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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

时间:2023-06-06 09:32:21

试点方案

第1篇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综发〔*〕472号)及《四川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家电流通、消费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家电下乡工作的重大意义

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内需与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着重大的意义,对于引导、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流通和服务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县商务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各中标企业要抓住机遇,以质优价廉的商品、诚信快捷的服务,大力开拓农村家电市场,实现销售服务和网络建设双丰收。

二、精心组建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戴婕任组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主要领导为成员。

三、试点总体思路、操作原则与工作重点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以政府加强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受益为基本方法,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建立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操作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对试点工作中应让农民知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均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管理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除直营网点外,对加盟和授权网点应由经营者自愿选择中标企业。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家电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限制其商销售其他中标产品,参加试点的中标企业发展和完善销售、服务网络,不得禁止或恶意限制某个中标品牌产品进入其流通网络销售,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属地化原则。农民可以在本县公告的任何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领取(或退还)补贴资金。

(三)工作重点

1、制定操作方案。财政、商务部门及中标销售企业(网点),要加强配合,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落实人员,建立机构,扎实有效开展试点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财政、商务部门及中标销售企业(网点),要将国家惠民政策和各地具体操作办法,以及中标企业承诺和销售服务网点等信息,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宣传到位。

3、对农公告。财政、商务部门要将应让农民知晓的重要信息及时公告。

4、规范促销活动。主管部门指导,中标企业运作,开展安全有序、形式多样、为农民所欢迎的家电下乡活动。

5、搞好网络建设。中标企业加快建立完善适合当地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和服务网络体系,规范网点建设,统一服务标准,切实保证各地农民在试点期内能够享受国家惠民政策。

6、保障补贴兑现。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执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资金调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衔接协调兑付工作,保证补贴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7、加强检查监督。财政、商务部门和中标企业要建立并公布举报、投诉渠道;财政、商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中标企业运作和补贴资金兑现的管理、检查、督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8、做好信息工作。中标企业和财政、商务部门要按要求认真做好家电下乡试点的工作信息报送和评价总结。

四、家电下乡试点起止时间

我省统一规定为2008年1月15日起至5月31日止,农民在该期间内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可以申领补贴。

五、对中标企业的要求

各中标企业要搞好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和销售服务网络建设,保证安全促销;严格执行试点政策和规定,保证诚信经营,货源充沛,服务到位,并积极配合财政、商务部门搞好惠民政策宣传。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要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班子,落实相关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制定具体操作方案,统筹协调内部各环节工作,做到反应快速、运转高效。

(二)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中标企业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对县的销售和服务覆盖面达到100%,保证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

1、以直营、加盟、授权的形式设立县级和乡镇级销售、服务网点。

2、有条件的,可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资源扩大销售服务网点覆盖面。

3、对暂不具备设立销售服务网点条件的偏远地区,要采取组织农民集团购买、设立临时销售点或大篷车送货下乡等形式,满足农民购买需要。

4、备案的县级销售网点,要强化二次配送能力,保证配送覆盖所有乡镇,配送时效控制在48小时以内。

(三)履行网点备案和责任书签具手续。中标企业要以县为单位,完整准确填写《销售和维修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附上中标企业营业执照、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网点所在地的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以及销售网点跨县销售,其售出的补贴类产品不享受补贴。中标企业在备案网点的同时,与县商务主管部门签订《家电下乡销售服务责任书》(见附件2)。

(四)规范销售服务网点店堂设置。凡经备案的销售服务网点,其店堂布设应保持企业连锁经营统一规范的风格。具体应做到:

1、县城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乡镇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减少)。

2、备案销售网点应设立试点产品销售专区(专柜)及演示区,落实专人负责演示、指导,严禁不带标识卡的产品进入专销区范围。

3、备案销售网点必须配备联网终端设备,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保证销售(退货)信息及时通畅传送。

4、备案销售网点销售补贴类产品必须开具税务发票。

5、备案销售服务网点应符合消防、人员疏散等安全要求?D4?D

,不得有安全隐患。

6、已备案的销售服务网点,在全省正式启动销售前,应在备案网点张贴企业签章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承诺书》(见附件3)、家电下乡宣传告示(向农民告知本企业或本网点销售的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价格和每户限购数量等)。

(五)规范促销行为。各中标企业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家电下乡政策,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抓好旺季促销活动,把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组织农民团购活动作为重点。同时,自觉规范促销行为和零供交易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

(六)搞好销售服务。中标企业应本着方便农民申领(退还)补贴的原则,要求各销售网点做到:

1、增强服务意识。各销售网点要落实导购人员向农民讲解购买补贴类产品注意事项。

2、准确开填票据。对补贴类产品购买人,要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人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并实时将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

3、坚持先退补贴后退货原则。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销售网点首先依据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查询购买人是否申报或领取补贴;对未申报补贴的,直接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并销毁产品标识卡(以下简称退货手续);对已申报补贴备案但未领取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应立即帮助联系其原补贴备案机构,注销该购买人的补贴申报备案信息后,办理退货手续;对已领取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向购买人出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退还)表》(见附件4),会同购买人填写相关内容,指导购买人办理补贴退还手续以及到原补贴备案机构审核签章,最后据此办理退货手续,并逐笔建立退货记录,附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退还)表》原件、作废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营销鲜章),留存3年备查。

(七)加强促销安全管理

1、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经营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销售场所人身、财产安全。

2、针对当地农民消费需求抓好适销、畅销货源的采购、调运,建立货源调供应急预案,确保不断档脱销。

3、对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平息,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善始善终。

(八)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中标企业要有明确的服务理念和统一的服务标准,做到家电商品卖到哪里,维修服务网点建到哪里,切实解决农民消费者后顾之忧。

1、督促所有备案销售网点要认真履行承诺,执行退换货制度。

2、坚持送货上门。对农民一次团购订货在10台件以上、送货到家公路里程不超过50公里的,要在48小时以内免费送货上门,其中农家不通公路的要送货到所在村。

3、督促所有销售服务网点对所售家电产品做好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维护等服务工作。

4、中标企业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并从企业总部到县级网点,公布投诉电话,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

(九)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中标企业要从购、销、存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管理制度;要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十)加强友好合作。所有中标企业之间应友好合作,不得恶意竞争。试点联合体中标企业之间要保持平等互助关系,牵头企业要积极发挥龙头作用,本着自愿原则,联合各成员实行联购分销、价格共享等办法,扩大采购批量,争取价格优势。

六、商务部门职责任务

县商务部门负责会同县财政部门搞好政策宣传和现场巡查服务工作。

(一)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依据国家和省财政、商务部门的公告,受理中标企业在本县的销售、服务网点备案,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向企业说明情况,并要求企业在2日内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予以删除。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及时将应该让农民知晓的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要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有计划地开展农民团购活动,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指导对备案销售网点举办大型促销活动,要派员现场指导,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商务局;协调中标企业及其销售服务网点妥善处理与农民消费者的纠纷。

(四)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其中发现有不能保持网点建设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坑农害农、骗取补贴资金等重大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财政、商务部门,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对上级作出暂停试点进行整改、取消试点资格决定的销售网点,要于作出决定之日,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进行取消(或恢复)的确认;对凡未备案的家电销售网点假冒家电下乡名义开展销售活动,欺骗农民的,要及时报请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并上报处理情况。

七、财政部门职责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发放和审核认定机构,实施补贴发放动态监管,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一)落实县级补贴发放机构和乡镇级补贴审核认定机构并予登记造册(见附件5),2008年1月15日前公告、通报中标企业。

(二)制定本县(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补贴发放、审核操作规程和信息系统使用加强全面培训,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加强对补贴审核认定与发放工作的巡回检查和业务指导。

(四)强化监管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凡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无论涉及任何单位、任何人,一律依照相关法规、制度查处。

(五)安排落实本级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八、加强信息报送,搞好试点总结

(一)认真按要求登录和报送信息

1、中标企业落实专人负责报送工作。一是认真学习使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保证每个销售网点实时登录销售(退货)信息;二是及时将试点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报送县商务、财政部门。

2、县商务和财政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数据和信息上报上级商务和财政部门。

第2篇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服务“三农”,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提高农户参保率,确保损失赔付兑现率,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三、方案内容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3月20日—3月31日)

各地要成立领导组,凡涉及人员调整的,要重新确定人选,明确专人分工。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日常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环境(4月1日—4月30日)

各地和区直有关部门以及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切实提高农民参保率。

(三)组织实施,各司其职(5月1日—5月底)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试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有关政策、办法的起草制订,以及保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农业部门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承保、理赔等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农作物、家畜的防灾防疫,特别是要做好种、养业分品种的农业年报统计工作,为财政提供较为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宣传部门负责农业保险的宣传统筹工作。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负责农业灾害风险区划,监测预警、防灾减损和灾情评估等工作。

(四)全面开展承保工作,集中办理保险手续(6月1日—11月30日)

可以农业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重点,以村、组为单位,制定分户清单,确定投保品种和面积,集中时间办理保险手续,收缴农户应承担的保险费。然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向人保财险营业部集中办理手续,报区财政部门备案。

(五)全面总结(12月份)

年底,各乡镇要对本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区农险办。

(六)试点工作方案内容

1、试点品种。我区种植业保险试点为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大豆。养殖业保险试点为能繁母猪、奶牛。

2、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具体保险责任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政[]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保险金额及费率。种植业保险金额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暂定水稻和棉花300元/亩、小麦和油菜260元/亩、玉米240元/亩、大豆160元/亩。保险费率分别为:水稻、棉花和玉米5%、小麦和油菜4%、大豆6%。

养殖业保险金额为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暂定能繁母猪1000元/头、奶牛6000元/头。保险费率分别为:能繁母猪6%、奶牛8%。

4、保费补贴。

(1)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补贴35%,区财政补贴10%,种植场(户)承担20%。

(2)养殖业保险保费根据不同品种,实行差异化补贴,其中,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区财政补贴5%,养殖场(户)承担20%;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区财政补贴5%,养殖场(户)承担40%。

5、保险模式与经办机构。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养殖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保险经办机构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柜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承办保险公司机构设置及费用安排。人保财险公司营业部为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单位,按乡镇(街道)设置“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中心”,其中5万亩以上的乡镇至少配备2名服务所人员,每个行政村有一名协保员,为农民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周到的服务。行政村协保员报酬,由区财政协调保险机构统筹解决。

7、保险资金管理。种植业保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封闭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办法。养殖业保险资金由保险经办机构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有关规定管理。

8、保险赔付责任。为切实保护投保农户利益,发生灾害赔付时,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的保险金额,及时足额赔付。

发生超赔时,以区为单位核算,由区与保险经办机构确定赔付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妥善解决好农险办的人员、经费等问题,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工作。保险经办机构应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册)等形式,面对面地开展宣传,激发广大农户的投保意愿。

第3篇

一、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的农民达到90%以上。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在试点县(市)建立起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二)任务

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研究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为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成熟的经验。

(三)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3、不断完善,稳步发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稳步发展。通过宣传引导,增强农民的参保意识,努力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面。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一)组织管理

1、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各地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试点县(市)所在的市(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试点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2、办事机构。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负责制订政策、调查研究、督办检查、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试点县(市)所在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上述同类工作。试点县(市)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乡(镇)一级可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合作医疗日常业务。经办人员一般按县(市)4~6人,乡(镇)1~2人来配备,由县(市)人民政府从卫生系统内部调剂解决。

(二)筹资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1、个人缴费。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人均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和外出打工人员(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2、集体扶持。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政府补助。中央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每年人均1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财政按每年人均5元安排补助资金;市(州)、县(市)两级财政每年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不低于人均5元,市(州)、县(市)财政补助的分摊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

(三)资金管理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

1、管理方式。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县级管理,县乡两级核算的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财政社保专户管理。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银行,所有资金全部进入银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

2、运行方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的扶持资金,由乡(镇)财政所负责代收,并及时转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社保专户;市、县两级财政支持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按标准及时划拨到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社保专户;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对各试点县(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和市、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核定后,划拨到市(州)财政社保专户,再由市(州)财政社保补助专户转拨到县(市)财政社保专户。

(四)补助范围、标准和方式

1、补助范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各地可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意愿和筹资情况,选择合适的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可实行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与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相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

2、补助比例和额度。各试点县(市)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比例。既要防止补助比例过高而超过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能力,也不能补助比例太低而未能使农民充分受益,出现合作医疗基金过多结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起付线一般以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为基准,补助的封顶线可按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8倍为界。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费用支付比例一般确定在40%~80%的范围内,可采取分段支付的办法,费用越高,支付的比例越高,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地自己确定。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原则上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体检内容由县(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确定,费用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对长期患慢性疾病病人的门诊费用也应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3、补助方式。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就医费用可采取直接减免的方式给予支付,市(州)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一般由农民垫付,再按规定报销的方式进行支付。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收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报销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及时兑现,不得拖欠。

(五)监督管理

1、监督机构。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其中农民代表应不低于总人数的20%,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措施。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要采取张榜公布、建立网站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开、公平、公正。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经办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投诉电话,并在2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给予答复。审计部门每半年要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六)医疗服务管理

1、服务机构管理。试点县(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按照服务优质、价格低廉的原则,在农村卫生机构中择优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服务机构,原则上定点机构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就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定点医疗机构要通过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2、逐级转诊制度。要建立科学的逐级转诊及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

3、基本药物制度。《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由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使用药物。

三、有关配套措施

(一)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试点县(市)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一是要尽快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把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上收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实行“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调整乡(镇)卫生院的布局,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加快乡(镇)卫生院的房屋、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与建设。三是要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全员聘用制,改革分配制度,形成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四是要下大力气压缩规模,裁减冗员。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要不断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疗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抓好宣传和培训各试点县(市)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要向农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方针和政策,宣传合作医疗对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如通过干部抓点,派医务人员深入群众,由受益群众现身说法等,引导农民增加健康的投资意识。要通过宣传,做到合作医疗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所履行的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要加强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让广大基层干部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内容和作法,消除他们认为办合作医疗麻烦等错误思想;让农民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自愿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试点县(市)要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及时总结,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合作医疗已有一定基础的地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逐步提高社会化程度,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地发展。

(四)加强领导和指导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省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专家小组要经常深入各试点县(市),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帮助解决疑难问题。要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总结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评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各试点县(市)要按照试点工作启动会要求,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全面掌握本地社会经济状况、农民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情况、疾病经济负担、卫生服务可及性、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农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医疗意愿等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审批。

(二)组织实施。试点方案经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20**年的试点县(市)中,除武穴市按全年收缴和支付补助资金外,其它七县(市)按半年收缴和支付补助资金,参保及起付时间定为20**年7月1日起。

第4篇

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97所。其中:综合医院35所;中藏医和其他专科医院22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3所;社会医疗机构343所;区办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医务室127所;乡镇卫生院(所)68所,村卫生室979所。全市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数为10495张,其中,省、市、区(县)、乡镇分别占66.89%、10.63%、14.20%、5.15%;每千人拥有床位4.77张,城市为7.5张,农村为1.49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4431人,其中:省级占40.93%;市级占10.63%:区、县级占11.23%;乡镇卫生院占7.0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13.12%;村卫生室占17.03%;每千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6.56人,城市为7.78人,农村为5.09人。

二、公立医院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资源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城乡差距大。城区内各级各类高端医疗机构集中,园区和农村医疗服务能力不强,专科医院发展不平衡、规模小,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加强。

(二)医疗保障水平低、筹资标准不一。医疗保障水平对医疗机构的经营支撑能力有限,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占业务总收入的90%左右,以药养医依赖程度高。

(三)服务体系不完善、分工不明确,服务能力不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未能形成竞争有序、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运行机制,分级服务和双向转诊制度以及首诊在社区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人员编制不足,聘用人员较多,专业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缺乏,学科建设发展相对滞后。

(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健全、投资渠道单一。公立医院投资渠道单一,补偿机制不健全。民营医疗机构数量虽有所增加,初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但是普遍存在规模小、水平低、服务人员不稳定等问题。

三、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为方向,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核心,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全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资源,整体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按照先易后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改革,基本实现市级医院有新发展,县(区)级医院有新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有新加强。各类医疗服务机构有新定位,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补充、功能齐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一)以区域卫生规划为依据,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理顺体制,搞活机制,完善医疗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以公益性为主导,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逐步完善城市以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引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市二层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城市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发展专科医疗机构,完善一区四园和海湖新区的医疗服务机构。

(二)以机制创新促发展,改变政府投入方式,探索多元化投入渠道,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鼓励医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完善科学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分工合理、健康有序的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促进全市医疗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探索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为补充,形成集中调度、分工协作的医疗应急与预防网络。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在全市医疗应急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核心作用,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在城乡公共应急预防中的基础作用,同时,巩固创卫成果,增强群众健康意识,以防为主,减少群众的发病率。

(四)以服务为中心,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完善院长责任制、聘任制,增强公立医院法人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建立以公益性质为核心的公立医院考评机制,健全医院内部科学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五、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内容

(一)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逐步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完善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市属公立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将市中医院整体搬迁至生物园区,建设成为专科优势明显的市级中医院。加快市口腔医院迁建步伐,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地区有特色的二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完善支撑一区四园和海湖新区发展的医疗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明确各级政府维护群众健康职责。市政府主要办好市级综合医院、口腔专科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妇幼保健中心及具有传统特色的市中医院。县(区)政府主要办好县级医院、中(藏)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各区县政府)

3.夯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通过三年努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市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3所县级医院、1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乡镇卫生院(所)进行标准化建设,发挥市级医院辐射、带动和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提升整体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二)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资方式,促进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

1.健全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加大各级政府投入,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医用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评与补偿机制挂钩的财政补助制度,扶持中医和民族医医院加快发展。使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2.改进政府投入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城乡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探索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财政综合补偿机制。(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导向和医务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4.发挥医疗保障在公立医疗卫生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将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要发挥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延到基层,推进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形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5.逐步推行“医药分开、分别核算”,降低医院“以药补医”比重,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稳妥推行药品零差率制度,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及逐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途径予以补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三)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和财务管理等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在重新核定岗位的基础上,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绩效管理制度,构建名符其实的高、中、初级职称有序晋升机制。严格编制管理,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健全社会评价、同行评论,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对全员的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建立公立医院个人收入新型分配制度。发挥医务人员在公立医院改革中的主导能动作用。在基本工资线的基础上,以专业技术能力、开展新业务能力、有效救治水平、团队精神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创新分配机制。保障医务人员基本工资水平,以体现公平。提高符合评价标准人员的工资水平,以注重效率。医务人员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实现公平与效率并进,更好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2.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完善现行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医院收支行为和结余额度的控制和监管;规范医院建设投资、收益分配的管理,提高医院运营状况的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医疗风险评估体系,依法规范投诉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执业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医疗执业风险保险机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4.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加大民主监督管理力度,凡涉及医院发展,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开支、重大工程、重要人事都应交职代会讨论,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健全和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探索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所有医务人员的知识更新,技术进步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四)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缓解群众就医矛盾

1.建立长效对口支援机制。充分利用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力量,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持、业务指导、人员培训、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等,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队伍和业务技术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建立高效、通畅的双向转诊协作制度。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分级服务,双向转诊,康复在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协作机制,提高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评先选优、职称评定等结合起来,落实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五)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立医院监管办法,依法加强监管,促使公立医院依法行医,维护公益性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加强对医疗技术、医务人员资格和大型医疗设备准入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贷款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各区县政府)

3.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各方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学会)

4.做好公立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建立公立医院巡查制度。强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督制约,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六)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以开展“两优一满意”暨提高服务质量活动为契机,改善医院就医环境,规范医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门诊预约挂号,实行按病情分类诊疗,缩短就医等候时间。优先使用适宜技术,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在加强规范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实行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措施,健全并落实以医疗核心制度为主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院管理、病案质量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临床路径管理、疾病诊疗规范、病种质量管理和病例分型质量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健全临床药师制度,指导合理用药;加强基础护理,提高护理水平;规范和加强医院临床诊断和治疗检查,持续提高医疗质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提高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六、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范围

依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以及市、县(区)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积极稳妥地整体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其中,市级综合医院要以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重点学科和信息化建设、对口协作机制等为重点,县(区)级医院要以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急救水平、提升三级医疗服务网的龙头作用等为重点,中医、民族医医院要以加强中医特色专病、专家、专药建设、与基层建立中藏医药分工协作机制等为重点,积极探索改革试点经验。

七、公立医院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

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卫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省市联动。

1.市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2.加强部门配合。根据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本《方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相关配套措施(方案),于6月底前上报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跟踪效果评价。由卫生部门牵头,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参与,定期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试点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年月-月)。学习、领会并宣传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关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确定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上报《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年月-月)。召开启动会,组织实施。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随时进行检查指导和跟踪效果评价,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评估阶段(年月-月)。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

(三)支持推进试点工作

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市、县(区)财政部门要适当安排启动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第5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切实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农民灾后自救、恢复生产能力,保障农民增收,推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原则,在部分乡镇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

三、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在6乡镇开展大棚辣椒保险试点;在3乡镇开展能繁母羊保险试点。

(二)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对投保大棚辣椒所造成的损失;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政府因疫情强制捕杀导致的对投保能繁母羊直接死亡所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金额。特色农产品保险金额按不高于保险标的市价成本、生长期内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流转成本或投保个体生理价值(购买成本、饲养成本)确定。暂定钢架大棚3600元/亩;竹木大棚2400元/亩;水泥大棚2600元/亩;冬暖式大棚4300元/亩;能繁母羊500元/头。

(四)保险模式。特色农产品保险采用由保险经办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模式。

(五)经办机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县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

(六)保险资金管理。特色农产品保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封闭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办法。

(七)保险赔付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灾害赔付时,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保险金额,及时足额赔付。

四、保费补贴筹集和管理

(一)保费补贴筹集。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由省、县财政补贴和农户承担,其中省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40%,参保农户承担40%。钢架大棚保费134.8元/亩,省财政补贴29.96元/亩,县财政补贴53.92元/亩,农户自缴53.92元/亩;竹木大棚保费174.8元/亩,省财政补贴34.96元/亩,县财政补贴69.92元/亩,农户自缴69.92元/亩;水泥大棚保费114.8元/亩,省财政补贴22.96元/亩,县财政补贴45.92元/亩,农户自缴45.92元/亩;冬暖式大棚保费165.5元/亩,省财政补贴33.1元/亩,县财政补贴66.2元/亩,农户自缴66.2元/亩;能繁母羊保费30元/只,省财政补贴6元/只,县财政补贴12元/只,农户自缴12元/只。

(二)保费补贴管理。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由省财政预算安排,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特色农产品保费补贴,不得挪作它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试点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建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乡镇长为副组长的强有力工作班子,形成以农险办统一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试点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特色农产品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至关重要,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应着重采用印制、发放宣传画(册)、宣传单等,开展向农户面对面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开辟专栏、张贴标语、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特色农产品保险,不断增强广大参保农户的保险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我县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发展。

第6篇

第一条 为做好试点证券公司创新方案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协会按照《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评审通过的试点证券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创新方案系指试点证券公司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旨在开展未纳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或审批范围的证券业务产品创新方案。

证券公司证券业务产品创新主要系指证券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变化,改进或变革现有业务或产品的创新行为,包括投资银行业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等方面的创新。

第四条 试点证券公司的创新方案应通过协会组织的专业评审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创新方案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试点证券公司的创新方案应当具备新颖性或独创性,并具有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证券业务产品创新方案或做法与传统证券业务产品相比有明显的不同。

独创性,是指证券业务产品创新方案或做法与传统证券业务产品相比有突出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创新方案能够实施,具有相应的产品和业务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并且能够产生创新效果。

第六条 试点证券公司开展证券业务产品创新活动,应向协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 申请报告;

(二) 创新方案;

(三) 创新方案有关当事人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本;

(四) 负责创新方案运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验和资格情况;

(五) 净资本计算表;

(六) 协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试点证券公司创新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方案说明;

(二) 可行性研究;

(三) 信息披露安排;

(四) 风险控制;

(五) 接受监管的安排。

第八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向客户承诺其创新方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创新方案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和误导性陈述,并对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充分揭示。

第九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向客户提供详尽的创新方案说明,确保客户了解创新方案的特性、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创新方案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 方案名称;

(二) 业务目标及特点;

(三) 业务范围或规模;

(四) 业务操作及流程;

(五) 方案存续期间;

(六) 方案推广时间;

(七) 方案推广对象及其参与方案的最低条件;

(八) 方案成立与终止条件;

(九) 方案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当对创新方案作出科学、合理、完整的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意义和必要性;

(二) 市场环境分析;

(三) 目标客户分析;

(四) 申报单位及其相关管理团队的优势;

(五) 就方案意向与监管部门、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进行的沟通及取得的进展。

第十一条 试点证券公司创新方案应对下列事项作出信息披露安排:

(一) 向客户提供创新业务经营情况报告的内容和时间;

(二) 客户查询的时间、方式和途径;

(三) 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披露方式。

第十二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如实披露其业务资质、管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充分揭示与创新活动相关的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是指试点证券公司开展证券业务产品创新在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业务管理和产品发展前景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困难和不确定性。

试点证券公司应对风险因素尽可能作定量分析或有针对性的定性描述,并对风险规模作出合理的估测,说明其对公司净资本、财务指标或对公司稳健运作的影响程度,以及针对风险因素准备采取的措施或对策。

第十三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对开展证券业务产品创新活动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其他监管部门监管的内容、方式、频率作出安排。

第十四条 试点证券公司开展证券业务产品创新活动,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与客户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做出明确约定。

约定事项包括:

(一) 创新业务产品管理规模、方式、期限;

(二) 各类风险揭示及客户承担风险的方式;

(三) 创新业务经营信息的提供及查询方式;

(四)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 与创新业务产品有关的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六) 合同终止的条件、程序及客户权益的清算事宜;

(七) 争议解决方式;

(八)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证券业务产品创新试点工作程序,制定相应的内控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

第十六条 试点证券公司开展证券业务产品创新活动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在计算公司净资本额时予以全额扣减,扣减后的净资本应当不低于净资产的百分之七十。

第十七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当保证客户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询客户权益或权利状况。发生合同约定的、可能影响客户权益或权利的重大事项时,试点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告知客户。

第十八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其客户提供准确、完整的创新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权益或权利做出详细说明。

第三章 评审专家

第十九条 协会根据创新方案的内容和特点,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创新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由中国证监会、协会和业内的有关人员组成,创新方案涉及银行、保险等其他金融业务的,协会还可以聘请相应监管部门的有关专家参加评审。

每次参加评审的专家名单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 评审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二) 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三) 精通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较高声誉;

(四) 协会认为需要符合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一条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对试点证券公司的创新方案进行评审,审慎填写工作底稿和评审意见,独立发表个人评审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对此承担相关责任;

(二) 保守试点证券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 不得泄露评审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四) 不得接受试点证券公司提供的任何形式的馈赠;

(五) 不得有与其他评审专家串通表决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评审专家与试点证券公司存在如下关系的,该评审专家应当主动履行回避义务:

(一) 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试点证券公司中工作的;

(二) 本人近三年内曾在试点证券公司中工作的;

(三) 本人所任职机构与试点证券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的;

(四) 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情形。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二十三条 协会通过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创新方案进行评审。每次参加评审会议的专家为9-11名,其中设召集人1名。

专家评审会议由协会根据试点证券公司创新方案的申报情况不定期召开。

第二十四条 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试点证券公司的创新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试点证券公司的创新方案申请文件,独立发表个人评审意见,并填写工作底稿。

第二十五条 专家评审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召集人总结主要评审意见后,形成对试点证券公司创新方案的评审意见,并对试点证券公司创新方案进行评审表决。

第二十六条 专家评审会议对试点证券公司创新方案作出评审意见之前,可以要求试点证券公司的有关人员接受评审专家的询问,也可以经协会组织对试点证券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第二十七条 专家评审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到会专家三分之二的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到会专家三分之二的为未通过。评审专家不得弃权,投票时应当在表决票上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 评审专家发现存在尚待核实并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经到会评审专家的三分之二同意,可以对该试点证券公司创新方案申请暂缓表决。

暂缓表决的创新方案申请再次提交专家评审会议评审时,原则上仍由原评审专家评审。

第二十九条 专家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协会将评审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10个工作日内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的,协会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试点证券公司,并在协会网站上公布,自公布日起,通过评审的创新方案可由试点证券公司组织实施。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评审专家及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应保守试点证券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创新方案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评审专家存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或者存在对所参加专家评审会议应当回避而未提出回避的,协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评审专家分别予以批评、解聘等处理。

第三十二条 试点证券公司实施创新方案应履行有关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相关办法协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当自创新方案评审通过后的每半年向协会书面汇报其创新方案实施情况,每年的一月三十一日前还应当向协会提交其上年度创新方案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第三十四条 经试点证明成熟的创新做法或措施,协会在遵从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其在证券业内适时推广。

第六章 附则

第7篇

6月7日,就在人们以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将再度无限期推迟之际,一条“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已于6月6日国务院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上正式获得通过”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所有媒体。对于闪电般出台的试点方案,人们众说纷纭:有人惊诧试点方案的峰回路转,有人提早为三网融合的商机欢呼,甚至一些证券分析机构已经开始预测哪些板块的股票会因此暴涨。

然而,业内专家从透露出来的试点方案内容分析,此试点方案只是各方妥协下的产物,看似广电大获全胜,但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并未得到解决。在即将开始的实施阶段,还将会有很多实际问题出现,广电和电信都有各自的优势和软肋,进入融合实际操作阶段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未来三网融合的路并不平坦。

广电:保护期的烦恼

据有关人士透露,试点方案已明确给出了试点推进的时间表,并确定了试点阶段主要任务和试点区域应有的技术管理条件。按该方案,6月18日之前各地申报试点;经过审查和筛选后,6月25日前确认名单,7月开始试点。

“从这个时间表的紧迫性,不难看出国家对推进三网融合的决心。”知情人士表示,在此前,试点方案已讨论了至少4稿,每次讨论广电系和电信系都从各自利益出发,坚持自己的条件不退让,这使得讨论毫无进展可言。而此次能迅速定案,是“国家意志”起了作用。

据透露,此次获得通过的试点方案很多有争议部分都是用“5号文”(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原文来写,而广电和电信在试点启动之后各自回去解释。“广电一直坚持内容播控是媒体属性,属于意识形态,涉及舆论导向,因此播控平台应由广电建设;而电信则试图阻碍广电进入电信业务。再争十几稿也不会有实质进展,如此三网融合真的要被‘拖死’了,这是不利于国家发展的。”知情人士表示,此试点方案的核心在于,原则上明确了广电负责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包括EPG(Electronic Program Guide,电子节目菜单)计费管理、通过有线网开展完整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传送及IP电话业务。

“试点方案的确对广电有利。其实这也是给了广电一段保护期。”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在电信领域,无论是公司规模、技术实力,还是资本运作、市场意识,广电系的企业都不能与三家在市场中打拼了多年的电信运营商相比。从利于未来的公平竞争的角度看,也应该给现在处于弱势的广电企业一个“保护期”。

此方案出台后,在互联网全业务经营方面,虽然传统固网运营商电信和联通在互联网国际出口、网间结算、IDC部署、骨干网方面具有绝对的主导权,但是广电早前已经在租用电信和联通的宽带资源与接口部署宽带接入业务。另外,由广电主导的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也从未停止。如今又有政策支持,可以预料的是,广电互联网业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实现规模化部署,继而成为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并列的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然而,各种复杂的问题和挑战也才刚刚开始。分析人士指出,对于广电来说,如何利用好这段“保护期”解决体系内的矛盾,整合各地有线网络公司的网络、运营和管理,成为关键。

而广电系网络和运营情况的混乱现状却很令人烦恼。据统计,目前全国有线网络运营商近1900家,但用户却仅有1.73亿户,资源高度分散。而且“窝里斗”的情况颇为严重,经常一个城市出现省、市两级有线公司互相争夺用户,部分城市甚至还有区级公司参与争夺。虽然近年来广电总局已经开始积极推动“一省一网”,进而全国一网的整合计划,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进展并不理想。

“根据国务院计划,2012年三网融合的试点就将结束,这意味着留给广电系完成网络整合工作的时间仅剩下两年半,且不说整合要面对的利益博弈,单从整合需要的资金的角度来看,完成全国有线网络的双向整改至少需要近万亿元的资金,凭借广电企业自有资金与资源几乎不能完成。”业内人士表示。

电信:后手谋求优势

就在广电系率先爆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已获批准消息的同时,有媒体报道,电信系统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却表示,试点方案“没有新的进展”。由此可以看出,广电系与电信系仍然存在很大分歧,而且电信系并不会轻易放弃竞争的权利。

据透露,在此前的试点方案草稿中,电信一度接近获得部分内容播控权,具体是指除了直播和时政节目以外的IPTV节目的播出和编辑权限,其中还有被认为是数字电视各类业务中,点击率最高、被电信别有用心地称之为“用户首页”的EPG。然而,在美国爆出启动“网战司令部”后,电信的形势急转直下。据说,是因为在舆论导向上,最近几年广电“表现很好”,而电信却“乏善可陈”。

“由此也就不奇怪,为什么广电会获得如此大的政策倾斜。然而,看似电信系处于‘后手’,但它们也确保了一定竞争优势。”分析人士指出,首先在IPTV业务方面,电信至少获得了传输权,这将保证电信在试点城市经营IPTV业务的合法性,不再担心广电三番五次的“叫停”。

此外,广电虽然获得了IP语音号码资源的分配权,然而语音业务资费竞争已经饱和,固话IP业务已经进入衰退期,广电获得此项权利的实际意义不大。而广电进入互联网服务最急需的IDC控制权和宽带业务的出口权,在此次透露出来的消息中并未提及,如果不能获得IDC控制权和宽带出口权,广电未来仍然需要向电信运营商支付高额的IDC和带宽租借费用,这对于其开展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将会造成不小的成本压力。因此,这也为电信在今后的博弈中留下了讨价还价的砝码。

赢家:可能另有其人

试点未定,事实上的竞争已经展开。据消息人士透露,出于担心广电会采取“零资费”的策略将电信市场价格做烂,三家电信运营商都明确反对在广电网的电信业务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监管前,给予广电企业全业务资质。为此,中国移动已经暂停与广电在接入网上的全面合作。

“用5号文填补争议部分,实际上是要把矛盾放到试点过程中去解决,而‘自行解释’意味着各家都要有很大的自主空间,由此看试点过程将是一场混战。”业内专家认为,试点方案并未将各方错综复杂的矛盾“毕其功于一役”地统统解决掉,而三网融合的真正竞争才刚刚开始,未来谁是赢家还很难预料。

然而,还有不少业内人士主张,也许赢家另有其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控制用户终端已经越发重要。如今一些新兴的IT企业和互联网公司已经在通过不同的路径整合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视网等各种信息渠道。“未来如何黏住用户才是关键。”业内人士说,赢得用户者才能真正赢得这场战争。

试点方案只是各方妥协下的产物,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并未得到解决。

各国三网融合经验

美国:“夫妻捆绑”过难关

在美国,电视、电话及宽带网络三网融合被称为“捆绑服务”。电信企业和有线电视运营商在三网融合的技术和基本设施方面各有特色,但又均存在不足。为了增强实力,一些公司在融合初期组成“临时夫妻”,共同渡过困难期。

英国:统一机构推进融合

英国人认为,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等网络的融合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英国电信作为英国最大的网络运营商,现在不仅同时提供互联网、电话等通信服务,也开办了自己的网络电视频道;而著名的英国广播公司(BBC)也进军网络,一年前推出在线电视服务,凭借内容优势吸引了大批网络用户。

2003年,英国成立新的通信业管理机构Ofcom,融合了原有电信、电视、广播、无线通信等多个管理机构的职能,极大地促进了网络融合的产业发展。

法国:融合以便捷为目的

目前,三网融合在法国快速发展。到2014年,随着法国各运营商加快投资光纤网络,将有50%以上的家庭选择三网融合的服务。除价格优势外,便捷是消费者青睐三网融合服务的另一个原因。消费者只要面对一家运营商,每个月一张发票就能搞定所有事情。

日本:融合有法律保障

第8篇

中共__镇委员会关于印发《__镇村务公开进农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 知各相关村党支部,镇属各相关站所:现将《__镇村务公开进农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请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二0__年x月__日主题词:村务公开进农家 试点方案 通知__镇村务公开进农家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扎实推进村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人的增加,根据区组发[20__]__号关于《__区村务公开进农家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开展村务公开进农家试点工作,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措施;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开展村务公开进农家试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严格公开时限,扩大公开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村务民主管理,拓宽群众参政渠道,增强村民自治功能,切实保证村民履行好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体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精神,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利,作为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把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规范村务公开作为新农村建设中民主管理的核心来抓,真正实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试点村及时间

试点村确定在__x村,试点工作从20__年x月开始,至20__年x月底结束,为期一年。

四、试点内容

村务公开进农家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三公开、五规范、三监督、一考核”。 (一)三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二)五规范:

1、规范公开内容。 (1)党务公开:根据党建推进计划,实行分季度公开。

第一季度:公开支部委员分工、党建工作计划、党员设岗定责、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先锋工程”计划等内容;

第二季度:公开发展新党员情况、表彰奖励先进、“先锋工程”典型培植等内容;

第三季度:公开党员设岗定责、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完成进度、“先锋工程”实施进展等内容;

第四季度:公开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费收缴情况、违纪党员处理等内容。 (2)村务公开:坚持灵活性、及时性、固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群众点题公开等方式,按季度公开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规划、村干部岗位分工、重点项目干部挂项、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建设、宅基地审批、计生指标分配等村务内容。 (3)财务公开:根据本季度财务发生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要公开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收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种服务费收支、土地征用补偿费收支、集体土地果园承包转让费收支、固定资产租赁出售收入、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项接受和使用、村社干部报酬发放、办公经费开支、村社债权债务等内容。

2、规范公开形式。在坚持“一村一栏(公开栏)、一社一榜(公开榜)”的基础上,制做“村务公开明白卡”发放到户,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规范公开时间。按照《__区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村务公开的时间分别为x月__日、x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和重大事项要做到随时公开。

4、规范公开程序。 (1)公开准备。根据本季度村务运行情况,由村两委对村务公开内容先进行整理。党务由村党支部书记把关审核;村务由村委会主任把关审核;财务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村主任、理财小组长、 会计签字后,报镇经管站审核。 (2)抓好公开。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日,坚持“栏、榜、卡”内容一致的原则,由镇上统一安排部署,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社里在村务公开榜进行公开。村社干部包社包户,于公开日当天把“村务公开明白卡”发放到每户农户,让群众及时知晓上季度村务运行情况。  (3)意见处理。建立《村务公开意见建议处理登记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的质询意见,认真记录,做好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无异议的问题认真解答。

5、规范公开档案。村党支部、村委会要专门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制做《村务公开登记薄》,登记每次公开的时间、项目和内容,并将每次公开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三)三监督:

一是公布公开监督电话。镇、村要公布村务公开监督电话,指定专人进行受理,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是设立公开意见征求箱。在村委会设立固定的意见箱,每周由专人负责开启,做好意见收集工作。

三是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员。村上推选5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公开面是否家喻户晓,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四)一考核:镇上将村务公开进农家工作纳入试点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镇党政办、经管审计站负责做好村务公开指导工作,对公开内容不真实、明白卡发放不到位、群众意见答复不及时的,除年终不得评先选优外,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方法步骤村务公开进万家活动试点工作从x月__日开始,分为六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__年x月__日—x月__日)。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第二阶段:资料准备(20__年x月__日—__月__日)。党务公开由支部书记负责审核把关,村务公开资料由村主任审核把关,财务公开公开资料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后由镇经管站审核把关,所有公开资料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印制好入户卡待公开。第三阶段:全面公开(20__年__月__日)。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社里在村务公开榜进行公开,公开日当天把“村务公开明白卡”发放到所有农户家中。第四阶段:反馈问题处理和公开档案整理(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处理和解释好群众提出的问题,整理归档公开资料。第五阶段:规范运行(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按照程序,做好20__年第x季度、20__年__、__季度的公开工作,通过运行,完善各项制度。第六阶段:总结验收(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组织人员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方案,上报总结报告,准备在全镇逐步推开此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镇上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党办、民政办、财政所、经管审计站、土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__x村由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完善制度。试点村应在村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理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接待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制度促进村务公开规范化、经常化。

(三)总结工作经验。要坚持边开展试点工作,边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在实践中及时予以补充和完善。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村要认真写出书面汇报,于20__年x月__日前,报送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1、__镇__x村第x季度村务公开进农家明白卡 2、__镇__x村村务公开栏模板__镇__x村第×季度村务公开进农家明白卡项目主

容党务公开 1、 2、 3、 4、 5、政务公开 1、 2、 3、 4、 5、财务公开上季度结余: 元本季度支出: 元本季度收入: 元本季度余额: 元本季度主要收入: 1、 2、 3、 4、 5、 6、合计: 元本季度主要支出: 1、 2、 3、 4、 5、 6、合计: 元欢迎广大农户参与监督,如对公开内容有异议,请及时拨打监督电话反映或在意见建议征求箱中提交您的意见建议。

第9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0〕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6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数字政府“管运分离”建设模式下,探索构建我市首席数据官制度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健全激励评价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打造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的珠海样本。

二、 实施计划

(一)试点推进。

2021年5月底,在各区(功能区)和有条件的部门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具体范围如下: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等5个区(功能区)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工作局等10个部门。

(二)全面推广。

2021年9月起,在全市各区各部门大力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力争首席数据官制度全面覆盖。

三、 主要任务

(一)健全首席数据官组织架构。

1.确立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在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健全公共数据治理组织保障体系,以管运分离的建设模式,从管理端、运营端两侧同步推动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在市、区、部门试点设立首席数据官,由首席数据官负责统筹数据管理工作,由数字广东珠海分公司负责组建数据运营团队支撑试点区和部门的数据运营工作并提供技术保障。

2.规范首席数据官任免程序。市首席数据官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任免。试点区和试点部门首席数据官由本区政府(管委会)、本部门推荐,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任免。市、区首席数据官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

3.明确首席数据官任职条件。市及各区、各部门各设立一名首席数据官。原则上首席数据官由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分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且具备良好的数据素养且熟悉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整体业务情况。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

1.统筹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本级政府或本部门的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工作。根据公共数据资源治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情况,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下,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据治理工作阶段性发展目标,组织制订配套工作方案,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统筹管理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据普查和数据登记工作。负责协调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据的内外部共享、多渠道开放。在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信息化项目论证过程中,对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数据资源治理和共享要求拥有“一票否决权”。结合实际业务场景,加强数据相关新技术应用推广,落地数字化转型新服务。

2.协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协助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部署任务;协助制订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

3.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据治理、数据运营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4.加强数据运营支撑。按照首席数据官制定的数据治理建设目标和工作方案,数字广东珠海分公司负责组建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数据治理和运营团队,配建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风控等专业人才队伍。

(三)建立首席数据官评价机制。

1.组织履职评价。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区、部门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市首席数据官履职评价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各区、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全力配合省评价工作开展。各区、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履职评价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实施。

2.定期工作报送。各区、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分别于每年5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梳理形成工作总体情况报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总结报告应参照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逐条梳理,涉及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阶段计划、佐证材料等内容。

3.激励评价措施。各区、各部门首席数据官每年12月份参与年度工作评价,考核评价将结合本区、本部门的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工作成效、部门特点、创新特色等维度综合展开。首席数据官综合评价结果优秀或显著提升,对应区和部门在绩效考核数据治理项中优先加分、在信息化项目申报中优先立项、在有关数字政府建设评估工作中视情加分鼓励。

四、 保障措施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服务业跨越发展为目标,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解放思想,勇于实践,不断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探索推动我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在发展中优化服务业结构,推进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的融合互动,发挥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正确区分服务领域不同属性,着力解决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破除阻碍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和政策障碍。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大胆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服务业发展途径。

三是坚持积极作为。在坚持市场导向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积极主动地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优化环境,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四是坚持注重实效。按照积极探索、勇于开拓、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要求,保证试点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具有突破、示范和带动效应。

二、总体目标

通过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和经验推广,使我省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总量扩大。服务业保持高速增长,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至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45%以上,投资占比达到6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0%。

结构优化。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占比稳步提高。服务业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形成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区域服务业中心,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服务创新示范区。

素质提升。生产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生活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通过市场化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产业,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企业。

活力增强。服务业科学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多种所有制并存、竞争有序、运行高效的市场环境逐步健全,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活力不断增强。

三、试点任务

(一)探索推进服务业发展新机制。深化市场配置资源改革,探索科学配置要素资源,形成适应市场需求和市场导向的发展机制;改善服务企业金融环境,尽快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方式的投向、投量、投效协调一致的服务业投融资机制;创新服务业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各种关系,建立有利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现代管理机制;推进服务企业改革,尽快培育壮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形成企业做大做强的培育机制;加快培养引进服务业紧缺和高端人才,探索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建立有效的人才辈出的保障机制。探索垄断行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新模式,释放服务业发展潜力。加大政府采购服务产品力度,不断拓宽购买服务的领域。

(二)调整优化服务业结构和布局。发挥各地优势,科学制定优化服务业结构和调整布局的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支持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我省服务业发展层次。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合理配置资源,科学调整服务业空间布局。

(三)培育区域服务业中心。根据各地工业化进程和城镇化发展需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合理集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商贸流通、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商务会展等辐射带动效应较强的服务行业,做大做强服务业集聚发展载体,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专业化水平高、影响力大的生产服务企业或机构,逐步形成主导产业突出、服务功能强、辐射范围广的区域服务业中心。

(四)建设生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生产服务业的支撑引领作用,探索生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集约发展模式。依托工业园区或产业集群,针对其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科学规划,积极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职业培训、租赁和商务服务等配套生产服务业。鼓励工业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促进相关生产服务企业或机构集聚化发展。

(五)创新生活服务业发展方式。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改造提升传统生活服务业,创新发展生活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要。大力整合现有生活服务业资源,建设综合性生活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服务行业标准,完善相应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生活服务规范化程度。对具有自然、人文、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的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特色,大力发展批发和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房地产、家庭和社区服务、养老、文娱、健身等生活服务业,提高生活服务业的现代化水平。

(六)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发挥城市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资源密集的优势,以城带乡、统筹城乡服务业发展。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科技、营销、信息、金融和技能培训等服务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立传统交易市场与新型商业业态相结合、有形市场与虚拟市场相结合的现代农业流通体系。延伸产业链条,建设集会展营销、科教推广、体验休闲、绿色环保等多种功能的产业化服务示范基地。加快发展专利应用、信息服务、农机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推广服务等农业专业服务,培育一批农业专业化服务龙头企业。

(七)拓展新型服务业态。瞄准国内外服务业发展的新领域、新业态、新热点,适应人们消费需求多样化和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加快推进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创意产业、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业。有条件的地方要突出特色,体现城市功能定位,有选择地发展研发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传媒创意、艺术创作等创意产业,突出发展以网络游戏、动漫、多媒体影视制作、电子出版物等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产业,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逐步将其打造成为全省服务业的亮点。

四、试点要求

(一)试点区域。根据“十二五”我省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以创新发展服务业重点区域、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主要内容,选择10个县(市、区)和服务业园区作为试点区域开展试点。申报试点区域要有领先的相关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及影响力大等优势和特点;高度重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工作机制健全;国家和省发展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得好,并有创新、有突破。

(二)试点任务选择。申报试点区域应在《方案》确定的试点任务范围内,突出重点和比较优势,选择一项或多项试点任务。

(三)试点方案。申报的试点方案要思路清晰、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保障措施有力。试点方案既要有二、三年内需要实现的近期目标,还要有长远目标。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区域概况、经济发展现状、服务业工作情况、与试点任务相关的产业基础情况、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试点主要目标任务、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

五、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1、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政府要求,负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对试点区域的考核、评估和验收,创造有利于试点开展的工作机制和环境氛围。

2、相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本区域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管理。协调有关方面,加大对试点区域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协调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落实试点相关保障措施;及时反映试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3、试点区域政府(管委会)是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和责任单位,并建立考核制度;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承担试点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积极探索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土地倾斜、体制机制改革等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途径和办法;及时总结报告试点进展情况,提出深化改革试点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试点申报。由试点区域所在市发展改革委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材料包括: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请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保障措施涉及的相关承诺文件。

(三)试点确定。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方面根据《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确定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省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并授予试点单位“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名称。

(四)试点实施。试点区域从批复之日起实施为期五年的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区域根据确定的试点方案,在省、市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领导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试点任务目标,深化改革,积极创新,探索有效推动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考核评估。试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试点工作实行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制度。

1、年度考核。每年由试点区域根据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市级发展改革委负责对试点情况进行核查,省发展改革委对各试点区域工作全面考核,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并通报各试点区域。

2、中期评估。试点中期,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以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和现场观摩等形式,对各试点单位工作情况逐一评估打分。评估结果报省政府,不合格的建议取消试点资格。

3、总结验收。试点结束后,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总结验收结果分别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改革试点有突破性、示范性的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试点区域的落实,按照扶持政策支持取向,鼓励试点区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不断深化完善相关政策。支持试点区域进行服务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鼓励服务业领域技术创新。协调省有关方面优先支持试点区域服务业发展,对试点区域重点服务项目在用地、融资、人才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国家和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试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相关市应积极支持试点区域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申报,落实配套资金。试点区域政府要设立一定规模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并逐年扩大规模支持服务业发展。在条件成熟的试点行政区设立由政府和社会资金共同出资组建的服务业发展投资公司,支持试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发展。

(三)加强研究指导。建立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试点区域对口联系制度,加强省对试点区域工作的指导,深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的研究。建立试点工作调研督导和信息通报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试点工作会议,总结典型经验,研究有关工作;建立试点工作推进交流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试点区域工作交流会。

(四)优化试点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及相关市、县(市、区)成立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形成三级联动机制。

二是加强服务业基础性工作。支持试点区域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机制;加强服务业人才培训工作;发挥服务业行业协会作用;建立服务业工作专家咨询机制。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试点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11篇

一、××镇旅游建设概况

××镇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南部,新安江上游,是“新安江山水画廊”的主景区、“三潭枇杷”源产地,拥有黄山市最大的内陆码头,又是国际黄金旅游线黄山──千岛湖的交通枢纽,距黄山市52公里,黄山风景区80公里,水路距浙江淳安千岛湖镇65公里。1996年被国家体改委、建设部等11个部委命名为57个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之一,20xx年被确定为全省重点中心镇,20xx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镇。先后被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评为“村镇建设先进镇”,荣获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新农村建设示范镇、优秀旅游乡镇、 “一镇一品”特色产业镇和安徽省首届文明乡镇等称号。全镇镇域面积99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人口2.8万,镇区现有人口0.7万人。20xx年,财政收入5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80元。××镇镇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建成面积2.5平方公里。公安、工商、海事、国税、地税、交通、电信等部门及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农业银行都在××设有分局或办事机构;成立了新安江山水画廊风景区旅游开发中心负责山水画廊旅游接待服务,景点开发管理;为加强对水上旅游秩序的管理,县政府还在××成立了××水上游船管理办公室。

镇区拥有日供水1000吨自来水厂,供电所年供电491万千瓦时。拥有二星级宾馆一家,旅行社3家,旅游公厕一座。其中,××宾馆为二星级涉外宾馆,拥有标准客房52间,家庭客房4间,大型会议室及多功能室一间,小型会议室3间,可承办各种会议、论坛,同时提供140人住宿、400人就餐。其他社会旅馆酒店拥有床位300多个,其中接待规模在100人以上的酒店3家,均能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服务。

××水、陆交通便捷,镇内设有新安江游船公司等四家游船公司,拥有游船16艘,船位2300个;快艇26只;有两条县道通县城,有专门的社会汽车公用站,每天有20多班次客车直通县城,另有4班次客车直通黄山风景区和市政府所在地。

辖区内旅游资源丰富,有“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之称的国家级4a风景名胜——新安江山水画廊贯穿全境,境内拥有十余人合抱的千年古樟树、保存完好的古民居、万亩优质枇杷基地、万亩有机茶基地。特色农产品“三潭枇杷”有“天上王母蟠桃”之誉,每年5月枇杷成熟季节和3月有机茶采摘季节,前来休闲旅游、品尝枇杷、尝试采茶乐趣的游人络绎不绝。目前,已开发接待旅客的景点有:漳潭“千年古樟树”、“十里红妆馆”;“三潭枇杷观光园”、“绵潭将军埠”、“绵潭古戏”,“民俗风情”等。

20xx年底,从事旅游就业人数20xx余人。 20xx年接待游客20余万人,其中新安江山水画廊接待3万人次,旅游收入4200万元,创税80万元,旅游税收占我镇全年财政税收的19%。沿江各村凭借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实现枇杷园观光游接待游客1万人次,枇杷也因此卖上了好价钱,实现人均增收650元。旅游业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已日益凸显。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镇总体规划和发展改革试点方案目标要求,依据市场导向和资源条件,在政府主导型发展旅游业的大背景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力量办旅游为方向,利用新安江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徽文化历史积淀,通过旅游开发,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把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风景区建成全国著名的旅游区。

(二)发展思路:在有效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旅游资源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生态观光旅游及徽文化特色旅游,建立景观优美、生态健全、环境优良、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生态旅游景点网络及其运行机制,成为杭州至黄山水陆并进的黄金旅游线上的一个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高质量的生态观光度假基地,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三)发展目标:建设成为华东地区著名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生态观光旅游区、徽文化修学旅游基地,力争到试点未20xx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40万人次,其中,过境游客稳定在25万人次,目的地游客增加到1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亿元。

三、试点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修编《新安江山水画廊总体规划》,积极着手修编《××镇生态规划》、《××镇环境保护规划》、《××镇文化发展规划》等规划,为旅游业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成立××镇旅游管理委员会,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整治旅游秩序,统一宣传促销,互通市场信息,实现客源市场互补,走集团化、集约化规模经营新路子。

(三)、加强与辖区内旅游公司、旅行社的合作,组织民间艺人开展地方民俗表演活动,丰富徽文化旅游内涵;积极抓好景点之间道路网的规划与建设,开展旅游运输服务,确保景点间交通畅通,建设旅游绿色通道。

(四)、按照统一规划、多元投资、共同开发、利益共享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旅游建设资金,鼓励外来投资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改善旅游环境,实现旅游强镇目标。

(五)、加大景区景点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根据××镇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启动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点项目建设。

1、 民俗风情项目

挖掘开发一些旅客参与性强、吸引力大、兴趣浓厚的民俗风情项目。如春季茶笋、夏日枇杷、秋天板栗、初冬柑桔,再如粮食土加工、徽州农家风味莱肴烹饪、四时节日食品等,都可吸引游客体验参与采摘、制作、品尝,实现自娱自乐。还可开发古老的传统手工作坊造纸、榨油、土织布、竹编、四雕、听绵戏、微州婚嫁民俗表演等参观游。让游客身临其境,犹如置身“桃花源”、“男耕女织”的梦境之中。要借举办三潭枇杷节、五月龙舟节、凤凰秋夜水灯节等节庆活动,用新安江这条多姿多彩的飘带,把这些独具徽味徽韵徽俗的光彩耀眼的明珠串联起来,清纯而古典、浪漫而绰约,形成—个具有特殊风格的山水风情画中游专项旅游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20xx年。

2“三潭”景点

瀹漳、漳潭、绵潭是全国著名枇杷产地,“一江新安水,万重枇杷山”、“天上王母蟠桃,地下三潭枇杷”歌咏的就是这里。 以漳潭为重点在沿江两岸开辟两个互为对应的景点,—是建设枇杷观光采摘园。在村对面划一片枇杷园,园内修观光道路,并修建—座与同围环境相适应的“尝鲜亭”,让游客能在五月枇杷季节,弃舟入园,自行品尝枇杷,增加游客的参与性和投身大自然的情趣。二是“千年古樟”保护开发。村中有一棵无愧“树王”称誉的“千年古樟”(可申报吉尼斯纪录),其树杆之粗(树干胸径周长为10.4米)、树冠之大、树龄之长、繁茂之势实为罕见。20xx年初,已经投资20xx万元配套开发了漳潭“十里红妆馆”和绵潭古戏台,就吸引了大批的游客。下一步将围绕“树王”挖掘开发富有美丽情趣,引人入胜的相关传说,配合表演相关民俗,以增加“树王”的神秘性和观赏性。该项目投资1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20xx年。

3、农家乐景点

新杨村、绵潭,都是徽州民居的典型村落,该村古风甚浓,景色宜人,整体布局好,依山傍水,景色秀丽。因新杨村有丰富的可利用资源,初步规划:将“山水画廊新安江”风情旅游的重头内容摆在该村,整个村庄通过环境治理后均可为民俗旅游服务。为集中再现徽州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利用新杨村对岸的两座小山坡,修建传统手工造纸作坊(其生产的“澄心堂”纸,是中国宣纸的鼻祖,享誉四海)、榨油坊、古农具操作、脚踏水车、竹编、土织布、四雕工艺等内容。安排游客于农户家中,让其参与所有能参与的生产、生活内容,与古风古趣浓郁的山民们把盅交谈,领略徽州农家的怡然之情,尽情享受“世外桃源”之乐。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4、花果山屏障

为使“山水画廊新安江”旅游线更具魅力,我们打算利用沿江两岸适宜的自然条件,把××所有的果品在两岸进行合理布局种植。因此,沿江两岸建成茶果连绵的彩色屏障,让游客一年四季游新安江,都置身于花的海洋、果的世界。同时,也为旅游土特产品开发提供了基地,无疑将产生极大的效益。该项目投资4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5、九里潭休闲山庄

九里潭村位于××上游4.5公里处,背靠龙椅山,面临新安水。在依山坡地盖数栋别墅并利用其较大面积的平缓滩地开发野营烧烤、亲水戏鱼及运动场所,在水面上开发刺激惊险的水上游乐项目。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6、开发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

为了适应广大国内外徒步(山地车)旅游爱好者的需要,将开设雄村(渔梁)一朱村一浦口一南源口一瀹岭下一瀹潭一漳潭一九砂一九里潭一凤凰岛一××的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该路段力求保持原来石板甚至泥土路面,使其具备原生态气息。该项目投资8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7、绵潭画家创作基地及新杨村写生基地

绵潭村文化底蕴深厚,不仅拥有独具特色的绵戏,秀丽的山川还孕育了古往今来不少的画师与画家,现今就有新安画派庄家汉等杰出代表。新杨村是徽派建筑的典型,加上新安江畔独具魅力的诗画山水,都是文人墨客的向往之地。该项目投资5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8、特色游船开发

开发特色游船是为了拉升新安江旅游线,充实旅游品位,以徽州独有的特色游船及游船上文化娱乐项目的开发,来提升新安江山水文化游的内涵。该项目投资1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9、完成××老街整治工作,建成保持明清建筑风格的××老街步行旅游商业一条街(总投资16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投入、经营权转让融资等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10、新区建设。以被列入省861重点项目“黄山千岛旅游休闲中心”建设为重点,全力加强××大茂新区建设。加速完成该项目的“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分期分批完成农民新村、产权式酒店、写生基地、商业街等项目建设,争取在20xx年完成500亩大茂新区的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5.1亿元,由开发商资建设)。

11、凤凰岛旅游度假村项目建设。地处××码头对岸,距离1公里,全岛面积200余亩,内外各有湖泊,整个岛三面临水,呈半岛型,称凤凰岛。景点已进行了一期开发,该项目建设主要是提供一个黄金旅游线上的旅游驿站,供大部分的休闲游客和一部分的观光游客在度假村内休憩、游乐,充电后展开更好的旅程,另一个功能是提供一些产权式别墅,供商务人士来此度假、交流、会晤及享受天伦之乐。项目创造“临流别馆,梦里徽州”的意境,建筑全都采用徽派和仿徽派建筑。项目二期7500万元,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四、实施步骤

××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为启动阶段(20xx年):包括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拟定规划、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步为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0xx年):包括依照方案整体实施、立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铺开,逐步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步为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包括总结验收、巩固成果,解决好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发展与改革的总体目标,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全新城镇体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镇旅游建设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镇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领导××镇试点期间的旅游规划、建设、管理、开发、资金筹措等工作,负责试点方案的具体实施。××镇领导小组与镇直、驻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实行年初确定任务、年终考核验收的目标管理,按照工作内容定岗、定职、定责,严格奖惩兑现。

(二)制定政策,大力支持

为了保证××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将同意在试点期间给予如下扶持政策:

1、试点优先权。国家、省、市、县新出台的各项改革试点优先安排××镇进行。

2、优先安排各项旅游建设项目申报(如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等)。

4、属国家严格控制计划的指标,如土地年度用地计划等应重点倾斜,优先支持××镇旅游事业的发展。

5、允许国家、集体、个人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外来客商和农民进镇投资,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制。××镇政府实行“一条龙”服务,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放宽审批、从速办理。凡国家政策允许由企业自行投资的项目,除需核准项目外,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备案项目由镇政府自行审核备案,报县发改部门备案。证照办理中,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按下限收取。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镇城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是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牵动性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为此,将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提高××镇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人人关心试点,人人支持试点,人人参与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要通过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试点时间和主要内容

(一)试点时间:*

(二)主要内容: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同时对农民消费给予适当的补贴。选择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冰箱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由中央和试点地区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三、试点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

(一)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下同),冰箱(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布为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我县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

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部)。

四、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选定和确定

(一)具备的条件:一是配备有计算机及联网设备;二是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三是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四是有相应的经营场地、设施;五是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二)销售网点的选定: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根据政策和条件共同研究确定我县补贴类家电商品的销售网点,结合中标流通企业和我县具体情况选定我县的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被选定为家电下乡的销售网点,持营业执照、中标流通企业的加盟协议、授权书或证明作为中标流通企业网点的其他文本材料到县商务局登记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作为销售网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县城设有家电经营业务且具备条件的,并且与中标流通企业签定加盟协议的可作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为了方便农民购买,减轻农民购买费用,在乡镇设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每个乡镇选择2—3个。其中,有经营能力且具备条件并与中标流通企业签定加盟协议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级农家店可优先选择,不具备条件的乡镇,由商务、财政部门研究可选定“预约点”。

(三)核准程序: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选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经省辖市商务局、财政局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告并报省商务厅、财政厅备案。

五、货源供应及价格

(一)各销售网点要合理安排补贴类家电商品的供应计划,各销售网点试点期间要做到不断档、不缺货,满足购买需求,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试点期内每天向县商务局报告一次,购、销存统计台帐。

(二)严格执行零售价格。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零售价格销售,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否则,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

六、补贴资金的审核与发放

(一)补贴资金的审核

1、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由县商务局门负责。各乡镇政府财政所要抽出具备工作责任心、原则性强的人员作为商务特派员,参与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审核人员的培训工作。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工作办公地点由乡镇政府负责提供。

2、购买人在购买之日起30日内(2008年5月15日以后购买的应在6月15日以前),持有关材料到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的资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2)身份证明(即能够证明购买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4)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储蓄帐户的应及时到农信社或邮政储蓄网点开立帐户;(5)按规定要求申报的其它材料。

3、审核内容:(1)销售单位是否核准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2)购买产品是否中标的生产企业产品;(3)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4)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规定的最高限价之下;(5)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6)每户每类产品购买数量不超过2台;(7)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4、审核工作程序:(1)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审核人员在购买发票上注明“已核”字样并签字;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当即告知当事人;(2)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填写《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附表一)一式3份(交购买人1份,县商务局留查1份,财政部门1份),并将购买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复印件附在商务局留查联后面;(3)按日编制《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附表二),附购买人填写的《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一份)装订成册,交回县商务局留作备查。

(二)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兑付

按《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规定执行。

(三)退货审核

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贷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已发补贴的购买人退出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七、应急预案

(一)网点供应不及的处理。县商务局在选定乡镇销售网点时,要拟定一个备用网点,一旦核准的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和其它紧急情况,可立即启动备用网点,然后报请核准。

(二)网点销售管理。为了防止家电下乡试点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缓解供需矛盾,方便农民购买,各地要采取预约登记、组织团购、送货上门等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三)市场出现混乱的处理。对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情况严重的公安部门要出面维持秩序,秩序稳定后再开始销售,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对群众举报服务态度差,引起公众不满情绪和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商务部门要立即停止其销售,并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四)货源出现断档的处理。销售网点出现货源断档,销售中断时,不准关门停业,一方面要向待购者做好解释工作,并作出公告和承诺,另一方面要立即与上一级销售机构或总部紧急报告,采取紧急调运措施,以最快的时间补充货源。对由于货源不能及时补给而引起市场波动和其它不测情况的,要追究有关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责任。

(五)规范促销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商务部等五部委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6号),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为的监管。试点期间任何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就家电下乡搞限时限量促销;促销活动要与售货现场相分离;组织较大规模促销活动,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导、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当地公安、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六)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处理。对审核发现或群众举报骗取补贴资金行为,要认真查处,追回补贴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负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八、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