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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基层社会治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6.000
[中图分类号]D422.6;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6-0-02
0 引 言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指的是在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由众多村民参加,规定社会行动、调节社会关联、缓和社会冲突、处理社会难题以及维持社会治安的活动。与广义上的社会治理相比,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更加贴近于现实社会,因此,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更加有利于村民。
1 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1.1 垄断问题
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严重的垄断问题,特别是部门的垄断状况更是频繁发生,导致各活动分开进行,效率非常低,由此造成农村基层社会工作者的公共观念意识日益降低。其次,农村基层中缺乏一些固有的社会项目,而政府机关中却拥有充足的项目内容,政府和农村基层严重不统一,进而使政府机关的项目得不到更好的运用,进一步拉大了农村和城市的发展距离。
1.2 脱节问题
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脱节问题,主要是由政府机关带动的,政府自身直接渗入与间接调节之间出现脱节问题,换句话说,政府只关注直接渗入功能而忽略了间接调节的发展。由此导致农村基层组织严重脱节于社区组织,也就是只关注城市居委会的建立而忽略农村村委会的培养,使居民治理观念严重欠缺。
2 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必要性
2.1 建设国家治理系统的根基
我国的国家治理系统属于非常繁杂的集体构成,涉及数目繁多的主体项目,比如:大方面的政府机关治理,稍微小方面的社会单位治理还有最本质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等,都是国家治理系统的部分。
从根本上来说,社会治理系统的创意之处就体现在由传统意义上的“大的政府,小的社会”转向成最新出现的“小的政府,大的社会”。其实,要想从本质上达到我国倡导的“大的政府”状态,务必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的作用,把政府的治理、农村基层的自治及社会单位的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注意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因此,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属于我国国家治理系统的根基,必须要奠定好根基才能够建造出稳固强壮的国家。
2.2 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据了解,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政府机关都是社会的管治者,经常运用自身的各种权力,拟定相关策略,对社会中的一些行为进行管理,有时甚至是强制管理。后来,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取代了计划经济,在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管治者身份的政府渐渐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迫使管制型政府朝着服务型政府发展。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对于建造服务型政府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首先,将人的利益当成首要利益,牢记“以人为本”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理念,要带动村民的自治;其次,政府机关要适度下放权力,给农村基层相关部门更多的治理权。另外,当真正实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时,乡里或镇上的负责人要适当将相应的权力转交到具体村民委员会手中,拟定策略时要以遵从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更好地促进服务型政府的设立。
2.3 能缓解多种社会冲突
当我国迈入社会体制转型的快速发展期,急速化的发展势必会造成许多社会冲突的出现,比如:社会上欠缺完善的保障系统、强迫房屋拆除、工人的工作配置不恰当等矛盾,综合分析这些问题发现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基层农工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庇护。
著名科学家科塞提出了“安全阀”理论,指出应该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来缓解社会上的多种冲突,维持社会的安稳秩序。他指出,通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够缓冲社会中各种大小冲突。
3 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探索
3.1 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方向
经过多次调查与考究,得出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整体方向和目的是完善我国治理系统与提高治理实力。农村基层是我国发展的根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系统的完善与实力的提升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根基。在现阶段,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方向是,在国家适度调控的基础上,灵活推行村民自治,由此实现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以及推动我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其实,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就体现了农村基层和当今社会身为治理者的多样化,其整治构成渐渐脱离单一的政治化监控,朝着互相调节、资源共享的方向发展。另外,该方向也彰显出社会治理机制的理性化及治理手段的民主化等,以便更好地达到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
3.2 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方向的详细内涵
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详细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治理主要负责人的非单一化,也就是我国农村基层自治的负责人除了政府部门以外,其余的非政府机关,像公司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村民或居民等都可以变成社会治理的主体而非客体。而且,这些能够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角色在具体的范畴内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和地位,都可以根据自身的观念促进其余各种组织间的调节。第二,社会治理的构成呈现网格化趋势。如今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不再是以往那样的单一化模式,而是扩展成了各个治理对象的网格式路径,重新打造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手段方式,更好地促使政府机关和农村基层之间权益和权力的配合与调节,进而提高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实力和水准。第三,社会治理的机制更加理性化。正式实施该方向举措时,政府进一步改进和健全了多种机制与策略,以便推进自身在管制活动进展中的程式化与理性化等,从而提高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固定性、坚守性与理性化。第四,社会治理更加民主化和法律化。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治理也重点要求公民要根据法律有秩序地参加民主,要将法治当成准则与根基,经过观念、机制与科技上的创新,进一步带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手段的法律化与民主化。第五,社会治理使用的科技更显现代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科技的进步,现代高科技产品数量繁多,高科技技术手段也是更加先进,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也使用了基于电子网络的当代高科技手段,将其运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效率。
4 结 语
本文通过探讨在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尚且存在的问题,认识到进行社会治理创新的必要性,最终得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和目的。其实,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任何事情都在变化,同样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也不可能一成不变,所以对其实施的创新程序也不应停止。当对于农村基层的社会治理构成进行改革时,不单单要限制在政治与社会上,还要更多的关注农村基层的发展,防止出现因策略不当而发生工作成效降低问题。同时,我国要善于综合协调农村基层的内外部组织单位,时刻加强农村基层本身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成效结果。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凯强.转型期基层社会治理矛盾及其创新探究[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5(7).
[2]孟秋菊.农村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的基层社会自治创新路径探析――以大竹县庙坝镇为例[J].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15(4).
乡镇工作通常被形象地描述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以体现其综合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具体而言,乡镇干部所承担的事务不仅包括自上而下的上级任务(综合治理、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等),而且包括一些突发性的事件,如禽流感、防洪、抗旱、抗雪牡龋更包括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但又细如牛毛、五花八门的琐事。
而这些琐事在外人看来似乎无关紧要,但对于每一位诉求者而言却是“大事”。况且,基层老百姓历来就有诉求政府的合理性观念,即“有问题、有困难,找政府”的政治文化,而在“百姓事、无小事”的国家意识形态宣传中,基层政府也负有回应老百姓合理诉求的责任,负有把“小事”、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的责任。
基层政府因此需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正如一些学者所说,如果基层治理中的小事解决好,老百姓就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否则,就会日渐积累起“怨气”,一些“小事”就会拖成“大事”。所以,乡镇干部在基层工作中的作用就类似于一根“针”,不仅要将上面的“千条线”穿起来,而且还要对乡村社会的“小事”进行“摆平理顺”。乡镇干部也因此被称为“多面手”、复合式人才。
综上所述,乡镇干部不仅收入低、地位低,而且处于“事多、权小、利少、责大”的组织困境中。
乡镇干部是基层治理的主体,是乡镇政府运行的主要动力,在国家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因此,针对乡镇干部的生存状态、工作环境和工作积极性等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举措就显得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首先最为关键的举措应该是上级政府和公众要给予乡镇干部更多的信任和理解,以重塑乡镇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改善乡镇干部的公共形象。
其次要帮助乡镇干部走出“权小、利少、事多、责大”的组织困境,使乡镇干部既有能力应对自上而下的目标任务,又能积极回应民众自下而上的各类“小事”。事实上,在“权小、利少、事多、责大”的组织困境中,乡镇干部只能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完成上级的硬指标,几乎不关注乡村社会的“小事”,使乡镇干部离基层老百姓越来越远。
最后,乡镇政府不能仅仅建设成为规范化、标准化的科层组织,还应该与乡村社会和乡村工作的特点相适应。因为科层组织具有专业化、部门化的特点,而乡村社会和乡村治理问题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琐碎性的特点,农民的许多诉求往往不是某个专业部门能对接得了的,而是需要依靠乡镇“多面手”的功能。此外,科层组织有繁文缛节、刻板僵化、相互推诿、自保自利、效率低下的毛病,这难以适应变迁中的乡村社会,更不能有效地回应基层老百姓的琐事。(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来源:中央党校《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杂志,有删减)(责编:陈晖)
江南夏月无闲人。6月30日下午5时20分,桐乡高桥镇越丰村,村养老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12名村民正在热议一件大事。特殊的是,议事桌上摆了两个桌签,一写“百姓议事会”,另一写“道德评判团”。这是怎么回事?
“G20杭州峰会马上要开了。老话说,打扫房子迎远客,我们越丰村位于沪杭高铁、高速公路边上,更应整治得洁净美丽,特别是沿线这几幢房子……”村党总支书记沈春雷指着墙边一排照片说。
“我们道德评判团前两天已找了五六户沿线人家谈过,他们非常支持。”
“我们议事会今天晚上再跟有关村民谈一下整治细节……”
“外立面整修请百事服务团联系专业设计,同时咨询法律顾问卜炳忠律师,道路沿线施工是否会有法律上的问题……”
咨询律师,是法治的表现;以评立德,是德治的手段;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自治的方式――越丰村这场会议演绎的正是桐乡“三治合一”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所谓“三治”是指德治、法治、自治。在桐乡市委书记卢跃东看来,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自治是目标。三者既相辅相成又相互依托,必须协同推进。
这一模式源自桐乡高桥镇,如今已在全省推广,成为我省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范本。
开门让百姓参政议政,变“知民”为“民知”
相较于GDP的增幅,身边的小事更能成为老百姓对政府的评价依据。一个桐斜路南段拓宽工程,让许多高桥人对当地政府竖起了大拇指。
贯穿高桥南北的桐斜路,在桐乡市高桥镇区段被卡了“脖子”,变得窄小拥挤。多年来,高桥镇党委、政府一直想拓宽桐斜路南段,无奈被征迁的个别居民要价过高,此事就此搁浅。近年来,拓宽工程再次被镇党委、政府提上议事日程,摸底中,有4户居民表达了店面安置的强烈意愿。这大大超出了现有的征迁政策,如果满足他们的要求,对其他老百姓不公平;如果不满足,征迁又将再次陷入僵局。怎么办?
高桥镇有一支百姓参政团。任何镇级层面的重大活动,都提交他们进行充分讨论。团员由两部分人组成:固定的和非固定的,双方各为10至12人。固定成员要求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比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非固定成员主要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给他们充分的利益表达权。
高桥镇党委、政府把桐斜路的拓宽工程先交由百姓参政团讨论。这条路要不要拓宽?如何拓宽?怎样的安置政策是合理的?会上,坚持要求店面安置的一两户居民遭到了众人的强烈反对。主流声音湮没了杂音,正面的力量得以彰显,小部分人的利益诉求服从了对大部分人的公平。
“自从高铁开通后,高桥从原来区位优势最差的乡镇变为相对较好的乡镇,全镇迎来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机遇期。在大变动的时代,有的人有点茫然,有点迷失。如何让老百姓理解接受党委、政府的决策,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变被动配合为主动推动,这是我们镇党委、政府琢磨最深的问题。”在时任高桥镇党委书记蔡立新眼里,高桥在谋求经济转型的同时,必须未雨绸缪谋划社会管理的转型。只有通过社会管理的转型,让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在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得到调整和解决,才能为创造经济奇迹提供保障。
高桥的百姓参政团,既是公共事务公开的渠道,也是镇党委、政府规范自身权力运行,“问需于民、问情于民、问计于民”的探索和实践。
“老百姓有的建议合情合理,是我们坐在办公室的人想不到的。”时任高桥镇党委副书记、高新区主任沈建良说,桐斜线改造中,有的村民十分敏锐地注意到按原来的设计方案,老百姓承包田里的水利灌溉既进不来也出不去,要求及时更改,“还好纠正及时,否则一场灌溉不畅引起的纠纷在所难免。老百姓的参与,让我们的决策更加科学,避免了因决策失误或者沟通不充分而衍生各类社会问题和矛盾。”
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因为沟通而理解,因为理解而尊重,因为尊重而认同配合。高桥打开决策大门,把政府决策的运作置于“阳光之下”,给各种利益主体搭建了一个务实有效的协商和对话平台,既是一个基层政权对法治的诠释,也是让政府决策获得广泛社会认同和理解的有效手段。它拉近了政府部门与公众的距离,使发展共识多了、工作阻力小了。
把是非曲直交公众评判,变“治民”为“民治”
在这样一个风云激荡的改革新时代,乡村社会的传统在城镇化、工业化加速推进中进一步解体,村庄新的形态重组,城市文明观念与乡村传统观念冲突交融,该如何建构新的治理秩序?
“一个良序社会的形成离不开老百姓的自律。我们从前些年的文化建设中得到启示,通过树立身边的道德标杆,修民德、正民风、聚民心。”蔡立新说,连续五年,高桥镇以“慈孝”为主题开展文化建设,力求通过身边一个个父慈子孝的先进人物事迹感染人、鞭策人,构筑起全镇人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高地。
社会生活中总有一些法律法规管不到、村规民约管不好的不良现象,事不大却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高桥镇在村级层面成立了道德评判团,把事情的对与错交由公众舆论评判,让老百姓自己教育自己、规范自己、管理自己。
“经你们这么一说,我真是羞愧难当!政府修筑圩堤是为了村民好,如果我再不同意,全村人都得戳我们全家的脊梁骨!”高桥镇越丰村,一场设在居民家中的道德评判会,让原本纠结于青苗补偿费过低不同意征地的两户农户解开了思想疙瘩。
在桐乡市启动的“三治合一”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以民间舆论作用于法律层面之外的道德引领,起到了抑恶扬善、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小区楼房的房前屋后和楼道内杂物乱堆乱放、毁绿种菜、绿化带内乱晾晒……在道德评判团的评判下,一些本已司空见惯的陋习得到自觉修正。
当然,道德评判成功的关键,还在于评判团成员的公正与威望。遍布高桥每个村的道德评判团成员纳入了社会贤达,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口碑良好的企业家等。他们在评判的过程中,充分运用自己的公信力,以及基于自身对农村社会的了解,综合考虑社会因素、人情世故和习惯等进行说情说理,总是让人心服口服。
据介绍,桐乡在高桥实验的基础上,从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培育社会组织等方面入手,在全市层面着手探索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新型社区管理服务机制,以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水平。
“我们的理解是,社会管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管理社会。社会肯定有需要管控的内容,但是社会管理的根本目标应该是社会自治、社会自我管理,让社会自身运转起来。而让社会运转起来,不是政府或社会单方面的事情,它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政府力量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力量有效对接贯通、良性互动的过程。让老百姓自己来管理身边不和谐的事就是其中的一项探索。”桐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蒋惠玲说。
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变“管民”为“便民”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当越来越多的人聚焦在如何减少矛盾发生的时候,桐乡的决策层希望跳出矛盾看矛盾,以发乎于心的道德力量让人们不断修身养性,让社会充满爱。
发动群众服务群众,这是桐乡高桥探索新型治理模式的手段之一。高桥镇领导认为,服务传递温暖,温暖孕育和谐。
在高桥镇,每家每户都收到了村里发放的一张名叫“百事服务联系网”的卡片,上面印有治安安全、法律咨询、水电安装、电脑维修、婚庆礼仪摄影、殡葬用车等近30种服务项目的电话号码。
迎丰村村民张汉章在去桐乡的半路上汽车抛锚了。“我按卡上的联系方式打了一个电话,师傅很快就来修了,这实在太方便了。”他说,以前碰到问题都要去村里问熟人,处理一件事总要来回折腾好几次,现在有了这张卡就简单了。
卡片张扬着政府为民服务的诚恳态度。卡片的背后活跃着一个由村民组成的“百事服务团”,它分成两大块:一块是红色义工服务队,由村里的党员带领村民为村里的贫困户、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另一块是以便民利民为轴心的专业,适当收取劳务报酬,相当于96345的村级版。
越丰村党总支书记沈春雷介绍:“其实看似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能对于村民来说却是一个棘手问题,有了这个‘百事服务团’,村民一个电话就能第一时间得到帮助。老百姓对村里的向心力更强了,对村干部也更贴心了。”
张汉章说:“以前村干部与我们村民的关系好像就是管与被管的关系,干部靠权力征服民心。现在更多的是以服务赢得民心,老百姓倒反而更服帖了,配合村里做事的积极性也更高了。”
2013年以来,随着“三治合一”逐渐下沉到桐乡的大地上,生长出强大而坚实的根系,从“树木”蔓延为“森林”。桐乡的基层社会治理样本,为当下转型期的基层社会治理带来制度变革的探索意义。
【关键词】法律监督;检察室;司法体系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9-129-02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现在的问题体现在,检察机关无法对基层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无法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诉求。而检察室作为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开始逐渐兴起。在此背景下,笔者拟对检察室的意义以及检察室工作的规范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设立检察室的必要性
(一)设立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需要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种监督权主要通过两方面来实现:一是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批准或决定逮捕权以及审查的权力;第二则是对诉讼活动,即刑事立案、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以及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这些职能也就是法律监督的权力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进步和法制的健全,社会公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日趋强烈,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利益诉求不断增多,而产生的大量纠纷又多产生在基层,导致来自基层的涉法案件大量增加。为了缓解案件急剧上升的巨大压力,社会上就迫切需要相应的法律监督机制来及时处理、纠正和监督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检察室的设置就为基层法律监督权力的行使拓展了空间。检察室扎根群众中间,使群众能够直观地理解检察工作,便于人民群众反应与其利益密切相关不公正的现象,从而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矛盾根源和基层社会活动的弊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切实收到有监督和没监督不一样的监督成效。
(二)设立检察室是完善基层司法体系的需要
在乡镇(街)一级的司法组织结构中,有公安局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所,而检察机关则一直未在乡镇基层以国家机关的形式出现。检察室的设立则弥补了检察机关在乡镇基层司法系统的缺位,也使得检察机关与当前我国的权力配置相协调。同时也有利于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共同构成乡镇(街)一级的司法体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基层政法工作良性运行机制。
(三)设立检察室有利于维护基层百姓的合法利益
在乡镇基层设立检察室,是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检察机关社会责任的表现,是运用法律监督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要举措;有利于及时发现积聚在基层的社会矛盾,发现基层矛盾中的违法腐败问题,及早解决问题,从而尽早化解社会矛盾;再次基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急剧增长,在乡镇基层设立检察室有利于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最后,基于广大群众对政法工作的不了解,设立基层检察室有利于百姓接触政法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听取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检察机关的执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二、检察室的设置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室的设置类型不统一
目前,由于检察室仍然处在探索阶段,确立怎样的检察室仍然是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摸索。就笔者所在的检察室而言,采用的是派驻检察室的形式,即检察院作为“本部”,向乡镇基层设立派驻检察室,其级别与检察院内设业务部门平级,受检察院“本部”直接领导。
由于情况各不相同,在全国范围内,检察室的类型也没有统一的模式。这样带来的问题就是,检察室工作的不稳定。除检察室领导相对固定(笔者所在检察室的领导年轮岗一次)外,检察室干警则带有流动性,即人员不固定,工作分工范围相对模糊,造成工作上衔接困难。
(二)检察室与基层检察院内部机构的关系不明确
目前检察室与基层检察院内部机构主要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下属关系,即检察室是某个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检察室的人员和业务都归该职能部门管理;另一种是并列关系,即检察室是基层院的内设机构之一②。
下属关系的检察室缺陷在于,没有理清检察室的性质。因为检察室作为检察院在基层的代表,其职能是检察院的主要职能在乡镇基层的体现。因此,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应是是整个检察机关的监督触角延伸和检力下沉。所以,检察室与检察院内设机构不应该是下属关系。
另一种并列关系则具有较大的优点,一是能在乡镇基层体现检察院的职能,二是检察室作为检察院的综合业务部门,方便基层群众、举报和表达利益诉求,同时可以直接联系乡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而不会因为仅仅具有单一职能而妨碍检察院在乡镇基层工作的开展。
三、检察室机制的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要使检察室真正发挥应有职能,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一)厘清检察室性质,做好人员编制
检察室应当具有独立编制。正如上文所言,检察室作为与检察院内设机构平行的部门,应到具有独立的人员编制。虽然检察室作为检察院在乡镇基层的代表,没有完整意义上的检察权,但是检察室要面对乡镇基层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单一的检察权不足以应对基层社会发生的各种事态。这就要求检察室的工作人员要具备各种业务素质,体现出综合性的特点。给予检察室独立编制,有助于吸引或者督促检察室工作人员的综合发展,有利于稳定检察室的工作队伍③。
(二)划清工作范围,做到权责统一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为检察院的第一责任,检察室也责无旁贷。但这种法律监督又不能仅仅体现在履行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犯罪预防等派生性职能。更重要的是,检察室应当担负起监督基层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和基层司法部门的诉讼活动的重任,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检察室要加强与司法所和诉讼服务工作室的协作配合,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制度发挥实效,共同调处矛盾纠纷以及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应当密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建立派出所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对立案监督、纠正违法行为等检察院重要职能予以体现;还应当应当加强与派出法庭的联系,对民事行政案件等进行法律监督④。
加强对检察室工作的制约。检察室虽然是检察院在乡镇基层的代表,其职能是检察院职能的延伸,但不是取代检察院本部的职能。因此,检察室的工作也应当收到相应的制约。这种制约体现在:1.在涉及具体业务工作方面,仍要由检察院相应的职能部门办理;2.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听取群众对检察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方式,回应群众对检察室提出的利益诉求;3.检察室还要接受其他单位的监督,征求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以及其他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其他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工作大局⑤。
综上所述,检察室是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延伸,对促进检力下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回应基层群众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都有着积极意义。同时,检察室处于摸索阶段,机构配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能范围、甚至检察室类型都不完善、不统一。因此,有必要在现有建设的基础上,逐渐完善检察室的设置,建设稳定的干警队伍,促进检力下沉,同时也要加强对检察室工作的制约,以便更好的履行检察室职能!
注释:
①郑红.发展乡镇检察室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思考[J].人民检察, 2008(22).
②徐国平,汪泽文.检察机关乡镇检察室工作制度刍议――以乡镇检察室历史沿革为视角[J].景德镇高专学报,2012(1).
③周光清,胡勇.乡镇检察室制度及其发展[J].国家检察官学报, 2013(5).
正值中国农村改革30周年之际,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在中国改革的大视野里,农村改革的马头究竟向何处去?怎样推进新农村建设?读完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吴毅教授所著《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述》一书,也许会得到更多的启迪。
用新锐的眼光剖析乡村政治的历史变迁
乡村政治越来越演变为经济利益的竞逐,乡村政治行为的过程,就是利益的竞逐和实现的过程。如书中就把农民和乡村组织的利益博弈过程,形象地称之为“典型的商战”。首先是乡村组织投石问路,“猴子不上树,多打几遍锣”。面对乡村干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来分化瓦解,一些农民就用“死缠烂打”来应对。
农民为什么“死缠烂打”?吴毅教授认为,是因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整个社会体制和政策并没有给农民提供一个公正与平等地表达和维护其自身权益的机会,才导致他们中间一部分人也同样不会想到以一种更为合作与合法的方式来参与对于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及社会权利的表达。在前提并不合理的情况下,除非政府以全控和高压方式促使农民“配合”,否则农民总是会以不配合或不合情理的“配合”来表达自己的意愿。透过农民的“刁蛮”,我们看到了处于社会底层无助与无奈的农民,以牺牲自身社会尊严的方式来给我们社会虚构一个强弱“错置”的场景,实现“以弱制强”。
乡村政治形成了一种裸的力与利的摩擦与碰撞局面,使进入政治进程的各方都陷入了某种缺失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恃强凌弱或反过来恃弱凌强的状态之中。这种以力与利的较量为特色的博弈将会对转型期的乡村政治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乡域政治呈现“官不官、民不民”的怪象,使乡村社会变为“礼崩乐坏”的准“丛林”境地。反映了农村税费改革前后,这样一个大转型时期乡村政权与农民互动格局变迁的真实场景。
农村改革又进入了一个重要的拐点
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村庄和农民在经济上被控制的地位没有改变,而对行政微观管理公权力的消化能力正在逐渐增长;乡镇政权作为基层国家的“权力集装箱”,对乡村资源的终极意义上的控制权没有改变,而行政执行能力特别是公信力在不断弱化。
如书中所述,乡镇政权不得不“屈就”于其治下的百姓,以向农民“行贿”的方式来完成行政任务。因此,我们毫不怀疑作者的判断:在宏观上的“强国家――弱社会”格局并未动摇的情况下,底层乡村社会已经出现了基础性治权流失的“弱国家”面相;而“弱国家”面相所反映的绝不是简单的“官权退――民权进”话语框架下国家与社会博弈格局的重组,而只是一种因为宏观与微观的制度裂隙和政策不接轨所导致的特殊治理格局。吴毅教授进一步指出:乡镇一级不完整的政权职能,直接选举止于村庄一级而造成的微观与宏观权力运作规则不接轨对这一职能的进一步蚕食,乡镇政权的权责不对称等等,乡镇政权屡屡遭遇农民的“反制”,但这种“反制”并不表明制度格局内民权与民利的增长,而只是因为农民对制度裂隙和政策不接轨的利用,在削弱乡镇政权的治理绩效的同时,也牺牲了村庄社区的公共利益。这是乡村组织和农民的共同悲哀,其结果会使乡村治理陷入一种“弱政”与“刁民”相互促进和恶性循环的困境之中。
吴毅教授在最后呼吁:“更为重要的是如何让政治行动主体各方从目前小镇这样的类‘丛林状态’走到一种新的有序竞争的合作博弈中来,让基层政权在确保对社会有效渗透的同时,完成自身作为基层社区公共权威主体的塑造;让农民从消极无为的顺民或激进抗争的‘悍民’,转换成为按照现代权利规则行为处世的公民。而这一系列变化所依赖的,首先便是各种权力格局的重构。”
关键词:数字化学习;整合资源;强化队伍;输送营养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玉山镇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这一平台,开展基层社区居民素质提升工程。镇远程教育从内容到形式进行了全方位链接,并及时注入新鲜“血液”,全面提升各基层站点操作员素质,同时建立健全了“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居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远程教育这一基层助力器有效地推动了玉山镇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同时也有效地推动了党委、政府提出的“和谐玉山”建设。
一、整合资源,“建”平台
1.设备投入着重“早”
玉山镇按照“建、管、学、用”建设远程教育平台的要求,2006年1月,全镇26个社区(村)远程教育基层站点全部投入使用,建成覆盖全镇社区(村)的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通过链接省、市级教学服务平台,借助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进行教学资源和教育信息的传输,苏州市首批镇网上党校和社区教育网站投入使用,供社区(村)基层接收站点的社区干部和群众选择学习。在基层建立能实现“点播、互动、现场直播式”功能的用户终端接收点,村级建点率达到100%。
2.教学资源着重“广”
玉山镇依托有线电视网“村村通”以及社区教育中心、农村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或其他现有的电教播放点,合理利用原有电教设备建成现代化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需求,从党的政治理论解读、政策法规、实用专业技术等专题,及时搜索、筛选、下载,有目的地储备教育资源,精心创作课程,以便于基层查找。自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平台开通起,建立终端接收站点的社区(村)全面开展教学活动,各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从业特点自主安排学习。基层站点每月至少开展两次远程教育学习活动,即“党员干部教学活动日”及“群众学习开放日”,在玉山镇学习型社区建设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3.课件储备着重“精”
玉山镇在创建成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围绕“和谐玉山”建设,实施“333”工程,即充分利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江苏先锋网”、“昆山市民学习在线”三个政府确定的网站,镇社区教育中心专人有目的地下载课件并指导终端站点开展示范教学;重点建设玉山镇社区教育网站、玉山镇网上党校、玉山镇远程教育网站,三个网站各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员,精选适合本地特色的教学资源;教学资源注重“三性”,集思想性、知识性、实用性于一体,让基层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浏览最新的时事报道,最适合的实用信息及市场销售信息等。信息技术的进村入户,满足了社区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需求,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了一批掌握现代科技知识、技能的具有创业致富本领的新型社区群众。
二、强化队伍,“管”平台
远程教育作为信息时代基层学习的主要载体和工具,其作用日趋显现,教育的实施作用如何,队伍建设是核心。那么如何提升站点管理员、教学辅导员、技术服务员“三位一体”骨干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的优势,玉山镇在组建队伍,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1.创新录用机制,注入站点管理员队伍新鲜血液
完善规章制度,用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远程教育是一种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势必要求站点管理员具备一定的电脑基础知识、因此我们对各站点的管理员进行严格选拔,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人才反哺”工程,择优选取大学生,将工作踏实、乐于奉献、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的年轻技术人员吸纳进来,作为各站点的技术骨干重点培养。
2.强化学用实效,突出教学辅导员服务作用
熟练掌握现代远程教育的相关知识和终端接收站点设备的基本操作,了解终端系统的基本性能。根据现代远程教育节目播出安排和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教学辅导时间;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辅导,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操作演示和答疑。及时了解市民在学习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提高他们的应用能力。注意收集市民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进行整理和汇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3.创新培训机制,提升技术服务员队伍素质
为提高人员素质,玉山镇形成定期组织技术服务员集中培训机制。要求技术服务员培训熟练掌握学习终端接收站点设备的连接、卫星数据的接收、专用频道接收软件的使用、计算机软硬件等知识。定期组织技术服务员进行设备运行、日常维护、软件更新、故障排除等方面对技术的培训。每年社区中心组织培训不少于4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实际操作、交流问答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中央关于现代远程教育相关精神的文件、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并邀请专业人员讲解节目播放、信息上传、设备保养维护等知识,重点向技术服务员传授与远程教育相关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远程教育程序软件的操作和使用等理论知识,同时安排技术服务员上机操作练习,教师进行专门辅导,及时让操作员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全方位,多维度、多层次反复探索实践。培训结束后,让技术服务员进行交流总结,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一些重点难点汇总分析,进行培训效果的抽查,并对操作不合格的技术服务员进行了再培训。截至目前,95%以上的技术服务员都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操作。
4.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三位一体”队伍创新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干部到基层建功立业。对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实行“三个优先”的激励政策,即招录乡镇公务员时优先考虑,招聘事编人员时优先照顾,选任副乡镇级领导干部时优先关注。分年度表彰一批优秀的站点管理员,带动其工作的积极性,部分特别优秀的管理员,还可以破格提高政治待遇,延长基层干部的“政治生命”,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形成“留得住人、拴得住心、干得好事”的良好格局。
5.创新考核机制,提高“三位一体”队伍主动性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奖惩,将远程教育工作列入年底考核体系中。远程教育2008年开始纳入社区(村)年终百分考核(占3分),与年终社区(村)分配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分为好、中、差三种类型,对表现特别突出的管理人员,再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站点,给予批评教育,凡是工作懈怠、责任心不强,不适应工作的操作员,坚决调整。对于不规范的站点,进行整改,从而推进远程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激励站点操作员对远程教育工作开展的主动性,努力培养一批创新型的“三位一体”队伍。玉山镇姜巷村今年力争创建江苏省示范远程教育站点。
三、输送营养,“用”平台
1.输送“生命”必需营养,构筑思想教育阵地
利用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性,中央和省级下达的文件精神、提供的教学内容能够直接传达到基层,成为社区群众学习领会党的政策的直通车,为基层组织创先争优提供“生命”的必需营养。发挥远程教育“柔顺剂”作用,尽善尽美地发挥远程教育的传播功能扩大教育的覆盖面。有效地提高基层社区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增强其服务于民的意识和本领,引导帮助基层组织明确工作目标,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夯实党在基层社区(村)的人才基础,巩固党在基层社区(村)的执政之基。丰富的教学内容,通过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的理论,结合生动的案例,突破了传统的做报告、念文件等呆板的方式,更具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染力,有助于基层群众及时了解和领会上级最新的政策方针,提升思想觉悟。远程教育这一直通车,输送了基层群众“生命”的必需营养,构筑了基层思想教育阵地。
2.架设致富桥梁,激发内在动力
发挥远程教育“金钥匙”的作用,用先进文化武装社区(村)干部,以此提高社区(村)干部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作用。社区(村)群众享受到信息化发展的成果,视野开阔了,观念更新了,知识水平提高了,有助于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以贾平凹的话讲,《带灯》是自己的“转身”之作,虽只是稍微地转身,但也“常常能听到转身时关关节节都在响动,只好转一转,停下来,再转一点,停下来,我感叹地说:哪里能买到文学上的大力丸呢?”转身不易,却仍执拗于此,是作家之为作家的本真与痴心所在。有《秦腔》《古炉》那种繁复琐细的散点透视写法在前,贾平凹总是谋思着要变一变的,至于能变多少,他似乎也无把握,但费心费力的实践都尽在《带灯》这部作品里了。一叶落而知秋,我们不妨于此审视贾平凹的创作嬗变及新的足迹带来的某些可能性。
《带灯》自叙事手法而言,有求变与不易变之处。与贾平凹前一阶段的创作相较,《带灯》有了一位居核心地位的主人公――带灯(而《秦腔》《古炉》中的引生、狗尿苔更多地是作为穿线、串场人物而存在),她有着自己完整的故事与性格展示的空间,且以书写短信的方式尽情地表达出情感与心理的波动。叙事的全知视角固然呈点状延展,但带灯依然无可置疑地拥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力量,即使并非所有的人物都围绕着她转,但笔墨行走于樱镇,最多的点与线显然放在了带灯身上。在小说的结构上,贾平凹对《带灯》的章节做了更多分割处理(加上许多的小标题),且未必是按照故事情节的起落划分,他自言是受了《旧约》的启发,“里面‘创世纪’也是偶然分节,也是穿插了很多生活感悟、智慧的东西”。面对不同的故事题材,作家要量体裁衣,贾平凹是如此做的,这是他的“转身”,虽然不免是“稍微的”。毕竟更多的固有创作特征延续了下来,如在分割的章节中对散点透视手法的频繁小试牛刀,时时对带灯的核心故事构成一种压迫;整体的叙事文字一如既往的细密朴拙,几乎达到密不透风的地步,自然,这也一向是贾平凹创作的标识。贾平凹说自己于文章风格的追求是去明清习气,学两汉风格,显然在《带灯》中有所实践,语言的简约直白,携带混沌的力量,有着整体的厚重感。
而贾平凹在《带灯》中,面临着一个更大的难题与挑战,也即其书写内容,乡镇政府的日常工作,上访、救灾、选举、计划生育……而核心就是带灯所在的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接待处理上访问题。文学表现不及不好,过同样不好,其分寸感实在难以拿捏。此时看贾平凹写《带灯》,是有着许多担心的,亦含如许期待,好奇这位大小说家的“手段”如何施展。事实证明,贾平凹之化生活为文学的点染功力果然不凡,既尽致地刻画了这一当下社会的大难题,又不沉溺其中,将小说坐实坐笨、旨浅言白,而是留下了含而不露、意蕴飞扬的空间。话说到此处,不禁想到近期的国内创作恰好有两部关于“上访”的重要作品,《带灯》外,还有刘震云的《我不是潘金莲》,若放在一起比较,那么刘震云采取的手法是化繁为简,弱水三千取一瓢饮,而贾平凹即是化繁为繁了,不过此“繁”已不同于彼“繁”,如在一杯清水中滴入若干试剂,虽依然清澈如故,但内里的变化已悄无声息地发生了。
《带灯》贵在刻画乡土社会的原生态,却又非匍匐于尘埃中津津乐道、同生同灭,而是透过纷争喧闹的外壳,丝丝入扣地道出这许多事件缘起、发展、解决或恶化的脉络,作家的责任未必是给出答案,含有悲悯之心的揭示方是题中应有之义。贾平凹是实实在在了解中国的乡村的,各种事端的发生绝非表面看起来那么单线条、一根筋,而是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纠葛与人情世故,元素众多,局外人难以厘清与把握。面对激烈的矛盾,贾平凹多以淡淡之笔写来,予人一种混混沌沌的感觉,这显然是有意为之。静水流深的样貌不仅更接近于生活的常态,也是艺术上的冀望所在。
贾平凹的乡土社会,一向内蕴丰富、滋味杂陈,自然纷扰亦不断,但总有人与人性的亮点存在,表明作家的倾向与态度。如前作《古炉》,偏远的乡村被声势浩大的裹挟其中,人心恶的一面化为黑色的荒谬,但即便如此,仍然有蚕婆、善人这样的村民在,为艰难的环境维系一抹光亮。而《带灯》中的基层社会,其人群的晦暗与无趣未免令人失望,或是为权力与金钱绞尽脑汁、图穷匕见,或是蝇营狗苟于眼前小利,或是庸庸碌碌面目模糊,带灯在其间的异质性显然,她与同伴竹子更像是理想化的存在(而事实上,贾平凹确是根据生活原型创作的)。书中有一个颇具意味的小动物――虱子,不断围绕着带灯和竹子发生故事,从起始带灯起意要治理虱子问题,以及恐惧虱子对自己的侵扰,直至故事的末尾她们终究也染上了虱子。虱子的问题与带灯在基层的工作并行,构成一种隐喻,带灯勿论是努力进取,还是独善其身,仍然逃不脱被“染”的结果。中国乡土社会在时代转型中的复杂与尴尬处境,是一个难解的大疑问,带灯不过如一小小的萤火虫(亦为带灯名字的原意),虽有微弱的光亮,但在不断的风波险阻面前,很快即被湮没于无声无息间。
曾经的乡土中国,有着较完善的自治传统,“差序格局”(语)在一种恒定的状态中;但半个多世纪来的地覆天翻,旧的已打破,新的秩序却时时处于起起落落的震荡中,勿论是道德体系抑或社会粘合调整剂均不得完整地生成。在如此的情势下,带灯的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谈何“治理”,寥寥几个人如何去解决山样的难题,还不如说更像“灭火队”贴切,哪个村子、哪个街道有“火苗”窜起,瘦瘦弱弱的带灯即刻率人前去,不管是用劝诱的法子,还是扑灭的硬手腕,总之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权宜之计而已。现实中,乡民有乡民的委屈,基层政府有基层政府的委屈,两种委屈遭遇,却吊诡地构成了一种对抗,且非一时一地的状况,已然蔓延至偌大的国土上。此时我们不得不说,不是某一环节出了瑕疵,而是整个肌体出了问题,需要诊治了。《带灯》的叙事之细密,表现在纷纷芸芸的千千万万细节,这增加了阅读的门槛难度,但如果能够读进去,会发现樱镇的故事几可成为管中窥豹的缩影,不为一时一地之所囿。那些泼烦琐细的日子与事务,那些说着方言的浑身尘土的乡民,那些东奔西走、抱怨满腹的乡镇基层干部,在我们这片国土上何尝不所在皆是?
不做道德判断,是贾平凹的叙事特点之一,这显然是高明的。因为生活有其内在逻辑在,在自然流动的文字中某些该显现的东西会自己流露,没有人可以自作聪明地设定,还不如尊重生活本来的质地。于是,日常的乡土社会与治理不会是条分缕析、清澈如镜的纸上论道,而是一片混乱与混沌;在社会问题的矛盾中,村民与基层政府不因据于弱势或强势的一方,就必然占据道德的优胜或劣态,其间的纠葛往往有纵深地缠绕,时时拔出萝卜带出泥,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说清道明的。基层政府的蛮横与凶恶容易为人所看到,但其身在局中的迷茫、不得已或许更能反映体制性的问题;乡民执着于上访,无助显而易见,而埋在更深处的因素是乡土社会秩序的失序与无法修复,大多矛盾的解决途径被堵塞了,只得在一条独木桥上踽踽蹒跚。中国基层社会的问题原本就复杂,而在时代的转型期,就更是多了许多的不如意,陈陈相积,碎屑多得让人不敢触碰,如贾平凹所说,“它像陈年的蜘蛛网,动哪儿都落灰尘”。但躲避问题,问题不会自动跑掉,越是难以触动,才应该有更大的决心与智慧去尝试革新,这是直面人生与社会的应有之义。
因之,贾平凹的写作有悲观,亦有希冀。悲观在于呈现乱象,在于隐喻基层政府在严重事故发生后还意欲以“击鼓传花”的手段推卸责任逃避之;希冀呢,毕竟“镇政府还有着故事”,带灯虽然只有萤火虫的微光,依然散发着自己的一点点光亮,推己及人,若每个人都有这种勇气与自觉,将是一个美好与希望的愿景。“樱镇可从来没有听过有萤火虫阵的,这征兆好啊,预示着咱樱镇还吉祥么,不会因一场灾难而绝望么!”
一、以认真规范农资连琐经营网络建设为重点,加快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步伐
我社以抓好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为依托,推行现代市场营销模式,促进我县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按照《县供销社2008-2010年网络项目建设计划》的部署,突出以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
1、着重规范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注册成立了县供销社惠农农资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经工商、安监等单位认定,规范建立农资连锁乡镇直营店33个,农资连锁村级加盟店255个。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农资连锁网络,村级网络覆盖面达83%,按照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要求开展了农资下乡系列活动,并对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新农村建设网点实施免费送肥帮扶,我社开展农资下乡系列活动的报道先后在省市县电视台播出。认真贯彻落实《县县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积极承担县政府委托化肥淡季储备任务。据统计,2009年年销售农资60290吨,实现销售额9043万元,比上年同期递增12.5%,实现税后利润13.97万元,同比增长13.6%,完成淡储化肥2000吨。为全县化肥市场的稳定提供了充足的农资保障。
2、着力发展农副产品流通网络。规范和完善了县水果批发市场及蔬菜交易市场,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发展乡村农副产品购销网点30个,综合服务站60个,2009年通过农副产品流通网络的作用,带动5000多户农户,助农增收4000多万元。此外,结合我县土产公司近年来在农产品购销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社会效益,该公司正积极申报“新网工程”便民惠民以奖代补项目,以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社的大力支持,更进一步促使其打牢发展基础,增强服务实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3、切实巩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在中心社所处圩镇及农村村组采取职工参股、合作、资产招商等形式,巩固建立18个乡镇日用消费品超市和60个村级农家店,175个烟花爆竹经营点。同时还启动了大汾中心社为农服务大楼建设,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该大楼的建设将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创造新的平台。
4、努力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通过以县社网络建设中心县土产公司为龙头,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建市场办工厂,基层社和社区联合建网点,整合社会资源构架网络布设网点,广泛吸纳社会人员参与收购,逐步形成与城镇发展相适应,集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绿色回收网络体系,截止2009年底,全系统已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1个,加工企业2个,乡村回收网点75个,为推进我县循环经济的发展努力构建节约型社会积累了经验。
二、以扶持做好特色农产品龙头企业为抓手,充分发挥各专业协会的职能作用
1、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积极扶持做好龙头企业。
近年来,我社坚持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致富农民,发展自身,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具有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并通过与专业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的对接,同广大农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五百里井冈特产有限公司是我社与当地民营企业联合创办的以研发、生产、销售井冈山区农副土特产品为主的一家专业合作企业,并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经营,公司利用五百里井冈优越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带动当地金桔、油茶、黄豆、红米、南瓜、红心薯等产业的发展。目前公司拥有原料供应基地30000多亩,配套产品生产线4条,形成年产金桔鲜果800吨,初榨茶油110吨。2009年公司的购销额达1201.4万元,同比增长10.2%,实现税后利润48.8万元,同比增长12.7%。
2、切实抓好各专业协会的管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职能作用
一是农资流通协会通过帮助会员开拓市场,提供信息,维护会员权益,加快农资连琐步伐,探索连琐新途径等方式充分发挥了其职能作用。二是烟花爆竹流通协会从确保安全经营、承担市场责任的高度出发,开展了一系列维权、协调、服务、自律工作,从而维护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秩序,确保了供销社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中的主导地位。三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通过协调和规范回收专业市场和城乡回收网点,为发展当地循环经济、配合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减少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从为农产品提前、产中、产后服务入手,帮助农民和涉农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做到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利益。五是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作用,通过联合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以大乡大镇及经济区域为中心,抓好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主力军和前沿阵地。我社在抓好企业改制扫尾工作的同时,把基层社的新建与改造作为工作重点,统筹规划,严格管理。
1、理顺基层社体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我社按照以大乡大镇及经济区域组建中心社的思路,以“六有”中心社为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现已组建6个中心经济区基层供销社,返聘企业工作人员26人,为规范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上岗行为,我社制定了《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上岗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企业工作人员聘用的对象、条件、聘用原则、聘用的办法和程序以及聘用期间的奖惩等,从而使我社在企业工作人员的聘用上真正做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同时,我们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目标管理,完善年度考核方案,侧重对网络建设及改制维稳等方面的考核,并加大了奖惩力度,从而进一步调动了企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扶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彰显司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职能,助力精准扶贫,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局党组、行政决定在全县推行法治扶贫“三到三免”措施,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法律服务共享发展为宗旨,通过推行“三到三免”措施,优化整合司法行政职能,优先建立覆盖建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建卡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强化群众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切实做到“三到位”。一是法制宣传到位。法制宣传教育股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挂联谁落实”的要求,统筹各部门、各乡镇、各挂联单位到建卡贫困村开展集中法制宣传2次以上,将“农村法律服务手册”送到每个建卡贫困户,切实做到一户一册;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乡村法律顾问,充分利用“五小普法套餐”、“六大系列”等有效载体,常态化开展建卡贫困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每个建卡贫困村培养“法律明白人”5—10名,每半年组织一次“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确保法律明白人作用充分发挥。二是法律服务到位。建立法律服务“站、点、员”工作机制,在乡镇设工作站、建卡贫困村设联系点、社设联络员,负责法律援助、公证办理、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事项协调联络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制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顾问”宣传广告牌,在建卡贫困村公示并广泛宣传,保证群众遇事能“找到法律”;落实“法律点菜服务”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律师、公证员、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到村开展法律体检和扶贫专题法律服务,现场解决相关法律问题,有效预防扶贫领域违法犯罪。三是依法治理到位。各司法所要指导各建卡贫困村依法按程序,建立完善以村规民约为主的“1+N”自治机制;依托村社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定期开展各项矛盾纠纷排查,每年对贫困村的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培训1次以上,确保矛盾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对建卡贫困户家庭服刑人员实现亲情帮教不漏人,对社区服刑人员做到强化教育和人文关怀双到位,杜绝脱管漏管,切实帮助其回归社会;积极与社会救助、就业帮扶等主管部门沟通联络,确保对贫困村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率达到100%。
(二)全面实现“三免费”。一是公证免费办。开通精准扶贫公证办理“绿色通道”,对建卡贫困村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招商引资、公益活动等需公证服务事项和建卡贫困户所需各项公证事项不设门槛,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免费办理,对情况特殊的开展免费上门服务。二是顾问免费派。整合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资源,优先配齐配强建卡贫困村法律顾问,确保贫困村“一村一律师”全覆盖,贫困村法律顾问原则上由村所在乡镇法律顾问兼任,对贫困村不再收取费用;法律顾问采取定期值守和灵活机动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级组织和群众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当地司法所报告。三是官司免费打。立足全省脱贫攻坚“六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好贫困村法律服务联系点作用,开通建卡贫困村法律援助专项通道,对建卡贫困户法律援助申请不设门槛、不需收入证明,直接在网上审批,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好贫困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法治扶贫“三到三免”是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实现共享发展的务实行动。各股、室、处、所、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各方支持,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努力把此项工作列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统筹、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管理、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把推行“三到三免”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投入,自觉行动,主动担责。局职能股室要统筹抓好协调、策划、引导工作,各司法所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法律服务管理股要结合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任务,协调做好对建卡贫困村法律顾问的协调选派和业务培训指导。局目标办、纪检监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常态化开展督查,逗硬落实考核。
(三)广泛宣传,强化措施。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主动在法制宣传活动、群众走访、各类会议中广泛宣传“三到三免”措施,并积极创新、勇于实践,唱响法律扶贫主旋律,争取社会各方舆论支持,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关键词:基层检察室;设置;定位;职能
上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基层试点设置检察室。不可否认,基层检察室在当时服务农村经济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基层工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进展,检察室设置的范围过宽、过滥、管理工作薄弱等负面效应随之凸显。90 年代中后期,基层检察室纷纷被撤销。但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服务意见》,各地的做法中又出现了农村检察室的设置[1]。2010年10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新设检察室,要考虑工作需要和实际可能,解决好办公场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保障条件。”再次明确了可以新设检察室。当前,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又在铺开,这究竟是历史的倒退还是契合时代背景的正确举措?各方说法不一,各地检察机关在推进过程中也多有困惑,如何正确认识当前新一轮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义、正确定位新时期检察室的职能和地位、实现检察室的长远发展和生存空间等是我们必须重视和思考的问题。
一、设置基层检察室的必要性分析
相对于现今的中国社会现状,重设基层检察室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的司法资源有限,无法承担基层检察室的需要。以笔者所在的县为例,该县目前有乡镇10个,平均3个乡镇设置一个检察室,则至少需要设置3个检察室,如果每个基层检察室人员以3到5人算,则需要9到15人。但目前该院总共在编干警为49人(含事业编制2人),人员编制非常紧张,根本没有多余的人力能下派到检察室。同时要设立基层检察室,就要涉及到办公室、经费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在我国目前司法资源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大规模设立基层检察室,会使本来吃紧的司法资源雪上加霜。
2、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尚不健全,设立基层检察室的实践经验不成熟。虽然可以将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作为设立基层检察室的法律依据,但是以上法律法规对基层检察室的设立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目前,基层检察室也未得到国家层面法律的认可。
3、基层检察室不能完全解决农村法律监督空白的问题。从目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急需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的每一个角落。但我国的司法资源有限,如果在每个乡镇设立乡镇基层检察室,所需经费、人员无法保障。如果只在个别乡镇设立,或者一个检察室管辖两三个乡镇,设置的效果非常有限。一个检察室如果人员设置过少,则无法胜任检察室庞杂的职能,影响工作开展。如果人员配置过多,在目前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普遍短缺的情况下,势必影响到基层院日常工作的开展,并且一些职能与基层院重叠,浪费了有限的人力物力。同时,对于乡镇检察队伍的监督管理也是一个问题。
笔者认为,当前设立基层检察室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现阶段设置基层检察室也有其必要性。
首先,设立基层检察室是我国宪法精神的间接体现。虽然设立基层检察室在宪法和法律上找不到直接的字眼,但是它这种组织形式和宪法法律不相违背,还可以从宪法和法律中推导出来。我国宪法第129条和13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形式由法律规定。根据人民检察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如果省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县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经过人大常委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或者林区等建立派驻机构”。追溯立法的本义,其中规定的“等”应作广义的解释,不应局限于工矿区,农垦区或者林区,同时第二条规定中还有“根据需要”,这就使设立基层检察室就符合了立法的规定。另外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根据该条文,我们可以衍生出一个结论:应该从组织上保证公、检、法等机关分工负责、配合制约,乡镇、街道等基层检察机构的缺失显然有违宪法要求法制平衡和法制治理机制之完整。
其次,设立基层检察室是健全农村司法体系的必由之路。目前,法律监督最大的需求在乡镇,最薄弱的环节也在乡镇。有些基层地区,由部分干部的腐败行为以及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所引发的“官民”矛盾、“警民”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和疏导,导致农村频繁,这与法律监督不力有很大关系。而强化法律监督必须要有阵地,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乡镇分别设有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部分工商、税务、土地等行政派出机构也一应俱全有自己的基层“阵地”,而检察机关缺乏类似的机构,广大乡镇成为法律监督的盲点。从社会控制角度来看,农村社会秩序缺乏科学而完善的法制治理机制,尤其是治理结构中的法律监督权仍处于基本缺失的状态,未能实现完整意义上的(对行政、审判行为的)分工制衡机制。[2]可见,现阶段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适当地扩大检察工作在广大农村的覆盖面,使检察资源配置落实到农村、落实到基层,是健全中国特色农村司法体系的必由之路,而基层检察室无疑是建设乡镇法律监督主阵地的最好载体。
再次,设立基层检察室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现实需求。目前乡镇基层政权中,各种审判、行政权力已经延伸到了农村基层,唯独基层检察院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机构设置,导致检察机关在基层信息不通、耳目不聪。基层检察院对乡镇种种社会矛盾的了解掌握及其对乡村干部行政管理行为和基层法庭裁决行为的法律监督,仅靠少而粗的群众举报材料和难得一次的下访巡访或法制宣传,显然只是“冰山一角”。尤其是近年来,乡镇、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土地补偿款、侵吞国家惠农资金等职务犯罪现象屡见不鲜,各种涉农犯罪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农民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乡镇基层检察室通过收集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参与农村综合治理,宣传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举报、申诉的方法等,能有效激发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最后,设立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自身发展的形势所趋。基层检察院建设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目前,虽然基层检察院经历了30 余年的发展,但是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队伍建设水平尚不高,特别是由于检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相对独立性,基层检察院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把群众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着力点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治需求。适时发展基层检察室,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作用,既有利于基层检察机关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检察机关的基层知晓率和认可度,走检察专业化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之路,又可以让检察人员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提高检察队伍的群众工作水平和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检察机关形象。
二、新时期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定位
当然,基层检察室的重构并非是对原有检察室的简单恢复,而是哲学上的“扬弃”,是按照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赋予检察室新的时代内涵,赋予其新的界定、新的内涵。
1、以强化法律监督为职能基础。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乡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眼睛和触角。过去在检察工作中,没有设立基层检察室的地区,对发生在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机构破坏法律统一实施的行为很难进行法律监督,设立基层检察室的地区,也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依法监督、不规范监督的问题。重新构建的基层检察室必须以强化法律监督为职能基础,赋予基层检察室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诉讼监督等监督权能,与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形成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乡镇司法体系。
2、以服务业务部门为职能载体。检察室不是检察院,在适当延伸和扩展检察室职能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检察室与派出院内设部门的关系,特别是检察室与业务部门的业务重叠关系,如基层检察室拥有民行、控申检察职能后,检察室与院民行科、控申科的关系等。有学者认为,赋予检察室的民行、侦监、监所、控申等职能,从性质上看并不需要一种完整的权能,而是在充分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优势的前提下的部分权能。[3]笔者赞同这种观点,如检察室可以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申诉,可以办理辖区内的民事行政“不立案、不提抗、不抗诉”等息诉案件和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案件,但不承担上级民行检察部门的交办案件和辖区内的抗诉案件,可以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可以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但不承担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查、立案等工作,检察室应更多的配合内设业务部门办理案件。
3、以承办刑事案件为职能补充。现有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情况来看,基层检察室的职责包括收集职务犯罪线索、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总体而言,涉及内容广泛,但虚而软,难以产生像执法办案这一刚性权利所带来的明显效果,其最终被群众的接受度、认可度也难以预料。而当前基层派出所和人民法庭都有承办刑事案件的职能,笔者认为基层检察室也未尝不可尝试,可以将批捕、职能一定程度地下放,由检察室承办辖区内刑事案件后提交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审批,通过这种刚性权利的赋予、实质性职责的履行充实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内容,让基层检察室有作为、有地位,提高基层检察权履行的公信力和实效。
三、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由于基层检察室固有的法律依据、组织体制、保障机制等先天性缺陷,在推进过程中势必会遇到一些困惑和困难,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检察改革的需求,让基层检察室明确职责、规范运行,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宣传教育到位,进一步深化认识。检察机构设置到乡镇一级的重要性,尚无足够的认识,即使在检察机关内部,对于基层检察室也无统一的认识:一是认为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再设置基层检察室势必分散力量,影响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二是以前也搞过基层检察室,但由于指导思想不对或设置方式不当,导致设置效果不佳,遂认为设置基层检察室是重蹈历史覆辙;三是认为人财物等诸多因素难以解决,条件不具备。这些内部的思想障碍,是当前制约设置进程的关键因素,要通过理论教育、舆论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措施进一步统一检察机关内部认识,奠定稳定的思想基础。
2、试点乡镇先行,逐步推广巩固。目前设置基层检察室还不可能做到像“二所一庭”建设一样全线铺开,其设置也应采取探索式的试点性工作,不可全面开花,操之过急,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重点乡镇试点。各地的地方政府都会根据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对辖区内各个乡镇结合人口数量、素质、地理环境、政治经济发展等情况,设立中心乡镇,在这样的中心镇设立基层检察室进行试点工作,可以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果,总之设立基层检察室必须坚持因其所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重点设立。二是慎重稳妥推进。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比较强,涉及到单位、人、财、物,因此,要统筹兼顾,慎重稳妥,做到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巩固一个,在做好试点工作之后,做好理论研讨、经验总结工作,将成熟的工作思路、方法、机制进一步推广。三是目标管理高效原则。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效果效率,直接关系到乡镇利益、群众利益、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引入竞争机制,推进争先创优,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3、职责定位准确,防止华而不实。设立基层检察室的目的是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能,要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防止乡镇检察室承担许多不应承担的任务,其职能的承担应与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否则可能导致检察室工作繁而杂,处于疲软状态,陷入重蹈历史覆辙的危机。总的来说,基层检察室所承担的职能在于实而不在于多,当前,在基层检察室推进过程中,很多职能设置是空而虚的,没有实际意义,这种虚空的职能设置宜少不宜多,而具有延续基层检察室生命力功能的法律监督职能则必须强化而不能弱化。
4、人才配备稳定,强化队伍建设。首先,检察室往往地理位置比较偏远,条件相对艰苦,而检察室配备的人员又要求有较高的检察业务素质和协调沟通能力,为了调动检察干警前往检察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该在政治地位上适当倾斜,才能稳定人心、吸引人才,发挥基层检察室应有作用。其次,基层检察室应作为基层检察院培养青年干警的一个重要平台,在设立基层检察室的基层检察院,除抽调骨干人员到检察室之外,应下派青年干警轮流挂职锻炼,在与基层群众面对面的过程中提高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再次,基层检察室在一定意义上是游离于派出院的监督管理,而在乡镇中,检察权具有的监督性为检察室干警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因此必须加强基层检察室干警的廉政教育,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防止队伍出问题,防止不廉洁、执法不公问题的发生。
注释:
[1]李 云:《设置农村检察室问题研究》,载《法治论坛》2009年第3期
[2]曹志瑜:《乡镇检察室的立体解构与回溯性发展研究》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3期
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读贾平凹之《带灯》
作者/ 张光恒
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的小说,向来以空灵、蕴藉、婉约的特点,而受到读者喜爱,这次,贾平凹又一次带给我们新的惊喜,那就是2013年1月新出版的小说—一《带灯》。
这部作品,通过描写乡镇政府基层干部的日常工作情况,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苦与乐,悲与喜,更看到了中国社会在向民主法治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力量。同时,这部书,也让我们领略到了他写作风格的新变化:那就是具备细腻、简洁、明快的特点,同时,用最简单的方式,把故事讲明白。
带灯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她美丽而富有理想,在乡镇上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处理乡村所有的纠纷和上访事件,每天面对的都是农民的鸡毛蒜皮和纠缠麻烦,但是她真心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真心爱老百姓,而受到了百姓喜爱。然而,带灯却常常是在矛盾之中完成着自己职责的:既不愿意伤害百姓,又要维持基层社会的稳定。她每天面对杂乱无章,内心却向上飞升,直到在现实中无处可逃时,才只好给远方的乡人元天亮不断写信,寻求慰藉,这几乎成了她在“浊世”中的一点精神寄托。
“带灯”这个人物,明显是带有隐喻与象征意味的。主人公原名叫“萤”后改为“带灯”,喻示她的命运象萤火虫般虽拼命地燃烧和照亮周边黑暗,但注定是微弱无力,终归尘土。诚如作者贾平凹本人所说的:“带灯就是在黑夜中带了一盏光线很微弱的灯。小说中,带灯最后心理也受到伤害,脑子也有些问题,出现好多病,后来她也上访。在作品的最后,出现了一大片萤火虫。写到这儿的时候,我是想,在当今社会,每个人如果都像萤火虫一样,靠着自己一点点光亮,还是可以照亮好多人。”
打开书的扉页,印着这样一行字“或许或许,我突然想,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贾平凹特意让出版社加上的这句文字,就是为了很好地体现这部小说的主题: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去燃耗自己,尽管光亮微弱,也不失是一种对自己人生意义的追求与实现。
《带灯》较之贾平凹以前的作品,叙述风格明显有了新变化。60岁的贾平凹,历经很多世事,心性有了较大改变,小说摆脱了以前作品的“把现实与奇异、夸张、变形,纠结在一起”的特征,在保留原来叙事风格的基础上,写得更为明快和流畅,更容易让读者接受。正像贾平凹在此书后记中所写的一样: “到了这般年纪,心性变了,却兴趣了中国西汉时期文章的风格。它没有那么多的灵动和蕴藉,委婉和华丽,但它沉而不糜,厚而简约,用意直白,下笔肯定,以真准震撼,以尖锐敲击。”
这本书,如果细心去看,就会发现里面各小章节前面的小标题,用黑色方框固定了,看起来醒目自然。这是贾平凹别出心裁的设计:意在希望这本书中记录一些中国社会现实的东西,并让人们有所启发。这一切,可以看出他在创作的时候,有一种使命感在里面,并不是简单地只是写一部小说。
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
1.全力战疫情、保供给。积极应对疫情严峻形势,系统上下闻令而动,尽锐出战,严防严控,全力投入战疫情、保供给,惠民生等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发挥供销社稳价保供“压舱石”作用,储备食盐400余吨,努力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开展线上订单线下配送,坚决做到不停业、不断货、不涨价,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2.扎实开展春耕农资供应。为不误农时,市社精心部署,提前安排,生产资料公司和各基层供销社及早动手,与全国名优厂家建立两总业务关系,组织质优价廉的农资货源,采取直联厂家、降低成本、配送上门、优惠促销、测土施肥等综合服务措施,全系统储供化肥1万余吨、种子12万斤、农膜25吨、农药20吨。保障了农民春耕备耕需求,有力支持了全市春耕生产。
3.积极推进综合改革。抓好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运营和乡村网点建设,22个乡镇、工业园区和80%的村(407个村)完成挂牌并开展工作。第一季度完成土地托管、流转服务面积1433.5亩,累计托管土地18万亩,建设为农服务中心22家。
4、狠抓安全稳定工作。在全系统开展了“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烟花爆竹行业、宾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安全以及基层危漏房屋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在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全力做好排查稳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积案治理,中联办交办重复访积案成功得到化解。
5.推进遗留问题解决。面对债务大、官司多、上访多的压力,在应对法院诉讼、化解要账危机、偿还欠资欠费、解决矛盾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资金非常困难情况下,想方设法筹资,按还款计划偿还了生产公司集资,解决了一批欠资欠费问题,维护了系统大局稳定。
二、下步工作安排
1.加快企业改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有序推进直属企业改制,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理工作,使企业甩掉包袱,实现轻松上阵。同时推进发展转型,抓好提质增效,有序解决欠资欠费和系统遗留问题,全面提高职工待遇水平,增强供销社凝聚力和发展动力。
2.抓好招商引资。利用供销社场地资源、流通网络优势,争取全国供销总社、省社冷链物流项目资金扶持,建设全国连锁大型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系统,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配送。积极“跑部进厅”,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3.推进综合改革。围绕和我市部署的改革任务,继续深入推进为农服务、土地托管、基层组织、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发展转型、提质增效、队伍建设等工作。尤其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抓好业务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乡镇、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点建设,2021年要覆盖所有乡镇,延伸到所有行政村,建立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4.加强系统管理。坚持从严治社、从严治党,加强对直属公司、基层社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目标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激发经营活力,提高管理效能,防范化解系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