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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审美的意义

时间:2023-07-04 17:08:11

艺术审美的意义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1

英国现代新黑格尔主义哲学家和美学家罗宾?乔治?科林伍德探讨的中心问题是艺术的概念问题,他对艺术进行了否定性界定和肯定性界定,文章主要探讨艺术的否定性界定对审美泛化语境下何为艺术这一问题的理论启示意义。

科林伍德对艺术的否定性界定包括三方面:艺术不是技艺;艺术不是再现;艺术不是巫术艺术和娱乐艺术。

首先,科林伍德认为技艺与艺术的主要区别有两条。其一,技艺是手段和目的的分离,依科林伍德的观点审美泛化语境下的“居室美学”并非真正的艺术。其二,技艺是有计划性、预见性的。工匠在制作之前就知道自己要制作什么,艺术家的计划性和预见性也有但却不强烈,是会随着艺术的创造过程而改变的。普希金的艺术作品《叶甫盖尼?奥涅金》中达吉雅娜这一人物最终呈现给读者的形象和普希金创作之初的预想是大不同的,在创作过程中,尊重人物性格自身的发展线索是文学艺术的必然。

其次,科林伍德认为艺术不是再现。他把再现的艺术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一种朴素的或几乎无所取舍的再现;第二等级是有所取舍的再现,在真正的艺术里没有这种取舍,因为取舍意味着有计划有目的;第三等级是情感的再现,意味着再现品所唤起的情感相似于原物唤起的情感。在审美泛化时代,模仿秀节目中选手们的表现呈现出以上三种情形,或是朴素地死板再现明星的表演或是避己之短有取舍地模仿明星的某一方面亦或是用自己的故事来打动观众,企图以此让观众重温当年明星唤起观众的那种普遍而熟悉的情感。依科林伍德的观点,这些模仿秀并非真正的艺术。

最后,科林伍德认为巫术艺术和娱乐艺术不是真正的艺术。其一,巫术艺术不是真正的艺术。科林伍德指出巫术具有两方面的功能:它是达到预想目的的手段,它的目的是激发某种情感。巫术是技艺,亦是再现。巫术的目的是一种实用的目的,巫术激起的情感是对生活有用的情感,巫术创造的某种情感再现了情感所指向的那些实际生活状态,是一种再现。巫术艺术包括由民间的歌曲、舞蹈故事和戏剧构成的乡村民间艺术;教士的散文、韵文赞美诗;军乐队和舞蹈乐队的器乐曲;客厅的装饰;宗教艺术;爱国主义艺术(爱国诗歌、政治家塑像、庆典等);体育运动的仪式;社会生活的各种仪式(婚礼、葬礼、宴会、舞会)等。依科林伍德观点,巫术并不含有贬义,而是对有上述两种功能的形式的统称。审美泛化语境下,乡村民间音乐备受推崇是在激发人们对乡村原生态的的珍惜与热爱的情感,阿宝与朱之文等原生态歌手实际上成为了一种原生态形象的符号惊醒都市中失真的人们。其二,娱乐艺术不是真正的艺术。科林伍德认为娱乐艺术同巫术艺术一样是再现的艺术,娱乐艺术的目的是在娱乐过程中将情感释放出来。娱乐艺术创造出一种虚拟情境,这种虚拟情境实际是真实情境的再现,从而使情感释放出来且在不影响实际生活的条件下释放出来,达到娱乐的目的。娱乐艺术不具有实际生活的功利性,但是具有现代社会中的商业性和享乐性。科林伍德认为色情艺术、基于情欲主题的小说、侦探小说、暴力文学等都是娱乐艺术,这些艺术的存在不是为了激起人们的种种情感关系去发生实际关系,而是向他们提供虚拟对象,从而使他们从实际目标转向娱乐兴趣,在虚拟的情境中将情感释放出来。文章认为在当今审美泛化的语境中,科林伍德对娱乐艺术的界定对现实社会具有重要警醒作用。娱乐艺术过分膨胀,会对人们形成一种无形的权力控制,让人们丧失想象另外一种生活的可能性,无止境地渴求娱乐,有可能导致完全丧失对实际生活事务的兴趣和能力。文章认为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从节目的整体来说正是这样一种娱乐艺术,但是与歌唱本身是艺术不冲突,这档节目音响技术高超,现场的音效效果相当精致,氛围十分火爆,通过选手们改编演唱经典歌曲,让人们在其中想象曾经的故事,重温昔日的温暖情感,释放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存焦虑感和生活脆弱感。它更通过选手们自己的亲身经历演绎成功的逻辑:现实生活中平凡而卑微的小人物在看起来压力巨大、生活道路日益狭窄的国度里,依靠自身的拼搏与坚持,通过没有潜规则、不以貌取人、没有权与利狼狈为奸的纯粹竞争规则与路径摆脱人生的窘境,实现多年的梦想。这种成功的逻辑通过选手背后的情感伦理故事让观众现场亲见丑小鸭变白天鹅,感同身受成功选手日常生活中的悲哀喜乐,令观众想象:这个跟我一样的平凡人成功了,我将来会有这种难得的机会吗?我是否有朝一日也能像他一样?尽管遵守了拼搏的逻辑,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很难成功;但是,几乎所有走投无路的人,只能依靠相信拼搏的逻辑才能支持生活的继续。这些选手的故事正是拼搏力量的社会符号,对多数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审美泛化语境下,我们可以娱乐,但是不要“愚乐”;可以享受娱乐艺术,但是要思考真正的艺术。

总结科林伍德的艺术观对审美泛化语境下的艺术问题的理论意义主要在于:

首先,科林伍德的艺术观为我们反思当下形形色色的艺术提供较为严格和明确的理论支点。在审美泛化语境下对于我们辨别、接受艺术现象具有借鉴意义,不至于盲目接受各种炒作的娱乐现象。当下社会中的各种各样的娱乐产品层出不穷,电视节目、电影、时尚杂志令人应接不暇,再加之媒体的大肆宣传往往更令人头晕目眩,一定程度上艺术往往成为了娱乐的附庸,科林伍德的艺术观对于生活在此的人们具有警醒作用。

其次,科林伍德的艺术观对于社会人的精神状态具有一定的政治启示作用。这一点尤其表现为科林伍德对于娱乐艺术的态度,科林伍德认为导致罗马帝国衰亡的精神疾病是无止境地渴求娱乐,以致于丧失了对实际生活事务的兴趣和能力。当下审美泛化语境下,最常见的伪艺术正是他所界定的娱乐艺术,对于社会的管理者来说,这就要求防止社会过度娱乐化,避免导致人们因沉溺于虚拟的空间而减弱对实际生活有益的情感能量、丧失对实际生计和社会义务的兴趣和能力。

第三,科林伍德的艺术观是严格的,但是他对艺术的态度又是宽容的,这告诉我们要辩证而具体地看待艺术的界定问题。科林伍德一方面对艺术的界定十分苛刻,分别从否定性和肯定性两方面对其进行的界定,把许多我们习惯上称之为艺术的作品排除除了真正的艺术领域;另一方面,他对技艺、再现、巫术艺术、娱乐艺术的态度是包容的,纵然它们不是真正的艺术,但是它们不是毫无价值,只是说这些不能与他所认为的真正的艺术混淆罢了。所以在审美泛化语境下,对于艺术的问题,我们不能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无需一味地排斥生活中的审美泛化因为一个美的现实世界对于人们来说终归是有益的。

总而言之,科林伍德对艺术问题的否定性界定给了审美泛化时代下关于艺术要重新思考的提示,我们应该真正地用头脑冷静的思考社会审美现象,防止审美泛化成为“技术主义、物质主义、虚无主义”的俘虏,使艺术真正是建设新的力量所在,从而给人的灵魂以居住的家园。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媒介 审美价值 艺术创造

麦克卢汉说,“媒介即讯息”。这话引起全世界的深思。

我认为媒介不仅仅是“讯息”,而且是一种生产力。它在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运行中 ,都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而对于审美价值的创造来说,尤其如此——媒介的作用不仅十 分显著,而且至关重要。

如果说对于其他价值形态(如经济价值、认识价值、思想价值、宗教价值等等),媒介只是价 值形成的途径、工具、手段,一旦价值创造出来,媒介可以丢弃。打个比方,如同建筑楼房 ,媒介是脚手架,楼房一旦建成,脚手架可以拆除;又如,为了运送物资而搭桥过河,媒介 是桥,一旦运送任务完成,即可过河拆桥——就是说,对于审美之外的其他价值形态来说, 媒介是可以同价值本体分离的。但是,对于审美价值的创造来说,媒介绝不是可以拆除的 “ 脚手架”,也不是过了河即能拆除的“桥”。在审美价值的创造过程中,媒介已经溶入价值 本体运行之中,成为审美价值生长中的一部分;而且,媒介不但与审美价值的生长不能分离 ,同时它还融入创造活动的结果之中,成为审美价值载体感性形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举中国画的审美价值创造与媒介之关系为例。中国画的创作,离不了笔、墨等等工具、颜料 , 以及如何用笔、如何用墨等手段、技法——这些都是中国画的媒介。画家的笔墨、手段、技 法 等等,就直接溶入绘画审美价值的生长过程之中,并且最终熔铸到审美价值载体感性形式里 面去,成为其审美形式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就是说,一旦进入中国画的审美创造过程,并 且审美价值一旦形成,你就无法再把媒介(笔墨、手段、技法等等)同其创造过程及其创造结 果(审美价值)分离开来。齐白石画虾,其美就在笔墨之中,而且就在齐白石独特的笔墨之中 。你能把齐白石的笔墨同他创造的美分离开来吗?清代大画家石涛关于笔墨有十分精彩的论 述:“古之人有有笔有墨者,亦有有笔无墨者,亦有有墨无笔者;非山川之限于一偏,而人 之赋受不齐也。墨之溅笔也以灵,笔之运墨也以神。墨非蒙养不灵,笔非生活不神。能受蒙 养之灵而不解生活之神,是有墨无笔也。能受生活之神而不变蒙养之灵,是有笔无墨也。 山川万物之具体:有反有正,有偏有侧,有聚有散,有近有远,有内有外,有虚有实,有断 有连,有层次,有剥落,有丰收,有飘渺,此生活之大端也。”①在绘画创作中——即审美 价值的创造中,由于山川万物之具体端状不同,更由于画家运用笔墨之“赋受不齐”,其创 造结果就会各种各样。其中,画家各不相同的笔墨,就溶进这各不相同的审美价值载体而成 为其感性形式的有机成分。徐悲鸿画马、齐白石画虾、黄胄画驴、黄永玉画猫头鹰……,他 们的笔墨各不相同,他们创造的审美价值及其价值载体的感性形式也特色各异。石涛还具体 、详细地谈到各种皴法,而不同的皴法也就溶进审美价值的创造,成为其感性形式之一部分 。石涛列举皴法有十三种之多:“卷云皴,劈斧皴,批麻皴,解索皴,鬼面皴,骷髅皴,乱 柴皴,芝麻皴,金碧皴,玉屑皴,弹窝皴,矾头皴,没骨皴”等等。而皴法在审美价值及其 感性形式之形成中起了重要作用:“必因峰之体异,峰之面生,峰与皴合,皴自峰生。峰不 能变皴之体用,皴却能资峰之形势。不得其峰何以变,不得其皴何以现。峰之变与不变,在于皴之现与不现。”②那各种不同的“皴”,即溶入绘画美的创造过程,并在绘画完成时成为其审美价值载体感性形式的有机因素。

如果说对于其他价值(如经济价值、认识价值、思想价值、宗教价值等等)形态来说,一种价 值的创造可以通过多种媒体实现——多种媒体可以通融、可以共享。譬如,假若从南方运输 一批材料到北京建造奥运会场馆,那么,走铁路,走水路,用飞机,用汽车,都可以,只要 把材料运到建筑场地派上用场即可。一种价值的创造,多种媒介可以通融、共享。再譬如, 对 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采用课堂授课、图片展览、到一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等, 都可以达到目的。这也表明一种价值的形成之中,多种媒介可以通融和共享。

但是,对于审美价值的创造来说,某一种价值则只能由与它相应的特定媒介来实现,不同媒 介之间一般不能相互通融;创造某种特定审美价值,一般也不可实行多种媒介共享。某一种 媒介实现某一种审美价值及其感性形式的创造时,就规定了这一种审美价值及其感性形式的 特质;而不同媒介参与不同审美价值的创造,则形成各种不同审美价值及其感性形式之不同 特点。就是说,在创造特定的审美价值时,这特定的媒介一般是不能由另一种媒介来替代的 。譬如,青铜不同于大理石,用青铜铸造人物形象显然不同于用大理石雕刻人物形象,这是 由创造审美价值的两种不同媒介所造成的。当分别用青铜或大理石创作人物形象时,这不同 的 媒介就会形成青铜铸像或大理石雕像各自不同的特点。青铜铸像的美是与青铜这特定媒介联 系在一起的;而大理石雕像的美也与大理石这特定媒介密切相关。一般不能用大理石替代青 铜,或者相反。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审美泛化论;文艺学;文艺审美;日常生活审美化;文艺审美论

在当前的文艺理论研究中,“审美泛化论”无疑是一个热点问题,从学理上对其进行审视和考察,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它的理论内涵,而且能够以此为切入点,帮助我们反思文艺审美论研究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这对于当代文论的创新和发展不无裨益。

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把握“审美泛化论”的主要观点。从第一个层面上讲,它主要是言说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审美的关系。首先,提出“审美”与文艺的紧密关系出现了破裂。“在今天,……审美似乎已不再专属于文学和艺术,审美性、文学性也不再是区别文学与非文学、艺术与非艺术的根本的或惟一的特征。”[1]其次,进一步强调审美不仅不再专属于文学、艺术,而且出现了从文艺向生活的位移,并渗透到大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就文艺学专业而言,审美化的意义在于打破了艺术(审美)与日常生活的界限:审美活动已经超出所谓纯艺术/文学的范围而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占据大众文化生活中心的已经不是传统的经典文学艺术门类,而是一些新兴的泛审美/艺术现象,如广告、流行歌曲、时装、电视连续剧乃至环境设计、城市规划、居室装修等。”[2]可以看出,“审美泛化论”预设了一个理论前提:审美过去专属于文学、艺术。正是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之下,它将当下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看作是文艺审美向日常生活渗透的结果,实际上,也就将二者定位在了源与流关系上,文艺审美是源,日常生活审美化是流。这样一来,“审美泛化论”就巧妙地将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转化成了与文艺审美紧密关联的新审美问题,又以文艺审美为中介,将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与研究文艺审美的文艺学勾连在一起。

从第二个层面上讲,“审美泛化论”主要是探讨文艺学如何应对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文艺学应该正视审美泛化的事实,紧密关注日常生活中新出现的文化/艺术活动方式,及时地调整、拓宽自己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2]“结合中国的实际,创造性地建立中国的文化研究/文化批评范式,这样才能有效地解释当代文艺与文化活动的变化并对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作出分析。”[3]可见,“审美泛化论”认为,一是新时期以来以“审美”为基点的文艺学主导研究范式,难以应对生活中的泛审美现象;二是文艺学只有转型走向文化研究,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这就呈现出一个问题:此论为什么会认为文艺学难以应对日常生活中的泛审美现象呢?

从第三个层面讲,“审美泛化论”揭示了文艺学为什么难以应对泛审美现象而需要转型的原因。原因之一是文艺学本身固有的立场。“其囿于经典文学、坚守艺术自律立场已经严重阻碍文艺学及时关注与回应当下日新月异的文艺/审美活动。”[2] 那么,文艺学“囿于经典文学、坚守艺术自律立场”具体又是指什么呢?其实,就是康德所倡导的“审美无功利性”的立场,就是文艺审美应该坚守的精神超越性。原因之二是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审美的本质差异。此论明确指出“日常生活审美化不仅意味着审美从精英化的文化趣味转向了传媒时代审美的民主化,而且也是审美内涵的根本转变。审美距离的消逝使其原有的震撼力逐渐被感观的刺激所替代,……这里,对‘审美’一词的运用重在对日常生活审美化所带来的界限的消逝以及生活空间的虚拟化进行描述,这时审美代表一种感知,在其内部并不存在审美与欲望、高级趣味与低级趣味的划分。”[4](P476) 在“审美泛化论”看来,既然,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审美之间存在根本的差异,那坚守文艺审美精神的文艺学主导范式,自然难以对前者进行有效地言说。

从以上三个层面来看,“审美泛化论”形成了这样的理论逻辑:通过自身的理论预设,建立起文艺审美与日常生活审美化之间的源流关系,从而将后者纳入文艺学的理论视域,但又认为文艺学难以有效地言说泛审美现象,所以需要转型走向文化研究。而这个理论逻辑的形成,得益于“审美泛化论”预设的逻辑起点:审美过去专属于文学、艺术。值得追问的是,在“日常生活审美化”出现之前,是不是审美就专属于文艺呢?是不是就不存在生活审美的问题呢?是不是文艺审美真的可以向日常生活渗透呢?

应该说,审美专属于文学、艺术的观念有其自身的理论渊源。在西方美学史上,康德的“审美无功利性”思想出现后,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美学观念,而文学艺术因为自身的精神超越性,更在这种“审美无功利”思想的保护下,拉开了与生活审美的距离,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生活美学应有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黑格尔就明确指出美学是“美的艺术的哲学”[5](p4),把生活排除在审美之外。19世纪的唯美主义思潮认为不是艺术摹仿自然(生活),而是自然(生活)摹仿艺术,并强调艺术是无功利的,它唯一目的就是审美。这些理论观念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当代文艺学的理论建构,那么,审美泛化论对审美专属性的理论预设就不难理解了。

但是,毕竟以文艺审美来遮蔽生活审美的观念仅仅是一种价值判断,事实上,生活审美的问题从来都没有消失过。从审美的发生、发展过程来看,审美最早孕育于原始人实用化的生活行为,也就是说,审美从一开始就是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是随着文学艺术的诞生,“审美”出现了分化和增殖,审美性逐渐成为了文艺的本质特性,但是文艺审美的出现只能说明审美领域的拓展和审美样态的增加,并不能说明文艺审美就取代了生活审美,这是两个有着质的差别的问题。而且在理论观念上,倡导生活美学的思想也是时时闪现。车尔尼雪夫斯基就提出了著名的“美是生活”的命题,为生活美学的演进贡献了理论智慧;实用主义美学家杜威更是叫响“艺术即经验”的口号,要求“恢复审美经验与生活的正常过程间的连续性”[6](P9)。而在国内的当代美学领域,对艺术美和生活美的分类研究,其实早已是基本而普通的美学问题。权威的美学教材《美学基本原理》,将美主要划分为现实美和艺术美,而现实美又包括社会美和自然美。这一划分已经得到美学研究者的普遍认同,而成为了一个美学常识。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中有审美,而生活也有审美,确是不需要再争辩的问题。而且更进一步说,“美的最基本、最重要的领域存在于人的现实生活之中,没有现实美,也就没有艺术美。”[7](P106) 总之,从审美发生、发展的事实和理论观念对生活审美的倡导来看,审美不是专属于文学、艺术的。生活审美不仅存在,而且是早于文艺审美并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审美形态,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文艺审美还是以生活审美为基础和源泉发展起来的。

也许,会有人辩解:即使审美专属于文艺的说法不能成立,那也不能连带否定文艺审美向日常生活渗透的可能性。对此,我们可以从生活审美与文艺审美的区别上作进一步的探讨。从审美的性质看,生活审美是依附性和功利性的审美,服从和服务于社会实践活动和生活的功利性诉求,从某种意义上讲,生活审美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生活的某种存在表征和外在形式,生活本身的需要才是其实质和内容。因为生活审美紧密关联着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人们对生活实践水平与物化成果的认同和满足,只不过这种认同和满足可能包含着一定的物欲诉求。与生活审美相比,文艺审美是具有独立性、自足性的精神性审美,它的审美性不仅更集中、更典型、更纯粹,而且表现出对社会实践、社会功利和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疏离与超越。文艺审美通过对现实和历史生活的诗意创造,形成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审美感召,能够激发出异于生活感受的主体审美情感和审美想象,使人达到精神的自由状态,而精神的自由调和了感性与理性的失衡,得以促进人性的完善与和谐。既然,生活审美与文艺审美存在这么明显的差异,难以通约混合,那么,“审美泛化论”关于文艺审美向日常生活渗透的说法岂不让人费解?

当然,具体到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我们还应该注意其生成的当下特殊性。首先,不能像某些学者那样,不顾其出现的社会背景,简单地认为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古已有之,而忽视之甚至否定之。其次,应该进一步追问的是,在消费主义文化语境中生成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到底是生活审美的当下表征还是文艺审美的生活化拓展呢?其实,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种种表征,像广告、时装、环境设计、居室装修等,主要是通过抢眼夺目的外在形式作用于人的视听,以诱惑人陷入对其所代表的物的迷恋,所以有学者认为“这种泛审美意识,……包涵着自我意识的丧失和审美理想的落空,因此,它实现为一种伪审美精神—审美活动失去了超越力量,沦为纯粹形象的物化追求。”[8]其实,西方研究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的代表人物迈克?费瑟斯通先生就曾明确指出,它“意味着一种欲望的美学,意味着感受和即时体验”[9](P101)。看来,当下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是与消费主义相关联的物化审美,仍然属于生活审美的范畴,是生活审美的一种时代表征,并且,由于它可能更多地将人引向对物欲的追求,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生活审美的负面效应,呈现出与文艺审美明显相悖的价值诉求。

其实,“审美泛化论”已经认识到文艺审美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差异,在这种状况下,如果它意图证实,日常生活审美化是文艺审美向生活渗透的结果,甚至打破了文艺(审美)与生活的界限,那就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文艺审美如何向日常生活渗透并形成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二是日常生活审美化又如何异变出与文艺审美相悖的价值诉求?三是既然文艺审美作用于人的精神解放,而日常生活审美化会引发人的物欲诉求,二者可谓是界限分明,那后者到底打破了哪个界限?又是怎样打破的呢?但是,“审美泛化论”并没有对这三个重要的问题作出回答,这又如何能够让人信服呢?看来,“审美泛化论”是在缺乏必要的学理根据的状况下,勉强把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与文艺学勾连在一起,将本应归属于美学和文化学的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转变为一个当代文艺学的前沿话题,使其成为了颠覆文艺学主导范式和解构文学定义的导火索,并抓住文艺学难以解释前者的理论困窘,构设了它的学科危机,推出了文化研究,这无疑具有难以调和的矛盾性。虽然“审美泛化论”存在明显的理论悖结,但它在学界出场后,得到了许多积极的回应和认同,“审美泛化”一说,对当下的文艺学研究确实产生了强大的冲击,这种冲击的背后,难道不存在文论研究需要重视的问题吗?是不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审美泛化论”的悖结呢?

新时期之初,“审美”在反拨“工具论”和“从属论”的背景中重返文学自身,自此,文艺审美论就一直显示出蓬勃有力的发展态势,“审美特性论”、“审美反映论”、“审美活动论”、“审美意识形态论”、“审美形式论”等等的先后出现,不仅说明了审美论在新时期文论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而且显示了自身丰富多样、立体建构的发展格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才在客观上为“审美泛化论”的出现创造了契机。

一是“审美”内涵的漂浮不定。在不同的理论背景中生成的“文艺审美论”,其各自的逻辑起点、理论资源、言说方式等是不同的,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理论差异。甚至在各个具体的理论观念内部,也存在激烈的论争,同一概念具有多种不同的理解,比如审美意识形态论,就有“审美加意识形态”、“审美意识的形态”等不同的阐释,而且就是“审美加意识形态”这一说法,对于是以审美为主还是以意识形态为主,以及如何理解二者的结合又有不同。这一方面说明“审美”和“文艺审美”的概念,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表现出了自身的理论活力和理论张力,而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家对“什么是审美”、“怎样理解文艺审美”这些基本而又重要的问题,并没有达成理论共识。著名文艺理论家王元骧先生就曾明确指出:“‘审美’是当今美学界和文艺理论界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概念,但是到底什么是‘审美’?它的具体涵义和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迄今人言言殊。”[10] 李志宏教授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新时期的文学理论研究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虽然人们普遍认为文学的本性是审美,经常在谈论着审美性,但对于审美性的内涵并没有进行过深入的探讨,人们甚至没有想到过要对审美性的内涵加以清晰而具体的说明和界定”[11](p9) 。可以说,新时期文论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文艺重新找回“审美”这个确证自身价值的本体存在,但是这个贡献中却隐藏着一个缺陷,那就是对“审美”自身的价值定点的寻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审美”和“文艺审美”的涵义就在众说纷纭中,变得模糊不清、漂浮不定甚至混乱驳杂。这种意义上的“审美”只是一个漂移的能指,处于无根的状态。

二是“审美本质主义”的存在。应该说,把“审美”看作文艺的基本特性,认为“审美性”是文艺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都不为过。但“审美本质主义”是将“审美”绝对化,把审美看作文艺的唯一、根本和恒定的特征,甚至不由分说地将审美与文艺捆绑在一起,将文艺与审美等同为一,认为文艺就是审美,审美就是文艺。正如有学者所谈到的那样:“新时期以来理论界重视对文艺审美特性的研究,确有对以往极端政治化文艺观进行反拨的意义。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把文艺的本质归结为审美,把审美等同于文艺,进而否定文艺意识形态本性的极端审美化的理论倾向。”[12]按照这种理论观念,如果要解释文艺,必须经由审美这个进口,如果脱离了审美,似乎就脱离了文艺;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哪种话语形态,只要是被称为文艺理论,都必须以“审美”为建构话语体系的出发点和归结点。

因为,文艺的审美本性到底如何理解,仍然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所以,要坚守“审美”本质却又不知“审美”为何,这本身就带有悖谬性,而审美本质主义的存在,进一步把这种悖谬推向了极端。那么,在审美本质主义影响之下,展开的关于文艺本质的言说,就会出现以文艺的“审美性”来溶解文艺的政治倾向性、意识形态性和历史文化性的情况,这不仅模糊甚至扭曲了“审美”本身的价值内涵,而且其他问题也会在“审美”的溶解中,失去独立的理论身份而显得晦暗不明。更有甚者,涉及到与审美和文艺本质无关的问题,也难以放弃对“审美”的借用,索性都放进“审美”的箩筐里,以“审美”的名义来进行言说。这样一来,“审美”的内涵和外延就被无限地放大,而失去应有的理论效力,这种意义上的“审美”,徒有“审美”之名,而无“审美”之实。以上问题的现实存在,为文艺审美论的发展留下了可以攻讦的软肋,而在当下,各种都打着“审美”旗号的伪审美观,而正是利用这个软肋,而混杂在文艺审美论的阵营中,使文艺审美问题显得更加复杂纠结。

“审美泛化论”的出场,与上述两大问题有着明显的关联,这可以从三个问题入手来进行论析。第一个问题:“审美泛化论”设置了一个怎样的逻辑起点?它的逻辑起点是审美专属于文学、艺术,整个的理论逻辑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的,而这个的观念恰恰是“审美本质主义”的典型表现。可见,“审美泛化论”对文艺学主导范式的批判,虽然带有反本质主义的理论色彩,但它其实是在本质主义立场上展开的反本质主义言说。这不仅暴露了自身的理论悖结,而且反映出当下文艺学研究的真正危机,并不在于难以应对泛审美现象,而是在于难以克服根深蒂固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文艺学的生机和出路,在于如何彻底摆脱形形的本质主义的束缚,而走向科学化的研究之路。

第二个问题:“审美泛化论”为什么需要建立起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学之间的关联?从“审美泛化论”的理论目的来看,它不仅是要推介文化研究,更关键的是,要在文艺学学科反思和重构的背景中,彰显文化研究的意义。而它要反思的文艺学主导范式是以“审美”为支柱的,故而,抓住了“审美”,也就抓住了新时期文论研究的主脉,而“审美本质主义”对文艺审美性的偏执固守,又进一步强化了“审美”在文论话语中的核心地位。所以,以“审美”为切入点进入文论研究,就会使自身的理论言说显得更有说服力、辐射力和引导性,“审美泛化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与文艺学联系起来,进而,又凭借前者所表现出的“审美”新质,向固有的文艺学主导范式发起挑战,这样才能增强文艺学之危机说的可信度,才能凸现出文化研究置换文艺学主导范式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第三个问题:“审美泛化论”为什么能够建立起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学之间的关联?由于“审美”这个概念的“悬空”和“虚化”,这一理论能够在没有经过切实的学理论证的情况下,就以“审美化”的名号来统摄日常生活中的新文化和艺术现象,其实所谓“审美化”的种种表征是否都能称为审美,恐怕还是一个问题。加之“文艺审美”本身也是一个漂浮的能指,所以,“审美泛化论”也就能够在似是而非之间,将“文艺审美”和“日常生活审美化”等量齐观,并据此认为文艺与生活的界限已经消失,况且,“审美本质主义”对审美与文艺的捆绑,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这种错误的观念:只要是审美问题似乎都与文艺乃至文艺学有着某种无法割裂的关系。基于以上的原因,泛审美现象与文艺学之间的关联才得以建立。

虽然,“审美泛化论”抓住“审美”这个关键点,来引出文艺学学科反思问题的理论旨趣,对于我们检讨文艺审美论乃至整个新时期文论,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是它选择了错误的言说路径,脱离了人学的立场,暴露出明显的理论悖结,而使文艺审美问题显得更加错综复杂。这也提醒我们,要改变文艺审美论研究众声喧哗、莫衷一是的状况,应该回到“文学是人学”、“什么是审美”、“怎样理解文艺审美”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在真正的反本质主义立场上,展开扎实细致地理论探索,为文艺审美论的当下建构提供坚实的学理依据,在自我疗救中推进当代文论的健康发展。更进一步讲,文艺审美论乃至整个当代文论的研究,要在人学的基点上,明辨审美和文艺审美与人的价值关系,从人如何合乎人性地生活的维度上,探求文学、艺术存在的现实意义和永恒价值。

参考文献:

[1] 金元浦.别了,蛋糕上的酥皮——寻找当下审美性、文学性变革问题的答案[J].文艺争鸣,2003(6).

[2] 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艺社会学的重建[J].文艺研究,2004(1).

[3] 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J].浙江社会科学,2002(1).

[4] 陶东风,等.当代中国文艺思潮与文化热点[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5] [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6] [美]杜威.艺术即经验[M].高建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7] 刘叔成,夏之放,楼昔勇.美学基本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8] 肖鹰.泛审美意识与伪审美精神——审美时代的文化悖论[J].哲学研究,1995(7).

[9] [英]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10] 王元骧.何谓“审美”?——兼论对康德美学思想的理解和评价问题[J].社会科学战线,2006(2).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4

问题与缘起:对立统一的“理”“事”“情”和“才”“胆”“识”“力”

叶燮在他的《原诗》中建立了一个以“理”“事”“情”和“才”“胆”“识”“力”为中心的美学体系。因此现实美与客观“理”“事”“情”是统一的。任何艺术作品都是“理”“事”“情”的反映,艺术境界是在对事实直接审美感兴中产生的。他将审美感兴和唯物主义反映论统一起来,将审美意象和艺术的真实性也统一起来。而他的胆识力说,是关于艺术创造力的理论。艺术家的审美创造力,包括“才”“胆”“识”“力”四种因素。这四种因素放到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把艺术创造力的概念和艺术真实性的概念结合了起来。

理事情说,即唯物主义的艺术本源论, “理”“事”“情”,是审美观照的客体,也是艺术的本源。所谓“理”,是指客观事物运动的规律;“事”,是指客观事物运动的过程;“情”是指客观事物运动的感兴情状和“自得之趣”。

审美意象是在创作者对客观景象的直接审美感兴中产生的,而审美感兴能力,实质上就是艺术创造力。1而艺术家的这种创造力,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因而,叶燮认为艺术家的创造力可以分析为“才”“胆”“识”“力”这样四种因素。“识”是艺术创造力诸因素中的第一因素。在某种层面上,“才”只是“识”的一种表现。一个艺术家如果缺乏分辨是非、可否、黑白、美丑的能力,就不可能如实地反映“理”“事”“情”,那样也就谈不上是有“才”。而这种才归根到底属于认识论的范围,所以就和“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缺乏“识”就不可能很好地发挥 “才”。“胆”是艺术家自由创造的勇气。如果缺乏自由创造的勇气,就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才能。“力”就是艺术家的生命力,当然不是一般的生命力,而是艺术独创的生命力,而艺术家的才能必须有这种生命力来支撑。

对立统一的来源

现实美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艺术家就应该面向客观现实,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力求把天地自有之美真实而完善地表现出来,而不绝对应该模拟抄袭,抢古人余唾。2艺术的意向和风格不应该单一化、标准化,而应该多样化。只要符合客观的“理”“事”“情”,只要能使人获得美感,就不该因为它不符合某个单一的规格或传统的标准而对其加以排斥。

任何艺术方法,倘若对其绝对化,背离了对于客观“理”“事”“情”的真实反映这个基本原则,就会变成阻碍他们自身的障碍物 ,大大无益于真正独创性艺术的出现。

艺术要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理”“事”“情”,但是艺术的本体是审美意象,它不如哲学政治著作那样运用概念说理,也不如历史著作那样记录事实。于是这便似乎形成了一个矛盾。很多人认为,既然艺术具有“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间”等特点,那就不该对他提出真实性的要求,不能要求它真实地反映客观现实。他们认为“理”只能是抽象逻辑概念的“理”,“事”也只能是普通日常生活中的“实事”,因此要用“理”和“事”来要求艺术,就会有损审美意象。

基于反对者的论据,叶燮指出,艺术虽然必须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理”“事”“情”,但又并不是“实写理事情”。艺术要写“理”,并不是以抽象概念所把握的“理”,而是通过审美意象反映的“理”;艺术要写“事”,不是像历史实录那样照抄普通生活中的实事,而是通过审美,创造审美意象,从而达到更高一级的真实。

艺术者要有自由创造的勇气,就是为了要真实地反映客观现实。而艺术家的自由创造的勇气并不是主观的任性,而是以对客观现实的独立思考和正确认识为基础的。艺术家的“才”依赖于“识”“胆”“力”等几种因素。他们的创造力不仅包括审美感兴能力和审美传达能力,而且还包括分辨是非,可否,黑白,美丑的能力,包括自有创造的勇气,包括艺术独创的生命力。只有“才”“胆”“识”“力”四者统一,才能构成艺术创造力的完整概念。

叶燮美学的逻辑结构

叶燮强调艺术的本源是客观的“理”“事”“情”,但并没有忽视艺术家的创造活动。世界上到处都存在着美,这是“造物之文章”,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但是他们只有对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审美心胸的人才有意义,才能成为现实的审美对象。客观的现实美只有通过艺术美才能得到更鲜明,更集中的体现。

在审美领域坚他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处处贯穿着对于艺术上的教条主义、复古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强烈的批判精神,这就决定了他的整个美学体系的唯物主义性质,决定了他的美学是一种同复古主义美学和教条主义美学水火不相容的美学,所以他的“理”“事”“情”是他美学理论的基石。3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5

6.2.为什么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

6.3.简述意象的孕育。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

7.2.简述分析审美内涵时应注意的原则。

7.3.简述美育与审美活动的关系。

7.4.美育的功能是什么?

参考答案

6.1.为什么艺术首先存在于艺术的意象世界中?答:艺术品的核心是意象,每一个实在的艺术品都由意象世界构成。虽然艺术品是一个多层次结构,但意象是艺术品之所以为艺术品的关键层次。如果一件东西不能够提供意象,或者不能转化为意象,就不能称之为艺术品。在这个意义上说,艺术的本质体现于意象世界,从存在方式说,艺术只能存在于艺术品的意象世界之中。

6.2.为什么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答:艺术意象是一种精神存在,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或者说,是主体在艺术创造和欣赏时所生成的一种综合的意识形态。一方面,意象与艺术创作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意象实际上是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审美心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而另一方面,意象又与艺术接受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接受者在欣赏的时候,是以自己已有的审美经验为基础的,他在观照艺术品中所凝定的意象世界时,并非被动地照本全收,而是在感受、体验的同时加以重建和再创造,形成新的意象世界,这才是接受主体所欣赏的真正的审美对象。所以说,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意识中,没有主体,意象是不可能存在的,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

6.3.简述意象的孕育。答:意象产生的开端始于意象的孕育。它首先是艺术家实践的产物,是艺术家主观同客观世界的存在发生交互关系、交互作用而生成的。它必然是以主客体的相遇开始的,而这种相遇是一种因感动、感应而引起内在情感激荡的关系。除了感动之外,主体还需要一种虚静的精神状态,即一种_要排除杂念,集中精神;二要超越知性逻辑,进入感性直觉的状态,使日常“自我”暂时退隐、消失,以虚空的心胸接纳万物,孕育意象。当主体与世界相遇时,在特定的条件下,还会引发艺术家的创作冲动。艺术意象产生是主体与客体的特殊联接,当两者相撞时,艺术家便沉浸在一种非功利、非认识的审美状态中,通过主体与客体、意与象、情与景、内与外、质与文等的反复碰撞,不断渗透,相互交融,酝酿出艺术的意象,如孕妇十月怀胎,艺术意象在不断孕育中逐步形成。而当艺术家的意象孕育成熟,其自身就有加以表达的内在趋向,这时就进入了艺术意象的生产阶段。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答:艺术生产具有双重的涵义:它既有生命孕育分娩的意思,即事物的从无到有,存在的由隐到显,同时又有工艺制作、生产的意思,而这两种意义都与艺术品的产生有关。(1)意象的从无到有就是要将主体在酝酿中的隐藏在深层潜意识的意义明晰化,把散漫的、不可把握的感觉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整体。(2)意识的从无到有,还在于意象的意义内容在“无”的运动中最终获得外在形式符号,转变为“有”。(3)意识的从无到有,没有物态化与物化的实在形式是不可能实现的。(4)艺术意象的创造和艺术品的完成,实质上也是一种生产。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答:天才是客观存在的,天才的形成是与先天的生理心理结构与后天的实践两个方面合力的结果。阿勃拉姆斯曾经把天才分为“自然天才”和造就的天才。天才独特的艺术创造力主要表现为艺术敏感、艺术想象力、艺术技巧和灵感等方面。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答:艺术想象力是指艺术家在感受生活,孕育意象过程中展开想象、联想、幻想或意象思维的能力的程度。它不同于日常的逻辑思维能力,它可以超越抽象概念、判断、推理,超越正常的逻辑时空,以艺术的感悟主旨为归,从而形成独特的心理时空和情感逻辑,来追忆、引发、整合心理意象。需要强调的是,艺术想象力不仅仅是唤醒和引发丰富的形象、感受,更重要的是将其融会和整合。这种融合的基础就是艺术想象中基本的主体感悟主旨。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答:在艺术家准备表达、操作时,心中意象并不一定已非常清晰、完善,正是靠着表达和操作运动,艺术意象才逐渐鲜明、完整并得以最后定型、完成。艺术操作与技巧是意象孕育的继续与完成。在一定意义上说,艺术操作就是艺术技能与技巧的运用与发挥,是艺术创作过程中不可逾越的环节。艺术技巧的操作在质料上留下的痕迹就是艺术的形式,它是艺术技巧运动的物态化和凝定。艺术技巧所展示的美就作为意义凝聚于形式的符号中,形式静态地表现了艺术生产的动态运动。艺术欣赏者可以通过艺术形式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技巧的关。因此艺术形式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艺术家在对艺术真谛的体味与投入中,运用熟练的技巧,在审美状态中所创造出的形式,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形式符号层次上的统一,是艺术的意义凝聚于“有意味的形式”。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答:第一种是艺术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例如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方法:第二种是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关系,例如莱辛的分类方法:第三种是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答:艺术接受本质上仍是一个意象生成的过程,接受者所欣赏的仍然是艺术意象,但是必须借助于符号形式。接受者在读解形式符号的过程中,根据符号的暗示而由自身的主体意识重建意象。因为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它对其意义的表达只能通过象征与暗示,所以艺术接受者就不可能完全获得来自于艺术创造者的原始意象。而是根据符号的暗示引导重建意象,因此,意象的重建是艺术接受的核心问题。艺术的接受是个阶段性的过程,其中阶段性的变化,指的是接受者随着艺术品的符号与意义的关系的深入发掘而导致的主体感受的变化。这个过程可以分成观、品、悟三个阶段。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答:席勒的美育理论在西方美育思想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哲学的高度解释审美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独特目的,并把审美教育的目的和审美活动的性质内在地统一了起来。(2)明确揭示审美教育的价值是完满人性。(3)回答完满人性的方式——人性统一的根据就在于自身。

7.2.简述分析审美内涵时应注意的原则。答:(1)对美育内涵的确定应该体现手段与效果相一致的原则。(2)确定美育的内涵还应遵循直接效果与间接效果兼顾的原则。所谓直接效果,主要是指通过审美教育,在个体身上所产生的陶情怡性、意志感发、心灵愉悦等直接的成果效应。所谓间接效果,则是指通过审美教育直接效果的不断积累,从而导致个体心理结构的重大变化以至形成完美人性的终极性的成果效应。(3)确定美育的内涵还应遵循独特性的原则。所谓独特性,就是指审美教育不同于智育、德育、体育等其他教育形式所独具的本质属性,审美教育的本质属性,是确定审美教育内涵的根本依据。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6

6.2.为什么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

6.3.简述意象的孕育。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

7.2.简述分析审美内涵时应注意的原则。

7.3.简述美育与审美活动的关系。

7.4.美育的功能是什么?

参考答案

6.1.为什么艺术首先存在于艺术的意象世界中?答:艺术品的核心是意象,每一个实在的艺术品都由意象世界构成。虽然艺术品是一个多层次结构,但意象是艺术品之所以为艺术品的关键层次。如果一件东西不能够提供意象,或者不能转化为意象,就不能称之为艺术品。在这个意义上说,艺术的本质体现于意象世界,从存在方式说,艺术只能存在于艺术品的意象世界之中。

6.2.为什么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答:艺术意象是一种精神存在,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或者说,是主体在艺术创造和欣赏时所生成的一种综合的意识形态。一方面,意象与艺术创作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意象实际上是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审美心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而另一方面,意象又与艺术接受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接受者在欣赏的时候,是以自己已有的审美经验为基础的,他在观照艺术品中所凝定的意象世界时,并非被动地照本全收,而是在感受、体验的同时加以重建和再创造,形成新的意象世界,这才是接受主体所欣赏的真正的审美对象。所以说,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意识中,没有主体,意象是不可能存在的,艺术存在于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

6.3.简述意象的孕育。答:意象产生的开端始于意象的孕育。它首先是艺术家实践的产物,是艺术家主观同客观世界的存在发生交互关系、交互作用而生成的。它必然是以主客体的相遇开始的,而这种相遇是一种因感动、感应而引起内在情感激荡的关系。除了感动之外,主体还需要一种虚静的精神状态,即一种_要排除杂念,集中精神;二要超越知性逻辑,进入感性直觉的状态,使日常“自我”暂时退隐、消失,以虚空的心胸接纳万物,孕育意象。当主体与世界相遇时,在特定的条件下,还会引发艺术家的创作冲动。艺术意象产生是主体与客体的特殊联接,当两者相撞时,艺术家便沉浸在一种非功利、非认识的审美状态中,通过主体与客体、意与象、情与景、内与外、质与文等的反复碰撞,不断渗透,相互交融,酝酿出艺术的意象,如孕妇十月怀胎,艺术意象在不断孕育中逐步形成。而当艺术家的意象孕育成熟,其自身就有加以表达的内在趋向,这时就进入了艺术意象的生产阶段。

6.4.怎样理解意象生产的双重的涵义?答:艺术生产具有双重的涵义:它既有生命孕育分娩的意思,即事物的从无到有,存在的由隐到显,同时又有工艺制作、生产的意思,而这两种意义都与艺术品的产生有关。(1)意象的从无到有就是要将主体在酝酿中的隐藏在深层潜意识的意义明晰化,把散漫的、不可把握的感觉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整体。(2)意识的从无到有,还在于意象的意义内容在“无”的运动中最终获得外在形式符号,转变为“有”。(3)意识的从无到有,没有物态化与物化的实在形式是不可能实现的。(4)艺术意象的创造和艺术品的完成,实质上也是一种生产。

6.5.怎样理解天才是客观存在的?答:天才是客观存在的,天才的形成是与先天的生理心理结构与后天的实践两个方面合力的结果。阿勃拉姆斯曾经把天才分为“自然天才”和造就的天才。天才独特的艺术创造力主要表现为艺术敏感、艺术想象力、艺术技巧和灵感等方面。

6.6.艺术想象力在意象生成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答:艺术想象力是指艺术家在感受生活,孕育意象过程中展开想象、联想、幻想或意象思维的能力的程度。它不同于日常的逻辑思维能力,它可以超越抽象概念、判断、推理,超越正常的逻辑时空,以艺术的感悟主旨为归,从而形成独特的心理时空和情感逻辑,来追忆、引发、整合心理意象。需要强调的是,艺术想象力不仅仅是唤醒和引发丰富的形象、感受,更重要的是将其融会和整合。这种融合的基础就是艺术想象中基本的主体感悟主旨。

6.7.艺术技巧与形式的审美价值是什么?答:在艺术家准备表达、操作时,心中意象并不一定已非常清晰、完善,正是靠着表达和操作运动,艺术意象才逐渐鲜明、完整并得以最后定型、完成。艺术操作与技巧是意象孕育的继续与完成。在一定意义上说,艺术操作就是艺术技能与技巧的运用与发挥,是艺术创作过程中不可逾越的环节。艺术技巧的操作在质料上留下的痕迹就是艺术的形式,它是艺术技巧运动的物态化和凝定。艺术技巧所展示的美就作为意义凝聚于形式的符号中,形式静态地表现了艺术生产的动态运动。艺术欣赏者可以通过艺术形式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技巧的关。因此艺术形式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艺术家在对艺术真谛的体味与投入中,运用熟练的技巧,在审美状态中所创造出的形式,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形式符号层次上的统一,是艺术的意义凝聚于“有意味的形式”。

6.8.简述艺术形态的划分的几种标准。答:第一种是艺术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例如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方法:第二种是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关系,例如莱辛的分类方法:第三种是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

6.9.谈谈对于艺术接受的核心的理解。答:艺术接受本质上仍是一个意象生成的过程,接受者所欣赏的仍然是艺术意象,但是必须借助于符号形式。接受者在读解形式符号的过程中,根据符号的暗示而由自身的主体意识重建意象。因为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它对其意义的表达只能通过象征与暗示,所以艺术接受者就不可能完全获得来自于艺术创造者的原始意象。而是根据符号的暗示引导重建意象,因此,意象的重建是艺术接受的核心问题。艺术的接受是个阶段性的过程,其中阶段性的变化,指的是接受者随着艺术品的符号与意义的关系的深入发掘而导致的主体感受的变化。这个过程可以分成观、品、悟三个阶段。

7.1.简述席勒《美育书简》的历史贡献。答:席勒的美育理论在西方美育思想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哲学的高度解释审美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独特目的,并把审美教育的目的和审美活动的性质内在地统一了起来。(2)明确揭示审美教育的价值是完满人性。(3)回答完满人性的方式——人性统一的根据就在于自身。

7.2.简述分析审美内涵时应注意的原则。答:(1)对美育内涵的确定应该体现手段与效果相一致的原则。(2)确定美育的内涵还应遵循直接效果与间接效果兼顾的原则。所谓直接效果,主要是指通过审美教育,在个体身上所产生的陶情怡性、意志感发、心灵愉悦等直接的成果效应。所谓间接效果,则是指通过审美教育直接效果的不断积累,从而导致个体心理结构的重大变化以至形成完美人性的终极性的成果效应。(3)确定美育的内涵还应遵循独特性的原则。所谓独特性,就是指审美教育不同于智育、德育、体育等其他教育形式所独具的本质属性,审美教育的本质属性,是确定审美教育内涵的根本依据。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7

文艺美学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学者提出的一个具有原创性的新学科,是中国学者对世界学术的独特贡献。它应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社会历史文化转型之“运”而生,是新时期学术研究突破“左”的思想禁锢和僵化理论模式的重要成果。文艺美学的提出是对庸俗的政治学文艺学“阶级斗争工具论”、庸俗的社会学文艺学“唯意识形态性”、庸俗的认识论文艺学“唯认识性”的反拨,是对文艺理论界长期忽视文艺自身特点,特别是其审美特征的反拨。文艺美学的提出是对文艺理论界长期存在的“本质主义”、“普遍主义”思维模式而忽视文艺自主性、自律性的反拨。文艺美学的提出有其学科发展的自身理路。文艺美学有其自身界限,它须联合相关学科,方能较全面把握文艺的性质和特点。文艺美学是历史的、具体的,处于不断变化中。

严肃的学术研究是一种创造性的精神生产活动。某个时代某个民族的学者或学术群体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就在于同前人相比,他或他们在学术活动中是否能拿出具有创新意义的有价值的成果,以促进学术的发展,以利于人类的进步。在历史上,中华民族的优秀学人曾做出过独特贡献。那么现代如何?仅就20世纪以来百年左右的人文学科而言,如果说俄国学者贡献了“俄国形式主义”,英美学者贡献了“新批评”,法国学者贡献了“结构主义”以及之后的“解构主义”,德国学者贡献了“接受美学”……,那么,中国学者呢?

我认为,中国学者贡献了“文艺美学”。

海峡两岸学者共建

文艺美学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学者提出并命名的一个具有原创性的新学科,而且两岸学者都付出了努力。Www.133229.cOm

1971年,台湾学者王梦鸥出版了一本篇幅并不很长的书,叫做《文艺美学》 ① 。这是我所知道的第一部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和名称的论著,仅此,就有开创之功。该书上下两篇共十一章,上篇七章论述西方自古希腊至20世纪文艺美学思想的历史发展,下篇四章论述文艺美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在这本书中,虽然作者并没有对“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对象、性质、内容、范畴、方法等等加以阐发,但是,作者显然清醒地意识到、并且十分看重文艺与审美的内在关系。在下篇第一章“美的认识”中,他引述了韦礼克与华仑著《文学论》中的一段话“艺术是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下之符号系统或符号的构成物”之后,说道:“倘依此定义来看,则所谓文学也者,不过是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下之文字系统或文字的构成物而已。它之不同于其他艺术,在于所用的符号不同,但它所以成为艺术品之一,则因同是服务于审美目的。是故,以文学所具之艺术特质言,重要的即在这审美目的。反之,凡不具备这审美目的,或不合于审美目的,纵使有文字系统或构成,终究不能算作艺术的文学。” ② 重视文学艺术的“审美目的”,认为它是“重要的”“文学所具之艺术特质”,舍此则“不能算作艺术的文学”;并且把文学艺术的审美特质作为重要的观察角度和研究内容。这,正是后来文艺美学的倡导者们所竭力强调的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特定学科的重要品格之一。

几年之后,“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学科,被大陆学者有意识地提了出来,并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学科建设。首先是北京学者胡经之在1980年春中华美学学会上提出,应在大学艺术和文学系科开设文艺美学课程,并在1982年的《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中对这一学科作了说明:“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是“关于文学艺术的美学”,“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一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我们姑且称它为文艺美学” ③ 。此后一些年,许多学者以浓厚的兴趣和勇于探索的精神,或撰文陈说,或开会研讨,对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学科是否能够成立、如何定位,以及它的对象、性质、内容、范畴、方法等等,发表见解,切磋琢磨 ④ 。更值得重视的是,多年来,有一批学者对文艺美学情有独钟,长期潜心研究,执着著述,发表和出版了一批打着“文艺美学”标志或没有打着“文艺美学”标志实际上却是文艺美学的论著;创办了文艺美学刊物;编辑出版了文艺美学丛书;此外,还出版了一批部门艺术美学和古典文艺美学专著、丛书 ⑤ 。许多大学开设文 艺美学课程,培养文艺美学研究生 ⑥ 。还有的大学成立了专门的文艺美学研究机构 ⑦ 。总之,学界同仁共同努力,取得了学科建设的实绩。依我之见,如果从1971年王梦鸥出版《文艺美学》算起至今32年或从1980年胡经之有意识倡导开设“文艺美学”课程算起至今23年,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学科,虽然仍有不同意见,但总体上看已经基本确立,渐成气候。关于文艺美学学科建设情况以及它所以能够成立的标志性工作成绩,我在2001年出版的《艺术的哲学思考》一书中《论人类本体论文艺美学》 ⑧ 一节里,曾作过粗略的论述,现再作些补充。

第一,初步认定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大多数学者认为,文艺美学是介于文艺学和美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是文艺学和美学相杂交、相结合的产物。它同文艺学以及美学一样,属于人文学科。但它既不等同于文艺学——它具有文艺学的某些品格又不完全是文艺学;也不等同于美学——它具有美学的某些品格又不完全是美学。它可以被称为关于文学艺术的美学,也可以说它是对文学艺术进行美学研究的文艺学,因此,当初胡经之“姑且称它为文艺美学”。这个命名,20多年来已经得到学界大多数同行认可和使用,它概括了这个新学科来自于双亲(文艺学和美学)的特性,相对而言,叫它文艺美学是符合实际的。

第二,与学科性质的认定联系在一起的是学科位置的测定,或者说学科性质的认定同时也意味着学科位置的测定。因为文艺美学介于美学和文艺学之间,既相关于美学,又相关于文艺学,因此可以分别从美学和文艺学两个系统测定它的位置。在美学系统中,纵向看,文艺美学处于一般美学和部门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地位上,有人说:“文艺美学和普通美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这种联系和区别,又类似于各部门美学和文艺美学之间的关系。如果说,相对于普通美学而言,文艺美学是特殊;那么相对于各部门美学来说,文艺美学则又是一般。……文艺美学以普通美学的逻辑终点为自己的逻辑起点,而部门美学则又以文艺美学的逻辑终点为自己的逻辑起点。这样,就形成了整个美学科学中的不同层次、不同系统、不同学科。” ⑨ 就是说,一般美学(普通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开始的地方,文艺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部门艺术美学的开始的地方。横向看,文艺美学同现实美学(生活美学)、技术美学等等一起,并列共同组成美学的分支学科。在1992年出版的《文艺美学原理》中,我曾画了一个坐标图 ⑩ :

一般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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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美学—文艺美学—技术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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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艺术美学

(文学美学、绘画美学、音乐美学、戏剧美学……)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分支学科中的一支,它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文艺哲学、文艺伦理学等等处于并列关系,如下图:文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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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文艺文化学……

第三,与学科性质的认定、学科位置的测定联系在一起的是学科对象的确定。文艺美学有自己的特定研究对象。周来祥认为,“假如说,一般美学研究各种审美活动的共同规律,那么文艺美学则是在此共同规律的基础上,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而各部门艺术美学(文学美学、绘画美学、音乐美学、戏剧美学等等)则“研究特殊的文学艺术形态的审美特点与审美规律”11 。也许周来祥“共同规律”、“特殊规律”等用语带有太强烈的“普遍主义”、“本质主义”色彩,但他这段话的主导倾向和整个意思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在1992年出版的《文艺美学原理》中也曾论证道:审美活动有着十分广阔的领域,日常生活中有大量的审美活动,生产劳动和科学技术活动中也有大量审美现象存在,文学艺术更是审美活动的专有领地,一般美学以上述所有审美活动为对象范围,它要研究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等所有这些领域审美活动带有共同性的一般形态,并且还要在一定程度上研究这种一般形态的特殊表现,研究一般形态和特殊表现的复杂关系。它的研究结果、得出来的结论,应该有更广阔的概括性和适应性。与此相比,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要小得多,它集中研究文学艺术领域中的审美现象,——研究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或者以审美为视角研究文学艺术的特性,它所得出的结论适应于文学艺术领域而不适应于或不完全适应于其他领域(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科学技术)的审美活动。譬如,文学艺术总要创造一定的审美物像,即用一定的物质手段和材料把存在于艺术家头脑中的审美意象固定下来、外化出来,使读者或观众能够感受得到;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则不必如此,到香山看红叶的人不必先用画笔和颜料把红叶的美画下来(即创造出审美物像)再去欣赏。研究如何创造审美物像,就是文艺美学不同于一般美学以及生活美学、劳动美学、科技美学……的特点之一12 。这仅是一个例子,类此,还可以举出许多。这是将文艺美学同一般美学及生活美学、科技美学、劳动美学等等相比。假如将文艺美学同部门艺术美学相比,则可以看到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比部门艺术美学要广。文艺美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所有门类的文学艺术领域的审美活动;而部门艺术美学则只着重研究它那一门类自身领域的审美活动的性质和特点,如文学美学——文学领域,绘画美学——绘画领域,音乐美学——音乐领域,戏剧美学——戏剧领域等等。如果说文艺美学研究文学艺术所有领域审美活动的一般形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研究一般形态的特殊表现,研究一般形态与其特殊表现的关系;那么,部门艺术美学则专门研究自己特定领域审美活动的特殊形态、特殊性质、特殊表现。文学艺术的每一特定门类都有其不同于一般形态的特殊性,各个门类之间也有互不相同的特点。例如,仅从不同媒介这个角度而言,文学用语言创造审美形象,绘画用线条、色彩创造审美形象,音乐用音符、旋律创造审美形象,戏剧用包括演员在内的一切舞台艺术手段创造审美形象……它们之间虽有相通之处但并不相同,这都是各个部门艺术美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是它们同文艺美学的不同之处,也是各个部门艺术美学之间相区别的地方。从对一般美学、文艺美学、部门艺术美学不同对象范围的考察以及与此相联系对它们学科性质和学科位置的认定,我们可以断定,一般美学可以包括而不能代替文艺美学,文艺美学可以包括而不能代替部门艺术美学,它们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由以上几点,我们能够得出结论:文艺美学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13 。

对思想禁锢和僵化模式的反拨

台湾的情况且不说,仅就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大陆而言,文艺美学作为一种新的学术现象和研究热点,作为一个新学科,它之所以会在这个特定时期萌生、形成、确立、发展,绝不是宿命论的注定的,或决定论的必然的,而是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机缘。如果对文艺美学这个新学科得以命名的前后情况作历时性和共时性的具体考察,就会发现:第一,它同周围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历史变迁有着直接或间接、隐蔽或明显、紧密或松散的关系,第二,它自身存在着得以生发、成长的内在机制和学术理路。

众所周知,自今上溯五六十年(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前的数十年),中国大陆的政治文化特别发达。与此相应,各个方面的学术事业,特别是人文学术,就其主导而言,与政治文化关系极为密切,可以说只有得到政治文化的庇荫才能生存和发展,它们或者直接就是政治文化的一部分,或者经受着政治文化的无可抵御的渗透,或者被置于政治文化的强大笼罩之下。文艺理论和美学尤其如此。这对数十年来文艺理论和美学的学术状况造成严重影响,使之处于不正常状态甚至出现某种学术怪胎,打破了文艺理论和美学的“生态平衡”。

本来,文学艺术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有着千丝万缕、难分难舍的联系,文艺与政治密切相关自然也并不令人感到奇怪,就如同文艺与经济、文艺与认识、文艺与审美、文艺与道德、文艺与宗教、文艺与哲学等等密切相关一样。文学艺术可以有多种价值因素和品质性格,例如认识的、政治的、宗教的、伦理道德的、社会历史的、意识形态的、游戏娱乐的以及审美的等等,但它之所以叫做 文学艺术 ,就因为其中的审美价值、审美品格最为突出、最为重要,据主导地位。我在1992年出版的《文艺美学原理》里曾说,“艺术生产必须以审美价值的生产为主导、为基本目的”,“除了审美价值的生产不可或缺之外,其他价值的生产并不是注定不可缺少的”,艺术价值是一种以审美价值为主导的综合价值14 。现在我仍然坚持这些基本观点,但要作一些补充说明。文学艺术总是历史的具体的存在着。在特定的历史时代、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场域之中,具体的文学艺术活动和文学艺术作品,虽不失其审美价值和审美品格,但常常相对突出了其他某个方面的价值和品格。例如有的时候文学艺术的宗教价值和品格相对突出,像我国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洛阳龙门石窟、天水麦积山石窟等从南北朝以来长达千余年的佛教艺术(雕塑和壁画等等),像中世纪欧洲基督教艺术,拜占庭艺术(宗教建筑,教堂镶嵌画、壁画,宗教雕刻、绘画等等),穆斯林艺术(清真寺建筑,几何图案和植物图案的装饰画等等),以及文艺复兴以来意大利、法国、德国、英国、荷兰、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艺术(雕刻、绘画、教堂音乐等等)。有的时候文学艺术的认识价值和品格相对突出,像19世纪法国巴尔扎克、英国狄更斯等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小说,恩格斯说巴尔扎克“汇集了法国社会的全部历史,我从这里,甚至在经济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所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15 。有的时候文学艺术的政治价值和品格相对突出,像中国上个世纪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战文艺”、延安的“革命文艺”,法国作家阿尔封斯·都德写于19世纪70年代普法战争之后的爱国主义小说《最后一课》、《柏林之围》。类此,还有突出伦理道德、社会历史、意识形态、 游戏娱乐等等价值和品格的作品。但不管哪种价值和品格相对突出,它们都必须同审美价值和品格融合在一起,才能称得上是文学艺术。从与此对应的理论把握和学术研究层面上说,在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社会文化环境下,把上述不同类型的文学艺术现象所突出的价值和品格作为特定的对象或从特定的角度加以侧重的理性思考和研究,则可以有不同类型的理论形态,如宗教学文艺学、认识论文艺学、政治学文艺学、美学文艺学(文艺美学)、文艺伦理学、文艺社会学、文艺经济学……。上述所有这些文艺学的分支学科都有自己独立存在的价值和必要,虽然有时候它们可能彼此冲突、相互抵牾,但更应该看到它们可以互补、互惠、彼此增益。而且,我认为只有上述所有这些文艺学分支学科协同发展,联合工作,才能比较全面而准确地把握内涵如此复杂丰富的文学艺术的全貌。我主张多元化、多学派的文艺学,我赞赏真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理论局面。假如仅仅注意文艺与一、二种文化现象的关系而忽视其他关系,仅仅重视一、二种文艺学分支学科而忽视其他学科;或者以某一、二种关系涵盖、代替、吞并、笼罩其他关系并凌驾于其他关系之上,以某一、二种文艺学分支学科涵盖、代替、吞并、笼罩其他学科并凌驾于其上,采取白衣秀士王伦排斥异己的方针,或者奉行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占山为王、惟我独尊的路线,必然会给学术事业造成伤害。

中国大陆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文艺理论和美学的学术研究,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取得某些成绩,却也正犯了上述这样一个严重毛病:即以政治文化涵盖、代替、吞并、笼罩、凌驾其他一切学术活动,视文艺学和美学为自己的附庸和婢女,只允许与主流政治文化相一致的文艺学和美学存在和发展,否则即为叛逆。这样,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少数几种与主流政治文化密切相关、保持一致的文艺学品种得以发展和膨胀,成为目空一切的霸主;而数量更多的没有“保持一致”或被认为没有“保持一致”、没有“紧跟”或被认为没有“紧跟”、结合得不紧密或被认为结合得不紧密的文艺学学派,则遭到压制、蔑视,定为异端,逐渐萎缩以至消亡。这导致整个文艺学的学术格局成为一种畸形样态。当时成为宠儿的文艺学品种有:第一,文艺政治学(或政治学文艺学)。文艺与政治(严格说是主流政治)的关系得到特别惠顾。一个最响亮的口号是:“文艺必须为政治服务”(有时更具体明确地说“文艺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再由此引申:“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本来,毛泽东当年在抗战环境里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文艺从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强调文艺服从于抗战的总目标,有其特定含义,在当时包含积极性、合理性;而后来的倡导者把它普遍化、本质化,发展为“文艺必须为政治服务”、“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的“唯政治论”和“阶级斗争工具论”,走上极端。如此,则消解了文艺政治学本来具有的积极意义和合理因素,成为 庸俗文艺政治学 。第二,文艺社会学(社会学文艺学)。当时的倡导者似乎特别重视文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特别重视从“社会学”角度观察文艺,这本无可厚非;但他们当中有的人深受当年苏联庸俗社会学的影响,采用贴标签、特别是贴阶级标签的方法考察文艺现象,并且只强调文艺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而无视其他,其口号是:“文艺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且仅仅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谁若离开意识形态观点论述文艺,则违反“祖法”,视为谬种。这可以称之为“唯意识形态论”。发展到极致,把文艺社会学本来具有的积极性、合理性取消了,成为 庸俗文艺社会学 。第三,文艺认识 论(认识论文艺学)。文艺本来包含着认识因素,毛泽东当年在延安提出“文艺是现实生活在作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虽非独创,但并未说错。然而,后来的某些倡导者则把所谓坚持文艺上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推向绝对,认定文艺仅仅是对现实的认识、仅仅是对现实的反映,顶多在“认识”或“反映”前面加上定语“形象”,叫做“形象认识”或“形象反映”;倘若有人说“文艺也表现自我”,则立即被扣上“唯心主义”的帽子。如此,则把文艺认识论的积极因素和合理因素消解殆尽。这可以称为文艺的“唯认识论”,或者叫做 庸俗文艺认识论 。庸俗文艺政治学、庸俗文艺社会学、庸俗文艺认识论作为主流政治文化的三个连体宠儿,得天独厚,畸形膨胀,压制乡里,称霸文坛,舆论一律,步调一致,剪除异端。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四人帮”肆虐的那段日子,一方面,离“为政治服务”、“阶级斗争工具”不敢谈文艺,离“社会意识形态”不敢谈文艺,离“唯物主义认识论”不敢谈文艺;另方面,谈文艺不敢谈“人性”、“人情”,谈创作不敢谈“表现自我”,分析作品不敢分析“文艺心理”(文艺心理学被视为唯心主义),……。许多学者的脑子如同被点进了凝固剂,硬化僵滞,刻板机械,生产不出新鲜的有生气的思想来。在文艺界,不管是在理论家那里还是在作家那里,相当严重地存在着忽视甚至蔑视文艺自身独特品格的现象,而文艺的审美特性尤其不受待见。

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发生根本改变,文艺理论和美学才借此东风,出现重大变化。但这种变化不是自动发生的,而是经过学界同仁的自觉努力,有意识地对以往的思想禁锢和僵化模式进行反拨。不是以往不注意区分不同精神生产方式的特点吗?此刻则大谈文艺创作的“形象思维”问题,掀起“形象思维”研讨热潮;不是以往忌讳说“人性”、“人情”吗?此刻则为《论“文学是人学”》16 平反,又是再版,又是研讨,不亦乐乎;不是以往只重视文艺与政治、文艺与社会、文艺与认识等等关系(有人称之为文艺的“外部关系”)的研究吗?现在则“向内转”,借鉴西方的“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以及“弗洛伊德主义”和“格式塔”等流派的文艺心理学,进行文艺的内在品格(有人称为文艺的“内部关系”17 )的研究;不是以往蔑视文艺的审美性质吗?此刻则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美学热”……。正是在这种具体历史环境和文化氛围中,乘时代变迁之风,文艺美学应运而生。

文艺美学是“美学热”的一部分——它是美学队伍中一支新的生力军。文艺美学是文艺学研究“向内转”的重要表现——审美关系是文艺最重要的所谓“内部关系”之一。尤其是,文艺美学以文艺的审美特性为视角、为对象,“审美”地研究文艺,同时研究文艺的“审美”。它深入研究文艺不同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的特殊性,是对以往庸俗文艺政治学、庸俗文艺社会学、庸俗文艺认识论的有力反拨。在文艺美学看来,文艺不但不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也绝非任何他物之附庸、婢女。它不是如以往所说那种派生的低一级的次一等的“雕虫”之“小技”、“丧志”之“玩物”,而是人类本体论意义上的活动。它同人类其他生命活动方式和形态处于平等地位,是同样重要的活动。它以自己特有的样态、手段和途径,对人类通过自己万千年社会历史实践而熔铸和积淀的自由生命本质进行确证、肯定、欣赏和张扬。它直接成为人的本体生活的组成部分,成为人的生命存在的一种形态。台湾诗人蒋勋有一首诗,题目叫做《笔》:“好像是我新长出的一根手指/所以我总觉得出/你应该流红色的血液/而不是这黑色的墨汁”。这首诗表现了 诗人以生命为诗的美学态度。文艺本该如此。在文艺美学看来,文艺虽然可以具有某种意识形态性,存在某种意识形态特点,但它决不如庸俗文艺社会学者所说仅仅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文艺虽然可以包含某种认识因素,但它决不如庸俗文艺认识论者所说仅仅是认识。那种庸俗文艺社会学和庸俗文艺认识论理论不符合文艺实际,无法解释许多十分普通的文艺现象。试举几例:齐白石所画大虾洋溢出来的审美情趣,中国古画史上的“曹衣出水”、“吴带当风”,中国文学史上的四言诗体、五言诗体、七言诗体和欧洲的十四行体,古希腊建筑中的陶立安柱式、爱奥尼柱式、科林斯柱式……,是什么“意识形态”?它又“认识”了什么?

为匡正以往,也有人提出“文艺是审美意识形态”、“文艺是审美反映(认识)”。这比说文艺仅仅是社会意识形态、文艺仅仅是反映(认识),大大前进了一步。作为文艺学的一个重要派别、一种重要观点,“审美意识形态论”(“审美反映论”)的提出,无疑从某个方面把握住了文艺的一个重要特性,对文艺学的学术事业是有益的、有贡献的,它与文艺学的其他有价值的理论派别一样,应该继续发展,而且应该一起携手前进。但也应该看到,这种理论同样有它的界限和不足。如前所说,文艺中的审美,与意识形态、与反映(认识),可以有联系,但又是不同的两种东西。一方面,“审美”中还具有意识形态所包含不了的东西,同样它也具有反映(认识)所包含不了的东西;另方面,文艺中也有“审美意识形态”和“审美反映(认识)”所包含不了的东西。所以,仅仅说“文艺是审美意识形态”、“文艺是审美反映(认识)”,尚不能说出文艺的全貌,也不能完全说清文艺的最根本的特质。

文艺美学不仅是对上述僵化理论的反拨,同时也是对学界长期存在的“本质主义”、“普遍主义”思维模式的冲击。前年北京学者陶东风著文对文艺学教学和研究中的“本质主义”、“普遍主义”思维模式提出批评,虽然某些地方我不能完全苟同,但基本意思我是赞成的。数十年来文艺学、美学研究中的确存在那种“本质主义”、“普遍主义”的“僵化、封闭、独断的思维方式”18 ,非要把本是历史的、具体的文艺现象本质主义化、普遍主义化,找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和万古不变的“固有本质”。前述庸俗文艺政治学、庸俗文艺社会学、庸俗文艺认识论的那些命题,就是将具体的、历史的文艺问题本质主义化、普遍主义化的结果,成为本质主义、普遍主义的标本。文艺美学对它们的反拨,同时也是对其僵化思维模式的反拨。但是我想指出,反对本质主义、普遍主义,并非绝对不要“本质”,“规律”、“普遍”这些概念。我主张:可以要“本质”,但不要“主义”;可以要“普遍”,但不要“主义”;可以要“规律”,但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本质”、“普遍”、“规律”,都是相对的、历史的、具体的,而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超历史的、超时空的、万古不变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然而,却不能因此而绝对否定事物(包括文艺现象)有变动中的相对稳态,多样性中的相对统一性,运化中的相对规律性……。不然,世上的事物就会完全不可捉摸、不可掌握。

内在根据与学术理路

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学科之所以能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应运而生,除了外在的“运”即外在条件之外,还有内在的“因”即内在根据。

从文艺理论自身的学术发展理路来看,关注文艺本身的“审美”特性以及“审美” 地关注文艺本身的特性,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也就是说,是其本然的内在要求,是任何外力无法取消的内在品性。我们在上面的文字中约略说过:文艺可以有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审美的等等多种因素,唯审美因素不可或缺。现再补充一句:审美因素如同一种酵母,其他因素必须经审美因素的发酵,与审美因素相融合才有意义,才能“和”成文艺有机体,才能创造出以审美因素为发酵剂、同时也以审美因素为核心的多种因素综合的艺术价值。为什么呢?此乃文艺本性使然。关于这个问题,我曾在《文学原理——创作论》19 中做过一些理论探索,提出过一些假说。现再略作申说。第一,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文艺与审美从一开始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一般的说,人猿揖别之初,人对世界的掌握是混沌一体的。那时的初始意识主要是感性观念;稍后,出现了原始思维,出现了情、意的分化,有了喜悦、惧怕、敬畏等等的情绪、情感,也有了征服的意志。原始人在生存道路上取得的每个进步,既增加了对世界的了解(原始的知),也增强了前行的信心、意志(原始的意),同时也产生了对人自身生存意义的肯定以及由这种肯定所带来的由衷的喜悦(原始的情)。这种肯定和喜悦,就是最初的审美因素,只是尚未从其他因素中分化、独立出来而已。经过若干万年,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审美因素逐渐趋于分化和独立。据考古发现,距今数万年前的山顶洞人已有类似于今天的颇富“装饰”意味的物品,如钻孔的小砾石,钻孔的石珠,而且都是用微绿色的火成岩从两面对钻而成,很周正,都是红色,似都用赤铁矿染过20 。如果说这些物品是人类审美活动开始分化和独立的萌芽,那么经过距今数千年前(至少五六千年以前)陶器和玉器上所表现出来的审美活动因素进一步独立发展,到夏商周青铜器、诗、乐、舞的的繁荣,则可看到审美活动完成了分化、独立的历程。审美活动原本同原始的宗教巫术和祭祀礼仪活动等混沌一体,但它总是追求自己独立的活动形式和专有领地。当歌(诗)、乐、舞等等出现的时候,它也就逐渐找到了自己的独立活动形式和专有领地;再往前发展,当歌(诗)、乐、舞主要不是祭祀礼仪的依托、不是宗教巫术的附庸,而是以创造审美价值为己任时,它们就成为一种独立的实践—精神活动21 形态,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文化现象,文艺就诞生了。审美不仅是文艺得以生发的前提和原动力,同时也是文艺自身具有标志性的内在品性。文艺理论不能不对此作理性思考。第二,随着文学艺术和审美活动相得益彰的发展,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文学艺术越来越成为审美活动的高级形态和典型表现。人们稍一留心就会发现,审美活动是人类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俄罗斯美学家尤·鲍列夫在其《美学》中甚至说:“审美活动——这是在全人类意义上的人的所有活动。”22 然而,又必须注意到:既然文艺是审美的专有领地和主要活动场所,那么,一方面,审美在文艺中总是借其得天独厚的地位和条件,获得充分的发展;另方面,文艺也对现实生活中的审美活动进行集中、概括和升华,成为它最充分、最典型的高级表现形态,并不断创造出新的审美样式、新的方式、新的领域。这些都要求文艺学给以新的理论把握和理论解说。这样,研究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地研究文艺的特性,就自然而然成为文艺理论自身的内在需求和无可回避的趋向,也成为它不可或缺的主要内容。

从历史上看,关注和研究文艺的审美性质,不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上的其他民族,都古已有之。例如,孔子就对文艺的审美魅力深有体会,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 在另一个地方,孔子还从审美的角度对不同作品作了比较,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而“《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谈到菲狄阿斯雕刻的美23 。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七章也谈到史诗的情节长度与美的关系,说“情节只要有条不紊,则越长越美”24 。黑格尔甚至把他的美学称为艺术哲学,专门研究艺术美,因此有人认为黑格尔美学就是文艺美学25 。中国和西方以及世界其他民族,两千年来关于文艺的审美问题的探讨,从未间断过,且不断深入发展。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虽然是20世纪80年代才得以命名,但文艺美学思想却绝不自20世纪80年代始,正如同美学(aesthetics,感性学)虽自1750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那里得名,然美学思想绝非从那时起。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到启示: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在20世纪80年代于特定社会环境和文化场域中得以命名,从学术自身的内在理路看,有它悠久而又深厚的历史传统作为基础和根据。

上面我们分别从逻辑的和历史的两个方面论述了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产生和发展的内在根据。下面我们还要说一说,文艺美学的提出、建立及其学术研究的开展,从两个层面即文艺学层面和美学层面上深化了对文学艺术的理性把握。

先说文艺学层面。前面曾提到,文学艺术可以有多种品质和性格,多种因素和层次,因此也就可以从多种角度、用多种方法对其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研究,由此也就可以形成文艺学的多种分支学科(如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文艺文化学、文艺美学……),而每一种分支学科都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做出自己独到的贡献。一般的文艺学研究,着眼于文学艺术的一般性质和品格,这当然也是必要的;但要做到对文学艺术各个方面各个角落更加细密更加精致的了解和把握,则需发展各个分支学科的研究;如果已有的分支学科还不够用,那就再建立新的,如20世纪80年代建立和发展文艺美学。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文艺学研究,主要发展了文艺政治学、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这本是应该的和必要的,也取得了某些成绩;但众所周知,它们在某个时期被推向极端,走上畸形。尽管如此,如果去掉庸俗化,今后文艺政治学、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还是需要的,并且是应该加以发展的。文艺美学的建立,并不是要取代文艺政治学、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而是要开辟文艺学研究的另外一个领域,即开辟对以往被忽视了的文艺固有的审美领域的研究。审美是文艺本身更加具有本质意义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和发展文艺美学,开展对文学艺术审美特性的研究,不但对以往庸俗的文艺政治学、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弊病是一种匡正;而且相对于文艺学的一般研究而言,也是一种深化和具体化。譬如,文艺美学可以比一般文艺学更加深入和具体地探讨文学艺术中的内容美和形式美的特殊关系,可以从美学角度探讨表现和再现、写意和写真、形似和神似、情与理、虚与实、动与静、疏与密、奇与正、隐与秀、真与幻等等一系列关系,探讨如何通过上述关系的恰切处理从而产生无穷无尽的审美魅力,等等。当然,文艺美学还有其他许多具体内容。所有这些研究任务,不但是一般文艺学所不能细致地照顾到的,而且也是文艺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所不能代替的。

再说美学层面。相对于一般美学而言,文艺美学也为美学研究开辟了一个具体的专门的领域,使其更加深入和细密;这同文艺美学相对于一般文艺学的情况相似。文艺美学不像一般美学那样研究人类所有审美活 动,而是加以专门化,把它的力气用在它所特别关注的地方,即集中研究文艺领域的审美活动。这也同美学的其他分支学科区分开来:它不同于技术美学专门研究科技活动中工艺设计的审美特性,也不同于生活美学专门研究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如此,则文艺美学的任务既不能被一般美学也不能被美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所取代。我认为,文艺美学的出现使得美学研究更加专门化,更加细密和具体,这是美学研究的进步,是一件好事。但是有的美学家不这么看。1988年我和同事访问莫斯科的时候,曾同当时的苏联科学院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美学家尤·鲍列夫就这个问题交换过意见。我对鲍列夫说:“中国学者提出文艺美学这一新的术语,也可以说是一个学科。您怎样看这一问题?苏联有无类似的提法?”鲍列夫说:“我认为‘文艺美学’,还有什么‘音乐美学’,其他什么什么美学,这种提法不科学。苏联也有人提什么什么美学,但我认为并不科学。正像(他指着桌子)说‘桌子的哲学’、(指着头上的电灯)‘电灯的哲学’等等不科学一样,这样可以有无数种‘哲学’。同样,如果有‘文艺美学’、‘音乐美学’,那么也可以提出无数种‘美学’,这就把美学泛化了、庸俗化了。”26 而我的意见同鲍列夫相反。在我看来,文艺美学不是美学的泛化和庸俗化,而是美学自身的具体化和深化。一般美学因其研究对象的宽泛性,故它所得出的命题和论断,既适于日常生活的审美活动,也适于生产劳动中的审美活动,也适于科学技术中的审美活动,也适于文学艺术中的审美活动……具有更广阔的涵盖面,更概括、更抽象。然而,正因为其更概括、更抽象,因此对某一特定领域来说则不够具体和细致。譬如,科学技术和生产劳动中涉及的许多特殊的美学问题,特别是“工艺设计”(design,迪扎因),如飞机坐舱的颜色如何适应乘客眼睛的美感需要,机器的设计如何既符合科学原理又美观,等等,就需要专门加以研究和解决。同样,文艺领域自身有着许多特殊问题,也需要专门研究解决。例如,人的情感是美学研究中必然要涉及的问题。但一般美学只是研究和揭示审美活动中人的情感所具有的地位、意义和作用,日常生活中的情感与审美情感的关系,审美情感的性质和特点,审美情感与道德情感有什么不同,等等。但是,审美情感在文学艺术中具有极其不同的意义和作用。文艺美学要研究和揭示:在文学艺术中审美情感是怎样作为想象的诱发剂、又怎样作为形象的粘合剂发挥作用的?艺术家的审美情感是怎样通过语言、画笔、雕刀、音符等等流注进他所创造的形象中去的?作者和读者(观众)怎样以特殊形态进行情感交流和对话的?读者(观众)的审美情感是怎样既受作者情感的规范又不断突破这些规范的?读者(观众)的情感在何种程度上使作品的形象变形甚至变性的?等等。随着人类社会的前进,人类审美活动也不断发展,而各种不同的审美活动领域也越来越充分地表现出自己的特点。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美学研究仍然仅仅停留在人类审美活动一般性质和共同品格的探讨上,则会变得空泛、抽象,与各个领域具体、生动、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审美活动实际离得太远,美学也就难以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客观现实本身要求美学理论同它相适应。于是从一般美学中发展、分化出生活美学、技术美学、文艺美学等等,是美学自身发展的顺理成章的事情。这些分支美学在一般美学的基础上,更加深入、具体地研究各自领域审美活动的特殊性质,使审美活动的一般性质和特殊性质密切联系起来,使美学理论与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审美活动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这是近年来美学研究的一大进步。因此,文艺美学不但 不是美学的泛化和庸俗化,相反,是美学的深化和精细化,它将推进美学理论从空泛走向切实,从抽象走向具体。文艺美学以及其他分支美学的出现,是美学理论发展的一个新成果。

文学艺术和文艺美学的未来

最近二三十年来的世界,越来越明显地笼罩在“全球化”的天空之下。生活在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人们,就其总体而言,大都在“市场化”脚步的催促声中,选择、追求、竞争、奋斗、发展。社会生活、审美活动、文学艺术、学术文化,也自愿地或被迫地承受着“全球化”、“市场化”无孔不入的渗透,往前运行;而在它们或急或慢的前行身影之中,敏感的学者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值得深思,值得研究的动向和特征,其中与本文讨论的文艺美学问题关系最紧密的就是:生活的审美化和审美的生活化;艺术与生活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艺术是否会终结或消亡的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能不思考:美学、文艺美学向何处去?美学、文艺美学还有没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据我所知,上面所说“敏感的学者”中,有两个代表人物值得一提,他们是美国学者理查德·舒斯特曼(richard shusterman)和德国学者沃尔夫冈·沃尔什(wolfgang welsch)。他们在最近十余年发表了许多具有广泛影响的文章和著作,特别关注“全球化”语境和“市场化”氛围中出现的生活审美化和审美生活化的动向和特点,提出应对措施,主张突破以往那种脱离生活实践而只局限于艺术领域的狭义美学模式,展现自己新的理论蓝图。

在舒斯特曼看来,审美活动本来就渗透在人的广大感性生活之中,它不应该、也已经不可能局限于艺术的狭窄领域;相应的,美学研究也不应该局限于美的艺术的研究而应扩大到人的感性生活领域、特别是以往美学所忽视的人的身体领域、身体经验的领域。就此,舒斯特曼提出应该建立“身体美学”。他认为,不能将哲学视为纯粹学院式的知识追求,而应看作是一种实践智慧,一种生活艺术;哲学与审美密切相关,传统的哲学应该变成一种美学实践,应该恢复哲学最初作为一种生活艺术的角色。这些思想集中表现在他1992年出版的《实用主义美学》和1997年出版的《哲学实践——实用主义和哲学生活》27 之中。他说:“一个人的哲学工作,一个人对真理和智慧的追求,将不仅只是通过文本来追求,而且也通过身体的探测和试验来追求。通过对身体和其非言语交际信息的敏锐关注,通过身体训练——提高身体的意识和改造身体怎样感觉和怎样发挥作用——的实践,一个人可以通过再造自我来发现和拓展自我知识。这种对自我知识和作为转换的追求,可以构成一种越来越具体丰富的、具有不可抵制的审美魅力的哲学生活。”又说:“哲学需要给身体实践的多样性以更重要的关注,通过这种实践我们可以从事对自我知识和自我创造的追求,从事对美貌、力量和欢乐的追求,从事将直接经验重构为改善生命的追求。处理这种具体追求的哲学学科可以称作‘身体美学’。在这种身体的意义上,经验应该属于哲学实践。”28

沃尔什也认为,目前全球正进行一种全面的审美化历程。从表面的装饰、享乐主义的文化系统、运用美学手段的经济策略、到深层的以新材料技术改变的物质结构、通过大众传媒的虚拟化的现实、以及更深层的科学和认识论的审美化,整个社会生活从外到里、从软件到硬件,被全面审美化了。美学或审美策略,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美学不再是极少数知识分子的研究领 域,而是普通大众所普遍采取的一种生活策略。因此,要重新理解审美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把美学从对美的艺术的狭隘关注中解放出来:“美学已经失去作为一门仅仅关于艺术的学科的特征,而成为一种更宽泛更一般的理解现实的方法。这对今天的美学思想具有一般的意义,并导致了美学学科结构的改变,它使美学变成了超越传统美学,包含在日常生活、科学、政治、艺术和伦理等之中的全部感性认识的学科。……美学不得不将自己的范围从艺术问题扩展到日常生活、认识态度、媒介文化和审美—反审美并存的经验。无论对传统美学所研究的问题,还是对当代美学研究的新范围来说,这些都是今天最紧迫的研究领域。更有意思的是,这种将美学开放到超越艺术之外的做法,对每一个有关艺术的适当分析来说,也证明是富有成效的。”29 沃尔什还说:“自从鲍姆加通对科学的审美完善的设计、康德的审美的先验化、尼采对知识的审美和虚构的理解,以及20世纪科学哲学与科学实践在完全不同的形式中所发现的科学中的审美成分,真理、认识和现实已经显示自己显然是审美的。首先,审美要素对我们的认识和我们的现实来说是基础的,这一点变得明显了。这是从康德的先验感性——接着鲍姆加通的准备——和今天对自然科学的自我反思开始的。其次,认识和现实是审美的,这在它们的存在形式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明。这是尼采的发现,这一点已经被其他人用不同的术语表达出来了,并达到了我们时代的构成主义。现实不再是与认识无关的,而是一个构成的对象。尽管附加的现实具有的审美特征,非常明显只是第二性的,但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我们最初的现实中也存在一个最好被描述为审美的成分。审美范畴成了基础范畴。”30 舒斯特曼和沃尔什都认为,审美渗透在感性生活领域,生活审美化和审美生活化是一个普遍趋向,目前全球正经历着全面审美化进程。面对这种现实,他们从重新解读鲍姆加通寻求突破传统的狭义美学的框框,发掘鲍姆加通“美学”(“aesthetics”)的“感性学”含义,将美学研究范围扩大到感性生活领域,使美学成为研究感性生活、研究广大审美活动的学科,成为一种“身体实践”,成为“第一哲学”,成为一种更宽泛更一般的理解现实的方法。对照我们所能了解到的国外某些文化情况,以及我们所看到的中国目前的文学艺术和美学实际,虽然我并不完全赞成舒斯特曼和沃尔什的看法,但如果不作绝对化的理解,他们是有部分道理的。现在的确出现了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艺术与生活界限模糊的现象。大众文化、流行歌曲、广告艺术、卡拉ok、街头秧歌、公园舞会、文化标准化……,所有这些现象都使人难以把审美与生活绝然分开,也很难把生活与艺术绝然分开,同时也难以把审美与功利绝然分开(广告中有审美,但最功利)。生活中这些新变化,对传统美学的“审美无利害”、纯文学纯艺术、艺术创作天才论、艺术个性化等等观念,进行了猛烈冲击。它们是审美、也是生活,是生活、也是艺术,是“制作”、也是“创作”,是“创作”、也是“欣赏”……;它们已经远远越出以往神圣的纯洁的“艺术殿堂”,普通得像村姑、像牧童、像农夫、像工人、像教师、像蓝领也像白领……;它们的参与者不用打上领带、撒上香水、一尘不染地走进音乐厅,而是席地而坐听演唱,有时自己跑上去又歌又舞,是演员也是观众,散场时拍拍屁股上的灰就走;还有,现在“贵族们”穿上了“下等人”的服装,而所谓“泥腿子”则西服革履,在某些场合你辨不清身分……。

在某些人看来:既然审美与生活合流了 (审美即生活、生活即审美),艺术与生活模糊了(生活即艺术、艺术即生活),那么,艺术是不是就此终结或曰消亡?艺术如果终结了、消亡了,文艺学、美学、文艺美学还有必要存在吗?

我认为不必忙着下判断、作结论。必须仔细考察和思索一下:艺术是否真的“熔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存在了,从而,黑格尔的“艺术终结”断言成为现实了?未必如此。

我的基本看法是:

第一,必须承认生活与审美、生活与艺术关系的这些新变化、新动向。文艺学、美学、文艺美学必须适应这些变化和动向做出理论上的调整,对新现象做出新解说,甚至不断建立新理论。就此而言,舒斯特曼和沃尔什的理论新说是很有价值的。

第二,对上述生活与审美、生活与艺术的这些新变化、新动向也不能夸大其词,如詹明信所描述的那样:“在后现代的世界里,似乎有这种情况:成千上万的主体性突然都说起话来,他们都要求平等。在这样的世界里,个体艺术家的个体创作就不再那么重要了。艺术成为众人参与的过程,不只是一个毕加索。”似乎艺术、艺术家在这种“平等”、“人人参与”、“标准化”……之中,失去意义和价值了,艺术与生活完全合一了;似乎人人都成为毕加索,从而毕加索就销声匿迹了,艺术家就不存在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人类的整个生活和艺术并不都是这样。以往把艺术放在象牙之塔中、与生活隔离看来,是不对的;现在倘若把艺术完全视同生活,也不符合事实。以往的那些所谓高雅艺术(剧场艺术、音乐厅艺术、博物馆艺术……)和艺术家作家的创作,并没有消失,恐怕也不会消失。人是最丰富的,人的需要(包括人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艺术爱好)也是最丰富、最多样的。谁敢说,古希腊的雕刻、贝多芬的音乐、曹雪芹的《红楼梦》、泰戈尔的诗……过几百年、几千年就没人看了、没人喜欢了?谁敢说,以后就永远不能产生伟大作家、伟大艺术家?帕格尼尼时代的普通人小提琴没有帕格尼尼拉得好,今天的人小提琴没有吕思清拉得好,将来,恐怕还会出现普通人与帕格尼尼、吕思清式的小提琴家之间的差距。艺术天才还会存在,艺术个性还会存在。面对“全球化”浪潮下产生的所谓“文化标准化”,更应该强调艺术个性。詹明信曾说:“全球性的交流,包括互联网,距离感的消除,这些都是积极的,可喜可贺的。……全球化在各地都在促进标准化。这种标准化影响到文化问题,使文化也产生了标准化,相同的媒介在全世界到处宣扬。目前的文化远不是差异大的问题,而是越来越趋向同一的问题。我们有一件好东西,就是文化差异,是可喜的。我们也有两件坏东西,一件是经济标准化,另一件是文化标准化。”31 我赞成这种反对文化标准化的态度。审美趣味永远千差万别,艺术个性永远千种百样。

第三,即使就上述生活与审美、生活与艺术的新变化、新动向而言,也还要作具体分析。审美融合在生活里了,艺术融合在生活里了,这并不是表明审美和艺术真的消失或消亡,而只是表明它们转换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在这里我还想引述美国学者詹明信与中国学者在北京《读书》杂志进行座谈时说过的两段话。詹明信说:“在60年代,即后现代的开端,发生了这样一种情况:文化扩张了,其中美学冲破了艺术品的窄狭框架,艺术的对象(即构成艺术的内容)消失在世界里了。有一个革命性的思想是这样的:世界变得审美化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活本身变成艺术品了,艺术也许就消失了。这看上去是黑格尔的思想,因为黑格尔说,艺术 被哲学取代了。但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们说,黑格尔并不是说艺术的对象没有了,因为生活需要更多装饰。”又说:“……艺术对象的消失被德里达称之为自由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变成了空间而不是客体。……在美国,当今一种重要而兴旺的艺术形式,它正在取代简单的油画和旧的框架意义上的艺术形式,没有艺术对象,只有空间。对艺术对象不进行研究。艺术对象的消失被解构主义者说成是艺术的死亡,是一种毁灭。”32 詹明信并不赞同“审美消失论”和“艺术消失论”。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艺术和生活的界限不清的现象,这都是事实。但这只是表明艺术的对象、构成艺术的内容,消失在世界里了,只是说艺术的对象(构成艺术的内容)转换了存在的位置和形式,却并不是说它们不存在了;更不是说审美和艺术不存在了。譬如,广场歌舞、狂欢,当然可以视之为人们的一种特殊生存形式;但它是人们生存的娱乐、审美、艺术形式,而不是人们生存的生产形式。审美和艺术融合其中了,但还是可以从中找出它们的影子来。它们并非从此消亡和终结。或者按詹明信的说法,只是因为“文化扩张”、“生活本身变成艺术品了”,因此,原来意义上的艺术对象(构成艺术的内容),消融在“文化”、“生活”、“世界”里了,这即产生了所谓“艺术的消失”或“艺术的终结”。其实,艺术还照样存在,审美、装饰照样需要,只是它不是象过去那样与“生活”,“文化”、“世界”隔离开来、独立出来,而是与“生活”、“文化”、“世界”融合在一起,从而也就不易于被人们单独挑出来指指点点而已。美、崇高、丑、卑下、悲、喜……永远存在,艺术永远存在;可能存在的方式、形态有变化。如詹明信所说:“但在如今的社会里,艺术和文化运作具有经济的性质,其形式是广告,我们消费事物的形象,即物品形象中的美。”33

因此,审美活动和文学艺术不断发展变化,审美和艺术可以有新的方式、形式、形态,变换无穷。然而,我坚信审美和艺术不会消亡。由此,对审美和艺术的把握和思考不会消失,文艺学、美学、文艺美学也会存在下去,并且随社会现实、审美活动、文学艺术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仅就文艺美学而言,第一,目前就急需对审美和艺术的新现象如网络文艺,广场文艺,狂欢文艺,晚会文艺,广告艺术,包装和装饰艺术,街头舞蹈,杂技艺术,人体艺术,卡拉0k,电视小说、电视散文,音乐tv,等等,进行理论解说。

第二,的确应该走出以往“学院美学”的狭窄院落,吸收舒斯特曼和沃尔什的有价值的意见,加强它的“实践”意义和“田野”意义。文艺美学绝不仅仅是“知识追求”或“理性把握”,也绝不能仅仅局限于以往纯文学、纯艺术的“神圣领地”,而应该到审美和艺术所能达到的一切地方去,谋求新意义、新发展、新突破。

总之,文学艺术不会消亡,文艺美学不会消亡,它们会应新的历史文化环境和自身内在发展的需求,不断变化、前进。

注释

①王梦鸥的《文艺美学》最早由台北新风出版社于1971年11月初版。大陆学者看到的是远行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3月初版、5月再版的版本。②王梦鸥:《文艺美学》第131页,台北远行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3月初版、5月再版。

③胡经之:《文艺美学及其他》,见《美学向导》第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④例如,1986年5月在山东泰安召开了“首届全国文艺美学讨论会”,数十位学者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等问题展开讨论,取得某些共识;1999年11月在广州召开了“文艺美学在中国”学术研讨会,胡经之、刘纲纪等几十位学者,对近20年文艺美学学科建设、学科定位、发展方 向,文艺美学与哲学美学及艺术哲学的关系,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传统思想等问题,各抒己见,气氛热烈。2000年第1期《文艺研究》辟专栏发表了该研讨会的部分发言。

⑤兹以时间先后为序,略举几种:例如由胡经之等编辑并且由许多十分活跃的学者撰写、包含不少文艺美学论文的《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胡经之主编的《文艺美学丛刊》(1982年起曾出过数期),由叶朗、江溶、胡经之等发起并主编的北京大学《文艺美学从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起已出版数十种),王朝闻主编的《艺术美学从书》(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由多家出版社分别出版,已出数十种),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和美学规律》(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王世德《文艺美学论集》(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杜书瀛《文艺创作美学纲要》(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初版、1987年再版),胡经之《文艺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初版,1999年再版),童庆炳《文学活动的美学阐释》(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栾贻信、盖光《文艺美学》(华龄出版社1990年版),曹廷华《文艺美学》(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8年再版),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专刊《文艺美学》(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编辑,2001年版)等等。此外,古典文艺美学专著则有皮朝纲《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概要》 (1986)、张少康《古典文艺美学论稿》(1988)、陈永标《中国近代文艺美学论稿》(1993)以及大陆学者曾祖荫在台湾出版的《中国古代文艺美学》,西方文艺美学专著则有董小玉《西方文艺美学导论》(1997),等等。

⑥最早开设文艺美学课程和培养文艺美学研究生的是北京大学,接着是山东大学,20年来,它们已经培养了十几届上百名文艺美学研究生。至20世纪90年代,全国大部分高等学校艺术和文学学科也都开设了文艺美学课并培养文艺美学研究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目录》中,正式把文艺美学确立为“中国语言文学”的二级学科“文艺学”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

⑦200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以“文艺美学”命名的部级研究中心。

⑧拙著《艺术的哲学思考》第180-187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辽海出版社2001年版。

⑨周来祥《文艺美学的对象与范围》,见《周来祥美学文选》(上)第580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⑩ 12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第6页、第8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11周来祥《再论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与任务》,见《周来祥美学文选》(上)第584、588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3当然也还有不同看法,如北京学者王德胜发表在2000年第2期上的文章《文艺美学:定位的困难及其问题》,就对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是否能够成立提出质疑

14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第44-45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15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6钱谷融《论“文学是人学”》发表于1957年5月号《文艺月刊》,立即被作为典型的“人性论”理论受到批判。1980年第3期《文艺研究》重新发表此文,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又出版单行本《论“文学是人学”》,文艺界以此为题开研讨会,学者纷纷著文,对钱谷融的观点予以热烈赞扬。

17关于“外部关系”、“内部关系”的说法,曾有激烈争论,这里姑且用之,另处细说。

18陶东风:《大学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文学评论》2001年第5期。

19杜书瀛:《文学原理——创作论》第27-39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

20参见贾兰坡:《“北京人”的故居》第41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58年版。

21“实践一精神”的形态或方式的说法,是指人类各种不同的掌握世界的方式,来源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说:“整体, 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一精神的掌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2尤·鲍列夫:《美学》,第18页,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版。

23柏拉图:《文艺对话集》,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24亚里斯多德:《诗学》第25-26页,罗念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25柯汉琳:《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文艺研究》2000年第1期。

26有关我同鲍列夫的谈话内容,在我主编的《文艺美学原理》中作了记述,见该书第8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2版。

27这两本书都已译成中文。《实用主义美学》,彭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哲学实践——实用主义和哲学生活》,彭锋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8

 

2013年3月,教育部颁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指出,公共艺术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美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中职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在中职公共艺术课程地位得到确认的同时,通过美学视域审视中职公共艺术课程,用艺术的方式来彰显艺术课程的人文性与审美性,构建一种关注人生命完整性且具有美感的艺术课程模式。

 

一、艺术与课程的审美性

 

谈论艺术,不得不涉及审美,审美是艺术的主要功能。在课程研究的多元话语中,人们开始关注课程本身的审美特质,将课程理解为一种美学文本。艺术与课程之间存在共通的美感经验,美国斯坦福大学范兰斯博士列出了艺术与课程之间的十点相似之处,如两者都是人建构的产物;都是创造者与读者交流手段;都将它们的意义取决于与读者的际遇等等。从美学角度审视课程,把课程本身当作是有待于师生共同去完成的艺术作品,既重视课程的动态性,又重视课程的审美性。在中职教育中,社会功利性与人文情感性的矛盾依旧突出,艺术教育的主要任务就在于让学生既立足现实——为温饱而忙碌,又超脱现实——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中职公共艺术课程包含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等不同艺术门类,既然课程与艺术具有相似的审美性,课程可以与艺术的任何形式相媲美,那么从美学视域中审视中职公共艺术课程更为理所应当,以多元、交往、共生的态度开展课程,让课程目标、教学过程、课程评价艺术化,充满审美意境。

 

二、建构“人生艺术化”的中职公共艺术课程目标

 

人生与艺术密不可分,如朱光潜先生所言,“人生本来就是一种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1]。宗白华先生也指出,“艺术创作的目的是一个优美高尚的艺术品,我们人生的目的是一个优美高尚的艺术品似的人生”[2]。学生接受教育其实就是学会如何成为自身经验的创造者,进而学会如何来创造自己。中职学生中考失败使他们不同程度存在自我认同危机、自我效能感低等问题,需要重识人生意义;在接受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审美基础上,需要提高美学素养。因此,建构“人生艺术化”的艺术课程目标,引导学生像欣赏艺术一样欣赏人生,像创造艺术一样创造人生,对人生进行整体关照,提升生命活力,促进全面和谐的发展。艺术是文化的精品,在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艺术课程不能脱离文化语境。艺术与科学同属于文化,艺术重在追求美,科学重在追求真,真和美是辩证统一、密不可分的,如济慈的诗歌名句:“美即是真,真即是美”,因此,艺术课程需要跨学科的视角。而“人生艺术化”本身内涵丰富,拥有跨文化和跨学科的视角,是真善美的统一。

 

三、实施“艺术体验式”的中职公共艺术课程教学

 

人是意义的主动追求者,“在有限的生命中创造生命的意义是作为人应该思考的本源性问题”[3]。体验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一个持续终生的过程,个体通过与环境互动、与个体交往,感悟生命意义,形成生活经验,创造意义人生。假如中职学校一味追求效率,那么学生会认为自己被禁锢在别人规定的环境中,被当作“人力资源”,久而久之被动接受会取代主动体验成为学生的主导情绪,教学需要唤醒并发展学生成为积极主动的意义追寻者。教学是一门艺术,教学本身是一个艺术品创作的过程,艺术教学更应讲究教学的艺术。审美是艺术的最根本价值,因而审美也是艺术教学艺术的本质。教师要像艺术家一样,把教学当作是对美的理解和创生的过程,敏锐洞察学生的多元需求,运用丰富的想象力,创设美感体验的形式,艺术性地引导学生有意识地、竭尽全力地体味和创造美。教师在“艺术体验”中始终保持生命活力,学生在“艺术体验”中主动建构其审美心理结构。当学生将艺术对象拓展到现实生活,用审美的态度自主建构生命意义,那么生命过程会变成一种重在过程而不执着于结果的诗意历程。

 

四、采用“艺术鉴赏式”的中职公共艺术课程评价

 

艺术鉴赏是完善艺术作品的一个部分,课程评价是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既然人生如同艺术作品,课程与教学如同艺术作品,那么采用“艺术鉴赏”式的课程评价,才构成艺术课程的完整性。艾斯纳指出,“鉴赏是欣赏的艺术,对精妙、复杂以及重要特质的感知,或者说,是有见识的感知行为”[4]。这样的感知,如同艺术家一样,面对艺术作品,以非同寻常的觉察能力以及一种不寻常的意义来显现寻常事物,以一种揭露真实本质的方式震撼人们[5]。艺术鉴赏伴随着鉴赏者的情绪和情感,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动态的且有创造性的精神活动。教师把评价过程当作鉴赏艺术作品的过程,去探寻艺术作品的内涵和美的本质,投入真实充沛的情感关注欣赏学生的发展,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细微变化。学生在艺术课程中学会艺术鉴赏,同时创造自己的艺术作品,“艺术鉴赏”式评价给学生提供自我认知、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进步的机会。当鉴赏者与鉴赏对象有机结合,产生共鸣和顿悟,获得理解的激动和审美愉悦,便能体会审美在精神人格层面的超越。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9

当代文艺不断向审美价值立场回归,这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如何理解文艺的审美特性与价值功能,实际上存在很大分歧。当前文艺审美观念上的一些偏向,必然会影响文艺实践中的审美价值取向。文艺审美本性论、审美快感论、审美日常生活化是当前文艺与理论批评中影响较大的审美价值观。事实上,文艺审美本性论,意味着文艺拒绝责任与使命,仅仅以自我为中心,自娱自乐;既不能解释文艺的历史发展,更无法回应当今时代文艺的发展要求。审美快感论使审美学意义上的感性解放,被替换成了生物学意义上的感官欲望的放纵,使人的精神美感下降为动物式的官能快感。这不仅会造成审美本身的异化,同时也将导致人性的异化。文艺审美的日常生活化一方面使文艺从精英回归大众,从艺术回归生活,在民间生活中获得生命力及消费市场;但另一方面,文艺审美也往往不得不屈从日常生活中审美消费的潮流,从而不断降低艺术审美的水准,消解真正的艺术审美精神。

【关键词】 审美价值观;文艺审美本性论;审美快感论;审美日常生活化

在新时期以来文艺的多元开放发展中,文艺审美一直是人们讨论较多的热门话题之一。这一方面是因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不断强化文艺的政治意识形态特性与价值功能,而对文艺的审美特性与价值功能则重视不够,因此新时期以来文艺观念的重大变革之一,就是把文艺不断扳回到审美的轨道上来,从探讨审美反映论、审美认识论、审美创造论、审美活动论、审美意识形态论,到讨论文艺科学本身的自主性与自律性,等等,都表明当代文艺观念不断向审美价值立场回归,审美成为文艺的基本问题也就不言而喻了。另一方面也还因为,文艺审美问题实际上又并非不言自明的,它本身仍具有相当的复杂性,究竟应当如何理解文艺的审美特性与价值功能,人们的认识看法往往存在很大的分歧,各种争论也就在所难免。而这还不仅仅是理论观念上的纷争,它必然还要影响到文艺创作观念及其创作实践,影响文艺实践中的审美价值取向。从一段时期以来文艺创作及其理论批评的情况看,有一些审美观念在文艺实践中影响较大,并且也引起了较多的争论,也许有必要进行一些辨析探讨。

一、关于文艺审美本性论

所谓文艺审美本性论,就是将“审美”视为文艺本原的基本的特性,或者说是文艺的根本性质。在有些论者的阐释中,认为审美是文艺与生俱来的特性,而且也是文艺的唯一本质,除此之外,或者不承认文艺还有别的什么性质,或者即使承认还有别的某些特性如意识形态性、社会历史与文化特性等,也认为它们不过是派生的或附属的特性。与此密切相关的,则是一度影响甚大的“纯文学”观念,以及“回到文艺本身”的主张等。

如上所说,回归审美价值立场,是新时期以来文艺观念的重大变革,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它显然具有充分的现实根据与历史合理性。即以“纯文学”观念和“回到文艺本身”的主张而言,正如有学者所说,它在20世纪80年代的历史背景下提出,是当时“新启蒙”或“思想解放”运动的产物,具有相当强烈的革命性意义,它是对传统的现实主义编码方式的破坏、瓦解甚至颠覆,使写作者的个性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从而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创作自由;借助于“纯文学”等概念,在当时成功地讲述了一个有关现代性的“故事”,一些重要的思想概念,比如自我、个人、人性、性、无意识、自由、普遍性、爱,等等,都经由“纯文学”等叙事范畴被组织进各类故事当中。因此,它一开始就代表了知识分子的权利要求,包括文学(实指精神)的独立地位、自由的思想和言说、个人存在及选择的多样性、对极“左”政治或者同一性的拒绝和反抗、要求公共领域的扩大和开放,等等,因而具有非常强烈的现实关怀和意识形态色彩,这是当时文学能够成为思想先行者的原因之一。虽然这种概念或主张具有一定的极端性和夸张性,但为了突破已被神圣化的文学传统观念的巨大牢笼,那么振聋发聩的夸张就是必要的,它正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历史文化网络之中产生了批判与反抗的功能,从另一个方向切入了历史。

那么,什么是“纯文学”?什么是“文艺本身”呢?尽管如有学者所说,此类概念不过是“一个移动的能指”,意即它的涵义所指是模糊不定的,然而从它的基本价值取向来看,应当还是明了的,这就是指向文艺的“审美本性”。曾有人在阐述文艺的价值功能时认为,在“常态”下,文艺的本性是审美的、娱乐的、休闲的,而在革命战争的“异常时期”,往往把它当成武器、工具来使用,这不过是一种“功能性的借用”,是可以理解的。这种“审美本性”论的理论观点,与人们经常引用的那个比喻所表达的意思恰相吻合:文学就像一驾马车,它本来只应该承载审美的功能,但在某些特定历史时期,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们往往会给它加载一些别的社会功能。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像上述观点这样,具有一定的历史主义态度,会将此当作可以理解的“功能性借用”;而在另一些比较偏激的观点看来,便会认为文学长期以来承载了太多本不属于它自己的东西,因此现在已经是时候了,应该把那些不属于文学的东西卸下来了,这些东西包括国家、社会、政治、意识形态等。在这些东西卸下来之后,“文学本身”还剩下些什么呢?无非就是审美、诗意与自我之类。

不过这里的问题在于,究竟应当如何理解文艺的审美特性?具体来说,“审美”究竟是文艺的特性“之一”,还是“唯一”的特性,甚或是它的“本性”?如果像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样,把“审美”视为文艺的根本特性乃至“本性”,那么诸如意识形态的特性、社会历史与文化的特性等,岂不都成了文艺之外的附属物乃至于累赘?其实这种观点不过是过去“纯审美”学派的理论翻版。这样的“审美本性”论或“纯审美”论实际上并无益于文艺观念的拨乱反正。

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一是由于过去极“左”年代过于强化文艺的政治意识形态性,将文艺的审美特性压抑得太久,因此在新时期的文艺观念变革中,极力要求复归文艺的审美特性,显然是合理和必要的;二是过去在文艺这驾马车上所负载的,又恰恰是极“左”的政治意识形态,不仅给文艺本身,而且通过文艺对人本身都造成了极大的扭曲和压抑,因而在新时期的拨乱反正中,强烈要求把这些极“左”的东西抛卸下去,以实现自身的解放和自由发展,这方面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正如那个泼洗澡水把婴儿一同泼掉的比喻所告诫的那样,不能因为有如上所说的历史曲折与教训,就置文艺本身的基本规律和健全发展于不顾,把文艺历史发展中积淀下来的意识形态特性、社会历史与文化特性等等,当作文艺本体存在之外的累赘而剥离抛弃掉。退一步说,倘若如此剥离之后,这种纯粹化的文艺“审美”又还会剩下什么呢?它所带来的结果又将如何呢?首先从理论上说,所谓文艺“审美本性”论,仍然是预设主义和本质主义的,是经不起理论追问的,它既不能解释文艺的历史发展,更无法回应当今时代文艺的发展要求。以辩证唯物论的观点看,文艺的本质特性应是一种“系统质”,它既是多方面、多层次性的,由此构成其综合系统本质;同时文艺的多重本质特性又是历史的、开放的,它不仅向着历史而且向着现实开放,是在历史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展开和丰富的,唯有在唯物史观的视野中才有可能对它做出合乎实际的理解阐释,对此这里姑且不论。其次从文艺实践来看,以“纯审美”为价值取向的“纯文学”和“回到文艺本身”,实际上意味着文艺拒绝责任与使命,仅仅以自我为中心,自娱自乐,自恋自闭。当此之时,“‘纯文学’被赋予某种形而上学的性质。一些理论家与作家力图借用‘纯文学’的名义将文学形式或者‘私人写作’奉为新的文学教条。他们坚信,这就是文学之为文学的特征。这个时候,‘纯文学’远离了历史语境而开始精心地维护某种所谓的文学‘本质”’。然而,当历史向人们提出一系列重大的社会问题时,“‘纯文学’拒绝进人公共领域。文学放弃了尖锐的批判与反抗,自愿退出历史文化网络。‘纯文学’的拥护者不惮于承认,文学就是书斋里的一种语言工艺品,一个语言构造的世外桃源”。此时的“纯审美”与“纯文学”,就有可能重新成为一种文学教条主义和保守主义。“它除了使‘精英立场’更加变本加厉,使文学变得更加‘小家子气’,更加‘伪贵族’,还能为我们提供些什么呢?”这的确是“纯审美”论与“纯文学”论在历史变革中所遭遇的尴尬和悖论。

二、关于审美快感论

如上所述,“纯文学”之类的概念不过是“一个移动的能指”,并没有确切的内涵,那么“审美”这个概念可能同样如此。美学最初被解释为“感性学”,审美也就被理解为对美的事物的感受、感觉和体验,是一种感性地把握美的方式。在马克思看来,艺术原本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它不同于哲学、宗教、实践精神等其他的掌握方式。其特点就在于是以感性的、审美的方式把握对象世界,既能达到对对象世界的认知,同时也有利于保持人的审美情感体验,进而保持人们精神世界之感性的丰富性。黑格尔曾提出“审美是对人的解放”的命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指,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发展使得科技理性膨胀,人们的感性生活不断萎缩,造成了人性的束缚压抑,因此需要从感性的方面解放人性,而审美正是这样一种感性的解放。

一旦说到“感性”,就会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既可以理解为生物学即肉体生命意义上的感性,指人的肉体感官及各种本能性的感觉、感受与欲求;也可以理解为精神现象学意义上的感性,指人的精神情感生活中的各种感觉与体验。当然后者又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层次境界:有的追求情欲的满足与快感,它可能更多与人的肉体生命的本能性欲求相关;也有的追求精神性的愉悦与美感,可能更多导向精神境界的提升和人性的丰富拓展。那么审美究竟与什么样的“感性”相关联,审美究竟指向快感还是美感,这就关涉到审美观的问题。德国美学家韦尔施认为,从非常广泛的意义上说,“审美”一词指的是感性,它多多少少可用作“感性的”同义词,但严格地说,我们并不将一切感性的东西都称为“审美的”。因为“感性”本身有“粗俗的感性”与“经过培育的感性”之分,快感也有高低层次之别,只有“感性的精神化、它的提炼和高尚化才属于审美。它可以一直延伸到意指过于讲究的高雅、崇高,甚而飘渺的仙境”。所以“审美”这个语词一开始便固有一种特殊的张力,既指感性,同时又与粗俗的感性形成一种距离;它的目标不是普通的感性,而是一种更高的、经过分辨的、特殊培育过的感性态度。正因此,我们并不称一切感性的东西、一切感觉或快感为“审美的”。“审美”绝不是低层次的、为生命利益驱动的本能快感,而是一种高层次的快感,或者适用于自然而然给人愉悦的物体中那些非关本能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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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实践的方面看,审美在根本上是一个人学问题,审美解放说到底也是一个人性解放的问题。在人类发展史上,审美始终与人性的发展丰富相关。从动物的快感到人的美感,应当说是人性生成的标志之一。审美既保持着人的感性体验的丰富性,同时又朝着人的精神情感生活的更高境界提升。它一方面与人类理性精神的建构发展和人性的丰富相一致,另一方面又以其感性体验的丰富性,在人性的丰富发展中起着一种平衡的作用。如果说人类的前期发展,是由动物性的生命活动向着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不断提升,审美也从动物的快感向着人的美感不断提升,从而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实现人性的丰富,并逐步达到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平衡发展,那么到了资本主义时代,这种平衡就随着科技理性的高度膨胀而被打破,带来人性的异化。因此从黑格尔到马克思提出“审美解放”的命题,在本质上就具有“人的解放”的意义。此后包括“西马”学派在内的诸多理论学说,不断倡导“审美现代性”,以抗衡所谓“社会现代性”或“资本主义的现代性”,其实也始终没有脱离这样一个主题。而在我国的历史文化语境中,这种人的感性与理性发展的不平衡,可能更多表现为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道德理性对人的感性生命的压抑,这在过去的极“左”年代就更是如此。因此,我国新时期的审美实践,同样具有“审美解放”和“人性解放”的意义。

但问题还有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把感性与理性的平衡发展看作人性的正常状态,那么理性膨胀而压抑感性固然会导致人性的异化;反过来说,感性膨胀而排斥理性,乃至走向非理性主义,也同样会导致人性的异化。审美虽然是一种感性地把握美的方式,但真正合乎人性的审美,应当是既保有感性的丰富性,而又不排除理性精神的。人类美学史上的各种审美观,大多包含了这种审美精神,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审美解放”命题同样如此。但是随着现代非理性主义思潮的扩展,特别是到了后现代主义时代,文艺审美就更多走向张扬感性而排除理性精神。当精神情感的内涵深度被消解之后,剩下的就只有娱乐游戏与感官的快适,这样图像化时代的视觉快感就代替了精神美感,传统理性主义范畴内的美感文艺,就转化成为后现代思潮下的快感文艺。

我国新时期以来的文艺审美实践,同样显示出这样一种变化。如果说新时期初十多年文艺审美的回归,还更多表现为传统审美精神的回归,那么此后在市场化改革和后现代思潮全球化扩张的双重影响下,文艺审美则在“人性解放”的名义下,继续向着感性化的方向下移滑落。从当初有些人倡导“躲避崇高”和“痞子化”写作,消解文艺审美中的理性精神,到当今一些人干脆走向“怪诞化”写作和无厘头“恶搞”,更把这种审美理性精神彻底解构;从当初争相追逐“游戏化”、“狂欢化”写作,大力张扬“娱乐至上”和审美快乐主义,到如今风行一时的所谓“身体美学”及“身体写作”、“下半身写作”之类,更将本能欲望作为基本人性来表现,从而也将这种彻底感性化的肉欲快感打造成为新的“审美”时尚。有学 者对当下大众娱乐文艺所追求的审美快乐作过这样的剖析:快乐的本质是什么?人们在倾听一位妙龄歌女歌唱爱情,如泣如诉,感人至深;然而,人们同时也在观赏。歌女总是打扮得十分性感,在这个情境中,观赏压倒了倾听,情感的外表退去——在歌唱者上台时情感的外表就明确被否定了,她的性感形象规定了观赏效果。也许人们会说,歌声也得到喝彩,但有必要分辨“最高兴奋值”和“最低兴奋值”。在这种情境中,“最高兴奋值”一般是由性感形象决定的。那些情感价值不过是铺垫、渲染和遮掩,它们是一片绿叶,在朦胧的情感启示录中读出性感的本质内容,这是娱乐文化最需要的“挡不住的诱惑”那种效果。在娱乐场所最受欢迎的“时装表演”中,那几块布头何以能叫“时装”,当“高潮”由泳装系列推进时,娱乐工业制造的快乐的本质已真相大白。在这种快感化“审美”时尚及娱乐消费市场的诱导下,当下一些所谓艺术生产,也就愈来愈追逐欲望生产、快乐原则和当下身体感,审美趣味的下滑不言而喻。

这也正如韦尔施所说,当今粗俗的感性与审美的感性这两层之间的距离愈益接近,“从前,人们说到‘审美’,必有高远的需求需要满足;在今天,低层次的要求亦足以敷衍。故而取悦感官的某种安排,亦被称之为‘审美的’。升华因素如此降尊纡贵,审美需求已经接近了本能领域,甚至是在此一领域中孕育而出”。在这里,审美学意义上的感性解放,被悄然替换成了生物学意义上的感官欲望的放纵,人的精神美感下降为动物式的官能快感。当代审美观或审美精神的这种滑落,显然已影响到当代文艺实践中的审美价值取向。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必将使审美活动中的感性与理性重新失去平衡,这不仅会造成审美本身的异化,同时也将导致人性的异化。

三、关于审美日常生活化

与上面所讨论的问题既相关联又有所不同,这里关涉如何理解文艺审美的“边界”及其品位问题。

在近一时期理论界的有关讨论中,“日常生活审美化”与“审美的日常生活化”这两个概念往往混而不分,似乎说的是一回事,然而我以为,还是有必要把两者区分开来讨论,只有这样才能把其中所包含的审美观念分辨得更清楚一些。

所谓“日常生活审美化”,是指日常生活中的审美装饰,或者说是“用审美因素来装扮现实”。如果说在物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无论是人们对生活资料的生产,还是人自身的需求与感觉,都还只是“囿于粗陋的实际需要”,食物也只具有最粗糙的形式,人们还感受不到事物的美和特性,那么到了后工业化社会乃至消费主义时代,就有了足够的条件实现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当今到处在建花园城市和休闲广场,遍地搞美化亮化工程,艳丽刺激的广告夺人眼球,五彩缤纷的商品包装令人眼花缭乱,美食服饰不断花样翻新,居室装修新潮迭出,化妆美容美发早已普及,身体纹饰、人造美女美男又成新宠……这恰如韦尔施所描绘的那样:“审美化明显地见之于都市空间中,过去的几年里,城市空间中的几乎一切都在整容翻新。购物场所被装点得格调不凡,时髦又充满生气。这股潮流长久以来不仅改变了城市的中心,而且影响到了市郊和乡野。差不多每一块铺路石、所有的门户把手和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没有逃过这场审美化的大勃兴。”

那么,应当如何看待这股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潮流与趋势呢?辩证地看,应当说这既是一种社会的进步,但同时对审美而言,可能又恰恰包含着一些反美学的东西。按韦尔施的看法,审美化有表层的审美化与深层次的审美化之区别,而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实质上是审美因素对现实的包装,是一种浅表层次的审美化。这种日常生活审美化,一方面与人们的享乐主义生活及其价值观相关。当今日常生活日益时尚化,“经验和娱乐近年来成了文化的指南。一个日益扩张的节庆文化和娱乐,侍奉着一个休闲和经验的社会”。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事实确证着,“在表面的审美化中,一统天下的是最肤浅的审美价值:不计目的的快感、娱乐和享受”。而另一方面,审美化也作为消费社会的一种经济策略而被运用,大都服务于经济目的。一旦商品通过包装与审美联姻,便能提高身价,甚至原来无人问津的商品也能销售出去。这样,原先是硬件的物品,如今成了附件;而原先是软件的美学,则赫然占了主位,成为一种自足的社会指导价值。况且,“倘若广告成功地将某种产品同消费者饶有兴趣的美学联系起来,那么这产品便有了销路,不管它的真正质量究竟如何。你实际上得到的不是物品,而是通过物品,购买到广告所宣扬的生活方式。而且由于生活方式在今天为审美伪装所主宰,所以美学事实上就不再仅仅是载体,而成了本质所在”。当然问题还并不仅限于此,这种没有限度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势必导致“审美疲劳”,从而带来“审美化的混乱”。如韦尔施所言,“全面的审美化会导致它自身的反面。万事万物皆为美,什么东西也不复为美。连续不断的激动导致冷漠。审美化剧变为非审美化”。正因此,韦尔施倡导“反思的美学”,呼唤以“审美的理性”来打破这种“审美化的混乱”,期望“在甚嚣尘上的审美化当中,留出一些比较悠闲的审美领地”。而这正意味着呼唤艺术审美的出场。

“审美的日常生活化”命题,显然更多与艺术审美相关。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审美”是专属于艺术的特性与功能,审美的领域也就是艺术的领域,“审美”与“艺术”几乎就是同义语。这从审美实践来说,应当是人类审美活动不断向艺术审美提升的结果;而从审美观念方面来看,则可能与古典主义美学观念的强化有关。当初鲍姆加登创立美学学科时,仅将其界定为“感性认知的科学”,作为认识论的一个分支,它的认识对象并不仅限于艺术,也还包括其他审美现象。而半个世纪后,黑格尔则明确地将美学理解为“艺术的哲学”,更精确地说是“美的艺术”的哲学。在古典主义美学时代,这一观念被普遍接受并不断强化,对艺术与审美实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以至于普遍把审美限制在艺术上面,而艺术审美与日常生活的距离则被拉得愈来愈远,乃至彼此隔离开来,成为象牙塔里的高雅享受。到19世纪后期,西方艺术开始走出古典主义传统,艺术与日常生活之间原有的森严壁垒被打破,艺术审美开始走向民间大众。在20世纪大众文化蓬勃发展的背景下,艺术审美与日常生活合流便成为一种流行趋势。至于到了当今的后现代消费社会,艺术审美的日常生活化就更被当作一种后现代审美时尚而广被追捧。英国学者费瑟斯通描绘说:“在艺术中,与后现代主义相关的关键特征便是:艺术与日常生活之间的界限被消解了,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层次分明的差异消弭了;人们沉溺于折衷主义与符码之繁杂风格之中;赝品、东拼西凑的大杂烩、反讽、戏谑充斥于市,对文化表面的‘无深度’感到欢欣鼓舞;艺术生产者的原创性特征衰微了;还有,仅存的一个假设:艺术不过是重复。”“审美的日常生活化”所表征的是,文艺的降尊纡贵走向民间大众,融入日常生活。从社会文化背景看,它显然与日常生活中的快乐化、享乐化倾向对文艺审美的“召唤”相关,是生活享乐化与审美娱乐化二者一拍即合的结果;而从文艺审美本身来看,则显然是审美精神不断下移走向“泛化”发展的一种必然归宿。

文艺审美的日常生活化可能带来两个方面的结果:一方面使文艺从圣坛回归民间,从精英回归大众,从艺术回归生活,在民间生活中获得一种现实的、世俗性的生命力,以及比较广阔的消费市场;但另一方面,文艺审美在大众化、世俗性的同时,往往不得不屈从日常生活中审美消费的潮流,从而不断降低艺术审美的水准,消解真正的艺术审美精神。正如阿诺德·豪泽尔所说,“每当艺术受众的圈子扩大一层,他们的鉴赏水平就下降一级”;“受众越多,它的艺术消费行为就越被动,越无鉴别性和批判性,它越是欣然接受那些标准化的、效果有所保证的艺术作品”。就像流行歌曲一样,它不但支配大众,而且塑造大众,当人的审美感觉只会跟着流行趣味走的时候,“独立的自由审美就必然会被取消,因为美必须同时被个人体验,一旦只是被公共地体验,它就会走样,就会使审美经验消失在公共经验之中”。其实早在20世纪上半叶,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等人,就已经激烈批判过这种艺术的大众化、时尚化倾向,并提出“否定的艺术”与“艺术的否定”之命题,坚决反对艺术与现实的同一合流,主张艺术站在否定批判性的立场,与现实保持应有的距离与“张力”,使其不至于完全堕落被生活现实“同化”吞并掉,这既是艺术避免走向没落的自我拯救之途,也是通过艺术对生活平庸化的拯救。然而将近一个世纪过去了,艺术似乎并没有改变继续走向日常生活与流行时尚的进程,尤其是到了当今所谓后现代消费社会,更进一步与日常生活审美化合流,正如韦尔施所看到的那样,“做日常生活的美化者和建筑设计师,是许多艺术家已经在走的路”,而且一些人是自觉自愿这样做的,即使这样会加速艺术的自我“终结”,在“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潮流中陷入灭顶之灾,他们似乎也全然不顾、在所不惜。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10

在马尔库塞看来,艺术的价值在于它不向现实妥协,并与之保持了一定的批判距离,在于它表达着人的自由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唤起人们对解放形象的向往。“只要不自由的社会仍然控制着人和自然,被压抑的被扭曲的人和自然的潜能只能以异在的形式表现出来。”〔2〕他认为艺术的异在性意指艺术通过对语词、声音、色彩、意象等方面的颠倒重构达到对文学作品的陌生化及对日常意义的重构,由此打破人们对生活的固有的感知方式,使人进入一个崭新自由的生存维度,并重建一种新的感知方式,从而实现对现实的倾覆与超越,并以此筑造出一个比现实社会更真实的幻想的本质世界(因为现实社会是一种压抑性的、非本真的现实,而艺术所创造的现实是对压抑性现实的否定、对人的解放的渴望,所以是一种比现实社会更本真的现实)。马尔库塞始终坚持认为艺术的政治潜能在于艺术本身,认为艺术以其自律可以抗拒并超越特定时代和阶级限制而直指人的主观性及自然本性,并成为一种对既存社会的反抗力量。然而技术合理性在对文化的整合过程中侵蚀着艺术的对立、超越性,那曾与现实秩序格格不入的资产阶级早期艺术也在资产阶级成为统治力量之后被顺利收编,抒写灵魂的文学艺术统统成为有交换价值的商品,在流通中,交换价值成为衡量文学艺术价值的标准(这里指的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所批判的“文化工业”的现象,即在发达工业社会强大的整合力之下,在大众文化的走向中,文化艺术的商业化、标准化倾向),艺术的异在超越性遭到了现实的拒绝,艺术对现实的批判及艺术的政治可能也就此荡然无存。艺术此时亟待拯救其“否定”的合理性,为此,就需要打破传统的艺术表现形式,从艺术的“异在效应”出发,通过审美形式的全面革新保持与现实的距离,达到对现实的反省,使艺术富有一种持久的审美颠覆力,以此激发人感性的本能、唤醒人对解放及自由的渴望。

审美形式的政治潜能所在

艺术的异在性何在?艺术何以能实现对现实秩序的否定、反抗和超越?马尔库塞指出,艺术的异在性正在于审美形式本身,艺术正是通过其内在形式抗拒现实的。也就是说,审美形式企图通过对艺术的语言及形式、对事物感知和理解的方式的重组,打破人们习见的感知方式和日常生活经验,颠覆现存秩序,从而赋予审美艺术一种异在的力量,使其从现实中分离出来并进入艺术自身的本真现实中,最终成为一个自足的整体。

(一)“审美形式”之政治潜能

马尔库塞指出:“所谓‘审美形式’是指把一种给定的内容(即现实的或历史的、个体的或社会的事实)变形为一个自足整体(如诗歌、戏剧、小说等)所得到的结果。”〔2〕作品的价值在于它转化为形式的内容。艺术作品自身只有作为一个自足的整体具有了结构秩序,才有可能实现对现实的异在,从而摆脱社会对它的整合并反抗现实秩序。艺术应凭借审美形式自身实现对现实的社会意识形态及阶级性的超越,从而指向个体的感性解放。艺术本身即是革命。面对新型的社会控制形式对异在性力量的全面整合,文化艺术的对抗性内容被社会吸纳力掏空。这就要求艺术要超越任何特定的阶级文化范围而针对审美形式本身进行革新。对艺术形式本身的反抗已不新鲜,马尔库塞提到在古典美学的最盛期,对艺术形式的反抗是浪漫派的题中应有之义。他认识到,革新审美形式,就需要摧毁那些习见的、占统治地位的形式以及事物习以为常的显现方式,唯有这样,才能拯救艺术。为此,审美形式需要放弃传统的艺术形式而诉诸于新的审美形式,通过“任何语词、任何色彩、任何声音都是‘新颖的’和新奇的,它们打破了把人和自然囿蔽于其中的习以为常的感知和理解的框架,打破了习以为常的感性确定性和理性框架”〔2〕。艺术拒绝为博物馆、为节日、为大众的超脱而存在,也就是说拒绝“为艺术而艺术”,而要具有现实性意义。从语言层面来讲,由于语言领域遭到现实的封闭(这里指语言走向贫瘠、单调化),进行艺术革新时就需要一种崭新的语言。马尔库塞指出,这种崭新的语言既可能来自艺术领域,也可能来自民间传统语言领域,即来自民间的俚语、俗语等反规范的语言(这类语言一般是被压迫者的语言,最典型的就是黑人语言。这种语言充斥着大量的猥亵语言及反规范化的成分,但并没有经受住考验,而是逐渐被日常的大众语言所吸纳,成为无关紧要的口头禅)。在今天,后一类语言已丧失了其政治冲击力。而唯有在艺术领域中,一种处于颠倒形式的崭新的艺术语言,才可能用来作为政治斗争的武器以反抗现存社会。同时,在艺术本身所具有的风格形式中潜藏了艺术解放和认知的力量。这意味着审美形式中的语言摒弃了一切既定的表达习惯,通过一种全新的语言来界定事物,从而为人们带来了全新的感受方式和经验。由此可见,审美形式是艺术实现自律、异在于现实的根本所在,即只有通过审美形式,艺术才能实现其政治可能。倘若艺术放弃了审美形式,便是放弃了其异在的、自律的本质,便会丧失自由而屈从于它原想控诉的现实秩序,进而放弃自身责任,取消自身的存在价值。审美形式的革新致力于将否定、批判及超越等要素引入人们的视野及感知领域,呼唤人们本真的感性意识,激发人的主体意识,促使人去改变社会,争取自由与解放。那么审美形式是如何使艺术成为一股潜在的政治力量而实现对现实秩序的对抗的呢?

(二)作为现实形式的艺术

艺术作品作为一个自足的整体,其形式和内容并非是截然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渗透转化的。“一件艺术品的真诚或真实与否,并不取决于它的内容(即是否‘正确地’表现了社会环境),也不取决于它的纯粹形式,而是取决于它业已成为形式的内容。”〔2〕马尔库塞摒弃了传统的内容形式二分说。他认为,审美形式是内容转化为形式、形式整合了内容之后的“作为形式的内容”,艺术作品由其审美形式所规定,审美形式是评价艺术作品的价值标准。艺术作品作为现实形式的商品,在被大量复制、重新编排阐释和反复翻译等流传过程中,面对新的历史语境,可能会失去其本来的面目。马尔库塞看到了艺术走向商品化的倾向,并认为唯有作品本身依然保持了其同一(这里的同一指的是,在艺术作品中,内容转化为形式、形式整合了内容之后形成的审美形式。真正的艺术作品应该具有审美形式,它使作品保持了内容与形式的同一),而所有的变化都源于此(这里的变化就是指艺术作品在大量复制、流传、阐释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变化,而这些变化都源于艺术作品本身)。“那种构成作品的独一无二、经世不衰的同一的东西,那种使一件制品成为一件艺术作品的东西———这种实体就是形式。借助形式而且只有借助形式,内容才获得独一无二性,使自己成为一件特定的艺术作品的内容,而不是其他艺术作品的内容。”〔2〕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无论怎样被复制、阐发甚至歪曲,当我们再次面对它时,依然认为它是一件艺术作品而非其他的原因,正在于它被赋予了艺术的审美形式。马尔库塞认为,艺术的真实在于其业已成为形式的内容,并不断重申审美形式在艺术作品中的专制作用。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就是艺术素材形式化与风格化的过程,即在审美转换中内容转换为形式的过程。一方面,艺术要筑造一个本真的现实,需以现实的素材为出发点,它使得艺术成为现存存在物的一部分。审美形式依赖于文化质料,艺术形式无论怎样革新,都是对这种给定的文化质料的转换。可见,艺术作品应以现实为出发点,作为现实存在的一部分,以此在对抗现实、实现人的解放方面发挥其政治功用。一方面,质料需要摆脱自身的直接性,通过审美形式达到对自身的艺术升华。质料可能被重复利用,但要成为一件艺术作品,需要在形式的审美转换中脱离内容的直接性,即必须受制于审美造型,现实内容需要“风格化”,质料被组合、整形、调整后,其内容及意义可能被形式完全改变,其中直接而未曾被把握的力量也在形式化中被“秩序化”并融入了艺术作品的整体。同样的质料一旦经过审美造型,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拥有异在性和自主性,并超越既定现实,在另一个虚幻的现实中指向本质和真理。这事实上就形成了马尔库塞所谓的“形式的专制”。在形式的专制下,现实的虚假与艺术的本质区别了开来,艺术的审美形式压制着内容表现的直接性;同时,艺术作品也作为一种现实中的被压抑物存在着、表现着、反抗着。马尔库塞指出形式就是否定,审美形式能够自足地表现对现实不自由的反抗,引导人渴望去挣脱现存秩序。可见,“审美形式”在马尔库塞的视野中具有本体论的意义。

(三)颠覆语言结构

马尔库塞还把视野投向了语言领域的重建。在现代社会的语境下,语言本身所具有的否定和超越的意味已消失殆尽。在《单向度的人》中,马尔库塞指出,在新兴的控制形势下,社会的控制甚至延伸到了话语领域而导致话语领域的封闭,现存社会中语言的表现力被剥夺,语言的功能化使其丧失了本有的倾覆力。马尔库塞认为,要实现艺术对现存秩序的异在及审美形式的革新,必须颠覆传统的语言结构。他企图通过颠覆语言最基本的结构来更新语言的感知方式、颠覆现实的权力结构,也就是企图在形式方面寻求解放,即打破既有语言及意象对人的控制,寻求一种具有不妥协性的语言。在《论解放》中,马尔库塞首先看到了民间亚文化群体的语言传统中所具有的反抗性及革命意义。然而在《反革命与造反》中,他对此类语言的首肯热情冷却了。他认识到,民间语言的反规范性虽使其自身具有了一定的政治反叛意义,但这种语言极易被现存社会秩序收编整合,一旦成为在体制内运行的“标准化猥亵语言”,其反抗性便消失殆尽,其政治革命意义也随之不再。为寻求一种崭新的语言,马尔库塞再次将视野转向了艺术领域。他指出,文学艺术中的语言虽也体现着这种异化(即上面所提到的民间语言的被整合与异化),但它能够在自身中实现对异化现实的超越,使文学艺术成为语言的乌托邦(艺术能在自身中实现对现实的超越,一方面是因为艺术与现实的距离使其具有异在性和表达批判的自由,另一方面是因为艺术语言本身可以免于被现实整合,在艺术中保留语言形式的独特性与政治意义)。“在社会的另一极,即在艺术的领域中,对‘给定’的现实存在的否定和抗议传统,却一直固守着自己的天地和自己的权利。在这里,另外一种语言、另一种意向继续交往着、被听到和被看到。”〔2〕马尔库塞认为这种崭新的不妥协的语言不可能被我们“发明出来”,而需依赖对传统语言的颠倒使用,“在传统本身允许、保护和保存另一种语言和另一种意象的地方,我们自然就可能找到这种颠倒的可能性”〔2〕。他极为推崇先锋派的文学作品、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的作品。在此,文学拒斥着言语本身的结构,拒斥着句子的结构。为摧毁牢不可破的单向度语言结构,打破既成语言对个人感受认知方式的压抑,马尔库塞激进地提出艺术作品要碾碎完整的句子结构,并企图将言语拉回到其被命名之初的语词阶段,也就是通过对语词的颠倒重组,使语词不断抛弃人们所熟悉的日常意义而得到重新组织,并产生一种陌生化的效果,进而让读者产生一种不同于日常经验与感受的新的感知方式。可见,他看重处于分散状态的孤单的词,拒绝句子中统一明晰的规则。然而这种对语言的解构很可能导致语言在表达应用中的贫瘠,因为如果没有句子,艺术作品的表达也就缺少了因果关系,而只是零落的短句词语的松散拼凑。在此,马尔库塞显然低估了语言结构强大的基础力量,因此,在将这套理论引向实践时,就未免力不从心。

审美乌托邦

马尔库塞在晚年,也即美国学生运动退潮之后,思想发生了一次转变,视野从激烈的社会运动场转向了审美艺术。但艺术在他这里,并非为艺术而艺术,他看重的是审美艺术潜藏的政治潜能,希望通过审美艺术来寻求人和现实的解放可能。他高度认可了艺术在解放人的感性和反抗现实中的积极作用,并指出艺术的本质即是革命。然而他又极力反对将艺术直接作为革命的工具,认为艺术同革命实践的关系是间接的,艺术不能付诸于激烈的实践,而是借审美形式表达其革命诉求。马尔库塞对艺术与革命的态度是复杂的,这也不免让人质疑其所谓的审美艺术中巨大的政治潜能是否只是他个人一厢情愿所构建的乌托邦。

(一)艺术与革命的间接性

面对革命主体的一再缺失,马尔库塞企图通过艺术召唤处于潜在状态的革命主体并改变他们的意识,进而间接地改变世界。关于艺术的革命潜能,笔者在开篇已做了详解。马尔库塞在谈到资产阶级文化时还指出,艺术的革命性及政治可能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艺术在与现实的对立及超越中实现其批判性,例如19世纪文学艺术中那些处于支配地位的反资产阶级的作品,便是通过挣脱资本主义的残害拒斥着、控诉着现实;其二,艺术还展示着对世俗的救赎、对人类解放的承诺。他认为人的感性本身并不低级,只是它处于一种低级的外在秩序当中。要实现对人的感性意识的解放,关键在于艺术所潜藏的革命性。在马尔库塞看来,艺术的革命性并不是直接的,“艺术与实践的关系毋庸置疑是间接的、存在中介以及充满曲折的。艺术作品直接的政治性越强,就越会弱化自身的异在力量,越会迷失在根本性的、超越的变革目标”〔2〕。他认为,面对强大的社会整合力量及文化自身的肯定性质,艺术的倾覆力必定要依赖于审美形式。在《审美之维: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考察》一文中,他讨论了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观点,就其中六点进行了批评,对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中的正统观念②批判尤力。他指出,艺术的革命性并不在于表现特定社会阶级的利益及世界观,而在于审美形式本身,并批判了那种把艺术看作一种特定意识形态的观念。马尔库塞认为,“正统”美学理论由“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概念推衍而来,它将物质基础作为真正的现实存在,从而造成了对主体领域的低估,也就是对个体意识的低估与忽视。马尔库塞还批判了艺术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反对将艺术作为现实斗争的直接工具,作为革命斗争的传声筒、阶级的代言人,认为现实主义的反映论侧重反映的是社会现实的现象层面。他更欣赏先锋派艺术作品,因为它们作为现实形式的艺术,以其超越性与批判性对抗着现实,实现了对审美形式的革新及守护。可见,艺术的审美形式是马尔库塞最为关注和看重的,因为只有通过审美形式,艺术才能实现自律并和现实保持一定距离,进而与现实对抗。在他看来,艺术不是作为现实斗争的直接工具、作为一个阶级的传声筒而与现实对抗的,它首先要实现和成为艺术本身,实现自律,即作为自律的存在。倘若艺术丧失自律成为实践裸的工具,即艺术与实践之间的张力被削平,艺术也就丧失了它在现实当中的革命及对抗的意义。可见,在马尔库塞那里,艺术与革命呈现出一种对抗性的统一关系,艺术不是革命的直接工具,而要在审美形式的主导下来实现自身,从而发挥其现实的革命性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的政治潜能并不是直接性的,而是间接的。

(二)审美之政治乌托邦?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11

论文摘要:“美学”这一学科的基础问题永远是关于它自身的问题,即这样三个相互关联着的问题:什么是美学,什么是艺术,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这三个问题因其基础而一直深深困扰着当代美学界。本文呼应着宗白华先生八十年前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而重提这个问题,并给出了自己在新的历史语境中的新的回答。本文重点论述了:美学、艺术与现代性问题,艺术品成立的三个基础性条件,以及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美学学科的问题。

一、什么是美学?

从美学到艺术学,横跨了两百多年,这门学科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从一门纯哲学变成了一门经验科学,研究的旨趣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流派、观点和著作。这些著作涉及到了美学研究的各个方面、各个层面。概括起来,美学研究的主题大致上包括:

1. 美是什么的问题。从苏格拉底、柏拉图提出这个问题以来,它一直是哲学家们关注的中心问题。尽管现代美学普遍地将这个问题视为没有答案的问题,但“美”仍然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主要价值。因而美是什么的问题决非无意义的问题,它仍然是美学保持自身和向前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因。但是,“美是什么”的本质定义的困难早在苏格拉底那时就已经被认识到了,在当代分析美学中被最终定论为一个错误的问题形式。但是,在当代的现象学——解释学美学那里,这个问题依然存在,人们可以不再试图给出一个本质的美的定义,但可以从经验水平来回答这个问题。如把美(优美)规定为和谐、对称、均衡、小巧、柔和、波浪线等,也可以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给出一种解答,如“美是道德的象征”(康德),“美是作为无蔽的真理的一种现身方式”(海德格尔)。

2. 美感和审美经验问题。美感问题可以看成美是什么问题的另一种形式。美学诞生时的本义就是研究作为一种认识形式的审美感性的,所以美感问题是美学的基本问题。当代美学又重新回到对这个基础问题的关注,尤其是今日的美学生物主义、身体美学和物质美学。感觉、感性、美感、审美、审美感性、审美经验,这些词构成了一个意义相近但又有差异的家族。细心的人会发现这些词有一个从“感觉”到“经验”的过渡。这两个词的意义、用法当然不同。“感觉”强调的是审美的起点性,一切都“从感觉开始”(陈嘉映) ;而“经验”一词强调的是审美的复杂性、丰富性和“在世”特征,杜威的一本书,名字就叫“艺术即经验”①。

3. 艺术是什么的问题。这也是当代美学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从20世纪影响颇大的一些艺术家及其作品来看,20世纪的艺术实践不再以感性为基础,而是纠缠着“艺术本身是什么”这个抽象的哲学、美学和艺术史问题。这个问题有时候被表述成艺术能不能定义的问题,有时候被表述成到底有没有艺术的问题,其要义在于取消大写的艺术(Fine Arts),把艺术重新还原为生活的基础。这种对艺术——不仅艺术,尤其还有哲学——的还原运动是20世纪后半叶的一种典型意识,这种意识最深刻地体现在20世纪两位大哲学家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身上。

4. 艺术作品问题。在构成艺术活动的各个要素中,艺术作品是中心。对艺术作品(不管是诗歌、绘画、雕塑、音乐还是建筑),我们能够进行抽象的结构分析吗?某一具体的艺术作品,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吗?对于具体的艺术作品,美学家和批评家能够进行意义阐释吗?

5. 艺术家和艺术创作问题。这构成了艺术活动的另一个要素。艺术作品,乃是某一个体的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制作出来的,所以美学要问的是,艺术家创造性的源泉在哪里?什么是天才?什么是想象力?艺术创作的内在机制是什么?

6. 艺术接受问题。艺术家通过劳动,即艺术创作,制作出作品,他把作品交给委托人、展览馆,到达大众。委托人和大众是如何接受作品的?接受跟创作之间是种什么关系?作品被接受之后,进入人们的审美鉴赏范围,这又涉及到人们对它的评判——接受还是拒绝,涉及到趣味问题、风格问题、批评问题,最后还涉及到一个艺术教育的问题。

7. 美学、艺术与现代性问题。这是我们最后要探究的问题,即对美学和艺术的社会学历史学条件的研究。学术界认为美学和艺术乃是一个现代现象,二者之间存在一种呼应关系。美学的真正旨趣并不在于形成一门客观知识,而是在于提出一种生存论和世界观主张②。正是在现代性问题的困境之中,艺术家们开始了他们的艺术创作,这决定了他们跟以往完全不同的创作方向和主题。随着艺术成为大写的艺术,艺术终于摆脱了传统的对于基础性社会观念的依附角色,成为自律的艺术,艺术家则成为“天才”,艺术传播的速度也大大加快,这就追逼着艺术需要不断革新,艺术形式不断变化,不断地玩新花样,这场从印象派开始的艺术大跃进运动终于在最后导致了“艺术”自身的彻底崩溃。

二、什么是艺术?

美学的研究对象之一是艺术,在许多美学家那里艺术甚至是美学研究的唯一对象,美学变成了艺术哲学——谢林、黑格尔、尼采、海德格尔,差不多都如此(虽然现在又有一种回流的趋势③)。宗白华先生也认为研究美学不能撇开艺术,必须紧密地联系艺术。美学把它的主要研究对象改为艺术,这里确实有一种必然:一、可以通过研究艺术而重新回到感性问题和审美经验问题 ;二、自然美和艺术美的性质并不相同,艺术是人类的一种制作活动和产品,而人类对于自然却存在一种归属关系,它首先不是一种审美关系,所以比较起来,自然美和“自然”的概念相当难以把握,而艺术把握起来相对容易;三、艺术还有许多自然并不具备的社会角色和社会作用,此外,艺术还有一个历史——艺术史,这些构成了许多哲学家和艺术理论家所关注的焦点。

那么什么是艺术呢?极宽泛地讲,艺术就是人类的一种制作活动和其产品,这种产品必须是首先诉诸人类感性的。但并非任何制作出来的东西都是艺术,只有那些达到极高水准、引起人们惊叹的作品才是艺术作品。艺术首先是一种技术,所以古代人一般都“技”、“艺”不分,但并不是说这两者之间就毫无区别,古希腊人已经相当崇拜那些技艺高超的“艺术(技艺)家”了,只是他们的语言还没有把这二者明确分开。人类赞赏和崇拜高超技艺,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本能。如果技艺能达到这种境地,就可以称其为艺术了。所谓“妙造自然”、“出神入化”,用庄子的话说,就是“由技入道”,由外在的受到种种限制的“技”,进入“道”的“自然”、“自由”境界。艺术之为艺术——而不仅仅止于技术——的一个关键性的标志,就是必须达到“由技入道”。

可见,艺术品的三个基础性条件是:1.它 是人的技艺的制作物而不能是自然物; 2. 它是诉诸人类感性的;3. 它达到了出神入化、由技入道的境界。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艺术”不是一个标志着人类某一特殊活动领域的概念,它只是一个带有褒扬和赞赏意味的“形容词”或者“叹词”,是对由人类双手制作的物品(相对于自然物和自然景色)所引发的那种“奇迹”感受的一种赞赏性的表达。任何一个社会都离不开这种奇迹的感受和经验,所以对大多数社会来说,艺术活动类似于一种仪式或者节日——对此我们只要想一想文艺复兴时期大师杰作的揭幕仪式就清楚了。

可是,这种关于“艺术”概念的定义和用法跟我们现在的用法并不完全一致。我们今天所说的艺术,首先就是指人类的某一特殊活动领域——诗歌,绘画、音乐、舞蹈、雕塑、建筑等。艺术失去了外在的社会目的和社会依赖(如对巫术、神话和宗教的依赖)之后,获得了以“审美”和“认知”——尤其是前者——为目的的艺术“自律”。我们前面讲过,这种大写的艺术概念(Fine Arts),完全是现代社会条件的产物,是由从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社会条件和现代审美意识形态共同合成的。它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的确带来了艺术地位的提高、艺术的繁荣和不断变革,另一方面也在短短两三个世纪的时间内就耗尽了这种激情和艺术变革的可能性,最终使自己走向崩溃。

这种艺术的现代观念,在20世纪受到了理论家但首先是艺术家们的激进挑战。“没有艺术这回事,只有艺术家而已”(贡布里希),“人人都是艺术家,人人都不是艺术家”(朱青生)。杜尚的小便池(以及画胡子的蒙娜丽莎)更是对这种艺术观念的相当机智的“哲学”质疑。

杜尚的小便池并不含一点技艺,因此在我们看来它不可能成为艺术,它只是一个事件,一个由贴有“艺术家”这种特殊身份标签的人——是所谓的“艺术界”和当时的艺术情境赋予了他这种可以天马行空为所欲为的身份资质——在某种特殊的历史和艺术情境中实施的一个带有相当强悖论和讽刺意味的行为而已。

所谓悖论,是说杜尚这个人的艺术家身份所隐含的技术家出身,跟他毫无技术成分的作品(小便池)对他艺术家身份的否定之间的悖论。在这种艺术情境中,杜尚的艺术家身份是一种逻辑在先的身份,并不需要技术来确证这种身份,而正是受这样一种身份的驱赶,杜尚才不得不去挖空心思“创作”出一个要具备新异性和独创性的“作品”(这种对新异的追求也是现代社会艺术创作机制的内在要求)。他发现已经无路可走,所有的道路都到了尽头, 惟一还剩下的一种可能就是“自我否定”——自嘲、自毁、自渎。否定什么呢?否定这种强加于我的“艺术家”身份,否定以“艺术”的名义对我的驱赶,否定这个“艺术界”的存在合法性,否定大写的“艺术”——最终,否定这个并不适合艺术的技术时代本身。而最适合用来实施这种自渎行为的就是工业现成品—— 一个男用小便池。

应该说,杜尚的逻辑是无可辩驳的。他的手法——呈现悖论,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也是高明的。那么,杜尚的小便池到底是不是艺术品呢?不是,根据我们上面的定义,它缺乏艺术之为艺术必不可少的技术(手艺)出身。只有且仅在这种情况下,即当我们仍然因袭那种大写的艺术观念和遵循着那种与之配套的艺术体制的情况下,杜尚的小便池才可以说是艺术品。杜尚只是利用他的小便池把这种艺术观念推进到极端而已。他的另外一件作品,画胡子的蒙娜丽莎,则把攻击的矛头对准了艺术之为艺术所必不可少的感性基础,他攻击的并非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是古典的美的观念(如果那样就太浅薄了),而是“感性”自身。通过对“感性”的嘲弄而达到展示悖论的效果。蒙娜丽莎神秘微笑的画面建构在画上了两撇小胡子后一下子坍塌了,而艺术感性的崩溃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生活方式本身的状态。

通过推进到极端,使其内在的悖论性质完全暴露出来,这正是杜尚的高明之处。杜尚没有像黑格尔那样宣布艺术的终结,他只是让这个事实自己呈现出来,其实是一回事。艺术在失去了它的宗教基础之后,在我们这个时代又丧失了真实生活的土壤、跟人类感性的联系,所以它不得不走向崩溃。在我们今天看来,这好像是一个逻辑的必然过程,也已经是一个既定的社会历史事实——这个早就被黑格尔预言过,又被海德格尔重提④。

三、美学与艺术

美学与艺术的关系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需要美学去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学术界一直都是混沌不清的。一方面,美学(Aesthetics)就其本义是研究审美感性和审美经验的,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这个方向的美学研究通过审美心理学得到了强化。但必须看到,就是美学的这层本义,却几乎受到了哲学家们的一致反对——从谢林、黑格尔到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他们尤其反对的是美学中的心理主义、主观主义。中国学界也有论者推崇此说,认为美学要成为真正的科学,必须把它的研究对象限定在“艺术文明”上⑤。

必须承认,从根本意义上讲,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是正确的。他们深远的目标是要把艺术和哲学重新置回生活的基础——不仅要基于生活,更要紧的还是为生活奠基。为此,对他们来说,美学不仅是不必要的,而且美学从根本上讲就是一个错误,是一种被人为扭曲的理论形态。

然而,我想反问的是,作为一门学科的美学是可以反对的,但作为一种影响广泛的现代审美意识形态的美学也是可以反对的吗?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美学,只能把它的基础奠定在“感性”、“审美”这样的概念之上,而不能奠定在艺术概念之上。艺术只能是美学的基本主题之一,感性和审美是美学的另一不可或缺的主题,甚至还是美学之为美学的原始主题。

当然,必须反对美学中的主观主义和各种心理主义的假理论。但我们却无法反对时代意识,无法反对自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以来被广泛扩散的审美主义意识形态和审美主义伦理学。尽管我承认这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病症之一,尼采和福柯是这种疾病和高烧的典型代表。但我们首先只能接受它,接受这种意识形态,接受美学本身,接受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完整意义和原始意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终伺机寻求对美学的根本突破。

美学(或审美意识形态)把艺术收纳为对象,给予其高贵的身份,赋予其严肃的使命,在经过长达二三百年(或者更长)的长途奔波之后,艺术终于试图挣脱开来,扬长而去。这个扬长而去不是别的,就是艺术的终结。

只不过,这个终结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这种终结发生得如此缓慢,以至于它需要经历数个世纪之久。”⑥

在这个缓慢的终结过程中,我们仍然需要美学,也需要艺术。需要美学,是由于我们仍然不知道,一种审美主义伦理学到底是否可能,一种怎样的审美主义伦理学才具可能; 需要艺术,是由于艺术不会一下子就死掉,还由于在这个时代,我们仍然需要艺术来发挥审美、批判和拯救(起码是唱唱反调)的功能。

既然历史永远都是一种可能性,那么,关于艺术的未来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不知道时日的某一天,不知道什么地方,人类的精神本能重新从废墟中苏醒,火种会重新点燃,黎明会重新到来——那将是一个属于诗人和艺术家的节日,是全人类的节日。但我们不知道这会不会发生在我们自己的时代。

艺术审美的意义范文12

【摘 要 题】阐释与真理

【关 键 词】哲学诠释学/人文科学/反美学/审美真理/理解和解释

【 正 文】

无论从诠释学的发展历史,还是从当代诠释学的理论类型来看,诠释学都并不只是指某种单一的理论,各种诠释学都对理解、如何理解、理解如何可能的问题,做出了有益的探讨(注:(John D.Caputo,Radical Hermeneutics:Repetition,Deconstruction,and the Hermeneutics Project.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7.)拙著《理解事件与文本意义—文学诠释学》第一章“当代诠释学语境中的哲学诠释学”部分,该章对当代诠释学中的五种重要理论做出较为详细的论述,并对哲学诠释学与其他诠释学做了比较性的论述(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3月版)。)。但我认为,就其对当代美学和艺术理论的思考来说,加达默尔创建的哲学诠释学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如何以人文科学的特殊方式理解和解释方法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的真理问题上,为我们探讨艺术问题和美学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可资借鉴的思想洞见。

J·格龙丹谈到加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时写道:“《真理与方法》开始部分的核心是‘对审美意识抽象的批判’。《真理与方法》从美学开始似乎采取的是一种迂回曲折的路径。因为《真理与方法》所提供的所有关于艺术的肯定性观点,开头几章提出的不是一种美学,而是一种反美学。因此,一种自律美学的创造只不过是一种抽象,对我们来说,为了更好地理解出现在人文科学中的认识方式,这种抽象必须摧毁或相对化。”(注:J.Grondin.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Yale university,1994.P110.)那么,相对于以往的美学来说,加达默尔的美学理论在哪些方面是一种“反美学”呢?格龙丹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没有做出深入论述。本文力图通过哲学诠释学对传统美学方法论的批判、艺术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和审美真理如何可能的问题的探讨,论述加达默尔的“反美学”思想,及其在当代美学中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一、反自然科学方法论的美学理论

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美学一个非常明确的理论立场,就是反对传统美学对艺术和审美问题的自然科学方法论理解,并坚持认为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人文科学对象有其自身的特殊认识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并力图把艺术、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等问题置于真正的人文科学的理论视域中来理解和诠释。哲学诠释学的这种双重美学任务意味着,加达默尔既要批判那种认为美学中不存在认识和真理的自然科学方法立场和认识论观点,又要坚持艺术和审美经验中存在认识和真理的人文科学立场。

在以往的美学和艺术哲学中,美学家和艺术哲学家受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影响,往往从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理解人类的艺术和审美经验。自然科学的认识论一直支配着自17世纪以来的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认识论成为一种普遍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论基础。这种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同样深刻地影响了美学对艺术审美经验的理解。我们一直认为,科学的方法是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运用科学化的研究方法和使方法科学化才能解答美学的所有问题。这一点也严重地存在于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认为,这是一种忽视了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自然科学天真,实际上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无法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复杂问题。例如我们如何能够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解释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呢?这个作品仅仅是一种知觉相等物的错觉吗?我们能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认识和确定恩斯特《家庭的天使》或米罗的《绳子与人》等等现代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吗?用自然科学和实证主义的方法所理解的东西,真能符合我们的实际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吗?仅仅根据作品所再现和反映的存在物,根据作者的意图和艺术作品的文本结构,并依照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方法,而不是根据作品自身的特殊表达方式和我们对艺术作品的真实经验,我们能真正通达艺术作品的真理吗?

哲学诠释学的真理理论拒绝和否定了启蒙运动以来,那种用自然科学方法论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经验的做法。加达默尔明确指出,自然科学方法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运用,不仅不能深刻地意识到这些特殊的真理表现形式,而是严重地遮蔽了人文科学中的真理经验,实际上否定了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认识和真理问题,因为它只承认只有通过科学的方法论认识和证实了的东西才具有的认识和真理,而像艺术和审美这样的人文科学对象便不存在认识和真理。哲学诠释学认为,对艺术和审美中的人类经验的理解,并不具有与自然科学相同的普遍性要求,它有着自身的特殊规定性和理解方式。因此,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就根本不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哲学诠释学所关注的问题是:“在经验所及的地方和要求自身合法性的地方,探寻超越于科学方法统治的对真理的经验。因此,人文科学就与那些存在于科学之外的经验方式相联系,即与哲学、艺术和历史本身的经验相联系。所有这些经验方式中所传达的真理都不能用像适用于科学的方法论手段来加以证实。”(注:Hans-Georg.Gadamer,Introduction,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22.)在人文科学的对象中,艺术和审美经验与其它任何人文科学对象的经验相比,尤其显示了其非自然科学方法论和认识论特性。

在这里,向哲学诠释学美学提出的问题是,对艺术和审美经验这些美学问题的理解,没有认识论和方法论做基础,是否能够揭示其中的认识和真理呢?康德以来的美学都以自然科学认识论为方法论,并认为只有以这种方法论为基础才能揭示真理,哲学诠释学美学否定了这种认识真理的科学方法,人们还能够认识和确证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吗?加达默尔对此的答复是肯定的。加达默尔恰恰提出美学中特殊真理问题:“在艺术中不存在认识吗?在艺术的经验中不存在一种确实不同于科学的、不从属于科学真理的真理吗?艺术中确实不存在着真理吗?而且,美学的任务不就是要确定艺术经验是一种独特的认识方式,一种确实不同于为建构自然知识而为科学提供最终数据的感性认识,确实不同于所有道德理性认识以及不同于所有概念认识,但又仍然是认识如传输真理的认识方式吗?”(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97-98.)无可否认,艺术作为一种审美经验显然是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经验,它有着自身特殊的意义和真理表现方式。加达默尔反对自然科学方法论在人文科学的统治,就是为了反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美学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存在的自然科学观点,以重新恢复、重视和捍卫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问题。

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和审美经验问题并不简单的是一种关于趣味的美学,它同样是一种人类自我认识的方式,艺术也显然不只是简单的趣味问题,也是我们得以认识自身存在的一种方式,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理解,我们不仅仅理解作为对象性的艺术作品,同时通过艺术作品所展开的意义世界和真理世界理解我们自身的存在。在加达默尔看来,传统的自然科学方法和实证方法不仅没有解释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反而是对真理的遮蔽。因此,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审美真理问题,并不是一种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而是一种理解和解释的问题,只有通过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作品的独特的存在方式才能得到理解,审美真理也只有在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和发生,美学也才能谈论和把握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换言之,艺术和审美中的认识和真理,只有在作为此在的历史性和有限性的人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没有作为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我们的参与和经验,审美真理就不可能存在。

这显然是一种反传统美学的观点,传统美学把艺术和审美经验作为一种可以像自然科学对象一样得到确证和证实的对象性存在,而哲学诠释学美学从艺术和审美真理经验的特殊性出发,把审美与艺术经验变成了一种既是此在的、时间性的、有限性和历史性的,同时也是真理性的存在。因而,美学问题便不是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美学的任务和目的不是去确证某种已然存在的对象性存在,而是在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敞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这才是人文科学把握艺术和审美真理的重要方式。

二、艺术作品本体论与审美真理的表现方式

艺术是审美经验的主要对象,也是美学的重要对象,因而艺术也就成了哲学诠释学探讨人文科学特殊表现方式和理解方式的对象,为什么艺术和审美经验等人文科学对象不能用自然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来理解和解释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艺术有其不同于自然科学对象的特殊的表现方式。我们知道,哲学诠释学的艺术作品真理理论,是以海德格尔的此在本体论事实性诠释学为基础的,加达默尔正是在海德格尔事实性诠释学基础上提出他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的。“如果我们想知道人文科学领域中的真理是什么,我们就必须以海德格尔向形而上学提出问题和我们对审美意识已经提出问题一样的方式,对人文科学的整个程序提出哲学问题。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接受人文科学的自我理解,而是必须对什么是真理的理解方式提问。尤其是艺术真理的问题有助于为更广泛的问题开辟道路,因为艺术作品的经验包含着理解,其本身就表现一种诠释学现象——但这根本不是科学方法意义上的。毋宁说,理解从属于与艺术作品本身的遭遇,因此,这种从属只有在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说明。”(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110.)正是艺术作品特殊的本体论存在方式,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不同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由此,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以及真理表现方式,也就与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的经验对象有着根本的区别。那么,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究竟是怎样的?这是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美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阐述的第二个重要方面。

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与其他论文》等著作中,加达默尔从游戏、象征和节庆三个方面,阐释了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形式:通过游戏的表现性阐述了艺术的表现性特征,通过象征的自身意义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真理性维度,通过节庆的时间性阐述了艺术作品的时间结构,而所有艺术本体论层面和真理表现方式,都是从作为具有此在历史性和时间性的存在方式来阐述的。

加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和《美的现实性》中,都非常突出地强调了游戏的重要性。西方哲学史和文艺理论史中的许多理论家都探讨过游戏这个概念,如席勒、斯宾塞、谷鲁斯、斯汤达,苏珊·朗格等,都把游戏作为美学和文艺理论中的重要范畴,加达默尔的诠释学更是赋予了这一概念以哲学和美学的崇高地位。在哲学诠释学看来,艺术作品的真正本质就在于它能够超越创作者本身和创作活动本身进入理解者的理解事件中,并与作品所表现的世界进行交流和对话,并在这种对话和交流中建构艺术作品的意义世界。艺术的存在不能被规定为某种审美意识的对象,因为正好相反,审美行为远比审美意识对自身的了解要多,审美行为是表现活动的存在过程的一部分。在以往的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中,往往去设定作为审美活动和阅读活动的对象性客体,如对象的形式结构、对象所体现的作家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去分解构成艺术的各个要素,去分析审美意识中的各种因素。这固然可以看作是美学研究和艺术批评中重要内容。然而实际上,作为一种活动过程的审美,才应当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的真正核心内容。

加达默尔认为,我们不能把艺术作品的形式符号看作是一种中立的、客观的东西来对待,同样,艺术作品也不纯粹是审美意识的表现。加达默尔重新理解了游戏的概念,并把游戏的概念运用于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的理解和解释中。在他看来,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存在方式类似于游戏的存在方式。“不是审美意识而是艺术经验,因而是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的问题,必须成为我们检验的对象。但是,我所坚持的艺术作品的经验显然是与审美意识的平行过程相对立的:即艺术作品并不是一个与自身存在的主体对立的对象。恰恰相反,艺术作品具有其自身的真实存在就在于,它成为了一种在艺术的经验中改变经验者的经验。保持和坚持艺术经验的‘主体’不是经验艺术者的主体性,而是作品本身。正是这一点,使游戏的存在方式具有重要性。因为游戏有其自身的本质,它独立于进行游戏的人的意识。确实,游戏—真正的游戏—也存在于当主题视域不受主体性的自为存在的限制的时候,以及不存在‘游戏’行为的主体的地方”(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102.),游戏既不依赖于客观的对象,也不依赖主体的意识,游戏就是游戏本身。艺术作品正如游戏的存在一样是一种自我表现的运动和事件。也就是说,艺术作品只有在我们对艺术的审美经验中才成为真正的艺术作品,艺术的认识和真理也只有在我们的审美经验过程中才能发生和出现。在这里,哲学诠释学通过游戏这种类比性的中介,把艺术作品、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问题联系起来了,把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视为一种类似于游戏的东西,实际上就消解了传统美学把艺术视为客观的对象性存在或把艺术作品视为审美意识的表现的传统美学观点。

如果说,加达默尔对游戏的重新阐释和理解把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理解为一种参与性的事件,那么,他对象征的阐释和理解则旨在揭示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表现问题。美和艺术作品所具有的意义和真理,不是指某种简单的可以被我们直接看到的东西,不是某种一旦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可以理解的东西,也不是一种比喻和替代,而是一种充满了意义的象征,一种人类经验和存在真理的昭示。“如果我们真的想思考艺术经验的话,我们就可以,而且必须沿着这些路线来思考:艺术作品不只是指示某种东西,因为它所指示的东西已经存在在那里了。我们可以说,艺术作品意味着存在的一种拓展。”(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32.)因此,艺术作品与可复制的产品不同,它是不可替代的,每一部艺术作品都是一种象征,一种可以认识事物和认识我们自身的独特的形式。因此,艺术的象征是那种“我了悟全整体而被寻找的始终是作为生命的片段的另一部分。……美的经验,特别是艺术的美的经验,是我们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发现的一种对潜在的整体和永恒的事物秩序的召唤。”(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32.)因此,艺术就不仅仅是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是一种客观性的形式结构,也不是简单的摹写和反映,也不只是创作主体的意图实现。在加达默尔这里,象征并不只局限于艺术作品本身,而是一种经由我们的艺术经验扩大了的人类经验,艺术的象征既体现和证实着艺术作品的存在自身,也开启着人类经验和审美真理的诠释学空间。

艺术作为类似于游戏的表现事件,艺术作为一种象征,都表达着艺术和审美经验的真理,都不是如以往的美学所认为的那样是中立的、客观的、无时间性的。恰恰相反,艺术的和审美的真理只有在时间性的理解和解释中才能出现,一句话,艺术的真理表现是一种时间性的结构和过程存在。正是这种时间性结构使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解与康德以来的形式主义美学区分开来。以自然科学方法论为哲学基础的美学认为,艺术作品的存在要求理解者采取一种中立的审美态度,哲学诠释学认为艺术作品则要求理解者参与到艺术作品表现事件中,艺术作品的存在必须像参加节日庆典一样的参与到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中。我们对艺术作品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的艺术经验,并不是由艺术家的创作意图决定的,也不是单纯由这个作品的色彩、形式和结构决定的,而是由于我们参与到这个作品所表现的世界之中,并对这个作品进行对话性的理解和解释,艺术中的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参与性的理解事件中才有可能,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都是与我们的经验世界相联系,与我们对艺术作品的解释相关联的。“美学必须被并入诠释学中。这个表达不仅只是指问题的范围,而且从根本上也是精确的。反过来,诠释学必须这样得到规定,即它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公正地对待艺术经验。理解必须被看作是意义得以出现的事件的一部分,在理解事件中,所有陈述的意义——艺术的陈述和所有其各种传统陈述的意义—才能形成和实现。”(注:Hans-Georg.Gadamer The relevance of Beautiful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P164-165.)因此,在艺术和审美的真理问题上,不是作者的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审美意识对象和文本本身决定着其意义世界,而是在审美经验的过程中时间性地展现其意义世界。

可以看出,哲学诠释学的这一美学思想无疑是反传统美学的,在加达默尔看来,无论是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还是艺术作品的真理表现,抑或是艺术作品的真理发生,都必须在人类经验性的理解和解释事件中才能出现。这种反传统美学的思想,不仅质疑和挑战了以往那种从艺术家的创作动机或意图,艺术作品的客观的形式结构,美学理论的抽象概念去理解和解释艺术和审美真理的传统美学观点,而且在此在历史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中阐发了其独特的艺术作品本体论存在方式和真理表现方式。

三、诠释学的理解途径与审美真理的可能性

从诠释学的立场出发,艺术作品文本只是一种半成品(注:Gadamer,Text and Interpretation,In Hermeneutics and Modern Philosophy.Ed.,Brice R.Wachterhauser,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1986.P389.)。这无疑是一种反传统美学和艺术哲学的本体论观点,是不同于传统美学的“反美学”。“艺术理论提出的问题必须面向全部,必须既在艺术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前,同样艺术也在艺术不再理解自身作为艺术之后把艺术作为艺术来对待。是什么东西使得绘画、雕塑、建筑、歌曲、文本或舞蹈表现为美的,而假如‘不再美了’,仍然作为艺术?……真正说来,美规定艺术之为艺术,即作为从所有按照某种目的建立并使用的事物中脱颍而出的事物。事实上,美只是将人邀请入直观的请柬,而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作品’。”(注:加达默尔:《生动与直观》,见《加达默尔集》,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第516页。)也就是说,只有在理解事件中,审美真理才具有可能性,这是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解决的第三个问题。转贴于

我们知道,海德格尔把狄尔泰的方法论诠释学改造为一种事实性的诠释学,把作为工具论的诠释学变成了一种本体论的诠释学。加达默尔则通过进一步阐发了海德格尔的事实性诠释学的哲学洞见对诠释学所隐含的意义。“海德格尔对近代主观主义的批判的建设性成果,就在于他对存在的时间性的解释为上述立足点开辟了特有的可能性。从时间的视域对存在的解释并不像人们一再误解的那样,指此在是这样被彻底的时间化,以致它不再是任何能作为恒在或永恒的东西而存在,而是指此在只能从其自身的时间和未来的关系上去理解。”(注: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128页。)哲学诠释学认为,从根本上说,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理解本身,就是作为此在存在的我们的一种存在方式。

可以说,审美真理理解的有限性观点是加达默尔始终坚持的思想,他把有限性的观念运用到经验的分析中,并认为我们的对艺术的审美经验从根本上说始终是一种有限的经验。因此,在加达默尔看来,我们对于我们的社会、对于我们的历史的理解,以及对于艺术意义和审美真理的理解,都是在一种具有特定历史境遇规定性中用某种已然具有的思想、情感、洞见,去观看、理解和解释我们所面对的东西。因此,要获得唯一的、最终的、客观正确地解释是不可能的,理解始终是此在历史性的一种运动方式,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只能是有限地理解。正是艺术作品和审美真理地理解的此在规定性,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真理地理解始终是历史性和开放性的。这正是哲学诠释学的美学理论与传统的意义和真理重建论具有本质性区别的地方。

加达默尔试图通过这样几个问题地探讨,来回答审美真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第一、根据我们历史性的存在,什么东西被带进了艺术地理解事件中?第二、作为具有自身有限性和历史性的理解者,我们如何能够理解同样具有历史性的艺术作品?第三、在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历史上的艺术作品之间所发生的理解所产生的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我们理解过程所导致的是什么样的结果?

启蒙运动以来发展的理性意识认为我们可以不带任何“偏见”地去理解某一艺术作品,我们可以克服我们自身所具有的种种偏见,达到对艺术作品和审美经验的客观认识。加达默尔坚决拒斥这种观点,他认为这种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偏见。事实上,在对艺术作品的经验和理解中,“解释者无需丢弃他内心所已有的前见解而直接地接触文本,而是只要明确地考察他内心所有的前见解的正当性,也就是说,考察其根源和有效性。”(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344.)理解是一种不断地向未来筹划的过程,我们总是在这种筹划中联系着艺术作品文本和我们自己,并在这种筹划中实现艺术理解的可能性和意义的可能性。以往的历史主义诠释学还认为,虽然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所要理解的历史上的艺术作品对象之间存在着时间的距离,但我们却可以通过克服这种距离达到对艺术作品的完全理解。而哲学诠释学坚持认为,正如前理解在理解运动中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一样,时间距离也在人类的艺术经验和审美理解活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时间距离不仅不是为了获得正确的、客观的理解所必须克服的障碍,恰恰相反,是一种艺术作品文本意义和真理建构的积极因素,是一种开放性的事件。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把理解的真偏见与误解的假偏见区分开来,从而使我们的理解具有有效性呢?

加达默尔是通过视域融合中产生的“效果历史意识”(consciousness of effective history)来回答这一问题的。理解的有效性和开放性就是由这种效果历史事件(historically effected event)来实现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审美经验的真理也同样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所谓效果历史意识,首先意味着对自己的诠释学处境的意识。我们的存在总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我们必须首先意识到理解者自身的历史性。这种效果历史意识决定了效果历史本身的有限性和开放性的真正意义,这也就进一步地决定了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理解活动中的效果历史意识是一种持续性的、不间断的历史事件。“谁进行理解,谁就已经进入了一种事件中,通过这种事件意义的东西才表现自身。因此,这便证明了诠释学现象所使用的游戏概念,正如美的经验所运用的概念一样。当我们理解一个文本时,吸引我们的意义丰富的东西正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当我们理解某一个文本时,文本中富有意义的东西对我们的吸引就如美对我们的吸引一样。在我们意识到自身并站在某一立场证明文本向我们提出的意义要求之前,文本就已经确证自身和已经把我们吸引着了。我们在美的经验和传统意义的理解中,所遭遇的确实具有某种像游戏的真理一样的东西。在理解中,我们进入了一种真理事件,假如我们想知道我们所要确信的东西,这种真理的获得似乎已经为时已晚。”(注:Hans-Georg.Gadamer,Truth and Method.New York,1989.P494.)在对艺术作品文本的理解过程中,理解者是从具有根本意义的历史距离去理解历史上的文本,这种历史距离正是历史的艺术作品文本得以理解的诠释学处境,它所形成的诠释学语境对于理解来说就是一种理解视域,效果历史意识通过不断地提问的恰当视域来实现。正是由于我们在与传统文本的理解中获得了一种恰当的问题视域,这样才有可能不断修正自己的前理解、前见解和前把握,在新的提问与回答中达到新的视域融合,并不断地使审美真理成为可能。

艺术经验中的审美真理是在艺术作品的表现事件与理解者的历史性事件的对话与交流过程中实现的。艺术作品以其自身的存在方式存在着,并需要我们去对它做出理解和解释,而理解和解释也努力地去接近我们所要理解的事物。这既是艺术经验、审美真理得以发生和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一种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真正发生的过程,艺术作品的经验和审美真理也只有在这种紧张关系过程中才能得以展开和建构。在审美真理的理解事件中,我们总是以自我已有的经验进入理解事件中,正是这种参与性的理解才扩大和丰富了人类审美经验的历史和延续了人类的艺术。由此,加达默尔哲学诠释学所理解的艺术作品的意义和真理问题,就不是一种自然科学和实证科学所认为的可证实的问题,也不是客观结构形式论所认为的仅仅存在于作品本身的问题,不是审美意识抽象论所认为的那样与我们的具体经验没有关系的问题,同时也不是作者意图论所认为的对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和创作动机进行重建的问题。

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哲学诠释学的反传统美学思想,即它反传统美学所标举的艺术经验、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的纯粹性思想。正如维斯海默所指出的:“审美纯粹主义的抛弃意味着艺术是与非艺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关系的古典术语是‘模仿’,加达默尔用它解释理解问题。艺术‘理解着’非艺术,所有的理解都包含着把某种东西作为某种东西的理解。‘作为’在这里意味着理解总是这样的发生:既‘是’又‘不是’。”(注:Joel.Weinsheimer,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and Literary Theory.New Haven & London,1991.P77.)以往的美学认为,我们是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态度去经验艺术和审美对象的,以一种纯粹的审美意识抽象去理解审美真理的,而哲学诠释学则否定了这种纯粹审美态度和审美意识抽象,它把审美经验和审美真理视为一种历史性和时间性的理解事件,因而把艺术经验和审美真理的有限性、历史性和开放性,辩证地统一在同样具有有限性、历史性、差异性和开放性的人类理解经验的效果历史事件之中。

四、哲学诠释学“反美学”的当论意义

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理论所面对的问题是当代美学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一方面,传统的美学理论确实无法回答当代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美学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造;另一方面,激进的后现论彻底地否定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而艺术和审美中的真理问题又确实是美学作为人文科学的重要主题,因此如何理解和诠释人类艺术和审美经验中的真理问题,便成为了当代美学的重大难题。

后现代语境中的哲学诠释学美学坚持了艺术和审美真理可能性,但很明显,这种审美真理立场显然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的真理立场。这种不同,不仅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所坚持的艺术自律性与意识形态问题,哲学诠释学不怎么具有审美意识形态的批判立场,这一点受到了当代一些理论家的批评,如伊格尔顿和哈贝马斯等;这种不同而且在于,哲学诠释学的审美真理立场主张审美真理并不是某种完全自律于艺术作品本身的,而是需要理解者和解释者参与的游戏事件,艺术作品文本是一个自律性半成品,其意义和真理必须由理解和解释者在与作品的对话中才能得以实现,因而,意义和真理都是差异性的和多元化的,审美真理的任何一种理解都不具有绝对的有效性,确定性永远是相对的,而差异性则是绝对的。也许,正是由于这一审美真理的差异性和相对性立场,加达默尔的效果历史理论被著名文艺理论家赫斯视为一种“历史虚无主义”。但是,由于加达默尔的审美理论仍然坚持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真理的可能性问题,又被激进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如德里达视为传统的保守主义。

加达默尔的审美真理理论正处于现代与后现代的交叉语境中并倾向于后现代,就坚持艺术作品的自律性来说,他的美学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现代主义的特征,就他提倡解释的主观性和游戏性、真理的差异性和不确性等等方面来说,则倾向于后现代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对于西方的形而上学传统,他与德里达发挥着某种相似的作用。正如大卫·霍伊所说的:“德里达和加达默尔都拒斥筹划经验总体的可能性和效用性。加达默尔希望避免黑格尔式的经验完成(绝对的自我确证地)和最后历史的观念,德里达认为总体化是不可能的,这不仅因为经验所具有的不可能性,而且也由于游戏所具有的有限性特征。……加达默尔也是从有限性得出他的开放性观念的。这两位思想家都以坚持开放性来作为形而上学的解毒剂,尤其是把它作为神学或末世论思想的解毒剂,是那种认为在历史和思想发展中有必要设置秩序的做法的解毒剂。”(注:D.C.Hoy The Critical Circle: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2.P84.)但是,加达默尔毕竟不同于德里达,前者力图在理解与对话中发展一种关于人文科学真理的哲学,而后者则在解构的游戏和策略中致力于消解人文科学和审美中的真理;前者虽然坚持艺术和审美的真理发生在主体性的理解和解释中,并坚持真理理解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但并不否定审美真理的的存在和理解的可能性;而后者则既坚持理解的差异性,也坚持艺术和审美真理的不可确定性,从而否定了审美真理的存在和理解的可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