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页 精品范文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时间:2023-08-11 17:27: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第1篇

一、市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制定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规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充实加强的原则,配备足够的监管力量和监管装备,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检查的经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

(五)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六)支持、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七)部署、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八)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保障应急救援投入;接到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九)及时作出并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对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决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抢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市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市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有分管领导责任。

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

(二)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分管副市长或者市安委会;

(三)设立或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依法对生产经营活动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重大、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五)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派员赶赴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六)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每月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七)依法对在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八)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其他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研究重大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三)承担对其他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四)组织制定、实施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应对策;

(五)组织检查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规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六)负责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审批和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安全监督审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对本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施监督;

(九)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实施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做好3人(不含3人)以下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批复结案工作;

(十)负责本市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安全生产形势公告工作,及时公布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以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信息;

(十一)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四、市公安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实施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二)实施对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和措施,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大火灾隐患,落实整治责任;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五)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环节安全,负责焰火晚会活动和群众文化、体育、商业等大型集会活动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工作;

(六)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和治安管理案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五、市经济委员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生产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

(二)负责建筑材料等工业生产和行业生产安全工作;

(三)参与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六、市交通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和职责范围内的公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程船、采砂船、公务船及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包括经批准从事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通航水域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包括桥涵)、航道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航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以及事故多发的公路路段和桥梁的改造;

(六)按照规定参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车辆和相关人员资质的培训、考核、认定工作;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七、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二)依法组织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格审查;

(三)负责建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燃气、液化气、供水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园林水域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按照规定参加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八、市农业委员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渔港、渔船和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对渔港(渔业养殖水域)、渔船和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依法组织实施渔港、渔船检审;

(三)按照规定参加渔港、渔船和乡镇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九、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做好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入户、办证和检审工作;

(二)按照规定参加农业机械发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市教育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加强对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爱国主义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的监督,确保学生安全;

(三)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四)严禁学校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五)负责对学校校园内建筑物、道路、设备和涉及安全的教学、实验用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市体育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体育运动安全和体育经营活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体育比赛及比赛器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依法对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进行审批;

(三)负责督促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进行管理;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二、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和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和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检验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组织做好检测检验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和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二)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其管理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市水利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设施(包括水库、水电站、堤、坝、水闸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病、危、险水库的调度管理,防范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除泄洪特殊需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开闸泄水必须保证上、下游船舶、房屋、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五、市气象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雷电灾害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十六、市卫生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监察工作,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对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抢救工作。

十七、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在审批、核准矿产资源采矿权时,严格审查其矿产资源开发设计方案;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审查意见,不得发放采矿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勘查、开采和越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矿许可证。

十八、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应当将安全生产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列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规定。

十九、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进行审批的市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进行审批的市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市工商局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二十、市财政局应当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十一、市劳动保障局应当按照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组织做好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人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工作。

二十二、市广电局应当加强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利用新闻媒体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领域内存在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舆论监督。

二十三、市监察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二十四、市总工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

二十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开发区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开发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十六、市招商局负责城东工业园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工业园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十七、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对本部门、本单位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责。

第2篇

2021年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试卷

时间:2021年6月8日姓名:工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4分,共40分)

1、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2、安全连着你我他,确保安全靠大家。

3、安全生产“三无”指,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4、安全是幸福之本,事故是痛苦之根。

5、警惕注意安全在,麻痹大意事故来。

6、安全生产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

7、安全生产“四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门。

8、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9、你对安全不注意,事故对你不留情。

10、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什么是安全生产,它的意义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什么是安全生产工作?

答: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三、简述题(共40分)

员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1、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安全意识。

5、关心安全生产情况,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6、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隐患不排除不得作业。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负责。

辽宁汇宝硼业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试卷

时间:2021年6月8日姓名:工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4分,共40分)

1、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

2、安全连着你我他,。

3、安全生产“三无”指,。

4、安全是幸福之本,。

5、警惕注意安全在,。

6、安全生产宁可百日紧,。

7、安全生产“四宝”是。

8、消除事故隐患,。

9、你对安全不注意,。

10、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什么是安全生产,它的意义是什么?

答:

2、什么是安全生产工作?

答:

三、简述题(共40分)

第3篇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第三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第四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标准;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

(三)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六)负责对申报资质等级一级企业和国家一、二级企业以及国家和部级先进建筑企业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者实施办法;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三)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各级领导分工负责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掌握和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五)负责对申报晋升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升级和报评先进企业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六)组织或者参与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上报重大伤亡事故;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八)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九)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

(十)领导和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工作。

第八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建筑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或者构配件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保证职工在施工或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下列方面做出成绩或者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建筑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建筑安全科学研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的;

(三)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重大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者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二)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者构配件生产,存在着严重事故隐患或者发生伤亡事故的;

(三)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

(四)连续发生同类伤亡事故或者伤亡事故连年超标,或者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

(五)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不力,致使伤亡人数增多的;

(六)对于伤亡事故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4篇

关键词:安全监理;施工组织;旁站

一、实施建筑安全监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加大,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越来越多,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严重危害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行为不规范、施工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内部管理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致使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仍不容乐观。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就应增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力量,有关各方共同参与,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此外,实施安全监理,能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提高施工质量,减少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工程造价投资,还能防止处理意外事故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确保工程的进度。也就说明安全监理能有效实现对成本、进度和质量的控制。实现建设工程目标和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二、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主体应具备的要求

1 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编制有科学的项目监理规划和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安全监理方案,并配备实施安全监理所需的安全检测工具;其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都要具备安全监理知识,并且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方针政策等。

2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内容和要求,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还应掌握特、重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

(2)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监理工程师要在实际工作中能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标准,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能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能果断地、合理地处理安全事故。

(3)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监理工程师除了要有熟练的安全监理知识外,还应了解有关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具备规避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能力,还应有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三、工程监理对施工安全的主要职责

1 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达到相关标准

重点应审查以下这些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健全的安全技术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工作机制;(2)是否具有冬、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措施,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3)是否安排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全面、周到、细致,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可靠的设计计算;(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充分考虑到安全要求,施工工地的消防、临电、围挡、防护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6)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电器设备、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是否有相应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措施,是否有经常实施的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施工现场办公及民工宿舍、食堂、厕所、道路及照明等设施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监理人员对上述内容的认真审查,就可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状况有个基本的了解,从而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方便监理工作的开展。

2 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存在于整个施工过程当中,监理人员应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效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施工。从而有效提高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1)严格检查进场的材料、设备和机具,对上述无合格证明者不允许使用,从源头上消除由这些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2)坚持旁站,监理人员既要控制好施工质量,又要注意发现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一些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彻底的消除事故隐患。(3)经常巡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施工要勤于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重点检查,制止建设行为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3 果断处理施工现场的影响安全的不正常和突况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施工工序,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安全法规,形成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危害到建筑物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待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后,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安全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如果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绝执行监理的停工或整改指令的,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或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职责;问题;措施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主要职责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企业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具体监督施工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的制度是否可靠、可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是否真正落到实处;监督施工企业对员工所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否到位;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以令整改;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检查,对违规施工,不按制度操作的行为,对施工中有可能导致出现安全问题的做法,对已建成的构件有可能出现现隐患的地方,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改正。总之,安全监理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问题

1、施工安全监理缺乏全面性的问题。当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多半是停留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多数情况下,监理单位 或者是监理人员刚刚受到施工建设单位的监理委托,便会立刻安排监理工作人员去进行监理,对整个工程的实际情况缺乏实际的了解,仅仅限于对施工一般工艺标准和施工工序流程进行监理,忽视了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设施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但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保修阶段,各个阶段都会潜伏着一些施工安全隐患,很容易造成各种经济损失和人员事故,缺乏全面的施工安全监理,是各种安全事故频繁的重要原因之一。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由于监理单位众多,导致企业间的竞争异常激烈。为能够得到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之间存在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行为,致使不能有效的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并且,部分监理单位由于自身没有较强的实力。进而通过挂靠的方式得到工程项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理的诚信;与此同时,监理单位的管理体制的不健全,没有完善的培训机制,加之,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普遍较差,工资待遇不高致使较大的人员流动性,从而不能形成长期稳定的发展机制,使得监理单位不能稳定的、健康的发展。

3、不重视施工安全监理的问题.当前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权利方面完全按规范要求实施的很少,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使得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没有办法按照规范展开。同时一些监理公司为了获得中标的项目,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很难有效地进行,一旦出现工程安全事故,业主往往推脱责任。因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而相应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工程管理时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忽略了对安全施工的监理。

4、施工安全监理人员素质的问题。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过程中,很多工作人员都缺乏一定的专业系统的监理知识,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对其中一些存在施工危险的环节不能够及时的发现,难以依照安全施工监理标准进行监理,因而,很大程度让施工安全监理流于形式。

三、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措施

1、健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并将安全监理工作分解到各个岗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监理职责,并落实执行到位,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监理工作的业绩考核,实行相应的奖惩机制。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关于安全监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如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制度、安全学习培训制度、安全资料归档制度等,保证安全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就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且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指导安全监理工作有序的开展。

2、强化安全监理观念,提高责任意识。监理单位应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充分认清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除了做好施工质量、成本和进度监督管理之外,应将安全监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代表,应该对安全监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其本身在提高自身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的同时,还应激发安全监理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全过程。

3、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实施细则以及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同时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资料进认真审核,主要内容有:(1)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2)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3)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4)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5)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4、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监理。材料的质量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筑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施工安全。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监理是建筑工程监理中相当关键的一个环节。监理单位必须全程参与到材料的采购,运输,入库,保管,领用等各个环节,确保原材料质量可以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原材的选用符合工程的特点。比如在外墙渗漏施工中,现有的建筑材料多以混凝土为主,选用这种材料,质量难以保证,使用时间较长就会发生变形,导致了建筑物之间接触不牢,从而发生外渗现象,产生很多安全隐患。

5、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坚持持证上岗。施工安全监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人员要想及时发现和排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为此,监理单位应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监理人员,以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此外,还应加强监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让其提高安全意识,熟悉相关的安全法规和制度,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设备的学习和了解,加强对安全生产重难点部位、重要安全设施(设备)等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安全监理方面相关的考试,未经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

结束语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使得建筑施工变得日益复杂,在施工期间最容易产生安全问题。要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就一定要加强施工的安全监理,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吴浩然,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常见问题和解决措施[J]安全工程管理,2011

第6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 安全管理 安全控制

前言

近几年来,公司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在实施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把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推动了安全生产健康有序发展。抓安全专管机构建设,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紧跟施工强化安全监督;对人机环境进行系统化控制,创建多项省、市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用扎实严谨过细的工作,实现作业场所的“零违章”、“零隐患”,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零”死亡,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用强制性的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深入发展。

1.组建一流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构建公司安全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管理网络。运用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安全专管机构的作用。安全专管机构与群众监督系统相辅相成,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方针开展工作。在生产指挥和执行系统按照各自不同的工作职责,分为“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三个不同层次的相互作用的运作机制,形成了政令畅通,运转有序,工作得力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信息系统。

1.1建立以公司、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为首的,由总工程师、生产安全管理、机电设备管理、技术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资金调控管理、党群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质量安全委员会,构成本单位的决策层。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领导、组织、协调、决策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较大、重大问题,确定安全专管机构设置,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施行安全目标管理,定期召开公司的质量安全委员会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领导全面安全大检查,参加较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贯彻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2项目部设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分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公司设生产安全管理中心,分别构成了本单位的管理层。组建一支懂业务敢负责具有自主安全管理能力的队伍,安全管理专业人员配备大于从业人数的千分之五,并符合:(1)具有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2)熟悉本单位经历的事故教训;(3)了解事故的严重性及预测能力;(4)能提出安全管理的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5)具有处理事物和人际关系的艺术水平。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有效性管理,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及安全措施的落实,参与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促进班组开展危险预知活动,查处隐患违章,指导生产安全,贯彻落实项目管理标准化,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3工段(作业队)为操作层,明确工段(作业队)长为现场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司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员作现场安全监督。昼夜三班制施工的班组,确保每班有现场安全监督人员。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安全指令,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学习,纠正“三违”现象,就地整改安全隐患,指导班组安全活动,报告事故,其工作向本单位和上级安全部门负责。

1.4班组长向本班组员工的安全负直接责任,搞好安全自律,开展自主管理,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和危险预测活动,执行三项安全工作循环制度,督促员工按章操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消除危险,创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文明岗位。

1.5建立群众监督系统,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和劳动竞赛委员会,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与群众监督体系。

上述体系明确了公司各层次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职责,勾画了公司从上到下安全管理的运作机制。

2.完善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生产活动过程中依法科学协调人、机、环境之间的关系提供可靠依据。

几年来,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针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机电设备管理,工艺器材,现场生产条件,工程环境因素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不仅在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广大员工的安全行为准则。公司代表性的主要规章制度有:(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7)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和专家论证制度;(8)各作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0)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违章处罚办法;(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1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规定;(1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4)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15)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6)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7)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管理制度;(18)机动车辆和汽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9)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0)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

3.施工安全的管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可以说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现在,施工安全都是一票否决制度,无论其它工作做得多好,一旦安全上出了问题,公司效益大大减少、评优资格尽失。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所采取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施工现场的安全立网、平网的挂设,如果按规范要求挂设,就不会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再则,如果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均严格按要求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也会极大地减少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总之,施工现场的安全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充分重视,安全意识的提高,合理、规范使用好“三宝”,做好“四口”、“五临边” 防护,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搭设外脚手架、挂设安全网、安装高大支模、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及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等,就会极大地减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负责人领导下,天天对项目部员工灌输安全知识教育,日日抓安全,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督促检查,防范于未然,做到领导重视安全,专职安全员和项目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专管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责成项目部拟定“三定”整改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搞好施工安全工作的局面。

4.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4.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企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终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尽可能做到消防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订,消防设施早到位,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4.2严格施工管理,加强防火措施。在施工现场,要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尤其是在重点部位用火用电时。施工中必须严禁擅用明火;施工现场要严禁吸烟,严格禁止擅自使用各种形式的明火。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现场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必要的动火手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明火作业。同时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使用合格电缆,线路布设合理,电缆不要铺设在可燃物上面,严禁乱接乱拉现象,尽量不用老化电缆,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4.3合理布置现场。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在进行施工组织时,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

4.4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提供符合要求的消防水源。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电气焊作业点、办公室、食堂、仓库等)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如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砂袋等。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显标志,临时用水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在附近应设置消防水池,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就近取水灭火。

4.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区内,易燃易爆物必须移走并清理干净,若动火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处建筑上的孔、洞应临时封闭,以免施焊时火花经孔、洞落至作业区外,在动火作业前必须先用水淋湿附近区域,并在动火作业区内配备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防火石棉被后才允许动火。乙炔气焊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工作距离不得小于5米,存放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

4.6加强安全教育。施工单位要重视日常的安全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可利用多媒体演示、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介绍一些消防知识、火灾事故案例。此外,施工单位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从而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 防止各类电气事故

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也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工具上,事故类别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坍塌五个方面。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每年建筑施工在这五方面的事故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总事故的85%以上,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占35%左右,触电事故占20%左右,物体打击事故占15%左右,机械伤害事故占10%左右,坍塌事故占5%左右,因此防触电事故为工程施工五大防范事故之一,必须作为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重要因素,施工现场确保电气设备的可靠,加大硬件投入,彻底改善电气系统的标准等级,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是防止各类电气事故的保证。

5.1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电缆必须采用满足负荷要求的绝缘电缆,不得使用护套线、单股BV线,电箱采用双门、内设漏电保护器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箱外设置警告标志和防雨措施。

5.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设置匹配的漏电保护器,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并按规定做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处理。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5.3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非电气作业人员乱装乱拆电气设备。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

5.4在地下室、竖井、阴暗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内,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置在室外。

5.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电器;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大于30厘米。

5.6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缆严禁随意拖、拉,局部临时架空的电缆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布设,杜绝乱拉乱接现象。

5.7必须定期对施工现场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绝缘损坏漏电等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得使电气设备带“病”运行,更不能在检修、维护过程中降低或损坏电气设备的安全性。

5.8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经常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用电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责成项目部拟定“三定”整改措施迅速落实整改。

6. 结束语

做好安全生产的大文章,实现生产环境的本质安全化,要有一大批高素质的安全技术工作者的奋发努力,需要企业软硬环境的必备条件,更需要方方面面的通力配合。只有充分运用先进的综合安全管理技术,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认真实践扎实工作,依靠群众,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意识,自觉依法约束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方能有效保护广大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并取得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7篇

关键词:无线远传监测技术 油田生产 管理 应用

中图分类号:TE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4(b)-0203-01

我国油田开采因运行过程中的空间压缩及人员编制规模较小等因素,使油田生产中意外事故频频发生且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加之近几年窃油事件频发,使油田生产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就此情况,很多油田选用了能够保障油田安全,并能够实现远距离传输的无线远传技术,该技术在油田的安全生产中扮演者着重要的角色。

1 无线远传监测技术系统概况

无线远传监测技术系统包括:移动终端接受设备、无线远传监测仪、数据采集传感器。该系统不只是运用了全面的定位系统、先进的通信技术,在对油田生产管理的集中掌控和有效监督的实现方面还利用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并监控了变压器、控油抽油机、动力线等设备,使得油田的安全生产得到了有效的监控保障[1]。

1.1 无线远传监测系统的功能

无线远程监测技术可以实现对油田生产中关键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对油田中油罐储油量,还可以用远程操控指令进行检测、分析,同时当检测出现问题时,还能够进行报警。无线远传监测系统不但在油量下降时进行报警,对电动机出现的问题,也可以进行报警,从而使油田的安全生产获得了有效的促进。

1.2 无线远传监测系统的运行原理

在系统中,进行观测与分析油田设备以及油桶中的油位是数据采集传感器的主要职责,以及把收集到的数据信息以监测信号的形式传输给远程智能无线RTU设备,控制中心用计算机将传输的监测信号进行解码处理之后,把处理建议和操作命令传达给各监控点,同时获取事故的实时数据,第一时间对生产事故进行解决,避免油田事故给生成造成影响。

1.3 无线远传监测系统的监控报警管理

系统中控制主机的主要职责是接收生产现场传输来的数据并对其进行转换、分析研究,然后再将分析结果传输给各个监测点和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预警,提示他们采取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以便减少因事故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在进行安装无线远传监测系统的过程中,系统的控制水平可以通过各级别控制中心与集中控制中心的无线连接提升,从而使整个系统的自动化水平与各分系统的控制水平得到提升。

1.4 远传检测技术在油田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1)无线远传监测技术能对油井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和监测,还可以信息数据进行传输,使油田的生产管理效率得到有效提升。(2)在油田生产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原有或生产设备被窃的事故时,无线远传监测系统将会向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从而减少被窃事故的发生率,进而减少了油田的经济损失。(3)油田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突然断电的情况时,无线远传监测系统将会向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让相关工作人员对断电情况进行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油田停产的现象,确保采油工作的顺利进行[2]。

2 无线远传监测系统的缺陷

无线远传监测技术的设计非常简单,所以在传输过程中,收集的数据负荷不了超多的信息,从而出现传输故障几率大、传输量小和信息传输速度慢的情况。而扩展之后的无线远传监测技术在安装时由于标准不明确、不统一,安装现场出现混乱。此外,因为安装使用过程的监控点较少,使得基础规模设备达不到远程监测的需要,使无线远传监测技术其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

3 无线远传监测系统的完善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无线远传监测技术在油田生产管理中的作用,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需要依据油田的实际情况对无线远传监测技术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其管理效率,具体措施如下:(1)将无线远传系统与互联网连接。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因数据传输量过大而使系统崩塌,这种无缝连接的方式来提高数据传输与使用的效率,减轻系统的数据传输量,提升系统的运行速度。这种方式不但能提升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效率,还能方便相关工作人员打印数据报表,油田生产状态的分析和管理以网络与科学系统连接的方式实现。(2)架设叠式网络安全框架。该框架可以提高系统的操作可靠性以及安全性能,有效保障在系统三级结构中安全传输信息数据,并完善各子系统的模块结构,监测模式通过对模块结构的调整进行有效改进,从而形成独立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而在提升油库安全管理效率的同时保障油田的安全生产[3]。

综上所述,我国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发展,促进了无线远传监测技术在各行业领域的扩展与深化,油田要想提升油库的安全监管水平,必须全面的、保护的完善无线远传系统,满足相关工作人员对信息数据实时获取,同时还必须保障信息数据可以在线使用,扩大信息数据的查询范围,进而提升无线远传监测技术的安全性与可操作性,确保油田生产的安全进行。

参考文献

[1] 杜兴无,段铮,黄军,等.远程无线监测技术在滑坡整治工程中的应用[J].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13,6(9):77-79.

第8篇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和各镇(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监察职权。依法监察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四)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全市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评工作。

(八)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组织实施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考核和注册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测、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主任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和安全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监督管理股

负责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的制订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顿;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预警信息。依法对矿山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实施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电力、纺织、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矿山安全事故及相关行业伤亡等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重大矿山安全事故及相关行业的事故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依法查处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和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生产评估工作。

(三)执法监察股(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牌子)

负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巡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案件,以及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结案,查处事故中违法行为并监督落实;承办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提案处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本市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督促检查;对本市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反规定,擅自生产的行为;实施全天候安全生产值班,协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镇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执法监察大队编制暂定10名(待执法专项编制下达我市后再核定)。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名,执法大队长1名(副科级、兼任执法监察股股长),正副股长(主任)5名(含执法副大队长1名,兼任执法监察股副股长)。

四、其他事项

(一)建立乡镇安全生产巡查员制度。各镇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设1至2名专职安全生产巡查员,负责对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并及时反馈情况。

第9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on highway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the strengthening and highway as important infrastructure, in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s a complicated system engineering, it throughout all phases of the project, that is planning stage, preparation stage, implement stage,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and summarizing evaluation stage, to want to do well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ust establish perfect effective management system, optimize resource equipped with, dealing with the quality, schedule, cost, safety relations, so as to make the project fast, high quality, low consumption completed.

Keywords: highwa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 F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公路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工序管理混乱

在公路施工管理中,普遍存在着先开工后报告的现象。施工单位习惯于传统的做法,工程开工前不打开工报告,或边施工边打开工报告,或提交开工报告后未经批准便施工,这都严重违反了施工监理程序。有的承包人没有施工程序的概念,加之有些监理责任心不强、监督管理不严,使得承包人没有预先提出质检申请,监理却做了质检工作,导致先检验而后有检验申请报告的现象时有发生,违反了施工监理的正常程序。在路堤及“三背”(墙背、桥背、涵背)的填筑过程中,按要求必须严格控制填筑分层厚度和压实度,每填筑完一层,承包人必须自检该层压实度并报监理抽检,压实度合格后才能填筑上一层。但有的承包人却一味强调施工进度,未按规定频率进行自检,监理不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这显然有悖于施工监理程序。

(2)重进度,轻质量

在施工前,许多公路工程都没有按照施工能力并结合工程量的大小编制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只为追求利润,一味加快工程进度,而业主单位为追求政绩拼命压缩工期,导致施工单位不管刮风下雨、不管白天黑夜地施工,结果往往导致返工、误工、甚至出质量问题,使工程遭到重大损失。

(3)企业内部检查薄弱

企业内部自检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作。公路工程施工中如果没经承包人自检以及自检不合格的工序,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质检签字认可。但有些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自检人员配备不足,自检机构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4)施工资料欠缺

技术资料欠缺是施工单位的一大通病。由于施工单位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的缺乏或经验不足,未能进行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容易造成技术资料经常缺这少那,完整性较差,甚至有的资料真实性、可靠性也不足。比如在公路工程施工中,由于现场的砂石具有一定的含水量,混凝土的设计配合比与施工配合比应该是有差别的,但在施工现场往往存在设计配合比与其施工配合比完全一样的现象。

(5)施工质量差

施工质量监管不过关,导致公路工程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沥青路面早期破损、软土地基超限沉陷、预应力结构孔道压浆不实、高填土下沉等质量问题。沥青路面早期破损,指路面在竣工后通车不久或一两年内出现多处或大面积裂缝、破损。软土地基超限沉陷是指在软土上修建路基或桥涵构造物基础易出现压缩沉降、滑陷、坍塌等。预应力结构孔道压浆不实是由于灌浆强度低,在孔道内填充不饱满,易产生预应力钢筋的锈蚀。高填土下沉是指深填、高填、半填半挖、桥头引道高填土或立交桥互通匝道填方,在通车一段时间后下沉,是由于施工因素(如压实控制不好、分层过厚、冬施措施不当等)和材料因素,造成路面变形、开裂或下陷。

2、解决措施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路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涉及众多家庭的幸福。在如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对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建立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依法对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配合各级政府参与调查处理事故,对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负责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组织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开展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2)健全质量控制保证体系

公路工程质量一般分为三级管理体系,即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施工单位自检。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建立以下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保证体系:1)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必须实行监理旁站和交接班制度;2)实行上下工序交接验收签认制度;3)单项或某道工序完成,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抽检鉴认,报请业主验收,层层进行把关;4)资料整理。监理及施工单位原始记录等资料严格按照部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规定办理,使用统一、规范的各种表格的原始记录,按照档案管理的标准进行整理。

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关键,应从原材料入手,通过检测试验来选择满足规范要求的合格材料,确保原材料的质量,这是因为公路工程是由钢材、水泥、沥青、砂石、石灰等若干材料经过各种组合构成的产品。

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期。许多公路工程从设计、施工到监理都由一个主管部门管理,缺乏制约机制。从规范建筑市场来讲,应避免一条龙运作,分别进行招标投标。公路工程施工前要按照施工能力并结合工程量的大小编制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以此确定工程竣工时间。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自检系统,落实施工队伍的岗前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一系列重要工作。通过建立自检机构,完善自检系统,加强对施工工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动态质量管理,发现影响质量的因素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3)规范各方的责任

建设单位(业主)的主要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确定公路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受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业主单位不得对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租赁、材料供应、检测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

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要立即制止;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挪作他用。

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派驻监理人员常驻工地,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巡视检查;派驻监理人员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按时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4)加强人员素质的提高

人是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工程建设中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水平和完善程度,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质量。所以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提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并强化安全意识。

3、结语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即策划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阶段,要想搞好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就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备,正确处理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的关系,从而使工程项目快速、优质、低耗地完成。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电厂;安全生产;管理

这几年电厂安全生产局面相对稳定,但不容忽视的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误操作事故较多,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包工程现场安全事故仍有发生。由于山西省用电形势仍将处于紧张态势,机组长期满负荷运行,设备疲劳,缺陷得不到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压力与日俱增,安全生产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1. 山西省A电厂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电厂肩负着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安全可靠供电、保证机组设备安全运行三项任务。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许多工作必须通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才能保证安全。为此,电厂要求各级部门必须坚持和不断完善以各级行政正职一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各自的作用并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目前,山西A电厂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是“一个核心、两个体系和三级安全网”。一个核心,就是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两个体系,是指电力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三级安全网是指电厂、部门及班组安全网。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种制度,它规定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员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它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领导、各部门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它是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

电厂一直实施并不断完善的是以各级行政正职一一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明确规定了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他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并亲自过问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行政副职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要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使每个领导、每个职能部门、每个专业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这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规定。这一规定中,不仅明确了各单位每一级的领导,包括电厂、部门、班组的领导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同时还明确规定各级各类人员,包括每个岗位的工人都要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实际上,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各级各类人员(从行政正职到每一个职工)、覆盖各职能部门。从行政组织体系上讲,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从作业体系而论,每项作业的负责人也是安全第一责任者。这既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也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涵。它明确了在一个单位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组成是全体员工。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就要做到层层把关,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就要做到分兵把守,这样才能构筑起保证安全生产的屏障。

具体地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切实搞好三级控制。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电厂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一般电网事故。事实表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责任和目标的三级控制,做到层层落实,层层控制,一级保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就一定可以实现。

(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就是指为实现安全生产,由人员、设备和管理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三个基本要素中,安全生产的决定性因素是人员素质的高低,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和保证是优良的设备和设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则是科学的管理。要实现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并保持长期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只有通过人员、设备和管理这三个要素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机地结合。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地提高安全生产三个要素。实现三个要素的最忧组合和协调发展,这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根本任务。

(4)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山西A电厂设有安监部,它是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的综合管理部门,各部门、班组均设有专(兼)职安全员,由电厂、部门、班组形成的三级安全构成了安全监督体系。

安全监督体系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的制度、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参加和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和意见;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和意见。

(5)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关系

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虽然其共同目标都是保证安全生产,但其中的职责和分工有所不同。安全保证体系要保证电厂在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中实现安全、可靠,在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闭环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职责,使生产的每项工作、每个岗位人员都时时处处考虑到安全问题,落实好完全保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安全监督体系则直接对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安全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安全保证体系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可靠。安全保证体系对电厂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任务,安全监督体系则负责监督检查整个生产过程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而建立和工作的是从属于安全生产这一系统工程中的两个子系统。两个体系协调、有效地运作,共同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和安全目标的实现。

2. 山西A电厂作业生产现场安全问题分析

经过全厂上下不断地努力,安全管理虽然相对较为完善,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l)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虽然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也制定出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但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仍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忙于事务性工作,很少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一些事故、异常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分析透彻,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专业人员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对安全工作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2)安全工器具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对安全器具存放没能做到定置化管理,同时定期检测意识不强,工器具报废管理制度规定流于形式。

(3)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时常发生。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一些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4)管理工作不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只重视大型操作的管理,而轻视日常的细节安全管理,管理人员到位制度等落实不好。

(5)班组安全学习形式化。虽然强调安全学习重要性,安监部按时下发学习资料、事故案例并要求做好安全学习记录,但基层班组学习也是趋于形势化,安全学习有点应付检查现象。

第11篇

使机电方面和运输方面与井下生产协调,监督井下机电设备施暴!!!

采购矿井所需机电设备

如单体、掘进机、采煤机、通风机、刮板输送机。。。

管理地面绞车房

管理工作面绞车及机电设备!

一、总则

为加快机电系统安全、快捷、高效运行,提高设备运行率、减少损失、增大设备使用年限,提高设备重复利用率,提高机电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加强机电完好标准,加大设备检修规范,为实现安全本质性矿井打下坚实基础。

二、运行管理计划

1、人力资源管理

人是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现代企业竞争,最终是人力资源的竞争。现代煤矿已经有过去的手镐落煤采煤工艺改为综合机械化采煤和综合机械连续采煤工艺,煤矿机电工人在以后煤矿生产中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加强机电职工归属感,责任感是机电系统重中之中,通过聘用机电技师工作。机电职工月度评先工作,机电职工内部比武提高机电职工责任感。通过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操作技能,通过对机电职工节能改造工作的表扬和奖励,对机电职工责任感和荣誉感的认可,提高机电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加强设备管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君若利其器,首当顺其治”讲的是企业要保持最强的核心竞争能力,必须要有先进的设备,要让先进的设备流畅运行,发挥最大功效,必须要实施最优秀的管理。设备管理的创新、模式创新让设备管理成为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推进器。

计划对机电进一步设备维护标准,计划出台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设备检修规范,机电设备硐室质量达标、。

3、加强技术管理

加强机电技术管理,加强采面掘进供电先设计后施工,在验收的程序。

加强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加强运输系统的先设计,后施工,运输维护质量。

4、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

对机电硐室机电质量标准化,实现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锅炉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水泵房、以及机电系统质量标准化、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

三、计划实施目标

1、通过人力资源的管理加强企业职工凝聚力,向心力、提高机电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归属感。

2、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杜绝井下机电设备失爆现象,提高设备完好率,延长机电设备使用寿命。

3、加强机电技术管理提高机电管理安全管理意识,加强机电工程技术保障能力,提高机电设备抗矿井灾害的能力。

4、通过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而建设,为实现矿井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小河一矿实现“五优”矿井打下夯实基础,为实现安全本质性矿井实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炭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它牵扯和影响到煤炭生产的多个环节,直接影响矿井生产安全和任务的完成。矿井机电设备种类多,线长面广,移动性大,管理工作任务繁重且责任重大;矿井机电工作技术性强、业务范围广,全面管好、用好、修好机电设备,是矿井生产安全和经济运行的首要保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领导是搞好矿井机电工作的基本保证。

第二条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矿井机电管理的文件、规定等相关条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机电管理以及机电部门所管理的大型固定设备、采掘移动设备、井上下供电系统等。主要包括:

1、大型固定设备(包括矿井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空压机、主排水泵、锅炉等设备及附属设施、系统和控制等。)

2、矿井主要变供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供电系统线路、附属防护装置、控制装置和设备等)。

3、井下变供电设备(包括矿用防爆变压器、防爆高低压开关、磁力起动器、防爆电动机、小型电气设备、矿用电力电缆等设备和线路及其保护、控制装置等)。

4、矿井采掘移动机电设备和照明、通信、监测等设备设施。

第二章矿井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

第四条各矿井必须建立矿、区(科)、班、组四级“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

第五条各生产矿井设机电矿长主管机电运输工作,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的全面管理工作。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决议,善于结合本矿实际作好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并针对本矿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各种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督促贯彻执行。每年组织修订完善一次各种管理制度及细则。

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认真抓好机电运输系统的预防性定期检查、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3、定期主持召开矿井机电运输专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讨论制订全矿的年度机电运输 工作计划 及设备检修计划并上报;还要组织制定好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负责。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机电科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组织设备的平衡,调拨,改造、报废及设备维修工作;按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好设备安装及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

5、对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决议和文件的贯彻情况要留有记录;对矿上报的有关机电运输材料要核实、签字并负责。

第12篇

2011年11月3-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赴英国、丹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化考察团,对英国、丹麦的安全生产立法与执法工作进行了考察。作为发达国家的英国和丹麦,职业安全健康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通过考察交流,考察团成员在职业安全健康立法、执法和监察方面开阔了眼界,受到了启迪。

英国的立法与执法经验

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是依据英国《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设立的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最初为英国健康与安全委员会、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两个机构,2008年合并为一个机构。

组织机构和职责

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下设委员会和执行局,委员会由10名成员组成,分别来自雇员、雇主、地方政府及其他方面的代表。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共设11个部门,其组织机构如图1所示。

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的主要职能是:政策制定、健康与安全监察、事故调查、提出改善健康安全条件的建议、提升健康安全工作的影响力、执行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提供健康安全技术支持与法医鉴定等。

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的监管对象是:建筑业、农业、制造业、食品、塑料、家具等行业以及存在重大危险的行业(领域)等;政府机关办公场所、商店、娱乐场所等低风险行业(领域)则由地方政府监管。

法律法规制修订

英国法律法规制修订程序分为提案、评估、确定和协商批准4个阶段。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提案一般由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提出,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对提案中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由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编写法律法规制修订报告,最后将报告提交两院,并与其进行协商,以确定是否通过批准。

目前,英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法案、条例和行政指导文件3个层面。英国第一部重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案是1974 年颁布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法》。1974年后,英国颁布了200多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案和条例,以及170余项职业健康安全行政指导文件,内容涵盖了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机械安全、高处作业安全和核安全等。

职业健康安全战略规划

2009年,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了新的职业健康安全战略。该战略设定了近期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发展方向,并制定了以下几项主要目标: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将和地方政府继续合作,调查工伤事故和维护正义;培养工作场所安全健康宣传人员的能力;积极推进工人参与安全健康管理;重点为小企业提供支持;在高风险行业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立法及执法监察

首先,法律的原则性确定。对于英国立法来说,1974年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法》是一个转折点,立法的观念和依据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74年之前的旧法的每一个条款都规定得很细、很明确。1974年之后的新法则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来立法,法的条款只做原则性规定,雇主可根据企业自身风险特点采取措施,以符合法规要求。

其次,强化落实法律法规的力度。为了保证企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英国采取了法律法规约束、道德约束、严格处罚等措施。法律法规约束是指制定完善的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使企业生产中的健康和安全有法可依;道德约束是依靠职业道德来约束企业雇主和雇员的行为;严格处罚表现在英国对于职业健康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很大。若在监察中发现企业的违法行为危及了雇员的安全和健康,且没有停业整顿时,英国职业健康与安全执行局有权要求法院对企业执行关闭的处罚。

最后,监察人员的责任追究。英国明确规定,企业是职业健康安全的责任主体,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后,主要追究企业的责任,只有监察人员发生确凿的失职或渎职时才追究其责任。

丹麦的立法与执法经验

在丹麦,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的部门是丹麦工作环境管理局(WEA),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制定、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进行监管监察。此外,还对企业提供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咨询和相关信息服务。

组织机构

丹麦工作环境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工作主要由管理部执行。其管理部设北部、南部和东部3个区域监察中心,其中东部监察中心在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其余两个中心分布在其他城市,但所有监察人员每两周都要到总部集中,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安排重点工作。丹麦工作环境管理局的组织机构如图2所示。

法律法规体系

丹麦现行的重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是《丹麦工作环境法》,其主要内容包括预防事故、雇主责任、工作场所评估、雇员责任、监察员权力等方面的规范,其中还规定了供应商、维修工人和咨询师等其他人员的安全健康责任。

监察经验

基于风险评估进行监察。丹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是以风险评估为基础进行的监察。监察过程一般为:企业进行风险评估、选择企业、通知被监察企业、监察、整改和复查5个阶段。其中,在监察前通知被监察企业并留出一定的时间,目的是为了给企业留出自查和整改时间。整改阶段是针对企业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在一段时间后进行复查。对于在监察中没有发现问题的企业,则在5年后进行再次监察,而对于职业安全健康状况良好的企业可能永远不再进行监察。

编制监察指导书。丹麦工作环境管理局开发了46项职业健康与安全指导书,专门用来指导监察员执行监察任务,也用来指导企业配合完成监察任务。

处罚因企业规模而异。在丹麦,企业存在严重违法情况时才给予罚款的处罚,平均罚款额度约为3万元人民币。目前,丹麦的罚款是按照违法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与企业规模大小没有关系。丹麦计划从2012年开始将罚款额度与企业规模挂钩,解决目前存在的同等罚款对于大企业触动不大的现状。

搭建诚信评估系统平台。丹麦工作环境管理局针对企业职业健康与安全状况建立了评估微笑系统,该系统根据评估分为4类面孔:第一类面孔是没有安全健康问题的企业;第二类面孔是收到改进建议的企业;第三类是收到停业通知的企业;第四类是获得工作环境证书的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状况从好到差的顺序为:第四类、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工作环境证书由经过认证的第三方发放,它证明企业已经具备了高水平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持有证书的企业,丹麦工作环境管理局可以不对其进行监察,但是,如果企业发生事故或者有来自其他方面的负面反应,丹麦工作环境管理局将对其进行监察。微笑系统放在公开的网络上,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时都可以查到所关注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评级信息。这种“面孔”反映了企业的综合形象,受到了丹麦企业的重视。

职业安全健康战略

丹麦制定了2012-2020年职业安全健康战略,即8年规划。该战略规划提出了3项目标:工业事故率降低25%;职业伤害降低20%;心理压力降低20%。前2项目标易量化和考核,对于心理压力目标如何衡量,丹麦目前还没有心理压力衡量、计算的方法,此项工作还处于研究论证阶段。

启 示

通过考察交流,我们认为英国、丹麦的立法与执法监督经验,对我国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有以下几方面的启示。

法律原则和定位

在考察中我们注意到,英国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的法律,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条款都规定得很详细、很具体、很明确。1974年之后,随着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的提高、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形势和工作重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国家立法的观念和依据也发生了变化。20世纪70年代之后,英国出台的法律则主要侧重于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来提出要求,法的条款一般只做原则性规定。也就是说,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由企业来负责任。在我国,法律法规标准一般注重于具体和可操作性。企业众多而又千差万别,往往会挂一漏万。加上我们的法律法规标准修订周期时间较长,又难以跟得上发展的形势。因此,国外的这种立法理念的转变应当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特别是立法方面有所启示和借鉴。

执行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比较健全,基本上涵盖了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但是必须承认,不确定因素还很多,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有法不依的情况还相当严重。

参考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继续采取或依靠以下措施:一是注重提高全民族安全文化水平建设,强化道德约束力。可以通过开展积极的安全文化建设,树立员工的安全价值观和荣辱观。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违反规定给予的处罚过轻,使违法者感觉违法成本大大低于守法成本,因而才敢于侥幸冒险和铤而走险。有关法律法规应提高违法(包括预防措施不到位)的处罚力度,使违法者从畏惧违法到自觉守法。

落实主体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法规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责任主体,强调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事实上问题根源还是在于没有很好的落实。另外,一旦发生事故,监察人员的责任容易被强化,除了查明企业责任外,还要重点追查监察人员是否监察到位的情况。这就让一些企业不是自身积极采取预防措施,而是等待监察员检查,检查不出来就是监察员的责任。这种不良机制不利于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借鉴国外的做法,应在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同时,强调和体现“谁制造风险、谁控制风险、谁对风险产生的后果负责”的原则。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点应追究企业责任。还要科学界定监察人员的职责,确因其失职或渎职再追究其责任。

分级监察

与我国相比,丹麦是一个企业数量较少的国家,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察是以风险评估为基础进行的。而我国企业众多,监察员队伍有限,监察到所有企业更是不切实际。可以借鉴丹麦的做法,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将企业分为适当等级,对于风险级别高的企业重点监察,对于风险级别低的企业以自我约束为主,辅以抽样监察的方式。这项工作可以和我国目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工作结合起来,逐步规范和完善标准化评级成果的应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