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1:19: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探索改革经验
经过多次深入调研论证,我们选取了商河县、槐荫区、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先行改革试点单位,分类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为全面推开探索经验。
一是在商河县探索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将23支执法队伍整合设置为“1+6”模式,将环卫、市政、园林等18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了“一支队伍跨部门综合执法”;将未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等6个部门内部的执法职责、队伍进行整合,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局向镇街及开发区派驻13支执法中队,将90%以上的执法力量共140余人下沉到一线,实行双重管理、以镇街管理为主,同时在镇街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进一步强化属地执法责任。
二是在槐荫区探索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在市场监管领域,整合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组建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农业领域,整合农业、畜牧、林业、水务等执法队伍,组建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文化旅游领域,整合文化市场、旅游执法队伍,组建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整合,全区执法队伍由12支精简到8支。
三是在市国土资源局探索部门内部执法职责整合。将区级国土资源执法职责上收至市级,实行一个层级执法。同时,将其内部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承担,实现了全市国土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推进市、县区、镇街三级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合理划分市区执法权限。着眼于厘清执法边界、减少执法层级,对区里没有行政管理权限或执法任务较少的规划、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等领域,以市级执法为主;对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基层发生频率高的城市管理、劳动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领域,以区级执法为主。
二是精简整合执法队伍。市级层面,主推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改革,交通运输局等19个部门整合内部执法资源,实行一支队伍执法;市商务局等14个部门,不再新设执法队伍,实行一个处室执法。县区层面,指导县区参照试点改革情况,合理确定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方式,各县区执法队伍压缩到8支以内,县域执法队伍总量减少近60支。
三是统筹完善镇街执法体制。镇街层面,采取商河做法的县区,由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镇街派驻执法中队,与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镇域内综合执法;采取槐荫做法的县区,以镇街现有城市管理机构和人员为基础,统筹区域内相关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通过体制调整,充分赋予镇街综合管理和执法权限,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三、坚持配套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为提高改革实效,我市从三方面入手,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是强化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的原则,整合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网格体系,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监测预警、分类处理的综合管理平台,完善村居、镇街、县区三级网格化管理体制,为执法体制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执法信息共享。紧紧抓住当前正在深入实施的“互联网+政务”改革,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为民办事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着力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既大大提高执法效率,又能发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威力。去年,热线共受理执法类问题58.56万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一、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增强执法力量
一是为确保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我县于 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二是因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划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意识形态属性、执法任务的动态,向上申请保障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2人4个编制划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批复),同时严格编制管理,不挤占、挪用文化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文化综合执法人员在编在岗。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统一使用执法标识、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文化综合执法的日常办公、队伍建设、执法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执法服装、人才培训、执法办案、“扫黄打非”等费用。
二、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平台建设工作基础
按照相关要求,一是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均已入驻 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及福建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二是完成我局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事项数据核对工作。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事项 项(因市级“四级四同”导致公示权责事项数量与网上办事大厅不符),其中:行政权力事项 项(含行政许可 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 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 项;内部管理(审批、审核)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50项。
三、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市场准入与监管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有47家,其中歌舞娱乐 家,电子游戏(艺) 家,网吧 家,音像制品 家(未注销),出版物经营单位 家,印刷企业 家,电影放映单位 家。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场所 家。
(一)创新审批理念,转变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审批模式,切实解决窗口办事难、效率低等问题,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多次提供“上门服务”。 自“最多跑一次”实施以来,我局窗口在完成“最多跑一次”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服务延伸至乡镇,以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下沉。
(三)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加强改革后续监管
根据市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列入了我市第一批“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一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无需再到文化部门重复办理。
(四)以行政审批为核心,行政工作有效展开
截止至今,我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18件审批件,严格按照“最多跑一趟”的要求,进行网上受理。其中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度核验4件、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者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单位年度核验12件、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1件、申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审批1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文化市场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全面、真实、准确填写业务资料,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着力于行政审批提速,以增加审批时效。
(五)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今年年初,组织了游艺娱乐、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音像制品、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条例、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参加人员60余人。
(六)加强自身素质,提升自身综合水平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一是我队多次举办队内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含盖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写作,案卷制作、传达学习上级举办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等相关内容,营造了“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必须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目前共参加培训3人次,全面提升了文化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
(六)坚持依法行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不断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管理体系,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先后开展了“ 、、、、、 ”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
截止目前,文化执法大队共出动检查 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次,接“ ”举报2次,处理率100%,共立案处罚 起,办结 起,罚款 元。经过治理整顿,有力打击了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按照《市各乡乡综合执法队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市各乡乡综合执法队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赋予我乡的监督检查职责,逐一对照进行实地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
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积极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结合我乡监管工作至少开展一次,参与部门尽量不少与5个单位,确保实现全乡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不断提高全市部门联合抽查在日常检查中运用的比例。
(四)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至少两名。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本系统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
3.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农业综合执法的成效应当充分肯定
自1999年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以来,各地政府和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实行综合执法的规定和要求,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出发,积极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目前,全省17个市中有农(畜)业综合执法机构11个,占农(畜)业机构总数的57.9%;县(市、区)共成立农(畜)业综合执法机构93个,占农(畜)业机构总数的76%。全省综合执法机构在岗执法人员共1269人,其中公务员13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60人,事业编制人员1**7人。已经开展综合执法的地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按照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活动统一组织、执法力量统一调配、执法经费统一安排使用,政事政企分开的“五统一,一分开”原则,这些地方着力构建统一规范的农业行政执法新体制,对原有农业执法机构、人员和职能等进行整合,成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将分散在所辖事业单位中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统一行使,承担具体执法职能。改变了农业部门内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状况,解决了执法力量薄弱和执法资源浪费的问题。宿州市农委原来是由种子、植保、土肥、兽药等事业站室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各类执法人员近70人,执法力量较为分散,20**年初成立了市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仅保留精干执法人员24人。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成本降低,减轻了经营户的负担,受到群众好评。
2、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在农业综合执法试点中,试点单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先后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规范了行政执法、处罚、复议等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和承诺、备案、罚没物及档案管理等制度,实行了案件评查、人员考核等办法,基本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农资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由临时性、突击性检查走向经常性、规范化轨道。祁门县积极探索农资管理工作新思路,与工商部门合作,推行“诚信农资经营活动”,建立农资经营信誉档案和农资经营信用评价制度。对依法经营、诚实信用的农资经营户予以肯定,张榜公布其名单;对多次违法、违规农资经营户,则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宁国市农委与工商部门联合制定《20**年农资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共同监制农资经营购销台账、种子经营档案,对种子销售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3、加大执法调处力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严厉打击违法活动的同时,各地农业部门的综合执法机构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开拓执法工作形式和内容,积极调解处理由于农民操作、使用不当或农资经营者指导、说明不当,导致减产、绝收等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今年以来,灵璧县农业执法大队就积极调解处理各类纠纷40余次,有效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避免了事态扩大或上访,减轻了政府压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有效地解决了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维权难的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实行综合执法,克服了行政执法主体过多过滥的弊病,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执法效果明显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明显加强。据统计,20**年,全省农业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00余件,案值10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7亿元,重大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减少60%以上,有效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调研中我们看到: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县与分散执法的县,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形成了鲜明对比,虽然两县相邻,但前者市场井然有序,农民维权投诉有门,后者往往是松散、临时性执法,很少立案查处。例如,20**年,祁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200多个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食用菌生产原料等农资经营网点进行多次检查,调查处理各类案件66起,而相邻的休宁县由于没有综合执法机构,全年查处的农资案件只有13起,而且多是简易程序,罚款仅4000多元。再如,萧县自20**年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后,至今未出现一起因农资问题而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而与其毗邻的砀山县农民因反映假农药问题得不到解决,纷纷找县领导上访投诉,两县农资市场秩序大相径庭。
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阻滞因素亟待消除
虽然我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有所进展,但总体上还不理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阻滞因素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定为事业单位,存在很多弊端。农业综合执法属行政执法范畴,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是法定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要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理应是行政单位。但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90%以上的农(畜)综合执法机构是事业单位,其中还有20%左右是差额或自收自支性质,虽然多数单位经过编办批准(约占60%),但很多是“只批牌子、不增编制、人员内部调剂”。由于县级农业部门行政编制少,因此,多数是从各事业站抽调人员组建而成,有些人员工资福利还在原单位发放,这种性质的执法机构对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不利。一是执法队伍不稳。从事业站抽调的执法人员由于不在原单位上班,职称评定和福利待遇都会受到影响,再加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很多地方实行末位淘汰,因而抽调的执法人员人心不稳有后顾之忧,多存在临时思想,缺乏长期打算,导致执法人员变动频繁,执法机构建撤反复。二是难以保证公正执法。由于历史原因,农业部门的很多事业单位本身从事经营活动,而从事业站临时抽调的执法人员又无法摆脱与原单位的各种关系,因此在执法中难免出现内外有别,感情执法,难以服众。三是处罚不到位。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性质的“先天不足”制约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所以农业行政执法往往是声势大、效果差,从轻减轻处罚的多,起不到震慑作用,农资市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阻滞因素二:农业综合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制约了违法案件的查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量大面宽,需要大量的办案经费,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地方执法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由于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缺乏基本的办案设备,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检验检测困难,影响了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据统计,全省约有一半左右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没有执法车辆,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也严重不足,少数地方甚至连电脑也没有。我们调查的7个县(市)均无农业执法专项经费,日常办案经费要么是从罚没款中返还一部分,要么是挤占别的事业经费,办案过程中涉及到的检验检测费用普遍无法解决。现在有些农资经营户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违法作案的手段不断加强,而仍处在“小米加步枪”状况下的农业执法队伍,对一些大要案的查处往往力不从心。
阻滞因素三: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不全,影响了执法效能。目前,我省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尚未建立,市级农(畜)执法任务约有一半左右仍是委托事业站,各自为政,县级农(畜)部门中也有20%以上仍是松散型、应付型、临时性的执法,全省尚未形成一个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执法体系。不少县(市)反映,由于上级部门执法“婆婆”太多,县里的综合执法大队忙于接待,遇到“婆婆们”意见不统一,常常无所适从,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推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
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改革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是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途径。国家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职能的法律法规有30多部(不含相关配套规章),涉及到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诸多环节,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农业部门不仅承担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任务,同时还承担着农业产出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没有一支过硬的综合执法队伍,必然严重制约农业领域可持续发现。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规定,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综合执法;国务院把“减少执法层次,推进综合执法”写进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20**〕52号文件、省委〔20**〕10号文件也对综合执法提出了要求,因此,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应当努力改革农业执法体制,完善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扩展执法领域,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手段,让农业综合执法覆盖全省。具体措施既需要农业系统内部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得到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1、把建立健全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纳入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整体部署。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旨在规范执法主体,整合执法资源,健全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率。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目前,要尽快建立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从而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协调一致的农业综合体系。现在全国已有11个省(区、市)在省级农业部门内专设或在政策法规处下加设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我省周边的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都已在省内所有市县实行了农业综合执法。我们建议,由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农委联合制定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措施,在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综合范围、职能职责、运行机制、工作经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在全省的推进力度。
定位监管职能
加强和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能,其根本目标是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市场法制环境,形成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这两大体系的建设又是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再培育再发展的根本。简单地把市场监管(运政稽查)活动看作是查违纠章罚款,变相增加收入,这在认识上是非常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十分有害的。
构建考核体系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能力评价体系至少需要包含工作风纪规范、学习教育、执法设备管理、内务管理、执法质量、市场满意度、行政执行力等工作绩效指标。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科学真实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是设定标准基本准则。通过事前确定控制目标,以合适的考核分值和考核系数作为考核控制手段,引导监管执法活动向社会期望和管理目标集中,规避执法人员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执法现象。
进行风险评估
市场监管执法风险从运管机构自身建设来讲,主要包括四方面,即运管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能力;是否有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运政执法目的是否端正,是否存在罚款创收或将罚款变成协会收费;运政执法装备是否能满足需要,是否存在调取保存证据困难等问题。
从社会公众对运管机构的监督及反应看,运政执法风险主要是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如政风评议、行风监督等;其次是非正常的外部执法风险,如行政相对人暴力抗拒执法及来自各方面各种形式的说情干扰行政执法等。每一级运管机构应该定期召开执法风险防范分析评估会,及时了解和掌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完善措施,防范运政执法风险的发生。
加强防范控制
一是加强运政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邀请政府法制部门、公安机关及政府危机公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对运管人员开展运政执法风险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市场监管人员在执法中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要提高在遇有暴力执法行为时的处置能力,做到既能够严格依法行政,又不至于引发各种事端。
二是重视和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保障。建议借鉴城管、土地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做法,为运政执法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解除运政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因公受到伤害的运政执法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和慰问。
三是扩大执法监督范围,确保运政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活动中全面履职不缺位,严守程序不错位,依职履责不越位。
打造专业执法队伍
应尽快建立和执行监管队伍轮训保障机制,从制度上解决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确保市场监管人员能在三至五年内甚至更短时间内能够轮训一次。通过理想信念的学习解决“为谁监管”的问题;通过基本法律知识、基本专业知识、基本执法技能的学习解决“怎样监管”的问题;通过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政治思想教育解决“公正监管”、“廉洁监管”的问题。
加大装备设施投入
为保持运政执法队伍统一形象,应按照“统一品牌、统一颜色、统一标志”要求,配备执法专用房间、专用车辆、专用设备、专用信息技术监管平台,做到至少每一执法队(组)能拥有一台巡查用车、台式计算机、数码摄像(照相)机。同时,应加快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便携式计算机、便携式打印机、网络执法设备(电子物证检验设备)以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推广使用,提高运管机构规范化、信息化、数字化市场监管能力。
在逢年过节时,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则采用村老年协会出资一点,企业或个体老板赞助一点,村民自愿凑合一点款、物的办法,请外来的藏族歌手来乡镇演出。(四)乡村网吧、书刊、音像市场严重匮乏且混乱目前S县的书店集中在县城,乡镇至今没有专门的规范化书店。虽然全县有72个村级农家书屋,但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农牧业科技书籍却非常有限,根本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一些乡镇地摊、游商销售的书刊、音像制品大部分是非法盗版,如近年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共收缴、销毁非法音像制品约0.08万张(盘)。这些不健康、盗版的文化制品严重侵害了农牧民的利益,破坏了乡村书刊、音像市场经营秩序。同时有些乡镇不时有无证小网吧、电子阅览室和电子游戏机的出现,这些经营户由于无证经营,因此在硬件上不达标,管理上不规范,并且还出现暗中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现象,在安全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隐患。(五)乡村娱乐市场枯燥、萧条民族地区乡村固定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极少,常见的经营形式主要是流动摊贩利用集市摆点音像制品、图书杂志且盗版制品占一定比例。同时也因地广人稀和经济落后等,大部分乡镇甚至没有一家文化经营户。有些乡村由于文化生活枯燥无味,形式单一,根本就没有可娱乐的地方去,因此农牧民就只有在家看电视、聊天、喝酒、打牌等。
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市场执法管理现状
乡村文化执法机构力量薄弱、身份尴尬民族地区文化稽查力量比较薄弱,尽管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市场发展,但文化市场行政力量仍然薄弱,执法人员身份尴尬,主要表现在队伍编制性质混杂,目前没有专门管理乡村文化市场的文化稽查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门的文化稽查办公室,S县17个乡镇中只有4个镇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5名,而在职的也只有2人,更重要的是乡村文化站工作人员性质均为乡镇事业,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其执法职权来自县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属委托执法,而目前5名乡镇工作人员无一人持有文化市场执法证件。乡村文化执法机构薄弱的力量、尴尬的身份对乡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果大打折扣,影响了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更好开展。乡村文化执法机构办公经费严重短缺2008年以来,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B州新闻出版局每年划拨给S县文化执法经费2万元,用于县文化市场日常监督检查。而该县幅员近8000平方公里,17个乡镇,捉襟见肘的办公经费显然不能满足乡村文化市场执法之需,严重影响了乡村文化市场的治理整顿及大案要案查处等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因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就连县文化监管执法队伍至今都还未配备文化稽查专用车辆,未统一着装,没有配备或配全摄像机、照相机等必需的办案取证工具等,乡镇文化站就可想而知了。(三)乡镇文化站监管缺位由于乡镇文化站仍属事业性质,无执法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只能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而当上级执法部门到乡镇进行检查时又不要求文化站配合,从而导致一方面乡镇文化站对违法经营者缺乏威慑力和权威性,如有些乡镇网吧经营者根本就不把文化站放在眼里,当一阵风式的综合执法(县文化、公安、工商、城管组成)检查后,他们会毫无顾忌的在文化站眼皮下违法经营,接纳未成年人。另一方面乡镇文化站也缺乏监管的主动性,甚至文化站工作人员分不清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应该做什么,如乡镇文化站几乎对网吧不管不问,从而导致监管缺位。(四)现行乡村文化执法监管方式弊多利少民族地区现行乡村文化市场执法监管方式大部分为县级包揽,这种方式笔者认为弊多利少。首先,这种管理方式没有发挥乡镇一级属地管理和前沿阵地的作用;其次,县级包揽造成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鞭长莫及,难以“到位”,有远水解不了近渴之感;最后,由于县与乡镇在工作上的“脱节”,使乡镇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处于无人问津的地步。据调查,现S县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可简要概括为两个字即等和靠。所谓等,就是等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的巡查;等当地有人举报以后有关职能部门的督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时的联合检查。所谓靠,就是靠派出所偶尔进行巡查;靠举报时偶尔的督查;靠专项整治行动时偶尔的配合检查。由于缺乏对经营业主的宣传教育,日常又很少进行监督检查,因此,农村文化市场基本上是处于放任自流的管理难、执法难、取缔难的局面。而导致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是未赋予乡村文化执法监管机构属地管理的职责。(五)乡村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民族地区受历史、文化、地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乡村文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尽如人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目前乡村文化行政执法人员中真正从政法、信息网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科班出身的几乎没有,绝大部分则是“半路出家”从事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无论在知识结构、文化水平还是业务能力等方面都参差不齐。民族地区乡村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结构现状直接影响到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市场监管模式的设想
强化对民族地区乡村文化市场监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2]近年来,“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困难和特殊问题。文化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较薄弱,文化机构不够健全,人才相对缺乏,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强,文化遗产损毁、流失、失传等现象比较突出,境外敌对势力加紧进行文化渗透等。”[2]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3]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首先从思想上进一步强化对民族乡村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与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将乡村文化市场管理作为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将乡村文化市场监管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其次,在借鉴成功经验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民族乡村特有的民族文化及牧民定居工程等优势,各级党委、政府应将乡村文化建设和监管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据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民族乡村文化市场监管实施意见,同时将执行情况作为各级政府综合治理重要考核目标和干部晋升考核指标。(二)建立科学、合理的民族乡村文化管理体系民族乡村文化市场点多面广,情况较非民族乡村复杂,如果仍然采取县级包揽的形式实施管理,将很难取得良好的监管成效,同时也难达到繁荣民族乡村文化市场的目标。为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监管体系则成为当务之急。云南省玉溪市提出的“将管理重心下移,建设城乡一体化管理网络,确立‘县为主体、乡为重点、村为延伸,文化主管、部门共管、社会监管’的管理体制。”[4]值得借鉴加强执法队伍和市场经营人员的素质建设人才是第一资源,基于目前民族地区文化执法力量薄弱且高素质人才难引进、难留住的现实,一方面应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并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监管作用。另一方面,应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要求①,扩大培训范围和强化培训内容,建立县、乡一体化培训网络。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大文化执法队伍培训学习经费的投入,让县、乡文化执法人员都有学习培训机会。在学习内容上,首先应进行执法资格培训,这是执法前提;其次再进行经常性的执法、办公系统、案卷规范、信息上报等业务素质培训,从而努力提高其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最后,培养“服务”理念,繁荣乡村文化市场,需要执法者转变“吆三喝四”的惟上式粗暴管理方式,变“监管者”为“服务者”,变“重管理”为“重服务”,营造和谐、文明的文化市场执法氛围,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通过内容丰富、方式多样的全面培养,“达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关于文化执法人员的标准”②,真正“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形象良好的专业执法队伍”[5]。在加大文化执法队伍执法素质培训的同时,不能忽略对乡村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的宣传和培训。民族地区文化经营从业者普遍文化素养较低,县、乡两级文化部门可积极配合,除了通过媒体、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传播守法经营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外,更切实的办法是应每年组织从业人员系统学习,真正从思想上强化其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只有得到了他们的认同、理解,配合,民族乡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才能文明、和谐,民族文化市场也才能更加的繁荣。完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是确保执法效果的保障,为此应在完善规制、明确职责、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1.完善规制制度是用来规范、约束和调节人们的社会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重要规则,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保障。[6]民族地区在不违背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情况下,从有利于民族文化繁荣的角度制定诸如执法责任制、稽查工作制、过错追究制、执法考评制等综合执法制度,同时积极完善业务工作、人员管理等办事行为规范。通过完善规制,不仅约束了乡村文化市场的执法者,避免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不良行为,同时也约束了从营者,根本上杜绝他们“找关系”、“走后门”,以此推进民族乡村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2.健全乡镇管理机制,明确乡镇管理责任,发挥乡镇文化站作用自2004年实行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以后,各级政府均撤消了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在省、市(州)、县级设立了文化市场“扫黄打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级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部长、政府分管文卫的副职任副组长。而乡镇由于撤消了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以后,乡级党委、政府就未再建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机制,也就出现了乡镇没有明确的领导,没有明确的组织机制和明确的编制人员的情况,从而导致乡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缺位”的现象。为此,笔者认为在各乡镇应成立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文化站站长、文化专员等组成的乡村文化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同时积极与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加强联系,将乡村文化市场纳入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的范畴,使执法“手臂”向下延伸,切实让乡镇文化站成为民族乡村文化市场管理的前沿阵地。3.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针对民族乡村文化执法力量严重薄弱的状况、可充分利用群众力量,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云南玉溪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他们针对农村文化市场构建了“多一双眼睛看市场,两条腿协调并进管市场”的工作格局即在44个社区组建了文化市场“五老义务监督员队伍”,在农村,义务监督员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补充力量,与此同时,引导组建好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和监督作用,从而确保了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农村文化市场是我国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切实强化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对于搞活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对于推进城乡文化市场一体化监管、对于促进乡村文化的和谐、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下面,笔者结合____县的县情实际,简单的谈谈对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认识。
一、____农村文化市场概况
近年来,随着____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文化生活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内容不断更新和丰富,农村文化市场在城市文化市场的辐射带动下呈稳步有序发展态势,已形成包括网络、音像、出版、娱乐等在内的文化市场体系。据统计,全县农村文化市场主要经营单位共87家,占全县文化经营单位的46 %,其中网吧 75家,歌舞娱乐场所 2 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 5家,出版物经营单位 5 家(零售)。全县文化市场相对比较繁荣的农村为官庄镇和五强溪镇,文化经营单位分别达到 15 家和 10家,且经营范围相对多元化,经营规模逐步向规范化发展。
二、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现状
农村文化市场因经营者和消费者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相对城镇的管理较为松散,因此造成文化市场许多监管不到位、难到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网吧是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主要对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是文化市场执法查处的重要内容。由于部分经营业主偏重于经济利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现象禁而不止,网吧超时经营时有发生,消防意识淡薄;非法转让行为屡禁不止,经营业主更换频繁。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建立健全了网络市场监管制度,通过抓好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乡镇网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接纳未成年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法中队专门组织乡镇网吧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乡镇网吧实施拉网式巡查,并连续开展“假日”、“周日”等突击行动,重点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未成年人上网。
2.乡镇音像市场的盗版制品和涉黄制品占有很大比例,尤其是地摊、游商等销售的音像制品,其中大部分是非法和盗版的。针对此违法经营现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一方面加大对盗版光碟和涉黄制品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流动摊点”;另一方面加强对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经营业主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合法经营的意识,自觉的做到支持正版,打击盗版。
3.农村出版物营销市场主要集中在学校周边,部分经营业主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兜售盗版、非法出版物,而其中大部分业主是无证无照非法经营,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在逐步提高,乡镇的歌舞娱乐场所迅速增多,且渐成规模。文化部门在引导娱乐场所上规模、上档次的同时,加强对农村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力度,逐步规范经营活动,促进娱乐业依法、健康发展。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从业人员无证无照现象多、消防安全隐患多、违禁盗版多的现象,执法人员来,他们走,执法人员走,他们来,存在着此消彼起的情况,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难以得到真正的保障。
三、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文化市场点普遍存在点多、面宽、线长等特点,而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必要交通工具的缺乏,农民法制意识的淡薄等因素,造成监管难度大。虽然现在的乡镇都设文化站,但隶属乡镇政府的事业单位,而不是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而大多数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工作繁忙,加上农村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由县级负责审批,文化站缺少属地管理手段,导致文化站对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力不从心,难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面对监管呈现出热点多、焦点多、难点多的“三多”特点,文化执法人员普遍感到责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总之,现有的执法力量和执法工具的单薄,严重影响了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2.文化垃圾侵蚀污染农村文化市场。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尽管大多数农村的文化生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农村文化活动依旧相对贫乏,农民精神生活相对单调。致使年节、农闲时,许多农民以麻将、扑克赌博和搞迷信活动来消磨时间。而且像一些无证电子游戏机、赌博机等文化糟粕在城区受到了严厉打击后,正逐步转向农村。这些场所的主要特点是环境卫生差,安全状况甚忧,未成年人大量涌入,大量不良信息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3.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受体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是“半路出家”,虽然有极高的工作热情,但在知识结构、文化水平,尤其是业务能力方面跟不上时代要求,新科技的出现,上级部门的培训力度不强,无重大办案经验,在行政执法中,应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不够熟练,影响了执法效能。
4.执法环境有待改善。由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成立不久,缺少广泛宣传,部分群众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不了解、不理解,甚至出现干扰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文化执法相对于公安、工商等部门处于劣势,由于部分经营者法制意识薄弱,素质较低,抵触情绪严重,给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了较大的阻力。
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的对策
1.提高认识,合理规划,整合资源,认真落实农村文化市场监管责任。县、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大力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把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适合当地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与监管规则,把文化市场发展纳入到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要在现有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市场基础上充分挖掘利用当地的文化资源,发展新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搞好文化市场的整体布局。
2.正面引导,强化培训,加强监管,逐步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强化政府导向功能,搞好指导,抓好曲型,激发农村文化经营者的积极性。针对农村文化市场经营户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他们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农村文化市场经营者端正经营理念,使他们知法、懂法,并在经营中自觉守法。要引导经营者调整经营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技能,以求巩固发展,增强农村文化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3.加大力度,健全制度,重点突出,管理好农村文化市场。大力整顿和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要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时间和重点地区的检查和管理。重点问题,应是非法和盗版出版物(音像制品)销售、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重点时间,应是农村文化市场比较活跃的节日期间和学生放假期间;重点地区,应是文化市场经营比较集中的集镇、集贸市场和学校周边地区。而对于某些农村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倾向性问题,要集中力量突击清理整顿,坚决维护农村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4.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借鉴经验,增强管理效能。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是建立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机制的重要途径。要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举办培训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理解如何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管理,指导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需注意的问题。同时,通过采取异地交流、交叉执法、外出考察等方式,学习借鉴外地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先进经验,从而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增强实际管理效能的目的。
20__年,我局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全区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杜绝,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同时,我局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过程,为群众提供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方案具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商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__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二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三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四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消费品农家店”建设,逐步实现了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购买放心、消费放心”环境。六是区商务局与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区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出台了《××区商务局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区商务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并下发到全区2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企业。
我局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召开了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我区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一)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民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
20__年,全区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60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工作,全区现已累计完成建设改造农家店260个。形成了区向镇配送,镇向村辐射的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问题,特别是抑制了不安全食品、伪劣农药、化肥流入农村导致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为农民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自20__年12月10日至20__年4月10日期间,我局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本文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区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67家,整治重点地区3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6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1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区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三)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肉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市场监管人员节庆期间不放假,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20__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2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0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1起。我区没有发现出售
“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
我局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各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我局将原来的生猪屠宰情况月报表变为周报、月报制度,每天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城区生猪屠宰量,每星期××城区毛猪收购价,鲜肉批发价以及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商务信息》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工作。
同时,积极配合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负责将我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工作情 况及时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成效明显,措施有力
(一)取得的成效
20__年,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18个乡镇(办事处)均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厂(点)。
20__年,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购物平台,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区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区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区商务局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定点屠宰工作政策性强,执法难度大,为了使执法人员掌握好基本知识,强化依法行政和岗位责任意识,区商务局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报刊杂志等资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20__年8月6日—7日,组织生猪定点屠宰经营企业负责人及食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共计110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为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创造了条件。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区商务局于6月10,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区屠宰办和综合执法大队共6人,在保岫广场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区屠宰场屠宰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山区乡镇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小,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多数乡镇屠宰厂(场)设施陈旧、老化,任停留在人工屠宰,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六、下一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今秋以来,我们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农业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活动,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现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农资打假一直是我们农业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接到省农业厅转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各职能科站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这次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是实现明年夏粮丰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于九月份下了市农法发[2009]70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对所辖县(区、市)的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这次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一直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了植保、种子、农药等专业人员,开展了街头咨询、送法下乡,结合秋耕生产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共印发宣传资料8万份。我们还印制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周密安排,严格执法
根据秋季农资生产经营特点,我们采取重点检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农资产品质量和市场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和重点案件的跟踪查处工作。在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中明确种子、农药、肥料为打假的重点产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九月底对小麦主产区的农资市场进行了抽查,在9—10月份,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检查企业24个,整顿市场132个,查获种子46090公斤,农药200公斤,货值15.3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我们在接到山西省农药检定所对太谷恒丰日光温室技术服务部、榆次绿丰农业科技部、榆次太行种子服务部和榆次鹏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农药质量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查扣了不合格农药,立案审查,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中。通过这些举措使**市农资市场秩序取得了根本性的好转,保障了秋季农业生产安全。
四、存在问题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区、市)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区、市)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小麦新品种,这些品种虽然是国审品种,但种植适宜范围没有本区域,且为半冬性品种,如屯玉祁县种业经销门市部经销的石家庄8号、太谷山西晋生种子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济麦21号小麦种子均属于半冬性品种,在我市存在重大越冬隐患。
一、实施“三个转变”
(一)在监管理念上,坚持依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与提高市场主体发展质量和效益并重,实现由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向促进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转变。一是树立“依法登记是第一原则”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资源可持续性利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实行“一审一核”制度,依法办理企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做到准入“优生”、经营“优育”、退出“善终”。对企业数量、行业结构、经济布局进行综合分析。为盟委、行署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为市场经济运行科学“导航”。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全部实行了现场登记。二是树立“促进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坚持“提前介入、参与论证、政策指导、跟踪服务”,实施“企业登记畅通工程”。积极接纳先进生产力的转移,特别是顺应东北产业“郊区化”和东南沿海生产要素北进、西上的来势。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户。大力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三是树立“优质服务是第一作为”的理念。对公众需求及环境变化做出准确回应。提供市场导向、应变灵活、富有弹性的公共服务。坚持“多支持少干预、多指导少指责、多服务少设卡”的原则,成为企业发展的指引者、市场运行的协调者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者,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二)在监管方式上,坚持市场巡查与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并用,实现监管方式由单一的人力资源监管向综合高效监管转变。面对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交易网络化、经济违法智能化的复杂执法环境,我们树立科技是第一战斗力、装备是科技复合体、工商是科技吸纳器、市场是科技合力场等一系列新理念,依靠信息化建设引领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插上了信息化“翅膀”。在实施区域巡查、重点巡查和综合巡查的基础上,我们更新人力资源理念。开展人力资源调查,对执法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进行整合,推进综合执法。实施联合执法,规范协助执法,形成了责任到位、优势互补、高效快捷的执法联动机制,有效规避了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扰民行为。按照“瞄准信息化、科学搞建设、实干求发展”的思路,坚持引进吸收和自主开发相结合,实现了政务电子化、业务数字化、财务网络化、事务集约化和服务信息化的全覆盖,使全盟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在更高的平台上跨入了信息化时代。丰富了监管手段,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尤其是实行副食品市场价格的网上监管、农资价格网上审批在市场的监管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三)在监管重点上,坚持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与注重解决民生问题结合,实现由单纯追求行政执法的处罚效果向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转变,面对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我们关注民生、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围绕食品安全、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实行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回访“三位一体”的案件查处机制,大力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一味追求处罚效果的片面观点,把法律效果作为检验行政执法是否符合法治原则的前提,把社会效果是检验市场监管是否符合群众意愿的标尺,辩证地处理好法、情、理三者的关系。实现处罚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推进“两个延伸”
针对农村牧区市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将监管重点由城市或城郊结合部向广大农村牧区延伸,切实抓好“农村牧区食品市场整顿年”等项工作:监管力量和装备由旗县工商局向农牧区工商所延伸,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一)监管重点由城市或城郊结合部向广大农村牧区延伸。兴安盟城镇化水平较低,农村牧区人口达110万。随着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农牧区信息闭塞、消费水平低、自我保护意识淡漠之机,将假冒伪劣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我们适时将监管重点由城市、城郊结合部向广大农村牧区延伸,尤其是在当前开展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战役中,继续实行了生产者提地证明和生产地辖区工商所证明的地产食品“双验制”,统一印制了“特别管理手册”,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共同构筑食品安全的“防火墙”。推广了裸装食品明白卡、信用卡制度。开展了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捆绑,在农牧区设立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店和示范超市,实现了组织领导、监管措施、长效机制、市场巡查、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六个到位”。
(二)监管力量和装备由旗县工商局向农牧区工商所延伸。坚持“统筹兼顾、倾斜基层、保障重点”的原则。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物往基层送,积极改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通信联络、办公用具和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设施,农牧区工商所因地制宜完善了“小园田”、“小养殖”、“廉政灶”、“文化角”和党团活动室。把有限的办公经费向一线倾斜,对工商所经费实行了预算管理,各类津贴、补贴全部按时发放到位。为基层工商所增配了一批能够满足基本需求的计算机。每个工商所基本达到了3台微机。
三、实现“四个统一”
(一)坚持监管与发展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促进科学发展的关系。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实用为先的原则,依靠信息化建设引领全盟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陆续启用了12315、12358综合执法平台,网络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即时通讯系统和“局长在线”互动平台。对全盟信息化建设140多万元的预算资金实行集中捆绑使用,不断优化“投入与产出比”,实现了低投入、高产出,低成本、高效能的目标,避免了低水平重复建设,节约建设资金28万元。在全区率先引进了包括收费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远程监控审计5个子系统在内的网络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收费和票据电子结报,各种会计信息电子传递和即时监控,实现了预算、核算、决算“三位一体”的网络化管理,建立起优质、高效、规范、透明的财务运行新机制。开通了与国家工商总局培训中心对接的远程教育系统,设立了“空中课堂”,这在全国工商系统是第一家。2007年以来远程教育系统点击量达2.8万人次,在线学习时间4.9万课时。开发了即时通讯系统和“局长在线”互动平台,创造了新型的机
关沟通文化。工商所设立“小园田”、“廉政灶”、“文化角”等20多项好建议被采纳。
(二)坚持监管与服务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新一届盟委、行署到任后,倡导理性思考、再识盟情,启动了“环境营造、项目牵动”主题年活动暨“五大工程”。我们从权力本位转向公众本位,对公共需求及环境变化做出准确回应,制定了关于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24条实施意见,在全盟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作为。开展了“心系新农村、主动有作为”主题实践活动,在市场育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和专业市场体系培育,深入苏、浙、冀等省份进行调研,重点研究如何发挥关店绒毛等专业市场的带动辐射作用,力求“培育一个市场、带动一批产业、搞活一处经济”。举办了全盟首期农产品经纪人及科技特派员培训班,引导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对接,全盟各类行业协会发展到40多个,经纪人发展到3700多人。落实《兴安盟商标战略实施方案》,坚持扶优促强,挖掘品牌优势,全盟注册商标发展到228件。23家企业成为全区(盟)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10万农牧民加入产业化经营链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为契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指导29户农民制定了章程,理顺了出资,选举了理事会。全盟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突泉县宝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登上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舞台。
(三)坚持监管与维权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按照“标准统一、资源整合、功能扩大、信息共享”的原则。对案件查处、“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分散的专项网络资源进行精心整合,2007年3月正式建成了自治区首家12315、12358综合执法平台,明确全盟工商系统四级网格的事权划分。实行集中受理、统一调度、高效运转的监管执法运行机制,实现了“协调指挥信息化、督察指导网络化、统计汇总电算化”,应对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显著增强。12315、12358,这两个关乎民心、服务民生的数字组合。成为消费维权的标志性代码、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风向标”。如今,全盟市场的瞬息变化,尽在综合执法平台的掌控之中。
今秋以来,我们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农业厅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活动,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证了秋季农业生产的安全,现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农资打假一直是我们农业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接到省农业厅转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各职能科站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这次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是实现明年夏粮丰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于九月份下了市农法发[2009]70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对所辖县(区、市)的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这次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一直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了植保、种子、农药等专业人员,开展了街头咨询、送法下乡,结合秋耕生产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共印发宣传资料8万份。我们还印制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周密安排,严格执法
四、存在问题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区、市)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区、市)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小麦新品种,这些品种虽然是国审品种,但种植适宜范围没有本区域,且为半冬性品种,如屯玉祁县种业经销门市部经销的石家庄8号、太谷山西晋生种子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济麦21号小麦种子均属于半冬性品种,在我市存在重大越冬隐患。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商务职能,在商务领域落实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通过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深入探索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与宣教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实行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开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用一年时间,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通过强化商务行政执法,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四、试点工作内容
(一)重组执法机构,整合执法资源。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现有酒类流通、畜禽屠宰行政执法队伍为主体,通过有效整合和归并,组建*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表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行使酒类流通、畜禽屠宰、市场秩序管理、特许经营、典当、拍卖、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流通、美容美发、商品直销、家电下乡等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尽快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
(二)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能力。
充实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务等方面知识人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尽快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和考核,结合考试考核情况,对现有人员定岗定位。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执法依据,强化目标责任。
依据县级商务执法职能,明确执法依据和流程,与此相对应,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稽查一、二、三科、综合科和12312办公室等五个科室,负责酒类、肉类,其他市场秩序三个执法区域的商务综合执法和日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对各执法科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商务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四)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按照上级商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及数据报送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填制方式,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五)健全投诉体系,强化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适时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举报投诉工作设备,建立相关的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机制及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事务,开展举报投诉、预警、咨询服务,形成科学有效、全方位覆盖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
(六)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畜牧、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关系,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商务行政执法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理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照章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八)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物质保障。
为了保障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加大资金投入,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标准的办公环境、检测室,必需的检测设备、保护用品和工作经费。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整合执法资源配置和建章建制阶段(2009年5月25日—2009年7月25日)。
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精神,整合执法资源,取消点办和酒办,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精心选拔一批年轻,文化高、素质好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加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二)上岗培训阶段(2009年7月26日—2009年8月10日)。
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和考核,结合考试考核情况,对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合格人员进行定岗定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尽快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宣传教育阶段(2009年8月11日—2009年8月20日)。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宣传车和集市,制作宣传标语和宣传册,广泛宣传商务执法职能、开展综合执法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理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照章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综合执法阶段(2009年8月21日—2009年10月21日)。
综合行政执法从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领域开始,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这一阶段工作目的主要是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采取方法主要是开展巡查、抽查、临检、暗访、专项治理、专案查处等执法检查活动,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死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具体分三个步骤:
1、组织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迅速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加大打击力度,维护酒类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酒类流通市场。
2、组织开展肉类市场专项整治。(1)依据国家对定点屠宰的相关规定,对我县屠宰场进行全面治理整顿,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卖病死肉、注水肉、白板肉等行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县肉类市场实行规范管理。
3、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在两节期间,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畜牧、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关系,进行全县范围的、地毯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长期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五)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10月22日—2009年11月30日)。
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认真梳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理论水平,以便今后更好地行使执法权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根据商务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评估考核办法》,总结前段工作中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装备经费、工作制度、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监督检查等类19项内容进行逐项严格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09年12月末,各项指标达到商务部考核标准。迎接省厅及商务部领导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