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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内涵

时间:2023-08-09 17:32: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治理的内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区治理的内涵

第1篇

一、治理的内容

管理是指政治统治者的地位保护盒阶级压迫功能逐渐淡化,代之以将行政权力主要运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利等方面的政治意志执行过程。政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管理则是这一意志的执行。对于什么是治理,许多机构和学者都作出了自己的界定。比较典型的是全球治理协会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全球治理协会的定义是:治理是个人与机构、官方和私人治理其共同事物的总和,多种多样互相冲突的利益集团可以借此走到一起,找到合法的办法。它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可以是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彼此时应,也可以是人们同意或接受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安排。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是:治理是运用政治权威管理和控制国家资源,以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体而言,治理是有许多不具备明确的等级关系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合作以解决冲突的工作方式,它灵活的反映着多样活的规章制度甚至个人态度,以上定义非常典型地反映了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自我调节的协作方式。即国家、组织、个人之间通过谈判实现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

2 多样化的行动者。国家责任范围逐渐缩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广大公众都可以参与治理。

3 互动过程。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依靠互相依赖的权利和资源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和支持,形成协作性的合伙伙伴关系。

4 国家的主导角色。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是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国家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其宏观调控和组织协作上。

二、善治的内容

善治是指一种良好的治理。这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到实践中所导致的良好的绩效。它应该是社会治理发展的目标。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够收获到良好的技校,这种绩效表现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过治理达到了公民与公共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公民的责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广泛的参与,社区团结性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过多元角度的参与和互动,社区和组织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机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务。经济效果主要是指通过治理直线了社区和组织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确定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好地福利。而社会效果则包括文化观念、环境保护、社区安全、邻里照顾等方面都产生良好的小郭,社区成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个国家而言,职责意味着国家实现有效的制度构建、公民创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经济上去的稳定而快捷的增长,而且在综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都实现了和谐共进的目标。

三、公共治理的内容

公共治理则是在治理概念内涵的意义上进一步具体化,用“公共”一词更加明确地界定治理的公共性,多元性和互动性。公共治理涵括了治理概念的所有内涵,同时,他还继续吐出了共有的价值和内容。公共的词义非常广泛,不仅包括作为传统公共机构的政府,还包括准公共机构的社会组织和营利性机构,以及生活在社区和组织中的个人。内涵广泛的“公共”它不会排斥任何一个公民或者机构参与公共事务,享受应得的福利。另外,公共治理还有另一重特征:公共关联,公共治理不是将任何社会事务割裂开来,而是从整体上,从所有公众的利益角度来进行处理。它突出了公众与公共事务的不可分离性,强调了公民的责任精神。公共治理与传统的管理和一般的治理相比,更加强调公共利益的精神和效益。公共治理坚持的是整体社会主义价值观,共和主义、社群主义的思想明显影响了当代公共治理的理念。治理不再单单是政府的职责,更是地方社区每一个公民体现自己价值、融入社区公共体、创造共和精神的必要手段。公共治理理念将会在经常的时期内引领社会政治行动发展的方向,影响社会共同体价值的构建于变革。

公共治理成为全球化的新型整治行动和社会发展组织,所谓“没有政府的治理”就是指在全球化下,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之间跨越组织障碍是闲的公民自组织治理。这一模式越来越成为国家之间和内部的对抗式的、狭隘的管理模式的替代者。公民成为治理中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家与社会之间森严的界限逐渐模糊,更加多言的参与者使得社会治理展现出生机勃勃的面貌。公共治理成为国际化的政治潮流,它将一些基本的价值理念和原则传送到世界各个地方,服务于发达的和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基本价值和原则尽管在各个地方的理解和解释并不完全一样,但是去基本内核还是一直的。它因此成为国际化公共治理互相沟通和促进的原动力。具体说来,公共治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参与原则、透明原则、责任原则。回应原则、写作原则和合法性原则等。

第2篇

〔关键词〕社区;治理;现代化;服务型政府;合作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1-0119-08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和历史任务。作为一个总体性范畴,“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包含着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形式上,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包含三个基本要素:首先是组织要素,其涉及到政府内部权力与资源的配置;其次是职能要素,其涉及到政府与其他权力主体和社会权利主体的权力与功能配置;再次是环境要素,其涉及到政府与各类社会行动者的情境关系。在动态互构的过程中,这三个要素并不能被严格地区分与线性地构序。但就政府的合法性基础而言,回应社会环境、解决社会问题总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前提,政府的职能与组织都要围绕着这个逻辑前提进行重组。

社区是社会的重要基础和构成部分,我们同样也可以通过它来透视政府治理现代化。不过就“社区治理现代化中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模式”这一问题而言,其具有一定的历史特殊性。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的政府改革,虽然形态各异,但却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即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以前,不论是中国的全能型政府,还是欧美的干预型政府,都具政府吸纳社会职能,进而控制社会的特点。但是随着改革的开启,政府与社会实现了新的分化,政府把一些它不能很好承担的职能转移到社会之中,进而为社区的重建以及政府治理社区方式的革新开拓了空间。

(一)政府改革的权力效应

不论是中国的全能型政府,还是西方的干预型政府,都是一种集权型的权力体制。在这种集权型的权力体系中,资源、信息与人员都被组织到紧密控制的科层结构之中,中央政府的计划成为权力体系运行的重要依据。而且这种集权型的权力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管理性权力是一种主导性权力。依靠管理性权力的强大控制力,科层制组织以及科层式社会管理结构才得以建立并得到维持。在科层式社会管理结构中,社区也被政府所吸纳,成为政府有计划地推进国家建设的重要工具。二战后,联合国所倡导的“通过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吸纳、动员、改造和管理社区的运动。诸如“社区自主计划的有效实现,有赖于政府积极而广泛的协助”,“制定全国性的社区发展计划必须有完整的政策、行政机构的建立、工作人员的选拔与训练”,“地方性的社区经济发展,必须与国家的发展计划相互结合、协调推进”〔1〕等原则都表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政府的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全球布展,权力结构出现了分化。由于政府向社会分权与市场分权,权力体系的构成及其性质发生了变化。原先的那种管理性权力主导的权力体系,现在演变为契约性权力、管理性权力和互惠性权力互动的体系。契约性权力与互惠性权力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改变了管理性权力。政府改革所带来的权力体系变革对社区也有重大的影响。随着经济活动的市场化,尤其是住房的商品化,社区内在的契约性权力在不断增长。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福利的社区化,社区内各种志愿组织的形成,也促使互惠性权力呈现增长态势。社区内契约性权力与互惠性权力的增长,既促进了社区的自治,也限制了政府的管理性权力。无疑,政府改革的权力效应促进了社区内在权力结构的变化。无疑社区内在权力结构的变化也会进一步要求政府的治理方式进行革新。

(二)社会转型的整合诉求

政府的分权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新型的社会分化。由政府所推动的市场化更是社会分化的重要动力之一。由政府的分权以及市场化所引发的新型社会分化,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活力,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政府的有效运行。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市场化所推动的社会分化潜藏着各种风险。市场化有两个重要的方面,即个体化与全球化。诚如鲍曼、吉登斯等人所认识到的那样,个体化与全球化不仅带来了整合性后果,也带来了分化性后果。个体化与全球化所内涵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新型社会分层的标准之一。

其实,市场性的社会分化蕴含着社会整合的需求,只不过它总是以否定或隐含的方式存在。随着市场流动性的增强,“社群的以及由国家支撑的抵御个人失败和厄运的保障,现如今正在逐渐地、持续不断地收缩以及削减,这种现象削弱了这种保障从前所具有的种种吸引力,同时也破坏了社会连带的社会基础”。〔2〕市场性社会分化破坏了传统的社会整合,但却没有为新型的社会整合提供出路。在这种情况下,社区作为承载社会整合想象力的概念又被重新激活。社群主义以及社会资本理论对于社会团结以及社会纽带的谋划,都为社区作为一种应对新型社会分化的社会整合机制提供了合法性证明。社区作为社会转型中的整合机制,无疑会对政府的治理方式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当政府以市场化理念为主导促进改革时,社区作为社会整合与团结机制的重要性就会更加明显。

(三)政府治理方式革新的要求

当前的政府改革最主要的是要改变政府的管理型特征,或者说要变革管理型政府。管理型政府的最大特征是,它不但用科层制组织自身,而且用科层制组织社会。科层制作为一种政府的组织方式,把政府建构成为一个依靠规则和命令、自上而下执行的专业体系。科层制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把社会职能纳入到政府管理的范围之内,使社会变成了政府的附属,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在政府通过科层制管理社会的体制中,作为社会基础的社区也被纳入到政府的行政计划之中。西方国家专业化的社区管理以及福利体系的设置和中国的单位之都是管理型政府开展管理的基础。

但管理型政府及其管理社会的方式也存在弊端。管理型政府持有一种技术理性,以效率最大化为价值追求。为了便于管理,管理型政府用同一性的策略来剪裁现实的多样性,以致破坏了社会活力,陷入悖论性的困境之中。各国政府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相继实施了改革。一方面,通过分权与职能转移来提高政府效率与社会活力;另一方面,通过内部民主化与外部民主化策略为政府的有效运行于社会的良好治理塑造新型的制度空间。虽然,当前的政府改革并没有完全扬弃管理型政府,但是随着政府价值追求的转换以及社会自治空间的扩展,政府的模式也在发生变化。服务型政府成为替代管理型政府的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社区重建的视角,可以发现随着职业属性、政治属性与伦理属性等方面的调整,政府的理念正在从管理走向服务。

(四)治理与现代化概念新内涵的影响

治理概念的新内涵起源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经济变革与经济研究。“外包的系统化发展、核算单位的自治化倾向、零库存管理等等都是重新审视‘福特式’生产模式(将生产线一体化,从设计部门到机器制造、从工程师到工人严格等级化)的信号。”这促使学者们思考“能用等级化以外的另一种方式来指导企业吗?在企业内部和在企业与其他企业关系中,生产单位的日益自治化会要求采用哪些新的协调方式呢?”〔3〕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治理理念的兴起就是为了扬弃管理理念。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与扩展,治理理念也渗透到政府治理体系之中。在全球治理委员会看来,“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4〕很显然,治理理念为政府模式的革新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方向。

现代化概念的新内涵是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政府改革及其效应的影响下形成的。在哈贝马斯看来,“现代化是一项未完成的工程”;在鲍曼看来,现代化正在从“固体现代性”转向“流动现代性”;而贝克则认为,现代化正从“第一现代性”走向“第二现代性”。无论学者们做出何种区分,都意味着现代化正在经历新的阶段。与早期现代化的“西方中心论”与“单一现代化”不同,新型的现代化是一个在多元化与复杂化的情境中寻求合作的过程。这种现代化理念对社区治理以及政府模式都提出来新的要求。

综合起来看,“社区治理现代化中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选择”是社会转型与政府改革情境中生成的一个新议题。社区与政府关系重塑的理念选择,必须回应权力体系变革的要求、社会转型的整合诉求、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要求,并遵循“治理现代化”的新原则。

二、传统理念革新以及困境

虽然,社区治理现代化中的服务型政府建构,是一个新的时代命题与历史任务。但是,通过革新传统理念来探索这一议题,也不失为是一条可行的路径。其实,在社区重建的过程中,不难发现那些通过革新传统理念对政府与社区关系进行重塑的各种尝试。传统理念的革新其实是社会重建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并不是要回归到传统中去,而是基于新的社会现实的传统再造。当然,传统理念革新也有其局限。只有理解其局限,我们才不至于仅仅停留在依靠传统的外衣来包装新的理念。

(一)管理理念的革新

当前的政府改革就是要变革政府的管理特性。管理型政府及其对社区的管理,是依靠科层制实现的。通过科层制组织,政府强化了控制自身的能力;通过科层制度,政府强化了对社会的控制。政府通过限制市场性经济权利、扩张福利性社会权利的方式,渗透到社区的管理之中。通过再分配和规制,原来由社区承担的职能被政府所吸纳。再分配主要涉及到资源的配置问题,诸如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加强规制则主要涉及到确定行动准则,诸如各种规范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政府法规等。管理型政府通过科层制式的管理想象力,构建了以自上而下的社区控制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体系能够动员社区内在的资源以服务于国家建设。但是,从长期以及实践经验的角度看,它却是一个资源低效利用与社会等级化的体系,并最终失去活力与合法性。

为了打破政府管理社区的科层体制,政府逐渐减政放权,并把新管理主义引入到政府过程之中。新管理主义“是工商企业管理领域长期流行的一套管理哲学,它主要包含如下几点核心观念:(1)社会进程的主要途径在于经济意义上的生产力的持续增长;(2)这种生产力的增长以‘管理’功能对劳动力要素和复杂的信息技术、组织技术、物质形态的商品的生产技术的有效组织为前提;(3)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分离的和特殊的组织功能,在诸如计划、执行和衡量生产力的实质进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商业的成功越来越依赖于高素质和职业化的管理者;(4)为履行‘关键作用’,管理者必须拥有合理的‘管理权限’”。〔5〕新管理主义的最大特点是管理的自由化与市场化。通过新管理主义的视角,不难发现:一方面政府自身的组织方式不再是自上而下的等级制,政府组织朝着扁平化、管理者自我控制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与社区的分离,社区具有了一定的自治权,因而政府管理社区的方式也不再仅仅是命令――服从,而是协商互动。

(二)自治理念的革新

随着政府的分权化改革,政府与社区逐渐分离开来,社区自治的理念得以复兴。不过,社区自治理念的复兴并不是要回归到传统社区自治的理念中去。传统的社区自治所赖以嵌入的传统“社会――国家”结构,在全球化与个体化的冲击下正在走向解体。“社会正在遭受全球政治和生活政治的夹击。在‘流动的现代性’条件下,社会的影响力逐渐减弱,社会不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实体,不再有明确的边界和规范,以至于个体被迫用自身的资源去解决社会问题。”与此同时,“国家从总体上丧失了大部分曾经拥有的各种:它经常处于‘别无选择’的境地,而不是自由地实施政策选择。”〔6〕而传统“社会――国家”结构解体包括“整合与瓜分、全球化与地方化,是两大相辅相成的过程。更确切地说,它们是同一过程――即世界性的、权力和活动自由的重新分配――的两个方面”。〔7〕上述这些因素都促使社区自治的理念进行革新。

自治理念的革新促使政府从集权走向民主。不过就政府的民主形式而言,其不同于传统抽象的“人民”以及代议民主,由于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协商民主正在成为政府民主的新形式。与此同时,新型的自治理念要求,政府既不能采取“自由放任”的立场,任自由市场理念侵蚀社区自治,也不能采取过度干预的方式破坏社区自治。随着社区内在生活政治的兴起,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应当懂得分享权力、实现与社区的合作共治。

(三)情谊理念的革新

情谊理念其实是一种伦理道德理念。正如卡蓝默所认识到的那样,“伦理问题……是因为公(国家)和私(市场)的双重失败造成的”。〔8〕虽然,通过传统理念的再造,管理与自治都具有了一定的新内涵,但是,新管理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仍然具有忽视情谊关系的缺陷。这就引发了人们对情谊关系的再思考。哈贝马斯看到,新的市民社会“不再包括控制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的经济领域。无论如何,‘市民社会’的核心机制是由非国家和非经济组织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9〕与此同时,“许多集体行为的问题只通过个人行为无法解决,但是由遥远的国家调节或间接的正式民主程序也不容易解决。相反,社群的自我调节,结合民主国家及其机构的权威,倒可以使问题得到解决”。〔10〕这就为社区情谊关系的重塑提供了可能。尤其是“社会资本”概念的提出使得社区情谊关系受到广泛的重视。“社会资本包含隐含的知识、网络的集合、声誉的累积以及组织资本,在组织理论语境中,它可以被看作是处理道德陷阱和动机问题的方式。”〔11〕 毫无疑问,上述的思考都为社区在新型社会情境中构建抵御流动性风险的伦理情谊网络提供了方向。

情谊关系的重塑不仅仅关乎社区,同样也关乎政府对社区的治理。帕特南在研究政府改革时,通过意大利政府改革的不同效果分析,发现社会资本在促进政府改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帕特南看来,社会资本存储在一些自发性的组织之中。“这些自发出现的组织,与其说是代表了一种理想的利他精神,不如说反映了一种实用主义的未雨绸缪。处境相同者愿意齐心合力,以抵御社会迅速变化所带来的风险。”〔12〕这其实意味着,政府在进行改革时,为了促进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可以依靠社区内在的社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开发和完善社区内部的社会资本对于培育社区情谊关系、维系社区团结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社区情谊关系的培育反过来也要求政府实现伦理化和道德化。

(四)传统理念革新的困境

在工业社会中,“政府与社会关系是中心与边缘的关系,政府处于中心,而社会则是围绕在政府的边缘,并形成了稳定的中心――边缘结构”。〔13〕在中心――边缘结构中,中心对边缘具有特定的支配作用,边缘要服从于中心。就政府与社区的关系而言,社区管理的科层制就是中心――边缘结构的实现方式之一。随着政府职能社会化,社区从政府的严格管制中脱离出来。社区与政府的分离使得政府的中心地位被削弱。随着社会中心论的兴起,社区与政府关系的中心――边缘结构发生了变化,两种社区中心论被凸显出来。一种是从市场社会中心论的角度看社区与政府的关系,社区被嵌入到商品化的理念之中,与此同时政府也被放置到边缘位置。另一种是从志愿社会中心论的角度看社区与政府的关系,社区被嵌入到互惠互利的理念之中,政府同样也处在边缘位置。虽然,从基于科层制的政府中心论到基于市场理念或志愿理念的社会中心论的转变,促进了经济、社会与政治秩序的辩护。但是这三种中心论在试图把功能相对分离的社区与政府整合到一起时,采用的都是单一化的策略。这种单一化的策略其实是追求同一性的表现。这种同一化的策略无视功能分化的合理性,试图强制性地实现功能的高度整合,最终却导致社会功能的紊乱。尤其是在当前社会复杂性与流动性不断增长的情境中,这种依靠单一中心进行功能融合的策略就会更加不合理。

为了克服单一中心整合模式可能带来的社区治理的碎片化,一种多中心的理念逐渐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多中心理论的兴起为多元力量的共同发展提供了合理性证明,并减弱了多元力量为了争夺单一中心地位而发生分裂的可能性。但是,多中心理论仍然停留在中心理论的视野之中。虽然,多中心理论虚化了那个绝对的单一中心,但是它并没有真正地解决碎片化问题,而只是把碎片化问题弱化了。一旦那个能够维系多中心之间均衡的隐秘力量被忽视,社区治理的碎片化会以更极端的形式出现。其实,不论是单中心还是多中心,都没有真正的理解当前社会分化的意义及其限度,因而也就没有理解社会整合的意义及其方式。社区治理的碎片化问题,看似是一个分化过度的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整合不当的问题。社区内在力量的分化,自然会带来多样化的功能及其合理的存在。但是多样化的功能之间必须有所整合才不至于出现紊乱状况。这就要求超越简单的分化逻辑和局部思维,从整合与整体的角度重新思考社区治理。

三、合作理念中服务型政府治理社区的策略

传统理念的革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拓展人们对于社区治理现代化中服务型政府的认知。社区管理理念的革新透露出服务型政府的职业属性,社区自治理念的革新揭示出服务型政府的政治属性,而社区情谊理念的革新则凸显了服务型政府的伦理属性。但是,传统理念对于新型社会分化与整合的不当理解,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人们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准确理解。这就要求,用一种更加合理的理念来理解社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一)合作理念的维度

社区治理的现代化需要服务型政府具有一种合作理念。虽然,合作的概念早已有之,但是,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中,合作具有新的特质。

首先,合作蕴含了领域融合的维度。近代社会“处于不断分化的发展过程之中,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进入了一个不断分化的历史进程中了”。“在近代社会的分化中产生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在这同时,日常生活领域也开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出现。”〔14〕领域的分化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多样化,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社会的复杂化。为了实现社会秩序与整体功能的发挥,各个领域之间必须被有效协调起来。不过工业社会中的领域协调是依据同一性的领域侵蚀。所谓领域侵蚀,其实就是用一个领域的原则与功能来取代其他领域的原则与功能,以实现各个领域之间功能的一体化。但是,领域侵蚀用单一功能来支配其他功能的实践,最终被证明是无效的。在新型的社会情境中,重新分化出来的各个领域不仅具有了新的特质,而且在协调的理念和方式上也发生了变化。从社区治理的角度看,生活在社区之中,并不是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同质性的空间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信息、资源和人员不断流动的空间之中。社区内存在的多种功能领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同一性的支配和服从关系。各个领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侵蚀与被侵蚀的关系,而是融合关系,即从相互建构的意义上把握各个功能领域之间的嵌合方式。

其次,合作理念蕴含了伦理的维度。社区内在各种力量之间的融合,显然不能通过竞争与控制实现,而是需要激发一种关于伦理共同体的想象力。“对共同体来说,多样性和包容性并非势不两立。在许多语境中,我们把共同体理解成是由比较松散的合作活动和群体构成的。忠诚和凝聚固然重要,但是,关切和考虑每一个人的利益这一隐含承诺同样重要。为了共同体的目的,分界线被打破了。焦点转移到共同事业和共同的生活。”〔15〕 换言之,共同体的构成虽然是多样的,但是共同体各个构成部分之间并非是相互隔离的、而是相互沟通的。共同的事务也并不是被事先自上而下给定的,而是通过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相互破除自身的禁锢而相互建构起来的。与此同时,对于合作的伦理之维和道德共同体的理解也可以通过社会资本这一路径。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社会粘合剂,有利于修补由市场机制所引发的社会分化与分裂。在帕特南看来,社会资本有两种,一种是黏合性社会资本,一种是连接性社会资本。“黏合性社会资本有助于加强特定的互惠原则和成员的团结。连接性社会网络,能够更好地连接外部的资产。连接性社会资本可以产生出更广泛的互惠原则,而黏合性社会资本则会使人们局限在自己的小圈子里。”〔16〕利用这些社会资本的有利特性,可以建构出一个合作网络。

再次,合作理念蕴含了网络的维度。正如鲍曼所认识到的那样,“‘社会’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一种‘网络’而非‘结构’(更不用说一个稳定的‘整体’):社会被人们认识为各种随意性的联结和分离的矩阵,一个能出现无数种排列组合方式的矩阵”。〔17〕 在很大程度上,网络概念提供了一种不同于结构概念的理解图式。第一,结构可能预设了一个先在的整体性或者说“一”,然后结构中的所有其他构成要素都要依据这个整体性或“一”来进行自我建构;而网络并不预设一个先在的整体性或“一”,而是在互动的过程中实现各构成部分之间的平衡。第二,结构具有信息传递的单向度性,而网络具有信息传递的多向度性。第三,结构具有稳定性和寻求确定性的特点,因此不适应高度流动与不确定的社会。网络则具有灵活性,它能顺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第四,结构中的构成部分具有固定的位置并且处于不同的层级之中,而网络中的构成要素则不再具有固定的位置,处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互动。在很大程度上,只有“网络”才能为社区与政府的合作治理提供有利的关系模式。

(二)服务型政府治理社区的策略

首先,引导新型社区自治。当前社区自治的兴起并不是一个单向度的内生过程,而是一个多向度的互构过程。政府也将会在新型社区自治兴起的过程中发挥特定的作用。就社区治理的建构而言,社区治理中的关系既不应当是竞争性的交换关系,也不应当是控制性的管理关系,而是服务性的合作关系。就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与社区自治兴起的关系而言,服务型政府应当引导社区走向新型自治。服务型政府既不能采取自由主义的策略放任社区自治,也不能采取管理主义的策略控制社区自治。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这两种策略都是不可行的。服务型政府作为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政府建设的目标模式,就应当以服务的理念来处理其与新型社区自治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服务型政府既要承认新型社区自治,又要促进新型社区自治的成长。因而服务型政府可以通过引导的方式促进新型社区自治。服务型政府引导社区自治,就是要以合作的理念引导社区自治,使社区自治被纳入到网络化的治理结构之中,并促进政府与社区在功能上的有效融合。

其次,培育社区伦理精神。工业社会是一个理性化的社会,伦理精神被作为一种价值巫魅驱逐到社会精神的边缘位置。社区的伦理精神同样也受到了排挤与限制。一方面,社会层面上的个人自由和组织控制的理念把伦理精神变成了附属于它们的理念,因而社区伦理精神就无法得到伸张。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也支持个人自由组织控制的理念,社区的伦理精神也就无法制度化。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中,人们重新从社会团结与道德责任的维度来寻找新的社会治理方式。在社群主义和社会资本理论的助推下,社区伦理精神的培育再次成为一个焦点问题。第一,我们不能够再用一种感性的和自然主义的视角来看待社区伦理精神。随着社会越来越复杂,社区伦理精神的建构必须自觉化。第二,当前社区伦理精神的培育需要从领域融合的角度来理解。工业社会中的社区伦理精神在领域分化的过程中被削弱。在后工业化进程中,随着政府职能的社会化,社会治理的主体变得日益多元化,领域融合的迹象已初露端倪。第三,随着领域的融合,政府与社区的关系也将发生变化。在很大程度上,社区不应再持有一种传统的自然主义的道德观,政府也不应当在从自由主义或管理主义的角度来理解自身的伦理特质和社区伦理特质。只有通过服务型政府才能培育社区伦理。服务型政府只有通过实现行政人员道德化以及建构道德制度才能矫正自由主义和管理主义对于其自身伦理精神的限制。政府的伦理化有助于引导社区的伦理化。

再次,构建社区合作制度。社区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保障,而政府在提供制度保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过,在当前社区重建的情境中,政府所提供的制度保障类型以及提供制度保障的方式都与工业社会中政府的所作所为有很大的区别。工业社会中的制度设计是由两种理念支配的,一种理念是竞争,一种理念是控制。当然,这两种理念之间也存在着交叉和混合的现象。不过这三种形式不再适应新型的社会情境。通过服务型政府建构的合作制度的理想类型应当是由伦理精神联结在一起的行动者网络。第一,通过服务型政府建构的合作制度不是一个结构而是一个网络。“网络”与“结构”相比,更适合于理解和应对当前社会的特质,即由高度复杂性和流动性所导致的关系模式。第二,通过服务型政府所建构的合作制度是行动者的网络。行动者具有自主性,不像结构中的行为者那样只是被动的服从并执行来自上面的命令。在一定程度上,行动者不仅仅再从上层接受命令,而且也在与其他行动者的互动中开展活动。在由“网络”所提供的无中心和无层级的关系中,行动者能够围绕着公共事务的解决展开自主而平等的交往。第三,服务型政府所建构的合作制度是具有伦理精神的行动者网络。行动者只有具备伦理精神才能彼此信任和相互合作。政府作为网络中的一个重要行动者,必须实现自身的伦理化,并以伦理精神为指导服务于其他行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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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张康之.行政伦理的观念与视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23.

第3篇

关键词:社区教育;基本特征;社区性;教育性;人本性;适度正规性

作者简介:陈乃林(1941-),男,江苏通州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专家组成员,研究方向为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赵瑶珍(1981-),浙江兰溪人,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5)15-0060-07

所谓特征,是指事物内在属性和外部表征的统一性状。关于社区教育的特征问题,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论述。本世纪初,就有论者概括了“三性说”、“四性说”、“五性说”和“七性说”等①。随着社区教育实践的发展,人们认识逐步深化,关于社区教育“全员”、“全面”、“全程”特征的概括,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在此基础上,有的论者,把社区教育归结为全民终身教育在社区范围内的缩影。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教育工作者仍然存在一些困惑,说到社区教育具有“三全”特征,社区教育似乎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容器、无所不能的工具,因其缺乏确定内涵和明晰边界,难以把握其本质属性,凸显其独特价值。这就需要我们直面问题与困惑,深入反思与凝炼,不能仅仅停留在或满足于对特征的一般性阐释。经过十多年的实验实践,现在社区教育已经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广普及,比过去较多地具备了深入研究社区教育本质的现实可能性。本文尝试就社区教育的基本特征,作进一步的反思与探索,就教于诸君。

一、社区性是社区教育的本源性特征

社区与社会,一字之差,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社会是指人类交往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是宏观的、抽象的概念;而社区则是指某一个地域范围,是具体的、特指的概念。“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1]当然社区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社区,就如上述“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这是区划的概念;广义的社区则涵盖城乡的居村、街道乡镇,这是社会学研究的范畴。

对于社区性的特征,在许多学者著文中,都已形成共识。例如,“社区教育是一种区域性的、有组织的教育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活动。”这里的“区域性”当指“社区性”[2]。又如“社区教育是提高社区全体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以及实现社区发展的一种社区性的教育活动过程。”[3]这里的“社区”、“社区发展”所体现的“社区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社区性究竟是一种什么层面、层次上的特征呢?有的论者把社区性界定为“社区教育外延上的范围规定性”,这是对的,但仅仅是外延上的特征吗?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解读社区教育的社区性特征:

一是“社区”是社区教育的“外延”。我们赞同许多论者的观点:社区性首先是社区教育范围即外延的规定性,就是说,社区教育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一种教育活动,它有别于社会教育。这里还要注意的是,社区教育是社区范围内的教育,但不能反过来说,凡是社区范围内的教育都是社区教育。譬如说,社区范围内的学校教育、企事业的单位教育、机关及社会团体的教育等等,原则上都不是社区教育。只有当这些单位的成员回到社区,社区为其提供教育服务,或者社区范围内的单位和社区发生双向互动、参与,共同开展的教育活动,或社区提供了教育服务,才能称之为社区教育,如青少年校外教育等。

所以,还在世纪初,教育部有关领导曾经指出:社区教育的重点对象是成人,特别是离开学校、离开单位的成人,此话寓意深刻。也就是说,社区教育重点是为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残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家庭妇女、(放学以后回到社区的)青少年提供各种教育服务。社区教育和社区内的学校教育、单位教育、机关教育虽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这和过去我们都很熟悉的以在职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的成人教育也有区别。所以,准确理解和科学把握社区教育的边界和重点对象,对搞好社区教育,推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是“社区”是社区教育的“本源”。对于社区教育的社区性,不仅仅要看到在教育前面加了一个限制词而已,或者只是一种范围或外延的限定,更要看到社区是社区教育的本源,没有社区,就没有社区教育。所以,“社区”既是指它的外部特征,更是这一类或这一块教育的“根”和“源”。

社区教育是应社区所需而生。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是任何一个事物产生、发展的潜在根源。社区教育的产生,同样是为了解决社区建设、社区发展的问题应运而生的。社区教育的兴起,不仅给社区居民传授并拓展知识、训练并学会技能的机会,而且还丰富了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特别是社区教育通过种种方法,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稳定,推进社区公平,构建社区和谐,幸福惠及百姓,发挥了很重要的社会人文功能。教育有诸多类型,唯独社区教育,是专门应社区所需、应居民所需而产生而发展的一种教育类型,这就是社区性之于社区教育的独特之处。

三是“社区与居民”是社区教育的“主体”,是社区教育的“依靠力量”。社区教育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但是,社区教育究竟依靠谁?社区教育的主体又是谁?实践证明,必须依靠社区,依靠社区居民,依靠社区的骨干力量,调动社区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激发社区各个方面的社会活力。社区机构与居民是社区教育的主体,搞好社区教育,必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个具体的社会实体,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问题,解决社区的问题,只能依靠本社区居民的力量,这也是社区教育的社区性独特之处。

三、人本性是社区教育的基因性特征

人本性兼有社区性和教育性两者的基因因子。中国近代著名的实业家、教育家张謇提出“父实业,母教育”的主张,意指实业教育由实业和教育有机结合的关系。同样社区教育也内在地包含着社区和教育的有机联系,社区教育也必然具有这两者的基因因子。从社区的角度,人本性的基因性特征非常明显,社区本来就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共同体,是人们生活起居、生生不息的地方,草根性、生活性则是社区教育题中应有之义。

关于教育,我国教育学界通常都从实证科学的角度界定教育的概念,按笔者理解,教育固然具有科学的特征,但教育的本旨更多地则表现为一种出于人类本性的爱。加拿大现象学大师马克思・范梅南在其著作《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一书中指出:教育学不能从抽象的理论论文或分析系统中去寻找,而应该在生活的世界中去寻找,在母亲第一次凝视和拥抱新生儿时,在老师向学生眨眼睛对学生的工作表示赞赏时,教育学存在于情感的亲身体验中[7]。就是说,爱是教育关系发展的先决条件,教育是一种爱,爱也是一种教育。

康德认为“人唯有凭借教育才能成为人,人决非人所创造的教育以外的产物”[8]。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社区教育着眼点、归宿点都是为了居民,为了满足居民更加多样、更加适合、更高品质、更加个性的教育学习需求,教育对象没有年龄、性别、种族和身份的区别,特别注重为社会低层的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外来务工者、服刑人员、孤寡老人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这就弥补了正规化、制度化教育层层筛选、优胜劣汰所带来的弊端,落实教育公平公正,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所以,社区教育是最能体现人本性质和人文关怀的一类教育,社区教育是一种“有教无类”(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语)、“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近代捷克民主主义教育家夸美纽斯语)的普惠教育。

上个世纪90年代,为了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学习需求,在全民教育基础上,又衍生出了全纳教育。全纳教育发端于特殊教育,却又超越特殊教育,它所指的对象除了残障学习者之外,还包括其它一些困难群体或弱势群体。全纳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它承认人的差异性,包容差异,走向全纳。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社区教育倡导个性化学习,针对不同的人群创设不同的学习平台、开发不同课程,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使学习者既掌握知识技能,又提升个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实现生命价值。社区教育教育对象的全纳性、教育内容的包容性和教育机会的公平性、教育价值的普惠性,与人本主义教育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人本性来自社区,又必然回归社区,创新提升社区品质。社区居民通过社区教育,学到了知识技能,提高了主体意识,他们在政府指导下,积极参与社区自治,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信息沟通服务,实现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在这里,居民真正成了社区主人,当家作主,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创造自己的新生活。

社区发展的真正内涵是社会资本的积累和提升。社会资本以人际关系和社会网络资源为表征,传统的胡同、院落、街巷、社区等生活单位,是社会资本的制造基地,也是社会信任和社会交往的基础,是一个社会不可或缺的“粘合剂”。时下不少社区以公共治理理念创新管理制度,以基层民众日常生活为内容,共创共建和谐社区,提高组织凝聚力,增强组织和谐度,促成成员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将“陌生人社会”变成“熟人社会”,不断增进社区成员之间相互信任、合作、共识、集体认同和归属感[9]。

由此可以看出,人本性并不完全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也是一个很接地气、非常务实的社会实践问题。社区教育人本性特征,通过个体与群体、理论与实践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盘活社会资源,形成社会资本,不断推动社区的发展与进步,并且不断升华到更高的境界。如果说人本性深藏于内,那么,精神家园就是这种人本性显露于外的社会实践结晶。现在不少地方,居民心手相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共建自己的精神家园,涌现了一批诸如村组家园、睦邻点、新市民之家等社会组织,一方面以学习为中心,以学习为动力,以学习为纽带,另一方面又和精神文明与社会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与美丽家乡建设结合起来,活动的内容和动机、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超出了教育与学习的范围,深刻地蕴含了社区教育的精神内涵和文化价值,以文化人,立德育人,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升社区精神和家园意识,推动着社区由社会生活共同体,经由教育学习共同体,向构建和谐共同体、建设精神家园的新境界发展提升。

实践证明,随着社区教育的深入发展,经过教育学习实践的积累和积淀,推动着知识的教育态不断地向个体生命态转化与内化,并由个体生命态向群体生命态扩展与升华,推动着精神文化层面和社会实践层面相互融合,千万个理想、梦想和心智聚焦到一点:社区居民齐心协力共同创建自己的精神家园,成为越来越多的地方发展社区教育必然的价值选择和实然的目标追求。社区教育发展目标是多重的,但归根结底,构建和谐,教育惠民,建设精神家园,则是最核心的目标。

四、适度正规性是社区教育的制度性特征

从教育制体系的类型(形式)上,社区教育属于非正规教育范畴。所谓非正规教育,美国著名教育学家菲利普・库姆斯(Philip H. Coombs)于1973年所作的定义是:“在已建立的正规系统之外的任何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无论是独立进行的或是作为一些更大的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目的在于服务于明确的对象和学习目标”。[10]这里要纠正以往的两种误读和误导:一是为了强调社区教育的地位作用,一味到正规教育那里找定位、争地位,殊不知这是两种不同范畴、不同类型的教育形式和教育形态,不可简单类比和攀比;二是一提到非正规教育,似乎没有规范可言,可以随心所欲,这就必须强调非正规教育,决非是教学无目的、办学无计划、质量无标准的教育,它只是和传统的普通学校教育具有相对区别。

我们认为,从制度类型上,社区教育定位于非正规教育,但非正规不等于不正规,探寻非正规教育中的正规性,也就是探索并揭示非正规教育的规律与特点,正是当今社区教育工作者必须着力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当下探讨这个深层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有研究的必要性,也有现实可能性,关系到我国社区教育的内涵发展、品质发展和按规律发展、可持续发展。我们初步研究的结论是:适度正规性是社区教育的制度性特征。

(一)推进治理创新,着力探索社区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新架构

经过多年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我国社区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社区实施,居民参与;实行规划目标导向机制、建立条件保障机制、激励制约机制、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与此同时,许多地方建立了以县市区社区学院为龙头、街镇社区学校为骨干、居村社区学习点(室)为基础,实体性教育学习与信息网络学习相结合,教育机构学习与民间社团学习相结合的社区教育支持服务体系。这些体制机制和服务体系成果,凝结了各级党政领导和教育部门、广大社区干群的实践创新创造的智慧,是探索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规律性的总结,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持续发展和制度创新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部提出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结合社区教育实际,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即以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改革为关键,以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为重点,以积极搭建社区教育平台和支持服务体系为支撑,以积极探索市场运行机制为突破,以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治理体系法制化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机制为新的维度,[11]逐步形成治理体系的结构框架。目前,要以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为重点,形成政府主导、社区自治、社团主角、居民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格局;政府转变职能,强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或承包、委托授权等方式,引进市场机制,提高服务效能,改善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

(二)深化内涵建设,构建以素质标准为引领的课程建设新体系

课程是社区教育的核心领域,课程具有传承、传播、发展、创新人类文化的独特功能,是教育的基本载体,也是社区教育区别于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卫生、社区服务之处。社区教育作为一种带有地域色彩的教育,其课程也呈现区域特点。华东师范大学黄健教授认为,“由于社区教育是一种有着不同于普通学校教育、职业教育等功能的一种新型教育,因此,社区教育课程的内涵,应该体现社区教育的这种独特性。基于社区教育本质上是一种面向普通民众,满足他们在学校、在职场难以获得的、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的学习需求,因此,应该以‘经验观’来诠释社区教育课程的内涵。”[12]全国各地基于当地社区教育发展需求,开发了内涵丰富、特色明显、乡土味浓的课程,满足了当地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历经十多年的实践探索,社区教育课程建设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进入本世纪以来,2006年,全国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召开了第一次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研讨会,旨在解决社区教育作为一类非正规教育,同样具有正规教育共同的质的规定性;教育活动尽管是社区教育的常项与强项,但是社区教育决不是简单的唱唱跳跳的事情,社区教育需要从表层的活动型向深层的内涵型转化提升,课程则是社区教育的核心领域与基本载体。此后进入第二阶段,全国先后开展了四次社区教育特色课程的评审选优,旨在解决社区教育需要什么样课程的问题。社区教育所需要的课程,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为中心、具有社区教育自身特色的课程,是居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适用实用的课程,决不是简单地照搬正规学校教育的课程,不是学历教育的学科体系性课程,也不是一味追求高精尖的课程。到2013年,在总结上海、北京朝阳区、大连金州新区等地课程建设经验基础上,全国社区教育实验课程建设步入了第三阶段,开始建立分人群的素质教育标准,开始实行课程分类,开始建设课程体系,制定课程实施指导纲要。以上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的历史轨迹充分说明,加强非正规教育的正规性建设,既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健全课程建设与实施体系,则是一个核心环节和关键表征。

(三)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强化队伍建设新安排

师资队伍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和教育绩效。发展和提升教育事业,必须加强社区教育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教师队伍专业化是一个世界性、长期性的重要问题。1955年,世界教师专业组织会议第一次讨论了教师专业化的问题。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首次以官方文件确认了教师专业化。到20世纪80年代,教师专业化成为世界发展的潮流,也是21世纪国际教育的核心问题。我国于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中的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从1995年起,我国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这在教师专业化道路上迈开了第一步。

如果说加强正规教育的教师专业化建设早已见诸实践,那么,在社区教育这一类非正规教育中,要不要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答案是肯定的。这不仅是按照非正规教育规律特点,推进非正规教育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也是加强非正规教育正规性建设,对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的必然要求。当然,可能在某些方面与正规教育有所区别,以体现其特色。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于2013年3月印发关于《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社区教育工作者是指社区教育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学人员,并且分别就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加强社区教育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此后,全国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同北京市朝阳区,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开展了相对比较正规的继续教育培训试点,自此揭开了全国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序幕。其实全国各地也陆续开展了一些类似培训,表明了社区教育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全国社区教育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先导性经验。

目前,社区教育队伍建设中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比例失衡、管理缺失、评职不畅等问题。为了建构数量足够、素质良好、结构合理、胜任岗位职责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必须加强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一是要加深对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意义的认识。社区教育工作不仅是一份职业,也是一份专业,社区教育工作者既是一个工作者,也是一个学习者、研究者、专业工作者。正如华东师范大学的叶澜教授在其著作《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一书中的导言中说:“我们坚信,没有教师的生命质量的提升,就很难有高的教育质量;没有教师精神的解放,就很难有学生精神的解放;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就很难有学生的创造精神”[13]。二是建立社区教育工作者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专职工作者建设,明确目标,逐步到位。建立和规范社区教育专职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要像上海市一样,为社区教育工作者的职务晋升创设条件。同时,加强兼职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逐步做到多元化、多样化、优质化,满足社区教育发展和居民学习需求。三是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规划计划,创设平台条件,坚持开展社区教育队伍培训交流活动,帮助其提高文化科学和综合素质,掌握社区教育基本理论和业务技能,掌握社区教育最新发展动态和先进经验,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提高居民满意度。四是制定工作激励机制和评价制度。科学的激励和评价制度,有利于推动教师队伍良性流动、结构趋于合理。社区教育效果好不好,关键看居民学习反馈,可以通过随机访谈、调查问卷、社会反响等渠道,评价考量教育成效和社会满意度。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社区教育的基本特征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反思与探索,意在对认识社区教育“是什么”这个基本理论问题,提供一种视角和认识,和广大的社区教育工作者一起切磋。而认识事物“是什么”的问题,又有两种方法:一是静态描述,二是动态观察。本文在静态描述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更多地采用了过程追踪和总结反思的方法,力求与时俱进地总结、慨括社区教育实践创新成果,以利比较完整、深刻地把握当下社区教育的基本特征,为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并升华到更高境界提供理论支撑,就教于诸君同仁。

注释:

①转引自吴遵民.关于对我国社区教育本质特征的若干研究和思考――试从国际比较的视野出发[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9)(“三性说”指的是自发性、自主性和自下而上性;“四性说”指的是全员性、终身性、综合性、地区特色性之说;“五性说”指的是地缘性、整合性、开放性、互补性及广延性;“七性说”指的是全员性、地域性、广参性、即需性、多样性、组织性和共管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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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论文摘要]城市社区体育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但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社区体育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治理”理论为分析视角,探讨通过构建城市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来解决问题,并分析这一过程中政府应承担的责任。

1多中心治理及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

1.1多中心治理的内涵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的热潮,这场改革推动了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治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应运而生。

关于治理的定义,西方学者给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的说法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他们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者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这一定义为我们描绘了当代公共管理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打破传统政府“单中心”垄断公共事务管理的统治格局,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参与的多元的权力中心。“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治理方式也是多元的,通过各主体间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1.2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

社区体育活动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出现,80年代中期得到了迅速发展。1997年国家体委等五部委联合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对社区体育进行了界定,社区体育主要是在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的群众体育。根据这一定义,社区体育服务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增进社区居民的生理、心理和社会行为的全面健康;社区体育服务的对象是以街道办事处划分的全体社区成员,不仅包括社区的居民,还包括社区所辖的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其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场地及器材、开设运动处方,进行锻炼指导、体质监测、体育服务信息、体育活动的组织服务等。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是指为了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和非政府部门(社区所辖各类机构、私营体育服务企业、体育社团或居民)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共同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治理。

2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的必要性

2.1突破制约社区体育发展的体制障碍,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我国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一开始就是政府行为,并在政府主导下,形成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三级管理系统。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政府工作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二者的职责界限模糊,工作方式也带有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因此,我国的社区服务从一开始就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将促使社区体育管理体制发生转变。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在全能政府遇到市场经济挑战的情况下,重视政府之外的市场及社会力量,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中心格局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而社区体育所独有的地域性、自愿性、多样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决定了社区体育服务更加适合采取多中心治理的体制,除了需要代表政府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外,还应当有更多的私营体育服务机构及非营利的体育社团参与社区体育服务。非营利组织所具有的公益性、自治性特点,能保证其在提供体育服务过程中,解决一些政府和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

2.2突破社区体育发展的资源瓶颈,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从社区体育服务的内容来看,场地、经费及人才是开展社区体育的重要资源。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政府经费投入有限,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馆设施资源匮乏,无法满足居民体育需求等问题。除了物质和资金条件,社区体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离不开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参与和指导及有关的社区体育管理人员的管理,他们的数量及水平直接影响着社区体育发展的质量、深度和广度。但是,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体育人口来说,我国的社区体育指导员人数少、指导率低,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我国街道社区体协中,专职管理者仅占19.6%,大部分管理人员都兼任多职,很难在社区体育工作上投入很多精力。大量经常性的社区体育活动则主要由晨、晚练习点等自发性社区体育组织来完成。以天津市为例,全市晨练活动站的体育指导者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不足30%。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场地设施、经费及人才短缺的问题。在多中心的治理框架下,社区所属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以成为社区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这些单位尤其是学校向社区提供体育场地、设施,是解决场地、设施短缺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一些社区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例如,天津市马场街社区本着双赢互动的原则,与社区内外的机关、院校、部队、医院、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共建了社会实践基地,为居民提供日常健身咨询、健身技能培训、体质检测等服务。与天马集团、水利局、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干部俱乐部、自然博物馆等12家单位达成协议,通过无偿或低偿等方式,向社区开放35个体育活动场地,总面积达到11500平方米。每年的社区运动会和大型体育竞赛都利用这些单位的场地和设施举行。

3政府在构建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过程中的责任

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自发形成,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社会力量和市场发育均比较薄弱的国家,推行这样的管理模式,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3.1转变职能,培育社会和市场力量

多中心管理模式必须贯彻“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把政府过于集中的权力分散开来,以纵向放权实现层次化管理,以横向分权实现社会化管理,将体育管理体制从现在的线性结构改为矩阵结构,从行政命令式的“垂直管理”改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矩阵式管理。政府承担体育的宏观管理、体育总目标和政策的制定、政策调控、经费支持等职能。其中,社区体育的基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由主办体育转为主管体育,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整个社区体育发展规划,开发利用社区体育资源,培育社区体育组织等。

培育社区体育非营利组织。健全、自主的居民自治组织既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也是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主要力量。因此,要确保社区自治的各项权利,发挥社区在体育服务方面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应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综合管理权赋予社区居民委员会,使之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会组织。

引导市场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根据居民社区体育服务的需求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对于一些基本的需求,可以由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以免费或低收费的方式提供,对于一些个性化的高层次的体育需求,政府可以调动市场力量加以解决,走产业化的道路。政府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体育产业,依法开辟体育经营场所,为经营体育产业提供场地、税收等有利条件。

3.2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形成体育观念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对体育价值的认识还比较有限,体育作为一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还未被更多社区居民所采纳。由于社区体育具有较强的个人余暇性和自由性,决定了对社区体育的发动、组织和管理不能做硬性干预,而主要应从刺激其体育需求,调动其参与积极性着手。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地向辖区居民宣传全民健身活动的意义,举办健身知识讲座,开展健身知识咨询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通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健身活动,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体育的积极性。

3.3投入经费,保证社区体育服务的公益性

由于社区体育利益的外溢性,公益性是社区体育的一项本质特征。政府在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同时,应保证社区体育公益目标的实现。维持社区体育发展的均衡性,逐步增加对社区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助社区体育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王旭光,等.天津市社区体育组织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1(4):30-33.

第5篇

促乡村振兴 建美丽蒋巷-惠山区前洲街道蒋巷社区争创美丽乡村示范点

蒋巷社区地处唐平湖畔,堰玉路从中穿过与洛洲路交汇于社区工业集中区,北接沪宁高速公路出入口,南邻无锡城铁惠山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惠山区前洲街道的西北门户。全社区下辖10个自然村,17个居民小组,总面积1.4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850人。社区村道都修建成一条条的柏油路,两旁绿化郁郁葱葱,现代化厂房在工业区连成一片,整齐的农村住宅挺立在居民集中区。

在此次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蒋巷社区注重挖掘生态禀赋和人文底蕴。社区两委班子坚持规划先行,多次邀请设计院的专家实地考察社区环境,在此基础上,又广泛的听取了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以地方风貌为参考,以居民意愿为导向,在辖区内的周二自然村确定了空间布局,建设了综合市民广场,活动健身中心、文化宣传长廊等公共基础设施,修葺了园林景观,墙绘装饰,道路绿化等江南地方特色文化建筑。在施工修建过程中,居民祖坟搬迁是社区工作遇到的一大难题。为此,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老年干部多动嘴,年轻同志多跑腿的精神,利用休息时间,摆政策讲道理,在未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了迁坟工作。社区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环境面貌有了巨大改观。

在提升“颜值”的同时,蒋巷社区为美丽乡村注入了内涵。多年以来,社区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居民素质提升为着力点,树立社区党建品牌,传承优秀民俗、村风家训等特色文化,切实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居民积极组织和参与社区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社区在去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双零”试点单位,辖区内的红宝油墨公司成立了惠山区第一家台企党支部。今年,社区也开展了创建老年文体特色团队示范村(社区)活动,辖区内的长庆庵争创“三星级宗教场所”。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就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在系统治理、长效治理中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质的飞跃。蒋巷社区以此次争创美丽乡村示范点为契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善环境、补齐短板,大力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第6篇

一、苏州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的经验

苏州以较小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高的城乡文明程度、较完善的城乡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使城乡一体化水平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构建以城乡一体化为宗旨的城乡利益协调机制。改革实践中,苏州市政府站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按照集约、智能、低碳、生态和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制定城乡一体的发展规划,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以及跨部门综合办公室,改变“管城的不管乡、管乡的不管城”的二元管理体制,使土地利用、城镇布局、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有机融合、协调一致。

健全以“三集中”为特征的城乡利益生成机制。目前,苏州建设用地占陆地面积已超过40%,从生态和宜居角度看,粗放式增量扩张的路子难以为继。为此,苏州通过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即“三集中”,引导乡村工业和农业实现规模经营以获取规模效益,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以节约土地资源,拓展发展空间。

形成以“三置换”为导向的城乡利益交换机制。在改革过程中,苏州积极引导农户把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村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会保障和社区住房,即“三置换”,并参照市场原则,形成利益交换机制。通过该机制,最大限度地使农民摆脱土地、农村住房、集体资产的牵A,提升农村资源的“动能”。

建立以服务均等化为内涵的城乡利益保障机制。目前,苏州已建立起城乡一体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基础设施体系;已建立起集党员活动、就业社保、商贸超市、卫生计生、教育文体、综治警务、民政事务、环境保护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已实现城乡低保、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三大并轨”,成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典型示范区”。

二、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在上述所分析的“三集中”所涉及的产权中,除置换后的房屋产权完整外,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所有权均表现为“权能”不足。这就使得农民手中的“股权证”,仅有表决权和分红权,不能抵押、担保和转让,没有“用脚投票”的权力,存在较大的“委托―”风险,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也使“集中”的效率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合作组织治理低效。截至2013年底,苏州共有各类农村合作组织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村均集体收入达到650万元。然而,调查显示,这些合作组织也存在着诸多的发展桎梏,如分红水平不高,分红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太低,影响了合作社凝聚力;超过90%的合作社经营管理层与村“两委”有叠合,这种叠合虽在短期内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执行力,但从长期来看,并不利于合作社成长,导致治理结构虚置,形成新的“政社不分”,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城镇社区管理不够健全。目前,苏州镇域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在15万~30万之间,经济总量堪比内地县级市。虽然苏州正试点“区镇合一”,但其仅限于将开发区经济管理职能与镇的社会管理职能合并,并未真正突破“镇”建制束缚。另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失地农民为主的新型社区大量涌现,大量撤并村进驻同一社区。这一方面会导致新型社区自治与撤并前村民自治在衔接方面存在困难。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原村集体财产在分割、继承、管理等方面出现较多的管理漏洞。

三、深化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化。明晰产权归属,顺畅产权交易,是确保农民权益,发展农业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资产所有权要在“确权”的基础上,赋予其抵押和担保的权能,并在此基础上,可探索性地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这一方面主要是允许农村产权在村镇内部的有偿转让以及在资产市场上的有效交易,确保农民手中的土地及相关资产能够实现其应有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对于零碎的产权,可在健全保障的基础上促使农村产权适当集中,以此促进资源能够集聚在最有效率的使用者手中。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借助市场的力量,可以激活各农业合作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而有效推进城乡一体化。

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主要推动力。这方面可借鉴荷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通过大力发展基于家庭农场的农业合作社来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营能力。对此,可结合苏州实际,建议重点扶植和培育千亩规模以上的家庭农场,并适时出台《家庭农场法规》,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相应良好的法制、税收、资金、装备等条件,并规定家庭农场承租经营期不宜少于10年,适时推动家庭农场之间的专业合作。同时,要理顺家庭农地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关系,即家庭农场主要负责农业生产日常管理,而合作社主要负责加工、技术和服务等,努力形成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并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将土地(林地)招标给家庭农场耕种,努力探索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有效路径。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城乡一体融合步伐。据统计,2013年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为2156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分别为64.23%、21.16%、7.61%和7.0%。在此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主要由市场决定,一般而言,只能通过长期的教育投资慢慢转化为农民现实收入增长;对于家庭经营性收入,政府可通过采取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宽农民经营内涵,提高种植、养殖平均经营规模等方式,多管齐下地实现经营性收入的快步增长;对于财产性收入,政府可通过政策规定和审计督查等方式,确保农民合作组织能将当年盈利的60%用于分红和返还社员,确实提升农民福祉。同时,为避免失地农民“上楼万事愁”,所有新型社区都应提供良好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等,以此构建社区终身教育体系,增强农民收入获得能力和现代社会适应能力,加快城乡融合。

实施政社分离,统筹协调村社组织自治关系。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会逐渐进入新型社区,但村集体的经济利益和原村民的自治组织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依旧保留和存在。为改变这种“政社不分”的传统村社治理方式,在构建和推进新型社区时,特别要注意统筹社区自治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对此,可建议将原村自治组织改造为经济组织,而社区组织则维持其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目的在于实行政社分离的管理模式,给予村组织充分的经济自治权。在该模式的引导下,在不断提升村组织发展活力的同时,社区组织应为其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保障,积极改进村组织的管理方式,带动和推进村组织的现代化进程。借助统筹村社组织发展关系的契机,在优化村社组织治理结构的同时,努力探索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的多样实现形式。

第7篇

关键词:转型期;农村社区;文化建设

社区文化是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核心所在,特别是处于转型期的农村社区,其社区文化建设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因此,如何积极探索转型期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推进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区物质文明发展,已经成为了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转型期农村社区文化的内涵

转型期农村社区文化主要指的是由居住在农村的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由一定的纽带联系在一起而形成共同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情感归属和道德规范。而从农村社区文化内涵的形态上看,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及观念文化三个层次。其中,物质文化主要指的是进行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所必须的各种文化设施以及文化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此可见物质文化是保证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制度文化指的是农村社区文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制度文化是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基础保障;观念文化指的是居民所有具有的共同价值观、社区意识、社区精神等,制度文化是农村社区文化的核心所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及观念文化三者是农村社区文化的主要内容,且三者缺一不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构成了农村社区文化的统一体。

二、转型期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

转型期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普遍的思想认识不足问题,许多干部群众对政策的解读和理解不够,完全没有认识到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真正价值。许多社区干部工作理念和方式依然停留在以往落后层面,没有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观念,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中没有充分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没有从根本上抓好农村社区文化管理模式的革新,严重制约了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硬件支撑不够

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也同其它类型的项目建设一样,需要有强大的硬件设施作为支撑,但是由于经费不足,其目前的固定资源呈现出非常明显的匮乏性,即便是已经建成的图书馆、文化活动室也会因为后续资金的不足难以进行必备的资源补充、维修甚至是日常的运作,这就导致很多地方的社区文化建设成为了“形式主义”,并没有任何实际性的内容与意义。

(三)文化人才匮乏

文化建设同样需要一定的人才作为支撑,但是由于受到其固有的经营条件以及市场运作规律的影响,真正愿意投身到社区从事文化服务工作的人才数量并不多,而且极有可能因为工作环境和现有工作条件的落后与不发达造成已有人才的流失。同时部分地区政府层面由于缺乏对文化活动的支持,导致从事此项工作的人才很难得到进一步发展、充分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严重影响了其工作的积极性与热情。

三、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途径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先进文化

在转型期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发挥农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树立先进的农村社区文化。因此,在进行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以先进的文化占领农村社区,以先进的思想武装人们的思想,帮助社区居民实现其自身的价值,使先进文化在农村社区中扎根、发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既要做到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同时又要打造适合人全面发展的、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根据农村社区的具体情况,积极利用乡土资源,以戏曲、歌谣、民谣等方式开展一系列的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活动,促使独具特色的农村文化精神的形成,从而使本土文化与先进文化进行有机结合。

(二)完善设施建设,健全管理体制

农村社区文化是通过一系列的物质文化表现出来的,正如前面所提到的社区文化公共设施、文化活动场所、规章制度、文化管理体制等等。因此在当前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用于硬件设施投入的缺失而呈现出并不繁荣趋势的情况下,要不断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加大用于专项服务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确保其各项事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社区内部还要做好文化管理工作,让科学完善的发展体系,符合整个农村经济建设规律,以及广大群众文化需求规律的管理体系来完善对其的运作与支持。当然值得一提的是,要想彻底健全管理体制,还需要构建一支稳定的工作队伍,其要以发展的观点来落实文化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同时在明确其自身权责以及个人责任的情况下,通过一定的奖励机制,来实现其对于文化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自身作为文艺工作者的潜能。

(三)注重人才培养,增强培训教育

鉴于目前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已经存在的人才匮乏、人员结构失衡的现状,其要想从根本上摆脱其对于自身发展的束缚,就要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要充分储备社区文化服务人才,尤其是面向广大年轻的村干部,构建具有先进性、针对性、目的性与服务性的人才培养体系,并侧重于培养其管理素质与管理能力。同时,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需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社区文化教育工作。社区文化教育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大力开展一般知识性教育,通过采取组织村民学习方式,对村民进行社区基本知识、社区环境知识、生产知识、劳动技能、村民共约等知识进行教育,以此来不断的提高村民科学素质;二是积极进行观念教育,积极培养村民的公民意识,根据村民的传统文化意识、文化层次及接受能力,对村民进行民主意识、公德意识、法制教育、科学意识等教育,促使村民树立起良好的公民意识;三是在社区中积极进行行为教育,在社区中充分地利用多种文化教育资源,采取丰富多在的形式,组织、疏导、激励村民选择正当的行为方式,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转型期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树立先进文化,完善设施建设和健全管理体制,注重人才培养,增强培训教育,才能够促进我国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瓴,罗燕洪.社会治理创新视角下的社区规划及其地方途径――以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街道社区发展规划为例[J].西部人居环境学刊,2014,(05).

第8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法队伍,切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

为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今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年来调入、招聘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队伍。年初,我局根据市法治办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普法各项工作。在普法经费、订阅普法报刊等方面,我局做到经费预算有安排、支出有保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局属单位也落实了相关普法工作责任。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4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迎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

第9篇

一、努力学习,及时适应新的岗位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小平理论,特别是认真学习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理解“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党的十六大精神,掌握其精神实质,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专业培训,真正做到“想事、干事、成事”。继续发扬社区干部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精神,利用节假日进行义务劳动,美化社区环境。为了适应工作要求,配备了工作日志本、会议记录本、学习笔记本和来电、来信、来访登记表。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工作行为,调动了积极性,提升了社区整体工作水平。

二、勤奋工作,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我主要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名社区干部,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

1、提高认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优化社会环境这一主题,全面开展了创建“诚信平安社区”活动。在和区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又分别同4个居委会和卫生管理站签订了综治责任状,明确了责任范围和工作目标。通过签订责任状,各居委会和环境管理站从思想上、认识上、领导上、措施上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同时,加强了与公安部门沟通,召集居民代表联合召开了联防联控座谈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防范意识。配合各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今年共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课8次,受教育面达400人次。向居民发放新《条例》7000份,加深了居民对新条例的认识。同时,利用宣传栏不定期刊出了新《条例》、《国防教育》6期,并开辟了法律知识专栏,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居民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

2、做好民调、帮教、帮扶、等工作,巩固综合治理成果

在民事调解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成功调解民事纠纷35起,无民转刑案件发生,调解工作认真、细致,纠纷调处成功率98%以上。

外来人员、流动人口、刑释人员是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管理对象,为此,我们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在居民花名册的基础上,掌握了重点人口情况,加强了外来人员的管理。对社区承租房屋的外来人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租赁人的租赁期限、来区时间等进行详细的核查,并通过片长随时对外来人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员登记。

帮教工作继续有条不紊地开展。有帮教对象的单位基本做到帮教对象个人资料齐全。社区干部经常深入到他们中间,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日常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第10篇

关键词:社区教育;管理创新

作者简介:陈乃林(1941-),男,江苏南通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兼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育部社区教育专家组专家,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

中国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30-0032-03

社区教育是一项涉及到居民群众学习利益诉求的社会事业,社区教育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不仅对社区教育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对社区教育管理创新指明了基本思路与发展路径。

一、社区教育管理的理念创新

理念是事物本质的抽象,在认识事物中具有先导、指导的作用。而这里所说的理念创新,又主要指关于社区教育管理的本质,管理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关系及价值的诠释与定位。

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社情、民情,在社区教育管理中,究竟要创新并树立哪些新的理念呢?笔者以为:

一是要树立多元主体的理念。政府、社会、市场都是推动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又是互相平等的主体。要从历史上单纯重视政府作用、单纯采取行政管理、轻视社会主体作用、排斥市场取向的传统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多元主体的理念,从一元独进向多元协同管理转变,这是适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理念创新。

社区教育管理,要改变过去单一行政管理的状况,首先就要在思想上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看作相互平等的主体,树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思想,居民是社区教育真正的主人,要尊重居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相互平等尊重,确立共同愿景,努力实现共同目标。

二是树立公共治理的理念。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治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良性互动、合作协商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是依靠单一政府的权威,而是多元主体合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

社区教育原本就带有较大的自治色彩,是居民群众自发参加、自主管理、群体享受的事情,因此,在社区教育中,引进治理的理念,既有现实的民众基础,又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治理当然包含管理的意涵,但治理是在主体之间平等尊重理念指导下所实施的行为,只要居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就能开创社区教育的新局面。

三是树立社区教育主体性发展的理念。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笔者理解,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以发展为本,居民是社区发展的中心,社区发展的主体,社区发展的目的。社区教育原本就是群众性、平民化的教育事业,为了居民,依靠居民,成果惠及居民。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认知度、认同度、参与度,居民广泛发动起来了,参与到社区教育中来了,居民的智慧力量贡献给社区教育,把社区教育办成为居民满意的教育,社区教育才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没有居民积极主动的参与,社区教育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四是树立管理即服务的理念。领导就是服务,管理也是服务,服务居民是社区教育的根本宗旨和目的。发展社区教育是为了居民,居民自己的事情,要支持居民自己来管,而不是只靠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管控。政府也好,教育及相关部门也罢,办好社区教育,从本质上讲,并不是一个恩赐,而是一种服务,一种服务惠民。如果居民不能从社区教育服务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素质提高、学习快乐、精神享受,社区教育就是南辕北辙、本末倒置。

二、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的创新

在我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下,传统的管理理念往往把政府视作惟一的主体,带有较大程度的行政指令色彩,具有自上而下管制的内涵,而被管理者则是政府的附属,两者在管理中的地位和价值存在着不言而喻的不平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政府行政管理必须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逐步形成管理与服务融合、有序和活力统一的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新思路、新模式。

我国的社区教育,经过十多年的实验探索,业已形成“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新格局,为社区教育管理改革创新奠定了制度基础。

要深化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下一步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是,政府作为社区教育的领导主体,如何创新执政的理念与方式,从直接管理、具体管理中解放出来,着力培育并发挥社会组织、自治组织作用;社会、社区要成为一个主体,如何改变目前组织化程度以及素质均不够高的现状,提高参与管理的素质与能力,从配角变成主角,从而取得与主体地位相称的话语权;社区教育本质上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而市场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私益,但公益并不等于无偿或免费,如何在公益性和私益性之间找到恰当的结合点,适度引进市场机制,促进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从制度体系、政策法规方面,明确规范政府、社会、市场几个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功能,都需要假以时日予以解决。

管理不是控制,但也不是不要管理。在体制改革、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许多社会成员从单位人变成社区人,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依附—游离—组织的变化过程,管理和秩序是必要的。但管理的理念与价值观需要变革更新,在平等尊重引导的观念指导下,帮助与支持人的发展。特别在城镇(市)化迅速推进过程中,更要通过社区教育的管理与服务,把农民转化为市民,进而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公民。

三、创新社区教育管理载体,实现教育惠民根本宗旨

坚持重心向下,推进社区自治、居民主体的社区教育发展。社区自治,这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自治的本质特征,主要不是依靠政府的直接管理与干预,而是依靠居民及其组织的力量,自主解决自己的问题;居民组织起来,民主选出代表,自信自立自律,带领居民发展;调动居民积极性创造性,运用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与途径,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建设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居民自己的精神家园。

成都市锦江区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对社区教育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重心下移,注重基础建设,从去年开始,在居委社区层面建立居民学习点的基础上,又往下延伸,分期分批建立“院落学习室”,拓展社区教育服务空间,配备服务设施,提高供给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把社区教育学习送到居民院落、家门口,形成方便居民的“学习服务圈”,使居民群众从社区教育服务中,得到更多实惠。

上海嘉定区多年来,通过实验项目的形式,注重创新社区教育载体,初步形成了五种社区教育新的学习载体:一是嘉定工业区于2005年启动了 “百姓学习中心户” 建设项目,将教育学习重心下移到了具有一定素质和能力的中心户,带动周边居民的学习;二是嘉定镇街道2007年由草根团体发展而来,建立了以学习为动力,扩及邻里互助的“睦邻点”组织形式;三是华亭镇2006年建立“农家书屋”,形成了一个方便居民学习和培训的园地;四是徐行镇借助“村组党建”平台,建立了社区教育的基层学习载体“村组家园”;五是马陆镇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小区,2007年建立“社区学习中心”,形成了又一种新的新市民学习组织形式。总体上看,上述几种教育学习的载体,深化延伸了社区教育三级网络的覆盖面,走出了一条重心向下、方便居民、教育惠民、特色鲜明的发展新路子。

从社区教育的本质看,民间组织是居民主体性的价值追求,是居民主体性的组织表现。总的看来,社会成员必须通过提高其组织化程度,来表达意志、反映诉求、体现参与、贡献才智的。在今后的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民间组织将作为一个主体,包括代表公众利益的社团,或代表部分群体利益的社团,与政府合作,共谋发展。特别是在强调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下,在地方性、社区性的社会治理中,民间组织(包括志愿者组织)更可以发挥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起到政府不能起到的作用。

在我国社区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各类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休闲为主体的、居民自发性的社区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在发动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已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尚难以承担街镇乃至区县一级社区教育的任务,距离一个社会主体的角色要求还要继续历练与攀登。

四、搞好支持服务,重在教育惠民

社区教育管理的现实要求,是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秩序,根本宗旨则是教育为民、教育惠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的本质是服务,更要追求优质服务。搞好社区教育中的服务,主要表现在:

(一)调查需求,满足需求

社区教育是以成人为重点的全民终身教育,必须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满足需求为宗旨,因此,坚持经常性的需求调查,以需求作为制定社区教育计划、决定学习内容与形式的重要依据,应当成为社区教育治理第一位任务。

(二)建设学习资源,搞好资源供给

教育资源供给与群众对教育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是我国教育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主要矛盾。搞好社区学习资源供给,就要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资源,特别是社区内学校教育以及各类文化资源,开放共享,扩大效益。目前,已经成立了全国性的学习资源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全民终身学习资源建设的统筹协调,有计划地整合、建设、推介、评优,给居民群众提供尽可能适需对路、特色优质的学习资源。

(三)搭建学习平台,搞好支持服务

社区教育治理,要突出重点,重心向下,方便群众,为居民搭建学习资源平台,打造便民学习服务圈,逐步做到居民有什么需求,我就提供什么服务,你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需要,我就随时、随地提供,居民有什么学习障碍或有求助,我们就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提供帮助。

(四)创造条件,保障服务

经费投入、基地建设、设施建设等硬件投入,始终是社区教育治理必须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保障。队伍建设、智力支持也是十分主要的软件投入。教育部近期正在准备拟订社区教育中心规程,推进全国各地按照一定的标准与规制,加强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建设,为居民学习提供比较好的硬件软件保障,努力把社区教育办成居民满意的教育。

参考文献:

[1]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EB/OL].央视网,2011-02-19.

[2]杨宜勇.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N].人民日报,2011-03-29.

[3]夏建中.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02).

[4]鲁昕在全国社区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讲话[N].中国教育报,2010-12-05.

第11篇

关键字:情境预防 社区治理 社区犯罪预防

一、情境预防概述

犯罪不可避免性和犯罪可预防性已成为当今司法界乃至整个社会的共识。对于犯罪,预防比惩治更高明。预防犯罪的成功则意味着政府治理犯罪成本的降低,意味着平安和谐社会环境的巩固。犯罪是一种复杂的行为,只有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犯罪才得以发生。即法律、犯罪人、目标、场所。没有法律,就无所谓犯罪;没有犯罪人,就不存在实施违犯刑律行为的主体;没有犯罪目标,犯罪就失去其特定的意义;没有一定特定的时空场所,犯罪亦无从发生。所以法律、犯罪人、目标、场所可以视为犯罪的四维特征。简而言之,在犯罪构成中,目标和场所与犯罪人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针对犯罪目标与犯罪场所而展开的犯罪预防―情境预防的重要性由此可见。

情境预防的起源及历史沿革

情境预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又称情境预防,它是指对于某些高发生率的犯罪,通过直接管理、设计、调整的方式持久有机地改变环境,从而尽可能地使行为人认识到犯罪行为难度增加,被捕的可能性增大,收益减少,以此来减少犯罪。犯罪行为同其他社会行为一样,是个体人格对外在情境的一种具体反应。情境预防就是通过改造可能发生犯罪的情境,减少犯罪的机会,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

情境预防最初来源于环境预防犯罪理念。即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建筑学家和地理学家提出从城市设计、土地使用、空间分布的角度寻求影响犯罪的因素。他们认为,犯罪人根据环境机会和情境抑制因素选择犯罪的时间和地点,因此,侧重于通过环境设计和一定的监视系统来减少犯罪机会,预防犯罪的发生。

早在 19 世纪初,芝加哥大学学者克利福德・肖和美国伊利诺伊州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工作的亨利・麦凯,在芝加哥学派领军人物罗伯特・帕克和恩斯特・伯吉斯学术思想的基础上,打算从青少年犯罪的资料中发现青少年犯罪在城市空间分布中存在的规律。他们对芝加哥及其他都市进行区位研究,发现青少年犯罪集中在特定区域,离城市中心商业区越近,则青少年犯罪率越高。此理论对于后来的环境规划、设计,产生了部分影响。

1961 年美国学者简・雅各布斯出版了《美国大城市之死亡与生活》一书,对于当时都市的规划设计走向垂直化、郊区化,腐蚀社区生活的倾向加以抨击。这对于“环境设计规划预防犯罪”理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70 年奥斯卡提出“防卫空间”的概念,认为可以借助于特殊的建筑设计来降低犯罪机会,从而达到犯罪预防的效果。1971年杰佛瑞(Jeffery)撰写了《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一书,提出建筑物的安全装置、门锁、街灯及守望相助等,均能有效少犯罪。对传统刑事司法重视事后犯罪处遇的做法提出了强烈的批判,提出应当重视事前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进而提出了后来名声大噪的 CPTED(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 Design)理论。根据杰佛瑞的观点,犯罪预防应该考虑犯罪发生的环境和犯罪人之间互动的特性。因此,妥善的都市环境设计和规划,可以消弭人际之间的隔阂、隐匿,增加人际之间的互动,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1997 年罗纳德・克拉克出版《情境犯罪预防》一书,整合情境犯罪预防的政策与理论,对于情境犯罪预防模式的确立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情境预防的理论基础

1、理性选择理论。对犯罪原因的探寻理论上经历了从行为人的行为到行为人再到行为人的行为的过程。该理论认为犯罪是犯罪人经过了对犯罪行为的回报与风险、成本与收益的衡量进行的有理性的行为。因此,可以通过增加犯罪的风险与成本,减少犯罪的收益与回报来预防和控制犯罪。

2、被害人理论。二战后,犯罪学家开始研究被害人对犯罪的影响。发现各种案件的被害人都有一定的分布规律,被害人之所以被害,是由于被害人具有一定的被害性。犯罪不是由于犯罪人单方实施的行为,而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由被害人和加害人相互作用,而合成的结果。从这一方面来说,从被害人这一方减少被害的条件无疑可以减少犯罪的发生。

3、环境犯罪学。环境犯罪学认为,犯罪必须同时具备“法律、犯罪人、目标、场所”这四个条件才能得以发生。目标、法律、场所与犯罪人具有同等的地位,因为如果没有犯罪目标,没有一定的时空场所,犯罪不可能发生。因此情境预防的重要性在针对犯罪目标和犯罪场所的预防中凸显出来。

4、日常活动理论。犯罪的发生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式和习惯也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的一些日常生活方式往往有利于犯罪的发生。例如人们缺乏防范意识,对自己的物品不加注意。邻里守望意识不强,对别人的事情不是太关心等等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以上理论可以很好地运用到我国社区对犯罪的预防控制上来。

二、情境预防在社区治理中的应用

(一)、社区犯罪预防的内涵和外延

社区犯罪的预防,就是指从社区的角度,在社区范围内进行的犯罪预防,即指在城市社区党政组织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以社区为基点,动员全体社区成员,根据犯罪行为和社会违法与不良行为的实际情况、特点和规律,采取各种手段、措施和形式,通过社区组织、社区行动、社区文化以及改变社区环境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从时间、空间和人等多维度对犯罪行为、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预防,制止和处理相配合的犯罪预防模式。它具有如下几方面特征:

1、社区预防的主体是社区成员整体,包括社区内的各个组织和个人。犯罪威胁着每一个社区成员的利益,每个社区成员都不敢保证他不会成为犯罪的受害者。共同的受害可能性促使社区内各方面力量有可能联合起来,共同行动来预防犯罪。同时也只有在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下,才能保证消灭死角和空档,才能做好犯罪的预防。

2、社区预防是一种总体性和综合性的预防,要采取各种可能的手段、措施和形式,包括政治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道德的和社区纪律的等多种手段和治安保卫、治安联防、人民调解、社会帮教、安全文明小区的建设等形式以及邻里守望、治安巡逻、门窗加固等各种形式、手段和措施的综合运用,才能取得理想的社区犯罪预防的效果。

3、社区预防的目标就是指预防和减少本社区内可能发生违法犯罪。任何违法犯罪的发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和条件,都是一定环境和条件的产物。把社区小环境(相对于社会大环境)中滋生违法犯罪的条件铲除了(相对容易做到),就可以减少社区内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社区犯罪预防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预防社区内各种违法犯罪的发生。社区预防的内容从违法犯罪主体角度可分为预防本社区成员的违法犯罪和预防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本社区人员的违法犯罪既可能发生在本社区内,也可能发生在本社区外。社区犯罪的特点在预防范围上,重点控制单位,并由单位参与实施,抓住犯罪发生规律,控制社区人口结构、自然条件,针对社区环境特征,对社区经济、文化、心理等实施预防措施;在内容上改善社区状况和面貌,增加巡逻和建立治安岗亭,加固围墙,安装防盗设施,建立安全制度,建设精神文明,提高其成员预防犯罪的自觉性、警惕性、责任心,消除畏惧罪犯的心理;社区预防的目的是实现减少犯罪,形成抵御、制止犯罪的社区氛围和心理,使犯罪分子无藏身之地,消除犯罪机会;在组织实施上,社区预防有较大的可操作性,便于组织领导和布置:在效果上,由于社区成员、设施相对稳定,容易落实预防措施,所以效果很高;社区预防是社会面预防的基础,反映的是块块横向预防。

(二)、情境预防在社区治理中的具体应用措施

情境预防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有许多具体措施,1997年克拉克出版《情境犯罪预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一书,对情境犯罪预防的策略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之后克拉克更将犯罪预防策略扩充成五大类25项情境犯罪预防策略。根据笔者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有关情境预防的基本知识以及社区犯罪预防的内涵和外延之后,结合克拉克的观点详细论述情境预防措施在社区治理中的具体应用:

1、提高犯罪难度。

此项情境犯罪预防策略主要是保护标的物,强化标的物本身,使标的物处在安全、受到保护的情境之下,从而提高犯罪得逞的难度,使潜在的犯罪人知难而退。此项措施是最基本的情境犯罪预防措施。

(1)目标加固。所谓目标加固,就是指设置物理性的障碍设施。

(2)通道控制。通道控制指的是通过控制措施,避免潜在的犯罪人进入对象场所,从而减少该场所犯罪发生的机率。

(3)避免潜在之犯罪。此项技术通过对环境及情境妥善的控制与管理,从而分散转移犯罪人,避免其聚合活动而引发犯罪行为。

2、提高犯罪风险。

增加犯罪风险就是通过改变具体场景,使得犯罪一旦实施,其被抓获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消除潜在犯罪人的侥幸心理,以期达到较好的预防效果。增大犯罪风险在预防犯罪的措施体系中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目前被广泛采用的措施主要有:

(1)扩大监控。扩大监控是根据常规行为理论的设想,引入有能力的看护人要素,包括两种具体的途径:一是采取常规的预防措施,二是引入邻里守望计划。现代城市的发展,高楼大厦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单元楼居民之间的交往。

(2)自然监视。此项措施是通过修剪路边的灌木丛或者改善街边路灯的照明效果等使得犯罪行为发生时被发现的概率增大,从而增大监控的效果,达到威慑犯罪发生的目的。

(3)正式监控。在社区的街道中和院落中安装监控设备,并且要时常检查这些设备的工作,以保证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转。

3、降低犯罪回报。

潜在犯罪者在犯罪之前会对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回报进行一番衡量,该类预防措施旨在减少犯罪行为能为其带来的回报,降低对潜在犯罪人的吸引力。减轻犯罪收益的基本方法就是使犯罪的对象变得不再有价值,或将对犯罪人有价值的目标置于其控制之外。增加犯罪的难度和风险尽管使得犯罪的目标的吸引力下降,但如果犯罪的利润很高,犯罪人很可能会铤而走险。减少犯罪回报的手段有以下几种:

(1)隐藏犯罪目标。由在家里,应该减少现金的存放量,大量的现金都应该存到银行,比较安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应该隐蔽地藏起来,不能随意地放在卧室的梳妆台上,那样令犯罪分子得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2)标记财产。此项措施是指通过在财产上进行标一记,例如在名贵的手表上标识其独特的表号、在牲畜身上进行烙印等,增加其可识别性,使其在流动中很容易被发现其真正的物主,即使该物被盗或者被抢之后也难以使用或销赃。

(3)抑制获利。通过一定手段抑制犯罪人获利,使其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从而放弃犯罪。

4、减少犯罪刺激。

减少挑衅和消除借口是克拉克在情境预防研究中提出的最新理论成果,在现实中尚未得到充分的检验:

(1)减缓挫折与压力。减少挫折与压力的手段包括:增设服务窗口以减少排队、改善服务态度、增设座位、播放舒缓的音乐等。

(2)减少情绪减少情绪就是减少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所面临的诱惑。

(3)阻止不良模仿。一个小过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不能快速的加以消除,就会引发一系列的模仿行,甚至带来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为了预防犯罪就需要快速的消除轻微违法所造成的后果,以防止后来者的模仿。

5、排除犯罪借口。

行为人在行为时常常对其行为做出道德判断,如果其行为不符合通常的道德准则,就会利用当时的规则不明确或类似行为的存在作为借口,抵消内心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耻辱感,从而达到内心合理化的目的:

(1)明确规则。从规范与规则(法律)上确定犯罪收益是非法的收益。1该方法与司法预防相结合,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罪人,使其不敢犯罪;另一方面,可以防止潜在犯罪人以不清楚规则为接口做出犯罪行为。

(2)张贴告示。这里所说的张贴告示就是将有关的公共行为准则张贴于特定场合,以防止人们声称自己不知道而故意违法。例如在禁止停车场所张贴“禁止停车”告示牌,在个人所有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上贴上“私人财产”的标签,以防有人误以为是公共财物加以损害。

(3)帮助守法。给行为人提供合法的且容易实施的机会,使得行为人无法再为自己实施违法行为寻找借口。例如在公共场所提供更多的免费卫生间,会有效减少随地大小便现象;设置更多的垃圾箱,就会有效的减少随手乱扔垃圾的现象。

结语

情境预防相比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有其独特的优势。情境预防显得便捷、经济,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现实中容易大量掌握和运用。通过管理、设计可以减少犯罪的机会,压缩犯罪的空间。并且与我国要求的“必须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刑事政策相吻合。在中国目前社会治安状况严峻的情况下,加强情境预防在社区预防犯罪中的作用,其意义是重大的,对社区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周东平:《犯罪学新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4至2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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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浩波、靳高风主编:《犯罪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61页。

4.陈金光 ,刘小珉:《贝克尔传》[M]. 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5.康树华:《犯罪学一历史・现状・未来》,群众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198页。

6.宋浩波:《犯罪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269页。

7.周东平.犯罪学新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267-272.

8.郝宏奎:犯罪控制与警务改革[M].北京 :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9.Ronald V. Clarke 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Successful Case Studies(1997),NY: Harrow and Hesston,pp46-58

第12篇

笔者认为,农村社区化在我的国东部农村和中西部农村有不同的定义:在东部农村,农村社区化更多地选择“合村并居”、“退(旧)宅还耕”,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他们享受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而在中西部农村的社区化则与东部农村不同,因为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中西部农村的村民还主要以外出务工为主,虽然人民收入水平提高,但在城市落户的人口规模还不大,留守在村庄中的人员以“993861”部队为主,因此,中西部农村的社区建设进程是“村治”去行政化的过程;是农村多元合法自治组织如经济合作组织、环境保护组织、各种文体爱好组织等生长、成熟的过程;是农村内部自我管理能力、自我服务能力不断增长的过程。研究重点从财政学、社会学、政治学的角度,通过对农村财迁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揭示出农村财政演进的历史逻辑,为农村财政的历史变迁提供-种理论解释,探讨了现行公共财政体制下,我国基层政权面临的问题以及探讨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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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社会学视角下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研究范围界定

2. 1财政社会学的源起及内涵

在葛德雪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中,劳动阶层的服务在其分析模型中占有重要位置,被用来解释为什么一战能持续那么长的时间,主要因为巨大的战争成本通过税收转嫁给公众负担。葛德雪从利益集团角度分析资本拥有者不会主动地要求停止战争,也不会为战争“买单”,而是通过战争获得更牢靠的债务偿还承诺;但是当对公众的债权人向国家股利索要本金和红利时,劳动者阶级则将为整个帐单“埋单”。因此,当实际资本、人力和原材料被用尽或被毁损,而有形的帐单则继续有索赔权,债权人通过国家操纵他们的利益,从而继续施行他们的政治影响力。②针对财政制度和资本主义危机,葛德雪的解决办法是工人阶级通过创造一个财富国家(国家资本主义)来资产阶级,使国家取得财产用于经济目的,并使“剩余价值”按照社会利益进行分配。

2.2农村治理转型的变迁及内生动力探析

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力高度集中于国家,政府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因此,行政体制改革也就成为历次政治改革的重点。在本文研究的背景主要是始于20世纪80年代,乡(镇)、村政权对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给农民增加了负担,成为“麻烦的制造者”,乡(镇)村政权失去威信;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政权逐渐“悬浮”②于乡村社会,乡村社会处于“原子化”状态,不但乡镇人员膨胀依旧,而且社会力量难以动员到集体公共事务处理中来。本文研究的新农村治理的“理想目标”是建立乡村多中心社会治理秩序和法治权威;政府信息是透明;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对其行为负责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有效的反应。公民参与的制度性渠道公开、透明、顺畅;公民积极、主动、有序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来;并且公民社会之间以及公民社会和政府之间是相互信任,公共事务的处理是高效的。

3税收民主化: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经济基础.......67

3.1税收民主化的内涵及现状.......67

4财政透明:新农村治理转型的制度保障........85

4.1财政透明足实现新农村善治的制度保障..........85

5公民精神:新农村治理转型的社会基础........103

6新农村治理转型案例的财政社会学视角分析

6.1 X县S镇的行政整体构架

众所周知,在乡镇,税收任务由上级政府根据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法规和乡镇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对一定时期(通常指一年)内税收收入的预计。税收任务的完成情况是上级政府考核乡镇的重点指标之一,也成为乡镇领导晋升与否的重点依据,因此,乡镇在完成税收任务时“各显神通”。有的乡镇采取“征过头税”、“返点引税”等方式完成税收任务。“征过头税”严重影响了乡镇“经济肌体”;而“返点引税”的方式,容易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当然,有的乡镇则釆取主动与税务部门协商,根据乡镇境内的工业、农业发展情况,对乡镇内的税源进行新一轮评估,争取减少税收任务,宁可做到超额完成任务。当然,农业税免除后,

招商引资成为县和乡镇创造税源的重要手段,因此,创造环境招商引资成为乡镇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可见,农业税免除后,农业税时期的税收任务指派方式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乡镇职能转型. 6.2 “五归法”行政改革解读

首先,村帐乡代管。2005年,按照县规定,S镇全面摸清了村级财务的“家底”。其中,村级债权来看,主要有:所属单位欠款30. 752万、外单位欠款51. 413万、个人欠款14. 282万、其他应收未收款939. 893万、周转金放款32. 756万、其他14. 066万;村级债务种类向金融组织借款99. 686万、向单位借款581. 071万、向个人借款170. 712万、向拖欠工资194. 5万、其他欠款88. 246万。2010年,S镇对50个村实行全面的“双代管”,而且对村实施极为严格的考核:全镇50个村分四类,对一类村的村干部工资全部发放,而四类村则减半发放。其次,镇级财务审批权上收。乡镇在实行乡(镇)财县管的同时,严格执行一支笔屯批,镇长为镇财政及站办所的财务审批负责人,各站办所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复核。管区总支书记为管区财务核人。镇长财务批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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