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9:12: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聘委会:
我叫xxx,本人198x年2月参军,自198x年6月转业到xx工作,从参加工作起,至1999年,一直在党校从事图书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本人符合我校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为此,特参加档案馆员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我于2003年1月1日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为档案系列的馆员职称。按照《市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本人符合我校档案专业技术岗位馆员的竞聘条件,特向聘委会申请聘任我为市委党校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馆员职务。
多年来,我在图书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岗位上,能够认真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本部门图书、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加强对图书、档案资料的管理力度,做到了对图书资料、档案数字清、情况明。对购进的图书资料及收发的各类文件及时登记编号、贴标签、归档、分类,做到借阅有登记,到期有催要,经常盘点库存,保证了图书资料的完整无缺。
在具体管理工作中,我本着对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向服务机制创新方面转变,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我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敢想、敢试、敢拼。结合党校实际,经常研究档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确定发展的新思路。由于我在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中提出的服务机制的创新,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党校全体教师学习的需要,从而把图书、资料室变成了学校教学科研的基地,全面提升了图书、档案的利用率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管理水平,优化了图书、档案信息资源的配置,使综合开发利用后的图书、档案信息直接为教师、学员及社会服务,实现了我校图书、档案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我在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专业技术知识等方面,能够充分学习、借鉴校内外的经验和做法,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自己做什么,如何做,确定自己的服务理念方向。本着有利于加强图书、档案业务建设工作的原则,加大了业务基础与提供服务的工作力度,对本职业务工作经常排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采(本资料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资料请访问)取缺啥补啥,逐一解决的办法,以保证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争取本校领导的重视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让领导及时了解图书、档案工作的管理思路和做法,为加强协调、关注、争取支持创造条件,有力的推动了图书、档案工作,为创新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不断向前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有信心和决心继续做好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果我被聘任为馆员,如果我能继续从事图书、档案管理工作,我一定要把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与全校的其它业务建设并举,牢固树立图书资料、档案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从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图书、档案管理与服务,着力培养、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努力使自己在图书、档案管理工作岗位上,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继续为党校的图书、档案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机制和氛围,努力实现图书、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校整体工作创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科委、建设部颁布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的规定,结合中医药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团级以上(含县团级)独立的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
第二章 申报、考核与审批
第三条 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分为: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以下简称局级)。国家一级、二级按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标准及考核内容》进行考评,局级按《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局级标准及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第四条 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分级考评、审批的办法。
第五条 各申报单位在按照不同级别的科技事业档案管理标准及考核内容进行自检后,按其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
第六条 考评工作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自检情况的汇报;
(2)对照申报等级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考核评分;
(3)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评意见作出考评结论;
(4)向申报单位公布考评情况,并宣布考评结果。
第七条 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局级档案管理的审批工作按隶属关系进行,局直属单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地方所属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
第三章 考评组的组织
第八条 根据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立考评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直属单位的考核评审工作;地方所属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会同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考核评审。
考评组一般由5-7人组成,考核局级档案目标管理单位时,至少应有3名局级以上评审员参加。
第九条 局级评审员的条件:
(1)能正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和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够熟练掌握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标准,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3)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档案业务指导或中医药科技管理工作经验。
第十条 评审员的职责:
(1)接受对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业务咨询;
(2)参加目标评审工作;
(3)及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第十一条 国家级评审员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国家档案局审核后聘任。局级评审员由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推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后聘任。
第十二条 局级档案管理评审员任期三年,到期可以续聘,不再从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应解聘。
第四章 奖励、监督与检查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等级证书是验证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的标志。获得档案管理等级证书的单位按国家档案局升级办法的规定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印制局级档案管理证书,不定期公布局级档案管理达标单位名单。
第十四条 对档案目标管理工作做出重要成绩,表现突出的档案管理人员,其事迹可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或晋升的考核依据。
第十五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档案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达到档案目标管理的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进行复查。发现单位的档案管理水平低于证书等级时要求单位限期整改,到期不合格者,要上报发证机关予以降级并收回其证书。对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中不坚持原则的考评组提出批评,并取消不合格单位的局级档案管理等级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三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标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标准档案系指在制定、修订标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音像制品和标样等)。
标准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的制定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达到标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有计划地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标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四条 标准档案按保管期限,分为永久的和长期的两种。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管:
(一)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
(二)标准报批稿;
(三)标准编制说明及其附件;
(四)意见汇总处理表;
(五)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
(六)标准报批公文;
(七)标准申报单;
(八)标准本;
(九)标准正式出版本;
(十)标准修改通知单及其附件;
(十一)标准作废通知单。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长期保管:
(一)论证报告;
(二)调研报告;
(三)试验验证报告;
(四)标准征求意见稿(最后一稿);
(五)标准送审稿;
(六)等同、等效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或译文,主要参考资料(只归难得的,一般的只列目录和出处);
(七)标样。
第五条 永久保管的,按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长期保管的,应当是现行的和最近两次修订的标准的档案。属长期保管的废止标准档案,继续保管十年。标样在保管期限内已经失效的,按保管到期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家标准档案。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档案,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国务院行业标准归口部门负责管理其主管范围内的行业标准档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标准档案。
企业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企业标准档案。
第七条 本办法所列部门和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标准档案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统计、保管和提供利用标准档案;
(二)编制目录、索引、卡片等查询工具和参考材料;
(三)负责组织和承担标准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四)监督检查标准档案的修改、补充和复制;
(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永久的标准档案的移交手续;
(六)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 标准档案由标准起草单位负责收集有关材料并加以整理,向相应的标准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负责提供。
第九条 标准起草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单位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以及参与制定、修订标准的其他单位,在制定、修订标准工作中所积累的标准文件材料,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按长期保管的要求管理。
第十条 标准档案的文件材料,除标准正式文本外,在标准审批、后三个月内,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按规定向档案管理机构一次归档。标准正式文本出版后,及时补充归档。
第十一条 标准档案的文件材料,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负责整理,标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立卷、登记、上架。
标准文件材料归档时,标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检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补充、更正。
第十二条 标准更改或废止后,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负责将更改单或废止单的原稿、出版稿和审批文件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 标准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按GB/T11182-89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执行,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类标准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使用频繁的各种报告、标准草案各稿、正式版本以及意见汇总处理表可以归档两份。
(二)归档的标准文件材料是原稿或打印稿、复印稿。
(三)永久保管和长期保管的标准档案分别装订立卷。
(四)标准文件材料的幅面大于A4(210297mm)的,按A4幅面折叠;小于A4的,粘贴在A4幅面的纸上,并留出装订线。
第十四条 保管标准档案,应当有档案柜和库房,并有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鼠、防尘、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 保管标准档案,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一般每两年检查一次,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修补或复制。
第十六条 管理标准档案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借阅制度。
标准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十七条 任何个人不得将标准档案占为私有,凡损坏、隐匿、丢失或泄密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对标准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当定期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在有单位主管领导、标准化人员和标准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下进行。
对已经超过保管期、失去保存价值的标准档案,应当编造清册,经主管领导签字后销毁,并注明销毁时间和处所,由监销人员签字后,将清册归档。
第十九条 对标准档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违反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给标准档案工作造成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2007年,我院档案工作在***的领导下,在县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及《音像档案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没有出现不安全隐患因素,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要求。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专人管理。为了搞好档案管理工作,我院明确了分管领导及专职档案人员,将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完善借阅制度。根据上级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院成立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档案员岗位责任制》、《档案工作职责》、《档案借阅制度》及《档案室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至今没有出现档案丢失及泄密现象。
三、加强汛期管理。根据相关文件通知,我院从今年进入汛期开始,院党组便将院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对全院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检查。通过检查,我院的档案室楼顶及门窗没有漏水、进水,档案没有受潮、发霉、腐烂等损坏现象。档案室不存在档案安全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四、存在的问题。鉴于上级院没有统一规定和配备档案管理软件,我院至今没有应用档案管理软件进行档案管理。
总之,在2007年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不管是本院各科室还是其他单位,都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借阅制度进行档案查询及借阅,未发生档案丢失及泄密现象,特别在汛期加强了档案管理,档案未发生霉变、腐烂、虫蛀等安全隐患,档案队伍稳定,准确、及时报送档案统计报表及总结,为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社会保障建立法治档案管理的基础探析
对社会保障管理档案进行立法的建立基础主要是社会档案保障管理相应的法律依据。因为对社会档案保障管理在立法方面的建设,主要还是在社会立法保障以及对档案进行管理立法的交叉范围内。因此在这一过程中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在社会保障这一方面的法律以及法规,同时对地方性的立法以及一些具有规范性的相关文件。通过立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在我国进行社会档案保障管理方面的立法基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组成。
1.1国务院中各部委相关方面档案制定以及社会保障局方面的规章
社会档案在保障管理方面会涉及到人力资源以及国家档案局还有社会保障局和民政部几个部门,一些相关的规定也是围绕着这几个部门展开的。部门中相关的规章比较多,本文重点就两方面展开探析,一是由国家档案局加以实施,通过国务院审批的《档案法实施办法》,这一法规对社会档案在保障管理方面进行立法有着重要的意义。另一项法规就是由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部还有国家的档案管理局一同制定并实施公布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这是目前在我国唯一的一部有关于社会档案保障管理方面的部门规章,是各个地方在进行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方面法制性建设的依据。
1.2省以及自治区和直辖市有关社会保障法制性建设地方性的法规
在进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方面相关建设的时候,在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都是有着明确的档案调理的;在对社会进行救助方面,每一个省以及自治区和直辖市都专项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办法”以及“社会救助办法”这些规章制度。对社会保险进行制定的管理方面,各个省份以及自治区还有直辖市也相应的制定了“失业保险加以实施方法”,在进行各个地方的社会档案保障管理立法建设方面这些地方性立法也提供了比较重要的依据。
2社会保障在立法管理建设方面现状分析
在党以及政府方面的文件中对于社会保障的表述有着并不统一的特性,但是通常会将社会保障以及社会救助还有社会福利作为比较基础的相关制度。本文就这几方面的制度进行讨论,对社会保障在进行法制性建设管理方面的现状加以分析。对社会保障档案进行管理的工作是在社会保障工作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对其制度化方面的建设相对是比较晚的。浙江省是对社会档案保障管理工作比较重视的,也是比较早在这方面加强建设的省份,其早在十五计划开始之前,就有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障档案工作的意见”这样的制定内容。十七大将对民生加快改进步伐作为社会建设的工作重心之后,国家级档案局就了关于加强民生的档案管理方面工作意见,在全国范围进行对社会保障在档案管理方面法制性的建设,中央以及地方政府也都相应的有这一方面立法活动,在民政局以及办公厅都有相关的一些法规建设。地方性的各级政府相继了关于本地区对最低的生活保障方面档案管理的建设办法。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人力资源,在国家档案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之后,地方性各级政府分别推出有关对社会保险业务方面进行规范的档案管理的建设文件。社会保障的建设过程是一个具有比较广阔包含内容的体制,并对社会保障以及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这几大领域进行体系构建。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五险以及新农合还有新农保这些方面的内容。社会救助是对低保以及五保还有灾害救助方面的内容进行构建。社会福利主要是对老人以及妇女儿童还有残疾人提供一定的福利。不过,就目前的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一些联合性社会档案在保障管理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分析,主要有几方面内容的构建,首先就是对最低保障方面档案管理进行构建。我国的国家性档案局在相关最低保障生活方面的通知中,就曾明确的对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加以分级进行管理,采用主要将基层作为主导,分级的进行负责,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细则以及实施办法。目前浙江以及上海还有甘肃多地都已经推出了这一方面的相关文件。其次就是要将社会保险在业务领域方面的档案加以管理。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局推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以后,极大程度地推动了各个地方政府对相关方面立法加以推行的积极性。比如北京还有河北和青海很多省份都就社会保险方面的业务档案提出了实施办法,以及管理方案。
3对社会管理档案进行完善立法管理的途径分析
社会保障在档案管理方面进行法制化的建设是可以通过各个部门之间进行相互协作,从而完成推进作用的,下面本文就具体对社会管理档案进行完善立法管理途径进行分析。
3.1认识内涵,构建基础
认识内涵主要是对社会保障档案方面内涵要认清。我国的中央政府对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命名并没有比较明确的法规,以及比较规范的文件。在地方的一些政府,也只有浙江省的劳动保障厅以及档案局联合制订了浙江省方面的社会保障管理办法,对有关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还有失业保险方面业务的办理,通过文字以及影像多种形式进行管理记录。在这样的对保障档案方面的建设,是混淆了保险同保障的概念,这样档案的构建,很大程度上是将进行社会保障的管理范围缩小了,因此加强对社会保障方面的内涵认识,是对档案管理进行立法的重要前提,也是实施法制化基础建设的前提。
3.2规划统筹,避免分割
对统筹的规划主要就是中央对国家档案局进行统筹的规划,相应的出台一些法规条例对一些救助方面的档案加以管理规范,在进行社会救助方面管理档案建设时应该避免出现分割立法的现象。现在很多立法在低保档案进行管理方面都是有着比较灵活的方法的,但是大部分档案并不包含其他社会救助方面的内容,也就使得出现了分割立法的形式,因此要加强对统筹的规划,尽量避免分割的出现。
3.3三步战略,循序推进
第一步就是对平行的单项部门法规进行制定,也就是社会保险相关的业务在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社会在业务救助相关的档案规定,社会福利方面档案滚利规定,通过各地方政府统一构建。第二步就是要把相关内容记录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法中,在实施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中就有明确规定,对社会人员进行缴费档案的管理要有明确的登记记录以及支付结算方面的凭证。在社会保险的档案建立方面提供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依据。第三步主要就是要在前两步构建基础之上,当时机成熟时,由国务院对社会保障进行统一的在社会保障档案立法方面管理的建设工作。
4结语
关键词:会计档案问题对策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管理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会计档案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往往容易被忽视,形成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直接了影响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档案管理是一门学问,需要会计人员去认真学习、去积极探索。通过学习和探索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因此,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可以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一、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充分的认识,意识淡薄,导致会计工作与会计档案管理相脱节。许多单位只重会计业务,轻会计档案管理,没有专职的财务档案管理人员。会计人员上岗前,很少进行会计档案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大多数是由会计人员兼管,缺乏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不懂得档案的基本操作规程,对财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标准不清楚,导致整理出来的会计档案达不到规范要求,更谈不上科学管理。
2.会计档案资料收集不全。有的单位只重视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专业资料的归档,却忽视了会计文件材料的汇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严重影响了会计档案的齐全性和完整性。
3.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存在一些财会档案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坚持原则,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按规定去做,甚至违法乱纪、伪造、篡改、变换记录凭证;开假发票、建假账、建账外账、虚列成本。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进而影响了国家宏观决策、危害极大。
4.财务档案管理不完善、不规范。设置财会档案管理机构是工作的需要,也是法律规章的需求,但实际工作中财务档案工作均不完善,不规范,都未设置此机构,档案工作由会计人员兼职。财务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往往不受重视,许多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多年来只归档不鉴定,更不销毁,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难以开展,从而影响了档案整体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纸质会计档案与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档案管理不同步。有的单位将会计信息存人磁性介质后,对磁盘、光盘中的会计信息疏于管理,造成会计信息的丢失;由于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升级换代很快,许多单位没有把会计软件的版式及软件系统很好地保存,从而造成会计电算化档案无法调阅。
二、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指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则更加明确地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由此可见,是否重视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是一种严肃的法制行为。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提高依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意识,从法律的高度来依法加强管理,切实把会计档案管理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2.加强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则将“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人员培训”,作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档案法》第九条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因此,各单位应该依法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把增强会计档案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会计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除要搞好关于会计和档案的岗位培训外,还要搞好后续教育,在财务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如果能够统一思想,坚持科学管理和责任心,则可以有效地防范档案管理工作中诸多问题,使得财务档案相关信息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对企事业增强活力、竞争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3.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要使财务档案规范化,必须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总体,制定档案工作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并建立健全一套档案管理制度,如《财务档案工作人员职责》、《财务档案保管制度》、《立卷归档制度》、、《财务档案保密制度》、《财务档案移交、销毁制度》等,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利用等各项工作程序、使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4.要定期进行会计档案资料鉴定销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会计档案人员会同财会部门,积极搞好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有价值的妥善保管,无价值的大胆销毁,对于涉及保管期限已满、暂未清结的债权债务和其它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重新立卷,并在销毁清册的备注栏内及保管清册的相关栏内注明。
关键词:存在问题;管理手段;科学治理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的一项基础性支柱产业,在整个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中,房产权属管理工作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成为城市房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和重要依据,是整个房产管理的基础。研究和开发房地产档案这一信息资源,提升房地产档案的价值,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房产档案收集渠道单一。房地产作为城市建设的龙头产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例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房产买卖、交换、抵押等,每当有涉及到房地产产权的活动发生,都会产生相应的产权文件资料。产权档案的收集仅仅局限在登记部分,这就造成了产权档案与房地产现状的不一致。因此。产权档案的收集单靠接受登记部分移交是远远不够的,档案工作必须渗透到产权登记和相关工作的各个环节,否则该归档的产权档案就难以收集齐全。
二是特殊载体的产权档案收集渠道。产权档案除了常见的纸质材料以外,还包括记录反映房屋现状的影像资料、拆迁审批用的照片、重要照片的底片、调查处理房地产纠纷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房屋产权的录音材料,以及在使用计算机进行产权治理过程中形成的磁盘、光盘等材料。这些特殊载体的档案在某些方面比纸质档案更轻易遭到损坏。因此,特殊载体的档案要求有特殊的保管方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产权档案治理部分对这些特殊载体的档案收集不力,这些档案没有得到特殊的管理,以致于产权档案在内容上不够完整,在载体上不够丰富。
三是档案报送存在问题。产权档案形成于产权管理过程中,其数目大,内容涉及面广,要求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保密制度。健全房地产档案材料形成、报送责任制,并把执行情况作为检查管理职员工作质量的内容,才能确保房产档案材料归档及时,内容真实、完整、连贯。
四是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纠正不及时。《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对归档的各种房地产权属档案材料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归档。”但实际上,由于资料归档是整个权属管理工作流程中最后一个环节,各种审批手续都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也已经发放出去了。即使档案管理职员在验收材料时发现缺少资料或者有不规范、不正确之处时,退还登记人员要求补齐或者更正就非常困难。
二、切实提高房产档案管理水平,发挥房产档案管理的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把抓紧抓好房产档案管理。作为政府的行政职能部分,领导班子要非常重视产权产籍档案的管理工作,把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纳进到工作职责中。制定切实可行的产权产籍档案管理长远目标规划,确保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每年都有新目标,建立档案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
二是投入大力度,积极解决档案经费问题。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把档案事业建设列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职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馆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房地产产权属档案,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房地产档案馆应实行房产档案有偿服务,“以档养档”。
三是创新治理机制,狠抓制度落实。要将档案工作列进全局目标治理范畴,并赋予档案室对所有档案资料终结审查把关的职能,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业务文件,档案室有权退回业务部门纠正完善。所有的房产档案经初步整理后,交到档案室鉴别、立卷、整理、回档,专柜存储,专人管理。
四是科学治理,逐步使房产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首先是要结合房产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推行房产档案管理业务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标准管理。主要进行了产权资料的正确回档、产权资料的系统分类并进行编号,分清各类产籍资料的保管期限,严格n案室管理,做好档案借阅和利用工作,做好保密和统计分析工作,严格计算机数据录进工作程序及档案整理装订工作程序等。为今后做好档案管理和档案升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是及时分类整理,进一步提高回档工作质量。房产档案管理按社区划分进行分类、排列、编号,每幢房屋都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产权卷,记载立档房屋的变更情况。要遵循房房产档案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利用原来的整理基础和便于保管利用的原则,对所有规划区内的产权档案由专人进行了系统的整理。确保所有产权卷的分类、组卷、卷内文件重新排列与编号,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的编制、案卷封面的编目、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装盒、上架等工作,使档案升级工作初具规模;最后是房产档案管理科学规范。首先要加强档案职员的培训;其次进行档案业务专门指导。产权产籍档案目前实行属地管理,各地的产权资料归档方式有所不同,因其专业档案的特殊性,在立卷归档工作中,要加强检查和指导,保证档案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
在不动产登记来临的今天,我们应该与时俱进,作为档案工作者,要求我们应该多多学习新形势下房地产业务知识,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原则,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参考文献:
一、以档案信息化为牵力,大力实施“安全第一”战略,推进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加快档案信息化进程。2012年我们将全面启动档案信息化工作,建设全市范围内统一的数字档案管理中心平台。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开发对外查询软件,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和在线查阅的目的。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设备和软件安全可用,信息安全保密。建立市级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库,对重要的电子文件实行异质备份。
2.加大重点档案监管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力争将档案管理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环节,纳入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并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加强档案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层层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为档案安全构筑制度保障。二是加强馆库和安全设施建设,为档案安全提供更好条件。
二、以“为普通人建档”为重点,大力实施“资源提升”战略,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1.推进档案规范化建设。开展档案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抓好《衡阳市档案资料接收征集实施办法》、《衡阳市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县市区档案馆建设的通知》、《衡阳市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规定》、《关于做好市直机关单位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督查落实,扎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2.推进档案行政监管和资源整合。2012年,我们将争取完成二级、三级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工作,认真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档案业务指导和年检年审工作,注重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效能的提升,发挥文件管理中心“集约化”管理作用,在全市逐步推行文件集中统一管理,实现资源整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抓好“三重一特”档案征集和涉民档案工作。深入开展“重要人物”、“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征集工作。引入社会参与,广泛征集衡阳地方特色档案资料。加强涉民部门档案业务建设,确保民生档案的完整、齐全。
三、以“为普通人服务”为目标,大力实施“服务优先”战略,推进档案服务利用体系建设
1.提高档案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快发展,努力做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到哪里,档案服务工作就覆盖到哪里。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利用流程,努力使档案部门真正成为领导决策的“智囊团”、群众百姓的“信息库”,社会和谐的“促进器”。
关键词:渔业船舶;船员档案;管理
渔业船员档案,是船员考试发证机关在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考试发证机关活动的原始依据。船员档案真实反映每个船员完整的海上资历、业务技术水平、教育培训、考试情况和适任能力。依据201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以及2015年6月2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江苏省实施办法》,赣榆渔港监督负责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船长12米以下或主机功率50千瓦以下海洋渔业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以及内陆渔业船舶机驾长及普通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连云港市赣榆区拥有海洋渔业船舶上千艘,涉渔乡镇船舶1313艘,从业人员数万人,所要管理的渔业船员档案数量巨大,只有依据《江苏省渔业船员档案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依规章制度管理,按规定收集归档材料,才能管理好并利用好船员档案,为渔业安全生产服务。
1.加强学习,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渔业船员档案管理工作看似简单、平常,其实不然,从业人员应有较高的素质才能胜任。渔业船员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一)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具体负责船员档案的建立、利用和管理;(三)负责编制适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汇编档案资料;(四)负责定期对船员电子档案进行备份;(五)负责渔业船员档案及时归档及核查工作,熟悉所保管的船员档案情况,掌握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六)保护船员档案的安全,做好防护工作。
依据档案管理员的职责,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热爱档案管理工作,对工作高度负责,有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的事业心;其次,工作认真细致,做事有条理,才能适应档案工作一丝不苟的要求;再者,具有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的相关知识,才能适任渔业船员档案管理。目前档案管理人员虽是专职,但大多数都不是专业人才,只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适任档案管理工作。不但要学习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还要学习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渔业船员考试发证的相关知识,要学习计算机技术,掌握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通常以自学为主,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在工作实践中边干边学,学习档案整理与管理的相关技能。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将档案管理人员送出去接受系统专业培训。
2.建章立制,规范渔业船员档案管理
要做好渔业船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以规章为依托,规范档案整理。船员档案管理是渔港监督机关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可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些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明确渔业船员技术档案管理的归档范围、归档时效、归档内容和标准,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管理制度,一般有:归档材料范围、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室管理制度、档案查阅制度、档案销毁制度等。建立健全这些制度,在船员技术档案管理中能做到有章可循,也就能真正发挥其在船员监督管理中应有作用。
3.依规建档,规范渔业船员档案内容和整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均已实施,与船员管理办法相配套的《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也已投入使用。无论是海洋渔业船员,还是内陆渔业船员,都应持有船员证书,普通船员持普通船员证书,职务船员持职务船员证书,一人一证。渔业船员档案应从船员业务办结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职务船员证书档案,应以一人一档方式、以签发时间为序建立档案;普通船员证书档案,可按照发证时间和证书号码整理建立集体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要求,渔业职务船员档案归档的材料有:1.渔业船员证书申请表;2.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3.原职务证书(和/或普通船员证书);4.身份证复印件;5.培训证明;6.准考证;7.考卷和实操考评表。普通船员档案应归档的材料有:1.渔业船员证书申请表;2.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4.考卷和实操评估表。船员档案材料的收集要主动,材料收集后,在归档和鉴别阶段,要注意材料收集是否齐全、办证各环节人员的签名是否完备,健康状况证明的时效性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鉴别,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及时退回,限期纠正后再归档。档案整理应认真细致,对收集的材料依上述顺序排序,接着该船员原有档案页码编制页码,装订成册。
职务船员档案应有卷内目录,卷内目录的主要内容有:姓名、证书编号、序号、档案内容、职务、等级、有效期、备注等。卷内目录以表格形式记载,因姓名和证书编号固定不变,可放在表格之上,其它项目列在表格之中。
《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中的证书编号共18位,前14位与船员身份证号码前14位相同,后四位也不是顺序号,且证书编号不分轮机、驾驶专业,该证书编号虽然终身不变,但不便以此作为档案检索号将档案排序。系统中还有一档案号,但据了解该号也不分轮机、驾驶专业,且在今后的发证活动中将有所变化,也不能以此作为档案检索号。档案检索号应稳定不变,便于档案排序放列,也便于检索。档案管理人员应自编档案检索表,按轮机、驾驶分列,我们认为检索号包括证书系列代码,发证机关代码,该船员在该发证机关利用《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首次发证的年份,及档案检索顺序号组成,即L(J)+单位代码(六位)+在系统中首次发证年份(二位)+顺序号(四位)。
《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使用规定,渔业船员持在该系统中发的渔业船员证书,可以向任一有发证资格的考试发证机关申请考试发证或换发证书,发证机关自行建档,该船员在原发证机关的技术档案不转档,由原发证机关保存。这样就省却了来回转档案的麻烦,减轻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船员档案原则上提供渔港监督机构在船员管理活动中使用。查、借阅船员档案应在考试发证机关内部进行,并予以登记。有关机构或利害方进行法律允许的查询时,须凭单位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经船员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销毁到期或失去保存价值的船员档案,由船员档案管理人员与相关业务人员鉴定后提出意见,列出销毁清单,经船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考试发证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当海洋渔业船员年龄满65周岁,内陆渔业船员满70周岁,或死亡(含失踪)后,其船员档案再保存5年后可以销毁。
4.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船员技术档案电子化管理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科学地进行船员档案管理,是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船员档案的需要,也更有利于统计和为利用者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船员技术档案电子化管理,可提高渔业船员技术档案的管理效率和利用效率。
【关键词】规范 构建管理体制 明确制度 提高档案质量 严格程序
近几年,驰宏公司工程建设处于高峰期,工程投资大、项目多,战线长,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数量多、保存价值高。这些工程档案既是公司冶炼厂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也是工程质量评定及保证的重要依据,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强化参建各施工、建设、监理、质检等方的档案意识,全面加强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是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关键。结合《企业工程建设档案工程规范》,我们在工程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的系统、完整、规范,为档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齐抓共管,构建工程档案管理体制
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是公司工程档案齐全、完整、规范的重要保证。我们遵照统一领导、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从工程建设开始就有档案人员的介入,由各部门配合将所形成的前期资料,如: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土地勘察定界报告、地形地质测量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分类归档。在工程进行中由技术处、工程处、物资处提供给档案部门施工图纸及施工中形成的招投标文件、施工方案及各类设备、材料的订购、订货合同,并建立了由建设方――项目部――施工方――监理方――质检方五级管理体系,形成了完整的档案管理体系,无论是在工程各阶段还是参建各单位,都能从组织上保证文件资料的不疏漏、不散失,使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并将档案管理纳入了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范围。
二、建立和明确相关制度,确保档案的规范
完善制度建设,职责分明,层层把关。是做好工程建设档案工作的基础,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工程处和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曲靖有色基地建设工程基建档案管理制度》、《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曲靖有色基地(冶炼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实施办法》、《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曲靖有色基地(冶炼厂)建设工程单位工程划分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对施工方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坚持以规范化的作业方式,把应该收集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经建设方工程处、监理方、质检方审核把关后,按照档案部门的要求装订成正规案卷,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移交,促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为日后的档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档案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档案质量。
工程建设档案具有“一次性”和不可回复性的特点。对日后工程的维护、改造和申报优质工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工程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在工程建设初期档案人员就亲自到各项目部施工点上指导负责资料的收集、分类工作,同时按照档案整理要求,对文件的起草、书写要求和所形成材料的规范化,都作了详细的讲解,使大家对归档要求提前了解,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对资料的积累。做到了档案工作和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为日后的建档工作奠定了基础。使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有了一个切实的保障。
档案人员还不定期的深入项目部、监理部查看工程资料的形成、整理、保存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档案技术问题手把手的给予指导,从而保证了原始资料的规范和完整。
四、明确重点,严格程序
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涉及面广、内容繁杂,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有上百家,设计、修改变更较多,稍有疏忽,就可能遗漏。根据参建各方工作性质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分别明确和把握不同的档案工作重点,一是对项目法人我们自己,重点督促、检查项目批文、立项报告、地勘、水文、气候资料,设计施工详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报告、订购、订货合同,建设管理等资料;二是对施工单位,重点督促,检查承包合同、资质证书、工程原始记录、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报告、竣工图纸、综合资料、安全资料、交工验收证书等资料;三是对监理单位,重点督促、检查监理工作报告、抽检记录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监理规划、细则,监理日志,来往文件,监理通知等资料;四是严把工程竣工资料关。竣工资料是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而且关系到工程能否顺利通过验收。我们不仅检查工程的外业情况,同时还检查竣工资料的整理情况,工程竣工需要验收时,首先要把资料情况报告给公司工程部,在工程部、监理单位、质检部门对资料进行认真检查得到认可后,方对工程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完毕签署验收证书,等竣工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完整、齐全交到档案部门后,在移交清单上双方签字认可,在审签单上签署意见,财务部门看到审签单后才给予支付款项。监理部门在工程验收后也及时把监理资料进行归档移交到档案部门。由于这些规定的较好执行,使承建单位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都有了足够的重视,使各项工程竣工资料做到了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装订规范。
由此可见,竣工验收有档案人员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它是工程档案的一道重要关口,按照档案要求以及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和验收规程,对建设单位的案卷进行集中审验,达到正式组卷的要求,装订立卷,存在问题的及时给予指正,以便及时整理、补办,加以完善。同时也随时欢迎他们到公司档案室来咨询、来学习做得好的单位的经验。这样使已经完工的工程档案全部达到了归档要求,为我们后期的立卷、编码、上架工作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2002年至今,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历4年时间,总结这段工作,从中可以看到档案工作特别是林权档案管理起到了助推林权制度改革(以下均简称为“林改”),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的作用。
同步布置 同等要求 助推“林改”稳步发展
林权登记档案管理是林权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林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福建省十分重视林权登记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档案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继续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档案资料齐全、立卷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和林权登记发证过程中的档案工作,在“林改”全过程对档案工作始终都是同步布置、同等要求。各级领导十分强调林改和林权档案的收集、归档及保管利用工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权登记发证初始试点阶段就开始注重林权档案工作,提出加强建立林权档案的要求,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开展林权档案管理知识和业务培训。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动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与调研,并在档案人员培训、保管场地设置、各项制度建立、档案业务管理等方面及时提供指导与服务,使全省林权档案管理逐步走上轨道,达到完整、规范、安全的要求。
省林业厅专门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对林权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充分调研与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林权材料归档制度》、《林权档案利用制度》、《林权档案保管制度》、《一般性林权文书档案鉴销制度》等,为全省林权登记档案制度建设和林权档案的规范性管理奠定了基础。几年来省林业厅安排了近千万元经费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印制林权图、表、册、袋,以及使用国家档案局推荐的档案密集架与图柜,并已连续两年拨专款用于基层林权档案基础建设。目前,全省近60%的县市区拥有较为完善的林权档案管理设施,基本上达到有制度、有场所、有人管、设施安全以及纸制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
通过采取以上有力措施,加上把好档案验收关,即: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验收,到全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验收,始终都把林改及林权登记档案工作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分不可缺少的依据。这样,档案工作就贯穿于“林改”的全过程,有力助推了“林改”的稳步开展。
依法治档 巩固“林改”成果 推进配套改革
林权档案是林权登记发证的成果资料,也是实现林权依法管理的基础,更是林权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原始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备考价值。林权档案管理是林权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实施对林权登记有效管理的关键。加强对林权登记档案的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档案条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是开展林权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确定的档案管理、档案利用和公布以及相关机构与相关人的职责、法律责任是开展林权档案管理工作的准则。依法加强对林权档案的管理是巩固林改成果和推进配套改革的内在要求。
林权确定后,森林、林木和林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发生产权流转,而各级政府要对产权流转活动进行有效管理,林权档案是最主要的凭据。此外,林业要发展,投资、融资需银行抵押贷款,植树采伐产业经营需要科技的扶持,这一切都离不开林权档案的凭证资信作用。林权档案管理能不能真正做到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林农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取决于有关部门是否真正做到依法治档。因此,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指导的力度,开展林权档案工作执法检查,依法加强林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服务,实现林权档案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目标。(作者单位:福建省档案局《福建档案》编辑部 350003)
[关键词]会计档案;现状;财务管理
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也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会计档案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所以,进一步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势在必行。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管理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会计档案管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最后环节,往往容易被忽视,形成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直接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财务档案管理是一门学问,里面有很多东西需要会计人员去学习、去探索。通过学习和探索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因此,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可以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一、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1.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充分的认识,意识淡薄,导致会计工作与会计档案管理相脱节。有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对财务档案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只注重内部财务项目的实施,认为只要出具了财务报告,提出了财务意见,作出了财务决定,该财务项目就结束了。相对忽视文件材料的汇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甚至认为财务工作过程中大量原始凭证的整理是一件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根本不把财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计人员上岗前,很少进行会计档案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大多数是由会计人员兼管,缺乏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不懂得档案的基本操作规程,对财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标准不清楚,导致整理出来的会计档案达不到规范要求,更谈不上科学管理。
2会计档案装订、立卷、归档不规范。有些单位会计凭证装订后没有封粘,或者已封粘但在封粘处没有会计人员签章,会计凭证装订封皮项目填写不全;有些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文件资料混乱放置,活页账簿没按统一标准填写封面,会计报表各月份分散存放。会计档案移交时双方没有按册清点,没有移交清单,没有按照永久、定期两类分别保管,不仅查找非常困难,而且也不合乎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有些单位的会计档案未按要求归入单位档案部门保管,而是由会计人员自行保管;有些单位没有成立综合档案室,各类档案分别由具体工作人员保管;有些单位虽设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但未接收会计档案;有些单位由于领导不了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会计人员自行保管会计档案;还有个别单位由于档案柜不足,将会计档案装入纸箱中,任意堆放。会计档案管理及销毁不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不科学,存放没有顺序、查找不方便,借阅登记制度不健全。会计档案销毁也不及时,到期该销毁的不销毁,销毁过程有的也不规范。
3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存在一些财会档案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坚持原则,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按规定去做,甚至违法乱纪、伪造、篡改、变换记录凭证;开假发票、建假账、建账外账、虚列成本。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进而影响了国家宏观决策、危害极大。
4会计档案资料收集不全。有的单位只重视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专业资料的归档,却忽视了会计文件材料的汇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严重影响了会计档案的齐全性和完整性。
5.纸质会计档案与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档案管理不同步。有的单位将会计信息存人磁性介质后,对磁盘、光盘中的会计信息疏于管理,造成会计信息的丢失;由于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升级换代很快,许多单位没有把会计软件的版式及软件系统很好地保存,从而造成会计电算化档案无法调阅。
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指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则更加明确地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由此可见,是否重视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是一种严肃的法制行为。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提高依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意识,从法律的高度来依法加强管理,切实把会计档案管理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2制定规范,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并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相关的制度。首先,建立财务档案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程序、整理方法、归档要求等;其次,建立和健全档案保管、安全保密制度,采用先进手段和科学方法保管档案,明确职责,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对做得好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充分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反之,对于工作做得差的要提出批评,责令他们及时纠正,并予以必要的处罚。凡涉及到本部门房屋买卖、土地使用、财产划分、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经济积案、退休退职材料要另编检索工具,以便长久保管,方便查找利用。
3加强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则将“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人员培训”,作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档案法》第九条规定: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因此,各单位应该依法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把增强会计档案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会计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除要搞好关于会计和档案的岗位培训外,还要搞好后续教育,在财务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如果能够统一思想,坚持科学管理和责任心,则可以有效地防范档案管理工作中诸多问题,使得财务档案相关信息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对企事业增强活力、竞争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4规范会计档案装订、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粘封装订线,并在粘封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档案盒面上的内容。第二,综合档案室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工作。要配置专用箱柜及防盗、防火、防霉、防蛀设施。第三,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5.同步计算机相关系统和档案管理文件的升级。在近几年财务会计档案查询中,常常出现打不开档案管理系统的事件。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由于计算机现在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和保存资料的系统版本不一致。只需将系统恢复到旧的版本即可解决,但该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工作效率,所以,在进行管理系统升级时,需要同步升级旧的资料文件。磁性储存介质应该放置在远离磁场的地方,并注意防高温、防霉、防尘保护。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档案管理逐渐引起重视,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活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转变档案管理模式,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档案信息的创新与有效利用也备受关注[1]。本文就医院档案管理现状问题和改进的方法谈一下观点。
1医院档案管理现状
1.1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医学进步、社会快速发展形势下,医院档案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只能根据工作实践经验和自身理解来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没有一定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对档案管理重视不够,没能充分认识到档案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价值的文件资料得不到完好的收集,重要的信息也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失去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1.2档案知识缺乏 档案意识不强 医院重视医疗人员理论、业务素质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没有纳入培训计划和要求。档案管理人员非档案管理专业,流动性快,知识面窄,平时进修学习的机会不够,缺乏系统、科学的档案知识培训,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理论业务水平等都难以适应当前档案事业发展。
1.3档案管理设备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陈旧 医院医疗用房趋于紧张状态,致使档案用房狭小,设施不完好,设备相对老化、陈旧,不符合档案保管的标准。医院对档案管理和档案设备的投入考虑较少亦未纳入规划中,制约了档案管理的合理化建设,不利于医院档案的安全保管,更不利于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1.4档案信息化管理开展力度不够 医院信息化建设主要涉及医疗、财务、统计核算等管理方面,没有对档案信息化管理引起高度认识,档案工作依旧停留在手工收集、分类、整理、归纳。适合医院档案管理特点的信息化管理缺乏专业性的开发,档案信息管理软件的实用性、通用性不完善,在档案管理使用中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影响了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认可性。
2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2.1健全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要结合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现状,根据《档案实施办法》建立科学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2]。对各部门的档案材料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分类整理并归档,使档案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杜绝档案管理的混乱、分散和流失,充分发挥它的凭证效应和利用价值,为档案管理与医疗业务同步发展提供保障。
2.2提高理论业务素质 加强档案认知性
2.2.1组织、指导档案管理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掌握现代化信息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创新能力,增强责任心及自身建设,胜任本职工作,整体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档案法》,增强医院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
2.2.2要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档案资料很好地利用会给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信息实效,要大力支持档案管理工作。伴随着医疗机构改革和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法律常识的增加,医疗机构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竞争压力,减少医疗争议的发生,医疗档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3增加资金投入,强化设施配备;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增加资金投入,增设档案管理设施和现代化技术应用的配套管理软件。改善档案管理用房狭小的条件,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增设档案管理应用办公物品,配备防盗、防火、防渍等必要措施,使档案管理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有条件的医院根据需要,配备电脑、照相机、打印机、扫描仪等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技术设备。
2.4实施档案管理自动化,现代化;
2.4.1运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储存档案资料,检索、立卷、编目、借阅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档案存放空间,增加了保密程度。可利用网络系统加强科室、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沟通档案信息,以满足医院医疗、教学等方面的需求。
2.4.2与纸质档案材料整理比较,医院电子文档归档所涉及的问题更广泛,各方面制约的因素也较多,这无形当中给档案管理人员思想、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及时进行新知识的培训业是必要的,掌握信息管理自动化知识和技能,高质量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任务。
综上所述就医院档案管理现状进行了多方面的剖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针对医院档案管理的需求,从理论知识到实践探索,从思想意识到管理模式,强化医院档案管理,丰富理论内容,转变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新思路,加强医院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使医院的档案管理有一个新的发展领域,推动医院经济发展迈向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