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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业务工作计划

时间:2023-06-02 09:58:19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

2、经常督促、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

3、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标准和评价检查办法,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及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院技术委员会审理。

5、了解或参加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重大急重危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人讨论、重大手术讨论和审批、院内外会诊工作。

6、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管理工作。

7、组织对全院医疗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好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8、组织实施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和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9、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1.在科长领导下,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组织实施。

2.协助科长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科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制定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计划并监督检查。

6.协助科长落实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美国;医疗保险;初探

一、美国医疗保险体系概况

在美国,其医疗保障主要是通过大部分私立医疗保险和小部分政府医疗计划来实现的,,旨在为人们应对身体伤害,残疾或意外死亡或其他意外因素致死,或由疾病引起的费用等提供补偿的一种保险。所以,医保体系是由多种非政府私立医疗保险项目、政府对特殊人群医疗照顾和补助项目构成的。其私人或商业的健康保险业和政府或公共健康保险业服务于不同的人群,并提供了广泛的救助和计划。私立医疗保险包括有偿服务计划方案,管理有偿服务的计划,健康维护组织(HMOs),优先提供者组织(PPOs),以及服务点计划(POSs)。政府主要的健康保险计划则包括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具体有老年人医疗照顾、低收入人群医疗补助计划、退伍军人医疗照顾、特殊患者医疗照顾等。

美国现代公共和私人医疗保险制度开始于20世纪初。美国的私人健康保险业,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开始于1929年贝勒医院为1200教师开始提供预付款。这个方案就是日后被称为蓝十字保险计划的开始。私人医疗保险计划的数量增长和普及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二战期间,大部分工资被冻结,作为战争的努力的一部分。私营公司,无法提供更高的薪金,开始转向提供医疗福利,以吸引潜在的雇员。到1943年,蓝十字健康保险计划提供43项服务。为我们当前的雇主赞助的医疗保险制度,雇主和一般福利计划的而建立的税收基金会,成立于1913年,当时的美国国会通过了第十六次修订合法化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法案。这些没有在高薪福利征税的公司,开始从他们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税中削减这些福利的成本。现在,雇主依旧在平衡由他们支付给员工的健康保险和由国税局提供的税务豁免之间的关系。

同时,联邦政府规定的商业(或私人)医疗保险的参数健康福利计划是按照综合预算协调法(COBRA)和其他联邦法律来实施的。员工健康计划,以及许多其他的好处,是于1974年制定的受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演变而来的,法案制定了最低标准,以最优势的私人自愿成立行业计划为个人提供这些计划的保障。员工健康福利计划一般包括如COBRA规定提供的权利,可以在失去工作后的有限时间内继续享受基层医疗,住院保险,心理健康的救助,新生儿和生育救助,以及癌症救助。在某些情况下,联邦法规规定公司该给其员工提供何种福利计划。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提供健康保险给老人,失业者和残疾人。政府的健康保险计划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形式。社会保险是指以任何保险计划进行或由政府授权,提供经济援助给那些失业人士,老人,或残疾人。社会保险方案的例子包括社会保障,伤残保险,遗属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65岁及以上的保险。 2005年,社会保险方案占联邦政府支出的37百分比。社会保险项目与福利项目有显着区别。例如,在社会保险方案的参与通常是强制性的还是以大量的财政补贴所致。社会保险不是故意的收入再分配的形式。

二、美国医疗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根据卫生经济学家的看法,现代医疗保险制度正处于危机之中。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保险和政府保险都在努力向广大民众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服务,就业型保险的特点是高的行政成本,成本分担不公平,不能覆盖大部分人口,容易引起劳资纷争,雇主不能采取有效行动让医疗保险更符合成本效益。政府的健康保险,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正经历不断上升的参保率和成本支出。

就业为基础的保险在20世纪80年代达到覆盖比率最高峰。在过去二十年导致就业型保险覆盖率下降的因素包括大型跨国公司的增长,工会的作用,从社区额定保费到以精算风险基础额定保费的转换以及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的影响(Enthoven&富克斯,2006)。政府的健康保险方案也遇到问题。政府一直试图通过调整报销策略来控制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成本的不断上升。在20世纪80年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由追溯基于成本的补偿方法改为了前瞻性支付制度。这种变化是设计给医院,更多的激励他们控制费用。这种设计使得对医院的偿还与其实际发生的费用率无关。这种变化导致了许多医生和医院拒绝治疗参加医疗保险和救助的病人。为减少医疗就助和医疗费用的备选方案包括减少医疗服务,雇主强制参保,服务费用,再就业的资格标准以及降低对医生和医院的补偿(卡尔斯特罗姆,1994)。

医疗保险问题主要包括不断增长的成本、多部门的人口覆盖率不足、利益集团,政治家和选民对医疗保险改革的呼吁等。为应对这些问题,医疗改革的重点是以下问题:医疗保险金融改革、免入息审查保险改革、组织和服务提供,质量控制,成本效益取舍改革。提倡对医疗保险改革是渐进还是全面的争论。增量改革战略主要包括雇主的义务,补贴,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健康储蓄账户,管理的竞争,质量奖励等,综合改革措施包括个人的义务,个人支付计划,学券制等。(福克斯和伊曼纽尔,2005)。

三、结论

在最后的分析中,美国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包括雇主赞助的团体健康保险,个人健康保险,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等许多计划。尽管这些计划有着高覆盖面和广范围,但是仍然不符合所有美国人的健康需求。2005年,近六分之一的美国人没有健康保险。目前,雇主,特别是在小企业领域,通过让员工付出更多,或医疗覆盖率下降的方式来降低福利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没有医疗保险则越来越多地转向政府健康保险计划,例如医疗补助,医疗保健。2004年,27.2%的美国人参加了政府医疗保险计划。工人,尤其是低工资的工人,为了自身的健康需求参加了政府健康保险方案。而美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似乎是必要的和可能的,但是改革的种类和数量仍需做进一步讨论。

参考文献:

[1]冯国忠,朱亭郦.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现状、改革及给我们的启示[J].上海医药,2006,27(7):304-305.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3

英特尔公司与位于新墨西哥州Santa Clara的非营利性医疗组织长老会医疗服务(Presbyterian Healthcare Services)直接合作,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建立了联合保健(Connected Care)——为3500名Rio Rancho员工及其家属建立的一项定制健康计划。根据协议,如果实施效果不好,或者效果很好超过他们设置的成本和预定目标,长老会和英特尔公司将共同分担金融风险和分享回报。

员工可以从长老会管理下的11家医疗机构自由选择,包括英特尔的线上诊所,员工也可以在另外选择。长老会通常可以为患者提供基于团队的初级医疗护理服务,24/7服务。如有需要,他们还能协调到相邻区域的医疗专家或医疗设备。

英特尔公司全球福利设计总监泰米·格莱汉姆表示,他们的目标是“服务品质是核心,配合更好的医疗护理,协作和团队责任感,取代以往的提供更多的服务。”

据泰米·格莱汉姆介绍,新计划实施几个月以来走势良好。截至2013年6月,公司60%的新墨西哥州员工参加了联合保健,其中65%选择了长老会。预计下半年参与度会继续提高,该项数字会被密切跟踪。泰米·格莱汉姆对此寄予厚望。

“新模式开展起来并不容易,”泰米·格莱汉姆说,“但我们认为广大雇主正处于一个可以影响到医保政策的重要位置上。如果设定了正确的方向并保持可信度,最终这个系统会被接受。”

英特尔公司建立的实际上是一个雇主出资的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模式。医保提供者与医疗机构合作,是节约医疗成本最显著也是最新的案例之一。英特尔公司并不是试行该模式唯一的一家公司。

可信赖医疗组织是什么?能实现什么?

可信赖医疗组织(ACOs)的目标是合作方共同承担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的责任,同时减少人员增长带来的成本增加。该组织具备通过调整激励机制,促进合作和改善参与到该计划的患者的健康状况,以低成本取得高质量医疗护理的潜力。

自《保护患者与廉价医疗服务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生效以来。可信赖医疗组织已将其业务扩展到全国各地并获得雇主之间的相互介绍和认可。

据纽约市Oliver Wyma管理咨询公司2013年的一项研究分析显示,超过一半(52%)的美国人口接触到了这些新兴的医疗模式。

位于盐湖城的保健研究机构Leavitt Partners LLC公司追踪了可信赖医疗组织自2010年以来的发展历程,据Leavitt的高级分析师大卫·玛丽斯特恩介绍,在全美49个州有428家这样的机构。2011年数量几乎又翻了一番。

“对雇主的主要影响是有越来越多的组织开始找他们讨论该医保模式,而雇主们期待这些谈话同时在付款人、保险公司和医保提供者之间进行。”Oliver Wyman健康与生命科学部门负责人尼亚·甘迪说。

可信赖医疗组织(ACOs)由很多群体出资赞助,但四类赞助商占主体:医院系统;医生群体;保险公司;社区组织。

雇主对这些新兴医疗模式的兴趣正在增长。据Aon Hewitt在2013年对近800名雇主的调查显示,53%的受访者表示趋向于医保提供商支付模式以节约成本,高品质的医疗服务将是他们未来的医保战略很重要的一环。事实上,五分之一的受访者将新医疗模式是他们优先考虑的3项服务之一。虽然目前仅有14%的雇主使用类似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的模式,但61%的雇主计划在未来几年这样做。

该医疗模式如何运作?

随着医疗保健改革法的出台,ACO模式被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服务中心采用。自2012年以来,该机构已与全国范围内超过250个可信赖医疗组织签约,为数以百万计的医疗保险受益人提供服务。

在那段时间里,ACOs也为个人提供一些付费的医疗服务。

与传统的收费服务模式相比,一个成功的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式的可信赖医疗组织,对协作和降低成本进行激励,通过鼓励优质护理服务而不是靠数量来降低成本,比如通过更多的医疗问询服务和检测。医保提供者将承担更多的财务风险,同时也会有拿到奖金的机会,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好、更协作的护理服务。

一般来说,该医疗模式是这样运作的:医疗护理提供者的合作方,通常是初级保健医生,专家,医院等——同意为既定群体所有医疗需求服务设置预算。ACOs有保持保险受益人健康的激励机制,有效地治疗那些已经生病的患者,同时可以帮助更好地管理那些患有慢性疾病的患者。一段时间内如果成本低于所制定的标准,ACOs会拿到节省出来金额的一定比例。如果成本超过标准,ACOs也要补齐一定比例的损失。协议根据所服务人口的整体健康水平来设置,费用与质量测评相结合。

可信赖医疗组织的负面声音

随着福利总监们的深入学习,探索,测试和分析员工医疗保健的新途径,对可信赖医疗组织的批评声音也引起了一些警示。

据华盛顿特区一家全国性质的非营利性消费者医疗保健组织Families USA说,虽然可信赖医疗组织不是一种健康保险形式,但其与健康维护组织和其他的医疗管理模式有一些相似之处。

两种模式都强调了初级护理的重要性,并且都为削减开支提供了激励机制。过去这种做法导致一些保险公司和计划赞助商关闭提供商网络,并限制病人选择医生。

“限制服务的覆盖面,设计欠佳的ACOs想要通过限制访问来追求短期的成本节约是有风险的,”该组织在一次最近的问题总结中发出警示,要‘近距离看ACOs’。

一些评论家则表达得更坦率。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学教授克莱顿·克里斯藤森将可信赖医疗组织称为彻头彻尾的“后一天健康保健机构”。克莱顿·克里斯藤森破坏性创新研究所(克莱顿·克里斯藤森Institute for Disruptive Innovation)的联合创始人,一家总部位于旧金山的专注于教育与医疗保健革新的智库型机构预测“他们中的大多数不会成功。”

可信赖医疗组织的成本担忧

批评家们还提出了对可信赖医疗组织和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的成本的担心。

2011年一项美国医院协会的研究的启动投资资本建立的一个可信赖的医疗组织,结果发现成功地管理病人护理的各项成本大大超过了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所估算的开始和持续运营一年中的180万美元。

同时,医疗之家因为在额外人员、电子病历和质量改进上的花费,也可能会产生更高的单个病人的经营成本,

2012年7月4日的美国医学协会杂志公布的对669家联邦政府资助的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进行的调查显示,芝加哥大学和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的研究人员发现,医疗之家的六个方面的规模评估分数较高——如医疗管理,外部管理,病人跟踪和测试跟踪都需要较高的经营成本。

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2013年6月公布,32个ACO服务医疗病人的模式参与者中9个离开该计划,给该计划又添加了一层不安。2个组织宣布不再是可信赖医疗组织,7个打算加入到医疗保险的共享储蓄计划,该计划使可信赖医疗组织考虑将条款设置成如果成本超过设定标准,无需分担财物损失。

虽然该机构已预测到了一些模式之间的转换,但无可否认可信赖医疗组织出现了能否达到目标的一些开放性问题。

不断完善中的ACOs

“ACOs仍在不断完善中,它最终的成败还未可知——但我们都感受到了它的影响力,”Leavitt Partners LLC的高级分析师大卫·玛丽斯特恩说。他相信,在2013年的接下来的时间里和2014年,是预测ACOs未来的关键时期。

笔者认为,2013年,许多可信赖医疗组织将结束它们的第一年,它们早期的结果将会影响到纳税人,医保提供者和政策制定者未来对可信赖医疗的认可。如果结果是好的,那么ACO模式将可能在未来十年成为医保的主要形式。如果结果欠佳,可信赖医疗组织将一去而不返了。

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被普遍认为是ACO的基础,因为它是给患者个性化的关心和他们需要获得并保持健康支持的先决条件。

在医疗之家,每个病人的计划都保持着中心位置。患者,初级护理医生和医疗团队一起工作,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包括预防性筛查率,最佳的用药,健康饮食,运动疗法,或其他改善和保持健康的护理计划的治疗。保险公司和其他类型的纳税人往往会同意以每名患者为单位每月支付一点点额外的费用,以增强宣传,沟通和协调,以期这些会满足患者的治疗和健康的绩效考核。

将理念带回家

制药业巨头葛兰素史克公司自2012年开始为其北卡罗莱纳州三角地区的员工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福利,被称为‘健康第一计划’。葛兰素史克与北卡州非营利性质的社区医疗组织合作,获得了国家为需要医疗救助的病人建立医疗之家计划的认可,2007至2009年间节省了医疗成本近15亿美元。

效仿上述经验,社区医疗在2011年成立了‘健康第一’计划,为葛兰素史克和其他四家国营和私有企业的员工提供医疗之家服务。

葛兰素史克美国福利总监里克·德奥利维尔说,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改变护理的方式,提高对慢性疾病管理的关注度,提高效果降低成本。

“社区护理拉低了北卡州的人均医疗成本,所以我们希望看到是否也可以如此转化葛兰素史克的员工,”他说。

该计划为员工及其家属提供直线联系,帮助协调他们的医疗保健,在必要时会安排专业保健人员的护理。并同时电子存档。随着传统的服务费支付给医保提供商,葛兰素史克每月为每个医疗家庭患者额外支付5美元作为额外护理的费用。

葛兰素史克将根据几项标准评估该计划,包括预防筛查率和办公室访问,急诊室就诊,对临床结果的质量考核等。

据德奥利维尔说,2000名员工及其家属,其中15%被录入进为期两年的试点方案,该方案最终可能会作为其他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在全国各地的项目的典范。

“达到一定的参与百分比我们并不认为是成功的,”他说,“实现更好的健康目标才可被定义为成功。”其他雇主也正在通过与区域企业联盟合作,推动卫生系统的变化等测试着这一理念。

以克利夫兰地区的三家企业为例:保险公司Progressive Corp,特种化学品制造商Lubrizol Corp以及Lake County School District通过俄亥俄州健康行动理事会和大克利夫兰健康计划通力合作。俄亥俄州健康行动理事会是该州私企和国企的一个非营利性质的购买联盟;大克利夫兰健康计划则致力于改善医疗保健,其成员包括医疗保健提供者。我们的目标是实现俄亥俄州东北部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获得全国质量监督委员会的认可。医疗之家将为每个企业的员工服务。

几家公司达成协议,在未来,他们将协商卫生系统会拿到医疗之家计划节约下来的一定比例,在由雇主资助的护士护理协调员的协助下,预计会有节约。

Progressive的首席医疗官蒂姆·考斯克博士相信接受医疗之家服务的员工比那些没接受服务的要节约一些成本。他说,俄亥俄州正在关注2014年的发展走势。Progressiye在四个州内还有5个其他提供初级医疗服务的医疗之家为8000名员工服务。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很喜欢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考斯克说,“因为我们已经看到了其为节约成本和员工健康带来的双重正面影响。”Progressive获得了使用其诊所的95%的满意度评价,平均每年为每名参与者节约了1200美元的医疗成本,“我们是该计划坚定的推崇者,”考斯克说,“企业界也正在积极寻求如何支持这一计划的方式。”

建立坚实的基础

有一些因素历时悠久(如病人和医生之间的密切关系),结合现代技术(如电子邮件沟通,电子处方和电子病历),医疗之家模式旨在重振初级医疗保健和更好地管理病人的健康。

也许没人比IBM的全球医疗保健总监Paul Grundy博士能更好地倡导这个模式了,Paul Grundy博士同时是1000家企业(雇主,工会,医院和其他倡导该模式的企业)“以患者为中心的初级护理联盟”的创始人。

“医疗之家是一切以价值为基础的医疗系统的核心,”他说,“但改造起来并不容易,我们需要做三件事情,即:转变患者薪酬福利设计的概念;(改造)医师向管理慢慢转变;为额外的支出买单。这样就可以做出深刻的强大的转变。

2012年,Grundy的联盟调查了全国46家致力于节约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医疗之家,州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计划,健康计划和计划购买者。该报告发现,通过减少病人探访次数,急诊部门的使用量和再入院率等,总体成本和支出有所下降。

2013年6月,在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全国最大的试验点,CareFirst BlueCross BlueShield报指出,该试验点的医疗之家节约的成本和提高的医疗服务质量第二年优于第一年。非营利性组织CareFirst在2011年1月为美国马里兰州,北弗吉尼亚州和华盛顿特区340万名员工中的1/3的初级医疗采用了医疗之家计划。

倡导家庭审查

据专家说,可信赖医疗组织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之家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所做的评估都应包括比较考核标准的“平衡计分卡”进行数据的备份和比对。

“我们仍处于多元化市场中,不能绝对地说哪种计划是能带来最好质量的方式”,Oliver Wyman集团负责人尼亚·甘迪说。

2011年秋季,位于华盛顿特区的非营利性质的全国质量保证委员会,认可和认证了一批医疗保健机构,以求通过认证来整理可信赖医疗组织的秩序。

“它会反映出可信赖医疗组织将如何兑现自己的承诺,”该组织产品开发的副总裁Patricia Barrett说。考核标准是临床质量的考核,效率的考核和对病人的调查。它可以帮助识别出最能改善员工的护理经验,增加健康和降低成本的医疗小组,Barrett说。评审程序,评估机构主要根据以下七大方面:

·可信赖医疗组织的结构和操作;

·参考医保提供者的意见;

·以患者为中心的初级保健;

·护理管理;

·护理的协调和过渡;

·患者的权利和责任;

·绩效报告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最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更标准化的准则和评级,但这些都需要一段时间的发展,”Gandhi说。

CareFirst报告了2012年节约了9800万美元,前一年的该项节约数字为3800万美元。节约的主要部分来自于入院减少,较少的急诊室就诊和药物花费的减少。

几家主要的保险公司:UnitedHealth Group,WellPoint,Aetna,Humana和Cigna正在与全国范围内的医师签约,在类似的护理模式下进行操作。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4

我来自**市**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大家作以下工作汇报,恳请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回顾这些年我县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抓基础,高起点建立健全基层计生服务网络

针对过去乡镇村组基层计生服务组织,普遍存在的办公条件差、设施简陋和服务能力弱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围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专业人员培训、药具管理、免费发放任务,按照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规范服务的要求,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和设备,大力提升基层计生服务人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2009年,我们积极协调争取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在4个农村中心镇建起了高标准的计生服务大楼,2009年又确定5个乡镇进行了计生服务所房屋的改扩建工作,所有新建和在建的计生服务所,都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一次性达到各项要求。在抓好乡镇服务所建设的同时,我们对村组服务组织也进行了充实和提高,全县86个行政村,村村健全了“育龄妇女之家”,460个村民小组,组组确定了责任心较强的计划生育宣传员,使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七年来县站投入乡镇计生服务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已达到25万多元。为了提升基层服务所的医疗设备、服务条件和技术水平,我们还狠抓了医疗诊断、治疗设施的配套和更新换代工作,共投入设备配套资金180万元,为每个乡镇计生服务所配备了乳腺诊断仪、乳腺治疗仪、妇科治疗仪、B超诊断仪、心电图机、显微镜、供氧设备、手术床、无影灯等基本医疗设备。为了方便基层计生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工作,县计生服务站还拿出资金3600多元,为乡镇服务所安装了独立的通讯电话,并给每个工作人员配发了服装、听诊器、血压表等医疗器械。通过抓基础、抓配套、使全县基层计生服务所的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二是抓培训,大力提高各级计生技术人员和宣传服务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近年来,县计生服务站先后选派8名医务工作者,到省内外医疗机构参加业务培训和进修深造,每年我们还邀请有关医疗专家,来县站开展现场医疗手术示范培训活动。在市县范围内,我们主动与其它医疗单位搞好协作关系,遇到医疗技术难题,及时邀请有关专家前来现场开展指导和帮助,在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第三是抓服务,全面推行“以人为本”的计生服务理念四是抓管理,不断提高县乡计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管理水平

在加强管理中,我们统一健全完善了“会诊、转诊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把群众的利益和医疗用药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治疗程序和制度规定要求操作。在医疗用药中,严把质量关,做到统一采购,统一登记,计生站为全县第一家药品零库存单位,无浪费、无过期药品,连续6年被县药品食品监督局定为合格药房。县计生服务站扩大医疗服务范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确

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标准,连续7年口腔没有收挂号费,连续5年没有向患者及育妇收取暧费,连续6年被县物价部门定为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连续4年在县委年度考核中在全县52个事业单位中被确定为成绩突出的单位。在治疗检查中也严格控制检查项目,不增加群众的经济负担。同时,我们还坚持每月一次的质量考核工作,有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查医疗文书书写、查医疗设备运转、维修、卫生等,查患者就诊记录,查治疗用药等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给予扣分、经济处理。在对基层服务所的业务管理中,我们结合各项服务工作,定期走访基层群众,多听取群众对计生服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定基层服务所工作的首要标准。每年我们还召开2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座谈会议,既听取意见、建议,又帮助解决好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多年来,我县各级计生服务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中,受到了一致好评。

五是抓发展,通过发展来解决计生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受到了省人口委**主任及各位领导和县市主管部门的支持、厚爱,也得了同行们的理解、支持,同时也倾注了全体职工的心血,今天,我在这里代表县计生服务站全体医护人员向多年来一直支持关心**计生服务站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5

2015年,全县卫生和计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和美丽海岛建设,推进全县卫生和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启动实施浙江省卫生强县和卫生应急示范县的创建工作。积极创建省级卫生强县和卫生应急示范县,建立高效的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健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强化应急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积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传染病社区防控工作。通过浙江省卫生强县和卫生应急示范县的创建工作,使我县的卫生总体工作和卫生应急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更上一层楼,解决卫生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促进全县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和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医疗保障等各项卫生工作的协调发展。要根据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好相关的创建指标和工作要求。

(二)继续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考核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深化阳光用药工程,加强医疗费用控制。继续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医药费用总量和人均门诊住院费用控制,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目录的比例,严格控制药品金额在业务总收入中的所占比率。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加强临床技术能力建设,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能够在县级医院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进一步加强《腹腔镜技术推广》、《中医针灸推拿学科建设》等5个临床学科建设项目。完善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县人民医院机制,提高县人民医院的消化内科、泌尿外科、妇科等学科建设水平。加大医疗机构设备投入,加强县级综合医院硬件建设,争取磁共振(MRI)项目落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服务机制。深化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为签约群众提供连续、综合、有效的个性化服务,签约人群覆盖率巩固在30%以上,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医生预约诊疗,完善一站式服务,逐步引导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格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争取有效签约服务经费单列,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积极性。

(四)继续提升慢性病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与体制建设,完善“疾控中心负责牵头、县级医疗机构技术支撑、社区卫生机构为基础”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体系,逐步提升慢性病防控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内涵。

(五)进一步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舟山群岛网络医疗与网格化健康服务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任务书内容,加快建立具有海岛特色的远程网络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信息技术条件下居民健康管理的有效方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以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课题研究为契机,建设全县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通过集成现有应用软件的数据,实现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包括合理用药、处方点评、成本核算、疾病谱分析等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提高医疗效率和医疗效果。从知识的产生、医疗质量的提高、个体化医疗和临床决策等多个层面推动医疗模式的改变。

加强人口统计平台建设,加快卫生和人口统计信息资源的共享。

(六)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完善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着重在再生育人群中开展优生检测等咨询服务活动,建立新形势下人口预警机制,发挥再生育服务绿色平台作用。研究现行政策对我县人口现状的影响,适时提出更趋可持续的政策建议。按照省市的考核评估要求,认真贯彻计生工作“三个坚持”,因地制宜地抓好全县计划生育责任制考核工作,严格执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努力发挥责任制考核的工作杠杆作用。

(七)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建设,注重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深入开展“幸福驿站 爱在流动”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对接。进一步开展增进计生关爱促进家庭幸福活动。以落实渔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为重点,做好确认、监督、发放、补助等工作,确保资金到位、程序到位、发放到位。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争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政策向计划生育群众倾斜。

(八)进一步加大公

共卫生各项工作。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继续加大以手足口病、结核病、霍乱、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力度,严防疫情的暴发和流行。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实现卫生计生的综合执法。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游医、假医、“黑诊所”等的回潮,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加强饮用水安全工作,探索实施饮用水在线监测。加快县妇保所和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的整合工作,推动正常有序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深化母婴健康工程,全力确保孕产妇安全,杜绝因孕产妇保健工作不到位和产科直接原因导致的孕产妇死亡。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着力降低剖宫产率,提高母乳喂养率。规范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专项,整合优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探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新模式,规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落实各项免费、安全、有效的避孕服务,加强科普宣传,减少非意愿妊娠,提高服务可及性。(九)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进社区工作,要以中医药传承人才、中青年临床骨干和基层中医药人员为重点,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切实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争取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设中医科和中药房。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6

一、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工程

通过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加快提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与资源配置水平,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重点做好以下19项工作。

1.完成区三院(原__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地下室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推进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完成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的施工招标。(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区中医院增开病床150张。(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4.区人民医院门诊楼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5.推进__中心医院内儿科楼修缮工程,完成施工招标。

6.完成区四院(原__人民医院)原址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和过渡用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7.启动区二院(原__人民医院)业务用房改造立项。

8.启动区中医院特需病房(国际部)改造。

9.推动__医院二期用地整备工作。

10.开展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病人日间照料中心前期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

11.加大对医疗设备的投入,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更新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区政府民生实事)

12.结合区政府及市卫计委要求,完成《__区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13.积极向市卫计委争取将在__片区规划的原市肿瘤医院调整为综合医院,力争改变__片区无规划公立综合性医院的局面。

14.加大引入社会办医力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提请区政府出台《__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医院的指导意见》。

(三)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

15.建成覆盖医院、社康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实现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康中心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16.全面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全区二级以上医院预约放号量超150万,预约服务量超30万人次,预约率达20%以上。(区政府民生实事)

17.稳步推开“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新增区人民医院和__人民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区政府民生实事)

18.联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加强设备采购资源统筹;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设备采购的事前评估、规范采购与事后跟踪问效。

19.探索在__中心医院建设区影像集中阅片中心,解决基层医院阅片人员缺乏问题,提高阅片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打造国际医疗中心”的战略部署,以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PPP模式为驱动, 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端医疗服务资源,积极建设名医(名科)、名院、名诊所,提升高端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20.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1. 积极推进__大学、__医院、__集团利用计生服务中心大楼举办国际医疗中心项目,探索建立高端影像中心、开办国际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年内试运营。(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2. 与__医院签订“__医院__消化病诊疗中心”合作协议并推进建设。

23.积极推进__大学、__医院、____公司与中心医院合作项目,力争签订合作协议。

24.力争__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医院加挂__市耳鼻咽喉科医院牌子;推动与香港大学牙学院合作。

25.推进区中医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合作深化;力争将区中医院纳入__中医药大学与墨尔本大学生命健康学院__特色学院体系内;在区中医院设立院士工作站。

26.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与华大基因联合建设华大基因__临床医学检测中心、杨焕明院士工作站、转化医学中心及__市医学重点实验室。

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平台,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为核心,大力开展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学科群体,着力构筑“医学高地”,为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重点做好以下8项工作。

27.推进各医院创等级医院、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工作。

28. 借助市级重点学科开展结对共建、学科植入,建设与区内20个专科的学科联盟。(区委

区政府主要工作)

29. 加强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特色学科建设,开展区级医学学科评估,遴选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和区级特色学科,局、院两级设立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给予重点资助。

30. 广泛开展科研协作项目,力争课题、基金、成果数进一步提升。

31.出台《__区医学重点学科五年建设规划》、《__区卫生系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32.出台《__区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选拔任用考核指导意见》,严格对科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业绩考核要求;完成各医院学科评估与科室主任换届。

33.出台《__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才办法》,采用成立名医工作室等形式多渠道柔性引才,吸引一批省市级名医、高层次人才加盟领衔,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积极引进高端、高层次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34.委托复旦大学举办第二期“__区医学学科管理提高班”(培养不少于100名学科带头人及职能科室管理骨干的后备人才)。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网底,积极创新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力求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础医疗服务,筑牢人民群众的“健康屏障”。重点做好以下14项工作。

35.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康中心的应用。(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6.做好急救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7.做好疾控工作,进一步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8.落实社区老年人卫生保健优待政策,社康中心为户籍和持有居住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体检。(区政府民生实事)

39.落实医院专家定期下社康坐诊工作,提升社康中心诊疗水平。(市、区政府民生实事)

40.提高社区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覆盖面,2015年增加25家(累计建成58家),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测量,做到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区政府民生实事)

41.进一步理顺局机关与区社管中心之间、区社管中心与举办医院之间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社康管理机制。

42.继续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抓好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市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落实。

43.推广南联社康中心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44.抓好社康中心流程再造试点工作,及时推广应用。抓好整合资源服务,建设社区全科医学技能培训中心和区社康心电图诊断中心。

45.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抓好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项目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复评。

46.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对街道防保所职业卫生检测资质问题。

47.理顺基层公共卫生体制,推进街道防保所管理体制改革。

48.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工作规范管理,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

五、人财物规范管理加强工程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水平和资产管理水平,切实管好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的人、财、物。重点做好以下9项工作。

49.配合市对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的工作部署,适时出台《__区区属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规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50.建立年度卫生和计生系统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完善局院、局所目标责任制考核,突出改革创新导向,确保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提升。

51.出台《__区卫生计生系统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临聘人员管理。

52.出台《__区卫生计生系统中层敏感岗位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对各敏感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内部交流、跨单位交流。

53.出台《__区卫生计生系统机构设置和干部人事权限管理办法》,规范机构设置和干部人事任免审批。

54.完成各事业单位换届空缺领导岗位选拔配备,完成各单位中层管理干部换届。

55.完善医疗机构内审机构设置,加强财务与审计工作;配合市卫计委工作部署,探索实施三级医院派驻总会计师制度。

56. 加强与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协调,推进医用耗材采购体制改革试点。

57.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继续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注重以人为本,从推动人口的发展着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强化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着力提升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10项工作。

58.推进优生惠民工程科学育儿之启智摇篮项目,2015年建成60个场所,服务4000个学龄前家庭。(区政府民生实事)

59.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积极推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60.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突出解决计划生育“三难”问题,提高双查率和持证率,积极开展区域协作。

61.推进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有序实施“再生育一胎子女”政策,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62.重点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深入推进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和生殖健康促进工作。

63.开展普法宣传,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着力遏制违法生育行为。

64.认真推进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提高计生办证效能。

65.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66.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发挥舆论先导作用。

67.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机构业务整合提升,提高服务质量与技术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目标,积极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8项工作。

68.实施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69.全面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监督执法检查。

70.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强化重点企业和超标企业职业卫生检查。

7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工作,促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质量有效提升。

72.以行政权责清单为依托,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73.扎实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继续探索推行服务便民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行政许可服务提速提效,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实现窗口单位与业务科室的良性互动。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7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镇职工生育和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的其他有关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0.7%。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但超过0.7%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0.4%,从统筹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中划拨,未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二)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对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医疗费用制定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

第十四条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三)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四)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对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制定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

第十五条对符合《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0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六条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章生育保险管理

第十七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外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范围,按照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条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当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奖励条件的,凭退休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后,到经办机构领取500元奖励费。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凭男职工配偶所在地居民(社区)、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奖励费等,应当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以及对经办机构未按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

对未按规定缴纳、少缴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限期补缴所欠金额,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五条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金的;(三)、、,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二十七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故不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结算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一)将未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二)将超出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三)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六章附则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8

一、全面深化改革

(一)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理顺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在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项目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优化资源结构布局,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制度。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目录,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巩固完善“321医疗联合体”工作,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主体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

(三)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基层用药需求和药品配送现状,保障常用药、必备药、价廉药配备充足。加强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考核结算,使资金拨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四)优化社会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办医,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

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五)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启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和评审工作。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管理,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完善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规范服务内容和标准,适当增加服务项目。进一步优化乡医队伍结构、素质,规范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和严格其执业地点服务,做好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工作。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巩固重点学科建设,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中期考核。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一批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专技人才。高质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人才交流。继续推进师徒结对帮扶和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医学会及其各专委会作用,积极开展培训、咨询、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水平。

(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三大数据库为核心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分区域分步试点推进,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药品管理与供应保障、卫生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六大业务应用系统,形成覆盖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统一共享的网络信息平台,力争“十三五”末实现三个目标:使全区群众拥有一份全生命周期、全区地域范围内可自由调阅的,包括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内的健康信息。

三、抓实医政医管工作

(八)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健全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监管办法,完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管体系。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管理,继续推进预约诊疗、分级诊疗、签约服务、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完善质控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质控队伍作用。

(九)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切实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巩固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协调推进“医圈”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十)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文化内涵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完善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加强中医人才和学科建设,充实壮大中医人才队伍。出台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加强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完善质量监管和评价体系。

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十一)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规定比例下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至村卫生室。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重点人群管理率等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十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落实各项疾病防控措施,做好传染病监测分析,积极开展霍乱、人禽流感、麻疹、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力争全年无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爆发和流行。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推进数字化门诊、示范门诊和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力争实现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进部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

(十三)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资源深度整合,发挥市妇幼保健院资源优势,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深化母婴健康工程,推进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艾滋病、梅毒、乙肝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免费干预治疗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四)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强化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推进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工作,提高卫生应急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快推进部级公共卫生应急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完成全省居民总膳食研究及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十五)全面做好爱国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分级创建工作,巩固创卫成果,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每季度做好明查、暗访工作。大力开展省、市级卫生单位、卫生村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组织发动居民群众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和农村地区脏、乱、差状况进行整治。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组织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全民健身、卫生城镇创建、环境卫生整洁、健康关爱、疾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健康行动,开展健康示范社区、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健康示范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全面做好以除“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十六)加强综合监督。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提高执法稽查水平。区监督所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五、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贯彻新修订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好政策解读,坚持政策、解疑释惑和回应社会关切“三位一体”,建立重要信息、热点问题有序机制。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准确掌握人口出生信息,科学预测人口出生变动趋势,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异常大幅波动。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做好再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十八)改革完善计生服务管理。充分发挥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到落实生育新政、服务育龄群众上去,实现工作思路方法的根本改变。推进村级卫生计生职能融合,保障村计生专干待遇,探索解决离职计生专干养老保障问题。做好大月份引产的审批和免费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组织、安排好我区卫计服务机构,开展好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的落实工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免费为城乡低保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稳定街道、村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提高统计信息质量,人口出生信息月月清,减少瞒报漏报。

(十九)推进计生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服务。做好2015年退休职工中符合条件人员的审核统计和省属困难企业、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严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重点抓好奖励扶助“三项制度”的申报、审核及发放工作。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清理核查,做好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机制。

(二十)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做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青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保险等系列项目。加强优生优育扶助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

六、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十一)加强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做好巡查反馈问题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和办理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九不准”,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十二)加大卫生计生宣传力度。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高度谋划宣传工作,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角度扩展宣传工作,从全面深化医改的方向推进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激励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强化卫生计生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好主流媒体作用。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9

现将《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就全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根据我省财政、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

本省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各统筹地区应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市、州为统筹单位,少数经济不发达和医疗消费水平差异过大的地、市、州可实行县(市)统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属在长沙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由行政单位转体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关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接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部门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按规定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最高不能超过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各地按实际测算确定缴费率,实际测算低于6%的,按实际水平确定;高于6%的按6%控制。职工个人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按照规定应由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按月支付退休费的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开运行,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一)个人帐户的建立与支付原则。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帐户,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则上按下列比例划入职工个人帐户:45岁以下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7%左右划入个人帐户;46岁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左右划入个人帐户;退休人员按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4%左右划入个人帐户,但本人退休费高于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3.4%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具体划入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但必须控制在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一般不得提取现金。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个人帐户随工作关系一并划转,并继续使用。

(二)统筹基金的建立与支付原则。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即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及特定检查项目的医疗费。当年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对于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付;当年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原则上按下列比例分段负担:3000元以内的部分,个人负担20%左右;3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15%左右;10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6%左右。退休人员按上述自付比例的65%左右负担。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基本医疗费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通过商业保险或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来解决。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凡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卫生等部门另行规定。

四、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机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金征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和企业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个人缴纳部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当月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下月起停止支付医疗保险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城乡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城乡居民三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医疗保险财政专户的积累基金,比照城乡居民三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各统筹地区要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社会监督。

五、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建立有效的医疗费用制约机制

根据《决定》规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服务范围、标准和医药费用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职工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办法,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同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职工可以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引进竞争机制,进行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购药药事事故处理办法。

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精神,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人民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形成医疗服务和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减员增效,降低医药成本;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要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机构改革方案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政策。省经贸委等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六、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管理机构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对于他们的医疗保障要完善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其医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待国家有明确规定后制定。

对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职工缴纳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政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行署和市、州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要按照《决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0

一、明确我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改革的目标是:力争在3年内,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市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改革的原则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配套,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药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引入竞争机制,改进医德医风,优化医药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药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二、加强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政事分开,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我市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的全行业管理职能有:制定实施卫生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严格依法监管卫生服务和产品的许可、准入、质量与行为,特别是对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滥开处方药品,随意对病人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要严格监督,从严处理;禁止各种非法行医;规范和监管卫生执法活动;管理和卫生服务信息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和确定本级卫生行政职能,明确全行业管理的内容、具体措施和办法,结合机构改革,理顺内部职能处(科)室的功能和设置,合理配备人员。为促进政事分开并加强社会各界对医院管理工作的参与,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体改委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具体筹备方案,在*年年底前成立“*市医院管理顾问委员会”,广泛吸收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包括*地区的著名医药卫生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委员名单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该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管理医院的咨询机构,定期与各医院的院长交换意见,对医院的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加强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

由市计委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和市规划局,加快制定《*区域卫生规划》的工作进度。在规划指导下,逐步调整卫生资源的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卫生资源已经供大于求的地区,不再新建或扩建医疗机构,减少过多的床位,逐步引导卫生资源向薄弱地区和基层、社区卫生组织流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全科医生。严格审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调整现有设备分布,提高使用效率。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引导其拓展老年护理、康复等服务领域,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进行调整。对从企业分离出来又不符合社会需求的医疗机构,也要逐步进行撤并改向,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

四、改革卫生执法监督体制和预防保健体系。

撤销市、区、县级市卫生防疫站,分别组建市、区、县级市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原来由有关卫生事业单位承担的各项卫生监督职能集中,由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卫生检验职能。由市卫生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145号)的有关精神,抓紧制定《关于组建*市、区、县级市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施方案》,经市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新机构的组建工作争取在*年第三季度完成。

五、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计委根据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医发〔*〕233号)的精神,制定《*市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按自愿选择和政府核定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市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分类核定,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机构整体划分,各级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在我市医疗服务体系中应占主导地位。市属医院由市卫生局会同市编办、市计委、市财政局进行核定,区(县级市)属医院、街道(镇)卫生院由所属区(县级市)卫生局会同区(县级市)编制、计划、财政部门进行核定。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由市卫生局会同其主办单位等进行核定。个体诊所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医疗机构,由同级卫生、编制、财政等部门核定。全市医疗机构分类核定工作争取在*年第三季度完成。在开展医疗机构分类核定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清理整顿社会医疗机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

全市医疗机构的性质核定后,要按照国家对两类医疗机构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管理。对现有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改为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政在3年内仍按现行政策继续给予补助,以保证其平稳过渡,在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过程中,要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有资产的监管,规范其职工收入分配办法。

六、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各级政府及卫生、编制、计划、财政、物价、劳动保障、民政、人事、教育、规划、建设、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市贯彻国家卫生部等十部委局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府〔*〕29号),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完善有关配套政策与措施,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治,其中大型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争取到2003年,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相互衔接的双向转诊制度及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

七、转变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院长聘任制,根据任职条件,采用公开竞争、择优聘任为主的多种形式任用公立医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

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实行全成本核算,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积极实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选择若干项目,通过医院联合等形式组建社会化的后勤服务集团。凡社会能有效提供保障的其他后勤服务项目,也逐步通过招标等方式交由社会去办,暂不具备社会化条件的,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自行设置业务科室,自主决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卫生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聘任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工勤人员实行合同制,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逐级聘用并签订合同。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自主确定各类人员的内部分配办法,建立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把技术复杂程度、劳动强度、职业风险、职业道德、工作实绩与个人收入挂钩,按岗定酬,拉开分配档次。同时,要建立岗位考核制度和解聘、辞聘、告诫制度,加强聘后考核、管理,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做好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由市卫生局负责,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意见》(卫医发〔*〕23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实施意见》。医疗机构要为“病人选择医生”提供必要条件,在实行“病人选择医生”的改革中,要正确指导病人选择医生。

八、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由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印发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156号)的要求,制定《*市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意见》。各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对医疗收支、药品收支进行分开核算,每季度将实际药品收支结余上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缴存同级财政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的药品收支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医院医疗成本、社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等其他卫生事业,各级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扣留或挪作他用。用于弥补医疗成本的资金,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医疗收入比例返还办法统一核定后及时返还。核定返还金额时,应考虑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精神病、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特点,给予照顾。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事业的资金实行项目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政府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发展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解决。

保障广大群众对医药卫生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以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和个体诊所除可购买和使用由省卫生、药品监督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药外,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

九、规范财政补助的范围和方式。

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长,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计委和市卫生局,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市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各级财政、计划、卫生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规范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提供资金补助的范围、内容和补助方式。

政府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以定项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核定后予以安排。补助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开办和发展建设支出、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临床重点学科研究、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补贴、突发事件造成的群体性伤害医疗费用和对无主病人人道主义救助发生的医疗欠费。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扣除药品收支结余弥补后的差额,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补助数额按照基本医疗服务的数量和单位服务量的社会平均成本核定。对中医及部分专科医疗机构给予适当照顾。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定额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核定后予以安排。主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承担的社区人口预防保健和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任务核定补助经费。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在进行执法监督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的补助,按照标准定额及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核定。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事业机构从事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卫生事业。

政府举办的各类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由政府按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给予安排。卫生事业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及妇幼保健等事业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医疗设备购置。其建设资金由同级计划部门根据项目功能、规模核定安排。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自筹和接受捐助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发展建设。

十、推进药品生产结构调整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医药行业发展规划,严格药品生产企业准入条件,控制新增生产加工能力,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得增加供过于求的产品的布点。按照剂型类别,分阶段限期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MP),限期过后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准生产。建立科学的新药审评机制,降低新药研制和审批管理成本,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发新产品和特色产品,积极发展“生产、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大型经济实体。

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界限和所有制界限,以产权、产品、市场网络为纽带,组建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公司,建立商贸、工贸或科工贸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小型批发企业。推动药品零售业的连锁化经营,促进连锁药店、普通超市非处方药柜台及独立门点等多种零售形式的发展。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物价局、市经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3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从*年开始,对我市医疗机构使用的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常用药品以及临床使用量比较大的其他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由市、区、县级市卫生与药监、物价和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对招标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建立*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标工作。医疗机构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行为主体,条件具备的医疗机构可以成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小组,也可以委托招标机构,负责处理招标事务。招标机构的资格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招标采购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和完善招标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招标采购的经办机构可按省颁布的收费标准向投标企业收取标书成本费和向中标企业收取服务成本费。参加评标的评审专家要严格审核投标企业的资格和投标药品质量证明,依照质量价格比优化的原则确定中标企业和药品,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医疗机构。决标后由医疗机构直接与中标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招标医疗机构要依据药品的实际中标价格相应调整零售价,让利于患者。

十一、加强药品执法监督管理。

要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依法实行监督。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分类监管,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SP)的监督实施,现有企业要按管理规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换发新证。严格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完善质量公告制度,改革药品抽验机制,严格处罚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和完善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管理。

十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96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改革*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市物价、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和省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范围,制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并充分征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医疗服务指导价格的制定,要综合考虑我市医疗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医疗服务价格档次,适当提高中医的技术服务价格。允许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提供由患者自愿选择的特需医疗服务,但特需医疗服务不得影响基本医疗服务,其指导价格由市物价、卫生部门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原则制定。市物价、卫生部门要定期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及成本构成要素进行市场监测,适时调整指导价格。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市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报市物价、卫生部门备案。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报市物价、卫生部门备案。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为患者提供价格查询服务,并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主要服务项目的名称和价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增加医疗服务收费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杜绝价格欺诈。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各主要医院主要服务项目的价格,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并促进全市医疗机构之间的合理竞争。要继续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进一步降低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由市物价局负责,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96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改革*市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列入国家、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价格分别按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其他药品价格由生产企业按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自主定价。要引入市场机制,降低“虚高”价格。经过试点,逐步实施由生产企业将零售价格印制在药品外包装上的办法。在药品经销各环节,都必须按实际价格开具发票。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1

关键词:农村健康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补偿机制,医疗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显示了我国政府对于农民医疗保障和农村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一项惠及于亿万农民的重大民心工程。可以预期的是,该项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将对保障农民健康、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发挥重要作用,也必将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在许多方面尚缺乏成熟经验,在管理模式、筹资水平与渠道、基金安全与管理、报销水平与方式、保障范围、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等方面尚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相关政策效果也有待进一步检验与评价。特别是这一制度建立后如何保持其可持续性,避免重蹈历史上合作医疗制度几起几落、“春办秋黄”的覆辙,更是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一、部分国家开展农村健康保险的概况

(一)韩国

20世纪80年代以前,韩国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特别是首尔和釜山等大城市,农村也存在缺医少药的问题,加上农民收入水平低,难以承担现代医药的高昂费用,因此,农民看病主要依靠针灸等传统医疗手段。

韩国在1977年创立了第一个由政府管理的健康保险计划,随后政府不断扩大健康保险的覆盖面。1986年,韩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小组,负责起草拟定全民健康保险计划。该小组建议农民应先于城市自营职业者进入全民健康保险计划,并应制定特定政策减轻农民交纳保费的负担。

1989年,韩国实现了政府管理下的强制性全民健康保险,其中商业保险计划覆盖了全国90%的人口,政府只为购买不起商业保险的穷人(约占总人口的10%)提供免费健康保险,同时也为特定人群购买商业保险提供一定补贴。通过这种公私并举的方式,韩国全民健康保险的实现并没有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增加任何重大负担,也没有明显损害特定行业的发展或给小型企业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

韩国750万农民于1988年被纳入健康保险范围内。在韩国每一个县都成立了独立的健康保险协会;作为农村健康保险计划的运营主体。这些协会并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但是在管理中必须遵照国家所制定的相应准则。每个协会主要依靠提取一定比例的保险基金维持运转,筹资标准由各协会单独制定,政府则提供一定补贴,以保证参保费用维持在农民可以负担的水平。农民除了缴纳保险费之外,在利用医疗服务时还须承担一定比例的医药费。农民通过参加健康保险,可以享受到住院、门诊、疾病预防等几乎所有卫生服务。如到城市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则必须通过所在地区初级保健医生的转诊。此外,CT扫描等一些昂贵检查一般都不在健康保险的报销范围之内。自1996年后,韩国全民健康保险计划出现了严重赤字,卫生总支出一直高于总收入。虽然政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力图弥补赤字,但很多卫生政策专家推断,仅仅增加政府经费难以解决赤字问题,必须同时加大对卫生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二)泰国

在泰国,政府举办了医疗福利计划(Medical Welfare Scheme),为农村中的穷人等提供免费医疗服务。1999年,医疗福利计划覆盖了全国32.1%的人口。农村地区接近贫困或中等收入者,不能参加医疗福利计划,但可以参加健康保险卡(Health Card Scheme)计划。该保险制度创建于1983年,参保费用由农户负担500铢,卫生部以补贴的方式承担1000铢。农民购买健康保险卡后,所享受到的卫生服务包括疾病和损伤的门诊治疗、住院治疗以及妇幼保健等。对于医疗服务的利用基本没有限制,但是参保者只能到卫生部所属的卫生机构就诊。同时,初诊必须在卫生所或社区医院等一级医疗机构,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必须通过转诊。健康保险卡的发售有固定周期和具体时间。现在的发售周期是一年,时间一般选在庄稼收割以后农户家中现金收入最高的时段。泰国政府为了扩大健康保险卡计划的影响,通过电视、广播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开展了大规模的销售促销活动,使该计划覆盖人群比例由1991年的1.4%上升至1999年的18.6%。

(三)美国

在发达国家中,美国是没有实现全民健康保险的少数国家之一,美国政府也没有专门针对农村人口的健康保险计划。联邦政府举办的主要有老年医疗保险(Medicare)和穷人医疗保险(Medicaid),部分州政府还举办了针对儿童的医疗保险计划。虽然这些政府举办的健康保险计划都有特定的覆盖人群,但对于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却没有区别。此外,美国还有种类繁多的商业健康保险计划。

据统计,2000年美国有农村人口5540万人,大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9.7%。在享受健康保险方面,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在25-64岁人群中,农村地区无健康保险者所占的比例为17.4%,而在城市这一比例为14.6%。此种城乡之间的差距主要是由于农村人口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计划的比例远低于城市人口。不过,农村人口参加Medicaid等政府举办的健康保险计划的比例却高于城市人口。农村人口保险比例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民一般自主经营,规模较小,收入也较低,而美国大部分健康保险计划是依赖于参保人员的就业状态和收人情况。

二、开展健康保险的国际经验

国际经验表明,农村健康保险计划要取得成功,应考虑到以下影响因素:

(一)个人缴费水平要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缴费方式应该灵活多样

农村居民特别是其中的贫困者,他们的现金收入往往十分有限而且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因此,参保费用不能过高,而且应采取灵活的缴费方式。例如,在卢旺达,那些不能在既定时间内凑齐保险费的农户,可以分期付款。塞内加尔则鼓励慈善组织为一些穷人、残疾人以及孤儿等代交保险费。在玻利维亚高原地区,农民通过提供劳动力种植马铃薯就可以获得免费医疗服务,销售马铃薯的收入则被用于购置药品和支付医务人员的津贴。

医疗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根据我省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为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在我省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不含在城镇从业的农民),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以地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地级统筹有困难的,也可以县(市)级统筹起步,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过渡到地级统筹。

所有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都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三、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 %左右,具体比例,各统筹地区要实际测算,合理确定。

实际测算在6 %以内的,按实测数确定;确需超过6 %的,要从严控制,须报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

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党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其它事业单位和企业由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其他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地区制定缴费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法定保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足额征缴和正常调剂。对不按规定参加或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工商部门不予年检换照;税务部门不发给税票;控办不予批准购买控购商品;党委和政府不予评优和表彰;企业不得计提效益工资;劳动、审计部门要列入劳动监察和审计重点。

缴费单位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责任,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破产企业应按照《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并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以后所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办法是:从企业破产之日起,以全部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分别推算到75周岁止的总月数,乘以企业破产前一年所在统筹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医疗费)。

四、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到每个用人单位,应以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并按职工不同年龄段(一般可按45周岁以下、46周岁以上和退休人员三档划分)确定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年龄越大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越高。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金额,不应低于在职职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与个人缴费之和)

的平均水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测算确定。

五、支付办法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体可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发生医疗费用的数额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第二种方式是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第三种方式是按病种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病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的年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年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 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一般可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的办法),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募捐及其它途径解决。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超限额部分的救助机制,化解大额医疗费用人员的特殊困难。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从统筹基金中为其职工支付医疗费用。

六、基金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个人帐户确有困难的,在确保个人帐户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可暂由用人单位或金融部门代管。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个人帐户基金均不得发给职工本人。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国务院规定执行,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开户银行结算。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帐户基金要随同转移。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七、医疗管理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省卫生、药品监督管理、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我省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违反规定的医疗服务和用药,其费用不能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规范医药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医疗服务和药品质量。凡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内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职工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重点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医药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

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延伸。省卫生厅、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积极推进这项改革。

八、有关人员医疗待遇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含符合国发〔1978〕104 号文规定的退职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要给予适当照顾。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和有特殊需要(即有毒、有害和艰苦岗位)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颁布的行业和岗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占工资总额4 %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职工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及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费用仍按现行规定从原渠道解决。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的大事,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保证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由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劳动、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经贸、体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具体负责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地(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