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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传统文化保护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原生态;图书文献;保护;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155
[中图分类号]G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1
1 图书文献“原生态”损毁的原因分析
当前,人类在发展中,已经给予生态环境保护高度的重视,同时,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为此,人类明白,如果要不断的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必不可少的。伴随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由于受到了市场以及全球化的冲击,文化遗产已经遭到了一定的破坏,也有一些文化遗产甚至面临着灭绝的危险。为此,人们在不断的创造新文化产品的过程中,需要借助工业文明发展所留下的传统文化遗产。
在社会发展中,图书馆等一些社会机构在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中占据重要位置,在保护文化“原生态”的背景之下,图书馆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实际上,图书文献“原生态”正在社会不断发展中遭受这一定的损坏,尤其那些具备有历史价值的文献和手稿等,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这给文化保护工作的实施,设置了一定的障碍。
导致图书文献“原生态”损坏的重要原因有很多,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人类在发展中,人们在思想方面没有给予图书文献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当前,对图书文献实施保护,主要采用的是临时作战以及阶段性工程施工等办法进行保护,但是,在保护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所投入的精力以及资金都存在着极大的不足,在后续保存管理方面也没有做好相应的工作,导致有很多图书文献严重缺少专门维护工作,这加快了图书文献老化以及损坏的程度,甚至有的时候,导致图书文献出现无法恢复的严重损坏局面。
其次,在保护相关文献方面,由于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并且,保护措施的实施不够到位,保护条件也比较差,缺少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导致很多图书文献被严重的损坏。
最后,由于传统工作方式的使用,在采编环节中,并没有对图书文献实施相应的干预性保护措施,例如,加固封面以及书轴等,导致图书文献进入到了被损坏的状态。
2 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的基本对策分析
如今,图书文献“原生态”损坏,给我国文化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为此,保护图书文献“原生态”已经成为传承和创新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采取相应的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的一些基本对策,确保能够使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实施更加有效。根据当前所拥有的技术设备以及一些条件,对图书文献“原生态”保护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即:
2.1 采取预防性的保护措施
通常,预防性保护措施也被称之为原生性的保护,它主要是将存放的环境控制以及改良,并在改良后,设置一定的防灾安全系统,并且,还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照明设施有效的改良,确保能够起到保护图书文献“原生态”的作用。
2.2 采用再生性的保护措施
应用再生性的保护措施,主要是通过缩微复制以及扫描复制等处理方式,将原有的濒于损毁的图书文献进行一定的保护与管理,使其逐渐恢复原来面貌。
2.3 应用抢救性的保护措施
在保护图书文献的时候,应用抢救性的保护措施,对破损的图书文献进行一定的修复,减少图书文献出现干燥等现象,应用脆化图书文献等方面的加固措施,确保能够有效的实现图书文献的整新工作。
2.4 采用干预性保护措施
采用干预性的保护措施,就是在采编书籍的过程中,将图书文献加装硬封,防止出现由于长期使用,导致封面以及内页受到污染现象的出现。一般情况下,这种保护方法通常都会被一些国外的图书馆使用,在国内的图书馆中很少被使用,更加很少应用在图书的保护方面。
在上述保护图书文献的措施当中,根据这些措施实施的不同情况,能够取得不同的效果。
首先,在预防性保护措施方面。主要针对图书文献藏用的环境,对其进行优化。不管图书文献在哪一书库中存放,都要优化图书文献的环境,确保能够将其保存在健康的状态之下。为此,要改善图书环境,就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这中保护对与藏书而言是非常有效的。例如,在对藏书环境都能够方面做出优化措施的时候,最为基本的要求就是将防光工作做好,将书库的温度以及湿度调节好,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的防止书库受到外界空气的污染,并防止图书被一些有害的生物所侵蚀。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图书管理者实施一定的文献保护培训工作,提升他们的保护意识,确保广大读者以及管理者能够将保护文献的工作做好。
其次,在再生性保护措施方面。在实施再生性保护措施的时候,需要将数字化充分的利用起来,做到保护图书文献的真正目的。通常,数字化传递,并不需要将图书文献的原本提供出来,这就减少了广大读者对原图书文献造成破坏的现象的出现。在应用再生性保护措施进行保护的时候,应该全面考虑影响因素,图书文献具备一定的特性,如果他们被放置在不恰当的环境当中,必然会给图书文献的使用寿命带来消极的影响。但是,如果图书文献被放置在特定的、合适的环境当中,其使用寿命会被一定程度延长,从而起到保护图书文献的真正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特点 发展
文化是历史的财富,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文明史中创造了凝重深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杰出智慧,展示源源不绝的创造力和生命力,彰显了独特的品格和气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共同对保存人类记忆,保护文化多样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有珍贵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近年来全球的旅游业更多关注于如何利用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创造经济价值,而忽略了对非物质文化的开发应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传统文化的载体,承载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反映其民族感情。它不仅可以满足不同背景的游客体验各国、各地区文化差异的需求,也实现了跨文化交流,是旅游开发中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同时,旅游开发有助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发展文化事业。如何正确处理旅游开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和合理的模式,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从而最终实现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都是近年来备受中外学者关注的课题。各地政府也纷纷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地方法规立法规划。
在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为:“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另外还包括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的文化空间。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特点及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纵观这些研究,我们可以归纳出如下特点:第一,从研究的主要内容上来看,国内的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范畴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价值以及功能性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作用和意义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研究,不同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等方面。研究涉及内容之广泛、时间跨度之大、地区范围之广大大的领先与其它国家学者的研究。第二,从研究的侧重点上来看,国内学者主要是侧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范畴、特征、价值以及其功能性研究,较多的涉及到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但是较少涉及到具体某个地区的具体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几乎没有涉及到横向的两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比较研究以及纵向时间迁移中某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变化历程。第三,从研究的范围上来看,国内的大多数学者都是以整个国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基础,从大局上把握事物的发展动向,指导国家宏观政策的制定;很少一部分学者是以某个地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基础。我国是个东西、南北跨度都是很大的国家,地区之间的差异比较明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应该结合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做到“因材施教”。第四,从研究的方法上来看,均无学者在文章中指明具体的研究方法,但通过对所有文献的综合分析,发现多数学者均采用了资料搜集和文献综合分析法。部分采用了比较和综合分析法,也有人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描述性的定性分析文章较多,定量分析的文章则为数不多,往后的研究可以更多的采用定性分析方法。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发展方向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主要呈现出以上特点。从上述特点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我们可以明确以后的研究的发展方向。笔者的总结归纳如下:第一,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专家多为民族学,艺术学或政治学专家,其他专业的专家介入较少,研究视角就较窄,造成不同学科角度下保护措施研究缺失或不够深入,以及多学科结合的分析欠缺。以后我国一些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多多倡议更多不同领域的专家介入研究此问题,促进研究的多元化,在多元化的研究中碰撞出出火花。第二,很多学者提出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没有规范的理论指导,保护措施的系统研究不到位就很难对其现状归纳总结和创新。理论与实践脱节,一方面不利于理论的创新,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实践的执行。以后的研究需要以规范的理论为指导,利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以严谨的治学思路来开展。第三,研究方法也较单一,文献综合分析法较多,实证研究较少。论文撰写多为定性分析,定量分析部分做得不够。以后的研究需要提高实证方面的研究,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理论上的创新。多多开展比较研究,对我国不同地区的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国内与国外的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比较研究,在比较中寻求创新之处。
三、结论
作为一个多民族的文化古国,在全球一体化的浪潮中,抵制强势文化的侵袭,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从而为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做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的历史课题,如何在强势文化的冲击面前保持高度的文化主体性,是越来越频繁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对我们提出的严峻挑战。
在某种意义上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就是对我们自己的文化基因和民族身份的认识和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就是中华民族文化命脉的传承。只有站在这样的立场,我们才能够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当代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周友武.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根[J].群文天地,2009,(1).
[2]刘壮,牟延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比较与解读[J].西南大学学报,2008.
[3]李春霞.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思考[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9.
旅游业发展丽江古城传统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旅游业的发展为丽江古城带来的外来文化与地方传统民族文化之间有很大的关系,如何保持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和实现有效的文化整合已成为丽江古城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不可回避的问题。丽江拥有许多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如古老的东巴文字、丽江古城、纳西古乐、茶马古道、白沙壁画等。伴随着旅游业的兴旺,丽江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丽江古城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流失严重。民族文化作为丽江人文旅游资源的代表,关系着丽江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传统民族文化加以保护和传承。因此,要协调好旅游业发展和民族文化保护的关系,实现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旅游业发展对丽江古城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
旅游业在为一个地方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扩大城市影响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一些消极的,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利的影响因素。
1.积极影响
(1)旅游业为丽江民族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交流提供了机会,成为宣传,传播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这种有效的宣传和传播也促进了当地政府和人民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意识,使其更具群众性。
(2)有利于促进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复兴,增强了丽江人的文化自尊心和自信心。
(3)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使丽江人更了解祖国各地,甚至是世界各地的生活方式,有助于形成健康、合理的现代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2.消极影响
(1)外来文化会同化和变异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当外来文化随着游客进入丽江时,旅游者所表现出的可能是不受约束和放纵精神等的“客源地文化”,而这种文化的负面影响可能会使保存了几千年的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在旅游业发展的短短几年内发生不好的变迁。
(2)文化的商品化和庸俗化使丽江民族文传统化的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那些没有真正体现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仅凭个人喜好任意拼凑,编造,虚构的伪文化,反而破坏了传统文化的背景,阻碍了丽江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如今,丽江旅游地随处可见的大同小异的民俗表演脱离了真实的文化背景,明显带有迁就游客的表演成分,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有害无利。
(3)旅游对丽江社会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旅游业的快速不健康发展对当地人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产生了一定的破坏作用。丽江的一些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出现了退化遗失的现象,给人以民风日下的恶劣印象。
二、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变迁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1.文化的良性变迁促进了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丽江旅游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丽江人亲自见证和感受了发展旅游业所带来的实惠。民族文化认同得到了强化,使丽江人增强了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的意识,使他们自愿站到爱护,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立场上了,从而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创新。
2.制约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1)在现代文化冲击下,民族传统文化在变迁的过程中,与现代文化之间的差异变得越来越小,呈现被同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着装的同化和纳西语面临失传的危险。
(2)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使丽江民族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发生激烈碰撞。游客数量逐年增加,外来人口的流动,转换给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带来很大的冲击。
(3)由于旅游业的开发,现在丽江不仅是一个古城,而且还是一个弥漫着浓厚商业气息的现代小城。民族传统文化的商业化削弱了本土特色,威胁着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下丽江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措施
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可能会促进民族文化的良性变迁,也可能会导致恶性的变迁。面对旅游业给民族文化带来的巨大冲击,想要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只有通过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解决。
1.政府需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当地政府应意识到保护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当地文化机构和团体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弘扬及抢救。防止旅游业的过渡开发对民族传统文化造成过分商业化。丽江民族传统文化大多被年纪很高的老东巴掌握,随着老东巴们年龄增长和去世,导致文化的传承受到阻碍。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成立研究纳西文化等的单位和组织,培养专门的研究和传承纳西文化的人才。纳西文化的研究和传承这样关系民族发展的庞大工程必须要有国家的财政保证。
2.要加大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
在开发旅游产品时,要充分利用丽江丰富的资源,开发出的旅游产品要能体现丽江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对于旅游产品的开发要能体现出民族文化内涵,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
3.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交流
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管理及从业人才。
4.从实际出发,制定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条例、法令等
把环境与发展问题落实到政策、法令和政府决策之中,以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政策和法令的强制命令,才能从根基上保证在旅游开发中保护民族文化,打击各种不文明的破坏行为。制定和完善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和法律政策研究,努力运用旅游规划、法规和法律政策来调控和管理各种旅游经济活动,使整个旅游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旅游是人们为了不断完善和充实自身而产生的一种高层次的追求,文化是旅游的基础和主要内容,丽江发展旅游业应该加强利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优秀民族资源,协调民族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贯彻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
参考文献:
[1]李瑞,王义民.旅游资源规划和开发[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
[2]宗晓莲.旅游开发与社会变迁——以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纳西族文化为例[D].博士论文,2002.
[3]刘瑾,纳西文化空心化旅游商业化如何保护传统[M].昆明:云南出版社,2003.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保护模式;旅游学
一、中国传统文化保护模式
我们所熟悉的文字资料的保护、历史遗迹的保存、历史建筑的维护等,可称为物质性的传统文化。这是我们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各级政府所乐于而积极在做的保护工作。而对这种物质性的传统文化的保护,可建立如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各种形式的静态展示和“参与、体验、娱乐”的动态体验的模式进行保护。
通过考古调查和适当展出考古发掘物,使得历史城镇和城区的历史知识得到展示。而对历史上已经消失的事物,借助有关的历史记载,通过高科技手段,将其复原,重新展示历史的面貌,超越时空,直接聆听先人的教诲和感受历史的真实。
旅游可以促进传统文化的保护,但是,旅游业的发展与传统文化的保护之间也存在矛盾。一方面,只有坚持传统文化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才能形成对旅游者最富魅力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旅游业越发展,旅游者越频频光临,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力越大。这就需要当地民众参与到传统文化保护的计划中来,为他们制定一项普通信息计划,从学龄儿童开始。使得各年龄组的人理解历史性城市和区域价值,使居民都来保护它们。使得传统文化的保护理念深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当中,这对有效保护传统文化至关重要。而保护计划也需要认真、谨慎以及系统的方法和学科,必须避免僵化,因为,个别情况会产生特定问题。当地政府也需采取有利于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措施,在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下保护传统文化的特性和可识别性。
动态体验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旅游模式。它是体验经济理论与旅游相结合的产物,借助文化旅游资源的历史、文化背景作为品牌载体,推崇“参与、体验、娱乐、主题”的旅游理念,形成古代元素和现代元素的结合。静态(文化旅游资源)和动态(参与体验娱乐)的结合、看与玩的互动,将文化旅游资源的“高深文化、悠久历史、神秘宗教”转化为大众所喜闻乐见、更乐于认知和接受的“快乐、神奇、体验”型文化旅游形式。
“跟着课本游绍兴”,这种寓教于乐、边学边游的形式很有创意,是旅游产品开发的一个创新,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保护的一个创新,这是一种文明旅游。“走霞客走过的路”,以《徐霞客游记》为向导,“苟力所可至,境所适逢,固可展卷披对,按所已经者以为程,而所未能至者,亦可以心知其概,如涉其境焉。”即使“止祥其形体区域,而天地山川之性情,俟人之神会而意喻者,悉已寓之矣。”而那些通过口耳相传的不易以物质性手段保存和那些即将消失的文化现象――精神性传承文化,则可通过自然保护区三大区域的模式进行保护。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区。这个区域是对极难以物质形式来保存和濒临灭绝的文化现象进行保护。该区域要同外界进行最大限度的隔离,非特殊情况决不允许进入。而这就涉及到对传统文化的分级,可参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中国相关的保护条例进行。如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等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应该划定专门的区域,依靠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基金和国家相应配套资金,为其传承者提供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生活条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杜绝所有可能的开发,毕竟传承种子的保留,大过一切。
第二,中国传统文化的实验区。这一区域处于核心区的外缘,它主要是为那些现在还广泛存在,并且在可预计的时间内可能会消失的文化现象而设置的,可进行研究性开发。该区域的进入群体是传统文化保护对象的主体及相关研究人员。对待此区域的文化现象要深入全面的研究,精细化和等级化文化现象,图像化它们的历史发展态势,并根据影响这些文化现象的存在条件及时进行动态化调整。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的游览区。这一区域主要是为全方位的进行旅游开发的文化现象而设置的。这些文化现象的确定,是建立在广大学者的共识基础上的,它们的发展态势在较长时期内不会恶化,并且旅游开发还有利于这些文化现象的保护。如通过丰富多样的民俗活动,让旅游者切身体验到当地特色文化,加深对该地的认识。而该区域的服务人员都应进行与保护有关的专业培训,使得该地区的历史传统得以妥善的保存。
这三个区域的界限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任何一种文化现象的发展、消失,都难以准确的预测,并且随着保护措施的加强以及保护观念的更新,各种文化现象的发展趋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模式是时代研究成果的相对稳定性和历史发展的机动性相结合的。
二、总结
从旅游学视角对物质性传统文化借助于静态展示和动态体验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保护,而对精神性传承文化可通过建立三大区域的自然保护区模式进行保护。这种将中国传统文化分为物质性传统文化和精神性传承文化并分别进行保护的模式,可以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特别是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条件下,提供稍许的参考。
参考文献:
1、梁明珠.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沈祖祥.新文化旅游及其发展攻略[M].旅游教育出版社,2006.
3、潘立勇,傅建祥.人文旅游(第四辑)[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满族文化;建设;发展
满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着眼于现实基础上的理论研究,提出科学、实际、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满族传统文化的对策、建议,对做好民族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促进现代社会经济繁荣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作用。本文从民族研究和现实民族工作的角度出发,通过采取对辽宁省满族自治县的实际调研、资料收集、工作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研究探讨,梳理总结,实事求是呈现现阶段辽宁满族传统文化的资源和保护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辽宁省保护和传承满族传统文化的咨政建议。
1 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满族文化资源是保护和传承的前提
1.1 满族历史遗址、文化古迹价值珍贵
辽宁是满族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遗留大量的遗迹文物是历史的必然。满族古建资源十分丰富,主要有都城建筑、宫殿建筑、陵寝建筑、宗教建筑和古老民居等。满族建筑是我国特别是辽宁独特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审美观赏价值。
1.2 满族历史档案、古籍图书、文物及其碑刻、书画作品数量众多
辽宁省档案馆馆藏满文档案、辽宁省图书馆馆藏满文图书数量巨大,仅次于北京,位居全国第二;还有省内各市县档案馆和图书馆及一些大学图书馆都藏有数量不等的满族档案和图书,具有重要的保存与开发价值;辽宁省博物馆和各市县博物馆都有一定数量的满族文物、碑刻、书画作品;一些民间收藏者手里也有数量不等满族历史档案、古籍图书、文物及其碑刻、书画作品。
1.3 民俗风情浓郁厚重、民间艺术多种多样
辽宁满族民众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极吸取以汉族为主的周边各民族的习俗,并将之融入到本民族的社会生产生活之中,形成自己独特的民族风俗和民间艺术特色。满族的生产方式、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无不体现着满族民众的智慧与创造力,住口袋房、吃火锅、吃粘食、穿旗袍、绣枕头顶、说书、扭秧歌、滑冰、娶亲仪式、插佛陀等习俗,民歌、鼓曲说唱和民间乐舞等艺术表演形式和古法酿酒、鸩蔚让褡骞ひ粘晌辽宁民间风情和艺术的典型代表。
1.4 抢救整理满族文化资源成果很大、满族艺术不断创新
辽宁省近年来在挖掘整理满族文化遗产和文化创新上成果比较突出。我省有关文化部门先后出版了《满族文化通论》、《满族文化史》、《满族通史》、《满族文学史》、《中国少数民族社会调查》(资料本)等研究论著,还整理出版《满州源流考》、《尼山萨满传》、《清代八旗驻防志丛书》、《熙朝雅颂集》、《内阁满文老档》等一批满族历史文献,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省内新宾、岫岩、本溪、宽甸等满族自治县搜集整理出版了一些满族民间故事集和满族民间歌谣集。在歌舞创作方面,继八十年代享誉国内外的大型满族舞剧《珍珠湖》、《珍珠湖畔》、《白鹿额娘》,锦州市创作的京剧《酒魂》等受到了各族人民的喜爱。
2 辽宁民族地区保护和传承满族传统文化的基本措施和方法
2.1 从中央、省到各市县民族文化保护政策不断出台
各级政府积极根据有关民族文化保护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实施意见》;各市、自治县不断出台各种满族文化保护政策;积极制定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方案,包括确立目标任务、保护方针,制定实施原则、实施步骤,明确保护对象、保护方式,建立组织机构等。有了政策的指导,才能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保驾护航。
2.2 组织保障,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干部认真
辽宁省相关单位,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满族文化的保护,纷纷设立满族文化保护机构,建立满族文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成立满族文化保护工作办公室,各单位设处、科、室,加强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在组织保障,机构健全的有利条件下,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民族文化工作,把满族文化保护传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民族工作者注重满族历史文化和理论学习,加强满族文化工作实地调研,多次深入满族自治县最基层,坚决杜绝走形式的调研,回来必须撰写调研报告,对满族文化保护发展工作找问题、出点子。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抓紧、抓实,要成果,要实效。
2.3 满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财政资金不断增加
随着辽宁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满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发展满族文化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增加。 为了发展本省独具特色的满族文化,把满族文化抓起来,依靠满族文化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经济发展了再带动文化繁荣,满族自治地区综合水平就会上得快,近年来,辽宁省在满族文艺、体育、教育、语言文字等方面采取新的措施,增大工作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同时,随着民族地区发展带来的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破坏,依托具有“朝阳”气质的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经济不断受到重视,呈现很好的发展前景,我省不断重视民族地区满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满族文化产业加大投资力度。增加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这方面,我们已经落后东北其他两兄弟省吉林、黑龙江好几年,近几年,终于在满族文化保护发展方面确立了专项资金投入。
2.4 相关部门履职尽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满族文化保护传承
近年来,为了满族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省市县相关文化工作部门立足满族文化工作实际,着眼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合作,友好沟通,共同推动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健康发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民族文化工作注入了强大活力。满族文化学会、满族企业家协会、满族联谊会等各类社团组织积极参与民族文化工作,并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群众性文化活动方面,许多满族同胞都会自发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活跃节日气氛,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吸引了众多的满族群众积极参与。
3 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对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认识不够,发展保护意识不强
由于历史和现实诸多原因,人们对满族历史文化不了解,辽宁省少数民族地区,许多干部群众对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意识不强,满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被忽视,未能认识到自己民族文化的宝贵价值。
3.2 满族历史文化资源流失严重
大量满族民间传统文化包括宗教、历史、文化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流失严重,一些不可复制的固态文化遗产,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抢救,濒临消失灭绝的境地。清朝时期建的满族古老民居、露天存放的碑刻、缺乏保护措施的民间许多实物文化遗产都会逐渐破坏直至消失。许多满族非遗项目及满族传统技能、民间艺术面临后继乏人。
3.3 满族文化投入严重不足
各级财政自身投入乏力,民间融资能力又十分有限,资金不足是挖掘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瓶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满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
3.4 具有保护和传承满族传统文化能力的人才不足
首先是满族文化研究队伍不强,而且辽宁省内高水准的满族文化专业研究人才不多;市、县内更是缺乏满族历史文化专业人才,民族干部专业素质不高。
3.5 满族文化产业规模不大,没有形成产业链
近年来满族文化产业与以往相比投资比较大,发展比较快,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跟不上文化发展的需要,没有形成大的文化产业链和鲜明的文化特点,更没有精典作品。缺乏资源整合开发利用。
4 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建议
4.1 树立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制度和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传统文化意识,基本实现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网络化。使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经济价值的满族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
4.2 确立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方针
对满族传统文化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正确处理好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确保满族传统文化获得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抢救、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
4.3 坚持满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坚持立法保护与政策相结合,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决策系统与咨询系统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
4.4 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保障
满族传统文化的保护要有法律作为保障,要把临时性的政策保护逐步导入法制保护的轨道。具体到我省民族地区的文化保护,要在充分贯彻执行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前提下,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法规,从而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具有稳定性和法律保障性。同时还要将民族地区法制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法制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一、基本情况
望松街道境内有始建于民国初期的黄家大院及始建于清代的吴弄古建筑群。黄家大院始建于清代同治年间,民国初期续建,占地面积为6460平方米,建筑面积1942平方米。现保存较完整的只有楼房3座,1986年被列为松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景点是“七间”也称百寿厅,均围绕“寿”字为主题,牛腿和雀替上108个篆体寿字,无一雷同。吴弄古建筑群位于吴弄村,建筑群始建于清代,15幢古民居较完整地保留着清代至民国时期民居建筑风格,粉墙黛瓦,高耸的马头墙,错落有致,散发着古色古香的韵味。
二、农村传统文化概况
松阳县望松街道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地域特色非常鲜明,古村落、古建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散布各行政村。2008年松阳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望松街道不断挖掘非遗资源,共收集资源线索153条,普查项目101项,基本掌握了辖区内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
望松街道下辖的吴弄村文化底蕴丰厚,2003年,松阳县人民政府公布吴弄村为县级历史文化村;2012年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013年收录国家《第二批中国传统古村落名录》。2015年获浙江省第三批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
吴弄村较为喜闻乐见的传统民间文化有:舞龙灯、闹鱼灯(翻新亭)、鳌鱼灯(桂花亭)、民间小调等。吴弄民间习俗有大年三十祭拜社公,正月初一叶氏后代祭拜先祖等活动。望松街道民间传统节气大致有春节(过年)、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等,代代相传。斗转星移,传统的民间岁时习俗依然如旧。
三、农村传统文化保护现状
1.初步形成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机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对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积极开展非遗项目申报。望松街道开展了《制豆腐皮》《石雕》《古沉木根雕》《晒红烟及加工技艺》《驱邪巫画》《吴弄社公祭祀》《浙江省第三批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申报工作。经过评选,吴弄村2015年获浙江省第三批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传统晒红烟及加工技艺》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豆腐皮制作技艺》、《黄家大院木雕技艺》列入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岗后村王客妹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注重农村传统民俗文化的有效传承。针对传统文化的多样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保护措施,特别是“活保护”措施。搭建非遗传承基地,在松阳城北小学建立太极传承基地,每星期上一堂太极教学课,并聘请专业老师授课。在吴弄村晒红烟陈列馆展出晒红烟实物、制作器具、种植、加工流程以及销售、烟具、烟俗等内容。开展晒红烟制作体验、演示活动,吸引游客,宣传松阳,提高松阳晒红烟知名度。
四、存在的问题
1.欠发达地区区位劣势明显。松阳县地处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六个重点扶持的欠发达县之一。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历史和交通等多方面原因,松阳县非遗项目虽多,却是多数分布于偏远山区和革命老区,面临着薪火失传的困境,欠发达地区的区位劣势限制了我县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
2.非遗传承的年轻化转变。非遗传承的关键是传承人,而现今的许多非遗项目面临着青黄不接的局面,传承人不断老去,而年轻人却不愿意去学习,培养新的年轻的传承人已是非遗传承所面临的重中之重。
3.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欠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工作量大、涉及面宽、专业性强,除了要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还要有一支业务精、善管理且较稳定的工作队伍。基层从事的非遗者多为半路出家,专业人才相当缺乏,尤其在乡镇一级,多数文化员身兼数职,导致许多工作流于表面,保护工作相对滞后。
4.非遗项目挖掘整理滞后。经过2008年非遗普查,我县共收集有价值的非遗线索2121条,然而现在县级非遗名录项目仅63项,还有众多富有价值的非遗项目未被包装整理。乡镇人手不足,挖掘经费不足等原因造成我县的非遗项目挖掘整理滞后。
五、对策建议
1.夯实基础,大力建设“四大体系”。逐步建立资源、名录、传承人、传承基地四大体系,搭建非遗保护整体框架。一是完善非遗资源普查体系,在非遗普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并整理挖掘重点项目,争取每年挖掘包装一个好项目;二是搭建四级名录体系,国家、省、市、县四级体系完善,争取有价值的非遗项目上等级;三是搭建代表性传承人四级体系,完善传承人梯队,培养一批年轻传承人;四是扩大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立足现有的传承基地积极开展传习活动,新建一批非遗传承基地。
2.统筹协调,大力落实“四大保障”。逐步落实政策、组织、设施、资金四大保障,建筑非遗保护强力后盾。一是落实政策保障,从政策制度上保证非遗保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完善组织保障,成立松阳县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组建松阳县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库;三是强化设施保障,以县非遗馆为龙头,乡镇非遗展陈室为辐射,搭建非遗展演展示平台;四是确保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文化生态 布依族 花灯 传承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G8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2(a)-0107-02
各族同胞在五千年的发展史里创造了硕果累累的文化遗产,布依族独山花灯就是其文化的组成因子。但随着西方文化强势冲击,民间活动艺术受到严重挤压,加之花灯文化主体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足,花灯活动的置于民间,处于放任零散的传承发展状态。国家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花灯活动面临着传承与发展萎缩的困境,花灯活动的形成和发展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密切相连。探索花灯活动的合理正确坐标定位,采取科学的传承保护措施,文章从文化生态学的视角切入理性探究花灯活动保护策略。
1 独山花灯文化解读
谈及独山花灯来源追溯起,据《独山县志》记:蛮人、《说文》蛮、下南几种,通志:“长沙武陵蛮,瓠(hù)后,独山近武陵蛮,当同类。”从上记载看:“蛮人”是独山古代土著族,而“蛮人”已有“许灯愿、偿愿”治病的习俗。独山花灯实为“愿灯”,是乡民酬神还愿、驱邪消灾、娱人娱神的信仰形式。独山花灯的“愿灯”是地方习俗与民间歌舞柔合而成的表演形式。独山花灯的发展、丰富、繁荣也受到外来文化的促进。由于历代行政统治管辖更替,军事斗争的开展,天灾人祸等原因,各地移民先后流往独山,定居独山,构成独山人口主体,由于历代外来移民的流入,加上独山在发展中逐步成为黔桂线上的南北交通要道,川渝南下、粤桂北上的必经之路。独山花灯的采茶调与江西、湖南的采茶调基本相同,部份灯调也基本相似。谈及独山花灯的历史渊源,源自江西“采茶”;湖南“花鼓”,广西“彩调”,甚至东北“二人转”等等。众说纷纭的说法都存在不尽合理之处。独山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的土生土长的民间艺术活动,兼容了外来的各地民间歌舞、戏曲与独山花灯的互相融合,在特定的人文地理环境,民族生活习惯,民族语言等因素所决定,逐渐发展成由花灯舞蹈、花灯音乐、花灯戏剧和花灯说唱组成独具特色的花灯艺术。
2 花灯的发展历程
独山花灯,在独山地区民间流传已有200多年的历史,随着多年岁月的洗礼,现已成为贵州南路花灯的代表。在贵州地方文化艺术占有重要地位。文章从为起点,根据参与的人数,发展的规模,和影响程度等划分为四个阶段:
萌芽成形期:民间历传起于唐代,盛行于明末清初,明末已有灯的活动,花灯流行的上限当不至晚于康熙至乾隆年间。
初步发展期(1840年6月到1978年):处于自身喜好,爱好者的自费学习,传承人,将己习得传承给下一代人。慢慢的逐步壮大发展形成民间业余团队在独山,各乡各镇都有文艺队,村村寨寨都有花灯班。而随着与周边县市在走亲访友的交流、嫁女娶媳婚俗交流、官方的工作交流、商业贸易交往交流等的日益频繁,然后在1956年,以独山花灯队为班底的贵州省花灯剧团在独山成立,1957年搬迁至贵阳。
飞跃发展期(1978年改革开放到2008年期间)。首先,花灯队伍数量,据文化局统计独山有250多支花灯表演队 。其次,举办的活动规模盛大。2002年的“首届中国・独山届花灯艺术节”的举办,来自全县18个乡镇的代表队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街道居委会、居民社区近40个花灯表演队,5000人汇聚体育场同台演,让5万名观众饱受精神和视角洗礼。2004年的“中国・独山第二届花灯艺术节”前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题字为:“全国文化先进县 ――独山县花灯艺术之乡”。2006年的“中国・独山第三届花灯艺术节”以《盛世花灯・和谐独山》主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赞誉。再次,花灯活动的参与人数和新闻媒体关注度。来自北京、台湾、上海等10余个省市区的花灯艺术研究者以及省内外3万多游客领略了独山花灯的无穷魅力。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进行现场追踪报道。
萎缩发展期(2008年到至今)随着2008年独山花灯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09年3月,独山花灯走出国门,唱响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2012年7月,独山花灯远征海外,到土耳其北塞浦路斯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人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压力剧增,必须理性的洞察潜在危机,价值取向偏移,文化选择的倾斜,娱乐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选择面多,已经呈现出演员的断层,导致文化艺术的濒危,并造成整个体系的断裂且恶性循环,危及到花灯艺术的传承和发展。
3 文化生态学角度独山花灯舞的保护措施
3.1 制度层面
政府有责任给予特殊的政策和支持,政府有必要创造空间,创造环境。适合生存的环境,引导区良性的发展。建立相应原生态的保护区,保持其原始性,但是那是静态的保护形式,我们的发展要采取动态的形式,加以融合,包容发展。
尽量避免政府行政干预,市场行为对布依族花灯的文化结果及当地基层组织的破坏,建构以社区为载体,适应传统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平台,建平台和良好的氛围。
地方政府给予布依族花灯舞的倾斜政策支持力度和具体措施落实,给花灯舞更大的生存空间,法律法规对花灯艺术,传承人保护,增加传承途径和渠道。主管部门文化局搭建活动的平台,多举办多开展花灯艺术活动,夯实花灯艺术群众基础。
3.2 物质层面
政府加大财力投入,对场地基础建设,修建博物馆对原生态的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多样化的手段和方式。对从事花灯的演员,传承人加大经济的扶持力度。
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的力量的发展壮大,力所能及的给予财政保障以促进活动的常态化和模式化举办。对花灯的道具购置,政府可以指派专职人员进行采购,然后批量的免费性的进行花灯注册队伍发放,刺激民众对花灯艺术的喜好。民间建立花灯协会,自我组织专业队伍,借助网络平台,有偿演出。村委会自我建立业余花灯组织,老年协会的宣传,网络效应。
3.3 精神文化系统
文化主体民众自我“文化自觉”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民众集体主观能动性力量,不能总停留在经验和理论上,被动推进并接受挤压,主动地在一定区域形成由自动变为自觉的保护思想认识和良好的活动氛围。处理好文化与所处环境之间的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跃发展,互联网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的交往,不管是经济,文化,政治等的彼此渗透,融合,人们对价值观发展的转变。随着城市化不断发展,结合花灯文化传承发展和现代人群的生活方式和娱乐形式,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的生态建设模式,发展模式,花灯艺术本质性的正面积极的传承和发展文化生态的保护。保护物种的多样和保护花灯舞发展发展路径的多样性。达成民族文化与周围环境的适应,努力维护、创造各民族文化的外部环境,确保各民族传统文化的适应始终保持正确的取向,这样各民族传统的正常新陈代谢就有了充分的保证。
参考文献
[1] 戟斗勇.文化生态论纲论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文化传承[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科科学版,2004(5):1-7.
关键词:民俗文化;当代价值;旅游开发与保护;宝山石头城;纳西族
一、民俗文化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民俗文化,是产生并转承于民间的、世代相袭的文化事项,是在普通人民(相对于官方)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物质的、精神的文化现象。民俗文化因其核心要素民俗是集体遵从的、反复演示的、不断实行的,所以具有有增强民族的认同,强化民族精神,塑造民族品格的功能。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差别,民俗常常会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特点,但其也有一些稳定的特征。一般民俗都具有社会性、地域性、变异性、转承性、规范性等特征。
二、民俗文化的当代价值
民俗是民族文化之根,是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民俗,就没有传统,也就没有民族文化。民俗的传承,保证了民族文化的持续发展繁荣和长久性;民俗的变迁,是民族文化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也是民俗自身发展的要求。传统的民俗文化,民俗文化影响着人们的社会心理、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审美追求,在现代社会,民俗文化成为民族认同的载体、社会团结的纽带,其和谐价值观正日益成为全球化时代人类的核心价值,在当代仍然有其极重要的价值,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不可替代作用。
(一)传承中华文化,是传统文化载体
传统民俗是各种民族民间文化最重要的综合载体。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戏曲、民间美术、交际礼节、人生仪式、娱乐游戏、艺术技能、信仰心理等等,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无一不在传统民俗中得到存活和赓续。我们弘扬了民俗文化,也就使它们所承载的丰富文化得到了延续。
(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认同感
在民间,深藏着博大雄沉的优秀文化因子,构成了绵延不断的历史信息链,无所不包地传递着中华民族心理的密码,它们是民族个性特征和独特精神的重要表征,为民族精神提供着无尽的营养、彰明的昭示和有益的启迪。其中,文化信息承载最为密集、情感色彩最为浓烈、道德教化作用最为深刻、记忆传承最为有力的,当属中华民俗文化。
(三)维系民族团结,团结中华民族
民俗的维系功能,指民俗统一群体的行为与思想,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使群体内所有成员保持向心力与凝聚力。
(四)寄托民众情感,调节大众心情
传统的民俗活动,常常融入了人们的各种情感,通过民俗活动中的娱乐、宣泄、补偿等方式,使人类社会生活和心理本能得到调剂的功能。如教化人心、匡正风气等功能。
(五)现代产业利用的资源
民俗文化作为一种传统的文化资源,早已为旅游业所利用,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同时,它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三、我国目前民俗文化的现状
民俗变迁总的状况是:表层变化迅速,深层观念尽管变迁缓慢,但很多传统观念也都面临被打破的命运。传统民俗文化发生变迁或变革或消失,这是民俗发展的一种正常趋势,而且,在一些民俗文化的变迁过程中,我们的确感受到了现代化的魅力。但不管物质层面还是观念层面,民俗文化的变迁还有一些负面的效应。
(一)传统文化价值流失
在民俗文化的变迁中,有一个现象特别需要我们的注意,那就是传统文化价值的流失,它包括无形文化的流失和有形文化的流失这两个方面。在无形方面主要表现在随着西方圣诞节,愚人节、情人节、父亲节、母亲节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西方的这些节日,但对我国传统的节日如端午节、农历七月十四、重阳节等越来越冷淡。即对我国的传统节日味道淡化和洋节越过越热闹。在有形方面主要表现在我们民俗文化的传统活动逐渐减少,有的甚至消失了。这些传统活动有的需要有专业的人员,而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对这些活动缺少兴趣,更不会参与,这样就造成这些活动后来无人。
(二)民俗文化开发中的不足
虽然我国在民俗旅游开发中取得了良好的效应,我们采用“人创民俗文化村、实地民俗文化村、民俗博物馆、节庆活动方式、民族生态博物馆、民俗专题旅游”等民俗旅游开发模式,使民俗旅游健康稳步发展。但在开发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不容乐观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保护力度不够,保护方式不完善
在保护民俗文化的立法不足,使得民俗文化“无法可依”,没有培训好民俗文化接班人,使民俗文化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境界,大部分保护措施都据有“滞后性”,即民俗文化遭受破坏后才采取保护措施。
2.把民俗文化当成“摇钱树”
很多地方民俗文化被注册成商标并运用于商业操作。例如被称为“铜鼓之乡”的河池没有注册铜鼓商标,但远在北京、上海、广州就纷纷有人抢着注册铜鼓商标。采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开发模式,使民俗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有了民俗文化商业化的趋势。这种开发模式弊大于利,正如冯骥才所说“继续拿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产生的危害可能在10年以后才看到”。
3.民俗文化开发中伪造、破坏、同化严重
为了吸引广大了旅客,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有的地方不断模仿经典民俗文化创造文化,有的地方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的地方竟然表演一些低俗的文化。
4.粗俗文化遗毒未尽
有些地区把糟粕当精华,甚至有封建迷信活动,损害地区民俗文化形象,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宝山石头城纳西族民俗文化资源
宝山石头城是全国不多见的建在石头上的城市,也是纳西人最原始的聚集地。这里有着丰富的独特的民俗文化资源。
纳西族的男人一般是汉人打扮,只是脚上穿的是马靴,但女人们穿的都是纳西族的典型服式――“披星戴月”。所谓“披星戴月”,就是头上带着七个手工缝制圆形垫子,代表天上的星星和月亮,后背披一块羊皮,前面系围裙,加上各种颜色的花边修饰,华丽但不张扬。
宝山石头城的传统文化十分丰富。就东巴文化而言,东巴教有“四大派”之说,其中的一派就是“宝山派”,指如今丽江宝山、奉科、鸣音、大具这几个乡的东巴文化,因上述地区在历史上属于宝山州,因此称为“宝山派”。在这些区域里,很少受到佛教、道教等外来宗教的影响,纳西族的传统文化习俗保留得比较完整,因此,“宝山派”对纳西族东巴教的发展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1950年以前,仅宝山行政村(今宝山村民委员会)就有40多个东巴祭司。
石头城的居民十分重视祭祖,一年祭祀两次,在农历六月的祭祀称为“塔补”,农历七月半举行的祭祀称为“波敬”。
除了祭天、祭大自然神“署”等这些纳西族传统的节日外,宝山石头城的纳西人还保留着一些丰富多彩的节庆,如“洗牛角”, “喊谷魂”等。
在石头城的夜晚,经常听到歌声,那是一种舞蹈伴奏音,而这种舞蹈,纳西语叫“打跳”,是纳西族特有的一种舞蹈,以前主要是为了庆祝丰收而举行的,而纳西族年轻的姑娘和小伙子们也是通过“打跳”这样的方式相互认识甚至私定终生。现在有游客到村子观光旅游了,所以村民不定期地会自发组织到一起进行表演,作为一个旅游项目。
一块0.5平方公里的巨石承载着纳西族1300多年的历史。在风雨洗刷后,更清晰地表达着纳西族的点点滴滴。自纳西族先民在石头城聚居,完成了从游牧到畜牧农耕文化的转变,到经济发达、信息畅通的今天,石头城依然以它原始的面貌屹立于此。
五、宝山石头城纳西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与保护
宝山石头城拥有丰富的独特的民俗文化资源,如何开发和保护这些资源,将成为政府重要的任务。
政府应该将民俗文化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实施总体规划时又将文化事业的发展逐一落实,政府更加注重通过政策和立法手段来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使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迅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尊重民间文化传人,加强培训,建设好队伍,建立人才库。面对濒临失转的民俗文化,文化传人应在政府的主导下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抢救和保护。被世界公认“唯一活着的象形文字”的东巴文面临着使用人数越来越少的尴尬境界,政府应该鼓励支持学校在中小学阶段创建双语教学班并创建纳西东巴文化艺术教育基地,让学生从小就了解纳西于东巴文化。
关注生态建设,建立民俗文化“保护区”,建立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应在石头城周边建立宝山石头城纳西文化民族博物馆,建成以后成为云南纳西人民文化中心。建议在宝山石头城、丽江、玉龙等纳西人民聚居的地方建立“纳西族自然生态保护区”,对纳西族民俗文化进行集中式保护。
政府应该经常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到宝山石头城实地考查,参加民俗文化发展规划,为石头城开发保护民俗文化献策献计。与大专院校(特别是民族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究基地,一方面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系统挖掘和记录,另一方面也对当地文化生态、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积极开展文化交流和学术交流,扩大环江民俗文化在外界的影响。
结论
民俗文化是我国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民俗文化的现状却不容乐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跟应该注重保护好我国的民俗文化,注重经济效应的同时更要注重文化效应,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发扬我国优秀的民俗文化。要通过立法来保护好我国的民俗文化,使民俗文化保护有法可依,让民俗文化健康发展。相信通过各方的积极参与及努力,我国的民俗文化开发保护肯定做得很好!(沈阳师范大学2008级旅游英语;辽宁;沈阳;11003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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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天添资源网――《反思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
第二条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第三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表演艺术;
(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五)传统手工艺技能;
(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第四条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是:
(一)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
(二)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提高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连续性的认识;
(三)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
(四)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五)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发展做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定工作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第六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
(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第七条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第八条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辖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第九条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第十条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第十二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和专业咨询。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四条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评审,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十六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
第十七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定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十八条国务院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第十九条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相应支持。同时,申报主体必须履行其保护计划中的各项承诺,按年度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问题的,视不同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处理。
【关键词】旅游业 民俗风情 消极影响 对策措施
相比较城市的工业行业,以旅游业来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则显得比较“环保”。旅游业也因此被称为城市发展中的“无烟”产业。但是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旅游业也确实给自然环境、传统文化带来了许多有形和无形的伤害。在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中,这样的伤害并不亚于工业产业对自然环境造成的负影响,尤其是对地区民俗风情文化的破坏最为严重。
一、旅游业发展对民俗风情造成的消极影响
(1)易使民俗风情庸俗化。对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必然会涉及到当地的民俗风情。而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地区对民俗风情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也就导致了当地民俗风情的失真性、扭曲性,甚至是庸俗化。尤其是那些具有深厚人文气质的地区,其民族色彩的神话、传说也逐步随着旅游事业的开发而变得无聊、虚假,就连内容也开始向低俗化、庸俗化的方向发展。例如民俗旅游大省――广西,其境内共同生活着汉族、壮族、仫佬族、毛南族以及京族等12个民族。也正是这些民族的共同生活、共同劳动,才构建出了现如今的古朴原始的民俗风情。但是在其真正地开发过程中,为了迎合旅游者的兴趣爱好,扩大旅游的规模,一些旅游从业者或是开发商就会对其发展中的庸俗文化进行肆意鼓吹,以糟粕为精华,从而破坏广西民俗风情以及众多少数民族文化在旅游者心目中的美好形象。
(2)导致民俗风情失去个性。通常情况下,一个地区的旅游事业发展,比自然资源更容易吸引游客的则是其当地的人文资源以及民俗风情。少数民族文化是我国文化艺术宝库中的一块瑰宝,再加之政治、交通等多方面的因素,也就使得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更具神秘感和朦胧美。广西作为多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地,随着当地旅游事业的开发和大量游客的涌入,部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也就逐步失去其原本的个性和特征,渐渐被同化乃至消失。例如广西所特有的民族――仫佬族,其妇女所穿着的民族服饰,上衣一般仅及腰,衣服袖子上修满鳞状花纹,下穿无褶筒裙,而脚上则为钩尖鞋,头发均以长帕包头。但有所不同的是,未婚女子梳长发,已婚女子挽髻戴耳环、手镯、戒指等。但是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其服饰基本上也与汉族、壮族服饰相似。诸如此类,旅游业的发展不仅同化了民族服饰,还深刻影响到了广西地区原有的生活方式,文化价值等多个方面。
(3)对民俗文化的冲击、破坏。旅游事业的发展,不仅是地区民俗文化向世界展示的过程,同样也会是世界文化对旅游地区文化进行冲击、融合的过程。在长此以往中,这样的异地文化冲击便会对旅游地区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人们的生活方式造成扭曲。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当地人民厌倦自己原本的生活方式,出现崇洋的思想倾向。除了思想行为上的破坏、淳朴民风的丢失,还会随着游客的增多,对当地的某些自然资源造成破坏。对于许多第一次来广西的旅游者,其在面对桂林、漓江的风景时,难免会因为内心诸多的感慨而做出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例如在文化物质遗产上的乱涂乱画、刻字留言等等。
二、消除旅游业发展对民俗风情产生的消极影响的对策措施
(1)科学合理地制定民俗风情保护规划。科学合理地规划是旅游民俗资源有效开发和利用的重要保障措施。当前,我国诸多旅游目的地民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地在开发过程中缺乏科学规划以及合理的保护措施。旅游从业者和开发商只顾追求眼前的短期效益,而导致当地自然资源的胡乱开发以及民俗文化无规则地利用。因此,当地政府、旅游部门、文化宣传部门必须要联合起来,结合相关专家学者对当地环境资源开发的调查和意见,制定出相关的民俗风情旅游实施的具体方案,将民俗文化保护与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步,最终实现旅游地区的人文生态协调发展。此外,地区旅游部门还必须要充分掌握、正确评估各旅游胜地的民俗文化保护现状,合理地控制游客的数量,在完成阶段性目标和最终目标的同时,做到以文化保护为首要任务。
(2)强化思想引导,提高抵制力。随着地区旅游事业的开展,当地的民俗文化受到冲击已经成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加强对当地居民正确思想行为的引导就成为了民俗风情文化的保护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首先,在对待异地文化上,旅游地必须要保证正确而又中立的态度,在弘扬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对影响本地文化的异地文化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充实本民族的文化内涵;其次,在消费行为和意识上,旅游地区的人民要客观理性地认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遵守民族的传统生活习俗,制止消防和超前消费现象的产生;最后,在供给的行为和意识上,要积极引导旅游地零售商将旅游产品融入本民族特色,以消费的形式完成对本民族文化的宣传作用。此外,在商品销售中,还要注重对旅游地市场的信誉保护。
(3)以经济促进民俗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给地区带来的最大益处便是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想要对旅游地区的民俗风情文化进行有效地保护,经济手段的运用则为首选。在某种意义上,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与地区的民俗文化保护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性和冲突性,既是利益上的平衡关系,同样也是人们认识上的偏差。例如广西地区在进行旅游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一些旅游从业者和开发商为了追求自身发展所带的经济效益,牺牲了诸多当地的民俗文化与自然环境。此时,政府反用经济手段来对民俗文化进行保护,提供相应的补贴、保险和奖励,与此同时,对旅游资源开发者定期征收公共资源使用税收,形成民俗文化保护基金组织,从而加强人们对环境、文化的保护意识。而对于那些破坏环境和文化的开发商、游客,则可以实行一定程度上的金钱处罚。
总之,旅游业的发展对地区的发展有利有弊,既能促进经济的增长,也会对环境、文化造成破坏。要想实现地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除了上述的消除消极影响的措施外,还可以通过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障以及在景区内设置旅游警察等手段来实现地区旅游业的大飞跃。
一、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现状
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南北差异大。受自然环境影响,传统村落的分布体现出南方较多,北方较少,东部较多,西部较少的特点。自然环境影响的另一个方面则是传统村落的建筑样式,南北方虽然都是传统农业社会,但地理、气候、地质不同,南方要么地处沿河地带,临江而建,多石木结合,以石夯基、以木建房、以瓦遮挡,多一、二层厅堂式住宅,顺水流向依势而建,形成错落有致、水乡如画的村落景致;而丘陵地带则傍山靠地,适应农业生产需要,多吊脚楼和富有民族风情的村寨。北方传统村落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山西和北京,历史上,山东、河北、河南等中原地带是农耕文明最昌盛的地方,即使是今天,中原地区农业生产在三产中仍占据约1/3的比重。传统村落必有其不同于南方也不同于山西和北京所代表的北方村落特点,它们形成了中原风格的传统村落,孕育了传统村落里的文化。目前,对中原的村落研究少之又少。虽然中原的村落无论是布局还是建筑风格都不及江南的诗情画意,从北方来讲,则少了几分家族式聚居氛围,但通过研究,从中能看出中原传统村落对中原璀璨文化的承载是以不同于南北两种风格的方式体现出来的。基于传统村落的地域特色,当前对传统村落保护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传递出对传统村落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对传统村落保护的理解、方式方法都存在值得反思的现实问题。(一)损毁的速度快于保护的速度。截至2014年,我国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不超过5000个,目前还在减少。如果不对传统村落保护量身定做一套合适的设计方案、法规制度,别说是没有被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即使是已经列入保护名录的,也会因为保护措施不当导致传统村落消失。传统村落的损毁包括自然性损毁和社会性损毁。自然性损毁指村落建筑经历风吹日晒雨淋虫蚀等自然现象造成的部分损毁或全部损毁,属于传统村落消失的不可控因素。传统村落大体可以概括为两种环境:一种地处交通便利、商业发达、人口流动性大、文化交流频繁之地;还有一种散落在相对偏远、贫穷落后的山区,人口流动性小、文化交流稀疏。前者从自然性角度考察,损毁的可能性极小,而后者则因地势地形、经济条件限制导致村落容貌自然性恶化,后期不能及时修补,不少自然村落悄悄地消失了。但相对于自然性损毁,社会性损毁的破坏力度远不止此。之所以用社会性损毁而不是“人为”性损毁,是在将传统村落视作一个微型社会,在其与村落外的大社会碰撞时做出的选择这一角度界定的。包含当前学者关注的几大问题:1.村落人口老龄化、空巢化导致村落消失这种现象在偏远(山区内陆的传统村落)村落普遍存在,青壮劳力离开土地,留下妇孺老弱守着村落。外出人员的离去,既切断了与以农耕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的连接,也切断了他们乡愁的根,对失去农耕后续力量的传统村落来说,无疑是最致命的毁灭。2.自然村落合并导致村落消失一份来自《2016年山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山东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的数据可以说明这个问题,1996—2013年,山东省城市建成区外乡数量从1022个减至89个,行政村数量从8.3万个减至6.5万个,自然村数量从9.8万个减至8.6万个,许多村庄呈现“空心化”态势。比较小的几个自然村合并成一个大的行政村,几个小的行政村合并成更大的行政村,如此既能节省管理成本,又为农村扶贫脱贫提供自然条件。在合并自然村时若不注意传统村落的重要性而盲目合并,导致传统村落的消失。3.现实生活迫使村落居民迁出导致村落消失村落原居民迁出村落,并非出于本意,但又迫于生计不得不迁,迁出后生活水平提高了,但却无法保留住原有的生活样态而导致传统村落的消失或“空壳”化,使其成为一种展示品。然而,被记住的乡愁恰恰是嵌入当时那种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之中并滋润着原居民,并非从外部强行灌输,这也是当前美丽乡村建设中极易采取的便捷思路,以为用现代化的手段搞出一个田园式的村庄,继而旅游开发,观光采摘,再辅以各种名目的采摘节、娱乐节就是在做留住乡愁的大文章。这给人们留下一个现实困境:如何保持村落居民物质与精神两种财富的平衡?(二)保护不当导致传统村落文化的流失。自然性损毁和社会性损毁导致传统村落的消失,而保护不当等人为破坏行为则导致传统村落文化的流失。一种情况是对传统村落的漠视,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从规划设计到执行实施,缺乏科学的判断和衡量,一味“求新”,搞大拆大建,将传统的建筑拆除而后兴建一批现代材料的仿古建筑,美其名曰“古镇”“古村”。设计者茫然不顾南北地域差别,一律沿用江南白墙黛瓦、花园庭院。另一种情况则打着保护传统村落的旗号,违规开发村落,搞成“千村一面”的旅游景点,将原居民整体迁出村落,另选地址安居,甚至租用原居民住回原村落,扮演着以往的角色。村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首先被打破,继而形成的历史性的村落也难逃其掌,尽随“落花流水去”。(三)缺乏专业人士对传统村落的保护研究。目前,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话题成了学界研究的热点,各省纷纷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挂牌明示。而地方传统村落保护,缺乏相关专业人士的参与。不少地方的政府为了追求GDP与开发商合作,盲目对传统村落乱开发、滥开发,而政府把管理权让渡于开发商不再过问,只管收税。到头来,开发商怎么开发、如何保护都不是政府关心的问题,受害的是传统村落。专业人士参与的保护不再是单纯的开发式保护,而是具有研究性质的保护,目前这一块仍是短板。(四)各省关于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不够健全。2014年4月25日,国家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旨在防止传统村落保护过程中出现盲目建设、过度开发、改造失当等修建性破坏现象,高屋建瓴的指明传统村落保护的方向、尺度、惩罚、监督等细节,确保传统村落“见人见物见生活”。然而,全国传统村落分布范围广、历史跨度大,具备传统村落保护价值的省份和地市应尽快制定适合本省、本市的法律法规,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五)传统村落居民对传统村落的认识有待提高城市化步伐加快,相对于村落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进城务工人员更希望留在城市。许多打工子弟乃至他们的下一代,已在城市扎根,脱离农耕文明时间与定居村落的意愿成正比。对于留守村落的居民而言,摆脱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现有生活水平是最紧要的事情。然而,村落的现有建筑、文化等却成了他们达成诉求的障碍,他们不关心传统村落问题,不关注保护问题。传统村落文化不仅存留了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内涵精神,而且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家风传承、家族荣誉、个人理想等人文精神最具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文化依托。正是村落里走出来的人世世代代把传统文化传承下来,形成了特有的民族精神。保护传统村落是保护传统文化的必要途径,通过兼顾保护与管理,实现“乡村记忆”的美好愿景。
二、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的现实路径
文化是“历史性的存在”,传统村落的文化保护即是要保护村落的历史。如果说建筑物是传统村落的生命线,历史文化要素则是传统村落的灵魂,既要保护生命线更要保护灵魂。如此才能留住乡愁,留住乡村记忆。(一)澄清传统村落保护理念,科学规划。澄清传统村落保护理念,科学规划,如表所示,领导干部决策层更希望对乡村建设做科学的调查、预判和设计方案,美丽乡村建设首要的是具备科学的规划。这就要求地方政府首先要吃透城镇化的主旨、目的,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市、本乡镇的规划设计方案,兼顾保护传统、历史、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保护好本地的历史文化遗迹就是一种特色,是开启特色小镇建设、宜居乡村建设的便利之门。表美丽乡村建设(同时要防止保护措施的雷同,比如美丽乡村建设的“千村一面”。政协代表冯骥才提出不少传统村落因为“空巢化”和“全面旅游化”变得面目全非,正朝着“千村一面”的雷同化方向发展。这里的雷同不是村落历史景观的雷同,而是村落保护的措施雷同,为增加收入、展示历史文化,统统趋向于搞旅游开发。这里应澄清以下几个问题:1.村落经济来源是否困难无以为继的可以通过恰当的方式搞旅游,但不意味着所有方式的旅游都能达到保护的目的,有些低端旅游只会破坏村落的文化和环境。2.旅游是否是唯一的来源诚然,旅游是增加居民收入的最快方式,也是最佳宣传手段,但是不是唯一方式呢?社会老龄化问题和农村“空巢化”问题的是否有交集?传统村落保护能否成为解决农村“空巢化”和社会养老的一种可行途径呢?传统村落是中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当下最现实、最直观、最具体的载体,利用好传统村落“历史性存在”的价值主体应是上述难题的一个突破口,更是当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路径之一,对“留住乡愁”“乡村记忆”都是最鲜活的实践。3.是否所有“节庆”都有文化乡村旅游热衷于打各种“节庆”的牌子招揽游客,于是乎,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相亲节”“花卉展览节”“美食节”等纷纷亮相。直观下,这些似乎都是与文化相关的“产业”,但深层的却是缺乏对文化的真切认识和真情实感。文化不是需要深层次的挖掘。(二)健全完善有关传统村落保护相关法律制度。传统村落顾名思义因传统得名,这些村落经历无数风雨,具有浓厚悠久的历史文化气息。由于村落建筑(自然景观)取材和设计与现念存在一定差别,如何妥善保护、维修和管理是研究传统村落的前提,即自然生态环境是传统村落的生命线。目前为止,大部分省份还未意识到本省的传统村落的意义和价值,未意识到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在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乃至农村发展的趋势中的重要性,因此缺乏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最基本的法律条文。首先,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条文中需明确传统村落的归属。化解居民与村落保护的矛盾是其中最棘手的问题,需要从法律上给予澄清,以现实的物质或精神手段给予解决。其次,制定严明的奖惩规则,对保护有力者施以褒奖,对破坏者进行严惩。破坏行为包括对有形和无形文化的破坏两种。再次,综合平衡招商引资项目,拒绝对传统村落的人为破坏。让古村落的物质形态的文化得到善存,精神形态的文化得到传承。最后,严格落实国家四部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尽快落地成法。各地市尽快拿出本地市的法律条文。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三)统筹解决修缮资金难的问题。传统村落的维护和美丽乡村建设有相通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传统村落的建筑和自然景观都是历史遗存的,一旦损毁,修缮资金不是小数目。况且缺乏专业的工匠从事修缮事宜。另外也要注意,不少传统村落大多闭塞、落后,居民掏钱自行修缮的可能性较小。针对这种情况,也有学者反驳现在保护思维中的“亮化、绿化、硬化、白化”,在这方面投钱反而是舍本逐末,还不如保持原有的风貌,还原农耕生产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延续传统文化,才能最大限度减少修缮资金的浪费。(四)加大技术人才的梯级队伍培养。传统村落的传统文化体现在有形无形中,有形的需要专业工匠进行维护,而现在的青壮年热衷于脱离农村入住城市,现有的工匠手艺传承成了文化传承的难题。非物质文化传承同样面临尴尬局面,传统的酿酒、打磨、雕刻等手艺在工业生产方式的对照下,日薄西山。传统酿酒方式,纯手工加工工艺的丧失就是传统生活的丧失,传统文化又从何谈起?加大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刻不容缓,更要注重梯级队伍的培养,做到上传下达,代代相传。(五)传统村落管理的创新思路。从管理模式上看,大部分采用招标旅游公司开发,未开发旅游的也在酝酿旅游产业。诚然,传统村落文化传承需要借助旅游的方式,向外界宣传,让游人通过参观、体验的方式带走传统文化。但旅游管理模式需要创新,打破传统的“一言堂”,村落管理权和资金支配权,应属于开发公司与村落居民一起管理,而不是全部交由开发公司。让居民参与,一是提高居民参与保护的意识,二是挽留居民增进对村落的依赖,三是对开发公司的开发行为起到监督作用,四是对投入与收入资金有支配权。针对传统村落的“空巢化”和“亮宝式”现象,应广泛征询社会意见,激发社会合力,使社会群众由看客变为参与者,这其中更要注重听取原居民对村落保护管理的意见。本地政府应起到统筹、规划、监督作用,发挥史料馆、文化站的作用。目前山东省枣庄市各村还不具备编纂村志的能力,只在各区统一编纂村名志。下一步应加快补齐这个短板,尽快组织人手编纂村志。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村的简介、村名由来、何时建村、是否搬迁、村中姓氏;建筑样式、年代、村中景观(河、湖、溪、水库、沟渠、山、林、庙、寺、学校以及医疗);经济来源,靠什么维持生计、生产方式;文化,村中名人贤士,高学历人士,人口流动等。把村落由来和变迁一一记录成册,以便研究和管理。传统村落蕴含着和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人的交往艺术,人与社会的共生关系等,人们到传统村落感受的不仅仅是乡愁,更重要的是能从中发现传统文化的价值,所以,传统村落文化保护迫在眉睫。
作者:王桂娟 徐铁权 单位:枣庄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1]周斌.缙云河阳古村落研究[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2]邱枫.宁波古村落史研究[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3].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关键词】药王山;文化;景区规划
引言
药王山是唐代医学家孙思邈晚年隐居著书之地,后人尊称他为“药王”,因此而得名。它是以人文景观为主题的风景名胜区。南庵、北洞的古建筑群、碑碣石刻、摩崖造缘,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隋墓石棺、元代传说故事壁画,一直延续到明清历代的历史文化沉积,其涉及范围之广,保存实物之多,历史文化价值之高,实属国内罕见。这是药王山景区资源的一大特色,也是其优势所在。本文以药王山景区规划设计为例,阐述在尊重自然、保护现有文化的前提下,结合景观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药王山建造成为能充分展示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的旅游胜地。
一、景区现状分析
1、景区综合分析
药王山位于铜川市南北旅游轴线的交叉点,是南北轴线的最南端旅游景区,距离铜川城区较近。景区以西为水泥厂区,其工厂皮带廊由西北角穿越主景区而过,且东面有较大面积的采土采石区,对景区的景观影响较大,景区的主要交通道路——药王大道,是连接主景区西面的主入口。烈士陵园位于主景区西北角,景区东、南、北面为自然山地和林地,自然环境较好,仅零星村庄散布其中。
景区现有北洞、南庵、碑林和磨崖石刻四片景区,大小景点分布其中,在入口处有中医养生园、石大医、法水神井、虎守杏林等景点。此外,主景区内还有起云台、齐天台、瑞应台和关东庙等遗址区。景区南庵东南方向现有较大面积的墓群区,以及景区内北面多年前的采石区,岩石,严重污染视觉。
2、人文景观资源分析
药王山保留了众多金、元、明、清历代古建筑群,依山就势,气势巍峨,殿宇轩昂。景区的古建筑群中南庵是当年隋唐时期著名的道教观庵,也是孙思邈晚年归隐著书之地,又是明代中叶以前历代祭祀孙思邈活动中心,北洞则是明代中叶迄今,祭祀孙思邈的活动中心。西麓与山道两旁,现存石牌坊12座,木牌坊1座,以及通元桥、戏楼等古建筑遗址群。
药王山的古迹文物,都与孙思邈密不可分,体现了他的高尚医德与精湛医术,他晚年在药王山的医学巨著,充分表现出极为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内涵,是中国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宝库。北洞的医方碑护罩着《千金宝要》、《孙真人三方碑》、《历代名医神碑》等6通,刻录医论、单验方1027个,这是我国古代医药的珍贵史料,引起了医药界和民间的高度重视。
药王山碑碣、石刻、造像,是我国古代书法、石刻艺术的珍宝,驰名中外。现有历代碑碣350余通,以及摩崖石刻23处、摩崖造像45尊。各类碑碣、石刻、造像,雕工精细,线条流畅,栩栩如生,充分显示了我国古代石雕艺术水平,为研究中华民族史、宗教史、文字书法史、地方史、中医史,以及古代民俗、美术、雕刻等提供了珍贵资料。
药王山历史人文资源丰富,但是景区旅游开发投入不足,仍有许多资源尚未转化为景区旅游景点,且景区缺乏明确并相互交错的旅游线路规划设计,没有带头的人文景点及核心人文主题。应在保护的前提下科学适度的规划设计已有资源,并继续深入挖掘景区人文潜力,使药王山高品位的人文景观潜在的优势展现在大众面前。
3、自然景观资源分析
药王山自然风光独具特色。清耀州知州顾曾吐亘曾诗赞曰:“古柏千株翠作堆,城东佳气若浮来。非关黄白飞升事,胜概莫如北五台”,这是对药王山自然风景的真实写照。景区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地貌,其特点:丘陵起伏,原面破碎,沟壑纵横,峡谷深邃,这些典型的地貌决定了药王山景区明显的地域范围和自然风光特色。在今后的规划设计中,必须充分认识和利用这一地貌特色,扬长避短,强化植被建设,大力植树种草栽花,绿化美化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和恢复药王山的自然地貌,以适应景区旅游发展的需要。
药王山景区地处温带阔叶落叶林地带。天然植被以侧柏林为主,有少量刺槐、油松人工林以及天然旱生灌草群落,自然界限明显。景区内侧柏林立,四季常青,但景色单一,四季变化不够明显。观叶、观花、观果植物较少,因此,宜适度进行林相改造、景观抚育,利用宜林荒山、林中空地,填空补稀,营造补植观叶、观花、观果乔灌木,以丰富森林景色,提高美学观赏价值与森林景观品味。
二、总体规划构思
1、总体布局与规划结构
规划强调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体现人与自然、城市、景区共生的绿色生态建设理念。将所在城市生产生活与景区旅游功能有机结合,城市生态环境与山体自然生态环境相互渗透,使景区的人文及自然空间资源得到有序发展,因此,在药王山景区原有的旅游景点基础上提出“一谷、三区、五台”的总体布局和规划结构。一谷:药王山谷沟(以药王山沟谷作为景区空间发展轴);三区:景前盛世(西部景区 现代功能及入口形象展示区)、五台圣景(核心景区 历史遗迹及人文景观旅游区)、涧灵佳境(东部景区 自然景观及休闲娱乐游憩区);五台:五台核心(围绕瑞应、起云、升仙、显化、齐天五台打造药王山核心景区)
2、功能分区规划
为了理顺各个功能区块的关系,有序组织游客,功能分区将与交通路网结合,保证各个地块的相对独立性与可进入性。在规划结构空间关系的基础上,具体安排项目及景点的空间布局可分为“七个功能分区”
入口区:位于景区西入口处,也是景区的主入口。结合景前城市道路条件,逐步建设完善各类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作为整个景区的服务中心,配置综合接待服务设施,设计入口服务中心、交通换乘站、自行车租赁点等。
峡谷景观区:贯穿药王山景区,长1200米,自入口区以“凡尘——修行——仙境”为主题,渐进设计三段带状生态景观区,形成天然氧吧和峡谷步行旅游线,沟底铺设木栈道,两侧雕刻摩崖石刻,辅以景观小品和休憩设施。峡谷尽头豁然开朗,与谷地景观片区相接。
药王山文化展示区:规划设计以药王山核心人文资源为主题的“医道同源”真人宫道教建筑群和碑碣石刻艺术馆。主要功能是作为药王山庙会活动场所,以及收藏和保护药王山珍贵的碑碣石刻资源。
北山古迹观光区:为了便于游客参观和旅游组织,将现有的北洞景区(显化台)和磨牙石刻、碑碣景区等文物史迹合并为北山片区,不再新建景点,对现有古建筑、碑碣石刻进行归类、整理和保护,作为药王山核心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南山古迹观光区:以现状南庵景区(升仙区)为起点,以瑞应台、齐天台、起云台等台地地形为基础,向东、向南扩展景区空间。复建、修建宝云寺、崇福阁、三圣殿、三教堂等古建筑群落,与北山(显化台)片区组成“五台圣景”核心景区。
谷地自然景观片区:位于峡谷景区东尽头端。以自然景观肌理和村落布局为原型,规划设计“仙人坊”自然景观群落。
源地自然景观片区:位于东部景区的源地,规划设置纪念园林(药王植物园)。采取退耕还林措施,种植乔灌木、果树、药材等。内设名人种植园、名医长廊、药材园、纪念雕塑园。
3、景观系统规划
根据总体布局和功能,景观系统规划将水体、山地、植被等自然生态元素与人工环境塑造有机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形成药王山“幽谷、灵水、圣山”景观已有的山水格局,以“峡谷景观、山体自然林地景观、道路绿化景观、院落庭院景观、形象标识景观”五大景观系统为主要组成部分,与各片区功能紧密结合的绿化景观体系格局。
绿化种植意向:以本土植物为主要品种,并具备水土保持、防风、降尘、观赏等特点。以现状侧柏林为基础,以林地为主体,结合四季变化进行植物配置,采用自然林、色叶林、树阵林地、带状防护林等具体形式。
4、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在总体规划范围中,不设置大型餐饮、娱乐和住宿设施。规划的旅游服务设施的内容,主要包括:餐饮、商业网点、服务点、医务点、厕所、游览车停靠站点等设施,并根据近、中、远期高峰日客流量的大小、游览路径、人均建筑面积和周转量、场地条件等因素规划设置。
5、保护培育规划
依据风景区风景资源的价值、级别特征、生态敏感度的分析结果,以及对缝进去生态环境全面保护和适度开发的要求,将规划范围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保护区,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一级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包括药王山风景区南庵、北洞、碑碣、关帝庙、关平牵马、摩崖石刻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自现有围墙向外延伸50米,这是风景区最核心的人文景源,也是规划设计中的重点,旅游价值高,以保护为主。
保护内容及措施:除保护景点自身原有风貌和完整性外,同时对保护区内整体环境进行控制保护,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严禁增设与其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工具及其设施进入,区内浏览交通以步行为主。控制人流,保持合理容量,制定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重点文物的绝对安全。
二级保护区:规划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以外其他区域,是药王山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核心区域,生态敏感性和视觉敏感性都较大。
保护内容和措施:对本区域内山体、水体、植被、动物等应严格保护,实施针对性的自然保护措施,采取迁旧坟、退耕还林、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乱砍滥伐和开山采石;合理引导游人规模和活动性质,加强游客的自然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集雨、流域范围内营建水源涵养林,保护水源环境,严禁污水、污物直接排入水体。除必要的生态修复、安全防护、景观服务、景点建设设施外,不得修建其他任何建筑构筑物,并且其设施要严格控制建筑的风格、体量、尺度、色彩、规模和选址。
规划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以药王山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为界)划定为三级保护区,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结语
药王山是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是我国中医药养生文化、宗教文化与其他文化艺术的宝库,是历史留给铜川最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药王山景区是以药王山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积淀为基础,融合了佛教、道教、儒家的孙思邈药王文化为特色,以保护风景区的景源特征及其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保持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的连续性与地域单元的相对独立性为规划总体指导思想,充分利用药王山景区现有的文化和自然资源,科学性的规划建设国内一流景区,发展提升地区价值,推动所在城市资源有效利用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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