意见。
5 监理资料的管理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资料的完整与否也是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备案、验收的关键。规范的现场资料管理不仅体现在其日积月累上,更体现在管理的条理性,其管理工作基本内容包括:
(1)监理资料的合理分类存放;
(2)监理资料的保存和整理;
(3)监理资料的完整交付。
6 结束语总之,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其建设工程正朝着规模不断加大、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方向发展,特别是由于政府建管机构职能的转变,建设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则更多地依赖于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和控制。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虽是政府制定并强制执行的,但在短短不足20年的时间里,能够如此广泛地得以推行和发展,说明监理制度是顺应历史潮流的。
【参考文献】
[1]李惠强.建设工程监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李世蓉,邓铁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3][日]伊泽阳一,滕征本等译.建筑工程监理要点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9.
[4]徐崇禄,燕平.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应用[M].中国计划出版社,1996.
【关键词】监理资料;重要依据;规范化
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广泛实施,监理单位已成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之一,当前的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已成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监理规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资料的管理负总则。其次,根据监理资料产生于监理过程的特点,制定“谁监理、验收,谁负责”的监理资料管理原则。因此监理机构内部必须明确分工,划分监理工作范围,建立内部责任制。为了保证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监理部还应建立内部工作制度,确定工作程序、内部会议制度、工作检查、汇报制度及监理人员轮休工作替代制度,保证岗位不缺人,工作有人做,资料有人管,监理日记有人记,确保监理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项目监理资料的管理,是把监理过程中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字、声像、图纸及报表等文件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保存,从而确保文件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再经过系统、科学的整理归类,形成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库,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就能及时有针对性地提高完整的资料,从而迅速地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反之,如果文件档案资料分散管理,就会导致混乱,最终影响监理工程师的正确决策。而且,在项目建成竣工以后,监理工程师可将完整的监理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档案;完整的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资料,监理工程师可从中获得宝贵的监理经验,有利于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水平。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工程项目的目标控制,而控制的基础是信息;如果没有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监理工程师就无法实施有效的控制。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经过收集、整理、加工和传递,以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管理和保存,会成为有价值的监理信息资源,它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客观依据。对监理文件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可以极大地提高监理工作效率。所以,根据监理资料的保存年限,应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监理资料的重要程度,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是监理资料编制目录的前提。
1.需要长期保存的监理资料:是指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正常使用寿命的有关监理文件,包括: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委托监理合同等。
2.需要短期保存的监理资料:是指保存期限在20年以下的有关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安全监理资料等。
3.项目监理资料可统一编目为五类,详见《项目监理资料整理要求》。
项目监理资料整理要求
序号 类别 文件名称 备注
一 合同
文件 1、委托监理合同 长期保存
2、施工合同文件 短期保存
3、工程建设其他相关方的合同、协议 短期保存
二 设计
文件 1、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短期保存
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短期保存
3、设计变更文件(变更通知、变更文件、变更图纸、工程变更单(C2)、工程联系单等) 短期保存
三 监理
资料 1、监理规划 短期保存
2、监理实施细则 短期保存
3、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 短期保存
4、监理月报 长期保存
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A6) 长期保存
6、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长期保存
7、阶段性质量评价文件或监理工作总结性文件 长期保存
8、文件签收表 短期保存
9、文件发放和回收登记表 短期保存
10、竣工初验申请表 长期保存
11、初验报告 长期保存
12、工程竣工报验单 长期保存
13、工程竣工阶段形成的其他文件 长期保存
四 承包商分包资料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和工程暂停令(B2) 长期保存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 短期保存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 短期保存
4、施工阶段三控资料(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资料)及安全控制资料 短期保存
五 参建各方 1、会议纪要或记录(工程例会、协调会、检查会、项目监理处会议等) 长期保存
洽商文件 2、各方来往函件(监理工作联系单(C1))等 长期保存
监理资料的编制不是独立的个人行为,一份完整的监理资料需要业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如果业主、承包单位的某些资料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到位,即使监理资料编制人员的水平再高,也不可能做出高质量的监理资料。而要使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真正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监理公司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目前,并不是所有的工程项目都配备有专职的监理资料编制人员。对于规模较小、资料不多的项目,一般是由现场监理来兼职编制监理资料。但是,无论是兼职还是专职的监理资料编制人员,都必须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监理公司的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只有按照相关的制度落实,监理资料才有可能做好,做规范。监理公司应当加强对监理资料编制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可采取下发相关学习文件、举办监理资料编制知识讲座、出题考核等形式来提高监理人员编制监理资料的水平。
项目监理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的纪实资料,是参加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以及各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之间责任、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是评定工程质量、合理支付工程款的必备资料。项目监理资料还是评价监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编制好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保护自我、赢得业主信任的必然需要。因此,做好项目监理资料的编制和管理,是每一位监理人员应尽的职责,是向社会、向业主负责的体现。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施工质量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监理属于技术服务性工作,是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方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知识、现代化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将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的一项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特征
在分析工程监理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前,首先对工程监理的特征进行阐述。根据理论和实际可知,工程监理具有如下特征:工程监理的委托权由建设单位拥有,建设单位为了选取有资格和能力并且与施工现状相匹配的工程监理单位,一般以招标的形式进行选择,通过有偿的方式委托这些机构对施工进行监管理;工程监理工作涉及范围大,监理单位除了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对工程的投资、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诸多方面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监理范围由工程监理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对应的技术标准、承发包合同决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立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维护的其不仅仅是建设单位的利益,还需要公正地考虑施工单位的利益;工程监理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桥梁,各个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离不开工程监理单位。
二、工程监理在工程管理各阶段的作用
(一)前期工程投资决策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1、保证建设工程投资科学性
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投资决策提出建议,以保证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2、保证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要想保证保效益最大化,必须从以下三方面着眼考虑,在满足建设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最少;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工程监理会在这三方面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来控制各项使得综合效益最大化。
(二)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监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对降低工程造价、优选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腐败等取得很大成就。监理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应协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公开进行工程招投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报建、工程招标文件的审查、工程标底的编制和审查、施工准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
(三)工程监理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方位、全过程。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
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监理通过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工作来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2、工程监理协调工程各参与方关系的作用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都依靠合同确立相互间的关系。只有工程建设监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四)施工质量监控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我国在建设领域实行“三制”以来工程建设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我们的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都归功于管理的手段、指导思想和各项制度。
1、提前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作重点在于事前控制、过程监控,在制定规划和细则中,建设监理应该考虑工程特点、工期、人力、自然、机械等多方面的因素找出该工程的重点分析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建设工程监理只有提高工程质量控制的认识才能保证监理工作有效进行。“质量控制”是根本,要控制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只有在对工程质量控制和承包商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体系有了深刻的认识基础上,才能制定相应的制度并通过自己的检查、检验、验收、等手段,促使施工方内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同时也实现了监理工作职责。
2、开工前期工程监理为保证工程质量所做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的开工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和现场审对,确认手续完备,具备了开工条件即确认开工。这样既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良好开端,也为下一步工序奠定了基础。
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工程开工前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步骤,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使其质量控制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工程师并着重审查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机械和人员配制是否得当,施工方法是否可行,施工外部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备,同时协调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目标与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相一致。
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理,是否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和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能否保证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行。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并与投标文件相对照,看其项目经理、总工以及施工机械是否与投标时相一致,能否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如果有以上行为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制止。 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及时与建设、设计和质量监督机构联系,对权限范围内合理的设计变更及时进行批复,不能审批的设计变更,按基建程序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处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3、工程监理对各参建方中所起到的协调作用
监理在承包商关系协调中所发挥的作用。监理与承包商的关系又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关系。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不仅与承包商共同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也要善于协调和承包商的关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做好。
监理与质量监督机构配合中所发挥的作用。质量监督作为政府行为具有强制力,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起着监督和检查的作用,与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相一致,具有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单位应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与质量监督机构一起,共同把工程质量控制好。
(五)工程进度控制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建设的进度控制是工程建设监理对工程项目各建设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计划,将该计划付诸实施,在实施中经常进行实际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出现偏差及时纠偏,确保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和建设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1、进度控制过程中对工程的整体建设产生的影响
进度加快,需要增加投资,但工程能提前使用就可以提高投资效益;进度加快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而质量控制严格,则有可能影响进度。但如因质量的严格控制而不致返工,又会加快进度。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对三个目标全面系统地加以考虑,正确处理好进度、质量和投资的关系,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2、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施工阶段是工程实体的形成阶段,对其进度进行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控制的重点。做好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的衔接,并跟踪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必要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对于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总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程建设监理在施工阶段要编制出进度控制工作细则。监理工程师受业主的委托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其进度控制的总任务就是:在满足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加以动态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施工阶段在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应包含: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进度控制人员的具体分工;进度控制的方法;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等。从这些监理业务性文件就可以看出贯穿了整个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也从这些进度控制细则的内容中显现出它协调着工程建设的速度,有着正确的指导意义。
工程建设监理在工程施工阶段要编制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的实现。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去对施工进度计划认真审核: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等等。通过这些审核就很轻易看出建设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保证进度所起到的作用。
(六)工程监理在工程验收中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以监理合同赋予的质量认证权,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上道工序不经验收合格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合格部位的工程量不赋予计量,并责令承包商限期进行整改、修复,直至工程质量合格。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要经联合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把质量关。
(七)信息管理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任务的主要任务内容之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师能更灵活把握工程的各方面情况。这样保证了监理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工程建设中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对工程建设影响很大,只有对这些因素信息及时搜集整理并分析出存在的问题和找出应对的办法,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八)保修阶段监理的作用
保修就是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只对质量的要求,对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进行维修、返工等工作。监理服务期应包括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要公正、正确处理保修费用,要根据质量发生的原因、时间,按规定进行处理。保修期满,质量保修金顺利支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才能终止。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准备阶段要审批开工的各种书面材料并核实,在工程具体施工中要及时做好监理文件和各种记录以备验收和存档为以后提供参考。
三、促进工程监理发展的建议
通过本文阐述可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非常之大,而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的发展速度却不是很快,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提高监理力度和效率,以保证工程质量。为促进我国工程监理的良性发展,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一)完善、规范工程监理法律、法规
现阶段,工程监理的法制法规不够健全,使得很多不合法、不道德的监理机构鱼龙混珠,极大的影响、破坏了工程监理的力度和有效性。立法、执法机构应该严格规范、积极完善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违反监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用法律手段规范工程监理。
(二)增加对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投入
现阶段,监理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相关的培训、资格考核机构都处于不完善状态,人员的培训和准入比较混乱,没有严格的标准和参考制度。所以,国家、建设单位等需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保证监理过程中真正做到确保工程质量。
(三)提倡监督,鼓励举报
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鼓励人们举报那些存在工程质量的施工、建设单位,积极支持和理解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保证他们监理权力的实现,并且提供适当的举报奖励,呼吁工程监理的全民化。
【总结】
自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推行以来,在建设工程中工程监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从多方面保证了工程质量,而且使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保证了建设单位的利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程进度。随着监理工作的正规化与规范化以及其在工程建设中体现出的众多积极作用,在建设领域中受到更多、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得到了广大建设单位的认可。在这样的情况下工程监理必定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杜鹃.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安徽建筑. 2007(06)
关键词:工程监理;体会;探讨
一 现阶段的几点体会
1.1 监理取费费率偏低,行业人员待遇低,积极性不高
目前,监理取费也是制约工程监理活动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国际上监理费用的额度和价位较高。与国际上监理费用的额度和价位相比,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取费标准较低,监理企业只能维持低水平运行,没经济实力为监理人员提供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自身业务素质得不到提高,对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得不到更新,发展后劲不足;监理人员待遇偏低,造成监理人才严重流失、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下降,有些高素质人才不愿在监理企业工作,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1.2 监理授权范围得不到落实
我国《建筑法》中规定建筑工程监理的责任和权利,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中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去处理所发生的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但在实际工程中监理的责任和权利不能完全按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有些开发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自己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不能落实“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协调与开发商之间关系,以及与平行施工单位之间关系。关键是开发商未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不管工程质量合格与否,承包商在监理工程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到工程款,导致监理人员不能很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有些监理工程师即使被授予投资控制权,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也是流于形式,如:开发商直接干扰下达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不能按合同工期进行控制,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对违规操作、质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下达了停工整顿令,致使施工单位置若罔闻,监理单位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离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还有想当距离。
1.3 监理内部及市场不规范
(1)监理内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些监理企业虽然管理组织机构框图中各职能部门齐全,但实际工作中为了减少人员开支,一身多职,甚至有些监理企业让一个总监担任四五个甚至更多项目的总监,再除现场驻地工程师外,只有公司经理一人统管公司大小事务,往往就会影响企业的管理效能和水平。
(2)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当前监理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等,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3)市场准入制度不规范。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
1.4 监理人员自身业务整体素质不高
虽然我国实行监理执业准入制度以来,国家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使得部分工程师获得注册资格,但就整体素质而言,仍不能适应现代监理市场需要。有些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或者干脆是未经过培训就上岗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没经过专业系统学习,对现行规范标准了解不深,缺乏工程经济、财务、法律和经济等相关知识,所以在具体工作中胜任能力降低。
二 对监理工作的探讨
2.1 法规制度完善,确定监理单位是独立第三方
国家已相继颁布实施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得监理行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法律意识,熟悉监理工作程序,以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严格按监理程序操作,令出必行,提高监理权威,提高监理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真正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2.2 监理工程师应有全方位控制权
全方位控制权是指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监理工程师要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前要有一个全面了解的过程。了解业主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情况;领会业主对该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及意图;了解和熟悉该项目的施工设计图;了解参加投标及中标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了解开发商拟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和中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等。这样监理工程师工作起来就比较顺手,为以后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2.3 提高监理队伍的自身建设
(1)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
(2)监理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
2.4 规范监理市场,制止不良竞争环境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开发商选用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有些监理单位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却有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看重的是最低的取费标准,由于取费低于正常标准额度,监理单位为了减少开支,监理公司只象征性地委派几名监理人员到场监理,履行验收签字的义务,而实际对工程“监理”没落实到实处,给工程留下安全隐患。
三 结语
工程监理单位已成为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但又面临市场诸多不规范及监理自身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同时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度、措施上予以扶持,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共同营造和谐的监理氛围,才能使我国建筑事业有序、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文玫.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现状与对策[J].现代经济,2008,(7)
[2]刘永杰.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8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整个建筑行业所关心的重点问题。作为建筑行业重要的一份子,监理工作已经越来越多的为人们所重视,作为把控质量关安全关的监理工程师来说这更意味着一种责任和义务。
关键词:安全生产,职责,要求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正文:
安全生产工作在注重生活质量的今天来说,已经越来越多的为人们所重视。在建筑业发展的进程中,监理工作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逐渐扮演着主导者的身份。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有序的进行,监理单位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如果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着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情况比较严重的,应该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的报告给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在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上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并且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签字。在项目的进行中,专业工程师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与此同时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展情况和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原则进行施工。对于监理员来说要在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做好检查和监督的有关工作,在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时候能够及时的报告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对于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来说,就要认真地做好对于施工单位各种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人员的上岗证书进行检查。核查现场机械设备的验收手续,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做好对于安全监理资料整理等方面的工作。
在上述的内容中,我们明确的说明了在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各部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不难发现,安全生产贯穿整个工程的各个方面。对于我们每个监理工作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合格的工程是与每个岗位上监理人员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同时这也让我们明白责任的重要性和监理工作的使命感。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在保证工程实施安全的同时更能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在加强承建单位自身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上,由工程监理单位介入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对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工程监理单位对于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的工作重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要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对于工程中比较重要的部分要进行旁站监理和跟踪控制,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对施工阶段的测量和放线进行检查和复检,对于复检不合格或复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的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对于进场设备和材料要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材料和设备应用到工程中去;
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保证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总体质量;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对于施工的主要部位和主要环节以及技术复杂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力度;
监理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使用的仪器和设备不定期的抽检;
对于现场的施工人员,监理单位应该进行监督保证施工人员按要求施工,安全生产;
对于在监理工作中处理的一些施工事故应作好记录,并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醒施工单位注意;
对于重大事故应及时的报告给建设单位。
上面描述了监理单位对于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控制的几个方面内容,我们不难发现,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做好监理工作不仅仅是对工程负责,对于施工方也是一种负责人的体现。其实建设和谐社会体现在社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建设行业,这种和谐也维持着业主和施工方的信任与合作关系,而监理恰恰起着这样的作用。“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成为了我对于这个行业最深刻的体会,相信这也是每个监理人始终坚持的信念和我们不能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熟悉这些法律法规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也能更好地为他人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任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原则,每个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所了解的也仅仅只是一部分,监理行业未来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和谐规范的环境。给我一个希望,还您一份信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了本行业未来的发展贡献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
参考文献:《建设工程监理百问及实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简称“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规章,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土保持司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在项目批准立项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必须由水利部批准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实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确定承建单位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行部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不得采取压低监理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第十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须向工程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组成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章监理人员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聘用信息员。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相应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由监理单位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后任命。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并书面通知承建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需要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指定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二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经验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
第十九条监理员应由取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担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员由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协助监理人员工作。
第四章监理实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机构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二)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单项工程或专业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按规定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规章、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项目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下列条件时,征得项目法人项目责任主体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一)承建单位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
(二)第一批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已经监理工程师核查。
(三)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年度计划已落实。
(五)所需人工、材料、设备已落实。
(六)其他必备的开工条件已具备。
第二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线和图班界线进行复验和确认。
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拟进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
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等,监理工程
师不予承认,并通知承建单位不得将其运进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员对治沟骨干工程、淤地坝和坡面水系等工程的隐
蔽工程、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对造林、种草、坡改梯、小型的沟道治理和蓄水工程、封禁治理工程等可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工程师不予承认,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建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的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署复工通知。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建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三十条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到位和实际投劳情况核实统计,并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一)承建单位统计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一)承建单位按施工合同填报竣结算报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控制:
(一)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建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责成有关方面改进或调整计划。
(四)督促承建单位按调整计划进行施工。
第三十四条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对不影响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和工程功能的工程变更,须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总工程师同意,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质量等级提出意见。监理工作报告是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的主要材料之一。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
第三十七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关键词:总监负责制总监工作总监地位能力作用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明确提出铁路建设工程实行总监负责制。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于1990年开始试行,1995年全面推行。十几年来,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实践证明:铁路工程建设的规范化越来越离不开监理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而总监工程师在其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一、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是指由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监,代表监理单位全面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对履行委托监理合同负有全面责任。总监理工程师是驻地项目监理机构的最高指挥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坚持以监理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凭证,独立、自主、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也不能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做到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承包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决策和信息沟通;有利于监理职能发挥和人员分工协作。监理机构的组成应遵循精干、高效的原则,同时要符合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全面组织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适时进行现场巡视和组织质量抽查和突击检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签署职责内的报告、报表;处理合同内的索赔及争议;审核、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和复工指令;主持分部工程和重要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审批重大的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文件,主持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组织整理项目监理资料等。
三、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
1.组织能力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集约型、高智能的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想搞好这项工作,就必须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超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工作的策划者和组织者,是团结、带领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完成监理合同中各项职责和任务的核心人物。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团结项目监理机构全体成员,调动每个监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能力。
2.执行能力
执行能力就是做事果断而不急躁,克服拖延的能力,也就是应变能力。 执行能力包括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与员工的工作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会影响事情执行的结果,而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尤为重要。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核心,他的执行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监理项目运行效果的好坏。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监理规划的执行,能否将既定的监理规划执行到位是监理工程监理质量好坏的关键。因此,执行是总监理工程师最重要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该身体力行地去做,确保应该进行的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3.协调能力
协调能力是总监理工程师领导才能的重要标志和综合体现。总监理工程师要承担协调处理好参与建设各方的关系,它贯穿于监理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要力争实现项目的各阶段、各项控制目标。这是总监理工程师多年工作水平真实的反映。
4.业务技术能力
业务技术能力是总监理工程师立足之本。不仅要求总监要“一专”,而且要“多能”。既要有一门过硬的专业技术,而且还要掌握与所监理的项目相关的其他知识,比如说,法律、经济、政策方面的知识。假如总监理工程师没有“一专”,没有深厚的专业技术功底,在技术上就没有充分的发言权,则难以服众,难以形成项目监理的核心。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不可能做到“样样精通”,但是要想在所监理的项目中运筹帷幄,就需要对项目监理中所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均有所了解,争取达到“一专多能”。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注重业务技术能力的理论学习和提高,还要注重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累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
5.创新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中所处的特殊地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做到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中要集思广益,发扬创新精神,具体表现在多个方面,如洞察力、预见力、决断力、推动力、应变力、辨才力,而这些能力均来自于总监理工程师日常的专业训练、较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必备的法律法规意识。
四、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关键词:安全监理 内容 问题 对策
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不仅是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障,也是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和发挥投资效益的基础。随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已是摆在我们监理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监理工作,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发挥安全监管作用,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应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求,监理单位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尽快进入角色,以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工程项目监理组作为监理单位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将直接承担安全监理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组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监必须在自觉提高自身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的同时,强化项目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监理作为监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并始终贯穿于工程项目监理的全过程。
A、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把安全监理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纳入进去,制定单独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进行编制。规范要求二等以上工程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等安全监理工程师;小型项目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要求施工方在施工作业前编制好,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措施计划,须再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B、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二、充分发挥监理在生产中的协调作用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工作已进一步提升为“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密切联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不定期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认真、及时、如实地记录监理日记和安全旁站、巡视记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以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明确下来,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落实。
在监理工作实践中,随着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化和制度化,真正遇到原则问题的争议不是太突出,因为,多数承包商和业主质量安全意识还是比较强,基本能按照规范要求去做。可是偶尔碰到个别的不正规的施工队伍和素质较差的业主,出现问题协调起来就比较困难。在监理过程中会出现业主暗中讲情、担保;不按程序进行,业主与施工单位不经过监理就认可或确认某些问题等等。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应注意长效机制管理。对在不同施工阶段、对事故易发部位应加强巡检。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为、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逐项得以贯彻落实。
关键词:项目业主;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监理
中图分类号:TU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18-0127-02
一、建设监理与项目业主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我国对传统的项目业主的建设工程管理实践进行反思和总结,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专门的学问,从而在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中推出建设监理制度。建设监理制度旨在采用科学管理技术,协助项目业主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学术界最初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于工程项目管理,认为项目业主在缺乏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的情况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代替项目业主的项目管理。但是,就目前我国现状而言,仅仅通过短时间培训的监理工程师,并不能深刻掌握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和经验,对提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贡献有限。现实中,种种主客观因素造成了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相对较弱。相反,我国业主的项目管理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项目管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这是由于项目业主对工程项目是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参建者中对工程项目的关注程度也是最高的,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建设监理存在若干先天或后天的缺陷,无法完全取代项目业主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二、现阶段建设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理定位与实际存在较大差距
“1988年我国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初就明确界定,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是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监理与国外通称的建设项目管理是一致的”,学术界将建设监理定位于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
而实际中,作为国家强制推广的建设工程监理,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并没有明确监理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只明确了监理是以施工阶段为主,并且其实际工作范围一直被限制于工程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距通称“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基本要求也有较大差距。
(二)中国的国情和大业主的意识造成监理工作困难
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项目业主长期采用自建自管的模式、合同意识差,行政决策多于科学决策、随意性强,并且在体制上、认识上,大业主的意识根深蒂固。这种环境极易造成监理单位或者成为业主的雇员,对业主惟命是从,或者成为业主的传话筒,直接将业主指令下达给施工单位,丧失了工程监理的独立性、公正性的基本要求。实际的监理工作往往有责无权、畏头畏尾,根本无法运用多种科学的措施进行管理,严重影响工程管理的质量,发挥不了监理的作用。
(三)监理的责权利不统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明确规定了安全质量事故监理负连带责任。而现实情况是由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以及项目业主自身不规范造成事故,只要一发生,监理就首当其冲,不得不承担原本不该由监理承担的责任,甚至监理成为其他责任单位的替罪羊。
“有多大利益与权力,负多大责任”。监理应该只承担项目业主授权范围内监理应负的责任,其中有违约责任、违法责任、安全生产连带责任等。除违法责任较大外,其余两项均为连带责任,监理应承担的责任相对较轻。
(四)监理自身的素质下降
监理开展业务前期,由于门槛较高,监理首先是在国家大型工程中显现出重要作用,当时监理人员素质、监理的酬金相对较高。但是现阶段,随着监理业务的迅速扩充,众多监理公司不惜在监理市场中恶性竞争,为抢占市场随意压低监理取费费率,致使中标单位监理费极低。
基于成本考虑,中标监理单位无法聘用素质高、业务水平好的专业监理人员,而只能临时聘用使用成本较低的非专业监理人员,这部分人员监理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良莠不齐。个别人员甚至没有责任感,品行低劣,与施工单位吃住在一起,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也就不能正确行使监理的职权,这样导致监理人员素质呈整体下降趋势。
而另一方面,有些监理企业只顾眼前既得利益,“片面逐利”“短期行为”成为其显著特点,没有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和系统的管理经验。一方面受管理水平限制,监理工作无法做到全面系统,管理上的漏洞极易造成工程项目的损失。另一方面,没有长远的战略眼光成为制约了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五)业主方对监理工作的干扰
项目业主为了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或者的确无法真正区别监理公司好坏,只是以监理费的多少确定监理单位,从而导致监理费过低。监理单位无法提供高素质监理人员,也无法提升企业整体素质,进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也是监理素质下降的原因之一。
基建管理模式落后。自己的人管自己的工程,缺少科学先进的基建管理模式,在管理中各参建方没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制约因素过多。“大业主、小监理”现象有时还会造成了一个工程中业主的管理人员要比监理人员多或管理层次多,业主经常插手监理人员正常业务。
科学管理意识差。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业主合同意识差、随意性大,业主方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对较多。在建设工程目标上压工期、压造价,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多或时效不按要求,给监理工作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带来困难。
三、项目业主对监理工作现状应采取的措施
(一)针对目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业主应采取“立、帮、管”三种方式予以应对
“立”是业主要树立监理的权威性,就是明确监理的权限,使其能够真正发挥公正第三方的作用。要做到根据委托的监理合同对监理充分放权,使其真正具有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对工程三控的监督控制权;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的主持权;重大事件的及时处理权;工程索赔的审核权等各项权利。
“帮”是业主要及时的为监理提供信息服务,使其能够充分了解工程各方信息,把握全局。业主要做到及时地将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勘探单位的人员名录以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厂家名录告知监理单位,并及时提供相关合同文本以及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使之能把握工程相关信息,拥有工程管理的相关依据,及时进行工程的组织协调。
“管”是业主要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必要的考核。要依靠监理,不能依赖监理。要在监理的人员、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沟通协调能力上进行必要的考察考核,督促监理的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1.要对选派监理人员进行考核。选择适当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适当的监理人员,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个人素质以及监理部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2.要对监理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根据工程实际制定的监理规划中一般都明确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规范监理人员工作行为的准则。
3.要对监理工作的流程进行核查。监理项目部制定的工作流程,要与工程项目特点以及项目业主的管理方式相协调。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4.要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制定考核的标准、考核的时间及要求,对监理的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目标的实现,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出勤到岗情况。
5.督促监理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进行,完成监理应该完成的工作,如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施工中的监理,参与竣工验收,签署监理意见,提交监理文件档案。
(二)业主不干涉监理正常工作,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1.业主方特别是业主工地代表一定要掌握一定的项目管理知识,要了解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只有掌握和了解监理工作的目的、内容、职责、规程等内容,才能有效地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做好业主应做的工作。业主在工程管理中正确行使自己的决策、保障、监督、协调四项职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并且重点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做好筹集资金,宏观调控,协调外部关系等工作。
3.业主应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学习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采取适合的项目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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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惠斌.探讨高校基建管理部门对监理的监管的措施[J].职业时空,2008,(6).
【摘要】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工程领域已实行了近二十年,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的新变化,安全管理问题已是工程监理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分析了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实施工程安全监理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程监理
我国自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状态,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从行政命令指挥的方式负责项目建设向科学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本着为国家、为人民、为自己负责的理念,我们一定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监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认识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它们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可概括地表述为: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实行监理制度,便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事实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无可置疑,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现就如何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相当一些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其实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并没有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只是把安全管理放在质量控制中十二项工作内容的一小项,而且监理单位也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管理上的监控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导致工程建设造成事故的伤亡人数已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以上。近几年来,建筑物倒塌、大桥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有的在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后发生。
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议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管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
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具体有以下措施与建议。
1、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应尽快修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4、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防止有位无人,形同虚设。
5、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监理程序中补充安全文明控制章节,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进行有效控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是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因此,只有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与施工单位建立互信和友谊是十分重要的,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7、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局,所以项目监理部首先要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通过这几方面的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此外,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监理企业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8、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出监理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特别强调的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监理通知、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跟踪整改、封闭记录。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全管理已成为工程监理中重要的一方面,我们应该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工作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项目管理的理性思维,应该从组织、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昊: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探讨[J].市政技术,2007(2).
关键词:工程施工;监理;进度控制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监理进度控制存在的问题
1、建设方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因监理公司的监理范围是经过建设单位授权的,因此,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方的影响而使得工程进度大受影响的不在少数。如,一些建设方出于降低工程造价或其他目的,将工程中部分设备或材料由建设方直接供应,而施工中往往存在该部分设备或材料到场不及时,或者是到场后存在诸多问题不得不退换或后续处理等问题,严重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又如,工程款支付的权力被建设单位“严格控制”,使得监理对施工单位的约束能力也随之下降。
2、监理行业内不重视
一般而言,监理委托合同对监理的要求基本不包括建设工期要求,或者是要求不是很明确,没有奖罚条款或措施,造成监理偏重于质量控制,而对进度控制较为忽视。
3、合同条款的不规范性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尤其是工程承发包双方普遍缺乏合同法律意识,不少施工合同内容的涵盖面不详尽,责权利约定粗放,违约界定模糊。在工期条款方面,只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及违约罚则,未约定工程开竣工时间的充分条件、施工过程工期延误责任主体的分析及违约罚则,导致监理在进度控制中难于确定延误工期的责任主体,不能采取有效的纠偏手段,及时阻止进度的后续延误,致使不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一延再延,造成监理在进度控制中难以有所作为。
二、监理进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监理进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1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是在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的更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理业务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进度控制人员的职责分工;与进度控制有关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和统计分析方法等);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事实上,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是对建设工程监理规划中有关进度控制内容的进一步深化和补充。如果将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比做开展监理工作的初步设计,则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就可以看成是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施工图设计,它对监理工程师的进度控制实务工作起着具体的指导作用。
1.2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待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方可付诸实施,这也是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按期完成。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主要有: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开工、竣工日期的规定;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总包、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对于业主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包括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在施工进度计划中安排得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业主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存在。
1.3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在按计划期编制的进度计划中,监理工程师应着重解决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保障计划之间及外部协作条件的延伸性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相互衔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出必要的调整,从而作为施工单位近期执行的指令性计划。
1.4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和业主双方关于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的,要尽可能及时,如果开工令拖延,就等于推迟了竣工时间,甚至可能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
2、监理进度控制和主要方法
2.1协助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施工单位予以解决,特别是施工单位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2.2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施工进度的动态检查
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与检查。这是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经常性工作。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及时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报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所报送的已完项目的时间及工程量。因为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常常会打乱原始计划的安排而出现进度偏差。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在对工程实际进度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进度偏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分析此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还应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2.3组织现场协调会
监理工程师应每月、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级的现场协调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在每月召开的高级协调会上通报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变更事项,协商其后果处理,解决各个施工单位之间以及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重大协调配合问题;在每周召开的管理层协调会上,通报进度状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周的安排,解决施工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对于某些未曾预料的突发变故或问题,监理工程师还可以通过紧急协调指令,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维护施工的正常秩序。
2.4审批工程延期
如果由于施工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施工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审批工程延期时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应纳入合同工期。
2.5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工程记录,定期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结束语
进度控制工作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但是在具体施工中所制定的计划都可能因为某种因素而改变,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及时发现其中的变化并针对这种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促使进度计划始终处于被控制的状态中。然而现实情况是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内容会因为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业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使得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也各不相同,这就需要监理单位在进行监理工作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要求的控制计划和实施细则,以确保项目工程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朱冰.浅谈施工阶段监理进度控制[J].科技信息,2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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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时玲.浅谈施工管理的四大控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3).
关键词:工程监理; 建筑节能
Abstract: supervision engineer to do well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of the building project of the quality control, need to be construction view,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of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oints and quality control of the main content, and combined with the architecture of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exampl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of energy saving of supervision, to improve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of the building project quality with experi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中图分类号:TU2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建筑节能是指建筑产品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多方面的重视和贯彻落实, 涉及房屋建造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而工程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工作起着关键作用。
2. .建筑节能的意义及建筑节能监理的现状
建筑节能有利于缓解能源供给的紧缺局面、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筑节能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故建筑节能有着重大的意义。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其全面实施在我国时间不长, 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自2004年以来, 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等,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应做的工作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1) 审查认可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 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
(3) 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部位及墙体、屋面保温的施工采取旁站。 转贴于 中国u(4) 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时节能专项验收。目前, 施工阶段的建筑节能监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大部分监理人员对节能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不够; 二是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熟悉程度不足; 三是从政府颁布的各种规章文件的层面上看, 监理人员要做的就是“按图监理”, 难以发挥出主动性和积极性。
3.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应从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施工质量控制内容、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出发, 切实抓好施工阶段的节能监理质量。
3.1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过程中, 为了进行有效的节能控制, 主要的监理工作宜细致如微, 具体概括起来,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监理单位, 应指定专人监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施工, 而相关监理人员应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使其具有进行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 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 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
(3)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 项目部总监要组织监理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 明确本工程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 参加设计交底, 释疑有关不明确的问题, 正确督察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4) 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依据文件资料, 并认真学习, 掌握强制性的质量标准条文。
(5) 要求承建施工单位编制建筑节能专题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经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 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的符合(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内容) 、合理性(工艺、工序等) 、保证性(质量、功能、安全等) 进行审核, 并签署审核意见, 在要求修改补充时应予落实, 并有书面整改资料。
(6) 监理人员应合理制定节能工程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项目的划分, 明确质量验收标准, 经施工单位认可共同实施。
(7) 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认真落实。要严格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制度和见证抽样送样制度, 严格工程材料的审核把关, 确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齐全。
(8) 项目部应合理制定监理旁站工作计划安排, 认真实施旁站监理并留下记录资料。外墙、屋顶隔热材料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屋顶各层隐蔽工程纪录。外窗工程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外窗安装工程施工纪录。
(9) 工程质量验收报验, 要求施工单位先行自查合格,完善相应自查资料, 填报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经验收合格予以签认。监理核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上述核查项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时工程合格。
(10) 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分部分项施工前组织实施本细则规定节能部件的抽检。墙体工程验收时应核查墙体构造做法的隐蔽工程纪录和隔热材料、填充材料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核查窗构造、窗传热系数、特殊品种玻璃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纸核查外窗可开启构造。
3.2 建筑节能施工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