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3 17:29: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资金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预算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机构”是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与支出统一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准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二)使用范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补助资金可以列支的项目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人员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讲座、咨询、随访等费用,以及查体材料、宣教材料、通讯、交通补贴、印刷、邮寄、宣传、场地租赁等物耗成本费用。
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
(三)分配原则
机构间的分配原则:谁承担任务谁获得补偿的原则。
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任务的,补助资金分配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的项目,该项目经费分配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共同承担的任务,经费按比例分配。经费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一定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
服务项目间的分配原则:参照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合理分配各项目所占资金比例,并据以分配项目补助资金。
(四)监督检查
根据资金的拨付进度,不定期地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专项补助资金结算的依据。将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对乡镇卫生院全年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充分利用相关媒体或乡村公共场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定期进行公示,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5]。
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应核减上级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会计实务处理方法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时列支费用,避免补助资金结余过大;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列支标准,确保支出合理;建立补助资金专账或备查簿进行核算,做到核算清晰;规范补助资金账务科目处理,正确核算帐务。
(一)收到财政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单
借:医疗支出或待摊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凭“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等原始凭证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3)其他方式的,凭银行进账单等原始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二)支出经费时,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借: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按经济科目到类、款、项)人员或公用经费—(可以按服务项目下设明细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其他方式)
设置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或辅助帐),详细登记“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经费的支出情况,包括支出的日期、事由、金额等资料,并在期末分析计算本期支出补助结转(余)。期末结转后,“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科目无余额。
(三)原始票据的归集审核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支出的原始票据归集、审核工作,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各级财政、审计、主管部门对资金监管的重要依据。
(1)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原始票据要规范。购买服务、耗材等要有正规发票,杜绝白条入帐。耗材、宣传材料等需附购买清单。发放劳务补助要有统一规格的表格,附有出勤考核记录等,领款人必须签字。健康讲座需附通知、签到册。
(2)对服务人群开展的服务项目如体检等,要根据工作量,分时间段填制正规表格,服务对象要签字认可,要如实反应检查人数。
(3)应收检查、化验等费用,应有服务单位的门诊收费票据。
(4)原始票据要具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单位领导的签字,经会计人员认真审核后方可入账。
三、正确处理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关系
“补助资金管理”依据的是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指标,对于禁止用补助资金列支的内容要严格禁止列支。财务人员要了解服务内容,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各单位对提供的各项服务要保存好工作记录与考核记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层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对于单位发生的公共卫生支出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即:“公共卫生支出”明细科目下核算的内容并不仅限于“补助资金”允许列支的内容,凡与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的支出都要在此明细科目下核算。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与财务会计制度是两条线的问题,单位对于项目补助资金方面的核算,通过设置备查簿或辅助帐来体现。
一是恒大物资经销处刘继生的税务欠款,由于目前刘继生没有经营来源,仅靠工资归还欠款,每年只能归还一万元左右,按目前刘继生的还款能力,五百多万元的税务欠款收回期限需要50多年。二是客运部处理事故的借款,受事故处理快慢的影响极大。2010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距今已有三年多,但一直不能结案,使得保险公司不能理赔,企业为其垫付的资金不能及时归还。
二、加强应收款管理的必要性
应收款项的增加隐含了大量坏账损失,导致资金流量严重不足,这给社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困难。尤其是集团设立财务公司账户后,集团公司对各三级单位资金实行了严格管控。如果资金不及时回笼,那么社区将出现资金断链,势必影响社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资产质量。应收款项作为重要流动资产,在社区日常经营活动中作用显著,其安全系数和数量直接影响社区的发展,能否有效控制和防范应收款项决定着一个企业的成败。
三、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措施
1.完善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为加速资金周转、预防应收款风险,社区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整合期间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资金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内部结算管理办法》、《资金进入“紧张”状态防范资金风险的特别规定》等等,从制度上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理顺了结算、核算、清收的业务流程,避免了扯皮推诿现象。《职工薪酬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避免了人为原因造成的欠款。
2.强化备用金的管理。
2.1区域付款采用打卡发放制度。区域报销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偏远区域职工,但增加了备用金管理的风险。将使用现金额度较大的经常性报销业务改为银行“打卡发放”,财务专员只需要负责编制发放清册,不需要接触大额现金,既减少了备用金的占用,又方便了职工、控制了风险,
2.2实施备用金监管制度,降低备用金额度。社区将备用的管理列为应收款项重点管理项目,明确规定:社区机关各部门的借款由于办公室统一办理,借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钱营、荆各庄、东欢坨距离机关较远区域的备用金借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00元。运输部门处理事故借款额度不得超过事故赔偿额度。各单位的备用金借款要设专人负责管理,财务部要将职工的备用金借、还情况逐月进行专项分析,上报纪委和社区主要领导,接受纪委和领导的监督。备用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限制了借款额度,缩短了借款时间,降低了资金回收的风险。
3.严格应收款项的考核。
一是对基层各考核单位实行应收款项和利润捆绑考核,未收回的应收款项用当期利润弥补。二是对自谋职业者(或承包者)应上交的工资薪酬,规定了上缴时间和逾期不缴纳的处理方式。
4.以科学手段为载体,实施居民水电暖捆绑收费,减少“三费”欠账。
为了清欠居民水、电、暖“三费”,将居民小区的电表更换为预付费电表,搭建以“一费控六费”的管理平台,减少“三费”欠账。“一费控六费”就是用电费控制水、电、暖、煤气、卫生、物业费。1-7月份累计清欠暖气费952万元。
5.以经营调度会为依托,建立应收账款管理长效机制。经营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参加的人员包括社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机关各职能部室负责人、社区经营副经理。通过经调会的平台可以处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定期分析社区应收款整体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问题、制定对策。二是沟通、协调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业务衔接问题,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方向一致、步调统一。三是对棘手问题请求领导帮助解决。以经营调度会为依托进行应收账款的调度、督导,减少了会议次数,提高了工作效率。
6.充分利用集团政策清收内部欠款。
根据《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政办发〔〕230号)精神,到2015年全省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卫生室,全省标准化村卫生室达到85%以上。目前,我市共有行政村2505个,各级政府列项建设村卫生室453个。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医疗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80号)、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转下达上海捐建无医无药村村卫生室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社会〔〕189号),省发改委《关于转下达和下达年第五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607号),年为我市建设36个村卫生室。
二、目标任务
年全市新建36个村卫生室。
三、实施范围
两区五县。
四、资金筹措
(一)上海捐建无医无药村村卫生室18个,项目总投资108万元,项目经费已下达(天发改社会〔〕184号)。
(二)年医疗卫生惠民工程建设村卫生室18个,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配套解决。项目估算总投资10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72万元,县区财政配套36万元。
五、工作要求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98号)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
六、工作进度
月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下达建设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资金。
月底前,完成设计和招标工作,县区配套资金到位并开工建设。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月底全部完工。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督导。
月日—月日,县区完成初验后报请市级验收,月日—月日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市级验收。月初,报请省政府对所有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估。
七、保障措施
(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建立实事办理协作机制。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县区政府要按照投资计划落实配套资金。县区发改、城建、国土资源等项目及建设管理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减免相关费用。需征地的项目,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市卫生局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县区卫生局积极组织项目建设,按月报送项目进度。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建立资金专户,明确拨款程序、使用范围和监督途径,建立资金使用效果评估机制,做到公开、透明、合理。
(四)做好设备配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八、验收办法
月底,村卫生室完工。市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联合组成验收考核组,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农村卫生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对各县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考核前期手续办理情况、配套资金落实、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和投资、擅自更改项目计划等情况。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检查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管理、是否存在盲目贷款建设等问题。市卫生局主要负责督导项目实施进度,检查工程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市建设局、市审计局按职责开展项目的验收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九、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20**年度新社区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区党委《关于规范开发区工程投资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开委〔20**〕61号,下称“《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新社区建设的工作实际,现对《**开发区新社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修订)办法》(*开管办〔20**〕13号,下称“《管理办法》”)补充修订如下:
一、关于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
根据《意见》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法招标,具体工作由区招标办公室和建设单位共同负责;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和工程要求,由建设分局负责安排组织施工和完成日常市政维修工作”的要求,对《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实施中“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作如下修订:
(一)明确上述规定中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统一为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负责邀请招标的单位为区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单位为区建设分局。
(二)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在审批立项时,对不具备招标条件而又必须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先理顺招标关系后再予审批。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施工。具体操作程序为:由建设分局新社区建设项目专责小组拟定施工单位,建设分局审核后报区分管领导审批,然后送指挥部备案并予实施。
(三)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按以下办法和流程进行管理:
1、项目审批立项后,建设单位分批将项目资料移送招标单位,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指挥部凭中标通知书将项目审批立项资料一并移交建设分局,由建设分局按原规范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
2、指挥部派1—2人参加邀标工作小组,参与工程邀标;邀标程序及方案由招标办制定,并报指挥部备案。
3、建立邀请应标施工单位数据库。综合几年来参与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施工单位的业绩、信誉、资质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建设分局筛选提供相关施工单位,报招标办建立施工单位数据库。然后,按照择优邀请原则,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与区建设分局和招标办商议确定邀请应标单位。
二、关于项目工程量变动
《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工程款的结算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建设分局的项目负责人同意实施;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由建设分局决定执行;3万元以上的必须报指挥部审核批准。”结合实际,作如下补充修订:
(一)工程量变更核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施工内容或变更工程量时,建设分局项目负责人应报告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对变更内容应以现场会议记录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后三天内报指挥部备案。
(二)工程变更量审批权限。一是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意实施;二是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决定;三是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由指挥部办公室核查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三、关于项目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一)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流程
新社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施工验收,工程验收及工程结算要严格遵循以下工作流程,即:施工单位工程完工项目单位(社区)开具工程完工证明施工单位凭证明申请建设分局竣工验收建设分局组织竣工验收指挥部组织项目验收施工单位组织结算资料并报送建设分局审查建设分局送审计办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办理结算请款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二)流程操作办理时限
1、申请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15天内,要凭项目单位(社区)开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向建设分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分局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的15天内,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组织项目验收。建设分局完成竣工验收后的15天内,新社区建设指挥部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4、结算资料审查。指挥部完成项目验收后的15天内,施工单位要将项目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建设分局审查。
5、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办要在接到建设部门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的1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6、办理结算请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的15天内,建设者分局要协助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四、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关于工程款请款手续
《管理办法》关于专项经费的请拨和项目工程款的申领规定:“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区财政结算中心,再由指挥部统筹使用;新社区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动工或竣工后,施工单位可按工程进度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并完善所需资料交建设分局审核,报指挥部审批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现做如下修订:
新社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采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和“建设项目拨款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运作。即:新晨
1、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
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至区财政结算中心;
2、建设项目拨款:
新社区建设项目工程款的请拨由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工程款支付要求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完善所需资料后由监理核实工程进度并交建设分局审核;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查后,报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再送区财政局基建审核组登记备案。完善上述相关审批程序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
(二)关于工程款的结算。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消费支出30%确定城乡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并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41元和年人均1 350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197元和年人均1 044元,确保了贫困群众的生活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出台了《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采取省及地方财政各分担50%的办法,列支了1.2亿元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其中省级财政第一次列入预算6 00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投入各个市(地)、县(市),为推动临时救助制度深化落实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三是实行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评。制定下发了《全省社会救助绩效考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对各地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百分制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和有关资金分配挂钩,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实施和救助效能的提升。四是探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与农村社区统筹建设、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养老功能优势互补”的思路,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等5个区(县、村)开展了试点先行,着力打造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特别是通过与各地签订责任状,分解落实任务,较好地推动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建设,将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佳木斯和北安市列入国家第二批试点单位;大力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效能。哈尔滨市在社会救助工作上创新机制、提高效能的做法以及七台河市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的做法等,为全省提供了借鉴。
(二)社会福利事业有力推进。一是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继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示范化、规范化养老服务机构评定标准》,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机构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公办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两个《指导意见》,并在牡丹江市开展了试点先行;制定下发了《全省居家养老服务模范县(市、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了“以奖代补”资金,推动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在推进我省养老服务社会化上实现了政策性突破。上半年全省新增公办、民办养老床位11 000多张,城市老年人床位占有率达到了1.9%,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市社区达到了总数的55%。二是着力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制定下发了《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将全省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 000元和600元;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孤困儿童救助月活动,实施了“神华―爱心行动”助医项目,已为符合条件的白血病及先心病患儿实施免费手术60例。同时,联合国家福利协会,举办了3期共487人参加的养老院长、养老护理员和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管理员培训班,较好提高了社会福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也为我省老年福利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着力发展福彩和慈善事业。截至6月30日,全省福利彩票销量达到13.88亿元,同比增长16.3%。13个地市彩票市场全部实现正增长,全线飘红,有13个单位的增长幅度达到了两位数,其中牡丹江、大庆、农垦总局、黑河、七台河、森工总局等6个单位增长了20%以上,为实现全省今年福彩销量“持续恢复增长、力争历史新高”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也募集了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在推进全省慈善事业也有了新的进展,举办的首届“龙江慈善奖”颁奖仪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民政部也给予了高度评价。绥化市开展了慈善工作“六进、六树、三弘扬”活动,有效延伸了慈善工作的基层触角,强化了全社会慈善氛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优抚安置政策较好落实。一是优抚保障举措深入推进。继续实施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启动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整合改造“安烈保护工程”,实现了开局良好;同时,实施了5个国家级烈士陵园和6个优抚保障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为提高优抚保障质量创造了条件。二是“双退”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督查力度,妥善解决了哈尔滨铁路局部分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三是双拥共建活动取得实效。指导全省各地扎实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成功通过了国家第一轮检查验收;组织开展的“三联行动”等在促进军地建设发展上做出了新的贡献。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积极推进优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革命功臣”的关心和厚爱。牡丹江市率先开通了退役士兵安置网,在宣传安置政策、促进退役士兵就业上收到了实效。
(四)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不断深入。二是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有新的进展。三是防灾救灾手段得到完善。四是应急救灾工作及时高效。
(五)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发展。一是“两项工程”全面启动。各市(市)对社区建设重要性认识和重视程度普遍大幅提高,投入进一步加大。全省启动实施了城乡社区基础建设“双百”示范工程和社区专业化社工服务“百千万”工程,目前,全省200个城乡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土建作业的达到了150个。全省100个专业化社区服务实验基地即将命名挂牌,各地招聘了550名专职社工充实到社区工作岗位,并分层培训了6 000多名专职社区工作者。二是社区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持续开展了城市 “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和农村“打造新社区、构筑新家园、共享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过去相对薄弱的县级以及农村社区建设普遍得到了加强,以庆安、北安、爱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为全省带了好头。同时,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选拔优秀驻村(社区)民警到全省城乡基层组织任职的通知》,将进一步强化社区日常管理能力和治安服务能力;出台实施了《全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管理办法》,提高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三是基层民主建设有效推进。会同省委组织部实施了村“两委”联动换届选举,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省255个民主管理难点村,已经有247个得到治理转化;全省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普遍提高,工作热情日益高涨。特别是召开了第三次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议定了一系列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推进措施,必将推动全省社区建设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伊春等地在社区建设上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服务效果好,走在了全省前列。哈尔滨前不久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大会,对社区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并成立了副局级的社区办专门指导社区建设,一批6 000平方米、4 000平方米的大型精品社区建成并投入了使用;牡丹江市委主要领导上任后,市委下发的第一个文件就是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文件,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全省社区建设正在步入一个崭新的、跨越发展的新阶段。
(六)社会组织管理探索创新。一是创新培育手段。二是创新服务载体。三是创新管理办法。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成效显著。在区划地名管理上,围绕“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及“十二旅游名镇”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深入调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和建议,并对有关行政区划调整问题积极研究,稳妥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一批调整意见,使区划调整真正起到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了地名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了各地标准化地名数据录入工作;全面启动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认真组织了2010年平安边界建设检查工作,国家综治办和民政部给予我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满分的评价;加快了《黑龙江省界线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有望在年内出台实施。在婚姻殡葬管理上,召开了多年未开过的全省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会议,对社会事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进一步推进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全省婚姻登记实现了零差错;参与了全省妇女儿童2001年―2010年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和全省妇女儿童、计生工作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了殡葬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活动,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和殡仪收费调查,对出现的违规经营、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大力推进殡葬惠民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目前,全省10个市(地)、41个县(市)实施了惠民政策,困难群众丧葬费用得到大幅度减免。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确保了第四个清明长假群众祭扫的平安、文明,得到了民政部、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同时,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区建设发展规划、防灾减灾规划、殡葬事业建设规划等5个规划,形成了总分结合、紧密衔接、各有侧重的“十二五”民政事业规划体系,为牵引我省民政事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创新发展赢得了先机和主动,并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和好评。全省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民政工作、民政法制工作、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都有了新的加强。尤其是各市(地)的民政工作呈现了全力创新发展、全面提档升级的良好态势,为顺利推进年初确定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党和国家把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上了与经济建设并驾齐驱的位置上大力予以推进。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了重要部署,中央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培训班,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省委召开了十届十七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问题,出台实施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经成为了全党、全国的重大任务。民政部门作为党开展群众工作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自然责无旁贷。为此,在下半年,乃至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注重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来审视、定位、谋划、推动民政工作,紧紧抓住省委出台实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的有利时机,着眼促进“平安、和谐、幸福”龙江建设,乘势而上,勇于担当,积极发挥民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应尽之责。对于全省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会上印发了省厅各业务处的总结和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各级要切实抓好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社区建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平台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社会服务,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直接推动作用。
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基础保证作用。
四是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人才支持作用。
关键词:企业制度 管理 效益
目前整个通信行业处于转型关键期的宏观背景下,通信企业面临的生态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不仅有来自国资委的监管压力,而且有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公司上市以后,国资委作为国有出资人到位以后,对中央企业的监管更加严格,对企业经营的约束更加刚性,对企业的财务管控水平要求更高。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业绩考核、风险管理、投资监督等一系列管理办法,特别是对成本费用控制不力、应收账款过大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加强成本费用和投资控制,促进增长方式转变,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投资者购买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价值增值的正面预期,关注的是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的自由现金流,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的集中关注使企业面临的压力更大:第一是持续发展的压力。投资者不仅要看到稳定的、符合预期的、可持续的业绩增长,而且关注企业的战略远景以及实施路线。第二是现金流改善的压力。许多投资者把公司产生自由现金流的能力摆在考察指标的第一位,也是资本市场衡量企业价值最重要的指标。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作为通信企业,必须注重内控制度建设和动态管理,我们公司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和改革降本,进行了一系列尝试,推行了一系列管理方式上的改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益。
1.实施电费包干 节约用电支出
面对日益紧张的成本费用预算和高额电费支出,市公司一方面通过加强物业管理入手,将公司大楼内办公场所进行调整,能合室办公的办公场所统一集中起来,空调能不开的不开,电梯一般轮换使用。由公司物业部门每天定时开启、开闭办公电路,下班后、节假日空调、电源全部关闭,安保部门夜间不定时寻查,做到了办公楼内只要人走空调、微机、饮水机、照明就全部关闭。采取这些措施后,据粗略统计每月通信大楼费用下降7-8万元,仅此一项每年节省近百万元。
另一方面,市公司组织专人对各单位用电设施以及各种基站的功率进行详细统计,按照取暖和制冷的天数确定用电量,预算下达中力求准确预测,推行电费包干,激励各基层单位通过发挥相关人员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推行节电措施。
2.加快车辆改革 节约车辆费用
在通信大建设时期和邮电分营以前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下,公司上至管理层、下到生产部门都配备了公务用车。一般农村支局都配备了小解放、五菱等中小型生产用车,除了用于正常的通信生产外,更多的是用于应付人际关系。随着车辆使用年限越来越长,工作负荷大,车辆费用连年增长。在市公司的带领下,各县市区分公司也纷纷对车辆管理的进行了改革。
分公司先后制定出台了《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机动车辆维修费承包办法》。管理人员按照工作性质按月核发交通补贴,例行的出差、参加会议、业务检查一律打的或坐公交车,使用公司车辆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核减交通费用。各生产单位配备应急机动车辆并按月核定运行费用,包干使用。通过以上措施,似的公司的车辆使用费出现大幅的下降,取得极好的经济效益。
3.细化材料管理 修旧利废 变废为宝
在材料管理方面,公司坚持“严细为本”,重视对材料的管理,不仅结合省公司的相关办法和实际情况修订《潍坊联通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规范了物资供应流程,按期进行材料的全面清查盘点工作,对通信物资进行统一调度和使用。还安排技术人员编制了库存材料管理软件,利用“九七”网组成物资供应管理网络,从申请领料到签字全部在网上进行,动态掌握库存材料的使用和结余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
以全市的装移机材料为例,潍坊公司还抓住通信工程建设撤旧材料这个“大头”,在2002年全省开展增收节支活动之初就制定了《通信工程材料、拆旧料、废旧料管理办法》,本着“能省则省,能用则用”的原则,在各项工程的勘察设计之初就把撤旧材料的管理和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对工余料、拆旧料、废旧料的管理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从回收的各方确认、登账造册、技术鉴定、退库和领用手续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明确规定公司确不再使用的废旧料的处置工作由市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公开进行,最大程度的回收处置资金,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制度,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保证每一份材料都发挥最优最大的效能。
4.制度降本 有“法”可依
我公司就制定了资金审批、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和办法,并不断在实践中进行修订和完善工作。通过制定《资金使用及审批管理权限暂行规定》,以首尾相接、完整连贯的整合性流程来取代过去职能不清的、不尽合理的破碎性流程,实行资金的逐级审批制度,明确了资金的审批程序、各部门的权限及签字付款流程,形成了从建设资金到成本费用支出、从主管领导到基层财务人员的权责分明的资金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免电话、机动车辆、废旧料处理等9个管理办法,为潍坊公司增收节支活动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分公司在认真执行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同时,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更为有效和具体的内控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成本的控制和预算的均衡支出。
目前通信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市公司各县市区分公司均采用效绩挂钩的极考核模式。无收入计划单位的班级以上人员包靠分局和社区,主管助理、班级人员、社区经理组成四位一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求包靠人员利用社会关系资源,协助社区经理发展重点业务,走访客户,搞好市场竞争,搞好市场调研,及时了解和反馈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社区完成经营任务。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我们还将面临着许多不同的问题,我们将不断进行探索,不断进行改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做好谷脚镇201X年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根据《龙里县农村工作局关于拨付201X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龙农发〔201X〕X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农户开展生产自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灾后无大疫,对绝收地块进行补种改种,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减少灾害损失,现结合我镇灾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谷脚镇201X年度农业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成 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及时组织农户灾后开展补植补种和生产自救;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对受灾严重的农户进行物资补助;加强对各村(社区)农业生产的工作指导;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救灾资金补助对象、方式
(一)补助对象。
1.各村(社区)因洪涝灾害导致农作物受灾严重的农户。
2.各村(社区)因洪涝灾害引发的病虫害导致受灾严重的农户。
(二)补助方式
根据《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X〕X号),《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X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全(农业生产救灾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X〕X号)文件精神,拟将上级划拨的救灾资金用于采购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并采取物资补助方式对农户进行补助。
三、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根据辖区受灾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明确补助物资类别和对象。谷脚镇201X年农业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村(社区)上报的受灾农户名单、所需物资数量等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根据所需物资种类,采取市场询价、公开竞谈等方式采购相应物资。各村(社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受补助对象名单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物资发放。补助的物资须经农户签字认可,谷脚镇201X年农业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对物资发放情况进行回访跟踪,确保物资发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关键词:廉租住房;现状;问题;解决方案
住房问题是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全体人民实现‘住有所居’,让更多的人享受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廉租住房制度作为我国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政策努力,旨在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从而保证社会的安定和和谐。因此,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既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又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
一、我国廉租住房发展现状
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已有近十年的时间。从1998年开始试点到2011年初,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已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廉租住房保障的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文规定“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1]以某县为例,该县县城区城镇家庭户约9万余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户数约为5700余户,此户数中大多数应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而该县从2003年开始,实际为380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了租金补贴370余万元,修建廉租住房三期共450余套(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建设数量和棚户区改造数量)。截止2010年底,实际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共1500余户。
二、廉租住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全国各市、县基本建立了以廉租住房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制度,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整体的发展态势上,与居民的期望和长远目标仍有一段不小的差距,存在较多的问题。
2.1 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我国实施住房保障的突出问题在于财政资金有限,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而且发展也不平衡,地方政府的保障能力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国廉租住房筹资方式主要有: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住房保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从直管公房售房款中提取的部分资金;社会捐赠的资金;发行社会福利彩票筹资[2]。这些资金落实起来仍然很困难,而且数额不定。同时,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习惯的影响,社会捐赠廉租住房资金的情形难成气候,这样各地廉租住房资金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资金来源落实不够到位,严重影响了我国廉租住房建设的稳健发展。
2.2 廉租住房准入机制不完善
廉租住房准入机制尚未解决租住标准的制定、申请资格的认定这两个技术性问题。廉租住房的现行保障对象的确定是根据建设部2005年制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3]的有关条款,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如某县廉租房准入条件为:(1)家庭成员本地城镇户籍5年以上;(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4500元;(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15。上述条件中,特别是对人均收入的条件很难核定,如有无存款、在外务工收入根本无法审核。而个人其他形式的收入对于政府来说都是隐性的,并且目前我国又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关于个人的财产性收入、家庭转移收入、遗产收入等信息,政府及相关部门都无法进行统计。此外,对于收入者而言,这几种收入不具常态性,因此他们也不必公布申报。
2.3 廉租住房退出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缺乏针对廉租住房的法律。现有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属于部门法规,效力层次相对较低,影响力不够大。同时,廉租住房退出管理的专业性比较强,但是,目前在廉租房管理过程中缺乏这种专门的职能机构。
廉租住房退出机制是建立在对廉租住房家庭的经济条件进行严格跟踪管理基础上的,而在这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界定家庭收入的相应体系。在当今社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情况下,个人及其家庭收入的透明度很差,只有单位工资部分是有记录的。在这种不确定因素很多、家庭收入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要确定收入的经济来源标准难度很大。
三、推进廉租住房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国内外的成功模式,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3.1 保证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1)设立廉租专项财政资金。土地收益应当是廉租住房资金投入的主要来源。为了便于量化考核,避免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收入上的不同理解,应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将土地出让收益的10%计提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变更为以土地拍卖成交金额的10%计提,将此项资金纳入廉租住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2)建立“租售”结合的运行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部份廉租住户通过自身努力提高了家庭收入状况,这部份人按政策已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此,应相应提高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或采取将原租住的廉租住房出售给原承租户的方式解决这部份人的住房问题。将租金和住房出售收入纳入廉租住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形成良性的资金循环体系,以缓解资金断链这一问题。
3.2 强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职能
应强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职能建设,建立单设的、代政府履行职能的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从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项目报建、工程建修、廉租住房准入对象审查、退出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实施动态的、全方位管理,以解决目前存在的职能模糊、监管无力的问题。此外,应强化对省、市、县各级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工作的绩效考核,将此项工作作为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3 建立个人申报资信监管制度
确保廉租住房的退出,首先必须加强对廉租住房家庭收入的跟踪管理。只有清楚掌握廉租住房家庭的收入变化,才能了解哪些家庭不符合规定,需要退出廉租住房。建议省、市、县依托房管、税务、工商、公安、金融、保险、社区等部门建立共享的廉租住房住户个人动态信息平台,以帮助住房保障部门实时了解廉租住房住户个人信用和资产情况。
3.4 建立奖惩兼备的廉租住房退出机制
建立奖惩兼备的廉租住房退出机制,有利于保证廉租住房源的合理流动,减少廉租住房的退出阻力,节约行政成本。为此,我国应在完善惩罚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激励机制的建设。
激励机制方面,可以对主动退出原廉租住房的承租户在金融、税收等方面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如购房无息贷款或减息贷款、办证税收优惠、优先购买原承租房等。惩罚机制方面,我国应该提高惩罚力度,解决廉租房退出制度中的压力缺失问题。以高强度的惩罚措施、高成本的违法代价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四川;成都;610039)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建立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旧小区改造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整治改造的目标
通过对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要达到功能基本配套,设施基本完好,环境美化绿化,区容区貌整洁,为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创造条件,以长效管理来维持改造后的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整治内容和资金安排
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共91个。此次整治老旧住宅无人管理小区分两类整治,第一类是全面改造涉及每个街道办事处1个,全区共8个无人管理小区,具体整治的内容:拆除违章、临时建筑;对小区内道路实施维修改造,处理坑洼,严重损坏路段;因地制宜加大小区绿地建设力度,对原有绿地补充提高,增加绿化空间,完善绿化体系;维修更换楼道和小区内的照明设备,提高小区夜间亮化程度;根据条件尽可能增设停车位、环卫设施;对小区围墙,大门进行维修改造,达到封闭管理条件;改善和增加物业管理用房,维修新建小区车棚。对其他83个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基本整治。临近的老旧住宅小区尽可能一同封闭管理,相距较远或独立的可单独封闭管理。小区原有门房,可修缮重新利用,没有门房,可在整治中重建,不具备条件的的可采取其他办法解决,最终要具备看护院落必要的保障。同时按要求每栋楼设置2个垃圾箱(桶),每5栋楼设置一辆垃圾清运车。
老旧小区整治资金按照市政府下拨的500万元进行安排。
四、组织实施办法
领导小组负责对老旧小区整治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工程具体时间、任务、目标、经费由区政府统筹安排。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工作任务,配合推进。各街道要将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包括1个整体改造的小区)基本情况、整治内容、整合封闭计划及工作方案于8月17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旧小区整治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城建局具体实施,区物业局负责指导,工程必须按照整治改造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9月中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预验,9月底整体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上级部门对照整治标准和整治内容进行逐项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整治完成情况,拨付给各街道专项整治资金。
五、整治改造后的管理办法
完成整治改造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分步实施物业管理,具体可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和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居民对物业管理消费的接受能力,管理成本因素,选择实施社区准物业服务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现象发生,最终推进物业管理实现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
关键词: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的基础事业,而资金管理更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建设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不断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事业的资金管理,对其资金进行严格、科学、有效地管理,才能及时发现并控制资金运作中潜在风险,规范资金的分配制度和拨款方案,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国家的资金安全和完整。
二、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所出现的问题
(一)某些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缺乏完善的分配制度与拨付方案
首先是对资金的分配对象模糊,不清楚应该分配给哪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其次是在资金分配的额度上没有进行有效的控制;还有就是对资金分配模式不是很熟悉,无法明确的掌握其界限;关于资金的问题还有其计算方法、资金拨付方案以及对资金管理有诸多的要求,这些都会在谈论其措施部分进行详细的讲解。
(二)有待提高的经费补助及服务质量
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是40元,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该标准已经不适用于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有着越来越高标准的要求,只有更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才能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安定。
(三)任务工作目标不明确,村医支撑力度不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村室没有明确的指标,这些基层单位缺少数据指标指引方向,就致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决策人员无法有效的完成任务目标;另外,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还存在很大一部分,这部分需要我们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派遣村医去为这些农村服务,但是由于农村环境条件艰苦,许多医疗人员不愿下乡去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也是其政策目的没有达到的地方。
(四)各基层医疗机构不严格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开支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有的医疗机构将收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没有进行专款专用。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家具办公用品,支付接待费、支付各种差旅费、督导考核等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无关的费用。
三、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1.明确其资金来源: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为辖区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由三部份组成:中央补助资金、省市级补助资金、区县级配套的资金;
2.明确资金分配的对象:为辖区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
3.资金分配的总额度:该总额度是由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额度乘以常住人口数的额度,以及加上往年分配资金额度的余额,这样构成的总额度才是某一年的总额度;
4.资金分配模式:采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类型的不同以及所占比重的重要性不同进行分配;
5.资金分配的计算方法: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采取科学的计算方法,确定分配各项目经费的依据,运用相关计算方法计算出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经费;6.资金的拨付方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的购买服务方法,项目经费按照“先预拨、再考核、后结算”的制度拨付;
7.剩下的对资金管理的要求,各地对资金管理的要求都有相关的政策与法律法规。
(二)提高经费补助标准以及提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根据国家卫计委刚刚的《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中,其将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与均等化水平以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同时适当的增加了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人员,为了更好的服务于这些多发病例病人;中央将加大补助力度,从各方面各角度的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建设质量。
(三)明确各级政府机构任务目标标准,加强对村医的支撑力度
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在相关文件内已经明确指出,可以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有效的把握目标实施的程度,也能有效激励相关医疗机构人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建设进程及发展;加大村医支撑力度,村医是我国9亿农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一旦该环节出现问题,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然会出现问题。在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方案中,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镇卫生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负责对辖区或管理的村卫生室分配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按照考核标准把40%的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给各村卫生室。只有提高村医待遇以及福利保障,才能更好地完成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
(四)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开支范围使用好此项专项资金
按卫生部、财政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等制度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应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财政基本支出补助”一级明细科目,并在其下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用于核算财政部门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开支范围有:直接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支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发生的药品、材料、维修费支出,直接或间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劳务费、会议费等其他公用支出。
四、结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前提,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让老百姓对国家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利于国家的持续发展;而资金管理又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要对其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控。希望本文的观点建议能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盖彦芳.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的探讨与思考[J].现代商业,2012(02).
关键词:资金管理;有效途径;财务核算
一、当前电费资金回收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1、分散型管理导致电费回收节点多,无法保证资金快速上解
资金是现代企业的“血液”,电费资金回收是电力企业主要的收入来源,是企业经营与资金良性周转、持续发展的保证。随着电力市场的初步形成,网省电力公司必须对所属各公司实现电费资金的实时监管,集中管理。虽然目前各供电公司建设了电力营销信息系统,实现了银行联网,但在电费资金管理上基本还是层层划拨的管理模式,电费资金回收滞留的节点依然没有减少。另外分散型管理导致更多的资金截留、帐外循环、客户历史欠费不清等引起的资金沉淀与资金短缺,直接影响了电费资金的有效回收和利用。
2、营销与财务信息不一致,无法更好地为企业经营服务
在供电公司中关于电费资金应收、实收、欠费问题,营销部门与财务部门经常不统一,这种专业的壁垒及数据标准的差异给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原因主要有2个方面:第一,当前营销系统侧重于营销专业的功能需求,无法实现规范化、财务化的电费资金管理。主要表现在电费帐务系统功能是否满足财务管理的规范;系统的使用、科目的设置等是否满足财务管理的要求;第二,营销业务信息与财务信息没有充分整合与集成,使得营销业务信息的变化不能实时地影响到帐务信息、财务信息的变化,造成数据不一致。
3、客户的缴费服务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统一
客户缴费方式的多样性与方便性是供电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另外为客户缴费提供统一的查询咨询服务、票据清单打印服务也是衡量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由于营销系统的不同,提供的缴费方式也不同,银行联网的个数也不同,打印的单据也不同。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电话缴费、网上缴费、ATM机自助缴费、社区、商场点缴费、跨地区缴费等多种新的缴费方式相继出现,这些需求促使电力企业急需建设一个统一的收费平台,既为客户提供统一、方便、快捷的服务,更为资金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
二、强化电费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探讨
1、实施资金管理精细化,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首先,要从资金的源头,即电费的回收加强管理,严格管理电费等各项经营收入,所有电费帐户统一纳入财务管理,利用银行的服务网络和先进的资金结算系统,保证用户方便、快捷、准确的上缴电费,按日汇总结算,避免中间环节的截留和资金的沉淀,形成电费回收的闭环管理。其次是加强电费资金发行、收缴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准确执行电价政策。最后是加大资金归集力度,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企业内部资金调度的权限和程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制负债规模,改善债务结构,减少资金沉淀,建立以现金流为核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集约经营,实现集中、在控的现金流管理,使资金运作有序进行。
2、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上延
如何将电费管理中各用户应收、实收、拖欠等电费信息纳入财务监管之内?笔者建议采用将“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上延”的办法。其主要内容是:完善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将其查询功能延伸至财务部门,月末财务部门则根据直接查询到的信息做账,因为财务与电力营销部门保持了双方信息来源的唯一性,这样就能确保财务部门与电力营销部门问数据的一致性,实现在财务部门实时查询用户电费信息的目的。这种方法的前提是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总数必须与电力营销部门用户实际欠费合计数相一致。
通过功能扩充,实现财务与营销数据共享。任何时间在财务部工作站上即可对用户的欠费、交费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具体包括用户的实时欠费余额、各期间的交费情况,财务对电费情况可及时掌握。财务可根据在系统中查询的时点数作为做账的依据,这样财务应收和实收的数据来源同营销完全一致,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财务和营销电费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3、营销管理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对接
针对营销管理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彼此相对间独立,不能直接进行数据对接的现状,可研发“电费帐务管理系统”解决上述问题。其主要思路是:在营销管理系统中引进会计科目和复式记帐原理,将客户电费信息保存成转帐凭证,通过用电MIS与财务核算系统的模块接口传递给财务核算系统。
“电费帐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将加强财务部门和电力营销部门之间的联系,原来的业务操作流程应当进行相应的重组。本着事权与财权相分离和营业窗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应将营业部门的现金整理岗和应收款项整理岗业务划转财务部门,在财务部门增设出纳员和电费会计专责,以正式收帐通知联为接口,正式收帐通知联之前的业务由营业部门完成,之后的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不能以电费发票的开出为分界点,因为电费发票开出后还有一个收费过程,收费肯定不能由财务部门来完成。
在每月的规定时点由营业部门抄表员抄表后,由抄表员将抄表信息录入到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电费收据及发票,核算员审核无误后,交给收费员收费,各个电费班的收费员收回电费后,将银行进帐单交给电费会计,并填写收费员交款单,双方签字,电费会计应用“电费帐务管理系统”制作收款凭证,而且系统具有按收费员统计欠费功能,可以以此考核收费员电费回收情况,并可将这一情况反馈到收费班,使收费班了解本班各收费员电费回收情况,电费会计定期打出电力客户电费清单或“大中及典型用户欠费明细表”交给收费班的收费员及时催收欠费,收费凭证定期装订后归入财务档案。上述操作的前提是电费帐号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4、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完善规章制度是指在实行电费资金集团化管理和银行代收费业务后,建立健全供电企业和银行、供电机构和银行、供电企业和供电机构之间的工作流程,制定有关业务规章。加强内部控制是指具体落实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即对已有和新颁布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落实,包括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银行票据的管理、电费资金支付的审批和会计对账的管理。银行预留印签每年应由供电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年检。银行预留印签的使用应由供电企业做出规定,其它业务对外加盖印章必须得到供电企业财务部门的授权或同意。
电费资金支付的管理指供电机构纳入电费集团账户资金的上缴。为加强供电企业对供电机构电费资金管理,供电企业财务部门应对供电机构电费资金进行总分类核算,每月根据供电机构上报的会计科目汇总表进行会计核算,进而计算出电费集团账户的电费资金余额。
为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物业保修金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物业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存的,作为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负责市区范围内物业保修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物业保修金的收存、核算、退还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会同市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物业保修金的交纳、使用、退还、管理等工作。
二、物业保修金交纳方式及标准
*年10月1日以后,新建竣工的用于销售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物业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应当按照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2%的比例一次性向管理机构交纳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并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物业建筑安装工程平均造价由市建筑业主管部门核定。
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交纳或者补交物业保修金的,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依法给予处罚。
三、物业保修期限、范围和责任
保修期限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交付给消费者之日起计算(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分别计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保修。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保修的,应当在物业交付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物业委托保修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以及保修费用支付方式。
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为:
(一)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8年;
(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不低于8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四、物业保修金启用及退还
物业保修期内,业主发现房屋建筑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物业小区未按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和有关设施不配套,而建设单位又不履行保修责任或者因歇业、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保修责任的,由相关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同)提出申请(相关业主提出申请的须由业主委员会签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章),经建筑业主管部门或规划主管部门核实后,由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组织维修。建设单位如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由业主委员会组织维修。工程竣工后,工程决算由专业的审计机构审计。管理机构凭审计报告、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及相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签章证明,在该物业保修金中列支相关费用。
因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业主委员会按照《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及本《意见》动用保修金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保修金使用后15日内足额补存保修金。
管理机构应当在物业交付给消费者之日起满8年的前一个月内,将拟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物业保修金本金及其银行存款利息余额退还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因歇业、破产或出现其他情形,致使单位不存在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其原交存物业保修金本息余额,转入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应急备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