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0:59: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监管年度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总结评估报告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每半年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2.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救援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情况;
9.政府投入形成的应急救援资产情况;
10.相关总结评估报告附表(见附件1)。
(二)总结评估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年的7月25日和次年的1月2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
有关中央企业总部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省级矿山应急机构于每年的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年度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同时抄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
二、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成功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逐起事故编写救援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
(一)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10.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二)救援总结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省级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相应的上级机构,同时抄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制度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矿山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领域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工作情况,填写相关季报表(见附件2),按要求上报。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1、季报表3~9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有关中央企业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2、季报表3~9与本企业相关的内容报送应急指挥中心。
1、认真完成二九年度安全环保工作相关考核评比事项。
一是完成了对直属企业、化危企业、建安企业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选和推荐先进集体28个,先进个人26人,分别受到了区府办、市中小企业局、我委和区安监局的通报表彰;二是完成了区安委会对我委的安全工作考核,使我委获得了二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受到了区府办的通报表彰;三是完成了区环保局对我委的环保工作考核。
2、根据职能和要求,结合实际需要,提出了二九年安全
环保工作总体思路和要点。
3、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和行业的不同性质与不同
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分别组织直属企业、化危企业、建安企业进行签订,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做到了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4、突出重点,及时部署,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突出了重点企业,始终坚持把直属企业、化危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企业来抓,做到重点关注、重点帮助、重点督促检查。二是突出了重点工作,始终坚持把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防污染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防止和杜绝了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突出了重点治理,始终坚持把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设备、重点管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重点,加强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加强了对安全基础工作的推动与建设。
5、有针对性地做好节假日和季节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
是认真抓好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防洪渡汛、防暑降温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落实,早预防。
6、及时转发国家及市、区相关文件,组织企业贯彻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督促企业学习和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要求搞好事故统计报告。
7、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重大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企业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并以长经发[2010]16号和17号文件进行专题报告,同时深入企业安全检查3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30余人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督促整改隐患51起。
8、根据市政府、区政府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业安全工作实际,草拟了经委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9、努力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与区国税、区地
税、区财政、市经委、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市墙材协会、市水泥质检站等部门取得联系,做好相关衔接与协调,帮助企业按要求搞好相关工作。
10、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一是及时对长寿供电
局反映的云台青云变电站施工受阻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协助领导做好相关协调处理,同时形成了书面报告;二是按时完成了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办理和回复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关系不顺,工作被动,尤其燃气安全、和电力安全还难以
进入工作角色和工作状态,难以发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能动性,难以有效配套地推进工作开展。
2、安全监管的手段缺乏,力度不够,效果不佳,难度很大,
难以有效开展和深入推进安全工作。
3、全科人员都缺乏相关安全监管专业知识,急需进行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管、电力安全监管、城镇燃气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专业学习和培训,否则,难以适应安全监管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发展需要。:
4、办公设施无打印机,使一些急办件难以及时传递和及时落实,影响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效率。
5、安全生产方面的人文环境很不适应有效开展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1、抓好防暑降温、防洪渡汛等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
2、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城镇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委属企业安全;
3、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
4、抓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督促工作;
5、协调开展好工业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作;
6、协调开展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年度检查与衔接工作;
7、检查责任目标落实和完成情况;
8、认真学习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国安全培训情况,切实提高培训统计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安全培训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安全培训信息统计是安全培训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积极开展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为促进安全培训决策科学化、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但是,目前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在机制、内容、手段等方面明显滞后,一些地方和单位人员不落实,原始记录内容不齐全,甚至出现了虚报、迟报、拒报等现象,影响了统计质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措施把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做实做好。
二、切实落实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和各级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本企业培训信息统计数据,防止漏报、虚报以及逾期不报等现象,保证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三、规范以农民工安全培训为重点的信息统计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培训机构数量和培训业绩情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情况的统计。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建立安全培训信息年报制度。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每年10月31日之前,将本省(区、市)上年度安全培训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报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
五、加强对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强化对安全培训统计数据的审核。上报安全培训统计资料,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必须签字,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坚决杜绝统计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一、食品安全管理中街道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
食药监、农林、卫生、工商、教育等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部署。
(二)根据职责分工,严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根据职责分工,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三)定期向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主动向上级各有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四)迅速报告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其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二、各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对本单位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工作。
(二)组织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职责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必要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落实。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经常性开展巡查,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的检查和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整治,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议事日程,工作有计划、措施能落实。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三、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一)各村(实业总公司、社区、居)、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本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
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要建立系统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纵向分级负责和横向分片定责,纵向采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把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横向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要求,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
四、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的年度总结和检查
各单位每年年底应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上报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结合每年春节前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视情况对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并将检查(抽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检查(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工作实施情况。
(二)食品安全责任人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依法共同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三)上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确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按规定和程序履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谎报、缓报或有授意他人隐瞒、谎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3、发生严重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的。阻碍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效能为核心,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建立起“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县、乡镇(开发园区)、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方式,健全执法责任制,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网格体系
1.食品安全网格体系
各乡镇、开发园区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乡镇(开发园区)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三级网格。
2、药品安全网格体系
各乡镇、开发园区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社区为一级网格;乡镇(开发园区)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邮政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三级网格。
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晰、运转高效、覆盖全面的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二)健全管理机构
各乡镇、开发园区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形成管理网络。以村(居、社区)委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管理机构。各乡镇(开发园区)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作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宣传员。
县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县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邮政局等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作为三级网格管理机构。
已经设立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并明确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乡镇,应将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与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合并,成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各乡镇实际进行内部调剂。
(三)明确人员责任
一级网格中,各村(居、社区)委要确定1名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级卫生室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承担本村(居、社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任务,负责收集、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劝阻有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执法等工作。
二级网格中,各乡镇(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农业、畜牧、工商、卫生、安监、环保、市容、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二级网格。各组成部门确定1名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人员进入二级网格,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履行本部门在本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具体监管任务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同时接受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宣传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和联络员。承担本网格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任务,负责建立本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库,完善属地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及宣传等属地管理工作;协调本网格内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执法检查工作;收集、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部署的具体工作;监督、指导所属村(居、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级网格中,县政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领导工作。县农委、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城管、公安等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人口计生委、文广新、邮政、工商、公安等药品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履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相应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按照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全覆盖的要求,确定并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进入二级网格,包联到乡镇(开发园区),并划片包干。
(四)落实管理责任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环节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管责任人,配置进入二级网格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配置进入二级网格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和村(居、社区)配置进入一级网格的协管员为本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人;县、乡镇(开发园区)及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三、运行管理
一级网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二级网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底册资料,全面掌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巡查及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
三级网格: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一级、二级网格的培训、指导、督查及考核等工作;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定期分析、评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综合治理,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收集、整理、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积极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10日)
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11日-7月31日)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搭建三级网格,规范制度标准,引领示范,督促指导一、二级网格建设。
2、各乡镇(开发园区)、县有关部门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监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做到网络成型,人员到位。
3、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参加网格化监管的所有人员为对象,编印培训资料,分层次组织对监管员、信息员开展培训。
4、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理汇编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相关职责、制度、流程等,以《监管员信息员工作日志》、《网格化监管应急手册》的形式,发放到三级网格所有工作人员手中。
5、以一级网格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摸底、登记、造册,分乡镇(开发园区)、分环节(行业)建立电子数据库,并逐级汇总到乡镇(开发园区)和县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本信息,逐步建立辖区涉药单位电子档案。
6、全面启动一级、二级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8月)
各乡镇、开发园区认真总结网格化监管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经常性运用网格化监管的手段来检验和评估实际运行状况,提出进一步加强与完善的具体措施,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政府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和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食品药品工作负责人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农委、畜牧水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城管局、公安局、文广新局、人口计生委、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网格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和运行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统一配置办公设备。乡镇(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办公室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四统一”(统一制度、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台账、统一档案专柜)、“四有”(有办公室、有组织机构、有举报电话、有宣传专栏)、“四上墙”(组织网络上墙、工作制度上墙、维权方式上墙、应急程序上墙)。
(三)实施考评。县政府将把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及运行工作纳入本年度食品安全目标和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考核奖惩。
记 者(以下简称“记”):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曾制定出台过关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有关政策,这次《办法》是何背景,与此前出台的政策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李书清(以下简称“李”):2004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6]180号)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这些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高危行业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在提取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方向、配套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和完善,企业对此呼声较大。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为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在总结经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原办法进行了整合、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统一的《办法》,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新形势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办法》自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及相关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同时废止。
记: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有哪些主要变化?
李: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的主要变化有:扩大了政策的适用范围,将需要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冶金、机械制造和武器装备研制3类行业纳入了适用范围,同时拓展了原非煤矿山、危险品生产、交通运输行业的适用领域,如非煤矿山行业中增加了煤层气开采等。提高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具体情况在《办法》中已作了详细规定。扩大并细化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不再局限于安全生产设施,增加了一些安全预防性的投入和预防职业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等方面的支出。
记:扩大适用范围后,新《办法》适用于哪些企业?
李:《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记:《办法》对有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规定了不同提取标准。那么,混业经营的企业如何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李: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以各类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各自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记:《办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有哪些要求?
李: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单独核算,按照《办法》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按照税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在使用时税前扣除,提取时不扣除。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足额提取,按规定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记:在督促落实《办法》方面,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哪些措施?
李: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督促《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网络等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将政策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履行工商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在本市流通领域率先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取得初步经验后,本着先城区后乡镇、先大型后中小型的原则,循序推进,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上市过滤机制,严把食品入市关,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食品。
二、检测内容
重点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水分、色素;水发产品中的甲醛、双氧水、工业碱;奶制品中的蛋白质;米、面中的矿物油、吊白块;白酒中的甲醇;干果干菜中的二氧化硫;腌腊制品的亚硝酸盐;蜂蜜的蔗糖、水分;木耳的硫酸镁;食用油的酸价、过氧化值等检测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按职责分工组织并培训快速测箱工作人员,制定食品检测各项规章制度,设置检测场所和熟悉检测试剂和器皿,快速测箱检测员演练。__月__
启动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要请新闻媒体给予广泛宣传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县局、各工商所要依据《食品速测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一)开展食品速测工作,要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侧重于对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的检测。
(三)总结提高阶段(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工商所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四、职责分工
县局消保股:制定检测箱具体使用管理制度;对检测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制定本辖区食品检测箱速测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申领速测箱所需耗材;及时报送本辖区食品速测工作报表和工作情况;依据食品速测结果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基层工商所:保管使用好上级机关配发的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箱及检测用品;制定检测箱管理使用制度及工作计划;检测车到其辖区内检测时,应由_名以上执法人员协助检测车的检测员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并依据食品速测结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检测人员:熟悉快速检测工作规程,正确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保养知识,做到能够安全、规范操作;认真执行食品速测工作任务,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检测结果;随时掌握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及时向车长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县局消保股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食品检测工作计划,在制定检测计划时应加强对检测品种的审核,避免各单位对同批次食品进行重复检测。
(二)要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开展经常性的食品检测工作。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依法处理,监督销毁;数量较大的涉嫌问题食品,要进一步作定量检测并依法查处,不能简单作退市处置,以免再次流入市场。
(三)要保证检测设备正常进行,努力提高检测箱的运行效率,检测箱原则应坚持每周出勤_天,全年检测不少于____批次。节假日是消费旺季,要坚持多出勤、多检测。
一、检查时间
交叉检查及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轮交叉检查时间为元月18日—29日。
二、检查内容
(一)对局属各单位检查的内容
1、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3、2016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开展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本轮交叉检查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内容
1、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违章、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人员配备、内部管理、安全投入、隐患整治、宣传教育、应急救援、值班值守等);
3、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2、4、8法则,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禁行制度,GPS动态监管制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签单发航制度,港口码头责任制度,邮政快递查验制度等);
4、渡口设立的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安全管理责任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情况;
5、客渡船、货物运输船船体质量、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配备、消防救生设备、船舶标识(船名、船籍港、载重线、乘客定额标志)情况;
6、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情况,违规托管、代管、挂靠情况,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7、公路标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桥梁安全隐患情况和超限超载整治情况。
三、检查方式
交叉检查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局属各单位分头组织实施。交叉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辖区或本行业企业总数的20%,检查结束后要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
将组织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推进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综合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主要以暗访为主。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理念,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和综合督查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重点检查和整治的内容,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送县局安全股。
严格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防控关键环节,坚决防止疫情发生。进一步规范免疫档案和动物标识,不断健全养殖档案,对每一个养殖户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并配合县兽医站搞好免疫抗体监测。
二、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
按照县政府8月18日全县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现场会议提出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抓紧抓好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加快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步伐,确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市县对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的检查验收。
三、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
规范认证企业的生产操作,提高畜产品质量,提升无公害产品品牌形象,稳步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按照无公害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积极组织无公害产地产品的申报认定,通过示范推广,全面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每个乡镇要申报一个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同时,要按照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积极推进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积极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努力创新畜牧业新的协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大力实施龙头带动、能人推动、合作和示范区促进等现代化畜牧业生产方式,引导养殖户组建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产、供、销系列化一条龙生产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农户养殖积极性,降低市场风险,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每个乡镇要培植1-2个畜牧合作社。
五、搞好饲草种植及作物秸秆青贮氨化
围绕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规划布局饲草饲料作物种植,积极推广种植优质牧草,同时搞好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本季度要重点抓好2-3个青贮氨化示范点。
六、切实抓好《齐鲁牧业报》订阅工作
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畜牧信息宣传订阅工作,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在抓好《齐鲁牧业报》订阅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合作组织》、《养猪通讯》和《中国牧业通讯》的订阅工作。
今年以来,农技站在街道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努力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街道中心工作
一是做好包村工作。无论护林防火、安全生产、大走访还是扶贫工作,均积极遵从领导安排,积极与所在片、所包村做好协调、沟通,保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履行“两学一做”指导员职责,积极做好所包单位的指导工作;三是服从分管领导调遣,积极参与政府“征地”工作。
二、业务工作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惠农”政策,参保农户承担20%的保费,80%的保费由国家和各级参政补贴。大窑街道小麦、花生、玉米产业参保。其中小麦保险,是由街道政府按照财政粮食直补面积统一垫资购买,缴纳保费21963.53元,参保面积6100.98亩,。玉米参保面积258.06亩,农户缴费929.02元。今年花生参保面积163亩,农户自交保费782.4元。
(二)区农广校农民培育工作。
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农民参加了2个培训班。其中农药化肥减施增效培训班30人,养马岛培训、参观共计5天。创业培训班40人,烟台道恩宾馆培训共计10天。
(三)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上半年完成样品速测任务150个,年度速测任务是300个;参加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2次,自行组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2次;做好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的数据上传、更新及维护工作。
(四)搞好技术培训。
上半年举办培训班2次,内容包括果树修剪和病虫害防治、果树土肥水管理,受训人数达500余人次。
[关键词]机关效能 煤矿安全 监察执法 服务基层
0 前言
福建省地处华东地区,属丘陵地带,煤炭主要分布在闽西北山区,基本是低瓦斯矿。煤系地层受到印支期、燕山期等多期地质构造运动的影响,造成煤田地质构造极为复杂,多为倾斜薄一极薄煤层,断层发育,稳定性差,全省85%以上煤层出现三角煤、鸡窝煤和压薄带等现状。
福建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主要是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有水快流”的历史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多数是由农民自挖的小煤硐。乡镇煤矿非法矿井多,开采秩序混乱,矿井开采工艺原始落后,安全生产形势一度急剧恶化。截止福建煤监局成立之前的2005年,全省共有煤矿429处,产量1550万吨,当年全省煤矿共发生各类死亡事故78起,死亡95人,百万吨死亡率6.01。
面对“地质条件差、煤矿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煤矿数量多、监察任务重”的实际,如何提高安全监察行政效率与行政质量,福建煤监局自2005年底成立,即确定了“监察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指导思想,以“抓两头带中间,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手抓服务基层,将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到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当中,树立了煤矿企业依法办矿意识,全面提升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1 建章立制,规范机关各项工作运行
我局成立后,首先通过建章立制,着手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安全监察队伍,将建立健全治庸治懒工作长效机制和严查庸懒行动贯穿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中,努力营造奋发有为、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氛围。
1.1定制度,立规矩
为扎实基础,促进监察执法等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我局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针对监察执法、事故查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重点工作环节和领域,及时制定《“一岗双责”制度》、《监察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套比较规范、约束力较强的制度和措施。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明确界定了监察人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哪些事该严格执法、哪些事该热情服务。
1.2抓纪律,促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根据总局“九条纪律”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监察人员“十个不准”,明确提出不得吃矿主一顿饭,不得抽矿主一包烟,不得拿矿主任何钱物的“三个不得”。监察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均要由被监察单位填写《廉政监督卡》,自觉接受煤矿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聘请特邀廉政监督员。我局从社会各界聘请廉政监督员,赋予他们随时监督权力,每年专门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研究探讨进一步改善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开展政风行风专题调研,由纪检监察室组织,每年深入基层宣传政风行风工作具体措施、纪律要求和廉洁承诺,全面了解监察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基层等情况,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联系基层制度。采取局、处两级领导与市、县(区)煤管部门、煤矿企业结对子,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关系,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渠道,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强化外部监督,完善煤矿安全监察决策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
1.3树正气,促效率
几年来,我局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一方面着手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勤政廉政、争先创优、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强化监察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努力强化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分批组织监察人员参加国家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赴外考察学习兄弟煤监机构好的工作方法,每年组织集中夏训,聘请资深专家授课,让监察人员在法律法规、勤政廉政、专业业务等方面都能发全面提升素质。通过这些举措,培养建设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敢抓敢管、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监察执法队伍,忠诚践行煤矿安全监察任务。
2 认真履职,严格监察执法
2.1强化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活动
我局每年对监察执法工作取得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监察执法水平。每年度严格按照国家局的要求,结合福建煤矿实际,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年度监察重点,认真编制年度监察执法计划。每个月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国家局、省政府不同阶段的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工作任务,编制月度监察计划,做到月月有计划、有总结、有分析、有成效,多方式、多形式、多手段地开展监察执法工作。
在日常监察工作中,所有监察人员均做到下乡必下矿、下矿必下井、下井必到工作面,对所监察路线的每个作业场所、硐室、井巷、工作面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做到“数据实测、设备实检、人员实问”,对煤矿安全隐患坚持不整改不放过、非法违法行为不处理不放过、煤矿企业得不到教育不放过、监察没取得成效不放过。五年来,我局十几名监察人员,累计监察矿井607矿次,排查安全隐患4235条,实施行政处罚74起,吊销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5本,实施经济处罚545.69万元。
2.2严格安全许可,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我局充分利用严把安全准入关口,确保持证生产矿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2008年底以后,我局在新一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中,对所有煤矿进行重新洗牌,要求所有煤矿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均采用重新申办的形式进行办理。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中,我局采取了严把五个关口的做法,保证所有依法持证生产的煤矿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一是严把安全评价关,将煤矿水害防治、废弃井巷封闭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三条线”建设和淘汰落后工艺等内容纳入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制订了安全评价标准,评价机构必须对矿井进行全方位评价,现场逐条把关后,才能出具评价结论,对安全评价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以把好安全许可第一道关口。二是严把征求意见关,充分利用好安全许可证颁发的征求意见关,严格要求基层煤管部门在出具意见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指导、检查与复查,发现与申报条件规定存在差距的,及时指导煤矿企业进行整改,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三
是严把受理关,设立了安全许可证受理大厅,安排专人对申请要件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煤矿企业下发补正告知,凡申请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的,一律不予受理。四是严把审查关,采取了专家审查和监察人员复核双保险审查方式对煤矿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中反映出不符合颁证条件的,及时通知煤矿企业进行整改,并坚持现场审查制度,组织专家深入矿井进行全方位审查,现场采集各类数据,现场填写审查书,凡存在不符合规定条款的,一律不予安全生产许可。五是严把发证研究关,对业务室提请颁证的煤矿,均通过局长专题办公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广泛征求与会人员意见,绝不带病颁证。
2.3整顿关闭,持续打击非法违法
非法煤矿不彻底关闭,各类非法违法不严厉打击,合法煤矿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保障,煤矿业主的投入积极性就会大受影响,煤矿整合技改、质量标准化建设就难以有效推进。我局成立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联合有关部门整顿关闭各类非法煤矿,严厉打击各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
我局坚决执行国家“一证一井”的原则,在2005年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对全省乡镇煤矿的各类挂靠系统、井(硐)进行了清理,关闭了483个挂靠系统(井硐)。五年来,共关闭各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落后产能、资源枯竭的145煤矿。为塑造良好的煤矿发展环境,我局主动联合国土资源管理、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通过专项整治、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对无证煤矿非法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不畏任何阻力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予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开宣判,以达到法律威慑效果。通过这些举措,基本肃清了煤炭矿区的不良环境,保护了合法煤矿的利益,提高了广大煤矿业主安全投入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煤矿整合技改、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进展。
3 热情服务,推动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3.1指导地方政府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几年来,为促进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我局通过狠抓“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一岗双责”考核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指导基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一是对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督检查,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帮助理顺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解决基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人员、装备等实际问题;二是加大煤矿安全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各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按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和月度监管计划,有序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规范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秩序,编制《福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样式》,通过举办全省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指导基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效排查安全隐患、规范行政执法,努力提高基层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素质;四是现场指导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将监察中发现的部分煤矿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移送给基层立案查处,指派监察人员全过程指导,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业务能力。
3.2简政放权,充分调动地方监管部门工作积极性
为提高工作成效,充分调动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积极性,我局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的措施。一是关口前移,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征求基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未经县、市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把关并明确意见的申请事项,一概不予以受理申请,确保基层监管部门权责统一。二是下放权限,我局为推动煤矿通过整合技改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将大部分能够下放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设区市煤管部门,先后将未涉及能力提升的煤矿改建项目立项、改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除新建项目以外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下放给设区市煤管部门审查验收。三是简化程序,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安全许可证现场审查归并办理,协调省经贸委等部门,开展建设项目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等工作,大幅提高工作效率,节省煤矿企业管理成本。四是分级管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三级质量标准化由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二级质量标准化由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验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由我局组织验收。
3.3组织专家深入矿井指导服务
为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服务指导,我局组建了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一是组织专家深入矿井调研,先后开展了煤矿顶板管理、防治水、一通三防等课题研究,并将科研成果无偿提供给煤矿企业;二是组织专家深入矿区会诊把脉,结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组织专家对每一个煤矿进行全方位检查,无偿指导煤矿企业按质量标准化规范整改;三是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技术服务,组织专家深入重点矿区对煤矿进行技术会诊,通过个案分析,查找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为基层煤管部门出谋献策,指导煤矿企业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
3.4指导煤矿企业科技兴安
为彻底改变福建煤矿落后局面,我局在科技兴安、科技兴煤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一是帮助指导煤矿对新技术、新装备的使用,指导所有煤矿完善了压风、通讯、供水等“三条线”建设,推行了钢架支护、单体液压支护的使用,指导整合技改煤矿正规回采工作面布置,部署斜井开拓的煤矿安装了机械乘人装置。二是指导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建立了设备供应商市场进入管理制度,建立了煤矿企业和设备供应商的沟通机制,协调厂商最大限度让利及改进安装与服务质量。在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方面,引入省联通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成监控系统全省联网,建立了省、市、县、煤矿企业的四级分控中心平台。三是联系院校加强人才培养。针对我省煤炭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按照长期培养本科、中期培养专科和近期培养中专的总体规划,牵头委托龙岩学院、福建交通学院、永春职业中专学校培养人才,协调相关院校扩大招生规模、重新开设煤炭专业学科,对招录的学生在校期间培养经费从煤矿企业提取的安措费中先行支付,毕业后若服务于煤矿企业则由煤矿企业支付,若服务于煤管部门则由煤管部门支付,计划用五年时间,培养1500名左右的煤矿安全专业学生,以提高全省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储量和应用型人才总量。
4 主要成效
4.1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我局通过严格执法、服务基层的做法,有效推动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矿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0年,全省303家煤矿,原煤产量2450万吨,全年共发生各类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0.163。与我局成立之初的2005年比较,煤矿减少126家,产量提升900万吨,年度死亡事故减少74起,死亡人数减少91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5.847,三项指标分别下降了94.9%、95.8%和97.3%。煤矿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进入全国小煤矿先进行列。
4.2安全发展理念广泛深入。
通过五年努力,安全发展的理念得以深入矿区,各级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基本到位。煤矿企业安全投入积极性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得到强化,全行业走上了一条健康安全的发展道路。广大煤矿业主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煤矿业主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自觉做好安全风险控制。
4.3安全质量标准化程度大幅提高
通过齐抓共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得以广泛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大幅提升。煤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得到有力强化,生产工艺得到大幅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得以大幅度提升,矿井各生产系统不断得以完善,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煤矿“六大系统”中除了紧急避难系统正在试点建设外,其他五大系统已基本建立完善。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省已建成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186家,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占全省煤矿总数的63.1%。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和督促企业强化自律,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产品销售台帐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诚信制度等,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整合监管资源,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要按照“三位一体”实施方案中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依托内部联系会议制度的有效实施,整合内部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二要建立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健全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网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评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享内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合力和工作的有效性。
(二)严格市场准入,实施长效监管。一是帮助企业按细则要求规范生产设备、卫生环境条件;二是督促企业按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三是对已获证企业在强化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同时,加强获证后继监管措施,确保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合格;四是做好获证企业到期复查换证工作;五是加强获证企业递交年度自查报告的严格审查工作,按照79号令的要求,对年度自查报告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发证部门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证资质。
(三)继续推行“三分监管”,提高证后监管效能。根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分等监管规定实施总体框架》,结合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按照对全县食品企业确定的监管等级及监管频次,制定监管计划(见附件一),对获证食品及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四)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备案核准工作。对企业(作坊)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承诺制度并张贴上墙。做到食品添加剂备案率达100%和“四个相符”,即企业提交的配料清单、经本局核准的食品添加剂备案表、食品标签标识中所列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与企业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合。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
(五)生产条件持续改进及新企业严把准入关口。已获证生产企业应当对发证时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生产设备、检验条件等环节持续改进。对相关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予准入预审;对新获证企业开展证前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工作,提高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观念。
(六)加强对原辅料资质检查与质量评估。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此外,企业应及时关注原辅料生产企业的诚信情况,做好安全评估,如有问题应立即跟换原辅料的供给企业。
(七)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各类专项整治。做好重点产品监管工作,加强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八)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工作,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九)认真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资源准备。
三、主动配合,积极履行行政职能
(一)按规定上报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监抽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相关信息,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二)配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实现环节之间无缝对接,互通情况。
(三)积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