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5 17:17: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效率价值的价值体现
效率价值体现在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在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过程中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一)阻止了垄断现象的发生
垄断对市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通过破坏价格竞争机制实现对社会资源的绝对支配,由于市场价格完全被垄断企业控制,价格不再反映市场需求的变化,价格杠杆也丧失了调控社会资源的功能。在垄断情形下,整个市场运作的效率极其低下,这时必须由经济法对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维护经济效率。
(二)解决了经济的外部性问题
经济的外部性理论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其经典著作《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是指企业或个人的活动对其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很难从货币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现代经济学原理表明,经济外部性会导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或使资源配置远离最优状态,例如经济活动产生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当存在这种经济外部性时,仅靠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时,就需要通过政府进行适度干预,制定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来限制和调整类似的行为。
(三)实现了公共产品的提供
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如义务教育、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可以说,公共产品对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效率必不可少,但是因其缺少排他性和竞争性,获取的收益不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参与者们往往不愿意提供此类产品。这时,就可以通过制定税收、福利等经济法律政策对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鼓励他们生产公共产品。
(四)解决了市场交易的不公平
在市场交易中,生产者和销售者往往占据有利地位,他们对产品的情况了如指掌,与此相对的是消费者很难掌握产品的真实情况。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了市场运作的低效率。交易双方缺乏互相的了解和信任,为了获取更多交易信息,势必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和成本,这很不利于市场运行和社会资源流通。对此,最好的办法的就是通过经济立法保护弱势一方。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反不正当竞争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法规定商品必须明码标价等,都旨在扭转交易不公平,促进社会资源的高效流通。
二、效率价值的局限性
(一)过分追求效率的外部局限性
尽管经济法追求效率价值,但这种追求必须是有限度的,否则会带来一系列问题。许多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法律制度时面临两难选择,究竟是先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还是先提高社会效率。实现社会公平是长期的投资,短时间难见收益,但是提高社会效率的好处却是立竿见影。因此,传统理论发展往往追求“效率优先”。在效率至上的意识支配下,一国制定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必然以效率作为法律的最高价值追求,即只要能够提高社会效率,即使社会财富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也是合理、合法的。财富的过度集中必然会导致垄断、两极贫富差距等问题,激化社会矛盾,损害社会公平。西方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危机就是追求效率、忽视公平的结果。同时,追求效率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副作用”:资源锐减、环境破坏、生态污染等等…大部分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都经历了一个“先发展后治理”的过程,然而治理环境污染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且代价巨大,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取得的发展收益甚至都不足以弥补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从全局看,追求效率的行为甚至可能反过来阻碍效率的提高。
(二)效率价值的内部局限性
经济法的效率价值内部也存在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体现在:实现效率的分配多种多样,但是对于哪种分配方法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并无定论。前文中提及,效率价值实现的最大化就是“有人因此变好,没人因此变坏”。然而经济政策的实施可能会给不同的人带来影响,有人因此受益,有人因此受损。不存在绝对的能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经济政策。例如,某城市为发展经济引进外商投资企业,该企业投入生产以后,不仅当地总体经济水平得到提升,还增加了不少就业岗位,企业生产的产品也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大多数人都因此受益。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与该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当地企业却因此受到很大冲击,销量降低,利益受损。那么,引进外资这一经济政策的合理性则最终取决于大多数人的福利是否因此得到改善。当实施某一经济政策所获取的总的利益大于它所带来的损失,这个经济政策就可以被认为是合理的。但是,具体到个人获得的福利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所以很难进行比较。对个人来说,有的人追求经济利益,金钱是其衡量福利的标准;有的人追求精神享受,认为生活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改善是其获得福利的标准。对于追求经济利益的人来说,生活环境的改善并没有让他获得想要的利益;而对于追求精神享受的人来说,获取金钱也不等同于获利。经济法的效率价值追求的是实现社会整体效率,但对社会整体的各个成员来说,效率的实现必然是对一部分人的不公平,这种内部的不公平是不可避免的。
三、结语
通过上文不难看出,经济法对效率价值的追求有不少好处,而其局限性最主要就是与公平的冲突。对效率与公平谁应该居于首要位置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我国从一开始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如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理念转变也说明了我国在发展道路上的阶段性选择。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决是不一概而论的事。当社会整体经济水平落后的时候,鼓励效率优先,促进经济增长的做法无可厚非;然而等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我们就必须更加关注社会公平的问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效率与公平应该采取不同的态度。效率与公平不总是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的。正确的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可以使二者相互促进,形成正的相关关系。
总之,效率价值作为经济法的核心价值,对指导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法追求效率价值,确立效率原则是十分正确的。只是对于如何更好地实现效率价值,平衡效率价值与其他价值的冲突方面,我们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追求。
摘要:在当今的世界各国,决策者和理论界对经济增长速度和出口增长速度普遍给与了高度的关注,笔者将其概括为经济增长偏好和出口偏好。本文对这两大偏好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作者的一些观点。
关键词: 经济增长偏好 出口偏好 可持续发展
在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无论是政府还是理论界普遍已形成两大偏好,即经济增长偏好和出口偏好。在决策者和研究者看来,经济增长速度和出口增长速度较快,表明经济发展呈现出好的发展态势,否则,就表明经济运行出了问题,政府应设法扭转经济增长和出口增长下滑的局面。笔者认为,判断经济增长速度和出口速度的好与坏,应根据国内的实际状况予以确定,特别应依据国内需求、资源和环境的状况而确定,不宜简单依据经济增长速度和出口速度的快慢而决定。
一、经济增长偏好
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许多学者用潜在的经济增长率来衡量实际经济增长速度的快慢。当实际的经济增长率接近潜在的经济增长率时,表明社会的生产潜力已被充分利用,社会已达到了充分就业状态,经济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当实际的经济增长率与潜在的经济增长率出现较大缺口,闲置的社会资源增多时,则表明经济运行不佳,政府宜干预经济,促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就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而言,主要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产业政策等。在经济不景气时期,通常认为政府应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实行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收入政策调节需求结构,增大弱势群体的收入,增加其消费需求;通过产业政策调节供给结构,压缩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中高等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尽管经济自由主义的主张在20世纪80年代一度影响有所扩大,但纵观二战后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国家干预经济的主张明显占据上风,在各国的经济实践中居于统治地位。要求实际的经济增长率尽可能地提高,实际经济增长率与潜在经济增长率差距尽可能缩小的经济主张是否很正确呢?笔者认为,上述主张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未充分考虑需求的科学性。就人类的需要而言,可以说其需求具有无限性,然而,可供人类利用的自然资源却是有限的,它决定了人类的需求不可能无限扩张,而只能是有限扩张。就人类的生产能力而言,其能力呈现出由低向高转化的趋势,但受资源有限性的约束,人类的生产能力也不可能无限性的扩张,而只能是有限性的发展。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而言,人口的扩张受资源和环境的约束,人类的需要受资源、环境的制约,只有将人口数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将人类的需要尽可能地定位于科学化的目标,才会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因此,分析经济增长,不能仅看社会的生产潜力,不能仅看社会的生产能力,也要看人类的需要是否科学。当人们的社会需要普遍处于科学合理的范围,而人类也有大量闲置的生产能力,而且从可持续发展视角看,资源也能支撑经济更快地发展,环境对更高经济增长速度的承载能力也较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运用宏观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增长。其二,未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可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对不可再生资源,当代人宜充分考虑后代人的利益。如果当代人不充分考虑后代人的利益,对自己的需要不进行科学化定位,满足自己的需求耗用了大量的不可再生资源,这种发展模式属于非理性发展模式,建立在这种发展模式基础上的发展速度就不是越快越好。在实际的经济增长速度与潜在的经济增长速度存在较大缺口的情况下,如果可再生资源闲置率较高,这时,政府应采取刺激经济增长的宏观经济措施,促进实际的经济增长率尽可能接近潜在的经济增长率;在可再生资源已被充分利用,而不可再生的资源已耗用较多,社会生产设施、能力又大量剩余的情况下,我认为此时政府尽可能不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刺激实际经济的增长,而应从可持续发展视角理性看待潜在经济增长率与实际经济增长率缺口,使实际的经济增长率建立在社会需求科学化和社会资源利用科学化的水平之上。其三、未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评价人类的生活质量不能仅看人类拥有多少物质产品和服务,还必须考察环境的质量和生态环境发展的可持续性。如果社会的实际经济增长率与潜在经济增长率存在较大缺口,社会的生产设施、能力存在一定数量的闲置,而空气、水的质量严重降低,况且耕地沙化严重,沙漠不断扩张,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政府就不宜再大量运用宏观经济杠杆缩小实际经济增长率与潜在经济增长率的缺口,此时就不是实际的经济增长速度越快越好,而应着眼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着眼于全面、合理地评价生活质量,使实际的经济增长速度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潜在的经济增长率与实际的经济增长率出现较大缺口的情况下,不宜简单强调启动宏观调节措施提高实际经济增长率,而应在社会需求科学化、资源利用科学化、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和谐化的基础上启动宏观调节杠杆,使实际的经济增长率建立在理性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化的基础之上。
二、出口增长偏好
理论界和决策者普遍认为,商品和服务的出口增长速度快,本国贸易顺差多,对本国的经济发展有利,否则,对本国的经济发展不利。为促进本国商品和服务的出口,很多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笔者认为,出口增长和贸易顺差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有一系列正效应,但并非全是正效应,评价出口增长与贸易顺差增多的效果应视国际金融环境和各国的国内环境决定,笼统地讲出口增长快、贸易顺差多有利于一国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偏颇之处。
从国际贸易看,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之所以会发生,一是互通有无,二是各国发挥本国的生产和资源优势。人们常坚持的看法是,出口增长有利于增加本国的产出,有利于促进本国的就业,等等。笔者认为,在出口问题上,也应充分考虑本国的资源特点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如果一国的出口增长建立在充分利用本国的可再生资源的基础之上,并且出口的增长并未危及本国的生态环境,那么,在用于贸易结算的国际货币币值坚挺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得出该国出口增长越快,贸易顺差越多越好的看法。但当一国的出口增长更多地是建立在大量耗用本国的不可再生资源、本国的生态环境越来越糟的基础之上时,我们却很难得出该国出口增长越快、贸易顺差越多对该国经济发展越有利的看法。不可再生资源愈用愈少,在替代性能源的开发技术尚未取得重大进展的情况下,随着不可再生资源稀缺程度的上升,其价格在总体上呈逐步上升趋势。在不可再生性资源价格偏低时大量出口,而在其以后价格高涨时可供出口的数量却不断减少,这种出口战略从长远看很不经济,对这个国家的后代人来说,也很不公平。
出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国内人民的生活境况,但当随着出口的增长速度加快而国内的生态环境质量越来越糟时,我们认为出口导向就没有建立在可持续性发展战略之上,这种出口导向必然难以持久,建立在这种出口导向基础之上的出口增长并非越快越好。笔者认为,发展对外贸易的根本目的并不仅仅是多向别人出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最关键的是为了改善国内人的福利水平。当一国的出口增长越来越快,该国所获得的外汇储备越来越多,该国人民的物质条件明显改善,城乡的空气
关键词:授益行政行为;法经济学;展望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004-02
一、问题的提出
“凡对相对人产生设定或确认权利或法律上重大利益的行政处分,皆属授益处分。” 据此,在给付行政逐渐成为政府主要职能的今天,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能够给行政相对人带来直接利益的所有行政行为。
著名的行政法学泰斗罗豪才认为,公域之治为什么需要行政法?一个高度浓缩的答案是“政府是必要的恶”。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认为,一切行为都是人的行为,在个体成员的行为被排除在外之后,就不会有社会团体的存在和真实性。只有个人自己能够判断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一个集体或社会从来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选择行为,社会仅仅是无数个个人的集合,它本身不存在任何独立于个人的价值、目标和行为。由此得出那么政府也是由个人组成,政府的利益实质是政府背后的个人利益的外部表现,归根结底政府利益是代表政府的多个个人利益的集合。那么在个人和政府之间始终是有种不可化解的矛盾存在着。假定社会的整体利益是一定的,那么分享给社会某些特定个体的利益多,那么政府的利益就会少。而这显然不是政府所希望看到的。从政府的角度讲,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理所当然地希望有更多负担行政的规定,那么为什么授益行政还会存在,并且现在还大力倡导建设福利社会或者给付行政呢?
二、授益行政行为存在的法经济学原理
波斯纳认为,所有的法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诉讼等)和全部法律制度(私法制度、公法制度、审判制度等)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最有效地利用资源和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 授益行政行为存在的经济学原理必须从政府权力的获得说起。根据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人是理性的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能对个人行为的收益成本进行精确的比较分析,他们是在既定法律和制度约束下的自立的、理性的和效用最大化的追逐者。政府权力的获得实质是社会个体与政府之间的一种交易或者合作行为。由于社会资源的有限性,社会个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难免造成其他个体所获利益的减少,此时有限资源该如何分配呢?为避免竞争和矛盾造成两败俱伤,政府作为有限社会资源的分配者为其存在和进行行政管理找到了合理的理由。个体决定把部分权利让渡给政府,期望政府能够作为公正的代言,给自己争取最大的权利,同时政府也能从中得到自己的政治利益,从而达到两方的双赢。那么社会个体怎样才能放心地信赖政府呢?这就需要政府有所表现以体现其交易的诚意,这就是行政法存在的缘由——限制和约束政府的行政行为。
波斯纳在《法律与社会规范》中提出了“信号传递—合作模型”。对政府授意行政的分析亦可运用此模型。在这场合作的过程中,社会个体和政府都有自己的考虑:若社会个体交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利给政府,政府保证自己权利得到一定限度的保障;若不让渡权利给政府,则个体利益在争取有限社会资源的竞争中可能面临一无所获的风险,因此权衡利弊个体以期通过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权利来争取更大的利益或者争取最小的损失。而政府作为在政治权力争夺中的胜利者,它也希望通过这场与社会个体的合作获得更多的政治支持,以稳固自己的政治地位。
如果政府成立之后,只是鼠目寸光的看到眼前利益,成为“信号传递—合作模型”中的“坏人”,肆无忌惮地挥霍和随意运用社会个体赋予的权力,不但不给社会个体带来利益反而苛捐杂税等增加了人民的负担。这样的政府是无法长久存在的,它必然因为失去人民的信赖而失去统治地位,这样昙花一现的政府决策是不明智的。政府的存在具有持续性,而个体的存在具有阶段性,因此一个寻求长远利益的政府会选择做“信号传递—合作模型”中的“好人”。在社会个体把一部分权利转交给政府之后,政府为了获得社会个体的信任必须有所作为。
随着社会工作发展到专业阶段,专业伦理价值的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同时,社会工作者在处理问题时所面对的伦理难题和困境也日益增多。即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们在生活观念、权利观念、文化、宗教观念等方面存在冲突,社会工作者很难根据社会工作的伦理守则做出既符合社会伦理又符合各方利益的选择。
“平等”一词来源于佛教用语,意为无高下浅深之别。如今,平等作为一种生活理念,已经成为人类公正地共外于同一社会的基本伦理(靳海山,2005),即每个人不论贫富贵贱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与尊严,都有能力与动机去追求更美满的生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强势群体往往凭借其既有的利益资源优势和优越的社会地位形成对其利益表达途径的垄断(瞿伟亮,2009),这不但产生了社会弱势群体,还导致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实现。所以,社会工作关注的主题和重点也在逐渐发生转变,其伦理价值也更加注重社会平等与公平。
二、社会工作中的平等及其伦理困境
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社会工作者在实务工作中经常会面临各种关于平等问题的伦理困境,而且由于对伦理困境的不恰当处理,又很容易造成新的不平等,所以,处理好伦理困境显得尤为重要。
1、不同案主间的平等及其伦理困境
当社会工作者面对需要同一资源的两个不同案主时,就很可能由于自己的个人偏好及价值观的影响,导致不平等现象和伦理困境的出现。例如,针对一笔无特别指向的善款,是捐给孤儿院还是养老院,如果社会工作者认为孩子比老人更有价值,他就很可能将这批善款用在孩子身上,那么,老人就真的没有价值吗?这对于老人来说是不是就是不公平的呢?一方面案主有自己的价值观,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又对工作者有专业价值要求,这时社会工作者就很可能会出现伦理上的困境。
在社会工作过程中,时间是非常有限的、宝贵的资源。在分配社会工作者个人的工作时间时,如果按照所有的案主都应该平均分配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时间这一标准,有一些案主由于特殊需要,他们的时间可能会不够,其他人还可能会有剩余,但如果我们顾及到他们的特殊情况,给他们多分配一些时间时,那么对于其他案主来说是不是也是不公平的呢?
2、案主与机构之间的平等及其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者脱离不了组织和机构,如医院社会工作者脱离不了医院,工厂社会工作者脱离不了工厂,作为这些机构的雇员,社会工作者必须为雇主尽义务,维护雇主的权益。但同时,作为为某一案主直接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又必须对其案主尽义务,保护案主的利益。当这种双重或多重角色在同一案例中出现,且他们之间又存在矛盾时,社会工作者就很容易陷入矛盾之中,不知道到底应该忠于谁(焦金波等,2005)。
例如,作为一名医院社会工作者,当面临医患之间矛盾或处理医疗过失时,是维护案主的利益,还是维护医生与医院的名誉?又如,作为一名工厂社会工作者,由于加班现象严重,工人开始用罢工的方式来宣泄不满情绪,工厂要求你安抚工人情绪使他们继续上工,而原有加班时间不变,这时,你是捍卫工人的工作权益还是维护厂方的经济利益,社会工作者同样面临着困境。
在以上的问题中,当案主个人与权威或机构发生矛盾冲突时,一方面社会工作者要讲究人情、面子、组织;另一方面,又要保证专业伦理平等,这就成为社会工作者所面临的伦理难题之一。
3、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的平等及其伦理困境
在一个重视等级和身份地位的社会中,一方面,社会工作者被当作是权威;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自身由于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把自己当成是权威,替案主做出解决问题的决定,这就造成了案主与社会工作者之间的不平等。同样,由于这种权威性,案主往往要求社会工作者替他们做出决定,但如果你坚持让案主自决,案主会认为你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会感到失望或无所适从等等。
三、社会工作中出现平等伦理困境的原因
1、资源有限性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资源的有限性,绝不会有足够的资源来做任何应该做的事。再者,在政府的主导下,某些可以用在根除贫困、消灭歧视和改善医疗补助制度等社会福利方面的资源被用到其他地方了,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科技、反恐、军事始终处于优先位置,这样社会工作者可以获取的资源就更加有限了。
2、社会工作本土化出现的问题
作为起源于西方国家的社会工作伦理价值理念来说,它是西方文明发展的产物,与东方文明存在着冲突。西方社会更注重个人主义、基督意义上的博爱和人文主义的平等观念,而在中国,虽然有助人观念,却缺乏尊重人格的前提和真实的平等(姚振强,2009),传统社会更强调血缘和亲情,依据对方与自己的亲情关系远近而承担强度不同的道德义务。
3、社会工作者本身的特殊性
社会工作者是社会工作实践的基本单元,是社会资源的获取者,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但同时,社会工作者也是有血有肉的社会个体,有着自己的价值观、处事原则及个人偏好,而服务对象同样是一个独立的个人,有着独特的生活背景(王君婷,2012),这样,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就可能存在价值观上的冲突。
再者,社会工作者在中国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必然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容易在工作时顾及人情、面子等,难以摆脱传统的束缚,而社会工作伦理又要求社会工作者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同样,也容易出现关于平等的伦理困境。
四、如何处理关于平等的伦理困境
1、针对资源的有限性带来的伦理困境,社会工作者们需要进行权益倡导,呼吁政府把更多的资源应用到社会福利方面。
除权益倡导外,社会工作者在进行资源分配时还应注意差别平等原则:在社会工作者面对伦理困境时,可以把“差别平等”原则作为参考的标准之一,即在进行资源分配时,倾向于更加弱势的案主,用这种表面上的不平等来获取深层次的平等。
2、针对社会工作本土化出现的问题,既要参考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的社会工作伦理价值体系,更要立足于中国的本土实际,充分挖掘我国传统文化资源(皮湘林,2009)。积极寻求并推广中国传统伦理价值和社会工作伦理价值的契合点,并创造有利于社会工作的合理建构与有效运行所需的情感机制和人文环境(皮湘林,2009)。
关键词:社会资本 社会网络 职业生涯成功
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对个体的职业生涯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有意识地建立和运用社会资本,既是保障个人职业生涯成功的一个新策略,也是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新策略。
一、在组织外部建立开拓型的社会网络
1.参加或建立虚拟社交网络。在现实社会,信息的互相交流的机会很少、渠道也很狭窄。通过网络交往,人们可以与异质网络的朋友交流各自的知识、兴趣与爱好,实现个人的知识复合与最大的发展,而使个人能积累起大量的信息社会资本。网络交往是弱关系,弱关系可以把不同性别、不同行业乃至不同阶层的人联系起来。虽然彼此不知道之间的交往能持续多久,但是人们都期望能长期持续下去(至少在交往定向阶段很多人持这样的态度),以便为以后自己的就业和事业创造良好的人际氛围,积累人际社会资本并实现其保值增值。时下通过社交网络建立自己的职场人脉已经成为趋势,找工作,谈生意,越来越多的职场与商务合作都通过微博等社交平成,社交网络已然成为构建人脉的主平台。
2.加入专业团体、协会或者组织。各种专业团体、协会等各类组织提供了社会关系网络拓展的优良环境。一方面,这些组织经常举行一些会员活动,在活动中会员之间可以形成良好的关系。共同活动能够把形形的人用一个共同的兴趣点凝聚起来,而不是把有着相似背景的同类人联系到一起。另一方面,团体之间的互动也可以为组织成员产生社会资本。这些组织中的成员是和个人持有异质资源或者信息的人,他们也正在寻找方法来帮助别人同时完善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例如地方上的商会组织经常成立正规的社交联络小组,定期举行商业论坛,与地方企业、政府等部门做资源对接的活动,这些自然可以帮助会员在政府关系、商务人脉方面有所拓展。
3.通过社会网络传递资源。处于信息和价值交换枢纽中心(hub)的个人可建立起互惠互利的发展平台,在此平台上的个人均可从持续的资源互换过程中受益。在中国文化中,受惠的人总是变一个花样加重分量去归还施惠者的人情,这就又使施惠的人再加重分量去归还。如此反复,平台上的个人之间就建立起了心理契约。因此,互惠加强了个人之间关系的互依性。与此同时,传递资源者在资源分配中也会对其他人施加影响,可以通过控制重要资源的传递渠道和对资源接受者进行策略性的筛选来增加资源共享者的路径依赖性,并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资源共享者的决策。
4.积极为他人建立联系。结构洞存在于关系网络中,当处于结构洞中的个人在连接不相关的两者时自身会形成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研究证明,在结构洞中牵线搭桥的人更有创造力,更富于组织适应性,他们在组织践行新思想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为他们占据着这个组织的“思维高地”,能给组织不同部门的人即那些被结构洞区隔开了的人施加影响。
二、在组织内部积累社会资源
1.寻找非正式职业导师,获取职业支持。导师可以帮助个人提高工作绩效和获得更多的职业机会,个人也有可能借助导师的网络形成广泛的人际关系。对于个体来说,可通过与其他同事的公私交往来建立非正式的导师关系。但是这种关系不是通过非常随意的交往建立起来的,而是通过进行能够彼此信任、互相交换非公开信息,并且彼此借助对方掌握的不同技能进行互惠的共同活动而建立起来的。威克斯原来接受的是诉讼律师的培训,所以它充分发挥自己沟通的特长,为公司里更高职位的一位经理撰写发言稿。一段时间之后,他和该经理建立了更加密切的联系,威克斯很快就发现自己充当了上司与公司其他人之间的桥梁。
2.实现强弱关系转化,获取资源。由于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取社会资源有时不仅需要极高的社会成本,而且缺乏成功的保障。高成本、高风险促使人们寻求稳妥、可靠的捷径。与所需社会资源潜存的或能支配所需社会资源的社会关系网络建立强关系,就可以依赖特殊主义信任原则而具有优先获得的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个体可以更多接触一些不同专业领域与生活区域的群体,并与他们初步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通过对私人关系的维护来迅速积累信任度,实现弱关系向强关系的转化,通过这种信息在量上的积累将会直接提高个体资源的丰富程度。
一、高等教育资源的含义
对高等教育资源的含义,学者们有不同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高等教育资源是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用于维持高等教育活动正常运行和维护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一切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和无形资源;第二,高等教育资源是各级各类高等学校进行高等教育活动,谋求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第三,高等教育资源既包括有形的资源如基础设施、图书资料等,也包括无形的资源如智力资源、品牌资源等。这些对高等教育资源含义的理解有不同的侧重点,但都没有把高等教育本身作为一种资源,因而形成的概念是不完整的。笔者认为,教育资源包括教育本身和用于教育的各种自然和社会资源。国家为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把教育作为全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推动力量,以期与整个国家的命脉联系在一起。从这个层面上看,教育是众多资源中的一种;为了发展教育,培育人才,教育需要土地、人员、资金、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各种资源的投入,从而形成了教育的资源。在这里,各种资源集中体现为学校的资源,因为学校是教育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教育的主要工具;当然学校的资源还包括学校长期办学而获得的声誉、凝结的文化等,这些声誉和校园文化是学校个体所独有的,即办学特色。因此,高等教育资源一方面指高等教育本身(国家的所有资源包含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另一方面指流入高等教育的各种资源和高等学校经多年的发展积淀下的声誉、文化等。
二、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和需求的无限性
大多数学者对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和需求的无限性基本上一笔带过,究竟稀缺和无限在哪些方面,没有严格地定义。对人类社会发展来说,一切资源没有不稀缺的,没有能完全满足人类需求的资源。资源的稀缺和需求的无限只能是相对的,即在特定的时空情况下的稀缺和无限。但究竟高等教育的稀缺指的是什么?对高等教育的无限需求又是指什么?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性有两方面:一方面,高等教育这种资源是稀缺的;另一方面,流入高等教育的资源是稀缺的。“高等教育这种资源是稀缺的”指的是高等教育不能为所有人提供,一部分人能受到高等教育,而另一部分人受不到高等教育;“流入高等教育的资源是稀缺的”指的是国家或社会不可能把所有的资源都投入到高等教育,它是受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所限制的。除了教育要发展,其他行业也要发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有限资源要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各行各业中进行配置。高等教育资源的无限性也有两方面:一方面,国家、社会组织、家庭或个人对高等教育的需要是无限的;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对资源的需要是无限的。国家为了增强国力需要无穷无尽的各方面的人才,因此,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是无限的;同样社会组织也在不断发展,也不断需要人才;个人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也是无限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个人通晓各方面的知识的要求突显重要,“一个人受的教育越多,越感觉自己的无知”,况且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对资源的无限性需求,体现了流入高等教育的资源(人力、财力、物力和学生)没有满足的时候。当今世界所有高等学校都在引进教师、吸纳经费、购买先进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扩大生源面,不断使学校资源扩大和优化。
三、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社会上对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讨论也是比较多的:一是认为教育资源的配置是由教育产品的属性决定的,并将教育产品分为公共产品(义务教育阶段)和准公共产品(中学后的教育),对准公共产品的教育采取政府投入和市场投入的方式(王善迈,1997);二是认为决定资源配置方式(市场或政府)的不只是产品的性质,还有其他的因素,资源的配置方式是指各种方式在配置中的比例或者说是程度问题(吴怡兴,1999);三是认为教育资源配置的方式是由教育产品-“教育服务”的“消费方式”和“生产方式”决定的。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同方式就是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不同组合,有四种:公共生产-公共提供、公共生产-私人提供、私人生产-公共提供和私人生产-私人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应采取公共生产-公共提供和私人生产-公共提供两种,非义务教育阶段应采取公共生产-混合提供和私人生产-混合提供(王红,1999);四是认为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是受我国经济体制的创新程度制约的,应该用制度创新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市场机制和制度创新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增长的原动力(康宁,2004)。
蒋莱等认为我国高等学校的资源(仪器设备和基础建设)的现状是使用效率低下、管理不善、发展不协调。为此,作者提出了“三期管理”模式,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阎凤桥等认为影响学校资源配置的因素是由学校中最短缺的资源决定的。这些讨论,虽然各自都取得了不少的成就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但由于对高等教育资源的理解不同,所以侧重也不同。归纳起来实际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影响教育资源配置的因素;二是高等学校的资源在高校内如何进行分派;三是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及其评价;四是对高等教育的投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笔者认为,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指四个方面:第一,国家(政府和社会)对高等教育这种资源的配置,包括高等教育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指要新建(或撤并、升格)多少所高校、成人教育等,允许多少国外教育机构进入本国(教育贸易)等等;在质量上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什么规格什么标准的劳动者,如发展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专业教育的比例等。高等教育的数量和质量需求是由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决定的。在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的经济社会得到了较大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各方面的需求更大,这时发展高等教育成为了必然和可行。所以国家先后采取了许多措施,如《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的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以及所实施的“211工程”和“985工程”、扩大招生规模等都是从国家层面对教育资源的配置。“教育资源配置问题的正确解决,关键还在于如何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和途径来配置足够的教育资源”(卢育林,2001);第二,为了实现第一方面的目标,国家(政府和社会)需要对高等教育进行投入,也即要有多少其他资源流入高等学校。要发展教育就要有土地、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要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学校进行土地大小的投入,要有一定量的教师、教辅人员进入学校,要购置图书、仪器、设备等,要给参与教育的人员予以物质资助。
这主要由中央、地方政府直接对高校的投入(土地的划拨、财政拨款、教育事业费等)和社会各种组织对高校的资助(捐赠、参与办学等)来解决。政府在对高等教育进行投入的同时,也制定专门政策大力引导社会资源进入高等教育,提倡大力举办民办高校,实行高等教育收费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对高校进行捐赠,允许高校贷款等等。这些措施都体现了整个国家资源对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第三,流入高等学校的各种资源在学校内部如何进行配置和使用(包括人、财、物、无形资源等)。合理利用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就是高等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目前,高等学校仍然存在一方面资源不足,另一方面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的情况。高等学校如何使用已有资源,如何在人、财、物以及隐性资源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第四,个体在一生中如何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即何时何地接受何种程度的高等教育。个体是教育资源的基础,教育是人类知识的传播与继承,没有受教育者,教育就不存在,所以个体决定了教育的发展。在农业社会,种植捕猎是人类的生存所必需,而种植捕猎的技能需要实际操作和现场教授,这种技能多数由长者或熟练者传授,教育的功能是以教育人们的思想道德为主要,故而学堂(学校)少、规模小。
工业社会,掌握一门技术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推动力,教育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传授人们努力掌握一门技术、技巧,所以促使了以教授工业技术为目的的专门院校诞生。现代工业社会,人们对教育的需求除了掌握工业技术外,进行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明成为人类对教育的急需,所以推进了现代大学的形成,尤其是在高校内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基础教育在当今社会成为每个个体必须接受的教育,而高等教育并不是所有人都必需的,有的甚至进入高等教育后因某种原因而不再接受高等教育。个体对未来的预期和教育偏好也促使了教育资源的流向,为什么会出现热门专业、冷门专业,为什么有的系/部大,而有的系/部小?这些都包含着个体对教育资源配置的影响结果。
作者:陈海生 单位: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
一、腐败产生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现象是古而有之,国际上有之,关于腐败的成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下面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
1.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出发:我们知道经济学有两个基本的假设条件:一是理性人假设条件;二是完全信息的假设条件。合乎理性的人被称为“经济人”,“经济人”在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都是合乎所谓的理性的,即都是以利己为动机,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是有需求的动物,其需求取决于他所要得到的东西,只有尚未满足的需求才能影响行动;人的需求是无穷的,需求是有层次的,一旦某种需求得到满足,又会出现另一种需要满足的需求。相对于无穷的需求而言,每个人用以满足的手段或资源是有限的,这种需求的无限性与手段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就是腐败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即腐败的最基本动力来源于无限需求与有限手段的矛盾。
2.从商品的等价交换出发:如果把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也看成是一种商品的话,那么“权钱交易”是一种不公平交易,不公平表现在:首先权力价值被低价交换给行贿者,行贿者得到权力价值的效用大于行贿者付出的代价,而政府官员满足这种交易的原因在于他手中的权力来自于政府机关所任命官员的权力影响力。组织正式授予政府官员一定的职位,从而使政府官员占据权势地位和支配地位,使其有权对下属发号施令。这种权力价值有时是无法估量的,而获得这种权力可能是由于机遇而没有付出任何努力或者仅仅牺牲了一部分个人利益,但这种付出价值远远低于手中权力的价值。正是由于“权钱交易”的不平等性才使腐败行为更容易发生。
3.从经济社会的现行体制出发:现代经济学家认为,在现实经济社会里,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看不见的手”定理并不能完全成立,帕累托最优状态并不能完全实现。换句话说,现实的市场机制在很多场合并不能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失灵”。“市场失灵”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在一定的限度内掌握必要的经济资源和参与必要的经济活动(如提供公共物品,投资基础设施,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秩序等等)。这就使得权力与资源的结合在这一体制背景下具有某种天然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我们知道,当个人不掌握公共权力时,其欲望的满足只能凭借个人所能独立支配的私有资源(如劳动能力,当然也能通过偷盗等其他非法形式来满足)。相反,政府权力的客观存在就为掌权者利用公共资源满足个人私欲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也就是说,权力配置资源是腐败行为产生的体制基础。如果没有这一前提条件,腐败行为无论如何也不会产生。以上三条分析了腐败产生的必要条件。
4.从腐败总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出发:腐败行为能否发生不仅取决于腐败产生的必要条件,还依赖于它产生的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只是证明了腐败产生的潜在可能性,充分条件依赖于当权者对腐败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当权者是否腐败取决于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如当权者的需求偏好、伦理道德、社会舆论、法律法规、权力制衡机制等等。以下借助一个经济模型来分析腐败的产生原因及时机,文字表达如下:如果说当权者搞腐败是为了获取某种利益,那么,突破上述种种约束的努力就构成其腐败活动的成本。具体而言,腐败成本由如下几方面构成,其一,当权者在做出腐败决策时,首先就需要突破来自其自身的种种心理障碍,他必须改变其道德观念,放弃循规守法的操行,面对社会舆论的谴责等等,这些都构成腐败的心理成本。其二,由于种种体制、法规的存在,腐败行为一旦暴光,将会受到相应的政纪法规处罚,这是任何一个理性当权者在决定腐败时所必须考虑的,这种由于腐败行为败露而招致的惩罚,可称其为惩罚成本(C[,pe])。其三,当权者在位时拥有较高的收入和种种“制度特权”(如小车、住房、移动电话等等),另外还存在一些灰色收入如公费旅游、公款吃喝等,如一旦腐败行为东窗事发,则以上利益就会丧失殆尽,这种风险构成其腐败决策的机会成本(C[,o])。总结以上论述,可见,腐败行为既会带来腐败收益,也会产生腐败成本,其中,我们把腐败的心理成本、惩罚成本和机会成本相加称之为腐败总成本。
当权者也是人,他在进行腐败决策时必然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假设当权者对腐败行为不能被暴光的概率估计p[,1],所获得的收益为R;而对腐败行为被查处的概率估计为p[,2],所得到的处罚损失为L,那么他应该得到的期望损益值为:
E=p[,1]×R+p[,2]×L
当期望损益值大于或远远大于腐败总成本时,当权者才会实施腐败。
二、腐败危害的经济学分析
1.从不平等的交换分析。从前面的分析可知,“权钱交易”是一种不平等的特殊商品的交易。我们知道有效运作的市场机制自动地配置社会资源,而这种不平等的交易不仅损害国家及公众的利益,而且会造成社会资源配置得不合理,使大量的人力资源、土地资源、资金资源、技术资源向效率低下的企业和个人流动,使稀缺资源的分布更不合理。公平和效率是困扰经济学家的一个重要问题。短短20年,中国已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一个分配严重不公的国家。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我们选择了“效率优先”、“先发展后分配”的发展战略,经济领域的改革成绩显著,而非经济领域的改革步履缓慢,从而导致权力的市场化。权力之手介入资源分配,社会成员各自依据其在社会组织中占据的不同地位进行着一场极不平等的财富积累大赛。这种不平等的市场运作机制既丧失了公平,也不可能得到效率的提高。腐败行为的这种不平等性最终破坏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原则。
2.从社会总效用来分析。“权钱交易”的双方都从国家及公众的利益中攫取了大量的好处,使社会分配更加趋向于不合理,造成社会贫富差距加大。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衡量贫富差距的指标)已高于国际上公认的警戒标准,而这种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权力介入市场造成的,私营非法收入、政府官员的非法收入对于全社会总的收入分配差别具有很大的影响作用。我们知道经济学理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在现有资源条件下如何实现帕累托最优。在社会财富一定的情况下,一个单位的社会财富对于富人来说,它的边际效用是不大的,而且随着富人财富的增加,它的边际效用越来越小;一个单位的财富对于穷人来说,它的边际效用是很大的。因此,如何降低富人财富的增长速度,提高穷人财富的增长速度,就是实现帕累托改进的经济学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社会所有成员的财富均衡,才能使整个社会的总效用达到最大。
3.从社会总效率来分析。腐败行为严重地挫伤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事实表明,权力垄断社会资源对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收入分配的危害,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性垄断所造成的分配缺陷危害更大。每一社会成员都有自己的智力优势及技术专长,健全的社会经济秩序会促使每个人尽力发挥自己的特长,使社会人力资源得到最优配置。而当今社会腐败行为的盛行,严重挫伤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因为一个人靠勤劳、智慧致富,而另一个人靠投机、贪污受贿发财,除去金钱来源的道德判断外,这两者却是等值的,金钱并不因为它的不同来源而留下不同的痕迹。这在经济学里有个专门的说法,就是“劣币驱逐良币”。而“劣币驱逐良币”的逻辑结果是:只要劣币和良币等值,只要现行体制不能惩罚手持劣币者,人们便不会奉公守法,而是会仿效那些投机取巧以及贪污受贿者,整天想着歪门邪道、不务正业。这种现象长此以往的存在势必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是社会资源的最大浪费,是社会总效率降低的关键因素。
三、腐败治理的经济学分析
既然腐败的产生与现行社会的市场机制存在着必然的联系,那么我们只能把它理解为人类在追求经济效率、社会公正方面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既然腐败是政治权力的衍生物,只要权力存在,腐败就不会自动消亡,那么,我们的反腐败目标就不应是幻想如何彻底消除腐败,而应该是实事求是的定为如何最大范围和最为有效地遏制腐败。
1.利用最小治理成本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及扩大。分析近期发生的大量腐败案例,我们发现大量腐败分子在为党工作的很长一段时期都是好的,而在腐败的初期也仅仅是接受小恩小惠或谋求很小的私利,而在后期,他们的私欲急剧膨胀,大量贪污受贿,甚至是走私贩私、出卖国家的利益。如果把腐败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失用L表示,那么L对于时间T是一个单调递增函数,如图1所示。
附图
图1 腐败对社会造成的损失时间图
在t[,1]以前它比较平坦,在t[,1]以后它逐步上升,斜率越来越大。因此,腐败治理最好在时间点t[,1]以前进行,这时治理腐败的成本为最小,即在出现腐败的苗头时制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与扩大。在这一时期要加强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它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日本著名学者池田大作曾说过“权力弊端的根源,它的实质存在于人的生命中的恶性。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从根本上说,只有靠个人的觉悟和自我克制”。而个人的觉悟和自我克制能力可通过思想教育来提高。
2.建立权力行为的制衡机制,抑制腐败的频繁发生。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必须设计一套较为完备的对腐败行为的制衡机制,抬高腐败的各种成本,使腐败的实际总成本无限接近于腐败的理论总成本,从而降低腐败的总收益,使当权者感到腐败行为不划算,抑制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加强新闻监督,实现新闻监督的法制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后的“第四种权力”的作用,以增加腐败分子的心理成本。在西方发达国家,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主体的新闻媒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十分活跃,新闻工作者被称为“无冕之王”,他们成为监督当权者、遏制腐败的一支重要力量。其次,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罚力度,也即加大了腐败分子在腐败决策时的惩罚成本。对于腐败分子不仅要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而且还要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使腐败分子身败名裂、痛心疾首.第三,适当提高当权者的工资收入和“制度特权”可增加腐败决策的机会成本。我们不能保证“高薪”一定能够“养廉”,但是,一定程度的“高薪”确实能大大降低腐败发生的概率。只有当以上三种成本的提高使其腐败的总成本接近甚至超过腐败的总收益,才能使当权者感到腐败的预期收益很小,风险很大,抑制当权者腐败行为的萌发。
3.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考虑,确定最小的反腐败成本。政府反腐败行动的总成本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是抓获腐败分子的成本C[,e],二是执行关于腐败的法律惩罚条款F的成本C[,f],从而总的单位成本就是C[,g]=C[,e]+C[,f]。
为简化起见,我们假定腐败分子的收益R是“外生的”的常量,对于给定的F,为了达到有效惩罚水平P=P×F=R,政府只要支付足够的努力来保持所必须的破获腐败案件的概率p就可以了,而太高的概率p将大大增加破获罪犯所支付的成本,也就是说,抓获罪犯的成本C[,e]随所要求的破获概率的增加而上升。另一方面,由于给定了有效惩罚水平P,破获概率越高,则所需的罚款F就越低,也就是说,执行惩罚条款的成本C[,f]随概率p的增加而下降,如图2所示。政府反腐败行动的总成本C由C[,e]和C[,f]组成,由图2可知,总成本曲线呈U型,因此,存在一个最优的概率p*使得反腐败行动的总成本达到最小值。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p*点可作为政府权衡C[,e]和C[,f]的依据。
附图
图2 反腐败行动的成本分解
二十年经济改革所取得的成绩世人瞩目,但转轨时期的种种体制缺陷也助长了腐败行为发生的频数和规模,腐败只耗费社会资源,而不创造社会财富,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害,腐败是对市场经济所遵循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的公然挑战。遏制腐败需要从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对任何一方面的忽视都会对反腐败的综合成效产生影响。因此,有必要对腐败成因及反腐败的措施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反腐败任重而道远。
收稿日期:2001-11-08
【参考文献】
[1] H.范里安.微观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79.
【关键词】 区域经济优势 资源优化配置 区域经济学
可持续发展
一、区域经济优势
1、区域经济优势的定义
区域经济优势,是指经过与其他区域之间的比较体现出来的本区域所具有的适合某些特定生产发展的比较优势条件,如在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所具有的更好条件。具体来讲,区域经济优势包括自然资源优势和社会资源优势(人力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本优势等)。
2、区域经济优势的特征
(1)区域经济优势存在于区际联系中。一个区域通过与其他区域的联系和比较,就会逐渐发现自身具有的经济优势,所以区域经济优势不是只就自身而言的,而是经过不断地区际联系和对比凸显出来的。区域经济优势的存在离不开区际联系。
(2)区域经济优势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才能实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一个区域所具有的经济优势会逐渐显现,然而只是确定了自己的经济优势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充分利用所具有的各种优势、致力于将优势发挥至极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
(3)区域经济优势是一种动态的优势。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地激烈进行,区域经济发展所具有的优势也会随之不断的变化而不是保持一成不变。只有保持区域经济优势的动态变化,持续最大化动态的区域经济优势,才能推动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的稳定和快速发展。
3、最大化区域经济优势的条件
(1)确定区域经济优势。依据以下几条原则:建立在比较利益原则的基础上;要符合区域宏观布局和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综合分析评价本区域经济发展的所有有利与不利条件。
(2)分析利于区域经济优势发挥的资源。根据所具有的区域优势,分析要推进这种优势的发展和扩张所需要的资源,即区域具有哪些优势资源,进而可以利用这些优势资源最大化区域经济优势。
(3)优化区域优势资源配置。在明确了区域经济优势和区域优势资源之后,要根据区域本身的特征和发展阶段优化配置优势资源,争取以最少的优势资源消耗换得最大的产出效益,将优势资源合理配置在效用最大的用途上。
二、区域资源优化配置
1、资源配置、资源优化配置和区域资源优化配置
(1)资源配置的内涵。资源指的是一国或一定地区内拥有的物力、人力、财力等各种要素的总和。由于对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在面对人类需求时资源总显得相对稀缺,这就要求人们需要合理配置现有的相对稀缺的各种资源,以最少资源消耗获得最大商品和劳务产出为目标进行生产。资源配置,就是指对相对稀缺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上进行比较进而做出选择。
(2)资源优化配置的内涵。资源优化配置,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等一般规律而不是人的主观意志,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实现资源配置,也就是说,通过市场自由竞争和“理性经济人”自由选择,根据价值规律自动调节需求和供给双方的资源分配,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实现优胜劣汰,进而实现对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3)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的内涵。根据上述资源配置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定义,不难得出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的定义。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在不同时间、不同部门间合理分配资源。依据帕累托定律,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指的是在各部门或个人之间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已经达到这样的状态,即使重新配置资源都不能使任何人的情况变好,同时也不会使其他人的情况变坏。
区域资源配置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区域经济发展能力的强弱。因此,区域资源的配置能力是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建设的主要环节和重要的组成部分。区域资源配置能力是由资源的配置规模、配置强度、配置结构以及配置效果等组成的。
2、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1)推动区域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管理的进步,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一个区域要想在经济发展中获得一席之地,就要合理利用所拥有的有限资源,优化配置稀缺资源,争取资源利用的效益最大化。而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需要高新科技的应用,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管理,从而可以有效地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带动整个区域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2)引导区域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生产要素组合,实现产需衔接。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需求瞬息万变的环境中,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可以将有限的区域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方向,优化生产要素组合。市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生命”,关系到区域经济效益的整体发展,按照市场需求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实现产需衔接,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能够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顺应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增强区域竞争优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区域必然为争夺市场份额展开激烈的竞争。竞争作为外部的强制力,促使区域合理有效的利用有限资源、根据市场竞争状态优化优势资源配置,从而促进区域强化经营管理、降低资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和增强区域竞争优势,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最大化区域经济优势优化资源配置
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具体的产业或项目而言,就是优化利用资源为实现区域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优化区域资源配置需要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的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和自然因素等各方面的因素。依靠市场运行机制,针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情况,有效地对区域资源进行最优配置,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主要依靠市场进行调节,同时也需要宏观政策的支持,只有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区域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推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对区域优势资源利用进行合理性分析
资源的合理性分析,包括对资源利用的有效性、有偿性、科学性、经济性及综合性等的分析。对区域内各项资源尤其是优势资源的利用,都要经过充分的合理性分析,确定如何配置各项资源才能尽可能的发挥出区域优势,实现最优效益,确保区域内每项资源都能够得到最有效、最科学、最经济并且最合理和最持久的利用。
2、区域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
区域内的资源是共享的,即便是不同产业部门间的资源,也可以依据各自的优势和需要来组合各部门间的资源和生产要素,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最优生产。资源的共享性要求以最大化区域优势为原则和前提,把区域内相对稀缺的资源综合起来,根据资源本身的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产业间优化配置各种可利用的有限资源,实现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整体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3、不同经济成分间的资源配置
区域中可能存在多种经济成分,这就需要协调各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尽管经济成分不同,却可能需要同样的资源和要素。除了按照市场竞争的原则自动形成资源分配,也需要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需要,对有限的优势资源进行统筹和规划,以促进区域经济最优发展为目标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市场和政府相结合,促进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区域发挥优势在竞争中赢得优势地位的必然要求。
4、区域产业部门内资源的最优配置
前面提到不同产业部门间需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那么在同一产业部门内部,更是需要对所拥有的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和分配。一个区域的经济优势大小取决于对区域优势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发展区域经济,要充分发掘自身所具有的潜力和优势,在区域产业内根据资源的特点的市场需求合理分配有限的资源,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束语
尽管区域竞争力的形成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却是区域的资源优势和资源的配置。这二者通过对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性的影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区域的比较优势,并最终能够形成区域自身独特的竞争力。本文基于区域经济学的理论视角出发,分析了区域优势和资源配置的内涵和作用,具体介绍了通过最大化区域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内容和过程,对区域资源优化配置进行了分析,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区域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竞争也愈演愈烈,为了在竞争中争得一席之位,各区域都在为如何加速经济发展努力奋斗,如特色经济、绿色经济、红色经济等等都是为了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实际上,每个区域相对于其他区域来说都会具有的独特的一些优势,如自然资源优势、技术优势、知识优势或是资本优势等。区域可以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这些优势,扬长避短,合理分配优势资源落实市场需求,将优势努力发挥直至最大化,实现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带动整个区域经济走向稳定、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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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量化;数学建模;善;不确定性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4-0045-02
社会对善的追求体现在对生活的积极改善和发展的不断探索。现代科学知识所构建起来的世界观是建立在原理物理基础上的。原子是相对稳定不变的。除了研究原子结构原子组合的各种理化性质,从最初的定性研究发展,人们逐渐掌握了事物的发展变化的现象和状态,到近代定量研究精确地洞悉事物发展变化的每一细微环节。到了现代物理学更是渗透进科学的方方面面,声学、光学、电学、磁学、力学;微观、宏观、宇观。生命科学,研究大分子团本身和它们之间的各种理化性质,以及在具体系统中的发展变化。大分子团本身和他们之间的理化性质何以理解为对原子论的有机延伸,发展变化则是量化关系对客观事实描述的建立。现代医学的科学基础正是生命科学而不是古人的简单卜筮,通过量化方法的分析,可以清晰准确地了解到疾病的产生、发展,从而对解决疾病有确定可行的方法。
由此观之是数量关系对世界普遍联系性的梳理,现有的科学知识看来,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各个存在之间总是以各种方式相互影响,这不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影响,而是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影响。包括能量的,质量的,信息的交换。这些交换都通过量化的方式完成我们的认识过程。世界展现给我们的图景也就需要庞大的数量模型来支撑认识,由此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科学和非科学(包括艺术,宗教。都在不同程度,不同的角度,展现世界图景)这样就更能理解各种科学代表着各种哲学的形态来展现世界图景。不同的数学模型彰显着世界的多样性,不同的数字层次,描述世界的多层次性。我们的世界具有普遍联系,这种普遍的,难以把握的联系正在被数学以逻辑的、可推理的、可论证的,数理关系清晰有条理的展现出来。也正因为数学的存在和量化,许多学科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相互间的融合逐渐开始,各种知识的普遍联系性出现。说明在一个社会中,善也是普遍存在和联系的,类似于一个函数可能有多个极值,社会发展的不同选择路径所导致的不同的善也可能存在。不同的善之间可能是平行的,也可能在同一时序,但无论是平行还是序列,同一时空中,我们能够选择的最优路径不管是什么,都叫做至善,都可以带来相对好的结果[1]。
同古代社会一样,作为现代人类一样是在追求社会的生存、发展,即社会的善。对于善的追求,我们沿着古代人开辟的量化的方法,在曲折摸索中不断前进,并建立了辉煌的科技文明。社会化的大生产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可控智能和无障碍沟通、自然灾害的预测等等社会所追求的善都是靠量化方法实现的。
社会资源配置,涉及社会怎样分配资源,协调社会生产,并分配生产产品――即社会财富。劳动创造财富,把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社会平均生产率作为衡量劳动力的标准,以此量化社会财富。在经济学中最典型也是最简单的量化模型要属供求曲线,是生产者供应量和消费者消费量在时间上的函数图形[2]。明晰地展现供应量或需求量与时间变化的函数关系,以便利决策者了解市场的供求关系做出决策。在金融领域,资金的流动带动产业的增长,资金的流向和组合是由一些列复杂数学模型组合而成(回归,概率统计等等),以此优化产业发展方向。
可控智能和无障碍沟通一直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电子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在不断地帮助人类靠近理想。电子计算机通过二进制将人类预设编辑写入计算机的逻辑指令进行智能判断和处理。通信技术是将人类文字、声音、图像通过二进制转化为光信号或点播信号,远距离传播。
自然灾害有许多种类,台风、洪水、地震、火山爆发,甚至是小行星撞击等等。古代先民用简单的量化方法进行卜筮,与世界的复杂性相比,这中量化方法几乎像是在猜测。现代科学家利用太空中的卫星,海洋中的浮漂,高山上的观测站,大规模的实时的收集关于地球运动变化;包空大气环流的流动,海底暖流流动,地壳的运动,大气海洋,海陆之间的热交换的数据,并将一系列数据汇入计算机,在计算机中建立复杂的大气、洋流、地壳、天体运动变化的模型,用这一模型模拟自然变化,以此向我们预报气温、降雨、火山爆发。因为我们现在掌握的量化方法和数据的有限性,地震还不能准确预测。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程度发展越来越高,现在社会的功能和复杂程度都比古代社会更高;对于善的追求现代社会方法更先进,更精确。古代社会关注的自然灾害、社会资源配置、战争、财物关系,现代社会同样关注,只是在运用量化方法之后,现代社会能够从更广的角度,更深的深度来研究看待问题,古代社会只能对事物进行定性分析和简单的定量,现代社会可以把事物的发展变化完全量化做精确的分析。量化从度量单位开始,从古代社会人类各种生产生活的理化性质到对理化性质强弱、大小、多少……程度的描述中产生度量单位。度量单位是量化的一种表现。社会的资源配置是社会维持自身存在的重要前提,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涵盖社会几乎所有行业,和所有层次。涉及农业、工业、生产生活服务业。我们用钱来进行交易支付,衡量客体事物的价值,我们用热值衡量化石能源的热量,用功率衡量机器设备的效率,用质量衡量物质的多少,用速度衡量物体运动的快慢,用照度衡量光的强弱,用分贝衡量声音的大小,用度衡量物体的曲率。
社会的发展同样是自然的历史的过程,社会发展过程不外乎性质和量两方面,性质是研究的初级阶段,当人类逐渐掌握世界性质的同时,还朝着量的方向研究,量的不同造就世界的多样性。事物发展变化无外乎质变和量变,那么影响事物发展变化的也必然是事物的固有属性和事物的量的改变。事物的固有属性是我们现有科学难以改变的现状,但是影响社会自然演变发展的量的改变,是我们在建立事物发展变化量化关系时研究的重要方面,我们能做的就是利用我们已知的事物的性质和规律在事物发展变化的量上进行控制和改变,从而来影响事物的质的发展变化,进而促进我们社会的发展,满足我们的需要,追求善。我们对量的研究是最终对世界的把握的必要条件,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对世界的量的发展把握,在把握社会生存发展的量化过程中追求善。
在数学量化成为现代社会追求善的强大方法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数学量化终究是我们了解世界、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模型。它所具有的必然性和确定性只存在于它本身之中。量化的不完善性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量化手段的发展总是完善与不完善的交替前行,每一次的巨大发展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之前的不完善,成为相对完善的形态,随着理论发展相对完善的形态又逐渐暴露出它的不完善性。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所建构的量化模型在孤立地看待这一模型本身中,它是完善的,但将它作为一个子系统放在更大的模型甚至现实之中时,它就难以保证完善性,在世界无限多个环节之中,完善性的有限性则凸显。我们所了解掌握的关于世界的知识体系中,绝对真理只是存在于我们掌握的那些包含着绝对正确知识的我们认为的正确知识。孜孜的探索如同剥洋葱一般,一层一层的剥去外皮,向着正确的内核前进。正像爱因斯坦所说,我们永远不可能得到真理,只能不断接近真理。
混沌理论能够很好地证明这点,在我们建立模拟天气的量化模型中,24小时以内的预测结果是最准确的,三天以内的误差明显增大,一周以内时有错误发生,一个月之后的预测结果几乎是回归混沌。类似天气模型这种量化模型与现实社会中情况不相符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建立的量化模型和真实世界必然是有差距的,尽管较短的模拟过程中,他们是起作用的,但随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持续量化模型与真实世界对应的逐渐展开,相异之处逐渐显露。恰恰因为量化的善的这种有限性,总是促使我们对善不断地探索前进;也正契合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马克思实践观[3]。
我们当下所面临的大量人类生存的困境问题,就是数学量化带来的不完善的体现,需要而且只能由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同步发展来解决。人是由感性(或者欲望)和理性组成的矛盾体,社会由人组成,因此社会也具有这两方面的矛盾,单纯的数学量化方法带来了许多生存困境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在资源配置中的利润最大化,在纯粹量化中存在,而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难以存在;在现实社会中衍生出的劳资关系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等。纯粹的理性即是对量化方法的构建,实践的理性对量化方法的驾驭和分析。生存困境问题昭示着纯粹理性发展的相对超前和实践理性发展的相对滞后,现代社会的善,需要我们继续思考并在发展中予以解决。
后现代从尼采说“神死了”到福柯说“人死了”认为现代已经完成,理性带来了大量的生存困境问题,要求对理性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有的人甚至是反对理性,这是不正确的观点。用辩证法来看,这是一个辩证的,曲折发展前进的必然历史过程。看清楚了这点,有利于我们坚定无数先贤开辟出的社会量化发展的道路[4]。
参考文献:
[1]汪丁丁.数学和社会科学方法的关系[J].社会科学战线,2004,(5).
[2]曼昆.经济学原理:微观分册[M].梁小民,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67.
在我国,分配正义是法治进步的显著标志,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分配正义事关国家兴衰和社会稳定,是举足轻重的头等大事。然而,现实中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最终落实在初次分配的环节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现象。因此,实务领域非常有必要通过再次分配环节进行利益分配机制的纠偏。而再次分配过程实现公平正义的途径理所应当通过法律对利益主体进行权利义务的权衡分配。
经济法再分配功能的原则,是指经济法在对社会资源、利益和权利进行再分配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并贯穿于再次分配过程始终的制度和规范,是指导再次分配过程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准则。经济法的宗旨在于实现社会分配过程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发展过程的和谐稳定。从这个角度出发,经济法的立法原则包含如下内容:
一、实质正义原则
经济法作为法律调整市场经济运行过程的法律产物,一直都以追求社会发展过程的实质性正义为根本的目标和出发点。经济法是在批判的继承和发展民法的形式正义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实质正义的观点和立场,而这恰好与实质正义所倡导的差别对待原则相映生辉,遥相呼应。由此,实质正义也就逐渐演变为经济法的精神内涵和灵魂。作为实质正义的一种外化形式,经济法理所应当将实质正义作为其首要和原初的基本原则。
首先,宏观调控法的目标在于发挥国家的整体性宏观调控作用,通过法律权利义务的形式对市场主体进行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导向和指引,避免纯粹市场经济原发性的自目和滞后,克服市场经济自身缺陷给经济发展过程造成的负面影响,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经济行为的效率和公平正义。其次,反垄断法的目标在于市场经济过程中,个别居心叵测的投机者利用其优势地位,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给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最终损害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秩序。
二、社会整体利益原则
从经济法角度来看,社会整体利益是从个人利益中剥离出来的抽象概念,它集中反映了人们的理性共识。每个人的私心和私欲导致这个社会无法通过个体行为达成社会整理利益的理性共识。因此,一个带有权威性的全局操控者和整合者便顺理成章的成为社会公众期待的重要角色。考虑到这个全局操控者和整合者的各方面特性,政府部门应当是最合适不过的备用人选。只有政府才能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划分,重新整合社会利益的分配布局,使其更加趋向于合理。实际上,我们可以这样看待政府的角色政府通过宏观调控行为成为市场经济的全局操控者和整合者,在政府的干预下社会的各个利益阶层通过民主协商机制进行博弈,最终实现群体势力的逐渐均衡稳定。可见,经济法调整视阈是社会初次分配过程中的公平瑕疵和利益失衡。经济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各阶层的合法利益,避免社会中各类矛盾激化,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在二次分配过程中坚持整体利益原则,是经济法区别与其他法律的显著标志。经济法对分配关系的调节,即着眼于国计民生的行业,又从国民经济的总体利益考虑,真正做到调节社会经济的运行和结构,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而不是某一方面的利益。
三、有限调节原则
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平分配不仅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持续稳定,而且对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调节和协调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拥有再分配权力的国家政府,充分运用宏观调控和法律机制,来实现控制和调节再分配的目的。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满足再分配关系的调整需求,又包括经济法调整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经济法在再分配的调整过程中,既面临着基于政府有限理性的主观能力局限的问题,也存在受到国家、企业与个人三者再分配的客观范围限制的情况。宏观上来讲,经济法对再分配范围的界定是有限的,它主要针对市场不能有效调节但又对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领域进行调整,而没有必要对再分配的各个环节都进行监督、管理和调整。从微观的层面反观经济法的有效调节原则,经济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赋予国家的主导地位的合法性是其应有之意。但是,国家行使其再分配过程的调节权力时必须严格的依法依规办事,不得越权滥权。在具体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时,国家必须保证社会整体利益调节和分配的均衡。当然,人们不能将经济法神化,认为经济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可以普度众生的灵丹妙药。经济法在调节社会经济行为过程中,难免存在力所不及的自点和局限性,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政府的有限理性及其自身在不同阶段的利益倾向性。因此,这就决定了经济法的强制性分配在分配关系中的主导地位,而非强制性分配的作用范围则显得极其有限。
四、结语
经济法是能够调节国家经济职能的法律,也是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法律,但再分配功能的发挥却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法。比如,劳动法、行政法、环境法、社会保障法等,都具有利益再分配功能,都属于再分配法的范畴。但经济法和它们相比,在对初次分配的矫正上,在追求经济整体效益的目标上,在坚持社会经济整体公平的原则上,都更加突出,也更具有不可替代性。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当今中国,经济法将发挥重大的作用。它可以用税收法来调整越来越大的贫富差距,用财政法来调整日常行政经费开支和经济建设投资及公共服务支出之间的比重来解决国进民退的问题,用反垄断法来解决垄断企业的高额利润问题。可见,中国所面对的诸多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经济法发挥其再分配的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由外需拉动向内需驱动转型时期,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指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基于这样的前提与背景,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我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将进一步被理顺,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将发挥更大作用,我国市场将进一步开放。我国经济的转型、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加剧,既给企业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社会资源共享机会,也带来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创新经营管理模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掌握主动权和控制力。铁路勘察设计企业亦是如此。目前,我国铁路勘察设计企业主要以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上述企业在铁路勘察设计领域具有丰富的人才储备、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铁路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业务领域涵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市政等方面[1]。正如其他行业的企业一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深化,我国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发展面临的竞争和挑战日益严峻。一方面,铁路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其发展关系国计民生,是其他行业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条件。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国实施了大规模建设铁路战略,2007年制定的《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铁路运营里程将达到12万公里以上[2],由此2002年以来,我国铁路建设投资额保持高速增长势头;加上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和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铁路建设更是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面对铁路行业巨大的发展前景和市场利润空间,地方中小企业与央企的竞争愈演愈烈。另一方面,根据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勘察设计行业从2007开始就逐步开放和国际化,一些技术先进、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国外工程咨询公司、专业设计事务所等进入我国铁路市场的力度日趋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铁路勘察设计的市场竞争[3]。从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轨道交通方面看亦是如此。在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持续推进下,全国诸多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呈现高速发展态势,国内其他行业的一些企业纷纷投资该领域以抢占市场份额。如目前各省市的公路、建筑、规划等专业设计院,开始参与到地铁轨道交通设计中,他们凭借地方资源优势和某些地方政府出于经济保护的考虑,使得这些企业在某些领域内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外来的专业铁路勘察设计院造成了较大冲击。在上述语境下,我国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发展的问题在于,目前实力雄厚、权威性高的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大多数是由原来国家的全额预算或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改制而成的股份制企业,管理思维、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等方面或多或少带来计划经济的“痕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面对诸多新的竞争主体进入市场、原来竞争主体的战略集结和多元的竞争格局,铁路勘察设计企业传统的市场空间、业务空间无疑会受到挤压和冲击,必须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模式,以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和业务范围,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铁路勘察设计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诉求,也是我国经济转型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铁路勘察设计企业经营管理战略转型的现实困境
1.经营管理理念滞后于市场竞争发展需要
对于大型铁路勘察设计企业而言,由于它们主要是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经营方式、业务拓展等方面的“计划经济色彩”还比较浓厚,加上铁路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其他行业勘察设计院进入并参与竞争难度较大,它们仍然是国内大型铁路勘察项目的承接主体,该类型企业部分管理层和干部职工虽然在管理理念层面已经有较大转变,但已然残留有“唯我独大”、“等靠要”、“小富即安、容易满足”等思想,对市场竞争、企业市场地位变化等仍认识不足,没有树立与市场竞争、全球竞争相适应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全球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2]。这些思想观念和管理理念都是与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难以适应的,在这种思想观念和管理理念的指导下,既缺乏推动经营管理创新的主动性,更不可能在新的业务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2.机制体制缺陷制约经营管理创新
对于企业而言,参与市场竞争的实质就在于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在这其中,知识、技术和资本是不可或缺也是最关键的要素,而这些要素作用的发挥又往往与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机制和市场经营机制等密切相关,要创新经营管理体制,与市场竞争要求相适应,很重要的环节就是要理顺上述机制体制,增强科学性。很显然,在这方面,一些铁路勘察设计企业都做得不够。虽然,很多铁路勘察设计企业改制成股份制公司后都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事实上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产权结构,人才引进与培养、薪酬分配等方面仍然不能完全摆脱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的“思想束缚”,经营管理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被关进“旧有体制的笼子”里,严重制约了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能力的发挥,经营业务和市场空间的拓展明显受挫。
3.经营发展战略亟待优化
在市场竞争多元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建立科学的长期的经营发展战略是包括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在内的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长期发展战略关系到企业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等问题,没有科学的发展战略,企业必定会走入迷茫、混沌的困境,这在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已经得到证实。但在现实中,很多铁路勘察设计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的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在这点上普遍重视不足,更多的是注重短期或中长期的经营发展,长期的发展战略相对缺乏。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些铁路勘察设计企业要么被市场淘汰,要么陷入业务发展模式、发展结构雷同,同质化竞争的困境,要么只能专注于某一有限的业务领域,难以发展壮大。对于这些企业,固然存在短期内发展势头强劲的可能,但终究无法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甚至是业务枯竭乃至被市场淘汰的厄运。
三、铁路勘察设计企业经营管理战略转型的路径
1.明确企业市场定位,优化企业发展战略
铁路勘察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转型实质上是企业发展的市场定位问题。只有明确了市场定位,企业的经营管理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按照既定目标开拓市场空间和扩大业务范围。在确定企业市场定位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企业的特色及优势、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区域或国家产业发展的态势等[4]。就铁路勘察设计企业特别是大型的铁路勘察设计企业而言,考虑到铁路勘察设计业务在企业中的优势、铁路市场的有限性和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铁路勘察设计企业的基本发展方向应定位于以铁路业务为核心,并向其他行业设计市场拓展。然后以此为基础制定长期发展战略,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统筹兼顾好企业当前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的需要,集中优势,把握好重点,推进企业跨越式发展[5]。对于不同规模、不同层次和发展水平的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其发展战略应具有差异性,到底是采取多元化发展战略,还是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型发展战略,应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进行优化选择。从我国经济发展趋势来看,由于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传统铁路市场空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而地铁等轨道交通却处于高速发展态势,这也就意味着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实现业务发展的转型,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业务市场的拓展力度,积极抢占市场空间,拓宽业务范围,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企业发展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完善现代企业经营体系,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市场竞争的激烈化要求我国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尽快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中走出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现代企业发展需要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优化经营布局、经营策划、经营手段[6]。一方面,要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全面、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可以为企业开展经营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对于铁路勘察设计企业而言,信息就意味着订单,意味着市场机遇,意味着市场控制权。为此,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加快推进信息管理中心的组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加强市场研究,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研究计划、同行业企业的沟通,积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优化信息管理流程与制度,建立企业信息网络及信息数据库,提高信息收集、加工整理、传递、评估等工作水平,及时快速地把信息运用到企业的经营决策当中。另一方面,要建立战略信息分析系统。在信息化和经济市场化时代,包括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在内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超越了企业自身的规模比拼,知识、人力、资本和技术等资源的拥有量,对经济政策变化、市场信息等的分析能力、预警能力、控制能力、反应能力、决策能力已经成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社会信息化快速普及的背景下,建立战略信息分析系统对于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战略乃至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显著作用,已经从欧美发达国家企业的实践中得到了证明。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应该借鉴这一模式,通过建立战略信息分析系统,加强对市场行情、竞争对手信息、市场变化趋势、工程项目等内容的分析,明确企业在各个细分市场的能力、可行性,进而提高企业大市场营销能力、企业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映能力和分析决策现代化水平[7]。
3.实行竞合联盟战略,在联合发展中提高企业发展水平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 理论基础 经济学 管理学 法学
引言
理论基础是指理论依据和来源。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有效控制污染的政策和措施,其产生和发展都有着宽广而深厚的理论基础。对排污权交易理论基础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分析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这方面,而缺乏分析排污权交易的管理学、法学理论基础,并且已有的理论基础研究大多是介绍性的,缺乏全面的深入分析。
2011年10月17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明确指出“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国家排污权交易中心,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 2011年12月20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也提出要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拓宽排污权交易理论基础研究的视角和范围,可以为我国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
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一)外部不经济性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环境问题主要是经济问题。在西方经济学中,经济活动的外部性是解释环境问题形成的基本理论。对外部性的探讨从古典经济学时期就已经开始,但外部性作为一个正式概念,最早是由马歇尔提出,并由福利经济学家庇古丰富和发展。庇古区分了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庇古在解释二者时指出:“此问题的本质是,个人A在对个人B提供某项支付代价的劳动过程中,附带地,亦对其他人提供劳务(并非同样的劳务)或损害,而不能从受益的一方取得支付,亦不能对受害的一方施以补偿”( 庇古,1971)。可见,外部性是指某个微观经济单位的经济活动对其它微观经济单位所产生的非市场性影响。
所谓非市场性,是指这种影响并没有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反映出来。经济活动的外部性分为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两方面,外部经济性是指正面的,积极的,有益的外部性,即未被反映在产品价格上的那部分经济活动的副作用,对社会而言是有益的。如蜂农养蜂的直接经济效益是生产蜂蜜,但蜜蜂采蜜时为果树授粉而给果农带来了好处,这就是蜂农养蜂活动的外部经济性(蔡守秋,2002)。
外部不经济性又称负面的,消极的,有害的外部性。如生物化工厂的直接产品是化工产品,但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但在化工产品的价格中却没有将这些污染造成的损失计入市场交易的成本中。庇古非常重视外部的不经济性,他认为,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的不一致性,这两种成本之差就构成了经济活动的外部性。外部不经济性与造成污染的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没有直接联系,污染不影响该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不能在市场上自行消除。
外部不经济性理论深刻揭示了环境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分析环境污染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原因,并寻求内部化的途径,也就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办法。排污权交易制度正是建立在将排污成本内部化,并有效配置环境容量资源,达到有效环境治理目的的机制和措施。
(二)“公地悲剧”理论
“公地悲剧”这一概念来源于哈丁的同名论文,它描述了一个向所有牧民开放的牧场的经营情况:该牧场是公有的,畜群是私有的。自然法则是草场对牲畜的承载力是有限的,每增加一头牲畜都会给草场带来某种损害,但是这一损害由全体牧民分担。而市场法则是每个牧民都力求使个人利益最大化。牧民尽可能地增加牲畜头数,因为每增加一头牲畜,他将获得为此带来的全部收入。作为“经济人”的牧民,他们只考虑如何扩大畜群以增加收入,完全不考虑整个草场的破坏和退化,最终导致了草场报废,使全体牧民都不得不从草场撤出,从而酿成“公地悲剧”。 哈丁“公地悲剧”理论说明了产权不明使得企业和个人使用资源的直接成本小于社会所需付出的成本,从而会导致资源被过度使用。
“公地悲剧”说明了资源环境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是一种环境资源,对这种公共物品的自由使用,每位排污者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无节制的排污行为便导致了环境公地悲剧的产生。排污权交易以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为前提,总量控制确认了环境容量资源的国家产权属性,需有偿使用而不再是公共物品。排污许可确认的污染物排放量则界定了排污者的排污权产权属性,既实现了对排污行为的有效监管和控制,又通过不同排污者之间排污权交易实现了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科斯定理
1960年,科斯在芝加哥大学《法与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分析了法律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若交易成本为零,无论法律对权利如何界定,只要交易自由,资源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有效配置,换言之,当交易无成本时,法律权利的任何分配都能产生有效率的结果。此为科斯第一定理。但在现实世界中,交易成本总是大于零,由此又推出科斯第二定理:即在交易成本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法律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因此,能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适当的法律。
对外部不经济性问题的解决,科斯定理不同于庇古理论。庇古理论认为,外部不经济性无法通过市场来解决,需要政府介入以克服“市场失灵”,如通过政府实施税收的方式,将污染成本增加到产品的价格中去,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由于政府的干预也是具有成本的,即禁止污染也会产生社会成本。因此科斯提出了“非干预主义”方案:认为政府干预行为是非理性的,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外部性内化问题。
因此科斯定理推论出,在交易成本高昂时,采用一种替代性的经济组织形式可能以更低的成本达到同样的结果,从而使效益增加,企业就是这样一种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但是科斯并没有简单在市场、企业与政府之间进行取舍,而是重视政府在特定交易发生的制度环境中的作用。排污权交易制度就是通过明确排污权的产权属性,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了排污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政府的制度安排减少了交易的成本,从而实现外部不经济性的最优解决。
(四)资源稀缺性
资源稀缺是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将经济学定义为:它“研究的是社会如何利用稀缺资源以生产有价值的产品,并将它分配给不同的个人”。同时,经济学还认为,只有稀缺资源才具有交换价值,才能够成为商品。环境是一种资源,不仅仅体现在作为生产的资源要素方面,它还具有对污染物质的净化能力,形成环境容量资源。在人口较少,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环境的容量资源显得十分丰富,无论在资源的价值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既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同时又能满足人们的生产需要,因此它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经济迅猛发展和人口的迅速增长,污染物排放已远远超出环境的可容纳能力,导致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程度急剧上升。这种环境功能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正是总量控制的理论基础,也是排污权交易的前提。
管理学理论基础
(一)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市场的内在功能性缺陷和外部条件缺陷引起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运作不灵,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或低效率。产生环境问题原因的外部性因素实际上是市场失灵的表现。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也使得在环境资源领域,市场机制不能很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当市场失灵的时候,人们希望通过政府干预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用“看得见的手”去解决“看不见的手”办不好的事情。但是在很多情况下“看得见的手”并没把事情办好,甚至比“看不见的手”处理得更糟,由此便产生了政府失灵。政府失灵主要是指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能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政府失灵的主要表现有:代表性的局限、信息的有限性、对私人部门控制的有限性、决策的时滞性和实施的有限性、决策程序的有限性和政府干预的失控性等。
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可以看出,单纯依靠市场手段或单纯依靠政府手段都不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使二者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取长补短,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排污权交易是在政府管制失灵情况下利用市场机制来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但它不是纯粹市场性手段,而是政府管制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产物。排污权交易制度中,从污染物总量的设定、排污权的初始分配以及交易市场的构建、运行、监督,政府的职能都必不可少,但此时政府管制的理念、手段和对象都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如政府的角色从排污(配额)交易的主体变成排污权(市场)交易的监督者和保护者,从“运动员”转变成“裁判员”。因为单靠刚性管制手段并不能引导排污主体的积极性,更需要法律确认的具有财产属性特征的排放权利及交易制度来进行利益引导,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最终目的(王清军,2009)。
(二)公共选择理论
狭义的公共选择理论将公共选择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领域,既把官僚看成是理性的经济人,也把官僚机构作为生产者纳入公共选择的供给模型,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因而被称为“官僚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西方社会出现的诸多问题,并不是市场制度的失败,而是政治(政府)制度的失败,准确地说,是政府制度安排的失败。所以,有必要以改革为基础,建立一个能够有效制约政府公共行为的政治决策体系,即公共选择制度(张国庆,2007)。
公共选择理论对政府失败的分析也合乎逻辑地得出矫正政府失败的方法,其结论是:一要通过社会制度的改革,约束和限制政府权力。二要用市场的力量改进政府效率。进行政府改革,并不是要否定政府干预,而是有效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限度问题,确定好政府干预的范围、内容、方式及力度,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因而,在市场经济下,政府也要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将市场调节与政府控制结合起来,在市场机制运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环境管理作用。排污权交易制度正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政府在环境管理过程中公共选择的结果,它实现了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使政府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来高效控制环境污染(吴玲,2007)。
(三)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是调整人们行为规则的总和。制度并非一成不变,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而变迁。所谓制度变迁是指制度诸要素或结构随时间推移、环境变化而发生的改变,是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制度变迁是制度需求诱发的结果。诺斯在 1971 年与兰斯·戴维斯合著的《制度变迁与美国的经济增长》一书中提出,制度变迁与技术进步具有相似性,同样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源泉。诺斯指出,推动制度变迁和技术进步的行为主体都追求利益最大化。当然,不同的行为主体如个人、团体或政府推动制度变迁的动机、行为方式以及产生的结果可能不同,但都要服从制度变迁的一般原则和过程。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者推动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到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然(卢栎仁,2010)。
制度变迁理论为排污权交易制度替代传统的末端控制制度及直接管制的命令控制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从排污权交易产生的制度动因来看,是环境问题日趋严峻需要有效制度应对的结果。传统的浓度控制、排污收费等制度属于末端控制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末端控制方式下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得不到有效缓解。直接管制的命令控制方式也因其高成本、低效率的弊端而无法有效改善日益严峻的环境状况。
排污权交易体现了总量控制的要求,相对于排污收费的末端性特点而言是一种全过程控制的措施,相对于直接管制的命令控制方式而言是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从排污权交易的制度目标来看,是通过激励机制促使污染者减少排放,从而实现环境治理的高效率。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20 世纪 70 年代,公共管理出现了新的范式转换,西方各主要国家掀起了一场“政府再造式”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等级僵化的科层体系向着一种更加灵活、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转变。这场转变是在适应全球化、信息化以及提高政府效率为背景下开展的。新公共管理亦称管理主义,近似的称谓还有“后官僚制理论”、“市场化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管理有这几个中心学说:以管理而非政策为焦点;以业绩评估和效率为焦点;将公共官僚机构分解成各种建立在使用者付费的基础上的处理事务的机构;准市场的使用和合同承包以培育竞争;一种强调产出目标、限制性项目合同、金钱诱因和自由裁员的新管理风格(陈振明,2000)。排污权交易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政府环境管理领域的生动体现,是政府在环境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注重污染控制的总量目标和环境管理效率的实现。
法学理论基础
(一)环境权理论
所谓环境权,是指公民及其相关主体对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环境因素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从权利的内容上来说,环境权是一个包含有多项子权利的权利体系,如环境使用权,即主体有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进行生产的权利(李爱年等,2004)。污染物的排放是人类正常生产活动的副产品,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完全无污染是不可能的,只能是采取措施减少人类活动中污染物质的产生。因而,要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排放一定的污染物也是环境权的内容之一,即对环境容量资源的一种利用。在环境容量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要保证环境质量必须对排污行为实施有效的制度安排,因而确认排污权并通过排污权的交易以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是保障人们环境权的要求。
(二)法律价值理论
博登海默(1999)说过:“任何值得被称为法律制度的制度,必须关注……某些基本价值”;“一种完全无视或忽视上述基本价值的一个价值或多个价值的社会秩序,不能被认为是一种真正的法律秩序”。可以说,价值是一个法律制度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其中,公平和效率是法律的两个基本价值,是法应当促成实现的价值。法的效率价值是指法能够使社会以较小的社会资源投入,获得较大的社会实际效果;法的公平价值是指依照自然法则或自然权利的正义。这两种价值可以和谐共存,但又经常处于深沉的张力之中,是一对既相适应又相制约的法律价值。一方面,以效率为标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高层次的公平,即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如果把效率绝对化,不考虑公平,就可能导致收入悬殊,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稳,影响以致从根本上损害效率。这就需要运用各种机制来衡缓平价值,尽可能和它们之间的张力,扩大它们之间的互补性。
排污权交易是以经济手段刺激企业减少排污量和充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它既体现了效率优先原则,又同时具有公平的价值取向,涉及到在社会成员间公平地分配经济和环境的费用以及利益。
首先,通过排污权交易,可以实现对环境容量资源使用的合理负担,使生产活动的外部性问题得以公平解决。如排污者由于超量减排而剩余排污指标,出售排污指标而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是市场对有利于环境的外部经济性的激励。如果排污者无法按政府要求减排,则需支出的费用以购买排污指标,就是市场对不利于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成本的内部化。因此,排污权交易制度既能控制排污总量又能有效地配置环境资源。
其次,通过排污权交易为新的污染源提供一个获得排污权的较为公平的机会,并在竞购排污权时可以公平自由地竞价;再次,排污者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市场机制的激励下,必然会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并不断地开发更加有效的技术,由技术进步而带来的排污权节余又会为企业带来收益,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王育红,2009)。因而,排污权交易制度既具符合公平效率价值的内在品质,又具保障公平促进效率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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