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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

时间:2023-06-27 17:59:35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1

关键词:担保公司;风险防控;解决措施

担保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一些中小企业。风险与担保公司始终是如影相随的,因为担保公司经营的过程中承担的是风险,控制的也是风险。如何识别担保公司在不同阶段所面临的风险,如何进行风险管理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和规避风险就成为担保公司经营过程中应关注的现实课题。由于担保公司的经营内容包含不同业务区域和不同的实体,因此管理风险不仅种类繁多且难以控制,所以适度平衡经营风险对担保公司的长期成长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我国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在风险管理上,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很相像,担保公司承担着银行或其他债权人转移的高额信用风险。由于担保风险的分散与损失分担、补偿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建立良好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是确保担保公司安全运营的关键。但是,由于我国担保行业在风险管理中风险管理现状不够理想,担保的代偿率过高,风险损失过大等诸多原因,也就导致了其风险管理能力不能保证业务规模的稳健发展。

2.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公司发展战略与风险管理策略与不相匹配。在国内的众多担保公司中,在他们指定的战略目标都有急于做大的特点,这样却最终导致了担保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承担了大量自身无法承受的风险,这样也会造成很大的损失。(2)风险识别能力低。由于有些中小企业素质不高,财务制度不健全,担保机构业务的开展出现了困难,这样也加大了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3)运作不规范,却盲目发展业务规模。作为担负信用担保职能的机构,担保公司以担保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前提,并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的措施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4)难以追偿,反保措施不到位。很多担保机构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未能落实反担保措施,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则担保公司就要履行代偿责任。

二、 担保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1.政策具有不确定性。办理具体业务时,如果在政策方面出现争议,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都会从本部门的立场给予不同的答复及解决方案。碰到大量的难以处理的难题时,很容易加重最初可以防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2.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国家没有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立起配套的法律体系,因此担保公司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明确,性质也难以界定。

3.外部市场具有不稳定性。中小经营实体具有风险抵御力弱的特征,地区经济产业的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国际政治及经济形势的动荡等都会给这些中小经营实体造成很大的打击。

4.缺乏内部经营制度约束。由于担保公司所在的行业是新生事物,因此普遍存在缺乏成熟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由于缺乏内部经营制度的约束,担保公司的风险也就更容易出现了。

5.工作人员道德素质低下。声望及信誉对担保公司的经营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因此对于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否则将会给担保公司自身带来不可估量的道德风险和巨大的损失。

6.盲目的扩大担保的业务量。全部依靠担保为主打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金额的多少可作为评价企业强弱的尺度;其次是随着公司的资本金的增大而增大的实收资本金的存款收益,另外还有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在一定时间,法律规定财政补贴资金可以用作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

三、 控制担保公司担保项目风险的对策

1.加强内部控制建设。(1)构建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组织框架。担保公司应该结合公司规模和业务特点,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组织框架。形成一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风险负责且全体员工参与内部控制防御和控制风险的公司文化氛围。 (2)实行项目评审委员会决策制度。担保项目的最终决策不仅需要评审委员会对调研信息的综合分析,还需要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严格的素质要求。(3)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努力发展新的业务。怎样挖掘新业务来缓解传统担保业务风险并且增加盈利是企业管理的长青主题。发展新业务在有利于提高担保公司的声望及信誉的同时,还可以拓展传统业务的范围,从而进一步扩大担保公司盈利空间及社会信誉。所以只有持续地拓展新业务,进行经营创新,才能更加有效地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2.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工作。 (1)进行实地细致的调查以保证做好尽职调查工作。为了更加客观真实的收集到客户的信息,实地调查一定需要调研人员敏锐的洞察力。对被担保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甄别时,一定要先了解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在市场中所处的地位,为验证和提供财务方面的真实数据,需要审核纳税凭单、银行对账单原件,结合发票、出入库单、提货单、送货单以及购销合同以识别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收集充分全面的反担保信息。作为设计好反担保方案的前提,收集反担保措施的资源信息、担保物的状态和特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因此在收集反担保信息时一定要防范法律风险,时刻关注公司章程,要按公司章程办理各程序。

3.做好保后监管工作。签订担保合同之后,担保公司需要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动向,并仔细检查项目运行过程的各环节的运行情况。与此同时,为了能够规避不必要的损失,还要全面跟踪和调查受保企业由于内部、外部条件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做好保后监管工作,还应做到对受保企业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经营的实际情况、反担保物的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调查。

四、结语

风险管理能力是担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决定担保公司持续发展的根本。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担保行业的首要任务就是对风险的控制。这就需要担保公司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与公司战略相匹配的风险管理策略,建立客户资信评估体系、落实反担保措施、完善操作流程的内控制度并加强企业风险文化的建设。只有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把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才能确保担保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从而实现公司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2

    关键词:保险监管;偿付能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保险业从此打开了通往世界保险市场的大门。对中国保险业来说,加入世贸组织不仅要面对保险市场竞争所提出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对国际市场游戏规则的把握与认同。因此,了解国际保险监管发展趋势,借鉴国际保险监管先进经验,对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形成和制度建设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是当务之急。

    1.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现状及其不足

    我国目前采用的偿付能力监控指标是在借鉴欧盟偿付能力额度制度和美国风险资本管理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包括定性和定量监管两个方面。定性监管主要规定了保险条款、费率、准备金的提存,规定了保险公司单个风险自留额和全部风险自留额,并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了规定;定量监管主要是采用了英国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思路。但与实施这种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和监管指标尚有许多不合理、不完善之处。

    1.1缺乏完整的保险会计准则体系。

    保险公司不仅同一般企业一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且还承担着社会保障的责任,关乎广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险公司的两重性质决定了其会计行为规范的两重性:一方面需符合一般财务会计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保险公司对外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保险公司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和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要求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与其他行业保持可比性;另一方面要符合监管会计原则,主要服务于保险监管当局为保证保单持有人利益而监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需要。因此,保险公司在会计制度的设计上,不仅需要建立适合于保险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还需要重视监管会计制度的建设。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都建立了专门的保险监管会计制度,而我国仅于2004年下发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准则公告第1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软件(征求意见稿)》,保险监管会计制度建设总体尚处于初始阶段。

    1.2缺乏统一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标准。

    目前我国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实行两种标准,一种是适行于上市公司和股份公司《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2002年1月1日颁布),另一种是非上市和股份公司实行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1999年1月1日颁布),两种制度最大的区别是在《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中更加强调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更有利于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两种制度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原则及方法不同,对评估保险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及偿付能力也会带来直接影响。

    1.3监管指标不全面,预警作用不明显。

    保险财务监管指标体系的建立不仅要做到满足现状,更要能够对以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并对以后的经营态势做出合理预测。我国在借鉴美国保险监管指标体系基础上建立的财务指标体系只是侧重于公司盈利和经营性风险的分析,涉及综合性财务状况和准备金方面的指标较少。而美国的保险监管财务指标仅对产险公司就设立了11个指标,从综合财务状况、利润经营状况、流动性和准备金等多方面来综合考核公司的经营状况。我国只借鉴了美国监管指标体系的一些指标,没有设立一套类似于美国的对历史数据财务状况的追踪分析系统,在美国对历史数据财务状况的追踪分析系统中3年前提出过警告的公司中,有80%的公司最终都破产了。

    1.4缺乏对财务指标的动态监管。

    我国评估保险公司财务指标的偿付能力是以1年内公司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的差额作为标准的,只测算这一时期保险公司的静态偿付能力,没有考虑保险公司长期持续经营的要求,不能真实反映不同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另一方面我国使用的一系列财务比率法是定量指标体系构成的,它们在选择上是否恰当、合理,都会影响到预警系统的运行效率。在2003年下发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中只是从认可资产表、认可负债表、最低偿付金额几方面对保险公司的财务情况监管,并没有联系保险公司在一定假设条件下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做出预测。

    2.加强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建议

    2.1进一步重视并加强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

    我国保险监管当局对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分别规定了最低偿付能力标准,但这些规定并没有被很好地执行,一些中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概念和风险选择的意识不强,挂赔现象严重,整体偿付能力依然薄弱。保险公司承担着广大被保险人可能发生保险事故而引致的赔偿或给付责任,只有本身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才能保障被保险人的安全,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因此保险监管应进一步重视并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的考核,结合国情,参照国际惯例,改善目前最低偿付能力的计算方法,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确保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风险具有足够的赔偿或给付能力,保证公司良好的财务稳定性和较高的置信度。同时要注重建立应急机制和化解风险的渠道,一旦发现偿付能力不足,应立刻采取诸如办理再保险、转让业务、增加资本金、调整资产结构或是限期整顿、停止部分业务、直接接管等补救措施,重新塑造保险公司的财务信用体系,以维护社会保险园地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2.2建立完善的保险业法定会计准则体系。

    加快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统一化建设,认真研究并借鉴国外保险会计的规范和标准保险业法定会计准则体系,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和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完善体现保险行业特殊性的保险业会计准则体系。保险公司可以先按照保险行业通用会计准则(GAAP)编制通用会计报表,再按照保险法定会计准则(SAP)调整为监理会计报表从而满足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不同需要。

    2.3建立有预警性和评级等级制度的监管模式。

    集中保险公司的资产获利能力、资产质量、投资收益、准备金充足率、资本金充足率等体现偿付能力安全性的各项财务指标,并分析3到5年的财务跟踪指标和财务评价等级制度,通过多年跟踪的财务指标来分析发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征兆,评价公司今后的发展趋势,并且采用财务评价等级制度的方式对公司的大小和财务状况进行分类,提高监管的精细化程度。目前,以NAIC(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的IRIS(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和RBC(基于风险的资本管理方法)为代表的保险机构偿付能力风险预警机制已经在世界各国广为应用,我国的保险监管应尽快改变传统的主观性和经验性做法,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2.4建立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的监管模式。

    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动态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1)动态评价保险产品负债与其相对应资产的实际形态是否匹配;(2)不仅是对决算期进行评估,而且通过对未来任一时点现金流量状态进行模拟,来反映和评估保险公司的所有经营状况;(3)借鉴美国做法进行利率假设,通过适当的概率分布来确定利率和变化,并考虑公司的各种资产和负债的配置,将公司现金流公式化,计算出各种利率假设下公司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此来评价公司的偿付能力。

    2.5加强保险行业自律。

    成功有序的监管离不开行业组织的自律配合,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人或保险中介机构组成的社会团体,其在规范保险市场方面发挥着政府监管当局不具备的协调作用。因为行业组织在起市场主体间联络、信息、技术咨询和共享服务等作用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还能独立充当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行业经营行为的仲裁者。监管当局应积极支持保险行业组织的建设,以行业的自律担负起监管的辅助作用,通过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各保险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从而避免同业过度竞争造成亏损和偿付能力的不足。

    2.6提高保险监管从业人员的素质。

    加入WTO,中国保险监管业面临考验,保险监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保险监管在物质或者有形的层面上迅速地向国际靠拢、与国际接轨,但保险监管同时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理念,文化和理念上的转变问题是不可能通过WTO或其他什么协议可以简单解决的。但事实证明,有形和无形两个层面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二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只有达到协调一致,才能称得上是有效的、与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所有保险监管从业人员的普遍素质。从现状看,我国保险监管队伍是相当不错的,精练、充满朝气。但是必须看到,我们从事保险监管的历史毕竟太短,对市场经济和开放条件下保险监管理念、技术和手段的了解、认识和掌握有限。在不少人的观念中还留存着计划经济和封闭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模式的烙印。人的观念不转变、素质不提高,所谓的接轨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应当看到,在监管机构、监管形式和监管内容上,当前我国保险监管与国际潮流不一致。比如,全球兼并盛行而我国的保险监管则要求产、寿险分业经营,国际保险监管日趋放松对微观层次的监管而注意对偿付能力的审查,我国却强化对费率、条款的监管。对此,一方面,我们应积极地予以正确评价,我国的保险监管方面基本反映了我国的保险业水平及发展要求,如产、寿险分业经营就促进了我国长期以来发展不足的寿险业务迅速增长,又如从全球购并历史来看,合总是以分而发展为基础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从国际保险监管中看到我国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黄亚锋着.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构建,《保险研究》,2001年06期.

    [2]曾静.完善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思考,《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04期.

    [3]戴娟.借鉴国际经验加强保险监管体系的建设,《保险研究》,2004年05期.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3

关键词:保险监管;偿付能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保险业从此打开了通往世界保险市场的大门。对中国保险业来说,加入世贸组织不仅要面对保险市场竞争所提出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对国际市场游戏规则的把握与认同。因此,了解国际保险监管发展趋势,借鉴国际保险监管先进经验,对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形成和制度建设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是当务之急。

1.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现状及其不足

我国目前采用的偿付能力监控指标是在借鉴欧盟偿付能力额度制度和美国风险资本管理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包括定性和定量监管两个方面。定性监管主要规定了保险条款、费率、准备金的提存,规定了保险公司单个风险自留额和全部风险自留额,并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了规定;定量监管主要是采用了英国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思路。但与实施这种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和监管指标尚有许多不合理、不完善之处。

1.1缺乏完整的保险会计准则体系。

保险公司不仅同一般企业一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且还承担着社会保障的责任,关乎广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险公司的两重性质决定了其会计行为规范的两重性:一方面需符合一般财务会计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保险公司对外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保险公司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和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要求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与其他行业保持可比性;另一方面要符合监管会计原则,主要服务于保险监管当局为保证保单持有人利益而监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需要。因此,保险公司在会计制度的设计上,不仅需要建立适合于保险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还需要重视监管会计制度的建设。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都建立了专门的保险监管会计制度,而我国仅于2004年下发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准则公告第1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软件(征求意见稿)》,保险监管会计制度建设总体尚处于初始阶段。

1.2缺乏统一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标准。

目前我国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实行两种标准,一种是适行于上市公司和股份公司《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2002年1月1日颁布),另一种是非上市和股份公司实行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1999年1月1日颁布),两种制度最大的区别是在《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中更加强调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更有利于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两种制度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原则及方法不同,对评估保险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及偿付能力也会带来直接影响。

1.3监管指标不全面,预警作用不明显。

保险财务监管指标体系的建立不仅要做到满足现状,更要能够对以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并对以后的经营态势做出合理预测。我国在借鉴美国保险监管指标体系基础上建立的财务指标体系只是侧重于公司盈利和经营性风险的分析,涉及综合性财务状况和准备金方面的指标较少。而美国的保险监管财务指标仅对产险公司就设立了11个指标,从综合财务状况、利润经营状况、流动性和准备金等多方面来综合考核公司的经营状况。我国只借鉴了美国监管指标体系的一些指标,没有设立一套类似于美国的对历史数据财务状况的追踪分析系统,在美国对历史数据财务状况的追踪分析系统中3年前提出过警告的公司中,有80%的公司最终都破产了。

1.4缺乏对财务指标的动态监管。

我国评估保险公司财务指标的偿付能力是以1年内公司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的差额作为标准的,只测算这一时期保险公司的静态偿付能力,没有考虑保险公司长期持续经营的要求,不能真实反映不同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另一方面我国使用的一系列财务比率法是定量指标体系构成的,它们在选择上是否恰当、合理,都会影响到预警系统的运行效率。在2003年下发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中只是从认可资产表、认可负债表、最低偿付金额几方面对保险公司的财务情况监管,并没有联系保险公司在一定假设条件下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做出预测。

2.加强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建议

2.1进一步重视并加强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

我国保险监管当局对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分别规定了最低偿付能力标准,但这些规定并没有被很好地执行,一些中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概念和风险选择的意识不强,挂赔现象严重,整体偿付能力依然薄弱。保险公司承担着广大被保险人可能发生保险事故而引致的赔偿或给付责任,只有本身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才能保障被保险人的安全,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因此保险监管应进一步重视并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的考核,结合国情,参照国际惯例,改善目前最低偿付能力的计算方法,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确保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风险具有足够的赔偿或给付能力,保证公司良好的财务稳定性和较高的置信度。同时要注重建立应急机制和化解风险的渠道,一旦发现偿付能力不足,应立刻采取诸如办理再保险、转让业务、增加资本金、调整资产结构或是限期整顿、停止部分业务、直接接管等补救措施,重新塑造保险公司的财务信用体系,以维护社会保险园地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2.2建立完善的保险业法定会计准则体系。

加快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统一化建设,认真研究并借鉴国外保险会计的规范和标准保险业法定会计准则体系,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和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完善体现保险行业特殊性的保险业会计准则体系。保险公司可以先按照保险行业通用会计准则(GAAP)编制通用会计报表,再按照保险法定会计准则(SAP)调整为监理会计报表从而满足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不同需要。

2.3建立有预警性和评级等级制度的监管模式。

集中保险公司的资产获利能力、资产质量、投资收益、准备金充足率、资本金充足率等体现偿付能力安全性的各项财务指标,并分析3到5年的财务跟踪指标和财务评价等级制度,通过多年跟踪的财务指标来分析发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征兆,评价公司今后的发展趋势,并且采用财务评价等级制度的方式对公司的大小和财务状况进行分类,提高监管的精细化程度。目前,以NAIC(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的IRIS(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和RBC(基于风险的资本管理方法)为代表的保险机构偿付能力风险预警机制已经在世界各国广为应用,我国的保险监管应尽快改变传统的主观性和经验性做法,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2.4建立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的监管模式。

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动态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1)动态评价保险产品负债与其相对应资产的实际形态是否匹配;(2)不仅是对决算期进行评估,而且通过对未来任一时点现金流量状态进行模拟,来反映和评估保险公司的所有经营状况;(3)借鉴美国做法进行利率假设,通过适当的概率分布来确定利率和变化,并考虑公司的各种资产和负债的配置,将公司现金流公式化,计算出各种利率假设下公司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此来评价公司的偿付能力。

2.5加强保险行业自律。

成功有序的监管离不开行业组织的自律配合,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人或保险中介机构组成的社会团体,其在规范保险市场方面发挥着政府监管当局不具备的协调作用。因为行业组织在起市场主体间联络、信息、技术咨询和共享服务等作用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还能独立充当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行业经营行为的仲裁者。监管当局应积极支持保险行业组织的建设,以行业的自律担负起监管的辅助作用,通过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各保险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从而避免同业过度竞争造成亏损和偿付能力的不足。

2.6提高保险监管从业人员的素质。

加入WTO,中国保险监管业面临考验,保险监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保险监管在物质或者有形的层面上迅速地向国际靠拢、与国际接轨,但保险监管同时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理念,文化和理念上的转变问题是不可能通过WTO或其他什么协议可以简单解决的。但事实证明,有形和无形两个层面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二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只有达到协调一致,才能称得上是有效的、与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所有保险监管从业人员的普遍素质。从现状看,我国保险监管队伍是相当不错的,精练、充满朝气。但是必须看到,我们从事保险监管的历史毕竟太短,对市场经济和开放条件下保险监管理念、技术和手段的了解、认识和掌握有限。在不少人的观念中还留存着计划经济和封闭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模式的烙印。人的观念不转变、素质不提高,所谓的接轨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应当看到,在监管机构、监管形式和监管内容上,当前我国保险监管与国际潮流不一致。比如,全球兼并盛行而我国的保险监管则要求产、寿险分业经营,国际保险监管日趋放松对微观层次的监管而注意对偿付能力的审查,我国却强化对费率、条款的监管。对此,一方面,我们应积极地予以正确评价,我国的保险监管方面基本反映了我国的保险业水平及发展要求,如产、寿险分业经营就促进了我国长期以来发展不足的寿险业务迅速增长,又如从全球购并历史来看,合总是以分而发展为基础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从国际保险监管中看到我国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黄亚锋著.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构建,《保险研究》,2001年06期.

[2]曾静.完善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思考,《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04期.

[3]戴娟.借鉴国际经验加强保险监管体系的建设,《保险研究》,2004年05期.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4

关键词:保险行业;金融集团化经营管理;管理模式分析

一、我国保险市场以及保险公司现状

1.保险市场现状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金融行业在政策上,采取了前所未有的开放性管理,这让作为金融重要分支的保险业,也受到了更大的挑战。现在已经不再仅仅是外国保险公司,跻身中国保险业市场的简单层面,已经开始出现外国保险公司,占据中国保险业市场重要比例的严重问题。

2.我国保险公司现状分析

众所周知,协同效应可以让多样性经营创造出意想不到的价值,外国正是看中这一机遇,在不断进行金融发展改革的过程中,完善并实现了对保险公司的金融集团化经营。甚至多次修改或是废除金融管理法例,开通保险等金融业的混合式经营模式,而且外国的保险公司,在这些创新性的金融改革过程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与此相对,我国经济市场的保险行业,在这种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却明显出现了由于管理模式陈旧,带来的发展障碍。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整个保险市场当中,外国保险公司或者是外资保险公司,已经占据了我国很大一部分的市场比例,这个比例的比重,甚至可能随时危及到我国保险公司的生存。为了让我国保险公司,能够在保险市场发展前景看好的时期,减缓受到外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冲击,急需我国保险公司进行经营模式创新,以求企业的稳定与长远发展。

二、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内保险公司急需进行金融集团化经营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们拿国内效益较好的保险公司,与国外效益较好的保险公司进行实力对比,可以发现:竞争力弱的原因,不仅仅是反映在简单的数字差距方面,还体现在管理模式层次上的差距。笔者总结了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1)金融经营结构单一;(2)服务类型陈腐传统;(3)金融经营范围狭窄。

2.国内保险公司进行金融集团化经营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为了在日益开放的保险市场大环境下谋求更稳定、更长远的发展,我国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在坚持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方针的基础上,适时进行经营模式调整,做好与国外优秀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比较,积极学习国外保险公司在金融集团化经营模式上可以为我所用的经营方式,扬长避短,制定一套符合我保险公司发展的经营模式。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国保险公司,在面对国内保险市场不断扩张开放的大趋势下,可以不受外资保险公司影响,提升自身竞争实力,获得稳定、长远的发展。

三、对我国保险公司金融集团化经营模式的探讨

我国保险公司金融经营结构单一问题,会直接导致保险公司自身抗风险能力偏低;而对于我国保险公司服务类型陈腐传统问题,不仅仅会让国内保险公司,由于无法满足现在保险客户的实际需求,丧失营销机会,还会让保险客户质疑保险的风险承担能力;最后对于我国保险公司金融经营范围狭窄的问题,会让保险公司风险分摊能力偏弱。针对以上问题,笔者结合大量书籍文献,总结以下几点建议措施。

1.正视自身经营模式上的优缺点,积极学习国外优秀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

积极培养招收,具有先进保险金融集团化管理知识的人才,具体操作方法灵活多样,不仅可以跟大学签订定向人才培养的合作项目,及时吸收,具有保险金融集团化经营管理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还可以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最新管理知识的讲座学习;而且还可以采取国外实地学习的方式。但是,一定要在保险公司进行金融集团化管理知识接收过程中,注意扬长避短,需要坚持所有知识的学习,必须是在以保险行业作为经营主体的基础之上;同时要结合各分属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点,进行切合企业发展的集团化管理;在实际采取集团化管理的过程中,要方式灵活,即可以结合择优收购的方式,也可以根据企业发展特点,选择并购一些经营其他金融类型的小型保险公司,但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母公司,需要制定合适的管理方针,这样才能实现目标一致,分工明确的统一综合性管理;除了上面两种方式,还可以在外地或小地区,建立分公司,力图实现:在大方针指导下的自主性活动,能够为公司扩宽经营项目、增加利润效益的目的。

2.根据我国对保险行业的政策,制定符合我国保险公司的金融化经营方针

需要根据我国对保险行业的政策,制定符合我国保险公司的金融化经营方针,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保险公司,由于过度重视集团化经营的表面性,而造成的经营主业混乱,成本爆表等问题。我们知道:我国对金融业已经扩宽经营范围,允许各金融公司进行多样化的金融活动。为此,很多国内优秀的保险公司,都在尝试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在人寿保险公司开办银行以后,有很多国内的保险公司,先后在不违背国家,对保险行业经营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开办银行,进行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金融活动,来加强自身资金的流通渠道。甚至有些保险公司,还有效地进行了业务渗透,取长补短,像平安保险公司,甚至采取了直接上市的方法,来进行资金的融取,实现金融业务有效融合的目的。

3.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加强并扩展业务合作,避免我国保险公司金融集团化经营流于表面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明确金融集团意义:金融集团主要是指那些有多个子公司,由控股母公司来进行经营管理控制,至少从事银行、证券,或者保险三种经济金融业务当中的两种的多元化金融业务公司群体。在坚定金融集团化管理指导意义的基础上,研究保险公司产品的功能,增强其金融性。不仅可以根据数据,分析寻找客户需求量大的产品,进行功能性增强;还可以采取实地调查,或者网络问卷的方法,调查并总结,保险公司金融集团旗下所有区域客户的需求特点,然后根据各地区特点,“量身定做”适合该地区客户需求的保险业务项目。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加强,各金融业务之间的密切合作,以及行业业务范围的自我约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由于母公司管理的不完善不到位,所导致的业务松散问题;也可以在保险公司金融集团化管理过程中,实现业务的独立监管,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发生资金分配不均,分摊不当等原因,带来的集团组织泡沫化经营问题,实现有效化解保险公司金融集团,由于业务多样化而潜在金融管理风险问题的目的。

4.加强国家对保险行业经营体制创新的政策扶持力度

对于那些已经采用保险金融集团化,进行经营管理的保险企业,应该通过政策扶持等方式,挖掘并实现保险企业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等传统效益的最大化,权衡利弊,结合立法手段,完善那些进行金融集团化经营管理的保险公司在法律层面的地位问题,尽量为那些已经采用保险金融集团化,进行经营管理的保险企业,营造一个好的活动环境,并鼓励保险监管部门对国内各大保险公司,进行积极研究,试图找到一个与时俱进的创新性监管方式,力求将那些集团化经营管理的保险公司,可能遭受的风险程度降到最低。

5.经营方式科学、规范化,避免出现金融集团化管理分割与金鸡独立问题

我国保险公司,由于长期以来,受到来自人文观念、技术理念局限,呈现低资本高风险保障的问题影响,导致我国保险公司与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在资金成本上根本无法比较,这就需要我国保险企业,在通过金融集团化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能够提升自身资产规模,加强资金的运用以及收益效益。笔者认为:需要进行金融集团化管理的保险公司进行资本金总量扩宽,补足准备金提取等准备,适当进行变相经营,采取多样化手段,扩宽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专业化、优质潜力化、集中化的指导原则,适时开办分属子公司,或者简单的营销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要充分实现在财务、业务活动、股份股权,以及活动方针战略等管理方面的绝对控制权。实现保险公司在经营方面低成本高收益率的目的,避免出现资金流动环节的“夭折”问题。

结论

总之,为了帮助我国保险公司顺利完成金融集团化这一重要创新性经营转变,不仅需要我国保险公司,效仿国内外优秀保险企业的先进经营方式,还需要我国政府部门,能够采取相应政策,鼓励保险企业进行经营模式创新,并帮助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证券、银行三方的有机融合,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综合经营,让国内保险公司达到资本重组,金融业务的扩宽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张宗,保险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组建与运营.2012(12)20.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5

关键词: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及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5月2日

一、前言

寿险公司预防经营风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目前,各家寿险公司在不同程度上都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内控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业务的发展,对经营风险也起到了一定的抵御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一些商业寿险公司未能将内控制度建设作为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加以重视,寿险公司在内控建设方面还存在对内控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制度建设滞后、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寿险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损害了保险业在公众中的形象。寿险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通过增强员工的内控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落实管理层在内控建设中的责任等措施促进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二、内部控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全面。在对内部控制的错误认识中,主要有三种:一是把内部控制看作是内控制度的制定,认为内部控制仅仅是一本本手册和有关文件,主观上认为这样就可以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二是认为只要对某个部门、企业运行的某个或者某几个环节进行控制,就达到了内部控制的要求,这样的制度缺少整体性和系统性,是比较分散的;三是认为内部控制管理的对象只是基层的工作人员,而高层的管理人员不受其约束,忽略了对管理层和关键的工作岗位员工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必要性。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关键环节管控缺失。在实际工作中,内部控制还存在着许多漏洞,许多公司内部控制没有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和各个操作环节,没有覆盖到所有的部门和岗位,许多关键控制点处在控制无效状态。近几年,在保险公司查处的案件中有相当部分是公司员工或营销人员利用公司内控的漏洞进行的侵害公司财产的案件,如公司员工利用单证和印章管理的漏洞制作假保单进行非法承保或诈骗活动,营销员利用填写假的客户委托书办理保全或者赔款,私自给客户办理退保,严重的还会私吞退回的保金或理赔金。一些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手续费、佣金的支出还不够规范。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首先,重制度、轻落实。有了制度,不去落实,即使内控制度制定得再严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和威慑力都会大打折扣。以单证管理为例,虽然已经制定了单证管理的相关制度,但是在稽查的过程中仍然检查到在基层机构中存在着随意印制使用、擅自销毁、不能妥善保管甚至丢失业务单证等现象。

其次,执行打折、变通执行。一些寿险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制度,但在执行中往往逐级衰减,越是到了基层公司对制度执行的意识越差,变通执行、甚至有制度不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轻则变通列支费用、费用超支,重则挪用保费、违规承保,损害公司利益,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责任追究不力、违规成本小。许多公司对日常和专项检查出的问题在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时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违规成本小于违规收益,责任人受不到应有的处罚,不能通过公司内部奖罚机制引导员工尤其是基层经营管理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

三、加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一)加强培训学习,准确把握和正确认识内部控制。针对对内部控制的片面认识,公司应重视对内部控制的培训学习,通过内部各层级会议和教育培训等有效方式,将公司内部控制知识普及到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使公司全体员工都明白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是由企业中各个层级的人员共同实施的,从企业负责人到各个业务分部、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直至企业每一个普通员工,都对实施内部控制负有责任;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完善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首先,持续的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应充分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市场定位和现有的经验,探索出适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严格防止内部控制中存在漏洞,切实做到有章可依。其次,完善岗位的责任落实制度。制定清晰明确的责任制度,尤其对于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不相容岗位要做到加强控制,要把各个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能有机地联系并明确出来,起到分离和互相制约的作用,同时进行必要的监管。

在完善内控制度时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全过程、全员性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空白点;二是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并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三是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四是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加以调整;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公司持续高效运营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健全的内控机制,同时也是公司高层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事实证明,公司的内控有效性水平在极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层对于内控建设的态度。在寿险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中,要把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放在重要的位置,这样就使寿险公司抓住了内控建设的命脉。因此,要保障寿险公司的内控建设稳步进行,就要明确管理层的责任,提高管理层对建立和维护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

四、小结

综上所述,寿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整个公司的运转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且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是极有意义的。寿险公司还可以通过充分发挥公司内审的作用,强化公司内部的相互监督等来加强寿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以保障寿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孙丽娟.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问题探讨.大观周刊,2012.17.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6

关键词: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

1引言

近年来,保险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迅速增长,保险公司的营业规模持续扩大,对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依托现金流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业,一些保险公司在营运资金管理方面暴露出了风险问题,如果不能结合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建立完善的营运资金内部控制体系,很容易由于营运资金管理不当,影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进而造成保险公司的风险问题。因此,针对营运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提高保险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这对于促进保险公司实现长远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的特点概述

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在进行内部经营活动时所使用管理的各项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值,也就是保险公司维持正常经营活动的金额,具体来说,流动资产主要包括了现金、应收保费、存款、应收账款、应售票据,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了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交税金以及应付工资等。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风险较高,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经营特征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保险公司一些资金流出项目不确定性较大,比如保险公司突然出现巨额赔付,则有可能造成保险公司出现资金链问题。第二,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较为复杂,保险公司与一般企业相比,经营业务活动范围相对较广,保险业务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分散性,这些都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管理过程也存在着较大的复杂性,需要依靠严格的管理程序对营运资金进行控制。第三,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需要动态管理,保险公司的营运资金管理,应该根据保险公司的自身实际状况,综合考虑保险行业发展变化等,制定科学合理的营运资金管理策略,并对营运资金管理进行跟踪控制,以确保营运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3当前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环境需要优化,主要是当前部分保险公司内部的组织架构不够合理,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不够完善,对于营运资金的筹措、管理以及使用等没有严格落实营运资金管理责任,针对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也不健全,或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流程不合理等,影响了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管理的推进实施。(2)在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方面风险管控不力,一些保险公司在内部营运资金管理方面,没有建立完善的保险公司营运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公司营运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问题未能及时的进行评估分析,造成了营运资金风险管理问题频发。(3)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监督力度不足,有的保险公司没有在内部营运资金管理方面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尤其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对于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的进行发现解决,影响了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提升。

4强化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

(1)优化提升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环境。在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环境优化方面,首先应该注重完善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尤其是根据保险公司经营的实际特点,确定最为合适的内部组织架构,对保险公司内部营运资金使用分工以及授权进行明确,并明晰保险公司内部不同层次以及岗位之间的职责权利,确保授权适当。其次,应该在保险公司内部建立完整高效的报告制度,对于保险公司营运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报告,确保营运资金管理的高效规范。(2)强化保险公司营运资金风险管控体系。防范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中的各类问题,还应该针对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完善风险评估体系,特别是在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的现金控制、银行存款控制、现金流控制、资金划转控制以及费用支付控制等方面,系统全面的选择营运资金风险评价指标,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等级划分,对于发生概率较大、风险等级较高的营运资金风险问题,提前制定风险应对管理策略。(3)完善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提高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效率和水平,还应该重视完善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在营运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方面,应该重点包括资金计划、资金划拨、资金结算、资金监控、银企接口、资金业务、财务接口、系统管理、报表管理等。通过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保险公司资产管控能力,促进营运资金信息资源共享,防范营运资金风险,同时高效的利用资金资源,提升保险公司资金管理效率,提高盈利能力。(4)强化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力度。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对于内部所辖的各类资金以及账户应该强化监督管理,从资产负债匹配、公司内部资金流动性以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等方面强化监控与报告,同时还应该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内部合规部门以及风险管理部门的责任,确保严格落实岗位职责权限,强化财务授权审批,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等,尽可能的防范资金违规风险。此外,还应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影响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各类问题,并制定整改建议措施,促进提高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水平。

5结束语

在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的改进完善方面,应该根据保险公司营运管理的不同环节,完善保险公司营运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架构,强化风险识别与分析,完善营运资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营运资金监督管理力度,进而促进提高保险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福,徐芹.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6(23).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7

关键词: 机动车辆保险 营销模式 保险市场

1 保险市场营销模式研究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1980年我国恢复保险行业至今20多个年头,保险经营主体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发展到现在上百家,保险中介的数量和规模与日俱增,保险消费的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保险市场的业务份额突飞猛进,无论是人寿保险还是财产保险,已日益发展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财产保险中,机动车辆保险是发展最快的业务之一。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在1980~2006年的26年间,全国保险市场承保的机动车辆从7 922辆迅速上升到1 900万辆,总保险费也从人民币728万元猛增到人民币1 107.4亿元,到2006年机动车辆保险保费已经占到财产保险业务总量的一半以上。机动车辆保险已经成为各家财产保险公司的当家险种,机动车辆保险的地位已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保险业面临的市场环境也更加复杂多变、竞争更加激烈。为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从2003年开始,以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为试点开展费率市场化改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根本宗旨是通过费率体制的改革来改变整个保险市场的运作机制,使我国由政府主导型保险市场逐步向市场调节型保险市场过渡。

然而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问题是——在2003年至今的几个年头里,费率市场化改革初期阶段的效果不佳。各家企业的经营状况没有得到改善,连续几年,车险经营已经陷入全行业亏损的状态,与此同时,市场的无序竞争状况却日益恶化。这无疑将引起人们对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问题更深层次的思考:既然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没有错,那么目前阶段保险运行的环境和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肯定存在问题。我国保险市场属于典型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类型,这种市场类型在许多保险业发达国家都存在,应该说,这不是影响保险业经营的根本原因;公司经营管理问题由多方面因素集成,包括公司产品特性、产品的市场营销机制、公司自身的成本控制等方面。产品优势是保险公司取得竞争优势的根本,也是影响保险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核心因素。这一点在以后的论述中还要详细讨论。但是保险产品的特性决定了产品优势的取得不是短时间内能够突破的。在产品同质化的前提下,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的改善取决于市场营销绩效的差异以及公司自身成本控制的好坏。

保险产品的市场营销同普通商品的市场营销一样,涉及的因素众多,市场营销绩效的差异从多方面可以体现。在我国现阶段,保险企业主体众多,规模各异,各家公司所采用的市场营销手段在基本模式相同的情况下有自己的侧重点和倾向性,但是经营绩效不同。其中,车险营销模式的选择对车险营销的绩效具有直接影响。

2 我国车险营销模式的特征及利弊分析

建国以来,财产保险的营销模式发展主要经过两个阶段:一是从建国至20世纪末,产险公司主要采用“一元化销售体制”。其特点是,产险公司依靠自身所属业务团队销售保险产品,业务人员既直接开展业务,也通过中介渠道(主要是保险兼业机构)开展业务;二是从20世纪末到现在,产险营销体制向多方向发展逐渐形成以直销、个人营销、兼业、专业中介、专属等多种方式并存的营销体系。其特点是新型销售渠道的重要性逐渐上升,传统的直销方式受到挑战。国际保险业发展的经验表明,当保险业发展到一定水平时,营销体制的健全与否将直接决定保险业的规模大小。相对寿险营销制度来说,产险营销体制正处在探索和逐渐完善的阶段,远远落后于寿险营销制度,尚有许多值得探索的问题。以下从直接营销和间接营销的角度分析各种产险营销模式的特征及存在的问题。

2.1 直接营销模式

直接营销模式是指通过保险业务员、电话、信件、短信、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直接向顾客提供信息,通过获得顾客的答复达成交易的销售方式。电话、网络营销虽然是车险市场中新近兴起的一种销售方式,但是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不论用网络或是电话的方式,保险公司都能直接和客户沟通而不需要通过第三方人或者经纪人。节约下来的手续费可部分反馈给被保险人,更可显著改善整个车险行业的赢利情况,提高本身的抗风险能力。

2.1.1 个人营销模式

个人营销模式的发展经历了“正式聘用制”和“个人制”两个阶段。其中,“正式聘用制”属于直接营销模式,而“个人制”属于间接营销模式。①“正式聘用制”。主要存在于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人寿保险业和90年代至今的财产保险业。是指保险公司雇用业务员作为其正式员工,按照“相对营业佣金制”领取固定薪酬,同时按照销售业绩获得奖金。保险公司和业务员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作为正式员工的业务员与其他员工之间没有区别,还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晋升机会,同时心理状态也可以保持稳定,对所属公司有较强的归属感。但这种个人营销机制的运作要求保险企业具备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这正是我国保险业普遍缺乏的;②“个人制”。“个人制”是保险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委托个人人从事保险产品的销售,采取“相对营业佣金制”,按照个人人的销售业绩给与提成。这种营销机制于1992年由美国友邦公司引入中国国内保险公司中,平安公司率先以这种方式开展寿险营销,随即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上海分公司进行了寿险营销试点,并于1996年开始向全国各分公司予以推广。在这种营销模式下,个人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并不存在雇用关系,通常也不享受保险公司的福利待遇,但却接受保险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造成个人人在保险行业边缘人的地位。这种营销机制能够发挥个人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对企业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却成为今天个人人业务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1.2 电话营销模式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8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分析;偿付能力;财务稳定性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非常迅速,不仅保费总规模已跃居全球第二,而且各类保险公司数量也从当初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家增加至100多家。随着公司数量的增加,保险市场的竞争逐渐加剧,各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也开始出现分化,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已跻身世界五百强前列,但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却不容乐观。与普通工商企业一样,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对于促进保险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财务分析在普通工商企业管理实践中已经逐渐走向成熟。然而,保险公司是一类非常特殊的企业,在财务分析方面不能简单照搬一般性的工商企业经验,必须根据保险经营本身的特点,对某些具体的财务指标进行重点关注、重点剖析。

二、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

首先,保险公司经营的对象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各类有形商品,而是无形的人身和财产风险,这就使得保险公司不仅经营风险更加突出,而且形式多样,其成本和费用管理等诸多方面也都与普通工商企业有着显著的不同;其次,保险经营的周期通常较长。保险公司是先收取保费,待约定的保险事故或其它给付条件成立时,保险公司再承担保险责任,收、付资金之间可能会存在很长的间隔。保险公司经营周期长的特点,很容易导致保险财务风险的累积;再次,保险公司经营具有显著的负债性。保险公司所收取的大量保费,实际上是针对投保人的负债。保险公司负债经营的特性,要求保险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必须比一般性的工商企业更加稳健。事实上,尤其对于寿险企业,国家通常不允许其破产倒闭。为防止倒闭风险,国家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及偿付能力等财务指标的要求极为严格。此外,保险公司通常资金规模大,投资需求高。根据保监会的相关统计,截至2016年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高达13.39万亿。而且,资金应用通常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所以,保险公司都尤其重视资金应用。可以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保险业还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保险行业可运用资金余额还会进一步增加。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一旦有多家保险公司出现财务问题,势必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保险公司财务分析实践中需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保险行业经营对象特殊、负债经营、经营周期长以及资金规模大、投资需求高等特点,决定了保险公司财务分析与一般企业的财务分析存在差别,关注的重点也应有所侧重。笔者认为,在对保险公司进行财务分析时应重点关注几个方面。

(一)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

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指标考察的是指保险公司积累的保险基金是否足以履行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能够抵付赔款支出,则认为其财务稳定性较高;反之,则认为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较低。财务稳定性指标最直接的反映了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状况。对于一般性工商企业来说,即使出现财务不稳定状况,其可能造成的社会后果通常远不及保险公司。因此,在保险财务分析中,必须重点关注财务稳定性指标。保险公司在业务实践中,通常会通过扩大承保量或者增加保险标的数量等方法提高其财务稳定性,但标的数量的扩大通常会受到可保标的数量有限性的限制,实践中还是比较困难的。在实际考察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指标时,需要应用先进的数理统计模型和方法,对公司财务稳定性系数进行科学的测算,不仅要关注稳定性系数本身的大小,还需要关注保险公司的精算管理水平、再保险安排及风险控制水平等相关因素,因为这些因素都可能在未来影响到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变化。

(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影响

保险公司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指标是偿付能力。该项指标与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指标密切相关,提高财务稳定性有助于提升偿付能力水平,但偿付能力过低也会制约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防止保险公司经营失败的角度看,偿付能力比财务稳定性指标更为重要,可以说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世界各国的保险监管机构都特别重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的偿付能力监管虽然起步较晚,至今尚未成为最主要的监管方式,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已由我国率先,由此可见国家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高度重视。根据保险公司的财务结构,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考察需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短期流动性。短期流动性是指保险企业的资产能够随时应对理赔要求的能力,不仅要求保险公司拥有数量较多的资产,还需要这些资产在保险公司遭遇突发的理赔事件时能够及时变现;二是长期偿债能力。因为保险产品尤其是寿险产品的保险期限通常较长,有的长达数十年,保险公司当前所收取的保费,可能需在数十年后才被要求承担给付义务,在此之前,保险公司到底是“赔”还是“赚”尚无法确定。因此,对于寿险企业应更加注重长期偿债能力的考察。对于长期偿债能力的考察,首先需关注企业的资本结构,它不仅反映了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还可以衡量公司对于那些提供长期资金者的保障程度;其次,需重点关注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盈利能力是保险公司长期负债所需资金的最可靠、最理想的保障,稳定的收益是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考察,不仅要深入了解企业的营业收入及当前和过去的利润水平,还要关注保险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此外,将被考察企业的盈利状况与同期其他保险企业的盈利状况进行比较也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方法,若被考察企业盈利良好,但其他的同行企业同期盈利更为丰厚,则不能说明该企业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反之,若企业盈利水平暂时不佳,但比同期其他保险企业的盈利状况都更为理想,则可以认为该企业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三)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估价的保守程度

基于保险经营的负债性特点及损失后果的广泛性、严重性等特点,国家通常要求保险公司在资产和负债的计价时遵循保守性原则,即对于资产的估价,应尽可能选择使资产价格最低的计价方法,而对于各负债项目,则应选择使得负债数量最大的财务计价方法,尽可能的降低公司未来的财务风险,保证持续、健康发展。而且,根据目前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所有负债均为认可负债,而保险公司的资产中却只有一部分可以确认为“认可资产”,主要依据是资产的风险状况、变现能力。

从实践来看,尽管国家有相关的财务规定,但保险公司在资产和负债的计价方法选择上仍然拥有较多的自,比如对保险准备金的提取等,企业具有一定主观性,而准备金又对报表利润影响极大。因此,在分析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时,必须重点关注其资产和负债的估价是否遵循了最为保守的会计方法。

参考文献:

[1]江生忠,邵全权.论保险公司若干问题的特殊性[J].保险研究,2005(05).

[2]魏巧琴.保险公司经营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11).

[3]侯旭华.保险公司会计(第5版)[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07).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9

【关键词】 风险预警 房地产企业 财务风险

Abstract :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pre-warning and management of the real estate enterprise financial risk.

财务风险是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造成蒙受损失的机会与可能。在遭受金融危机冲击的背景下,市场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加,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也越来越大,必须要全面分析企业潜在的财务风险,健全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机制,搞好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建立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预警

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是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以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为依据,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理论,采用比例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进行预报示警。它通过收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状况、企业本身的各类财务和生产经营状况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是否预警。经过对大量的信息进行分析,当出现可能危害企业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时,财务风险预警系统能预先发出警告,提醒经营者早做准备或采取对策,避免潜在风险演变成现实损失,未雨绸缪,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当财务发生潜在危机时,财务风险预警系统还能及时寻找导致财务状况不佳的根源,使经营者有的放矢,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

通过财务风险预警分析,企业能够系统而敏锐地发现企业潜在的财务危机,从而有效地避免和防范财务危机的发生。同时,财务风险预警系统还能够帮助企业管理层了解财务危机发生的缘由、经过,提供解除财务危机的措施以及改善管理的建议,作为企业未来经营之借鉴。

2.建立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的程序

2.1选取预警指标。在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中,任何一个财务指标,都难以全面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想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个总的评价,就必须将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运营能力、现金能力等多方面的财务指标纳入一个有机整体中,才能全面地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解剖和分析,从而对企业经济效益的优劣做出评价和判断。

2.2分析预警指标。企业可以采用财务报表指标分析法、单变量模型分析法、多变量模型分析法、根据经验主管判断以及案例分析等方法对财务状况进行诊断,是否存在财务危机,以及危机的程度。各种方法都有其特点和局限性。对企业而言,在实际运用时,要考虑到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地域、行业等诸多因素的差异,选择适合企业特点,并能满足自身经营和财务管理需要的方法和模型,才能达到动态监测、及早防范、有效阻止及避免财务危机发生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功能。

3.财务风险预警的构建

3.1加强信息管理。企业预警需要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功底,仅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就只是杯水车薪。首先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组织机构,并遵循“专人负责、职责独立”的原则,确保财务风险预警分析的工作能够有专人落实,且不受其他组织机构的干扰和影响。而且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应该是开放性的,不仅包括内部财务信息,还包括外部相关信息。最为关键的是,系统信息要不断刷新,资料系统要不断升级,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2健全财务风险分析与处理机制。高效的财务风险分析是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核心和关键。财务风险处理主要包括应急措施、补救方法和改进方案。其中,应急措施主要是指面对财务危机和财务风险时,应该采用何种手段规避,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补救方法主要是指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将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改进方案主要是指如何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杜绝和避免类似的财务风险再次发生。

3.3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是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得以成功建立并有效运行的前提。这就要求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领导层在思想上对潜在的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合理建议应给予重视和采纳。

3.4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应与企业各项制度建设相结合。企业是一个整体,任何一项活动都会影响客户的满意度,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保持与其他管理活动的良好沟通和衔接,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应该与其他子系统保持协调一致,实现数据共享。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应与企业各项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互相促进。

3.5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设计还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使产生预警信息的价值大于产生预警信息的成本,保证该系统的经济性和有效性。

在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偿债能力也即财务风险程度首先取决于现金流量状况。财务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公司在进行各项财务活动时,其实际财务收益由于受到内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各种难以预计或无法控制因素的影响,而偏离了预期财务收益,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它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本运营风险以及利益分配风险等,是企业经营风险的财务表现形式,使得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充满了不确定性,不利于公司的稳健协调发展。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影响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公司对于其财务风险进行管理的目标是为了对财务风险做出正确的预测并熟悉风险的来源,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来适当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从而将其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企业财务的安全性,保障公司价值最大化,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4.加强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

4.1增强企业应对经济环境变化的能力

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是公司遭受财务风险的外部原因,房地产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受到这些存在于企业之外的经济环境因素的深刻影响。虽然外部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必然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但公司难以预见和无法改变这种外部变化,无法对其施加直接影响。但是,面对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并非无所作为。外部环境的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趋势,通过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公司可以把握环境可能将要发生的变化,预测公司将要面临的风险。针对环境变化的预测,公司应制定多种应变措施,对财务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适当调整,从而增强公司应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能力,减少环境不利变化对财务管理活动的冲击,以此降低企业面临的外部财务风险。

4.2建立科学的财务决策机制

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大大增加了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而错误的财务决策必定会导致公司财务管理的失败,增加公司财务风险。因此,为了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必须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建立科学的财务决策机制。为了实现公司目标,首先要明确企业财务决策的目标,确定与公司目标一致的财务目标是科学财务决策的前提。在充分考虑财务风险的前提下,科学评价财务决策,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财务风险分析方法来确定最优的决策方案。在财务决策的实施阶段,应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此时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是积极控制财务决策实施中的财务风险,从而合理控制公司总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决策顺利实施。

4.3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

公司财务风险与其资本结构与理财目标密切相关,因此,合理的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规避财务风险。公司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取决于筹资决策,公司在筹资时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有关影响因素综合考虑,以确定最佳资本结构,并在长期筹资决策中保持该最佳比例。公司筹资决策需要选择适当的筹资方式、筹资对象、筹资金额以及筹资期限。管理者应权衡成本与收益,比较分析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与筹资对象;恰当的筹资金额和筹资期限有利于公司降低偿债压力,保证正常的资金运转,因此,为了健康、稳健的发展,公司应保持适当的资产负债率和债务期限搭配。总之,公司应优化资本结构,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降低综合资本成本和财务风险。

4.4完善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如果没有明确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方向就会模糊,势必造成财务风险管理效率的低下,因此,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是防范财务风险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为了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和强化企业内控机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首先,全面梳理企业现有的业务流程,寻找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其次,对现有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进行审核,并补充和完善相关监管漏洞,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同时,加强对主要业务节点的控制,例如对现金管理建立资本预算体系,对公司的现金实行预算控制管理,这可以为公司提供预警信号,公司管理者就能够及早采取防范措施,提高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贾明月。改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J].商业时代,2004(32).

[2] 徐淼.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分析及预警初探[J].会计之友(上),2006,(7):8-9.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10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即保险企业对所承担的风险,在发生超出正常年景的赔偿数额时应当具有的经济补偿能力。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业监管的核心。我国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刚刚步入法制化轨道。但还存在如下问题:

    保险市场秩序还没理顺,业务质量低。由于保险市场不成熟,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在部分省、市,破坏性的价格竞争较为普遍,导致了保险市场秩序的混乱。有些公司不计成本“跑马占荒”,扩大了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业务质量降低,赔付率居高不正有的为了公司自身的费用,不顾风险,扩大保险责任,采用以赔促保,搞人情赔付,关系赔付,致使保险企业利润低微,甚至亏损经营,无法积累资金,直接影响到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资金资产管理混乱,资产质量低。个别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已经发生,存在资本金虚假,资本金不到位或与其业务规模不相适应的情况。有的保险公司不足额提取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动用保险资金搞投资、贷款、拆借和“三产”,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其中绝大部分难以收回,已经形成呆帐、坏帐。有些保险公司挪用、挤占责任准备金,购置办公用房、宿舍、汽车等固定资产,影响了资金的流动性。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监管对策:

    1、严格按照《保险法》、《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规定执行。尽快制定执行标准和处罚规定。《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目前保险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数额”标准,同时严格按规定的数额标准对保险企业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企业承保的业务总量是否超过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额的四倍,要进行检查,对经营风险进行分析监管,对保险企业承担每一危险单位的责任是否超出《保险法》的规定,超过部分是否办理了再保险,都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者进行严肃的处罚。《保险法》对各项准备金的提存有严格规定。《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保险监管部门应经常对保证金进行检查,是否落实,是否到位,有无动用。除人寿保险业务外,经营其他保险业务,应当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年自留保险费的50%。此外,还应按《公司法》的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的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金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保险监管部门应对各种责任准备金,各项公积金、法定公益金进行定期检查,制定处罚规定,对不按规定提取或挪作它用的要严肃处罚。建议保险监管部门成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稽查审计队伍,定期对保险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保险企业的财务状况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保证保险企业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2、建立保险企业风险评级制度。保险监管部门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方式,加强对保险公司风险状况的监督和指导,通过监测有关风险状况指标,如财产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变动率、赔付率、综合费用率、应收保费率、流动性比率、资金运用比率、单个险种保费收入比重、综合费用率、准备金变动率、资本及盈余变动率、资金运用率、资金运用效益率等,对其风险状况进行评级,对评级情况进行通报,对保险企业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其守规守法经营,并逐步做到定期向社会公布风险评级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监管保险经营主体,维护市场秩序

    近几年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但也出现无序竞争、各自为战的局面,主要表现如下:

    支付保险费回扣。有的保险公司收取标准保险费后,在帐外暗中给予投保人钱物或其他利益等,其方式五花八门,多种多样。

    利用高手续费。低费率争揽保险业务。在市场竞争中,有的保险公司为了争取业务采取支付高额手续费和提供超低费率的做法。个别公司支付的手续费竞高达60%以上。保险公司不顾保险的经营原则和大数法则,使费率大幅度下降,其结果不仅使保户在受损时得不到偿付保障,危及保户的利益,也损害了保险业利益,破坏了保险公司的信誉。

    侵犯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我国《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第45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新开发出来的保险条款有半年的保护期,在保护期内,其他保险公司不得经营此险种。有些保险公司为展业需要,擅自使用竞争对手在保险期内的条款,或者以竞争对手条款为基础,调低保险费率,通过签订书面保险协议的形式进行承保。这种行为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侵犯了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

    地区壁垒。保险市场竞争要求保险的地方市场、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形成统—开放的体系,因此保险高层竞争在本质上是排斥地区封锁的。而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存在地区封锁,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或其职能部门通过行政权力设置市场壁垒,这种情况多表现在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置的核准和审批上。

    窃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有的保险公司为市场竞争需要,采取不正当途径,窃取竞争对手的保户资料,如工作计划、财务统计数据、业务分析报告等,侵犯竞争对手商业秘密。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11

[关键词]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

组织结构设计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笔者对组织结构做出如下定义:组织结构是组织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来完成各项任务的方法总和。组织结构的内容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业务流程设计、决策权分配和管理报告关系,其中,部门设置是组织结构设计的核心。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一)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

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置的基础。保险公司从事风险管理业务,需要进行程度较高的专业化分工。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销售、承保、再保险、客户服务、投资、理赔,以及其他支持性经营管理活动。大体而言,保险公司基于这些基本经营管理活动所设置的部门可以分为三类:前台部门、部门和后台部门。前台部门负责业务发展和客户开发,包括营销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部门管理运营环节,为前台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对业务风险进行管控,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包括产品开发部门、客户服务部门、核保部门、再保险部门、理赔部门等。后台部门为整个公司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办公室或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科技部、法律部、企划部等。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和部门的设置充分体现出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特色和各家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因素

1.公司战略

公司战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必须充分体现公司战略,并支持公司战略的实施。采用成本领先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强调较高的权力集中度,较高的资源共享程度,标准的运作流程,要求组织结构设计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采用差异化战略的保险公司,其组织结构相对灵活,权力集中度较低,部门间横向协调能力较强,组织结构设计注重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另外,一些保险公司依据自身优势资源,制定了大力发展特定业务的战略,并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做出相应的安排。

2.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保险公司进行组织结构变革创造了重要的条件和手段。保险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保险核心运营系统、数据集中、客户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为保险公司实现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管理提供了外部技术手段。

3.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

保险行业属于受到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母公司或大股东是另一类具有影响力的外部机构。母公司或大股东的资源和偏好也会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

4.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

参考和借鉴同业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是保险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通常做法。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一般为行业内公司所普遍采用,并被长期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一般而言,主流的组织结构形式会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之中。

除了上述列出的主要因素之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还受到组织规模、经营管理环境、组织的历史沿革等因素的影响。

二、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现状分析——国内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实践

(一)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变革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动因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保险市场出现了以下新的发展趋势:第一,市场监管放松造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第二,消费者购买行为发生演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在一家金融机构购买系列金融产品;第三,各家保险公司都在信息技术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上述发展趋势对西方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产生了如下主要影响:

第一,保险公司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保险公司对部门采用了集中管理的方式;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前台部门采用了授权管理的方式。部门职能的集中式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共享在承保、理赔领域的资源,取得规模经济优势,降低运营成本;而前台部门的授权式管理(分权)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在营销和销售环节的控制成本,更加灵活地参与地区保险市场的竞争。荷兰AEGON保险集团将其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特点描述为“分权式管理,集中式支持”,即AEGON保险集团对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授予充分的经营自,各地区业务单元的经理人员有权做出关于品牌管理、产品组合和分销渠道管理等领域的决策;同时,在一些控制职能领域,特别是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领域,由集团总部实施集中管理。

第二,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已将原来基于产品线的组织结构变革为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安联保险集团和苏黎世金融集团在实施组织变革时,都明确提出使组织结构变得更加“以客户为中心”,以便于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战略,提高市场反应速度。保险公司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不仅迎合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演变趋势,而且使各销售渠道能更好地共享客户和产品有关的信息,实现交叉销售,更好地了解并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第三,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更加趋于多元化。首先,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部门和销售渠道的整合能力,有效降低了部门和销售渠道之间的沟通协调成本,使保险公司能低成本地利用更多的销售渠道实现销售,如银行保险渠道。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开发直接销售的方式,包括电话营销和互联网营销因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而变得日益流行。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专门设立了直效营销(directmarketing)服务事业部。AIG集团非寿险事业部下设了专门从事直效营销业务的AIGDirect。

第四,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更趋灵活,一些公司选择了外包部分经营管理活动。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了保险公司对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价值链的控制力。在确保控制力的前提下,西方保险公司开始将更多的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经营管理活动外包给效率更高的第三方公司。西方保险公司最常外包的经营管理职能包括:销售职能、营销职能、精算职能、理赔职能和客户服务职能。IBM咨询公司的调研结果显示,80%接受调研的保险公司经理人员完全认同或部分认同保险公司将与外部第三方公司建立更多的合作关系的发展趋势。

(二)国内外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比较研究

1.前台部门设置

(1)前台部门设置的选择标准

保险公司前台部门的设计是组织结构设计的关键,充分体现出各家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各家公司往往依照以下三类标准设置前台部门。

第一,依照不同客户类型,保险公司可以设置个人业务部和团体业务部。该种设置方法的依据在于个人保险业务和团体保险业务在产品、承保、客户服务、理赔和分销渠道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及时、准确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综合保险需求。

第二,依照不同渠道进行设置。在实践中,最具特点的销售渠道包括个人人渠道、专业和兼业中介渠道、银行渠道和直效营销渠道。依据渠道类型设置前台部门,有利于保险公司实施大力发展特定销售渠道的战略,有利于开发、管理和维护重要销售渠道,充分挖掘渠道的潜力。

第三,依照不同产品设置部门。按照产品设置部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更为普遍。最常设置的部门包括车辆保险部、水险部、财产保险部、特殊风险保险部、意健险部等。这种组织结构可以体现出保险公司大力发展特定产品线的战略,有利于公司加强对产品线业务的开拓和管理,促进与产品线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纵深发展。但是,这种设置方法不利于公司全面深人地了解客户需求,不利于公司向客户提供综合保险产品和服务。

(2)西方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按客户类型设置前台营销部门是国外人寿保险公司的主流做法。比如美国大都会人寿的前台部门分为个人客户部和团体客户部;ING保险美国公司下设个人金融服务事业部和机构金融服务事业部;荷兰AEGON保险集团英国公司下设个人业务事业部和公司业务事业部。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渠道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忠利泛欧保险公司下设了公司业务部、个人营销部和中介销售部。另外一些寿险公司采用了以客户类型为主,产品类型为辅的设置方法。如安盛人寿公司在设有个人财富管理事业部、公司业务事业部之外,还设立了保障产品事业部来重点开发保障类保险市场。

大多数国外产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同时采用了多种设置标准。第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产品类型相结合的方法。比如美亚保险公司(AIU)设置了两个按客户类型命名的事业部(商险事业部、个险事业部)和两个按产品类型命名的事业部(意外及健康险事业部、能源险事业部)。Chubb保险公司设置了商险部、个险部,以及特殊险部和保证保险部。另一种常见的做法采用了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相结合的方法。安盛保险(安盛集团的财产保险分支)下设四个事业部:公司合作事业部、个人保险中介事业部、商业保险中介事业部、安盛解决方案事业部。CGNU保险公司下设了零售业务部、公司合作部和保险中介业务部。

事业部制已普遍为西方保险公司所采用。依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和渠道类型设置事业部是常见的做法。一些大型跨国经营的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立地区事业部也是常见的做法。以英杰华保险公司为例,在集团层次设立了英国事业部、欧洲事业部和国际事业部3个事业部。安盛保险在集团层次也设立了11个地区事业部。另外,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在集团层次引入了矩阵式组织结构。例如,苏黎世金融服务公司在集团层次设置了4个业务线和地域相结合的事业部,包括全球公司事业部、北美商险事业部、欧洲非寿险事业部和全球人寿事业部。应该说,全球化和综合化经营是欧美大型保险公司设立事业部的基础。

(3)国内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已普遍依据客户类型设置业务部门,大多数寿险公司都设有个险业务部和团险业务部。另外,鉴于银行保险渠道的重要性,大多数国内寿险公司都设立了银行保险部。

各家中资寿险公司的前台部门设置大体相同,这与国内寿险公司的发展历程有关。早期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仅开展团体人身保险业务。自友邦保险在1992年率先引入了保险人机制之后,个人寿险业务在国内取得了快速发展,各家寿险公司都增设了个人业务部。在2000年之后,平安保险、太平寿险率先在银行保险领域取得了突破式发展,促使各家寿险公司设立了银行保险部。目前,虽然各家寿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重点各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按照个人业务、团体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来设置其前台部门(见表1)。

相比较而言,财产保险公司在前台部门设置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性。长期以来,依照产品线设置前台部门一直是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普遍做法。近年来,按照客户类别和渠道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逐步为更多的产险公司所接受(见表2)。例如,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依照客户类别和产品类别相结合设置前台部门,都邦产险也是依照客户类别设置前台部门。

国内一些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平安寿险等公司已在前台引入了事业部制。对于业务规模较大、经营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而言,事业部制已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对于新兴保险公司而言,由于整体业务规模较小,业务结构不均衡,各职能的专业能力亟需加强,采用职能部制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有助于公司快速提高各职能的专业能力,实现职能规模经济,建立职能资源的共享机制。

2.部门设置

(1)部门设置的关键问题

部门设置需要解决以下关键问题:第一,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建立专长和技能优势,向客户和前台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第二,部门能否在各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经营成本;第三,部门设置能否降低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长期以来,如何实现部门职能和前台部门职能的融合、是否对某些部门职能例如核保与理赔实行独立和集中式的管理,成为保险公司的两难选择。对部门的特定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有利于加强在特定职能领域的专长和技能,有利于控制业务风险,有利于在特定职能领域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但是,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识别能力、经营管理经验、业务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信息系统的支持程度等因素,均对保险运营的集中化构成挑战。另外,设立独立的部门并实行集中式管理,可能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影响市场开发的效率。伴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和数据的积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等运营流程的标准化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前台部门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显著较低,有力支持了对核保和理赔等部门职能实行集中式管理的做法。

(2)西方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西方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大多采用了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在承保管理方面,由于西方保险公司已掌握了较为先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技能,并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除了少数较为复杂和规模较大的风险之外,西方保险公司已基本能将承保的风险因子程式化,并将业务流程标准化,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远程电子核保。依据集中程度的不同,集中的承保管理可以分为完全集中模式、分险种集中模式、分地域集中模式、分客户集中模式和混合集中模式。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在英国国内采用了完全集中模式,设置了独立的保险服务部,统一负责下属各保险品牌的业务承保。美亚保险公司采用了分险种集中模式,按照不同险种设立了若干个承保中心。友邦保险公司对分客户集中模式进行了探索,设置了专门面向小型商业客户的承保中心。在理赔管理方面,大多数西方保险公司也设置了专门的理赔部门对全公司的理赔进行统一管理。例如,美亚保险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赔事业部对其全球2000多名理赔人员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另外,许多西方保险公司,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保险公司充分借助于信息技术系统,实现理赔流程的标准化和自动化,能对简单赔案进行快速定损、理算和赔款,大幅提高了理赔环节的管理效率。

(3)国内保险公司在部门设置方面的做法

在核保和理赔等职能领域,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存在着差别。国内人寿保险公司基本都设立独立的核保部(或履行核保职能的业务管理部)、理赔部。对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部门设计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财产保险公司设置了独立的核保和理赔部门,而另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则将核保职能纳入了前台部门。例如,太平洋财险设立了单独的核保和核赔中心,而人保财险则将核保职能纳入各相关产品事业部中,设立了独立的理赔部。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产险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如大型工商保险、水险,要求核保职能与销售职能实现更为紧密的结合,有利于核保和销售环节的融合,提高展业的效率。

总体而言,国内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管理领域采取集中式管理的做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一些领先保险公司,如平安保险集团已取得显著进展。平安保险集团选择了完全集中管理模式,并于2004年启动全国后援管理中心的建设。后援管理中心将逐步集中平安保险3000多个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职能。截至2006年底,平安保险的后援中心已经完成全部个人寿险业务和银行保险业务的核保和理赔集中,完成60%的产险业务的理赔作业集中,车险核保自动化比率达到50%。”其他国内大型保险集团,包括太保集团、中国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也纷纷开始建设全国后援管理中心。

三、西方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研究的几点启示

(一)建立基于客户类型的组织结构

如前所述,西方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采用这种做法的动力主要源自于“客户第一”的理念和消费者趋向于“一站式”购买金融服务产品的购买行为。同时,西方大型保险公司都实现了综合化经营,基于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交叉销售产品的成功率,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在我国,保险公司基于客户类型设置组织结构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例如,平安保险集团旗下的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采用了依据客户类型设置前台部门的做法。

(二)对承保、理赔等职能领域实施集中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施集中式管理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承保、理赔技能和专长能在公司内部低成本地实现共享;第二,业务风险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实践中,西方各家保险公司都在承保、理赔等领域实现了不同程度的集中式管理。运营管理的集中化已成为国际保险行业的通行做法。

然而,国内保险公司要成功推行承保和理赔等运营领域的集中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环境、自身业务规模、发展阶段、人才队伍状况、核保技术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险种差异性和地域差异性,选择合适的集中管理模式,还需要为集中式管理模式配备相应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并需要克服许多执行方面的困难。

(三)更为广泛地运用信息技术,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西方保险公司已完全将其经营管理模式承载在信息技术系统之上。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经营管理各主要环节,包括营销管理、销售管理、承保、理赔等。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中,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设计是基础,而信息技术则为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运用提供了技术条件。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持续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流程,并不断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管理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明晰公司的战略定位,基于公司的战略需求设置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设计体现出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由于西方保险市场已发展得较为成熟,西方保险公司一般具有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在其选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地域、分销渠道、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许多国内保险公司还处于初创期,尚未确立清晰的战略定位。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各家国内保险公司应尽早明晰战略定位,对重点业务领域、重点经营地域和重点分销渠道做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组织结构进行相应调整。

(五)因地因时制宜,加强变革管理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范文12

一、新时期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现实意义

1.降低税务风险。客观来讲,在公司经营发展中,之所以会出现税务风险,主要是因为公司内部没有达成有效信息流通,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衔接环节的风险问题,最终带来税务层面的风险。因此,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能够及时找到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然后依此进行分类管理,包括税收筹划、业务交易、会计核算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如此就能够有效将其公司的税务风险。2.拓展经营价值空间。有效的税务管理内控不仅可以降低公司税务风险,而且能够拓展公司经营价值空间。一方面,公司税务管理内控能够帮助公司在既定的政策框架下避免花费更多的税收费用,进而达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降低公司税收成本的效果。另一方面,有效的税务管理内控有助于塑造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进而达到拓展其社会价值空间的目的。3.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有效的税务管理内控能够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就现状来讲,国内许多公司在经营发展实践中因对税收政策的解读不到位,造成财会管理风险加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安全发展。因此,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强化,不仅能够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而且能够加强相关人员对税务政策的深层理解和认识,进而确保公司的经营安全。

二、新时期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现实困境

1.税务征管困境。近年来,随着税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税务部门明确要求各大公司必须加强财务人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税收操作,确保税务征收工作的科学化、合法化和规范化。但就现状来讲,国内公司税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根本无法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层次。另外,为满足新时期国家税务征收的要求,公司财务工作人员不仅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且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但现实中大部分财务工作人员无法达到这一标准,而这也成为了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一大困境。2.税务稽查困境。近年来,我国对税收稽查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对金融、铁路、地产等领域的公司有着极高的稽查规范,而这就给公司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和难点。但目前,许多财务工作人员无法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在税务筹划上存在较大漏洞,再加上许多公司的软硬件建设不到位,都造成了公司税务风险的加大。3.外部环境困境。所谓的外部环境困境,主要是指公司生产经营实践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势必会增加公司税务风险,并加大内部控制的难度。例如,在地区保护主义的作祟下,许多外来企业在地方市场的拓展中会遇到种种阻挠,相关部门会要求外来企业在短时间内完成较大的税收证明任务,如要求他们在既定时间内更换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其他相关税收证明等。显然,这些工作任务必然会增加公司经营成本,造成税务管理内部控制难度加大,最终制约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措施探讨

1.改善公司内部环境。税务新常态下,要向实现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高效性,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内部环境,加强对环境要素的合理建设与把控。有关政策规定,公司企业在开展内部环境建设时,一定要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构建完善的组织结构,确保相关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执行具体政策。具体来讲,在国家既定政策框架下,公司要结合市场环境特征和公司经营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内部环境建设,不仅要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内部机构,而且要加强专业税务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要构建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确保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同时,为确保内部环境优化的常态化生成,公司还要精心制定税务筹划计划,增进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生产经营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流,以便及时转变税务管理策略,避免因业务信息变更与税务管理革新相脱节,确保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常新化发展。2.加强税收筹划管理。税务筹划工作是决定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效率的重要内容,每个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是不同的,包括企业的生产内容和经营方式,因此每个企业应该要缴纳的税种也是不同的。而对应不同的税种,国家也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为了要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相关信息的了解,以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因此,企业可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让工作人员参加相关的讲座和培训,以便及时关注国家税务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税务筹划措施,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税务难题,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当然,除此之外,在税务筹划工作中,企业还可以关注更多其他方面的内容,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内容以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工资支出内容等。3.增进内外信息互动。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各相关部门在信息传递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导致风险加大,无法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必须要求企业能够加强内外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以便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创造更多的条件。企业在税务风险的防范过程中需要掌握各种各样的信息,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信息、中介机构信息、业务往来单位信息、税务部门政策信息等,要求企业能够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及时获取各种各样的内外信息,并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整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做好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报告,防范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面对全新的税收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及税务征管困境、税务稽查困境和外部环境困境,相关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优化改进,既要改善公司内部环境,又要加强税收筹划管理,同时要增进内外信息互动。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高效性,才能拓展公司经营发展的价值空间。

作者:徐金秀 单位: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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