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9:08: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税收情况分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企业零申报情况分析
1、有些乡镇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而注册公司或者企业为了某种目的而成立新公司,虽然手续齐全,实质上是一个“空壳公司”,没有会计,有的公司只要目的一达到,公司人员音讯全无,既不办理注销,也不进行纳税申报,税收管理员为了申报率只好代其办理零申报。
2、企业人为的调节以达到延迟缴纳税款的目的。有些纳税人当期发生了经营业务收入,但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对实现的应纳税款不申报,待资金宽松时再作有税申报,有个别企业甚至到年底时才一并申报。
3、部分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但为了应付税务部门管理检查,外聘兼职会计,完全按照老板的意图做账,甚至做假账。
4、部分中小型企业,不适应市场竟争机制,经济效益低,则采取极端的手段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应申报而不申报偷逃税款。个别企业甚至设明暗两套帐进行偷税,应转而不转收入,隐匿、少记或迟记收入,账外经营、伪造或变造记账凭证而形成假账,造成零申报。
5、有些企业确实面临困境,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长期无经营收入,但为保留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导致长期零申报。或者是企业改头换面重新登记,新单位成立后老单位仍存在,企业仍是“原班人马”,财务人员对其老单位长期进行零申报。
6、少数税务人员为了申报率达标的原因,迫于无奈在征收期的最后一天,将未申报户、失踪户以及空挂户,在征管系统中进行零申报处理。
二、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就如何加强零申报企业税收征管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1、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零申报原因进行分类, 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确实没有实际经营的企业,责令其办理注销手续;对失踪户、空壳户转为非常户管理;对没有如实申报,企图以零申报逃避纳税的企业列为重点监控,作出相应的处罚;对于不能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办法征收税款,以堵塞税收漏洞。
2、建立巡查制度。税收管理员对连续三个月发生零申报的企业进行巡查走访,深入实地检查,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加大对零申报企业的控管力度,随时对存在疑点的纳税户进行检查。
3、建立零申报公示制度。各征收单位要对所有“零申报”户名单及附属资料每月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和举报。
4、建立信息比对制度。如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的对比、与同行业相关数据的对比、当期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的对比等,通过对比分析和量化评估及时发现申报信息的疑点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从而有的放矢的制定对策,预防税收流失。
5、建立定期辅导制度。由于一些中小型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不熟悉,加之纳税意识不强,忽略对一些小税种的纳税申报,如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土地增值税预缴或随意调整收入时间,直接作无税收申报,都是造成异常零申报的原因。因此,税务人员可有针对性地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监督纳税人正确申报,提高其依法纳税意识,减少纳税人因不熟悉政策或纳税意识淡薄造成的零申报现象,正确维护国家和企业双方的权益。
6、完善考核制度。将零申报率纳入各分局及税收管理员目标考核内容,规范税管员执法行为,对弄虚作假、片面追求征管质量“六率”指标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
[关键词]企业;税收负担;计量;影响因素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4.005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4-00-02
0 引 言
企业税收负担的情况,能够反映出税收政策的公平程度,而要想切实了解企业实际税收负担的情况,则需要通过相应的税收负担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出于不同的计量目的,可以选择不同的计量方法。同时,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众多,相关人员在了解企业税收负担情况时,也需考虑其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措施,适当调节企业的税收负担,进而促进整体市场经济的发展。
1 企业税收负担概述
企业税收负担是政府通过相应的税收政策,减少纳税人可支配收入的数额,从而使其承担的相应的经济负担。税收负担主要是纳税人需要承担的税额与税基或者相关经济指标的比值。通过对企业税收负担情况进行了解,能够充分认识到国家与纳税人的实际资源分配关系。并不是所有的税收支出,都属于企业税负,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很多流转税实际上都是由消费者负担,因此,企业税收负担的情况,需要从企业所得税的负担方面予以分析。
企业所得税的负担,不能单纯地通过名义税率方面进行了解。因为名义税率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税基调整的影响,再加上企业所得税税收方面,能够应用到的盈亏互抵、优惠扣除、减税等优惠政策众多,无法从名义税率和企业利润总额上准确了解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情况。另外,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企业税负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要想准确了解企业税收负担实际情况,还需要对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实际税率进行考量,通过有效的计量方法予以计算,确保企业税负计量的准确性。
2 企业税收负担的计量方法
企业税收负担计量中,主要是对其实际税率的计量,而实际税率包含边际ETR和平均ETR两种。前者是纳税变化与收入变化的比值,后者是税收变量与收入变量的比值。其中,通过对后者的计算,能够反映出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因此,在企业税收负担计量中,主要是对后者进行计算,从而获得企业实际的税收负担情况。
平均ERT的计量方法主要包括五种。
第一种,运用企业当期所得税费与税前会计利润的比值计算出平均ERT。其中,企业的当期所得税费槠渥芩得税费与递延所得税费的差。现阶段,在企业税收负担计量中,这种计量方法的应用较为常见,其能够充分体现当前税收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工作人员还需注意,由于会计准则中,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费并不计入税费中,因而计算出的当期所得税费,极有可能与企业实际会计报表中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在这一计量方法的实际应用中,工作人员应采取人工获取信息的方式,根据企业实际的会计报表附注,获得所需的当期所得税费。
第二种,获取当期所得税费和所得税返还部分之和,并计算这一数值与税前会计利润的比值,从而获得平均ERT。通过这种计量方法的应用,工作人员能了解到企业在获得政府补贴前的税收负担情况。
第三种,工作人员需要先计算非经常性损益与执行税率的乘积,并获得当期所得税费与这一乘积的差。再计算这一数值与税前会计利润+不包括坏账损失的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收益±非经常性损益的比值。最终获得平均ERT。
第四种,先计算应交所得税与补贴收入之差,再计算利润总额与补贴收入之差,且两个差的比值,便是平均ERT。这一计量方法,主要是从政府与企业资源分配关系方面进行分析,从而了解企业实际的税收负担情况。其中,补贴收入主要包括政策性补贴、出口退税等。
第五种,工作人员需要从税前会计利润与不包括坏账损失的资产减值准备之和中,减去投资收益,而当前所得税费用与这一数值的比值,便是平均ERT。
通过以上五种方法,工作人员可以对平均ERT进行计算,实现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准确计量。且通过对这五中计量方法的分析也可以看出,不同的计量方法,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因此,工作人员还需充分结合自己的计量目的、当前的税收政策等,合理地选择计量方法,从而确保计量结果的科学、有效。
3 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
3.1 税收制度因素
税收制度因素,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通常来讲,税收制度的变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对法定税率进行调整。例如:2008年我国的税制改革,实现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税率的统一,很多企业法定税率都有所降低,从原本的33%下降为25%。第二种则是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由此可见,税收制度的变化,能够减轻或是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同时,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也有所不同。例如:一些产业优惠政策,对某些产业企业的税收负担有明显的减轻作用。一些专家学者在研究中表明,发展中国家会为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提供更多的税收制度优惠,而经过对马来西亚税收制度与行业关系的实证分析,该国旅游业有效税率显著性较低,旅游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税收负担较轻,而该国税收制度中,为旅游行业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因而,税收制度因素的变动,对企业税收负担存在较大的影响。
3.2 企业规模因素
当前,很多专家学者也针对企业规模因素在企业税收负担方面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最终研究结论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一些专家学者经过研究,得出政治影响理论,认为企业规模越大,则该企业开展政治游说的可利用资源越多,能够利用更多的人员进行税收筹划,因而更有利其税收负担的减轻。第二种,一些专家学者通过研究提出了政治成本理论,认为企业规模越大,越会受到政府的关注,因而需要承担的税收负担也会越高。我国相关研究人员也通过实证研究,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证实,国内的大规模企业,多数都为国企,而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明显要高于国内的中小型企业。
3.3 经济水平因素
经济水平因素,对企业税收负担的方面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通常来讲,经济水平较高的国家,其人均收入水平也相对较高,国家会存在一定的税收剩余。而这一情况,则表明该国整体税基较大,企业本身的税收承担能力较强,其税收负担也相对较重。而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税基也相对较小,企业自身的税收承担能力较弱,因而,与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国家的企业相比,其税收负担更轻。因而,国家经济水平能够决定该国税收收入的总量,也能够反映该国企业实际税收负担的情况。
3.4 盈利能力因素
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也会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税负公平理论认为,实际税率与企业盈利能力并没有关系。但是在企业实际的经营发展过程中,由于其经营目标、动机等方面的不同,会使其税收负担产生一定的变化。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具备较强盈利能力的企业,若是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避税手段,则会使其实际税收负担有所下降。同时,还有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若是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自身的盈利能力得以增强,但抵税金与当期所得无法实现等比增加,则该企业的税收负担会有所增加。
3.5 地域因素
企业所处的地域不同,也会使其承担的税收负担有所不同。就我国企业目前的情况来讲,我国为了促进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实施了梯度开发、西部大开发等多项战略,而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地域的企业,也获得了不同的税收优惠,各个地域的企业存在明显的税收负担不均衡的情况。其中,中部地区企业税收负担最重。由此可见,地域因素也能影响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
3.6 股权结构因素
现阶段,我国很多上市公司都存在大股东控股的情况,这使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更多地遵循大股东的意志,而这一意志,也不可避免地渗透到了ETR之中。一些大股东为了获得政府的支持,会有意识地增加本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为政府做出更多的财政贡献,进而使其能在当地处于较高的经济地位。因此,股权结构因素,也是企I税收负担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4 结 语
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水平,不仅能用于衡量税收制度的公平与否,同时也对企业自身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企业应充分了解,并结合实际,合理运用税收负担的计量方法,提升企业税收负担计量的准确性;充分认识各项因素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具体影响,使企业在其未来发展的过程中,采取更加有效的纳税筹划对策,从而实现自身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吴祖光,万迪P,罗进辉.市场化程度、成本与企业税收负担――基于不同产权主体的研究[J].经济管理,2011(11).
[2]王新安,张力多.煤炭企业所得税税负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4(10).
[3]李永海,孙群力.税收负担、政府管制对地区隐性经济的影响研究[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6(2).
【关键词】纳税服务 大企业税收 风险管理 分析探究
随着大企业的不断增多以及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大企业税收已经成为国家财政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增加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和对外贸易发展的主力军,同时也是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我国财政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保障。但是,在大企业的实际发展中,其经营规模较大、内部机构层次复杂、业务类型复杂多样,导致它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着很大的涉税风险。因此,要想保证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它在税收服务方面的合理性,有效控制和降低税收风险,税收机关应该不断提高税收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一、当前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机构设置不合理
当前我国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其管理体制从上层的税务总局到下层的各个分局,主要呈现出一种上小下大、基层队伍十分庞大的金字塔结构,其中有88%的税收机构和税收人员分散于各个县级政府以下的基层地区,几乎处理和承担全部的涉税事项。这种形式的资源分布和管理体制,使得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极为低下,而且经过由上到下的层层传递,使得税收信息逐渐被减弱甚至是失真,如果税务总局或者上级税务局无法有效的监管基层的税务机关,那么将会很难实现税务的统一性、规范化管理。
(二)缺乏完善的税收制度
当前,我国在税收政策的制定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完善现象,使得税收执法工作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同时,在税收管理工作方面,也没有针对大企业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税收征管方法,通常情况下,都是由税务机构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慢慢向前摸索,使得税收管理工作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因为缺乏完善的税收政策,使得大企业税收管理和监控的专业化、深层次以及多角度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大企业发展需要的是较为合理、权威、标准、科学的纳服务和管理方法。
二、基于纳税服务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策略
(一)专门设立管理机构,实现税收集中管理
通过相关实践表明,实现税务的专业化管理对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和成本控制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专门设立管理机构,实现大企业税收的集中管理,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同时,加强集中管理,还能够广泛积累涉及行业税收方面的管理经验,为制定税收政策提供良好的建议和依据,让税收管理变得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此外,对大企业实施纳税申报、强制执行以及税务审计等纳税服务和相关的执法事项的集中管理,不仅能够系统全面的了解大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内部经营结构,同时还有利于提升企业税款缴纳和纳税申报的精确性和及时性,最大限度的提升税收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帮助大企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首先,税务机构应该参与到大企业相关制度的建立中去,将税收管理由原来的事后处罚变成事前预防、事后管理、事中监管等一体的税收风险管理,帮助大企业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升大企业防范风险和解决风险的能力。其次,引导大企业有效识别风险,确定大企业在经营运作、经营决策、税务争议以及纳税申报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分析大企业发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实际的评估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有效消除大企业涉税风险。再次,在加强大企业自我管理方面拟定税收规范手册,指导大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评价以及自我完善等,要求大企业必须严格遵从。同时设计相关的遵从模型,建立与大企业之间相互责任、相互遵从的合作关系。最后,针对那些不配合的高风险大企业,应该进行重点管控,开展专项检查、避税调查、税务审计等工作,对企业内部税务系统进行有效监管。
(三)强化专门的行业化税务管理
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国应该根据当前大企业的发展情况,对其进行分类归纳,强化专门的行业税务管理。首先,将各大企业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然后在针对行业类型成立相关的分析小组,分析行业发展特点和动态情况,从而有效预测行业的税收状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其次,在管理大企业涉税事项的基础上,还要分析评价大企业的纳税环境和行为,从而制定出最佳的规划策略,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通过行业化的税务管理,可以集中各税务机关的力量,对各行业类型定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具有共性的问题,并及时与纳税人进行沟通,提高风险评估的针对性,引导大企业更好的规避税收风险。
三、结论
总而言之,大企业税收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大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工作,专门设立管理机构,实现税收集中管理;帮助大企业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专门的行业化税务管理,引导企业更好的规避税收风险,从而有效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马金鑫,王树锋.基于税收风险防范的大企业纳税服务策略[J].现代商业,2015.
【关键词】大企业 税收专业化管理 税务风险管理
在我国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是企业规模扩大化、跨国化和经济发展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我国开展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处于初期阶段,而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多年的经验。
一、国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设置基本情况介绍
(一)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及职能的设置
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组织结构设置。目前世界各国大企业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单一的中央机构型,即只设一个中央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所有大企业的集中管理。二是带分支机构的中央机构,即在总部设立中央机构,另在不同地域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皆归中央机构统一管理;三是多级独立机构型,即在不同地域分别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相对独立,不设统一管理的中央机构。
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职能的设置。征收管理职能。大多数国家的大企业税管机构都具备所有的征管功能。但是各个国家在“征”与“管”上各占的份量是不同的。从功能上讲,上述提及的三类机构都有两种税收管理模式:一是将纳税咨询和辅导、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税务审计和强制执行等所有纳税服务和执法功能都集中在一起,由大企业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称为“全功能型”机构。二是只实现某个单一管理功能(主要是审计功能),而不涉及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或强制执行等其他事项,称为“单功能型”(或“审计型”)机构。如法国、加拿大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只负责审计,不负责征税。行业分析职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均在大企业局内设有行业分析组派驻各地, 具体分析各行业所遇到的特殊问题, 掌握各行业的动向及存在的诸多风险, 进行正确的风险分析, 以化解矛盾, 制定相应的政策, 达到合理分配人力与物力的目的, 澳大利亚企业局有40%的人在这些部门工作。美国因按行业设立分局, 因而它在行业分析方面力度最大。
(二)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
各国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配置资源的程度和范围不尽相同。据统计,大部分国家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全职雇员的人数占整个税务机关雇员人数的比例在0.75% 和6.6% 之间。各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还需要配备各类专业人员或专家。如澳大利亚有1000家大企业和100多名最富有的个人需要大企业局来管理, 大企业局共有1350名工作人员,其中500人在行业管理部门工作, 其余的人散布在其它的部门, 这些工作人员多为经济行业的专家, 有会计师、律师、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金融分析师等。
二、国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特点简析
(一)重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各国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通常考虑行业共性问题、不遵从历史、纳税人的内控制度与系统完善性与可靠性、可能影响纳税人经营变化的外部因素、相关问题如果不处理对纳税人未来行为的影响、关联交易比例、财务成果的稳定性、中介机构更换的频率等。如法国税务局大企业局建立了大企业集团监督机制,对集团内企业的信息进行集中分析处理。现在,相关信息系统拥有巴黎股票交易所所有40家企业和40家其他重要经济集团的信息。
(二)强调针对大企业专门开展的纳税服务
各国税务部门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纷纷引入“客户理念”,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可以使税务部门与大企业建立客户服务型关系。因此,各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都把协调与大企业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重要职能来履行。如荷兰税务局采用平面监测的方式,分别与纳税人达成税收遵从协议。税务局与大企业联系的频率取决于企业的规模、双方意愿、已达成的协议以及需讨论问题的类型等因素。
(三)以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专业人才体系建设为重要支撑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税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因此,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培训和实践计划,专门解决工作人员的技能问题。例如荷兰税务局的职员经常参加由高校教授、税务顾问以及特大企业的执行总裁和财务主管讲授的关于税收保证与公司财务方面的课程,定期参与谈判和合作的有关高级培训课程。
三、对国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经验的借鉴
借鉴国际经验,笔者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专门化征管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开展税收专门化管理应以税务风险管理为核心
对于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是完善高风险指标。如特别注意收集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负责人或顾问在过去的不良税收记录和恶意税收筹划记录等等。二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推广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直接交由基层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提高基层的税收风险意识与防范能力。
(二)建立大企业税收专门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迫在眉睫
依托技术手段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要将已取得的大企业涉税信息充分集合到系统中,使用数据仓库技术实现单户的挖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大企业税收遵从问题分析,归纳出大企业最主要的税收遵从问题,准确定位高风险企业与事项;二是要建立统一的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减少风险评估中的主观性,统一和规范对大企业纳税人不遵从风险的筛查流程和标准;三是在税务机关内部实现信息数据的横向与纵向共享,促进各级、各地区税务机关之间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上的协作。
现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人心,我国的经济环境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我国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的分量越来越重,所以,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有了新的规定,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规模不大,而且还要面临着高额的税收,这不利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在高额的投资中,又面临着市场的风险,企业出现倒闭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这时,就要通过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才调整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中小企业能够在发展的过程中减小压力。
二、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限制
1.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不具有先进性特点
现在,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还是沿用传统的方法,在管理方面也是比较落后的,而且,不能够与现代化的发展相协调,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落后的管理模式下,不能根据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新制度的内容,也没有对市场进行调研,导致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相关的政策还不够细节化
现在,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细节处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导致企业出现偷税和逃税的问题,导致国家的税收减少,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中,主要是运用开发票的形式,但是,我国很多企业都开具了一些虚假的发票,导致我国的税收不能有序的执行下去。
3.财政税收政策的内容有失偏颇
现在,我国的经济实现了长远的发展,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财政税收政策还是有失偏颇,我国的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在缴税方面的制度是不一样的。尽管国家为了能够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是,却没有达到效果,这些政策在大型企业中比较适用,没有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
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分析
1.按照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在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的过程中,应该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市场发展的情况,从而能够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压力,使财政税收制度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改善财政税收的法律和法规
我国的财政部门应该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法律和法规,使我国的市场不断地完善,从而能够使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按照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现状,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从而能够使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更加得完善,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使我国的税收工作能够得以落实,减少偷税和漏税现象的发生。
3.财政税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在我国,财政和经济是密切相关的,在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的时候,应该分析财政和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现在,我国在制定财政税收政策的时候都是针对大型的国有企业的,而且能够站在国有企业的立场上分析,但是,在制定财政税收政策的时候不能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扶持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让中小企业在科技的引导下能够提高生产力,对中小企业的科技研发可以提供一定的资助,从而能够确立中小企业的科研目标,将那些技术和设备租赁给中小企业。
4.设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
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财政税收的管理时,可以与大型的企业区分开来,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设置中小企业的代办处,能够对中小企业进行直接的管理。
四、结语
【关键词】 税收负担; 实际税率; 综合税负; 度量模型
【中图分类号】 F27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2-0075-05
税收负担问题一直是财政、税收、经济等领域的传统研究课题,目前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比较敏感和尖锐的问题。宏观税收负担问题的研究相对成熟,由于统计数据的公开性和可得性,研究结论的获得相对容易;但微观税收负担问题的研究稍显不足,个人、部门税收负担问题的研究几乎是空白。企业税收负担的问题已经有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但研究结论还存在较大分歧,甚至同一问题出现相反的结论,尤其是实证研究结论尤为突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应该是企业税收负担的测度方法与计量模型存在偏差或不足。
一、主要文献综述
Siegfried以公司实际税率(Effective Tax Rate,ETR)为度量指标,研究计算了1963年美国采矿和生产行业的年度平均ETR[ 1 ]。此后的经验研究基本上采用了ETR指标来研究公司ETR与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并作了实证检验。王P采用实际税率法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税收负担,研究发现处于不同地区及行业的上市公司其税负是存在差异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平均为16.07%,远低于当时的名义税率33%[ 2 ]。此后,王延明[ 3 ]、吴联生[ 4-5 ]、马化祥[ 6 ]、林丽花[ 7 ]等都采取实际税率法研究了企业税收负担与相关因素的关联关系。王韬、萧艳汾则采取增加值税负率度量模型,他们计算的企业税收负担率明显高于实际税率法的计算结果,并且行业差距巨大,同时结合主营业务利润率分析得出企业税收负担高低和轻重不能划等号[ 8 ]。实际税率和增加值税负率度量企业税收负担都存在一定偏颇。实际税率法仅考虑了所得税的负担问题,而忽略了其他税收的影响,可能低估企业的真实税收负担水平。增加值税负率没有很好地解决度量模型中分子项与分母项的匹配问题,可能高估企业的真实税收负担水平。为了克服这些缺陷,另外考虑国内外税制结构的差异,朴姬善采用企业综合税负率测度模型,使用企业年度实际缴纳的各项税款作为分子项,使用年度营业收入为分母项,研究了吉林省上市公司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 9 ]。冯延超也采用相同的测度模型研究了中国民营企业政治关联与税收负担的关系[ 10 ]。其实,这些测度企业税收负担的度量模型都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将在后文中深入剖析。
实证研究大多从公司税收负担及其影响因素关系入手,但是,研究结论存在诸多分歧。Stickney和Mcgee研究表明,负债程度与平均ETR之间成正向关系,在资本密集型企业和自然资源行业较为明显[ 11 ]。Zimmerman研究结果表明,公司规模和ETR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在石油行业尤为显著,企业规模使用销售收入指标来代表[ 12 ]。Gupta和Newberry[ 13 ],Wilkie[ 14 ]也认为实际税率与公司规模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是,Porcano[ 15 ]l现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Stickney和Mcgee没有发现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王延明研究发现,1998年以后规模大的公司平均ETR水平高于规模小的公司,以总资产为解释变量时最为显著。吴联生的研究也证明公司规模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规模大的公司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因而其实际税率较高。另外,还有诸多学者研究了公司实际税率与财务杠杆、资产结构、投资机会与获利能力、国有股比例等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二、企业税收负担度量的多维度分析
全面深入掌握企业的真实税收负担情况,需从多个维度分析[ 16 ],同时,还必须掌握企业税收负担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一)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
宏观税负多用于宏观经济分析,通常以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Tax-to-GDP Ratio)为指标度量评价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总体税收负担水平。现在已经形成了大、中、小三种口径的度量模型,分别用政府收入、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计算。宏观税负不仅包含企业税收收入,还包含了非企业部门的税收收入。鉴于此,很难从宏观税负直接分析企业税收负担[ 17 ]。宏观税负的统计结果主要用于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税收制度总体设计和安排的评价,微观税负主要以研究企业税收负担为主,度量方法多样,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主要采取微观税负方面的统计数据及信息。
(二)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
名义税负通常以名义税率(Nominal Tax Rate)来反映,又称为法定税率(Statutory Tax Rate,STR)。名义税率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各种税法中以不同的计税依据征收税额的比例或者额度,反映的是征税的深度。名义税率概括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企业税收负担的大致状况,在跨地区税负的比较、吸引外资、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及税务筹划等方面是重要的参考指标。
实际税负通常以实际税率来反映,对于负税人而言,如果税法没有任何优惠政策及特殊规定,从理论上讲,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应该是一致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各种税法通常都有优惠条款、减免措施或加重征收,纳税人也可以采取税负转嫁、税务筹划及避税等行为,使得其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并不完全一致,因而实际税率才能体现企业的真实税收负担水平。因此,名义税率只是研究企业税收负担优先使用的参考指标,实际税率才能够真正反映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个体差异,度量每个企业实际税负水平是有一定困难的。
(三)直接税负与间接税负
狭义的企业税收成本仅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款(费)之和,广义的企业税收成本则应该包括企业支付的各种税款(费)以及与纳税相关的所有支出[ 18 ]。企业缴纳的各种税款(费)产生的显性税收成本形成直接税收负担,企业因为纳税行为而间接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或支出产生的隐性税收成本则形成间接税收负担。
1.直接税负
直接税收负担简称直接税负即显性税负。直接税负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照国家税收实体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款(费)的总额。依据目前的税收实体法体系,企业在所有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缴纳的税款(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船舶吨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18 ]。
2.间接税负
间接税收负担简称间接税负即隐性税负。间接税负是指企业因为涉税事务而间接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或支出,主要包括税收风险成本、税收财务成本及税收服务成本。
姚爱科认为,税收风险成本主要是指企业有意或无意违反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遭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所发生的价值耗费,包括税收滞纳金、罚款或者罚金等。税收财务成本主要是指企业因缴纳各种税款(费)而使资金流出企业发生的利息损失、银行手续费以及缴纳税款(费)资金的机会成本等价值耗费。税收服务成本主要是指企业为了完成纳税事宜而发生的办理费用和费用。相对于税收风险成本及税收服务成本,税收财务成本无法在账面上清晰地反映和核算,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而经常被企业所忽视。因此,从完整性的角度出发,分析企业税收负担应该将间接税收负担纳入整体税收负担之中。
三、企业税收负担度量模型述评
目前学术界对企业税收负担度量模型主要有三种,即实际税率模型、增加值税负率模型及综合税负率模型。
(一)实际税率(ETR)模型
实际税率模型是目前研究企业税收负担及其影响因素被普遍采用的一种测度模型,可以以企业年度税费除以当年收益的比例为指标[ 19 ],更严格一点说,就是企业税收负担与税前经济收益的比值。但在实际应用中,分子项并不是企业全部的税收负担,而是以企业负担的所得税作为依据,分母项采用利润表中的税前利润或者息税前利润。基本模型为:
这两种模型属于实际税率测度模型中的基本模型,计算简单,应用便捷,需要的数据容易获得,尤其是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中都包括这些数据。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可知,利润表中反映的所得税费用并非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已有研究表明,多数企业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因此,以上述两种模型测度结果可能会高估企业实际税率。
对于模型ETR2,分母项使用息税前利润明显欠妥,因为企业的利息费用除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部分外,均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即利息费用并不承担所得税,模型ETR2可能会低估企业实际税率。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在收益及费用确认时间和确认标准上存在差异,按税法规定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与税前会计利润并不一致,如果需要比较准确地计算实际税率,就需要对基本模型进行调整。因此,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出现了多种调整以后的实际税率模型,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二)增加值负率模型
无论实际税率模型如何调整,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将所得税负担视作企业整体税收负担,不管采取那种模型进行度量,其结果都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整体的税收负担水平。
为了使企业税收负担的测度具有较高的相关性,王韬、萧艳汾将税收负担定义为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应纳税额占该企业同期增加值的比率,提出了增加值税负率模型,用公式表示为:
遗憾的是在他们的研究成果中只有计算结果,并没有说明度量模型中的增加值包括哪些内容。尽管增值税与增加值具有较高的相关性,但其他流转税一般与销售收入具有相关性,所得税则与所得额(或税前利润)具有相关性,因此,这种度量结果高估了流转税税负而低估了所得税税负。另外,用增值税应纳税额和增加值的比重衡量增值税税负明显是不科学的,因为企业增值税税额中的绝大部分并不是企业自己承担的,前文已作分析不再赘述。但是,这个测度结果也基本反映了各行业税负的特点,例如烟草加工业76.92%的总体税负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税负达到了52.37%,主要是烟草加工业较高的消费税税率造成的。
(三)综合税负率模型
冯延超认为一些西方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可以以所得税实际税率(ETR)来衡量公司的实际税负。而我国增值税等流转税是主体税种,企业缴纳的流转税、行为税等税款远高于所得税,仅用所得税的公司实际税率并不能充分、有效地反映企业的真实税负。因此,采取公司综合税负率来度量税收负担的高低,测度模型为:
其中:年度实际缴纳税款数据来自年度财务报告中现金流量表内“企业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去“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来获取,该项指标包括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所得税、房产税等各项税收。
该模型的优势在于考虑了企业所有的直接税收负担而不是仅考虑所得税,但包含了不影响损益的增值税。另外,模型分母项不是采取税前会计利润而是年度营业收入,对直接税而言,与分子项是不匹配的,其计算结果很可能低估企业的综合税负率。
为了克服上述模型的部分缺陷,又有学者对其进行了修正和调整,调整模型为:
调整后的模型仍然没有完全克服分子项与分母项不相匹配的问题,也没有剔除不影响损益的增值税对计量结果产生的噪音。
四、企业税收负担度量的理论模型――基于税收负担完整性的理论模型
企业直接税收负担的测度是一项难度很大的课题,因为从税务会计实务来看,企业缴纳的间接税和直接税税额并不是彼此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除了增值税税额之外,企业缴纳的绝大多数税款都计入了当期损益(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并且在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都允许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从而产生抵税效应,但影响程度确实难以计量。所以,测度企业直接税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使用企业缴纳的所有税款(费)总和数据,明显不合理,可能会高估企业税收负担比率;如果只选择企业所得税的数据,又不完整,可能会低估企业税收负担比率。
鉴于此,从税收负担完整性出发,本文将企业税收负担理论模型从内部管理及研究分析两个角度重新构建企业综合税收负担度量的模型。
(一)基于内部管理的企业综合税收负担度量模型
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企业应该全面利用核算数据对整体的税收负担进行准确计量。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有比较完备的会计核算体系,与纳税有关的所有数据从核算体系中都能够获得,不存在数据获取的障碍,因此,税收负担计量模型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就是全面衡量企业税收负担高低的关键因素。
为了构建计量模型,笔者借鉴西方税收分类标准,以流转税、资源税为主体将货物和劳务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额归入间接税,这些税额通常情况下以销售额、营业额或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在会计处理中一般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且税额具备转嫁条件;以所得税、财产税为主体的将收益、财产或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额归入直接税,这些税额通常情况下以所得额、财产价值等作为计税依据,在会计处理中一般记入“所得税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且税额不容易转嫁。直接税和间接税税额构成企业直接税收负担,其他与纳税活动相关的所有支出构成企业间接税收负担。构建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TTB1)模型如下:
其中:间接税净额是指企业一个年度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间接税总额扣除税费返还后的差额。直接税税额包括企业一个年度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船舶吨税等。
由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一般情况下直接计入房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车辆的购置成本中,烟叶税也计入收购烟叶的成本,这些税额并不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在持有期间后续计量中通过折旧或摊销得到了补偿。另外,在现行增值税法中规定一些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这些进项税额只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规定作转出处理,二是计入有关购置项目的成本。如果作转出处理,意味着既不增加增值税税额也不减少增值税税额;如果计入有关购置项目的成本,则通过折旧或摊销得到补偿。除此之外,从法理上讲,其他合法合规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全部转嫁给了下一环节,并不由企业自行负担,所以,要把增值税税额从间接税税额中剔除。
但是,TTB1模型还存在一个无法克服的问题,那就是企业缴纳的间接税中有多少作了转嫁以及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额对所得税的抵税对该模型的影响。由于企业可以采取前转、后转、混转、税收资本化等手段进行税负转嫁,但具体能够转嫁多少无法准确计量,也可能有些企业的定价政策受制于政府管制以及《反垄断法》的制约等原因,间接税无法转嫁,每个企业情况各异。因此,模型的前一部分存在高估分子项的可能。如前所述,所得税前扣除的各种税额的抵税效应又会使企业减少所得税税额,即低估模型后一部分的分子项,所以,综合两个部分基本能够度量企业整体的综合税收负担比率。
(二)基于研究分析的企业综合税收负担度量模型
如果是基于研究分析的需要,TTB1模型的应用就要受到很大限制,最大的障碍是无法获取TTB1模型所要求的全部数据。作为外部的信息需求者,只能从企业公开的财务信息中获取自己研究分析所需要的数据,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税收负担方面的数据主要披露在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对较为充分,已有研究成果基本上采用的是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而研究对象如果是非上市公司,获取相关数据则更加困难。
依据目前的相关规范和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税收负担方面的数据分布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中比较分散。另外,企业发生的间接税收负担隐藏在多个项目中,无法获得准确数据,现有研究文献一般都不将其考虑在内。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从披露的年报数据中也无法直接获得,因为企业一个年度内缴纳的所有税款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内容下的“支付的各种税款”项目中,而当年已缴的增值税税额并不在利润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内容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反映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尚未缴纳的各种税额。基于上述困境,将TTB1模型进行调整,构建用于研究分析的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度量模型TTB2:
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即利润表中列报的该项目金额,收到的税费返还即现金流量表中该项目的金额,递延所得税调整项目的金额来自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的附注,营业总收入、所得税费用、税前会计利润项目直接从利润表中获得。
企业缴纳的间接税基本上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扣除收到的税费返还后,就是企业的间接税税额,同时,剔除了增值税的影响,再除以营业总收入就是模型TTB2第一部分计量的企业间接税负担率。模型TTB2的第二部分分子项实际上反映的是企业当期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分母项是税前会计利润,该部分计量企业的直接税负担率。不难看出,模型中直接税税额是不完整的,原因在于企业对其他直接税的核算基本上记录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在报表附注中对管理费用项目披露的详细程度不一,无法完整地获取相关数据。直接税中除了企业所得税外,其他的直接税金额不会太大,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影响程度很小,因此可以忽略。
使用模型TTB2可以^为全面完整地度量企业的综合税收负担情况,通过对比研究,可以分析企业税收负担在地区、行业、规模等方面的差异,从而为税收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等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所以,未来的研究方向就是利用模型TTB2,通过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⒖嘉南住
[1] SIEGFRIED J J.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nomic structure and the effect of political influence:empirical evidence from the federal corporation income tax program. Ph.D.dissertation[D].University of Wilconsin,1972.
[2] 王P.中国上市公司所得税税收负担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1999(5):49-54.
[3] 王延明.上市公司所得税负担与规模、地区及行业关系[J].证券市场导报,2003(3):56-60.
[4] 吴联生,李辰.先征后返、公司税负与税收政策的有效性[J].中国社会科学,2007(4):61-73.
[5] 吴联生.国有股权、税收优惠与公司税负[J].经济研究,2009(10):109-120.
[6] 马化祥.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年度变化趋势: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学术研究,2007(6):63-68.
[7] 林丽花.公司实际税收负担的财务因素:基于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经验研究[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99-101.
[8] 王韬,萧艳汾.企业税收负担及其经济影响的测算分析[J].税务研究,2006(3):78-81.
[9] 朴姬善.对吉林省上市公司税收负担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东疆学刊,2005(10):110.
[10] 冯延超.中国民营企业政治关联与税收负担关系的研究[J].管理评论,2012(6):167-176.
[11] STICKNEY C P, MCGEE V E.Effective corporate tax rates:the effect of size,capital intensity,leverage and other factor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1982(2):125-152.
[12] ZIMMERMAN J L.Taxes and firm size[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83(5):119-149.
[13] GUPTA S, NEWBERRY K.Determinants of the variability in corporate effective tax rates:evidence from longitudinal data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1997(16):1-34.
[14] WILKIE P J. Corporate average effective tax rates and inferences about relative tax preferences[J].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Taxation Association,1988(10):75-88.
[15] PORCANO T M. Corporate tax rates:progressive, proportional,or regressive[J].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Taxation Association,1986(7):17-31.
[16] OECD. Tax burdens:alternative measures[M].OECD Publishing,2000.
[17] 胥佚萱.企业不同税收负担计量指标的评价与未来研究方向刍议[J].现代财经,2010(9):87-93.
【关键词】 所得税; 融资决策; 税收效应
一、我国所得税对企业融资决策的影响
我国现行税制下企业融资的方式有三种:债务融资、发行新股和保留利润。债务融资主要是发行债券。
(一)债务融资
企业在考虑举债融资还是募集新股进行投资时,会注意到这两种政策均使现金流量保持不变,他们能够影响的是资本成本的变化,以及选择哪种杠杆比率Dt能使企业的资本成本最小化。当债券和股本的收益率不同时,企业的决策取决于公司所得税的税率。假定企业支付给债券投资人的利率为It,股本持有者的贴现率为Rt,企业所得税率为Tc,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为Tp,资本利得税率Tg,可从两种情况分析:(1)不存在个人所得税时,根据西方税收理论,若It(1-Tc)Rt,则选择Dt=0时最优的,这时应采取全部股本融资的决策;若It(1-Tc)=Rt,说明企业对杠杆比率Dt感觉无差异,选择哪种融资方式都一样;若It(1-Tc)Rt,则选择Dt=1最优,这时应采用全部债务融资决策;在Tc=0时,企业对于融资决策感觉无差异。(2)存在个人所得税时,若(1-Tc)(1-Tg)(1-Tp),则企业只会采用股本融资;若(1-Tc)(1-Tg)(1-Tp),则企业只会采用债务融资。以上分析说明,企业的融资决策是由企业税制结构、个人税制结构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提高企业所得税会有利于债务融资,反之,提高个人所得税会有利于股本融资。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规定,股息要按照企业所得税率征税,个人收到股息还需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由于债务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股息却要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我国税制有利于债务融资而不利于新股发行。但实际上,每个企业并没有充分利用债务融资的优势,原因在于债务融资导致的破产风险也随之扩大。
(二)发行新股
根据西方税收理论,在不考虑税收的情况下,发行新股和保留利润的潜在价值是相同的。而在考虑税收时,企业对两种融资方式的偏好是不同的。若企业选择不保留利润,而是通过发行新股来筹集等量资金,将会给股东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是使股东节省了资本利得税。因为保留利润会导致企业市场价值增加,要征收资本利得税,发行新股增加的市场价值是免税的。二是使股东分配的利润增加。因为节省了资本利得税,如用Ts表示对保留利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率,Te表示对股息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率,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为Tp,相对来说,每一单位的保留利润相当于1/(1-Ts)的股息,在征收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之后,其余额为:(1-Tp)(1-Te)/(1-Ts),也即(1-Tp)(1-Te)/(1-Ts)(1-Tg)时,发行新股才会比保留利润更有利于企业。依据上述理论,我国现行所得税制度下,保留利润和分配利润的企业所得税率是相同的,即Te=Ts,我国目前对个人转让股票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Tg=0,Tp是20%,企业基本所得税率33%,则(1-Tp)(1-Te)(1-Ts)(1-Tg),表明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率,有利于保留利润而不利于债务融资。
(三)保留利润
在考虑保留利润还是举债融资时,首先应了解税收政策对两者的影响情况。德国学者汉斯.沃纳.斯恩在《资本所得课税与资源配置》一文中对两者的税收影响作了详细阐述,他认为:(1)在债务利息可以扣除的条件下,若(1-Ts)(1-Tg)(1-Tp),即保留利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的税负重于债务利息的税负,这种税制有利于债务融资而不利于保留利润;(2)若企业的债务利息不能扣除,且对债务利息所得征税重于对资本利得的征税,这种税制有利于保留利润而不利于债务融资。根据上述理论,我国所得税制合并之前,对个人转让股票的所得暂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利息所得的比例税率在2007年8月由20%下调为5%,2008年10月起免征。企业所得基本税率是33%,但又对小型企业规定了27%、18%两档照顾性税率,对外商投资企业还规定了15%的优惠税率及大量税收优惠政策,如两免三减等,实际执行得税率有7.5%、10%、12%等,大部分都低于20%的利息所得税率。这就使得在利息可扣除时,某些企业保留利润的总体税负低于股东利息所得税的税负,从而产生了企业把所有可用资金都留存在企业内部,而不会选择支付利息的一种持续性融资行为。从资金来源看,我国大量的乡镇企业或民营企业,主要资金来源于内部融资,其原始资金基本上是个人储蓄、亲友非正式借贷,甚至有民间的高利贷。按照现行税制,企业支付给这些非正式贷款或高利贷的利息成本是全部或部分不能扣除的。在这种情况下,依据上述理论,对债务利息所得的税负重于对资本利得的税负,有利于保留利润而不利于债务融资。我国现行税制同样是这种情况。
二、运用税收效应理论(MM理论)构建模型的实证分析
(一)建立分析模型
所谓MM理论是指两位美国学者莫迪格利尼(Franco Modigliani)和米勒(Mertor Miller)提出的学说。最初的MM理论认为,由于所得税法允许债务利息费用在税前扣除,在某些严格的假设下,负债越多,企业的价值越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假设是不能成立的,因此,早期MM理论推导出的结论并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只能作为这一理论研究的起点。随着MM理论的发展,提出了税赋利益――破产成本的权衡理论,如图1所示:
图1中:VL为只有负债税额庇护而没有破产成本的企业价值;VL1为同时存在负债税额庇护、破产成本的企业价值;Vu为无负债时的企业价值;AB线段为负债税额庇护利益的现值;VL―C线段为破产成本;D1为破产成本变得重要时的负债水平;D2为最佳资本结构。
图1说明:(1)负债可以为企业带来税额庇护利益。(2)最初的MM理论假设在现实中不存在,事实上各种负债成本随负债比率的增大而上升,当负债比率达到某一程度时,息前税前盈余会下降,同时企业负担破产成本的概率会增加。(3)当负债比率未超过D1点时,破产成本不明显;当负债比率达到D1点时,破产成本开始变得重要,负债税额庇护利益开始被破产成本所抵销;当负债比率达到D2点时,边际负债税额庇护利益恰好与边际破产成本相等,企业价值最大,达到最佳资本结构;负债比率超过D2点后,破产成本大于负债税额庇护利益,导致企业价值下降。税收效应理论也即资本结构理论,为企业融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可以指导决策行为。但也应注意,由于融资活动本身和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融资决策还要依靠有关人员的经验和主观判断。
依据MM理论,可构建出在所得税条件下的税收效用分析模型。
由于分析的是税收效用问题,所以我们从现金流量角度,构建出我国所得税条件下的税收效用分析模型:
股东每年获得的现金流为(EBIT-BRb)(1-Tc)[d×(1-Tp)+(1-d)×(1-Tg)],债权人每年获得的现金流为BRb(1-Tc)。因而,企业每年为股东和债权人产生的税后现金流为:
(EBIT-BRb)(1-Tc)[d×(1-Tp)+(1-d)×(1-Tg)]+BRb(1-Ta)
=EBIT×(1-Tc)[d×(1-Tp)+(1-d)×(1-Tg)]-BRb(1-Tc)[d×(1-Tp)+(1-d)×(1-Tg)]+BRb(1-Ta)
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考虑到不同档次的所得税率和优惠税收政策等因素,将企业所得税率定为Tc=25%(若要更贴近实际,可采用实际平均所得税率),目前对股利所得实行的是20%减半征收的政策,股利个人所得税率Tp=10%,企业与个人利息收入平均所得税率Ta=20%(目前个人购买债券利息收入不征税,企业购买债券利息收入基本所得税率是33%,故假定为20%),资本利得税率Tg=0,带入总价值式中,推出的我国所得税条件下的税收效应分析模型为:
VL=Vn+B(0.075+0.省略)、深交所网页(省略)及中国财经信息网公布的相关资料信息,选取了截止到2009年末的深圳证券交易所434家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的年报和相关资料,运用分析模型(5)利用spss软件进行了计算分析,并根据行业分类标准进行了分类,其结果如表1。
从表1的分析数据可看出,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债务融资的税收效应带来的融资优势,还没有充分利用税收效应。因为在目前我国税制下资本结构具有债务融资税收效应的公司,若保持目前的股利政策及相应的税率,是可以继续增加负债比例的,此时公司的价值将随着负债的增加而增加。而表中显示具有潜在税收效应的公司占行业的比重都比较大,尤其是交通运输、能源电力、社会服务等相对垄断的行业,具有潜在税收效应的公司比率较之更高。其原因可能是垄断行业运用财务杠杆的水平相对较低,从表中可看出,这些行业的资产负债率都低于同年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49.36%。这与垄断行业能够对其商品和服务制订较高的价格,从而产生较高的利润有关,利润高则负债就较少。
三、结论
企业的融资决策是由企业税制和个人税制结构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决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的提高有利于债务融资;个人所得税率的提高有利于股本融资。融资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各融资方式税收待遇的比较分析。
债务融资的税收效应能够带来融资优势。由于债务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而股息却要征收企业所得税,负债融资的资本成本一般比股本筹资成本低,且不会分散投资者对企业的控制权,所以我国税制有利于债务融资而不利于新股发行。根据MM理论构建的分析模型说明,我国资本利得税率为零,无论企业采取何种股利政策,债务融资仍然可以带来税收受益;若企业采取极端的低股利政策,债务融资的税收收益会显著减小,表明企业通过资本利得这种免税形式给与股东的回报可显著降低债务融资的税收利益。VL>Vn时,杠杆企业能够获得债务融资带来的税收利益;VL
实证分析表明,我国的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债务融资税收效应能够带来的融资优势,还没有充分利用税收效应。企业应充分发挥税收效应优势,恰当地加大债务融资比例,切实有效地利用财务杠杆,这样才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更加提高企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3] 高培勇.西方税收――理论与政策[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
关键词:物流行业 税收遵从 风险识别 控制
一、物流行业税收遵从风险表现
第一,混淆计税依据、降低实际税负。利用混合经营方式,混淆计税依据,将、仓储等服务业混为一般运输业申报, 或随意进行进项抵扣,导致实际税负降低,税收流失严重;同时,由于企业客户分散,且往来帐项频繁复杂,一些企业利用“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转移应税收入,通过往来帐款隐匿收入,少申报或不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尤其是在仓储企业中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带来税收流失风险,同时,对纳税人也产生相应的税收遵从风险。
第二,虚增人工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利用驾驶员工资包干方式,虚列人工费用,工资费用率较高,实际利润率较低,甚至造成账面亏损,少缴或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代开、虚开发票,发票管理秩序混乱。由于货运发票自开票资格需要经过税务机关认定,且税务机关代开票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营业务资料,所以大量小规模、个体运输户选择“挂靠”方式,通过具有货运发票自开资格的企业开具发票。但这种“挂靠”关系非常松散和不规范,企业间实际财务、运营、管理相互不统一,而且,自开票企业在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后,对代开发票业务的真实性并不予以核实和监管。同时,受利益驱动因素的影响,虚开发票现象也较为严重,造成整个行业发票管理秩序较为混乱。
第四,现金交易结算,计税收入不足。物流业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路费、桥费、油费及路上司机的差旅费等一系列费用,须通过现金进行结算,但这类费用凭证金额小、份数多,又无资金流向的证明,因此,存在较多不合法凭证, 相关凭证真伪难辨。同时, 由于货运业务较为分散, 多数使用现金结算, 对现金收入不开票、不申报的情况较为普遍,造成计税收入不足, 税收流失严重。
二、物流行业税收遵从风险分析识别方法
(一)关键指标分析识别法
通常以税负作为关键指标,分析识别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是否达到行业整体水平。其步骤如下:
第一,计算企业实际总体税负,计算公式为:
企业实际总体税负=
第二,根据目前物流行业的税收遵从风险的整体状况,经综合测算和修正调整,物流行业税负的预警参考值在4.5%—5.5%之间,低于4.5%,表明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低于行业的税负水平,可能存在少计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等涉税风险的问题。由于各地的实际征管质量和税收遵从度不同,预警参考的阈值亦有所不同;随着纳税遵从度和征管质量的提高,预警值的参数范围应不断修正、维护和调整。
(二)营运收入测算识别法
第一,“油耗法”营运收入测算模型,计算公式为:
测算营运收入=∑(汽车行程公里×每吨公里平均运费×平均载质量)
式中:汽车行程公里=∑(四类车型货物运输耗油量÷每百公里耗油量)
耗油量=耗油金额÷平均油价
平均载质量=∑(四类车核定总载质量÷数量)
平均油价参考一定时期的市场平均价格;每百公里耗油量参考行业不同车型的耗油参数标准。
第二,“运营能力法”营运收入测算模型,计算公式为:
测算营运收入=∑四种车型(总载质量×每吨每天营运收入×营运天数)
第三,计算营运收入的偏离率,计算公式为:
偏离值=营业收入实际值-测算营业收入
偏离率=
第四,税收遵从风险分析识别:当偏离率小于10%时,企业申报的计税收入在正常范围;当偏离系数介于10%—30%之间,存在一般性涉税风险问题,税收风险等级通常为二级;偏离率介于30%—50%之间,税收风险等级通常为三级;当偏离率介于50%—70%之间,税收风险等级通常为四级;偏离率超过70%,税收风险等级通常为五级。而当企业实际运营收入高于测算营运收入,可能存在虚开货运业发票或货运业收入中列支了其他收入内容等涉税风险问题。
三、行业税收风险评价与风险等级排序
(一)对极端值的考量和分析
物流行业税收遵从风险较高,对税收风险指标数据异常变化的企业经个案初步分析,剔除极端事件影响,可直接判定为高风险等级五级。异常变化的风险指标主要包括:一是风险期营业收入为零的企业;二是风险期主营业务收入为零的企业;三是长亏不到企业;四是所得税贡献率为零的企业。
(二)确定税收指标风险权重及对指标赋予风险分值
见表1:
(三)根据纳税人风险指标的实际偏离情况确定得分
计算公式为:
税收风险指标分值总评分 = Σ各风险指标赋值分值×偏离率
1、关键指标法
2、营运收入能力测算法
(四)确定税收风险等级并排序
排除风险指标值异常极端变动的企业,经过个案分析后,确定为高风险等级。将行业剩余企业按总税收风险分值由高到低进行税收风险等级排序,差值20分划分为一个风险等级。一级风险等级最低,五级总风险分值最高,总税收风险分值越高的企业,风险等级越高。税收风险分值划分与风险等级排序见表2:
四、行业税收风险应对与控制方法
(一)加强涉税信息数据的采集与监控
从不同渠道广泛采集涉税指标信息数据,主要采集物流企业实际经营方式、实际营运能力、油费、路桥费、修理费等涉税信息数据;加强与交通管理及物流市场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第三方信息交换、共享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计税收入等涉税信息数据,及时掌握物流企业的经营变化等情况,提升行业信息监控能力。
(二)深入开展案头审核分析
第一,根据采集的涉税信息、数据,计算企业税负和企业申报的营运收入等税收风险指标,与税负预警值和测算的营运收入进行对比分析,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费用变动率、所得税贡献率等案头审核分析指标进一步深入分析识别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点。
第二,深入分析物流企业所得税相关项目,关注其毛利率指标和利润率指标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和规律;关注企业的收入确认是否及时完整,是否存在少计和漏记营业收入的情况;关注企业的成本结转是否及时准确,费用的列支是否合理、合法等税收遵从风险点。
第三,采用有效的案头审核分析方法。一是关联配比分析方法,即根据物流企业的成本费用之间存在相应的配比比例关系,重点分析营业收入的真实性;若成本费用过小,则企业可能存在虚开代开发票的涉税风险;若其中某项费用占比偏高,超过相应比例过大,则该项费用存在虚增、虚列的涉税风险。二是横向对比分析方法,即相近规模、相同类型物流企业之间重点关注运营能力与营业收入是否配比,如比较一辆大型牵引车月均营业额,推算风险期的营业收入等。营运能力接近,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也应该接近与可比。三是纵向对比分析方法,即重点分析和关注物流企业成本、费用与收入之间变动的配比关系,加强成本费用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的配比性分析。
(三)加强发票管理和定期巡查力度
定期对物流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关注是否存在代开、虚开等税收遵从风险,严厉打击假发票。同时加大下户巡查的力度,定期少下户巡查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人工费用过高、利润率相对较低、发票代开及现金交易等税收遵从风险点,结合案头审核分析的具体情况,开展针对性的税务约谈询问和风险排查的管理,提升行业管理质效,提高行业的税收遵从度,降低税收流失风险。
参考文献:
[1]李林军. 信息管税促进税收事业发展[J]. 中国税务2009, (11):20—23
[2]胡云松. 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税务研究2006,(12):69—71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研究
一、中国企业税收现状
目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企业承担所得税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了,进而规划个人所得税也逐渐被有长远目光的企业所重视,这套先进方法,是由国外传入,中国对此研究比较晚,目前,仍然有许多中国企业忽视企业税收战略的制定,从而使企业负担过多的税收,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约有79%的企业缺乏有效的企业税收战略,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善于经营的企业往往筹划好一套税收战略,让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得到更大的利益。
在与发达国家企业竞争的三十年里,中国企业渐渐开始重视企业税收的筹划,这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同时也符合企业追求长期利益,一个税收筹划较好的企业,会相对增加更多的收入,比其他企业更有竞争力。
二、合理筹划企业税收对企业的影响
不少企业没有合理制定税收战略,甚至没有制定该战略,导致该企业支出过大,在多方面的竞争中缺乏足够资金而处于劣势。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一是因为企业没有意识到筹划税收战略会对企业造成如何的影响,二是缺乏有效的筹划税收方法,三是部分企业不愿意去筹划企业税收。
而部分拥有合理的税收战略的企业,收入相对更多,企业盈利会更好,因此,让更多的企业懂得制定合理的税收战略,减少涉税情况,是提高国内企业盈利的好方法,在目前激烈的商场竞争中,合理规划所得税方案,有助于企业胜出。
同时我们还发现,也有部分企业税收方案不合理,在制定过程中触动法律,或者没有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反而让企业蒙受了更多损失,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企业税收战略。
三、筹划企业税收注意事项
(一)企业税收制定要在企业营销战略的基础上
企业营销战略是企业盈利的战略,如果不能基于此战略,盲目地制定税收战略,就会徒劳无功。也就是说,筹划战略要求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即使是销售相同产品的企业的实际情况也不完全一样,那么战略筹划也会有所不同。企业税收筹划是在企业经营方案内形成,不能独立于企业经营方案,一旦脱离了企业经营方案制定,便有可能影响企业的销售、投资等活动,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税收制定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企业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进行的,最大程度上减少企业支出的方案。如果没有保证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筹划税收战略,往往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税收筹划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策。
(三)税收战略要不断反省
有的企业制定好税收方案后,就不再考虑它的效果,部分方案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实际上不一定可行,这便要求企业要关注该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要及时关注方案的进展情况。
(四)企业收入才是重点
有的企业非常注重税收战略的制定,却忘记了企业收入才是重点,税收方案只是在同一收入情况下相当减少企业支出,如果收入不高,即使有很好的税收战略,也无济于事。
(五)企业税收筹划不能影响企业经营战略
企业税收筹划作为减少企业支出的方案,不能干扰到企业经营方案,必须服从企业经营方案。许多企业把税收方案独立于经营方案之外,容易让两者产生冲突,甚至税收战略会左右到经营战略,对企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冲击。
四、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
(一)信息收集
企业在制定税收战略之前,要做好信息收集,包括企业产品、国家在相关产品方面的政策、同类企业所制定的税收战略等。在收集信息时要注意有针对性地去收集,排除无关信息,减少企业的工作量。同时要保证信息来源可靠。
(二)精心挑选企业筹划人员
筹划人员的才识、素质等决定筹划方案的实用性,同时企业有必要要求筹划人员进行多方面的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由于不同人所学的知识和经历不同,不同人的优点具有互补的特点,互补不足,有助于全面提高筹划人员的素质。
(三)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的制定
在进行筹划前,应当制定目标,需要知道,企业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才能在制定时明确该怎么做。如果没有目标,盲目进行筹划,可能会搞错了方向。税收链需要多次重视。税收筹划要求从税收链上寻找最容易筹划出企业利润的地方,从而制定战略,然而,由于政策的变动,人为的忽视,我们需要多次重复观察税收链。
(四)备选战略
在制定完一个战略之后,我们要考虑到市场的变动、政策的改变和多种方面,特别是不确定因素过多,加上会有人为误判。因此企业需要一个备选方案,做到不管什么情况都能用一个完美的筹划方案。
(五)及时反省
在制定完成初期、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反省,及时发现错误,并及时改正。许多完美的税收战略,都是在一次次反省中修改而成的,很少有一次性便能制定完美的方案。
结束语
在上述的探讨中,相信大家认识到了企业税收战略的重要性以及制定的方法。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仅通过纸面上理论分析。同时企业也很容易忽视上述所说的注意事项,特别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这一点。而上面谈到的税收筹划方法,只是比较简单地探讨,在实际运用中,还需企业从多方面地去了解,多方面去扩张和学习更多的方法,而不仅局限于旧方法。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博弈 税收筹划 税收征管
一、征纳关系基本假设
1.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是理性经济人。
2.假设纳税人税前利润为R,未经筹划应纳税额为T,税收筹划成本为C, 企业税收筹划后所交税额为t,接受稽查成本为M1,选择税收筹划概率为α, (T>t+C)。
3.假设税务机关税务稽查概率为β,稽查成本为M2。税务机关在稽查过程中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λ。
4.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若查出偷、漏税,除要求补缴税款T-t外,还要处所偷税款n倍罚款,n∈[0.5,5]。
二、征纳双方之间的博弈分析
1.征纳双方纯战略纳什均衡。在不考虑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和税务机关的稽查概率的条件下,基于上述假设,我们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各种情形下的收益分析如下:
(1)纳税人的收益。在纳税人未税收筹划情况下,纳税人的收益在税务机关稽查的情况下为U=R-T- M1,在税务机关不稽查的情况下为U=R-T。
在纳税人税收筹划情况下,纳税人的收益在税务机关稽查的情况下为U=R-t-C- M1-λ(T-t)(1+n),这时收益为,在税务机关不稽查的情况下为U=R-t-C。
(2)税务机关的收益。在税务机关稽查情况下,税务机关的收益在纳税人不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为U=T-M2,在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为U=t-M2+λ(T-t)(1+n)。
在税务机关不稽查情况下,税务机关的收益在纳税人不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为U=T,在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情况下为U=t。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博弈可以用下图的收益矩阵来表示。
对纳税人而言:如果当T-t-C>λ(T-t)(1+n)时,也就是税收筹划收益总是大于其可能因此受到的处罚时,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占优策略。对税务机关而言:如果当当M2>λ(T-t)(1+n)时,也就是税务机关的稽查成本总是大于其在检查中可能取得的收益时,选择不检查是税务机关的占优策略。
2.征纳双方混合纳什均衡。在考虑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和税务机关的稽查概率的条件下,我们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各种情形下的收益分析如下:
(1)纳税人的收益
U(α、β、λ)=(1-α)[β(R-T-M1)+(1-β)(R-T)]+α{β[R-t-C-M-λ(T-t)(1+n)]+(1-β)(R-t-C)}
令Uα’=0则有 β*=(T-t-C)/λ(T-t)(1+n)
做出税务机关征管博弈分析图1。
根据处罚力度n∈[0.5,5]来确定稽查概率并做图2,设M2/λ(T-t)为常数A,则:β=A/ (1+n)
对图1、图2分析可知:
当税务机关的实际稽查概率大于β*时,纳税人最优选择是合法筹划税额; 反之则纳税人最优选择是非法筹划税额;当稽查概率等于β*时,纳税人随机选择是否筹划。
(2)税务机关的收益
U(α、β、λ)=β{(1-α)(T-M2)+α[t-M+λ(T-t)(1+n)]}+(1-β)[(1-α)T+αt]
令Uβ’= 0 则有α* = M2/λ(T-t)(1+n)
由此可以看出,当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大于α*时,税务机关应选择稽查;当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小于α*时,税务机关选择不检查;当纳税人税收筹划概率等于α*时,税务机关随机选择。
三、税收筹划、征管的博弈启示
1.税务机关要做好提高效率、加大处罚力度、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法律范围内对纳税人虚假申报的偷税额处以较高的罚款,使纳税人在权衡偷税利益得失时有所顾忌,才能真正有效提高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的概率,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筹划。
2.企业(纳税人)自身必须全面了解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特别是要通晓税法。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从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税收筹划的概率,不仅与税收筹划成本有关,而且与预期税收筹划收益有关,这就要求纳税人在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下对税收筹划成本及收益进行预测,开展有的放矢的税收筹划活动,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做到既能使企业受益,又不违反《税法》的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一、建立完善税源精细化管理机制
税收管理员是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类、分片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职责的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税源管理到户,是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基础环节。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四点:
一是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税源管理到户的原则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要求税收管理员要做到管户准确、税源清楚。要全面掌握所辖区域责任区内的纳税户信息,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和税收管理的主导权。
二是建立电子平台,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考虑目前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过多、难以集中精力持之以恒地搞好税源监控的实际,要充分利用近几年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以综合征管软件为数据基础,建立专门的税收管理员电子工作平台,按其工作职责分别设立子项目,以工作日志的形式全面反映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情况,以督促税收管理员投入时间、投入精力研究和实施税源管理工作,并逐步走向规范。
三是优化配置,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综合考虑当地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分布、税收管理员数量和素质高低等因素优化配置税收管理员。要逐步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力量,将熟悉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管理、熟练掌握纳税评估的人才充实到重点税源管理岗位;要根据行业管理需要合理调整中小企业管理力量,适度配备个体税收管理力量。
四是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应充分利用税收软件的功能,严格按照税源精细化管理各类标准设置考核分数,并利用电脑对税收管理员电子平台记录情况进行自动打分考核,促使每一个管理员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促使每个精细化管理点都能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抓住税源精细化管理重点
税源精细化管理不是面面俱到、平均用力,而是要根据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和管理对象的特点抓住主要矛盾,明确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实施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管>!
关键词:税收分成;制造业企业税负;政策分析
一、税收分成与制造业企业税负的关联机制
1.税收分成对制造业企业税负的影响机制
1994年我国实施的分税制改革以及之后的税收制度完善措施,从性质来看都带有向中央集权的倾向。尽管学术界在分税制后一直在探讨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问题,并提出诸多建议,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缺口却不断增加。由于我国的税收分成中中央和省级政府掌握了分成比例的决定权,而且中央政府占了税收收入的大部分,但是大量的地方公共产品的提高和公共服务却是由地方政府直接提供的,另外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性导致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并不能完全匹配。在地方政府收支不平衡时,大多数政府会选择增加收入来弥补预算赤字而非减少支出,税收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提高税收收入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必然成为地方政府的首要选择。由于我国税收法律明确规定了税种和税率,分税制也确定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地方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途径就在于扩大税基和增加税收征管的力度两个方面。为了扩大税基,地方政府可以设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返还机制或者营造宽松的税收征管环境,也即通过政府间的横向税收竞争来吸引企业入驻。政府间的横向税收竞争所采取的以上税收措施也会使企业税负产生一定程度的降低。此外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提高税收征管力度来提高税收收入,由于我国税收征管程度相对较松,税收征管力度弹性较大,因此如果地方政府财政赤字增加时,就可以通过提高税收征管力度的手段在税收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实现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1](贾康、刘尚希,2002)。田彬彬(2013)也通过实证研究证明由于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会导致地方政府主动放松税收征管力度,从而给予企业较大的避税空间,因此当税收征管力度提高时,税收收入会快速增长[2]。总计而言,当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比例提高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多,财政收支压力较小,地方政府税收征管力度下降,企业避税或逃税的可能性增加,或者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增加,都会使企业税负降低;当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比例降低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降低,财政压力增大,税收努力程度增加,税收征管力度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从而增加企业税负。
2.税收分成对不同所有制制造业企业税负的影响机制
由于不同所有制企业与政府间关系不同,国营企业作为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它与政府的天然紧密性决定了在面对税务部门的监管时,拥有更大的操作空间。根据上文的文献综述我们也可以得出,在目前的研究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税负问题,央企税负低于地方国企低于民营企业的结论已经基本达成共识。这些理论在制造业企业中也适用,即国有的制造业企业会更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税收优待,享受更加宽松的税收征管环境,而且当地方政府税收收入降低需要采取措施增强税收征管力度时,国有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受到的监管程度也更低,从而税收负担变化也较低。
二、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理论,结合我国的财税政策和制造业发展的战略,给出如下建议:
1.为给制造业企业减税降负,可以适当提高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比例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企业税负过重的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重视,并且已经产生众多外资代工企业和本土民营制造业外迁的现象,国家也一直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制造业企业降低税费负担,比如营改增等,但是收效仍然不能尽如人意。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增加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比例,为降低制造企业税收负担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途径,希望能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税收负担,从而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创新和生产的积极性,更顺利地完成“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